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加尔文
“由两种爱造成了两种城市:一座是世上之城,是由只爱自己、甚至连上帝都遭轻视的爱造成的;另一座是天上之城,是由爱上帝、甚至连自己都看轻的爱造成的。”–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基督教是历史性的宗教,“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由于现代教会中反知识反律法的倾向,教会历史上已经战胜的许多异端思想又卷土重来,甚至充斥许多教会和神学院校。阿米念派异端思想对当今教会的侵蚀就是典型的案例。
阿米念派的创立者阿米念(JamesArminius,1560-1609)在日内瓦受教于加尔文继承者伯撒(Beza,1519-1605)。他回到荷兰后在阿姆斯特丹作牧师,后来又在来丁(Leyden)作来丁大学的神学教授。他曾经是严格的加尔文派信徒,后来主张神恩普及和意志自由的教义。在论人和拯救的教义上,他与信义宗里面的黑兰顿派相似,但他的神学倾向于自由主义。他认为加尔文派的预定论势必将上帝作为罪恶的创始者。他在这一点上的意见与罗马天主教天特会议所持的甚为相似。他对拣选虽不否认,但不以之是由于上帝的预定,而以之是由于上帝的预知。他主张重新订正《比利时信条》和《海德堡教理问答》。
阿米念派由艾氏起草信条,包含亚氏的观点,于1610年提供于荷兰及西弗立斯兰国会之前,称为《抗辩宣言》,由四十六位牧师署名。《抗辩宣言》,断言救赎的拣选基于看不见的信心;基督为所有的人受死,虽然只有圣徒受惠;上帝的恩典并不是不可抗拒的;信徒要永远在上帝的恩典中,除了上帝的帮助外,还靠一个人自己的行为,所以圣徒有可能从上帝的恩典堕落。
1618年在荷兰的多特举行了一个国际会议,史称多特总会,目的是要本着圣经来检讨阿米念派的各项主张。大会由荷兰政府总理主持开会。全体出席会员为84位,另外有外界代表。代表来自荷兰、德国、巴勒斯坦、瑞士及英国,共有27位。多特总会就阿米念派信仰立场的五特点,作了彻底的研究,差不多有五天每天开会,开会总次数达154次之多。这一群学识高超的神学家,检讨了阿米念派的《抗辩宣言》,并与圣经的教训相比较。认为阿米念派的信念与圣经的话不符合,所以会议一致加以拒绝,并制定了《多特信条》,清晰地阐述了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人的完全败坏(Totaldepravity)、上帝的无条件拣选(Unconditionalelection)、仅蒙拣选者得救赎(Limitedatonement)、上帝恩典不可抗拒(Irresistiblegrace)、上帝保守圣徒终必得救(Preservationofthesaints)。为了便于记忆,将五个字的为首的字母合在一齐,成为T-U-L-I-P(郁金香)。此字成了五大要点的代名词。
阿米念派《抗辩宣言》在1618年被多特总会判为错谬。该派教士约二百人受撤职处罚。一六二五年摩里斯死后,阿派人士得准返国。其教会和学校曾经昌盛一时。以后该派逐渐衰落,至今在荷兰只是一小宗派而已。但阿米念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倾向,却深得自由主义神学的欢心,渗透到现代教会和神学的每个方面。阿派论罪恶和恩典,自由意志和预定的教义多为安立甘宗所采取。那在十八世纪兴起的循道会也接受阿米念派的五点,但予以修改。由此可见阿派的主张影响已及于英美。中国大陆教会深受美国福音派教会的影响,近期又深受美式灵恩运动的冲击,渗透欧美教会的阿米念异端四处蔓延;而官方组织或批准出版的神学著作多是与物质主义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神学著述,虽然未必打着阿米念的旗号,但以人为本的人本教的毒素仍然是处处彰显。
阿米念派异端思想,并没有任何新颖之处,只不过是古老的伯拉纠(Pelagius,约主后360-430年)异端的复活。伯拉纠本人生活在主后五世纪。他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他的名言是“如果我应该这么作,我就能这么作。”因此他不承认任何由亚当遗传下来的原罪,并坚定地认为现今所有的人都有能力不犯罪。既然人生来本无罪,行善或行恶完全都取决于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他指出,人类的行善并不出于上帝的恩典,基督的行为只是在人类行善的问题上树立了楷模。他认为人有足够的意志和能力来控制自己不犯罪。其实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也不是伯拉纠的专利。在伯拉纠之前的约翰·克立索斯托(JoannesChrysostom,约主后347-407年)在谈到人的拯救时就说:“拯救既依靠我们自己,也依靠上帝。首先,我们必须自己有择善的愿望,上帝才能发挥作用。上帝并不预定我们的意愿,使我们的自由不致因此受损害。当我们作出了选择,他就会从各方面帮助我们。”这种强调个人自由意志的学说,我们中国人最熟悉不过了。