作者:龚天民
佛教最基本及最重要的教义是讲「空」(sunya),并由此派生出许多佛教的重要教义。佛教所讲的空,绝非如基督教旧约圣经《传道书》所讲的空(传一2),亦非如一般人所讲的「没有了」那种「无所有」的空(emptiness)。我们若能彻底了解佛教的「空」,便可说是已摸到了佛教教义的核心,对于我们向泰半信佛教的中国人传道时,会有很大帮助的。
对抗婆罗门教的世界观
我们要先从释迦牟尼时代的婆罗门教信仰(BrahmaiSm)说起。婆罗门教相信梵天神(Brahma)创造世界万物,并进入人的身体,而人成了梵天神的一部分,「梵即我,我即梵」。人若能苦修并不停念梵语OM咒文,最后,人的「自我」(Atman)或人的灵魂(Manas)便能与梵天神合而为一而得解脱,此称「梵我一如」,这有点像中国人所讲的「天人合一」说。
婆罗门教信多神多鬼多灵,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多神教。他们信天神(Dyaus)、太阳神(Surya)、雷神(Indra)、火神(Agni)、酒神(Soma)……,以及许多山川草木及无数动物等为神。古代印度人拜神时能随心所悦,选择自己所喜欢拜的神。在「宗教学」上称为「交换神教」(Kathenotheism)。中国人拜神佛时亦是同样情形,今天拜这个,明天拜那个,不一而定(信一神教的基督徒只拜一神,能专心敬拜,不会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
当公元前第五世纪,佛教教主释迦牟尼出来传道时,立刻猛烈批评婆罗门教。他一面主张所谓四姓阶级平等,人人都可信他的新宗教––佛教:一面则极力否认有神的存在而**了梵天神造万物的信仰。因为婆罗门教祭司当权派用他们所信的「神」来束缚印度人民。他们宣称婆罗门祭司族是从梵天神的「头」所生,而第四阶级奴隶首陀罗族(Sudra)则是从梵天神的「脚」所生,最低级下等。其它第二武士阶级剎帝利族(Ksatriya),和第三商工阶级吠舍族(Vaisya。族又能称「姓」),则分别从梵天神的「臂」和「腿」所产生。
为了吸引婆罗门祭司族以外其它三阶级的人信佛教,释迦牟尼不得不大胆地来个「无神论」,否认和**婆罗门教的梵天神和所有一切神明。这样尤其对于第四阶级的奴隶族来说,正是再好不过的了。因为这些人从古时起直至现在,仍被禁止相信婆罗门教(现称印度教)。对于第二、第三族人,当然也起了「宗教革命」的作用,他们实在也不想再做二等公民,永远被压在当权派第一阶级婆罗门族之下,低声下气,忍辱偷生。释迦本人属于第二阶级,也是在人的权下。
「缘起论」的教义
释迦牟尼的脑子很灵活,为了创立他的「无神论」,在参考了婆罗门教原有的,世界万物都不过是由「地水火风」等四大原素而成的教义后(此思想强调任何物都由此四大而成,如四大散去,此物即不存在),造出了一套诸法皆空的「缘起论」。这样,释迦牟尼反对婆罗门教的多神论,便有其教义上的根据了,他主张世界万物都无它的本体,不过是由「因」(Hetu)借着「缘」(Pratyaya)而生「果」罢了。例如苹果种子是「因」,种入地中,藉泥土、水分和阳光(缘)等的外缘后,最后便生出苹果树而结出苹果(果)。因此,一个苹果是由「因」藉「缘」而生的。再如一把木椅子,在未被造成前,木料是因;锯子、钉子、人工等是缘,最后才成为一把椅子。如再深入分析,锯木头的那把锯子也有它成为锯子的因缘。铁是因:人用力气、用烈火烧铁而打成锯子,则为外缘了即使现代用机器制成锯子,仍需用铁(因),仍需用机器(缘)。如再更进一步追踪,造锯子的铁也必有它成为铁的「因」,借着外「缘」的力量而才变成铁的(亦即铁的产生过程)。如此一圈圈、一层层的分析下去,每一样东西则都成了不过是借着无数的因和无数的缘所成罢了。但佛教始终答不出每一物的「第一因」究竟从何而来?因此,佛教的「因缘论」不可信。
佛教只想强调的是:万物(或凡物)无「实体」(Reality),仅仅都只是一种因缘和合而成的假存在而已。所以只是一种Sunya的存在。这个梵文Sunya,中译「空」,译得不好,容易使人误会。难怪最近有一位八十四岁的台湾佛**余绍坡先生大胆地提出异议说:「……常发现凡讲『空』字,就容易出毛病。『空』字在直觉意识中,很容易认为『空无,断灭』。用之则自误误他,不用则太太平平。」(见氏着「佛法义理中不应沿用『空』字」,台湾佛教《海潮音月刊》,一九八五年四月)。这是笔者研究佛教四十年来,第一次看到有中国佛**如此勇敢地向佛教﹁空﹂观开刀的文章。本文后半段中还要引用他的反「空」文章。
关于万物(诸法)因缘生的教义,我们不得不引用佛经:「诸法亦如是,因缘合乃成,因缘离散即灭」(《增壹阿含经》第二「七邪聚品」)。对于「空」,佛经则说:「从缘生势,无有是处。从缘生者,则是无我,则是空也。从缘生者,则是无来无去,从缘生者,则非真实。」(《自在王菩萨经》卷上)经中之无我的「我」,乃指物的本体,亦即婆罗门教所讲的「梵我一如」的那个「我」(Atman)。
佛教有名的《心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Rupa),意为「物质体,能看得见的形状或东西」(OutWardAppearance,FOrm,Colour,Matter,Thing)。空(Sunya)指「物无本体」(NOn-eXiStenCe––Allphenomenaandtheegohavenoreality)。「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意即「凡能见之物均无实体(本体):凡无本体之物即是能见之物」,英文或可写成TheRupaisSunya;TheSunyaisRupa。
十二因缘与轮回
在原始佛教中,对于因缘的道理,释迦讲及最基本的「十二因缘」,以说明人为何会有生老病死等痛苦。十二因缘是:「无明、行、识、名色、六人、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据说人因有无明(Avija),故「缘」行,因有行,故「缘」识……因有生,故「缘」老死。但如「灭」无明、「行」亦被灭……最后则生、老死亦被灭。佛**惧怕死后再去转轮回而再生于某一道(如畜生道),以后又要再死,死后又去转轮回而又再生,又再死,生生死死,永远不绝。因此,佛**渴望死后不再「生」,而能去这么一个地方,那个境界应是无生无死,佛教称它为「涅盘」(Nirvana原文意是如灭火般的「被吹去」、「被消去」)。印度雅利安人系统的宗教思想都讲「轮回」,佛教也不例外。只是苦了原与印度雅利安人毫无血缘关系的中国佛**,也被卷进这个莫名其妙的轮回谬论漩涡之中,天天为自己死后的「再生与再死」愁苦忧烦,惶惶不可终日。十二因缘中的最原始元凶––「无明」,究竟从何而来?佛教居然无法清楚解答,只在佛经以外的《大乘起信论》中笼统地称无明是忽然念起。「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但这种无明来源说明是绝对无法令人信服的。由此可知十二因缘的道理真是漏洞百出,不能使人信服。
由于篇幅所限,恕不详述十二因缘的每一项含义。大致上,十二因缘的「因、缘、果」适用于人类。但似乎也能用于动物,因为它们也有生死,也会再去轮回变来变去。佛教甚至以为一切鬼神也难逃轮回之苦,或升或降,痛苦莫名。这也是受了婆罗门教火神阿耆尼等诸神鬼会堕落的教义影响所致。基督教根本不信轮回谬论,但中国佛教僧人却极卑鄙恶毒地硬说基督教的上帝也不过是六道轮回中的天道中的一神而已(三十三天,忉利天神),所以他(神)也会再堕落云云。实在含血喷神,令人发指!
关于十二因缘。佛经说:「云何为因缘法,谓此有故彼有。谓缘无明行缘行识……」关于人的身体基本组织,释迦牟尼讲了「五蕴说」。「蕴」是集合的意思。五蕴是:色蕴(人的物质体)、受蕴(感觉作用)、想蕴(认识作用)、行蕴(意志作用)、识蕴(Vinana,人的心的本体)。要言之,人的身体是由「物质」(色蕴)和「精神」(其它四蕴)两大部分组成。
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
佛教对所处环境的适应力特别强,随着时代潮流的变化。佛教为求生存,对释迦牟尼所讲的古老道理––原始佛教教义也会予以新的解释或索性**之。释迦牟尼死后(公元前四八六年,有异说),佛教僧伽(教团)开始**。到了公元前三百年至公元一百年左右,佛教已分成保守派的「上座部」(后成小乘佛教)和自由派「大众部」(后成大乘佛教)等两大派别,各派中又再分若干小派而共分成二十个部派。这时期的佛教称作「部派佛教」。上座部的主流是「说一切有部」(简称有部)。有部对于「因缘」和「空」约两大教理,另有新的解释。有部主张构成万有的要素(法体),不论过去、现在或未来都是实在的,永远存在不灭。现在的一切存在物虽由各种因缘和合而成,一旦因缘消灭,现存物亦随之而消灭。但构成万物的原素即仍存于未来之中。一旦因缘成熟,又会再度出现。例如一块金子,「过去」是一枚戒指,「现在」可被铸成耳环,「将来」也能制成别的装饰品。有部反对万物随因缘灭而灭,即主张物质不灭说,连带诸法(现象)皆空的「空」也一起被否定了(主张法体恒有、三世实有)。这种「新佛学」,当然已离释迦牟尼的教理很远。
到公元一世纪前后,印度佛教中若干人起了宗教改革。他们吸取了大量婆罗门教的神鬼信仰,以及印度周围各国某些宗教信仰与哲学思想等,然后把这些东西统统搬进佛教,成立了所谓大乘佛教(MahayanaBuddhism)。原有的佛教从此便被贬称为小乘佛教了(HinayanaBuddhism)。但日本泰半佛教学者一致认为大乘佛教信仰已离原始佛教甚远而主张「大乘非佛说」,亦即大乘佛教的教义不是释迦牟尼所说的。和我多次进行过笔战并以毒骂基督教而出名的台湾圣严和尚,去日本佛教大正大学留学后眼界大开,居然也开始接受大乘非佛说了。例如他论到净土宗阿弥陀佛来源时说:「……一旦接触到来自希腊、波斯等北方民族的宗教信仰时,为了接引异教进入佛教,对异教的思想便不能不考虑其价值。」(《世界佛教通史》上集第一四五页。龚按:出于「佛教权威」和尚的口,佛教如果承认异教思想也有「价值」,要予以吸收,岂不更证明佛教思想真是大有问题而非绝对的「真理」了。)圣严小心翼翼,唯恐触怒台湾佛教界保守派(实则是顽固派)的诸山长老前辈,所以只好转弯抹角,暗示着阿弥陀佛信仰实乃由大乘佛教取自希腊、波斯等国宗教而来。本人曾写过一篇几万字的论文––「阿弥陀佛真相」,登在香港《景风》杂志,证明净土宗的阿弥陀佛信仰是来自印度以外的地区,大概和波斯的太阳崇拜信仰有密切关系。详情请阅拙著《阿弥陀佛真相》。
大乘佛教在人「心」上下工夫
佛教到了大乘发展时代(公元一世纪起至公元八、九世纪止),在思想进展上,说好听点,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实则是「乱七八糟,一塌胡涂」。笔者被邀与胡适博士在台北官舍午餐时,他称大乘佛教是「垃圾桶」(意即甚么都有),真是一针见血!简言之,大乘佛教可分三大系统:(一)专注重人的「心」才是根本问题的禅宗、天台宗、华严宗、唯识宗。(二)另立西方「救主」阿弥陀佛的净土宗。(三)以婆罗门教咒语为本,另创大日如来,类似泛神论,大日如来即我,我即大日如来,所谓「即身成佛」的密宗(真言宗)。目前,从印度来的西藏喇嘛教密宗在台湾大为流行。限于本文题目及篇幅,笔者只讲第一系统。
(一)各宗的心观:
从印度大乘鼻祖龙树及世亲与无着等大牌人物开始,直到传至中国为止。大家都把诸法(万物)到底是「有」抑或「无」,以及万物到底是何种存在等问题,最后都集中到人的「心」上了。这些大乘**的主张可总括成二点:(1)甚么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五蕴、轮回、涅盘……等等,都不遇是一种「假名」,它们根本不存在,没有这么一回事(亦即无十二因缘、无轮回、无……全部是无)。(2)人只要下些工夫,弄通思想,能在自己心中明白上述「无」的道理,而同时知道我本来原是「自性(心)清净」,则便是开悟了。梵文称作Buddha。这个梵字,中译「佛」、「成佛」。这个仅属「开悟了」的普通用语,以后也被神化而把「成佛」变成像是上帝一般的了。
禅宗主张「见性(心)成佛」,自见「本性(心)清净」。天台宗相信「念(心)三千」,每一人只要一念之差,可以上佛界,也能入地狱。华严宗则强调「此心即法界(真心)」,人心统摄万物,万物唯心缘起,由于自己的「心」一动,或成迷或成悟。唯识宗用了「第八阿赖耶识」的名字(Alaya)来代替人的「心」的说法,主张阿赖耶识(心)才是生出世界万物的基本种子。「万法唯识,心外无法,三界唯心」。但这四大佛教的主流思想,都不过是在人的「心」上下工夫、兜圈子。他们主要是说:人的「心」原本清净无秽,一尘不染。只要你抱定这种想法,绝对不变,你便不必再怕甚么轮回不轮回的了。这有点好象在追求亚当和夏娃未犯罪前,在伊甸园中的那种纯净灵性生活。但人已犯了罪,欲想靠己力恢复,已是不可能的了(参弗二8、9)。佛经说:「心作天,心作人,心作鬼神,畜生地狱,皆心所为也。」(《般泥洹经》卷上)龚按:经文意即六道轮回或五趣(道)(天、人、鬼、畜生、地狱)都不存在,都无非是你的「心」所为(想)罢了。「心有想念,即成生死,心无想念,即是涅盘。」(《大集经》)「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十二缘份,是皆依心。」(《华严经》)
(二)《心经》与《金刚经》的教训:
在大乘佛经中,**原始佛教最彻底、最露骨的要算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了(简称《心经》。几乎所有中国佛**非常喜欢诵念这本经,原因可见经文。龚按)。经曰:「……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心经》劝人只要自己心中觉得根本没有甚么无明、甚么生老病死……这些东西根本都不存在,那你就不必再怕甚么了,无有恐怖。有名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据说禅宗六祖慧能是因听了此经而开悟的),也和《心经》一样,走同一条「无」的路线。经曰:「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亦即你的心不要天天被牵挂在这些东西上面,它们根本是不存在,是无。龚按。)同经结论说:「何以故,一切有为法(指能见之物「Rupa,色」的别称。龚按),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亦即一切能见之物归根结柢都属无。龚按。)受了《心经》和《金刚经》等思想的影响,中国若干佛**更大胆也干脆否认有所谓「业力」,因此也是劝人不必再怕甚么业报不业报,一切统统放心好了,「诸佛合十曰:『阿难!阿难!无色无色,更无受想行识,则诸业不起,一切众生当无劫孽』。」(《圣贤杂志》第一九三期,一九八五年一月,台中圣贤堂)据该杂志说,以上的「诸佛合十曰」是所谓观音菩萨藉扶乩降坛而讲「色空之论」的。所谓观音降坛和诸佛合十都不过是骗人的幌子,但中国佛**和受了佛教影响的中国人,都想从「业」和轮回等的恐怖教义中逃脱,而渴求变成所谓「我本自性(心)清净」的念头倒是真的。据说鸵鸟在紧急关头时,把自己的头埋入沙中,自己已看不到甚么,便安心快乐得以为一切都无问题了。大乘行者所追求的「无」和「无有恐怖」倒有点像鸵鸟式的自我安慰。
佛教到底是「有」?是「空」?模棱两可
大乘佛教可说走了另一条路线,完全否认**了释迦所讲的原始佛教教义。难怪受了这种新思想的中国禅宗僧人竟也敢大骂起佛祖释迦牟尼来了。据说,释迦曾讲过:「奇哉!奇哉!大地众生,无不具有如来智能德相。」但中国禅僧云门和尚却听了大怒道:「若我当时在座,当一棒子打杀与狗子吃,贵图天下太平。」他又说:「佛之一字,吾不喜闻。」禅宗及其它以修「心」开「悟」的僧侣及信徒,十分喜听云门的骂佛狂言。其实,我们对于云门的骂佛狂言,不必大惊小怪,这只是个思想上的问题而已。大乘既然已走了自己的新路线,当然不想再受释迦旧教训的束缚。但小乘佛教的泰国僧人绝对不承认大乘的「新思想」。小乘僧人仍都在苦苦修心,追随着导师释迦牟尼的脚踪。我曾在泰国佛寺与泰僧讨论过大小乘教理,他们把大乘佛教和尚恨透了,尤其对那些娶妻食肉的日本和尚,更是看得一文不值。大小乘佛僧直到现在,仍是水火不兼容,没有往来,形同仇敌。
由于佛教对「有或空」一直说不清楚,台湾佛**余绍坡先生不得不大声呼吁道:「……现今尖端科技发展迅速,佛法亦应以革新精神,将经论义理依『精简、明确、具体、应用』四点原则,使人容易了然佛法核心义理,不但不沿用『空』字,以杜绝『后遗症』,也要普遍提高对义理认识的水准。**领导阶层,以为然否……。」由全文可知,只要不用「空」字,就不曾连带陪衬一个「有」字,也不曾发生「空无」、「断灭」的误解(见氏撰「佛法义理中不应沿用『空』字」,《海潮音月刊》,一九八五年四月)。照笔者看,除非中国佛教来个教义「大革命」(这种情形很难发生),否则,「空与有」的问题还一直要纠缠下去,永远解决不了。这是因为佛教教义内容自己出了毛病,有了问题,即使教主释迦牟尼从骨灰瓶中「复活」过来,也无法解决得了。他一定会对所谓大乘佛教大吃一惊,会叹息问道:「你也是佛**吗?」
为了「有无」的教义,中国佛僧也因而伤透了脑筋,只好用模棱两可、含糊笼统的说法予以搪塞了事。例如台湾有名的「高僧」南亭法师说:「……此心无形无像,故不属有,有作用可见,故不属无……可以说空,可以说有,空则虚灵玄妙,不可捉摸;有则事事物物,皆唯心观……」(见氏着《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义》)。南亭和尚的解释使人难以捉摸,到底是有?抑或是无?照他的说法,两者都是,两者都不是。结果仍无具体定论。这就是佛教!兹引用另一则佛教文章,以飨基督徒读者。这篇文章的内容也是莫名其妙,没有清楚的答案。文章名叫「问答」。问:「生从何处来?死往何处去?」答:「本来面目尚不可得,更从何处问来去?」问:﹁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又如何?」答:「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合和而为『我』!」问:﹁我是谁?﹂答:「四大本空,五蕴非有。是谁问:『是谁』?﹂(《觉世旬刊》,一九八三年,八月廿一日)
三个与空观有关的思想
和空观有关的另外三个思想也必须说明一下。
(一)四人皆空说:
古印度诸学派大多以「地、水、火、风、空」为成立世界的五大原素(也有除去「空」的「地、水、火、风」四大说)。佛教承袭了这个四大,也以为凡是能见之物(色法)都莫不由此四大原素而成。「地」界属坚性,指物的坚性部分。「水」界是湿性,指物的湿性水分部分,能摄取。「火」界是暖性,指物的暖性部分,使物能成熟。「风」界是动性,指物的动性部分,助物生长。但以后大乘佛教站在「空」的观点,以为就连这个「四大」也仍在Sunya(空)的范围内,所以成了「四大皆空」。但「四大皆空」这句话在中国民间即成了一句害人不浅的口号,已成为代表「努力奋斗无用」的箴言了。人生到头来反正都落得一场空,干嘛还要为生活吃苦拚命?因此有人「看破」(?)红尘入「空门」去作和尚或尼姑。但和尚尼姑也得吃饭活下去,要设法弄钱养活自己。所以仍未彻底离「空」,仍在「有」(钱)上打滚呢!再者,据说寺院或尼庵中问题更多,「空」不了呢!我没有作过和尚,僧伽内部真正情形我不清楚,但请阅读《僧尼归主记》,便知其中若干惊人和恐怖的事情了(此书在各教会书局有售)。
(二)四劫说:
古印度婆罗门教学派称此为「劫波说」(Kalpavada),以为这个世界有成立期间叫作「成劫」;世界的存续期间叫作「住劫」;世界的破坏期间叫作「坏劫」;世界破坏后,到下次再成立时的时期叫作「空劫」。佛教也采用了这个四劫说。据说每一劫的时间是二十中劫,总共八十中劫而成一大劫。一大劫的年代是十三亿三千四百万年。但由于佛教的世界观是既无开始,也无末了,所以佛教的四劫说只用以说明凡物的变化阶段而已。例如某一物有它的完成期(成),有它的发展期(住),有它的变坏期(坏),有它的消灭期(空)。万物似乎都能适用于此四阶段变化。如青草的生出(成)、长大(住)、枯干(坏)、消灭(空)。
(三)中国佛**是伪无神论者:
中国佛教僧人和信徒老是煞有介事地批评基督教说:「佛教因信万物缘起,诸法无我(空),无实体,所以佛**不能信有上帝。上帝是何因缘所生?」佛**直到今日为止,仍在不断地攻击基督教,说基督教靠他力,靠上帝拯救,是「有神论」,而佛教只靠自力修行开悟。不信有绝对者的上帝存在,所以是「无神论」云云。(大意如此,佛教报章刊物中经常有如此论调的文章。)但基督教根本不信万物因缘生的谬论,上帝是自有永有(参出三14),和因缘论无关。限于篇幅,在此不论。
关于佛教自称是「无神论」这一点,说起来真有趣,也极滑稽可笑。目前,中国寺庙中都充满了大量的佛像、菩萨像和其它许多的印度的鬼、魔、神像。不管僧尼也好,信徒也好,大家天天都在顶礼膜拜这些奇形怪状的偶像以求某种利益。由台湾佛教文化服务处出版的《佛教圣歌集》中竟收有「祈求」和「向佛陀祈祷」两首佛歌。前者有一句是:「伟大的佛陀,我依靠在你的座旁,告诉我一个光明平安的地方」。后者更把佛陀(释迦牟尼)神化,看成为如同基督教的上帝一殿,信众可向他祈求:「我今向佛陀忏悔,我今向佛陀祈祷……」(广惑法师作词)。中国佛**自诩的「自修开悟」到那裹去了?为何要向外力––佛陀祈祷求救?中国佛教对「外」,尤其是对基督教时,总是搬出缘起论的空观来,大骂基督教是靠他(外)力拯救,信上帝,是有神论。但当佛教关起门来对「内」时,却变成了「拜拜教」和「多神教」,竟大举「多神多鬼多灵多佛」的大崇拜。大家跪拜着各式各样、无奇不有的偶像而乐此不疲,以求从他(她)们得到各种想得的利益。所以笔者称中国僧尼或信徒都是「伪无论神者」,一点也没有冤枉他们。根据笔者多年来的观察,发现中国佛教是戴着两种不同的面具,一对外、一对内(如上述)。他们在采取双轨战略。
《圣经》说:「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弗四14)。但愿我们对主的信心永远忠贞不渝,亦盼佛**早日弃「空」归主。
我们只要一看佛基两教的主要教义,便能发现佛教是一个十足阻碍基督教发展的异教。
佛教讲因缘,主张宇宙间无神;但基督教讲有神。
论到世界万物如何生成,佛教讲「因缘论」。世界万物的「本质」到底是甚么,佛教用「实相论」来答复(详情请阅拙著《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第七篇「世界观」)。佛教主张任何物的出现与存在,一定先有「因」,如瓜种的「种子」,以后借着外界的雨水、阳光、泥土等外「缘」,予以助力,使其发芽生长,最后结出瓜(果)来。这就是「因缘」(Hetu-Pratyaya),或称「缘起观」(Pattica-Sammvppadu),英文译成DependentOrigination。根据因缘论的教义,佛教便一口咬定说宇宙间并无绝对者、超越者––神(或上帝)的存在,因为他们从何因缘而生呢?有形无形万物(佛教称为有为法与无为法),都跳不出「诸法因缘生」的法则,所以没有不受因缘而生的超越者––上帝存于宇宙之间的道理。佛经说:「诸法亦如是,因缘合乃成,因缘离散即灭,法亦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老女人经》)。
佛教因不讲神,是彻底的无神论,所以只有从人的思想与解释分析,来说明万物的源起,最后终于归结在人的「心」的运用这一个焦点上了。大乘佛教所讲的所谓「万法唯心,心外无法」,无非是说一切的事物都只看人「心」的如何变化而定了。佛教的唯识宗、禅宗都不外在讲一个人「心」。因此,一个真正明白佛教因缘(或缘起)的佛**,是绝对不信任何神明或上帝的。有一位法师对我说,就是杀了他的头,他也不信上帝。
但自从大乘佛教于纪元前后在印度兴起后,即采取容纳了数以万千计的诸佛、菩萨及鬼神,鼓励信徒向他(她)们敬拜以求福益。有些教外人便批评佛教说,这岂不是在拜神?无神论跑到那裹去了?但佛**却力辩说,这些无数的鬼神都是「有漏神」(漏乃烦恼之意)。佛教虽承认有天神(主要采自印度教),但不皈依,故仍属无神论。至于跪拜佛菩萨像,仅系一种尊敬,他们不能宽宥或赦免人的罪过。对佛像的敬拜,只不过是一种思维,是一种观念崇拜,不是一种祷告,因佛陀只是指导人一条修行的途径,他本人已死,对这世界已不发生任何瓜葛云云。
但这些话只是一种自圆其说的诡辩,事实上,连许多僧尼都在大拜诸佛、菩萨、鬼神,以求加护,成了变相的多神鬼崇拜者。在有神或无神这一问题上,佛教显得十分矛盾,从纯粹「缘起」教义讲,佛教确是无神论,但佛**今天实际所行出来的,却是敬拜无数鬼神的最「多神论」者,无论佛**如何辩驳,事实摆在眼前,有目共睹,那容否认?
宇宙间究竟有神无神?基督教是主张有神的。旧约圣经创世记第一章第1节便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上帝曾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以弗所书形容上帝说:「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5)。保罗告诉雅典人说:「要叫他们寻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徒十七27)。单从这几节圣经就能说明万物都由上帝所造,连人也在内。这位创造主却是「自有永有」,意即不像有些宗教由人来封神而才变神的。上帝既然从太古起便是自有永有的存于宇宙间,所以根本与佛教所讲的「因缘论」毫无关系,绝对不受因缘论学说的束缚与限制,何况圣经根本不信因缘论这种道理。
上帝虽是宇宙的创造主,超越者,绝对者;但却离人类不远,住在人类之中,人们可以揣摩思想而得,所以上帝与人十分亲近,人只要信祂,上帝的灵便与我们同在,天天帮助我们。在这点上,上帝也绝不受人造学说因缘论的丝毫影响。
基督教不单信神,而且还只信一位真神––上帝,不相信也不承认其它任何被人称为是神的神,所以基督教是最彻底的「唯一神教」信仰(Monotheism)。有的宗教虽也拜一位神,但却也承认别的神的存在,这叫做「单一神教」(Henotheism),印度教即如此。在基督教所主张的唯一神教信仰方面,圣经极明白的表示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3),「不可敬畏别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献祭」(王下十七35),「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十三4),「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佛教一面讲缘起,说宇宙无神,无上帝,但另一面却又努力拜多神多鬼,神佛鬼满天飞。但基督教却讲有神,有上帝,只信一位真神––耶和华上帝,不信其它任何「神明」。因此,在这点上,佛教所讲的与基督教有最根本的冲突,使许多佛**远离基督教,阻碍了福音的发展。
佛教鼓励信徒拜死人;但基督教即禁止。
印度小乘佛教中的最大一派––「说一切有部」,承袭印度人原有信仰,再加上自己学说,以为人死以后有四十九天日期,死者的灵魂是在空白过关时期,以后便去转轮回了。从这个思想逐渐发展结果,佛教便主张人死后要延请僧尼为死者念经拜忏超度,俾让死者灵魂(佛教不用﹁灵魂﹂这个说法,用「识」这个术语」),或去较好的轮回之处,或就此成佛(?)。事实上,成佛或所谓投胎转生较好之地,都非念念经便能一举而成的(详情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
在中国佛教界相传,超度死者的佛教仪礼,超自梁武帝(公元五○二––五四九年),在他以前,佛教是不拜死人的。佛教入华不久后,因她所讲的,在在都与我国传统思想相违背,所以曾不断受到国人猛烈批评与攻击,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佛教僧尼反孝,不孝。中国孝道有三大思想:
父母在世,尽责奉养,和颜悦色,敬爱顺服,死后则居丧守孝,慎终追远。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慎重嫁娶,传宗接代,繁荣宗族,族谱相传。
敦睦亲族,敬老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
佛教僧尼恰巧都违反了我国的孝道思想,僧尼一出家,便不能孝敬父母,奉养双亲;僧尼受戒时,必须剃去须发,他(她)们不结婚,断宗绝代,中止族谱。僧尼一入寺庙庵堂,即与原有亲族完全断绝关系,故难再敬长扶幼,显亲扬名了。台湾狮头山海会庵裹的一位尼姑感叹地说:「……但我是个出了家的比丘尼,割爱辞亲,连自己的父母,也不得再称父母而已改口称为老居士了,岂能再作他人的干女儿呢?」(一九**年八月份《中国佛教》月刊,文曰「一支钢笔的故事」。)你看作了僧尼可不可怜?简直成了六亲不认。
中国佛**为了「保身」起见,另想妙法,用四种说法与方法为自己的不孝作辩护,他们主张:
出世间孝才是人孝,「一人出家,九族生天」,出家目的为欲救父母,故乃大孝。其实,假定佛教教义说得对,也只有出家的这人,如好好修行,或得解脱,其它的任何人都无法与此人一齐得解脱的。何况僧尼不结婚,何来九族?九族中也包括子、孙、曾孙、玄孙,或岳父、岳母在内。
佛**又强称「以戒为孝」,五戒乃孝之大集合。但戒为做人的最起码条件(五戒为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孝则专对父母尊长,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主张替已死父母念经才是人孝。父母生前,僧尼不能亲自孝顺供养,死后念经,只是自作安慰,与已死父母无关。有本《父母恩重难报经》,就是要人多为死去父母专心念经。僧尼住庙庵,过集团生活,根本无法供养亲身父母,大概心中也觉不安,一俟父母死去,只能为他们念念佛经,似乎已做了一件「大孝」,以求自己良心平安罢了。
主张以超度敬拜已死父母来孝顺他们。中国佛**撰制《盂兰盆经》一部,伪称佛说,经中强调要在每年七月十五日延僧超度已死父母。其实,假定已死父母如真已成「佛」去了涅盘,超度也根本无用。如父母仍在地狱受苦,按照佛教因果、业力等教义,他们是罪有应得,超度也无效。因此,所谓超度实在仅为略略安慰死者的亲友,以及僧尼藉此能赚些金钱以维持生活与寺庵的运行罢了。僧尼都知道这些,只是那些请僧尼超度者却仍被瞒在鼓里,还真以为父母都获救了呢!
对基督教传道来讲,这第(四)项佛教的拜死人(或称拜祖宗)、超度,是最令佛**远离基督教的一大因素,如说得极端点,今天许多中国人不愿意信基督教,就是害怕作了信徒后,不能再拜祖宗,祖宗之灵都要饿死了(?)。
基督教主张人在今世得救,死后有永生,人如不信主耶稣,一旦死去,他的罪恶随他而去,在末日时等候审判。因此,人死了后,绝对无法再为死者举行任何类似「超度」的补救方法。无论念多少圣经,无论行多少祈祷,无论捐多少金钱,都不能为死者添加任何有关得救的利益。圣经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约三18),「你们得救是本平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对死人的超度,其实就是活人所施的一种「行为」,但基督教却否认靠行为得救,所以基督教中没有超度仪式,而只有追思礼拜,且单为信徒而行,凡不信者,连追思礼拜也不能为他举行。
根据民俗学的研究,活人大多对死者之灵发生恐惧,尤其是遭横死恶死者。活人又常对死者发生爱慕之心,特别是对亲人。活人又以为人死变鬼,他的灵魂飘泊于家中,需要常予安慰,供奉饮食。综合以上几种原因,敬拜死人之风逐渐盛行,所谓慎终追远,便是出于爱慕纪念先人而来。请僧尼为飞机或车祸丧生者超荐,便是出于惧怕这些横死者会向活人作祟加害之故。同死者牌位供饭(大陆有些地方,一天供三次;如同活人日食三餐一段),便是出于供养留于家中,保护全家大小的死者之灵,表示孝顺之心。中国人相信人死后有三魂六魄,有一魂(?)宿于牌位之内,成为一家之主。
但基督教对死者的看法与上面所讲的颇有不同之处。人是上帝所造,人之死去,或因年迈力衰,或因其它原因,所以既不会再来世间作祟,也不会阴魂不敬。一般来说,无论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一旦死去后,只待主耶稣末日再来,施行拯救或审判。死者的灵已与活人之间隔绝,绝不会再对活人发生任何瓜葛或影响。基督教否定死人还会有何活动能予活人或祸或福,圣经说:「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上帝么,岂可为活人求问死人呢?」(赛八19)十条诫中极明白的规定:「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上帝。」「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享奉他。」(出二3~5)既然如此,基督教不拜死人,因他不是上帝。圣经又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又说:「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八31)死人或祖宗不是我们的救主,故无需跪拜祈求他们,上帝既然帮助支持我们,死人还能真的加害我们吗?
