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主光
谁坐在宝座上?·问:难道神右边的座位是空着的吗?·问:吃禁果前,怎么会不知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呢?
·问:约翰怎么写午正时主还在受审呢?
创世记与人类文明史·问:圣经中所载人类出现的历史是5650年;但现在发现却有近一万年?·问:何来他人追杀该隐?他的妻子又是谁?·问:本人对洪水的记载始终有所保留…灵与魂终归何处?·问: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问:未信主而死了,神对其有无救法呢?·问:蛇诱骗始祖犯罪后,它并未专食土,也吃青蛙等,为什么?
「洁净」与「不洁净」,「试探」与「试炼」·问:创7:1与6:19有没有矛盾?·问:撒上17章与撒下21:19的问题?·问:创22:1与雅1:13的试探问题?
·问:以利亚乘旋风升天了;约翰福音3:13却说,没有人升过天?
天有柱,地有基,神有公义·问:约伯记26:11和38:4说,天有柱,地有基﹖·问:地球是圆的,不论站多高的山上也看不见万国,太4:8可信吗?·问:撒母耳记下24:1说与历代志上21:1的谁之激动问题?
·问:究竟耶和华是慈爱的,还是凶狠的?……谈谈圣经关于「复活」的真理·问:耶稣没复活,是祂的门徒夜里将尸体偷去而已?·问:到现今这个科学倡明的时代还相信复活,会不会过于迷信?·问:基督徒将来怎样复活?要保留全尸才可以复活吗?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问:我们这么多人同时祷告,神在天上怎可能听见?·问:为什么要奉主耶稣的名来祷告,才能叫祷告达到神那里去?·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叫祷告通到神那里去吗?
·问:为什么有许多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祷告,也不灵验?
亚当夏娃也得着永生?·始祖亚当和夏娃都该得着永生,对吗?·问: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哪里?·问:主复活后我们守主日;为何出埃及记31:16-17说要世代永守安息日?
耶稣不尊重母亲吗?·问:主说:「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这口气并不尊重他的母亲?·问:「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水」指什么?
圣经是否重男轻女?
挪亚方舟与洪水·问:约壹3:10-12劝告我们不要效法该隐,并指出杀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你同意圣经对争战的观点吗?
「灵、魂、体」神学的看法·问:有的牧师同意人有灵、魂、体,有的牧师不同意。请问您的看法?·问:为什么现在所出土的恐龙牙齿化石显示出,它们是吃肉?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吗?·问:出埃及记33章20节与民数记12章8节,是前后矛盾吗?·问:到底「神」的定义是什么呢?·问:上帝开了一个造灵魂的工厂…灵魂的上升与堕落
谁能真正赦免你的罪
其他圣经问题科学、信仰与真理·问:强势文明的诱导,是指近代人们改信基督教的原因?
·问:基督教若去攻击科学理论,是十分可笑和不自量力的。·问:宇宙大爆炸说是违背上帝的,对不对?
科学、信仰与真理(续)
「知识精英」与基督信仰
圣经「创造论」与科学事实
神造人造动物的次序·问:神先造动物还是先造人?是同时造男造女还是先造男后造女?·问:我们未见蛇吃土,圣经这样记述,会不会出错?·问:为什么有一些经文说,人不能看见神;为什么又有一些经文说,有人看见过神?
·问:利未记十一章六节记载,「兔子倒嚼」,这是否记错了?·问:圣经怎么会说,昆虫有四足的呢?岂不是六足吗?天道教的真相·问:「天道教」算不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问:「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是谁?他来自那一个宗教?·问:那么,他们凭什么叫信众信得这么入迷?
神医治病与灵恩运动
抵触圣经真理是异端·问:欧洲各国打了三十年仗…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此事有何根据?·问:英国国皇自创CHURCHOFENGLAND的历史问题·问:「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教」等,和一般的「基督教」又有何区别?
·问:天主教应属「基督原始教」,对吗?
教会可否迎合潮流,更改圣经的真理?·问:尚未受洗者与已受洗的信徒,在任事奉工作时,有无原则性分别?·问:已离婚的信徒,可否被派(选)参与事奉?·问:离婚后再婚,是否可以解除限制,每样工作都可以担任?
·问:教会由于时代的改变,是否也可迎合潮流;亦可脱离圣经真理呢?
正确分辨「真理」和「假理」·问:为什么你们说天主教是「大**」呢?我受不了这个侮辱!·问:天主教岂不是同拜一位神,同有一本圣经吗?何必互相攻击呢?
并非条条大道通罗马·问: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的可能性和可信性,但如何证明神创造人?·问:圣经中的神迹明显是违背自然律·问:其实「条条大道通罗马」,信什么宗教又有啥分别呢?何必斤斤计较?
「独一真神」与「殊途同归」
解答『哪一位是真神』·问:佛家的神有为人舍命舍血的例子;请问他的做法岂不也是为爱世人而牺牲自己?·问:我们怎知写书立传的人不是「神」,而是「人」呢?·问:饿死、不识字、病重…等原因而听不到福音,岂不是同样不得救吗?
耶稣是神的证据何在?
迁就文化传福音的不妥·问:请问你对用笑话来传福音有什么意见呢?·问:什么是「福音文化」?以迁就社群的文化来传福音有什么不好呢?·问:你们短宣中心所传的福音,与别团体所传的福音有无分别没有呢?
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吗?
天主**也会得救吗?·问:天主**得救吗?·问:夭折的婴孩得救吗?·问:没有犯罪的好人可以得救吗?
相信耶稣,必得拯救·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问:我仍然感到不知怎样信,不知怎样才能接触到神,怎办?
·问: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稣先医好我的病才信耶稣吗?·问:我已经决志信耶稣了,请问我还要做些什么?
再谈「信而得救」之真意
自由意志与因信称义·问:为什么全能的上帝会允许罪恶存在?·问:基督教「因信称义」的道理与「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的矛盾?·问:爱因斯坦笔下的上帝,只不过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称而已。
·问:人人都要对神绝对崇拜?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必须的。
关于基督教的道德标准
我何来有罪呢?·问:若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来有罪?!·问:究竟基督教如何定义「罪」?·问:「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不服,犯一点点罪也要死这么严厉?
「罪」是神所设的「陷阱」?
基督教赞成「宗教和平」?·问:基督教赞成「宗教和平」吗?·问:基督教怎会反对宗教大合一呢?为什么总是针对人的罪与错误呢?·问:造物主可能在不同文化的地区降世,变成不同的救主,造成不同的宗教…神的审判与「真正的公平」·问:摩西是法西斯的先驱;在佛经上就找不到对战争的美化和歌颂!·问:福音书里里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末日审判“。·问: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在《圣经》里找不到有关的论述?
神的「博爱」与「公义」
上帝与自然界的规律
基督教是否缺乏宽容?·问:希特勒自称是天主**,若他死前忏悔了,那么,他进的或许是天堂?·问: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他们是毫无道理的。·问:圣经对伤残人士歧视也不少…·问:基督教从本质上,就是否定言论和思想自由。
耶稣是「真死」还是「假死」?
有神与无神、创造与再造·问:不信有神,也不信无神;你怎样证明你死后没有灵魂?你死过吗?·问:上帝为什么要启示出这么多种宗教,让他们为互相残杀?·问:「上帝在水面上运行」﹐然后才开始用六日创造世界。请问这水是从哪来的?
·问:若上帝从亚当身上取出一根肋骨进行组织培养,也只能复制出第二个亚当,而不可能是夏娃。
911事件与世界末日有何关联?
如何面对「非典型肺炎」?
如何面对美伊之战?
如何对待犹太人、同性恋者和残障人士?
地狱,灵魂与第二次死亡·问: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问:「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永远受苦?「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问:圣经里哪一个原文被译成中文的「灵魂」与「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什么是「灵性的身体」?
圣地、报应和浪子回头·问: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在抢圣城?·问:若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为何祂容忍生灵涂炭的事?·问: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神的旨意?
·问:佛经有经文述及耶教浪子回头的故事,未知为何两者相似,可否明示?
「异乎寻常的证据」何处寻?·问:若不能百分白成为基督徒,生育孩子是世界上最大的赌博…·问:爱斯基摩人反问道:「那你为啥告诉我上帝的存在呢?」·「异乎寻常的声称,必须要有异乎寻常的证据。」基督教有无这样的证据?
·「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耶和华是虐待人的「恶神」吗?·问:我读《旧约》的感觉是:这是一个邪教…·问:为虚荣心,他(指神)竟能和魔鬼打赌,把约伯一家全家弄死…·问:为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他竟然命令人家去杀子…敬拜一位天上至大的神·问:世界上信教的人会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问:基督徒是如何看待其它宗教的**?·问:你们怎样看待耶和华见证人会?
短宣异象与运动·问:何谓「短宣」?是不是利用假期去探访海外宣教士?·问:何谓「短宣异象」?与布道事工有何分别?·问:「短宣运动」实际上会不会成功?有什么困难没有?
其他信仰问题·问:圣经百科全书的年份为何不同于圣经的记载?·问:「主教」的意思和职责是?何时开始有?与「教父」的区别?·问:「脑」的功能和「灵魂体」之间的联系?
·问:「娈童就是现今的同性恋」,是吗?·问:我如何才能感到神与我的关系?·问:为什么有许多做坏事的人却过得那么好?·问:如何证明圣经的真实性呢?
问:神是三位一体的神,那么说「升天的主坐在父神右边」,难道神右边的座位是空着的吗?
答:首先我们要明白,圣经的惯用词「坐在右边」的意义是什么。原来「右边」一直被犹太人看为「最蒙福,最大权,最有力」的暗示,就如雅各为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他故意将右手转过来搭在约瑟的小儿子身上,左手反过来搭在约瑟的长子身上,为他们祝福。约瑟看见了,还以为雅各年老,分不清长子和小儿子是谁,于是上前提醒他的父亲雅各,但雅各却表示他知道一切,他是故意立小儿子为长子的。所以,圣经说主升上去坐在父神的右边,其含意实在是被父神立为最大权、最蒙福,如同长子一样承受父神一切的丰盛。至于「三位一体」的关系,我们从启示录第四章和第五章所记载的天上敬拜,可以看到天上只有一个宝座,到第五章记载「羔羊」,即圣子耶稣基督出现的时候,我们仍然没有看见为祂和圣灵另外设立宝座。这一点使我们想起启示录第三章主耶稣所说的一句话,主说:「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这是说,圣父、圣子和圣灵同坐在一个宝座上,其真实意义是为要指出,神是三位一体的神,祂们坐在宝座上是一位,当圣子和圣灵被差到世上来之时,宝座并没有空置,因为还有圣父坐在那里。
问:始祖亚当夏娃吃禁果前,怎么会不知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呢?
答:根据创世记第二章二十五节的记载,亚当和夏娃在未吃禁果前,是知道自己赤身露体的,只是他们并不感到羞耻而已。经文说:「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到了第三章七节,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引诱,伸手摘了禁果来吃,经文说:「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这里所说「才知道」,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意思是「现在才看见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我们这样推断,是因为相信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是全身发光的,及至他们犯了罪,他们身上可以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露出他们的羞耻来。圣经指出,神就是光。圣经又形容摩西在山上与神「面对面谈话」四十天,结果摩西的面皮也就发出光来。圣经又指出、将来我们信主得救的人,复活升天之时,我们也「发光如星」,正如但以理书的预言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12:2-3)这样、我们可以推想,将来得救的人会发光,照理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也必定会发光,不然他们是无法与神常常来往谈话。但是当他们吃了禁果,犯了罪之后,他们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正如罗马书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亏缺」二字英文是comeshortof,应该译作「失落」,意思是人犯了罪,就失落了神所赐的荣光。
问:马太27:45写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黑暗;马可15:25说巳初主被钉,申初主气绝,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路加23:44记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总括以上所言,主于巳初被钉,申初气绝,但约翰19:14-16,正午时彼拉多还在审问主,他未记主被钉与气绝时间,请问约翰怎么写午正时主还在受审呢?
答:根据经文的描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记载主被钉的时间都没有冲突,主大约是在巳初,即上午九时被钉的,约在申初气绝,即下午三时身亡。如今问题只发生在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时间,为什么约翰会说,到午正,即正午十二时之时,主耶稣还是在受彼拉多的审讯?我们研究约翰福音记载主耶稣受审的过程是这样的:第十八章记载彼拉多盘问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王,及至听到主耶稣指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彼拉多就知道,主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指控的革命党领袖,于是就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叫,宁愿释放大盗巴拉巴,也不要释放耶稣。然后第十九章记载彼拉多吩咐兵丁将耶稣鞭打戏弄一番,以为这样就可以息犹太人的怒气,耶稣就可以释放了。谁知告耶稣的犹太人定意要杀死耶稣,并且指出、如果彼拉多释放耶稣,就不是罗马大帝该撒的忠臣。彼拉多听见这话,想要知道这是不是全体百姓的意愿,于是就带耶稣来到外面一个公众广场,名叫铺华石处,要听听群众的意见。经文记述到这里,就突然写出第十四节这样的一句话说:「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然后接续下去继续记载百姓高声喊叫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看全体百姓都清楚表示要杀死耶稣,于是就决定不理这事,干脆交给犹太人任由他们把耶稣带去钉十字架就算了。
按上述的记叙方式来说,作者分明是以十四节为转捩点,和主被杀整件事的关键性时刻,让我们来细心研究这第十四节:「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这句话,是为要暗示耶稣好象「逾越节羊羔」一样,就在这个时间「预备好快被杀了」;「约有午正」这句话,关键是在「约」字,它暗示、「逾越节羊羔预备好」是因为这时候全体百姓决绝地决定要杀死耶稣,而那个决定,是由百姓喊叫「除掉他」开始,发展到「午正」就完全肯定了,正如下文犹太人为耶稣的罪状与彼拉多争辩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所以作者以「午正」为耶稣被杀过程中最叫人触目的时刻,因为这时刻最少有两个含意:其一、为表示百姓在「光天化日之下,清清楚楚地表示不要耶稣做他们的王」;其二、这时「遍地就都黑暗了」,这不单是密云遮了太阳的意思,应该还有「黑暗势力掌权」的意思。
问:如果我没有算错,圣经中所记载关于人类出现的历史应该是5650年。但以现在很多证明看,人类文明早就超过这年龄了。单以中国文明讲,据现在新发现,已将五千年推前到差不多一万年了。请问这与圣经的记载是否相悖?
答:阁下从圣经计算人类历史的年龄,必是藉着其中「家谱」各代人物的年龄计算的。但这是不准确的,因为犹太人记载家谱的目的,并不是为这样的计算,乃是为追溯自己是属于那支派、那民族的。再者、他们的文字里面没有「孙」之类的名词,隔许多代的后人仍然称为「儿子」。因此,他们为了方便记忆,常将家谱中一些不太重要的人名删掉。对于他们的文化来说,这是毫无问题的。马太福音第一章记载主耶稣的家谱就有这个现象了。作者为了方便记忆,故意将家谱分成三个十四代,但我们将中间十四代比对历代志上的家谱,就知道作者故意删除了其间四代。所以,我们不能将家谱中人名的寿数加起来,作为人类历史的准确年龄。
问:「凡遇见我的必杀我……」,「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4-15)。当时地上仅得该隐和他父母,何来其他人杀他呢?「该隐与妻子同房,……」(4:17-18)他的妻子是谁呢?
答:阁下没有细心读创世记第五章的家谱。这家谱清楚注明,「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上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亚当活到九百三十岁就死了。」请注意,每一代都有「并且生儿养女」这句话出现。亚当九百三十岁才死,难道他与妻子只生两三个儿子就不再生吗?那时地大物博,人人都以生众多儿子为荣耀,相信亚当最少生了几百个儿子。而且儿子们长大又再生儿子,到亚当死时,地上的人口最少数以数千万计。这是「几何级数」的加法,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至于该隐的妻子是谁?很明显就是他的妹妹了。人类最初还未有「**」观念,但后来发现近亲通婚所生的儿女容易夭折,人类才渐渐产生「**」的道德观念来。
问:本人对洪水的记载始终有所保留。首先,圣经中的第一次毁灭性洪水出现时应是距今四千多年前。但单从中国历史来看,就根本没有出现过如此浩大的洪灾。且全世界都存在着许多超过四、五千年的建筑物,及遗物等,均没遭遇洪水破坏。
答:关于挪亚洪水至今有多少年,上一题已经交待过了。据说我们中国的「淮南子记」中,就有记载古代洪水淹没全世界的事,而且各古国都有记载。例如,埃及记载诸神曾使洪水泛滥淹没世上的人,只有几个牧羊人爬上高山得救;希腊记载神降洪水,丢克廉得启示而造了一只方舟,他也两次放出一只鸽子探测水势;印度记载洪水,有一个人造了一只船得救,但其他生物都死了;英国记载一位行义的祖先造了一只大船而免洪水之祸;波里尼西亚人记载洪水故事,指出有一家八口坐独木船得救;墨西哥的土人传说古时有一个人和妻子坐船脱离洪水,后来那船停在山上,他们曾放出一只兀鹰和一只鸽子;秘鲁的土人传说,曾经有一男一女躲在大箱子里避过洪水;美国有一百多族印第安人的传说,指出曾有一个、或三个、或八个人坐于船中避过洪水,最后那船停在高山上。与圣经记载百分之九十相同的,是中国苗族人的记载。他们的民歌中有很详细的创世记和洪水记载。此外、亚述人、波斯人、弗吕家人、斐济群岛人、爱斯基摩人等,都记载了洪水和有一家人得救的故事。关于洪水方舟故事的可信性,请参阅梁燕城博士于两年前连载于真理报的详细报导。这是无需置疑的。
问:另外,就算洪水真的出现过,也存在很多矛盾:
(A)照推算,地球上现今的人类皆为挪亚的后代了,但何以出现黄、黑、白、棕、等不同的族裔呢?
答:人类迁徙到各地之后,因着不同的气候、食物、阳光、和数千年的遗传关系,各地的人才逐渐改变了肤色,并不是一两代可以造成的。就如我们中国南方人与北方人相比,在样貌肤色上也稍有不同,到南洋去的中国人就变得黑了一点。据说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原是中国人,只是因为匈奴入侵和各国战乱的关系,就被逼移居到北极去。因此,他们的样貌、骨格等,都很像中国人,但按肤色已经成了红种人了。在人类学上,中国人是从西方移居过来的闪族人,这一点从来没有学者质疑的。
(B)在短短的二千多年中,能够繁育出差不多六十亿人口吗?
答:不明白阁下为何要说是「二千年」?即使人类只有二千年历史,若按一对夫妇到五十岁可以生养四个孩子,而这四个孩子长大结婚到五十岁又生养共八个孩子来计算(古时一个家庭不只生养这么少儿女的),即是说,二人倍增至四人,四人倍增至八人(父母没有算在内),每五十年增一倍,结果二千年后,地球上人口就已经超过了二万二千亿,比现在人口要多四百多倍!
(C)挪亚的一家人以怎样的手段去繁育后代呢?他们最多只能到孙子一代,就没有繁殖对象了。
答:兄妹通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此,这问题与上述第二题相同。
(D)除方舟里的生物可以生存,其他一切「无一不死」。那些水上生物呢,鱼、蟹、虾难道也会死于洪水中吗?
答:阁下读创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这句话,没有注意到「地上」二字。创7:22更清楚地指出:「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圣经并没有说连海洋里的生物都死了。
(E)洪水消退后,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8:7),「但遍地上都是水,鸽子找不着落脚之地」(8:9)是否矛盾?
答:阁下不明白,原来乌鸦是吃尸肉的,乌鸦可以站在浮尸上栖身。因此,乌鸦不像鸽子。而鸽子找不到落脚之处,就飞回方舟来,直到地上长出树枝,牠才不再回来。
(F)耶和华叫挪亚将一公一母或七公七母畜类带进方舟,是为方便日后繁殖。那么他为甚么又杀「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呢?(8:20)答:洁净的牲畜和飞鸟不但是为繁殖,也是为赐给人类作食物的(参创9:3)。神既然定规洁净的动物要带七公七母,这样抽一对出来献为燔祭,一方面表示感谢神,另一方面又可以吃牠的肉,怎会与繁殖的原意相冲突呢?
(G)迦南的父亲含,并没有做错甚么事,他只是告诉他的兄弟,父亲赤身,that'sit(创9:20-25)。这在今天是小之又小的事情,总不致于拿他的儿子去当奴仆吧。再说,这事跟迦南也毫不相关,真是冤枉了迦南了。
答:含看见父亲赤身露体,并没有为他遮羞,反而「告诉」他的兄弟,可能更将这件事作为笑谈,将羞耻的事扩大了,是为对父亲极度不敬。圣经指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现今的人道德渐渐坠落,不但孝敬父母的观念降低,连羞耻感也渐渐没有了。在古时,含这样对待父亲是极其严重的罪。至于挪亚咒诅含的儿子迦南,这是古时做家长的,在临死前常有的行动。家长会叫众子前来,为他们的后代祝福。若曾犯罪的,就受咒诅,就如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临死前为十二支派祝福,或咒诅他们一样(参创49章)
问:传道书3:19-21,「身体死后,魂与体都往入地,灵往上升」,请问,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
答:按传道书3:19-21经文并不如问题所问的,经文指出:「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土。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要解释这一段经文,我们先要明白,传道书是所罗门王写的,它的主旨是「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意思是凡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永存,因此都是虚空的。所罗门王在传道书中并没有谈论到「日光之上的事」,就是属天、属灵、永恒的事,因此传道书所论的不能作为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或恒常的真理,只能作为享受世界的经验之谈而已。神故意提拔所罗门王,使他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借着他来告诉我们,不要追求世界,因为所罗门王藉他的经验告诉我们,「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的」。况且,圣经告诉我们,所罗门王晚年之时犯罪离开神,他娶了三千妃嫔,因而为各国的公主建造偶像的庙宇,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我们从以上这个角度来看这段经文,我们就明白,若不考虑「日光之上的事」,只考虑地上属物质的事,人就真的和兽一样活,一样死,人不能强于兽,而且都是虚空,因为兽与人的「肉体」都要归于尘土。论到非物质的「灵魂」,所罗门王表示一无所知,他不知道的有四样:1.他不知到人的灵如何往上升;2.他不知道兽的魂如何下入地;3.他不知道人的灵,与兽的魂有什么分别;4.他不知道人「身后的事」如何,因此他卤莽地下一个结论,说:「因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其实人的灵「往上升」的意思是「往天上那里去」(得救者进入天堂,不得救者则进入地狱),兽的魂「下入地」的意思是「随身体被埋葬」而一并被消灭,我们从整部圣经的启示知道得救的人的灵确实如此,兽的魂也确实如此,但所罗门却说「谁知道呢?」因为他不领会「日光之上的事」。按「灵、魂、体」的分别,神学家分为三派,一派称为「三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体三个单元;一派称为「二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和「身体」两个单元,因为这一派认为「灵」与「魂」原是相同的;还有一派称为「一元论」,指灵魂体组合成一个人,是不能分开的,若一旦分开了,「体」就变为无用,只像尘土一样;「魂」若分开了也不能单独存在,只有「灵」能存在,因为「灵」就是人的「真我」,「魂」只不过是人的意志思想和感情的总称,可以说是「灵」的「自我资料」而已。因此,人的「魂」必要随着人的「灵」,或天堂,或地狱,永远分不开。兽却不是这样,兽因为没有灵,所以它的魂必会随着身体死亡而消失了。
问:主的灵怎么只传福音给挪亚时未信主而死的人?那么挪亚后世代未信主而死的怎办?信徒的亲人好友和同情帮助信徒者,他们未信主而死了,他们将来神对其有无救法呢?(彼前3:19,4:5-6)答:彼得在这一段经文所说的,在神学上引起很大的争辩。有人认为,根据这一段经文,从前挪亚时代不信的人,死后还有机会听到福音,就是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传福音给他们。但这种讲法很难叫人接受,首先,经文所说的「传道」,在原文并没有传福音的意义,它只不过是一种「宣告」而已。似乎是说,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宣布祂的得胜;另外,圣经一贯的真理告诉我们,人要悔改就只能在今生,死后就再没有机会悔改了,就如主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所说的,在阴间的财主再没有悔改的机会给他一样。因此,有圣经学者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指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时,曾到阴间向污鬼们(有说是不信主的死人)「宣告」祂的得胜。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主要宣告得胜,无须下到阴间去,也无须亲自向「监狱里的灵」宣告,祂大可以差遣天使来做这个工夫。所以笔者认为,这一段经文最容易的解法,就是「主耶稣曾经借着祂的灵,在挪亚时代向那些活着的世人传道,他们不肯信主,后来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现在在监狱里。」笔者这样解法,因为按经文的前文后语来看,那些「监狱里的灵」并没有因为主耶稣「传道」而后来信了主。经文的中心思想只在说明一件事,就是挪亚进方舟时「借着水得救的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所以经文的重点是要指出,挪亚时代的洪水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不信而死,一种像挪亚因信而得救;同样今天我们的「洗礼」(应该是「浸礼」,因浸礼才能象征挪亚时代的「洪水」)也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信基督而与基督一同复活,一种因不信基督而被留在「监狱里」,与挪亚时代不信的人一同被囚,这就是「监狱里的灵」的意思了。因此,人要信主得救,就只能趁今天仍然活着的时间,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离开这个物质的世间,去到灵界的阴间受苦,这时他已经看见灵界的「秘密」,再没有「信」的必要,因为人要「信」,就必须在「未见」的状态中作出决定(参来11:1),一旦看见了就不能信了。
问:蛇诱骗始祖犯罪后,它并未专食土,也吃青蛙等吗?为什么?
答:神惩罚蛇用肚腹行走,终身吃土。原意是为对付蛇以食物来引诱女人夏娃。蛇初时引诱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意思是,神既然准你们吃所有果子,就不应该只不准你们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神之所以不准你们吃,是别有原因的,因为神不愿意你们吃了像祂那样聪明,能知道善恶。这样的引诱是最阴毒不过的,因此神对付它,要它用肚腹行走,意思是折磨它吃东西的肚;又叫它终身吃土,意思是不给它叫神所造更美好的食物。所以蛇真的用肚行走,也因为钻到地洞里的缘故,常常吃土。至于它也吃青蛙,和其他动物,这原是神不准许的,因此我们可以相信蛇这样做是违反神的旨意,不断犯罪,就如神只准许男人和女人结合,但后来男人和男人竟然做出交合的事来,违反了神的旨意而犯罪一样。再者,我们知道,那引诱女人犯罪的「蛇」原是魔鬼的化身,因为我们并未看见耶稣用脚伤蛇的头,蛇也伤耶稣的脚跟,但我们却看见耶稣基督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所以神所说的「蛇」就是魔鬼。若是这样,现在我们所看见的「蛇」,并不是「魔鬼」本身,乃是蛇的象征而已。所以、神要「蛇吃土」,也可以说是神夺去魔鬼所有的享受,任何恩典都不给它,这一点就是百分之百应验了。
问:为何创7:1说,神吩咐挪亚将洁净的动物七公七母带进方舟,不洁净的只带一公一母;然而,6:19却说,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带进方舟。这两段经文有没有矛盾?
答:问这问题的人,存心挑剔问难,并没有寻求真理的真诚态度。因为任何一个人读创世记第六至第七章都不会有这样的问题,谁也知道叙述一件事,有「常例」和「特例」的记载法。第六章说「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带进方舟」,这是「常例」,因为这一类不洁动物占大多数;第七章说「洁净的动物七公七母带进方舟,不洁净的只带一公一母」,这是「特例」,因为指明是「洁净的」才特别带七公七母,为的是要给与人类当作食物和用来献祭。不然,若挪亚在出方舟时,杀了任何一只动物,用来献为祭,那一种动物岂不因而绝种?但不洁净的动物不能用来献祭和吃用,所以神吩咐只带一公一母进方舟,用来「留种」就够了。本来,像这类无稽的问题,笔箸感到回答也费时失事,但因为问的人故意放在电脑网页上,败坏许多软弱基督徒的信心,笔者就要在此作答,并指出问难的人不但不明白圣经,而且从问难的态度上还显出自己的愚昧来。
问:撒上17章描述大卫杀死巨人歌利亚,为什么撒下21:19却说,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究竟歌利亚是谁杀的?
答:要知道,这两段经文所说的「歌利亚」是两个不同的人,古时相同名字的人实在多得很。撒上十七章记载大卫杀死的那个巨人歌利亚,是在大卫还是童年时候杀的。但撒下二十一章15-22节却是在大卫上了年纪,气力不足的时候,记载大卫的勇士杀了四个巨人,其中一个名叫歌利亚。经文指出:「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打仗,大卫带领仆人下去,与非利士人接战,大卫就疲乏了。伟人(原文是巨人)的一个儿子以实比诺(这是四个巨人中的第一个)要杀大卫……但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帮助大卫,攻打非利士人,将他杀死。当日跟随大卫的人向大卫起誓说,「以后你不可再与我们一同出战,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15-17)经文接续指出大卫的勇士非常勇猛,再杀死非利士人其余三个巨人,说:「户沙人西比该杀了伟人(巨人)的一个儿子撒弗……,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也是巨人,名字与上文的歌利亚相同)……,又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个身量高大的人,手却都是六指,有二十四个指头,他也是伟人(巨人)的儿子……,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就杀了他。」因此,这两段经文根本上就没有矛盾,只是问问题的人没有看清楚两个歌利亚是在不同年代,由不同的人杀死,只为相同的歌利亚名字而对圣经作出怀疑而已。
问:创22:1明明说,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吩咐他献上自己的儿子;但雅1:13却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为什么前后冲突?
答:问题不在神试验亚伯拉罕要他献上自己的儿子的事上,乃在雅各书第一章那段经文里,前后用了两个相同的字,而我们中文圣经却作不同的翻译。经文说:「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雅1:2)这里「试炼」一词,在原文与下文的「试探」一词是同一个字。经文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既然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为什么又说神不试探人呢?原来经文的意思是指同一件事,人以不同的态度来面对,就变成「试炼」或「试探」了。例如,一个贫穷的基督徒,走路的时候偶然拾到一个钱包,他若以贪念来处理,想要据为己有,这就是「试探」;倘若他肯按神的旨意,将这钱包交还给失主,这件事对他就成了「试炼」。因此,亚伯拉罕按神的旨意来将儿子献上,这就是「试炼」;但较早之时,他接受妻子的建议,娶夏甲为妻,用人意为自己生子立后,并没有用信心等候神赐给他一个儿子来继承产业,于是娶夏甲为妻就成为他的「试探」。神试炼人,为要叫人按祂的旨意来得恩典;神并不试探人,因为人在受试探之时,是被人里头的私欲牵引诱惑,这私欲不是来自神,乃是来自人自己。
正如雅各书说:「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问:圣经说,以利亚乘旋风升天去了,为什么约翰福音3:13却说,没有人升过天?
答:要明白主耶稣在这段经文所说「没有人升过天」这句话,就必须先弄清楚前后文所说的。先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谈及「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尼哥底母不明白,一个人老了怎能再进母腹里生出来?主耶稣解释说,重生不是指肉体,乃是指人的灵。因此,主又指出,人必须从圣灵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尼哥底母再问主说:「怎能有这事呢?」为了回答这问题,主耶稣就进一步强调说:「我们所说的(指圣灵重生人的事),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指人的灵被圣灵重生的事,只不过是发生在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指下文主将要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意思是说,除了天上无所不在的真神,虽然降了世,变成了人子,却仍旧在天上与神同在的耶稣之外,地上再没有一个曾经升过天的人有资格将天上真神爱世人的事告诉人)。」(约3:1-13)所以,主耶稣说这句话之时,并不是忘记了以利亚也曾升天,乃是说,当时世上没有一个曾经升过天的人可以将天上神爱世人的事告诉尼哥底母。以利亚虽然升了天,但以利亚没有回到世上来见证天上的事,像主所见证的一样。
问:约伯记26:11和38:4说,天有柱,地有基,这会不会不符合事实呢﹖答:约伯记乃是一个戏剧的对白,文章的体裁也是属于戏剧体裁。因此,26:11所记载约伯的话,其内容有不少部份是属于喻意性质的。我们不能将喻意性的形容当作实意来解。例如,约伯在前文第8节说:「将水包在密云中,云却不破裂。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这是形容大量雨水竟然贮藏在天空,云好象一个大包袱一样,包着这么多的水,却不见这包袱破裂。这分明是一种喻意体裁,为的是以古人的感受来形容大自然的奇妙而已。接着约伯形容「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责震动惊奇」,这样的形容,分明是将天地当作神的殿,正如前文形容神的宝座在密云中一样。喻意性的笔法在圣经里有许多,就如挪亚洪水的形容,经文形容当时下大雨的情况说:「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这不是说天上真的有一个「窗户」,乃是形容倾盆大雨而已。现在约伯用戏剧体裁来喻意「高得顶天的高山」,像神殿中「柱子」一样,当神在大怒中斥责人的时候,连像柱子的高山也震动起来。圣经形容神发怒使高山震动的例子也有许多,就如耶和华神降临在西乃山的时候,并诗篇46篇所详细形容的一样。至于约伯记38:4指出:「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那里呢?」也是为喻意神创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一样。因此,「立大地根基」不能按实意来解释,以为地也有「根基」,只能喻意神创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这样,「立根基」就是「动工」的意思而已。
问:马太福音4:8说,魔鬼又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地球是圆的,不论站在多高的山上也看不见万国,圣经这故事可信吗?
答:发问者将喻意性的形容,作为实意性的解释。按常理,任何人读这段经文也知道,上了世上最高的山,只能看见云层,决不能看见万国。就是在最清朗的天气之下,用望远镜也只能看见一些城的房子而已,怎可能看见万国?然而,经文形容「将万国和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很清楚是指其中的财富和势力而言。不要说在高山上因为看见广阔的大地而能联想到「万国和万国的荣华」,就是在地图上也可以,因为不是指其外型,而是指其喻意。
问:撒母耳记下24:1说,耶和华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但历代志上21:1却说,撒但激动大卫数点以色列人。究竟是耶和华,还是撒但激动大卫?
答:两处经文在表面上好象有明显的矛盾,其实发问的人不明白圣经的神学思想。圣经一贯指出,神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因此,世上任何发生的事,若不是得到神的许可,绝对不能发生。就如主耶稣形容:「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么?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29-30)因此,圣经将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事都形容是神准许的,有时甚至形容是神自己促成的。但在神学的研究上,我们称之为「第二手媒介」(Secondaryagent)。就如约伯记,魔鬼控告约伯,神为了证实约伯是义人,就准许魔鬼攻击他,只是不准害死他。于是魔鬼就攻击约伯,以致他家破人亡,全身生毒疮,生不如死。这事直接来说,是魔鬼做的;但间接来说,也可以说是神准许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做的。因为,若没有神准许,魔鬼做什么也做不成。如今大卫被激动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引至神降灾来刑罚大卫,当然不是神直接做的,乃是魔鬼撒但做的;但因为神准许魔鬼去这样做,于是经文就形容是神做的了。
问:诗篇136:每一节都说「因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然而,全诗却叙述耶和华以非常残忍的手段杀人,例如「击杀埃及人的长子」、「杀戮有名的君王」等等。究竟耶和华是慈爱的,还是凶狠的?再者,旧约圣经的律法,动不动就判决犯法的人死刑,例如:不受割礼者、行邪术者、交鬼者、咒骂父母者、信异教者、与兽淫合者、同性恋者、行淫者、**者……答:我们不能只看神击杀罪人,就说神是凶狠的,残忍的。就如我们看「包公传」,不能只看「狗头闸」就说包公凶狠残忍一样。神击杀埃及人的长子,是因为法老王长期以来将所有以色列人生产的男婴杀死而报应他们;神杀迦南地有名的君王,是因为他们的罪恶满贯。神是公平的审判者,审判者自有宣判的刑罚。单单看刑罚本身而不看审判的因由,是为瞎眼,是为不公。至于旧约律法判定行邪术者、交鬼者、咒骂父母者、信异教者、与兽淫合者、同性恋者、行淫者、**者……处死,这是神公义的标准。然则我们凭何种标准来判定神的标准不公?造物主不能按祂的旨意来定受造之人的道德标准,试问还有谁可以?再者,后来以色列人离开神,大大犯罪,比上述这些罪更严重得多,神还是没有按他们的过犯报应他们,乃长期忍耐,给他们悔改的机会,显出神的慈爱来。我们为什么又不计算这一点呢?从圣经我们看出来,神定规最早犯罪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罚。因为,那时的道德标准高;后来犯罪的人,受的刑罚较轻,因为道德标准被破坏了,人们犯罪的原因有很高的成份是受前人犯罪例子的影响。为此,我们看见越上古时代,神对付人的罪越严厉,越到后世的人犯罪,神对付他们就越轻。
问:据说耶稣并没有复活,乃是祂的门徒夜里偷偷的前来将祂的尸体偷去而已,是否属实?
答:根据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记载,当主耶稣复活的那一天清晨,看守坟墓的兵丁亲眼看见主耶稣复活的情景,立即跑进城去,向害死主耶稣的祭司长报告。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金钱送给这几个兵丁,吩咐他们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祂的门徒来把祂偷去了。」兵丁受了贿赂,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了(太28:11-15)。到底圣经记载这事的可信性有多少呢?研究起来,我们发现如下几个问题:
1)如果是门徒在夜间前来将耶稣的尸体偷去,为什么后来门徒公然在圣殿传道,甚至决志表示信主的人也有三千,而兵丁却没有前来将门徒捉拿归案?最低限度这些兵丁可以出来作证,指出耶稣并没有复活,又指摘门徒说的是谎言才对。为什么他们没有这样做呢?
2)我们知道,按照古罗马帝国的律法,通常一个兵丁失职,罗马政府是会将他们处死的。罗马政府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虽然后来祭司长差人前来阻止门徒传道,并且捉拿了彼得和约翰,但是为什么祭司长在审问他们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提及门徒夜里来将耶稣的尸体偷去的事呢?
3)主耶稣未死之前,彼得惧怕得竟然在一个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其他门徒也怕得将门关起来,不敢外出。如果是这些门徒夜里来将耶稣的尸体偷了去,为什么他们竟然变得这么勇敢,公开在圣殿中传福音和成立教会呢?难道他们不怕被捉拿吗?我们看见门徒不是一时间这么勇敢,乃是一生都是这么勇敢。因为,后来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死了,这些门徒并没有因此而惧怕,反而将福音传得更开,使更多人信主。最后连他们在大逼迫中,自己的性命也难保了,他们还是这么勇敢到处去传福音。如果不是因为主耶稣复活了,为什么他们会变得这么不怕死呢?
4)最奇妙的是保罗悔改的见证。保罗原是非常反对基督教的,他逼迫教会,甚至热心到一个地步,向大祭司申请准证,去大马色捉拿基督徒坐监。可是在路上,保罗却遇见复活了的主耶稣向他显现,他就全然悔改归信耶稣了。倘若主耶稣复活是假造的见证,为什么保罗会有这么巨大的转变?什么力量使他不但不再逼迫基督徒,反而自己也在大逼迫中殉道牺牲了?
5)根据差不多二千年来的历史,基督教增长最快的时间,是在大逼迫之中。例如主后一百年至三百年,一连十多个罗马帝国皇帝大大逼迫杀害基督徒,基督徒遇害的上千万。可是,历史告诉我们,罗马人不但没有将基督教征服,反而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帝国,以致基督教被立为国教。如果主耶稣没有复活,千万基督徒为什么不怕死呢?
问:人死了,死体也腐烂了,怎能复活?到现今这个科学倡明的时代还相信复活,会不会过于迷信?
答:死人复活当然不是自然现象,所以也不是科学的问题。因为,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复活,也从来没有一个生物会复活。我们知道,物理学之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万物的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越变越坏,越变越旧的。宇宙之中,没有一样事物是例外的。圣经也证实这一点,因为圣经形容整个物质世界为「必朽坏的」,但却形容天上属灵的世界为「不能朽坏的」。意思是,只有物质世界的事与物才受热力学第二定律限制,天上属灵的世界是不受热力学第二定律限制的。因此,我们不是说,耶稣这个人靠着什么药物或方法可以复活,乃是说,耶稣复活证明耶稣真是神的儿子,是宇宙万有的造物主,是不受任何物质定律限制的神。神有能力创造出宇宙和其中的定律,当然祂也有能力脱离物质定律而复活。要就是根本上没有神存在,倘若我们相信有神存在,有灵界事物存在,复活的事就不是没有可能的了。其实,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倘若我们将最后那一句「死后且有审判」删去,会有什么结果呢?答案是,人类再没有道德观念,因为没有审判,谁来报应违反道德的人呢?人类变成绝望,因为人一死了,就完了,全部结束了。然而,我们喜欢自己完了,结束了吗?如果人有灵魂,人会复活,我们不喜欢吗?我们不想与自己的亲人在天上会面吗?我们不盼望世上许多不公平的事,在来世得着公平的审判和报应吗?所以,胡乱反对复活的人,等到有一天他要面对死亡之时,他就会明白,寻得复活的途径是何等重要了。
问:基督徒将来怎样复活?要保留全尸才可以复活吗?