孔子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而佛教不仅主张人皆可成佛,就是畜生,也能发求道之心。(《梵网经》中说:“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口念心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只要运用自由意志,发愿修行,“草木皆可成佛”。所有的异教都主张人的自由意志,主张人可以拯救自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伯拉纠注重的是新约圣经,而不是旧约圣经。他用自然宗教和人的理性能力来取代否定旧约所带来的真空。基督教会内,诸多的异端多是从割裂新旧约圣经的关系开始的。圣经是一本书,包括旧约和新约。主耶稣基督和使徒们所引证的都是旧约圣经,新约圣经就是对主耶稣和使徒们如何解释旧约的记载。否定旧约圣经的权威,或者淡化旧约的重要性,把教义完全建立在新约圣经的启示上,本身就是违背主耶稣基督和使徒们的做法的。
伯拉纠主义这种异端思想受到当时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有利的驳斥。在主后431年在以弗所召开的第三次大公会议上,伯拉纠主义受到了谴责。东西方教会都正式否定了伯拉纠主义,然而主张人有自由意志的倾向仍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继续流传。后来蜕变为半伯拉纠主义,承认人生来有罪,但仍然主张人有自由意志。“在人身上,意志总是自由的,对上帝的恩典,它可不予理会,也可欣喜万分。”这是五世纪时一个名叫约翰·卡西安努的半伯拉纠主义者所说的话,几乎与一千年之后阿米念派人士所说的一模一样。
加尔文宗神学五大要义是于1619年荷兰多特会议所确定的圣经中所包含的救赎论,是针对阿米念派于1610年向荷兰教会提出的“五大要义”而形成的。根据加尔文宗的神学观念,救赎是由三位一体的上帝的大能成就的。圣父拣选人,圣子为他们而死,圣灵则使选民生信悔改,自愿顺服福音,从而使基督之死生效。救赎的整个过程(拣选、赎罪、重生)都是上帝的工作,全因上帝的恩典。如此,是上帝,而不是人,决定谁是救恩的承受者。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12
“人因堕落在罪中,已经完全丧失了所有行与得救相关的任何属灵善事的意志力;因此他既是属血气的人,完全悖逆善,死在罪中,所以他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归正,或使自己准备归正。”––《威斯敏斯德信条》9:3
人的全然败坏可能是人对加尔文神学误解最多的教义。当加尔文讲到“人的全然败坏”时,所指的是范围,而不是深度。堕落对人的影响就是罪蔓延到人的每一部分――他的思维,他的情感和他的意志。这并不是说他必定是罪大恶极,二是说罪延及他的全人。人性确实完全败坏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犯罪作恶,尽其所能败坏到极点。因为上帝的律法在人的心中仍然有一定的功用(罗2:15)。这是上帝给人的普遍恩典:上帝对一般人总是持一种恩惠的态度,他抑制个人和社会的罪恶,使人具有通常所称的社会公德。所以不可因为主张人的全然败坏,就完全地否定人的一切社会美德。耶稣对那个割舍不得财物的年轻人,仍然是“看着他,就爱他。”(可10:21)耶稣是从来都不会爱那些假冒伪善的人的,这说明这个年轻人确实有一些值得嘉许的美德。
未重生的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罗5:12)。没有圣灵的大能,属血气的人对于福音的信息是又聋又盲(可4:11)所以,人的全然败坏又被称之为“人的全然无能”。不认识上帝的人,如果不是上帝首先使他活过来,他就永远不会认识他(弗2:1-5)。人乃是罪人,凭自己是不能相信基督的。世人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也没有能力相信或接受救恩。人虽然仍有一定的自由意志,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罪人在得救的事上是不会主动悔改的。主耶稣自己说得很清楚,他对犹太人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在得救的事上,人不是主动的。“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显明人的原罪,显明堕落之人意志的不洁:“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人从小时心里就怀着恶念。”(创8:21)“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苟合、偷盗、妄证、谤渎。”