但基督徒并无忘本,对已死去的父母、亲人或祖先仍存敬爱追慕之心,当主耶稣死去后,便有祂的门徒按照犹太人的当时习惯,用上好的贵重香料前往坟墓为主耶稣殓尸,便是一个好例证(约十九39~42)。基督徒对死者的丧葬以及举行追思礼拜,都甚郑重其事,毫不马虎。在每年死者的「冥日」(死去那天),基督徒在家中都举行特别聚会以纪念追思死者,再如在春秋二季或其它日子,也去坟墓(俗称上坟)纪念死者。基督徒与佛**或一般未信者所不同的,只是不拜死人,不把他当「神」一般来看待。其它慎终追远方面,基督徒都一一做到,并无丝毫不孝顺或轻视祖先之处。
在拜死人,把死人看作是「神」,以及超度死人等事上,佛教与基督教站在相反的立场,也使不少佛**害怕接近基督教,担心自己死后,无人供养而成「饿鬼」。这是基督教遭到发展阻碍的第二个原因。
佛教主张三世业力因果,但基督教即不讲这些。
佛教讲前世、今世、来世等三世因果报应,人在今世之祸福贫富,甚至头痛发热、腰酸背痛……等一切日常生活所遇,都被信是自己前生业力所致,如前生行善,今生享福快乐;前生作恶,则今世苦恼贫穷。又说今世的个人善恶行为又能成为来世的某种「果报」。因此,有不少佛**常喊自己命苦(或称命中注定),变得失望消极,因为努力也无用,都是前世命中注定的啊!
基督教只讲今世与来世二世。人如能诚心悔改,接受主耶稣为自己救主,人的心志便能改变一新,再次努力上进,改变环境,为自己未来前途找寻光明与幸福。所以基督徒不灰心,不丧胆,在人生中充满希望,迈步前进,直到在天家得到永生的冠冕。圣经记载说,有一个生来是瞎眼的,门徒问主,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主耶稣都予以否认,只说「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约九3)。主耶稣并未把这瞎眼推在瞎子本人甚么生前作恶所致上去。主耶稣只望瞎子诚心悔罪,在今生立刻为他解决痛苦。
佛**所信的三世因果报应,自叹命苦或命中注定该要如此(如丧夫死妻、贫苦、疾病……等不幸遭遇),使基督教有时对他们毫无办法。任你苦口婆心相劝,也是无用,因他(她)的脑中,佛教信仰已定了型,除自认命苦,该受不幸外,再也不愿也不想听听基督教对这事的解释与对(她)的安慰如何了。这是基督教受到发展阻碍的第三个原因。
佛**不杀动物,禁荤吃素,但基督徒卸不禁忌。
佛教在印度时,僧侣原都肉食,晨间往民间托钵,讨来甚么便吃甚么。今日的泰国僧人仍袭此遗风,托钵求讨为生,所以也是甚么都吃。日本和尚也是不禁荤食,牛肉、猪肉……甚么都吃,而且他们还都结婚,儿孙满堂呢!
中国儒家用动物献祭,不忌肉食,「斋戒不忌食肉」(张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一)。中国佛**吃素,相传起自梁武帝,他自己先开始吃素,并用面粉做成动物献祭,且禁止中药店在药物中用动物。自此后,中国民间逐渐开始素食。到了隋唐时期,斋戒日期也被确立。例如隋文帝定每年正月、五月、九月之八至十五日为禁止屠钓日。唐之武德二年(公元六一九年),又定正月、九月、每月之「十斋日」为禁止屠钓日,十斋日是每月的一、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卅日等十天。
素食原由禁止杀生而来,佛教相信一切动物都由某道轮回转来,甚至是自己父母所变,所以千万不能吃鱼吃肉。《梵纲戒经》卷下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周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
但基督教即与佛教的信仰不同,基督教不信轮回,不信前生,所以绝不会把动物看成是甚么自己前生的父母所变。基督**相信上帝创造万物,一切动物植物都是为人的需要所安排。主耶稣本人不吃素,复活后,还在门徒面前吃烤鱼(约廿一9)。祂在世时且对众人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彼得有一次见到异象,从天上有大布缒下,内有各种四足走兽、昆虫及飞鸟,有声音向他说:起来,宰了吃。但彼得根据犹太人习惯,以为这是俗物,且不洁净,所以不敢吃,但天上有声音说:「上帝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十9~16)。这个异象,虽也被解释成彼得应向外邦人传道,但也很清楚地说明万物为上帝所造,动物并非不洁净或是俗物,是可以吃的。
佛**不吃动物之肉,倒并非出于洁净与否的思想。从轮回转生的信仰,他们相信现在的动物,如猪、牛、羊、马等是自己前生或前前生,或再前生前世,自己的父母所变,所以不敢吃一切动物肉。这种信仰原由古代印度婆罗门教的教义而来,在最初,可能只是出于爱护保护动物之心,但以后遂演变为甚么动物就是父母所变的信仰了。但,这种根本不可信的道理只有中国人相信,南传佛教与日本佛教的僧人却都是肉食,甚么都吃的,不知中国佛**该用何法去说服感化他们也改为吃素?从不杀生演变为吃素,从吃素又发展成「吃素能积功德」的信仰(因不杀生,故积功德),所以中国佛**在不吃父母肉与为自己来世积功德、得善报的双重信仰下,吃素之风便在中国佛教界及民间盛行不衰了。
佛**常批评基督徒只爱人,不爱动物,又称自己是何等慈悲,人畜兼爱,并说这些动物还都有甚么「佛性」,与人一样有「灵性」呢!不久前,我在台中圣教会大专学生团契中演讲时,就有两位年轻的女大学生(是佛**)与我辩论,她们以为:﹁连蚂蚁、蜜蜂都有『灵性』,都能讲话,甚至也能写书呢!只是我们是『人』,不是它们,所以不知道罢了。」当然这只是一种诡辩,不妨一笑置之。但由此可看出中国佛**是何等的受了佛教影响!吃素抑吃荤?动物是人变抑是上帝造成?基佛两教,根本解释不同,这是基督教受到发展阻碍的第四个原因。
佛**因信西方极乐世界,所以不想再去天国了。
原始佛教只以释迦牟尼为创教教主,直至纪元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前,印度佛教教团只尊释迦牟尼一佛(今日的泰国佛教亦仍如此)。但自从大乘佛教引进许多佛、菩萨及鬼神以后,佛**遂有了许多的崇拜对象,其中最与释迦相冲突的,便是叫做「阿弥陀佛」的这一位佛。据《阿弥陀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所载,很古很古以前,有一个国王发愿修行,以后果真成佛,住在西方极乐世界,名叫阿弥陀佛。据说,人只要信他并念他的名号––南无阿弥陀佛,死后便能往生西方享福。换句话说,释迦所讲的那一套苦修方法,大可不必实行,人只要念念阿弥陀佛佛号,便能一步登天(所谓西天)了。因此有许多佛**都趋之若鹜,都成了阿弥陀佛的忠实信徒。关于「阿弥陀佛」的不可靠,系由印度人的太阳崇拜演变而成等详情,请阅拙著《阿弥陀佛的真相》。
基督教讲天国,是主耶稣亲自向人启示的真理,祂在离世赴天家前,同门徒说:「……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裹去。」(约十四1~3)其它还有许多经节,论到天国是基督徒得永生的最后归宿处,在此不赘述。但佛**一旦信了所谓西方极乐世界后,如再向他传讲天国的道理,却很难使对方接受。一般知识较浅的净土**会答复说,净土(西方极乐世界)与天国岂不一样,何必再要改信天国呢?佛学知识较高的佛**却又会讥笑基督徒说:「天国不是究竟之地,净土才是真实,所以我不要去天国。」所谓天国不是究竟,说来话长,但仍请参阅《答妙贞十问》,便会知道佛**的答复有错。
中国与日本的佛**多半信西方净土。对这些人,基督教甚难改变他们的信仰,这是基督教受到发展阻碍的第五个原因。
除以上五个主要原因外,其它再如佛教讲功德,讲靠行为,主张放生得报恩、厌世、人生是苦、僧尼过独身生活……等等都与基督教所讲的相反,背道而驰,都是阻碍基督教发展的各种原因。世界上只要多添一个佛**,对基督教来说,便是失丧一个灵魂;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位佛**存在,基督教仍有工作可做,应把他带到主耶稣的面前来不可。因为上帝「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犹22~23节)
(写于一九六八年)
有人以为各宗教都在追求一个「真理」,基督教与佛教且有相通融会之处,所以信佛教也好,信基督教也好,都是一样。但是,我们以为基、佛两教不单不能相互贯通,在根本教义上,且是站在不同的立场的。
从万物来源看
基督教相信世界万物是由上帝所造,上帝且让万物由人类管理,或吃或用,任由人类自便(创一28~30)。因此,人的地位在万物之上,原是极其尊贵,万物都服在人的权柄之下(来二8)。但因人的始祖犯了罪,人类都有原罪在身,除非人信主耶稣,获主耶稣赦罪,不然,人的尊贵则不值一夸的了。
佛教对于世界万物的来源,既不相信由上帝或神所创造,也不以为是慢慢进化而成。佛教用一个有趣的道理来看万物来源。佛教以为宇宙间一切万物,都无非由「因缘」所生。譬如柠檬是柠檬种子––「因」,借着泥土、水分、阳光等的外「缘」,而生长开花结实,生出柠檬––「果」来。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因,有它的缘,而才成为那种东西的。
这个道理看似有理,但却大有问题。请问每一物每一件东西的最初第一个「因」是从那裹来的呢?这个第一因是藉甚么缘而成的呢?例如形成月球的第一因从何而来?世界上第一个苹果由何而生?如说是因缘生,那么生成世界第一个苹果的种子是从那裹来的呢?相信佛教永远无法解答。
站在因缘(或缘起观)来看万物起源的立场,佛教被称为是一种「无神论」,当然,它与进化论及共产主义所讲的无神论是不同的。有神创造的基督教与无神因缘论的佛教,岂非根本不同?
从崇拜的对象看
基督教是最彻底的一神论信仰,除了敬拜三位一体的神外,任何神名在基督教中没有立足地位。十诫的第一诫便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3)。而且,基督教极端痛恶为神造像,因为神是灵,无需也不必要为祂立像(约四24)。在这点上,基督教的信仰可说已站在最高境界,与偶像绝对分离,无需再用金银土木等现有的物质雕塑偶像,来骗自己的眼睛了!
佛教起初也是不准敬拜任何塑像的,因为他们既然不信有神创造万物,那有神明值得一拜?但以后原信多神的印度人自信佛教后,在敬拜上不甘寂寞,陆续地搬进了不少印度教的神鬼,并予塑像敬拜。这种风气,从纪元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后,逐渐盛行,以至今日,且有变本加厉之势。
今日的佛教相信在宇宙间有无数的佛、无数的菩萨以及许许多多的神明与鬼魔存在,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值得人去敬拜祈求,其中的许多神佛,还都被塑成立像、坐像、卧像,让人膜拜。基督教只信一神,且无像,佛教却信恒河沙数般多的神、佛、鬼以及各种精灵,且有无数塑像。基、佛两教岂非刚刚相反?
从人与别人以及动物等的关系看
基督教相信世界全人类都由上帝所造,从亚当夏娃以及挪亚三子的系统而来。因此,在广义上,可说是四海一家(徒十七25)。如果大家都信主耶稣,都相信明白上帝才是人类的天父之理,大家自然再也不会争夺,而是相亲相爱的了。至于人与动物的关系,彼此的来源与血统根本不同,人是人,动物是动物,分得十分清楚。圣经称上帝造万物后,都「各从其类」(创世记第一章),表明各物与各物之间、人与各物之间,都划分整齐,毫不紊乱。
佛教相信轮回之道,以为世界所有人类、动物以及各种鬼神,都在此轮回道中来来去去,转个不停。现在是人,死后也许变狗,前生是狗(或其它动物),在今生也许变了某人。佛**更以为自己的前生、前前生以及各生中,曾有父母兄弟姊妹亲戚,他(她)们在今世都变成了猪狗年羊等畜生,所以千万不能吃肉,有一张「普劝戒杀救劫偈」(唐大圆)说:「试思无量劫,此身在轮回……一体更变易,祖父成孙孩,孙孩复祖父,颠倒往相来,今日所食肉,安知非父母?昔者图极恩,今乃饱我口,今日所食肉,安知非弟兄?……安知所食肉,宁不即尔汝?」由此看来,佛教是将人与动物看成一体,互相关系密切,现在所见的动物,即是自己原来的父母弟兄,甚至是自己。但动物与人的关系,究竟是否如此密切,竟有直系亲属关系,我想只有佛**才会相信的了。
说也有趣,佛教又相信现在世界所有的男子或女人,即是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因为据说自己前生及各生中的父母,现在都变了人。《梵网戒经》称:「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自己前生及各生的父母,在现世到底变了猪牛?抑或变成了人?佛教却都有一说,成了自相矛盾,因为只能变一种,总不能同时又变人又变猪的啊!
基督教信人是上帝所造,大家原为一家,理应彼此相爱相助。但佛教却把动物拉了进来,把动物与人说成原为一,在这点上,基督教与佛教的立场完全不同。
以上三点,可说是基佛两教根本教义的一些主要部分,但两教居然站在相反不同的信仰,想想看,人还能说佛教与基督教都是一样的吗?
一问:有一次,有一位佛**对我说,你们所信的天堂不是究竟得救之地,将来还要堕落,所以我不要信基督教。可否请你将基佛两教天堂作个概要介绍,并说明我们的立场如何。
佛教以为一切鬼神与众生,都在六道轮回之中,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永不止息。这六道是:天道,阿修罗道,人间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佛教说,天道(又称天堂)也在六道轮回之中,所以在天堂中的鬼神及升了天的众生,将来一旦福报满了后,还要沦落到别的五道中去,或云人间道变成人,或去畜生道,……等等。
但佛教的天道系承袭婆罗门教的天国思想,佛教为了高抬自己的宗教,故意把印度原有的天道思想圈入六道之中,并断定说即使升到天道仍要堕落,唯有信佛教才是永远超脱六道轮回之苦云云,其主要目的是欲打击当时的婆罗门教「梵天合」」思想。
但基督教的天堂,与婆纙门教、佛教所讲的天堂,根本风马牛不相关,我们根本不信他们所讲的天道,我们也根本不承认有什么轮回转生之说。基督教的天堂是圣经所启示的,它是一个永久不变之处,天堂中的上帝是无始无终的存在,连天使天军及升了天的基督徒们在天堂也都是永远享福快乐,不曾再到这个世界做人或转.生到别的去处。因此,基佛两教的天堂内容是百分之百的不同,绝不能混为一谈。.佛教陡说什么基督教的天堂要堕落,如不是出于故意曲解攻击基督教的天堂,便是根本不知道基督教天堂的内容如何。所以我们应对他详绌说明解释。
二问:有人说,基督教如能与佛教和平共处,大家互不干涉,岂不很好?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或从佛教的立场,或从基督教的立场来看,这种「想法」恐怕永难实现。当知道,佛教自汉代传入我国后,便一直向我国的儒**、道**以及一般拜杂神的民间宗教信仰者挑战,宣教。最后,佛教终于征服了他们,使大多数的我国人民改信了佛教。时至今日,中国佛教僧尼仍在各处大声疾呼,热心传道,劝人作佛**。
基督教到中国后,也像佛教一样,努力宣教,劝人信主耶稣作基督徒,我们这样做并无任何不对之处。也许由于许多佛**改信了基督教,因而触怒了佛**,竟起而诬称基督教攻击佛教并与他们争执。其实,这些都是借口,主要真正的原因,他们唯恐有更多的佛**再来信基督教。所以在今日有些佛**放出「和平」空气,说什么大家和平相处,互不干涉。如果基督教真听从这话,只有束手待毙,关门大吉了。因为佛**一面叫和平相处,一面仍在努力宣教,且猛烈攻击基督教不停呢!如居然也有基督徒主张什么基佛和平相处,那他的信仰恐已发生了问题,因为他已不能为主作见证了。在人与人之间,我们竭诚主张和平共处,但站在根本信仰立场,宗教与宗教之间,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呢!除非你甘愿停止传教,把教会大门关闭了事。我们可以预见的,如基督教再继续发展兴旺下去,那么佛教也就越来越衰弱了。
三问: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什么意思?
佛教讲「色」,非指「女色」;讲「空」亦非指贪恋女色到头是「空」。佛教的「色」,梵文Rupa,是指一切物质、形状等能看得见的东西(Out-wardappearance,colour,matter,thing)。「空」,梵文Sunya,佛教说万物都由因缘和合而生,所以任何东西都无它的「本体」,因此是「空」。但严格地来说,这个空并非说空空如也,什么也无。
因此,色即是空,意即「物质无本体」(指系因缘和合而生,故无本体)。「空即是色」,亦即「无本体者即为物质」之意。
四问:佛教是否如他们所说,他们对任何宗教兼容并蓄,一点不排斥别的宗教?他们常说自己宽宏大量,基督教气量小,老是批评排斥别教。
事实上,每一个正在传教的宗教,为了使人相信自己的宗教,都或多或少会批评他教的,只是程度的大小而已。佛教在从前就是全靠排斥攻击批评儒道两教起家而才成功的。例如佛**梁武帝最逼迫道教;就是现在,还有不少佛教僧人与居士的文章,毒骂上帝耶稣为「土匪头子」、「这个家伙」,称马利亚是「讨饭婆」的。怎能说佛教不排外呢?
更重要的,佛教再三强调世人唯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信佛教「成佛」之道,二是在轮回受苦永不超生之道。换言之,佛教根本不承认别的宗教信仰,以为别的宗**仍都在六道轮回之中,唯有信他们的佛教才能得入什么涅盘。这样看来,佛教岂非是极端的排斥别教吗?另据佛经所载,释迦生后便立刻走七步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佛**极爱引用此语,岂非证明佛教的狂妄自大?我们不否认基督教在传教时,难免或多或少批评佛教,但比起佛**的猛烈攻击基督教来,真是小巫见大巫呢!
五问:释迦牟尼是不是上帝所差的先知?
根据新旧约圣经一贯思想,所谓先知是指受上帝特别差遣,把上帝所托付的目的与意志传给以色列选民的上帝仆人而言,有时称「神人」(ThemanofGod)。圣经中的先知并非像我国一般人所指的「先知先觉」,能知过去未来那种神仙式的先知。基督教先知的最大任务,是劝人离弃假神,敬拜真神上帝-同时也预言弥赛亚的降临及其在世任务。现在,我们看释迦牟尼,他专讲万物因缘生,告诉世人没有最高主宰,没有上帝,一切皆因缘而成罢了。其次,释迦也根本没有预言过弥赛亚降临。就以他专讲因缘、无神这一点来看,我个人实在不敢说释迦是上帝所差的先知,因我真不敢相信上帝要特别派遣人在世上到处反对祂,宣传无神,叫人不信上帝,因上帝要万民都得救。
我个人以为千万不能把任何宗教的教主或有名的道德家、哲学家等,都笼统地说成是上帝所差的先知,即所谓「普通启示」。因一说直接由上帝所来,一定都是「好」的,那么,基督教便无需传教了,或至少说不是绝对唯一的宗教了。日本在战后,产生了六、七百个新宗教。在台湾也出现了一贯道、创价学会、鸭蛋教等宗教,如说各教都是普通启示,那么,他们的教主也都是上帝所差的先知了?但他们都是不信主耶稣的宗教,请问应怎样解释?
近年来,教会中有些人士竭力鼓吹所谓「基督教中国化」(或本色化)。他们撰文立说,图以一己之见影响中国基督徒的基本信仰。这些人的论调不外几点:(一)基督教原是西洋产物,不应该连根带叶,全盘搬到中国来。(二)中国基督教应有自己的一套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以及其它自己的东西。(三)中国古代的上帝(或中国人所信的上帝)就是基督教的上帝,两位一体,并无分别。
于是,这些鼓吹本色化的人,便引经据典,煞有介事地大作其文章,甚至还批评那些正在热心传道的同工,说甚么「他们不懂中国宗教文化,心胸太窄,老是排斥别教」。有些基督徒就上了他们的当,还以为他们才是宽宏大量呢。
首先,我们要看看这些人为何要如此热心提倡基督教中国化?原因或可分析如下:(一)他们的信仰也许已经起了变化,发生动摇,不再以基督教的上帝为上帝(见十诫第一条: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而在别的宗教中去找出路了。(二)这些人也许觉得在我国传道不易,不如用点小聪明骗骗那些对儒佛道等教义根本无知的人,说声「你的上帝(或佛,或其它神明)就是我的上帝」,试图把对方引进教会。结果,只是多产生一些信仰胡涂不纯的基督徒,给教会带来更多的困扰罢了。至于那些真正明白相信自己宗教的他教**,绝对不会接受甚么基督教上帝就是他的上帝(或佛)的这种说法的。(三)这些主张「本色化」的人,也许最初信教时,对主耶稣就根本认识不清,虽然作了信徒,但原信的异教思想复活,遂使他变成了一个四不像的混合教信徒。有的基儒相混,高喊儒教所信的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有的是基佛相混,主张「佛陀」、「菩萨」、「真如」便是基督教的上帝或圣灵。有的是基道相混,提倡玉皇大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某次,我读了一位对道教颇有研究的某基督教弟兄来信后,简直使我怀疑他似乎已把主耶稣当成「大神仙」了。
那些主张中国人的上帝,便是基督教上帝的基督徒(含传道人),以为上帝既是无所不在,爱及全球人民,当然绝不会只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应是中国人的上帝。他们还广引经文,以证明中国人的上帝也是公义、独一、爱人、赏善、罚恶……与圣经中的上帝一模一样,所以两者原为一体,并无分别。但以上这些说法在圣经中根本没有确实记载,并非像这些人所说的一般。既然没有圣经根据,所以可以打个「?」号,不必把它当作圣经权威解释。我们以为这些人实在已把主耶稣拋诸脑后了。人信上帝虽极重要(儒家人确也信中国古书中所载的上帝),但人还得信一位介乎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主耶稣基督不可。如再说得清楚点,基督教特别强调人必须信主耶稣,靠祂赦罪得救,借着主耶稣,人才能去到上帝面前。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十四7)主耶稣所讲的上帝,祂的特性与一切作为,都详载新旧约圣经之内。基督徒向人传教时,如忘记或不提主耶稣,而只在「上帝」身上兜圈子,对个人的得救与信仰,恐怕只是有害无益。一位真正的儒**也许可能会接受基督教的上帝,但他绝不会相信主耶稣是他的救主的(香港《人生杂志》主编王道先生在刊物上便曾如此表明过他的信仰)。既然如此,「本色化」对真信仰的儒**便起不了甚么作用了!
如真像有些人所说,中国人所信的上帝便是基督教圣经中所讲的上帝,那么便会产生以下两种有趣滑稽的结果:(一)我们那些不信主耶稣的中国同胞,成了比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还更早有了好信仰,信了上帝,岂非成了选民中的「选民」?而我国的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等信上帝祭上帝的诸古代帝王,成为比挪亚与亚伯拉罕还伟大的人物了。因为挪亚与亚伯拉罕还得先要从上帝获得启示,才开始行动,或造方舟,或赴迦南。但我们中国人,上自帝王,下至平民百姓,不必有劳上帝如此一一清楚吩咐启示,岂非早在实行上帝的旨意?至于武王、周公、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等儒家大人物,成为比保罗、彼得、约翰等使徒更伟大更了不起。因为孔子等人,已在使徒以前四、五百年,便在犹太国境界以外的中国,作了基督教的最早宣教师,宣扬了基督教上帝的信仰了。如果中国人的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那么在中国原有的儒**,应更比基督徒为上帝所爱的了,因为他们早就信了上帝,而基督徒只是信那从西洋绕了一个大圈子后才再传入中国的上帝罢了。但中国人岂非早就信了,何必再多此一举呢?基督教还要它干嘛?如果「中国的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的这个道理是对的,那么基督徒要受上帝斥责了,因为他们不单信得太迟(因儒**早就信了),还要另信主耶稣,这在中国古籍中并未记载,岂非有违上帝旨意?
(二)按照主张「本色化」的人说法,上帝是无所不在,所以也在中国作工,因此,中国上帝亦即基督教上帝。如果这种推论对,那么上帝当然不会偏爱中国,也应在世界各国作工了。这样一来,日本神道教的天照大神(太阳女神),印度教的三大神––梵天神、毗瑟笯神、湿婆神;佛教的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大日如来佛,拜火教的马兹达神(AhuraMaZda),回教的安拉神(Allan),以及其它许多宗教的最高神(次级神尚未算在内),应该也都就是基督教的上帝才对啊!因为上帝总不能只是中国人的上帝,也应是世界各国的上帝才对啊!其次,我国道教的玉皇大帝、文昌帝君……以及民间信仰的妈祖、五帝、灶神、土地神、山川神,还有许多数以千万计的神明,也应该都是基督教的上帝才对啊!因为没有理由能说基督教的上帝不是这些神祇啊。
我们倒很喜欢听听主张基督教中国化的人对以上两问题,如何予以圆满解释如答案是「是的」,各宗教最高神(佛)亦即基督教上帝。那么,基督教从此便应停止传教,因为中国人、日本人、印度人……那些异**早信了上帝了。如答案是「不是的」,那么我们要请问,为何只有中国人的上帝才是基督教的上帝,而其它宗教的神(佛)即不是基督教的上帝?理由何在?那些异教的神明,岂非也在讲什么公义、正直、博爱……?难道「本色化」只能适用于儒家上帝,
话再说回来。根据圣经,人若不借着主耶稣,便不能到上帝那裹去。换言之,人必须信主耶稣,信祂为救主,才能得救,才能得永生。因此,我们能说,凡不以主耶稣为中保、与主耶稣无关的任何其它「上帝」或者神佛,都不是我们该信该传的对象了。我国人原信的上帝,不管他如何与圣经中所讲的上帝相接近、相类似,甚至有人把他与耶和华上帝看为一体,但毕竟不是借着主耶稣启示才认识(约十四7)。因此,身为基督徒的我们,便不能随便同声附和了;否则,我们就是在打破基督教信仰,越过了主耶稣所讲的,在自找出路,另外发明新上帝了。我这样讲,相信儒**、佛**、道**……也会赞成的,因为上述诸教的「虔诚」**,绝对不会同意接受基督教「本色化」这种谬论的。试想钱穆先生、唐君毅先生与王道先生等会同意他所信的儒家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吗?佛教的印顺法师、道安法师会同意他所信的「佛」或甚么菩萨便是耶和华上帝吗?当然绝对不会!
我觉得一个宗教能够发展成功,除了外在的环境等因素外,主要的是内在因素:(一)必须发挥其独特的教义,讲别宗教未讲过的。(二)传教者必须努力热心宣教。初期基督教,外在环境虽极恶劣不利,但使徒们却高度发挥了上述两点,而替基督教奠下了不灭的根基。彼得、约翰、雅各,从未想到「基督教犹太化」,宁愿坐牢下监,也不改「耶稣」一个字,不把主耶稣与犹太教古时的任何先知人物相混。新约「希伯来书」便是一部基督教最早的宗教比较学(基督教与犹太教比较),保罗对希腊、罗马等宗教及文物深有研究,但他从不主张基督教希腊化或罗马化或甚么化,他只一味努力地向外那人传讲他们从未听过的主耶稣救人福音,他不谈别的,只讲主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我们只要一看保罗在以弗所城所遭遇的惊险经过,便知他对「本色化」毫无兴趣。如他主张亚底米丢神便是基督教的上帝或主耶稣,恐怕会大受当地人欢迎呢。那么,基督教恐怕也就此完结了。
佛教来自印度,在某些仪礼、规范、修行方法上,为了适应我国地理、气候、国情后而作了若干变动修正外,其佛教根本信仰却丝毫末变。大家仍信释迦、阿弥陀佛、观音、地藏,以及诸佛菩萨,及保持着两千年前从印度传入时的遗风,一点未与中国文物相混。甚至到了今天,佛教在念某些经或唱赞歌时仍用印度梵文,他们以此为傲,且从未想到要把佛教梵文音乐变成中国音乐,以讨好国人。佛**也从未想要把释迦变成中国的上帝,以骗取儒**的信仰。他们抱定我有我的一套,别人没有,要信就信,绝不妥协。说也奇怪,许多中国人却变成了佛**呢。
相反地,如想与别教妥协,便会遭遇悲惨结果。唐朝时的基督教一派「景教」,便是一个好例子。景教似乎最早采取了基督教本色化、中国化,建立了最早的「中国基督教神学」,他们把上帝改写为天尊、佛。把受洗改为「受戒」,使用了大批儒、释、道三教用语,满怀希望,想把中国人拉过来改信基督教,那知效果适得其反,中国人反而大声讥笑这个四不像的宗教,最后终于在我国完全灭亡。照我看来,景教失败的最大原因,便是没把自己的独特教义发挥出来,却与中国其它宗教相混,建立了一套怪诞不经的中国景教神学,叫人看了啼笑皆非,还能再谈信仰?(详情请阅拙著《唐朝基督教》之研究。)
中国基督教必须本色化吗?我们以为倒也不必这样做。基督教在中国早已定了型,大家都已经知道她所讲的是甚么,信的是甚么,加上台湾、香港及海外各地,信教也极自由,大可不必在这风平浪静的太平时日,把先人好不容易才筑成的一点基督教根基,来个大翻身、大改革,把基督徒的信仰弄得迷糊,引入歧途。因为这是一种大手术,如动得稍有不准或有些偏差,只是对现有的基督教增加无穷的困扰与害处罢了,或至少会给全教会带来某种程度的损伤。例如在香港某基督教刊物上(姑隐其名),曾有基督徒撰文主张真如、佛性、上帝原为一体,立遭台湾佛教僧人圣严法师予以痛击,说基督徒想拉拢佛**,而把整个基督教大骂一顿(见《佛教人生与宗教》一六六页)。我想,现在基督教在中国急需要做的,不是由少数人在理论上玩把戏,而是如何发动全教会传道人及信徒,脚踏实地的去向周围的同胞传福音。
中国基督教会由于差会背景的不同,因此有些地方,如仪礼、规范、生活习惯等,也许还有值得改进之处。这点,我想没有人会起来反对的。但是,我们的基本信仰,以及最根本的神学用语,如上帝、耶稣,以及圣经对异教的态度等等,绝对不能更改,也不能与异教相混合。我们绝不容许人随便写几篇文章,向异**出卖基督教,还美其名曰「基督教中国化」(或本色化)。照我看,这不过是同异教低头妥协的一副可怜相罢了。我们绝不愿让景教的悲惨命运在中国再次上演,我们不愿看到中国基督教变成了四不像,变成似儒似佛似道,混而不明。我们要效法使徒保罗在异教重重包围的恶劣环境中求发展,努力传扬别人没有、我们才有的主耶稣死在十字架,又再复活,要救万民的福音。圣经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四2),又说:「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愿以此经句与我圣教诸同工师友共勉。
两千年前,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生在犹太伯利恒;三十几年后,祂被人钉在十字架上,但三天后却从死里复活,完成了救人大业,然后又升天而去。当祂与门徒们分别,升天以前,曾切切地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6~20)。门徒们及后代的基督徒们都遵着救主的这条命令,梯山航海,勇赴世界各地广传福音,救人灵魂。
由于这个基督福音实在完整优美,先是在欧洲的异**归了主,以后他们在欧美的子孙又把这福音带到亚洲来,领了许多异**成为基督徒。本文中,我们只论印度**、神道**以及佛**等的归主大概情形,以纪念今年主耶稣的圣诞节。
圣诞节与印度**归主
印度教由古代印度婆罗门教脱胎而出。约在主耶稣降生前一千年左右,婆罗门教便在印度发生,婆罗门教有四部主要经典,称为黎俱吠陀、沙磨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另又有奥义书、法经、天启经、家庭经等经典。公元前五世纪,佛教在印度兴起,婆罗门教颇受打击,但该教力图复新,尽量收人融会各种原住民宗教信仰与神明,以适合一般大众需要。公元前一四九年时,印度弗沙蜜多罗王Pushyamitra,努力恢复振兴旧有的婆罗门教,经过许多改革后,便变成了印度教,而成为今日印度人的国教。
在印度教中有许多奇异信仰与风俗习惯,他们敬拜多神,主要的有三大神祇:(一)梵天神Brahma,是宇宙的创造者,妻子是SaraSVati;(二)毘瑟笯神ViShnu,是太阳的神格化,有二十三种化身;(三)湿婆神SiVa,此神最受大众敬拜,能给人带来繁荣。但奇怪的是,象征此神的即是一条男性的**器,叫做Linga,在印度各寺院内均能看到。除以上三主要神外,印度人还敬拜自然界的雷雨风雪等等,也拜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牛尤受崇拜,印度人常用牛尿洗眼,信能明亮双目。
世界各地,印度教的阶级观念最严。自古代起,婆罗门教便将全印人口分作四个阶级,祭司放于第一阶级。目下印度虽早已独立,但阶级制度的恶俗难除,甚至在旅馆内,搬饮食者较扫地者的阶级高。印度全地现仍有所谓「不可触贱民」数千万人,受社会隔离,过着最贫穷凄惨的非人生活。由于阶级制度森严,凡有女儿的父母在她尚是一、二岁时,便为她决定未来丈夫的阶级,且完成婚约。其次,印度早婚,女孩在十三、四岁时便都结婚。童妻的丈夫,有不少在未成年时便去世了,所以遗留下一大批童妻寡妇。其次,由于早婚,也有不少青年死去,亦留下不少寡妇(当然,女子也会死去),所以,在印度,寡妇特多,成了社会的严重问题,寡妇在社会中受冷眼奚落,有些地方尚需剃去头发,身穿白衣,不准装饰,过着孤独可怜的凄凉生活。
但,慈悲的上帝毕竟没有忘记在印度教不受痛苦的印度人民。据印度教会的传说,主耶稣的使徒多马于主后五十二年或七十一年时,便去到印度传扬福音,最初在印度东海岸马德拉斯一带传道,以后又赴西海岸马拉巴地方宣教,有许多印度**快乐地信了耶稣。现在在马德拉斯州便有基督徒四百万人,每千人住民中约有三十五人便是基督徒;有的地方,整个村庄居民都是基督徒。在孟买、南印、北印,有的地方,整个村庄居民都是基督徒(一九九二年,全印度约有基督徒二千多万人。龚按)。不必说,作了基督徒的印度人,已不再拜男性**器或拜圣牛了。在他们的教会团体中,早已除去阶级制度,大家都成为弟兄姊妹,相敬相爱,至于童妻、多妻等恶俗也都受基督徒摒弃。印度基督徒对教会圣工十分热心,尽力奉献金钱,使教会经济自立。由于基督教的势力很大,所以中央政府并制定四月七日为主耶稣受难节,十二月廿五日为主耶稣圣诞节。我在美国留学时,曾遇见过一位出身于婆罗门阶级的印度牧师,他口口声声感谢上帝,在那样早时期便差遣多马去传福音,给印度带来了希望与光明!