答:复活既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神全能的大作为,就不必介意人死后死体怎样处理了。从前有人以为尸体若被火化了,很难复活。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其实,土葬岂不也是同样困难?试想想,尸体腐坏了,化成肥料之后又被植物吸收了,之后或被动物吃掉,或被火烧,或再腐化而被别的植物吸收。这样,到复活的时候,那人身体的成份,很可能已经成为许多人身体的成份了,怎样取回来复活呢?其实,按圣经的真理,神会赐给我们一个新的身体。那身体是极其荣耀的,是永远不会朽坏,不会死的。因此,我们复活的时候,再没有任何缺陷为特征,再没有年龄差别,也没有男女性别上的差别。我们都像天使一样,像一个成熟英俊的青年男子。而且,任何空间都不能阻隔我们,我们想到那里去,立即就到;我们也成了无所不知的,一切从前不明白的事,那时全部都明白了。那时,我们再没有地上血肉的五伦关系,我们的关系乃根据复活后属灵的身体。因此,我们都是神的儿女,都是主内的弟兄姊妹。虽然我们能记忆过往,但是都变成梦境一样,地上一切的关系全部消失了。我们不会再为「梦境」中的事物难过或若有所失。那时,因为我们的身体变成不能朽坏的,我们就得以被提升天,进入新天新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永远与神同住,享受永生的福乐了。
问:我们这么多人同时祷告,神在天上怎可能听见?
答:这要看我们所信的神,是一位怎样的神了。如果这位神是人成了仙,就如佛教所常常传说的,那么这位神就很难同时听见这么人向他祷告的声音了。我们知道「佛」在印度梵文的本来意义,是一位「觉悟了的人」,他绝对不是神,释迦牟尼所创立的佛教是无神主义的。但我们基督教所相信的神,却是宇宙万有的创造者,祂有能力创造了万物,也有能力管理万物,因此、祂也是全人类和万物的审判者。祂既创造,又一直管理着万物,当然万物和历史在祂的手中是「了若指掌」的,这样,祂才能审判我们。所以、我们所相信的神,是一位「全能,全知」的神,不要说祂能听见我们的祷告,即使我们各人平日所说的每一句闲话,或心中所思想的每一个意念,祂全部都知道。正如保罗向雅典人传道说:「其实祂(神)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留存、都在乎祂。」因此、祂被称为「鉴察人心肠肺腑的神」。
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要奉主耶稣的名来祷告,才能叫我们的祷告达到神那里去?
答:「奉主耶稣的名祷告」,这句话不是一种咒语,叫我们的祷告达到神的耳中。神既是「全能」和「全知」的神,我们就用不着什么特别的方法来向祂祷告,才能使祂听见;因此、基督教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也没有咒语,法术,祭坛等通灵的必须媒介。神若要行事,或不愿意行事,人就是用任何咒语都不能叫这位「全知」和「全能」的神就范,叫祂不能不听我们的祷告。我们中国人受从印度而来的迷信观念影响太大了,我们以为神就像被困在阿拉丁神灯里面的神一样,只要你在灯上擦三擦,他就像奴隶一样出现,不能不听命于你,为你效力。一个这样被人奴役和控制的「神」,我们不应称之为神,乃应称之为「邪灵」才对。造物主绝对不会受制于任何人的。我们基督徒之所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乃是因为我们这些罪人原没有资格求神垂听我们的祷告,或为我们做什么;现今我们之所以有资格,敢这样向神祷告,完全是因为「主耶稣基督的名」,就如一张支票一样,写上的银码就是我们的祷告,但若没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签名,这张支票是没有效的。或问、为什么我们可以「奉主耶稣的名」?那是因为我们「信了耶稣」,将主耶稣接到我们心中,做我们的救主;我们又相信耶稣在圣经里的应许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我必成就。」(约14:14),所以我们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向天父祷告。一个人若没有真心信耶稣,神是不会听他祷告的;就如圣经记载犹太教大祭司有七个儿子,他们模仿保罗赶鬼,对污鬼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但恶鬼却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于是那被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到他们身上,打伤了他们,因为他们根本上还未信耶稣,也没有与主耶稣的名产生过任何关系。读者要明白,人必须相信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他死,替他受了罪的刑罚,又相信主耶稣为他复活升天,并且答应过凡悔改相信祂的人,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这样他才算为与主耶稣基督的名有了真正的关系,他才有资格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人若未与主耶稣基督的名有了关系,人是不能擅自奉主耶稣的名祷告的。
问:我们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叫我们的祷告通到神那里去吗?
答:没有!圣经明明的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参徒4:12)又说:「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提前2:5)因此、天主教的教理是错误的,他们认为、耶稣虽然在十字架上造成救恩,但只有圣母马利亚才有权分配救恩,因为做母亲的马利亚,心肠比做儿子的耶稣具有更大的同情心,乐意答应人的祷告。因此、一个犯了罪的天主**,必须到神父面前告解,神父可以为他借着圣礼向马利亚祷告,马利亚就会将她儿子耶稣所造成的救恩分配给前来祈求的人。其实天主教这样的信念,一方面误解和侮辱了主耶稣基督的性情,二方面又错将原来只不过是人的马利亚抬高了,使她的地位高过神。我们查考圣经,发现从来没有一个人到马利亚面前求,结果马利亚吩咐耶稣答应那个人,也从来没有一个愿意悔改的罪人到耶稣面前来求耶稣,结果被主耶稣拒绝,反之、主耶稣明明的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他们得享安息。」(参太11:28)问:那么、为什么我们看见有许多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祷告也不会灵验?
答:我们已经说过,「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这句话并不是一句咒语,迫使神不能不照我们祷告的吩咐去行。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原是为要表明我们与主耶稣和天父之间的「关系」,我们乃是凭这「关系」所得到的资格来向神祷告的。然而、我们与主耶稣和天父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与主耶稣的「关系」就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作为一个「仆人」,我们向「主人」所求的,当然必须是「主人」所认为是合理的,是对「仆人」为「主人」所办的事情有益处的,一切主权都在于主,不在仆人自己。设若一个「恶仆人」向「主人」求什么,「主人」会不会答应呢?当然不会。因此、许多基督徒虽然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但如果他犯罪作恶,又向主耶稣帮助他作恶,你想主耶稣怎可能会答应他呢?再者、我们与天父的「关系」就是「父亲」与「儿子」的关系,作为「儿子」的,我们向「父亲」祈求,当然必须是「父亲」认为对儿子有好处的,我们的知识有限,许多事物我们看为好,在全知的天父看来可能有害,于是虽然我们求,天父也不答应给与我们,就像小的时候,求爸爸给我们小刀和火柴玩,爸爸不但不答应,更将我们责备一顿一样,因为他知道,小刀和火柴会伤害我们。所以、一个不明白天父旨意的基督徒求天父,虽然他奉主耶稣的名求,你想为天父的会不会答应他的祷告?当然不!我们感谢神,祂不是盲目的有求必应,祂乃是按祂认为最好的旨意来听我们祷告,为的是叫我们更长进,更成熟,不以所求的好处重要过祂与我们的关系。
问:始祖曾与神面对面说话,所以他们必信神。及至他们被赶出伊甸园后,其子女们也信真神,这说明亚当夫妇把神传给其子女,所以始祖亚当和夏娃都应该得着永生,对吗?
答;圣经没有明文指出始祖亚当和夏娃是信神的,但我们可以从经文的含意中得知,他们两人极可能是信主得救的。要解决这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旧约的人,就是主耶稣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耶稣而得救的。正如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8:56)保罗也在罗马书及加拉太书中多处证明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的。最显着的还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这一章经文详细指出,自古以来,极多伟人都是因信称义的,就如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等,到了这一章的最后,作者更指出:「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39-40)这是说,旧约这些信心伟人将来必定与我们一同复活,一同得进天国。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埋怨主耶稣降世太迟,无法拯救旧约时代的人,因为神的救赎工作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不论旧约时代,不论地球上那里的人,凡愿意信的,神都会安排他们有机会相信主而得救。举例说、倘若神知道中国内地有一个人愿意寻求祂,神就感动一位宣教士前往中国,将福音传给他听,使他得救。神能安排那些愿意信主的人生存在可以得到福音的时代和地域里,因为圣经说,凡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开门。现在我返回来讨论始祖会不会因信得救的问题:根据圣经记载,当神审判蛇之时,神曾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我们知道这句话原是指着主耶稣后来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说的,始祖因为相信这句话,就将之记住,并且传给子子孙孙,为要等待那个后裔出生,好为他们带来救恩。因此我们看见亚当的两个儿子该隐和亚伯献祭给神,因为亚当和夏娃从小就教导他们相信,只不过该隐因杀兄弟而不能得救,但亚伯是因信得救的。亚伯死后,亚当又生塞特代替亚伯,等到塞特长大生第一个儿子以挪士的时候,圣经说:「那时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4:26)这时亚当和夏娃还健在,相信他们两人都会在这个时候一同求告耶和华的名,我们知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可能因信称义了,正如路加福音记载主耶稣的家谱之时,称亚当为「神的儿子」,表明亚当是的一样。
问: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那里?地下极热,不会是在那里吧?
答:虽然基督教内部有一些神学家相信,主耶稣死时曾**间,将旧约时代的圣徒救上天上乐园里,但笔者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文显示出这个事实,反之、按神公义的性情来说,神若将古圣徒的灵魂撇在阴间受苦,直到主耶稣**间才救他们出来,这样对待古圣徒有点不公平。研究圣经的用词,在旧约时代,因神的启示还未完全,古圣徒不知道自己死后到那里去,至于他们所说的「阴间」,其实是「坟墓」的形容而已,就如启示录预言将来:「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19:13)这里的「海」和「阴间」分明是指全地球所有的死人,相对之下,「阴间」就是指着「坟墓」而说的。及至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就更清楚地启示信主的人死后到那里去,主形容「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指出不信的财主死后到「有火烧着的阴间」去,但信主的拉撒路却到天上亚伯拉罕的怀里。请记取,主耶稣这个故事是形容旧约时代的,因为这时主耶稣还未被钉死。至于主耶稣死时,主对那个肯悔改信主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相信主所说的「乐园」,就是指亚伯拉罕和拉撒路所在的地方。以后,保罗述说他曾被提「第三层天上」去,就是来到「神的乐园里」(林后12:2,4)我们相信,现在主耶稣在这「乐园」里「预备地方」,将来预备好了,「乐园」就变成「新耶路撒冷」,就是我们一般人所说的「天堂」。
问:到新约时代,主复活后我们守主日,为何出埃及记31:16-17说要世世代代守永远的安息日呢?
答:出埃及记所说的「安息日」,是为以色列人定的,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两方面来形容这「安息日」,第一是以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作为进入「安息」,第二是以神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作为「安息日」的根据。可惜这两方面的「安息」都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被破坏了。希伯来书的作者根据神怒中责备以色列人说:「他们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来3:11)证明「有必进入的安息」,于是就推论「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来4:9-10)究竟这「另有一安息日」是指着什么而说?相信是指希伯来书四章尾那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所带来给我们的救恩,就是指得以进入「天上的安息」而说的。约书亚不能领以色列人进入地上迦南的「安息」,主耶稣(按希伯来文即是「约书亚」)却能领我们进入天上的永远的安息。因此、今天我们守「主日」,也就是主耶稣复活的日子,而不是守旧约时代的「第七日安息」,正表明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的真正意义。这是说、神本来应许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就将这日改为「主日」,靠主耶稣的救恩「成全」了,正如主说:「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我们今天守主日,就是神应许旧约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的实际应验。
问:约2:4主说:「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这种口气并不尊重亲生的母亲,对吗?
答:翻译中文圣经的译者们,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故意将「妇人」二字译作「母亲」是不对的,幸好译者们还将原文的原意写出来,供读者参考。天主教就是因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称她为圣母,神母,天后,以至在历史上渐渐将她的地位提升,指她的慈爱大过耶稣,鼓励信徒到马利亚面前祈祷,不要到主耶稣和天父的面前祈祷;继续形容马利亚掌管了救恩的分配,指她不但听人祷告,更随时随地出现保护求她的人;最后、到了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皇比乌第九世(PIUSIX)将马利亚升得更高,他通过了一条信条,指马利亚「无原罪成孕」,与主耶稣一样。这样将马利亚提升,目的不外是要将马利亚升为「女神」,好叫天主**更多地向马利亚祷告祈求,不到主耶稣和父神那里祈求。可是、我们要明白,如果马利亚因为怀孕生耶稣就伟大起来,那么怀孕生马利亚的,就是马利亚的母亲,耶稣的祖母,岂不是更伟大?如此类推,最伟大的岂不是始祖夏娃?可见这理论的错谬。圣经的记载给我们显示,马利亚向天使自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使女」,她又称她肚腹里的耶稣为「大」、为「主」、甚至为「救主」,表示她也有罪,需要「救主」来拯救她(参路1:38,46-47)。原来马利亚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伟大只不过是肯谦卑,让神借用她的肚腹生产耶稣基督的肉身,至于耶稣的神性,那位向马利亚报讯的天使明明指出、「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4)因此、当主耶稣十二岁上圣殿时,马利亚到处找耶稣,及至找着了,她就怪责耶稣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却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路2:48-49)马利亚不明白主耶稣这句话,因为她不明白主耶稣所说的「父的事」,就是指祂关心「殿中的事」,也就是祂与教师们讨论记载于「圣经中的事」,简言之,马利亚注意的是她与主耶稣肉体的关系,而主耶稣所注重的是祂与天父的神性关系。以后、当主耶稣出来传道之时,马利亚曾经带着主耶稣的弟妹前来找耶稣,耶稣却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8:19-20)主耶稣的意思是将马利亚与祂的关系,看为与一般信主的门徒的关系一样,至于主的神性,马利亚是与主完全没有关系的。因此、约翰福音二章四节记载,当马利亚将筵席没有酒的事告诉主耶稣之时,主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意思是在行神迹和公开出来传道的事上,主耶稣的身份就是神子的身份,与马利亚无干,马利亚不应以「母亲」的身份来吩咐主耶稣去行神迹,因为面对主耶稣的神性,马利亚只不过是一个「妇人」而已。
问:约3:5,主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水」指何?
答:这段经文是记载主耶稣与法利赛人的官,尼哥底母谈话时所说的一句话。主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的真理,指出这并不是指人的肉体再进母腹里生出来的意思,乃是指「属灵层面」的意义,就是从「水」和「圣灵」生。按后来的经文详细记载主耶稣讲解何谓从「圣灵」重生,而没有解释何谓从「水」重生,这样的现象分明是表示,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所以主耶稣就认为无需为他解释这一点。或问、为什么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是不是表示这方面的道理是人人都知道的,是非常浅白的,是不用追问下去的?对了,当时提到从「水」重生,人人都明白是什么,因为当时人人都出到旷野去受约翰的「洗礼」。约翰出来传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因此约翰的「洗礼」又称为「悔改的洗礼」。所以,主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在尼哥底母的领会来说,从「水」重生就是指「要悔改才能迎接即将来临的天国」。我们千万不要以为「洗礼」带有神奇的力量,能叫人「重生」或「进天国」,其实「洗礼」本身只不过是一个见证,见证受洗的人立志要脱离犯罪的生活,好象旧约时代那个长大麻疯的乃幔在约但河里洗去他的大麻疯一样,这就是群众出去受约翰洗礼,公开作见证的原因了。
1。根据提摩太前书2:11-15,和哥林多前书14:34-36,圣经是不是提倡「男女不平等」的?
答:圣经当然主张男女平等,就如圣经说:「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有许多人之所以认为圣经鼓吹男女不平等,全完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平等」的定义。所谓平等,应该是指在「共同点」上平等,在「不同点」上就无法平等。例如,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因此不论男女都应该有平等的**,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得救。但是,男人力大,女人会怀孕生子,这是不同点,在这样的不同点上永远不可能做到平等。请问要女人去做搬运沉重的东西的工作平等不平等?请问叫男去生育和乳养婴孩平等不平等?神造人之时,先造男人,但见男人独居不好,就造女人出来帮助他。再者,后来因为女人做错了决定,接受了魔鬼的试探而吃了禁果,又连累男人也吃禁果,所以神判决女人要恋慕丈夫,而男人却要管辖妻子。这是神公平的判决,谁也不能说不平等。就好象一个服刑的犯人,不能以别人不用坐牢为理由,认为法律对待他不平等。因此,许多家庭之所以不和谐,就是因为妻子要做丈夫的角色,丈夫要做妻子的角色,大家都不肯服神的判决,不肯让丈夫做一家之主,妻子也不肯做贤内助,这就是家庭大乱的主因了。提摩太前书2:11-15和哥林多前书14:34-36的问题也是这样,神定规教会要由男人来领导,女人不能领导教会,所以保罗不准女人讲领导性的道。原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开始论及女人要蒙头,表示要顺服男人的经文之先,他先讲出一个层次的大原则,说:「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教会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因此,不单是女人不应该做头来领导教会,就是教会也不应该做头来否定基督的领导,基督也不能做头来违反父神的旨意。虽然是这样,我们领会圣经的意思,不是完全不准女人讲道,只要女人蒙着头,表示顺服男人领导教会的权柄,就可以讲道了(参林前11:5)。
2。民数记31章和申命记21章竟然理直气壮地形容如何占有被捕获的妇女,这岂是男女平等?
答:民数记31章所记载的,是以色列人攻打米甸人的时候,摩西向他们所说训令。读者要明白,原先有摩押王巴勒因为看见以色列人多,知道打不过以色列人,就雇来一个贪财的先知巴兰,想要在山上咒诅以色列人。谁知神拦阻巴兰先知,不准他这样做,巴兰因此也无法得到巴勒王想要送给他的满屋金银。后来巴兰想出一个毒计来,向巴勒王提议派数以万计的米甸妇人,来到以色列人的营幕外面跳舞,引诱他们行淫和拜偶像。神看见以色列人果然中计,与那些米甸妇女行淫和拜偶像,于是就用瘟疫杀了他们二万四千人。然而,神启示摩西,告诉他这原是巴兰的毒计,并且吩咐他要报仇,派兵去攻打米甸人,将他们的男人妇女都杀了。但以色列人却留下许多米甸妇人的性命不肯杀,于是摩西就责备他们,指出这些妇人原是引诱他们行淫,以至遭瘟疫之灾的,应该杀掉。但是摩西仍然准许他们留下未出嫁的米甸女子可以不杀,因为这些未出嫁的女子没有行淫。至于申命记二十一章所记载的,是指以色列人若打胜仗,掳掠众多敌人之时,若看见其中的女子美貌,恋慕她,想要占有她,摩西就定规不能**她,不负责任地污辱她,然后就将她丢了。乃要正正当当地娶她为妻,善待她。日后就是不喜她,也不得将她贱卖,或当她为婢女。摩西这样的令命,在当时的世代来说,分明不是歧视妇女,反而是为挽救妇女。因此,以上两个圣经例子都不能充作反对男女平等的证据。
3。当联合国妇女组织一位代表对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谈及每年有二十万妇女死于自己引发的堕胎时,教皇打断她说:「你难道不认为男人所有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女人导致的吗?」答:本真理报的立场不赞成堕胎,也不赞成天主教教皇的信仰。因此,教皇的话不能代表我们的立场,也不能代表圣经的立场。虽然如此,教皇这句话仍有少许道理在其中,因为二十万妇女死于堕胎,其中不少必是因为行淫成孕,男人故然不负责任,因行淫而有孕的女人也必须负自己的责任。先生若引这例来指责圣经对女人不平等,就不适当了。
4。马丁路德则说「尽管她们越来越疲乏,由于抚养孩子而消耗自己,这没有关系;让她们生育孩子直到她们死,因为这就是她们存在的目的。」他还说:「上帝的话和所做的事清楚地表明,女人就是被创造出来成为妻子和娼妓的。」答:如果说马丁路德说这两句话不对,我相信不对的部份是「女人被造为…娼妓」。我不敢肯定马丁路德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或者这句话的前文后语有没有相关的解释。但我可以肯定,圣经并没有任何文字支持这种观念。女人生育是天性的责任,女人被造的目的是为做男人家中的妻子,这两点却是千真万确的。难道还有人能据理力争,要否定女人这些天职吗而感到很公义吗?
5。圣经中提及「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纪便有无数妇女被视为女巫而被慢火烧死,烙死。难怪有人说,女人应该因为圣经中没有一句话出自女人之手而感到庆幸自豪。
答:圣经定为不可存活的,不是因为女人,而是因为这女人行邪术。先生引这节圣经来指责圣经歧视女人是不行衡的。为什么不肯正视圣经还指示要定假先知、交鬼和行法术的男人的死罪呢?为什么不肯正视一个事实,真的有许多女人做女巫、做招魂的、做交鬼的?至于中世纪天主教杀死、烧死,无数女巫的事,我们也反天主教这样做,因为旧约以色列人的社会本是「神治社会」,由神定行巫术的人死罪当然可以。但是由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却是「人治社会」,教皇无权杀死不同信仰的人。正因为教皇滥杀无辜,所以三十年的宗教战争,逼使欧洲各国取消「国教」观念,让人人有信仰自由,宗教自由。今天再没有任何国家杀害行邪的妇人了,全因为基督教与天主教争战了三十年的成果。
(A)挪亚的一家人以怎样的手段去繁育后代呢?他们最多只能到孙子一代,就没有繁殖对象了。
答:阁下的意思是指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不能彼此通婚?要知道,人类在最早时间,兄妹或近亲通婚是很普遍的,后来他们渐渐发现,越近血统通婚,生下来的后裔会夭折的机会就越高,于是人类才逐渐产生「不可**」的道德观念来。其实今天的医学常识也告诉我们,兄妹通婚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生下来的儿女会夭折,堂兄妹,或表兄妹通婚所生的儿女夭折的机会就相应减少一半,只得百分之二十五。如此类推,越远血统通婚就越好,但近血统通婚并不是绝对没有可能生养正常的儿女的。
(B)除方舟里的生物可以生存,其他一切「无一不死」。那些水上生物呢,鱼、蟹、虾难道也会死于洪水中吗?
答:阁下读创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这句话,没有注意到「地上」二字。创7:22更清楚地指出:「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圣经并没有说连海洋里的生物都死了,因此,海中的生物不用带进方舟。
(C)洪水消退后,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8:7),「但遍地上都是水,鸽子找不着落脚之地」(8:9)是否矛盾?
答:阁下不明白,原来乌鸦是吃尸肉的,因此乌鸦可以借用浮木栖身,以吃尸肉过活,它就没有飞回方舟了。但乌鸦不像鸽子,因为鸽子的性情较为高贵和洁净,它找不到树枝可以结巢,作为落脚之处,就飞回方舟来,直到地上的水干了,又长出树枝来,它才不再回方舟。
(D)耶和华叫挪亚将一公一母或七公七母畜类带进方舟,是为方便日后繁殖。那么他为什么又杀「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呢?(8:20)答:将七对洁净的牲畜和飞鸟带进方舟,虽然是为繁殖之用,但神的旨意也是要将繁殖多起来的牲畜和飞鸟赐给人类作食物用(参创9:3),一点问题也没有。要知道,神既然定规洁净的动物要带七公七母,这样抽一对出来献为燔祭,一方面表示感谢神,另一方面又可以吃它的肉,怎会与繁殖的原意相冲突呢?
(E)迦南的父亲含,并没有做错什么事,他只是告诉他的兄弟,父亲赤身,that'sit(创9:20-25)。这在今天是小之又小的事情,总不致于拿他的儿子去当奴仆吧。再说,这事跟迦南也毫不相关,真是冤枉了迦南了。
答:含看见父亲赤身露体,并没有为他遮羞,反而「告诉」他的兄弟,可能更将这件事作为笑谈,将父亲羞耻的四处张扬,是为对父亲不敬。圣经指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现今小儿子含竟然不将父亲的罪加以遮盖,还到处宣扬,所以挪亚就咒诅他的儿子迦南。在这里笔者要指出两点,其一,人类的道德渐渐堕落了,不但孝敬父母的观念降低,连羞耻感也渐渐降低,所以今天的人以为,儿子看见父亲赤身露体是无伤大雅的,但古时的人却认为这是很严重的罪行。其二,挪亚咒诅含的儿子迦南,这是指古时很多做家长的,在临死前常有的行动。他们会叫自己的众子前来,为他们一个一个祝福,预言他们的子孙将来会怎样怎样。若家长认为某儿子犯了大逆不道的罪,这时家长就会咒诅他的后裔,在古时的观念来说,后裔受咒诅就等于自己受咒诅。正如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在临死之前为十二支派祝福和咒诅一样(参创49章)。
问:吴先生用启19:11-16来说明耶稣基督会来争战征服全世界。你说的不错,可惜你忘记指出14节说「在天上的众军都跟随他。」因此,在基督征服时,他地上的门徒完全不用参与。诗37:34,39也支持这个论点……(略)上帝又怎会支持他们自相残杀呢?约翰壹书3:10-12劝告我们不要效法该隐,并指出杀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你同意圣经对争战的观点吗?
答:阁下来信所列出的问题太长,有一部份笔者在前几期已经答过,其余部份,笔者经已省略,因为笔者认为容先想要并不是想要发问,而是想要借用问的机会来宣传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仰,因此笔者认为不便刊出。至于上述简化了的问题,笔者要指出,阁下不大明白启示录十九章的意思。让笔者先指出阁下的矛盾,阁下认为「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可以争战杀人,地上的信徒就不可以」,这岂不是自打咀巴,同一位神怎会有两个不同的旨意呢?再者,阁下不明白「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就是指所有复活了的基督徒,他们也随着主基督一同降临到地上来,消灭敌基督。保罗在歌罗西书里劝勉我们,要思念天上的事,因为「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1-4)撒迦利亚先知预言主再来说:「耶和华我的神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亚14:5)犹大书也指出:「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这些经文显示,「圣者」(saint)就是「圣徒」(saint),也是我们今天重生得救,将来可以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会面的真基督徒。我们将来与主一同降临,一同审判天使和世人,所以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林前6:2/3)主基督降临,要审判地上的敌基督和假先知,并跟随他们的众军,将他们一并消灭,这就是经文形容,主要与他们争战,将他们杀死的形容了。致于阁下所引用的诗篇37:34,39,那段经文与主降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在此不用再提。又阁下所引用的约壹3:10-12,不可像该隐杀人的例子,那是指「谋杀」,不能与战争中杀人相题并论。
问:帖前5:23说「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有的牧师同意人有灵、魂、体,有的牧师说,不能根据这段经节就说人有灵、魂、体。请问您的看法?谢谢,上帝赐福您。
答:关于人到底只有「灵」与「体」的说法,这在神学上称为「二元论」;认为有「灵」、「魂」和「体」的说法,称为「三元论」。这种争辩在于人可以分为「两个单元」,还是「三个单元」的问题。于是,有人又提出「一元论」,意思是认为不应以「单元」来讨论一个人,因为人是分不开的。如果要以「单元」来讨论,圣经就认为人只有一个「我」存在,那就是人的「灵」。至于人的「肉体」,那只不过是「我」接触物质界的媒介而已,它不是「我」。因为当一个人死了,他的肉体就化成尘土,不再有任何意义存在。将来基督徒复活之时,神会赐给人另一个荣耀的「身体」。圣经形容我们的身体只不过是「帐棚」,又形容我们复活后的「身体」为「天上的房屋」,而住在这帐棚里或天上房屋的却是我的「灵」。因为保罗说:「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5:1)。我们从来没有人称「帐棚」或「房屋」为「我」。至于「魂」,那还不是「我」,而是「我」的思想、感情、意志…等等个人资料的总称而已。当一个人出生,还是婴孩之时,他没有什么思想,也没有犯罪或任何个人意志的记录,所以他的魂是几乎没有作用的。但是,当一个人长大了,他的思想、感情、意志…等有了许多记录,这些记录就跟随着他的灵。就是到了身体复活之后,这些资料还是跟着他,于是他的灵与魂就结合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了。研究圣经的学者发现,「灵」(spirit)与「魂」(soul)这两个字在圣经中常常是互换的,有时用「灵」,有时用「魂」,都是用来指一个人的「我」,或「生命」,或「气息」;但是再经过仔细的分析之后,发现「灵」的用法多与神拉上关系;「魂」的用法多与世界拉上关系。这一点却是真的,但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分别,「灵」就被证实与「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论」也就被证实是不对的。最明显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说的「属血气的人」(ofthesoul)与「属灵人」(ofthespirit)的分别了,经文说:「然而属血气的人(应该译作『属魂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笔者认为,「二元论」的学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这里的「灵」与「魂」可以互换,因此被视为指同一个单元吧?
问:吴先生曾说,在大水前,所有生物都是同样地吃素的。但为什么现在所出土的恐龙牙齿化石显示出,它们是吃肉?假如化石是大水之后,它的年代应当在一万年内(因没有受大水改变它的碳14次序)?
答:在此笔者要向各位读者作出道歉,因为这明显是我个人的误解。原因当初不明白创1:30「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这句话,以为圣经明说所有动物都是吃青草的。其实,圣经的意思是说,神赐人植物中「最好的果子」当作食物;即使是人犯了罪,要汗流满面,耕种土地才得糊口,神还赐人「次好的菜蔬」当作食物;但一般动物,神只将植物中「最低贱的青草」赐给它们当作食物。重点是在一般动物与人的比较,不在所有动物都是吃草的分别上。就如创世记1:29-30所说:「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这句话是将人与动物所吃的食物比较。神又对亚当说:「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创3:17-18)这句话是以神虽然咒诅人,仍赐人菜蔬作食物为重点。但那时,人是不吃肉的,乃是等到洪水之后,神才对挪亚说:「凡活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创9:3)这句话表明,人在洪水之后才吃肉,而不是所有动物都是这样。因为事实上,考古学证实老虎、狮子这一类野兽,从来未曾有过像牛羊可以吃草的牙齿,它们向来都是吃肉的。至于恐龙,也有吃食植物的恐龙,和吃食肉类的恐龙。它们的族类都在一次世界性大灾难中全部死亡。相信是与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地是空虚沌混,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句话所形容的「洪水灾难」有关。有科学家认为,所有恐龙全部灭亡,是与远古时代曾经有一颗彗星撞到美国南部的墨西哥湾有关。因为那颗彗星的撞击,引至海底的泥尘被扬起,形成一层厚厚的、整年之久未能散去的黑云,将阳光遮闭,造成所有植物死亡,同时也引至所有恐龙因没有食物而饿死。
问:出埃及记三十三章二十节记载神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然而民数记十二章八节神又对米利暗说:「我的仆人摩西……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这样,岂不是前后矛盾吗?
答:人不能看见神,这是真的。就如圣经形容降世为人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又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况且,神是个灵,是不会像地上生物一样有形体的。我们从生物学上知道,所有形体都是为适应生存环境而有的。例如生活在水中的形体会有鳞有翅,生活在空中的形体会有翼使他能飞,生活在地上的形体有脚可以走路。神却是生活在灵界的,无须为迁就物质界的大地而有形体。所以圣经记说,神要「面对面」与摩西说话,那只不过是一种「神人同形法」的形容词而已。意思是说,神知道如果用天上的词汇来表达祂自己,地上的人必无法明白,所以神为要叫人能明白祂,就借用人间的词汇来表达祂自己。例如,圣经说,「神的眼看顾你」,其实神并不需要有一对眼才能看顾人;若说:「神的手扶持你」,其实神并不需要有一双手才能扶持人,这些都只不过是人间的惯用词而已。同样的,神为要表示摩西是最被神重用的仆人,是神最亲密的好朋友,所以就用「面对面说话」来形容了。这样借用人间的词汇来形容,在圣经中非常普遍,从来没有人感到有什么矛盾。
问:到底「神」的定义是什么呢?
答:主耶稣介绍神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从主耶稣的逻辑来看,主耶稣认为神并没有肉体,也没有形像,所以人不得为祂造一个像来膜拜,也不须要用任何祭品来供奉。神既然是个灵,神就要人用「心灵诚实」来拜祂,因为只有心灵才能接触神的灵,是灵与灵相通,不是物质仪式上相通。按我们所知,整个宇宙之中,除了人之外,再没有任何生物有灵。所以,再没有任何生物有宗教信仰。但人类有灵魂,所以从来没有一族人没有宗教。既然整个宇宙任何物体都没有灵,所以人不得以属于物质界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神,或证明神。再者、神也是造物主。按希伯文的「神」字,原意是一位大能者起誓约束自己。所以,圣经一开始就介绍这位神为万物的创造者。我们所说的万物,就是时间和空间里的一切事与物。因此,神也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因为时间和空间都由祂创造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想象得到,神必定是永活的神,因祂不受时间限制;神也必定是无所不在的神,因祂不受空间限制;祂也必定是无所不能的神,因祂创造万有;祂也必定是无所不知的神,因祂不但创造万有,连万有之中所隐藏的所有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和历史进展的任何奥秘,祂都知道。因此,只有这样的神才配审判和报应所有罪人。但神也是诚实、守约、可靠、不变的神,因祂起誓约束自己,使自己不能说谎,不能背乎自己(提前2:13,来6:18),所以祂的应许是真实的,祂在福音里答应过要赐给我们的福气都是真的。
问:答完Ken先生的问题,续答卢笛先生在电脑网页中向远志明先生请教的信仰问题。卢先说:「我的猜想,是上帝开了一个造灵魂的工厂,每日每时大批量生产要降生人世的灵魂。然而跟佛教(其实抄自印度教)的轮回转世的学说比起来,后者使用循环再生的经济手段,不仅富于想象力,不存在地狱和天堂”魂口爆炸“的问题,而且比起那渺不可期的”末日审判“来,对庸众作恶的本能提供的吓阻作用更直接具体。」答:先生认为神不断创造灵魂,这样天堂和地狱就会有「魂口爆炸」的现象,因此,是为不可能的现象。先生是一个聪明人,必然会想到,「魂口爆炸」除了因为灵魂过多之外,想必然还因为天堂和地狱的地方太过窄小了。然则先生从何得知,天堂和地狱不够地方呢?创造天地万有的神,既是全能的、无限的、永活的神,祂不会创造足够的地方吗?主耶稣曾经对祂的门徒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约14:1-3)再者,先生又认为佛教轮回转世的学说较为合理,原因只为「循环再生的经济手段」比较好一点。先生所说的「经济手段」,想必定是有「供应」和「消耗」难于平衡的问题了。然则先生所想象的「供应」困难和「消耗」困难是什么呢?这样的困难是有限的人的困难呢,还是无限的神的困难呢?先生要用自己有限的头脑来替神担忧,及至担忧不成之时,就说神是不合理的。这样将自己当作神来想,倒是不合理呢!再者、先生又提及「末日审判」,这样,在你的理性上应该没有「魂口爆炸」的问题才对,然则「末日审判」岂不是终止了你所担心的「魂口增加」吗?可见先生问这些问题,不是为求真理,只为讽刺一下基督教而已。老实告诉你,神若是真实的,祂见到你这种反叛的态度,必不会让你有通达的理性来认识祂。主耶稣说得好,祂说:「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
1。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因为犯了罪而被神赶出伊甸园,但是他们都是信神的,他们得救吗?
答:根据希伯来书十一章第一节给「信」所下的定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我们知道,「所望」的意思是「相信一些仍未实现的应许」;「未见」的意思是「相信一些肉眼看不见属于灵界的事物」。神定规人如果肯「相信」神为人预备未见和未实现的救恩,就可以得救。因为自从人类的始先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就看不见神。在这样看不见的状态下,「信」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在亚当和夏娃来说,他们不是因为看见神就相信神,因而得救。反之,他们因为看见过神,信的机会就更难了。然而,他们还可以「相信」神仍未实现的「应许」,就是神在审判蛇(魔鬼)之时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女人后裔的脚跟。」(创3:15)这句话里面隐隐若若地预言主耶稣(童贞女所生)要用脚来践踏蛇的头,叫它受到致命伤,蛇却咬伤耶稣的脚,但却不是致命伤。这就是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节所说:耶稣基督特要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为要释放我们这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但主耶稣没有受到至命伤,因为他死后第三天复活了。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能记住这应许,又传给他们的子子孙孙,可见他们真是相信了这仍未实现,仍未看见的应许,因此就有机会靠信心得救。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亚当的儿子亚伯牧羊,和献羊羔为祭来讨神喜悦得到证据。因为亚当本来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来遮羞,但叶子很快就枯干了,遮羞无效。于是神就为他们杀羊,将羊的皮当作衣服赐给他们穿,这样遮羞就有效了。亚当感谢神赐皮衣,所以教导亚伯牧羊和献羊羔为祭,为要感谢神,和多得羊皮来遮羞。其实这也是预表耶稣基督被杀,成为我们信在神面前遮羞的义袍。倘若亚当和夏娃真是这样相信,他们就得救了。
2。读传道3:19-21,经文指「人和兽都是一样」,又说:「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下入地呢?」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到那里去呢?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
答:这几节经文清楚地指出,人有灵与魂,兽只有魂,没有灵。但是经文的说法,是假设一个不信的人,站在不明白的立场来发问,说:「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下入地?」是的,对于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来说,他实在不知道人死与兽死有何分别。但我们要明白圣经的用词,「魂」(soul)这个字在原文有「气息」或「生命」的意思;「灵」(spirit)这个字在原文是指人里头非物质,与神相通的部份,是住在人身体里头的「真我」。因此,那个没有信仰的人是发问说:论到人肉体的(魂)气息或生命,有谁知道人和兽不是一样,死后都往下入地(埋葬入坟墓)呢?论到人里头的灵,虽然是属于非物质的部份,不会与身体一同埋葬于地,但有谁知道这人在信主得救后,他的灵是往上升(返回赐灵的神那里去)呢?是的,对于旧约时代,一个不认识救恩的人来说,他是没有办法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灵可以上升,或得救。但是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类献上自己的身体为最完全的赎罪祭,人就可以因着信靠主而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灵是往上升,死后返回天家了。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3。根据彼前3:19,4:5-6,主的灵曾经下到阴间去,传福音给挪亚时未信主而死的人。若是这样,挪亚之后未信主而死的世代又怎么办呢?信徒的亲人好友和同情帮助信徒者,他们未信主而死了,对他们来说,神有没有为他们预备救法呢?
答:我们在上文已经解释过,「信」只能在「未见」的状态下有效,一旦看见了,就再没有相信的可能了。因此,人死后既然已经看见神,知道来世的奥秘,就不能有信福音得救的机会。正如主耶稣所说「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财主死后下到阴间,那时他才发现神公平的报应,他就是切切的恳求,也再没有任何恩典给他,连一滴水也不能给他。所以彼前3:19,4:5-6这几节经文并不是像问题所问的意思。正确的解说应该是:耶稣基督曾经借着他的灵,在从前挪亚时代传福音给那些人听,但因为他们不信,所以他们的灵魂现在落到监狱里。至于「死人也有福音传给他们」这句话,不是「死了之后仍有机会听福音」的意思,这乃是说,「那些(现在)死了的人,(从前)也曾有过福音传给他们」。根据圣经,我们知道不论新约旧约,所有信主的人的灵魂,死后都到「乐园」里去,正如主耶稣对那肯悔改信主同钉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我要同你在乐园里了。」只是在旧约时代,关于「乐园」的真理还未显明,所以旧约时代的众圣徒都以为自己死后到「阴间」去。其实他们所说的「阴间」,都是指着「坟墓」而说的罢了。启示录记载,将来「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经文将「海」和「阴间」分开,分明为暗示「阴间」就是「地上」埋葬死人的地方,与「海」成为对比。至于信徒的亲人好友,他们曾经帮助过信徒,待他们好,神必会按照他们的行为来报应他们,行善的得到善报,作恶的得到恶报,这是最公平不过的报应原则。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别的原则或救法为他们存留了。
4。主复活前去了阴间,这阴间在那里?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那里?地下极热,不会是在那里吧?