(太15:19)“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3,6)法利赛人都是当时社会上比较注重道德行为的,但耶稣说他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23:27)彼得对那冒牌的信徒说:“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徒8:23)保罗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圣经对原罪的教义清清楚楚:“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5:12,19)“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这不但是指肉身的死亡,而且人类灵魂向善的心志也败坏了。圣经中所说的罪与死都是针对人与上帝的关系而言的,上帝是万有的本源,是人的创造者,人的一切都要由上帝和上帝的启示来界定。这是加尔文神学的传统,总是以圣经为中心,以圣经解释圣经,圣经中没有启示的就不越雷池一步。而一切的异教哲学、异端思想,往往都是从人的臆测开始,用抽象思辨的方法,构建人的巴别塔系统。阿米念派就是如此,形形色色的阿米念派信徒都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他们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何谓自由意志?只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或神学概念!他们从人出发,以此抽象的概念为前提去解读圣经,只能得出他们前提中已经蕴含的结论。各种各样的人本主义者总是主张人的自由意志,而背景各异的蒙神救赎的基督徒都是主张上帝的主权和恩典。欧洲文艺复兴时人本主义者伊拉斯谟反对路德所提倡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他为了驳斥路德否认自由意志的主张写了《论自由意志》一书,主张人有自由决定归向上帝。路德写了《论意志之束缚》予以反驳,主张人绝对依赖那统治万有的全能的上帝以及他白白赐予的恩典。他在书中如雄狮怒吼:“让基督徒读者知道,神的预见绝不是偶然的:神的预见、计划、行动是出于他永远不变的旨意。这就是对自由意志的一个致命的打击。”路德分析说:“显然,‘自由意志’一词只能适用于上帝身上,只有他能够如诗人所唱的那样:‘耶和华在天上,在低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135:6)如果把‘自由意志’一词用于人的身上,这就是把上帝的属性归到人的身上了,还有比这更大的亵渎吗!在谈及人的能力的时候,神学家最好是不用这个词,而把它惟独留给上帝。”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翰福音》17:9
“主耶稣用他完全的顺服和自我的牺牲,藉永恒之灵一次献给上帝,便完全满足了他父的公义,为父所赐给他的人不仅取得了和好,也取得了天国永恒的基业。”“虽然救赎之工要到基督道成肉身以后才由他执行,但是其价值、功效和恩惠,却都在那些应许、预表和祭物中,而且藉着它们,在历代之中从世界起始以来便赐给选民了;这些应许、预表和祭物启示并表明他是那伤损蛇头的女人的后裔,是那自世界之初便被杀的羔羊,因为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威斯敏斯德信条》8:5-6
这一教义是回答“基督偿还了谁的罪”这一问题的。圣经教导我们说,基督是为父神赐给他的人舍命(约17:9)基督确实是为许多人而死的,但基督并不是为所有的人死的(太26:28)。基督是特特地为无形的教会,是为那些真正称得上是基督徒的人死的(弗5:25)
主耶稣基督赎罪的价值,大到足以遮盖每个人的罪,然而基督的任务与他的死,只是为了他的子民,他的羊。主耶稣之所以称为“耶稣”是因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太1:21)。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5)。主耶稣的任务,就是拯救那蒙拣选的。“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基督的救赎工作,早已确定了,不拘是在计划方面,还是在完成方面。这个救赎只是为那些蒙拣选的罪人预备的,而且只为这些人,不为别的人。耶稣的赎罪和他的代求,是他身为大祭司的双重工作。在他的大祭司祷词中,他明明地排除了那些不蒙拣选的人:“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17:9)。
所以,耶稣基督的赎罪,不是为全世界所有的人。普救论主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罪代赎,是针对所有的人类。但是,惟有以自己自由意志决定接受的人,才能得到救赎。这种以人的自由意志为核心的普救论的主张并不是阿米念的创新,所有的异端都是古老的异端的重复。深受希腊异教哲学影响的奥利金就是高举人的自由意志,他的普救论更是广泛,“最后不仅所有的人,就连魔鬼及追随魔鬼的鬼魔也全部要得救”,被教会会议谴责为异端。如果持普救论的人再把动物也包括在他们的范围之内,就能赢得佛**的赞同了!