圣诞节与神道**归主
约在主耶稣降生后不久,日本才开始逐渐立国,称为大和朝廷,神道教便是日本人固有的宗教。在神道教中也有不少特点。日本人以为神的数目多得不可计数,所以定了一个叫做「八百万神」(Yaoyoroz)神名,只要拜这神,便是等于拜了其它几百万的神明了。神道**不知怎的,相信太阳是一立温柔的女性,叫做「天照大神」,她是日本人的最高神,是日本国的元始根源。除日神外,神道**还拜月神、土神、水神、山神……等无数杂神;最有趣的,他们也拜「狐狸」,在各地稻荷神社中,供有瓷做的狐狸像,拜者极多。
神道**也拜死去了的天皇,有不少神宫是专为已故天皇而建的。东京的明治神宫主神便是已故明治天皇,年有敬拜者约六百二十五万人之多。至于活着的天皇,曾被信是从天照大神而来的子孙,所以是「神」,应受万民敬拜。天皇的一言一行,莫不神圣威严,不可侵犯。二次大战时,日本「皇军」便是受天皇皇命而作战,杀人如麻,疯狂无比。战后,裕仁天皇已自己宣布取消「神格」,恢复成一位「常人」了。
神道**似乎热中于拜这拜那,他们相信任何人死后便都变成「神」(Kami),应受活人敬拜。日本全国现有神社八一七五四座,都为拜「神」而立的,神社的性质约可分六类:(一)祭祀古代各种神祇的神社;(二)祭祀历代已故天皇的神社;(三)祭祀历代有功勋之皇亲的神社;(四)祭祀国家功臣的神社;(五)祭祀诸氏族祖先的神社;(六)祭祀国郡乡土功劳者的神社。不必说,每个家庭还再祭祀自己的祖先。从以上看来,神道教的特点似乎可归纳在一个「拜」字上面,也许这个缘故,日本人甚注重向权威服从,同比自己高一等的人低头。
在拜风极盛的日本,福音终于传到了日本,四百多年前,天文十八年(公元一五四九年),西班牙耶稣会宣教师沙维峈(FranciscoXavier)在鹿儿岛上岸,随在九州及广岛一带展开传教工作,可惜在五十年后,由于政治及佛**的反对等因素,天主教竟遭禁止,且有二十六位**在长崎殉道被钉十架而死,时在一五九七年。约在三百年后,即明治二十二年,日本政府颁布宪法,基督徒才获得了信教自由,但真正的信教自由应该由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战毕后算起才对。
百余年前,安政六年(一八五九年),美国C.M.威廉氏等四人把基督教传到了日本,一九五九年时,日本全国基督教会曾热烈地举行过开教百周年纪念大会。当时我也在日本传教,对象是日本僧侣。目前,日本全国约有基督教会及布道所五千座,信徒约六、七十万人(一九八九年统计,日本约有基督徒八十万人,天主**四十万人。龚按),有不少基督教办的大学及短期大学、专门学校等。日本基督徒中有不少是大学教授、律师等知识分子。国会议院中有基督徒议员,地方上也有基督徒当选市长。在人口比率上,日本基督徒的数目也许并不多,但由于不少基督徒在社会上占有相当地位,所以基督教对日本的影响力甚大。例如数年前政府颁布法令禁娼,便是基督徒努力的结果,再如名基督徒贺川丰彦去世后,天皇还特赠金一封以表哀悼,这事在日本已属最高哀荣了。不必说,作了基督徒的日本人,已完全从神道教的信仰束缚获得释放,他们已停止跪拜一切任何神明(包括死人在内),作良好公民,在社会获得大家称赞与喜欢。在战时,曾有不少牧师及信徒因反对战争而被捕入狱,受尽苦楚。当我在日本时,每到日本基督徒家庭,总是大受欢迎与款待,他们并向我深深道歉,求我国同胞饶恕日本军人曾在中国所行的罪恶。因为对方是基督徒,才会如此表现!在此再顺便一提,许多不信基督教的家长愿意把儿女送到基督教的幼儿园去,因为基督教办的幼儿园比一般办的要好。
圣诞节与中国佛**归主
佛教在公元前五世纪发生于印度,汉代时经过西域(今之新疆省)传入我国。到了唐朝,佛教遂达巅峰状态,以后却逐渐开始衰微,走向下坡,直到今日。佛教在民间的根基虽仍深固,但她在中国的传教势力已不足重视了。原因甚多,在此不论。由于佛教在中国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因此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地受了佛教的影响,甚至还有一些无知者以为信佛教才是信「国教」。印度佛教到了中国后,可说给我国人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佛教绝对强调万物由因缘所生,没有天上主宰或创造神,这替原来缺少儒家「神观」的中国人带来了更进一步的无神思想,因此,凡深信佛教的国人,可说就是无神论者。
根据轮回思想及其它原因,自隋唐时起,佛教便劝人勿吃牛羊猪鱼等肉,以免吃上自己前生父母妻儿的肉(因他们在今世已变成了这些东西),因此有许多愚昧人信以为真,而长年吃素度日;但相反的,自称为佛**的许多台湾省人,却又在「拜拜」(纪念神明之日)之日大杀猪牛,大吃大喝,真令僧人弄得尴尬万分。
佛教劝人禁杀(基督教禁止杀人),但走了极端,竟连苍蝇蚊子也不准打死,以免造什么恶业;结果,有些地方真是蚊蚋群集,疫病丛生,人死了还不知其原因呢!
佛教再三向国人强调,人如现在生活困苦,全是自己前生恶业所致。因此「生来命苦」这句话一直害了中国人两千年,既是生来命苦,努力又有何用呢?
佛教效法印度办法,鼓励信徒多多实行苦行,特别对于僧尼,如用火焚身体的某一部分、禁食等等。几年前,在澎湖有佛**用汽油焚身自己烧死,还以为去成佛呢!愚昧无知得实在可怜!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佛教的那些迷信、落后、不通人情的各种谬论,都在我国人民间生根下来。结果,两千年来,佛教对中国并未带来丝毫幸福;相反地,只是造成了一群「自叹命苦」的可怜人而已。
但,上帝究竟没有忘记中国广大众多的人民。当唐朝时,就有基督教的一派景教由波斯传到中国;可惜景教与异教相混,加上唐武宗的**(八四五年),景教遂在中国绝迹。以后在元朝,景教又再复盛;同时,天主教也传到了中国。一八○七年,上帝终于差遣马礼逊把基督教传入中国,使我国人民都有听信福音的机会。从前在大陆时,不单各地教会林立,还有不少基督教办的大学,现在我国政府不少要人便是毕业于这些学校的。我们虽无法正式统计当时在大陆究竟有多少基督**,但从各地教会林立来看,基督徒的数目是很多的。目下在台湾一地,教会及布道所约有两千座,信徒约三十万数千余人(天主教约有同数目教友)。牧师六百人。(一九六六年统计,现在当然更多了。一九九二年,龚按。)
从佛教而成了基督徒的中国人,可说已脱去了佛教中许多迷信恶俗等的捆绑,得到了自由(加五1),在社会上努力奋斗,建立自己的事业,作规规矩矩的国民,敬神、爱国、爱人,并成立家室,过着快乐正常的人生生活。(目前,**李登辉总统便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一九九二年,龚按。)对佛**布道最出力的,当推香港道风山的已故艾香德博士,这项特殊圣工,对佛教僧尼的影响极大,直到今日仍在继续着。
主耶稣降生已两千年了,由于福音东传的结果,已有千千万万的异**改宗归依了主耶稣。而现在,年年仍有许多异**在接受洗礼归依基督教。因此,主耶稣的圣诞节对异**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啊!巴不得有一天,在东方的所有异**也像古时欧洲原有的异**一样,都改宗归依基督教!
问:我是一个基督徒,某次,我去一位教内弟兄家里,见他桌上放有一些佛经。我对他说,你是基督徒,怎么要看佛经?他答复说,这些经是附近一位佛**送他的,希望他研究研究佛教的哲理。牧师!我对佛教并无研究,但总觉得一个基督徒应多看圣经才对,但不知牧师有何看法?
你的问题很有意义,事实上,我也见过一些基督徒既看圣经,也看佛经,还美其名曰「研究」呢!无可讳之言的,佛教自印度传来我国,比基督教自欧美入华,早了快近一千八百年,佛教是纪元左右汉朝时入华,基督教才在一百多年前清朝时来到我国(这是指马礼逊来华传教,并不把唐代景教计在内)。佛教最初到来时,无人相信;慢慢地,在我国打下了根基,到了隋唐时期,佛教在我国可说已到达巅峰状态,当时全国人民几乎是儒、释、道三教兼信(真正有自己信仰者除外)。原来,佛教传入我国前,在我国人民的宗教信仰中,没有甚么阎王、夜叉、人变猪、狗变人等的所谓六道轮回思想。佛教把印度人所信的一套迷信也都一齐搬来了中国,刚好填上了当时我国人心灵的「真空」部分。
既然我们现在中国人的祖宗,自汉代以后,大都已从儒教改信或兼信了佛教,影响所及,自然波及代代子孙,一直传到今天,结果把许多中国人都圈在佛教的网罗中,整个的人生都受佛教的支配了。其中,有些人以后虽然改信了基督教,但因为信主耶稣信得不够彻底,没有真正悔改得救,所以在信仰上,仍是拖泥带水,在不知不觉的无意识中,对佛教还有一些留恋,藕断丝连,始终脱不了佛教的捆绑。例如作了基督徒后,还念念不忘于拜祖宗啊,去算个命,看个相啊(包含手相),在家里也看看佛经啊……。诸如此类,可说都是从前自己曾信的异教残余信仰在作祟。用基督教的信仰来说,这是魔鬼仍不放松,仍要把这个胡涂无知的基督徒再拉回地狱去的明证。
其实,佛教的内容也并无甚么了不起,有甚么值得人惊奇之处,一大堆佛经,讲来讲去还是那一套生老病死、人生是苦、无常……等等极消极的道理,另再加上一些妖魔鬼怪等的迷信,如此而已。如果把整个的佛经予以浓缩一下,大概用上十万字左右便够了。许多人本来是好好的,但受人怂恿,去看佛经,越看越胡涂、越消极,最后居然拋弃父母,或妻子(或丈夫)儿女,一个人遁入寺院,削发为僧,或去作尼姑了,以后断子绝孙,这个可爱的家庭也就完了。如果汉朝以后的中国人都信了佛教,出家为僧、尼,恐怕中国早已亡国,早在地球上被消灭了。如现在所有的中国人居然也都信了佛教,再过一百年,中国也就完了,何等可怕!关于佛经的缺点何在?请参阅拙著《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第十一篇「经典观」以及《佛教学研究》第五章。在此恕不再述。
站在基督教信仰的立场,我个人主张基督徒不应再看佛经,因这对他的信仰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何况大多数的人对佛教不熟悉,无法分辨佛经内容,常成囫囵吞枣,来者不拒。结果,稍一不慎,便一失足成千古恨,失去永生的希望了。
其实,一个人既然已丢弃异教,成了基督徒,他就应当一心专意追求基督教信仰的上进,每天多多恭读圣经才对。既无余闲工夫,也无需要再去看佛经。看佛经,对他的基督教信仰有帮助吗?一点也没有。只是越看越心乱,信仰越败坏跌倒而已。但看圣经便不同了,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提三16~17)。
上帝的话,常用比喻来说明,圣经记载上帝的话,至少有七种功用。
圣经如奶,能滋养心灵,使人信仰长大强健,「就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彼前二2)。
圣经如蜜,是人心灵与精神上的享受,喜乐与安慰,「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诗十九10)。
圣经如光,引人走入正道,「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
圣经如剑,能剖开人的心灵深处,辨别善恶是非,「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想和主意,都能辨明」(来四12)。
圣经如种子,落入人心,收获百倍,请参阅马可福音第四章2至8节撒种的比喻。
圣经如火,如锤,击碎向上帝所存的刚愎之心,予以熔化与洁净,「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盘石的大锤么」(耶廿三29)。
圣经如金子,最为宝贵,是人生最大的财富,「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诗十九10)。
圣经对每一信徒、每一求道者,既有这么多的好处,因此,(一)我们要爱慕神的话语(诗一一九97);(二)要思想神的话语(诗一2);(三)要依靠神的话语(诗一一九42、114);(四)要遵行神的话语(雅一23)。这样,神旳恩典与福气,便能丰富地临到祂所喜爱的人了。
圣经实在是天下大经,是全球翻成各种文字最多之书,共已译出一四三一种文字。一九七○年,全年售出圣经即已高达一亿七千三百四十万本,去年还不止此数。但愿每人信圣经,读圣经,传圣经,夸圣经,以圣经为信仰及生活南针!
凡父之父以上皆称祖,所谓祭祖,亦即祭父之父以上者。古代天子祖七庙,亦即祭其父之父以上者六代及其始祖。但若广义言之,所谓祭祖,实亦包含祭祀一切已死之亲人在内。我国民间每逢祭祖节日时,实在不单祭祀父之父及更上之祖先,亦同时一起祭祀已亡之父或母、妻子或儿女,甚至兄弟姊妹、伯叔婶侄以及他们的配偶在内。
根据我个人二十几年来之小小研究与仔细观察结果所得,从广义立场来看,认为祭祖之风,原是一种普及于全世界的民间通俗信仰。起先盛行于民间,以后被异教吸取利用而成了一种好象十分「名正言顺」的仪礼。
凡未接受基督教新旧约圣经信仰,或未受其思想影响的世界各角落的人民,自古代至现世,大多认为人之所以死亡,是由他的灵魂脱离肉体躯壳而去所致。例如当人突然受惊失神时,即请巫师作法呼其灵魂归来,使昏者复生。人死后,肉体先予埋葬,其灵魂被推想成在到处飘荡,居无定所,十分可怜,因此,逢年过节,同其祭祀。这便是一种对灵魂崇拜。我国民间相信人死后有三魂六魄(佛教不讲),便是出于此种信仰与想象。
未与圣经信仰接触的世界许多人民,大都认为「死」是一种极为不幸之事,因而联想到死去了的人,其灵魂一定会十分不满意自己的死去,因而嫉妒活人,同他们报复、作祟。尤其是那些「横死」者,如自杀者、被他杀者(含被处极刑而死者)、车祸死亡者、飞机失事者、突然死亡者……等等,他们的灵现成了恶鬼,极其可怖,特别在其死亡之处或与其死亡有关连之处,危害活人,或使其生病、遭灾,甚至摄取其生命,以达到死者灵魂之满足。说也奇怪,即使是自己最亲爱的人如一旦死去,其灵魂即被想象变成「鬼」。而鬼者,大多被想象为极其可怕,所谓「敬鬼神而远之」,亦即出于这种怕鬼、不要冒犯得罪鬼的思想而来。
民间人人怕鬼,是全世界的一种共同思想。最初是由民间巫师出来为死者家属或于某地横死者作法,请鬼或赶鬼出去(即死者灵魂)离开生前住过的房子或死的地方,以免活人遭害。以后异教兴起,便由佛教僧尼或道教道士等来执行这种任务了。(关于佛教与祭祖,将于下文详述。)人死为鬼,鬼会嫉妒活人,多么可怕,于是,活着的人便设法在某一时期或某一日子,预备饮食,供祀死者,以讨其喜悦,免遭灾害,尤其是对横死者,更需大事铺张,才能满足他们的灵魂。至于延请僧、道超荐,那是以后才附加上去的。「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玄云:「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见《论语》)亦即出于这种思想。数年前,马来西亚之陆运涛氏于台湾台中县丰原镇上空,因飞机失事去世,同穖罹难者甚多。事后当地乡民即传出有恶鬼作祟,死难家属即延请大批僧人前往举行法事,请鬼(或赶鬼)离开失事现场,勿再搅扰活人。这个所谓「作祟」、「作法」,全是出于活人想象到死人灵魂会作怪、要危害活人的心理所致。无论祭自己已死的亲人或祖先也好,或祭与自己素不相识者的灵魂也好(如祭陆氏一机中的受难者),或全部或部分,都是含有惧怕死人灵魂作怪的成分在内的。
许多未曾接受圣经信仰的人,大多想象自己的亲人,特别是长辈于死去三、五年以后,其灵魂便失去其生前的「个性」(Personality),而变成为一种家庭的「守护神」(Familygod)了。他能保护家庭繁昌,五谷丰登,诸凡远行、定婚以及碰到各种疑难问题无法解决时,都可向这位(或这些)祖宗求助。中国人的家庭都供有神主牌位,另又有祠堂,其中摆满祖宗牌位。祖宗或已死亲人的一个灵魂(SpiritorSOul),被想象为住于牌位之中,可供祈求之用。请注意,所谓住于牌位之中,不一定指住在这一块眼可见的物质的木头之中,有的人以牌位为一种祖先之灵存在的象征,但有的人却十分迷信地相信祖先的灵就在这块木头之中。因此,每逢火灾、水灾、逃难时,别的贵重对象可丢弃不要,但神主牌位必须把它抢出或随身携走不可。
祖宗既已成了一家之主,当然大家对其爱护慕念备至,于是,祭祖之风便自然而生。所谓「慎终追远」,以及「……春秋祭祀,之时思之,生时爱敬,生时哀戚……孝子之事终矣」(见《论语》、《孝经》),便是基于这种爱慕祖先的民间信仰而来。
从研究民间信仰的立场来看,便知所谓祭祖(广义),即是灵魂崇拜,恐惧灵魂,以及爱慕思念祖先或亲人的,至少融合这三种心理要素的一种死人崇拜信仰与风俗。
现在让我们来看佛教。佛教的根本五戒中,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没有「孝」的道理(基督教的十诫中有「当孝敬父母」一诫)。日本佛教权威中村元博士主张在印度佛教经典中没有「孝」这个字,以后中国人译者随意填入适当的文字以表示佛教也讲孝。中国孝道有三大思想:(一)父母在世,尽责奉养,和颜悦色,敬爱顺服,死后则居丧守孝,慎终追远。(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慎重嫁娶,传宗接代,繁荣宗族,族谱相传。(三)敦睦亲族,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但中国人一做僧尼后,却彻底地破坏了这三个原则:(一)僧尼已出家,无法再奉养父母。(二)僧尼剃发,且不结婚,断绝子孙,更无族谱相传。(三)僧尼出家入寺、庵后,即与亲族断绝往来,更谈不上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了。佛教既然有违中国孝道,因此,自汉代传入后直至唐代,曾大受中国人的猛烈批评与攻击。中国佛**有识之士,一看情形不对,赶快想出「佛教本色化」的诡诈欺骗方法,把无知的中国人都圈入佛教自己所发明的祭祖网罗中去了。中国佛**伪造了一些《盂兰盆经》、《孝子经》、《父母恩重难报经》等伪经,而开始向人民强调,如若诵读这些经典,供养僧尼。并请他(她)们每逢七月十五日(或其它与死者有关之日)为死者超度,便是最孝顺的祭祖了。在五戒中虽毫无「孝」的影子,但佛**却强词夺理,硬说五戒乃甚么孝之集合,五戒即五常,五戒乃「万物之母,万物之父,大道之原,涅盘之本」(详见宋之长庐赜禅师、宋之契嵩、明之袾宏等佛**各著作)。
佛教原来讲「业」(Karma),强调人死后随其生前的善、恶业力去转轮回。既然如此,七月十五日的盂兰盆节,以及死后七七四十九天中的超度,当属全部无效。所以中国人的七月十五日祭祖,纯属无知,全受佛教的欺骗罢了。再者,中国人男女一件和尚尼姑后,便六亲不认(作了僧尼的女儿,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只能称他(她)们为某居士,不得再呼父母),且不顾父母生死存活,即使在庙中努力为父母念经求福,但对尚活着的父母有何用处呢?对已死的祖宗更不必说了。从中国的孝道思想以及人之常情来看,佛教的僧尼可说是最不能尽孝道的人了。既然连佛教的领导阶层落到如此不孝地步,佛教还配来讲甚么孝道吗?还有资格及颜面来讲甚么祭祖,而还敢胡乱批评誽甚么基督徒不孝敬父母吗?
佛教用「轮回」的邪说恐吓人,说甚么人死后要去变牛变马,而使迷信、无知的群众甘愿伏在佛教之下,受其摆布操纵,而行其所谓祭祖与超度。因此,佛教所讲的祭祖(含祭祀一切死者),是基于佛教独有的怪说轮回观念而来,与上面所提的民间信仰的崇拜死人的三种心理要素又是不同的。
中国道教以后摹仿佛教,制定了「中元节」,他们说,正月十五是上元,七月十五是中元,十月十五是下元,这三个日子,各有神明可祭,但以后道教把中元改成为亡灵来日,以及敬鬼、请鬼与施鬼的祖先与死人崇拜了。于是,道教在祭祖上也有了分了。
我们或能说,中国民间的祭祖,最早是完全出于民间信仰,儒家的祭祖便是受了民间信仰所致。佛教与道教于最后也插进了一脚,于是,便汇成了一股祭祖的巨流,泛滥全国。
现在来看基督教。根据圣经信仰,人是上帝所造,在旧约时代,称人死去是归到列祖那里(参创廿五17,卅五28~29,四十九32)。在新约时代,基督徒都相信:凡信主者,死后上天堂,与神及众天使、圣徒一起,享受永生福乐。凡不信者,死后要受审判,并受永刑之苦(约三18;启廿11~15,廿一3~5)。圣经的第一诫与第二诫明明规定,除上帝以外,人不应再跪拜或事奉任何偶像邪灵。祖宗以及已死之任何人,他们活在世上时,曾都是「人」,而人即是上帝所造,现在虽已死了,但曾为「人」的身分并未失去,基督徒岂能祭拜与自己同身分的人吗?根据圣经的信仰,如死者(祖宗等)是基督徒,则已入天堂,那是一个灵界,别有天地,而死者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圣徒,他在天堂与众圣从、众天使一同事奉赞美上帝(启七13~17),就像一个基督徒在地上时,参加教会崇拜一般。他是归了天的圣徒,我们是在地上尚活着的圣徒,两者身分相同,怎么能去拜他呢?如果自己的亲人未信主而死去,说起来虽可怜,但他们只有被扔入地狱火湖中,昼夜受苦,直到永远。他们既然自身难保,怎么还能祭拜他们呢?
我们相信宇宙间的一切,以及我们的生死祸福,都掌握在主耶稣的手中,因此,我们不怕任何妖魔鬼怪作祟。既然如此,除主耶稣外,还有值得我们再去跪拜的神鬼吗?没有,绝对没有。主耶稣救了我们的灵魂,成了我们的救主,因祂是我的救主,所以才信祂拜祂。但祖先以及一些死去的人,于生前也许曾与我有某种亲密关系,但毕竟是属伦常的关系,而非宗教信仰的关系,更不是我们的救主,拜他祭他何用?
查遍全部新旧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或明示或暗示,人曾经祭过祖宗或某些死人,或劝导信徒应该祭拜死人。因为圣经的中心信仰是神造万物与人,因此,除敬拜创造万物的神以外,其它一切受造之物(包含人类),都被放在神以下的次要地位。当然,人的地位高过万物,但仍不脱离受造者的地位,既然如此,无论甚么人或生时或死后,都不应该也不值得,再使其它的活人去祭拜的。
根据圣经的信仰,我们能大胆地说,基督徒绝对不应祭祖。如有信主耶稣的人居然祭祖,不管他如何巧立名目,自圆其说,是绝对违反圣经,背道而驰的。
也许有基督徒要问,那么我们中国基督徒是把自己的祖先,以及已死的亲人一脚踢开,一概置之不理吗?岂非有违人情?给教外人抓住攻击批评圣经的话柄。关于这点,我个人以为在不违背圣经信仰的范围与原则下,不妨可酌量设计一些纪念的办法来,这种办法也是因为找不到圣经的根据与参考,所以很可能因人而异。(在拙著《龚天民文集》第一、第二辑中有「基督徒的敬祖之法」一文,以及另一长文「基督教的丧葬礼仪」一文,也许能供对此问题有兴趣者参考之用,在此恕不再提。)
祭祖的问题,确已成了教外人相信基督教的绊脚石,但我个人倒认为并不那么严重。今天教会所要做的,是引领人信主耶稣得救,这是第一要紧的事,如人确信了耶稣,祭祖的事,也自然解决了。
我曾写过不少研究鬼魔的文章,也曾在各地大专院校及教会有过多次专题演讲,讨论鬼魔、死人、拜祖宗等问题。但我以牧师的身分,被人请去赶鬼,自我受牧师圣职十七年以来,还是第一次,紧张、兴奋、新奇、期待、……简直无法形容。
七○年代初期,我在韩国釜山华侨教会牧会。某日下午,友会中一位素不相识的×太太,神情紧张、气呼呼地跑来找我,一见面便说:「牧师!我家附近有位十九岁的女孩×××,近来被鬼附着,甚苦,忽笑忽叫,胡言乱语。我和教会的×先生曾往探视,为她祷告,奉主耶稣的名赶鬼,但鬼却不出去。鬼对×先生说:你只是传教师,不是牧师,你们不配来赶我出去!我们问鬼叫甚么名字,鬼说她是这个女孩的已经死去的母亲,是韩国籍人,附在女儿身上,但又说她是海龙王的女儿,又说是甚么鬼,我们也弄不清楚。牧师!请你一定去帮助这个可怜的女孩,如果鬼被赶出去后,在左右邻居中,也能为主做个好见证,因为我们一直赶不出鬼,实在不能荣耀耶稣」。
听完了她的迫切请求,我的心一震,想想看我曾写过那么多文章批评异教,主仍保护我未掉一根头发,现在奉主的名去赶鬼,一定会成功。但又想到,使徒们曾有一次赶不走鬼,主耶稣要他们必须先禁食祷告不可(太十七21)。但现在时机紧迫,且在午后,无法禁食,不过若先努力祷告,求主赐给力量,总是可行。
于是,我请×太太先回去,下午四时正带那女孩来教堂;我又请人去请本堂的孙长老(已八十高龄),以及另外两位姊妹来一齐赶鬼。我一个人先跪在教堂地板上,恳切祈求祷告恩主耶稣,求祂今天亲自掌权,击败可恶的魔鬼。四时到了,×太太与×先生来告称,该女孩有鬼附身,力大如牛,鬼极力反对来教堂,不知该如何办?于是,我决定我们一起前往女孩家中。
一进大门,女孩之母哭哭啼啼,后来知道,该女孩原是韩国籍人(外国人),从小,便由现在的中国籍养母收为养女,作为自己的女儿。据说,女孩的已故亲生母亲现在附在女儿身上作祟。
我们一群人走进女孩房间后,见她身体倒甚结实,长得高头大马,但面色极其苍白,阴森可怕。疯疯癫癫,忽唱忽笑,既唱台湾民谣「阿里山的姑娘」,又唱「平安夜、圣诞夜」,真是语无伦次。整个房间气氛显得恐怖非凡,简直好象看到那古蛇––魔鬼,正张牙舞爪地在向我们这群基督徒挑战!
我们先唱了赞美诗:「世间似有两军对敌,即是恶与善」(TwoOpposingForcesStrugyle),但那女孩却用轻蔑的口吻讥笑我们唱诗,并用更大的声音唱她自己的歌,声音几乎掩盖诗声。接着,我用高声虔诚地恭读马可福音第十六章15至18节:「……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念圣经时,女孩继续狂叫吵闹,声震全屋,壁上灰尘几乎掉下。最后,我们全体信主耶稣者,便一齐按手在女孩头上,我们各人大声怒吼:「魔鬼!我现在奉主耶稣的名,吩咐你从这女孩身上出去!」女孩突然跳起,其力气有如大力士,把我们的几双手都弹开了,但我们人多,手多,硬把女孩再按倒,我又把一本烫金的串珠新旧约大圣经,也压在她头上,数次重复地说,我奉主耶稣的名,吩咐你这恶鬼从这个女孩身上出去!
略过片刻,女孩又清醒过来,连叫:妈!妈!眼泪直流,说身体很累,想躺下休息。我告诉她:我叫龚天民,是牧师,是专门来帮助你的!「谢谢!谢谢!」女孩答道。话刚说完,见她又突然身体抽搐、发抖,两眼上翻,露出眼白:一、二分钟后,又鬼附上身,指手画脚,有说有笑,且全身变得「精神饱满,刚强非凡」,与刚才清醒时的她,完全不同。此时,我向她说:「我也是研究佛教及各种宗教的,知道的鬼名甚多,你到底是甚么鬼?叫甚么名字?」「哈哈哈!你来问我?」女孩答道。接着说:我讲一个故事给你们听,好不好?从前有个女孩,被人领去收养,后来她知道了自己是养女,所以心中很痛苦,同学们笑她,邻居孩子们笑她,你们看她可怜不可怜?请你们同情她,把她送到台湾去,你们如果站在我的立场,是不是也会这样希望?。……哈哈哈!呜呜呜!」(后者为哭声。送至台湾,意即为女孩换一环境。––龚按。)旁坐者告诉我,这是她已死的妈妈在替女儿讲话,我于是问鬼:「你说要同情这个女孩,送她去台湾,这个女孩到底是谁呢?」「她就是×××(女孩姓名)。」对方答道。看样子,坐在我面前的女孩,似乎已有第三者的灵体附在她身上,替她说话了。
当时,我心中一直在想,如根据基督教信仰,人不信主耶稣,死了后,便都进地狱,那么,这个女孩的母亲已死,当然不可能从地狱再出来,附在自己女儿身上讲话,使自己女儿受苦。现在,看样子,最后只有剩下污鬼、邪灵这一类的鬼了,这些鬼在圣经中提的甚多,但只要奉主耶稣的名,一定可以赶出去,绝无问题,使徒们岂不都曾赶过?(见使徒行传。)但再想想,如是污鬼邪灵,也不可能介入别人家中的家务纠纷,让人同情,送女孩去台湾,与它有何相干?鬼也会管闲事?