答:圣经从没有说过主复活前去了阴间,这只不过是第一世初时的「使徒信经」这样说罢了。根据圣经,主耶稣对那信主的强盗说:「我今日要同你在乐园里。」主耶稣是在逾越节黄昏死的,日头一落就是第二日了。主既说「今日」在乐园里,意思当然是死后立即到乐园,完全没有半点暗示需要下到阴间。主又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可见主一死,他的灵魂立即交在父神的手里,父神又怎么会将他丢进阴间,样处理一般人的灵魂一样呢?大卫的诗篇也证实这一点,说:「所以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圬坏。」(徒2:26-27)「不撇在阴间」的意思不等于曾经去过阴间,乃是说,父神不会将耶稣的灵魂撇在阴间,像一般人死后灵魂一直留在阴间一样而已。从前的人之所以认为耶稣的灵魂下到阴间,因为他们有一个观念,以为主耶稣必须凡事与人相同,人有肉体,主也必须有肉体;人犯罪要死,主担当人的罪也要死;人死后要下到阴间,主也必须下到阴间。但是这种观念是不明白死的真正定义。按亚当犯罪,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所说的「死」,是指他吃的日子就「与神隔开」了。因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祷告说:「神阿,神阿,你为什么离弃我?」这就是「死」的真实意义了。「阴间」的意义只不过是一个暂时性质的「灵魂拘留所」,等候审判而已。「阴间」不是指地下深处极热的地方。耶稣基督无须等候审判,所以他用不着下到阴间。所以,不论旧约或新约,得救的圣徒死后,他们的灵魂都去到乐园那里去,正如主耶稣所说那个「拉撒路」一样。
1。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因为犯了罪而被神赶出伊甸园,但是他们都是信神的,他们得救吗?
答:根据希伯来书十一章第一节给「信」所下的定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我们知道,「所望」的意思是「相信一些仍未实现的应许」;「未见」的意思是「相信一些肉眼看不见属于灵界的事物」。神定规人如果肯「相信」神为人预备未见和未实现的救恩,就可以得救。因为自从人类的始先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就看不见神。在这样看不见的状态下,「信」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在亚当和夏娃来说,他们不是因为看见神就相信神,因而得救。反之,他们因为看见过神,信的机会就更难了。然而,他们还可以「相信」神仍未实现的「应许」,就是神在审判蛇(魔鬼)之时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女人后裔的脚跟。」(创3:15)这句话里面隐隐若若地预言主耶稣(童贞女所生)要用脚来践踏蛇的头,叫它受到致命伤,蛇却咬伤耶稣的脚,但却不是致命伤。这就是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节所说:耶稣基督特要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为要释放我们这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但主耶稣没有受到至命伤,因为他死后第三天复活了。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之所以能记住这应许,又传给他们的子子孙孙,可见他们真是相信了这仍未实现,仍未看见的应许,因此就有机会靠信心得救。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亚当的儿子亚伯牧羊,和献羊羔为祭来讨神喜悦得到证据。因为亚当本来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来遮羞,但叶子很快就枯干了,遮羞无效。于是神就为他们杀羊,将羊的皮当作衣服赐给他们穿,这样遮羞就有效了。亚当感谢神赐皮衣,所以教导亚伯牧羊和献羊羔为祭,为要感谢神,和多得羊皮来遮羞。其实这也是预表耶稣基督被杀,成为我们信在神面前遮羞的义袍。倘若亚当和夏娃真是这样相信,他们就得救了。
2。读传道3:19-21,经文指「人和兽都是一样」,又说:「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下入地呢?」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到那里去呢?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
答:这几节经文清楚地指出,人有灵与魂,兽只有魂,没有灵。但是经文的说法,是假设一个不信的人,站在不明白的立场来发问,说:「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下入地?」是的,对于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来说,他实在不知道人死与兽死有何分别。但我们要明白圣经的用词,「魂」(soul)这个字在原文有「气息」或「生命」的意思;「灵」(spirit)这个字在原文是指人里头非物质,与神相通的部份,是住在人身体里头的「真我」。因此,那个没有信仰的人是发问说:论到人肉体的(魂)气息或生命,有谁知道人和兽不是一样,死后都往下入地(埋葬入坟墓)呢?论到人里头的灵,虽然是属于非物质的部份,不会与身体一同埋葬于地,但有谁知道这人在信主得救后,他的灵是往上升(返回赐灵的神那里去)呢?是的,对于旧约时代,一个不认识救恩的人来说,他是没有办法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灵可以上升,或得救。但是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类献上自己的身体为最完全的赎罪祭,人就可以因着信靠主而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灵是往上升,死后返回天家了。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3。根据彼前3:19,4:5-6,主的灵曾经下到阴间去,传福音给挪亚时未信主而死的人。若是这样,挪亚之后未信主而死的世代又怎么办呢?信徒的亲人好友和同情帮助信徒者,他们未信主而死了,对他们来说,神有没有为他们预备救法呢?
答:我们在上文已经解释过,「信」只能在「未见」的状态下有效,一旦看见了,就再没有相信的可能了。因此,人死后既然已经看见神,知道来世的奥秘,就不能有信福音得救的机会。正如主耶稣所说「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财主死后下到阴间,那时他才发现神公平的报应,他就是切切的恳求,也再没有任何恩典给他,连一滴水也不能给他。所以彼前3:19,4:5-6这几节经文并不是像问题所问的意思。正确的解说应该是:耶稣基督曾经借着他的灵,在从前挪亚时代传福音给那些人听,但因为他们不信,所以他们的灵魂现在落到监狱里。至于「死人也有福音传给他们」这句话,不是「死了之后仍有机会听福音」的意思,这乃是说,「那些(现在)死了的人,(从前)也曾有过福音传给他们」。根据圣经,我们知道不论新约旧约,所有信主的人的灵魂,死后都到「乐园」里去,正如主耶稣对那肯悔改信主同钉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我要同你在乐园里了。」只是在旧约时代,关于「乐园」的真理还未显明,所以旧约时代的众圣徒都以为自己死后到「阴间」去。其实他们所说的「阴间」,都是指着「坟墓」而说的罢了。启示录记载,将来「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经文将「海」和「阴间」分开,分明为暗示「阴间」就是「地上」埋葬死人的地方,与「海」成为对比。至于信徒的亲人好友,他们曾经帮助过信徒,待他们好,神必会按照他们的行为来报应他们,行善的得到善报,作恶的得到恶报,这是最公平不过的报应原则。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别的原则或救法为他们存留了。
4。主复活前去了阴间,这阴间在那里?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那里?地下极热,不会是在那里吧?
答:圣经从没有说过主复活前去了阴间,这只不过是第一世初时的「使徒信经」这样说罢了。根据圣经,主耶稣对那信主的强盗说:「我今日要同你在乐园里。」主耶稣是在逾越节黄昏死的,日头一落就是第二日了。主既说「今日」在乐园里,意思当然是死后立即到乐园,完全没有半点暗示需要下到阴间。主又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可见主一死,他的灵魂立即交在父神的手里,父神又怎么会将他丢进阴间,样处理一般人的灵魂一样呢?大卫的诗篇也证实这一点,说:「所以我的心欢喜,我的灵快乐,并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圬坏。」(徒2:26-27)「不撇在阴间」的意思不等于曾经去过阴间,乃是说,父神不会将耶稣的灵魂撇在阴间,像一般人死后灵魂一直留在阴间一样而已。从前的人之所以认为耶稣的灵魂下到阴间,因为他们有一个观念,以为主耶稣必须凡事与人相同,人有肉体,主也必须有肉体;人犯罪要死,主担当人的罪也要死;人死后要下到阴间,主也必须下到阴间。但是这种观念是不明白死的真正定义。按亚当犯罪,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所说的「死」,是指他吃的日子就「与神隔开」了。因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祷告说:「神阿,神阿,你为什么离弃我?」这就是「死」的真实意义了。「阴间」的意义只不过是一个暂时性质的「灵魂拘留所」,等候审判而已。「阴间」不是指地下深处极热的地方。耶稣基督无须等候审判,所以他用不着下到阴间。所以,不论旧约或新约,得救的圣徒死后,他们的灵魂都去到乐园那里去,正如主耶稣所说那个「拉撒路」一样。
1。到施洗约翰那里受浸,仅表示悔改,而不得赦罪,这只是浪费时间的一个仪式么?主耶稣是无罪的,主为何要到约翰那里受悔改的浸呢?
答:人们到施浸约翰那里受浸,只表示悔改而已,却不能叫他的罪得赦和得救,因为只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参路5:21,24)人所犯的一切罪,除了得罪所伤害的人之外,也是得罪神(罗3:23,路15:18),因此,除了被得罪的人和神有权赦免那人的罪之外,第三者是没有资格赦免他的罪的。好比我若犯罪得罪你,和得罪神,除了你和神之外,有谁可以赦免我的罪呢?这样,约翰就是「第三者」,他无权赦免人的罪。不过,虽然约翰没有权柄赦免我们的罪,当时的以色列人到他那里去受他的浸,表示悔改,还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因为人若不先悔改,就是奉耶稣的名受浸,也不能赦罪。试想,神怎会愿意赦免一个不肯悔改的人的罪呢?因此,约翰为百姓施浸,主要意义是为耶稣「预备百姓」,叫一切愿意真心悔改和信主的人都得着救恩。至于主耶稣原是无罪的,为何要受到约翰那里受浸的问题。主耶稣自己的解释是「应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3:15)所谓「义」(righteousness),即神看为「对」的事之意。全句意思是:受浸不是一件错事,乃是神所看为对的事,我们就应该照神的意思去做。当耶稣受了浸,从水里上来的时候,就有圣灵仿佛鸽子降下来落在他的头上。原来,神早就告诉约翰,将来他给百姓施浸的时候,如果看见圣灵降在谁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浸的。(约1:33)现在约翰看见了,就向百姓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也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34)。所以耶稣之所以需要受浸,不是为悔改认罪,而是为显给世人看,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是用圣灵给人施浸,叫人的罪得赦。
2。始祖犯罪后而有的「罪性」,是谁放进亚当和夏娃里面的?之后,这「罪性」是先天遗传给后代的,还是在胎生时谁放进去的呢?
答:雅各书告诉我们,「罪」的产生,是由于「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如果「**」牵引诱惑「奸夫」一样,「**」就「怀了胎,生出罪来」(雅1:14-15)。所说的「**」,就是「自己的私欲」(desire),意思是「滥用的自由意志」。所说的「奸夫」,就是「试探」,意思是「违反神旨意的事情」。因此,倘若没有「自由意志」和「神的旨意」存在,就没有「罪」的存在。神创造亚当和夏娃,把他们放在伊甸园里,告诉他们,千万不可吃那棵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因为他们吃的那一天必定死。这是说,他们明白「神的旨意」是不准他们吃,但他们也有「自由」去选拣吃或不吃。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选拣「违反神的旨意」,就等于「滥用自由意志」,于是「罪」就产生出来了。这不是说,「罪」是神创造的,神只创造「自由意志」和让人明白「神的旨意」而已。然而「自由意志」的性质,天然有犯罪与不犯罪的可能性,不然,就算不上「自由意志」了。「自由意志」非常重要,因为人有了「自由意志」,若仍然爱神和赞美神,这样的爱和赞美才是真心的。可惜,亚当和夏娃滥用了他们的「自由意志」而犯了罪,以后,他们的「罪性」(犯罪的性情)就遗传给后代,以致我们各人的「自由意志」失去平衡,人人都与生俱来,有犯罪的倾向。所以「罪性」不是谁放进胎儿里面的,而是随着遗传因子,记录在各人细胞中的DNA里的。像父母的样貌,和性情,遗传在各人的DNA里头一样。所以,越早期的人类,因为遗传罪性较少,犯罪的倾向力就越低,这样,神追究人的罪,就越严格;越后期的人类,因为遗传的罪性较复杂,犯罪的倾向力就越大,这样,神追究人的罪,就越较为宽松。
3。主受浸后,受撒但的试探,如撒但叫主从殿顶跳下,叫主拜牠等等,这些事,是当时被主的门徒看见的,还是什么?
答:当时门徒看不见,因为那时,主还未收任何门徒。但主耶稣必定曾经将这些事告诉门徒,不然,门徒就无法写下来成了圣经了。
4。太5:32,作妻子者如果没有犯**等罪,甚至是爱她的丈夫的,忠于丈夫的,但作丈夫的心思坏了,竟离弃妻子。这种事情很多。那么,这妻子被弃后,若有生活或人生上的需要,而再婚,怎可以定她和新夫为**呢?
答:研究这问题,要先了解主耶稣在太5:31-32所说整句的意思。主说:「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他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叫他作**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了。」按古时的背景,主说这话的意思是:「你们听见人这样教导人说,只要写一封休书给妻子,就可以随便休妻。其实,摩西的本意并不是这样。摩西只准你们在发现妻子有**的行为之时,才可以休妻。你们却肆意虐妻、弃妻、甚至杀妻。于是摩西就准你们写一封休书给妻子,证明她的清白,然后就可以休妻,免得她在亲人面前被误会,以为她是因为行淫,才被丈夫遗弃的。但神的旨意却不是这样,神在创造之时已经定规「二人成为一体」。二人既然成了一体,就不是一封休书可以将二人分开的。在人看来,离了婚,就是分开了。神却不承认,神还是看他们是一体的。因此,在神来看,二人之中若有一个与第三者结了婚,他就是行淫。不过,在基督教众教会之中,也有认为,二人之中,较后才打算与别人结婚的,不算行淫,因为先前的配偶先结婚行淫,后结婚的,就是在先前的婚约上遭到破坏之后,亦即是从前约中解脱了出来之后,才再结婚的。
5。太8:3-4主洁净了大麻疯后,嘱他「切不可告诉人」,末句又说:「对众人作见证」。众人作见证是应该的,但为何当治疗时不可向人作见证呢?
答:经文不是说,主耶稣嘱咐他「对众人作见证」,而是说:「对众人证据」。因为古时的大麻疯病人,必须与所有人隔离,住在城外。在行路时,又必须大声喊叫:「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叫所有人避开他。如今这个长大麻疯的病人得了医治,他必须向祭司和众人证明,他真的得到洁净,这样,他才可以与亲友同住和接触。所以,主耶稣不是吩咐他去「为主作见证」,而是「为自己得了医治作证据」。主耶稣那时不要人为他作见证,为要应验先知的预言,说:「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喜悦的他不争兢,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太12:18-19)这是说,主的名声传播四方,不是他故意为自己宣传的,乃是神的作为,正如预言说:「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太12:20-21)6。主说:「约翰是应当来的以利亚」。请赐示此话的本意。
答:玛拉基书预言,说:「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玛4:5-6)因此,主耶稣第一次来世之前,就有约翰像以利亚一样,满有能力传道,叫百姓的心转向神(参路1:17)。主耶稣第二次来世之前,就有启示录那两个见证人出来传道,他们像摩西和以利亚(参启11:1-7)。
1.约翰福音16:8-11,圣灵来了,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是什么意思?
答:约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介绍圣灵住在信徒心中七样工作,例如:「圣灵指教我们」、「圣灵叫我们想起主耶稣对我所说的话」、「圣灵为主作见证」、「圣灵叫世人自责」、「圣灵引导我们明白(或进入)真理」、「圣灵预告将来的事」、「圣灵要将受于主的告诉我们」。我们凭这七样工作就足够知道,圣灵是住在我们里面。其中以「叫我们自责」的工作为最显着。请注意、圣灵极少用另外一种特殊的声音来责备我们,乃叫我们「自己责备自己」,这实在是非常奇妙的工作,显出圣灵的大能,连我们自己的思想也在不自觉中受到圣灵的感动,以致我们虽然主观感觉到的是「自责」,但却是圣灵亲自责备我们。第一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罪自责」,主指出、「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原来「不信主」是一种罪,因为不信含有怀疑主爱我们、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来救我们,是别有用心的,是不真实的,是骗人的,等等不良的意义在内。第二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义自责」,主指出、「为义是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义」(RIGHTEOUS)的原意是「对」(RIGHT),因此、主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世人看见主复活升到天父那里去之时,才真正明白主耶稣真是基督,真是神的儿子,这时就立即感受到自己的罪来,因为自己没有向主耶稣做应该做的事(即神看为「义」,看为「对」的事);例如爱祂,敬拜祂,顺服祂,惧怕祂,服侍祂等等。第三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审判」,主指出、「因为这个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意思是、我们一直不尊主耶稣的教训,但这世界王(魔鬼)所讲关于这个世界的事,我们就十分注重,我们爱慕世界,以世界为人生的目标,殊不知这世界会成为过去,连这个世界的王的死权也被主耶稣借着死来败坏了,我们还贪爱世界,真不应该。
2.使徒行传16:3,主己复活升天,已到新约时,已建立了教会,为何还要给提摩太行割礼?
答:不错、保罗曾经为外邦人信主不应该要他们受割礼的问题,特别跑到耶路撒冷去,向那里教会的使徒们请教,结果在会议中,彼得起来引据他从前被主差派到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去传福音为例,证实他们信主得救是神主动地接纳他们的,也没有要他们受割礼,因为那一次、彼得还在讲道之时,哥尼流全家就说起方言来,与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时,全体使徒说方言的现象是相同的。然后、保罗又起来将他在各地向外邦人传福音之时,神借着保罗的手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见证出来,表示神也主动地接纳各地的外邦人归主。最后有主耶稣的亲弟弟雅各也起来,引据旧约圣经来证明,神早就计划要接纳外邦人,使他们在救恩上有分。于是会议通过,写一封信给各地所有外邦人的教会,告诉他们,不用行割礼也可以得救。不过、虽然会议是这样通过了,但奉割礼的犹太人的势力还是非常之大,根据保罗在歌罗西书四章十至十一节指出、「奉割礼的人之中,只有三个人是为神的国与保罗一同作工,叫保罗心里得安慰的」,可见当时保罗感到十分孤单。在保罗心中,他明白,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是无关重要的,叫人得救的全因为「信」和「神的恩」。不过、为了要得到这些「奉割礼的犹太人」,保罗主张「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因此、当保罗提拔提摩太出来传道之时,路司得那里的犹太人不顾保罗的反对,硬要提摩太受割礼,保罗见不能避免了,才由得他们这样做,因为反正日后也方便提摩太传福音给犹太人。
3.许多国家都妻冠夫姓,这是封建时代人为的风俗习惯,教会为何还继承这种男女不平等的习惯呢?答:妻冠夫姓,并不是封建时代的人开始的,原来天下各国,从最古时代已经是这样的了。我们要小心,封建时代有许多不良的风俗,但并不等于凡封建时代有的,都是不好的。例如:封建时代还是主张「孝道」的,难道「孝道」就是应该废除的吗?根据圣经,我们知道神当初只创造男人亚当,乃是因为见他「独居不好」,才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这是说、神的旨意是这样,女人的本份就是为要「帮助丈夫」、「陪伴丈夫」,保罗又指出:「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因此、做妻子的,凡事以丈夫为主,为依归,这是神在创造人类之时的定旨和设计,人不得违反。这不是说,女人的地位是「次等」的,不、神的旨意并不是这样,在**来说,在救恩来说,在人性的完整来说,女人绝不次于男人,但在家庭的角色来说、神要男人做「头」,神要女人做「身子」,这是神的旨意。我们不能事事都要男女相同,才算为「平等」,这是误解。例如:如果我们以「男女平等」为理由,强逼女人来搬重东西,这才是「不平等」,因为女人在体格上,是不适宜像男人那样粗壮,不适宜搬重东西。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要男人来生孩子,奶孩子,那是绝对办不到的,因为神在创造之时没有这样装备男人做这样的工作。所以男的应该做男人本份应该做的工作,女的应该做女人本份应该做的工作,这就是神的旨意了。
4.蛇诱骗始祖犯罪后,它并未专食土,也吃青蛙等吗?为什么?
答:神惩罚蛇用肚腹行走,终身吃土。原意是为对付蛇以食物来引诱女人夏娃。蛇初时引诱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意思是、神既然准你们吃所有果子,就不应该只不准你们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神之所以不准你们吃,是别有原因的,因为神不愿意你们吃了像祂那样聪明,能知道善恶。这样的引诱是最阴毒不过的,因此、神对付它,要它用肚腹行走,意思是折磨它吃东西的肚;又叫它终身吃土,意思是不给它叫神所造更美好的食物。所以蛇真的用肚行走,也因为钻到地洞里的缘故,常常吃土。至于它也吃青蛙,和其他动物,这原是神不准许的,因此、我们可以相信蛇这样做是违反神的旨意,不断犯罪,就如神只准许男人和女人结合,但后来男人和男人竟然做出交合的事来,违反了神的旨意而犯罪一样。再者、我们知道、那引诱女人犯罪的「蛇」、原是魔鬼的化身,因为我们并未看见耶稣用脚伤蛇的头,蛇也伤耶稣的脚跟,但我们却看见耶稣基督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所以神所说的「蛇」就是魔鬼。若是这样、现在我们所看见的「蛇」,并不是「魔鬼」本身,乃是蛇的像征而已。所以、神要「蛇吃土」,也可以说是神夺去魔鬼所有的享受,任何恩典都不给它,这一点就是百分之百应验了。
问:强势文明的诱导。这是指近代原本信奉其他宗教地区的人们改信基督教的原因。我相信好多非欧洲裔人信奉基督教,多少都有受到强大现代西方文明的心理诱导:他们以为,人人都信基督教,基督教一定很好,不如我们也信吧。
答:这位先生形容基督教为西方「好多人信奉」的强势宗教,因而吸引不少没有头脑,只见这么多人信,自己也信的人加入教会。你说的对,你这个观点刚刚好也是主耶稣的观点。主耶稣劝勉我们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寻的人也少。」(太7:13-14)主的意思是说,那些拣选进阔门、走阔路的人,以为人多就必定是对,其实他们是没有头脑的人。按道理,走路的目的应该是为「往那里去」才对,怎么会以为「人多高兴」就必定是对的呢?所以主教我们要走窄路,因为那些走窄路的人,若不是已经思想清楚,有把握知道这路通往永生,他们怎么会这么愚拙,选上一条又辛苦,又难行的窄路呢?但那些贪爱目前舒适,以为又阔又大又人多的路,就必定是对的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一般来说,没有头脑的人只看表面,见人多就盲从。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人占大多数。但那些肯花时间去研究清楚,不看表面,要看底蕴的人,他们一旦知道这路原来通往永生,他们就不嫌路窄,也要坚持到底。但是这样的人较少。因此,飘发先生不要误会,以为西方国家这么多人信基督教,是因为基督教是一个人多强势的宗教。你所说的基督教,应该是指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教各大派加起来,以耶稣为中心的宗教。但你不知道,他们中间大部份都的人,都是人云亦云,信耶稣却不知所以然的人。他们多半不知道,天主教、东正教,和不少基督教派都已经变成异端,不能得救了。那些真正信耶稣,能够明白真理的人,是有改变,清楚知道自己已经得着永生的人。他们虽然只属少数「民族」,却能忍受任何苦难,不怕孤单,忠心跟随耶稣。所以基督教之所以吸引人,全不在乎人多势强,乃在于其中极其宝贵的真理。因此,基督教被称为世上最喜欢研究真理、最爱讲道理、最愿意接受科学鉴证、最乐意接受逻辑挑战、最不怕逼迫……的宗教。但是,这样的人不多,也不会形成强势吸引人的宗教。
问:基督教也许会更兴旺。但是基督教只要用自己的道德体系去吸引人相信就够了,不应蠢到以为可以独占一切真理。……宗教即宗教,科学为科学,两者分开谈。基督教如果以他那虚幻的神论作为基础,去攻击以严密逻辑推理为认知方法的科学理论,是十分可笑和不自量力的。
答:贵先生还未明白,「信仰」与「科学」虽然是分开的,却不是对立的。人不得只有信仰而无科学,也不能只有枓学而无信仰。圣经给「信」下一个定义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所望」因为未来到,「未见」因为未实现。倘若来到了,实现了,就不用「信」了,只能说「知道」。因此,一件事物,如果已经得到百份之六十的证明,我们就称这百份之六十为「知道」;却称另外那百份之四十为「信仰」。能以用现今的逻辑证明的,与「科学」同类;还未能用物质世界逻辑证明,但藉推理可以想象的,与「信仰」同类。所有「科学」均由合理的「推理」开始,没有「推理」就没有「科学」。近代伟大的科学家StephenHawkin说得对。他指出,现有的科学只能推理宇宙大爆炸之后的事物,我们永远不能凭推理知道宇宙大爆炸之前的事物。因为我们所应用的一切逻辑,全部都是属于这个时空的规律逻辑。宇宙大爆炸之前,时空还未存在,我们怎可能用现在的时空规律来推算出那个不属于物质界规律呢?然而,我们肯定在大爆炸之前已经有不属物质世界的事物存在,不然,这个物质宇宙就是从「无有」变化出来的了,这却不能符合我们现有的逻辑。因此,StephenHawkin说,我们可以有理由地说,是一位不受现今物质规律限制的神创造了这个物质宇宙。同时我们也可以说,在没有矛盾的状态下,「科学」有助于「信仰」的建立,而「信仰」也就是「科学」的憧憬。可是,如果「科学」与「信仰」出现矛盾之时,逻辑告诉我们,两者必不能并存,可能是「信仰」错了,或可能是「科学」错了。这样,「科学」在本质上就与其矛盾的「信仰」形成对立,而「信仰」也同样在本质上与其矛的「科学」形成对立,两者互相攻击,因为两者互相矛盾的本质叫他们不能不互相攻击,直至其中一方寻到「最终的真理」,成为赢家为止。
问:天文物理学家,支持宇宙大爆炸论的剑桥大学教授约翰霍普金斯也是一个基督**。如果他完全相信上帝所说的话,也就不用去搞什么宇宙来源的研究了,因为那已经在〈创世纪〉里说了,他那宇宙大爆炸说也是违背上帝的,对不对?
答:不对。因为许多人误解了圣经的意思,其实宇宙大爆炸论并没有与创造论冲突。根据希伯来书指出:「神…借着他儿子……创造诸世界。」(来1:2)请注意「诸世界」在原文其实是「诸时代」(allages)。创世记记载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1:1-5)请注意,头一日创造之前,已经有「水」和「地」。可见,「水」和「地」不是六日创造之中被造的,乃是先前已经有了。而且「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是」字,在圣经中出现过3446次,其中七成译作「变成」或「成为」。因此,经文的意思表示,「起初」(时间开始之时)神创造了天和地。只是为某种原因,地「变成」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不少解释家认为这是因为天使犯了罪,被神打了下来,神又就用洪水来审判当时的地,使地变成空虚混沌,大水的表面变得很黑暗,因为被厚厚的密云遮盖了。于是神就再用六日来重整这个地,这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之后,到了挪亚时代,神再用洪水毁灭当时的地,那时代就结束了。之后,神叫洪水退去,又再重整当时的地,成了我们现今这时代,直到将来世界末日,爆发「哈米吉多顿大战」,这个时代才结束。那时,主耶稣从天驾云降临,再一次重整大地,使大地进入千禧年时代。到最后,魔鬼再发动「哥革、玛各争战」,于是这个有形的天地就逃没了,我们就得以进入新天新地时代。所以,神可能在最早之时,借着大爆炸的方式,创造了天和地。以后经过一百五十亿年(其间可能经过许多个时代),神才用六日重整大地,开始了生物和人类的时代,和以后历史各时代。
飘发先生在网页中向「直言」先生发表了一些个人对信仰的意见。笔者读了,感到有兴趣协助「直言」先生来回答其中部份问题。
1。天文物理学家,支持宇宙大爆炸论的剑桥大学教授约翰霍普金斯也是一个基督**。如果他完全相信上帝所说的话,也就不用去搞什么宇宙来源的研究了,因为那已经在〈创世纪〉里说了,他那宇宙大爆炸说也是违背上帝的,对不对?
答:不对。因为许多人误解了圣经的意思,其实宇宙大爆炸论并没有与创造论冲突。根据希伯来书指出:「神…借着他儿子…创造诸世界。」(来1:2)请注意「诸世界」在原文其实是「诸时代」(allages)。创世记记载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1:1-5)请注意,头一日创造之前,已经有「水」和「地」。可见,「水」和「地」不是六日创造之中被造的,乃是先前已经有了。而且「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是」字,在圣经中出现过3446次,其中七成译作「变成」或「成为」。因此,经文的意思表示,「起初」(时间开始之时)神创造了天和地。只是为某种原因,地「变成」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不少解释家认为这是因为天使犯了罪,被神打了下来,神又就用洪水来审判当时的地,使地变成空虚混沌,大水的表面变得很黑暗,因为被厚厚的密云遮盖了。于是神就再用六日来重整这个地,这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之后,到了挪亚时代,神再用洪水毁灭当时的地,那时代就结束了。之后,神叫洪水退去,又再重整当时的地,成了我们现今这时代,直到将来世界末日,爆发「哈米吉多顿大战」,这个时代才结束。那时,主耶稣从天驾云降临,再一次重整大地,使大地进入千禧年时代。到最后,魔鬼再发动「哥革、玛各争战」,于是这个有形的天地就逃没了,我们就得以进入新天新地时代。所以,神可能在最早之时,借着大爆炸的方式,创造了天和地。以后经过一百五十亿年(其间可能经过许多个时代),神才用六日重整大地,开始了生物和人类的时代,和以后历史各时代。
2。基督教神论怎么样,凡有commonsense的人都可以看出。虽然你说,基督教神论还没有被证伪,但绝对没被证实。
答:飘发先生说的真对,基督教的神论真是凡有commonsense的人都可以看出的,因为罗马书一章十九至二十节这样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的(当然还有大部份是人所不能知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圣经所说的就是「证实」,不是说还没有「证伪」。
现在请飘发先生拿你的commonsense出来,问一问你自己的「心」(神已经显明在你的心里了):
1)宇宙万最早的物质从何而来呢?进化论岂能解释宇宙是从无变为有的吗?常理告诉我们,「有物件,就有物主」,着名物理学家史提芬。霍金也指出,宇宙中所有星体在一百五十亿年前是从一个不占空间的「奇点」开始「爆炸」出来的。我们现有的任何逻辑都不能叫我们知道这「奇点」之前的事物,也许只可以说,是上帝创造了万物。
2)进化论」为什么说万物在「进化」,而不是在「退化」?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所证明的,万物没有一样例外,都是在「退化」。因为宇宙间没有一样事物不是越变越旧,越久越坏。太阳会有一天消耗完它的能量而变成「白矮星」,山岭会有一天被雨水冲蚀到海里去,每一个人都有一天会死亡,没有一样事物是例外的。然而,进化论之所以认为是「进化」,完全是因为学者们观察到万物之中充满了「设计」。而且,这些「设计」会适应环境变化而变成「更高的设计」。这样,我们说,宇宙间既然「有设计存在,就有一位设计者存在」,为什么你看为不合commonsense呢?
4)人类的科学越进步,只表示人类越多「发现」造物主在创造万物之时,早已深藏于万物中的智慧。与现在比较,一百年前,人类的科学不能算为进步;与一百年之后比较,今天人类的科学也不算是进步。这样,人类不断进步,只能证实人类的智慧从来不能摆脱「有限」的领域。将人类数万年的智慧加起来,才只能有今天;再加将来一万年又怎样呢?到那时,人类能够说自己能「穷宇宙的智慧而进化为至高」吗?你的commonsense使你知道是不可能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到那时你真能「穷宇宙的智慧」,你也只不过是到达开始了解神在造物之时所埋藏在万物中的智慧而已,你何来本事否定神的存在呢?
3。我们从圣经看到,处处显示出两千年前人们的认知局限和想象力局限。有点智力的人并不难看出那是怎么一会事。
答:飘发先生真比我们基督徒聪明何只千万倍,因为二千年来,我们基督徒之中,也有不少科学家。据说,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所有科学家之中,有百份之九十五以上是信有神的。着名的大科学家牛顿是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据说他一生研究圣经比研究科学还要多。我们中国的国父孙中山先生是一位非常聪敏的医生,却也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基督徒。笔者相信,世上所有宗教之中,基督教可以说是开办最多大学,接受最多科学鉴证的宗教。而且,基督教的传道人并不个个都是不学无术的江湖术士,他们中间大部份都是饱读各种学科以证明圣经的学者,其中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数以万计。然而,这些传道人都曾经细心研读过圣经不下几十次,笔者认为不少传道人更读过圣经超过一百次。但是说来,这些传道人全都不及飘发先生那么聪明,因为你可以一看,就看出圣经里头的「认知」是如此的局限,而我们读过圣经上百遍的人,却还是认为圣经非常深奥,因为到如今我们中间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完全明白圣经。这样,如果将我们全体基督徒和飘发先生比较,逻辑告诉我们只有两个可能性:第一,可能我们所有基督徒都错了,都被圣经误导了,都是愚不可及的迷信份子,而飘发先生却是一位人类历史中极其难得的「大智者」。第二,可能飘发先生一时间说出一些半说笑、半讽剌的话而已。飘发先生是不会愚蠢到看所有基督徒都是大愚,而自己就是大智的。想请问飘发先生的立场如何,你是采取上述第一态度,还是第二态度呢?我个人认为,你必定是采取第二态度,对吗?
飘发先生在网页中向「直言」先生发表了一些个人对信仰的意见。笔者读了,感到有兴趣协助「直言」先生来回答其中部份问题。
(1)飘发先生谓:宗教(特别是基督教)用不着以攻击科学的方式来维护它的合理性。因为无论他本身攻击的那个科学理论(比如进化论)的对错,神学家们所站的基础——「基督教神论」本身就是虚幻的。以错误的起点而进行的论争,结局绝对是像「地球中心论」倒下的重演。
答:「宗教」与「科学」并不冲突,基督教不但不会攻击科学,反而常常引用科学来作为圣经真理的助证。「宗教」是一种关系灵界(包括人的灵魂、神、鬼、来世…)的信仰,因为它超出来物质界的领域,所以不可能像科学一样可以用重复实验来验证。「科学」却是一种用逻辑推理来追寻深藏于宇宙物质界中的道理的研究,例如研究万物中结构、关系,从而发现其中的「律」。用我们基督徒的话来说,科学是研究神创造万物的「设计」,万物如果没有「设计」,何来其中的「律」或「科学」呢?再用逻辑来说,既然万物是有「设计」的,我们推说有一位「设计者」存在,这有何不可呢?谈到进化论,不错,基督教攻击进化论,因为它在寻求万物中的「律」之时,先攻击「有神论」。既然「进化论」与「有神论」是冲突的,在逻辑上就是两者不能并存的,不用我们作出攻击,两者的本质就在彼此攻击。如果有一天,「进化论」证实是真理,「有神论」就是歪理,天然不可能存在。可是,「进化论」到今天还是属于一种未能证实的「推论」而已,不能成为「定律」,因为还未能找到深藏于万物中的「律」。也许「有神论」将会像「地球中心论」一样自我消灭,但是也许是「进化论」会像「地球中心论」一样不能再存留,「鹿」还未知死于谁手。当进化论学者拼命去找那些”missinglinks“,以求确立进化论的时候,我们要取笑他们:请问如何找到当初宇宙的开始,万物怎样从「无」变成「有」?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这是定律,不是推论),我们知道,宇宙中所有万物的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越变越乱的,这就是说,万物在「退化」了,请问何来「进化」呢?在所有科学家之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否认宇宙万物是有「设计」的,而这样的「设计」,在进化论学者来说,就是他们一直所寻找的”missinglinks“。但是,既然承认万物有「设计」,为何不相信宇宙之中有一位「设计者」存在?进化论认为,人类是由单细胞动物进化而成的,请问,何以各处的单细胞动物一起进化,最后只得一种有文化的人类,我们从来找不到另外一种有文化的动物?……我们有许多「取笑」进化论的问题,在别人看来,这就是我们「攻击」进化论了。然则进化论学者岂不也是一样「取笑」有神论,像飘发先生你一样,认为有神论是一种「虚幻」的东西?我们却不介意这样的「取笑」,因为有了这样的取笑和攻击,我们才能至终找到真理。倘若「无神论」是真理,我们是何等的盼望去接受这个真理,因为它救我们脱离有神论的愚昧。然而,笔者要告诉飘发先生,「有神论」怎样是一种信仰,「无神论」也怎样是一种信仰。但是「有神论」最低限度还有宇宙万物的存在,证明造物主存在,因为有物体就必有物主,这是驳不倒的理;「有神论」还有宇宙中不可否认的「设计」作为证据,证实有一位「设计者」存在。至于「无神论」!它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嘴而已!因为有一天如果「进化论」得到确立,「有神论」还可以利用「进化现象」证明有位推动万物进化的神存在,不然万物是不会自行进化的。
(2)然而为何依然会有如此多的人,甚至所谓精英都信奉基督教呢?这只不过是一种「历史惯性」而已:基督教有一段很长的历史,基本上已成了欧洲人唯一的宗教。因此,人们相信基督教,全是因为他们处于基督**的包围中,自然而然就信奉了基督教而已。
答:退一步而言,即使飘发先生所提出的「历史惯性论」是真实的,也未能否定「有神论」的真实性!因为「历史惯性」也总得有个实质的东西来推动它呀!按逻辑而论,倘若我们在历史中找到九十九个「历史惯性」而证实是「虚假」的例证,只得一个「历史惯性」实例证实是真理,这样「历史惯性论」也有百份之一的可能性,让「有神论」站得住脚,终于被证实是真理。飘发先生提出「历史惯性论」来否定所有精英人物信耶稣是真理,何不换一换名词,说:「历史证明是真理」呢?为何一定要站在「反对立场」来观看历史呢?「进化论」岂不是相信「物兢天择,适者生存」吗?这样,「进化论」岂不也是利用「历史惯性论」来生存,以为自己就是真理吗?笔者劝飘发先生不要以为历史上所有基督徒精英都是「醉翁」,而你一个人就「独醒」,因为你用一个自己发明的「历史惯性论」来解释无数精英基督徒相信有神论,认为他们个个都是因为未能摆脱「被基督徒包围」,因此「不能不信有神」而已,就等于取笑他们是「迷信」,而你却「头脑清醒」。你倒不知道自己才是真真正正「迷信」,因为被自己发明而不合理的「历史惯性论」迷住,头脑不清醒。
(3)人们信仰基督教,也是因为「基督教社会道德伦理」的吸引。我想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大多数人甚至精英信奉基督教的真正动力。这些人的潜意识里与其说是信奉上帝,不如说是信奉他们自己几千年来所建立起来社会道德伦理体系。
答:你说,基督教有很好的社会道德伦理体系,又推想这不是从神而来的,乃是几千年来基督徒自己建立起来的。你不知道,基督教道德伦理体系最重要的基础是「诚实」,因为「诚实」就是「真理」。人们之所以相信耶稣,是因为他说:「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了。」(太5:37)有了这句话,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他不会说谎。事实上,他真的这样行,就是到死也不肯说半句谎话。倘若这位耶稣被发现说谎话,谁还会佩服他所说的什么伦理道德呢?你飘发先生会相信一个说谎话的人会有高尚的伦理道德体系吗?现在就是这位不说谎的耶稣,说出许多许多「有神论」的宝贵道理来。而他教训人要「爱仇敌」,理由是我们的「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他教训我们既然信耶稣,得以成为神的儿女,就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倘若神是不存在的,耶稣就是说谎话的,他所教训的一切道德伦理,全部都要废弃,因为他将道德伦理建基于完全的神身上。飘发先生不应该未细心读圣经就胡乱推想,以为几千年来,人们之所以信奉基督教,全是因为他们自己所建立的道德伦理体系。这样的推想太过武断了,连最少的研究工夫也未做过,连一个精英基督徒也没有访问过,就妄下定论,说「所有」这些精英基督徒都不外是这样那样,这是不负责任的猜想。这种猜想不但绊倒别人,也绊倒自己,叫自己一生不可能悔改信主,因为将妄想凌驾于真理之上。
圣经的「创造论」历来都是备受攻击的,指为不符合科学事实。虽然有人以「神看一日如千年」的经文来推论「六日创造就是六个千万年的变化」,企图将「进化论」与「创造论」之间的矛盾圆滑过来。但这种说法,未能摆脱圣经原文「有晚上有早晨」是为一日,即一个二十四小时的规律。试想,如果六日创造中的「一日是一千年」的话,那么,岂不是有五百年是晚上,五百年是早晨?这样,还有什么生物可以在这种情况下生存?