这一教义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很多人之所以反对这一教义是认为救赎的有限这一教义会妨碍传福音。但我们知道父所赐给耶稣的人一个也不会失落(约6:37)。认为基督的死是为每一个将来可能接受他的人赎罪,这种信念使基督的赎罪变得虚浮。基督舍命赎罪是为特定的罪人的特定的罪。基督受死是为了使教会圣洁。他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赎罪,因为很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这一教义其实高举了福音,传福音的人可以告诉他的会众,基督是为罪人而死,他不会丢弃一个他为之舍命的人!
在这一方面,清**神学家约翰·欧文有一段著名的推理:
“父神所加的震怒是由于,圣子所受的刑罚是为了:
所有人的所有的罪;
一些人的所有的罪;
所有人的罪的一些。
在每一情况下,推理如下:
如果上述第三点是真的,那么,所有人都有些罪还未补赎,那么就没有人得救;
如果第二点是真的,那么基督就是为全世界所有被拣选之人的所有的罪受死,真理确实是这样;
如果第一点是真的,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不受因罪而导致的惩罚呢?你的回答是,“因为不信。”
我问你,这不信是罪不是罪?如果是罪,基督或者是为其惩罚受难了,或者是没有为之受难。如果基督为之受难了,难道基督为他们别的罪受死,仅仅这不信的罪就拦阻他们吗?或者是基督并没有为他们死,是的,他确实没有为他们的罪受死!”
阿米念派在多特会议时就已经定为异端,为什么仍然在今日的教会中如此猖獗呢?为什么仍然有很多传道人似乎站在公允客观的立场上,说加尔文宗神学有加尔文宗神学的优势,阿米念派神学有阿米念派神学的长处呢?甚至有人主张融合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神学思想,才能使教会既合乎纯正的教义,又有宣教的活力。其实,如果你用加尔文救恩神学五大要义来细细考察持上述立场的人,你就会发现他往往也是一位阿米念派人士!在神学主张上,是没有中立可言的,或者你是以上帝为中心,以圣经为标准,或者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理性为标准。二者之间,并没有中立地带。
每一个圣灵未更新的罪人都是阿米念派,都觉得自己就是自己的救主,都觉得自己仍然有选择的能力,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每一个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人都是加尔文主义者,都知道自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是上帝使自己活过来,没有圣灵的更新自己是死路一条。所以,加尔文宗与阿米念派的争战,就是神本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争战,这一争战要持续到耶稣再来方休。每一个基督徒都要在真理上作好准备,穿戴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才能在这场心思意念的争战中得胜有余。
路斯得尼(RousasJohnRushdoony)在分析阿米念派的神学思想的时候说:“阿米念派神学强调的是功能性的三位一体,亦即三位一体的上帝与我们的关系,特别是作为我们的救主而与我们的关系。结果就是失衡,快速滑向人本主义。这种强调所导致的是以人为中心的宗教。上帝的存在只是为了救赎人,荣耀人,以人为乐,直到永远。上帝成为人最大的资源,这种宗教的中心成为火险、寿险,关心人,保护人,中心是人的安全。虔敬的中心是一位变性的耶稣,而上帝本身则被置于幕后。人的救赎成为宗教的核心,而不是上帝的荣耀和旨意。这样的宗教就是偶像崇拜。它所强调的是人和人的经历、人的生命,而不是上帝和他的荣耀。”(《系统神学》,第一卷,193页)阿米念派神学所传的实在是另一个福音,多特总会讲它定罪,理所当然。然而阿米念派神学仍然如瘟疫一样在当今教会中横行,许多主所使用的仆人仍然陷在这种属灵的**之中,还有没有勇敢如拿单的先知,直面大卫:“你就是那人!”