当我与被鬼附女孩谈话时,对方始终没有肯定答复我是那种鬼?叫何名字?只要它肯告诉我,我想我自有办法。如属污鬼邪灵,当然可以奉主名予以赶走,如它自称是佛教中所说的甚么鬼,我还预备和它开一次辩论会,与它一同研究一下佛教的教义。但,说也奇怪,当鬼附上女孩身时,始终未向我清楚表示说:「我是她的已故母亲」。只要她说这句话,我曾决定要用佛教教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去点破六道轮回之说的迷信。
每当女孩两眼发白、胡言乱语时,我们便一起重重叠叠地按手在她头上,并大叫:「奉主耶稣名,魔鬼出去!」霎时间,女孩便又恢复清醒,大呼:妈!妈!太重了!太重了!请放手!我是人,不是鬼!于是又躺下,并看看我们。一、二分钟后,女孩又来一阵全身抽搐,发抖,两眼翻白,按着便又是一派胡言、唱、笑、哭、闹,加上重述同一故事,并大声叫道:你们能赶我走吗?
我们双方僵持了约有一小时之久,我看看时间不早,应回教堂,预备晚间查经祈祷会。临走时,女孩又清醒过来,拟起身送我们,我叫她坐下,她连声说:谢谢!谢谢!
那天晚上,我在祷告会中特别提出这事,请会众为这可怜女孩祷告,求主耶稣救她脱离鬼附之苦。
约在十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有人敲门,打开一看,赫然是×太太与那鬼附女孩,心头一震,莫非又来请求赶鬼?但看她们二人神情安怡,尤其是女孩彬彬有礼,心中略为放心。×太太向我说:牧师!我带她来是向牧师道谢的,她身上已经没有鬼了,病已经好了,并愿意到教会做礼拜。女孩也对我说:「谢谢牧师的帮助,那天牧师来时,我一点也不知道,真对不起。我现在心中还很害怕,怕鬼再来找我。」我告诉她们:「既然×太太有自己的教会,那么就去那里信主耶稣好了,既然鬼已出去,要快快的信主,如不信,更恶的鬼恐怕还会再进来呢!」「谢谢牧师!再见!」
以上是不久前发生于釜山的一个真实故事。这位女孩现在已经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地走来走去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个鬼,且已从她身上被赶了出去。那么,我们这群基督徒愿将一切荣耀赞美,归给在天上的大祭司我主耶稣基督。至少,我个人看到她已神志恢复,能来道谢,要为她感谢主,为她觉得快乐!
在基督教界中,流行着一些与佛教有关的错误传说,以讹传讹,不单给基督教带来了无穷困扰,也给佛**留下了笑柄。因此,我们对这些传说有予以澄清的必要。以下先提这些传说,然后加以说明纠正。
一、十几年前,我在台中信义神学院任教时,某年,我被邀参加了××神学院的毕业典礼(我乃该院特约讲师,专讲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典礼开始后,请一位从台北来的有名的讲员讲道,他的演讲主要内容是讲到如何向人传道?其间,这位讲员特别提到唐朝景教来华传道经过。当他说到景教时,他说:「达摩把景教传到了中国,以后在中国成立了许多景教教会……」(原意如此)。起初,我突然听到他说「达摩把景教传到中国」,简直使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以为是我的耳朵听错了。但那位讲员接着又提了几次「达摩」,强调他的景教宣教工作;于是我才肯定这位颇负盛名的讲员(恕不提名)确是张冠李戴,莫名其妙,把中国佛教禅宗开山祖达摩变成了景教来华宣教团团长阿罗本了。这是我亲耳听到的。
二、另有一位牧师在基督教刊物撰文,提到「十二使徒的将来」。他论到多马时,说:「多马,到印度去传道,为国王建筑王宫,但他将建筑款项赒济穷人,为国王积财于天。后来在印度殉道,被人用枪刺死。传说他曾到过中国,有人怀疑他即达摩。」(恕我也不提这位牧师大名及刊物名称)这位牧师的最后一句话有问题,他把达摩变成了使徒多马。达摩真是忙!一会儿变成阿罗本,一会儿变成多马。
三、王治心所着《中国基督教史纲》第廿五页中说:「又一二八二年,由马罗勃(Molober)叙利亚教堂派出教会使者到了北京,听到一个关于基督教传入中国的有趣故事说:汉明帝派人到西方去寻求所梦见的金人,据中国历史的记载,求得的是两个佛教的僧徒。其实,并不是什么梦,乃是听说中亚细亚有一个新兴的宗教,所以所带到中国来的并不是佛**,而是圣多马的两个门徒。」王治心牧师对此虽称这是元朝基督教的传说,没有可信的根据;但接着王氏仍持疑信参半的态度说:「……所以这新兴的宗教,与印度宗教有互受影响的可能。而当时所输入的,究竟是佛教抑是基督教,自然无从证实。」(见原书第廿六页)请各位先注意本段中提到的「汉明帝梦见金人」的故事。下文中,我们即要予以纠正。
现在我们先看「达摩」这个人,他到底是阿罗本抑或多马?据佛教历史记载,达摩正名为「菩提达摩」(Bodhi-dharma),简称达摩。一说他是南印度人;另说他是波斯人(伊朗国),是一个大乘佛教和尚。他在公元五二○年(梁普通元年)由外国来到中国,先到南京,会见了梁武帝。但因不受欢迎,一气之下,渡江到北方河南嵩山少林寺。据说,达摩在该寺天天打坐,面壁九年,于五三五年(天平二年)去世(有异说)。达摩生得浓眉大眼,满脸粗胡须(根据日本南禅寺藏画像),在当时被人呼为「壁观婆罗门」。达摩在中国传的是禈宗,他死后,传法给中国人慧可(四八三––五九三年),称为二祖,以后一直传到六祖慧能(六三八––七一三年)。为了避免争夺「法统」,慧能以后便不再一代代地传给某一个特定的弟子了。五祖曾告慧能云:「……止汝勿传,若传此衣,命如悬丝。」(《六祖坛经》)但慧能的一些弟子们仍继续着宣扬佛教禅宗直至今日,只是再没有七祖、八祖等的称号了。
现在我们来看景教。明朝天启五年(一六二五年),在我国西安西郊土中发见了一块「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根据碑文,我们知道在唐太宗贞观九年(六三五年)时,景教由波斯传到中国。碑曰:「大秦国有上德曰阿罗本,占青云而载真经,望风律以驰艰险,贞观九祀,至于长安,帝使臣宰房公玄龄,总使西郊,宾迎入内,翻经书殿,问道禁闱,深知正真,特令传授。」文中的阿罗本(Alopen),即是当时景教宣教团的首领,亦即团长(详见拙著《唐朝基督教之研究》)。
中国禅宗第一祖达摩于五二○年来到中国,而景教的阿罗本是在六三五年抵达中国的。达摩比阿罗本早到中国一一五年;何况达摩是传佛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和尚。这样看来,无论如何,达摩绝对不可能是传景教入华的人物了。
现在我们要看使徒多马。据基督教传说,当保罗在西方传道时,多马去到了印度传道。起先他在印度东海岸玛德拉斯(Madras)传福音,以后到了印度西海岸马拉巴(Malabar)传福音。以后传说他旅行到中国,以后他又再回到印度,最后受到婆罗门**与不信者的**,为主殉道而死,约在主后六十八年。
多马到底是否来过中国?因缺少确实证据,我们很难下结论。但不论他曾来过也好,未来过也好,对中国基督教的初传历史似无影响;因为根据现有的正确资料,中国基督教的初传,应是「景教」。但我们敬肯定地说,多马绝非达摩。所谓「有人怀疑他即达摩云」(见本文文首之二),是完全绝对错误的。多马是第一世纪人,达摩是第六世纪人,两人在世日期相差四百多年。无论怎样说,这两个人是互相扯不上任何关系的。所谓「有人怀疑他即达摩云」中的「怀疑」,简直成了「无知」;因为两人不单生死年分相差太远,而且两人所传的宗教又不相同,所以连「怀疑」的条件还不够格呢!请读了本文的那位牧师勿误会,不是在批评你,好在你也只是听人传说,予以引用而已。
最后我们要解决所谓汉明帝梦见金人(六七年),以及所称汉明帝请来中国的传教师不是和尚而是多马的两个弟子的传说。
根据本人对佛教的研究,以及大多数日本佛教学者的意见,所谓「汉明帝梦见金人,以后派人去西域求法,并请了佛僧迦叶摩腾与竺法兰二人来华」的说法,是后代中国佛教捏造的故事,为的是欲提高佛教在华的地位;因为在汉明帝以前,佛教已经零星地传入中国了(恕不详述)。日本佛教学者们说:「汉明帝永平十年说,虽已成了一般的传说,但根据研究结果,到底不能接受这个传说。」(《中国佛教史》第一○页,道端长秀着。)「……这个永平十年传说,从古时三国时代起即被人知,一直成了一种定说。但根据近年来学者研究所知,从当时与西域没有国交,在此说中之登场人物在文献上有不同的记载,以及四十二章经是后世才抄成的看来,这不是历史事实,仅只是一种佛法传来的故事罢了。」(《佛教史概说》「中国篇」第六页,冢本善隆……等着。)
这样看来,我们能知道所谓「汉明帝梦见金人」的这个所谓「梦」,根本是假的,是后世佛**凭空捏造的一个佛教故事罢了。既然连这个梦也是捏造的,那么本文文首第三所讲多马的两个门徒到了中国传教的传说便不能成立,纯属虚构与臆测罢了。请注意,多马的所谓两个门徒,即使没有来到中国,对中国基督教的名誉,也绝对不会有所损伤的;但如硬要强调他们曾来中国传道,还够麻烦呢!因为从那裹来的证据呢?
无可讳言,佛教比基督教早来中国,中国佛教的势力也比基督教大(后者特指自称是「佛**」的许多莫名其妙的**而言)。因此有些基督徒在潜意识中,不知不觉地与佛教扯上了关系。于是,达摩便大走其运,居然变成了基督教大名鼎鼎的使徒多马,或是中国景教大牌人物阿罗本了。如果中国佛教的和尚听到了基督教中还有这么一回事,定会大摇其头,大喊:「阿弥陀佛!中国基督徒怎么搞的?他们想搞基督教佛化运动吗?」(龚按:后一句乃指把基督教说成与佛教有关,两者差不多,有相同处。现在基督教界中,确有些人作如是想。)
大多数的中国人从出生到死,大都与佛教带些关系。有的人虽未必全懂佛教,但他的思想与行动都或多或少受了佛教的影响。例如有人常常自叹「命苦」;有的人连蚊子都不敢打死,怕「造业」;有的人娶了小老婆,把发妻一脚踢,而却扬扬得意地向人说,这是他前生「修来」的福气,理所当然。
基督教传到中国后,最难应付的便是佛教。唐朝时,景教的对头是佛教(详见景教碑和拙著《唐朝基督教之研究》);今日基督教的劲敌仍是佛教。据我所知,目前港、台、星、马、美、日……等华人佛教界中,有不少法师(和尚)和信徒是精通基督教的,他们对《圣经》的熟悉,恐怕超过一般挂名基督徒。有的和尚与信徒虽不精通基督教,但也够「半通」,在辩论时,足能与基督教传道人打个平手或占上风。佛僧与佛教信徒们研究基督教的目的至少有三个:(一)为佛教「护教」,辩正来自基督教人士的批判(例如对付龚天民、吴恩溥牧师……等人);(二)著书立说,故意歪曲基督教,以摧毁基督教这个所谓「异教」(佛**大多称基督教为异教,对基督教一点也不客气)。煮云、圣严、印顺……等和尚乐此不疲。(三)带领基督徒皈依佛教。八十年代时,台湾基督教东海大学曾请了星云和尚去教佛教「人生哲学」,且是「必修课」,三学分。结果在班上很快便出现「今日犹大」卖主。有基督徒学生在呈交考试文章(Essay)时,竟大捧佛教而把基督教骂得一文不值。哀哉!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台湾,竟会出现另一种型态的基督徒自我信仰摧残!(星云来美后,有另一和尚在教同样课目。目前,是否仍有,则不知。一九九二年十月龚按。)
我敢说,中国基督教传道人在对不信主的人传道时,一定会碰到自称是「佛**」的人。这时,有的同工因自己根本不懂佛教,一听对方是佛**,便先自己开始发慌,乱了阵脚,而赶快找个借口,一走了之。但也有的同工「初生之犊不畏虎」(指与佛**来往),心有不甘,想效法保罗,非与此人较量一下不可。但可惜自己对佛教是属「盲人」,一窍不通,结果造成处处「挨打」,让对方––佛**占尽上风,狞笑不已。例如传道人说,人人有罪,非信耶稣不可。但对方却硬说,那是你们信耶稣的人说人有罪,但我们佛教根本不讲罪,所以我根本没有罪啊,哈哈哈!(龚按:佛教不用「罪」(Sin)这个术语(Term),但却用「无明」(Avidya)这个术语,指出人由于有此「无明」而产生出生、老、病、死……等痛苦。当然,罪与无明不同。)但传道同工仍不甘心,告诉对方––佛**说:「圣经罗马书第三章为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你能说你不是罪人吗?」这时对方讥笑着回答:「我根本不信圣经,甚么罗马书不罗马书,我不信这一套,所以我不是罪人啊!」这时,传道人仍不死心,仍然想拯救这个失丧的宝贵灵魂,于是便继续对佛**说:「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位独生子便是耶稣,所以你要快快信耶稣才能得救啊!」这时,对方––佛**若很懂佛教,便会像「得胜者」似地,以骄傲的口气答复传道人说:「你要知道,耶稣仍在『天道』,仍未超出三界,祂还不如我,因我在信佛教,有一天能跳出三界轮回之苦,所以我绝对不要信耶稣,信祂干嘛?」(龚按:关于这个问题以及别的问题,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我有详尽的辩驳。)传道人和佛**双方「交战」到了这种地步,由于传道人招架不住(指是知己而不「知彼」而言),最后也只好知「难」而退了。而这种「退」是在「蒙羞」与「尴尬」的场面下退阵的。我讲这些,没有一点意思要来贬低不懂佛教的传道人的身价,只是觉得由于有些传道人因不懂佛教,而竟会遭到来自佛**的这种「羞辱」,真是可气!我以前未研究佛教前,也曾多次碰到同样的「受辱」情形。假定第一世纪时,在巴勒斯丁及希腊与罗马等地已有佛教僧人与信徒,而不懂佛教的使徒彼得、约翰、雅各和保罗等人,如向顽固的佛**传道,也会同样碰钉子的。这不是说他们不够「热心」,不能感动对方,而是异**––佛**根本不想接受基督教的真理。奈何!
由于各种内在与外在的原因,佛教最近在台湾似又开始死灰复燃,星云和尚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开佛教布道会时,每晚坐满五千人(根据佛教刊物报导),迟来的和没有门票的人竟被挡驾,无法入内聆听「佛法」。这几年来,大批华人从亚洲移民来到美国;中国佛教也随着这股移民潮,一同冲进美国。在洛杉矶哈仙达岗地区,佛教要建造大庙;在纽约有中国和尚直向美国各大学进军,同大学生传佛教。在超级市场内,常能看到有不少中国尼姑在采购大批蔬菜。这都证明了中国佛教也在美国打天下了。难怪最近已有美国神学院要请中国牧师去讲「如何向佛**传道?」,这是一个看似容易、实在很难讲的麻烦题目。因为美国白人神学生听众毫无佛教思想背景,不容易听懂较深的佛教内容。除了华人僧尼正在美国求发展外,日本和尚和美国和尚也同样地在美国努力耕耘,想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佛教王国。今后,在美国的中西传道人,势必要加紧研究佛教,俾能挡住冲进来的佛教汹涌浪潮。
因为日前又有某同工和同道来问:「如何对佛**传道?」故此激起了我写这篇稿子。我的答复是:最最要紧的是,自己必须先懂些佛教,然后才能谈到「方法」,后者只是「技术」,不算太重要。如传道人自己多少懂些佛教,多与佛**来往,自然地会建立起一种对佛**传道的「方法」来。至于想懂些佛教,最好的方法是去日本上佛教大学,或者退而求其次,在美国上华僧办的佛教大学。或者,用自修方法研读有关研究佛教的书籍。如果喜欢看我写的书,让我介绍如下,请先读最近出版的《世界五大宗教》一书中的「佛教纲要」,掌握概念,佛教到底如何发生?佛教到底讲些甚么?以后,请读拙著《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知道佛教的毛病出在那裹?读完此书后,再请读拙著《答妙贞十问》,便知道基督教实在优于佛教。读完笔者三本拙著后,对佛教大概会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了。如碰到懂佛教的佛**,大概可以应付了。几年前,我在新加坡神学院主讲「佛学研究」一学期,以后同学们如猛虎出山,竟勇敢地与由老师带领前来该院挑战的马来西亚佛学院学生们大开基佛研讨辩论会,而打个平手呢!「宗教」问题的辩论,因各信各的,很难说谁胜谁败,但只要不被「**」(指无法答复问题,无法继续辩论下去),争个不分上下,已是很好的了。如有人再想深入研究佛教,则请读拙著《佛教学研究》,约十万字。此书目前可能不易买到,因最近未再版(已出五版)。如有人想去坊间购读佛教书籍,当然也可以。只是如果是佛教僧人或信徒所写的书,佛教「信仰」的味道太重,不太适合初学佛教的基督教传道人读。至于由不是佛**写的佛教书,大多像「新闻报导」的电讯,缺乏自己的见解与批判(因无此能力和需要),只可作「参考」而已。在基督教中,也有别的牧师和同工们写约有关佛教的书和文章,也可阅读。
研究佛教时,不能心急,要按次序地一步步地前进。就像读英文,先得从字母ABC学起。在日本佛教大学申,一年级新生不准选三、四年级的课程的(某些特殊课程除外),因根本听也听不懂老师到底在讲些甚么?因此,同工们研究佛教时,应由浅入深,切忌突然「深入」,以致弄得一头雾水,失去兴趣而作罢。也不要想,佛教关我何事?我只传福音好了。但你要知道,现在各地的华人已不是五、六十年前在中国大陆时的那种华人了。那时我国文盲居多,知识落后(尤其在乡间),佛教和尚大多也是小、中学程度(从大陆来的佛教年老法师们请勿生气,事实如此),所谓「如何向佛**传道」的问题,在那时还未构成「问题」。但现在情形不同了,和尚尼姑中不乏从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学成的博士、硕士、学士;信徒中也有许多知识分子。现在各地华人的教育水准整体都提高了,连带着佛教信徒的「佛学」程度也同时提高。而这许多佛教信徒也就是我们日常碰到的中国人。难道避免对他们传道吗?当然不可能。既然如此,我总是不断呼吁传道同工最好懂些佛教,以利传道,也能免去如上述的不利于己的场面。
我未作过和尚,与中国佛教界人士也并无任何个人恩怨。我只是出于我的基督教信仰,在灵裹觉得非对佛**传道不可。因为主说:「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裹的,我必须领他们来……」:又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参约十16;可十六15)。而中国佛**既是万民中的「民」,因此他们也必须归到主的十架前不可。让我们同为中国佛**的归主代祷与努力吧!
根据今年元月台湾各报所载,天主教枢机主教于斌,曾率领该教教友,举行盛大的祭祖典礼。据说,在供物方面,祭桌上摆有海参、鸡、笋、肉、鱼各一盘,羹汤一盅,鲜果四色:桂圆、苹果、长生果、柳丁(桔子之一种?),以及用面粉做成的圣虫、神虫,二盘朵朵莲花等祭物。有说,礼堂中还设有神像和牌位;有说,没有此两者。因笔者身居海外,未曾亲见,不敢臆断。在祭祖祭礼方面,其程序有行上香礼,主祭者诣香案前鞠躬,上香,亚上香,三上香,复位。亦即行初献礼,行亚献礼,行三献礼,行受福礼。
据主祭人于斌主教向新闻界表示:这是罗马教廷自民国廿八年(一九三九年)十二月,解除祭祖祭礼之禁令以来,首次举行春节祭祖典礼。据报载,是日参加者有数千人之多(见中央日报、联合报、新生报)。
所谓祭祖,广义言之,是指祭祀已死去了的祖先与古人。在我国古代,为追慕有益于人类之伟人,予以纪念,称为「祖功」;其次,纪念有德行者,叫做「宗德」。亦即祖有功,宗有德,最尊的叫「祖」,其次的叫「宗」。最初祭此两者,纯以功、德为标准,但以后将祖与宗合称为「祖宗」,而成了先民之通称。大概从周代以后,才从血缘关系开始祭祖。据说,汉朝以后,我国民间才开始各家自己祭祀祖先。
祭祖宗的烧香,大概是第三世纪由印度佛教和尚佛图澄传来我国(二三二––三四八年)。古代祭祖时都在天未明之际,故点烛照明。宋室南渡之后,改为白日祭祖,因燃烛已成习俗,故仍沿用。
祭祖时在祭桌上摆供各种饮食,原属一种全世界古老民族中所流行的、普遍性的民俗信仰,活人以为(或说相信)死者之灵要在那时光临,吃喝鱼肉水果羹汤等物。自从佛教于汉代传入我国,盛行于隋唐时期,带入印度的所谓「饿鬼」信仰,并在中国杜撰伪经《盂兰盆经》(UllabanaSutra),主张于每年七月十五日超度亡魂,供奉大量饮食以后,我国民间向死者祭祀食物之风,更为盛行。
但从纯粹研究佛教的所谓「六道轮回」教义来看,除非祖宗死后变了「饿鬼」,急需饮食不可之外(但如严格言之,饿鬼也不会来吃,详情在此不论),生在其它五道中的祖先或死者,是绝对不曾,也不可能再来阳间吃喝这些东西的。在我国原有的民俗信仰中,再加上了佛教的迷信宣传,于是我国一般人民在祭祖时,更以为亡者之灵要来享受吃喝这些供物了。(按:六道轮回是天道、阿修罗道、人间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
于斌主教于祭祖时,曾摆供莲花。按莲花用于宗教,最初源自印度古代的婆罗门教。据说,毘瑟笯神(Visunu),从他的肚脐中生出莲花,梵天跌坐其上,于是便造出了世界万物云云。在纪元前后兴起的印度大乘佛教,更把莲华作成莲台,成为诸佛及菩萨的坐位。在佛教的净土宗中,莲华一物更是身价百倍,拜阿弥陀佛的佛**,竟视莲华有如神明,《观无量寿经》称:「欲观彼佛者,当起想念于七宝池上作莲华想,令其莲华一一叶作百宝色,……一一叶间各有百亿摩尼珠王以为映饰……」。
其次,从纯粹研究大乘佛教教义来看,莲华(花)这个东西,是象征佛教的最根本教义「缘起观」。据说莲华的花瓣互相连结,相依相成,表示着缘起观所说的,世界万物都无非由各种不同的「因」,与各种不同的「缘」,而生出来的「果」罢了。因与缘彼此相依相成,有如莲华的花瓣一般。关于缘起观的缺点及其错误,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三文「创造论与缘起观」。
至于祭祖时的牌位,对于丧家及其子孙极为重要。我国人与其它古老民族一样,相信人死后,其魂魄变成多数,散布于阴间、坟墓、家中、死者床边……等处。我国人信人死后有所谓三魂六魄,其中一个宿于牌位之中,而变成了这家的守护神,受代代子孙敬拜。从纯粹的佛教教义来看,人在死后四十九天(七个七),便按照其生前之业力,去转轮回了,或变牛马,或再变人,或下地狱,不一而定。所以死人的灵魂(佛教不用灵魂这个说法),绝对不曾住在牌位中的。如果有佛**相信牌位中有其先人之灵存在,那已在**六道轮回之理了!但真正能明白这种佛教教义的人,实在太少了!
综观此次于斌主教所主祭的祭祖典礼,可谓集儒、释、道、天主教与民间信仰之大成,融数种不同宗教教义与思想于一炉!对于佛教教义、风俗与迷信的大量渗透,更令我们吃惊!
根据圣经的教训,基督徒绝对不能祭拜已死去了的人,十诫中的前两条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出廿3~5)。祖宗及亡者的灵体绝不能与上帝相比,基督徒因只信这位真神,所以已经无需要,也不准再向别的任何灵体、神像与牌位上香膜拜。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主耶稣才是我们的灵魂救主。祖宗及已死之人,不是我们的救主,为何还要拜他求他呢!许多知识较浅者以及各地的土人,以为人死变鬼,鬼极凶恶,要向活人作祟,因此,每逢适当时期,同亡者供祭食物,以求平安。但圣经说:「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罗八31;西一13)。上帝既然帮助我们,就不必再向死人献祭谄媚了。
基督徒虽不拜死人,但却有妥为安排死者及纪念死者的万法。
拉撒路死了以后,主耶稣为他哀哭(约十一35),表示基督教不忘为死者举哀。主耶稣被钉十架,身体被取下后,有亚利马太人约瑟及尼哥底母二人,用极贵的百斤沉香和没药与捆麻布,殡葬主耶稣(约十九38~42),这表示基督教对死者入殓,郑重其事。复活日清晨,又有不少基督教妇女拟用香膏往抹主耶稣的身体,但主已复活。这表明古代基督徒仍尊重向死者应尽的仪礼。
今日我国基督教教会都普遍利用复活节前的某一天,作为扫墓日,信徒齐集基督教坟场,唱诗,祈祷,由牧师讲道,做追思礼拜,祈求主耶稣再临时,一同复活。不必说,在坟墓前绝不能供奉任何食物或饮料,因基督教的信仰中,基督徒「睡」了之后,绝对不会再来人世间吃喝甚么的。来吃喝东西,那是民间信仰以及变了质的堕落佛教信仰。基督徒在坟而可以插花,这只日三种装饰与点缀,一点也没有死者之灵要来欣赏闻香的意义在内,找遍圣经各处,只知道基督徒「睡」了后,便已与人世间断绝了关系与往来,已在天堂中享受快乐了。
每逢祖宗或已死父母及关系者死去之日(俗称忌日),基督徒在家中可举行追思礼拜,请亲友参加,请牧师讲道,一面追念死者,一面勉励听众,使未信者有信道机会,令已信者更能做醒度日,虔守主道。
基督徒在世时,好好孝顺奉养父母,实较父母死后为丧事大事铺张更有意义。曾参说:「椎牛祭墓,不如鸡豕之逮亲存也」。圣经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出廿12)孟子说:「事父母皆能有养,不敬与犬马何以别乎?」
基督徒千万不要走极端,不应把已死者置之不顾,但基督徒却绝对不能效法佛教及民间信仰者,去祭祀死者,那是违背圣经真理的。中国基督教到今天为止,虽然尚未制订出一套众所公认的纪念祖先及已死者之仪礼,但笔者在本文中所提的这些方法,事实上有些教会早已在用,似都可行,既不违背圣经,也能尽上我们作基督徒小辈的应尽本分!
问:我是一个基督徒,信主只有三年,今年二十三岁。最近,由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位男朋友,是在医学院念书的大学生。但他是一位天主**,我曾劝他来基督教会做礼拜,他不肯来,并且说,天主教和基督教是一样的,都是信耶稣,各信各的好了,没有关系。但是,我心裹有点害怕,现在,请问牧师,我该怎么办才好?虽然我们还没有谈到婚姻大事,但请问基督徒可与天主**结婚吗?
答:恭喜妳已有了男朋友,但可惜的,对方即是一位天主**。不错,有的人真的不明白,以为天主教和基督教原是一样;但也有些人虽明知这两个宗教是完全不同,却故意地把它们说成一样的,这是另有「居心」和「目的」的。我可以很坦率地告诉你,基督教与天主教完全不同,在教义上有极大的分别,基督徒不应与天主**结婚。除非对方在结婚前,公开放弃天主教信仰,而受洗变成基督徒。
基督徒为什么不能和天主**结婚?请看下文。
原来,天主教有许多教义是完全违反圣经真理,是基督徒所不能接受的。天主教主张:
(一)教皇无误论(Infallibility)。这是在一八六九年、七○年梵谛冈会议通过者,说教皇在教会皇座(使徒继承)上,由于圣灵的特殊协助,代表天主教会发表有关信仰或道德等教义时,是无错误的。但这不过是教皇用来辖制教团的一种方法而已。使徒保罗该算是伟大的了,但他即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
(二)天国钥匙权。天主教曲解马太福音十六章17至19节的真理,说甚么主耶稣已将天国的钥匙权交给了彼得,使彼得成了罗马第一任教皇,以后每代教皇依次传递。因此,教皇在地上成了基督的代表,在整个教会中,举凡统治、教诲和举行圣事等,有绝对的最高无上权力。但是,彼得自己却承认基督才是教会的「房角石」(彼前二1~6),基督才是教会元首(弗一22)。
(三)炼狱说(Purgatory)。教皇大贵钩利第一(公元五九○年)宣布有炼狱之存在,至十五世纪时,罗马教皇正式将炼狱列为信条。天主教主张有特殊功德的天主**死后可以直升天堂。但极大多数信徒既无资格上天堂,亦不会堕入地狱,而要去「炼狱」受苦。有人认为每人每日平均犯三十个小罪,每一小罪需受炼狱之苦一日。但,人如购买天主教发行的赎罪票以及由教会为超度炼狱所做的「弥撒」(礼拜),便能使亡灵从炼狱中出来而得拯救。
不必说,圣经中根本没有所谓「炼狱」之说,人得救乃是因信主耶稣而称义,绝非由于用人的甚么方法而成。启示录第二十二章11节中一共提到四次「仍旧」,人之义与不义、洁与不洁,在人生前早经决定,死后绝不能变。我个人以为天主教的炼狱超度思想,大概是(1)受了佛教超度死人的影响,如「做七」;(2)为了开辟财源,使教会有钱用。
(四)马利亚无原罪成胎说(ImmaculateConception)。天主教主张主耶稣之母马利亚本人,于其母腹中成胎之瞬间,由于神特别之恩典,以及救主耶稣之功劳,即成无原罪之人。一八五四年,教皇庇护九世正式发布教谕,承认此教义。但,基督教及东正教(基督教之一系)却断然予以拒绝。天使向马利亚报信时,只称她为「蒙大恩的女子」,未称她为「无原罪的女子」。圣经岂不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吗?(见罗五12。)连马利亚也不能例外,因她是「人」,而非「神」。
(五)对马利亚崇拜(Mariolatry)。天主教自四、五世纪开始,便把主母马利亚看成是一位特别妇人,开始向她祈祷崇拜,用马利亚的名字,直接地向她呼求。更有人祈求马利亚之母安娜Anna请她向马利亚代求,再由马利亚向基督代求,此谓「三重中保」。十六世纪天主教的天特会议中正式规定马利亚是:「向自己所生之王代求的天后」。原来,在四三一年以弗所大会时,已正式承认马利亚为「上帝之母」(MotherofGod)了。但是,马利亚即是「尊主为大」,她与约瑟曾行「洁净礼」,他以后与使徒们一起祈祷主耶稣(路一46;路二24:徒一14)。由此可见马利亚并非神而是人,不能受人崇拜,何况基督教只有一位中保,就是主耶稣基督(来九15)。
(六)马利亚升天说(TheAssumptionofMary),或称「圣母升天说」。天主教从第七世纪起,每年八月十五日,纪念马利亚肉身升天,教皇庇护九世于一八五四年定此为正式教义。一九五○年,教皇庇护十二世正式公布,马利亚不单灵魂,连同肉体也一齐升天了,并以此为教会该年的最大圣诞礼物。不必说,找遍圣经,只记载主耶稣于复活后四十天升天(徒一2),也无法找到马利亚升天说。
其它还有天主教所主张的功德说(Merits),敬拜已死圣徒、圣物及画像,天主教特有的圣经,以及圣餐礼中的饼和酒实在已变成基督的真身体与血的「化质誽」,和只有神父才能赦免人罪的「告解礼」(SacramentofPenance)等等,都是与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不合,而不能接受的。我们或能说,天主教是混合几种不同信仰、思想与主义而成的一种混合宗教。在今天,许多基督教的神学院与圣经学院中有一门叫做「辨惑学」的课程,其中,把天主教也列入「异端」之内。既然天主教所传所行的,与圣经真理不合,背道而驰,一个正式悔改得救了的基督**,无论是弟兄或姊妹,是绝不应与天主**结婚,去随从他们的异端邪说及迷信的。单是「拜马利亚」一项,已使人受不了呢。
现在,让我们再看看另一方面。一个基督徒如要与一个天主**结婚,牧师当然不会为他们证婚,即使有牧师胡涂地为他们证了婚,而天主教方面却会立即宣布他们的婚姻不合法、无效。因为「婚配礼」属于天主教七圣事中之一,只有神父才可为人行婚礼。婚姻如不受天主教所公认,那么这对男女就被看为是苟合了。而且,天主教会将会拒绝天主**的一方(或男或女)参与圣事。假如男女双方决定请神父证婚,而获得了特别许可,对于信基督教的一方(他或她),天主教要他(她)签一张声明书说:「甘愿准许他俩结婚后所生育的子女领受罗马天主教的洗礼,将在罗马天主教的学识裹和实践上把他们好好地抚养成人」。而且,信基督教的一方要甘愿放弃,不以基督教的道理去影响对方(丈夫或妻子),但对方却被允许来竭力感化信基督教的一方,使他(或她)丢弃基督教而改信天主教。
圣经警戒基督徒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既然如此,基督徒不单不能与天主**结婚,更不应与天主**谈恋爱,以免将来不可自拔,自寻烦恼。每位基督徒应提高警觉,要防止从天主**来的各种试探与引诱,以至于失去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近年来,天主**上自教皇下至教友,虽向基督教会展开笑脸攻势,但天主教的根本教义未有丝毫改变。最近有天主教教廷的文章说:「教廷重申天主教及教皇的信仰是不会错误的」,「如不接受这些教条的,就等于自动脱离教会」。
但愿与天主教搞所谓「合一运动」、「祈祷会」……等等的基督教教牧人员及信徒醒醒罢!不要再出卖主耶稣了。不要再让四百年前宁死不屈的马丁路德与其它宗教改革者们,在天上为你悲泣啊!