有一些走中间路线的人,认为神确实是用「六日」创造天地,但是每一日与接续的一日之间相隔了千万年。但这种说法还是无法摆脱经文所说「这是第一日」、「这是第二日」等顺次序的字句。按照圣经的本意,「六日」必是「六个连续二十四小时的日」。我们绝不能为迁就「科学」就抹煞了圣经的权威。
再者,六日创造之中,每一日都重复了「有晚上,有早晨」这句话,这又表示,第一日神造了「光」,那已经是「太阳光」了;因为只有太阳的光才能使地球的一半被照得光亮,相反的一半得不到太阳光就变成黑暗。并且七日的光都是相同的太阳光,因为都是使地球「有晚上有早晨」。这是说,不是到第四日神才创造太阳与月亮,其实太阳与月亮早早就存在,只不过神等到第四日才使他们出现而已。
先要了解一些圣经用词
要解释六日创造,首先要以圣经全部字义为准,不能加减,不能曲解,当然也要符合科学事实。现在让我们先来将圣经中的一些重要的字义搜罗出来,加以肯?w。
首先,我们注意到「创造」(create)这个字,其原文「bohra」在创世记第一章里只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在第一节:「起初神创造天地」,第二次与第三次是在第五日与第六日的创造,就是创造动物与人类。此外,圣经并没有说第一日至第四日是创造。圣经在这几日的用词是「make」与「lettherebe」,不是「create」。
接着我们注意到第一日的创造还未开始之前,已经有了「地」与「水」了,只不过当??的「地」的状态是「空虚混沌」,当时的「水」的状态是「渊面黑暗」。然后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才开始创造的大工。
如果我们肯正视上述这些特点,我们就明白,圣经的意思是这样:在最初,神创造好了天地,因为某种原因,地「变成了」空虚混沌(按「地是空虚混沌」原文的意思可以译成「地变成空虚混沌」)。解经?a指出,变成空虚混沌的原因,是因为魔鬼被神打到地球上来,神用洪水审判的结果。这一点,我们在这里无瑕详细解释,日后有机会再向读者交待。
要注意的,是「空虚混沌」是表示原有的一切都因洪水淹没的缘故而全部混乱了,化为无有。如果地球上不是已经有东西的话,这句话写在这里,就是非常的不合理了。还有,「渊面黑暗」这句话又表示,创世记的记叙立场,是以地球「表面」的立场而说,「渊」就是深水,因为渊的表面很黑暗,所以神才在第一日造光。意思是说,从太空的立场来说,光其实早就存在了,只不过,太空的光照不到被洪水淹没了的地球表面来而已。
六日创造的真实过程
有了上述的基本资料,我们就可以了解六日创造的真正过程了。最先神创造好了「天地」,因着某种原因,「地」被洪水淹没了,自有史前神早已创造好了的植物与动物都变成「空虚混沌」;而且洪水的面表又有一层极厚的云,当然「云连水,水连云」,这就是「渊面黑暗」的现象了。
第一日,神说要有「光」,其实是神使云层变得稀薄一点,让阳光可以从太空照到水面上来,并且可以将地球分开晚上与早晨。请记住,只有「渊面」是黑暗,宇宙别的地方并没有黑暗,因为太空早已有太阳与众星存在。
第二日,神说:「水要分为上下,诸水之间要有空气」,于是神称空气为「天」。其实神是使贴在水面上的云层升高,这就是「分为上下的水」了;上面的水是云,下面的水是云,中间是「空气的天」,亦即是大气层。
第三日,神吩咐旱地露出来,说:「水要聚在一处,地要发生青草与各样结果子的树木。」请留意,这一点进一步证实了神在第一日所造的「光」已经是太阳光了,因为若没有太阳光,第三日是不可能有植物生存,就连空气也会冷得结成冰!所以,按实情来说,其实是神在第三日使洪水渐渐消退了,以致水位低了,旱地就得以露出来,这时,阳光可以照进来,地球变成像温室的状态,最适让植物生长;早就藏在坭土里的种籽,也可以长起来,成为各样的草青树木。
第四日,神造出太阳月亮与众星。要记取,神在这一天还不是用「创造」(create)这个字,而是用「make」这个字,意思是,「从地面的立场来说」神在这天「促使」太阳与月亮出现,按实情来说,是神在这一天使云层**,天气变得非常清朗,从地面望到天空上去,可以看到太阳月亮与众星了。关键在于「云层变化」与「从地面立场来看」,不然,我们就不能理解其真实过程了。为什么我们那么强调「从地面的立场来看」?因为经文说:两个大光与众星排列在天空,「可以管昼」,分别「暗」,又可以「作记号,分节令,日子,年岁」,这样的形容「分」是从地面的立场来看,绝对不可能从太空的立场来看。
至于第五日与第六日创造的鱼、天空的飞鸟、地上的走兽与人,圣经就真真正正用「创造」这个字来形容神的作为,因为第一日之前的洪水早已将全地的生物毁灭了,所以神需要重新创造出来。但地球与植物却是在史前神已经造好了的,神只需要用头四日时间来「重新整理」,使地面上的一切脱离「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现象就可以了。
以上的解释,显出圣经真不可能是人写的,乃是神自己的启示。
问:神先造动物还是先造人?是同时造男造女还是先造男后造女?为什么创世记第一章与第二章所记载的次序不同?
答:创世记第一章记载神创造天地和人类,第二章又再记载神创造人,有人以为第二章重复了第一章所记的。其实,作者摩西在写第一章之时,是根据一首「民歌」而写。我们要明白,从始祖被造开始,直至人类有文字之前,所有记述的方式都是口传的,而「民歌」就是古代最流行的记述方式。摩西在第一章将这首「创世民歌」写出来,写完了,才在第二章以他个人的笔法来解释这首「民歌」。说到「创世民歌」,我们中国苗族人也从上古流传下来一首「创世民歌」,被宣教士发现,将它写了出来。我们读这苗人所流传下来的「创世民歌」,发现其内容与圣经的内容有百分之九十相同的。
至于这里所问关于造男女和造动物的先后次序,那是毫无困难的。笔者不明白问的人,为什么会感到有困难。按第一章所载,神先造海里的鱼,然后造天空的飞鸟,再后造地上所有的动物,最后才造人。这次序是十分清楚的。至于第二章记载,神将动物带到亚当面前,让亚当给它们起名;然后神看见亚当没有配偶帮助他,才为他造一个妻子。这样的叙述,在次序上完全没有与第一章产生任何冲突,乃是为详细一点解释女人被造的目的,只是在次序上稍后于男人而已。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记述是有矛盾和冲突的话,那全是出于偏见。有了偏见,就不可理喻了。
问:蛇引诱女人吃了禁果之后,神刑罚蛇终身吃土。然而,我们未见蛇吃土,圣经这样记述,会不会出错?
答:神刑罚蛇终身吃土,并且用肚行走,目的是为针对它在引诱女人之时,诬蔑神「不准人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又引诱女人去「吃神不准人吃的那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神就「取消蛇享受神所赐任何食物的权利」,使牠吃「土」,又叫牠用「肚」行走。意思是在它吃饱肚胀之时,使它行走不便,因为肚胀起,行走时「肚」就与地磨擦,很不适服。由于洪水前所有人和动物都是素食的(创1:29-30),所以我们相信那时候的蛇是吃土的。即使在现今,蛇要挖洞之时,还是要吃土。但在洪水之后,人和动物的食物也改变了,神将「活着的动物」赐给人当作食物,「如同菜蔬一样」(创9:3)。之后,我们看见不但人类吃肉,其他许多动物也开始吃肉了。于是,蛇也不例外,它也成了吃肉的野兽。
问:为什么有一些经文(例如:出33:20,约1:18,提前6:15)说,人不能看见神;为什么又有一些经文(例如:创32:30;出24:9,33:11,23)说,有人看见过神?
答:人不能看见神,这是必然的事。因为,自从人类犯了罪,人就被神赶出去,与神隔开了,这就是「死」的定义。因为神是至圣的,祂绝对不容许半点罪污在祂面前存留,倘若罪人来到祂面前见祂,祂至圣的荣光就会将人消灭。这不是神残忍,而是至圣的神不能将自己的圣洁程度减低。不然,祂就变成不是神,等于自我毁灭了。然而,虽然神不能为人所见,但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就是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祂乐意「成为肉身,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罪人的样式」来到我们中间,好承担我们的罪孽,为我们钉十字架而死。因此,我们相信,旧约时代所有圣徒,在异象中或在肉身内看见「神」,其实是看见代表神的「天使」,或看见代表神的「独生爱子」而已。那时神的爱子虽然仍未降世为人,但在神的计划中,早就定规祂要有人的样式,可以被人看见。正如圣经形容这位独生子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像」的用意就是可以被人看见。圣经又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问:利未记十一章六节记载,「兔子倒嚼」,这是否记错了?
答:圣经不是动物学,因此,圣经将动物分类,不同于现今动物学的分类法。动物学以动物将食物吃进胃部,之后又将食物吐出来,再加咀嚼,然后再吞吃,这种双重消化过程称为「反刍类动物」。但是,圣经所说的「倒嚼」,不单指上述这一种,也指兔类在猎食时,先将食物快快咬下来,含在两腮的囊中(这囊可以载不少食物的),然后跑回巢穴,再吐出来慢慢再吃。这也是「倒嚼」的一种。
问:利未记十一章二十节记载「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圣经怎么会说,昆虫有四足的呢?岂不是六足吗?
答:古代的卫生常识不如今天,因为那时候,人无法知道动物的肉中有细菌存在。尤其是一些性格凶残,生活习惯污秽的动物更是这样。神为帮助祂的选民过一个健康的生活,就将最简单的分辨方法告诉他们:在牲畜方面,凡「分蹄倒嚼」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蹄不藏污纳垢,所以洁净;倒嚼的双重消化过程,可以有更高的杀菌效率,此类动物的肉就可以吃。在爬行物方面,凡「有翅膀,有足有腿可以蹦跳」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虽然爬行,但它可以飞,可以跳,沾染地上污秽的机会也相应减低,因此可以吃。在鱼类方面,凡「有鳞有翅」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这一类的鱼,有鳞将外面的污水隔开,有翅使它游在水中,不致在水底爬行,沾染水底的污物,就是洁净可吃的。在飞禽类方面,圣经列出一系列雀鸟名单,研究这些雀鸟,全部都是性情凶残,吃食尸肉过活的,因此都不可吃。利未记论及这些洁净食物的条例,由十章一直讲论到十一章末。其中所论的,以「四足动物」为主,事实上以色列人主要的肉食也是牛羊之类的「四足动物」。因此,经文提到「有翅膀用四足爬行之物」中,可吃的有蝗虫、蟋蟀、蚱蜢等。摩西分明是想要说「有翅膀而全部足都用来爬行之物」。虽然我们知道蝗虫、蟋蟀等都有「六足」,但「有四足而不可吃之物」还有许多,例如鼬鼠、蜥蝪、壁虎、龙子、守宫、蛇、蝘蜓等;而「多于四足的爬物」又有许多,例如蜈蚣、毛虫、蜘珠、螃蟹等。所以,以摩西时代的用词来说,「四足」只不过用来代表「全部所有足」而已。
问:「天道教」算不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
答:「天道教」应该不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因为这教会创办的日子很浅,只有六十八年的历史而已,它是由一九二八年一个山东济宁的青年人名叫张光壁,又名张天然创办的。张天然本来跟随道士路一中学道,路一中去世后,改而跟陈师姑学道,之后,就自称「奉天承运」创立「天道教」了。「天道教」的创教历史既然如此肤浅,张天然也没有发表过什么着作言论,因此、这教是没有自己的经典的,只「盗取」了佛经,可兰经,圣经,道家的经书,及儒家诸经作为自己的经典,这样、岂能算是一个正统的宗教?「天道教」可能自知「冇料到」,所以将儒、道、佛、耶(基督教)、回,五大宗教和他们的经书借用过来,因此又自称为「一贯道」或「天道五教」。张天然这样将五教合一,分明是没有得到五教的教主同意。不然,为什么五大宗教都异口同声反对他?其实五大宗教的教义彼此存在着极多予盾,若将之合而为一,只能遭人耻笑。因此,「天道教」的人士并不承认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经书,他们称口传给「道亲」的秘密口诀「无太佛弥勒」这一句话为「经典」,又因为这句话只可以秘密传为口诀,万不能告诉任何人,更不能将之写下来之故,所以他们又称之为「无字天书」。其实一句话怎可能成经典?他们这样守为秘密,不准告诉任何人,岂非表示怕人讥诮,竟然相信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为经典?所以、笔者认为「天道教」不能算为正统的宗教。最近台湾有称为宋七方的宗教骗子,妖言谓自己有分身之术,竟然欺骗信众三千,涉及财物「三十亿台币」,成为本世纪可能最大的骗案。据说、「天道教」在台湾竟然有信众一百万,可见迷信人士众多,还未分辨真伪,只见多少所谓「神迹」就相信是可靠的宗教,真是愚不可及了。
问:「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是谁?他来自那一个宗教?
答:张天然创立「天道教」之后,就自称为「济公活佛」,又称早死的路一中道士为「弥勒佛」下凡,称陈师姑为「观音菩萨」的化身。读者请注意,这些都是「佛教」的名称,众所周知,佛教以「释迦牟尼」为最大的佛,亦即是「如来佛」。但是,张天然却宣称他们所供奉「至上的神」名为「老申娘」,她是一位女性的神,张天然说她是「化育天地万物的主宰」,所以又称她为「育化圣母」。他很巧妙地将「申」字中间的一划写成「两点」,说是一个横放的「母」字,而贯穿「申」字中间的「│」,就是「太极图」中分开「阴阳」的划分界,表示「一画开天」之意。张天然形容这个「圣母」也是「上帝」,并称她为「明明上帝无量清虚至尊至圣三界十方万灵真宰」,简称为「明明上帝」。按这名称,即表示这个神明是至大至高、至圣至尊、能力无量、宇宙所有生灵的真神。读者有没有注意到,张天然所介绍的这位真神,与「太极」拉上关系,是道教的材料;与「创造万物」,形容为「至极真神」,又与基督教有关,可是不论道教、佛教、基督教,都没有相信一个女姓的神为至高的神,足见「天道教」的矛盾,和立论缺乏根据。再者,「天道教」又认为这个「老申娘」是住在无极理天,所有东方黎民都是她的儿女,因为这些儿女迷了路,永在轮回受苦,所以设下「天道」,使儿女能「归根认母」。这样的教义,一听就知是吸取了基督教所说神要迷路的世人像浪子一样及早「归家」,但「天道教」却又采纳了「佛教」的「轮回论」来解说世人沉沦的意义,真是四不像的宗教。
问:既然「天道教」所信的神是一位「四不像」的神,他们凭什么叫信众信得这么入迷?
答:老实说,本来像「天道教」这样立论糊涂,既抄袭别人的教义,又变成四不像的教理,若有人会相信才怪!但是「天道教」虽然创教至今才不到七十年,**却遍及世界各地,据非正式统计,他们现今已增至近千万。到底什么东西将这些人拉入教?原来「天道教」牢笼**的主要方法有两个:
其一、就是借着「扶乩」来叫人深信不疑。「扶乩」原是一种交鬼的仪式,与「碟仙」、「问米」、西方的「灵应盘」等类同。但「天道教」为了使人笃信不疑,所以通常负责扶乩的是两个小孩,他们拿着一个圆形有点像汽车呔盘的扶乩棒,说是让神佛附身,然后用这个圆形的扶乩棒在一盘沙上写字,据说写出来的诗句,都是非常灵验的,信徒就全凭这种扶乩术所写出来的文字来解答他们的疑问。可以说、「天道教」叫人深信不疑的法宝就是这种扶乩的玩意了。读者要知道,这些交鬼的玩意若不灵验还好,因为只证明这是一种骗术而已;若灵验的话,那就严重了,因为证明其背后真的有一个灵存在,这个灵是正是邪还未证明,若是邪灵,信徒最终必定受害,因为邪灵可能转而附在信徒的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其二、就是发毒誓。「天道教」要入教的人皈依「三宝」,第一就是由「点传师」在求道者两眉中间的「玄关窍」用右手的中指点一下,口中念着「一指中央会」,又将左手在求道者眼前一恍,口念「万法得超然」。这是传受邪灵的方法,笔者有一位朋友,就是因为被一位法师这样点了一下,结果就天天见鬼了。第二、就是「合同印」,求道者将「两手心向内,左手抱在右手上,两手手指按一定的位置互按而抱合,再置于胸前」,其意义谓「子」、「亥」相交,即成了「孩」字,意思是成了「老申娘」的孩子。据一些研究「天道教」来源的人指出,这种「手印」与黑社会惯用的「手印」类同,因为「天道教」其实根源于元朝的「白莲教」,后来流传到清朝光绪年间成了「义和团」,最后成了黑社会中的「三合会」,很可能「天道教」的创办人张天然接触过黑社会中有炼「神打」功夫的人,于是吸收了这种「手印」作为入教的仪式。第三、就是秘传的「五字口诀」,也就是我们在上文所介绍的「无太佛弥勒」这句话,这句话本来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入天道教的人士却要发毒誓,永远不可将这秘密告诉任何人,即使是自己的妻子儿女也不能相告,违者会遭五雷轰顶。毒誓的内容是这样的:「弟子XXX虔心跪在明明上帝莲下,今天愿求真理大道,性理一贯真传。得道以后,诚心保守,实心忏悔修练,如有虚心假意,退缩不前,欺师灭祖,藐视前人,不遵佛规,泄露天机,匿道不现,不量力而为,诚心修练,愿受天谴雷诛。」读者可见,这种利用死吓的手段,叫人受到无形的捆绑,就是「天道教」牢笼人最利害的法宝了。其实如果这教是正统的宗教,就用不着黑社会惯用的「毒誓」来牢笼人,叫人失去自由。
1.何谓灵恩派,这派在基督教里面是正当的的吗? 答:「灵恩派」起源于1901年,由美国脱离「火洗教会」的一名传道人巴罕(PARHAM)倡导的。「火洗教会」的领导人欧温(ERWIN)认为他们聚会中的狂热激动情况,是比「圣灵的洗」还要高级的属灵现象,可以称之为「火洗」。后来他们的聚会发展到更狂热了,有人倒地抽筋,有人狂喊狂笑,有人昏迷,有人说方言,总之千奇百怪的狂热现象都有,于是欧温称这种更狂热更激动的现象为「炸药洗」。以后又称更狂热的聚会现象为「强烈炸药洗」,和「氧化炸药洗」。谁知当这个「火洗教会」发展到最狂热之时,领导人欧温的私生活被人发现非常败坏,于是「火洗教会」就立即全面倒台,巴罕就是从这样的教会出来倡导灵恩运动的。初时「灵恩运动」又称为「五旬节运动」,因为他们强调圣灵降在他们中间像五旬节一样;后来到了六零年代,「灵恩运动」渗入基督教其他主流教会,因为强调「圣灵的恩赐」,所以又称为「灵恩运动」,同时渗入天主教中间的,就称为「灵恩更新运动」;发展到八零年代,由美国富勒神学院(FULLERSEMINARY)的PETERWAGNER和JOHNWIMBER二人带动,以至影响福音派也有不少教会加入灵恩运动,这就是现今着名于世的「第三波」了。多伦多机场那间以「狮子吼叫」和「野兽叫」轰动世界的葡萄园教会,就是「第三波」的一个分枝。不论那一代的「灵恩运动」,均以追求狂热的情绪感受,和超自然现象为聚会的中心目标。因此批评他们的人,都指出他们的狂热不合圣经;他们所高举的「方言」不能算为一种言语;他们的神迹医病,多半例证都是虚报的,或暂时性的,更有不少证实是一种骗术。可是,灵恩派却是当今世上最「兴旺」的教派,因为这世代的人渐渐离弃真道,寻求经验性的宗教,认为能经验得到的,才是真实的。很可惜,人总有报喜不报忧的心理,就如许多到庙里去求签问卦的人一样,灵验的就大事宣传,不灵验的,就完全不提。如果灵恩派的神医,预言,和神迹奇事,证实全部都是灵验的,我们就应该接受;但如今,有人指出,一些神医大会所见证治愈好了的病人,后来证实全部没有一个是真正好的,虽然也有一些人见证自己的病真正的完全痊愈了,但百分比仍然是很低,其中还夹杂了许多「心理影响生理」的病例,这些人的病,其实是可以不药而愈的。现今在香港轰动一时的「双氧水事件」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了。奉劝读者不要以这样脱离真理的经验作为信仰的根据,否则,终于害己骗人。 2.圣经岂不是有许多神医的实例吗?因何指摘灵恩派的神医为不合圣经? 答:不错,圣经记载了许多神迹的实例,圣经也劝我们应该为病人祷告,出于信心,神真的会医好他的病。但是,我们要指出如下几点,是圣经不赞成的。 a.圣经不赞成像今天的神医布道大会,以神医来作为号召,说人人都可以得到医治,及至治不好,就说那人不够信心。其实按照正常的做法来说,即使那人不够信心,也不应拒绝他,乃应加以长时间的辅导,直至他有信心得着医治为止才对。但灵恩派教会并没有这样做。记得耶稣来到毕士大池子那里,祂虽然看见许多病人,祂也没有将他们全部医好,只医好一位病了三十八年的瘫子。而且这瘫子也是不信的,不认识耶稣是谁,及至他被犹太人控告,不应在安息日里拿着褥子走路,他就将责任推到耶稣身上,后来更向犹太人告发耶稣,以致犹太人计划要杀害耶稣。 b.圣经并不反对用药物治病,正如启示录论到新耶路撒冷中的生命树之时,指出生命树的叶子是为医治万民的病。我们应该明白,所有药物都是神所创造的,我们无理由反对不可以用药物来医治我们的病。 c.圣经显示,医病并不是福音本身,神的旨意也不是要我们人人的病得医,因为若是每一个病都必定得医治的话,世上岂不是没有病死的基督徒吗?灵恩派的人士又喜欢说「病患」的根源是「罪」或「污鬼」,这是不对的,因为人人总有一天会病死的,那么他们岂不都是死在罪中,或污鬼的手中?保罗有一根刺在他身上,一生都不能除去;他又有眼疾,不便写作;提摩太又有胃病,保罗劝他稍微喝点酒来叫胃口清一点;以巴弗提也曾病了,几乎要死。这些人都没有接受神医,神的旨意是要他们在病患中经历神的保守和神的同在。 d.圣经显示,真的神迹医病是不靠任何方法,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而且也没有一样病例是医不好的,因为我们的神原是无所不能的,只要有信心,又得神的喜悦,又合神的旨意,任何病都一定会好的。因此,凡靠任何方法,或程序,都不是出于神的医治。用双氧水治病,更不是神医。 3.上月电台新闻报告,双氧水事件的当事人梁日华牧师又在讲道中预言1999年世界末日了,这种论调我们应该相信吗? 答:绝对不应该相信。主耶稣明说:「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24:23-27,36)灵恩派人士常常说预言,多半都是虚假的,不能应验的。旧约时代,圣经指出:「你们中间若有先知……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那先知……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未曾吩咐他说的话……就必治死……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申13:1-5,18:20-22)举例来说,灵恩运动中,当今着名的巨人PETERWAGNER和JOHNWIMBER,曾经公开宣称自己「操练说预言的恩赐,已经大大进步,成功率高达百分之四十至六十之间。」这是说,平常他们的成功率更低!根据上文所括引的圣经,先知说预言被证实有百分之一不能应验,就要被治死。笔者相信,这些灵恩派领袖,若生活在旧约时代、早就死了!现在梁日华牧师预言说,1999年世界末日,大家且等着,看看到了日期,他怎样向他的信徒谢罪!
问:十月份真理报解释「真理」与「假理」之时,指出欧洲各国打了三十年仗,死了无数的人,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此事有何根据?请指示。
答:先生所问的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差不多任何教会历史书都有记载着名的「欧洲三十年宗教战争」。最初整个欧洲、中东和部份非洲都属罗马大帝国的版图,当时世界各地教会形成五个中心区,由五个大主教管辖,其中四个在基督教发源地的东方,只有罗马大主教在西方。后来阿拉伯回教入侵,长期占领东欧,东方四个大主教就与西方断绝了来往,使罗马大主教在西方一枝独秀,自命为「教皇」。教皇想要夺回东方的领土,于是就鼓励欧洲列国组织「神圣罗马帝国」,由列国选举一位具有最高属世权力的皇帝,与具有属灵最高权力的教皇联合起来,管治整个欧洲,这样、教皇就可以派联军,史称为十字军,八次东征,可惜始终未能成功。十字军虽未能成功,却成了教皇的卸林军,欧洲有那一个国家不顺服,教皇就派十字军攻打他。又在各国设立「异端裁判所」(Inquisition),捉拿不同信仰的人士,放火烧死,充公他们的财产。西班牙被杀的超过六百万,其他国家被杀的超过千万,使欧洲陷于一千年黑暗时期。梵蒂岗历任教皇中,最少有五十个教皇是行淫的,其中更有几位教皇是**的私生子。天主教离经叛道,加上荒淫无道,剥削贫苦农民极多财富,逼使欧洲兴起不少不顾性命的宗教改革家提出改革,可惜都被天主教捉拿杀了。不过这些改革家越杀越多,杀了百多年之后才出现马丁路得,加尔文,慈运理等改革家,成功地推行宗教改革,因为天主教的丑态已经毕露,人民反对的呼声非常普遍,因此、这些改革家得到许多国支持,有足够的势力可以对抗天主教的十字军,于是双方发生许多争战,死人无数,单是德国着名的「三十年战争」(公元1618-1648)就使德国人口由一千五百万减至五百万,直至16489年签订了着名的「韦斯发里和约」,争战才告平息。今天西方社会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千万人的性命所换取回来的。
问:我以为因为英国国皇要续娶或离婚等,得不到天主教的批准,一恼之下,自创CHURCHOFENGLAND,日后成为其他基督教的始祖,英皇又威迫其它邻国入他的教,继而打仗等,是否这样呢?
答:阁下所说的是英国皇帝乃亨利第八,他请求教皇批准他与皇后迦他林(Catherine)离婚,改与波林(AnneBoleyn)结婚,教皇不准,于是英王在1534年通过法案,自立为英国教会最高元首,取代教皇的地位,这是英国「圣公会」的开始,不是「基督教」的开始。早过圣公会的,马丁路得等人已于1517年开始提出改革,以后成立「信义会」。其实这些教会都不是「基督教」的开始,「基督教」应该是耶稣基督创立的,只是到了公元第四世纪康士坦丁皇立基督教为国教之后,那些支持国教的教会就渐渐变质,直到公元590年才正式变成天主教。但那些不支持腐化的国教者,却成了天主教常常捉拿和逼迫的教会,直到宗教改革时代为止。例如德国南部非常着名的Waldansees教派,就是信仰非常纯正,以圣经为信仰最高权威的教会,他们被天主教十字军屠杀了六十万,几近灭族,只余下极少数人逃上阿尔卑斯山躲藏起来,直到宗教改革成功才敢露面。因此、基督教才是旧教,宗教改革运动也称为「复原运动」,只有天主教才是后来兴变了质的教会。
问:如你所说、马丁路得及其他宗教改革家把「真理」创出来,那么,时下的「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教」等,和现时一般的「基督教」又有何区别?
答:笔者并没有说马丁路等人「创」出「真理」来,他们乃是按圣经真理行事而已。我们相信圣经才是真理,是信仰最高的权威,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就是异端。天主教的信仰根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与圣经真理产生极大的冲突矛盾,因此是为异端。至于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会,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教,还是因为与圣经真理大大冲突而被众教会视为异端。摩门教创教不足二百年,他们自创摩门经,早期主张多妻主义,又反对「三位一体」的最基本信仰,认为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我们视之为异端。耶和华见证人会创教亦不足二百年,他们也反对「三位一体」最基本教义,也不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因此也是异端。一般人误以为「天主教」与「基督教」是两大派,不是这派对,就是那派不对。其实我们的看法是、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都不对。基督教分有许多宗派,凡在基本真理上相同的,都可以相通,都是弟兄;凡在基本真理上出现错谬的,都是异端。
问:记得读书时,读过耶稣曾经对门徒说:「Peter,thouarttherock,anduponthyrock,Isha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这样说来、天主教应属「基督原始教」,如果后来有执教的不是,那也不应该说「天主教不是真理」,请覆。
答:阁下在此将三个问题混淆了,第一、阁下误将彼得看为「盘石」;第二、阁下误将彼得看为天主教第一任教皇;第三、阁下误以为「原始教」若有「执教不是」还是「真理」。让笔者分开来解答:第一、阁下记错了经文,按正确的经文,主耶稣对彼得说:「AndIsayalsountothee,thatthouartPeter,anduponthisrockIwi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hellshallnotprevailagainstit.」请注意、Peter在希腊文是petros,是石的意思。希腊文每个字都有性别,petros这字尾部的「os」表示男性,但是「uponthisrock」的rock字,在希腊文却是petra,其尾部的「a」表示女性。女姓的petra是「盘石」,男性的petros却是从盘石分出来的「小石块」。因此、「thisrock」不是指彼得,乃是指彼得对主耶稣的认信、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主耶稣要将教会建立在这个「认信」上。第二、天主教常引用这句话来指彼得从主耶稣承接第一任教皇的职份,这是极之错谬的,经文并没有这个含意,反之、主耶稣赐给彼得的权柄,同样也赐给教会和其他使徒(参太16:19,比对太18:17-18,和约20:23)。天主教无法解释,为什么初期教会完全没有任何文献显示承认彼得是第一任教皇?直到公元590年天主教第一任教皇正式出现之前,其间为何没有人承继彼得教皇的职位?事实上、早期罗马大主教与东方四位大主教都享有同等地位,尤其是东方的康士坦丁堡大主教,一直与罗马大主教争位,互相咒诅了好几百年,到公元1054年才**,东方称为「东正教」,西方称为「天主教」,可见东方教会一直不承认罗马大主教为教皇。第三、若说「执教不是」不等于脱离了真理,然则我们怎样衡量「不是」?天主教将大科学家加里略判监至死,因为他认为地球是圆的,地球应该环绕太阳转动;但天主教却相信地球是平的,太阳应该是环绕地球转动,请问天主教这样执教不是,是不是违反真理?天主教利用伪造文件,将意大利半岛的北部一半骗去、作为自己的领土达几百年之久,后来被天主教自己的秘书揭发,在历史上称为「最大骗案」,这种行为是不是「真理」?我们不承认天主教是「原始教」,只承认她是从「原始教」改质出来的「异端教派」,因为她与「原始的圣经真理」大大不相符。
问:尚未受洗者与已受洗的信徒,在担任事奉工作时,有没有原则性的分别?
答:我们要先了解受洗的意义何在。根据圣经真理,受洗乃是一个决志信主者的公开见证,表明自己真心信主,以致愿意在主耶稣基督的死、埋葬、与复活的形状上与主联合。换言之,他表示就是「死」也不能叫他与主分离,因为他相信自己也必与主一同「复活」。一个人既然如此相信,就确实是真心的信,不可能有假意的了。请读者注意,只有这样真心信主才能得救;如果一个人只是相信耶稣存在,或信耶稣会听他祷告,解决他个人的问题…,都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仍然未与主钉十字架这个救赎工作拉上关系。因此,一般教会都以曾否受洗作为这人是否已经得救的分界线。所以我们认为,一个愿意信主却不愿意受洗的人,应该是未得救的,因为他不愿意借着受洗来表示自己信得真心。既然尚未得救,对主的救恩仍存猜疑,主怎会喜欢用这样的人来事奉他呢?要知道,事奉不是工作,也不是表演自己的才干;事奉乃是服侍主,与圣灵同工,引导会众相信。如果参与事奉的人自己也未完全信主,试问这样的人怎能与圣灵同工,叫别人相信呢?再者,我们还应该怀疑,这个不肯受洗的人要参与事奉,他的心态极可能不是为服侍主,而是为表达自己而已。所以,一般要求有好属灵质素的教会都不会请尚未受洗的人参与事奉。虽然如此,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例外,例如:参与事奉的人确实愿意真心信主,也清楚得救,只是等候受洗的日子来到而已。而且,教会也非常缺乏人手,没有他参与事奉,某方面的工作就会瘫痪。
问:已离婚的信徒,由于仍有爱神追求圣道的心,是否可以被派(选)参与事奉,如担任长老、执事,或在讲坛上当主席、领诗、读经、甚至证道?
答:离婚有许多情况需要考虑,如果是被遗弃,教会不应看他为离婚者,因为在他心目中,他还是在等候配偶回转与他复合的,他从来不赞成离婚。如果他是被骗婚因而提出离婚者,教会也不应该看他为离婚,因为他被对方欺骗了。他满以为对方没有妻子才与之结婚,及至结了婚,才发现对方是有妻室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位被骗的人当然要提出离婚。未信主之时离了婚,后来信了主,也表示后悔从前离婚的,也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一个信徒提出与配偶离婚,他就不能被派或被选有份于事奉了,因为他不能作众信徒的榜样。虽然有不少教会甚至接纳离婚者做牧师,笔者却认为这样的容许出于人情多于真理,而且也视事奉为服侍人多过服侍神。
问:离婚后再婚,是否可以解除限制,每样工作都可以担任,有无范围?
答:离婚已经不能事奉了,更何况是再婚?怎会因为再婚而解除限制,每样圣工都可以担任呢?主耶稣明言:「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太19:9)所以离婚已经是不应该了,若再婚就是犯**,因为在人以为自己已经离了婚,在神来看二人已经成了一体,是分不开的,因此仍然算为未离婚。这样,他若另娶或再嫁,就都犯了**了。试问一个犯了**的人怎可能做众信徒的榜样,怎可能服侍至圣的神呢?在旧约时代,事奉神的人就是祭司。圣经明示:「祭司……不可娶**,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利21:7)到了新约时代,圣经又明说:「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新约时代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凡事奉神的人就不得离婚和再婚了。
问:假若教会由于时代的改变,是不是也可以迎合潮流,亦可以脱离圣经真理呢?
答:所谓真理就是真实的事,是放诸四海而准的原则,是万世不变的道理。旧约的律法祭礼虽然到了新约不再合用了,但其中的真理还是没有改变。所以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因为旧约的律法祭礼只不过是一个外形,其内涵真理就是耶稣基督和祂的救赎大工。外形可以随时代改变,但内涵真理是永远不变的。如果我们说真理也会随时代而改变,这就是说,神自己的性情是天天变的,是受人类文化转变而受到影响的。神的教会在地上的主要责任就是要维护真理不变,正如圣经说:「这家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结婚的仪式可以转变,结婚的真理是永远不变的。如果结婚的真理也会随时代而改变,今天我们还可以用这本圣经来作什么呢?因为它已经失去了它里面教训人的标准了。
问:为什么你们说天主教是「大**」呢?我受不了这个侮辱!
答:多谢张太来电询问,您这种态度已经表明你是一个寻求真理的人了,这是我们最高兴见到的。要知道,寻求「真理」的后果,很难避免揭发「假理」;「假理」被揭发了,一向支持「假理」的人当然会有一点难受。不过、我们希望张太明白,我们不是在「人身攻击」,反之、我们乃是出于「一片爱心」去挽救受「假理」误导的人,以免他们沉沦不能得救。虽然、人人都看自己所信的为「真理」,异己所持的信念为「假理」,好象彼此针锋相对,大伤和气,但勇于这样互相比较,「真理」就寻到了。要知道、「真理」只能由「不怕比较,不忌批评」才寻到;若事事拿「自尊心受伤」来作挡箭牌,那只是一种逃避的态度而已。笔者到处求人「救我脱离基督教」,只要有人能提出基督教所信的是「假理」,我一定会放弃基督教,改信更合理的宗教。倘若有一天我遇见一个人对我说:「,你现在这个父亲原来是个大贼,他在你出生之时,杀死了你父亲和母亲,然后将你抱走,你知道吗?」我绝对不会单单为他说这句话伤了我和我父亲的关系掩耳不听,我会追问个究竟,尤其是如果他能提出许多证据,我更会详细考察,看看是否属实,然后才判断他是否在恶意中伤我,还是于出好心的忠告。因为如果事情属实、我不但不会怪责他,我反而要多谢他。同样的、我劝张太不要单单为「宗教自尊」似乎受到伤害而塞耳不听,你倒要冷静详细研究,天主教是不是圣经所说的「大**」,因为如果你信错了,你的结局是「永远沉沦」,非常可怕!到底天主教是不是「大**」?DaveHunt所着的「AWomanRidesTheBeast」这本书有非常详细交待,你可以到任何基督教的书室订购,他们必定会为你找到这本书。如果天主教不是有极大的错谬,何来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和成千上百的宗教改革家起来、冒生命的危险提出改革天主教呢?何来欧洲各国打三十年仗,死了无数人的性命,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呢?由宗教改革至今,已经四百七十多年了,基督教已经成为世上最先进国家和极多科学家的信仰,难道这些人所信的完全是无理取闹的吗?圣经惯常将「教会」比喻为基督的妻子,但启示录指出、那「大**」(变节的『妻子』)与列国的君王「行淫」,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像天主教一样,一直强调「政教合一」,又在千多年黑暗时期里,组成「神圣罗马帝国」,并且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大帝」结合,活像「丈夫」与「妻子」一样?圣经指出这「大**」喝醉了「圣徒的血」,试问历史上千千万万基督徒,因为不肯相信天主教的教义而被天主教处死,岂不是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大**吗?天主教单单在西班牙一个国家内,就杀了六百万基督徒;在法国和德国南部,又杀了一百一十万基督徒;十字军成了教皇的「御林军」,在八次东征之中、杀回**和不同信仰的人千百万,就是他们现在所拜的「圣女贞德」,也是他们亲手烧死的,这些历史事实,岂容忽视?圣经又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会,回教,佛教,喇麻教,犹太教,钖克教,东正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那一天张太你在聚会中所看的那套影片,就是由一群离开了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合作拍成的,他们现在都离开了天主教,并且很热心又凭爱心告诉所有天主**,天主教的教义错在那里,他们若不是找到真凭实据,怎会倒过来劝人离开天主教呢?如果我们指出天主教的错谬是虚构的,我愿意作任何方式的公开道歉。但张太要明白,天主教的错谬、不是一言两语可以说得尽的,你实在需要客观一点,花点时间去细心研究,才能寻得「真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随时都欢喜与你详谈。
问:天主教岂不是同拜一位神,同有一本圣经吗?何必互相攻击呢?
答:天主教拜同一位神,这一点是对了;天主教有同一本圣经,这一点也对了,但可惜、「神的话语」,就是圣经,他们并不尊重,他们竟将最基本的「十诫」改变了,将第二诫「不可拜偶像」删除,然后将最后一诫分割成为两诫,补足十诫,以图欺骗人。不但如此、天主教在历史上一直将圣经上了锁链,不准信徒颂读,千多年来、数以千万计读圣经,高举圣经的基督徒、就是为此而被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判罪和烧死,只是到了近代,因为基督教大量印制圣经,又广泛地到处鼓励人们研读圣经,圣经已经到了如同「水银泻地」的地步,天主教才不得已准许她的信徒读圣经,但仍然不准他们解释圣经。再者、天主教为了对抗圣经,故意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所以、如果我们质问他们「炼狱」、「婴儿洗礼」、「圣母马利亚无原罪成胎」、「马利亚升天」、「念珠」、「告解礼」、「功德观念」、「教皇无误」……等教义,是根据何经何典?他们就引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作为根据,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教义都是圣经没有记载的。现在请问读者、天主教同敬拜一同神,但神所说的话却不被尊重,反以人间的遗传和教皇有误的信条来代替神的话,这样算得上是同敬拜,同事奉一位神吗?在历史上,天主教以武力「攻击杀害」我们这些属神的人,又在1545年举行的「梵蒂岗第二次会议」中,通过超过一百条「咒诅」来对付不肯跟随他们错谬的基督徒,如今、我们只将历史事实和真理说出来,我们就成了「攻击天主教」的人吗?为什么天主教不为杀死千万基督徒道歉半句话呢?为什么他们到如今仍然坚持「梵帝岗第二次会议」那一百多条「咒诅」,而没有人说天主教攻击我们呢?
问:现在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的可能性和可信性,但如何证明神创造人?
