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基督与教会
作者:佚名
正文
第一章 圣灵、道成肉身的基督,与教会的成形 第二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生活 第三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功能  
正文 第一章 圣灵、道成肉身的基督,与教会的成形
    道成肉身之基督—他的一生和他执行的弥赛亚任务—是教会的根基。无论从弥赛亚的、代赎的、或执行的角度来看,基督是教会,是成形中的教会。耶稣基督从道成肉身的那一刻起,他的使命就是死在十字架上。其目的乃通过他的死,他才能藉着圣灵赐生命给凡信靠他的人。整个救赎大工的先后次序是基督必须先死、复活、升天到父的右边,然后他才能差遣圣灵,藉圣灵赐人生命。在此救赎过程完成,圣灵赐下后,凡信服他的人,不论男女,都可以领受圣灵,得永生。五旬节可以说是新约教会的开始,基督在世生命的各个阶段也可说是教会成形中不可少的部分。要想从教会的生活和运作了解复活的主和圣灵的关系,就必须先了解圣灵和基督在救赎过程中密切的关系。

    一、圣灵和基督的一生

    教会与圣灵和基督是不可分的,基督乃教会之根基,换言之,教会是建造在基督的根基上(林前三11;彼前二4,6;弗二20)。基督的一生;出生,受洗,受试探,公开的事奉,死在十架上,复活和升天,不仅是教会的根基,亦为教会成形的必要过程。

    基督以末后的亚当的身分为教会死和复活(弗五25~26)。把生命赐给教会的是基督,使教会成为一个实体的也是他,没有他就不可能有新约的教会。换言之,教会由基督的位格和救赎工作产生,基督在世的一生亦是教会萌芽期不可少缺的一个部分。

    耶稣的一生与圣灵紧紧连在一起。新约圣经在这方面的记载主要是救赎的每个步骤,即他的生,受洗,受试探,公开的事奉,如行神迹异能,他的死,和复活。在这逐渐展开的救赎过程中,我们清楚看见圣灵与基督同在,帮助他执行这些任务。

    (一)圣灵和道成肉身的基督

    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简明他说:「道成了肉身。」首先要强调的是永恒的道,父的独生子,即神的儿子成了肉身。其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成了有身体的人。

    1.造成肉身为基督的代赎预备了身体。基督肉身的死是为教会赎罪和藉圣灵赐生命的惟一途径。基督的道成肉身,使他「成为罪身的形状」(罗八3)。父差遣子(罗八3),基督亦甘愿降世,成全父的旨意(来十7,9)。为此,父为子预备了身体,子好在肉身顺服父,将身体献上(来十10)。由于罪和罪在人肉身上的运作,基督必须在肉身上死才能赎罪(罗八3:彼前三18;西一22)。

    按着肉体来说,基督乃亚伯拉罕和大卫的后裔。但在约翰福音六章,耶稣却将自己比作生命之粮,说:凡吃他的人就永远不饿。首先我们看到,耶稣利用众人找他是因吃饼得饱的时机,将自己比作粮食(26节),提醒他们当追求那存到永生的食物(27节),就是耶稣自己。因他就是生命之粮(48,51节),从天降下的(32~33,50~51们。这生命之粮就是耶稣的肉(51,54,57节),耶稣自己。凡吃这饼的就不死,并要永远活着(51,58节)。这人要常在主里面,主也常在他里面(56节),他要因主而活(57节)。

    吃生命之粮乃指信他而言(29,35,40,47,69节及七39),信他的就有永生(40,47节)。然而门徒们觉得这些话难以明白。于是耶稣就提示他们一个线索,即「人子要升到他原来所在之处」(62节)。紧跟着耶稣说:「肉体是无益的……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七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同样清楚地指出信他的人要受圣灵,而信主之人的生活将如活水的江河。由此可见耶稣取了肉身的意义是何等重大,耶稣若不在肉身来,他就不可能成为赐人生命的那一位。耶稣若不在肉身来,自然也就没有教会可言。故此,耶稣在肉身显现是必要的,否则人不可能有生命,因他是赐生命的(约五21),也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

    2.基督的身体乃由圣灵感孕而生,他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的神子乃教会之始及根基。圣经对耶稣降生前后的记载显示圣灵的运作(参路一15,35,41,47;大一18,20),其中最突出的是耶稣由圣灵感孕而生。当马利亚问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清楚地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一34~35)。马利亚对天使这一段话的回应:「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表明了她对神话语的顺服和认同。

    这是一个神迹,马利亚所怀的胎没有人类的父亲,她之所以感孕乃是由于圣灵创造大能的临格,至高者的荫庇代表神的同在和能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马利亚怀了耶稣。耶稣因由圣灵感孕而生,故此被称为神的儿子。

    在整个道成肉身的过程中,我们看见三一神的同工,父差遣子,子甘愿从天降下,圣灵使马利亚感孕生下道成肉身的救世主耶稣基督。我们必须从这个角度认识圣灵的角色是显而易见的。

    3.道成肉身的基督是以马内利,神与人同在之体现。而基督又与他要拯救的子民,要统治的以色列,和永恒的国度息息相关(路一32~33)。马利亚生下的是耶稣,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即神与人同在。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神的临格,是在约内的人与神相会的所在地。道成肉身不仅为基督预备了献祭的身体,亦如旧约时代的帐幕—那里有神的同在,那里亦是神接纳人,与人会面的地方。换言之,道成肉身的弥赛亚乃神救赎大能的高峰—神住在人间。道成肉身应验了神与人所立的约,亦开通了人与神相交的渠道。基督的道成肉身预表了他所要拯救的子民,新以色列,和他要永远统治的国度。同样,教会—他救赎的团体,亦与道成肉身的耶稣有分不开的关系。

    以上所提的三点都一致指出救赎主、神的儿子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乃圣灵的工作。道成肉身乃新约圣经圣灵工作的一个重点。从基督的身体来看道成肉身,我们看到耶稣因圣灵感孕而生,一个群体因耶稣的名形成,即五旬节后的教会—基督的身体,他们从赐生命的灵领受生命,这群由信徒组成的团体藉着洗礼归在耶稣的名下,成为「在基督里」的,可见两者间逼真的对比。道成肉身的救世主是教会的根基和始祖。道成肉身的基督与圣灵之间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圣灵的大能使基督道成肉身,而基督乃教会的头,他是信他之民的救赎主,新以色列的统治者和永恒之国的君王。

    (二)圣灵和基督受洗

    新约圣经记载基督的受洗,其重点不在这件历史事件,而在当稣从水里上来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降在耶稣的身上,以及其对基督之救赎工作和其后他用圣灵施洗的涵义。我们要从什么角度来谈其涵义呢?就是从天上来的声音说话的对象和神的灵降下的人,他就是神的儿子。从上下文我们看见三一真神之间不可分的关系—受洗的是神的儿子,同时又有圣灵的降下,和父的声音,可见圣灵与受洗的基督关系何等密切。此外,我们还要从基督的弥赛亚使命来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他必须通过死,藉圣灵赐人生命。

    1.当时的犹太人将洗礼与基督联想到一起。施洗约翰将洗礼与用圣灵施洗的连在一起。当约翰开始在约但河旁为人施洗时,犹太人就心里猜疑,以为他或许是基督,以利亚,或「那先知」(路三15;约一19~21)。在约翰回答说不是后,百姓就问他,你若不是基督,为何为人施洗?由此可见,对犹太人来说,基督就是那位施洗者。然而他们却不清楚,真基督乃是用圣灵和火施洗的那一位,施洗约翰为他们点出这一点。

    约翰的洗礼和教导为主预备了道路,将人指向那已经来到的基督,将基督显明给以色列人(约一31),并且亦有预表的意思,他向以色列人宣告,基督来临的目的乃是要用圣灵为他们施洗(太三11;路三16;徒一5)。

    2.耶稣是基督。那撒勒人耶稣在受洗的时候,通过父的声音:「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三22)及圣灵之下降被认出是那位要用圣灵施洗的基督,就是神的儿子,这是父神亲自向神子和约翰作的见证。施洗约翰得的启示是「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约一33),他看见了,就如此作见证。

    3.基督受洗时圣灵之降临与那从天上来的声音奠定了其弥赛亚的职分。圣灵之降临与内住使基督有能力完成弥赛亚的使命,最终使他能用圣灵施洗。圣灵降临到耶稣的身上,就是神膏他为基督、为王的明证。弥赛亚当有的两个特征就是圣灵和能力,它们都充分地在耶稣身上体现(徒十38)。道成肉身是他在世生命的开始,而洗礼却是他在世工作的开始。道成肉身的是神的儿子,同样地,神所设立为弥赛亚的亦是神的儿子。

    弥赛亚的职分和工作与圣灵的恩膏是不可分的。耶稣藉着圣灵的内住和大能,不仅开始他为弥赛亚的工作,亦装备他完成救赎的工作,并且预备将来他还要用圣灵为他的子民施洗。故此,弥赛亚和他的工作与圣灵有分不开的关系,圣灵在救赎大工上亦是不可缺的。同样地,教会是一个弥赛亚的群体,受了圣灵的洗,她的根源于道成肉身的基督和圣灵的密切关系。

    (三)圣灵和基督受试探

    首先,我们要记住这位被带到旷野受魔鬼试探的是刚被设立的弥赛亚,神的儿子,就是圣灵降临、并停留在他身上的耶稣。圣灵把耶稣,被圣灵充满的弥赛亚,带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路四1)。耶稣受的试探基本上是弥赛亚性的,他被攻击的重点乃他那弥赛亚的身分—神的儿子。藉着与他同在的弥赛亚的灵,他证明了自己是真弥赛亚,是神的儿子。

    根据马太福音四章的记载,魔鬼的头两个试探都是由「你若是神儿子」开始,想让耶稣怀疑自己的身分。耶稣用神的话回答,他不仅深知自己是神的儿子,还是「主你的神。」魔鬼在第三个试探想叫耶稣拜它,耶稣的回答是:「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可见魔鬼攻击的箭头对准耶稣对弥赛亚职分的自觉。而耶稣的得胜也不外乎他对此身分的自觉,知道他是神的儿子,有圣灵的充满和大能,去执行弥赛亚要执行的使命。

    路加福音四章十四节说,耶稣在胜过魔鬼的试探后,「满有圣灵的能力回到加利利。」路加对圣灵在这段时间内的记载都说明,弥赛亚身上的圣灵及其大能是永久下变的。是圣灵把耶稣引到旷野,是圣灵在受试探的整个过程中托住他,耶稣也是满有圣灵能力的开始他的事奉。

    至于弥赛亚是教会这一点,我们可以说,基督在受洗的时候,为了他的子民尽了诸般的义,他在受试探时,代替他的子民因顺服神而胜过撒但。亚当因为不顺服,死亡进入了世界,同样因基督的顺服,给信他的人带来了生命。基督因圣灵的大能顺服,由于教会在他里面,所以信徒由于同属这弥赛亚的身体而靠圣灵顺服神。

    (四)圣灵和耶稣的事奉

    根据福音书,耶稣的工作包括行神迹、赶鬼,和他颇具权威性的教导。百姓普遍的反应是惊讶和希奇。耶稣的一生和工作都是超然的,人们也看出他有神的同在。他的一主确有圣灵的同在,他在世上的工作也满有圣灵的大能。然而在这一段时间却很少提到圣灵,这可能与大多数的人没有将他的工作与弥赛亚是个满有圣灵及其大能的人连在一起有关。

    1.圣灵在耶稣受洗的时候降在他身上,立他为弥赛亚,并且一直与他同在,所以他一生的事奉都满有圣灵的大能。故此,「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回到加利利」(路四14)的涵义是很深的。由于耶稣的工作印证和彰显圣灵的大能,以致看到的人都希奇(路四16~24)。

    2.因为耶稣是圣灵所膏的弥赛亚,所以他的事奉满有圣灵的能。耶稣自己也清楚知道他就是弥赛亚,他是靠圣灵工作(路四18~21;太十二17~21)。这些经文不单指明弥赛亚的身分,亦指出弥赛亚工作的内容,即传福音给贫穷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受压的得自由,将公义传给外邦等等。总的来说,「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他同在」(徒十38)。耶稣身为弥赛亚,完全被圣灵引导,他的言行都是神的灵在他里面和藉着他的工作。

    3.耶稣及其工作的弥赛亚性和圣灵性,尤其可见于他的教导和工作,如行神迹和赶鬼,可以总结为满有能力(路四14,五17)和权柄(路五24;太九6)。耶稣靠圣灵的大能行事,他所拥有的权柄乃是弥赛亚所拥有从神而来的权柄。

    圣灵降在耶稣身上,膏他,使他能承担弥赛亚的工作。他的一生都被圣灵充满,并靠圣灵的能力行事,成就了救赎的工作。教会乃基督之体现,基督是成形中的教会,靠圣灵的大能逐步在救赎的过程中迈进。基督预表教会,基督之工作与圣灵之关系的紧密亦表明教会与圣灵之关系的紧密。基督之所以能完成救赎的大工,乃因他里面那弥赛亚的灵。

    (五)圣灵和基督之死

    这段我们要讨论之重点乃圣灵在基督之死这件事上所扮演的角色。希伯来书九章十四节明确他说:「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圣经一再指出耶稣的身分是神的儿子。满有圣灵的弥赛亚,他藉圣灵完成弥赛亚的使命,就是他的死亦不例外。

    1.基督藉着永远的灵甘愿将处己献给神,并且断了气(太二十七50;可十五37;路二十三46;约十九30)。耶稣在祈祷:「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之后就断了气。他将自己献上,为我们成了祭物。他的死是真正身体的死。藉着永远的灵,他献上自己的生命,为我们的罪而死。

    2.耶稣交付给父神的灵是他属人的灵,即他肉身的生命,与永远的灵不同。这永远的灵乃是圣灵,是在耶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弥赛亚的灵。基督的死乃是为了救赎,代替罪人,他藉着圣灵将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父神。

    3.耶稣以圣灵所膏的弥赛亚,神的儿子的身分而死,他的死成就了弥赛亚的使命。当时在场的百夫长说:「这真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54)。耶稣在低头断气前说:「成了」(约十九30)。这是他一生顺服父的高潮,完成了救赎大工。圣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可十五38)。

    可见耶稣的身分和他的工作,从受洗到死都满有弥赛亚的灵。同样地,道成肉身的基督本身就是教会,他是藉着,也是靠着那加在他身上弥赛亚的圣灵为教会在肉身上死了。

    (六)圣灵和基督的复活

    前面说过耶稣从生到死,他和圣灵的关系密不可分。但这种关系在他死时结束了。基督真正死了,藉着死他完成了他降世的使命。基督的复活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基督「得荣耀」的分殷,我们将会更详细地讨论基督复活的重要性。

    1.新约圣经没有直接、明确地指出是圣灵使基督从死里复活,但直接指明或暗示是父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徒三15;弗一20;罗八11)。此外,根据圣经的教训,一般来说,使人复活的是父神(约五21;徒二十六8:林后一9),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是父神(加一1;弗一20;罗六4更明明地如此说)。父神用他那极大无比的能力使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无疑的,父神是基督复活的媒介。

    此外,基督亦积极地参与他的复括,但其层次与父神不同,他在世的时候一再提出他的受苦,死,和复活是必要的(可八31,九31,十34)。同时他也说他有能力取回自己的性命,并且三日内要建立以他的身体为基础的圣殿(约二19~22,十18)。

    2.新约有几段经节常被引用来讨论圣灵在基督复活这个事件上的工作,但这些经文并没有明确他说是圣灵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罗马书一章三节和四节指出基督的两种生存方式,一是肉身的,一是属灵的。我们不能将之解释为圣灵是基督复活的媒介。罗马书八章十一节说到三一真神,显示父神是基督复活的媒介。彼得前书三章十八节的重点乃是基督一次的死使他有资格引我们到神面前,因为他在肉身死了,然后复活成了灵。这些经文都没有直接了当他说是圣灵使基督从死里复活。