不少人以为佛教是「偶像教」,因它充满了诸天神佛鬼怪群像,供人膜拜。但殊不知这种类似多神崇拜的信仰,是在释迦去世后四、五百年,大乘佛教兴起后,才逐渐普遍的。释迦牟尼本人只讲了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的道理。他的整个教理可缩成三个要点:(一)宇宙间无神。无超然者的存在,世界万物皆无非由因缘所成罢了。(二)人因有「无明」,故不明此缘起法,因而会有生老病死,要在轮回中受苦。(三)人靠着自己努力修行,至终可以脱离六道轮回之苦,最后进入那所谓无生无死的安稳涅盘境界。因此,原始佛教是彻底的无神论,释迦及他的弟子们不拜任何神明,唯靠自己苦苦修道而已。
印度佛像崇拜的起源
在早期的印度佛教中,对于雕刻或绘画佛像,认为是对释迦的一种亵渎行为。因此都只用某种记号来象征佛陀(Buddha,中译「佛」,指释迦牟尼)。例如在佛陀伽耶(Buddha-Gaya)、BharhutSanchi(均为地名)等地的佛教古雕刻中,用「**」象征佛陀的说法,用「菩提树」代表佛陀的成道,用「足迹」象征佛陀的**布道。佛经「阿育王传第二阿恕伽王第本缘」中,载有外道尼干陀人画佛像,佛教护法阿育王闻后大怒,竟在「一日中杀万八千尼干陀子于花子城」。
公元前三世纪末,许多希腊人在大夏地方建了大夏国,希腊文化遂不断地输入印度本土。据佛教界传说,世界第一尊佛像大概完成于公元前一五○年左右,当时西北印度有一位希腊人国王弥兰陀(Menada,100~160B.C.),信佛教后,因感无像可拜,遂由希腊召来了雕刻师,雕成了一尊希腊手法的佛像。初期的佛教美术品,受了希腊文化的影响,佛菩萨的面孔都像希腊人,且身穿毛衣,还有胡须。日本佛教大学水谷幸正教授亦说:「希腊人佛**在阿特里那地方诞生了有形的佛像艺术作品,以前是没有佛像的,此外还有菩萨思想的展开,佛教的各种思想也受了希腊的影响」(见氏撰「佛灭后教团分派与各部派的教学」文章)。
公元二世纪半,印度的迦腻色迦王(Kanishka)即位,在此前后,佛教内部起了变动。有一部分人在教义及礼仪上,都有了新的解释与作法,演变结果,便产生了日后的大乘佛教。大乘佛教中许多特点中的一个特点,便是迷信释迦肉身虽死,但他的「法身」未灭;换言之,释迦就如「神」一般地能赐福加护信徒。其次,在宇宙间还充满了其它许许多多的佛,人都可以求拜他们。不单有无量数的佛,也有许多的菩萨(Bodhisattva),他们亦赐人幸福与快乐。总言之,在宇宙间有各种不同名称的「灵体」,人可以拜他求他,有求必应。于是,属于大乘系统的中国佛教也变成了多神教,而展开了连释迦本人也梦想不到的各种崇拜了。但属于小乘系统的泰、缅……等国,却只尊释迦佛一佛而已。
中国佛教崇拜的对象
数目甚多,且极复杂,但大致可分别如下。(一)各种佛像、菩萨像、天神像、鬼魔像。这些像或雕刻,或绘画,形态各异,男女兼有,供人礼拜。例如在敦煌莫高窟的塑像便多至二千四百十五尊,在山西省大同的云冈石窟共有二十个,刻有各种佛像、菩萨像。此类佛像的主要者有释迦如来、大日如来、阿弥陀佛、药师如来、阿闳如来……等十五佛。菩萨像则有观世音菩萨、弥勒菩萨、大势至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地藏菩萨……等主要的二十五尊菩萨。天神鬼像计有昆沙门天、持国天、梵天……等三十四尊。另有眷属部神的药师十二神将、十六罗汉……等九十八尊。还有明王部神的不动明王、大元帅明王、五大力吼明王……等十七尊。另有地狱中的阎罗王及诸狱卒像等。单是此类的主要崇拜对象,便多至二百尊左右。详情请参阅拙著《观世音菩萨真相》等专书。
(二)释迦的十大弟子,亦被塑像,受人敬拜。他们是摩诃迦叶、阿难陀、舍利弗、须菩提、富楼那、大目犍莲、摩诃迦旃延、阿那律、优婆离、罗目侯罗。
(三)在台湾的某些佛寺中立有关公塑像,把关公看为佛教的保护者(护法),但关公原与佛教无关。在若干神佛不分的庙宇中,更置有妈祖、吕纯阳、土地公、玄天上帝、玉皇大帝、三官大帝、张天师、太上老君……等像。供这些像的目的,无非为适应一般人民的祈求需要,且亦能增加香火收入。
(四)舍利子、佛塔、佛经等物也受崇拜。舍利子的梵文是Sarira,原指死人的遗骨灰而言。但释迦的骨灰后被神秘化,广受信徒崇拜。如把全世界佛**所持有的所谓释迦舍利子都集合起来,其总数恐在释迦一人的骨灰数十倍以上。台湾佛教界目前舍利子每公克的市价,青色与白色者三千元,红色五千元,黄色八千元,琥珀色一万元。(关于舍利子详请,请阅《龚天民文集》第一辑第九三页。)
佛塔分两种,一为安放骨灰的「窣观婆」塔(Stupa),一篇纪念释迦诞生地等的「支提」塔(Caitya),两者都受人崇拜。佛经甚多,确为庞然大物,《大正新修大藏经》台湾影印本共有一百一十一册,不少寺院及佛**个人买来恭敬供养,礼拜赞叹。关于佛经不如圣经优越,请阅拙著《现存世界十一宗教》第一○四页。除了上述外,凡是释迦的遗物以及被信为有「灵验」的佛教任何东西,都受人敬拜。
在此顺便提一句,佛教中不单敬拜那看不见的神佛菩萨,也敬拜现在仍活着的僧人(和尚)。后者的敬拜当然与前者的敬拜有异。拜僧人或可把它看成是一种佛教辖制信徒的方法,使信徒全都伏在僧人膝前恭敬顺服。根据佛教规矩,任何信徒(白衣)见了僧人,都得向他下拜,一百岁的尼姑见了二十岁刚受戒的和尚亦得下跪。「接受礼拜的人,必是尊上,故也不必客气,若坐若立,均不得起身相迎,或者欠身答礼……。」(圣严着《佛教实用法》第七○页)
崇拜佛菩萨像的目的
佛**为何要敬拜那么多种类不同的佛菩萨等像?简单来说,无非为求个人功德,以及求现世与来世利益罢了。佛**迷信轮回,怕死后去投胎变成什么或下地狱,因此在生前尽力积功德,为将来打算。无论造佛像、拜佛像、造佛塔……等都被认为是一种积功德的最好方法。「若人为佛故,建立诸佛像,雕刻成众相,皆已成佛道……」(《法华经》卷一「方便品第二」;另见《般舟三昧经》卷上「四事品」等处)。
佛教骗人说,凡人现有任何苦楚,只要造佛像、拜佛像都能即得平安。而人如无力造像,但能拜佛像,自然亦能同样得到许多益处。「……弥勒若有众生宿造恶业,当受种种诸苦恼事……若发信心造佛形像,如是苦报皆悉不受。」(《大乘造像功德经》卷下)「闻是菩萨名字,或赞叹、或瞻礼、或称名、或供养,乃至彩画刻镂塑漆形像,是人当得百返三十三天,永不坠于恶道。」(《地藏菩萨本愿经》)
大乘佛教已把诸佛、菩萨、天神等当作一种「神祇」,一种「灵体」的存在,他们的功能都不同。人在某方面需要时可向某对象敬拜,便得帮助。例如需要儿女时,可求「送子观音」;需要除去病苦,可求「药师如来」……。佛教鼓吹积功德,有求必应,不单「满足安慰」了那些信它的人,也为佛教本身建立了不少事业。试想如无这些思想,有谁愿花大钱去建佛像、佛塔与佛寺?
佛教有一个入门的「三皈礼」,皈依「佛宝」、「法宝」、「僧宝」,凡要作佛**的人必须要行此三皈不可。佛宝指释迦及一切的佛像,法宝指佛经,僧宝指僧人(包括尼姑)。既皈此三宝,当然见了代表这三宝的任何一宝,便亦须敬拜不可了。佛**的拜佛、拜经典、拜僧人,是由于受此皈三宝的教义所致。「求功德」、「求今世来世利益」以及「皈三宝」等三大思想,便是佛教各种崇拜的起源。例如佛**说:「诸相非相,即是法身,法身即是慧命,慧命即是经典……佛祖一再述说对于经典恭敬供养礼拜赞叹,福德不可思量……」(普劝预约影印大藏经。念生居士)。照佛教说,佛教的崇拜也含有「纪念」及「恭敬」的意义在内,例如每逢释迦佛诞辰,信徒为纪念他们的教祖而恭敬地崇拜他,余可类推。
佛教崇拜时的仪礼
不单向佛像叩头,便算了事,在佛教僧伽或信徒团体中,尚有许多仪礼。如朝时课诵,暮时课诵,念佛堂日课……等等。例如在庆祝释迦牟尼诞辰时,有香赞、念诵、赞偈、绕念、拜愿……等。再如念佛堂的日课,「每日六枝香修持,每枝香一点半钟,寒暑无间,亦无假期」,其中次序有起香、归位、止静、回向。全部程序超自上午七时半,晚间九时止,一日功课才告结束。
在进行佛教仪礼时,也用各种乐器(法器),其中最多用的是的大磬、引磬、吊钟、鼓、木鱼、铛子、铃子、大钟等。敬拜佛菩萨时,还有许多法物,如幢幡、桌围、拜塾、经盖、龙灯、净香炉、供饭杯、甘露瓶、供水杯、供果盘等。在念佛时,又需用念珠,多为一○八颗,较好者,价约台币一一○元。在行仪礼时,僧尼也穿各种特制僧衣,有红色衣、黄色衣等。
台湾佛教出版有《佛教圣歌集》一册,计有偈赞部分、圣歌部分、儿童部分等。台湾佛教文化服务处又出版佛教唱片六张,记得其中也有「佛化结婚歌」在内。
由此可见佛教的崇拜,有佛像、有仪体、有音乐,三者配合,使一般佛**在视觉与听觉士都获得某种满足。但如果我们站在「宗教学」的立场来看,佛教的崇拜,仍不脱于「神像崇拜」阶段。不管佛教如何分辩,总必须要有某种物质所制造的「像」,才能使信众见了后心中获得某种安慰,如一旦无像可拜,便若有所失了。这种「神佛菩萨像」便是由原始民的庶物崇拜(Animism)演变而成的。真正追求真理的人,我想是不曾赞成这种崇拜方式的,因为它实在已落入「偶像崇拜」的地步了。
去年十二月间,在台中慈明寺内,曾有人受戒,作了佛教信徒,当时的报纸曾大为宣传。
原来,一个真正想作佛**的人,必须在佛寺中经过一种佛教仪式后,才算为佛**。那时,佛教中的专门术语才称他们为「优婆塞」(Upasaka,男子在家信佛者),或「优婆夷」(Upasika,女子在家信佛者)。这两种男女佛**(平信徒),又被通称为「居士」。居士的梵文是Grha-pati,在印度原指第三工商阶级毗舍族(Vaisya)的富翁或德高望重者而言。但以后在中国,只要是在家信佛的,都被称为某某居士了,如王居士、李居士等。
如严格的说,凡要做优婆塞或优婆夷的,必须要接受佛教最基本的戒律,「皈依三宝」及「持守五戒」不可,凡没有经过这种皈依仪式的人,即使他懂佛教,甚至也信佛教,但仍不能被算是真正的佛**。圣严法师说得对:「我们相信,在所有的佛**中,大部分是没有皈依过的,因为,皈依了三宝的人,固然会烧香拜佛,凡是烧香拜佛的人,则未必已曾受过三皈依的仪式,虽然未曾皈依三宝。他们却依然自称是佛**的信徒,我们,自也不必否认他们的信仰」。但圣严接着又强调说:「如说,不受三皈依,便想成为一个正信的佛**,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只信佛法,而不礼僧宝,他根本就先违背了佛法」(《戒律学纲要》三三––三五页。)
我国人的大多数都口称自己是佛**,中国佛教界也称台湾有三百七十五万佛**(一九**年六月底止的统计)。但我怕在这许多的所谓佛**中,真正行过皈依三宝及严守五戒的人,真是少而又少呢!我真不明白,对于那些从未接受过三皈依的人,佛教僧伽居然还能承认他们的信仰(圣严如此主张),死后为他们行超度。难道为了增加经忏收入(超度一次,有一次经济收入),居然甘心牺牲佛教自有的信仰标准与立场?这在基督教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凡没有受洗的人,虽自称是「基督徒」,但教会绝不承认的;这种人死后,牧师也绝对不会为他们举行基督教葬礼的(牧师行葬礼,只为信徒,且是义务,不收分文)。中国佛**的「数目」所以能有如此之多,恐怕关键就在这里,妙在两可之间呢!
作佛**的第一步手续,是所谓皈依三宝,「皈依」的梵文是Namas,巴利文是Namo,中文音译「南无」,南无阿弥陀佛,意即皈依阿弥陀佛。三宝的内容是:(一)皈依佛宝:对于佛教的创立者释迦牟尼,以及法的本体,有关佛陀的雕像、绘画、石刻……等都需皈依、皈命,意即完全相信顺服佛陀。(二)皈依法宝:对于释迦当年所讲的道理: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以及佛经中的记载与佛教僧人的著作等,都必须相信皈依。(三)皈依僧宝:释迦死后,由他的弟子以及弟子的弟子,继承法灯,因此,大家信徒应向代表佛陀的僧人皈依。从前,自己的儿子作了和尚,据说已不是自己的儿子了,而是佛子,所以父母应该向儿子下拜(见明朝祩宏之《竹窗三笔》)。现在的佛教信徒,不管年龄大小,见了和尚,都要一律下拜。这种规矩,便是受了这第三条皈依僧窦的束缚所致。
人在皈依三宝时,皈依者应表明信仰,念句如下:「我某甲(法名或本名均可),尽形寿皈依佛,尽形寿皈依法,尽形寿皈依僧(说三遍之后),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也说三遍)」。在三皈依中,共有八个程序,如「敷座请师」,由皈依者为师铺座,供奉香花,再请其师(和尚)升座。……忏悔,受皈……同向等。行此仪礼时,受皈者须一直跪在地上,不断合掌礼拜皈依**,气氛极其严肃。
念过三皈依后,又应再念三遍:我某甲不再皈依「天魔外道」、「外道邪说」,以及「外道徒众」等所谓三禁。佛教称佛教以外的任何宗教为「外道」,因此,凡正式接受了三皈依的佛**,便被绝对禁止再去参加其它宗教的聚会及一切活动,并听他们的演讲。那些在大行「拜拜」的千万佛**,其实都已犯了这个三禁呢!从佛教来说,佛教只相信自己的宗教才是「正信」,才能使人脱离甚么轮回之苦。他们强调佛教以外的一切宗**以及他们的神,都还在六道轮回中受苦。所以佛教是绝对的「唯佛论者」,排斥佛教以外的任何宗教。可惜今天竟然有基督徒妄想与佛**去打交道妥协,殊不知他们才不会理睬你这「外道」呢!
受了三皈依的佛**,在个人信仰及道德生活上,又必须持守佛教最根本的五戒不可:(一)杀生戒,包括不杀人及不打死苍蝇蚊子等在内。(二)偷盗戒,包括不损坏别人的财物在内。(三)邪淫戒,居士被准结婚,不算犯邪淫。但出了家的比丘(和尚)与比丘尼(尼姑),被绝对禁止犯男女肉体关系;如犯者,即成「波罗夷」罪(Parajika),被赶出教团,失去僧尼资格。但在今天台湾,居然有比丘在尼姑庵中吃住不走的,这种男女杂处,究非佛制所许。(四)妄语戒,包括自称已得证果在内。(五)饮酒戒,酒能够刺激人的神经系统,尤能促进**,主张禁欲的佛教,因此绝对禁止饮酒。但圣严公开承认:「有些吃长素的佛**,竟然并不戒酒……其实这是犯戒的」(同书八八页)。
中国是大乘佛教国家,僧人说,如仅受三皈依和五戒,还只是小乘的佛子。因此,在中国的僧伽中,又另外再加上了一层所谓「菩萨戒」,这样,才成为大乘佛**。这个菩萨戒,无论是在家信徒或出家僧尼,都有资格接受,因此都能成为「菩萨」。菩萨戒的内容十分简单,只有三句话:(一)持一切净戒,无一净戒不持。(二)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三)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其实,照我来看,这三句话等于没有说,因为一个受了三皈依五戒的佛**,以及受了比丘、比丘尼戒的人,一定是决心想持一切净戒,修一切善法,度一切众生的。难道没受菩萨戒的南传小乘佛**,没持一切戒律,没修一切善法,没度一切众生吗?大乘佛**好批评小乘佛**只图自救,其实不对。据我在小乘王国泰国所见所闻,该国人民信仰佛教,实远较中国人为深为多呢!难道不是小乘佛**「度人」的结果吗?
要言之,一个人想要作正信佛**,在佛教仪礼上,必须先要经过三皈依的入教手续,然后每日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做到严守五戒的地步,两者缺一不可,不然便不是正信佛**了。许多人自称为佛**,恐怕他们连「三皈依」这三个字还未听过呢!所谓守五戒,更不必说了,吃肉喝酒,乱打苍蝇蚊子,甚么都来;但死后,照样有大批僧尼为他举行超度,把他当佛**来处理,中国佛教僧伽就是这样卖「交情」呢!
翻阅旧报,发现一则消息(一九七五年一月廿七日台湾中央日报国际航空版),虽成过去,但仍有一论之必要。该消息标题:「九十四位大专学生,参修佛学真理,接受精进训练」。消息中指出,有台湾全省廿三所大专院校之九十四位男女学生,利用寒假期间,自一月廿六日起在瑞芳镇弘明寺,接受为期七天的「精进佛七」训练,该寺主持宏哲和尚是主办人,主七和尚则是台东清觉寺以攻击毒骂基督教而出名的煮云和尚。据说此次原定五十个名额,但因报名者踊跃,增加到九十四人。参加者以台湾大学学生居多,有十七人。台南师专有十人,其余则来自中兴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等。据说清华大学工业化学系副教授颜孝钦、台湾大学哲学系讲师杨惠男二位,也都是这次精进佛七的学生。
说起瑞芳镇,使我不禁想起曾有一位可怜的中国尼姑陈碧云生在那里,长大后受佛教和尚所骗,作了尼姑,在佛寺中历尽千辛万苦,几乎被老和尚**,但主耶稣怜悯了她,使她终于挣脱了佛教枷锁,成了基督徒。我个人也为她感到快乐,并且知道自己所写的书,居然对她的信仰也多少有了影响,这全是士的恩典。她在《僧尼归主记》见证中说:「当我读了龚天民牧师写的一本《答妙贞十问》之后,我脑海中起了很大的变化,我认为龚牧师对基佛两教教义的比较,有非常深刻的研究,也很近情理,因之引起了我研究基督教的兴趣……」。(见《僧尼归主记》第八五页,此书在教会书局有售。除此陈姊妹外,还有另一位达慈和尚归主的感人见证亦在内。)
一听到此次「精进佛七」的主七和尚是煮云,使我联想起,这位专骂基督教的和尚,这次又有大好的机会,可以关起门来,在九十四位大专佛**学生面前,把基督教骂个痛快了!煮云曾写了一本书,名叫《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把佛教捧上「天」,而把基督教打入「地狱」。后幸有吴恩溥牧师出来护教,写了一本《驳「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总算把煮云的气焰压了下去,当时,我在日本传教,不知煮云有此暴行,后来我到台湾后,主耶稣给了我机会,无论在口传上或文传上,总算地做了些护教工作,心中也稍得安慰与欢欣。从基督教的信仰来看,魔鬼正在利用像煮云这样的人,竭力反对基督教,阻当人信耶稣呢!(林后四4)
据《中央日报》记者说这次的「精进佛七」,是根据《阿弥陀经》的经意而定,该经云:「若有善男子、善女子,闻说阿弥陀经,执持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
站在研究佛教的立场来看,所谓「阿弥陀经」,到底是否释迦所说?大有问题,而佛教自己家里的人––禅宗,则极力反对以「阿弥陀经」为中心的净土宗呢!禅僧震天撰文说:「净宗人虽多,成功的却很少,禅宗人少而得益颇多呢!……若依我说,净宗是不究竟,口念佛号为妄,宗斗心中参究,见性成佛。」(龚按,宗门乃指禅宗,原文见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觉生刊》。)直到今日,日本的禅宗仍敌视净土宗,把它看成是佛教中的异端。但中国的佛教界,溯自明朝起,便推行所谓「禈净兼修」,意即两者都好,但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脚踏两条船」与「墙头草」的信仰!
原来,印度的原始佛教,只知释迦牟尼一人,但不拜他,且把他看成仅是一位导师,并称释迦已经灰身灭智,不复存在了。但到了公历纪元前后,有许多人假借「佛说」,大写佛经,你也写,我也写,结果竟有人写了甚么《阿弥陀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等主要三经,声称在甚么西方净土,有阿弥陀佛在,人只要信他,念他名号,死后便能往生所谓西方极乐世界,结果把佛教教义搞得一团糟,难怪被称为佛教正统(?)的禅宗和尚,一听到净土宗、阿弥陀佛,立即无名火起,怒斥念佛之徒「口念佛号」为妄呢!
从圣经来看,所谓净土,所谓阿弥陀佛,都不过是已远离了上帝的印度人,在热烘烘的印度地方,所幻想出来的一种虚无之境与偶像崇拜罢了。可惜的是,在弘明手中有不知佛教为何物的九十四位大专男女青年,在信仰上正在误入佛教歧途呢!(诗篇一三五15~18)
《中央日报》消息中指出,在这七天期间,「学员们均不准说话,也不准与外界通信连络,以求心静而精进」。从表面看,这些学生似乎暂能脱离凡尘,独善其身,但从骨子里来看,殊不知这正是中国佛教僧伽,要实行「即入我境,便得听我」,同青年人所施的第一步束缚他(她)们的手法。想想看,在这七天中,学生们居然被强迫不得与外界通信连络,这像甚么话?难道害怕学生向外界「通风报信」,泄露佛教内部甚么见不得人的事?学生个人如有三长两短,或学生的家庭中,如有甚么突发事故,如父母急病、亡故、发生火灾,以及其它甚么意料之外的大事发生,连写封信告诉一声也不准吗?我国宪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人民有秘密通讯之自由」,希望中国佛教界不要违法而行。
中国人作了和尚、尼姑后,便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刀两断,再不往来,就像成了另外一种人似地,遑论孝顺父母了。如父母无生活能力,不饿死才怪呢!台湾狮头山海会庵里的一位尼姑曾在《中国佛教月刊》撰文「一支钢笔的故事」中说:「……但我是个出了家的比丘尼,割爱辞亲,连自己的父母,也不得再称父母而已改口称为老居士了,岂能再做他人的干女儿呢?」(见一九**年八月分该刊)。写到这里,我的眼眶已湿,快掉下泪来。有人作了和尚尼姑后,居然狠起心来,连亲身父母都不认,未免太残忍,太无情,太极端,人可怕了!
从教外人的眼光来看,负责此次七天禁闭的佛教和尚们,似乎在对九十四位青年作初步特殊训练。先叫他(她)们在七天之中,与家庭、外界完全断绝关系,天塌下来,也不管,我修我的!在心理上先有所准备。以后,这九十四人中,如果有人作了和尚或尼姑,进入寺庵后,那时,便自然地只知有**、有僧伽,干脆连父母也不必认、不必叫了。
说到这里,使我想起三人。一位是夏炎弟兄,曾经作过和尚,当过台湾佛教《狮子吼月刊》的主编,当时的和尚名号是达慈法师。感谢主,赐我聪明智能,一步步地把他从佛教中带领出来,以后成了基督徒。他曾「仰慕」佛教,作了和尚,但眼见佛教内部堕落腐化,想离开,也走不了,连他个人来往的信件,也曾受到检查,真是到了寸步难行,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我与他曾通过许多信,直到他来到基督教为止。他的感人见证已收入《僧尼归主记》之内,文曰:「和尚归主记」,是他到基督教会后第二天,我请他写的。佛教人要捆绑他,不准他动,但主耶稣却释放了他,使他在信仰上或身体上,都得了自由呢!圣经上说:「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对已信主的佛教和尚、尼姑、信徒来讲,正是如此,说得正对!
一九七○年某月(已记不得了),我被请在台湾台中中兴大学的圣教会大专青年团契讲道数晚。有一位基督徒女同学带了一位虔信佛教的女同学一同来听道。会后,这位佛教女信徒,曾站起来公开地向我发了许多怪问题,似在给我颜色看(?),例如佛教说万物有灵性,所以蚂蚁也有灵性,基督教以为蚂蚁有灵性吗?这位女生个子长得高高的,面貌清秀,但她却向我表示,要去作尼姑。那年夏天,我应邀在台北吴勇长老所主持的海外宣道协会的夏令会中证道,因此,我也请这位「准尼姑」来听道。感谢主,她与那位信主同学真的来了,并且还有机会同桌吃饭。我用各种方法劝她千万勿作尼姑,也给她看《僧尼归主记》这本书,我向她笑笑誽:「如你看完这本书,一定不会再想作尼姑了!」果然不错,主耶稣救了她,当她伸手还我书时,向我坚定地表示:「我不再想出家了,龚牧师,请放心!谢谢你!」
某年(记不得了),在台湾彰化基督教医院服务的某教会姊妹(好象名叫陈惠美?)来信告称,她有一位好友,决定要去佛庵作尼姑,问我怎么办?我寄她一本拙著《答妙贞十问》,请她转寄给该友,当时,因还未有《僧尼归主记》。过了一段时期后,那位姊妹特来台中看我,说她的朋友看了我的书后,决定不作尼姑了。我和内人听了,心中真是欢喜,为她的女友感谢主。人只要一念之差,便能误入歧途,但如给予指点或带领,便能转危为安。在此,也使我看出,对佛**以及未信主者的文字布道工作,是何等的重要及有效果呢!
《中央日报》的消息中又说:「假如在『结七』(结训)前天气良好,将举行『拜山』活动,以锻炼学员们的耐性。」所谓「拜山」,就是一步一跪拜,自山下直拜至山上的手前为止。印度婆罗门教鼓励修行者苦行,摧残自己的身体,以达到它所说的「得救」境地(请注意,「得救」一语是借用基督教的说法)。佛教既产自印度,当然也承继了这个苦行的谬论。据后人所绘的照片显示,释迦牟尼因修苦行,弄得骨瘦如柴。佛教传入中国后,原来乐天知命,并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的中国人成了佛教僧、尼后,也起来效法印度人的苦行。主要的方法是想尽各种办法来虐待摧残自己的这个「肉身」,要把它看得好象一个「罪的结晶」似地(请注意「罪」这个字,也是借用一般的用法,佛教不用「罪」,而另有说法)。这次七天受训,已经苦了,最后还要男女学生们一个个像甚么似地爬在崎岖不平、骯脏污秽的山地上,爬一步,叩一个头,直到山顶。我不知该弘明寺离山下有多远?如有几公里,这些青年人的头,都一定要叩破,流血了,如果万一染了破伤风菌或甚么别的细菌,怎么办?因为要学员「步一跪拜」,已不再只是一种散步、观光或甚么锻炼耐性,而已是一种属于佛教苦行信仰的行道了。从教外人的眼光来看,这就是一种自我虐待、自我摧残,何等的可怜上人作了和尚或尼姑后,还有许许多多说不尽的苦头要受。(请阅《僧尼归主记》,以及佛僧真华法师所写的血泪史,或说是佛教内幕《参学琐谈》一书便能清楚知道。)现在,先叫这些人尝一尝,以后真的作了僧、尼后,便不曾大惊小怪了。据说,佛教寺院中的大和尚或甚么负责人之类者,手握大权,那些住在里面没有地位的和尚或新进者,要百分之百的完全服从,不能有丝毫反抗或违背。现在,弘明寺的负责僧人们,便已在假锻炼耐性的美名下,使那些天真烂漫,根本不知佛教内情的男女青年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僧伽的俘虏了。可惜!可怕!
如把「步一跪拜」看成是佛教的一种苦行,那么,我们从圣经的信仰来看,苦行不能成为得救的条件,因为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台湾佛教僧伽,借着甚么研究社的名义,渗透到台湾各大专学生中间,以增添佛教的新血,因为目下台湾人民生活水准提高,已没有人再会去庙里作和尚、尼姑了。夏炎弟兄曾告诉我,他在台北作和尚时,前后曾有十一位大学生去作和尚,但终于吃不消,一个个地离开还俗了,而夏炎则是最后的一个属于大学程度的还俗者。我十分赞成台湾的许多专向大专学生传道的基督教机构、团体或教会。我总觉得庄稼已经熟了,应该快快收割,不然,佛教、天主教要去收割呢!就像这次的「精进佛七」,便是佛教传教的新手段呢!
一九四八年,我在香港信义神学院读神学时,某日,看到报上一幅漫画,有两人并立,各在墓前供饭或插花。插花者乃基督徒,问旁边人:「死人何时来吃饭?」对方答道:「等到他闻到你的花香时。」漫画意思是说供饭、插花都是一样,基督徒大可不必讥笑别人向死人供饭是迷信。无疑地,漫画作者不会是基督徒,可能是佛**藉此对基督教的一种攻击,意即「彼此,彼此,我迷信,你也迷信」!