答:真的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可信吗?据我们所知,「进化论」仍是属于一种「推论」而已,还未正式被接纳成为「定律」。「进化论」未能解决的问题既多又严重,例如:宇宙最早的「物质」怎样从「无」进化成为「有」?但最近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证明,宇宙有一个开始,将来也会结束;请问「进化论」学者之中,有那一位可以解说宇宙的「第一因」因何而产生?再者、「进化论」之所以反对「创造论」,因为他们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现象,然而、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一切自然现象都是「越变越乱」的,意思是「退化」而不是「进化」了,如果物种真的有「进化」现象,请问「进化」的动力从何而来呢?「进化论」学者不能不承认,这个宇宙充满了「设计」,例如、人的眉毛为什么长在眼睛的上方,而不是长在下方?答案是「流汗之时可以挡住汗水不致伤到眼睛」;人的鼻子为什么向下不是向上?所有烟囱岂不都是向上的吗?答案是「若向上,雨天就会装满了雨水了」;或问、西瓜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喜欢吃那种味道,而故意「进化」成为西瓜让我们来吃呢?答案是「神这样的设计,是要人类帮忙西瓜将种子传播开去」摘。宇宙间布满了设计,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抹煞的事实,然而我们要问,在热力学第二定律「越变越乱」的原则下,怎可能会「进化」出如此奇妙的「设计」来呢?「进化论」学者花了多少金钱,多少时间和人力去训练猴子和其他动物,教他们「穿衣」、「打字」、「拿刀叉」等等,然后说:「你们看,猴子果然学会了!证明猴子就是我们的祖先!」猴子真的学会吗?据我们所知,猴子并没有学会,猴子只知道如何得到食物,这是所有动物的本能;猴子知道要「穿衣」、「打字」、「拿刀叉」才会有东西吃,所以猴子才这样做,它们绝对不是真的学会了,不信的话,请「进化论」学者们将他们训练过的猴子放回树林去,看看这些猴子会不会教其他猴子「穿衣」、「打字」、「拿刀叉」!事实告诉我们,猴子和别的动物接触人类已经许多千年了,猴子仍然没有从人类学到半点文化,不然、为什么考古学家至今仍未发现过任何动物的文化?所发现的,全部都是人类的文化!笔者在此向任何「进化论」学者挑战,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叫一只受过训练的猴子教导其他未受过训练的猴子学会「穿衣」、「打字」、「拿刀叉」的话,笔者就相信「进化论」是真理了。相反、我们看见任何最落后的土人,只要他们是人,他们就能从文明社会吸收文化,又能教其他土人,很快他们就进步,有他们的学院,有他们的社会组织,有他们的发明品等,因为他们都是神照着自己形像创造的。
问:圣经中的神迹明显是违背自然律,对科学家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神迹;信了主的人也难向他人解释,例如你如何解释「五饼二鱼」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
答:「神迹」就是「神所行的奇迹」,因此,问题不在「五饼二鱼的神迹」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乃在于到底有没有神存在?如果我们相信一位创造万有的神,这位神既然创造了「时间」,祂自己当然不受时间限制;这位神既然创造「空间」,祂自己当然也不受空间的限制,这样、神创造了「物质」,祂为什么要受「物质不变定律」这种祂创造出来的现象限制呢?试问,如果有一天你发明一部最先进的电脑,你会这么傻,竟然连自己也受这部电脑控制你吗?神是「灵」,与「物质界」任何原则和事物都无关,当然更不受物质界所左右,所以神能创造物质,也能行事凌驾于物质定律之上,这才是神迹的意义。人类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币病,就是以为自己是宇宙间最高的个体,于是就事事将「神」拉下来与自己平辈去「质问」神,为何这样,为何那样?他们不知道自己所知的很有限,所能接触到的领域也很有限;智力有限,所能了解的事情也很有限。他们往往以为凡自己所不知的,所不能了解的,就绝对不是真理,绝对不存在的。请问二百年前有没有人相信有飞机存在呢?凭那时候人类的智慧和领悟力,绝不能明白飞机飞于天空的可能;再请问、二百年后的人会不会同样指着今天我们这时代的人说:「1998年代的人类绝对不可能领会我们的事物」?如果会,岂不是说今天我们全人类的智慧仍然很幼稚,不明白和不了解的事物实在很多吗?更何况是神的事情呢?
问:其实「条条大道通罗马」,信什么宗教又有什么分别呢?何必斤斤计较呢?
答:如果真是「条条大道通罗马」,我们就真的不必介意走那一条大道了,读者要问良心,是不是真的「条条大道通罗马」?如果你不走迷路,或丢进大海里,那就真是奇怪了。再者、如果每一个宗教都是教人不要偷,不要骗,我们就真的不要介意信那一个宗教;但如今各宗教的教义并不是这么简单,各宗教均强调如何能叫自己的灵魂得着拯救,如何能寻得一位真神的问题,这些关系如此重要的问题,岂能容许半点错谬?好比一个人想要寻回自己失散的父亲,怎可能随便找一个,或认为人人都可以做自己的父亲呢?圣经告诉我们,创造万有的神原是我们灵魂的天父,我们必须与祂恢复父子的关系才能得救,才能进入天国,因此、我们必须拒绝凡与圣经冲突的任何宗教,不然、我们必然走迷了,认贼作父,以魔鬼撒但为神。读者应该明白,人人都可以从常理推想到,只有斤斤计较的医生才是好医生,认为样样药都有效的医生一定是庸医;只有斤斤计较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认为「条条大道通罗马」的律师一定个糊涂虫;只有斤斤计较的人才能寻到真理,为「自尊」而随便以假为真的,只会自欺欺人。我们在此凭爱心,又诚恳地告诉读者,「真理」只有一个,「神」只有一位,「救法」只有一条,我们不是攻击你的宗教,而是逼切地关心你,才这样提醒你。
1。怎知基督教的神是独一真神?
答:我们认为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因为圣经形容这位神是万有的创造者。许多科学家寻求万物的根源,不断追问,「宇宙的第一因」是什么?其实答案很清楚,神就是「宇宙万物的第一因」了,因为神创造了万物。基督教既然称创造万有的「第一因」为神,这样,在这位神以先,就再没有任何「前因」了。不然,他就不是「第一因」,而是「第二因」,或「第几因」了。在逻辑上,万有的第一因必定是独一无二的。正如圣经形容这位神说:「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90:2)意思是说,在未有「时间与空间」之前,神已经存在,因为神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创造者。以基督教给神所下的定义来说,如果一个神明是有开始的、会死亡的、有肉体的、被时空限制的、要轮回的、有民族或国籍观念的……,他就不是造物主,而是受造之物而已,他根本上不配称为神。所以,圣经称创造天地万物的神为「大地的主,至高的神」。并且这位神在以赛亚书四十三至四十六章,前后十几次启示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知道,除了我以后,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45:5-6,43:10-13,44:6-8,45:14,18,21-22,46:9)。也许读者可以这样比较,看看世上所有宗教怎样介绍自己的神,然后决定那一位才是独一无二的真神。以笔者来说,我从未见过任何一种宗教,介绍自己的神,像圣经这样介绍的。因为圣经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2。其他宗教是否与基督教殊途同归?
答:许多人以为,各种宗教都不外「劝人向善」,因此各种宗教都是「殊途同归」。这种见解全属猜测,以偏盖全。我们不能这么简单,以为只要有「导人向善」的成份,就必定是「殊途同归」。让我来仔细分析这句话的逻辑对不对吧。首先,不同宗教就是「殊途」,这一点确实如此。但各种不同的宗教是否真的「导人向善」呢?答案是未必。因为有导人向恶的「邪教」,他们并不是导人向善。至于一般有「导人向善」成份的宗教,也有向善程度的分别。有的只能说,有少许导人向善的成份,有的只是导人向「低等善」而已。我们认为,要导人向「至善」的,才能算为真宗教。再者,倘若有两个宗教是导人向「至善」的,那只能说,他们「在大方向上相同」,他们能否「同归」,这一点还未证实。因为方向同,而途径不同,未必达到同一目的地,这是人人都明白的常理。再进一步来说,各宗教自己认为,「向善」并不是他们所追求的最终目的,这不是他们的「归」。对于宗教来说,所谓「归」,是指「死后归宿」。我们只能说,世上所有警察局、学校、法庭等,都在「导人向善」的事上「殊途同归」;我们决不能这样形容各种不同的宗教。因为佛教所说的「归」,是指人死后要根据生前所积的功德,而断定他在来世轮回投胎,能上升做神仙、还是下降做禽兽、做阿修罗、做饿鬼、或打入十八层地狱。基督教所说的「归」却完全不是这样。基督教认为,人死后,或天家,或地狱,都是永永远远的。可以返天家的,就是可以与神恢复父子关系,得享永生的福乐。被丢在地狱里的,就像垃圾一样,被神视为无用,永远与魔鬼一同受苦。完全没有轮回投胎这回事。另一方面,佛教所说的「途」,是人可以借着念佛经、食斋、做善事…来积德,这样人死后才可以升天做神仙。而且「天道」又分为二十八层天。要一直升上去,超越了二十八层天,人才可以进入「湟盘」境界。但是根据佛经的算法,人要循这「途」升到超过二十八层天,而进入「湟盘」,最少要花上「二千亿亿年」以上,才可能达到。但基督教所说的「途」却不是这样。神知道,人不可能靠好行为自救,因为人所能付出的有限,而永生是无限的,所以有限的功德绝对不能换取无限的福气。因此神为爱人的缘故,差遣他的儿子耶稣到世上来,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所犯的罪受罚,赎去我们的罪。这样,途不同,归也不同,我们怎能笼统说,所有宗教都不外是「殊途同归」呢?
3。在一个没有宗教的人来说,要寻得一位真神,和一个真宗教,有什么客观而中肯的原则没有?
答:我们明白,在一个完全没有宗教的人来说,这个宗教说自己对,他个宗教说自己的真,各说各法,实在很难知道那一个才是真实可靠的信仰。但是,客观一点来说,任何人,只要依照一些公认的原则来寻求,就必寻见。因为神曾经这样应许说:「凡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7:8)笔者试图提出一些寻求神的原则,读者可以凭常理和逻辑来判断,这些原则是不是公正中肯的。如果不是,你大可以指证出来,并且藉以指证基督教所信的是错的,你千万不要接受,也劝人不要接受。但是,如果你凭常理和逻辑也认为这些原则是对的,你就应该花点时间,去认真地比较所有你所接触到的宗教,找到了符合这些原则的,那就是你应该相信和接受的宗教和真神了。我提出第一个原则,「真神必须是合理的。凡是不讲理的、矛盾百出的、违反科学、违反常理、违反事实、违反真理的,都不是真理。」第二个原则,「真神必须是至大至高的。不但能力大、智慧高、而且还要永活、不圬、无所不在、管理天下万有的。因此,千万不要寻求低级神,一来低级神的能力小,二来低级神根本上不应该称为神。」第三个原则,「真神必须是道德最高的。他自己不犯罪,也不准许人犯罪的。因为这样,他才有资格审判全人类,按照各人行善和作恶的程度,作出公平报应的。」第四个原则,「真神必须是公平的,他所立的救法,必须是不论贫富贵钱,或远或近,或健康,或病重,人人都有机会得救的。」第五个原则,「真神必须是满有爱心、慷慨、乐于听人祷告而不收取利益以求自肥的。因此,千万不要寻求一位你可以利用他,他也想要利用你的神。因为在彼此利用的原则之下,那一个更聪明,那一个就得到多一点利益,而对方就损失多一点利益了。于是,如果你比神更聪明,你所拜的神就是『笨神』了;如果他比你聪明,他从你身上得到的,就必定比你从他身上所得到的更多了。」凭以上五个原则,相信读者必定找到基督教的神。
问:「在『哪一位是真神』小册的第37页,您说观音等佛教的神与佛,都不是以爱世人为目标,但据我所知,佛家的神的确有为人舍命舍血的例子。例如:如来佛祖看见一只老鹰要啄食一个婴孩,他很好心肠,立即命令那鹰不要啄食无辜的婴孩,并把自己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喂老鹰吃。请问他的做法岂不也是为爱世人而牺牲自己吗?
答:笔者认为这故事本身不值得相信,一来、如来佛应该有法力赶走那只如此凶残的老鹰才对,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肉来养活这个吃人的老鹰(魔鬼)呢?二来、如果如来佛不赶走它,也可以用其他食物来喂老鹰,用不着用自己的肉来喂老鹰,这岂不是很愚拙的行为吗?三来、如来佛因为相信轮回,才不敢杀那老鹰,反而割自己的肉给老鹰吃,这种行动不纯萃是为爱,也有为自己可以轮回得更好的成份在内;四来、主耶稣在十字上舍命,纯萃是为担当世人的罪而死,其中完全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成份,乃是完全为爱那些不可爱的罪人而死,这样的爱、不知胜过为一个「无辜的婴孩而割肉」多少倍,结果如来佛没有为那婴孩而死,他乃是为吃了讨回来不洁净的猪肉,生赤痢病而死的。
问:如果有一个「人」自称是「神」,写了一本书说自己如何爱世人,又把自己的儿子为世人牺牲掉,那么我们又怎样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人」呢?
答: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原来是「人」,不是「神」,我们就要指出、他不但是「人」,而且还是「大傻人」,是「精神病者」,因为稍为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做,既不能救世人,也白白的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真是「神」,而不是「人」,这样就不同了,神知道、祂的儿子牺牲了还会复活过来,而且、祂又知道祂这样爱世人,必定会感动一些肯悔改的人离开罪恶,归向祂,成为祂的儿女。所以你在问题里假设圣经是「人」写的,这样的错设,是没有足够理由支持的。第一、你凭何理由假设圣经是「人」写的呢?如果要这样假设,也得先找到多少圣经是人写的证据才能作出有效的假设,不然、这样的假设绝不能成立。我们研究圣经,发现其中有极多的预言都已经应验了,而且圣经从古至今,经过千万学者研究,都证实是神的启示,我们怎能凭空假设是人写的呢?第二、即使我们假设圣经是由一个人写的,那个人既能骗尽古今中外千万学者,必是绝顶聪明的人了,但他竟然把自己的儿牺牲掉,换来世人的攻击,侮辱,和讥诮,这人必是绝顶的愚拙;这样、绝顶聪明和绝顶愚拙的行径由同一个人做出来,会有可能吗?
问:在「那一位是真神呢?」第40至41页,你写「很多宗教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因为如果那宗教要人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拯救他的话,那么、有人连一元也没有,付不起代价;也没有读过书,无法念经;附近又没有教会或庙宇可以朝圣参拜,那么、难道只因为这些不方便,就失去得救的机会吗?」现在让我反过来问,那些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也听不到福音;那些没有读过书的人,连你所写的福音小册子都看不懂;那个地区没有教会,或因病重不能到教会去,因而听不到福音,岂不是同样不能得救,同样不公平吗?
答:问题所指那个「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或「没有读过书的人」,或「病重不能到教会去的人」,设若、他们临死前想要找一个可以救他的宗教,你以为应该介绍他认识那一个宗教呢?如果你介绍他「佛教」,或其他靠「功德自救的宗教」,他会说:「我快死了,我那里可以履行这些宗教所要求的条件呢?」但你若介绍他「信耶稣」,不用他做任何事来换取救恩,他会说:「连我这个什么都不能作的人,也有机会得救吗?那真好了,我有机会得救了。」我们就是凭这一点说、「很多宗教拯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只有信耶稣的救法最公平。」这是「比较性」的说法,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将所有宗教的「救人办法」拿来作一个比较,我们会发现,其他宗教的救人办法都有「藉功德自救」的成份在内,既然是「藉功德自救」,就必须靠人自己作出的一点努力才能得救,这一点努,可能是念经,可能是做善事,可能是朝圣,可能是履行什么拜祭规条等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些要求,对某一些人(例如有钱人,有学问的人等)来说、是方便的,是不成问题的;但对于另一批人(例如穷人,无学问的人等)来说,就不方便,甚至是没有机会,因此、凡以功德自救的办法,笔者都认为「不够公平」。可是、以「信耶稣」的救法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救法完全不靠人自己积的「功德」,乃靠神白白的「恩典」,所以神将「救恩」设计到人人机会均等为原则,不论贫富,不论愚人才子,不论好人坏人,只要「肯」悔改,「肯」信主,就有机会得救了。圣经将「信」的定义,等同与「愿意」,或「承认」,或「接纳」;这几个词的意思都不是「付出」代价,而是「接受」恩典。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就可以得救;然而、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说「不公平,因为我不能『愿意』呀!」怎会呢?只要你有一口气尚存,你还可以「愿意」。但我们要注意,我们虽然说这救法「最公平」,却不等于说「连一点应该有的反应表示」都不需要,最低限度,「信耶稣」的人还要表示悔改,和离开罪恶,好证明他是真心「信」才可以。我们根据圣经的解释,如果有一个人肯「真心信」,神知道了,神就会安排这人遇到「福音」,使他有机会「信」,使他仍有均等的机会。这样、以宗教比较来说,我们认为基督教的救法「最公平」。
1。耶稣是神吗?何以见得?
答:圣经指出,犹太人的领导阶层看耶稣明明是个人,并且查明耶稣是出生于拿撒勒贫穷人的家庭(其实耶稣出生于伯利恒,只不过耶稣的父母怕希律王追杀,才逃到拿撒勒躲藏,住在那里几十年。这一点犹太人没有查清楚),并且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和耶稣的几个弟弟和姊妹都是他们所熟识的(其实耶稣是圣灵感孕童女马利亚所生。约瑟为免别人误会马利亚是**,就将她娶来为妻,与她同房生了几个儿女。这一点犹太人也没有查清楚)。可是,他们却听见耶稣说自己「与神同等」,又「与神原为一」,于是就想要用石头打死耶稣,因为他亵渎神。但是,当时百姓非常多人拥护耶稣,有的以耶稣为先知,有的以耶稣为基督(王的意思),是神的儿子,因为看见耶稣行过许多神迹。而且耶稣行神迹的方法,与人不同。一般术士行神迹,总要用咒语、法术、拜祭仪式、导具……才能行一些小小的奇事。大一点、难一点的事,就做不到了。但耶稣每一次行神迹都只说一句话,最大的难事就立即成就了。不但医治任何最难的病、甚至叫死人复活、叫风浪平静、叫数以千只鬼离开人身……不但如此,人们听他讲道,感受到他的话语不但有非常大的感召力,他的道德标准高到一个地步,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及的。因此,所有人都被他那么高的道德标准判为罪人。虽然如此,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半点过失。就是他的仇敌想尽千方百计试探他,从他的话语中找把柄,还是找不出他有什么过失来。这一切,都证明耶稣是真神降世成为人,所以才有这么大的能力发出来。但是,当时犹太人的领导阶层认为,圣经应许要来的王(基督),必定领导他们**罗马帝国,独立以色列国的。如今这个耶稣,完全没有半点政治或革命行动,如果让百姓人人都相信他是基督,是王,他们以后就不能**罗马帝国,永远做罗马人的亡国奴了。因此,他们商议不如把耶稣杀了,等百姓不再寄望这个假基督,他们才能在日后有**罗马帝国的盼望。谁知,他们叫犹大出卖耶稣、捉拿耶稣、控告耶稣、鞭打耶稣、钉死耶稣、埋葬耶稣……一切过程,竟然早就非常清楚地写在圣经的预言中,他们却完全懵然不知!并且耶稣第三日复活了,不但四十日向门徒显现,又引无数圣经中的经文证明,耶稣的死,并不是无奈地被人钉死,而是神在圣经中早就计划好了的救赎全人类计划,为要以耶稣为真正有效的赎罪祭,好代替旧约时代的一切无效的祭礼。最后,耶稣又在他们面前升天,升天前又答应赐下圣灵来,叫门徒也能行神迹奇事,可以传道到地极。到世界末日之时,耶稣会回来接他们升天。耶稣升天后十天,圣灵果然降临,落在门徒身上,叫他们出来传道,也能行神迹,讲道也有非常的感力,叫听道的人有极大的改变。在短短几十年间,整个欧洲都被福音传遍,数以千万计的人信耶稣。凡信的人,都有非常的改变。
2。如此说来,耶稣是神最大的证据是耶稣复活。然则有何根据证明祂死后第三天复活?
答:证明耶稣死后第三日复活的证据有许多。例如:那几个看守坟墓的兵丁亲眼看见天使推开墓石,让那些前来要膏耶稣尸首的妇女可以看看,坟墓真是空的。并且天使对妇女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路24:5-6)兵丁吓得魂不附体,就跑回去向大祭司报告。大祭司给他们银钱,叫他们在民间传说,是夜间他们睡着的时候,耶稣的门徒前来将耶稣的尸首偷了的。然而,这几个兵丁后来也有人信了耶稣,因此大祭司想要用钱收买他们的秘密,才能写在圣经中。不但如此,后来门徒出来到处传讲耶稣复活了,官府和兵丁也从来没有出来控告他们偷了耶稣的尸首。其实人人都明白,兵丁耶稣的尸首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罗马官府应该杀了这几个兵丁才对,因为他们竟然不尽忠职守,在看守坟墓的时候竟然睡着了。其实那个空坟墓就是最好的证据了。因为如果门徒夜间来偷了耶稣的尸首,他们绝对不可能先将耶稣的裹尸布解开,放得好好的,才将耶稣的尸首运走。因为偷尸首这种行动,是急不容援的。但是,耶稣的裹尸布不但放得好好的,而且还保持一个人的形状,像一个蚕茧一样。我们再看主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他们本来是既无学问,又胆小如鼠的小民。但是他们因为亲眼看见耶稣复活,人人都变得非常大胆,满有能力。他们满有能力,可以从几方面看出来:其一,他们多次被官府捉拿,竟敢在官府面前大胆说话,反指官府杀害耶稣为不法。这绝对不是他们本有的性格,因为那个最爱主的彼得,事前竟然在一个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其中还有一个门徒,在被人捉拿的时候,脱去披身的衣服,赤着身子逃去;其他门徒都怕得躲在家中,关上门,不敢出来。因此,如果他们不是真的看见主复活了,他们是不可能会一下子变得这么勇敢的。其二,他们讲道满有能力,第一次讲道就叫三千人信主,第二之讲道就叫五千人信主,以后他们很快就将福音传遍欧亚非三大洲。这种能力,是难以形容的说服力。其三,他们也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而且当时每一个受圣灵的人都能说奇妙的方言。其四,司提反满有能力作见证,甚至被杀,也是毫不惧怕。司提反死后,大祭司大事逼迫基督徒,基督徒就四散,每一个散开的基督徒,在所到的地方都传福音,形容福音大爆炸,叫无数人信耶稣。这是何等的能力?其五,不但是司提反不怕死,后来雅各被杀也是不怕死。彼得在监里,明天就要处斩了,他也不怕死,竟然还睡得非常香甜。以后,我们看见历史出现二百多年的大逼迫,杀死基督徒千千万万。但是,他们人人都不怕死,反而叫更多人信耶稣,甚至历史告诉我们,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帝国,使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其六,其实在所有证据之中,按常理来说,最大的证据,还是本来热心逼迫教会的扫罗,竟然因为在路上遇见复活的耶稣,而变成最热心,最不怕死,为耶稣作见证的保罗。并且这保罗是非常有学问的,所以他写成新约圣经最多的经书,证明耶稣是复活了的基督。因此,保罗指出,他有「宝贝」(耶稣复活的证据)藏在「瓦器」(他的肉身)里,要显明「莫大的能力,不是出于人,乃是出于神。」(林后4:7)
问:请问你对用笑话来传福音有什么意见呢?
答:香港有一位牧师主持一个大型布道会,用讲笑话的方式来传福音,甚至称主耶稣为「稣哥」,并且在电视节目中宣传。据说,这种以笑话的方式来传福音十分「成功」,因为吸引数以万计的青少年来聚会云。
本人对这种传福音的方式甚为不满,因为:第一,称主耶稣为「稣哥」,虽然在字义上没有什么不对,但在能否尊神为圣的态度上,就有了「妄称神的名」之嫌。十诫的第三诫谓,「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犹太人和以往翻译英文圣经的人都是为了服从这一条诫命,所以连「耶和华」这个名也不敢读,乃称读为「主」。着名的诗篇二十三篇原文是「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但在译文中却是「主是我的牧者」。我们知道,耶和华就是主耶稣,也是神的独生子,又知道在主耶稣的救恩里,我们这些信靠祂的人都得称为神的儿女。这样,主耶稣就是我们的「兄长」,但是我们却不应称主耶稣为「稣哥」,笔者认为这种惹笑的称呼方式含有不尊不敬的成份。日后,那些因而「信耶稣」的时下青少年就会争相效尤,替主耶稣「起花名」,甚至将污秽言语应用到神圣的领域里,最终必然出现亵渎神的现象。
第二,传福音叫人认罪悔改,叫人相信主耶稣为罪人死,从而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是严肃而神圣的。这一类「楝笃笑」布道会可能只会为基督教增添大量还未得救的份子,叫基督教众教会渐渐失去敬畏神的心,而沦落成为「娱乐场所」。
第三,「楝笃笑」布道方式大大加强「迁就社群喜好」的趋势,市场要什么,就制造出什么样的布道会,迎合罪人的口味,叫他们越来越不用悔改就可以信耶稣,做基督徒。这一点明明与施洗约翰叫人悔改,预备群众的心接受主耶稣的福音大大相反。根据圣经的教训,福音若变了质而成为「别的福音」,就应该被咒诅。
问:什么是「福音文化」?以迁就社群的文化来传福音有什么不好呢?
答:众所周知,差不多所有西方国家在过往都以武力来征服非洲、亚洲和北美洲许多地方,成为他们的「殖民地」。因此,各殖民地不同肤色的人种就有机会移居至西方国家定居,所以整个欧洲和美洲都有许多黑人、印弟安人、亚洲各国的人搀杂在白种人当中,成为他们的烦恼。一直以来,白种人都以优秀民种自居,歧视其他肤色人种,因而造成许多不公义的社会后遗症。时至今天,西方国家不能不放弃殖民主义,也不能不尊重搀杂在他们中间的有色民族,于是就产生强烈的「文化尊重」意识。本来,不同的民族就有不同的文化,大家彼此尊重,实在是应该的。但是,因为「文化」这词的原意,包含着人类智慧以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产品,都可以称之为文化产品,所以文化的迁就是有限度的。例如文字、建筑、音乐、器具、组织、娱乐、艺术、宗教、法律、罪恶、道德……等等,凡是出于人类思想的产品,都可以称为「文化」(其他动物都没有文化)。试问我们怎可以因为民族的不同,就可以接纳不同民族的犯罪行为呢?然而,在基督教内部,有不少「专家」借用迁就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理论来研究传福音的策略。初时,他们认为到中国人中去传福音,应该迁就中国人的文化,所以应该用中国调子来唱圣诗,传教士应该穿中国人的衣服,吃中国人的饭……但是后来发展下去,便有人认为可以准许中国基督徒拜祖先、打麻将,逐家传福音之时叫门说「财神到」……,理由是,这些都只不过是「文化」的一种,是可以迁就和接纳的。在西方社会有不少教会甚至认为可以接纳同性恋、庆祝鬼节、男人戴耳环、穿奇装异服、纹身……等,因为都只不过是文化的一种。然而,圣经明明说:「你到神的殿要谨慎脚步;因为近前听胜过愚昧人献祭,他们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恶。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开口,也不可心急发言,因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语要寡少。」(传5:1-2)主耶稣又说:「时候到了,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祂。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3)请注意,「父要这样……」,而不是「人要这样……」。所以过份为迁就时下文化而用不敬虔的方式来敬拜神、传福音,实有不妥之处。
问:你们短宣中心所传的福音,与别团体所传的福音有什么分别没有呢?
答:我们短宣中心在会章中明言规定,我们所传的是「直接福音」。我们所谓「直接福音」,是指传直接叫人得救的福音。根据圣经,直接叫人得救的福音,其内容是认罪、悔改、信靠耶稣基督代罪受死的恩典,得以成圣,与世人有分别、关心自己的灵魂能否得永生,在公义的神审判之时得称为义、因着信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而得着神儿子的名份……等等。我们之所以强调要传「直接福音」,乃因为今世代的教会,过份地相信「福音预工」而忽略「福音事工」;过份地「迁就文化」而不倚赖圣灵重生人的能力和福音本身是神的大能。我们认为,若不是神开恩,没有人能明白福音从而得着拯救。因此,纵使我们用各样方法来吸引人信耶稣,倘若这些人不肯在神面前严肃地认罪悔改,接纳主耶稣成为他们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他们绝对不能得救。若传不能叫人得救的福音,不但是枉传,更是破坏福音,会绊倒极多无知的人。
1。闻说,教会里面也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岂不是一信耶稣就得救吗?
答:本来,神设计的救恩是非常简单的,人人都可以得到,因为只要「信」就得救了。因为圣经给「因信得救」形容为「望一望就得救」,正如主耶稣向尼哥底母指出:「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怎样被举起来。」意思是说,以色列人在旷野路途中遇火蛇,许多被咬的人都因中毒而死。但神吩咐摩西打造一条铜蛇,挂在木架上,凡「望一望」这条铜蛇的,就可以得到医治。主耶稣就借用这个故事来形容他将要被钉十字架,凡相信主为担当我们的罪而死的人,都不再因为自己的罪而恐死,却因为相信耶稣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活,并且得享永生。此外,圣经又给「信」形容为「将耶稣接入内心」,正如约翰说:「凡接待他(主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意思是信耶稣得救,不需要付出,只需要接受而已。圣经又将「信」形容为「承认」,正如保罗所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0),很容易,只要口对心地承认耶稣为你的「主」,就必得救。还有,圣经又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取生命的水来喝就是得救的意思,得着生命的水的条件只不过是「愿意」而已,还有什么容易得过心中产生「愿意」的意念呢?因此,要得救是非常容易的。可是,许多人误解了圣经的意思,以为既然是这么容易,那么随便表示信就可以了。不,神所要的是「真信心,和信到底的决心」,因为圣经指出:「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意思是以信心开始,又用信心来维持,才能称义得救。因此,圣经早就预言教会里有许多「假基督徒」,因为他们表示信耶稣,只不过是利用耶稣,为要达成自己为利的目的。口中虽然称耶稣为主,却不肯将主权交给主。这样,他心目中的耶稣并不是他的真主人,而是他的「神奴」而已,因为他什么时候认为耶稣不听他的祷告,不灵验,他就将耶稣丢了。
2。有那些称为信耶稣的基督徒,是不能得救的呢?
答:读四福音的人都必然看见,当耶稣周游四方医病赶鬼的时候,跟随他,听他讲道,表示信他的人很多。有一次耶稣行神迹,用五饼二鱼就喂饱五千人,另一次又喂饱四千人。路加福音甚至记载,跟随耶稣的人「有几万人,甚至彼此践踏」(路12:1)。但是后来主耶稣被捉拿的时候,这些人都离开耶稣,甚至还有人高呼「钉死耶稣」,不肯承认耶稣是基督。所以,当主耶稣复活,四十天向门徒显现的时候,最多只不过是五百人相信而已(林前15:6)。保罗清楚地指出:「你们若靠基督,共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意思是,极多人信耶稣,只祈望耶稣解决他们今生的问题,全不关心自己将来是否能够得永生,上天堂,与神恢复父子关系。这样信耶稣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根本上从来没有真正盼望自己来世得救,只盼望耶稣解决他们今世的贫困而已。所以主耶稣用撒种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点:主形容第一种不能得救的人为「种籽撒在路旁,被飞鸟飞来吃了。」因为没有将道听进内心,乃是暴露在坭土以上,让魔鬼有机会夺去。第二种不能得救的人像「种籽撒在浅土石头上,太阳出来一晒,就将幼苗晒死了。」主解释「浅土」是人听道初时欢喜接受,但因为「深一层里头有石头」,就是人内心隐藏的罪,抗拒道种,结果代表逼迫和患难的「太阳」将它晒死,他就放弃信仰了。还有一部份种籽落在「荆棘丛中,被荆棘挤住,不能结实」,这样的心也是不能得救的。因为虽然他也长起来,并且长久在教会里没有离开,但是他不能「结出果子」来,就是不能将所听的道实行出来,道只能成为他头脑中的理论而已,他还是假信徒,不能得救。或问,为什么他不能结实呢?因为他「荆棘」将他的肥料吸去了,他没有能力活出自己的信仰来。主耶稣解释这「荆棘」就是「今生的思虑烦扰,钱财的迷惑」,意思是,这人的思想和时间都被怎样赚钱的念头充塞了,完全没有空档的时间去考虑一下真道里头的属灵应许和宝贵。结果他成了有名无实,不能得救的基督徒。
3。有那些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呢?
答:原则上没有一样罪是耶稣基督不肯赦免,或不能赦的。如果有,就只有「故意犯罪的假信心」不能得着赦免。例如:罗1:17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反面的意思是说,不能维持到底的信心就不能叫人称义(即是得救)了。太12:31-32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圣灵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干犯人子」的意思是,干犯的人不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只以为是人的儿子,这样这人还未真心信耶稣,他的罪可得着赦免。倘若他看见圣灵显在耶稣身上,叫耶稣能行神迹和赶鬼,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样,如果他还是故意干犯神的儿子,就得不着赦免了。这也是希伯来书六章4-8节所形容那个「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的人,他得罪的不是「人子」,而是明明地得罪「神子」。这也是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所说的「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没有了」,因为这人已经得知「真道」(或作「真相」),就没有信的可能了。因为「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人要信,就只能在「未见」之前表示信;若见了,就不可能再信了。因此,撒但犯罪没有救恩,因为它是在亲眼看见神的情况下犯罪的;亚当夏娃和全人类犯罪都是在见不到神的状态下而犯的,因此,神还可以给他们「信」的机会,从而得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祈望一个人在未死之前赶快信主,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知道有神,有灵界的事,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在这样的情况下,等于「看见」了,因此就没有可能「信」了。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一个事实,如果一个人有真信心,就是能在未见到的状态下决定,并且能坚持要信到底,不致在「得知真相」或「看见灵界奥秘」的状态下仍然犯罪,他一切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问:天主**得救吗?
答:一个人能否得救,决不是因为他是基督**,或是天主**,因为在基督教之内也有许多未得救的「挂名基督徒」。我们要明白,所谓「天主教」,或「基督教」,都只不过是指地上人为的组织而已,人是有错的,只有神才没有错。因此、我们无须为属于那一个「教派」而争辩,我们要争辩的,是真理,是神指定的救法,如果对不准神指定的救法,基督**或天主**都不能得救。以基督**来说,我们知道有一些称为「新神学派」的所谓基督徒,和许多我们看为异端的所谓基督徒,诸如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会等等,都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所相信的得救之法与圣经(神的话语)所记载的不同,误导了信徒走错路,死后无法回到天家去。同样,我们根据天主教当局正式公布的信条来判断,我们认为凡照那些信条来作天主**的,都不能得救。虽然在天主徒听来,他们一定感到反感,在一些接纳天主教的所谓基督徒来说,他们也认为笔者过于偏激,但真理就是真理,全世界的人都可能起来反对,它还是真理。我们按圣经真理知道,天主教所相信的「圣礼可以带给人救恩」是错的,圣经明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天主教相信「在弥撒的圣餐中,圣饼所变成的基督要不断在圣坛上被杀牺牲,才能成就救赎工作」,这也是错谬的,希伯来书最少七次指明:「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献上,就成了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天主教相信「马利亚无原罪升天,在天上为中保,为神母,听人祷告,有分于救赎人的工作」,这是与圣经不符的,圣经明明记载,马利亚也承认她「尊耶稣为大为救主」,既为「救主」,当然马利亚也是一个罪人,圣经又清楚地指出,「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天主教相信「炼狱」和「功德补赎」之说,这是来自异教的信念,因为翻阅整部圣经都没有这些道理;天主教相信教皇无误,是耶稣基督的代表,这一点最不符事实,因为在历史上许多教皇不但错误百出,且杀人无数,**无道。我们认为,除非天主教肯放弃上述这些错误的信念,返回圣经真理,以之为唯一的信仰根据,否则任何天主**都不能得救。
问:夭折的婴孩得救吗?
答:天主教因为古教父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原罪论」,相信全人类每一个人都从亚当遗传了「原罪」,都不能得救,因此需要婴儿洗礼来救赎他们。我们从圣经得知,洗礼是不能救人的,洗礼只不过是一种「见证」,见证受洗的人借着信心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所以是「信心」叫人靠神的恩典得救,不是「圣礼」本身带有什么神奇的效力。天主教虽然认为婴儿未长成之前,无法运用信心去信耶稣,因此,婴儿不能不能藉信心得救;既然婴儿不能藉信心来救他们脱离原罪,就只有靠圣礼了。我们却认为不然、圣经从创世记至启示录,不断重复了几十次,指出「神将来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从未有提及「未有行为」的夭折婴儿需要按「原罪」来受审判。再者、圣经称我们在地上的父亲为「生身之父」,称神为「万灵之父」,这样,我们就知道,「原罪」只是遗传在人的肉体里,人的灵魂既由神赐生,应该是无罪的,是洁净的,如果人的灵魂也有原罪的话,那么原罪就来自神自己了,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当婴儿的肉体夭折之时,他的肉体就按原罪而死,但他的本身没有犯过罪,他的灵魂还是洁净的,所以我们相信,所有夭折的婴儿都是得救的,因为公义的神按各人的行为审判各人之时,无法按这些夭折婴儿的行为来定他们的罪。
问:没有犯罪的好人可以得救吗?
答:可以!正如主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不是要救义人,乃是要救罪人。」可见没有犯过罪的好人是得救的,就如夭折的婴儿可以得救一样。从圣经真理我们知道,得救的途径有两条:第一条是靠行完全的律法,不在任何一条上犯过,第二条是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恩典。可是、圣经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一个人能靠行完全的律法称义,因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许多人之所以认为自己是「好人」,原因有几个:1)以为自己比许多人都好,就是好人,若是这样想,你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坏的坏人,你还可以看自己为「好人」,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你更坏。其实你为什么不想到有许多人比你更好?你这样想,就看出自己不够好的地方了;2)以为自己没有做好伤天害理的事,就是好人,但按圣经的标准,「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意思是说,你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你没有做你应该做的善事,你在神的眼看来还是罪人;3)以为犯过地上政府所定的法律,就是没有犯过罪了,这种思想是将地上人的标准混淆了天上神的标准,如果天堂是地上政府开办的,你可以得救了,但天堂是神开办的,你若不能满足神所定的标准,你绝不能得救;4)以为按良心做人就是好人,其实这就是自己说自己是好人,没有想到自己的良心是以社会群众一般的看法为标准,而且许多人因为自己犯罪犯惯了,对于一些他认为较小的罪,他的良心也没有感到不安的。神知道、人不能靠完全的行为来得救,所以就额外开恩,差派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为我们钉十字架,成为完全的赎罪祭,叫凡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救。读者如果是一个诚实和谦卑的人,你一定会发现,自己许多次立志为善却行不出来,立志不作恶却情不自禁地作了。当你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好人之时,你何不前来求神赦免你的罪,靠恩典得救呢?
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
答: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他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为的是要大量拯救世人。既然如此,神救人的方法就不以难为人为目的,乃以尽可能救更多人为目的。然而,什么方法能救更多人呢?神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人付出任何代价,只要人「肯相信耶稣」就可以了。「信」是最容易不过的方法,因为不是付出,而是接受;神知道,倘若神要求人付出什么,总有一部份人无法付出的,所以神只要求人肯接受而已。正如圣经说:「凡接待耶稣的(接待一词在希腊原文是接受),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或问,为什么神要求人「信」?因为人本来看不见神,而「信」的意思就是在未看见的情况下肯承认是真实的,所以神要求人「信」,其实是要求人承认神爱世人的爱是真实的。就是这么简单的条件,神就满足了,神就乐意拯救这样的人了。人不用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因为神要求的是最简单不过的信心而已。不过,我们知道有不少想要利用基督教的人,以为假意相信就可以做基督徒。我们要对这样的人说,你这样的信心只不过是假意的,当然不能满足神的要求。或问,怎样的信才算是真心的信?答案是,以一些自然而真诚的行动来流露出自己的信心,不能单凭口讲的信心。当我们看见一些人说自己已经信了耶稣,而他们的行为表现却反映不出内心对神的爱慕和敬畏,我们就认为这是假信心而已。例如:一个真心信耶稣的人怎可能仍然故意犯罪而半点惧怕神的心也没有?一个人若信了耶稣,他怎可能又同时信仰别的宗教?一个人若以耶稣基督为复活的救主,他怎会怕死?一个人若肯定自己得永生,他怎会贪爱这个暂时的世界而不爱主?一个人知道神这么爱他,他怎会不热衷于读圣经,想更多知道神是何等可爱?一个人相信主耶稣无条件地赦免了他的罪,他又怎会不肯原谅得罪自己的人?……请记取,我们不是说,若没有好行为就不能得救,我们乃是说,若没有表现自己真信心的行动,神是不会被假信心欺骗而拯救他的。
问:我已经明白了福音,也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是我仍然感到不知怎样信,不知怎样才能接触到神,怎办?