    3.基督在世时与圣灵的关系在他去世时告一个段落。基督的复活乃父神因他荣耀的大能,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基督的复活开始了他的另一种生存方式,是属灵的,他成了赐生命的灵。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成了信徒过新生活的基础(罗六4)。父神的荣耀是大有能力的。他的荣耀在历史一再出现(参出十九16~25,三十三18~23;历下七1~2;路二9)。同样地,父神在使基督复活的事上亦是满有荣耀和能力。故此,基督耶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4)。他的复活大有能力,复活的基督亦是大有能力的。

    总之,耶稣以神子弥赛亚的身分死了,同样在第三天,父神的荣耀以大能使他复活,并且再次宣称他是真正神的儿子和弥赛亚。耶稣因道成肉身来到世界,却因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神的大能与圣灵的大能有密切的关系,就像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一样。由于新约圣经特别指明父神乃基督复活之媒介,从此可见三一真神在这事件上都有份。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参与这件事,而非圣灵一位的工作。是神的荣耀和能力使基督从死里复活,荣耀和能力亦是复活的基督的特征。

    (七)小结

    基督的一生,从他被圣灵感孕的那一刻到他的死,都与圣灵有紧密的关系。他以神的儿子的身分出生,受洗,受试探,工作,死亡,和复活。圣灵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立他为弥赛亚,并给他能力执行弥赛亚的使命。基督的死是必要的,他的死成全了救赎的大工。圣灵与基督弥赛亚的关系在耶稣死的时候告一段落。是父神使他从死里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基督的生与死是教会成形不可少的部分,基督生平的每个阶段都代表教会,都有圣灵的同在。故此,在教会成形的过程中,基督,圣灵,和基督所代表的教会是分不开的。

    二、圣灵和基督之离世

    拿撒勒人耶稣,神的儿子在接受洗礼的时候,圣灵降在他身上,膏他为弥赛亚,就是那位要用圣灵和火施洗的。用圣灵施洗是弥赛亚使命的最终目的,正如他的名字耶稣,「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耶稣虽然在复活之后,还没有达到此目的,但他没有忘记,他再次应许(徒一5~8),在他升天之后要成全这事(徒二1-4)。

    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可以说是了解约翰福音以及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认识圣灵具决定性的一节经文。它清楚指出耶稣的得荣耀乃赐下圣灵的先决条件。而得荣耀这个过程是一系列的救赎,包括他的死、复活、升天,和坐在父神的右边。

    耶稣说他的离去与门徒有益,他若不去,保惠师就不来(约十六7)。可见耶稣离世之必要性。其必然后果乃圣灵在五旬节之来临。而这一切耶稣早已预期到,并告诉了他的门徒们。故此,约翰福音有它的独特性,唯有它记载了耶稣与门徒的最后谈话,并且整本福音书是从五旬节后和得荣耀后的观点,用回述的方式写的,给我们留下耶稣亲口对圣灵的教导。这也是我们要了解得荣耀的基督和圣灵的关系,圣灵和信徒的关系与基督和信徒的关系不可少的。

    在什么情况下耶稣说了这一段临别赠言呢?在他被卖的那一夜(参约十三章),为了安慰门徒,他将有关圣灵及其工作的启示讲解给门徒听,他将通过他要差派的圣灵延续他的同在和事奉。这一段话为五旬节俭教会属灵的生活及功能留下了蓝图。这一段话亦是启开我们对保罗的圣灵观认识的钥匙。耶稣所说的是对将要发生的事的指示和应许,而保罗则是以劝勉的方式谈教会生活的真情。可见耶稣这一段话的涵义,它给门徒带来希望、平安、和期待,亦使门徒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就可以信(约十四29)。

    (一)基督之离世与圣灵之降临

    基督离世的时候就要到了,他面对心里忧愁的门徒说了临别的话。他说,他要离世到父那里去,他的离去对门徒是有益的。他也预先告诉了门徒,他和他们之间新的关系。在差遣圣灵的事上,三一真神的参与是显而易见的。

    1.基督离世的必要(约十六7)。他的离世是圣灵降临的先决条件。他离世回到父那里去的途径乃死在十字架上(约十二27,32~33)。可见,他的死是整个离世过程中不可少的一部分。

    2.基督离世与门徒。耶稣的离世与门徒有益,他去保惠师才会来。因他的死,门徒被引到父面前,因他的离世,他才能为门徒预备地方(约十四1~6,18,28;十六7),然后来接他们到他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他的离世可以说开了一条通往父那里去的道路,他的死也成了人到父那里去的唯一途径。

    3.基督的离世与圣灵的降临。圣灵的源头乃是父神,父和子一同差遣圣灵,但基督是圣灵的主要差遣者,因他求父赐保惠师(约十四16),他差遣从父而出真理的灵(约十五26),他自己也差圣灵(十六7),就是父亦因子的名差圣灵(十四26)。三一真神在差圣灵这件事上的参与,一方面显示这件事的重要性,一方面也说明了基督受死的必要性。他若不去,圣灵就不来的因果关系是再清楚不过了。

    (二)圣灵友降临与门徒的生活

    1.爱基督,也就是信基督,是受圣灵的先决条件,也是被父和子所爱,以及内住的必要条件(约十四15,21,23)。耶稣给「爱他」下的定义乃是「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十四21)。这里所说的命令是指他从父所领受又遵守的命令,即舍命(十18)和永生(十二49~50)呢?还是指他给门徒的一条新命令,即彼此相爱(十三34;十五12,17)呢?彼此相爱乃门徒在主里面的生活方式。耶稣对门徒的爱乃是他们彼此相爱的典范。耶稣如何遵守父的命令,常在父的爱里,同样,门徒也当如何遵守主的命令彼此相爱,常在他的爱里(十五10)。基督为门徒舍命是门徒彼此相爱的基础。领受耶稣的话就是相信耶稣,这样的人有永主(五25;三36)。换言之,人若想与父和子建立生命的关系,享受圣灵的内住,信靠耶稣是必要的。信徒是三一真神内住的所在地。

    2.圣灵降临后,信徒与三一种将有一种新的关系,主要是信徒将享有三一神的内住及交通。从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廿三节,我们看到保惠师和他的内住是耶稣赐给门徒的礼物,其次又谈到耶稣就要再回到门徒中间,最后说到父与子一同来住在门徒心里。父差遣圣灵为了使他常与门徒同在。门徒领受圣灵,也认识他,因圣灵与他们同在,并且住在他们里面。可见圣灵与门徒的亲密关系是逐渐加深的。先是与门徒作伴交通,后是亲自与他们同在,最终住在他们里面。圣灵的降临与耶稣的再次回到门徒中间是平行的,圣灵被差,就是耶稣的回来(十四16,18)。耶稣活着,所以他的门徒也活着(十四17,19)。三一真神内住在信徒里面是个事实,也是个奥秘。他们各自在信徒里面居住,也联合在信徒里面居住。虽然如此,信徒只与基督联合,是一种生命的联合。可见信徒与三一真神生命上的关系,是基督离世与圣灵降临的后果。

    3.唯有认真作门徒的才能享受这种与三一神生命的连系(十四17,19)。热爱基督,信靠顺服他是领受圣灵的必要条件。同样,唯有圣灵同在及内住的信徒才能拥有和认识圣灵,唯有与基督联合的才能认识他,因此,也唯有保持与基督密切关系的人才能享受基督超时空的同在。换言之,信徒是圣灵内住的范围,而信徒又与基督联合,故此,与基督联合成为圣灵内住的范围。

    (三)圣灵的工作与信徒

    没有基督的离世和圣灵的降临,就谈不上信徒的事奉,没有圣灵的工作,信徒的事奉也谈不上是作基督的工作。基督的离世是信徒事奉的根基。

    1.基督作的是父差他作的工,信徒要作的是基督差他们作的工。然而他们在基督离世,圣灵降临之后才有能力作这工(十四11~12)。基督的工作与父的工作合一,乃因父与子的联合,信徒所作之工与子的工作合一也是因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可见父的工作,子的工作,和信徒的工作的密切关连,基于他们之间生命的联合。通过圣灵的内住,基督与门徒联合在一起,那么也是通过内住在信徒里面的圣灵,基督才能继续他的工作。故此,信靠基督,门徒将来的事奉,基督到父那里去,圣灵之被差、和内注都有分不开的因果关系。父差子作的事无非是完成救赎大工死在十架上,而「更大的事」也无非是在五旬节之后,通过宣讲福音,将救恩广施与人。

    2.圣灵工作的对象是信徒,其工作之内容和源头在于父和子的事。他要将所「听见」,所「领受」的「告诉」门徒。圣灵的工作是教导门徒,荣耀基督,为他作见证(十四26;十五26~27;十六13~15)。圣灵的教导工作具有涵盖性,他要叫门徒想起基督对他们所说的一切话。而基督说,他所说的就是父要他说的(参十四24)。所以,圣灵教导的范围乃耶稣基督其人、其事、和这些事在信徒从基督得生命的涵义,教导的是那些在基督里,常在基督里,受过他的恩膏,有圣灵内住的人(约壹二27)。

    此外,真理的圣灵要引导门徒进入一切的真理(十六13)。基督是真理的体现(十四6),所以圣灵引导信徒明白的不外乎是基督本身和他所涵盖的一切。因耶稣是道路和真理,圣灵就把信徒带到真理的道路上。圣灵工作的核心是基督。他将基督的事告诉门徒,他带领、教导门徒认识的也是基督,在这一切事上圣灵都荣耀了基督,他在耶稣离世后为耶稣作见证,他亦通过信徒为基督作见证(十五27)。

    总的来说,耶稣对保惠师的教导有四个重点:(1)耶稣通过死在十字架上回到父那里去是圣灵降临的先决条件。(2)三一神在圣灵之差派、信徒之生活和耶稣通过信徒所作的工作上都有参与。(3)虽然三一神的每一位都是独特的,但他们的工作却是有机的。(4)圣灵启示的核心人物是基督。他只为信徒的好处向他们显明基督,也只有有圣灵内住,并与基督联合的才能通过圣灵明白基督和父神的事。

    三、圣灵和基督得荣耀

    上文已经说明基督的使命主要是:(1)将他的身体当作祭物献上,死在十字架,然后,差遣圣灵。他的死是他赐人生命的必经之路。藉着圣灵赐生命乃他最终的目标。耶稣在离别之夜向门徒说明了他的使命,新约圣经记载耶稣得荣耀的过程也指出耶稣必须经过那些救赎的事件才能达到赐生命的目的。耶稣得荣耀的过程包括他的死,复活,升天,坐在父的右边,和以圣灵施洗。耶稣的一生,从出世开始的每一刻都指向他的死。他得荣耀的整个过程中的每一刻也都指向他要赐下圣灵。我们可以把耶稣基督从道成肉身到得了荣耀坐在父的右边当作教会在拿撒勒人耶稣、神的儿子、弥赛亚身上酝酿的期间,而五旬节则是教会的真正开始。

    在耶稣死的那一刹那,他与圣灵的关系告了一个段落,然而复活的主与圣灵那种亲密的关系在五旬节的时候,再一次重建,而且要维持到世界的末了。了解复活的主与圣灵的关系乃是了解基督与教会,以及圣灵与教会的关系的圣经基础。

    (一)走向赐圣灵的路—得荣耀的过程

    约翰福音七章三十六节到三十九节说:「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然后约翰加上一句:「耶稣这话是指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荣耀。」

    首先,我们要看看住棚节和耶稣这段话的关系。住棚节是每年年底,在收成一年劳苦所得后的节期(出二十三14~17)。一方面庆祝完成一年的工作,另一方面记念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流浪。这使我们联想到他们从被奴之地埃及被解救出来,和将来要承受永远的生命和福乐。耶稣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说出这一段话。在年底收集一年劳苦所得的成果的喜乐和基督在完成效赎大工后,召聚他的子民和他们享受救恩之乐显明有连带关系。耶稣所期待的果子就是信徒在圣灵里享受丰盛的生命。

    领受圣灵之先,必须信靠基督。而基督在赐生命之先亦必须先得荣耀。同样地,圣灵降临之先,基督必须先离世回到父那里去。

    1.基督得荣耀涵盖他的死,复活,升天,和坐在父的右边。约翰福音对整个复杂的过程有独特的看见。基本上有三组事件说明基督得荣耀的涵义和范畴(约十二16,23,32;十三31~32;十七1,4~5)。

    首先,逾越节前五天耶稣凯旋地进入耶路撒冷(十二1,12~15)。约翰说门徒起初不明白为何众人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直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想起这些话是指着他写的(十二16)。面对即将被卖和被捉拿,耶稣对那些寻求他的希利尼人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十二23),意即他死的时候到了。他的死正如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他的复活就如死了的麦子结出许多子粒。由于他的死,他能将生命赐给凡信服他的人,就是希利尼人也不例外。耶稣得荣耀主要指他的死,他的复活,和赐生命,但这一切都涵盖在他的死之内。

    耶稣在确认他是「为这时候来的」之后,祈求父荣耀他的名(十二27~28)。其后他又指出他得荣耀的本质原是「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十二32)。约翰解释说:「耶稣这话原是指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十二33)。耶稣被举起来指他死在十字架上而言。他不仅在十字架上肉身被举起,他亦被高举坐在父的右边(徒二33;五31)。他被高举成了他赐生命的先决条件(约三14~15)。当时,众人虽然看出耶稣是基督,但却没能将基督与其被高举连在一起,亦没能确认「人子」就是基督,就是弥赛亚。我们再次看见基督得荣耀说明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但也暗示他被高举到父的右边,以及他的死与高举的必然后果,即赐永生给相信他的人。

    第二组事件是逾越节的晚餐后,耶稣被卖,被交在那些要杀他的人手中(十三31~32)。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犹大出卖耶稣正式开始了他得荣耀的过程,但还没有完成,因「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的荣耀他。」耶稣被出卖一方面象征这是他得荣耀一件已经成就的事实,另一方面亦表明将要成就的事会如预期一一展现。在这种情况下,耶稣的死可说是他得荣耀的核心事件。相关的是他的死使他能赐生命给凡信服他的人。「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指的乃是他与门徒间生命的连系。这节经文与十四章十三节遥遥相应,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故此,父使基督得荣耀与父因子得荣耀是连在一起的。

    同样地,约翰福音十七章一至五节谈到父荣耀子和子荣耀父,而后者的涵义乃「他将永生」赐给父赐给他的人。他在赐生命之先必须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回到父那里去。第五节说,「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可见这指的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所有的荣耀,意即他回到天上后要重享的荣耀。

    虽然耶稣的死是他得荣耀的重点,但其他的事件如复活和升天,都要从得荣耀的高潮来看,因每件事都是得荣耀不可少的一部分。故此,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所应许的圣灵直到耶稣完成了这三个阶段的事件,才能赐给信徒。

    2.父神是耶稣得荣耀的媒介。耶稣则是以神的儿子,以色列的王和弥赛亚人子的身分被荣耀。

    父神是耶稣复活的媒介,也是耶稣得荣耀的媒介(约八54;十二28;十七1,5;徒三13,15)。耶稣以神的儿子和弥赛亚的身分出生,领洗,受死,和复活。同样地,耶稣也是以神的儿子和弥赛亚的身分得荣耀。在他得荣耀的过程中,他的弥赛亚身分及使命的涵义逐渐加强。奇妙的是这个现象可从他对「人子」的用法看见。首先是人子得荣耀(约十二23;十三31),其次是人子被高举(约三14,六62,八28,十二34),最后是人子赐人永生的使命(约一51;六27,62~63)。此外,耶稣亦是以神的儿子(约十七1,5,24),以色列的王(约十二12~16),和神的仆人(徒三13)的身分得荣耀。这些头衔加强了基督弥赛亚的身分,人子这个头衔尤其表明了弥赛亚的工作。就这样耶稣在得荣耀时将荣耀的人子(但七13)和受苦的仆人(赛五三章)两个观念连于一身。故此,他的受苦和上十字架不是痛苦,乃君王正式加冕的荣耀。而此荣耀亦预期了升天的荣耀以及附带的赐永生和掌权(但七14)。