许多作父母的反对儿女信基督教,其中最大的原因,是怕自己死后,没有人向他们供饭,要在阴间活活饿死。在古代印度有一种迷信,以为人死后,如无子孙祭祀,便要在鬼界受饥饿之苦。佛教以后承袭这个信仰,把它划入六道轮回之中,称为「饿鬼道」。原无任何特殊宗教思想的中国人,自汉代起接受佛教信仰后,在原有的民俗信仰中,再加上了所谓饿鬼道的思想,变本加厉,使中国人成了活着时要吃饭,死后也要吃饭了。
根据近代「民俗学」的研究结果,知道在古代各民族以及今日各地土人中,相信人死后,灵魂脱离尸身,以后飘荡于阴间、坟墓、树林……以及生前住过的家中,这种思想与中国的「三块七魄」极相似。一般来说,活着的人相信,人死了后的灵魂,或说「鬼」,是很凶恶的:因他(她)嫉妒活人,所以处处作怪,闹得鸡犬不宁。于是活人想出妙法,用供饭、烧纸钱等方法向鬼献媚以求平安。其实,所谓作怪,闹得合家不安,只是活人自己这样猜想,心理作怪,拿活人的想法去判断死人罢了。
佛教传入我国后,在供饭一事上,更是火上加油,诱使中国人钻入「饿鬼道」,死后也要大吃一顿不可。其中大有问题,请各位一读下文,便知供饭无用,是在自欺欺人,或说上当了。
照佛教的说法,在看不见的宇宙间有六条道路,叫做六道轮回:天道,阿修罗道,饿鬼道,人间道,畜生道,地狱道。佛教说,人死后四十九天,便要根据他生前的业力去转轮回再生。有的灵魂再投胎成人,有的则下地狱,各走各的;但即使生到天道,有一天仍要堕落,再转去别道。当然,佛教的天道非基督教所讲的天国。(因甚复杂,在此不讲。)
现在,我们假定「六道」的说法是真的,假定有一位老人死了,他经过了四十九天后(就连这个四十九天的说法,古代印度有些佛教派别也不相信),去转轮回了。如他再在人间道成了人,当然绝不会找到正确地点,去吃他前生儿女篇他所供的饭。没有一个活着的佛**,会清楚详细地知道前生的任何事的。由此可知「前生」的这个信仰大有问题。如这位老人居然变了「畜生」,当然也绝不可能去吃前生儿女的供饭的。再如这位老人如投生在地狱道、阿修罗道、饿鬼道,因那里太苦,根本逃不出来,也不可能来吃供饭的。如假定生在天道,据说很享福,当然也不会来吃供饭的。再如生在甚么「西方极乐世界」,在「净土」快乐,也不会来吃供饭的。最要紧的,是佛教以为人死后,即去转轮回,各奔前程,死人的灵魂(佛教不用「灵魂」这个说法,用别的术语代替),绝无自由或可能,再重回家中吃喝物质体的饮食,因与人间世界早已绝缘了。
有些佛**猜想,人死后的四十九天以内,是自由的,鬼魂会作祟,要吃东西(?),但连这个「四十九天」的信仰,也大有问题。一来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二来,只有古代印度的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承袭印度「细身说」,倡四十九天中阴说,但别宗派不理会这一套。后来因为替死人超度有钱赚,佛教的各宗各派都采用了「中阴说」,而大赚其钱了。
中国人动不动就说,我是信佛教的,不管对佛教认识多少,都依样昼葫芦地,学着先人,在鬼节时向死人供饭、供菜,同时,希望自己死后,也照样有人向他(她)如此供奉饮食,不致在阴间饿死。现在,我们可以请问佛**或自问,假定佛教讲这没错,那么,谁还有「能力」来吃这碗饭?因早都去了六道中之某一道了。与原有的家人早无往来了,还能吃甚么?何况,我们以为所谓「六道轮回」,只不过是印度人的一种「幻想」罢了。可怜的中国佛**,二千年来,便一直在它的思想控制之下,永远跳不出来。连原信儒教的不少我国同胞,也受此「供饭」影响,成了孔老夫子的叛徒。
总括一句,同死人供饭是绝对无效的。这只是民俗信仰与佛教思想的一种结合,只不过用来安慰死人的亲人罢了。但供饭者即若有其事,所以我说,他们是上了佛教的当。
现在来说插花。凡信主耶稣的人,在死者墓前,只插些花,以作纪念,而绝对不会供饭的。根据圣经信仰,人死后或上天堂,或下地狱。上天堂的人在神前天天快乐享福,既不会再投胎到甚么地方去,也不会与人世间再发生任何关系。人如下了地狱,天天受苦,也与活人世间不再往来,当然也不会再来吃甚么,然后又再回地狱去。圣经既然不讲甚么投胎、转生、死人吃饭;所以,在基督徒的思想中,从来也没有向死人供饭的念头。既然如此,基督徒如在坟墓前插花,我们只能把它看成是一种形式上的纪念或装饰而已,绝无任何「死人会来闻花香」的意义在内。如居然认为死人会来闻香,那便不是基督教的信仰,而是佛教的信仰了。如居然有基督徒相信他插的花能被死者闻到而快慰,那他便不是基督徒,而是异**了。我想不会有这种胡涂的基督徒。死人来闻花香?他现在在那里住?从那里来?天堂?地狱?怎么来的?来了后还能回去吗?如何去法?问题太多了,都与圣经教训不合,背道而驰。
现在,我们可作个结论:向死人供饭,是出于鬼会回来吃饭的民俗信仰,以及主张饿鬼道的佛教信仰而来。同死人(或说鬼魂)供饮食者,可说大多是佛**,或一般未开化的土人及民俗信仰者。
至于向死者插花,而不供饭,表示绝不相信死人(或说鬼魂)会肚饿,会来人世间再吃饭。所以这种插花,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形式上的纪念罢了。插这种花的人,约可分为两类,一是基督徒,一是不信鬼神的无神论者,后者的插花,或献花圈,与基督徒只插花的立场又不同。例如,共产国家的要人去世后,照样有大批花圈围绕死人,便是一例。所以,供饭、插花是不同的。
圣严法师大胆的道出一段佛教内幕:「甚至有人明知若干经咒,如血盆经、胎骨经、高王观世音经等是出于中国民间的伪造,文字拙劣,义理不畅,但因这些颇受民间传诵,并且时有灵验,所以也加罗列」。龚按:僧徒明知这些经典出于伪造,但仍拿来诵读,愚弄欺骗国人,还说它有甚么灵验,其骗术之精,真令人吃惊!「一支香多少时间,一人多少钱,一堂佛事多少钱,这种现象在佛陀时代是看不到的,也是佛陀极端反对的。」「我们看,现行而被僧众们经常作为消灾荐亡植福延寿的经忏……焰口、皇忏、水忏……金刚经、心经、弥陀经、地藏经等等,其中的忏文都是中国人编制的。」龚按:今日僧众不顾释迦本怀,竟诵经拜忏,超荐死者,真是人对不起自己的教主了!至于那些忏文原是中国僧众土造,用来糊口养生的。一切既非出自佛陀本意,且为他极端反对。那么,今日佛教的超荐亡魂该是一种「邪道」无疑了。
圣严法师十分伤心的说:「最觉得荒唐的,我虽曾由经忏生活中打过滚来,但对经忏佛事的内容及其意义和义理,却完全不懂,我只晓得人家如何念得好听、唱得好听,我就学着念学着唱,……不过这次当我再度出家之时,年已三十,如见已较宽广,再次初以客串身分在焰口台上站空班时,内心非常痛苦,自己不解焰口,竟来超度亡灵,岂不反叫亡灵咒骂?」龚按:连精通佛理的圣严法师尚且不解焰口,何况其它的僧众呢!这正中了主耶稣所说的话:「瞎子岂能领瞎子,两个人不是都掉在坑里么」(路六39)。「……他们无以为生,无以宏化,但知诵念礼拜,民间信之,则延之请之,邀至其家,超荐先亡……即到今天,请和尚尼姑超荐先亡的,多半不是皈依了三宝的正信佛子」。龚按:只有信佛教人才会去找和尚尼姑念经。做佛事的僧人不单拿了斋主的大把钞票,还大吃一顿,现在却又口口声声污蔑他们不是佛**,真不知从何说起?如他们真不是正信佛子,那么,为他们努力行佛事的僧尼,便在自欺欺人,大行其宗教骗术了。
圣严法师接着沉痛的指出:「可是只要斋主上门,无不欣然欢迎,为的是希望替常住增加一些收入……然为『现实』问题,或也无可厚非。同时,多数的青年僧众,如果不是经忏的收入,往往即使是衣履邮费,日用必需,也将成为问题」。龚按:我们真为佛教年轻僧尼悲哀,他们虽然年轻有为,身强力壮,但竟连自己极少的衣履费与寄信邮费,都要靠替死人念经的收入而来,其它生活费的艰难更是不可想象的了。我们以为佛教僧尼以经忏收入为主要财源到底太不稳定了,如中国人逐渐都信了基督教,僧尼生活怎么办呢?乐观法师也说濄:「如果断了这个经济财源,那大家就不能过日子了」(「漫谈应赴僧」,五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觉世旬刊》)。
圣严法师最后说:「事关佛教的兴废衰盛,愿我写下一万余言,不是拳击虚空,希望有点酵素的作用。」龚按:我们主张佛教一面另辟财源,如从事生产,开设工厂,一面彻底铲除超荐死者的邪道恶俗––做佛事,恢复印度原始佛教本来面目;不然,即使基督教不在中国代替佛教,也要像圣严法师所担心的,佛教自己也要衰老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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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邮两则:
一、圣严法师在《海潮音月刊》上连续诋毁本人著作的文章都看到了,等全部登完后,有空时一定答复。
二、从本报转来寄自高雄署名为「朋友」的信已收到了,你说你也要写信给法师们,劝他们不要再批评基督教,祝你能够成功。只要别人不胡乱批评基督教,我们基督徒是不会主动地去攻击别人的。凡是攻讦基督教的佛**们,我们便不得不站在护教的立场答复他们。
(写于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原载台湾基督教天侨报)
台湾的圣严法师在七月分的《海潮音月刊》上,写了一篇「基督教与佛教之间」的文章,其中除了大骂基督教以外,同时,附带公开地攻击本人。他说:「又有一位龚天民牧师,受他教会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学及大谷大学读了几年佛教的书,便大写他的『研究报告』。当然,他是真的用了几年工夫的,他那样的『报告』,绝不是其它的基督**所能写得出来的。可惜的是,也许他是为了自己的饭碗问题,所写的佛学报告,总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两面不讨好,他既想写出佛教学的真内容,又怕让他的教会看了不满意,所以他只好采取『掘』与『埋』的手法,先把佛教学『掘』起,跟着又把它『埋』掉………」。
我从不认识圣严法师,只是曾经相互有过笔战,想不到此人不好好闭关修行,竟又不离「我执」,无明火炽盛,居然如此无理地公开指名攻击起人身来了。现在让我答复如下,免得他再来胡说八道。
圣严说我受教会扶持去日本读佛教大学,这点是他弄错了。本人原去日本传教,由于想更进一步明白佛教到底如何,才自动去读书的。但是,据我研究结果所得,所谓佛学也不过如此而已,并无甚么了不起的地方!
一千多年来,中国佛**用尽千方百计,想把佛教造成一种令人不敢正视的权威,把佛教说得是何等的高深莫测,非一般凡夫俗子所能明白的。因此,大多数的中国人只要一提起佛教,便认为这是一种最高深难懂的学问与思想了。结果,许多人一见了法师,便以为他是最有大学问的大「智」者了。但现在即有人把佛教的平凡内容用笔写了出来,并且还把它的缺点弱点揭露了出来,把佛教的「高深莫测」变成「平凡无奇」,难怪把圣严法师气得受不住了。
恕我说句不客气的话,据我在中国大陆时所知,中国大多数的僧尼都是自小便出家的,有些由于家中生活困苦,有些由于别的原因,流着眼泪住进了寺院。这些小孩子有些甚至连初小与高小都未毕业,但一进庙门后,由于天天与佛经为伍,反复诵读,及长后,再作进一步的研究,于是便摇身一变,成了甚么有名的讲经说法的法师。其实,只是由于他从小起便搞这一套,把「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背得滚瓜烂熟罢了。既然连一个小学或中学尚未毕业的和尚(当然不是一概而论),居然亦能研究佛学,自命不凡,那么,在今天的任何人如果肯下工夫去研究佛教,绝不曾在这些人以下的,而且所下的结论,恐怕还会比那些自小出家的人还来得正确有系统呢!日本和尚大多受过大学教育,他们所写的佛教书籍,也是不易受中国僧侣所接受的!
圣严居然武断地以为本人也许是为了饭碗问题,感到左右为难而采取「掘」与「埋」的办法云云。在一场严肃性的宗教信仰争论中,不知圣严为何定要世俗得把饭碗问题拉在一起?是不是今日台湾的某些和尚没处挂袡(单)吃饭,终日以生活为忧,而亦以此心来揣测别人呢?因为只有终日担心吃饭问题的人,才自然地会从口中说出饭碗问题来。假使我没有记错,圣严法师有次在文章中说,他是住在尼姑庵中看经、住宿。试想,身为比丘,而不与比丘同住,却竟在尼姑庵中白吃白住,难道圣严真已无路可走,饭碗发生了问题?
本人撰写有关佛教文章,全系出于维护基督教信仰之故。本人在神学院教书,有固定工作,每月有固定收入,并非靠写批评佛教文章才有饭吃的。兴趣来了,可以连写几万字,自己工作忙了,可以数月不写一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拘束。但圣严法师在南部闭关已久,白吃白住也许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或许是为了饭碗问题,赶快写一篇骂基督教与本人的文章,装个样子,好向施主有个交代,不知我说得对否?相信不曾离事实太远吧!
圣严说我写佛教文章感到左右为难,两面不讨好,故采取掘与埋的手法。请圣严不要自作多情,把我说成好象是一个同情佛教的人。本人从未作过和尚,又非佛**,为何要来讨好佛教?现在我的文章都已得罪了你们,这证明并未左右为难、两面讨好。如果我想讨好佛教,恐怕也不曾和你以及别人打笔战了。我写了不少较为学术性的研究但以批判为主的佛学文章,目的是为要对本教同工供给较正确的佛教研究参考资料。也许圣严看了这种性质的文章,以为是在讨好佛教(?)与基督教的双方,那是大错特错了。如果有一天圣严法师也能在日本佛教大学或美国研究一番,提高自己头脑中的学术水准后,那便不曾如此大惊小怪了。
两千年来,有许多人想掘基督教,埋基督教,但基督教始终屹立不动。佛教如果真的有一套,还怕人掘它埋它吗?现在有人写了些批评佛教的书籍,便如此吓得怕佛教被掘被埋了吗?埋佛教的恐怕不是教外人,而是佛**自己。今日中国的佛教,如不赶快起来革除一切陋习迷信,发愤自强,以争取人心,说不定佛教有一天真的会被自家人所埋葬了呢!
曾有一位颇有名的佛教杨白衣居士写信给我(他和我一样,同是日本佛教大学的毕业生),他说:「惠赐大作《答妙贞十问》,阅后不胜感愧,感者,有许多替我人破邪部分;愧者,学兄之致力护教,为使弟望尘莫及也」。不知圣严法师听了这些话,作何感想?
明本法师:
你在七月分《中佛》上发表的来信已经读过了。我给你的那信是在今年二月廿一日,曾希望你以后停登鲍君的续文,免得大家伤了和气。但,贵师在五月与六月分的《中佛》上仍旧发表了他的二续与三续文(四月分贵刊曾因事忙停刊)。如果你有意尊重我的建议,那么,至少六月分的「三续」便应停登了。现在你又说请鲍君暂时停笔,并静候我们的反应。先把别人骂个痛快淋漓,把别人的去信当作耳边风,现在却又要装作君子似地暂时停笔,这种做法实在要不得上这真好象有一个人先把别人打个痛快,然后却对他伪善似地说,好吧,现在我暂时停止打你,但静等你的反应。换言之,如你居然不服气,想来报复反打我,那我非再揍你一顿不可,但如果乖乖地乘机溜走,那就饶了你算了!这是霸道主义,也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中佛》与鲍君既然已骂尽了圣经,也把我五个月前的建议当成一堆废话,置若罔闻,到了现在还说甚么「为了尊重贵师的建议……以静候贵教的反应」。这不是霸道主义是甚么呢?但,我仍旧不想抹杀你愿意暂时停登鲍续文的好意,既然如此,只要鲍君不再乱骂,我也就暂时停写批评佛经,如同在「看法师与神父之争」一文中所写。已在《基督教研究》杂志上发表了这篇文章,请把它看成既属开头也算最后一篇答复鲍君的文章好了。但今后如有别人仍要大骂基督教,那我们站在护教的立场,仍不惜牺牲一切要予以痛击不可。
你发表我的信时,故意把我纠正批评鲍君、全妙法师与佛教部分删去不登,而将自己批评反驳我的信全部刊出(当然删去是不可能的),这样,《中佛》读者看了会觉得你的话真对,而姓龚的话是在乱讲,你这种做法,似嫌缺乏公正与光明,那删去的几段话又不长,为甚么不敢注销来呢?
自从煮云法师把他在台南康乐台向数千群众大骂基督教的讲章印成《佛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一书以来,我们不得不起来反驳他。吴恩溥牧师的反驳书就是为此而写,至于我的《答妙贞十问》也是看了他的书而写的。早些时,姜宏效常在佛教杂志攻击污蔑基督教,就是现在,星云法师也常喜在他办的《觉世》的「疏雨集」中骂骂基督教出气。但,请问基督**在刊物上、书本上、康乐台上有没有像佛**那样下流地骂基督教而骂过佛教?根本找不到。这都是事实,你可以去调查一下。
贵教**常得意洋洋地喜用「护国护教」的说法,大有佛教乃中国国教之意在内,但不知是甚么人定了佛教为国教?中国根本没有甚么国教存在,政府对任何正统宗教都一律平等优待。请贵教**千万不要自作多情,自抬身价,这是没有面子的事。如说佛**批评基督教是在护国,那么基督徒写文章反驳煮云法师、反驳鲍若望,岂非亦在护国?如果是儒家的人用这个「护国」,倒还有点说得过去,但外来的佛教那有这个资格?古时儒家为了护国,曾大事攻击贬斥佛教,今日,佛教竟摇身一变想以「国教」自居,来贬斥基督教,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实在说来,现在在台湾。基督徒的数目恐怕比真正受过五戒、牢守五戒的居士数目还来得多呢!最后,我切切地盼望贵教法师今后不要再在康乐台以及刊物上大骂基督教了。只要你们客气一点,基督徒是不会主动的来攻击你们的。大家各自努力传教,建立超自己的宗团体来岂不很好!下次贵师如要在《中佛》上答复我时,请把我的信全部注销来,不要再像这次一样,这点是我的请求。末了
敬祝
道安
龚天民-敬覆
一九六三年七月
自称「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军阀孙传芳,于一九二八年六月兵败后,最后逃入天津租界,摇身一变,作了佛教居士紫竹林的林长,带着保镖天天在佛堂大念南无阿弥陀佛。不料有一天)一九三五年十一月),正当孙传芳面向佛像,虔诚诵经拜佛时,突被一年轻女子连发三枪,击中背心窝,当场毙命。凶手名叫施剑翘,系前「直鲁苏皖」防御总司令张宗昌属下第二军军长施作宾(有称施从滨)之女。据说,施作宾求功心切,带着部队与孙传芳的联军交战,施坐在铁甲车中不幸被联军的上官云相兵团活捉,由孙传芳下令立刻枪决,就地掩埋。孙传芳因而种下祸根,以后被敌将之女施剑翘用手枪杀死,报了父仇云云。关于双方交战及施被杀详情,请阅台湾《中外杂志》一九八○年十/十一月号张鹏扬写的「孙传芳与五省联军」一文。
但令人惊奇的是,关于施作宾之死,竟有另一种相反的说法。台湾乐观法师于抗战胜利后,由四川乘轮南下,在长江的轮船上,乐观碰到了施剑翘,那时施约四十岁左右,时在一九四五年冬天。两人的谈话如下:乐观问:「孙传芳为甚么杀害你的父亲?」施答:「俗语:伴君如伴虎,民国时代的军阀也同满清的皇帝一样,在他身边共事的人稍不称心,便发威杀掉,毫无道理可讲。我的父亲名叫施作宾,原为孙传芳部下,在民国十四年旧历九月十七日,并无过犯,被孙杀害,完全是冤枉死的。」(台湾佛教《海潮音月刊》转载《扫荡周刊》十八、十九期)
我们无意在此为施作宾之死作考证,故不再提。现在再回到施杀孙之事。据施女说,她扮着「佛**」的样子,混入由孙主持之居士林,等候机会。某天,孙未带贴身保镖,于是趁机下手,杀死了她父亲的仇人孙传芳。施友立刻自首,由于各方的营救,在狱中关了十一个月,由国民政府明令特赦而获自由。施女在法院的自写供状后附诗一首:「娥眉饮恨日如年,杀父深仇不共天,壮志不负三尺剑,丹心一片慰九泉。」
由于孙传芳系在佛堂被杀,在他毙命后,佛教中起了不小的震动。住在天津的北洋名流靳云鹏写信给他皈依的**太虚法师说:「佛菩萨不灵,佛教不让人为善。孙馨远(孙传芳之号)已经下台,而且洗心革面,忏悔学佛,劝善修福,反而遭到凶死,被一个女孩子枪杀……」靳氏最后表示不再信佛教了。据说当时还有不少其它佛教男女信徒,都因孙之死而失去了道心云云。
被中国佛教界「革新派」僧人誉为近代佛教改革家的已故太虚法师,对施剑翘传起道来。和尚对施女誽:「佛法是讲三世因果的,人的祸福贫贱,都是由各人过去世中所造善恶之因而来受报,……妳只知今世孙传芳杀害了你的父亲,安知孙传芳在过去世不是被你的父亲所杀?古今往来,冤冤相报的事多矣。照佛法来说,这是你的父亲同孙传芳他俩互相仇杀的因果循环。然而,你去杀孙传芳,是你与孙传芳结了冤仇,牵上了生死葛藤。你得明白,孙传芳杀死你的父亲是一回事,你杀孙传芳是另一回事。」(龚按:本段太虚之语系引用自某佛教月刊(?)也许是《海潮音》(?)可惜当时疏忽未注明出处,但绝非本人凭空捏造的。特此说明。一九九二年七月。)
但我们觉得太虚和尚的话语有些问题。如笼统地推说孙传芳在过去世曾被施作宾所杀,所以在今世孙传芳才杀死施作宾的。这么一讲,孙传芳杀了人(单从杀死人看),便成了「无罪」(按一般杀人者要偿命讲),且成了理所当然;岂非成了孙传芳杀得对,施作宾死得活该?但太虚法师极聪明,耍了一招,他用「安知」一语,模棱两可,叫人摸不着实际,也无法反驳他;因为这只是「安知」啊!大多的僧人与佛**讲话时,都是类似情形,为自己先留后步,一连串的「安知」,叫你无法反驳。这种滑头说法,实在要不得!其实,过去世的事谁也没有见过,只有佛**才相信这种渺茫不可知的印度思想。如用这种莫名其妙、挂在半空中的「三世业力」来解释人际间的复杂关系,实也显得太落伍了!
太虚法师警告施剑翘,她杀死了孙传芳是与孙结下了怨仇,牵上了生死葛藤云云。乍听之下,似有道理,但仔细分析,也是问题多多,莫名其妙;太虚法师只说了一部分,却保留了一部分。因为根据佛教「三世业力」报应教义,施剑翘枪杀了孙传芳,也何尝不可解释为他们两人在过去世的仇杀因果关系呢!(太虚法师只说成是施女杀死孙传芳,是施女和孙结下了怨仇,而未提两人在过去世的关系。)
根据佛教教义并模仿太虚法师的口吻,我们也何尝不可说:「安知施剑翘在过去世不是被孙传芳所杀?冤冤相报,所以施剑翘在今世杀死了孙传芳!」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完全**太虚法师对施女所下的结语:不是施女今后与孙牵上生死葛藤,乃是施女篇报前世被孙所杀之仇而在今世杀死孙的。至于孙传芳杀死施作宾,太虚法师以为是他们两人在过去世的仇杀因果所致。但根据佛教教义,我们也何尝不可说:「孙传芳杀死施作宾,是孙与施结了冤仇,牵上了生死葛藤。孙与施在过去世毫无仇杀因果关系,但系却在今世犯了杀戒,杀了施,因而为自己结下了来世的冤仇」。这么一来,我们已经把太虚法师的话(其实也是佛教的信仰)全部倒翻过来了。意即孙与施作宾在过去世并无仇杀关系,只是孙在今世先杀了人(施),为自己造了来世的恶业。施剑翘并不是在今世才与孙结冤仇,牵上生死葛藤,而是施女在过去世早与孙结下了重重的仇杀因果,所以施女在今世为自己报了过去世被杀之仇;不懂的看起来似为父亲报仇,其实是为她自己报仇啊!
这样一看,佛教的所谓「三世业力」报应教义前后漏洞百出,既能这样解释。也能那样解释,因人施教。为了安慰施剑翘,和尚可以说是孙杀施女之父乃他们两人过去世之仇杀因果所致,别的则不提。但如有和尚为了安慰孙传芳的家属(孙既信佛教,应有皈依师及佛僧朋友),这位和尚极可能对孙的家人说(假定有):「这是孙林长(居士林)与施剑翘在过去世所结的仇杀因果所致。你们(或你)只知施剑翘杀害了你们的父亲,安知施剑翘在过去世不是被你们的父亲所杀?」至于孙杀施作宾的这一部分,这位和尚当然可解释成此乃孙施两人在过去世的重重仇杀因果所致,所以在今世孙才杀了施。这么一讲,孙的家属便能胡里胡涂地「心安理得」了!
从上述孙杀施、施女又杀孙的三角杀人关系来看,显然是一种「仇杀」。施作宾曾是孙的阵前敌将,敌人既被捕,留他作啥?杀了算了。施剑翘为了报父仇,把仇人孙传芳杀死,心中好不快乐。这种或杀敌将,或报父仇的事情,在中国过去的社会屡见不鲜。但佛教对孙施棺杀的仇杀事件,实在无法给人圆满的解释。因为既可这样说,又可那样说,连佛教法师自己也搞不清楚,还得留一手,用「安知」来遮掩教义弱点。哀哉!二千年来,大多数的中国人便是在这种佛教的似是而非、如幻如真、可知不可知的「信仰」中求生存。弄得大家啼笑皆非,昏头昏脑,吃足佛教「安知」的苦头。醒醒吧!不要再沉迷在甚么三世业力报应的教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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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一、请参阅拙著《释迦牟尼真相》第五十三、五十四页,内有孙施互杀的「第一因」问题,佛教无法答复。
二、某年,我从台中乌日乡布道坐巴士回家时,在车中有一中年妇人哀哭,有人问她原因,她说她的丈夫另有小老婆,把她丢了不管,所以想去台中妇女会求救。同车的不少妇女异口同声劝她:「不要去告他了,这是你命苦啊!是你前世自己作的业啊!」这位妇女如去庙中找和尚,我想和尚一定会劝她说:「你只知你的丈夫今世丢了你,安知你的丈夫在过去世不是为你所丢?」日本皇军曾在中国杀人无数,佛教只把这场杀戮说成是中国人的「共业」(大家在过去世所作的业),或个人的业障所致。我的表兄只有十四岁,但在日军烧房子时,被日军无端枪杀而死。佛教又说这是我表兄前世自己所作的业,所以才被杀死云云。
以上只举两例,余可类推。想想看,以上两事,佛教说得对吗?简直在替婜小老婆的撑腰,替凶恶的日军卸罪了!
中国人讲究吃喝,吃喝的目的不外为满足口欲或滋补身体。关于后者,中国人大吃鹿茸,大喝参汤,都是为了所谓强身补血,却病延年。由于这种观念,中国人最后居然延伸到大吃香灰、猛喝符水的境界,目的也与吃喝鹿茸参汤无异––去病!延年!而符水的效力据说比高丽参汤更好,不单能医百病,还能有求必应,万事如意呢!从最近台湾有人吃香灰想医病,以及有人猛喝符水,俾能大专联考及格等愚行看来,香灰与符水已成了「万灵药」,其成分不单只是物质的香灰或物质的符水,而是掺进了一种类似「信仰」的成分;香灰或符水都已变成了含有「灵力」在内的东西了!
香灰或符水怎么会像变魔术似地被异教变得如此,使不少中国人视为灵物,趋之若惊呢?答案可用「宗教学」(ScienceofReligion)的观点来解释,真相立刻大白。原来这种魔变叫作“Mana”(中文尚无固定译名,暂译「马那」),住在南太平洋Melanesia列岛的土人文化落后,迷信极深,他们迷信有一种叫做「马那」的灵力存在于某些物体之中,如石块、箭头、鱼网、小舟……。凡宿有马那的这些东西,都具有无比灵力,或使植物茂盛生长(如将石块埋于某植物下),或能杀死敌人(用箭头),或能立刻捕获大量鱼类,或使小舟快速前进。通常借着鬼神或死人灵魂之助,活人才能得到马那,因此,如向鬼神及灵魂献祭,讨好他们,便能如愿以偿。换言之,并非所有的石头、箭头……等物中都宿有马那,而必须先向鬼神或灵魂祈求,请他们把马那掺入自己所求用的东西后,这个东西才产生马那力量,凡事百发百中,有求必应了。一八七七年,英国基督教宣教士Codrington经过实地调查考察后,写了一本《默拉奈西阿人》(Melanesians)的书,同世人介绍了这个叫做「马那」的迷信,自此后,“Mana”一词在宗教学上便成了极重要的「术语」(term)。
现在我们来看中国人迷信的香灰和符水。这两种东西原极普通平常,一是烧香后的灰烬,一是一张纸,上面画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图案。但这两种东西––灰烬与纸,经过当事人向异教鬼神祈求,以及异教祭司怂恿说成「全能」后,在祈求者的心里才能产生出「马那」的观念,以为香灰熊医百病,符水能考上大专联考了。当然,吃香灰喝符水的中国人根本不会知道这个宗教学上的「马那」观念;但实际上,他们都与默拉奈西阿的土人一样,不过是一群被异教马那催了眠的可怜人罢了!
我们无意把佛寺或道观说成是供给香灰或符水的马那大本营,因我知道佛教定会搬出一大堆道理来,绝对不曾承认佛寺是香灰司令部(注)。我们实在也巴不得中国佛寺确实没有供给信徒服食香灰这种脏东西,会夺人性命,不是好玩的!近年来,台湾医药发达,人民经济富裕,人有病(一部分人)却不好好地去医院看医生,偏要走邪门去吃甚么香灰。除了把这种怪现象解释为「马那作祟」外,我们还一时找不出其它更适当的原因来。至于台湾有高中毕业学生乱喝符水想大专联考及格,可说也是走了旁门,上了异教的当。想想看,如果喝了符水真能不费吹灰之力考上大学,那么主持联考的先生们何必要被闷在考场中不得外出,吃这么大的苦头呢?(我记得出试题的先生们要暂与外界隔离直到考试完毕。)要想考入大学,唯一快捷方式便是努力用功!用功!用功!我在日本留学时,常常读书读到半夜;为了写文学硕士论文,带了中午「便当」(饭盒子),在大学图书馆中看书看得几乎要发生「脑贫血」了。(图书馆规定有些书不准外借,只准在里面看。)我是大学的过来人,所以在此把我的求学经验略略写出,以供参考。不必求符水,只求自己奋斗努力就够了。
鹿茸参汤也许能补身体,但香灰符水绝对帮不上忙,不单于事无补,且能铸成大错,一失足成千古恨,奉劝好此道者不要再吃香灰喝符水了!
注:关于佛教有否劝人吃香灰医病,香港佛教尼姑释本莲辩护说:「所以驱邪治鬼和占卦算命,也非佛教所有,这些只是一般无知举动。他们替人作法驱邪、看相算命占,,乃至教人把烧了的香灰用水冲服以治病等等,被人附托在佛教的成分中;所以佛教便这样不明不自地披上了这件迷信的外衣。」(「论世人眼中之佛教」,香港《佛教月刊》一九八○年六月号)袭按:佛教既然不承认叫人吃香灰,说成是「被人附托,不明不白」,那么我们建议中国佛教应该赶快来一个革新运动,登报声明,绝对铲除「香灰治病」,以救国人宝贵性命。
中国佛教讲「超度」,讲「功德」,就靠这两件「法宝」,不单养活了佛寺中的一大堆人,也断续地延长了佛教的「寿命」。中国一般对佛教并无研究,但却自称是「佛**」的人,碰到家中有人死时,照例要请僧、尼来念经拜忏,为死人超度一番。大家模糊地相信只要和尚能驾到,「佛事」完毕。死人灵魂(龚按:佛教不用「灵魂」这个说法,但另用「阿赖耶识」等的术语代替灵瑰),便能直升西天成佛,或投胎到大富大贵的家庭去呢。但佛教和尚是人,也要吃饭,如请和尚来超度死人,是要付钱的;每堂佛事多则需花几百万台币(或更多),少则亦得几千元或几百元。如死者家中富有,能在很多钱,那么来的和尚不单数目很多,且有「高僧」在。(在日本,如付钱很多,连死人的牌位,也会被加上许多佛教头衔《类似封号》,写得很长。)但如钱很少,那么可能只来一个「小和尚」敷衍了事。
但如果有很穷的佛教家庭,家中死了人,虽渴想有「法师」来为死人超度,但却不敢也无颜去佛寺恳求和尚来家免费义务超度的。即使附近住有和尚,他们也不会自动上门来做没钱拿的超度的。台湾圣严法师好象说过,超度如不付钱,则超度无效(原意如此)。但即使圣严没有讲过,中国和尚不替穷人免费超度则是事实,大家都知道。那我们不禁要问:「穷人在佛教中怎么办呢?」佛教的超度像是和尚的「专利」,如不是由和尚超度,则无效。难怪佛教信徒对此毫无办法,只好让人摆布了。
台湾基督教冯叔康先生写了一篇见证,题名:「从佛教家庭出来」。冯父曾对佛教热心得作了三年和尚,到处**布道,也到过常州天灵寺。但有一天,冯父忽然回家,不再当和尚了。冯父对家人说,有钱的人请和尚去超度死人,不单大摆素筵请和尚们吃喝,临走时,还送很多钱给和尚,藉以保证死人去西方极乐世界享福。(龚按: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六篇:「念经拜忏,亡魂能得超度吗?」便知去西方靠不住。)冯父最后说:「可是,我想不通,那些穷人死了甚至连棺材也买不起,难道这些穷人该下地狱了吗?这是极不公平的枉事。因此,我向寺主方丈辞职不干了。」(一九八○牢十月十二日台湾《福音报》)冯父不愿作「经忏鬼子」(佛教称那些念经拜忏吃死人饭的和尚为经忏鬼子,看不起他们;但又要靠他们来赚钱养活大家,真是矛盾极了!龚按),把真相说了出来,真是难能可贵!