答:读者你若真的明白福音,必定也能信福音。问题不在你有什么异感才认为自己真的信了耶稣,乃在你肯不肯承认福音的内容是真实的。当你承认福音是真实的,你就已经信了耶稣。就像你明白一加一等于二,你又确实的知道这是无误的,你就已经相信了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你无须再等待什么奇怪的感受才认为自己真正相信。要知道,不同的感受是随着不同的认知而产生的。好比你接到银行一封信,通知你,你有一位远亲汇了一笔很可观的款项存入你的户口,你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你很自然就会欢喜起来。你不会只「知道事实」而得不到获得巨款的感受,以致你还要花时间去寻找得巨款的感受才能相信自己得到巨款。再举例,你若接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知道你有一位亲人去世,你会很自然的难过起来。你不会只确认这个消息,还要等待一种感受才肯相信。人若明白什么,确认什么,就必同时有相应的感受,这是很自然的。除非他说谎,说自己明白了,其实还不明白。如今读者你若真的明白了福音,也确认神这么爱你,甚至将祂的独生儿子也赐给你,叫你不再为自己的罪落地狱,反而得着永生,在天家永远成为神的儿女,享受永福,你怎会无动于衷,全无感受?不如说,阁下仍然未明白,仍然未确认福音,意思是说,阁下仍然未信耶稣。倘若阁下说:「我确实已经明白了福音,但是我仍然不像某某基督徒信耶稣之时那么感动!」这样,问题就不同了,你是与人比较,以别人的感受模式来作为自己信耶稣的方程式,以为若非得着那人一样的感受,就不等于信耶稣。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信心程度、不同的受感动原因。有人犯了很大的罪,后来相信主耶稣赦免了他的罪,他就在这方面有特别强的感受;有人因为怕死,后来因为信了主,知道自己将来会复活,他就有极大的平安……读者应当将福音的内容细心思想,然后问自己,我认同是真的吗?若认同,就是信了福音,至于你的感受,也就随着你认同的深浅程度而产生,只要你用心灵和诚实来回应福音的内容就是了。
问: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稣先医好我的病才信耶稣吗?
答:不可以,因为神是造物主,是至高的神,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人要胁,为的是博取人对祂的相信。读者应该明白,你信耶稣,并没有对耶稣作什么重大的贡献,以致耶稣非答应你的要求不可。其实你信耶稣,只不过代表你向耶稣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接受耶稣已经为你预备无条件的救恩而已。如今你这个罪人,怎能对耶稣说,除非你肯医好我的病,否则我不会接受你给我无条件的救恩?好比一个乞儿,怎能对一个有钱人说,除非你肯送一间大屋给我,否则我不肯接受你施舍的冷饭菜汁?再者,我们若真的信耶稣,就当同时相信,即使耶稣叫我们病死,也是为要叫我们得永生而已。只有祂才知道,医好我们的病,对我们是不是一件好事。很可能祂知道,医好了我们的病,我们倒会变得更坏也未可料!我们既然相信耶稣能救我们的灵魂,叫我们得永生,就当同时相信,耶稣是主,耶稣有全权领导我们的人生,耶稣完全知道,医好我们的病是否对我们有益。也许当你单纯地相信耶稣之后,主耶稣会同时医好你的病!?只要神喜悦你,祂就会为你做任何对你有益的事。祂若不喜悦你,你就是要胁祂,祂也不会答应你所祈求的。
问:我已经决志信耶稣了,请问我还要做些什么?
答:你若真心相信耶稣,对于得救的问题来说,你什么也不需要做了,你已经百份之百可以得救了。但是对于你得救后的义务和责任来说,当然为报答耶稣,你应该尽力去做任何可以讨主喜悦的事。这不是说,你若不尽这些责任和义务,你就不能得救。例如,对于一个人在垂死边缘时才决志信主,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做任何事,主耶稣怎会对他有任何要求呢?可是,如果一个人信了主,他又有足够时间和机会去报答主,他却完全不肯做,你想,他信主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因此,一个真心信主的人必定乐于照圣经所吩咐的去做任何事,例如:他会将偶像和假神丢弃;他会向自己得罪过的人道歉;他会向人作得救的见证;他会乐于接受浸礼,好向神、向人、向天使、向魔鬼见证自己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他会乐于常常聚会敬拜神;他会乐于阅读圣经,好明白神的性情和神的计划;他会借着祷告将任何心事告诉父神;他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务求不羞辱神……
1。请问为什么圣经以「信」与「不信」来断定一个人得救与不能得救呢?凭这样的条件来断定,公平吗?
答:请不要误会,圣经并不是说,「不信」的就要灭亡。圣经只是说,人犯了罪,就要因为罪而灭亡。只是,神爱世人,不愿意任何人灭亡,所以就差遣祂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降世,来为我们钉十字架,目的就是要代替我们受罪的刑罚,好叫我们得免这刑罚。这样,你信不信耶稣钉十字架是代替你的罪受刑罚呢?你若不信,耶稣钉十字架受刑罚这件事,就与你无关了。于是,你就要为自己的罪,面对神的审判。你放心好了,神是公义的,你若没有犯过罪,你就不需要因为罪而灭亡;你若犯了少许罪,就要因为这少许罪而受少许刑罚;你若犯了许多罪,你就要因为这许多罪,而受许多刑罚。请问,这样公平不公平呢?相信你也会同意是公平的。只是有人不明白,因为不论犯少罪,多罪,都要受地狱永远的刑罚。其实地狱的刑罚是永远的,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罪多或少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本不是属于物质界的东西,有存在时间长短之分;我们的灵魂是属于灵界的,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人的灵魂和天使一样,或存在于天上,或存在于地狱,都是永永远远的。但是,虽然所有罪人在地狱里都是永远的,但各人受苦的轻重仍有分别。就如两条永恒无穷尽那么长的线,也可以有「粗」和「细」的分别一样。大罪的人,在地狱里永远受重的刑罚;小罪的人,在地狱里永远受轻的刑罚,这就公平了。但那些肯信耶稣,让耶稣替他受刑罚的人,不但不需要受任何刑罚,更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们就成为神的儿女,在天上永远享福了。
2。请问信了耶稣之后,要不要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事奉呢?如果没有这些事奉,光是信耶稣,能否得救呢?若不能得救,那么,得救岂不还要靠行为吗?
答:一个人真心信耶稣,就必得救了,他不需要做任何东西,或参与任何事奉。就如一个病重的人,在临死之时,真心决志信主,他就得救了。你看,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临死前才悔改信耶稣的那个强盗,主耶稣岂不是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吗?他什么都没有做,主耶稣也没有吩咐他做什么。可是,请你用常理来想,你以为一个人说他愿意信耶稣,但他明明有时间,有机会,也知道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是好的,却是通通不愿意,你认为他是真心信耶稣的吗?当然不是吧!所以,我们不是说,信耶稣必须靠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事奉来得救,我们乃是说,我们必须靠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表现,来证明自己是真心信耶稣的。因为,祈祷并不是工作,而是作为神的儿女,向天父交谈的必有表现;读经也不是工作,乃是神儿女们想要深入认识神,知道祂赐给我们什么宝贵的应许的惟一途径;聚会也不是工作,而是神儿女们敬拜天父,和学习彼此相爱必须的场合;奉献也不是得救条件,乃是神儿女们感到有责任支持教会的运作,从而帮助更多人得救;传福音更是这样,自己靠恩典白白得救了,怎能看见自己的家人和好朋友灭亡,而不将免费的永远救恩介绍给他们呢?所以一个真信主的人,会看祈祷、读经、聚会、奉献、传福音…等是享受,是得赏赐的途径,而不是得救的条件。
3。请问,只因为我不信耶稣,我完全没有犯过罪,这样就判定我不能得救,这样判定合理吗?公平吗?
答:请你放心好了,你若真的没有犯过罪,公义的神绝对不会将你刑罚的。因此,我们相信夭折的婴儿,是得救的。因为他们没有犯过罪。圣经由头到尾都一致地说:「神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婴儿没有行为可言,当然不能定他们不能得救。至于「原罪」问题,那是天主教的说法而已。古代的天主教神学家,因为不明白「遗传因子」或「DNA」的问题,只观察到所有婴儿都有父母犯罪的性情,长大后每一个婴儿都犯罪,于是就认为婴儿遗传了父母的「原罪」,需要靠「圣水」洒在他们身上,叫他们靠洗礼得救。其实婴儿的灵魂不是父母生的,乃是神所赐的(参传道书十二章7节);然则,神怎会赐人有原罪的灵魂呢?这样,「原罪」岂不是从神而来,神岂不是也有罪吗?若说婴儿的肉身有「原罪」,还说得过去,一来因为婴儿的肉身是由父母所生,二来婴儿的肉身会死,但婴儿的灵魂是圣洁的,是无罪的,是可以得救的。所以,任何人,只要没有罪,就不需要灭亡,乃是可以得救的。
4。请问,「信耶稣,得永生」的道理何在呢?「信佛拜佛就要灭亡」的道理又何在呢?这种思想,会不会挑启宗教争端呢?
答:「信耶稣,得永生」是因为耶稣这样告诉我们;要就是我们不信,当然不能靠耶稣得永生;要就是我们乐意相信,我们就可以靠耶稣得永生,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至于「信佛拜佛就要灭亡」,当然在佛教看来,不会是这样;但在基督教看来,确实是这样,因为圣经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四章12节)反过来说,设若佛教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句话在基督教看来,当然不是这样。佛教也不会认为,「信基督,立地成佛」,因为在佛教看来,确实不是这样。这样,各有各的信仰,虽然彼此的信仰本来就不合,但从来没有挑启任何宗教争端的可能。
5。请问,凭什么断定基督教的神,才是真神,别宗教所敬奉的神,就是假神呢?
答:在基督徒来说,我们凭圣经知道,基督教的神才是真神;别的宗教所敬奉的,都是假神。在佛**来说,他们凭佛经知道,他们的神才是真神,别的宗教所敬奉的都是假神。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各种宗教都是以自己的经典为根据,这是必然的事。不过,如果在一位没有宗教的人士来看,情况就不应该是这样了。我们必须站在「无宗教的立场」,将所有宗教的神,和关于这位神的道理来比较,看看那一个更合理,更实际叫人得救得福。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想,笔者向读者介绍,基督教的神真的是真神,因为祂是「宇宙的造物主」,别宗教都没有这样宣称。而且,基督教是世上最先进科学国家、最富强的国家、开最多大学中学的国家、……的宗教。而且,基督教在众多宗教之中,是最爱研究真理,最爱讲道理的宗教。
问:为什么全能的上帝会允许罪恶存在?基督教给我的答案常是:上帝不要人做「机器人」,乃要人做个「有自由意志,能以选择」的活人。但我的问题是,亚当和夏娃在吃禁果之前应该是没有智慧的。那么,神谴责他们接受魔鬼的诱惑,岂不是像谴责一个有自由选择权,却是无知的婴儿、或弱智人士一样无稽?这是不是像一个陷井?
答:人有「自由意志」就有犯罪的可能,这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答案而已。其实神创造宇宙之时,早就定规这个宇宙是有开始,将来会结束的。这一点,「热力学第二定律」和最近天文学上的「大爆炸论」都已经证实了。因此,宇宙和其中的万物都是暂时的,必定会败坏的,终有一天全然结束的。那么,神创造这个暂时性的宇宙有什么目的呢?圣经告诉我们,神创造目宇宙的就是要从这个必朽坏的物质界万有中,拯救那些借着自由意志去拣选悔改归向神的人,好领他们进入荣耀,就是永远不会朽坏的天国,做神的儿女。因此,自由意志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沈中先生将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喻为婴孩,或弱智人士,是不明白圣经。要知道,神在创世记第一二章既然七次说,「神看着是好的」,并且最后一次还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我们就可以想象,神创造的第一个男人和女人,必是最聪明的,最完全的。虽然他们在未吃「分辨善恶树的果子」之前,没有「善恶的知识」,但是基本知识是有的。例如,他们会明白何谓「善的后果是生」,「恶的后果是死」。神会告诉他们,那一条「蛇」原是犯了罪的天使,被神刑罚,摔了下来,所以要小心它。所以,当蛇引诱女人吃那禁果之时,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4-5)或问,蛇怎知道这个秘密呢?就是因为神早就告诉女人,蛇原是犯罪的天使,被神打了下来才成为蛇的。所以女人就认为,蛇既然是从天上而来,它当然有可能知道这个秘密,也知道神不准人吃,是不想人像神那样有智慧。所以,我们的始祖犯罪,是因为效法魔鬼,想要做神,想要像神一样有智慧。吃那禁果只不过是加增他们对罪的知识而已。
问:基督教「因信称义」的道理似乎鼓励人最好在死前才信基督。因为上天堂只要信,不需要行为。但是雅各书第二章却又清楚地说明,「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就好象魔鬼也信,却进不了天堂。
答:「因信称义」的道理,虽然表示任何人在死前都可以信,但任何人都没有把握死前必定有机会可以信。就如许多人死于交通意外,死前的一秒钟也想不到,下一秒钟自己竟然会死的。再者,「因信称义」的「信」,必须是属于「真心的信」。人若想要利用神的恩慈,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以为可以一直犯罪,犯到临死之前才信,那就不是「真心的信」了。无所不知的神是绝对知道每一个人的「信」,是否出于真诚的动机的。因此,圣经要求人要有「信心的行为」来证明人的信心是真的。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意思是说,没有行为的信心,只是属于理论上的信心,是未实践出来的,是虚假的,是无效的。就如一个人去看医生,他虽然说是信医生,却不肯吃医生给他的药物,他的信是永远不能救他的。
问: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来宣传,是很不负责任的。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伟大的人物是基督徒,但同样也有很多伟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常听见有人说,爱因斯坦也相信神的存在。我读了一些爱因斯坦的亲笔文章,发现爱因斯坦笔下的上帝,只不过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称而已。
答:基督教常引用名人的信仰来宣传,当然有许多目的。我们并没有说,因为有许多名人都相信神,于是神的存在就得到确实的证明了。这要看引用名人信仰的人,想要说些什么道理。设曰,有人说:「爱恩斯坦也相信有神,所以科学与信仰是没有冲突的。」这有何不可?有人说:「孙中山先生也是一个基督徒,所以基督教不可能是外国人的宗教。」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呢?有人说:「牛顿也是一个非常热心研究圣经的基督徒,所以圣经不是愚拙人才相信的书。」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呢?又有人说:「十八和十九世纪,百份之九十的科学家是相信神的,所以相信有神并不是迷信。」这句话有什么不合逻辑呢?先生如果不按个别例证来批评,只广泛地表示「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来宣传,是很不负责任的」,恐怕阁下这样说,才是不负责任呢!我们不管爱恩斯坦笔下所表达的「上帝」,是不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称」,只要我们肯定,爱恩斯坦在其科学推论上,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反而表示「在大自然中,确实有神秘的现象,容许上帝的信仰不至冲突」,这就够了。要知道,在论证之中,有「确证」,有「助证」,有「反证」…倘若基督教常用名人的信仰来作为一种「助证」,这有何不可呢?岂不知道,许多反对基督教的人也常常说:「现今是科学倡明的时代,还信有神存在,那是多么落后的思想啊!」所说的「科学倡明」,言下间,就是凡有科学头脑的人,都不应该相信有神。这岂不是反过来,用许多不信的名人来否定基督教吗?
问:我对基督教最反感的一点是它强调人人都要对神绝对崇拜。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必须的。如果我认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对他赞美和崇拜(崇拜可能是奉承),他最在意我是否对他尊敬,和接受他的教诲而已,那么请问我可不可以不参加主日崇拜?
答:先生为何「最反感」人要敬拜神呢?无非是因为你有两个「前设」错误了。第一个「前设」,是你在不自觉之中,先将神拉下来与你平等,才能对神作这样「反感」的反应。不然,你为何不对你父亲说:「父亲哪,我最反感是你要我孝顺你,要我叫你做爸爸。」你向来没有对父亲反感,因为你从来不敢看自己与你父亲是平辈,你知道他生你,养你,所以你敬重他,孝顺他,是应该的。同样,如果你肯承认神是造物主,是万有的创造者,而你只不过是一块尘土而已。你的地位低微到连看一看神也没有资格。如今,你若肯悔改,靠着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你得免沉沦,反得永生,并且又得以升为天地间最高的受造之物,成为神的儿女,你竟认为敬拜神是「奉承」?是「反感」?你真是胆大包天,大逆不道,比侮辱你父母还要过份得多,对不对?第二个「前设」,就是你以为「崇拜」就等于「奉承」。你是一个有知识的人,「奉承」的意思是对另一个不配的人作出过份的讨好,以求达到利益的目的。而「敬拜」的原意是”WORSHIP=WORTH+SHIP“,意思是将对方「配得」的归还给他。因此,圣经指出,天上有二十四位长老(圣徒的代表),「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远远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0-11)又敬拜耶稣基督,说:「你『配』…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5:8-10)请注意,神「配」受敬拜,因为他创造了万物;耶稣基督「配」受敬拜,因为他为我们钉字架,用血买赎了我们归神,因为我们原是魔鬼的奴隶。面对神和主耶稣的伟大,我们岂可以认为敬拜他是「奉承」和感到「反感」呢?
1.圣经中,耶稣教导那年轻的富人将他的财富分给穷人;雅各书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这样的标准,有几多人能做得到?对许多做不到这两点的基督徒来说,如此论断别人,是否有点五十步笑百步?
答:阁下的问题,前一半问得十分好。圣经中,难以做到的标准还有许多,例如:「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路6:29-30)……等。圣经这么高的标准,就是神性情的标准。神不能降低自己的标准来就人。虽然这样高的标准,许多人都感到难以做到,但是圣经仍然要求我们各人努力去达到这标准,这样,一来使我们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感到自己是一个罪人,从而叫我们谦卑悔改;二来圣经要我们明白,人人都无法在神面前自救,乃需要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因为我们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圣经的高标准,不是要我们用来彼此论断讥笑的,乃是要我们不断向着这标准改进自己,好叫我们的道德水平渐渐提高,渐渐接近我们的天父,这原是一件好事,为什么阁下要将之说成是「五十步笑百步呢?」虽然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达到圣经的标准,但我们却因此非常佩服我们的神,我们的天父,这有什么不好呢?再者,圣经的道理是说,我们虽然一生也不能「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但是,我们感谢天父,因为我们是他的儿女,我们的灵里头「遗传」了天父的性情,这性情能帮助我们渐渐的越来越像我们的天父。圣经不是说,我们要「完全像神一样」,若是这样,我们就绝望了,因为我们人类怎可能像神完全一样呢?但我们靠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我们就在神眼中看为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了。
2.我看只有在亚非洲贫穷国家传道的牧师,才有资格这样评论别人。我对他们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对他们传达的信息,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抚了我的心灵,还是麻痹了我的知觉;一方面又对他们无私地献身的精神,感到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我参加过教会许多活动,最感动我,和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观看一位牧师的录影片,他从美国到罗马尼亚去,向一群中国大陆的生意人传福音。我不是被福音感动,而是被这位牧师在那里艰苦工作,对他的理想追求而感动和落泪。
答:先生,我希奇你只看见那位到非洲贫穷国家去传道的牧师,并且因他的工作而受感动,你却看不见在他背后推动他,感动他的那位神。好比你看见一只大船搁在岸上,你却看不见曾经有大风吹逼它一样。告诉你,如果没有一位伟大的神存在,你所看见的,不应该是一位叫你感到非常敬佩的牧师,而是一个大傻瓜,大骗子。你怎么知道那位牧师有「无私地献身的精神」?你怎么会感到「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呢?难道你不是看见他到非洲去,传讲那些你一向认为鄙视的福音吗?你不会被福音感动而流泪,他却会;他被福音推动,然后你感到他推动你,你却说,福音是「麻痹了我的知觉」的。看来,你不是在敬佩他,羡慕他,你只不过是在讽刺他而已。除非,你里头有一股「自尊心作祟」,叫你明明佩服福音,你却硬说福音「麻痹了你的知觉」。你实在应该谦卑下来,承认你对神的不敬,和你的自大,因为神在宇宙中看你,比你在地上看一只蟑螂还要小得多。蟑螂从来不敢在人面前自大,你却在宇宙的造物主面前自大狂妄,你这样的态度,休想能明白福音的奥秘。主耶稣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10:22)所以,你不认识神,因为主不愿意指示你,你就是穷一生的力量,也永远不能明白神。
3.道德的标准是无法定义的,我想道德标准之所以没有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为它难以定义。事实上要给法律下定义,已经是何其难了。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道德问题,应该是把握分寸,就事论事,而不是一刀切的。也许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
答:阁下认为「道德标准无法定义」,这句话不但代表你内心的「放纵主义」,更反映你内心认为,一切法律都是无意义的,因为世上任何一个国家所定的法律,正是为道德下一个定义。不错,世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常常更改,这个国家与那个国家的法律也不同,但是,在一个国家里,法律之所以为某种道德下定义,其意义就是「一刀切」──划一和公平的标准。倘若法律不应「一刀切」,然则你有你的法律,我有我的法律吗?法官凭何标准来审判犯人呢?法官可以凭一个标准审判这个犯人,又凭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标准来审判另一个犯人吗?告诉你,人类最早的道德标准就是造物主,就是神自己。因为祂创造了人类,祂当然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因此祂有权审判任何人,和报应他们。我们中国古代渐渐离开神,改以「天」为道德标准,故此就有「伤天害理」,「得罪了天」的说法。后来进化论渐渐抬头,人们也渐渐趋向无神主义和唯物主义,于是道德才失去标准,改为「对社会有害与无害」为标准。虽然如此,人们还是有标准,绝对不像阁下所说,「道德标准无法定义」。阁下认为,「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这是阁下定的标准?「多」为别人着想,应该多到怎样的程度呢?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应该是多少部分呢?阁下有标准,却又难以定下标准,因为阁下不肯在「为我们牺牲自己生命的耶稣基督」面前谦卑下来,承认祂才是标准。
4.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么?是战争、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天生不健康的婴儿?而如果有一个能制止这一切的人存在,祂却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我们当然就要谴责祂无动于衷为不道德。但是,一旦这个人换成是神之时,祂的无动于衷为何不受谴责,反而被看作高深莫测,和作别有安排?
答:首先阁下不应将「不幸事件」,当为「不道德事件」。「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天生不健康的婴儿」都属「不幸事件」,因为有人破坏了某种系统之时,在系统之下的人,就变成「不幸」了。至于「战争」,阁下应该介定是「侵略战争」,还是「自卫战争」,不然就与道德无关了。阁下认为,如果神有能力制止这一切发生,而神无动于衷,神就是不道德了。阁下的话,有部分很有理由,但另一部份就很没有理由了。因为阁下没有界定神在何事上,能制止不道德的事而不肯制止,却硬说神不道德。圣经中布满了神制止不道德事件的事例,为何要硬说神不制止呢?例如,在「巴别塔」,神以变乱人的口音来制止人犯罪;在所多玛和俄摩拉,神以天火来制止人犯同性恋的罪;在挪亚时代,神以洪水来制止人终日思想恶事的罪;到世界末日之时,圣经说:「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显露出来。……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它的是什么、是叫它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帖后2:3-6)意思是,神在历史上一直制止那大罪人显露出来,直到世界末日才让它显露,促成世界末日,好结束世界的罪恶。这样,你怎知神没有制止?你为什么不想到,在全能的神来说,如果祂要制止一切不道德的「人祸」发生,就等于控制了人类的自由意志,人变成没有犯罪可能的傀儡呢?如果祂要制止一切「天灾」发生,一切自然界的事物,就会变成静止而无任何活动的可能呢?先生不要以为,凡是你认为不幸的事,都是神不道德的事;凡是你认为不道德的事,都是神有责任制止的事;凡是你想不通的事,都是证明神没有尽责任的事……,这样,你就比神还要高,能力还要大了。
问:基督教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如果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来有罪?
答:请问阁下有没有随处丢垃圾?有没有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有没有超速驾驶?倘若你有,警察已经可以逮捕你了,只不过你幸运,你没有遇上警察!事实上,说自己没有罪的人,其心理是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坏的人」比较,这样、他就是世上第二最坏的人,他还是感到自己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坏;如果他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好的人」比较,他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好的人,他还会感受到自己不够好,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好。基督教之所以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因为:1)基督教传讲一位「至善的神」,人们总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其实他们忽略了一些导人向罪的「邪教」,就如撒但会,他们除了杀人献祭之外,还教人恨,贪,淫,恶,毒等等,再者、纵使大部份的宗教都有导人向善的成分,但决不是每一个宗教都导人向「至善」,基督教因为导人向「至善」才要求人认罪悔改,但这样的要求,竟然成为阁下讨厌的地方吗?2)基督教所信的神既然是「至善的神」,祂所居住的天堂就必然是至圣的,不容许半点罪恶在祂面前存留的,这样、祂当然要人常常认罪悔改,才可以让人进入祂居住的天堂!倘若阁下进入阁下自己开办的天堂,那么,阁下就随阁下的便,认不认罪也无关重要了,但如果阁下要进入这位至圣的神居住的天堂,阁下就不能不满足这位神的要求,认罪悔改,离开罪恶了;3)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说,有一点点罪的人都不能上天堂,若是这样,世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感谢神,祂乃是说、凡有罪的,可以向至圣的神认罪,神虽然是至圣至善,祂也是至慈爱,于是神就用祂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干净我们的罪,使我们变成圣洁,像祂圣洁一样,这样、我们就有资格进入至圣的神所居住的天堂了;3)人若不肯认罪,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罪,乃是因为他说谎和骄傲,不肯正视自己犯罪的事实,又不肯正视神有权审问他,这样的人,神看为最憎恶的;反之、一个人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但他若肯真心认罪悔改,这一点诚实,在神看来是最美的,神就认为让这样的人可以上天堂与祂同住,好过让那些骄傲说谎的「好人」同住,这岂不是可以理解的吗?一个肯认罪的人,就是一个会欣赏神赦罪恩典的人,也是一个存心向善的人;但一个骄傲说谎的「好人」,就是只会欣赏自己,不但神来管束他的人,而且他的心一直向着恶还不能自醒,可见他对善的标准十分低,这样的人怎样得神的喜悦呢?
问:究竟基督教如何定义「罪」?为什么有许多人以为是娱乐的玩意,基督教偏偏就看为罪?
答:读者家中有一部电视机吗?有一天,你的电视机坏了,你拿回原厂修理,因为你的电视机还在保养期内。可是原厂的工程师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每次怎样开电视的?你说:「我认为什么电压都可以吧,所以我将家中电炉二百二十伏电压的电源接上去,谁知就坏了!」那位工程师对你说:「你没有看说明书的吗?我们早就在说明书中警告过,只能用一百一十伏电压的电流,千万不要用二百二十伏电流,不然就会将里面的机件烧毁了。所以这是你的错,我们不能给你保养,如果是我们制造的机件不好,那是我们的错,我们才给你保养。」于是你就不服气了,你坚持说:「为什么一定要照你们所规定的电压?我认为什么电压也可以,你们就偏偏与我们作对。」那位工程师立即对你说:「你真是一个不讲理的人,电视机是我们造的,当然就照我们的规定!如果要照你所认为的,你为什么不自己造一部电视机?」读者要明白,基督教强调万有都是神创造的,神不但创造万有,也创造了「善」和「恶」的标准,违反神创造的标准就是罪。一如神创造了电力,违反电的律,你就会电死一样。神创造男与女结合生子,如果男硬要与男结合为夫妇,在神看来就是「罪」。地上的政府可以更改律法,将许多以往看为罪的事加以合法化,但地上的政府不能改变男人只能与女人结合的生理事实,因此,同性恋在神看来还是「罪」!神定规「一夫一妻」制度,神定规人「要孝顺父母」,神定规许多事与物,包括自然律,生理结构等等,违反这些自然律和生理结构,就如违反电压的定律一样,结局就是被电死;但违反神所定的道德定律者,其结局就是遭到神在来世的审判,最后也是死,而且是永死。
问: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不服,为什么犯一点点罪也要死这么严厉?
答:读者可以放心,圣经有几十处经文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所判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的;犯罪重的,受重的刑罚;犯罪轻的,受轻的刑罚,因为神是公义的。至于「死」,那是因为人们误解了「死亡」的定义,以为「死亡」就是身体机能严重败坏,不能再生存下去,永远消灭的意思。其实他们忽略了神所注重的「灵性上的死」,肉体的死反而不是最严重,因为凡属物质的,都是暂时的,所以属物质的身体是必坏的、必死的。但人的灵魂却是永恒的,因为不受物质界败坏的定律所辖制,所以「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句话乃是指罪人的灵魂永远与神隔开。根据神警告始祖亚当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的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亚当吃的那日肉身并没有死,只见他立即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所以我们领会这样的隔开,就是神所说的「死」了。因此,「罪的工价乃是与神隔开」,这样就听来合理得多了。我们要明白,神既然是至圣的神,祂绝对不能将自己圣洁的程度降低一点来迁就犯一点点罪的人,因此神只能将他们赶出去离开自己的面。神又是生命的根源,离开神的人,就像树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树干一样,只能「死居余气」,迟早是必死的。神不愿意我们死,所以不愿意我们离开祂,所以神要我们悔改,好从祂的恩典中得永生。
1。基督教朋友说:人类有原罪,是因为亚当和夏娃犯了罪。我们的老祖宗本是好的,但被万恶的「蛇」引诱,而吃了禁果,才变成罪人。但那棵禁果树是神放在那里的,那蛇也是神安排去诱惑夏娃的,而且神早就预知夏娃会受诱惑,这岂不证明,是神设一个陷阱,来陷害夏娃吗?为什么夏娃反成了罪人呢?
答:首先,「原罪」只不过是古代一位教父奥古斯丁所创出来的名词而已,这名词被误解了,造成天主教一千多二千年来走偏差的因素。因为天主教认为人生出来就有了原罪,所以必须用婴儿洗礼来救这婴儿。结果变成,救恩不在信心和神的恩典,乃在「圣礼」和主持圣礼的「祭司」。其实,所谓「原罪」,只不过是遗传于婴儿肉体的「遗传因子」而已。婴儿的灵魂原是从神而来的,所以神称为「万灵之父」(来12:9)。神不可能有罪,所以人出生时的灵魂也是无罪的,用不着婴儿洗礼来救人的灵魂。不过,如果婴儿渐渐长大,他会用自己的「主意」,犯第一件罪之时,因为「主意」出于人的灵魂,于是人的灵魂才有了罪。不错,我们的老祖宗本是好的,是「蛇」引诱他们,他们才犯罪,变成罪人。但是,罪不是从蛇来的,也不是从禁果来的。罪乃是从人滥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产生的。如正雅各书指出:「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这里所说的「私欲」,英文是”desire“,意思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要求」,这种「发自内心的要求」在没有受到任何因素左右的状态下,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当人内心要作出一种要求,而不服在神的劝告之下,那就是「滥用自由意志」,罪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形成的。再者,那分辨善恶树的果子原是好的,因为创世记第一章六次说明:「神看着是好的。」第七次甚至说:「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4,10,12,18,21,25,31)只要亚当和夏娃肯听话,暂时不吃,等他们与神相交,建立了足够的「自制能力」,那时他们就可以吃那果子了,因为他们知道「善」,能够自制去行,知道「罪」,也能够自制不去行。人若未建立足够的自制能力而吃,结果就是落在罗马书第七章所形容的痛苦中,说:「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不错,神早就知道亚当夏娃会吃那果子而犯罪,他仍然造那果子和蛇,正如神早就知道将来会有人溺死,他还是造海,他知道会有人跌死,他仍然造山崖一样。人要自己付上不听神劝告的责任,不能将责任归咎于创造万物的神身上。其实,神虽然知道人会犯罪,但神从永恒的角度来看,他同时知道,他能从犯罪的人中,拯救那些肯悔改信他的人,造成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这才是神真正的创造目的。其他万有,都只不过是暂时借用的事物而已。笔者要说的是,神创造天使、宇宙万有和世人,到最后,还是证明神的创造计划是成功的,因为将神的荣耀彰显无遗。
2。那时,神与亚当和夏娃同在,然而,亚当和夏娃还是会堕落。那么,将来基督徒上了天堂,再次有神的同在,基督徒会不会再次有机会堕落呢?如果有机会,那就是耶稣的救赎不够彻底了。如果不会再有堕落的可能,那么亚当和夏娃为什么会堕落呢?
答:我们在上文已经说明了,人犯罪堕落的原因,不是因为蛇,也不是因为禁果,更不会是因为神同在,而保护不周,而是因为人滥用人自己的「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是神赐给人类和天使的,其他一切受造之物都没有这样的「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非常宝贵,因为没有它,人和天使赞美神,是毫无意思的,其实是神在赞美自己才对,因为人和天使都只不过像傀儡,完全受神的控制。因此,神赐人和天使有「自由意志」,好叫人赞美神,爱神,荣耀神,顺服神,都是出于甘心,于是神的伟大和荣耀,就是真实的了。所以,神同在并不保证人不犯罪,相反,因为神要尊重他赐给人的自由意志,所以神即使同在,看见人决意要犯罪,他还是不加以干涉。神是全能的,如果神加以干涉,人就绝对不会有犯罪的可能,人的「自由意志」就被破坏了。再者,如果神加以干涉,而人仍然会犯罪的话,那就是神干涉不周,是神的无能,和神的过失了。为此,神从来不左右人犯罪的意愿,只在人的旁边感动人,加人智慧,叫人不要中魔鬼的诡计而已。可是,将来我们上到天堂,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们因信都称为「在基督里的人」,基督的死,成了我们的死,我们就不再死;基督的复活,也成了我们的复活;基督能够不犯罪的生命,也成了我们的生命;基督永不犯罪堕落,我们也能永远不犯罪和堕落。所以,我们将来在天上不会堕落,不但是因为神的同在,更重要的,是因为神和基督导成为我们里面的意愿,成为我们的生命。我们与父神和基督,合而为一,永不分开。
3。这蛇和天使长撒旦是什么关系?撒旦与神同在,结果撒但也堕落了,这是否可以说,与神同在,仍不能保证不堕落?到底罪是从蛇而来,还是从神而来呢?
答:撒但原是一位天使长,名叫「路西弗」,意思是「明亮之星」(赛14:12)。但他犯罪,想要「升上去与至上者同等」(赛14:14),意思是想要做神,结果被神打了下来,因而得「撒但」的名称,意思是「敌挡者」。撒但不服神不准他做神,所以要制造各样的假宗教、假神明、虚假的神迹奇事,为要迷惑地上的人,叫他们跟随他,拜他为神。我们在上文已经解释过了,罪是从人或天使滥用自由意志而来,罪不是神造的。但是,因为魔鬼撒但第一个犯罪,而他又在历史上竭尽所能的去引诱人犯罪,所以,罪也可以说是从魔鬼而来。然而,全能的神能够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魔鬼和罪人都不知不觉地成就神的旨意和计划,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以,人才误会神制造出罪来。其实,神不是制造出罪来,乃是利用犯罪的人和天使来达成他的计划,显出神的智慧真是无与伦比。
问:基督教赞成「宗教和平」吗?
答:按「宗教和平」,亦即是「信仰自由」,是从西方社会的「宗教改革运动」开始的。从前欧洲各国都有国教主义,国家只容许一个合法的宗教信仰,凡不肯信仰国家指定的宗教信仰,就要坐牢,甚至要死。欧洲有千多年落在黑暗时代里,所谓「黑暗时代」,就是整个欧洲以天主教为国教,天主教藉国教的势力,利用欧洲列国联盟所赋与的权力,**和杀死千千万万不同意天主教信仰的人,凡起来鼓吹宗教改革者,更是如此。及至公元一五一七,马丁路得出来提出改革之后,欧洲列国中,不少国家因为不满天主教残忍杀害异己,于是起来支持马丁路得,与天主教打了一场三十年战争,使欧洲大部份男子几近死光,双方才不得已,签定「信仰自由」。因此、「信仰自由」或「宗教和平」实在是由基督教发起的。然而、我们赞成「宗教自由」,意思谓「各人有自由去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信仰」,并不等于「我们赞同所有信仰都应该不顾彼此之间的不同点和矛盾地方而进行合一」,这是不合逻辑的,是不智的,此举势必引致另一场大屠杀。我们知道,「宗教大合一运动」已经进行了百年之久,到了一九九四年,「联合国」决议邀请美国三藩市一位圣公会主教REV.WILLIAMSWING代为发动「宗教大合一与公元二千运动」,为要成立一个「联合宗教」,与「联合国」形成比对,统治全世界。他们邀请了世上数百个宗教联合开了许多个会议,并且定妥推动大合一运动的行事历,又订定了宪章,预算到公元二千年六月就全面实行「宗教大合一运动」,在世界各大城市进行****。这运动美其名是鼓吹「宗教和平」,指出现今世上大部份战争都不再是为地土和政治问题,而是为不同的宗教信仰问题,所以他们成立「联合宗教会议」,让各个不同的宗教有机会彼此对话,谋求永久性世界和平。我们却担心,这个势力将来会藉「危害世界和平」的罪名逼害「反对大合大运动份子」,而且根据圣经预言,到了末世之时,有一个卑鄙小人会起来自称是「基督」(相信是代表想要统治世界的政治强人),进行大欺骗,大迷惑;他联同一个更卑鄙的小人,圣经称之为「假先知」(相信是代表想要统治世界的宗教领袖),藉虚假的神迹奇事来迷惑普天下的人,要人支持他们所共同推动的「联合政治」和「联合宗教」,说是为要谋取「世界和平」;圣经指出、这二人要杀害极多基督徒来达成他们的运动。笔者在此先加以声明,基督教极其赞成「宗教和平」,但基督教也极其反对「宗教合一」,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让人人都有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宗教,因此、给与人们有充份的分辨自由,宗教批评自由,辩论自由,赞成和反对自由,叫人人都能凭充份的自由找到真神和真救法;后者却完全不顾彼此极大的不同点,硬要将各种不同的宗教合在一起,在逻辑上矛盾,在真理上矛盾,在教义上矛盾,在自由上矛盾,因此我们认为此举反而握杀了各人选择的自由。
问:听说基督教的神是博爱的,祂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也赐给世人,作世人的救主,然则、基督教怎会反对宗教大合一运动呢?基督教为什么一天到晚针对人的罪,针对别人的错误呢?
答:不错、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他们钉十字架,付清了罪债,叫一切信祂的,都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然而、读者知道为什么神的独生子要死才能拯救世人呢?那就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才到世上来为人死,为人还清了罪债。这是说、神虽然是博爱的,但祂的博爱绝对不是糊涂的爱,绝对不会连罪恶也爱,因为祂除了是一位「博爱」的神之外,祂还是一位「公义」的神;神爱要祂赦免人的罪,但神的公义也要祂追讨人的罪,凡不肯「认罪悔改」的人,神的爱就没有办法临到他们身上。因此、基督教针对人的罪,针对人的错误,并不是不爱人,反之、正是因为爱人,才提醒人不要犯罪;人若拒绝这样的提醒,就是拒绝神的爱,结局就是不能逃避神公义的审判和刑罚。读者不要以为任由人犯罪的神才真正是博爱的神,好比一个自称是高举「自由的政府」,绝对不可能任由人有杀人的自由,有侵夺别人自由的自由,若不然、这个所谓「自由的政府」其实是最没有自由的政府了。神针对人的罪,也针对人的错,「罪」与「错」就是构成「假宗教」的主因,因此、神也针对「假宗教」。笔者要对那些盲目地赞成「宗教大合一运动」,或鼓吹「所有宗教均平等」的人质问:「你也赞成导人向恶的『撒但教』吗?」也许你会说:「导人向恶的宗教当然不赞成!」再问:「那么一半导人向恶,一半导人向善的宗教,你赞成吗?」你必然会说:「世上绝大部份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至于导人向善的程度不同,那是难免的了!总之、凡是向恶的,我们就不赞成;凡是向善的,我们就赞成!」亲爱的朋友,倘若你的意见真是这样,你就是在打自己咀巴了,因为你怎样分辨一个宗教「导人向善」,一个宗教「导人向恶」呢?你这种分辨,岂不是在批评,在针对错与对,在作某种程度的反对吗?你能不能说、不论善恶,只是是宗教,你全部都赞成呢?神爱世人,但神不是一个糊涂神,神还要人悔改离开罪恶才能爱他们,只有不明白道理的人才认为基督教的神不应针对别人的罪,不应批评别人的对与错。
问:其实爱世人的造物主,可能在不同文化的国家地区降世,变成不同的救主,造成不同的宗教,何必那么心胸窄,认为别的宗教不能得救?