    3.由于基督的生指向他的死,他的死指向他的复活,他的复活又指向他的升天和坐在父右边,这些事件都一齐指向,并稳健地迈向他的差遣圣灵。

    耶稣的被高举由复活开始,接着是四十天后的升天。这一段期间有两个特征:(1)父神被指明是使基督高举的媒介。(2)复活的基督满脑子所想的都是回到父那里去,然后差遣圣灵。

    为了要追溯基督得荣耀的历史过程,我们还是从前面所提圣灵与复活的基督那一分段的结束开始。由于我们的重点是圣灵与基督的关系,尤其是弥赛亚的身分,因他就是成形中的教会。然后我们会查考耶稣预期他将以弥赛亚的身分差遣圣灵,差遣他的门徒为他作见证。回到父那里去是差遣圣灵的必然前奏。复活的基督完成效赎使命的时刻就在眼前,当然他的思想免不了围绕在圣灵与门徒事奉这个主题上。了解当时的处境就更能帮助我们体会「大使命」的涵义。

    约翰二十章廿一至廿二节的重点是,「天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门徒的工作渊源于基督的使命,故此门徒的事奉乃耶稣事奉的延伸。耶稣在差派门徒之后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这个行动有象征性的意义,预表他们将领受圣灵。虽然耶稣基督有权赐圣灵给门徒,但他必须在回到父那里去之梭,才能正式赐下圣灵。

    马太福音廿八章十六到至廿节记载了大使命的经文。门徒到了加利利耶稣约定与他们见面的山上,耶稣先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然后差派门徒。他们受差去作的工作不外乎是宣教的工作,「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加上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节,我们看到这些经文强调的都是门徒奉差遣,他们在领受圣灵之后的工作。这个看法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记载更为显明。到目前为止,我们谈到耶稣差派门徒的权柄,以及门徒将来的工作,即耶稣死而复活后就预期他将升天回到父那里去,并要差遣圣灵。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记载了门徒奉耶稣差遣的事。可见此事在作者心目中的重要性。复活的主对门徒说,他们要与圣灵一同为他作见证(约十五26~27;路二十四48)。见证的基本内容是耶稣的受害和复活,以及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十四46~47)。基督还嘱咐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直到他们领受父所应许的圣灵(徒一4;路二十四49)。他又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一5)。可见耶稣基督就是那位用圣灵施洗的弥赛亚。了解见证的内容,加上领受圣灵,就有能力到处为主作见证(徒一8)。

    以上所提的这些经文,都是记载耶稣复活后和升天前差派门徒的经文。每次提到圣灵都说他将如何装备门徒继续耶稣的事工。正如稣在世时圣灵如何充满他,加力量给他完成他奉差的工作,同样地,耶稣也预言保惠师将如何充满门徒,给他们能力为主作见证。差遣圣灵的是基督,差遣门徒的亦是基督。

    四福音都清楚记载耶稣差派十一位使徒,是这一群人看见复活的主并接受他的差派(太二十八16

    耶稣升天的记载简单明了(可十六19~20;路二十四50~53;徒一9~11)。这些经文记载耶稣被接到天上去。耶稣升天是他自己的作为(约二十17),是一件历史上的事实(弗四8~10;彼前三22)。他的升天和他的复活同样是被动的,也是主动的。由于这两件事都没有提到圣灵的工作,再次证明耶稣死后升天之间与圣灵的关系停止了一段时间。耶稣复活的媒介是父神的荣耀,他升天时是一朵云彩把他接了去。而天庭对他的欢迎采取了迎接神的儿子、父所爱的、得胜荣归的弥赛亚,和荣耀的王的方式,他被迎到父的面前(来四14,九24),当然就是在这时他坐到父的右边,从父领受了圣灵。然而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来说,基督正式被加冕的知识乃是五旬节之后才很谨慎地启示给人。救赎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下一个事件—基督差圣灵,就非它莫属了。

    (二)对灵之来临即教会之开始

    五旬节圣灵降临是救赎工作的最高峰,是神整个救赎计划重要的一部分,与旧约的出埃及,颁律法,进迦南,和新约耶稣的一生——出生,受洗,工作,受死,复活,和升天,有同等的价值,我们甚至可以说它应验了以上所提的这些事件所预表的。五旬节的涵义又深又广,几乎无法完全明白。最起码地,它是弥赛亚工作的句点和成全。它应验了耶稣对门徒的应许—圣灵将降在凡有血气的人身上。它开创了一个新的纪元,就是圣灵和通过信基督从圣灵得生命的纪元(约七39)。故此,五旬节圣灵之降临是教会,也是宣教的开始。

    从五旬节和基督的一生及得荣耀的观点,我们看出五旬节后圣灵在教会内的运作有二:一是赐生命,二他是这个有特殊功能的团体的领导。同样地,也唯有从这个观点,我们才能明白复活的基督与他差派给教会的圣灵,以及复活的基督与属他的教会的关系。故此,若不经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就不容易明白保罗的圣灵观。

    1.五旬节这个事件应验了以圣灵施洗的应许。门徒是首批领受圣灵的人(徒二1~4)。

    此事件之超然现象如下:(1)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大风吹过。(2)充满他们所坐的屋子。(3)有舌头如火焰出现。(4)分开落在他们各人的头上。(5)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6)他们都按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五旬节圣灵降临是整个救赎过程不可少的一环,这一系列超然的事发生,使五旬节显的更为独特。

    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应验了马太福音三章十一节和使徒行传一章五节的应许,就是耶稣以弥赛亚的身分用圣灵为门徒施洗。前面已经提过头一批领受圣灵洗礼的门徒一共有十一位。我们必须将这头一次的圣灵充满,与使徒们在五旬节后被圣灵充满,以及那些因悔改听信福音所受的灵洗分开。门徒们在五旬节之后几度被圣灵充满(徒四8,31;十三9),当时他们传福音受到拦阻,圣灵充满他们,促进了福音的广传,而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对信徒的应许乃是他们要「领受」圣灵。故此,使徒行传二章四节的「被圣灵充满」是独特的,它是救赎过程中必然的事件,也是其后种种充满的基础。其之所以独特,乃因它应验了耶稣对门徒的应许。使徒行传一章从十五节到末了,谈到选马提亚以补十二使徒之缺。从内容来看好似附加的,而一章十四节和二章一节亦有连带的关系。再者在第二章又看到彼得和十一个使徒在被圣灵充满后,立刻为复活的基督作见证(二14,37)。当时听道的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二42),似乎表明使徒们受了圣灵特别的浇灌,他们的教训颇有权柄。可见耶稣应许的圣灵的洗是给门徒的,同样地,领受这次圣灵充满的也只限于使徒。领受圣灵的和被圣灵差派的人也是相同的。耶稣升天回到父那里去,差遣圣灵,是门徒看见,听见(二33),亲自体会的,这是一个历史上不可抹杀的事实。

    2.五旬节的意义在于它是基督被高举和得荣耀的最高峰,在那**赐下圣灵(徒二33)。

    彼得的第一篇讲道把福音按着次序一一讲出,尤其在二章廿二节之后,他重申基督得荣耀的过程。就是在此神将基督差圣灵在整个得荣耀的地位启示给我们。彼得说神在五旬节成就了耶稣的应许(徒二36;约十五26;十六7;路二十四48)。首先,彼得认为五旬节应验了约珥书二章廿八至三十二节的话,是「末后的日子」在末世的出现。其次,彼得讲到耶稣在世的工作:施行异能、奇事、神迹,他的受害,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又从死里复活。然后谈他被高举,坐在父神的右边,差遣圣灵,和他的主权。最后,彼得呼吁听道的人悔改信耶稣。不过我们目前的重点是基督的被高举(二33~36)。

    死了又复活的耶稣「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浇灌下来。」他的死和复活是他被高举的基础,同样地,由于他被父高举,他从父领受了圣灵,也因此他有资格在五旬节将圣灵赐给他的门徒。这节复杂的经文涵盖三个步骤:(1)耶稣被父高举。(2)他从父领受所应许的圣灵。(3)然后他把圣灵浇灌下来。可见父神是基督被高举的媒介。他被高举后的地位使他从父受了圣灵。也因为他领受了圣灵,所以他能将圣灵赐给信他的。故此,赐圣灵乃耶稣被高举后的必然后果。

    大卫在圣灵的默示下,写了诗篇一百壹拾篇,这是一篇预言弥赛亚登基的诗篇,谈到弥赛亚在天庭坐上荣耀的宝座,耶和华将至上的权柄赐给他,封他为王,他将带领他的子民出去争战,直到所有的仇敌都服在他的手下(参诗二6~7)。彼得引用这篇诗篇主要谈耶稣被加冕这件事以及他掌权的时限,暗示了弥赛亚的使命还有待完成。彼得把救赎的过程有次序的一一说出,基督受苦和死亡的结果就是他被高举。这些因果关系是使徒的教训中不可少的。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九至十一节指出由于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参来一3:十二2:弗一20~22;西三1)。

    圣经用「坐在父的右边」代表基督之登基。基督坐在父神的右边不仅代表他在天上被加冕这件事,也表明他将与父一齐永远掌权。宝座代表权柄和尊荣,坐在父的右边表明至高的权柄、荣耀、和能力。他治理的范围包括天上和地下,今世和来世,通过期待那将要发生的事,我们体会到基督被高举对教会的涵义(弗一22)。神高举基督,赐他宇宙中至上无比的权柄,在万有之上。神将这样尊贵的基督赐给教会,而非教会外的人。父神是赐与者,基督是礼物,教会是受益者。父高举基督,将他当礼物赐给教会(参约三16)。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就如头和身体是一种生命的关系(弗一22~23)。这位在万有之上的基督是属于教会的。

    彼得又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基督了」(徒二36)。神高举耶稣,表明他已经立耶稣为主为基督了,整个宇宙都在他的手下。耶稣以弥赛亚、神的儿子的身分出生,受洗,被圣灵所膏,死而复活,被高举坐在父的右边,被立为主。同样地,耶稣以弥赛亚的身分在五旬节的早晨用圣灵为门徒施洗。先知约珥(珥二28~32),施洗约翰(太三11)和耶稣自己的应许(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路二十四49;徒一5)都应验了。耶稣得荣耀的过程达到了最高峰。

    彼得在默示下把这些救赎过程中的种种事件解释成救赎之完成。五旬节圣灵的降临是基督救赎工作圆满的完结,但与此同时它亦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即通过使徒那满有圣灵能力的宣讲,收割属灵的庄稼。

    3.从教会的开始看五旬节的意义:(1)五旬节应验了旧约对末世的预言,圣灵的降临开始了收割的工作。(2)使徒们在五旬节受圣灵,成了主复活的见证人,也成了教会的根基。(3)从五旬节开始,凡信基督的都可从他领受圣灵,加入教会,因而新约教会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团体。

    五旬节象征「末后的日子」来到(珥二28)。五旬节原是纪念好收成的节期,圣灵的降临亦象征属灵收割的开始,一直延伸到地球的各个角落。五旬节是主用圣灵浇灌凡有血气之始,同样地,使徒们第一次讲道的对象亦是各国来的人。神原是以色列人的神,耶稣的事奉也只限于在犹太人当中,但五旬节应验了旧约的期待,神要向各地的人施怜悯,耶稣预备将生命赐给凡信他的人,就是那些寻求他的希利尼人也不例外。这种宇宙性和召集各国的人是新约教会观的特色。圣灵的降临开了通往父那里去的一条路,凡信靠耶稣的人,无论是哪国人,都可以成为教会的一分子,这就是教会的普世性。

    其次,五旬节圣灵降临,任命使徒们为第一批见证人,作主复活的见证。我们现在要回到前面提过的一个观点,就是使徒是第一批被圣灵充满的人,其目的乃是作见证(徒一8;路二十四48)。由于基督的生、死、和复活是真道的内容,自然也成了他们见证的内容。这些人跟随了耶稣三年之久,他们认识基督。他受洗的时候他们在那里,他升天的时候他们也在那里。耶稣从起初就选召了他们(除了那沉沦之子以外),差派他们,任命他们为真正有权柄的见证人。他们的见证与后人的见证是不能相比的。他们的身分独特,他们亲眼见过主,被主差派,又被圣灵充满。使徒的工作和教会历史的结构也是分不开的,他们是被主直接差派,加能力的见证人,他们拥有真道,故此,他们是教会的根基,而主基督自己则是房角石。基督是教会的救赎主,他不仅成就了救赎之工,他亦赐给门徒圣灵和能力作见证。使徒见证的内容,即存记在新约圣经的信息,这信息不断地被传讲,后来成为能救人的福音内容。

    使徒见证人把道成肉身、复活的基督,和教会的事奉和生活连成一线。一方面来说,由于使徒们是基督在世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属于新约教会前的时期。另一方面,他们是第一批领受圣灵的人,所以属于五旬节后的教会,是教会的根基。通过使徒的见证,他们实际上可以说把圣灵分给信的人。「领受他(彼得)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二41)。综合以上所谈的,我们对使徒与基督,与圣灵,和与其他信徒的关系的认识就更清楚,更具体了。

    最后,五旬节是使徒传道的开始,其目的乃引人悔改和得生命,即接受圣灵为礼物。那三千位听彼得和其他使徒讲道,信而悔改受洗的人成立了新约教会的第一个「堂会」。这个生命的团体是因使徒传扬真道产生的。

    当听道的人问彼得说:「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7~38)。彼得劝他们各人奉耶稣的名受洗,好叫他们的罪得赦,无疑地,彼得劝他们相信他所传讲的真道(徒二14~37),就是耶稣是钉十字架、死而复活、又被高举的基督。他们就照着行了,「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二41)。这里所说的洗礼不仅是水洗,而是以承认信靠基督为条件、为核心的洗礼。因为凡以相信和悔改的心呼求主名的,他们就必得到赦罪之恩。

    人在悔改、受洗之后,就必领受所应许的圣灵。意思就是说人若诚心悔改认罪,相信基督,即接受彼得所传的道,就必领受圣灵。这是我们再三重复的,此真理在约翰福音格外明显。基督的死带来生命,信基督的就有永生是一致的,这永生藉着圣灵赐给信的人(参约七37~39)。同样的程序也包涵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信耶稣的通过受圣灵得生命。是信心,是呼求主的名使人得生命。洗礼不是受圣灵的条件,而是代表信心的洗礼。故此,任何人,他们的儿女,和外邦人都是因信基督,因领受使徒的教训而受圣灵。

    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记载的讲道是头一篇布道的讲道,是后来历代讲章的典范。当时信的三千人都受洗领受了圣灵。同样地,他们受洗,受圣灵的过程也成了历代因信基督而受洗的信徒受圣灵的正常途径。而这个洗礼是一般正常的「基督徒洗礼」,而非使徒行传二章一至四节所描述的受圣灵的洗。五旬节的来临,使使徒们大有能力,因他们传扬真道,得救的人不断地加入基督的身体,教会也因此正式诞生了。故此,我们要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五旬节,它是「末后的日子」在末世的应验,它使教会的根基--使徒们大有能力,它亦是教会的开始,凡领受使徒的教训,信靠基督的都要领受圣灵。