某年,我在韩国釜山华侨教会牧会。某天,宋太太突然去世,孤零一人,身后萧条。此人不热心,一年只来教会几次,但当她死去前的那个主日,却「希奇」地来了教会,大家都看到了她。我接到宋的死讯后,立刻请了教会的两位年长姊妹去宋家,并立即决定由教会来接办丧事。因当时无人要管这个吃力不讨好的闲事,附近人们也只是闹哄哄地交头接耳,乱说一阵罢了。当宋的棺材抬出华侨村子时,我特别请教会的孙太太用大声向围观的人群说:「宋太太一年中只来教会一、二次,平日也没有拿钱奉献给教会,但今天她死了,还是由我们教会凭着主耶稣的爱心来举办这个丧事。我们不收一分钱。至于宋太太死后留下的一些杂东西,我们已经统统地交给当时在场的×先生了,以表示我们清清白白。」围观者听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基督教就是这么「老实」,凡是信耶稣的人死了,不论贫富,我们一律要为他们举行基督教丧礼,使死者遗体能妥为安葬,不致「死不瞑目」。也许有佛**会反驳:「那你们基督教是不是也为不信耶稣的人行葬礼呢?你们岂不是只爱信耶稣的自己人吗?」(佛**常如此批评基督教。龚按。)我们的答复是:「那些不信耶稣的死者,可说大都是所谓佛**或异**,他们既生前不信耶稣,我们怎么能随便地『自作多情』替这些不信耶稣的死人去行基督教的丧葬礼呢?何况这也是违反圣经教训的。同样情形,我们基督教也绝对不曾勉强死人的亲友来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丧礼的。」但相反地,在佛教方面,只要有人来请和尚超度,即使原来根本不认识这死人或家人,但只要被请,且有钱拿,便照去不误,能把死者统统算是「佛**」。(圣严法师的书中也如此主张,可代表中国僧伽的一般意见。)
佛教弄钱的另一妙法,是特别强调「功德」思想。甚么「积功德」、「功德无量」以及「功德圆满」,都是属于功德范围。简单来说,诸凡佛教建寺、造佛像……以至于其它任何佛教事业,都可用「积功德」的名义向信徒或倾向于佛教的人募款。佛**只要听说能为自己积下功德,不单为现世好,也为来世好,于是便极慷慨地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送到佛寺或送给某一位和尚––自己的皈依师了。难怪在台湾的佛教能大兴土木,大建佛教寺院,招徕观光客,钱上加钱;而有些佛教和尚或尼姑个人也都成了巨富。上次在台湾开甚么佛教大会时,有一位法师个人向大会一次搞了一百万台币(约合二万五千美元),另一位尼姑好象也是个人一次捐了一百万(?)或几十万台币(?)。难怪台湾的报纸要大大抨击佛教僧尼太有钱了!那次大会系按每个人的捐款数目而才决定参加资格的。那些穷和尚只好望「钱」兴叹,不得其「门」而入了。佛教《海潮音月刊》社论对此亦曾有强烈批评,佛教不应以钱「取」人!
现在话再说回来,在「积功德」一事上,可怜的穷人们又没有分了。连自己吃饭、生活都成问题,那有钱来积功德呢?如果佛教的「功德」思想确是如佛教所讲那么有用有效,既能福被今生,又能获益来世,那么,这种种的「好处」也只有送钱给佛教的富人以及多少能拿钱给佛教的人去「享受」了。再如严格来讲,只有越多拿钱给佛教的人,才会越多得到这些因「积功德」而来的益处。至于无钱给佛教的穷苦人,只好「永入地狱」?永不解脱了?这岂不是显得不公平吗?一个宗教的教义,如只顾到一小撮能出钱给这宗教的人,也就可看出这个宗教是大有问题,何等「势利眼」呢!我国民间流传,人上庙去,会碰到「茶,泡茶,泡好茶」以及「坐,请坐,请上座」的三种不同待遇,端看你的「穿著」如何,以及「钱」出手的气魄如何而定。
韩国釜山华侨教会有一些穷苦人。(因韩战结果,华侨失去财物,大多仅能温饱而已。)某次,有一位十分穷苦的孤苦老姊妹,很愧疚地对我说:「牧师,我很穷,没有钱奉献结上帝,但我爱主,我要去教会做礼拜。牧师,这没有关系吗?」我立刻安慰她道:「×大娘(山东人尊称年长妇女为大娘),主耶稣绝对不看人的外表,他不会嫌人穷的,他自己也是穷苦人家出身。主耶稣只看人的信心。你只管放心来做礼拜好了,没有人会说什么的。」除这位×大娘外,另外还有一些穷苦的同道也都和大家一起做礼拜敬拜神,其乐融融!当我们全家离韩赴日时,那位×大娘以及不少弟兄姊妹都在码头上依依不舍地送行。
基督教就是如此平等、博爱,无论贫富,一视同仁。只要你愿相信主耶稣救你,你便得救,成为上帝的宝贵儿女。基督教如果也讲甚么「功德」,看钱「收」人,我想那位×大娘和许多其它穷苦侨胞也就得不到福音的福气了。但幸亏不是如此,因基督教所讲的与佛教刚刚相反。经上说:「你们得救是本平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写于一九八二年)
一九八一年八月底,在台湾嘉义市弥陀路,新开了道教光正「万教宫」;宫内除供奉保生大帝、孔子……等神像外,在前排正中,还供有回教教主穆罕默德,双手合十。在穆像的左边,塑有一尊耶稣偶像,右边则是一尊基督偶像。台湾向来盛行多神教,但把「耶稣」与「基督」塑像,供人膜拜,似是首次。据该宫黄姓庙祝表示:「光正万教宫是道教庙宇,但标榜万教相育而不悖云。」对于万教宫的塑像,我们有些话不得不说。
一、台湾道教界名人赵家焯先生说:「道教能融和其它宗教。如仙佛合宗、三教合一、五教合一,都是道教。拜中国神兼拜外国神的,也是道教。」赵氏承认「道教是多神教」,他又清楚地表明「道教之最崇高的神是: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玉皇大帝」。至于道教尊奉的「黄帝,老子」,也是道教的主神。(见氏着《道学与道教》七七––七八页)。由此可知,多神教的道教有最崇高的神,与主神等分别。当然在主神以下还有许多「次级神」与「下级神」等。现在我们看出道教万教宫虽也把基督教的唯一神耶稣塑像放入道教中(下段再详论耶稣与基督像),但道教既然已有了自己早已相信的「最崇高的神」与「主神」;所以只是把耶稣与基督像,作为道教主神以下的下级神来供人膜拜而已。我们以为这不是甚么「万教相育而不悖」,而似在贬低耶稣的神格与亵渎祂的圣名了。
二、多神教大多采「主仆神」制度,主神(或佛)左右,或立或坐,有两个类似仆役的下级神。在台湾民间,叫作「挟祀神」;在佛教,叫作「月劦侍」或「挟持」。道教玉皇大帝的挟祀神是无名小卒「太乙救苦天尊」与「雷声善代天尊」;佛教教主释迦牟尼的月劦侍是他的两个弟子:迦叶与阿难,或普贤与文殊两菩萨。西方极乐世界主佛阿弥陀佛的左右挟持,则是性别欠明的观世音与大势至两菩萨。如今,台湾万教宫竟莫名其妙,自作主张,塑了耶稣与基督两像,且把他们降级,作了连中国回**也誓死不曾认为是神的穆罕默德的侍从仆役––挟祀神。但我们不禁要问,万教宫为何不倒转过来,把基督教的耶稣作为主神放在正中,而另把穆罕默德拆开,塑成「穆罕」与「默德」两像,放在耶稣的左右,去作耶稣的侍从仆役––挟祀神呢?万教宫把基督徒所信奉的神––耶稣贬成下级神,作了回教教主的侍从,说来令人心伤!这像是万教宫在打击耶稣与基督教的地位与声望啊!
三、道教万教宫竟不顾基督教所讲,把耶稣分解,制成了所谓耶稣像与基督像,那些对基督教认识不清的人,极可能会因而误信:「基督教也是多神教,有名叫『耶稣』的神,也有名叫『基督』的神,他们都是小神啊!而且,基督教比回教小啊!」对于万教宫的制基督教神像,我们以为这似在破坏与混淆基督教的一神论教义。根据圣经,耶稣(Jesus)意为「救主」,「基督」(Christ)意为「受膏者」(弥赛亚):「耶稣基督」全句的意义是:有一位道成肉身,名叫耶稣的人,是世人的救主,有基督的职分。
四、圣经教训,严禁人造偶像与拜偶像。但是道教万教宫却违背圣经,塑出耶稣与基督像,叫人去拜,陷人于拜偶像之罪。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实在于心不忍,看到有人在大拜甚么耶稣与基督神。多神**喜烧香点烛拜神,在这两座像前,当然也免不了香烛之灾呢!异**如拜异教神偶像,只好让他们去拜,但如今道教万教宫即造了基督教所不许的偶像––耶稣像与基督像,供人膜拜,似在戏弄耶稣,开基督教的玩笑了。
五、多神**拜神时,就像在市场购物一样,挑挑选选,最后买回自己看中的。例如多神**在昨天对某神还拜得十分热心,但今天却会对昨天的那神,嗤之以鼻,不再拜他(她)而去挑选另外一神拜他(她),因为据说昨天拜过的那神,一点也不「灵」的缘故。一个多神**为了某事求神时,一次能连续换拜数神甚至数十神之多。如这些神真是有灵,不把他(她)们气死才怪!德国宗教史名学者MaxMuller称这种「三心两意,换来换去」的崇拜方式为「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今,在基督教中只信奉为至高的神––耶稣,却被万教宫的人打入三等杂神行列,成了诸神中的一神,且是低级的挟祀神,让人「选拜」了。想到这里,我们以为万教宫是在侮辱耶稣,打击基督教了!
站在信仰基督教的立场,我们要向台湾万教宫提出严重抗议。该宫对基督教不敬,简直是在践踏基督教了,请万教宫负责人立刻除去这两尊不伦不类、有辱基督教声誉的「耶稣」与「基督」偶像!
据台湾消息,有一个双脚残废、不能站立或行走、活得非常可怜、令人不忍卒睹的乞丐,他用汽车内胎包住臀部,用双手拿两块木板,坐在地上,慢慢地向前移行;天天向人乞讨,以此为生。但这个受人怜悯的乞丐,却做了一件使台湾人们吃惊的异事。他把平日省吃俭用、从乞讨所得积存的新台币二十万元(约合五千美元。目前台湾普通一般人月薪约自六、七千元至一万五、六千元新台币,所以二十万元是一笔钜金),买了两部佛教大藏经,一部送给了北港慈德堂,另一部送给了苗栗净觉苑,「并皈依佛门,成为虔诚佛**」。这个成了台湾新闻人物、看似不平凡的残障乞丐,名叫郑国临,五十九岁,原籍高雄县旗山镇,现露宿北港镇中正路第一银行骑楼下。
不必说,这个被台湾新闻记者追踪拍照的无腿乞丐,全是受了佛教的「业力」(Karma)和「积功德」两种思想的影响,而才甘心乐意地赠经佛教的。印度佛教承受了古代婆罗门教的信仰,主张每个人的今生,或穷或富,或祸或福,以至于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一切结果(如头痛),都莫不是由个人前生所作的业力所致。中国佛教和尚们常强调,如人前生行善业,今生便得善报,大富大贵,住洋房,坐飞机,仆婢如云,生活舒适;但人如在前生作恶业,则今生定必贫苦无依,灾难不绝。四面楚歌,痛苦莫名。无疑地,这个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郑姓乞丐,他迷信他是前生曾作了恶业,所以今生才会落到如此凄惨可怜地步。(但如在欧美等福利制度健全的国家,这个双脚残废的乞丐能从政府领取救济金过活,或入官办的救济院度日。)因此,他为了修修来世,才毅然决然地把他长年来从乞讨所得的存款新台币二十万元,买了佛教藏经送给寺庙。所以,他的这次向佛教赠经,可说全是出于佛教信仰,想为自己在今生造善业,积功德,以求来世福禄。因此,他在赠经同时,也正式按佛教三皈礼仪,皈依了佛门,作了佛教信徒。
其实,照我们来看,佛教所讲的业力和积功德,却问题多多。简单来说,那些贪官污吏、走私贩毒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岂不个个都是有钱有势?难道他们都是前生作了善业与积了善功,而才有今世的这种「好」结果吗?但这些人都属恶人与坏人类,根本不值得令人羡慕甚么的。佛教教主释迦牟尼劝人要好好苦修,以求悟道得解脱;但如今人们只要拿钱或购物送寺庙便能成为作善业,积功德,为自己的「解脱」加分数,岂不是大大地便宜方便了有钱的人?但那些无力送钱送物给寺庙的人怎么办呢?他(她)们都该死吗?那个双脚虽是残废的郑姓乞丐,脑子却很清楚,他极清楚地知道这些「条件」,他必须先要积存一笔巨款,买东西送给佛教后,才能被佛教接受,「皈依佛门」。他天天在北港镇行乞,他的一部佛经就是送给北港镇的慈德堂的。但为何要他花十万元新台币购大藏经送庙宇后,才能皈依佛门?才被收留成佛**?这真像是一手交钱(佛经),一手交货(给功德)。银货两讫。这次佛教僧伽不费吹灰之力,白白地拿到了两部佛经。那个乞丐无疑地是想到:「阿弥陀佛!我今生捐了两部佛经,已经作了善业,积了善功,我来生不必再作乞丐了,我来生也会大富大贵啊!哈哈哈!」难怪中国佛教世世代代有钱,大家渴望为自己及家庭成员积功德和作善业,都拼命热心捐钱给佛教,甚至连乞丐也不落人后。结果,中国佛教能盖大庙,造大佛像,做各种佛教的大事业,包括观光游览;和尚尼姑大多也都成了财主,开佛教大会时,个人向大会捐出个五十万、一百万元台币,已不算稀罕的了。至于泰国北部及世界各地的中南半岛难民营,和尚是不想去,也懒得去和难胞们打交道的:「因为他们个个前生作恶业,所以今生才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啊!」(业力不可信,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四篇:「真的是前世种因,今世受报吗?」)只有基督教不趋炎附势,不向富人堆中钻,但却去这些可怜的难民中传福音。目前,由泰国华侨教会纪经才长老等领导的泰北难民营传道,便是最好的见证。我常收到他们寄来的属灵刊物––《泰宣之声》,读后令人感动流泪。祈求父神大大地赐福他们的圣!,也请各地有经济能力的同道用代祷和金钱支持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地址是:ElderKeeKen-chai,ThailandChristianMission,P.O.Box4-x4-11,Bangkok,Thailand。
现在我们要从另一角度来看「乞丐赠经」。这个乞丐以为如此行,「行善业,积功德」,便能来世福禄无穷,则是大错特错的了。这种信仰当然不可信,不过是佛教中的一种错谬教义与弄钱的方法而已。但这个乞丐对所信的佛教的虔诚态度与热心奉献精神,却值得我们注意。从这人的行为,难道我们不能得些教训吗?(如有人以为他是迷信,所以才捐钜金赠庙宇佛经。那么,信基督教的我们,岂不比他更应对主虔诚与诚心奉献?下段将论及。)基督教不讲甚么业力,因它只是一种似是而非、尊富欺贫、锦上添花的无聊教义。基督教也不讲功德,因它只是一种商业买卖行为,你出钱,我给功德;和尚像是成了商人,信徒都变成了一些顾客。(对于行善业,积功德,佛教甚至大言不惭地向人说:「快来吧!我现在给你一个行善业、积功德的好机会,不要错过,机会难得,以免后悔!」于是钱财滚滚而至。)但基督教只专讲「爱」,有两种爱:一是神爱世人,差祂的独生子耶稣降世救人的爱;另一是信徒得救后,心存感恩,同主报答的爱,或献身作传道人或热心义务参与圣工,并同时努力热心奉献金钱绐教会以推广福音救人。在奉献上,新约的马利亚打破价值昂贵的真哪哒香膏抹主,便是最好的榜样。
我们在中国教会中能发现一个怪现象,有些人在未信主前、作佛**时,十分热心奉献钱给佛教。但信主后,反而变得冷淡,借口我是「因信称义」,还要奉献钱干嘛?但这是完全错了!一个真悔改了的信徒,一定是非常热心奉献金钱给教会,并同时努力参与圣工发展的。我们在教会中也确能看到这类「感恩型」的热心爱主的弟兄姊妹。有一位姊妹在大热天,自己连一瓶汽水也舍不得买来解渴,但即要把钱一点点地省下来奉献给教会。在金额上,她对教会的奉献是最多的一位;她真心诚心爱主,她努力亟力奉献。主在天上也看得很清楚,绝没有亏待她。从她自己和儿女们的身上,我们已确实地看到了主加给她和家人许许多多的恩典与福气。
一个信佛教的残障乞丐居然能如此慷慨奉献,叫人大吃一惊;作基督徒的我们,难道还比不上他吗?决不!我们必须要超过这个乞丐的所行––热心奉献。因我们所信的,是一个专讲爱的福音。朋友,你对主所加给你的厚恩,有对祂的具体表现吗?请读诗篇一一六篇12节至17节,阿们。
(写于一九八三年)
据一九七二年十月廿一日《台湾新生报》载称:台湾六脚乡于十月廿日发生「人鬼联婚」奇闻。有该乡男子陈通茂,卅五岁,已婚,有四子,业卖鱼,家道小康。陈于十九日清晨乘机车赴北港市场购鱼,途经太保乡新埤村屠宰场前,见有一纸包在地,以为路人所遗,遂停车拾之。不料此时从屠宰场内突然跳出两个中年乡下汉子,以及二、三十个十几岁的少年男女,异口同声向陈高呼为「妹婿」、「姊夫」、「姑丈」等,并将其团团图住,而拖到他们附近的家中,奉茶呈烟,敬为未来的「新姑爷」,全家喜气洋溢!
据陈通茂称,当他发现突然有大批人马从屠宰场内奔出之时,还以为遇上了歹人,但一听他们向其亲切地呼为妹婿等时,才恍然大悟。于是在台湾异教恶俗的束缚之下,竟无法拒绝这门亲事,只好认是一种飞来艳福。于接受女家招待后,当即将身边仅有的五百六十元新台币(约合美金十四元)用红纸包妥,恭敬地呈于未来的「岳母」以作礼聘。现双方已洽妥,定于今年农历十月,达一黄道吉日正式举行婚礼。
女主角「鬼新娘」的家住在该乡附近,于廿五年前因病亡故,其时年仅二岁,由于去世时间过久,家人早已对其忘怀。不料最近家中人畜不安,经女母求神问卜后,得知此乃现年廿八岁的亡女闹着要出嫁,如能为她找个如意郎君,便保一家平安。于是依照神明指示,于红纸上写上亡女生辰八字,再用两层纸包妥,于十九日清晨乘无人之际,放于路边,而被陈通茂拾到了。据说这是亡女看上了他而结了这门亲事。据说陈的亲友纷纷向他道贺,说他艳福不浅,虽已有妻儿,但现又再娶「姨太太」(即妾)。陈家现正忙于迎娶鬼新娘事宜,全家充满喜乐云云。
所谓人鬼联婚,在台湾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但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却以为这是我国同胞在宗教信仰上的一大悲剧。号称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的今日,居然还会发生活人与死人结婚怪事。当事人竟然乐不可支,亲朋道贺,传为艳闻,其愚昧与无知,真是到了极点!政府如不立加禁止,人鬼联婚,岂不有违现行婚姻法规,并贻笑于国际间?台湾为甚么频频发生人鬼联婚悲剧?请看下文便知。
(一)佛教:印度的原始小乘佛教「有部」宗派,承袭了古代婆罗门教的奇怪教义,而主张从人死后到转轮回为止,有一段叫作「中阴期」的时期,约有四十九天,其时如请僧尼予以超度,死者灵魂便能于四十九天后,再转生投胎到更好的环境去。这叫作「做七」,每期七天,共有七期,计七七四十九天。关于超度之无用,请阅拙著《答妙贞十问》中第六文「念经拜忏,亡魂能得超度」?
亚洲各国佛教也都承袭了这个中阴期与超度的信仰,再加上中国佛教僧尼的推波助澜,由原来单纯的做七竟发展到为死人做甚么「冥寿」,有做五十岁的、六十岁的,不一而定。但照佛教来说,人死后四十九天,其灵魂已去再转六道轮回,变成甚么牛、马、狗、猪、人、鬼等的存在了。有的甚至已变成一只苍蝇,或已变成甚么恶鬼,在无间地狱受苦,永不超生。已死的亲人灵瑰既存四十九天后便已不复存在,早已变成其它存在物,那么,怎么还能为他们做甚么冥寿呢?佛教僧尼岂非在自欺欺人!原来,延请僧尼超度或作甚么法事,每次均需付出大笔金钱,有多至几十万以上新台币的。如我们能明白这点,便知僧尼为何要热中于死人之事了。
人死了,既然还能为他堂而皇之的做甚么冥寿,那么,岂不也能同样为他(她)来个人鬼联婚的「冥婚」?吃喝玩乐一番,岂不快哉?佛教所行的冥寿对于冥婚确有相当的影响。其实,如从佛教的信仰来看,人死后四十九天早已去转轮回,此女已死廿五年之久,早已成了别的存在物,也许已在甚么地方转生,成为一个已经廿五岁的青年,也许已变成牛马,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因此照佛教来看,已死廿五年的鬼魂,不可能再来作祟甚至要求结婚的,在佛教教义中根本说不通。但中国的佛教早已堕落为多神多鬼,且唯利是图,所谓为死人做年忌、冥寿便是好例。
(二)巫术:我国民间盛行巫术,巫术与道教彼此利用,携手合作,迷信加迷信,给我国人民带来了不幸。台湾巫术中有所谓「鸾乩」、「童乩」、「法师」、「符师」、「女巫」等等。女巫又称为红姨、红姨妈,她的工作是代人间神、牵亡灵、换斗(使孕妇腹中胎儿改变性别,由女变男,由男变女)、栽花(使不孕妇女生育)、解厄、消灾……等。所谓「牵亡灵」,是活人要求女巫召来死人灵魂,与其讲话。至于「问神」,是女巫以神(佛)附身之地位与资格答复前往乞求解答各种问题者。不必说,这些都是江湖骗子,胡说一阵而已。如女巫居然能将孕妇腹中已成形之胎儿改变性别,那么,简直可荣获世界诺贝尔奖金了!
此次出现的人鬼联婚,系由于「人畜不安」、「问神佛」结果所致,但其中「女巫」即是操纵了一切。请注意,巫师原是中国人,在她的宗教潜意识中,早已有了佛教的超度、冥寿等观念,所以才会劝人去行早已流行的冥婚。前往问卜者的脑中,早已受了道教巫术的影响,所以能易被催了眠似地,完全受女巫摆布,全盘接受了她的「指示」。至于捡到纸包的那位鱼贩,也是因为早受了佛教、道教以及民间巫术、恶俗等的影响与束缚,终于甘愿成为「鬼丈夫」,且引以为荣为乐。相反地,如果捡到纸包的乃是一位基督徒,当然绝对不会变成鬼丈夫,如果女方是基督徒,当然也绝对不会为已死廿五年的亡女去求冥婚了。因此,台湾的人鬼联婚也与巫术及民间信仰有关。
(三)恐惧:从研究「民俗学」的立场来看,活人对死人常存「恐惧」与「怀念」看似有点矛盾的两种态度。前者,活人常害怕死人会来作祟报复,尤其是那些横死者(如自杀、被杀等),所以活人常设法予以祭奠以安慰之。七月十五日的佛教超度亡魂,多半属于此类性质。活人对已死了的人,尤其是亲人。也常怀念不已,因此常供以饮食、衣服(纸制者)等等,所谓十月初一「送寒衣」以及清明与冬至等祭鬼节日,均含有极多的对亡者的爱慕及怀念成分在内。
世界许多古老民族相信(或说想象)人死后会在甚么地方居住,仍与生前一样有饮食起居以及婚嫁生活(此乃民俗信仰,非佛教思想),所以鬼也有结婚的可能。我国宋代龚开之中山信游图卷中昼了钟馗嫁妹,妹舆在前,钟馗在后,搬运对象及抬轿者皆为鬼,另一箩中贮鬼若干,以供钟馗啖食。由此可见,在宋时,我国民间已盛行鬼亦嫁娶的信仰了。
子女早年死去,到了已届婚龄时,为父母者出于爱女(子)心切,自然会想她(他)如活着,岂不已嫁人(或娶妇)?由此心理发展,加上鬼亦嫁娶的民间信仰,于是便自然产生人鬼联婚的冥婚怪剧了。
(四)魔鬼:从基督教信仰的立场来看,这幕人鬼联婚闹剧归根结底,岂不是全出于魔鬼的一种恶毒诡计?魔鬼要人拜它求它问它,听它命令行事,它要破坏一夫一妻制,造成家庭不安,夫妻分争。因为在意念上,这位鱼贩的家庭已成了一夫两妻了(一妻一妾)。魔鬼要活人与渺茫不可知的女鬼去结婚,由真实变为虚妄,由光明走向黑暗,有一天,魔鬼要把娶鬼女的鬼丈夫,真的变得精神恍惚,神鬼不分,又像鬼又像人、似鬼似人的可怕地步呢!魔鬼的最后目的,便是要彻底破坏摧毁一个人的灵魂!
基督教绝对反对人鬼联婚,因为:
基督教把宇宙分为天堂、地狱及活人世界三部分。人一去世,无论上天堂或下地狱,其灵魂便与活人世界完全断绝往来。活人绝对不能亦无法随意呼唤死者之灵或从天堂或由地狱来与相交。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故事中,亚伯拉罕对陷在阴间烈火焚烧中的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阴间既与活人世间断绝,因此人鬼联婚绝不可能,只不过是魔鬼在背后玩的一套把戏而已。
主耶稣告诉人说:「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可十二25)。意即人死后不再有婚嫁事发生。既然如此,所谓鬼要结婚,绝对是巫师捏造的妖言,愚弄无知者而已。
不信主耶稣者的死人灵魂,早已堕入地狱,永不翻身,遑论与活人结婚。
基督教绝对禁止人跪拜假神偶像,及行或信邪术、巫术(出廿1~6;徒十九19)。人鬼联婚,完全由于向巫师、假神求问所致,所以绝对是邪道,违反基督教真理。
基督教主张一夫一妻,这位鱼贩现已有妻室。居然还会答应再另娶妾,且以为艳福不浅。在其意识上,此人可谓已犯了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想纳妾的这个念头),并大大地犯了神的一夫一妻制诫命了(太十九6)。主耶稣十分注重人内心的动机与意念,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了」(太五27)。
总言之,所谓人鬼联婚,在其背后,实在是出于魔鬼的一种作为。如要消灭人鬼联婚恶事,则必先彻底除灭魔鬼的势力不可。因为圣经说:「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但愿每位基督徒努力向台湾的异**传福音,救拔他们脱离各种迷信恶俗的束缚与捆绑,去邪归真,同信救主耶稣。
太平洋战争末期,一九四四至四五年八月十五日以前,日本军阀政府为挽救败局,不惜以人命为儿戏,用自杀飞机带了炸弹。冲向美舰与舰共亡。这种只装去程汽油,有去无回的神风特攻队飞机,初出道时,确给美舰带来莫大威胁。但美舰以后提高警觉,自杀飞机还未飞鼯美舰时,便已被纷纷打落入海了。那些为天皇拼命的特攻队机员,都是十七、八岁的青少年(也有十五岁的),受了军国主义的蛊惑,以死为荣。他们在出击前,都互道珍重说:「在**再见!」意即他们此去必死,但死后灵魂却能在东京**再见,在那里成「神」,接受民间香火敬拜。
日本人信神道教,自古起,相信人死后都能变成Kami(汉文译为「神」)。位于东京富士町的**,可说是阵亡将士纪念祠。日本人把自一百多年前明治维新以来为国战死的军人,统统祭在这座神社,一律尊称他们为神,所以**的主神是二百五十万名已死的军神。日本军人生前残暴凶恶,真是做到视死如「归」,都以能死后归入**为荣。太平洋战争时不少战死的日本军司令官,战后也都在这座神社中成了神,荣耀无比。相当于中国唐时的日本大臣兼学者菅原道真,死后也成了神,是专司求学考试的神,凡想考取的日本学生都去热心拜他。他的神社叫作天满宫,香火极盛。再如中世纪有名的德川家康将军(实际执政者),死后也成了神,他的神社名叫东照宫,位于日光,天天游人万千。大致来说,除了日本自古起便有的天照大神(太阳神,女性)以及许多以自然界现象为神的神族外,凡死了的天皇、民族祖先、战死的军人、英雄豪杰、对国家社会有益者,以及奇岩、怪树、狐狸……等都成了神,都是人民崇拜的对象。难怪神风特攻队的「拼命三郎」们会喜气洋洋地互相郑重祝福道别,说声「在**再见」了。这些人的最后凄惨遭遇,以及几百万日本皇军们的战死,日本天皇与神道教要负部分责任。
其实,不单日本有人想成神,印度人对此也满有兴趣。古代印度人相信,宇宙的本体是「梵」(Brahma),万物由梵而生。人的「自我」(Atman)是「个人」的本体,亦即梵,因为自我原由梵而来。此即「汝即梵,我即梵」。人如能不断口念梵的征号Om秘语,努力修行,最后便能修到「梵我一如」,与梵神合而为一的最高境界了。佛教以后也采用了梵我一如的思想,但巧妙地把它改成「佛性」(Buddhatva),说甚么芸芸众生,皆有佛性,皆能成佛,并以此攻击其它学说,特别是基督教,说甚么佛**都能成佛,但基督徒不能成上帝云云。例如中国佛教界尊为佛学大将(?)的张澄基博士在台湾《政论周刊》第一三○期撰文「佛法,宗教与今日世界」一文说:「……佛法的目的要使人成佛,但其它宗教绝不许可人能成上帝…。其它宗教叫人如何去作房客而不是叫人去作房东。房东只有一个上帝,别人永远是没有分的。佛不以自己为满足,他还希望人人成佛……。」本人曾去长文反驳,亦登于该杂志。其实,所谓佛性,梵文原意仅指人的本性原是所谓「清净无秽」而言。
但照圣经尺度来看,并无任何希罕之处,因为基督教早已指出亚当、夏娃未犯罪堕落前,人的本性确是「清净无秽」,但自人犯罪后,便失去了。至于「成佛」,原意乃是想恢复这种人原有的本性。据说释迦牟尼成佛了,假定这是真的,也不过是做到他自以为已恢复到「清净无秽」的地步而已。但说也令人不解,自释迦后,有千千万万佛**去世,但为何竟然没有一个人被后世称是「成了佛」的?但佛性与成佛的思想,在今日早已走了样,佛**们以为成佛便是成上帝,作宇宙房东,但假定佛**死后都成了宇宙的房东。既都是房东而无房客,那么这些「房东」也不成为房东了。其实,如从宗教学的观点来看,所谓佛性与成佛,无非是人想变成神的一种心态欲求罢了,而这种「渴望」是由古印度的「梵我一如」(合一)演变而成的。在佛教的佛性思想中,佛教好象已把释迦看成是大梵,每个人是小梵。小梵即大梵,大梵即小梵,梵我一如。亦即释迦有佛性,我亦有佛性,佛即我,我即佛,佛我一体。日本已故宗教学权威加藤玄智博士称这种佛即万物、万物即佛的思想为「宇宙万有神教」,亦即泛神教。(关于成佛与上帝,详情阅拙著《答妙贞十问》第一文。)
天主教也讲人变神,最显著的证据是教皇封某些死去的人为圣徒(Saint)。据说,凡被死后封为圣徒者,必须死人有灵验、神迹、能治好人的疑难杂症等等。天主教的第一位圣徒名叫Ulrich,八九○––九七三年人,是德国教会神甫,因抵抗外敌及拥护国策有功云。美国费城天主教纽曼主教死后,据说大显威灵,有人藏了他生前穿过衣服的一小片,居然使车祸重伤者霍然而愈,加上其它一些神话,纽曼也在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九日被教皇封为圣徒了。已故薛光前教授生前患癌,在身上天天挂着纽曼的小骸骨,渴望癌症获治,但最后薛氏仍因癌不治去世。不知天主教人士对此有何感想?天主教的这种封人为圣徒的行为实在要不得,不是圣经的教训,是受了异教的人成神的影响所致。所谓封圣徒,其实便是封为神。只是天主教还多少有点顾忌,不敢明目张胆封「神」罢了。但「圣徒」的受人敬拜、祈祷,实与神的地位无异。
中国有《封神榜》一书,死人都成了神,据说所有死去的单人,都一律成了灶神(如不记错),皆大欢喜。三国时的武将关羽生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像他这种最后被敌人杀死的人,居然也被封为神,而且头衔越来越大,几乎与玉皇大帝称兄道弟了。明、元朝的皇帝封了他一大堆的名号:「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尊关公帝君」以及「武灵佑仁勇威显关圣大帝」。关公既是商神,财神,又是军神,所以面面俱到,大家都想和他拉上关系,尊他为神。关于军神,据说清成祖在交战时,屡见云中有神相助,后才知乃是关公显灵云云。
但基督教圣经没有人变神的思想,连一点影儿也没有。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以赛亚……,以及彼得、雅各、约翰、保罗……等许多大人物,无论怎样了不起,也都没有成神。因为基督教讲得很诚实,上帝是上帝,人是人。基督教绝不欺骗引诱人,说甚么人能成神,叫人去拼命、送命或自以为能成神(佛),觉得飘飘然。基督徒觉得死后去天堂享福,与上帝朝夕相处,是最快乐安稳的生活了。至于那些甚么在**再见、梵我一如、佛性、圣徒……等,都不过是在某一独特地区所产生的一些说法罢了,照圣经的标准来看,都是靠不住的。圣经说:「因你心里高傲,说,我是神……你虽然居心自比上帝,也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以西结书廿八2)。
有不少中外基督教同工问我,中国佛教为何仍能拥有大批信徒?中国佛教经济为何能够自立自养?我回答他们说,中国佛教能继续存在,至少有三个主要原因。现在写出来以供研究今日中国佛教者参考之用。
佛教靠经忏佛事,既得信徒,亦得财源。
两千年来,中国民间形成了一种习惯,凡家中死人后,不管他(她)生前信佛与否,除基督**外,都算是佛**,照例须请和尚尼姑来丧家或在寺院为死人念经做佛事,这叫做超度或超荐。佛教内部称作「赶经忏」,并称赶经忏的和尚为「经忏鬼子」。替死人超荐自死人断气后开始,以后又有每逢七日的「做七」超荐,再有死者每年死去日的「忌日」超荐,每年七月十五日「盂兰盆会」的超荐,临时在某地「闹鬼」的超荐,更有人死后三、四十年的做「冥寿」超荐。也有替活人「作寿」的佛事,另有某地发生车祸或飞机堕地处「死难者」的超度,「清明节」在佛寺中也有超度。
佛教信徒请僧尼超度,一面期望死者能转生到更好的地方去享受快乐,一面总算对死者有个交代,心中得到一些安慰。所以,只要佛教不取消超度一天,自有佛**会在「超度」这事上,紧紧地依赖着僧尼,因此,佛教便能延续下去。其次,僧尼替死者超度是收费用的,看场面的大小及丧家的贫富情形而决定费用。
唐宋以后,特别是今日的中国佛教,寺院较可靠的主要经济收入便是依靠经忏佛事。大多数的僧尼为生活之故,既无心情亦无时间来研究佛教,只是终日忙碌于经忏佛事之中,说来也是可怜!台湾的圣严法师说得极清楚:「今日自由中国的佛教界,无论是长老,或者是青年,对于经忏佛事的应赴,绝无绝对的好感,可是只要斋主上门,无不欣然欢迎,为的是希望替常住增加一些收入」。圣严接着又沉痛的指出:「然为『现实』问题,或也无可厚非,同时,多数的青年僧众,如果不是『经忏』的收入,往往即是衣履邮费,日用必需,也将成问题(论经忏佛事及其利弊得失)」。
新近接任《海潮音月刊》发行人兼主编的乐观法师曾说得很彻底:「只就今日台湾佛教现况而言,除了本省少数几家有田产的寺庙之外,内地僧人和本省同道所居住的一些道场,全都是依靠应酬佛事维持生活,如果断绝了这个经济来源,那大家就不能过日子了」(漫谈应赴僧)。
但,经忏佛事原非释迦牟尼制定,他自己极端反对婆罗门教为死人超荐的许多繁文褥节。他以为人人既随「业」死去,当然应照死者生前业行受报。超度何用?再者,在释迦时代,佛经根本尚无成立,有何经典可念呢?中国佛教的经忏佛事相传起自梁武帝(五○二––五四九年)。,所有的焰口、皇忏、水忏、大悲忏……等忏文都是中国僧侣自造的。自唐宋以后,经忏佛事逐渐兴旺,直到今日竟至不可收拾。我们从研究佛教的立场来看,可得三个结论:(一)由于佛教中有经忏佛事,人民便不得不依靠佛教,因此,使佛教与人民紧达一起,佛教拥有大批信徒,而延续着佛教的生命。(二)但可惜这个维持方法不是基于纯粹的教义为出发点,所以把中国佛教带入了「商业化」的地步,而失去了佛教的教理与权威性了。圣严说:「到最后,僧徒们便将经忏佛事,当成了糊口的营业,到此地步,佛教的衰微,也就难免了。」(见同文)(三)经忏虽不好,但到底解决了僧尼的生活,佛教的主干到底是僧尼,如僧尼的生活一旦发生困难,大家纷纷另谋出路,佛教岂非就此便要消失?(指有形的寺院等。)所以,经忏既害了中国佛教,亦「救」了中国佛教。但我们仍以为这个「救」不过是「饮鸩止渴」而已。还是及早另辟财源为妙!