答:倘若有人真的能证明神曾降世在不同的国家,造成不同的宗教,那就真的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倘若这个意念,只不过是人为的意念,想要藉「宗教大合一运动」来达成某一些人的私心,谋取领导世界的高位,这又怎样呢?这样,我们会不会出卖了自己的神和信仰来促成一些罪大恶极的人的野心呢?要知道、倘若「同一位神」降世在不同的国家,造成不同的宗教,这些宗教的名称可以不同,但对「宇宙的来源」、「善罪的看法」、「救人的条件」、「神自己本性的形容」、「末世的观念」、「天堂和地狱的启示」、「人的今生和来生观」等等,必须「完全相同」,不然、我们怎知是出自「同一位神」呢?设若这些不同点,都是人为的错,历史的错,传统的错,某些不良份子故意造成的错;那么、我们若不分辨,就照这些错来信,我们会得救吗?你怎知道神不介意人将这些信仰观念改变了,还会悦纳人上天堂呢?现今基督教圣经的神说「在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回教的可兰经说「只有阿拉才是真神」,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说「宇宙间根本就没有神,都是人藉修道而成佛而已」,请问那一个对?你的良知和智能准许你说「以上这三个意见都是对的」吗?
问:摩西是法西斯的先驱。所谓”promisedland“就是最早的侵略理论。杀人放火也不妨,可以掠夺妇女,杀了男丁。在更古老的佛经上从来就找不到对战争的美化和歌颂,找不到什么”holywar“的概念!
答:先生所问的,想必是记载于圣经约书亚记,针对神答应将迦南地赐给以色列人的事迹。神吩咐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去攻打迦南地各国,夺取他们的地成为自己的地。但先生这样问,如果只将这段历史当作「无神论」的历史,就问得对了,以色列人攻打迦南地确实是一种「侵略」。可是,如果先生是以宗教立场来质问神,为什么这样对待迦南人,卢先就对神不公平了,因为先生没有考虑到神本是「造物主」,是全人类的「审判者」。要知道,神有能力创造人,也有权柄毁灭人。当挪亚时代,全人类都犯了罪,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地上满了**,神就用洪水来将他们消灭。后来神见迦南人全部都败坏了,就将他们交给以色列人,将他们消灭。我们从圣经的预言知道,将来世界末日之来临,也是因为人类的罪达到满贯的地步,神就结束这个世界,将全人类消灭。以上三种人都是被神消灭,在神看来都是一样。其实将来的世界末日,神消灭人类的方式却是借着人类自己发动的核子战争来进行自我消灭。神消灭一个人、叫他病死,与消灭全人类,让全人类在罪中自相残杀,两者都是出于神。但审判人的神喜欢以什么方式来对待恶人,我们怎能过问?其实按圣经的观点,人类怎样死并不重要,最重要是死后怎样受审判。到那时,神以永刑报应恶人,却以永生来赏赐义人,那才显出神的公平。先生只以今世自己想不通的现象来评论神,却又不肯尊神为审判者,不肯考虑神在来世才作公平的审判,所以想不通。
问:宗教最主要的任务,是提供对人类存在的本质、灵魂从哪儿来、死后往哪儿去等等重大问题的解释,而在这个方面,基督教是惊人的浅薄。福音书里似乎从来就没有涉及每个人的灵魂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死后又上哪儿去的问题,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末日审判“。
答:先生知道宗教最主要的任务是为解释灵魂的问题,就应当按灵魂的永恒关系来思想圣经的问题才对。先生显然对这方面未能慎思熟虑,很明显没有好好地将圣经看一遍,竟然指摘「基督教是惊人的浅薄。福音书里似乎从来就没有涉及每个人的灵魂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死后又上哪儿去的问题。」要知道,新约四本福音书都是记载主耶稣在世时的生平事迹,圣经是不能断章取义的,乃要连同全部圣经六十六卷书来一并解才取得合理的答案。就单以四本福音书来说,里面谈及灵魂和将来灵魂的去处——天堂与地狱的经文也不少。综合其他经文,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人的灵魂原从神而来,所以神称为「万灵之父」(来12:9)。摩西在着名的诗篇九十篇里说:「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你使人(的肉体)归于尘土,说,你们世人(的灵魂)要归回。」圣经甚至指出,「万有本于祂(神),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先生对灵魂的问题既然是门外汉,就当谦卑,以礼貌一点的态度来请教别人,不应以鄙视的态度来讥笑圣经,好象自古以来所有基督徒都是愚人,而你稍微一想,就想出圣经中的「大漏洞」,是所有基督徒都从来没有想过似的。你是有识之士,你自己的智慧常识也会告诉你,这样的态度绝对不是能以找到真理答案的态度。远志明先生在电邮中劝告你的话很对,他说:第一,人总是要死的。第二,人对神(有限者对无限者)的认识永远是有限的。第三,不管人怎样背离神、否认神甚至无意识地(因为不晓得)亵渎神,神总是「等待着每一个人的皈依」。第四,理性是不能达到信仰的。理性在信仰面前「有理」(自以为)却「无力」,信仰在理性面前常常是「有理」却「有力」。我了解远志明先生的意思,因为你既是一个生命有限的人,你的理性有限,你所知道的自然也有限。在你想不通的事物,在别人未必想不通,何况在神呢?只是神不会斤斤计较,你这样讥笑神,但神仍然「等待着你和每一个人皈依」。
问:民间流传的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其实在《圣经》里找不到有关的论述,这一点「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早就指出来了。
答:「地狱」一词在圣经中又以「永刑」、「第二次的」、「硫磺火湖」、「外面黑暗的地方」、「灭亡」、「沉沦」等方式记载。按我们的中文圣经,「地狱」一词出现过十三次,「永刑」或「永火」出现过五次,「火湖」出现过六次,「外面黑暗的地方」两次,「灭亡」或「沉沦」十四次。此外,圣经还有很多经文以神忿怒的报应,神公义的审判方式等来表达,怎可能说找不到有关的论述呢?至于「天堂」,中文圣经虽然只有两次出现过,但圣经以「天上」、「神的帐幕」、「神的宝座前」、「永生」、「爱子的国」、主耶稣所说的「我父的家里」、「新耶路撒冷」、「天国」、「乐园」、「神住的地方」、「不能朽坏的地方」、「天上的荣耀」……等方式来表达,都是多得不可胜数,怎能说找不到有关的论述呢?先生不信圣经,倒找个基督教认为是「异端」的耶和华见证人会的错谬理论来辩驳,是不通达的。要知道,耶和华见证人会之所以认为不会有地狱永刑,一则认为「地狱」一词的希腊原文原是指耶路撒冷城郊的垃圾池「欣嫩子谷」,二则他们认为神既然是慈爱的,怎可能会创造一个永远受苦的地狱来焚烧人,自己好象在那里欣赏一般?他们不明白「欣嫩子谷」只不过是主耶稣借用来形容的词句,意思是当人个人犯了罪,在审判人的神看来等于变成了「无用的人」,像垃圾一样「无用」,结局只有丢弃焚烧。但属于物质的身体可以焚烧而不存在,属于非物质的灵魂是不可能因为焚烧而不存在的,结果就只有永远在地狱受苦了。设若神网开一面,容许所有罪人都上天堂算了,你想罪人的反应怎样呢?他们必会大叫「我们怕上天堂,比怕地狱更甚」,因为圣经指出,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的,罪人如果与神同住,就好比我们移民到太阳去一样痛苦了。
一。基督教讲博爱,但又说神是可怕的神,是否会有矛盾?
答:基督教讲博爱,因为神是爱,并且不分犹太人,或任何国籍的人,也不分肤色,社会地位,甚至大小罪人。而且神爱人,要救人,并不要求人付什么代价。神像一位父亲一样,只要我们肯承认自己的罪,全心归向祂,相信祂,祂就乐意收纳我们。这是任何宗教都不及的。因为所有宗教;都要人用功德,用苦行,用祭物,来换取上天堂或减刑罚的条件,只有基督教的神像一个慈祥的父亲一样,原谅表示知错而悔改的儿女。但是,我们要明白,神虽是博爱的,却不是糊涂的,不公义的,不合理的神,因为神知道,所有罪都必须受刑罚,神绝对不能随便说赦免人的罪而不加追究,就如我们的孩子不乖,开车碰坏了别人的房子,孩子虽然认错了,但谁来付出代价替别人的房子修补呢?还不是做父亲的出钱来付这样的代价吗?任何罪都造成某方面的破坏,正如圣经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一样,人的罪破坏了神的荣耀。这样,谁来补偿呢?谁来接受罪的刑罚呢?为此,神差派祂的儿子耶稣降世,为我们的罪受罚受死,这样,我们的罪才可以得着真实的赦免,因此我们信耶稣,是相信耶稣替我们的罪受罚,我们的罪就得到赦免。倘若我们不肯悔改信耶稣,我们就要自己来承担刑罚,面对神的刑罚,那时神就是一位可怕的神了,因为我们拒绝了祂的慈爱,认为自己不怕神的刑罚。当然,如果我们真的没有犯过任何罪,像一个刚出生就死了的婴孩一样,我们是不用惧怕神的,神绝对不会不公义,将无罪的人当作有罪的来刑罚,但是,亲爱读者,你要诚诚实实检讨一下,你是真的无罪吗?真的不曾说谎,放纵过情欲,或做伤害别人的事吗?若真是没有,就恭喜你了,但是你若说话不对心,蓄意隐瞒,你可知道,神是一位可怕的神呀。
二。你们基督教硬说我有罪,我有何罪?为何警察不控告我?
答:我们基督教不会硬说人有罪的,是你的良心硬说你有罪而已。你有没有罪,谁会知道,岂不是只有你自己的良心才会知道吗?不过,我们知道许多人自己欺骗自己,用许多方法来降低自己良心的标准,于是就说自己没有罪了。亲爱的读者,你得明白,如果天堂是由你开办的,那么你按你自己的标准就可以上天堂了。如果天堂是政府开办的,你还得照政府所定的标准来检讨自己──你交足了税没有?你开车有超速吗?你曾试过不按斑马线过马路吗?……如果有,你怎能有资格上政府为你开办的天堂呢?如今人人都知道天堂不是人开办的,乃是神开办的,因为天堂其实是神的家,我们要上天堂必须与神的恢复父子关系,这样,你若要上天堂,怎可能随你自己的意思说,你有资格就真的有资格吗?神在创造万物之时,不但创造自然界的定律,例如地心吸力,电力等等,人若触犯这些自然律都会跌死,电死,何况人犯罪得罪神所创造的道德定律呢?神为人定下羞耻之律,人不得赤身露体,神为夫妻定下贞洁之律,人不得犯**,神为男女定下交合之律,人不得同**合或兽合;神为家庭定下尊卑之律,人不得忤逆父母;神赐人良心,叫人不得自私自利,伤天害理,卖国卖友,残害无辜……人若犯了这些罪,难道神全不追究,就可以让他上天堂吗?读者你的良心会同意一位低道德标准的神也是真神吗?你的良心会反对一位叫你悔改离开罪恶就会原谅你的神吗?所以我说,不用基督教硬说你有罪,你的良心就足以控告你了。
三。神如果是真神,何故最近这么多天主教神父被揭发犯了最卑污的情欲罪呢?
答:读者千万不要弄错,天主教有许多神父犯罪,不等于神是不可信的,极其量只能代表天主教教会这个属于人的组织,有败坏的成份在内。因为天主教为自己「发明」了许多不是出于圣经真理的教义和礼仪,以为礼仪可以除去他的罪。读者要知道,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一个很大的分别,就是基督教认为所有教会都是人的组织,不能完全代表神。但天主教却不是这样,他们认为教皇是基督的代表,是无误的,神父在祭坛上祝圣过的饼就是神,就是基督,可以供人敬拜。因此,天主教如此高姿态地高举自己的地位,他的败坏,也就败坏了自己的信仰。但基督教看所有教会都是人的组织,自然有人的软弱和败坏的成份在内。为此,基督教认为必须分辨各种宗派教会。因为避免别派会错谬的信仰也影响自己的教会。这样,在基督教里头,教会不断照着圣经真理来改革自己,以图渐渐达到更合真理、更圣洁的地步。但那些不肯照着圣经真理来改革自已,更新自己灵性的教会,当然也会像天主教一样有败坏的罪行做出来。圣经告诉我们,神是轻漫不得的,越是认为自己深入认识神的教会犯罪,神给予他们的刑罚也是越大。因此,圣经指出,将来世界末日之时,神要给予那”大**“(就是变节的教会)最大的刑罚,就是永远沉沦。
四。这世界的罪越来越多,越严重。是否代表神管理这个世界失败呢?
答:不错,我们从圣经的记载观察到,人类的罪越犯越大越多,但却不代表神管理失败。因为神不注重今天,乃注重来世。所谓今生,是指这个属于物质的宇宙和历史,是注定心坏的。所谓来世,是指将来新天新地的天堂,是属灵的、永恒的、不朽的。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万物的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越变越乱的。最新的天文学也发现这个宇宙是有开始的,将来也会结束的。所以圣经通称这个世界为「能朽坏的」,又通称天堂为「不能朽坏的」。因此,早在神创造人,又赐人”自由意志“,让人有自由去犯罪和不犯罪之时,神已经预知全世界都要在败坏中结束,所以才计划耶稣基督来救世人。所以神的计划不是要维持这个世界不败坏下去,乃是要拯救世人脱离这个败坏的世界,进入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圣城。所谓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圣城,就是永远不会败坏、不会衰残、永无罪恶、永久常新的意思,那才是神的最终目的。
1.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个人见证」以及「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这里已经有了三个假设:第一,使基督徒产生感应的,一定是上帝。不会是撒旦,也不会是无极老母……答:问这问题的朋友,请恕我指出,你也有如下几个假设:第一,你假设凡基督教朋友所讲的「个人见证」,其感应必定有可能与撒旦,或无极老母有关;第二,你假设自然界的规律性,也可以用来证实撒但,和无极老母。笔者要请问阁下,你所说的「撒旦」,和「无极老母」是谁呢?从何见得,他们有可能与基督徒的个人见证,和自然界的规律有关呢?照笔者所知,「撒旦」这名称来自圣经。圣经并没有提及撒旦与这些事物有关;「无极老母」是天道教所拜的神明,据笔者所知,天道教根本上没有自己的经书。天道教创教至今不过约九十年,由一位性张的道士,将「懦、道、佛、耶、回」五教合起来,而成天道教。这样,又从何见得「无极老母」竟然也与基督徒所见证的,和自然规律所见证的有关呢?如果说,他们与这些事物有关,最低限度撒旦和无极老母自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或有过这样的启示,写成的经书,才勉强拉得上关系。如果连他们自己也没有这样宣称,这就是阁下无理取闹,故意侮辱基督教了。按逻辑和常理来说,基督徒若以自己的个人见证,或自然界的规律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他们所要说的,当然是上帝存在的「部份真理」,决不会只借着几个见证,一些自然规律的现象,就能「全面」地证明上帝的存在。例如,我们说,自然界有设计,就说明自然界有一位「设计者」存在;基督徒向上帝祷告,上帝非常奇妙地答应了基督徒的祷告,就说明有一位「听祷告者」存在。但是,这位「设计者」,或「听祷告者」是谁呢?如果有人能能够证明是撒旦或无极老母的所为,他们比上帝更有能力,更有可能「设计」这个大自然,和「听基督徒的祷告」,这样,阁下这样问,才问得有意义,不然,笔者也可以根据阁下的逻辑说:「你的存在,怎么知道不是一只狗把你生出来呢?」2。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第二个假设是,凡是有规律的,一定是被智慧操纵着的。
答:这不是基督教朋友的「假设」,而是任何有理性逻辑思维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推理」。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叫做「假设」。比方一个检察官发现插在死者身上的凶刀,有凶手的手指模;又在凶手身上找到一些血液,血液的DNA又证明确实是死者的血液。请问,这个检察官根据这些资料,应该向法官说:我「假设」他是凶手;还是说:我「证明」他是凶手呢?笔者以为,所谓「假设」,其定义应该是,先作一个未经证实的推论,然后借用这个未经证实的推论作为基础,作进一步的推论。这样,我们就可以称之前未经证实的推论为「假设」。倘若后来我们能够证实这个「假设」是错的,于是以它为基础而作的进一步「推论」也必然是错的。现在,我们说「自然界有规律」,这并不是「假设」,而是人人都可以观察得到的「事实」;我们又说,「凡有规律,就是被一种智慧操纵着」,这也不是「假设」,而是「逻辑推理的答案」。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也指出,一切自然变化现象,都是越变越乱的。科学家只接纳,无限长时间的自然变化中,偶然会出现规律的现象。科学家不会接纳,自然变化会产生长期而连接性的「规律现象」。现今自然界出现的规律,正是长期而连续不断的规律。我们根据这种长期而不断的规律,说:这是「被一种智慧操纵着」,这怎能算为一种「假设」?它委实是基于一个被公认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而作的「推论」。这样的「推论」如果呈上法庭上,法官也会接纳,因为它是从「长期而连续性的规律」中推论出来的。我们除了从一种「智慧操纵」的事例中找到这种「长期而连续性的规律」之外,没有人能从别样的事例中找到。所谓「科学发现」,就是在自然界似乎混乱的现象中,看到一种「长期性的规律现象」出现,科学家就认定,其中必定隐藏着一种可以「思议推理」的定律存在。所谓「可以思议推理」,意思就是「被智慧操纵」。正如爱恩斯旦说:「宇宙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可以被人思议。」他的意思当然是说,宇宙中充满了「智慧」,所以人类能够用「智慧」来推敲其中的「规律现象」,找到它的「定律」。
3。问:基督教朋友通常靠…「自然界的规律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第三个假设是,在没有被造万物之前,上帝是独立存在的,不需借助任何参照物。
答:「自然界的规律性证明上帝的存在」,这句话,笔者看不出含有「假设上帝先于万物而独立存在」的意思。好比我们说,几十年前,因为有科学家用望远镜看见金星出现「一条直直的公道」,于是就推测有金星人存在(后来证实是看错了)。这并不是说,那些科学家早已假设有金星人存在,才有这样的发现。同样,因为发现「自然界的规律性」,我们就说,证明上帝的存在,怎会有任何逻辑上的问题呢?笔者明白阁下的意思,你认为上帝其实是不存在的,只不过基督徒先假设没有被造万物之前,上帝已经存在,然后才强行将自然界的规律性,看为上帝存在的证明。但阁下这样说,猜测性非常之高,并不是事实。基督徒科学家数以万计,你怎可能证实,所有基督徒都是这样呢?这样你就不是在讲道理,而是在侮辱基督徒了。再者,阁下的意思又认为,如果有造物主存在,他必须「借助任何参照物」而存在,不可能「在没有被造万物之前,独立存在」。要知道,科学家在研究宇宙的来源之时,不断寻求宇宙万物的「第一因」,要知道这「第一因」是什么。他们一致认定,宇宙的「第一因」必须是「永恒的」。因为称得上为「第一因」,它应该是再没有「前因」的,不然,就不能称为「第一因」了。如果「第一因」必须「借助任何参照物」而存在,这就产生矛盾了,试问在「第一因」以外,何来「任何参照物」存在呢?「第一因」独立存在,正如上帝独立存在一样,是不需要借赖任何其他「因」的。故此,阁下的问题,在逻辑上出现矛盾了。
4。问:「个人见证」的可靠性,经常是经不起推敲的。有人找到工作,认为是上帝存在的证明。那被你挤掉的那个,万一是基督徒,那证明了什么呢﹖一基督徒曾用治牙痛不用花钱,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我认为应该感谢那个牙医。基督徒在受益的同时,那牙医在受损失,而不是上帝。
答:阁下将基督徒的见证扭曲了,不单误解了基督徒见证的重点,也恶意扭曲别人的本意,是为对基督徒不公平。因为基督徒不是单单以找到工作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是在靠自己去找工作,也一直找不到之时,他向神祷告,神就在一般看为不可能的情况下,使他找到工作,这才有助于证明神的存在。而且这种证明,也不是证明神的各种属性,它只是证明神听祷告的属性而已。基督徒不会单单靠听祷告来证明神存在的,他本来已经证实神多方面的属性,现在加上亲身体会上帝听祷告的属性,就感到「真实」得多了。于是他才说,找到工作「证明神的存在」。同样,基督徒用「治牙痛不用花钱」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这并不表示他不感谢那位牙医,也不表示他的信仰仅仅建基于「治牙痛不用花钱」这么简单的事上。他作见证的重点是说,虽然自己在十分贫困的生活中,要靠信心过活,上帝果然非常奇妙地照顾他,举例来说,他没有钱看牙科医生,上帝竟然用「治牙痛不用花钱」的途径来解决他的问题,这样,他就体会到上帝的照顾,有助于证明上帝的存在。请注意笔者所说,「有助于证明」神的存在。笔者的意思是说,作见证的基督徒,早就从各方面明白神的存在是真实的。只不过,他们所明白的,大部份都是属于「推理」,缺乏「体会」。如今上帝听他的祷告,使他在他认为非常奇妙的情况下找到工作,治愈他的牙痛,他就感到上帝的存在,是何等的「真实」。这是他们主观的「体验」,不是科学上的「推理」,听的人不应以「推理」的角度来批评别人的「体验」,这是不公平的。
问:马丁路德可以说是希特勒的精神导师。犹太人受**可以说与基督教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在基督徒眼里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认为**犹太人是为执行上帝的旨意。希特勒自称是天主**,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主耶稣,并命令卫兵杀死他,那么按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教义,他进的或许不是地狱而是天堂。
答:先生控诉希特勒杀害犹太人,认为与马丁路德有关,却没有提出任何资料数据,这是对马丁路德不公平。再者,希特勒是一名天主**,又何故因此连基督教也拉上关系呢?这是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分别不认识,糊乱骂人。退一步来说,即使马可路德在这一点上与天主教的看法一致,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原是一名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并没有邀请马丁路德做我们的一代表,他个人的思想绝对不能作为真理的准绳。据我们所了解,当时天主教教皇之所以讨好希特勒,完全是因为教皇以为希特勒会成功征服整个欧洲,所以教皇讨好他,支持他,很可能是为了想要与他重组「神圣罗马帝国」,恢复教皇在中世纪时统治整个欧洲的光荣和地位。这是政治上的目的,绝对与圣经真理无关。天主教在中世纪统治欧洲的时期,奉行国教观念,国教以外的其他宗教都是不合法的,都是应该死的。因此,教皇赞成希特勒的看法,视坚信犹太教的犹太人为障碍物,不惜将他们铲除。圣经真理却不是这样,乃要我们善待犹太人,因为他们始终是神的选民。虽然他们现今仍然不信耶稣是基督,但圣经预言,在末后的日子,他们要全家悔改归向神。倘若我们奉行圣经真理去爱仇敌如同自己,我们又怎能恨神的选民犹太人呢?所以将天主教和希特勒的罪行,强行加诸基督教身上,是不合理又不公平的控诉。
问: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都认为是同样严重的罪行。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不错,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加以严重的谴责,因为都是违反神创造的原意或设计。造物主设计人不能飞,如果有人违反这设计,就要跌死;造物主设计丈夫和妻子才可以结合生子,违反的人,为什么神不可以看之为一种罪行?神设计一夫一妻,违反者就是通奸。神设计男人只可以和女人交合,违者就是同性恋。按意义来说,违反一夫一妻的设计尚属观念上的,但违反男人只可以与女人交合的设计,是属于生理上的,后者不相合的现象比前者明显得多,因此违反神旨意的程度也大得多。若说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在创造之时早已设计了同性是可以相恋和相交的,这种说法不但与生理的结构矛盾,同时也是对神一种侮辱。要就是认为没有神存在,这样也用不着骂神不应该反对同性恋;若然同意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为什么不承认应该尊重造物主的设计呢?笔者曾阅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位医生写给美国总统的。这位医生敦嘱美国总统千万不要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因为同性恋者以他们的脑下垂体比一般人较为大作为证据,但这位医生向总统指出,后天盲眼的人,因为转过来训练自己多用听觉来分辨事物,结果他们的脑下垂体也比一般人的较大,证明后天发展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会使自己的脑下垂体变大。
问:圣经对伤残人士歧视也不少,就如圣经说:「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1-2)「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21:17)在中世纪也有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答:圣经并没有歧视伤残人士,因为主耶稣基督将救恩比喻作邀请出席天国筵席的时候,主说:「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坐满我的屋子。」(路14:15-24)事实上,主耶稣在世时,不断向残疾人施恩,医好他们各样的疾病。至于问题所提及申23:1-2和利21:17这两段经文,其含意并不是歧视伤残人士,乃是因为神要以色列人尊敬神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因此,凡献与神的,都应该是最好的。就如神吩咐以色列人献上初熟的土产,并所有头生的牛羊或各人家中的长子,即使是进入迦南应许之地所夺得的第一座城,其中的金银都要献给耶和华。在旧约圣经中,神常常责备以色列人将有残有疾的献给神,神说:「你们献给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么?」(玛1:6-8)因此,神定规一切有残有疾的人,或是私生子,或是任何污秽的罪人,都不得当祭司,都不得进到神的殿里事奉神。关系事奉神的人,神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若关系蒙恩得救,神绝对不会歧视伤残人士。至于中世纪时代天主教因为不明白精神病的成因而以为被鬼附,于是折磨他们至死,这是天主教的糊涂账,不应将之放在这里相题并论。
问:基督教从本质上,就是否定言论和思想自由。按照圣经,骂上帝两句就要被石头砸死。「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利24:16)「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太12:31)
1。基督教的着作常谓,世界如此奇妙,当然有造物主了。我却认为这样说,是颠倒了因果。美丽或奇妙等等形容词,是人类对已经存在事物的描述,而不是人类先有了这些概念,后有的外界事物。上帝的独立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存在等于不存在。
答:阁下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既说「颠倒了因果」,又指证「事物」是「先」存的,所以是「因」;「美丽奇妙」的形容词是「后」存的,所以是「果」。我们却说,上帝存在是更早的「因」,一切「事物」都是「果」,人类对这些事物形容为「美丽奇妙」,只不过是更后期的「果」。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有何「颠倒」之处?何以你会说,「造物主存在」是「颠倒了因果」?并且你又妄下结论,说:「上帝的独立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存在等于不存在。」这句话建基于怎样的逻辑推理?与你在前文所指出的「颠倒了因果」又有何关系呢?笔者推测阁下的思想,大概你以为,先有了「事物」,后来才产生「美丽奇妙」的形容词,于是你就以为,「美丽奇妙」的形容词,只不过是存在于基督徒的「思想中」而已。于是「上帝」,也是这样,也是由基督徒虚构出来的。你这样推理是不通达的,因为你忘记了「形容词」虽然后来才由基督徒思想出来,但「美丽奇妙」的事实,却是早已存在的。基督徒未开始以「美丽奇妙」来形容宇宙中的「事物」之前,这些「事物」已经在客观上是「美丽奇妙」了,这样的「事实」绝对不可能是基督徒想出来之后才有的。由于世界如此奇妙,逻辑告诉我们,这是有一位「造物主」设计而成。这就是说,我们由逻辑找到「世界如此奇妙」的「因」而已,何来「颠倒了因果」呢?「美丽奇妙的事物」存在,若没有一位「造物主」作为它的「因」,岂不是说,这宇宙和其中的美丽奇妙,是从「无」中生出来的吗?你会相信「美丽事物」没有任何「前因」是合理的吗?世上所有科学家都在寻求「宇宙的第一因」,他们到如今仍然寻不到,因为发现整个宇宙里头,没有一样事物是「永恒」的。而逻辑又告诉我们,「宇宙的第一因」本身必定是「永恒」的,不然,这「宇宙第一因」就不知因何缘故在时间上「突然出现」了。因此,我们相信,「宇宙永恒的第一因」其实就是「造物主」,是神使万有存在的。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这个物质世界里的一切,全部都有开始,将来也会有结束的。所有的万物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由高序,变为低序,越变越乱的。所谓高序的现象,就是人类所感受到美丽奇妙的现象了。万物由高序变为低序之后,热力学第二定律指出,是不可能还原的。这是说,一切「因」必定比所有「果」,有更高的序;一切美丽奇妙的现象,必定来自一位满有智慧设计的神,绝对不可能从低序的大混乱自然变化中产生出来的。
2.耶稣是真的死了吗?他第三天就复活了,这岂不是说,他的死,是暂时性的吗?暂时失去知觉是死,还是昏迷呢?
答:阁下的推理实在出了问题。第一,死了三天被你定义为「暂时」,然则你凭什么理据定怎样的死才算为「不属暂时」呢?第二,「暂时死去」又被你定义为不是真死,那么你试试死亡三小时看一看!第三,你将死了三天定义为不是真死,又再推论至这可能是「失去知觉」,或「昏迷」,而你又完全没有提出「失去知觉」或「昏迷」的任何证据来,于是你是一位不讲「理」的人,你所讲的,只是「猜测」;你是凭「猜测」反驳别人的「理」,是为无理取闹。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有罗马兵丁前来,看见耶稣已经死了,于是就不打断他的脚。但他们看见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两个强盗还未死,就将他们的脚打断,叫他们无法用脚稍为「站」起来,使自己的肺部可以稍为收缩而呼气,他们很快就气绝身亡了。但主耶稣在死前是不断用脚「站」起来呼气的,这样争扎一直到断了气为止,所以兵丁才不打断他的脚。但兵丁用枪扎他的肋旁,目的是要刺穿他的心脏,看看还有没有大量血流出来。但是当时耶稣只有「血和水」流出来,这表示耶稣的血已经流到尽,确确实实的死了。要知道,证明耶稣死了,不是他的门徒,而是那些想要他死的人。所以,耶稣如果是昏迷,或暂时失去知觉,一定逃不过这些有丰富杀人经验的罗马兵丁的。耶稣不但死了,也埋葬了。埋葬的方式,是用一百斤香膏将耶稣的身体全身包裹,再用细麻布和裹头布将耶稣的身体完全包札起来。若有活人被这样包裹,不会窒息也奇怪。再者,当耶稣复活之后,不信的人虽然很多,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耶稣只不过是失去知觉,或昏迷了。如今阁下凭毫无根据的猜测,说耶稣可能失去知觉,或昏迷了,阁下的说法怎能叫人佩服?我们根据此点,推想阁下的思维有问题,于是阁下对主耶稣诸多的侮辱和攻击,也是不能叫人佩服的,想叫人相信你,就难了。
3。基督徒解释说,耶稣死时与圣父分开了,所以是真死。那么,复活后的耶稣还和上帝一体吗?如果是,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
答:阁下所问的,又再牵涉到死亡的定义问题了。按医学常识来说,一个人死亡,以他的心脏停止跳为分界线,因为心脏一停,血液就无法将生命营养输送到身体各部,尤其是大脑,它很快就失去功能,接着身体各部也不会活动,是为死亡。但按属灵的定义来说,神对人类的始祖亚当说:「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因为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亚当吃了,按肉体来说,却没有死,他还可以活到九百三十岁。但是按灵性来说,他立即死了,因为他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了。因此,在神看来,与神隔开就是灵性上的死。将来罪人复活,来到神面前受审判,他们就会被扔到硫磺火湖里,永永远远受苦,那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并不是身体腐化了,消失了,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这才是最痛苦的。因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不但按肉体来说,他死了;按灵性来说,他也死了,所以是真死。可惜,阁下在问及死亡定义的同时,又将问题拉到「三位一体」的神性问题去,然后再推论说:「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其实,任何人都会明白,耶稣死了,死时与圣父隔开,以致他说:「神阿,神阿,为甚离弃我。」但主复活了,再与圣父联合为一,完全没有影响他与上帝合为一体的问题。笔者不明白,阁下怎会想到,耶稣有可能与上帝一体产生问题。反而我会问,你认为有问题的理由何在?最后你说:「如果是,这死是不是游戏一场」呢?你的意思是说,即使耶稣死而复活,没有影响到他与圣父合而为一的问题,最低限度也证明,耶稣死而复活,只不过是「游戏一场」而已。什么是「游戏」呢?你给它的定义是什么呢?凡是暂时性失去功能,后来又再恢服的现象,都是「游戏」吗?那么你怎样看「疾病医好」、「因解怨而恢复交往」、「亡国而复国」、「失而复得」……?主耶稣为担当你和我的罪而死,你竟然看为「游戏一场」,以为他的死是玩耍而已?你若没有合理的论据而说这话,你就是故意侮辱耶稣了。亲爱的朋友,不要这样无理地侮辱你所不认识的,却是爱你,为你死的主耶稣,因为他若追究你的罪,你是无法逃避,站立不稳的。
问:马悲鸣先生表示有神论和无神论都不能提出科学证据,所以他不信有神,也不信无神。又谓:「有神论无法给出证明﹐无神论也同样无法给出证明。……请给我显示个奇迹,我便可以信心十足地去受洗了。你怎么够证明你死后没有灵魂?你死过吗?」答:首先我们要明白,宗教信仰是关乎「灵界」的问题,就是人死后,人的灵魂怎样面对神的问题。所谓「灵界」,是属于「非物质界」的东西,因此我们不可能用物质界的科学定律来加以证明或否定,因为属于不同领域的事物。好比我们不能用果汁机来证明空中有无线电波,也不能用木糠来证明磁力一样。马先生不信有神论,也不信无神论,这一种态度在逻辑上是不对的,因为逻辑上只有两个可能,要就是有,不然就是无,若两者都不信,就是不可理喻了。按常理来说,马先生既然认为无法证明有神,也不能证明无神,你的准确态度就应该是「不知道」。这种「不知道」是中性的,不能偏有,也不应该偏向无。而且遇到别人声称接触到神,应该谦卑求教,不应以鄙视的态度来否定自己所无法证明的事物。再者,马先生你个人无法证明有或无,不等于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若以自己的不能来证明全人类无能,就是自大和无知了。「唯物主义」错在根据自己所能接触到的「物质」而否定自己所未接触过的「非物质」,因此成了井底之蛙的观点──否定自己在井底所见到的天以外还有天。要知道,神不是一种弥漫于整个宇宙的自然现象,而是一个有位格有生命的个体。比方我们要在自然界的定律中寻找「马悲鸣」,找来找去找不到,于是我们就否定马悲鸣的存在,你以为对不对呢?人若要寻找神,就必须先得神的喜悦。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神不喜悦见你,你就是天大的本事也无法见到他。马先生要求神行奇迹才肯信他,告诉你,神能行,但他不肯行,因为他不甘心被渺小的罪人要胁,强迫他这样行,那样行才肯相信他的存在,好象他非要赢得人相信他不可,不然他就活不成似的。按马先生在文章中的态度来说,对神出言鄙视讽刺,试问神怎会喜欢让持这样态度的人见他呢?
问:我不信任何宗教,因为这个世界上宗教的品种太多!上帝为什么要启示出这么多种宗教让他们为了打圣战而互相残杀?即使真有个超乎一切宗教之上的上帝﹐这个上帝的头脑也有点不太清楚。
答:世上的宗教品种太多,怎可以扯到神是否可信的问题上来呢?要知道,真理只有一个,真宗教也只有一个,正如只有一个真的马悲鸣一样,这岂不是合理吗?如今世人凭自己的猜想忆测,制造出许多种宗教出来,这只是人的愚昧所以然而已,焉能因为有许多无知的人而否定真理呢?我们寻求真理的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将各种不同的宗教教义加以比对,从而找出一个最合理的宗教信仰来。若因为自己一个人找不到,就确定人人所认为找到的都是假的,这就是以偏盖全,不合逻辑了。因此,马先生认为「即使真有个超乎一切宗教之上的上帝﹐这个上帝的头脑也有点不太清楚」,笔者不明白,在逻辑辩证上两者怎可能扯上关系,似乎马先生的头脑有点儿乱才对。神不喜悦人类为自己发明许多宗教,因为不同的宗教,都是将造物主的神性不同程度地歪曲。但神虽然不欢悦,却不会阻止人创立许多宗教的自由,不然,在一位全能的神来说,若阻止成功,人类的自由意志就会荡然无存;若阻止不成功,世人拜错神而灭亡,神就要负上失职的责任了。所以神绝不阻止,乃任由人们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去决定自己的信仰。
问:创世记一开始就说:「上帝在水面上运行」﹐然后才开始用六日创造世界。然而,上帝在创造万物之前,理应没有任何东西﹐自然也不可能有水。那么请问这水是从哪里来的﹖答:「上帝在水面上运行」不是创世记一开始说的第一句话。创世记一开始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马先生观察的不错,神在六日造天地之先,已经有了「水」,也有了「地」,只不过地是空虚混沌的而已。但是马先生不明白,在希伯来原文,地「是」空虚混沌的「是」字,在圣经中常被译为「变成」(become)。因此,这段经文可以译为:「起初神创造好了一个天地,可是这个天地后来(因为魔鬼撒但犯罪的缘故)变成空虚混沌,渊面(海洋表面)黑暗(海洋的表面被厚厚的云层遮盖)。于是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进行重造),神说:『要有光。』(于是,从海洋的表面来说)就有了光,(因为使厚厚的云层变得稀薄,使阳光可以透过云层照到海洋的表面来)。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就是(神创造)头一日(的工作)了。」译文中有括号的,乃是笔者配合其他经文的真理加上去,为要解释得更清楚的。要知道,解释六日创造有许多学说,笔者却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以上所叙述的「重造说」。就如希伯来一章二节说:「…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诸世界」在原文是”allages“,应该译为「诸时代」。神早在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之时创造了第一个时代,以后被魔鬼撒但破坏了,神就再用六日时间将之重新整理,这就是「重造说」了。笔者认为「重造说」合理,因为经文所用真正「创造」(bahra)的希伯来文字,只用在第一节「创造天地」,和第五第六日,就是创造所有生物和人类。因此,水、地、太阳、众星……等,都是先前的时代已经创造好的东西。
问:上帝创造万物以后﹐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始祖亚当。然后趁亚当睡着了,就抽出他一根肋骨变成了他的妻子夏娃。最近的复制技术(cloning)显示出,复制出的个体与原来的个体完全相同。如果上帝当初从亚当身上取出一根肋骨进行组织培养,也只能复制出第二个亚当,而不可能是夏娃。
答:马先生这样问,已经先肯定了神造夏娃是借着”cloning“的方法,这是不对的。神如果有能力从无造出天地,从泥土造出亚当,怎么一定要用cloning的方法来造夏娃呢?如果神造夏娃一定会像亚当,然则神用泥土造亚当,亚当就要像泥土一样吗?将「复制」和「创造」混为一谈,是将人的技术硬加到神的身上来,这是不合理的。既然人是分男女的,神造人的途径就一定不是复制了。
1.圣经的预言有没有提及九一一事件?这件事在世界末日的预言上占有什么重要的位置吗?
答:圣经中的预言并没有直接提及九一一事件。但是,九一一事件确实与圣经的预言有关,因为它不是拉登个人与美国之间的仇恨关系,乃是以色列国与阿拉伯回教世界之间的仇恨关系。美国和欧洲国家只不过被阿拉伯回教世界憎恨,认为他们不应该帮助以色列国而已。自从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复国以来,阿拉伯诸国就一直想要消灭以色列国,但以色列国在美国的支持之下,一直打胜仗。极端的回教阿拉伯国家见打不过以色列和美国,就在世界各地发动多次恐怖活动,以图报复。虽然到今天,以色列人还是不肯悔改归向神,也不相信耶稣是基督,但圣经早就预言以色列会复国。并且以色列在复国之后,神会保守他们,赐福与他们,以致他们在最后世界大战之时,终于全家悔改归向神。为了保守他们,圣经预言指出:「耶和华说、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成为令人昏醉的杯。那日,我使必耶路撒冷向聚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亚12:1-2)这预言今天非常真实地应验了,因为不但阿拉伯诸国受重伤,连美国和欧洲诸国也因处理耶路撒冷的问题(想要举起这块石头)而受重伤。不过,这样受重伤,在末世预言中并不是最严重的事,直到列国所受的伤越来越严重,美国的报复行动不断使回教世界憎恨美国和欧洲列国,从而使恐怖活动升级,于是又引来更厉害的报复行动,灾难也因而加剧,直到最后产生世界核子大战,就是着名的哈米吉多顿大战为止。
2.世界末日有什么必有的程序?现在距离世界末日还有多远?我们可以避免这些灾难吗?