    (三)基督赐生命的灵,圣灵,与教会

    简单地总结本章,首先我们谈过基督的一生,他是因圣灵感孕而生,受洗时圣灵降在他的身上,他的言行都是靠圣灵的大能。他的一生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其次,他在肉身的死担当了多人的罪,他的死使他有权柄赐生命。第三,耶稣从死里复活后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然而除非他回到父那里去,完成得荣耀的过程,他不能赐人生命。第四,当他被高举,被立为主、为基督,以弥赛亚和主的身分坐在父的右边,他从父领受了圣灵,并且将圣灵赐给他的门徒也就是他的教会。第五,基督在完成得荣耀的过程后,成了赐生命的灵,因而能赐人圣灵。其实,赐人生命乃是圣灵的大能作为。人接受使徒的见证,信服基督,就领受圣灵,也就从基督得生命。

    至于基督和圣灵的关系,我们可以总结为三:(1)基督从生到死与圣灵有分不开的关系。耶稣也是靠圣灵的能力完成弥赛亚的使命。(2)基督从复活到升天坐在父的右边这段期间,父神是高举基督的那一位。根据圣经明显的记载,圣灵和基督的关系似乎暂时告一段落。(3)基督从父领受了圣灵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又恢复了。但是与基督在世时的关系有所不同。耶稣在世时靠着圣灵执行弥赛亚的任务,但是在升天后,基督是差遣者,而圣灵是被差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他从父领受圣灵,然后将圣灵赐给凡信靠他的人。基督和圣灵的这种关系会持续到他二次降临为止。

    此外,我们还看到圣灵与在世的耶稣同在,以及圣灵与使徒和信徒的同在,有类似的地方。耶稣是因圣灵感孕而生,使徒和信徒因受了圣灵而由圣灵而生(约三3,8)。耶稣靠圣灵作工,信徒也靠圣灵作工。圣灵是同一位,但对耶稣而言,他是父所差的神的灵,对门徒而言,圣灵是基督差来的保惠师,是基督的灵。再者,因圣灵的大能,耶稣走向死亡,后来他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是个灵体。同样地,门徒也是靠圣灵面向末日,在那**们的身体也将成为复活的身体。圣灵的同在原是耶稣的特权,今天成了信徒的享受,其所以能如此,正因基督的死为人带来了生命。信徒的生活和事奉是按着,也是源于基督的生活和事奉,但是二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基督的一生和他的使命,尤其是他得荣耀的过程,使教会逐渐成形。换句话说,他的生命和使命导致他藉圣灵赐生命。至于他和教会的关系,他是赐生命的那一位,教会则是领受生命的,是一种属灵生命的关系和联合。我们可以说,没有基督就不可能有教会,人若不从他得生命及维持生命的关系,就与教会无分。基督为他的子民,为那些信他的人而死,他的一生和使命,即使徒所传的真道,成了教会成形阶段的唯一「原料」,也成了人进入蒙赎团体的信仰前题。

    至于圣灵和教会的关系,亦要从以上的观点去谈。信徒因信归入基督,领受圣灵,靠他而活。五旬节后,在基督的指使下,圣灵在教会运作,他是属基督的灵。意思就是说,基督由于顺服而从父得到自由运用圣灵及其恩赐和能力的权柄,复活的基督被神高举成为赐生命的灵,这个灵和他赐给教会的圣灵是不同的。圣灵仍然是神的灵,从父而出,但在基督完成得荣耀的过程后,成了基督的灵。圣灵属于基督,他为基督工作,他荣耀基督,听从基督,但却不是基督。基督虽是赐生命的灵,但却不是圣灵。

    圣灵在执行基督弥赛亚的使命时,使教会在基督里逐渐成形,基督则因顺服而从父领受圣灵,然后差圣灵。所以圣灵被差为要赐生命给信服使徒的见证的人,建立真实的教会。这就是我们了解教会与基督和圣灵之生命关系的架构和基础。

    
正文 第二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生活
    基督的死带给人生命。复活后,得了荣耀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他将生命赐给信他的人,就是那些受圣灵光照,接受使徒的见证,信服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基督将生命,就是永生,分别赐给每个信徒,他们也因此分别归入基督。个别的信徒聚在一起成了一个群体,就是教会。教会亦被称为基督的身体。故此,教会生活就是个别信徒从基督得生命的总合。新约圣经从不谈整体的重生,或整体的归入基督,只谈信徒个别归入基督,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人一信靠基督,就领受圣灵,从此,圣灵就住在他心里,管理他的一生。信徒一归入基督,就住「在基督里」,享有基督的生命,与基督保持生命的联系。同样地,他们也「在圣灵里」,因为圣灵住在他们里面。「在基督里」强调信徒本体上与基督的联合这个事实,而「在圣灵里」则强调圣灵在信徒生活中伦理方面的管理。由于这是教会与基督和圣灵在生命上关系的重点,故此,我们要从个别信徒着手来谈教会生活,因为他们是个别归入基督的。教会与复活的基督的关系可以从「活在基督里」来看,「在基督里」是生命的范畴,凡「在基督里」的,就有生命。教会与圣灵的关系则是「在圣灵里」的生活,受圣灵管治的生命。圣灵藉着内住管理信徒,他治理的范围无非是「在基督里」的。教会这种个别信徒与基督和圣灵属灵的关系,就是教会整体的功能和工作的基础。

    一、「在基督里」的生活是事实,亦是生命的领域

    基督徒是从基督领受生命的人,换言之,他亦是从圣灵生的。这人并非仅仅在理性上同意「接受基督」,或是「尝试跟从基督的教训。」基督教的本质不在于接纳某些信条,遵守某些道德规律,而是活在基督里,享受基督所赐更丰盛的生命。我们从基督「领受」生命,这生命是神给我们的「恩赐」。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事,凡「在基督里」的,活着就是神的儿女。人因信基督归入基督,得着生命,从此他就活在基督里,活在圣灵里。这就是与基督联合的生活,在圣灵里的生活。

    (一)与基督联合的开始和领受圣灵

    「在基督里的生活」是五旬节后的一件事实。现在我们要从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开始追溯历史资料,一直到书信为止,但我们必须记住,这些历史事件在神救赎计划中是逐步成就的。在基督得荣耀的过程中,我们清楚看见在每项救赎事件发生前后,经常有话语的启示。无论是基督得荣耀的每一步,或其最终的目的,即圣灵之浇灌,耶稣早已详细地在「临别赠言」中告诉了门徒。其后,使徒在使徒行传和书信中再三解释这些救赎事件的意义。再者,传福音和听信基督是救赎大工之实现,故此,亦是神的救赎计划中重要的一环,新约书信对此一再重复的现象有清楚的讲解。

    「在基督里」这个片语涵盖信徒与基督的关系的各个层面,从归入基督开始,通过信徒的一生,并且期待末世身体的复活。「在基督里」将基督客观方面已完成的救赎与信徒主观方面接受应用之救恩联在一起。「在基督里」就是归入基督,保持信徒与基督生命上的关系。除非我们这样归入基督,「他对我们毫无意义,因为我们总是以他为一冷漠的观望对象,在我们之外,故此离我们甚远。」(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第三卷)。

    既然我们对「在基督里」这个片语涵盖信徒与基督关系的各个方面毫无疑问。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归入基督呢?与基督联合和领受圣灵的关系是什么呢?受圣灵与重生的分别又为何?当然,信心在称义之先,那么称义是在领受圣灵之先或之后呢?到底因信基督领受所应许的圣灵包括什么?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什么是归入基督?什么是与基督联合?

    基本来说,我们一般不常认为受圣灵和与基督联合是一种下行相关的事,或是归入基督的结果。而是从信徒的角度看,以与基督联合为一种上行的、属灵生命的关系,它包括这种关系的开始和持续。从信徒的角度来看,领受圣灵则是归人基督的实现,是一种往下的运作,圣灵之「差遣」,「赐与」,或是「恩赐」,都强调此关系的起头。

    其实,因信归入基督和领受圣灵所表明的是同一件事,就是人进入一种与基督真实的生命关系。与基督联合的开始和领受圣灵之初同指一相关的事实,对了解信徒与基督和圣灵的关系有深远的涵义,基本来说,是一种生命的关系,涵盖整个基督徒的生话,是个越来越像基督的过程,今生不断被圣灵更新,有进步,在基督里享有永生,对将来有活泼的盼望。归入基督和领受圣灵是信徒与基督和圣灵生命关系的开始,也是其后圣灵在教会,基督的身体各分子内住和管理的基础。在这个部分,我们将把重点放在归入基督的过程和与其相关的领受圣灵。

    罗马书十章十四至十六节指出信基督是人归入基督的必经过程。求告主名之先是相信,相信之先是听奉差遣的传福音(14~15节)。保罗又在十七节明明他说:「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次序的先后乃是:(1)奉差遣的将道的内容传授给人。(2)听道,加上听见的道与所传的道附和,传和听的都是基督的道。(3)以信回应所听的道,即求告主名。

    根据罗马书十章十七节,听是信之因,听信福音是受圣灵之因(加三2),亦是赐圣灵之因(三5)。故此,听是很重要的,是信道之因,也是受圣灵之因。那么我们就要以罗马书十章十四至十七节和加拉太书三章二节及五节为出发点,来谈谈以下四点:(1)传福音与圣灵。(2)听福音和信基督。(3)信基督,称义,与受圣灵。(4)信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从圣灵生,与受圣灵。此乃归入基督的过程,及其紧接着的后果,即领受圣灵。

    1.传福音与圣灵:靠圣灵的大能和同在传扬福音。传福音的人有圣灵的同在,有时亦被圣灵充满。

    新约圣经所谓的传福音包括三个部分,即福音的信息,传福音的人,和圣灵的大能。传福音的时候,这三者是一齐同工的。耶稣在世时就预先告诉门徒(约十五26~27;路二十四48~49;徒一5~8),五旬节时果真应验了(徒二1~4)。故此,在五旬节后使徒传福音的时候,圣灵和他们一同见证基督(徒五32)。

    至于圣灵和他们同作的见证,其内容不外乎是基督的死,复活,和被高举,以及劝戒人悔改,好得赦罪之恩(徒五30~31)。使徒传道的内容记载在使徒行传二章廿二至三十六节,使徒讲完道就呼召人悔改(37~39节)。从此,每次提到福音,都包括使徒行传二章廿二至卅十六节和五章卅至卅一节的内容。其实「道」就是基督,代表福音的全部(参徒九20)。福音的内容,就是使徒的教训。福音亦被称为神的道(徒九29,31;六4:十44;帖前一5),或基督的道(罗十17;帖前一8)。福音的信息一传出去,它就要求听道的人决心悔改相信,使他们的罪得赦免,并领受所应许的圣灵(徒二38~39;五32)。简单地说,人信靠耶稣基督,就得到救恩。

    初期的见证人是那些接受基督授权和差遣的使徒,他们为基督和他的一生作见证(路二十四46~49),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奉三一真神的名为他们施洗(太二十八18~20)。同样地,使徒之后传福音的见证人也必须奉差遣(罗十15)。无论使徒传福音,或是其后的见证人传道,传使徒的教训,都要靠圣灵的大能。使徒行传六章十节,哥林多前书二章四节,和帖撒罗尼迦前书十章五节都提到传福音时圣灵的同在和所彰显的大能。福音传出去的时候,它不单是言语,是一套人能接受或同意的思想,而是满有圣灵的大能和圣灵的同工。换句话说,是圣灵触动听道人的心,见证基督,见证使徒的教训是真实可信的。信道乃是听道人当有的回应,神的意思就是听者的信唯独建立在神的大能上,而非其它的因素。神的大能就是那陪同所传之使徒的教训的圣灵的大能。很有意思的一点是使徒时代传福音主要是口传(林前二1,4,13;使徒行传的记载亦很多,如徒二14~39;三12~26等)。每当反对福音的情况严重时,使徒们和司提反都被圣灵充满(徒四8,31;六5~10;七55;九17,20)。从以上所提的每个个案看见圣灵超自然、戏剧性、立时的充满,都是发生在福音的进展遇到拦阻的时候,每次也都是在他们口传基督,为他作见证的时候。

    根据以上的观察,明显地,福音的信息,传福音的人,和圣灵在福音传播上是一体的。通过奉差遣的福音使者,靠圣灵的大能,将以基督为核心的信息传扬出去。这三个因素在使徒讲道时是不可分的。在传福音的时候,听者遇见了复活、得了荣耀的基督,因为传福音的和圣灵共同见证的就是这一位。同时,他们也接触到圣灵。因此,不接受使徒的教训(即基督),就是抵挡圣灵。

    2.听福音和信福音:信基督是因听福音。信心的产生是由于听者相信和接纳所听的道,以及圣灵藉着道大有能力的作为。

    让我们回到罗马书十章,十七节明显地是十四至十六节的总结。根据上下文,保罗是从听道人的角度在劝人呼求主名,信服基督(十8,11,13)。信心的对象就是基督。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基督的话当然包括基督所说的话,但并不限于此,它所指的乃是福音信息的整体,是使徒教训的全部,就是耶稣基督本身。传福音所传的和听者所听见的,都是使徒的教训,不同点在于从谁的角度来看同一件事。目前谈的课题是信心,所以采取的是听者的角度。听道的结果是信心,所听的是福音,听进去的也是同一个福音。

    同样地,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三节谈到「神的道」,门徒听见又领受的是道,他们从保罗和他的同工听到这道,但这道的源头其实是神。他们听见就领受,而且相信。每当神的道被传讲,都有神的灵同在,圣灵的大能在人心中运行,从他听见的那一刻,一直到他信了基督,就是他的信,也是圣灵的工作。

    信基督是在听福音的情况下发生的,也是听福音的结果。福音的目标是信基督,信心针对的是所听的道,福音的信息,这道来自神,圣灵藉着这道在信的人心中产生信心。福音的内容在此指的是基督,故此,信心的对象就是基督。简单他说,信心出于听福音,因为福音带着圣灵的大能,圣灵又藉着所听的道在信徒心中工作。听者的领受和圣灵通过传讲的道作工是人信基督不可少的二个因素。所以说传福音使听见的人信主,传讲的道是信基督的核心,是不可缺的。

    3.信基督,称义,与受圣灵:信心是称义和受圣灵的先决条件,所以按着次序,信心当在先。人必须「在基督里」才能被称为义和领受所应许的圣灵,而人唯有因信才能进入基督里。然而这一切都是在听到福音后发生的。

    信心是人归入基督的必经之路,信心就是相信基督而言,是听福音的后果,这福音就是使徒为基督所作的见证。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结果就是得永生(约三15~16,36;六47;十一25~26;十七20;廿31等)。问题是人如何因信从基督得永生?圣经清楚指明信基督的就必定领受圣灵(约七39;加三2,5;四5~6:罗八15)。前一章谈过,基督的一生和工作最终的目的是赐生命给信他的。其后,新约书信又把信徒「在基督里」的生命启示给人。所以,这生命在起初是如何得着的有它无比的重要性,它不仅应验了耶稣的应许,亦是了解圣灵和基督住在信徒里面的基础。约翰六章63节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注:赐生命的是灵。)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你们必须重生。」「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3~7),他早就把圣灵使人重生和新生命连在一起。故此,信心,受圣灵,和重生有密切的关系,是分不开的。

    改革宗的传统认为重生在信之前,信在称义之前。从听和信的角度看信心,它在得儿子的名份之前(约一12),在「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之前(弗一13)。不过我们暂时不淡重生和受圣灵的印记,以及重生和信心的关系。因为目前我们讨论的重点在于信基督和受圣灵。由于信心在称义(罗一17;三22,26.28,30;五1;加二16;腓三9)及得儿子的名份之先(约一12),得儿子的名份是领受基督的灵(加四5~6),或赐儿子名份的灵(罗八14~15)的基本条件,自然在它之先,所以说,信心在受圣灵之先(加三2,5)。信心和领受所应许的圣灵可以说是归入基督整个过程的始和终。信心是得着在基督里的好处和祝福的先决条件,而受圣灵则真正是归入基督后生命的体验。信心和受圣灵是信徒亲身主观的体验,而信徒在归入基督后,从神的客观角度,他们亦被宣告为称义,成圣和得了儿子的名份。信徒在被称为义,被称为圣,并且得了儿子名份后才能领受圣灵。所以信心是在得到归入基督一切的好处之先,也在受圣灵之先。