你就是一个阿米念派!二十世纪撒但给教会的一个最大的谎言就就是“基督教不是教义,乃是生活”,基督徒最重要的是彼此相爱,不要为教义争辩。然而圣经吩咐我们:“要为从前一次教父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没有教义,就没有基督教!绝基督徒生活是以基督教教义为根基的。熟悉教会历史的人都知道,几次公认的基督教大公会议都是关于教义的辩论,会议的核心导向并不是泛泛的合一,而是明确基督教的真理,为此不惜面对教会**,把异端分子逐出教会,或者成立新的教会,确保圣经真理的传递。如果没有教会历史上毫不妥协的真理之争,就不知道基督教今天是什么样子了。我们爱一切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但正如司布真所言:“最好的促进合一的方法就是促进真理的传播。如果只是对彼此的错误让步,也不会带来真正的合一。我们要在基督里彼此相爱;但我们的合一不是让我们对彼此的错误视而不见,特别是对我们自己的错误。不,一定要洁净主的圣殿,只有这样蒙福的日子才会真正临到。”
加尔文宗与阿米念派神学之争,不仅仅是神学之争,直接影响到教会和社会生活。神学观点直接影响个人的灵命生活,也直接影响教会运作和国家政治。在中国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环境中长大的人,不难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神学之争,教义之争,不仅仅是涉及个人的问题,直接影响生活生活。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阿米念派通过限制上帝,增加了君王和国家的权势;加尔文宗通过限制人的权力、否定他的自主性,强调上帝的主权和治理,增加了人独立于国家的自由。阿米念派和人本主义所强调的人的‘自由意志’,其实就是人脱离上帝的自由,就是人自主的自由,就是人自己扮演上帝的自由。结果就是专制。‘自由意志’所寻求的就是自己作主,就是人成为自己的上帝和决定者;圣经上讲的更多的是人的责任和义务;人没有脱离上帝的自由;他能在基督里在上帝之下有自由。排除自由意志,主张人的责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系统神学》,665页)中国是一个传统的人本主义社会,不管是儒教、道教、佛教,还是一度盛行的马克思唯物主义,主张的都是自救:人类是自己的救主,人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阿米念派思想与中国传统思想是一拍即合,中国许多心意未更新的基督徒也自然而然地倒向阿米念派。不管是个人意志来决定自己的得救,还是集体意志来决定个人的命运,高举的都是个人的意志,最终导致的都是个人的骄傲和专制。将近有二千万人受害致死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中国人本主义谬论的所导演的人间惨剧的巅峰。中国已经深受人本主义及其自由意志论的危害了。愿上帝怜悯中国,不要让阿米念派在中国继续推波助澜,使人本主义和及其自由意志说继续残害中国。恳求上帝兴起新一代以色列人,高举上帝的主权,宣讲恩惠的福音,扎根纯正的神学教义,依靠属灵的大能大力,重建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阿米念派就是隐藏在教会内的人本主义。阿米念派和人本主义者共同的原则就是:得救在于人意志的决定。加尔文宗和一切合乎圣经的基督徒所高举的大旗都是:得救在乎上帝白白的恩典。在反思当今教会神学的时候,凯波尔(RienkBoukeKuiper,1886-1966年)在其遗作中说:“罗马天主教在本质上是半贝拉基派。路德宗归依神人协力使用说。阿米念派的思想也充斥于基要派之间,他们胆敢说,除非罪人愿意得救,否则神也是束手无策。所以这些里面,最令人遗憾的是,只有极少数的改革宗和长老会还坚持高举加尔文、奥古斯丁和保罗的教训,既得救是本乎恩的圣经教训。高举圣经的教会看是少之又少。换言之,所称的加尔文主义五特点-全部堕落、无条件拣选、限定的赎罪、有效的恩召和圣徒的坚忍-合起来就是救恩惟独靠恩典,如今已十分不受欢迎了。”(《圣经如此说》,64页)“我们的世代是一个以人为神的世代。”