佛教靠讲功德,既得信徒,亦得财源。
佛教一向鼓吹要「积功德」,要「多供养」的思想。功德(guna)的主要意义是,为别人行福利称作「功」,这些功德便成为自己的「德」了,功是一种施,德是归给自己的德,故称功德。说得具体点,如人做了些善事(功),便能为自己积德了,因此中国人有「积德」与「缺德」的说法。至于供养(pujana),多指勉励佛**向佛、法、僧三宝供养,尤其对僧尼,多捐钱财食物,维持他(她)们的生活,这样便是为自己积功德。
积了功德有何用处呢?原来,佛教讲三世因果与六道轮回的道理,主张人之现世祸福穷富都系前世的业力所成。如前生曾多积善功,今世定是富贵快乐。所以佛教几乎一口咬定说,现在有钱有福有地位的人,都是前世积德修来的。因此,佛教竭力劝人在今世多积善功,来世或生在富贵人的家里去站福。人总是有贪心的,所以佛教的功德思想始终能抓住大部分的信徒。信徒向佛教寺院献上自己的金钱,是为了自己来世及今世的益处。同僧尼多行供养,也是为了自己来世及今世的好处,因此大家便努力将自己辛苦得来的血汗金钱都送给佛教了。但,藉功德思想募钱的事,似乎不如靠经忏佛事的收入来得快捷可靠,人的尸体放在那里,总得赶快念一堂佛经收拾埋葬才是。
台北有名的松山寺曾经要造一座佛像,在它募捐的缘起说得极透澈:「………窃唯福德庄严,以造像为第一,人度圆满,以布施为居先,愿祈诸上善人,护法檀越,慨解净囊,共襄盛举。勿嫌锱铢,以忽来世重报,勿吝百金,以贻事后之悔,护持**,休当仁而让他,利在人天,又何乐而不为,如金容早获显耀于殿宇,使四众弟子有所瞻礼,则无量功德属于施者………」。我们可作以下结论:(一)靠功德思想募钱-似需软硬兼施不可。(二)软法:请大家「慨解净囊,共襄盛举」(替死者超度,就用不着这些客气话了。反是信徒恳求僧尼帮忙超度)。硬法:「勿嫌锱铢,以忽来世重报,勿吝百金,以贻事后之悔」。这简直是一种警告了,胆小的信徒经此一吓,大多照捐不误。(三)收场语是「无量功德属于施者」。这就是功德思想的最后目的。也是替佛教维持「面子」的办法,因佛教非在讨钱,而是在给人留下积功德的机会,得益处的还不是你本人吗?(指施者。)其实,真正得益处的倒是佛教,拿着这个功德为号召造大佛、盖大庙……等,许多的佛教事业都办起来了。
但根据佛教的教义来说,想得人天果报而积功德是没有意义的,属于「虚伪」的功德(见昙鸾的「往生论注」卷上)。梁武帝自恃造寺写经度僧,功德无量,但达摩却答他「并无功德」,真功德是「净智妙圆,体自空寂,如是功德,不可世求」。我们反对佛教讲功德而募钱兴办各种事业并维持僧尼生活,我们总觉得这样究竟不是一条「正路」,与佛教的教义不合。从前在大陆上各大丛林的庞大不可计的庙产,山林、田地、房屋……等等都是在「积功德」名目下,由信徒历代来送给寺院所积成的。
积功德的道理也使佛教与信徒发生了密切不可分的关系,信徒通过佛教而为自己积功德,助今世修来世,所以不得不往庙里跑:僧尼也靠着积功德为口号,不单拉住了大批信徒,也解决了佛教事业需要的经济来源及自己的生活问题,信徒与僧尼,僧尼与信徒互相依靠,佛教遂得以延长生命。
佛教靠立佛菩萨像,既得信徒,亦得财源。
中国人有一个习惯,不管精神痛苦也好,肉体有病也好,都相信上庙「拜菩萨」,求签,乞「仙水」,便能得治。所谓「急来抱佛脚」这句话便是出于崇拜佛像而来的。我们能说,凡有佛教寺院之处,其中或多或少定有佛像、菩萨像及其它神像、鬼像。据说立像的原来目的只是引发信徒对佛教的敬仰之心,但慢慢地却变了质,中国佛**竟成了多神多鬼多佛多菩萨的「偶像」崇拜了。
思想程度较低较浅的人,宁愿拜些眼能看见的偶像,而心中才能获得安慰。许多佛**不单赴庙中拜像,也在家中立像敬拜,更有在旅行时携像同行获保佑的。因此,拜像一事已成了佛**日常宗教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事情。佛教寺院设立各种形态的造像,上至释迦牟尼,下至阎王、判官,甚至还收入了一些民间英雄与神明,如关羽、吕纯阳、妈祖……等,真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适合信佛教的士农工商等各阶级的男女老幼任何人士选择崇拜。
佛教的寺院有三大经济来源:(一)寺产收入;(二)经忏收入;(三)香火收入。最后的香火收入,便是从信徒向各种立像崇拜而来。凡拜像者,一定要烧香点烛,烧锡箔,尤其点烛,在香火旺盛的寺院几成一笔主要收入,因腊烛一点燃后,即被庙中人取下,堆积起来再卖出去。杭州三天竺各寺院每逢香市中取下的腊烛收入,便足够各庙僧尼吃一年了。去庙里拜像时,当然也自然地会在缘簿上落笔,捐上一些钱,或在钱箱内投进几元,以尽供养之心。
因此,我们可作以下结论:(一)佛**去寺庙拜像,为的是求佛菩萨保佑(或心灵的,或肉体的)。(二)佛教也就藉此与信徒发生紧密关系,拉住了信徒,因几乎天天有人来庙烧香点烛。(三)信徒藉拜像,得到安慰与帮助,而僧尼也由此香火获得收入,生活得到解决。这又是彼此互相帮助。
从研究宗教学的立场来说,大凡一个宗教,如果它的教义与金钱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时,便产生两种结果:(一)这个宗教是堕落了,已失去了创教时的本意。(天主教从前卖赎罪票,即是教义与金钱混而为一。)(二)这个堕落了的宗教在变质后,却能在金钱与教义结成二位一体的情形下,继续生存下去,今日的中国佛教似已到了这种地步了!
佛教的那套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的道理,在初由印度、西域传入中国时,确曾吸引了我国人民,因在当时汉朝社会的思想界与宗教界,正值真空状态,并无天堂、地狱、轮回、业力、报应、净土、涅盘……等的说法,所以国人便很快地接受了。但到了今天,中国人已看穿了佛教的底细及其缺点,大家对僧尼的生活情形也知之甚详,所以,佛教对国人已失去了吸引力与兴趣了,佛教的教义已不能构成佛教能存在的主要原因了。佛教教义与佛**的实际生活已完全脱节,成了两件事,试问去佛寺中的信徒,有几人是去研究佛教教义的?有几个佛**真正地守着了「五戒」?甚至连大多数的僧尼,由于整日忙着经忏佛事,地无暇再去研究佛教教义了,何况一般信徒?关于佛教寺院、僧尼等内部生活情形,请购阅《大醒法师遗着》、《参学琐谈》(真华法师着),以及圣严法师的若干著作。便知佛教法师们实较教外人更万倍痛恨指责中国佛教呢!
寺:汉代中国政府设有鸿胪寺(非佛教的寺)专门招待外宾。中亚与印度僧人抵华后,起先被安置在鸿胪寺。以后,中国佛教用「寺」这个名称作为僧尼修道之所了。
院:寺内僧人等住的别舍。目前,寺与院常一起合称为「寺院」了。由寺院演变出来的名称,尚有庵、莲社、讲堂、佛教堂、净社、佛社、念佛会……等。寺的另外九个名称是:净住、法同舍、出世舍、精舍、精净园、金刚剎、寂灭道场、远离、亲近处(本项根据隋代灵佑之寺诰,五一八––六○五年)。
茅蓬:僧人在山林、郊外所建的修道处。
精舍:僧人的修行处。译迦牟尼时已有竹林精舍及祇园精舍。
庙:庙、祠,原来不用于佛教;但目前,庙已成佛寺的代名词了。例如去庙里拜菩萨。
三门:寺院正面的楼门,又称「山门」,因佛寺大都建于山上,故称基门为山门。左中右三门并列而称三门。三门象征佛教教义––空、无相、无作。
大雄宝殿:简称大殿,供奉主佛,如释迦牟尼。
本山:统辖某宗派各寺院的最高级寺院(本院)。
禅林:禅门丛林,禅宗的寺院。
丛林:又称檀林,僧侣相聚与学道之所,特指禅宗的寺院。
道场:或称菩提道场,修行佛教的地方。
伽蓝:梵文Samgharam,佛教僧尼修道之处,亦即寺院。一个完整的寺院需具有七个伽蓝;金堂(供佛像处)、讲堂、塔、钟楼、藏经处(放置大藏经)、僧房(宿舍)、食堂。但各宗有不同的安排,不一致。
住持:久住护持之意,掌管一个寺院的主僧。
方丈:原指印度僧房只有方一丈大,但今天已转用成敬称住持为方丈或丈室了。
僧伽:梵文Samgha,又可译成「大众」、「团契」。佛教僧尼及信徒所组成的佛教团体。目前,称个人时称为「僧」,称整个佛教团体时叫作「僧伽」(教团)。僧又有「高僧」、「贫僧」(目前台湾的大多数和尚都已是富翁,「贫僧」一语已不适合了)、「小僧」(自谦的用法,但很少用)等的用法。在佛教中,据说「名僧」的用法是指坏的意义方面,所以不能随便称某位有名的法师为「名僧」的。
大师:梵文Sastr,大师范、大导师之意。释迦牟尼被尊称为「三界之大师」。在中国,起初称有高德之出家人为大师。但以后,「大师」两字只专用于追赠死去的高僧的谥号了。例如天台宗的创立人智顗被追赠为智者大师,慧思为南岳大师,吉藏为嘉祥大师等。但目前(一九九二年),在台湾,有一位尚活着的星云和尚被人称为「星云大师」。在现今中国佛教僧伽中,除星云法师一人外,似尚未有其它任何高僧被称为「大师」的,即便连在佛教界资格最老的(?)印顺和尚,大家也只称他为印顺长老而已(不称大师)。
长老:对「腊(指出家年岁)」及「德高」之僧人的尊称,如上述台湾印顺长老。
大德:梵文bhadanta。对佛教高僧之尊称。在隋唐时,凡参加译经僧人均被称为大德,如证义大德、证梵语梵文大德。但在今日,不少有地位的佛**亦被称为大德了。
上人:指持戒严格并精于佛学的僧侣。《释氏要览》称:「智德,外有德行,在人之上、名上人。」目前,美国三藩市附近万佛城的负责人宣化和尚被称为宣化上人。
和尚:和尚一语可能是从西域龟兹语Pwajiaw或回纥语Xosang转讹而来。原来,凡成为受戒人的师表者叫作和尚,亦即戒和尚。但目前,僧侣均被称为和尚了。在佛教中,称「大和尚」时,是对有「地位权势」或「德高道深」者用。凡无任何地位及「没有办法」的和尚,不论其年龄大小(不会小过二十岁),常被称为「小和尚」(非指年龄小),意即他们在佛教中只是「小人物」而已。
法师:梵文dharma-bhanaka。凡能讲解佛法之僧尼都称作法师。因此,释迦牟尼及其弟子都是法师。但在今日,许多人一见到和尚,不管他能讲经与否,都一律尊称对方为法师了。在佛教界中,称对方为「法师」时,含有尊敬的意义,但如称对方为「××和尚」时,有时会表示「不好」的意义在内。例如三十年前,台湾佛教界称呼在大陆中共控制下「活跃」的若干僧人时,都用××和尚(表示轻蔑)而不用××法师。在台湾如有和尚犯罪,名字上了报,报纸都用××和尚,而不用××法师。
比丘:梵文Bhiksu。满二十岁受了具足戒的佛教男子,俗称和尚。人成了比丘后,需守二五○条戒。「比丘」一语,原为印度婆罗门教的修行者所用,佛教以后采用了这个称呼。
比丘尼:梵文Bhiksumi。满二十岁受了具足戒的佛教女子。俗称尼姑,尼姑需守五○○条。
沙弥:原语可能从龟兹语SamaneorSammir,或从于阗语Ssamana音译而来。出了家受了十戒,年龄未满二十岁的男子。见到未满二十岁的男子出家人,不能称他为和尚,只是沙弥而已。佛教规定,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者不许出度。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者,虽许出家,但只能为沙弥,不得受比丘戒而正式成比丘。佛教僧伽大概想到七岁以下年龄尚小,根本无法懂佛法,这么小,如住进庙里,也会给僧伽带来麻烦。七十岁以上,则年龄又太大了,已是老人,也会成为佛教僧伽的负担。所以也不收了。
沙弥尼:龟兹语为Samanen,未满二十岁出家的女子,受过十戒后,称为沙弥尼。
式叉摩那:Sikkhamana,出了家的女子,年龄在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亦即成比丘尼前的两年。据说,此出家女子如在此两年内行为端正,虔守佛道,没有怀孕(未与男僧人发生肉体关系),则满二十岁时才能成为比丘尼。
优婆塞:梵文为Upasaka,是指在家信佛教的男子,俗称居士。佛教称男信徒的正式用语是优婆塞。
优婆夷:梵文为Upasika,是指在家信佛教的女子,俗称居士。佛教称正式皈依的女子为优婆夷。佛教信众间互相的称呼是:男众称作居士、师兄、菩萨(非指观世音菩萨的那种菩萨)。中译菩提萨埵(Bodhisattva),简称「菩萨」Bodhi,意译「菩提」,意为「觉」。Sattva,音译「萨埵」,意为「众生」。全句意为「修佛道开悟(觉)的众生」。这个梵文原指印度大乘佛教的僧尼与信徒而言,亦即这些修行人都统称为Bodhisattva。但后来起了变化,在印度又产生了许多空中楼阁型与神话式的菩萨了,他(她)们就是观世音菩萨等等,详情请阅拙著《观世音菩萨真相》及其它若干论及佛教的拙著。
同修:佛教信徒夫妻之间称作同修。指一起修佛学之意。如问对方的太太或丈夫时,则用「你的同修」。
师姊:信徒间彼此称呼女众时,已婚者用师姊、菩萨。
师姑:在佛教寺院工作的未婚女子称为师姑。
**:信徒对和尚的尊称。也用长老、某老法师、某某上人、法师等尊称对方。但请注意,见到一个在厨房打杂的小和尚,当然不能称他为长老或上人的。
师太:信徒对比丘尼(尼姑),可尊称她为师太、尼师、**或法师。
上下:碰到出家的僧尼,如想问他(她)法号(僧尼都已拋弃原姓,只用法号),所以绝对不能说:「请问你贵姓?」可以问道:请问「**上下」?对方会答道:「上×下×」(例如上「道」下「安」,意即他名叫道安法师)。
牌位:原为儒教所用,记入死者官阶及姓名之木牌。宋代时,佛教禅宗采用牌位为死者及生者(?)用。目前,佛教牌位分为:(1)消灾牌位,为生者(活人)用,是此人的禄位,大都用红色或粉红色纸张代替木牌。僧尼为此牌位主人行法事,以求诸佛菩萨如被此活人消灾免难,事业发达,凡事顺利。不必说,信者需付大笔金钱才能立此牌位。(2)往生牌位,为死人所设的牌位,大都用黄色纸张。僧尼为其行法事以助(?)亡者神识(类似灵块?)早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这些牌位的设立给佛教带来了大批的经济收入。一般佛教家庭的牌位大都用木牌。
念珠:又称口兄珠、诵珠,是佛**用为除去烦恼、安定心志,或称颂西方极乐世界教主阿弥陀佛时所用。念珠以一○八颗为基本(表示除去一○八个烦恼),另有五十四颗、四十二颗、二十一颗等。也有一千零八十颗为上品的。一九八九年三月,加拿大温哥华佛**作家冯冯约两串念珠,据说已念过五百万遍,义卖了加币五百万元。
锡杖:僧侣携带道具之一,又名声杖、德杖。比丘(和尚)向人乞食时,不能用此杖打敲施主之门,但只能以杖击地出声,令人出来,故名声杖。此杖头部用锡,中部用木,下部用牙或角制成,故称锡杖。僧侣持锡杖往诸地云游时叫作「飞锡」,住下某处后叫做「留锡」或「挂锡」,外出布教时叫作「巡锡」。佛教举行宗教仪式时,有时也用短的锡杖,一面挥动此杖,一面口唱梵呗。
朱伞:又称朱盖、大伞,用油纸染上朱色而成。在举行佛教重要仪式行进时,唯有高级(有权势及地位者)僧侣才许被撑用,有人在其后打伞遮之以示其尊贵。目前,星云和尚在高雄佛光山行法事时,也由其信徒在星云背后打此朱伞行进。
拂子:一尺余长棒的前端,束以兽毛而成的东西,又名白拂、拂尘。在印度原为比丘用来赶逐蚊蝇之用(佛教戒杀,所以只能赶走蚊蝇),但目前已作为赶走恶障、灾难及鬼魔等用了。
钵:僧侣以乞食为生,钵是装食物的器具,有瓦钵、铁钵、……等,一钵之量刚够一僧食用。僧侣只被允许携带三衣一钵,此钵则为乞食所用。今日东南亚泰国等南传小乘佛教僧侣仍按佛制(?)在清晨赴街巷信徒家托钵乞食。我曾在泰国跟随佛僧,看他们的乞食情形。但在今日台湾、香港、日本及韩国等大乘佛教国家(我都住过),在清晨根本没有僧人沿门托鉌乞食情形。在台湾,只有在佛教特别节日,佛光山系统的不少僧人会一齐上街**托钵化缘。但这种托钵已与小乘佛僧每晨乞食托钵以此为生,完全不同了。台湾僧人的托钵,给人有一种「在做秀!」(宣传)的印象。
木鱼:把木头挖空而雕成鱼形,为诵经、唱名时所用。古人以为鱼不睡觉,而敲木鱼鼓励信众精进不懈。木鱼大约有二尺以上,小的只有五寸。
梵钟:寺院钟楼之钓钟,又称洪钟、撞钟。据说,寺僧撞钟所发之声,能使众生开启心眼而被烦恼。佛教在许多东西上都加上一个「梵」字以示「来头不小、源出印度」。如梵呗、梵本……。但古代印度佛教是否曾用梵钟,仍不知。中国佛寺的梵钟可能是中国土产,佛教只在中国早已用的钟上自己加上一个「梵」字而成「梵钟」而已。
目前基督教会中,大家喜用「宗教」(Religion)一语,有时甚至把它作为「基督教」的代用词。例如神学院毕业,拿到一个学位,英文名MasterofReligionsEducation,中文即称为「宗教教育硕士」。有的教会在布道会时,放映基督教电影,但却常称放映「宗教电影」。有一本基督教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书,英文名“HowtoTeachReligion”,中文译成《宗教教授法》。以上不过几例,教会中尚有许多惯用「宗教」一语之处,在这里,把英文的Religion都译成为「宗教」,而「宗教」一语竟有逐渐代替基督教之趋势。但「宗教」一语约含义到底如何?作传道人及基督徒的我们,似有加以进一步理解之必要。
按中文「宗教」一语系由英文Religion一字译出,英文的Religion是从拉丁文的Religio(意即「宗教」)而来。这个拉丁字字源含义,至少有两种说法:(一)Religia是从拉丁文动词Relegere而来,意为「再读,再念,再研究」,Re=再,legere=读=toread.toreadover=relegere,反复研读。全字的根本含义是:宗教是我们研究的对象:(二)Religio是从拉丁文动词Religare而来,意为「再约束,再捆绑」。Re=再,legare=捆绑、约束。全字的根本含义是:宗教是约束人的。
西方人的思想背景,或多或少受了基督教的影响,因此,当他们早先在解释Religion一字的意义时,都离不开与上帝有关。例如康德对Religion下的定义是:将道德的义务,看成是上帝的命令,便是Religion。赫克尔以为:Religion是上帝的灵,借着有限的灵(人),来认识自己。美国心理学家Wm.James主张:Religion是在孤独状态中的个人与上帝之间所立的关系时,自己所发的感情、行为与经验。另外尚有若干定义如下:(一)Religion是我们绝对地属于上帝的感情。(二)Religion是人对自己无认识的某种存在,由自己发出敬畏的感情。(三)Religion者,乃将有限的意志委于无限者,断绝单以自己的快乐及利益为目的之一切活动,将自己的意志与上帝的意志绝对相合。(四)Religion是圣俗对立的自觉。(六)Religion者,是人与上帝的关系。
大致来说,如要请西方人对Religion一字下定义,大多数的人,一定会想到Religion是人与上帝的关系。甚至在台湾,六十年代时,某次在东海大学所主办的各神学院教授的研讨会中,一位中国籍的某神学院教授理直气壮的主张:「宗教(Religion)是上帝与人的关系,宗教是有神的」。(本文即是我在该次研讨会中,针对「宗教」(Religion)一语的讲稿,龚按。一九九二年十月。)
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先撇开Religion不谈。原来,在我国的佛经中,从宋朝(或更早)开始便完整地用「宗教」这两个字了。宋朝宝佑六年(一二五八年),沙门志盘写成《佛祖统记》五十四卷,专载释迦以下,印度及我国诸「高僧」之传记。其中第二九卷,题名「诸宗立教志」,内有「贤首宗教」、「慈恩宗教」等用法。贤首是华严宗第二祖(**三––七一二年),原名法藏。慈恩宗教,即法相宗,系指该宗第三祖窥基(六三二––六八二年)所言,他曾在长安慈恩寺从事著述。另在以下佛教文献中都提及「宗教」一语:(1)法经录第七;(2)法华经玄义第十;(3)华严五教章第一;(4)百丈清规卷下大众章、沙弥得度条。
不必说,佛教用「宗教」两字,非译自Religion而来,有其独特的意义。大概来说,「宗」是指宗旨、宗派,「教」是指佛教的一切教训而言。「新华严经合论第一」以为所谓宗教,依「教」来分宗,以「宗」而立教别。佛教自古起即用「宗教」一语,这是事实。从研究约立场来看,我们也不必说佛教不是「宗教」(请注意,非指Religion),因她实在早用「宗教」。但她的用法显然与今日一般人从Religion译成「宗教」后的用法及含义有些不同。
有时我想,如果我们基督徒在教会中滥用「宗教」一语,是不太妥当的,如说放映宗教电影,那么,也可能被解释成放映佛教电影,也可被解释成放映基督教以外宗教的电影,因道教、轩辕教也是宗教。所谓宗教教育硕士,如单从中文来解释,也可被看为这个人得了一个专门研究各宗教的学位,如从佛教立场来说,也能说:此人是得了一个研究佛教宗教的学位。至于《宗教教授法》一书,也可被解释成:这是是一本专门教授各宗教的书籍。其实,这即是一本专门讨论基督教教授法的书,根本不谈其它宗教。
除佛教外,在我国的《易经》及《尚书》中。也有「宗」与「教」的用法,《易经》:「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这个「教」,想指「教训」而言。《尚书》:「禋于六宗」,这个「宗」非指甚么宗派,而是指祭寒、暑、日、月、星、水、旱。
中国佛教虽在南宋时便用「宗教」一语,但日本佛教即在更早北宋时便用了「宗教」。日本一条天皇永延二年(九八八年)「续左丞抄」记事中,记有「三论无相之宗教」七字。照我猜想,日人在古时用「宗教」两字,想系从我国带去。既然在北宋时,日人便在著作中用了「宗教」,可见在我国一定比北宋更早时,在社会已流行使用「宗教」一语了。而且,从佛教在极早时用「宗教」一事看来,当时「宗教」一语似在我国已成一般性惯用语,各教都用,大家熟知,所以佛教也把它采用。因此,我想,「宗教」一语大概不是中国佛教自创的用语,只是袭用当时社会民间已流行了的术语罢了。因在儒教经典上早有「宗」与「教」的用法了。所以,「宗教」一语不是佛教的专用语,大可不必以为佛经上出现了「宗教」两字,便以为佛教才称为宗教,别教便不是宗教了。
欧风东渐后,Religion这个英文字也来到我国。不知何人把它译成中文「宗教」两字。也许从日本借译亦未定。因为在日本明治一年(一八六八年),佛**樱痴居士已把Religion译成汉字「宗教」,作为「教导佛教宗旨」之意。明治二年,日本政府与德国签订通商条约时,已将英文Religion译成「宗教」了。明治十三年,基督教的小崎弘道牧师,在其著作中用「宗教要谛」,把佛教原用的「宗教」一词转用在基督教身上。
在我国,正因为「宗教」不是单指佛教,而能广指佛教以外的其它合法宗教信仰团体,所以我国政府有保护各宗教之举,宪法第十三条:「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现在在台湾,共有九个合法的宗教受政府尊重与保护,并享受政府赋与的各种宗教财团法人可得之利益,如教堂产业免税,宗教传道人员出国得到便利等等。这些合法的宗教是:基督教、天主教、儒教、佛教、道教、回教、轩辕教、大同教(巴海教)、理教。凡不受政府承认的任何信仰团体,不单不能称为宗教,且被视作邪道,而遭禁止取缔,如「一贯道」、「创价学会」、「鸭蛋教」等在台湾都属邪教之类,绝对禁止传布,违者严罚。(一贯道已于一九八七年成为合法的宗教了。龚按,一九九二年七月。)
曾有佛**给我信,大骂基督教不是宗教,他说:「试问基督教,你们所宗的是甚么?宗来宗去,只有一味,就是祈祷,祈祷不能得救,试问宗在甚么地方?你们以为佛教叫作宗教,也可以冒充宗教,岂不令人笑坏肚子吗?」
如照此人所说,基督教是在冒充叫宗教,实也太过火。照我看,基督教比佛教更具备宗教的资格。因基督教信有神,所以是一个Religion,佛教因讲无神,如从Religion的原语严格来看,佛教恕不能称为Religion。基督教既有宗派,也有教训,所以即便照佛教的解释来看,也确是一个十足道地的宗教。
有些传道同工或信徒,为了避免基督教与别宗教混淆起见,主张基督教不是宗教,而是福音、启示。他们的用意虽善,但似乎抹煞了基督教在法律上所有的地位,如称自己所信的不是宗教,那岂非成了邪教?该受禁止?在政府的宪法及一切文件中,只记载「宗教」字样,如「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宗教财团法人」等,并未在「宗教」两字外再加上基督教或福音、启示等字样,而把宪法改成「人民有信仰宗教或基督教或福音、启示之自由」。或又称「宗教,或福音、启示财团法人」。
佛**称我们基督教不是宗教,尚情有可原,因他们巴不得基督教有一天被斥为非宗教而遭禁止。但如果我们基督徒居然也自称所信的不是宗教,似是一种不智之举。那么,不妨连基督教的「教」字也应干脆除去才对。
如有人问我基督教是不是一个宗教?我一定答:是一个宗教。但我要补充说,基督教有它独特之处,与其它宗教不同,而且,根据圣经信仰,人只有信这个宗教的救主耶稣,才能得救。同政府,我承认我是信基督教的一个宗**。在身分证职业栏上,我填上「牧师」两字,因牧师是基督教传道人,而基督教是一个合法的宗教。虽然,「牧师」不是一种属世的职业,但为了遵守政府法律起见,仍是填上为佳,不然,岂非成了无业游民?身无职业,如何交代?如像有些人所说基督教不是一个宗教,那么,基督教在我国所要遭遇的将是困难重重的了,不单教会成了非法,教义变成邪道,连牧师也要被视作邪教人,该受监视了!请想想,这是何等严重的后果!好在,政府一直承认基督教是一个合法的宗教,而我们的蒋总统伉俪(指老总统。龚按)还是这个宗教的虔诚信徒呢,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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