    人一信基督,立刻就归入基督,与基督的死,复活,和升天认同,并且得到圣灵。由于我们与基督之认同,基督代赎的果效就在我们身上发生功效,跟着称义,成圣,得儿子的名份,和领受所应许的圣灵都如恩典一般临到那因信与基督联合的人。其实,称义,成圣和得儿子的名份全是在门徒与主联合,与基督认同时神作在门徒身上的。由于他们与基督联合,所以神就称他们为义、为圣,又赐给他们儿子的名份。神既然如此作了,神也这样宣告。故此,「在基督里」是神如此成就、宣告的范围,人必须先归入基督,才能被称为义,被称为圣,被称为儿子,然后才能领受基督的灵,作儿子的灵,也才能呼叫「阿爸,父」。在神将基督的灵赐给信徒的时候,我们领受了圣灵,所以我们得到的生命是基督的生命。得生命也就是耶稣所说的重生(约三3)。现在我们明白了「救赎的次序」的初步是听福音(呼召),因听福音而产生对基督之信,称义,成圣得儿子的名份,和受圣灵(重生)。这个次序是直线的。

    然而,用归入基督的三个步聚来表达更合适:(1)靠圣灵的大能和同在传讲福音,以致产生对基督之信。(2)针对基督的信心是归入基督的必经之路,因而信的就与基督联合,基督的代赎在归入基督,与基督认同的范围内发生了功效,因此信徒被称为义,为圣,为儿子,又受了儿子的灵。(3)由于他们被称为儿子,圣灵就进入他们心中,这就是所谓的受圣灵,或从圣灵生。

    因信基督而被称义基本上来说是质的改变,人「在基督里」被称为义乃因基督代赎之功,直接了当地说,就是因基督肉身的死。保罗的称义观涵盖和好、挽回、和得生命。当保罗讨论信心和称义时,他几乎每次都将之与信心和受圣灵,或因成为义而得生命连在一起。此密切的关系可见于加拉太书三章一至廿九节,和罗马书四章一节至五章二节。这二处圣经都把因信称义追溯到亚伯拉罕的信。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四3,9,22;加三6)。信徒被称义是按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模式(加三7),即通过亚伯拉罕的那一位应许的子孙(加三8,16)。神应许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他得福(加三8),神亦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

    从上我们看到二个条件:(1)神叫外邦人因信称义,(2)称义的福祉限于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保罗在十六节说这应许只是给亚伯拉罕和他唯一的子孙,即基督。故此,神向亚伯拉罕应许的福祉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他就是那一位特定的子孙。至于信心,保罗在十九至廿三节说,基督来了之后,人才可能有使人称义的信心。在那之前众人都在律法之下(22~23节)。基督的来临应验了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人可以因信称义。基督(信心)来临之前有律法,律法是在应许后加添的,为了定人的罪,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19~22节)。律法无法带给人生命,因为在律法下无人能在神面前称义。

    当基督以亚伯拉罕的子孙来了,他开了一条称义的路,因为称义的应许是对他许的(19节)。所以,唯有信基督才能享受这个应许。十三节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基督的替死成了应验这个应许的基础。

    亚伯拉罕的福就是因信称义的福(8~9节),亚伯拉罕享了这福,神亦愿外邦人因他的「子孙」得享此福。因耶稣基督这福临到外邦人,藉着他,神的心意向人显明,就是因信人蒙神接纳,也因信人能真正享受这福。记住,这福是赐给这个特定的「子孙」,所以人唯有「在基督耶稣里」才能享受因信称义的福。由于基督藉着死为我们成了咒诅(参罗五10「藉着神儿子的死」,八3「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以只有在基督里才能被称为义。这是基督之死的第一个目的。第二个目的则是因信领受圣灵。虽然这里没有清楚说明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包括受圣灵,但却是神的意思,在事情成就后,他向保罗启示了这一点。信心是领受应许的媒介。明显地,在基督里享受的亚伯拉罕的福包括称义和受圣灵。加拉太节三章十四节清楚地指出信心是称义和受圣灵的唯一途径,故此,亦在它们之先。再者,唯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这福。由于信心是领受圣经的途径,信道来自听道(罗十17),所以可以说,受圣灵是因听信福音(加三2)。

    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提出的问题有二,一是从加拉太信徒的角度(2节),一是从神的角度(5节)。罗马书十章十七节和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三节谈的「听」,指听到所传的福音信息,而加拉太书三章的「听信」乃是指使加拉太的外邦人被称为义,而且得到所应许的圣灵的信心。故此,「听信」乃是指因听福音而生出的信心,得圣灵亦源于听信。加拉太书三章二至五节指出,加拉太人是在听福音的时候信了基督,并且得着圣灵,所以,基督徒的生活始于圣灵。他们的生命既然始于圣灵,亦当终于圣灵。靠行律法是不可思义的,靠行律法完全违反了福音的原意(参加三11)。加拉太的信徒是受圣灵者,神是赐圣灵者。可见,神按应许赐圣灵和听福音的关系是何等的密切。我们可以说信心在称义和受圣灵之先,但我们不要忘记信心,称义,和受圣灵都是在听福音的时候按次序接二连三,甚至刹那间同时发生的。

    4.信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从圣灵生,与受圣灵:信心是得儿子的名份和从圣灵生(重生)的先决条件。领受所应许的圣灵,由圣灵生,领受儿子的灵,和得永生指的都是同一件事,就是基督藉圣灵赐生命给一切信他的人。

    接着我们要谈谈信心,得儿子的名份,和受圣灵之间的关系。加拉太书三章廿六节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这节圣经的重点是「儿子的特权」,强调它带给人的自由和地位,与在律法那训蒙师傅手下是个对比。信基督和成为神的儿子的因果关系显而易见,「你们因信在基督里都是神的儿子」,这可能是更好的解释。「在基督里」的才是神的儿子。换言之,信徒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他与基督联合,因他活在基督里。可见儿子的地位与信心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在基督里」的人才有儿子的名份,只有信的人才能享受亚伯拉罕的福。

    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更清楚指出信心在被称为神的儿女之先,亦是必要的条件。「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当人接纳信服基督的那一刹那,他就得到儿子的名份。信心的结局就是被神收纳为儿子。故此,信心在得儿子的名份之先,归入基督是被神收为儿子的先决条件。凡信他名的人,父神应许要赐他们儿子的名份,这些人是从神生的。耶稣道成肉身时由圣灵感孕而生(太一20),凡信他的也都是从神生的。信徒的新生命来自神,所以他们是从神生的,是神的儿女。神的恩典是普世性的,但是只有信的人才能得着。这与约翰福音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凡信基督的就有永生。故此,信心乃是条件,凡信他的都得到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也都是从神生的。人除非信基督,就不可能成为神的儿女,因为作神儿女的权柄只存在「在基督里」。因为耶稣说,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唯有他有权赐人生命,但唯一的条件是信他。如果根据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信心在得权柄作神的儿女之先,那么信心也在十三节的从神生之先,因为这节圣经不过解释信基督后信徒的地位。

    约翰福音一章十三节说明神是生命之源,但没有特别指明三一真神的那一位是赐生命的。「从神生的」和「作神的儿子」有密切的关系。重点乃是人因信基督开始与神有父子的关系,而非人如何从神生或生我们的是三一神的那一位。后者记载在约翰福音三章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谈话。可见,在这一点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至十三节已经把整本福音书的信息先重点式的提了一下。

    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至十三节和三章三至十五节是平行的,头一段是重点式的总结,而后一段则是比较详细的解说。现在就让我们谈谈约翰福音三章这段经文。首先要提的是尼哥底母很想从耶稣处得知何谓真理。他知道耶稣是位拉比,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而且有神的同在。但他对耶稣的认识只限于此。然而耶稣却直接了当地对他说:「你必须要重生」(3,7节)。重生在新约的意思就是「从上面生」。耶稣强调的是重生的来源和特征,从上面生亦是见和进神的国的条件。尼哥底母对重生这个观念有些作难,他误认为重生是从母腹再生一次。所以耶稣就向他解释:「人若不从水和圣灵生……。」水和圣灵乃生之源头;水表明洁净和净化,灵指的当然是圣灵。旧约的预言就是用洁净的水和新生命的灵代表新时代的来临,水和灵经常是连在一起的(参结三十六25~26)。根据以西结的经文,水和灵合在一起代表神洁净的功效和藉着新灵赐人新生命。

    在新约圣经里洁净和赦罪关系密切,是分不开的。新约的赦罪不仅是消极的忘记,而是替罪的赦免,罪因祭物的血得以洗净(来九14)。新约救赎实施的模式就是先用血洁净,然后才有赦罪。圣经一再应许凡信靠基督的罪得赦免,还要领受圣灵(参徒二38~39;加三14)。可见,我们从新约圣经可以观察到信者的悔改和信基督与神的赦罪和赐圣灵是息息相关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基督里」。在约翰福音三章五节谈到,从圣灵和水生的,也就是从上面生的,才能进神的国,虽然这里不像使徒行传二章廿八节把信当作得救的条件,但是却把从圣灵生当作进神国的条件。

    因为尼哥底母把重生当作从母腹再生出来,所以耶稣向他讲解两种「生」的不同。从上头生的,就是从灵生的,就是灵,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二者有天渊之别。耶稣与尼哥底母的谈话在约翰福音一章十三节已经预先提到了。耶稣又说,从上面生的就是从灵生的,灵的境界如风,是眼不能见的,然而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它的果效证明它的存在(8节)。这里的涵义虽然包括圣灵的主权,但重点却在他的不可见性。尼哥底母听了以后还是迷惑不懂,所以他就问:「怎能有这事呢?」(9节),耶稣责备他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10节)

    你也许会问,耶稣对尼哥底母有这样的期待合理吗?耶稣尚未得荣耀,圣灵尚未赐下(参七39),尼哥底母怎能知道从上头的灵生就是属灵生命的源头呢?然而,耶稣却对尼哥底母的无知毫不留情,难道以色列人的先生就应当知道这些事吗?不错。身为法利赛人和以色列人的官长,他应当知道,圣经清楚地教导以色列人在末日神要将他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珥二28~32),他要用清水洒在他们身上,洁净他们,他还要将新心和新灵放在他们里面(结十一19;十八31;三十六25~27),再者,弥赛亚的来临要引进圣灵的降临(赛六十一1~3;十一2)。尼哥底母因耶稣所行的神迹看出他是从神那里来的,他或许也将耶稣与基督,就是那位将用圣灵施洗的,连在一起(路三15~16),但他却不能明白弥赛亚来临的全部意义。从他和耶稣的谈话,可见他对耶稣就是基督这件事的认识并不扎实,自然他也无法了解耶稣所说的属灵的生,尤其是耶稣自己对这件事的期待以及他惯用比喻的方式谈论真理。要紧的是,一方面,耶稣对尼哥底母的责备是合理,另一方面,耶稣在谈重生的时候预备人将享受弥赛亚工作的果实,就是得永生,这对尼哥底母来说是比较难。

    下个问题是:耶稣回答了尼哥底母的问题,「怎能有这事呢?」没有?回答了,耶稣针对问题,给了他一个圆满的答案。从十三节开始,耶稣谈到他是从天降下的「人子」,然后又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他必须以人子的身分被举起来,才能「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15节)。十六至十八节二个相关的中心思想就是信神的儿子和得永主。耶稣对「怎能有这事呢?」的回答就是人子必须先被举起(死和被高举),然后凡信他的就可以得到永生(参16~18节)。我们再次看到耶稣得荣耀的过程是何等的重要和必要,因为信耶稣的得生命是他得荣耀的后果。因信得永生就是因信得权柄作神的儿女(一12),就是从神生(一13),也就是从圣灵而生。

    总结以上对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至十三节和三章三至十五节,我们得到的结论如下:(1)信徒生命的源头乃是神,更清楚地说,圣灵是人得生命的媒介。(2)从圣灵生就是得永生。(3)必须通过信基督,人才能藉圣灵从神得永生。此外,我们观察到耶稣是由圣灵感孕而生,信徒要得新生命,要作神的儿女,也要从圣灵生。但是在耶稣被高举之后,信的人才能从圣灵生。换言之,信徒藉着从上面,从圣灵生而得生命是基督赐信他的人生命的渠道,因为赐人生命的乃是灵(六36)。又因圣灵在基督得荣耀后成了任他差派的基督的灵,而且圣灵只赐生命给信基督的。所以「在基督里」也成了得永生,得属灵的生命唯一的场地。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清楚查考信心是称义、得儿子的名份,和受圣灵(与藉圣灵从上面生是同一个意思)的先决条件。下面我们要通过加拉太书四章五至六节和罗马书八章十五至十六节研究得儿子的名份与领受圣灵的关系。在查考加拉太书四章之前,我们要记住四章一至四节接续三章廿三节的意思,即因信得救的道理是在律法颁布之后才启示给人。四章四节谈到在末世,日期满足的时候基督来了,耶稣在末日的来临不仅对犹太人涵义深远,就是对加拉太领受了圣灵的人意义也相当重大。

    因信得救的启示是在时候满足,神差遣他的儿子来到世上的同时临到人(三23,25;四4)。神的儿子为女子所生(道成肉身)且生存律法以下(为犹太人)。神差遣他的儿子有两个目的,针对两群人:(1)藉着他在律法下的出生和受害,拯救在律法下的人。(2)所有的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能得到儿子的名份。到目前为止,我们是从目的角度看基督客观的救赎工作。

    第六节说:「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为儿子是因,经历圣灵乃是果。父怎样差遣子,他也怎样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信徒的心。短短一节经文,说明了三一神的每一位都参与救赎的工作。父是差遣者,圣灵是被差的,而这灵是他儿子的灵。这节经文与第四节是平行的。明显可见,神差遣他的儿子乃是他差他儿子的灵的基础,有了前者,才有后者的可能性。前面在基督得荣耀的段落,我们提过基督在登基的时候,从父领受了圣灵,这灵属于基督,所以被称为基督的灵。这灵与从父神出来的那灵是同一位,奉父和子共同的差遣。这里我们要强调的乃是得儿子的名份和受圣灵,即他儿子的灵的因果关系。加拉太书三章廿六节说:「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按着次序,信是在基督的范围内得儿子名份的渠道,因为凡信靠基督的,他都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所以儿子的名份也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得着。

    回到四章六节,既然儿子的名份是因信基督得着的,神就差圣灵,也就是基督的灵进入信徒的心。我们呼叫阿爸,父,乃因圣灵在我们心中呼叫。要记得,保罗在加拉太书谈论的是加拉太信徒享有的自由,他们既然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可以享受应许给他的福乐(三29)。这自由是建立在因信得儿子的名份的基础上,就如「在基督里」享受亚伯拉罕的福,即被称为义和领受所应许的圣灵一样。保罗巴不得加拉太的信徒能回想他们起初在基督里如何得生命,他们的基督徒生活是怎么开始的?他们如何被称义,得儿子的名份,和领受圣灵。这些课题都包括在「入门」(三3)之内。故此,加拉太书三章四节对我们认识保罗的救赎的次序观有极大的帮助。

    在罗马书八章十四至十五节的次序刚好相反,「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保罗在此谈的是圣灵对信徒的管理。因为只有信徒享有圣灵的内住(八9~11),而内住的圣灵有权管治信徒,故此,被神的灵引导的就是被神统治的,他们是神的儿子。根据这段圣经的上下文,争论点是不再受罪的辖制,得儿子的灵与作奴仆的灵正是对比。