(同书,88页)许多传道人公然反对以圣经为根基的历史基督教,这确实令人深感忧痛。但凯波尔教授仍然拒绝气馁,“虽然有异端和逼迫,基督教却已延续了二十世纪。置于将来,基督的应许是可靠的,阴间的权势不能胜过基督的真理,也不能胜过基督的教会。”(同书,104页)正如圣灵感动使徒彼得所言:“因为‘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荣美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从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4-25)本文主要参考根据MarkR.Rushdoony所写的《自由意志错在何处?》(Whatiswrongwithfreewill?)一文编辑,承蒙作者许可,愿圣徒得造就,上帝得荣耀。
雷默二零零一年五月五日于北京
第一,加尔文说:“你若想作一位好的牧者,你先要作一位学者(学习者)。”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成为一个学者,才有可能深入了解并解释圣经。其重点不在于讲道者的学位和学历,关键是在于学习。要作一位好的牧者,必须深入地去了解圣经。如果讲道者与听道者一样不懂圣经,谁来讲道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加尔文的讲道就是在讲圣经,他讲道不用讲章,而是直接翻开原文圣经开始讲道,直接地解释和应用,这当然与其恩赐和他多年的讲道经验有关。有人形容加尔文的讲道好像是在课堂教书一样认真,不是在讲故事或说笑话。很多人追求圣灵的启示,不努力研读圣经,这是人堕落之后人心怠惰的表现。圣经本身就是圣灵的启示,凡是我们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知识都已包含在圣经之中。不用离开圣经刻意寻求圣灵的感动,圣灵已经与我们同在,他会随他自己的意思赐给我们各样的恩赐,但我们所需要作的就是学习。讲道者的责任就是要“清清楚楚地念上帝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8:8)
第二,由于解经式讲道是加尔文期待的讲道方式,所以在这当中讲道者对上帝的话的态度是决定性的关键。如果讲员本身没有相信上帝的话,他要如何解释和运用呢?所以“全心相信上帝的话”是解经式讲道第二个重要的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要追求了解,了解之后就要全心相信,如果讲道者不把它当作是上帝的话,那么听者也必然无法体会到那是上帝的话。
第三,加尔文把讲道者视为“使者”。加尔文在讲道中很喜欢称“我们”,而不是说“你们”。因为使者不只是传讲者,他同时也是听众的一员,所以当讲员站在讲台上,大声疾呼说:“你们要……”时,往往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主体了,若是还记得我们只是使者,只是传达上帝的话,我们就会主要说“我们”,表明我们也是上帝的话的听者,我们在讲道,但同时也在听道。有时候,实在没有那个条件或信心站讲台传讲信息,但是如果我们是按这个角度来看待讲道的话,我们就能够比较安然地接受自己的处境。如果你觉得自己很软弱,在生活上有跌倒的地方,觉得自己亏欠上帝,觉得自己不配站在讲台上,你可以想,你只是一个使者,你在传达上帝的话,你是讲道者,但更是听道者。
第四,讲道者必须“看无自己”。也就是舍己,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完完全全地倒空自己,成为上帝的器皿,成为上帝之道的管道。能够看无自己的讲道者,就能够使自己勇敢地宣讲,不会因自己的软弱而害怕,因为听道者是要听主人讲什么,使者的缺点是无关紧要的,所以当讲道者能够看无自己的时候,就能够很自在地宣讲,因为听道者不是来听你的话,是听上帝的话。讲道者在讲道时如何处理个人的见证,加尔文在这个方面为我们树立了好的榜样。加尔文对自己的私事,向来守口如瓶,绝口不提,这或许和他“看无自己”的主张有关,这在讲道上提醒我们不要太突出人的部分,因为我们是使者,是传达上帝的话语的工具,使者不是重点,主人才是宣讲的中心。通常在讲道时,人都比较喜欢听见证和故事。讲道者要注意,不要为了迎合人的喜好而使见证和故事充斥讲台,上帝的真道并没有传讲出去;更不能用上帝的话语来印证我们自己的见证和经历。如果是为了印证上帝的话语,可以适当地分享个人和他人的一点见证。但讲道者作为上帝的话语的信使,一定要时刻牢记上帝的话语是主体,人的见证只是一个配合的客体而已。如果见证讲的太多,就会在讲道时陷入以人为主体的不平衡之中。