    以上我们查考的不外乎是信心乃称义,得儿子的名份,和领受圣灵的先快条件,同时,圣灵是因信徒有儿子的名份才赐给他们的。此外,我认为藉圣灵从上面生与得永生是一回事。信心既是在基督里得生命的先决条件,那么信心一定也就在从圣灵生之先。同样地,我们没有理由将领受所应许的圣灵,或领受他儿子的灵,与从圣灵生分开。因为因信基督领受圣灵,领受他儿子的灵,藉圣灵从上面生,以及得永生指的都是同一回事。从圣经和神学的观点,我们清楚看出圣经强调信徒因信基督从父和基督得圣灵是他们「在基督里」生活的开始。这正解答基督如何将生命赐给凡信服他的人。人一信基督,他就进入基督里,同时也得享在基督里一切的好处,如永生,得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以及与这些有密切关系的从圣灵生。从圣徒的角度是领受圣灵,从神的角度则是赐人圣灵或差遣圣灵。基督得荣耀后,他成了赐生命的那一位,藉着圣灵他将生命赐给信他的人。圣灵藉着赐人新生命生了那些首先信了基督的人。可见,从圣灵生是从神的角度看,领受圣灵乃是从人的角度看同一件事。

    5.听福音,信基督,与受洗:听福音和信基督在先,洗礼紧跟在信之后。洗礼基本上表明人对基督的信,以及他因信已经归入基督。洗礼是归入基督整个过程最后的一个阶段,一个非常重要、肉眼可见的部份。

    在新约圣经,洗礼和信心总是连在一起,不可分开。人在听福音的时候产生信心,紧跟着信就是洗礼。信基督在洗礼之先,洗礼紧随在听福音和信之后(徒二38,39,41;八38;十六14~15,31~33;十八8)。接受洗礼也被视为信基督和受圣灵后自然当作的事(徒十44~48)。使徒传道时的一项特征就是人听信福音后立刻受洗。信心怎么说也与传讲的福音分不开,而洗礼也与信心分不开,总随在其后。信心在先,洗礼在浚,其相隔的时间乃在于要花多少时间安排好施洗用的水(参徒八36~38;十47)。故此,虽然洗礼是人信主的整个过程的最后一个步骤,它紧随听福音,悔改,信基督,受圣灵之后,但在人前公开承认个人的信心却是整个过程的最高潮。所以新约圣经每次提到洗礼,它所涵盖的不仅是水礼,而是信基督,信基督代表洗礼所涵盖的一切。信基督和接受洗礼表明的是同一件事,即因信与基督联合。加拉太书三章廿六至廿七节对这一点讲的最清楚。

    加拉太书三章廿七节说:「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节圣经和廿六节的「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是平行的。人因信在基督里得儿子的名份,同样地,受洗归入基督亦表明此人事实上已披戴基督了。根据新约的模式,人既然受洗就表明他已经信了基督,就基督而言,他已经披戴基督,住在基督里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件具体的事实。就如得儿子的名份就神而言,这是「在基督里」的实情,是因信成就的,同样地,当人受洗归入基督,与基督联合也成了事实。故此,「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都」与基督联合了。既然如此,就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因众人都因信与主联合,在基督里众人都成为一了(28节),众人所得的儿子的名份也是同等的。信徒因信受洗与基督联合,都住在主里面,自然也都属乎基督了。他们站在神定规的范围内,在那里他们被称为义,在那里他们按照应许成了合法的应许继承者。因信实现和由洗礼表明的与基督联合是所有亚伯拉罕的福的范围所在,也就是基督完成的弥赛亚工作的全部。保罗在罗马书六章三至十一节更详尽地阐述了藉洗礼与基督联合的神学的涵义。受洗归入基督就是在基督的死上与他联合,在基督的复活上与他联合。这种双重的联合显示信徒的生命与基督的生命是一致的,在消极方面则有向罪死的意思。

    这种与主基督联合的生命的具体落实,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廿节讲的最好:「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复活的基督如何将生命赐给信他的人?」在听福音的时候,人因信基督得生命。信徒把信心投向基督时,他就得享所应许的称义,得儿子的名份和领受圣灵。圣灵就是生命是赐给信徒的礼物,只有信的人才能得到。换言之,除他以外,别无生命,因生命只出于与基督联合。信徒个人从基督领受生命,众信徒一起与基督联合,在基督里享受新生命。信徒与基督保持生命的关系,他们从同一位基督得生命,也从同一位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受圣灵。故此,教会(信徒整体)和基督的关系是教会的每一份子都从基督得生命,且共同住在他里面。所行在基督里的都属于真正属灵的教会,人是否属于这个教会就在于他是否与基督有生命的关系。至于教会与圣灵的关系则是凡因信基督的都有生命(圣灵的同在)在他们里面。这个概念是极其难以说明的。也许我们这么说就可以了;凡相信基督的就在基督里,都受了圣灵,享有生命。除了相信基督,除了在基督里,无人能领受圣灵。信徒住在基督里,有圣灵和圣灵的内住,指的都是同一件属灵的事实,即他们已与基督有生命的联合。

    (二)与基督联合和圣灵的内住

    信徒因信与基督联合,也因信领受圣灵住在他们心中。信徒是整个的人与基督联合,包括身体在内,圣灵的内住也涵盖整个人,身体也在内。「在基督里」的信徒都已被称为义,成圣,作了神的儿女,得到圣灵为生命,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是义人,圣徒,神的儿女,有圣灵的内住,这圣灵是神的灵,又称基督的灵(罗八9~11)。由于人因信与基督联合,所以说与基督联合是圣灵居住的界限。信徒因为「在基督里」,所以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此生命的关系从与主联合时开始,逐步走向末日最终的实现,那时信徒肉身的身体要被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提起,改变,成为不朽的、属灵的身体。这样看来,信徒在起初与主联合时得到的好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末了有极大的荣耀等待阒他们。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将逐步被改变,荣上加荣,这都因他们已与基督联合,有圣灵的内住。

    1.圣灵只内住在那些在基督里已被圣化的信徒心中。圣灵的内住是信徒身体复活的保证。

    新约圣经有关圣灵在信徒心中内住的教导主要记载在罗马书八章九至十一节,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六至十七节和六章十九节。

    首先要指出「神的灵」,「基督的灵」,「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灵」(罗八9~11),「主的灵」(林后三17),和圣灵指的全是同一位灵,就是神的灵,或一般常用的圣灵。由于在后面「在圣灵里的生活乃在圣灵管治下的生活」那个段落会讨论罗马书八章九至十一节,所以这里就不多谈,只是提出八章十一节所指在末日圣灵要使信徒的身体复活,包含在圣灵目前就住在信徒心里这件事实之内。虽然如此,今日圣灵藉着内住在信徒身上,活生生地运作是不可忽视的。

    至于讨论圣灵在信徒心中内住和运作这个课题时,我们最好双管齐下,从末世、将来的角度讨论现在,从当前的角度讨论圣灵在末世的工作。罗马书八章十一节就必须从这两个角度查考。这节圣经的上下文讨论的是圣灵现今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即心灵因义而活以及因与基督联合的新生命(罗五~八章)。今生在与罪挣扎的时候,信徒对末世最大的安慰,和对最后胜利的期待就是身体的复活,而今天圣灵活生生地运作是将来藉着复活得到最后胜利的前奏,亦是最具体的保证。

    2.圣灵内住的范围是信徒整个人,包括身体在内,因为信徒整个人是神的殿。

    圣灵内住的范围是信徒的整个人。当然一个人最神圣的地方是心,心也是圣灵居住的所在(加四6),心亦代表整个人。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六至十七节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六章十九节又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圣灵居住在信徒整个人里面,包括身体和灵魂。圣灵就是神的灵,他的居所就是神的殿。圣灵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他住在信徒里面,信徒的身体就成了圣灵的殿。既然信徒整个人是神的殿,他就必须是圣洁的,因为神是圣洁的,他的殿也是圣的(三17)。这是神要求他的儿女圣洁的缘由(理论基础)。成圣不在于人的努力,乃是由于他们已经与基督联合,「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六11)。故此,信徒整个人是圣灵内住的场所,是神的殿。既然信徒的身体也涵盖在「整个人」的范围之内,所以也当保持圣洁。

    3.与基督联合是圣灵内住的范围。圣灵只住在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信徒里面,这种关系是必然的。

    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乃因他们已与基督联合。在此联合中,信徒与基督保持一种生命的维系,此联合的范围包括信徒的整个人。虽然此生命的联合是属灵的,但并不置身体于度外(林前六17),因为此联合不仅为末日身体的复活提供了保障,亦涵盖信徒在伦理方面的更新,这是藉着将身子服在圣灵的管制下逐步作成的。既然与基督联合是已成的事实,所以圣灵的内住亦是一附带的事实。

    由于此既相关又附属的事实,故此,与主联合的,便与主成为一灵(六17),与娼妓联合的,便与她成为一体(六16)。「一体」表明男女在性上联合的亲密和不可分;「一灵」也同样表明信徒与主在灵里联合的亲密与不可分。婚姻上的联合有男女双方肉身的投入,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亦表明双方在灵里的参与。基督乃赐生命的灵,他藉着圣灵的内住,将他的灵赐与人,使他们与他的生命有份。灵只有一位(圣灵就是基督的灵),凡与基督联合的,就领受基督的灵,与主成为一灵。灵就是生命,生命来自赐生命的那一位,即基督,故此,信徒藉着圣灵的内住,得生命,因而与基督在生命上连成一气。与基督联合乃生命的联合,而此生命的联合是灵里的合一,是通过圣灵来维系的。信徒与基督联合包括他的整个人,他的身体属于主,是基督的肢体(六15)。因而信徒没有与娼妓联合犯罪的自由。信徒因与基督联合而归于他,故此,不得亵渎或污染,反而要保持圣洁,因他已因基督成为圣洁,适合圣灵的内住。

    圣灵在个别信徒身上内住最直接的范围就是他的身子(代表整个人),但基本来说,乃限于他们与基督联合的范畴。换言之,每位因信与基督联合而「在基督里的」,都享有圣灵的内住。不与基督联合的根本就谈不到有圣灵的内住。当然,圣经向信徒整体说话的时候,可以说圣灵住在你们里头。然而,新约圣经没有教训支持与基督联合之外,关于圣灵在整个团体内住的观念。

    二、「在圣灵里」的生活乃在圣灵管制下的生活

    教会生活乃众圣徒的共同生活,其生命来自基督。信徒之所以「在基督里」乃因他们与主联合。这种生命藉着基督的灵的内住和恩赐分给个人并一直持续下去。信徒由于「在基督里」,故为圣灵内住的领域。从与基督联合的关系来看,圣灵的内住即生命之基础,从目前伦理方面的实质及逐步更新来看,圣灵的内住则是生命在信徒生活的落实。其实,藉着圣灵内住,生命在信徒身上的实际落实可称之为在圣灵里的生活。信徒因「在基督里」,所以他们也「在圣灵里」。人要活「在圣灵里」,就必须先活「在基督里」,活在基督里的才能享有圣灵的内住。「在基督里」才能「在圣灵里」,而「在圣灵里」的先诀条件,乃「在基督里」。

    (一)对「在圣灵里」一词的初步讨论

    圣经只在罗马书八章九节明显指出信徒是「在圣灵里」的(中文圣经和合本译为属圣灵)。然而此观念却贯穿在新约各书信中。「在圣灵里」的「在」这个前置词在原文表达的是某种情况的范围及运作方式,「在圣灵里」要表达的观念乃是圣灵既是这种生活的领域,又是掌握这种生态环境的媒介。「在圣灵里」一词在新约书信除了上述经文之外,还出现多次(罗十四17;十五13,16;林前十二3;林后六6;加六1:弗二22;三16;五18;六18;西一8)。除了罗马书八章九节外,其他经文所指向的似乎都是信徒在圣灵的领域内生活的方式,以及内住的圣灵在伦理方面的落实,我们可以称之为圣灵内住的果子和功效,另一方面,圣经亦将之与信徒归主前的生活作个对比。神的国就是生命的范畴,「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因信基督而有的平安和喜乐亦是在圣灵的大能下成就的(罗十五13)。同样地,在圣灵里的生活方式(意即在圣灵的管制和影响下的生活)包括爱(西一8),用温柔的心挽回弟兄(加六1),和祈祷(弗六18)。

    以弗所书五章十八节所说的「要被圣灵充满」是正常基督徒生活的过程,不断地被圣灵充满。这里要提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就是这节圣经的「在圣灵里」,指的是一种源于圣灵的生活方式。「要被圣灵充满」在这节圣经是「不要醉酒」的对比,在语气方面是命令式。保罗在此劝勉信徒要不断地服在圣灵的管制和影响之下,以这种生活方式为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这里所谈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在圣灵里」一词在这段经文,一方面指的是这种生活的范围和方式,另一方面也指出圣灵乃是使我们能过这种生活的唯一途径。同样地,在以弗所书二章廿二节,三章十六节,和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五节的「在圣灵里」的教训亦是一致的,即圣灵乃生命的领域,也是被圣灵管制的生活方式,这就是原文「在」要表达的意思。

    当「灵」在原文没有冠词的时候,通常强调圣灵在上述的架构下在信徒心中的工作,其范围已被认为是当然的,虽然生活的方式没有特别指出,但圣灵是媒介却很明显(林前十二9;林后三3;加五5,16,18,25)。然而,「灵」却没有「在灵里」(罗五5;八4;弗三16;提后一14)更直接地意味圣灵是媒介。故此,圣经的翻译人员认为把「灵」译为「靠圣灵」(bytheSpirit)颇为合宜,尤其在加拉太书五章十六,十八及廿五节更是如此。林前十二章九节的「灵」意思是圣灵是信心以及其他恩赐的赐与者。在林后三章三节则将圣灵这位有位格的神作媒介与「墨」作了平衡的对比。加拉太书五章五节的「灵」以圣灵为媒介的意思是含蓄的。但在加拉太书五章十六,十八及廿五节,圣灵是主导、统领的媒介的意思是最明显不过了。

    「顺着圣灵而行」(16节),「被圣灵引导」(18节),和「靠圣灵得生」(25节)所表达的都是同一回事,即每日在圣灵的管治和主导下生活。这种生活方式不仅与过往在律法下的生话方式(18节)和放纵情欲(16节)是相对的,亦矫正了在罪中生活的种种错误。故此,强调圣灵在信徒真正落实「在圣灵里生活」时是主导的力量。「在灵里」则表明在圣灵主导影响下的生活范围和方式,亦包括圣灵是这种生活的主导力量的意思。

    现在我们要回到罗马书八章九节,这里提出另一种对比的生活领域。这一节经文有消极的一方面,亦有肯定的一面。「你们就不属肉体」是消极的,「乃属圣灵」是积极的。属圣灵的条件是「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神的灵在信徒心中内住这件事实保证了他们属圣灵这件事实,意思就是说,他们不再在肉体的管制之下,乃在圣灵的管制之下。故此,信徒不必再顺服从肉体而活,服在它的轭下。

    (二)罗马书五章十二至八章十一节是讨论关系的转变

    要「在圣灵里」,信徒就要过在圣灵的管制下和领域内的生活。圣灵的管制通过他的内住。故此,圣灵的内住决定信徒生活的各个层面。这种情况是必然的,因为当信徒与基督联合,他们之间就开始了崭新的关系,信徒从「与基督无关」,明显地转移到「在基督里」。此关系之转变不仅改变了一个人将来的命运,亦改变了他在世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基本上,这是内在主治权的转换。过去主掌人的是罪,他们是罪的奴仆,而这种关系的结局就是死。现在他们在基督里,靠内住的圣灵行事,管制他们的是圣灵,他们也属圣灵。保罗急于要人明白的就是唯有藉着基督我们才能如此转移,也唯有在基督里才能产生如此果效。故此,「在圣灵里」基本上表明圣灵通过内住的治理。就如罪藉着内住控制人(罗七17,20),同样地,圣灵也是藉着内住管理人(罗八9)。所以说,在圣灵里的生活就是圣灵通过内住管制信徒的生活,而与基督联合乃圣灵统治的范围。