加尔文认为,讲道与听道是双方面的,一个成功的讲道,听众要负一半的责任。
第一听众要有敬畏的心;参加礼拜是来敬拜主,要敬畏主的同在。到教会来不是逛商店,看展览,不可以对上帝的使者随随便便,指指划划。更不可以自以为是,对上帝的使者品头论足,对上帝的话妄加论断。第二是期待的心,要期待圣灵的触摸,期待上帝的话语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第三是顺服的心;对上帝的话语要随时发自内心地说阿们,并愿意在自己的生命中行出来。
讲道者讲道不是单方面传递,听道者也应当把听道的感想及时反馈给讲道者,要有对话和回应,使讲道者能够不断改进,明白听道者的需要,对症下药。
成功的讲道必须建立在讲道者与听道者共同追求明白上帝的话,因此讲道者必须追求传讲上帝的话,而听道者也必须追求聆听上帝的话。所以,讲道者的职责不仅是充实讲章,也必须教导听道者听道的态度,这样当讲道者在讲坛上面对一群充分准备听道的会众时,已感受到成功的讲道在即了。
加尔文期待在经过良好训练的会众中讲道。上帝的话的服事者的表现,与领受上帝的话的人的表现息息相关。使者的角色能否扮演成功,也要看听者是否有心领受主人的话。
在加尔文神学和加尔文的讲道中,最突出的特色就是上帝的话和上帝的灵并重。但在实际的应用中,相比而言,通常不是以上帝的灵为直接的出发点,而是以上帝的话为直接的出发点。所以加尔文的讲道,通常是解经式讲道。
解经式讲道就是通过解释整段的圣经,逐节逐节地把经文中蕴含的真理解释清楚。通过这种讲道方式,把字里行间的真意都挖掘出来,使听者明白每节经文的意思,也明白整段、整章、整卷的内容。这是教导上帝全部旨意的一个好方法,是公认的教授圣经的最好的方式。
解经式讲道最大的特色就是要把经文解释出来,通常包含两个阶段:先是解释经文的意思,然后是讲解经文的应用。这是改革宗传统最重要的讲道原则,就是先把经文解释出来,再谈如何应用。所以解经式讲道,通常所引用的经文多半都比较长,是完整的一个段落,因为要完整才能够清楚解释,把经文解释出来之后,再寻求应用。
标题式讲道就是先找一个主题,比如“爱”,然后查找圣经中与此有关的适当的经文,可能是有关亚伯拉罕、摩西的经文,或是保罗《哥林多前书》13章爱的篇章,以“爱”这一主题去把这些经文串联起来,发挥已经确定的中心思想。这种方式的讲道存在的危险是以自己的思想为讲道中的引导,并根据自己的观点和思路,选择引用经文,结果往往只是引用亚伯拉罕、摩西或保罗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有些传道人比较喜欢这种方式的讲道,因为比较容易准备,犹如一篇作文,而且对信徒也比较好交待,信徒需要什么题目就讲什么题目,如果是母亲节,就以“母爱”为标题讲道。而且,这样的讲道也比较容易发挥讲道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所以很多讲道人喜欢这样的讲道方式。
经题式讲道通常只使用一两节经文,或者集中在一段比较短的经文上,然后把经文拆开,分成几个要点来构成讲章的大纲。比如《弥迦书》6章8节:“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经题式讲道就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这四个重点来发挥。这样的讲道方式虽然能够对所选的经文进行研究、分析,挖掘所包含的一切真理,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表达出来,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因为一般只是选择一两节经文,就找出重点来发挥,往往并没有讲解圣经,实质上仍然是标题式讲道,只是主题取材来自圣经。解经式的讲道与此不同,比如说必须深入探讨“行公义”的原意是什么?在《弥迦书》当时的处境下的意义是什么?行公义必须付出怎样的代价?若是完全没有作释义方面的探讨,就不是解经式讲道,而是不作解经的经题式讲道,这与标题式讲道几乎没有差别。既然加尔文认为讲道者是上帝的话的服事者,如果没有把上帝的话的意义挖掘出来,那要如何协助人应用上帝的话呢?以这种讲道方式为主,显然不能达到造就教会的目的。