    为了要确实了解「在圣灵里」生活的意义,我们就不得不追溯保罗对于信徒与主在关系上明确有了转变的教训。此既明确又根本的关系乃从罪,律法,以至于死的辖制下脱颖而出,与基督联合,开始活在圣灵里。基本上保罗想阐明的有两点:(1)基督藉着肉身的死为属他的所成就的是什么(罗八3)。(2)基督替死对信徒生活整体的涵义,消极方面他们与罪,律法(对那些在律法下的人),和死的关系;积极方面,他们在圣灵里的新生命又为何。明显地,罗马书八章九至十一节描述的是积极的一方面,人如何脱离罪和死的辖制,与基督联合以至活在圣灵里。下面我们就谈谈保罗对这方面的教训的涵义及他所提出之论据。

    1.关系之转变:从与亚当认同,连成一线改成与基督认同,连成一气。

    因亚当一人的背逆(过犯),罪进入世界,死就临到众人,众人也都被定罪,成为罪人(罗五16,19),死也因此作了王(五17)。然而,因耶稣基督一人的顺从(义行),神的恩典(五15),被称义得生命(五18),称义之恩(五17)都加倍临到众人(五15),意思就是说,在基督的权限内,多人被称为义,得到此恩典。这个对比说明在两个不同的联邦统治者下有两种不同的关系。

    2.从罪以至于死的统治下转移到满有恩惠以至于永生的统治下(藉着我主耶稣基督,罗五21)。

    这就是此对比的重点及核心,罪和恩典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原则,死和生则是这两种生存领域相对的结局。凡受此宏恩又蒙所赐之义的,要与基督一起作王(罗五17),他们不得像以往一样活在罪中,乃是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六4)。但这事例何能成就呢?是藉着信徒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主联合。通过洗礼,信徒在死和复活上与基督联合,与基督认同。因此,基督活着,他的门徒也因信与他同活(六8)。基督向罪死,又从死里复活,死不再作他的主,他活乃是向神话(六10),所以,信徒与主联合,向罪就「当看」(reckon)自己是死的,与主一同复活,像基督一样向神话。「当看」不像「假装」,「算作」,「自认」等没有相等的事实。信徒与基督联合乃是表明他们与基督一同死,一同复活,一同向神活,这在与基督联合灵界的架构下,本质是具体的事实,是我们已经讨论过的。故此,「当看」是劝告性的命令式,信徒应当知道这些实情,并且行事为人当与所蒙的恩典,所有的知识相称。

    此联合涵盖信徒整个人,所以我们当完完全全地向义活,将肢体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这是「新生的样式」的一方面,既然藉着与基督联合我们整个人从罪中被赎出来向义活,那么我们整个人的任何部份都不能再事奉罪作它的奴仆了。故此,把肢体献上作罪的器皿,仍旧让罪在我们身上掌权实在荒谬无比。

    3.此转移的具体涵义:将肢体当作义的器具献上,以至成圣。信徒必须先了解他们已经脱离罪的辖制,得到真正的自由,才能明白他们现在与罪的关系乃是向罪死。然而这种认知又必须在现实生活中落实。最好的试金石就是看你顺从谁(罗六16),再具体一点,就是看你将肢体献给谁(六13,19)。圣徒既然已经脱离了罪,从罪中得到释放(六7,22),作了义的奴仆(六18),作了神的奴仆(六22),自然就当将肢体献给义,以至于成圣(六19),其结局就是永生(六22)。

    4.对在律法下的人而言,他们是从罪的辖制下,从死的结局中被迁移出去。

    (1)保罗在罗马书七章向在律法下的人解释信徒如何从罪和死的律得自由(七1)。这里所指的律乃犹太人所了解的旧约律法。正如一位已婚的妇女在丈夫去世后就脱离了律法和丈夫的律,不再受它们的约束。同样地,在律法下的信徒因在基督里向罪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约束。所以,他们服事主可以「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仪文的旧样」(七6)。以上所提的两种情况,都是谈到由于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了双方以往所有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妇人或在律法下的信徒都不再受以前维护双方关系的律法所辖制。妇人可以随意在前任丈夫死后与其他的男子成婚。同样地,在律法下的信徒也向捆绑他们的律法死,好归与那从死里复话的基督,结果子给神,按着心灵的新样行事为人。「心灵的新样」与以律法来表达的「仪文的旧样」是相对的(七6)。

    如今,信徒与基督建立了新的关系,他们紧紧连成一气。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主权有了改变(从罪的权下改成在基督的权下),跟着权势范围也有了改变(不再在罪的律和死亡的辖制之下,乃是在基督里活在圣灵和生命的律之下)。因此,信徒在圣灵里的生活就必须从这个角度去了解。

    (2)保罗在七章七至十二节为律法辩护,他清楚指出在律法之下,因犯罪以至于死这个过程中律法的地位。虽然犹太信徒已经脱离了罪,不再受律法的约束,但这并不表明律法就是罪。反之,律法叫人知罪(七7)。罪趁着机会,藉着诫命引诱人,生出情欲的事(七11)。所以,罪就藉着律法叫在律法下的人死(七11,13)。律法本身是良善、圣洁、和公义的,不会叫人死。然而,罪却藉着律法叫人死。但是罪如何藉着律法叫人死呢?

    (3)保罗在七章十三至廿五节阐释罪如何通过诫命定在律法下的人为罪,以至于死。这段圣经里的「我」指的是在律法下知法的人,即犹太人(参七1;二12~29)。那良善、属灵的律在我心中,却得不着我。罪反而藉着律法生出死来(七13),罪藉着律法就更显出它是恶极了。这都因罪在我里面掌权。「我」指的是在律法下知法的人,这人内心喜爱神的律法(七22:参二17~23),但却发现自己无力行所愿意的善(七15),反而去行恶(七15,19,21)。他虽然与律法认同(七16),却无法在生活中落实心所喜爱的。因此,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七17,20)。罪藉着住在人心中,掌管人,辖制人,人是「卖给罪了」(七14)。

    「我」在心中经历两种不同的律,肢体中的律和心中的律(七23,参七16,21)。肢体中的律与心中的律交战,并把我掳去附从肢体中犯罪的律。这就是在律法下的人的处境,完全无望。罪的律整个掌握了他的肢体,令他无法顺从他所喜爱的律法。由于他在律法之下,律法就指控他,定他的罪,叫他死。所以,廿四节的话是一个醒悟到他的罪已经定了的人,在绝望下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罪住在人的肢体之中,辖制人,罪的结局就是死,所以人的身体是必死的。正如罪隐藏在人的身体内,死也同样藏在人的肉身之内。由于住在人身的罪的律,亦因罪在律法之下,所以人的身体是必死的。整个「我」,包括身体在内,已被定了死罪。就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保罗喊出胜利的呼声:「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七25)。这是神给我们开的出路!这节圣经也可以说总结这段圣经的讨论:「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的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5.与基督的联合。由于神在基督的肉身上定了罪的工价,故此,我们得以从罪以至于死的权下转移到圣灵以至于生的权势之下。此转移之得以成就乃在于与基督的联合。

    保罗在七章廿五节前面的一部份抛出的引子,在第八章有比较详尽的解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八1)。原因在于权势范围已经改为「在基督耶稣里」。「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八2)。在肢体中罪的律(七25)通过内住辖制人(七17,20;参七13)。而唯有「在基督耶稣里」才能真正的得享圣灵生命的律。圣灵住在信徒心中,赐给他们生命,也唯有与基督联合,在这个领域内才享有生命的灵。正如罪的律在人心中掌权,相对地,赐圣灵生命的律亦在信徒心中掌权。七章十三至廿五节的「我」之所以从罪和死的手下得以自由,正因这赐圣灵生命的律。在这个关键,我们不要忘了七章一至六节有关婚约的比喻,犹太信徒以往一直在律法的捆绑之下犯罪,如今藉着向律法死,脱离了律法,藉着与主基督联合进入「在基督里」的地位。从此顺服那赐圣灵生命的律,接受他的管治。

    保罗在此不得不说明人如何从罪和死的律下迁移到圣灵和生命的律下。「在基督里」虽然是答案,但却没有指出迁移之途径。

    此大迁移是神通过基督作成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八3~4),保罗在此说到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神在肉体上定了罪案,好使律法的义成就在信徒身上有他特别的意义。正因为罪住在肢体中,住在血肉之体中,将「我」定为死犯,故此,基督必须取了罪身的形状,在肉身上死,因为肉身的死是罪在肢体中工作的必然结局。基本来说,罪的工价就是死,罪藉着肢体在人身上运作,肉体又是罪的领域,所以,必须在肉身上处理罪的问题。基督以罪身的形状降世,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上定了罪案。在罪的权势范围内,罪人被定死罪,是肉体的死。而为我们在肉身接受死刑的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死的律的结局就是肉身的死,它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耶稣以无罪代替有罪的人死,他的死是真正的替死,他为了我们的罪被定罪,而且死在十字架上。能享受耶稣替死的,不外乎是那些在基督里因信与基督联合的,包括保罗自己,罗马的信徒,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他们都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从此不再顺从肉体,只顺从圣灵。

    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八5),是属肉体的(八8)。虽然所指的是同一件事,但不同的是,随从圣灵是决定性的模式,而属肉体却是有条件的范围。上面所谈到的人受肉体的辖制,顺从肉体的摆布,也就是受罪的控制和引导。自然地,他们思想的是肉体的事,并且服在罪的手下。

    保罗为了帮助罗马的信徒清楚明白自己现在所站的地位,就用对比的方式指出他们以往的地位和处境为何。相对地,信徒今天是顺从圣灵的(八5),他们体贴圣灵的事,是属圣灵的(八9),故此,他们靠圣灵行事为人。他们的地位表明他们在圣灵的领域内,是顺从圣灵的人,他们的思想和日常生活自然也就与他们的身分相称。信徒与主联合前后的生活是完全相对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律在实际生活的彰显。

    保罗坚决地表明,只有基督能成就这种主权的变更,只有「在基督里」信徒能享有这种变迁,也只有圣灵内住的人才是属圣灵的。因唯有有基督的灵的才是属基督的(八9下半)。属基督的就「在基督里」。「在基督里」的人已经与基督同死(六3~11),犯罪的身体实质上也死了,因为在基督身上罪已经受了当受的刑罚。既然信徒在基督里已经死了,他就脱离了罪的辖制,因为受罪辖制,取死的身体已经与基督同死。信徒与基督联合涵盖他的整个人,包括身体在内,他已经「穿上基督」,他的身体属于基督,他的生活范围也只限于「在基督里」。基督既从死里复活,所以藉着与基督联合,信徒也与主同活,享有复活的生命,而此复活的生命在他从基督得到圣灵的那一刻就开始享有。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圣灵的内住是面向未来的,是信徒在末日身体复活的保证,在那日我们要承受不朽坏、属灵的身体,就们耶稣在复活节的早晨承受的一样。圣灵居住的所在就有生命,信徒与基督联合,就被称为义,成为义。

    前面我们亦提过,称义和得圣灵是归入基督的当然后果,此加给我们的义不仅是一种宣告,而是「在基督里」确实得到的。本质上,在基督里穿上义袍这件事就是生命,由于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被称为义,成了圣洁,并得到所赐的圣灵。圣灵内住这件事实包涵对末世的期待正是保罗加上十一节的主要原因。

    藉着进一步了解保罗的思想,我们现在明白「在圣灵里」的生活不外乎是藉着圣灵的内住,在信徒身上落实复活的生命。要确实活出这种生活,我们的每个思想,每个动作都要随从圣灵的引导,服在圣灵的管制之下。唯有这样靠圣灵行事(加五25),被圣灵引导(加五18;罗八14),顺从圣灵而活(加五16;罗八4),信徒才能下放纵肉体的情欲(加五16~21)。

    三、反省

    总结本章,我们可以说生命基本来自基督。生命是三一真神共同赐给人的,但特别是基督赐的,因为是他完成了救赎的大工,也因「在基督里」的才能得此生命。基督从降世到升天赐下圣灵的最终目的,乃是将圣灵赐给信他的人。我们也看到是藉着信,信徒得到生命。故此,信心是归入基督整个过程的主题,藉着信,信徒与基督联合,也因此,基督的一切丰盛都临到在他里面的人。藉着接纳圣灵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从基督得生命。通过圣灵的内住,信徒在灵里归入基督,与他在生命上联合,或者说,藉着灵里的合一,信徒在生命上归入基督。因此,信徒与基督的关系得以建立,维系,并面向末日完全的终结逐步落实。这种生命的关系,将人从罪的权势和领域内(对在律法下的人是藉着律法)以至死,迁移到圣灵的权势和领域内以至于永生。

    由此可见,这种生命关系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然而,我们必须己住,所有信主的人都与基督联合,都领受了同一位圣灵,故此,不当将教会生活看作信徒个人生命的总合,而当看作是「在基督里」整体的生活,也是居住在每位信徒心中的同一位圣灵。因此,教会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藉着圣灵的内住分给众信徒的。教会的生命不仅在于某些堂会的「生命力」,而在于教会内有多少信徒与基督有生命上的联合,有多少信徒靠圣灵行事为人,以及他们顺服主的程度。

    至于从教会的生活这个课题谈基督和圣灵的关系,就要从基督升天后三一真神间的关系来看,也就是要从将救赎落实在人间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用已有的学术的或理性的模式或架构来着手,而当持守启示在圣经中的模式,即三一真神的模式。道成肉身、复活、得了荣耀的基督从父神领受了圣灵,有权将圣灵赐给凡信服他的人,这正是父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信的就必被称为义,它画出了生命的领域。父召那些信基督的。父和子只将圣灵赐给信基督的。基督和圣灵的身分各有不同,不得混淆。圣灵就是神的灵。因为父将圣灵赐给基督,他藉着赐圣灵赐人生命,故此,圣灵亦是基督的灵。无论神的灵,圣灵,或基督的灵,指的都是同一位,他就是圣灵,三一真神的第三位。三一真神的每一位在救赎的大工上有不同的参与,工作确有异但目标却一致。形态论宣称三一神在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形态出现的说法是荒谬的。神乃是智慧地将救赎的工作分配给三一真神的每一位。

    至于教会与圣灵在生命上的关系,我们要从圣灵内住在所有「在基督里」的人的角度来谈。真信徒结合在一起组成教会,教会是圣灵内住和统治的范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圣灵只内住和管理那些因信与基督联合、归入基督、活「在基督里」的人。圣灵和教会的关系不仅是直线的,也是圆周的。首先要表达的是「在基督里」是个范围,它是圆的,因为你若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就是在这个范围之外。再者,属圣灵的生命与「在基督里」是连在一起的。第三,教会因为「在基督里」,所以拥有生命。故此,教会与圣灵的关系不外乎是「在基督里的生命」。由于圣灵是「在基督里」赐与人,教会又「在基督里」,所以,圣灵与教会的关系就是「在基督里」教会的生命。我不想用词句令人混乱,只想彰显在基督里属灵生命的合一是何等的高超,奥秘。圣经的真理远超过人的理性,是机械化的精密准确性无法理解的!