解经式讲道是本乎圣经的方法。主耶稣基督传道时就经常采用这一方法。他会选择一段旧约的经文,然后向听众解释其中的意义。彼得在五旬节的时候也是用的同样的方法,他选择的是一段讲及大卫的旧约经文,然后向会众说明其真正的含义。在《使徒行传》第七章,司提反用的也是解经式讲道法。
解经式讲道也是培养讲圣经的传道人和以圣经为中心的会众最好的方法。要用解经式讲道,你自己必须对经文有彻底的研究了解,既包括经文的中心思想,也包括每节经文的具体含义,关键词语的解释。对讲道人来说,这是一种良好的学习训练。同时,在用解经式讲道时,讲道者在开始阐明主题、中间具体讲解、最后回顾总结的时候,都需要保持前后的连贯性、一致性,这也需要讲道者注意约束自己,不能海阔天空,随意发挥。按照圣经分卷进行解经式讲道,也会使会众对圣经有系统的了解,使他们也被上帝的话充满。也会激动他们自行研读圣经,灵命更加丰富深入。
解经式讲道也避免现代教会中很大的一个偏颇,就是只讲授自己喜欢、合乎自己心意的经文。很多的神学训练书籍都警告传道人“小心选择合用的经文”。如果我们是有系统地把圣经每一卷书的每一节经文都向会众讲解明白,而不是以是否“合用”为标准,讲道者和听道者都会对圣经有全备的认识。
当然,解经式讲道要比其他方式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而标题式讲道则比较容易准备。但标题式讲道容易沦为自由心证,讲道者的主观意见可能主导讲章的信息,如果将追求改革的教会生活建立在这种根基脆弱的讲道方式上,是难以想象的。
加尔文有一个很强的概念,认为上帝的话与上帝的灵一起做工,所以在讲道中要时刻注意上帝的话与上帝的灵的平衡。上帝的话常常是代表一种规范和引导,而上帝的灵则代表一种自由和释放,加尔文将上帝的话和上帝的灵合在一起,他追求的是一种规范中的自由,也是自由中的规范。在上帝的灵释放大能的自由里面,去寻找上帝的话的规范的指引;在上帝的话语的规范中,去寻求上帝的灵的释放与自由。所以,讲道者是上帝的话与上帝的灵的服事者。
讲道若是偏向上帝的话,听起来就比较严肃枯燥,往往带有很强的论证和推理的性质;若是偏向上帝的灵,听起来虽然比较轻松活泼,但是也容易失去平衡。所以加尔文对讲道的要求是,规范中的自由,自由中的规范。追求释放,但是,是在规范里的释放;也追求规范,但是,是活泼生动的引导,是一条自由之路。
加尔文认为新旧约是同一个约,只是形式不同,所以他在讲道中重视新旧约经文的平衡,若是他在周间讲旧约,在主日就以新约经文来讲道,以求平衡。后来形成一种传统,就是在讲一篇道时同时引用旧约和新约经文。这种平衡精神是好的,但不可变成一种呆板的公式,以致虽然引用了经文,但是却没有解释清楚,或者没有把两段新旧约经文的关系解说明白。
加尔文非常严谨地面对讲道。讲道是一个快要死的人讲给一群临终的人听。这是形容世人都犯了罪,所以讲道的人与听道的人一样都是濒临死亡的人。如果我们以这种诚惶诚恐的态度来面对讲道,我们就会认真地准备,认真地讲解。
加尔文的讲道相当活泼热情。但加尔文在讲到知、情、意三个方面时,他是把情放在知的下面,因为他在论认识上帝时,强调的是敬虔,并且以“对上帝的爱”和对“上帝的敬畏”来表达敬虔。所以加尔文在表达其活泼热情时,是将情放在知里面说的,他是“寓情于知”。所以他的讲道服事是在知性上清楚明白,而将情感在知性的里面流露出来,这种以认识为基础的情感比较持久。有些讲道虽然很热情,但是缺少知的成分,这种热情常常不能持久。讲道者如果认真研读上帝的话语,传讲上帝的话语,必定有圣灵的同在,“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锤吗?’”(耶23:29)“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上帝的话语本身就是活泼的,就是富有生命力的;像火燃烧人心,像大锤震撼人心,像利剑直指人心。如果我们在讲道中持守上帝的话语,爱神爱人,自然能够做到活泼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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