    
正文 第三章 圣灵,复活的基督,与教会的功能
    对马丁路德而言,教会由只「单单因信称义」的人组成。本章我们要简略地从与基督联合和圣灵的内住的角度,探讨基督的身体——教会有机的功能。重点放在从功能的角度看,教会与圣灵和基督的关系。前面两章我们已经探讨解决了基督与圣灵间,以及他们与教会(众信徒)间属灵关系的一些主要混乱和困难,所以这一章会比较简明和实用。

    本章的大前题,由前两章的结论引伸而出,就是教会由所有因信归入基督的人组成,因此,他们全部得到所应许的圣灵。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组合而成五旬节后的教会。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属神的新民」。基督的身体是普世性的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故此,是旧约的子民的延续和过渡成为新约的子民。而这一切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

    前面我们题过,「耶稣」这个名字有拯救「他的百姓」的意思。在他道成肉身之时天使已宣告此事。耶稣领洗的时候,施洗约翰又宣称他是弥赛亚,那位要用圣灵为人施洗的。那些从基督领受圣灵的洗的,无论是那些在五旬节当天领受圣灵的,或其后领受圣灵的,他们无非都是信他的人。基督为他的百姓,为他的教会舍身,就是那些因信归入基督的(弗五25~26)。他不仅为他的百姓舍命,今天,他亦在父的右边为他们代求,就是那些「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来七25;罗八34)。限定的赎罪这个教义是无可质疑的。新约用基督的身体表达的教会观不算在基督以外的人为教会的一份子。弥赛亚在完成了救赎大工后,就「在他里面」召聚了属弥赛亚的群体。所以,教会不可能在基督之外,唯有信服他的人才能加入教会,成为「在基督里」的一员。教会论引伸于基督论,而基督论不可能引伸于教会论。教会「在基督里」,而基督并不体现在教会之中。教会不可能完全在形体上与基督认同,教会也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延伸。教会的合一即「基督的活现」的说法亦有些过份。

    既然圣灵藉着内住在信徒个别生命中掌主权,而「圣灵的权力范围限于在基督里」,所以,圣灵通过赐给个别信徒恩赐来事奉教会,而基督的身体正是他事奉的领域。「基督的身体」是圣灵在教会工作的场所,正如基督的灵代替基督在信徒个人心中掌主权,使他们效法基督,同样地,也是圣灵启示基督,使基督的「身体」渐渐增长,满有基督长成的样式。正如圣灵管治属基督的信徒,圣灵也事奉属基督的「身体」。正如基督藉着赐圣灵将生命赐给人,基督也藉着圣灵将「恩赐」赐给他的教会,因他从父领受了圣灵,有权将圣灵和圣灵的恩赐赏给人。这样看来,圣灵的恩赐也是基督的恩赐。

    虽然个别信徒和教会(信徒之整体)是平行的,但我们却千万不能忘记,事实上个别信徒和整体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合一的,都「在基督里」,「在圣灵里」他们同属一有机的、属灵的团体。虽然在整体里有个别的区分和身分,但个人是不能孤立的,他在被赎的群体之外也不可能适当的运作。为了要更详细地探讨这几点,我们就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圣灵藉着恩赐在教会的事奉。(2)圣灵工作的范围乃基督的身体。

    一、圣灵藉着恩赐在教会的事奉

    新约圣经有关圣灵的恩赐这方面的教导通常与有关基督的身体的教导逐在一起。主要的经文有三段,即哥林多前书十二及十四章,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和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当然,保罗在发展基督的身体这个观念,以及有关圣灵的恩赐的功能的过程中,在早期书信和晚期书信的表达有些不同,但并不十分尖锐。我们若从各书信的着重点来看这些相异之处,就不至走偏了。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有关恩赐的重点乃是教会只有一个,圣灵也只有一位。当然,圣灵所赐的恩赐是多方面的,但是保罗却用心良苦,他要信徒认识各种恩赐在其共同的源头—圣灵之下合宜的地位,而且信徒唯有在爱里才能适当地运用所得的恩赐。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的重点不是灵里的合一,而是教会内肢体间的接纳,肢体虽有不同的功能,但他们是彼此相属的。每个肢体都有他独特的功能,每个肢体也当操练,运用他所有的。

    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强调教会的有机性,她是基督的身体,通过恩赐的运用,使教会健壮起来。对于基督的身体这个观念,歌罗西书一章十八及廿四节,二章十九节,和三章十五节着重身体与基督的关系,而以弗所书四章一至十六节的重点则是肢体与头和肢体彼此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先讨论各种恩赐,然后再探讨基督身体的有机功能乃是此有机建造的范围。

    (一)三一真神的合一(林前十二4~6;弗四1~6)

    有一点很重要的是到底是什么引起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提到圣灵的恩赐,当时他正在劝勉以弗所的信徒在教会的处境内,他们的生活当与所蒙的召相称(弗四1)。前面已经提过,这种生活方式乃内住的圣灵按着他自己的意思在信徒生命中的落实。第二节指出这种生活方式满有谦卑、温柔、忍耐和爱心,在和平的约束下,竭力保守合一的心(四3)。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乃是建立在基督里的,这种合而为一的心也当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特征。教会有同一位圣灵的内住,被同一位圣灵带领,他们也蒙同一位圣灵保守有合一的心,平安乃是这种合一的结果。教会的合一建立在「客观的合一」上,这「客观的合一」即四至六节所表达的:「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平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保罗再三重复这些客观合一的事实是合一的根基和建立合一的范围。而此建立的合一乃三一真神共同的工作。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四至六节也有同样的意思。在探讨属灵恩赐时,不可忽略了,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在教会的圣工上有份。其实,这三节经文的「分别」若译成「分发」(Distribution)或「分配」(Apportionment)则更恰当。此外,对于恩赐在于圣灵,职事在于主,功用在于神,这些字眼安排的最佳解释就是把他们都当做一回事。不过是从三一真神的每一位的角度去看属灵的事的不同层面,属灵的恩赐来自圣灵,「事奉」与主有关,功用则在乎父上帝(参11节)。三一真神整体参与他在教会的工作,他是赐恩者,这个名词也是复数。可见三一真神的本质是合一的。恩赐的唯一来源是三一真神。在教会设立职份的事上,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参与了(参林前十二1,12,28;弗四7,11)。

    (二)基督是特定的赐恩者,圣灵是特定的分配者

    我们必须记住,父神和升天的基督通过圣灵工作,藉着圣灵将恩赐赐给教会是生命的一种果子。基督在得荣耀之后从父领受了圣灵,所以说父神和复活升天的基督一同将恩赐赐给教会。但另一方面,基督可说是恩赐的主要赐与者,赐恩赐是升天的弥赛亚的特权。

    基督是特定的属灵恩赐的赐与者(参弗四11)。恩赐是上帝的恩典,以弗所书四章七节说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根据十一节,恩赐有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廿八节列出了同样的名单,那里说这些职份是神在教会设立的。其实我们若从三一真神的功能来看,神和基督之间毫无矛盾。再者,这些恩赐是「基督的恩赐」,他是弥赛亚,教会的主。还有一点要注意,以弗所书四章七节说:「我们各人蒙恩。」我们若把这节经文与十一节放在一起看,我们就知道十一节列出的恩赐是不完全的。我们若把这些经文与十二节以下的经文放在一起,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些职份主要是功能性的,为了「事奉」,为了建立基督的身体。这些恩赐都是事奉性的职份,是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为了建立基督的身体。

    正如基督有权将恩赐赐给人,同样地,圣灵也有权将属灵的恩赐分配给人(林前十二7,11)。正如基督的救赎使他成为恩赐的源头,同样地,圣灵是将恩赐分配给基督身体的各个肢体的那一位,圣灵也是那位为了教会的好处,使众人发挥恩赐的。这段经文列出来的恩赐比圣经其他地方的名单要长。其中包括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信心,医病,行异能,先知,辨别诸灵,说方言,翻方言的恩赐(林前十二8~10)。可见恩赐的范围很广,功用有所不同,但却出自同一位圣灵,他是那能使各种恩赐在教会运用、发挥的媒介,一切由他分配,由他支使,范围也由他来定。

    总之,这一系列的查经,带给我们一个惊人的结论—教会一切的事工都是圣灵的工作。个别信徒不过是器皿,发挥他所领受的恩赐。故此,基督的身体—教会的事奉也就是圣灵藉着恩赐运用的事奉。藉着信徒运用他们所有的恩赐,基督的身体能以建立,长大成人,但是真正在教会成就这工的乃是圣灵。

    本书的目的虽不在于细谈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八至十,廿八节,罗马书十二章六至八节,以及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节所列出的每一种恩赐,但有必要指出,这些恩赐的彰显乃是圣灵、安慰师在基督的身体内工作的明证,也成就了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廿六节,十五章廿六至廿七节,以及十六章十三至十五节的应许。这些应许不单是给门徒的,也是给一切相信基督的。圣灵既是真理、智慧的灵,他就赐人智慧和知识的言语。圣灵既是那位要引导门徒进入一切的真理,又要将从父和子领受和听见的都说出来,他就赐下使徒,先知,教师(林前十二28),传福音的,和牧师(弗四11)。圣灵既是训慰师,他就赐下劝化的恩赐(罗十二8)等。这一切都有机地连于耶稣的应许—保惠师的工作就是教导门徒和荣耀基督。

    二、基督的身体乃圣灵工作的范围

    基督的「身体」这个片语是新约圣经的一个难题。最接近的圣经观念,也是值得我们一提的就是基督的血肉之躯,为了信他之人舍命完成效赎大工的肉身(弗二14~16)。保罗并无意暗示,因基督藉着肉身的死拯救我们,所以得救的人都成了他的肉身的一部份。但他却认为在救赎的功效方面,基督肉身的死和信徒与他的死及复活联合之间有一定的关系。我们目前的重点是找出新约有关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的资料。由于圣灵的恩赐乃是赐给信徒,他们每位都是基督的身体的一部份,互为肢体,为要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2),叫人得益处(林前十二7),和造就教会(林前十四12)。

    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四至五节和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廿七节从肢体虽多,身体却是一个的角度阐释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加入这个身体的唯一途径是从同一位圣灵受洗(林前十二13)。众信徒就是基督的身体,个别信徒乃同一身体的不同肢体(林前十二27;罗十二5)。信徒既然同属一个身体,自然也就互作肢体(罗十二5)。一个身子有许多肢体,肢体的功用各有不同(罗十二4),这就是「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的涵义了。这也是为什么从第六节起,保罗开始谈论恩赐的分配。

    有机的合一这个观念来自人的身体这个比喻(罗十二4;林前十二12),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廿七节有详细的讨论。十二章十二节所提身体的合一,乃指在基督里的合一而言。在基督里我们是合一的,但在合一的大前题下功用各有不同。除了从同一位圣灵受洗,无人能成为这个合一的身子的一部份,除了因信进入「基督里」,也无人能成为这身子的一个肢体。在基督里成了一个身子,肢体亦彼此相属,故此,肢体想脱离群体独立生存是绝对不允许的。分门别类也是如此(25节)。可见,罗马书十二章四至五节和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廿七节的中心思想是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以及信徒与信徒彼此的联合。

    保罗在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主要强调基督是头,教会是身体(西一18,24;二19;三15;弗一22~23;四12~16;五23~33)。这里的身体是指教会而言(西一18;三15;弗一22~23;五30)。基督是教会的头(弗一22~23;西一18),他超越的权势涵盖整个宇宙,基督以这种身份将自己赐给教会,他的身体,教会也成了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2~23)。以弗所书五章廿三至三十三节则从丈夫是妻子的头的角度谈基督是教会的头。从以上所提这些经文可见,头对教会而言,就是主,就是元首,从权和力的方面,都是为了教会的益处,从婚姻的结合方面来看,是满了牺牲的爱(弗五25~26)。保罗还提到基督是他的身子—教会的「救主」,为教会舍命,这比婚姻的关系又进深了一层。但此比喻的重点仍不外乎是在此联合中,教会的头是爱的元首。

    在歌罗西书二章十九节和以弗所书四章十二至十六节,重点在于基督与教会的联合是生命的联合,教会乃在生命上与基督连成一气。保罗之所以在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强调此生命之联合,乃因基督的地位对这两个教会成了争论的课题。尤其在歌罗西教会,律法主义及其他的异端正搅扰他们(西三16~19),当地教会面临的危机就是离开以基督为中心的信仰,以及在他里面有机的成长。从此可见,「基督的身体」在个别情况下,在当代的讨论中亦有他独特的意思。

    光是用「身体」这个象征性的名词,可以表达第二章所讨论的基督与那些在他里面的人之间生命关系的实情。从信徒的角度,「身体」可说是表达这整个蒙赎的群体最方便又最接近这个观念的名词。这个蒙赎的群体在基督里是合一的,同属一个身子,又彼此相属,互为肢体。他们在教会里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人体的有机功能一样,息息相关。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就如身体和头,妻子和丈夫,在生命上联合。为了眼下的目的,我们暂且假设保罗将教会比作基督的身体是象征性的,而无意将教会的身分与基督混为一谈。

    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正如身子与头,是依赖的,从属的。要了解教会与基督的各种关系,就要从第二章所谈的属灵的、生命的联合着手。我们认定教会「在基督里」是「基督的身体」。这排除了所有不「在基督里」的人,他们不可能是此「身体」的一员,肢体的本质是有机的,藉着圣灵的洗,人才能加入(林前十二13)。

    现在我们回来探讨一下圣灵的恩赐(即基督的恩赐)赐与人的目的何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七节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十四章十二节则更进一步表明属灵的恩赐是为了造就教会。保罗是在讨论作先知讲道和说方言的恩赐的情况下提到属灵恩赐的主要目的是造就教会,在公开场合发挥作先知讲道和说方言的恩赐的先决条件是为了造就教会(十四3~5)。

    当然谈到这一点的主要经文是以弗所书四章十二至十六节。保罗在列出五种圣灵的恩赐之后,立刻把圣灵赐恩赐的目的带出来,即为了「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和「建立基督的身体」。换言之,圣灵赐恩赐给教会是为了装备圣徒。圣灵在赐恩赐的同时,亦赐能力。每位圣徒都从圣灵领受恩赐。他们的责任就是:(1)各尽其职。(2)建立基督的身体(参16节)。前面提过,根据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十二节,恩赐与教会的主要关系就是造就教会。以弗所书四章十二节说到圣灵装备所有的圣徒,为了要他们在爱中参与事奉,参与造就(建立)教会,基督的身体(参16节)。建立教会的期限就在于我们众人何时能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这二点正是整个教会在圣灵的大能下迈向的目标。这里所表达的也正是基督的身体逐渐成长,效法元首基督,在爱中操练圣灵所赐的恩赐。此成长的过程是每个肢体的责任。每个肢体都与身体的头基督有生命的联系,故此都有份促进身体的成长,在爱中彼此造就。一同连于基督,也就是与基督有生命上的维系,身体得以长大成人,也全赖圣灵的运作,通过肢体恩赐的配搭。

    三、反省

    总之,经过以上简短的讨论,我们可以说圣灵藉着内住管治信徒,圣灵藉着恩赐在教会工作。当然,圣灵分配恩赐给个别信徒自然不在话下。所有的恩赐都是圣灵赐的,教会中各种类型的事工也都是藉着恩赐的运用成就的。基督随己意行事,圣灵也随己意行事。得到恩赐的必须为了造就和建立整个教会而操练、发挥、和运用。虽然恩赐有异,但每位信徒都从圣灵领受了恩赐,为了事奉,为了整个教会的造就也都受了装备。保罗不允许任何一位信徒说:「我什么恩赐都没有。」根据新约圣经的教导,圣灵将恩赐分给每个人,因此,我们都有责任参与教会的事工。教会的功能也要求众肢体的同工。教会属灵的功能是圣灵通过恩赐来成就的。由于教会是那些与基督保持生命关联的人组成的,他们都活「在基督里」,因此,圣灵工作的范围只限于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此范围与「在基督里」的范围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