答:世界末日何时何日来临,主耶稣指出,这是没有人可以预先知道的。但主却要我们知道,世界末日接近之时会有什么兆头,叫我们可以儆醒。换言之,我们凭观察主耶稣所预告末日之前必有的灾难有没有出现,我们就知道「近了」。我们研究圣经的预言和主耶稣所说的兆头,知道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必先有如下的事发生:1。许多假基督,假先知(指异端兴起)出现(已不断应验);2。打仗和打仗的风声不断传出,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已不断应验);3。多处必有饥荒和地震(许多数字统计证实已经不断应验);4。以色列先复国(已于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准确应验);5。以色列人不断归回,以色列国不断强大,影响全世界,尤其是阿拉伯诸国(正在不断加剧应验);6。以色列要夺回耶路撒冷(已于1967年应验),重建圣殿(正在筹备中);7。基督徒被万民恨恶杀害,也被跌倒的基督徒陷害(已证实不断加剧应验);8。福音先传遍天下,使得救的人数添满(已经快完满应验了);9。以色列不断扩张,强大,和在世界上举足轻重(已逐渐应验);10。环境污染不断恶化(不断应验);11。世界列国形成东西南北四大集团,尤其西方联盟成为最强大的国,东方也贮备二万万大军(己经逐渐应验);12。假基督和假先知发动的「大迷惑」成功迷惑普天下的人相信他们,进行教会大合一,以致宗教大合一(大迷惑证实已经渐渐形成);13。以色列两个神的先知被出卖和被杀害(尚未应验);大地震,死七千人(等待快要应验);14。所有基督徒突然从死里复活升天(我们等候那一天来临);15。地上爆发世界大战,全地污染,大气层厚云使日间三光也退缩,死了许多人(等待快要应验);16。以色列全国摆脱假基督,拆毁他的偶像,痛苦悔改归向神(未应验);17。但假基督的大军压境,杀了以色列三份之二的百姓,余下的向朝东的橄榄山逃走,正呼求的时候,主耶稣从天驾云降临,要拯救以色列人(那时,我们基督徒已在天上,要与主耶稣一同驾云降临);18。主耶稣要作王,统治全世界(那时代,圣经称之为「千禧年」)。根据以上的程序,圣经很清楚表明,真心信主的人不需要经过大灾难,因为在大灾难之前,我们已经复活升天了。但不信主的人要留在地上,忍受那「从前没有,将来也必没有」这么大而可怕的灾难。因此,读者要及早信主得救,因为到那时,人心都变得非常刚硬,再没有人愿意悔改信主得救了。
3.为什么会有世界末日?到底什么事情促成世界末日的?
答:世界之所以会末日,全因为人类败坏所致。正如挪亚洪水的世代,圣经指出:「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6:11-13)好比我们住的房子,若都坏了,就要被拆毁;又好比我们的身体,若里头的五脏六都坏了,就要死亡。如今我们看见这个世界(尤其北美洲),高离婚率和同性恋运动败坏了家庭;从这些家庭长大的孩子因为缺乏爱,转而败坏社会;科学越发达,化学物料、基因食物改造也大大污染大气层,海洋和河流湖泊,败坏全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环境;个人主义加上滥用自由和**,变成放纵主义,又败坏了个人的道德生活;教会加入宗教合一运动又败坏了救人灵魂的福音,以致败坏教会;这些败坏合起来又构成国际政治上的败坏,最终人类发明最可怕的武器,毁灭自己。这就是世界末日的成因了。
4.既然神所创造的世界会有末日,这表示神创造世界的计划失败吗?
答:世界末日好象是神创造世界计划的大失败,其实不然,因为这个世界不是神创造的最终目的。神创造世界最终的目的,是要从这个败坏的世界中拯救一群愿意爱神,悔改归向神的人,一方面好更完全地彰显他的公义和慈爱;另一方也是为要藉此创造教会,这教会在属灵的奥秘上又称为「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就是我们一般人称为天堂的地方,这才是神创造世界的真正目的。因为神知道,若不赐人自由意志,人爱神是没有意义的,是神使人不能不爱神而已。但人有了自由意志就有犯罪和灭亡的可能,神却愿意从犯罪的人中拯救那些愿意悔改归向神的人。神认为,得着这些人作为创造天上新耶路撒冷城的材料,那才是最宝贵的。换言之,整个宇宙和历史只不过是借用来建筑天上新耶路撒冷圣城的「竹棚」(台湾人称为「鹰架」)而已。倘若我们看见「竹棚」被拆,我们不能说神建筑的计划失败了,因为「竹棚」的设计是暂时的,在建立起来之时早就预定是会拆除的。神真正的计划是信主得救的人,他们要建成天上极其荣耀和永存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大大彰显神创造的成功。
1。有人说,因为香港一位基督徒官员,在农历新年的时候,到「车公庙」去拜偶像,和求签,所以神用「非典型肺炎」来刑罚香港人,会不会是这样?
答:香港那位所谓基督徒官员,竟然到「车公庙」去拜偶像和求签,这是基督徒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我个人认为,这只能代表他的信仰有问题,未能表示神要因他一个人的行为而刑罚香港人。因为:第一,非典型肺炎其实在更早时期已经流行于广东一带地方,以致广东省许多人抢购「醋酸」来杀菌,其实「醋酸」是杀菌是无效的;第二,神绝对不会这么不公平,因为一个香港官员而咒诅不但全香港,甚至全世界的人的;第三,那位官员自己却没有患上非典型肺炎;第四,若将非典型肺炎与「车公庙」拉上关系,倒表示「车公庙」十分灵验,因为那官员所求得的签,是「下下签」。
2。基督徒会不会患上「非典型肺炎」?基督徒会恐慌吗?为什么神不保守基督徒?
答:基督徒也会患上「非典型肺炎」,事实上,在患者之中,不但有基督徒,连传道人也有。我们要明白,苦难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意义。对某些恶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报应他们,要夺去他们的性命。对另外一些恶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爱他们,要藉苦难来警告他们,使他们及早悔改。对某些好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要磨炼他们,好叫他们的人生更丰盛、更有经历。对另一些好人来说,苦难可能是神爱他们,不想他们在世上继续受苦,所以接他们回天家去享福。因此,基督徒对非典型肺炎,不应该过份恐慌,因为圣经明明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神准许,我们就算是一根头发,也不会掉在地上的。笔者记得三十几年前,刚刚从神学院毕业出来,胃部突然大量出血,被送进医院里接受割胃手术。当时手术室有一位护士对我说:「你祷告吧!」我却对她说:「我早就祷告好了。」但我还有两句话藏在心里,没有告诉她的,就是:「我知道,我如果从正门出来,神的意思是要我继续做传道;如果我从后门出来,神的意思是要我回去享福。虽然我刚刚读完神学,还未出来做圣工,但是神必有更好的美意在其中。」结果,我的胃虽然割去三分之二,到现在,不但什么东西都可以吃,而且还体重加了五十多磅!不但如此,我有过那次的经历之后,对生命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也因此学会很多功课,可以安慰患病面对死亡的人。
3。「非典型肺炎」是什么?为什么全世界都那么恐慌?
答:所谓「非典型」,意思是,它不是一种过往有过的病毒,而是一种新病毒,一时间还未找到有效治疗的新药,所以引来很大的恐慌。其实,对许多人来说,「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恐惧症」多过「疫症」。因为,全世界六十多亿人口之中,只有三四千人染病,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比率。以香港来说,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未染病。虽然染上的个案有增加趋势,但并不代表每一座大厦,每一个群体聚集的地方,都是危险区。如果以美国的统计数字来说,美国平均每天有九十多人死于一般的流行性感冒,远远比这个「非典型肺炎」来得凶猛。目前这「病毒」虽然还在极凶猛的状态下传开,但痊愈比率仍然是百分之九十六这么高的。所以它并非一种绝症。根据公布,目前的药物是可以压制它的。只是,患者一定要保持身体健康,使体内的「抗体」可以尽快产生,就可以消灭这种病毒了。问题是在患者本身,如果已经有某种重病在身,又或者工作太忙、无暇休息、因过份担忧而感受重压,以致身体产生「抗体」的速度大大减弱,「病毒」增加的速度反而快过「抗体」,这样,患者才会有生命危险。不过,我们人人都应该有一点常识,就是这「病毒」只能在潮湿度高,而且是空气不流动的室内,作近距离接触,才会传染给人的。如果我们戴上口罩、距离少过四五尺就不讲话、不握手、不接触任何被公众人士的手摸过的东西、也不用手来擦眼擦鼻,或放在口里,反而勤于洗手,这样,病毒是不可能会感染给你的。要知道,「病毒」在没有水份的状态下,不出三小时就会死。因此,空气湿度高,「病毒」**的速度会比较慢。据说,香港几间医院初时就犯上这个毛病了。他们为病人配戴「雾气口罩」,让病人吸入较为潮湿的空气,可以舒服一点。谁知,「雾气」反而养活「非典型病毒」,而且由病人口中大量喷出来,造成越来越多医护人员「中毒」。又以香港陶大花园的特殊个案来说,许多住宅单位地台通往上下层的U形「隔气喉」,其中的贮水部份干了,结果失去「隔气」的作用,反而变成上下层输送「病毒」通风管道,「病毒」从其中吹出来,浮动在空气中,长期杀害住在屋里面的人。所以,冷气机将空气中的湿气抽干,会有很大帮助。其实「病毒」本身是不会飞的,除非它依附在一些细微水点,或潮湿的尘埃上,就会「飞」到进人的鼻孔里了。
4。「非典型肺炎」与世界末日的灾难为什么会拉上关系?
答:我们知道,圣经预言的末世将有各种各样的灾难发生,而且发生的频密程度,会像主耶稣所形容,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这是说,妇人在生产之前先有「阵痛」,这种「阵痛」会越来越加密和加剧。事实上,自从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也亲眼看到「多处必有饥荒地震,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这个预言的应验。我们在过往的十年中,又亲眼看见世界各地,不断发生雨灾、风灾、旱灾、冰雹灾…等。这些灾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燃烧大量石油,以致大气层污染了,以致温度大量升高所致。我们又看见有疯牛症、禽流感、口蹄症、登革热病、非典型肺炎…等,这许多灾难都是一种「标记」,指出我们的地球实在太过污染了。今次的「非典型肺炎」病毒,已经证明是从家禽牲畜变种而传过来的。相信像英国的「疯牛症」一样,人们将不应该是牛吃的羊内脏所造成的食物来喂饲这些牛,于是牛的抵抗力就变异,其体内的细菌也变种,才造成大灾祸。我们知道,近几年来,中国大陆不停传出,人们将抗生素来喂「大闸」,将不合规格的杀虫药来种菜,将机油来混合在米粒和瓜子中,泰国用抗生素来种植榴槤……这样,动物体内的细菌或病毒就会变种,造成「超级细菌」,大大抗距药物。其实启示录早就指出,有一颗「星」,名叫「茵蔯」,它使全世界「众水的三分之一的水都变为茵蔯。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8:11)「茵蔯」在原文是”wormwood“,直译是「如同虫一样的木」。笔者所理解的,这是指「病毒」,因为许多「病毒」其实都是「菇类」的植物,如同「一些酵母」是这类植物一样。这样,圣经预言这世界的「病毒」必定会越来越多,毒死许多人。启示录又预言,因为环境污染的缘故,许多人都生「毒疮」(启16:2,11),那就是最可怕的「癌肿」了。人人都知道,这是指地球的嗅氧层穿了一个大洞,像整个欧洲那么大,导致紫外光照射地球,叫大量人生癌病。根据圣经形容,更可怕的,是他们「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所行的。」(启16:11)人类不肯悔改,不但使这些灾祸越来越加剧,最后他们还要面对「全能神的大怒」,以致他们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罢!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6:16)。这才是最值得我们关心、恐惧、和焦急的。
1。据闻,美国总统布殊笃信基督教,在决定许多事上,都以圣经作为指引。那么,为什么他还要未得联合国通过议决案,就坚持要攻击伊拉克呢?
答:笔者也听见不少人说美国总统布殊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但是,我们不能凭他一个人的表现来判断整个基督教;也不能凭我们各人个人的感受来批评布殊坚持攻击伊拉克为不对,或不符合基督教信仰。我们知道,基督教有不少宗派是反对一切战争的。他们认为,一切杀人的行动都是不对的,不论是为公义而战,或是为邪恶而战,都是基督徒不应该参与的。因此,这些宗派教会,只愿意应国家的需要,参与军队的救伤工作,或后勤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肯参加战争杀人。但有一些宗派教会却认为,旧约时代,神一直帮助以色列人争战。在神大大使用的仆人中,有许多都是像大卫一样杀人无数的战士。而且,启示录也指出,主耶稣降临之时,也骑着白马,领导天上的众军,与假基督争战,并且地上被杀的人,血流六百里。因此,为公义而战是可以,是应该的。只是,这一次布殊力主出战,是不是属于公义之战呢?这确实是「见人见智」,人人的看法未必相同。不过,我们在批评美国的行动之先,也应该考虑一下美国人在九一一事件的感受,和想一想,极端回**发动恐怖袭击,或支持恐怖袭击的恶行,实在是应该受到制裁的。如今,联合国考虑的,决不是应否和平对待这些恐怖分子的问题,而是应否在这个时间攻打伊拉克,和攻打伊拉克是否有效地制止恐怖主义的问题。像这样的问题,有可能美国布殊的策略是对的,也有可能法国和中国力主尽最后努力去维持和平,只有在最后,和平手段无法奏效之时才出战是对的。因为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有效地阻止恐怖主义的狂妄,和扩散。倘若因为布殊是基督徒,而伸引至攻击基督教,认为基督教是不良的宗教,那才是无中生有,好事生非,惟恐天下不乱的想法。笔者认为,你可以赞成法国和中国的方案,也可以赞成美国和英国的方案,让各人有自己的判断好了。这样的问题,不应扯到宗教信仰的头上来。
2。又据新闻显示,美国一些士兵,在准备作战的状态中,也请来一位牧师为他们施浸,然后才上战场。为什么基督徒一边打仗,一边受浸归信耶稣,然则基督教是好战的吗?
答:美国士兵被征出战,对与不对,我们在上文已经交待过。这是国家问题,不应与个人信仰混为一谈。我们从人之常情,可以明白,任何一个出战的士兵都会想到,这一次出战,很有可能会殉职。在这样的心理之下,他们会想到,死后到那里去呢?自己有什么把握得救没有呢?自己的灵魂比身体重要。因此,若在此时此刻,不及早关心自己的灵魂,是不是很不智呢?笔者相信,美国士兵是在这样的心理和思想之下,决定信主受浸的。我们不应该将他们受浸的决定,与他们被征入伍作战混为一谈,以为他们受浸是为更勇敢去杀人。这样的联想,是不应该的。主耶稣说得很清楚,他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因此,主耶稣也阻止了拔刀出鞘的彼得,不准他以暴力来对抗大祭司派来要捉拿耶稣的士兵。但主耶稣并没有说,连带刀也是不应该的,因为他劝门徒说:「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路22:36)因此,圣经认为,为保护国家而动刀是可以的。然而,动刀的人却要想清楚,动刀杀人,必为人所杀,这样,动刀之时就要想清楚,能否付起这样的代价?动刀能否彻底解决问题?至于美国士兵受浸信主,就不应该放在这个问题上一并讨论。
3。假若伊拉克被攻打,全世界众多极端回**都起来发起「圣战」,不但对付美国许多无辜的公民,同时也袭击世上许多基督徒,那时,问题要怎样才可以解决呢?会不会因此引发世界大战呢?
答:回**所谓的「圣战」,是为宗教信仰而与别的宗教人士争战。历史告诉我们,中世纪时代,回**曾经使欧洲陷入黑暗之中。虽然回**初时得胜,以致他们不但占据了东欧,还一直打到西欧,几乎将西欧也吞并了。但是,天主教也发动西欧诸国联合的十字军,八次东征,杀死回**数以百万计,应验了主耶稣的话,「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当然,天主教的十字军也不会好过,他们杀人无数,被杀的也无数。尤其最后一次,神采取行动了,神使瘟疫流行于北非的十字军中间,叫他们全军死亡。可能因为这个缘故,以后他们再不敢发动十字军东征了。今天,我们的立场当然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圣战」,不论是拉登发动的九一一事件,或如果美国这一次出战伊拉克是含有报复意义,或以后极端的回**再发动各种恐怖袭击,只要牵涉到宗教意义内在,都是不对的。笔者认为,宗教总以和平为大原则,若以战争为解决问题的原则,就是邪教,政府应该立法加以制止。据我们所知,自从九一一事件之后,世上许多回教国家,都大量逼迫和屠杀基督徒。其中以印尼的个案最为严重,极端的回**,将基督徒的村落,一条村,一条村地焚烧,杀死数以千计的基督徒,军队和警察在旁观看,也不加制止,让那些暴徒公然高举拉登的口号和画像,肆意进行纵火杀人。倘若这一次美国攻打伊拉克,世上多国的极端回**又再起来屠杀基督徒,那才是真正不能收拾的祸患。然而,我们从圣经的末世预言知道,这些灾难是不能避免的。当这些灾难如同孕妇生产孩子之前的「阵痛」一样,越来越加剧,而我们也就因此知道,主耶稣再来的日子近了。等到那「大痛」出现,就是哈米吉多顿大战爆发,人类将会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死亡。最后,主耶稣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平定天下,带来永久的和平,那就是「大痛之后,婴儿出生」的意思,那时,全世界和平快乐的千禧年来到了。
1.犹太人遭到**和歧视,可以说与天主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天主教看他们是杀死耶稣的凶手。希特勒认为,纳粹党**犹太人是执行天主的旨意。希特勒自称是天主**,如果他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那么他进的不是地狱而是天堂,对吗?
答:笔者无意替天主教解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不赞成天主教的教义。我们从许多近代资料中知道,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是间接得到天主教梵蒂岗支持的。不过,先生的问题也实在问得不明不白,因为你还没有说清楚,希特勒如果死前做了忏悔、祷告,接受了主耶稣,为什么不可上天堂。当然,按天主教的教义来说,希特勒死后还要落炼狱受苦。基督教则认为炼狱是不存在的,人悔改也无须向神父告解忏悔,圣礼也没有任何效力。圣经告诉我们,任何人都犯了罪。但犯大罪、小罪与多罪,故然要按所犯的罪受刑罚。但以蒙恩得救方面来说,就没有多大分别了。因此,希特勒有没有机会得救,并不是根据他犯了多少罪的问题,乃是根据他是不是真心信主的问题。凡真心悔改信主的,都可以得救。如果先生认为像希特勒这样的大恶人,就是「真心信主」也不应该让他上天堂的话,你就完全不明白什么是「靠恩得救」的真理了。神为要表明他的大爱,故意设计无条件的救恩,好叫任何罪人都有机会靠恩得救。既然是靠恩得救,就不计较罪的多少,也不计较罪人能付出多少代价,免得罪人得救仍然有可夸。因此,神定规罪人只要真心悔改,承认自己本是该死的罪人,他就可以因着「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替他受刑罚」,就可以因信耶稣得救了。这样的相信如果是出于真心(无所不知的神知真谁是真心的),就必定会有不再犯罪的决心,这样,神就能挽回一个罪人不死了。本来罪人要付清自己的罪债,现今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替他受刑罚,罪人若相信,他就不需要再付自己的罪债了;罪人若不肯相信,就等于拒绝耶稣来替他付清罪债,自己就需要付了。希特勒若肯真心信,也不会例外,主耶稣同样可以替他付清罪债。如果说耶稣不应该替他付清罪债,就等于说耶稣不应该爱这样的大罪人。然则你根据什么来衡量应该与不应该呢?神的大爱要你来教他衡量吗?神要爱世人,你不接受,自有别人接受,你怎能用自己的标准来阻止别人接受呢?
2.我对有些基督徒仇视同性恋极不理解,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谴责,但为什么基督徒对通奸却持更大的宽容态度?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像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同性恋、吸毒、赌博等,是不是严重的罪行?你以什么准则来衡量罪的大小?以许多地方政府的标准来说,这些都是「合法化」的。但仍然有政府看这些都是罪行。无论政府怎样将这些合法化也好,绝大部份父母都反对自己的儿女有这些行为。看这些为合法的人士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这人欢喜吃甜的,那人欢喜吃咸的,双方都不能强逼别人跟随自己的喜好。只要自己的私生活和性取向没有对社会和别人造成伤害,就用得着你来干涉!就是因为这样的标准,多年前英国政府就有议员提议,让「通奸、**、**、恋童僻」等合法化。英国政府虽然无法驳斥这样的标准,却还未败坏到让「通奸、**、**、恋童僻」合法化。所以,同性恋是不是一种严重的罪行?按现今加拿大的法律来说,已经不再是罪行了。但按圣经来说,罪的标准只能由创造天地万物的神来定。就如神定规物体会从高空堕下,你若触犯这定律,你就会跌死。神定规男女有别,只可以异性结合,同性恋者绝不能结合,人若触犯这一个定律,神就看他们为犯了严重的罪,这有何不可?「通奸」的罪是得罪别人的丈夫,同性恋的罪是得罪神。同性恋者可以赢得人间法律的认同,定他们为无罪,决不能赢取神的认同。难道神要对他们说:「对不起,我造你们的时候,忘记造男和男也可以有性行为」?同性恋者可以根据加拿**律进入任何加拿大机构做事,但要进入天堂,就不能不根据天国的法律,按神所定的旨意。如今我们无法改变加拿大的法律,同样加拿大政府也无法改变天国的法律,阻止圣经看同性恋为严重罪行。至于同性恋是不是天生的,各说各法。赞成的当然说是,反对的也提出许多证据说不。但按圣经的立场来说,如果赞成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造错了他们的性机能」,这是不是荒谬的说法呢?
3.圣经中对伤残人及其他人的歧视也不少。「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1~2)。中世纪时代,许多精神病患者被当作魔鬼附身而被折磨至死。
答:中世纪时代,人们还未有精神病学的常识,所以做出如此惨不忍睹的事,这一点却不能入罪于圣经。中世纪欧洲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将行邪术和交鬼的人处死,错在将旧约时代「神治社会」制度应用到「政教合一」的「人治社会」制度中。而当时的天主教已经远离圣经教训,借用政治力量将异己杀死。因此天主教杀死千万不同他们信仰的基督徒,造成千年黑暗时期。乃至宗教改革之后,欧洲国家才开始醒悟,放弃「政教合一」制度,恢复人民的信仰自由。至于圣经定规伤残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一则这样的规条是旧约「神治社会」时代的规矩,当然由神自己来厘订;二则这规矩不是指伤残的人士不能得救,乃是指伤残的人士不能做祭司事奉神。旧约时代,神定规以色列人要将最好的献给神。因此,有残疾的利未人不能出来做祭司,就如神要以色列人将无残无疾的牛羊献给神一样。
问:很高兴你同意谴责同性恋并在二月刊指出「不论是什么教会,若赞同同性恋就是异端」。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应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保护爱上帝的人……吴先生你若真爱上帝和邻人,相信你会把这些异端揭发出来,对吗?
答:本报反对同性恋,亦反对支持同性恋的任何教会,这一点已经够清楚了。致于将支持同性恋教会点名,暂时仍未有这个必要。因为有一些堂会未必同意其总会支持同性恋的议决,他们还在想办法积极抗议。如果将他们点名,就会对这些教会造成伤害。阁下来信,如果有问题可以问,若属耸动挑拨离间的提议,想要造成教会的内讧,就显出阁下有不良的居心了。
问:吴先生借用启示录的经文来支持罪人永远在「硫磺火湖」中受苦,可有留意启示录20:14,和21:8指出「这是第二次的死」吗?启20:14前半部份经文说「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永远受苦?此外,「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请覆。
答:阁下不明白圣经对「死亡」的定义。当初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按一般人对「死亡」的定义,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一天应该死。但是,亚当却活到九百三十岁。按神的定义,我们就看见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那一天就赤身露体,不敢见神的面,被神赶出伊甸园了。由此可见,神给「死亡」下的定义是「与神隔开」,正如保罗所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弗4:18)。因此圣经称活在罪中的人为「死人」(参弗2:1,创20:3,太8:22)。
至于「第二次的死」,阁下没有留意到启示录二十章五节指出「这是头一次复活(指基督徒),其余的死人(罪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意思是说,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的意思。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这样我们就应该明白,「第一次死」是指人犯罪离开了神,与神隔开。人的身体随后才死,只不过是神恩待人,叫人有悔改的机会而已;「第二次死」是人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神隔开,永远没有悔改的机会,永远在火湖里受苦。正如圣经明言「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又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经文指他们「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死并不是「消失」,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
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相信地狱永刑,全属无圣经根据的猜测。因为,他们不明白「永死」是「永远与神隔开」,也没有正视经文明明说「他们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灵魂」是不灭的,只有现今物质界的东西才会消灭。「灵魂」原是神吹给亚当的「一口气」,与主耶稣复活时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吧」的意义相同,都是永存的。至于阁下所问「难道它们(指死亡和阴间)也会受苦吗?」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明白,「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的意思不是要它们受苦,而是「废弃它们」(参启21:4)。
问:请问在圣经里,哪一个希伯来字和希腊字被译成中文圣经中的「灵魂」?这样翻译与原文一致吗?又,哪一节经文说这个希伯来字,或希腊字要到「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答:从问题的含意,知道阁下误以为基督教说「灵魂要在地狱里受苦」,因而认为不可能,并认为基督教这个误解,是因为翻译上的谬误所致。其实阁下不明白圣经的本意,也没有正视笔者上两期回答中所指出的,「地狱」这词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以色列人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为要表示神看一个犯罪的人为「无用」,结局就「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因此,罪人将来永远受苦的地方不是「欣嫩子谷」,而是「硫磺火湖」,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地方。罪人因为跟随魔鬼犯罪,死后也要跟魔鬼落硫磺火湖,这是必然的事。圣经清楚指出,魔鬼(灵体)和假基督假先知(都是人,都要『活活的被扔在火湖里』,表示他们是带身体下火湖的,不单是灵魂落火湖)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为什么你们耶和华见证人会不信圣经呢?将来所有罪人都要复活,都要重得不能灭的身体才受审判,之后他们要扔在火湖里,阁下怎么以为只有灵魂在火湖里受苦呢?圣经说:「又愿你们的灵(SPIRIT),与魂(SOUL)与身子(BODY)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灵」字在希伯来文是Ruah,在希腊文是pneu'ma;我们中文圣经将这个字翻译为圣灵、心、心灵、灵魂、气、风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与「气息」和「风」相同。「魂」字在希伯来文是nepes,在希腊文是psuche’,中文圣经将它翻译为魂、生命、心、性命、人、性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也与「气息」相同。研究灵与魂的分别,因为这两个词在含意上有部份相同的缘故,所以圣经常将这两个字互相更调使用;但「灵」其实是一个人的「真我」,「魂」是这个真我的「资料」,包括生命、气息、思想、感情、意智、记忆等。将来罪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是灵魂体全人受苦的。
1。不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他们的身体死后,他们的灵与魂都一同被鬼抓到受痛苦的阴间,对吗?
答:神对我们的始祖亚当说:「你们吃那分辨善恶树上的果的日子,必定死。」虽然亚当吃禁果的那一日,肉体没有死,却发现自己赤身露体,神也将他们赶出伊甸园,以后不得见神的面,与神隔开了。因此,我们给「灵性上的死」下一个定义,就是「与永生的神隔开」。至于「肉身的死」,直到目前为止,医学界仍然未能肯定死的定义,因为有不少人证实死了数天之久,还能活过来。但圣经给「肉身的死」再下一个定义,就是「灵魂离开身体」(参徒20:10,王上17:21),或者可以说是「灵魂与物质世界隔开」了。至于一个人的灵魂在离开身体之时,是不是被鬼抓住,带到阴间去,这一点只不过是传说而已,未必可靠。不过,圣经称撒但为「掌死权的魔鬼」,又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这样说来,人死后,被鬼抓到阴间去的说法,未尝不可。但是,这不是说,神将阴间和地狱的管理权,交给魔鬼。主耶稣指出,「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前者所说的,是指世人和魔鬼的权势;后者所说的,是指有权柄创造人身体和灵魂的神。因此只有神才能拥有万有的管理权。因此,人的肉身死后,如果有鬼来抓人到阴间去,也是神准许鬼这样做而已。
2。当初神用土造人,人犯罪后,神定规人属「物质的身体」仍要归于土。基督再来之时,基督徒已死,又变成尘土的身体,是不会变成「灵性的身体」而复活的。但基督徒复活时,得着的「灵性的身体」,是神把人原来的灵与魂,配合另外赐给他的身体而成的,也是三结合的。这个「灵性的身体」必要与主永远同在,请问我所说的对不对?
答:我们信主得救,分开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我们信主之时,圣灵「重生」我们的灵魂。这「重生」的意思,并不是废掉我们原来的灵魂,另外赐一个新的灵魂给我们,乃是「更新」我们原有的灵魂,使我们在世上活着之时,先经历到道德行为上的「得胜」,就是胜过出于肉体的情欲、环境上的罪恶污秽,和一切恶势力,叫我们的信心,能坚持到底,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此,若有人半途而放弃信仰,我们就认为,他的放弃,是证明他先前的信心,是虚假的。他是从来未曾得救过,现在放弃信仰,只不过是虚假的信心显露出来而已。倘若他能坚持到底,信到底,他里头「已经重生的灵魂」也会在肉身死亡之后,安息在乐园里,等候复活。圣经称这个时刻为「在主里面睡了」。等到末世主再来之时,天空中必有三种声音出现,就是神儿子呼叫的声音、天使长的声音、和神的号吹响。(参帖前4:16,约5:25)就在号筒末次吹响之时,信主得救的人的身体就要复活。这样的身体复活,并不需要搜集原先死去身体的尘土原素来组合,乃是神另外赐的一个全新的身体,是荣耀的,是不会再死的。这荣耀的身体,配合原先经历圣灵重生了的灵魂,才组成「灵性的身体」,然后才被接升天。因为圣经指出,我们在世上这个「必能朽坏的身体」,是不能承受那「不能朽坏的天国」的。(参林前15:50)所以我们复活的身体,是神另外赐的。现今我们必朽的身体,死后无论怎样处理也不必介意了。
3。复活的,灵性的身体,是神另外赐的身体,但灵与魂还是我们自己原来固有的,而原来的肉体必变成土,不能再复活成为灵性的身体了,对吗?
答:我们原来的身体,是属于这个暂时性的宇宙的。圣经称整个宇宙为「必朽坏的」(林前15:50),又称为「受败坏辖制的」(罗8:21)。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也证明宇宙间所有物质都是越变越坏,最后衰残而归于无有的。量子力学也证明,宇宙是有一个开始,将来也会有一个结束,意思是暂时性的。因此,我们出于土的身体,必要归于土。而且归了土之后,就不能再称之为「身体」了,因此,不应该说,那身体不能复活;乃应说,神赐另一个身体给我们,叫我们得着更美的复活。
4。基督徒能否向孙中山的像致敬?这只不过是政治性的纪念活动而已。我知道,我们当尊重神的话──不可拜偶像。但六十年代,我国大陆普遍拜**东的大像,在西安的南郊,有位弟兄因不拜毛主席的像,而被打断了肋骨!其实,迫人拜人手造的像,对那像所代表的本人有何益处呢?不拜的人,并不代表不敬爱毛主席哪!请问,我们是否应该随俗拜这样的像呢?
答:十诫的第一诫和第二诫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3-6)因此,自古以来,任何活人与死物,若取代神的位置,属神的人都不可拜他。基督徒宁死,也不能拜这些像。圣经时代,末底改因为不拜波斯国的首相哈曼,哈曼就求亚哈随鲁王杀尽全国所有犹太人。虽然如此,末底改仍然不肯拜哈曼。可是,神倒控制了君王的心,和历史的发展,结果反而叫哈曼全家灭亡,又叫所有想要杀害犹太人的,都被杀。这就是犹太人庆祝普珥日的由来。(参以斯帖记)历史上,为了不拜任何偶像而被杀的基督徒,有千千万万。他们殉道的见证,造成基督教的广传,叫福音传遍天下。历史学家宣称,甚至罗马帝国最后「被?服,成为基督教国家」,正是为此。
问:如果当今的以色列人和回**巴勒斯坦人都说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那么,为什么他们偏偏要做死对头,互相攻击?难道他们都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赛6:10)吗?
答:当今以耶路撒冷为圣城的,除了以色列犹太教和回教之外,还有东正教和天主教。基督教却没有「圣城」的观念。我们认为,有神同在,任何地方都是那么神圣的。所以,我们认为以色列人和回**这样争夺耶路撒冷,真的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不过,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成为死敌,除了宗教上的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治因素。因为两者都为国家的土地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而战。先是回**誓要将以色列人推入地中海,将他们全然消灭;以色列人也是为了自卫,奋勇争战,并且自从一九四八年复国以来,一直战胜阿拉伯诸国。试问一个战胜国怎会让出领土给敌人,威胁自己的安全呢?况且以色列人认为,耶和华神早在三千多年之前已经藉摩西领他们进入巴勒斯坦,将那地和耶路撒冷赐给他们,并且神又指明一定要在耶路撒冷为祂建造圣殿,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巴勒斯坦人却认为,虽然犹太人占领了那地有千多年的历史,他们才是真真正正的原居民。并且在犹太人还没有复国之前,巴勒斯坦人已经住在那地有千多年的时间。后来穆罕默德更在耶路撒冷的清真寺那里升天,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东正教和天主教却认为,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有过许多事迹,尤其是钉十字架和复活升天都在耶路撒冷,所以天主教在中世纪时曾经派过八次十字军东征,好让天主**可以往那里去朝圣,以求脱去许多可宽恕的罪云。这些事,圣经早有预言说:「耶和华说,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的民成为令人昏醉的杯……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亚12:2-3)问:如果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为什么祂容忍两个与祂为敌的大坏蛋,萨达姆。胡森(SaddamHussen)和那些XX党恶魔?让他们随意**祂的信徒,甚至要他们投降?这种生灵涂炭的事,祂怎能视而不见?
答: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也是一位慈爱的神。祂的慈爱叫祂尽量给恶人有悔改的机会,祂的正义却要报应始终不肯悔改的恶人。只是,我们认为神何时报应恶人,怎样报应恶人,我们才不埋怨神呢?老实说,你和我都是人,都不可能知道这样奥秘的事。但圣经告诉我们,来生的报应才是至终至重要的报应。恶人在今生还可能有机会悔改,所以神长期容忍他们。如果神预知那个恶人一定不会悔改,神还认为恶人有利用的价值,例如神会利用恶人来报应恶人,又利用恶人来磨炼义人。圣经指出,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乃是等到恶人不肯悔改,又再没有利用价值之时,神才取去他们的性命,叫他们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受报应。
问:如果马太福音所说,地震是末日的前兆,那么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神的旨意?
答: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七节如此说:「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根据美国一份物理年报的统计指出:第一世纪发生的一至八级地震只有十五次,第六世纪有十三次,第十四世纪有一百三十七次,第十五世纪有一百七十四次,第十六世纪有二百五十三次,第十七世纪有三百七十八次,第十八世纪有六百四十八次,第十九世纪有二千一百一十六次,二十世纪的地震超过七千次。世人并不相信地震带有神的忿怒和惩罚在,但根据圣经,许多地震都是有意义的。例如末日大战之前有一次大地震,为要报应假基督和假先知杀了神的两个见证人;末日大战之后,又发生一次称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地震,因为神要报应那「大**」的罪行。世上无人能肯定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出于神的忿怒,但台湾人实在应该思想一下,恨恶罪恶和偶像的神会不会藉九二一大地震来提醒他们,应该及早悔改。
问:读者清水来信问:「近闻佛经有经文述及耶教浪子回头的故事,未知为何两者相似,可否明示?例如观法华经如此说:「……背父逃逝,踯躅穷途,长劫漂流,莫哀救……」究竟「耶」与「释」是否持同一「理」,或祗是叙述有异而已?
答:「浪子回头」的故事非常普遍,相信世界各国都有类同的故事。但是,笔者不相信佛经所说的浪子回头故事与圣经所说的有百份之九十相同。因为:
1.圣经指出,那浪子沦落到给人养猪,并且想要吃猪所吃的豆荚也没有人给他,试问佛经是不是这样说呢?我们知道,犹太人视猪为不洁之物,所以沦落到像猪一样,在犹太人听来,是人生价值观降低到连猪都不如的意思。
2.浪子预备了五句向父亲道歉的话,但是及至见面的时候,父亲只听了前四句,就不让浪子说出第五句「请你把我当作雇工吧」,因为不想他做雇工,乃要他仍做儿子,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点呢?我们知道,只有基督教的神才强调罪人肯悔改,就会恢复做神的儿子,佛教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
3.父亲为了表示重新收纳浪子为儿子,就吩咐人把戒指给他戴上(代表儿子的名份),把鞋穿在他的脚上(代表今后不再需要去看猪),把上好的袍子给他穿(代表改过自新,过新生活),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可以请客一同吃喝快乐(代表大请客,为要公开作见证),然后父亲要见证「失而复得」,浪子要见证「死而复活」,试问佛教有没有这些道理呢?肯定没有。
4.最后,父亲见浪子的哥哥不肯进来一同快乐,就出去劝他。谁知这个哥哥这样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我们知道这个哥哥是代表犹太人,浪子则代表外邦人。神恩待肯悔改的外邦人,叫犹太人妒忌了。
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段故事呢?肯定没有。如果以上所说的,佛经却没有,怎能说耶释持同一理呢?
问:如果地狱是确有其事的话,那么生育孩子便是世界上最大的赌博--对我来说,只要他成为基督徒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我都不会有足够的勇气让我的孩子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答:我们在上一期已经解答了「地狱」是什么:「地狱」只不过是借用「垃圾池」来形容那些犯了罪而变为「无用」的人所要去的地方,如同垃圾被抛弃一样而已。圣经指出,神是按各人的行为来报应各人的,因此,地狱里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必定是公平地对照人所犯的罪而定。至于地狱是「永远」的,全因为「灵魂」本身不是物质,不能做物质一样被烧毁而消失,乃要随着灵魂不灭而永远受苦。但是永远受重刑,和永远受轻刑,两者有很大的分别。不能因为「永远」受苦就以神为残忍的神。其实,我们本是「受造之物」,像我们人类造出各样的器具一样,器具不能对我们说,为什么这样造它们;同样,我们也不能对神说,你为什么叫我们出生,或为什么叫我们的孩子诞生到这个世界来?但如今,神并没有将我们造成一块石头,如果神造我们为石头,我们也是无话可说的;神也没有将我们造成蚂蚁,如果神将我们造成蚂蚁,我们也应该感谢神,因为有生命的蚂蚁比没有生命的石头好得多;神也没有将我们造成一只牛,如果神将我们造成一只牛的话,我们更应该感谢神,因为牛比蚂蚁庞大得多……神却用尘土将我们造成「人」,是照着祂的形象和样式而造的「人」,有高度智慧,有永远不灭的灵魂,有与神沟通的灵性,有了解神伟大的美德从而赞美神的能力,结果「人」成了万物之灵,宇宙间最高级的生物。不但如此,当我们犯了罪之后,神又为爱我们,差派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救赎我们,为我们的罪受死,好拯救我们脱离罪和死,提拔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叫我们在天上享受永生的荣耀和福乐。这样,为什么我们却认为「没有足够的勇气让自己的孩子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好象做人比做禽兽更不幸的呢?牛若不肯耕田,马若不肯走路,公鸡若不肯啼,我们做它们主人的,倘且认为有「权」将它们宰了,因为我们认为它们「无用」。那么,神若看见我们犯了罪,不肯悔改归向祂,而按我们的行为判我们为有罪,将我们丢在「垃圾池──地狱」里,我们还要抱怨祂呢?我们不为神的「丰盛的救恩」而感谢神,却为「公平的地狱」而抱怨做人如同赌博,这样的观念合乎理吗?
问:一个牧师去北极传道,爱斯基摩人问他:「如果我没有听说过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狱?」牧师回答说:「不,如果你没有听说过上帝,你是不会下地狱的。」爱斯基摩人反问道:「那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上帝的存在呢?」答:问题中所说的不是牧师,而是糊涂虫。一个人会否下地狱,绝对不是因为他听过上帝和原罪没有,乃是因为他本身犯过罪没有。不论各种宗派的教会和牧师持什么意见来解释「原罪」也好,他们都不能否认,圣经重复了数十次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却没有一句说「神要照各人的原罪或祖先传下来的罪定人落地狱」。既然圣经明明的说「神要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那一个牧师有资格说「没有听过上帝和原罪的人必定下地狱」呢?或问,然则为什么我们要传讲上帝呢?答案却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为得救成为「上帝的儿女」。要知道,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完全不认识上帝的人,只不过保持自己在上帝公平的审判之下而已;听过福音的人,或认识上帝的人,就有机会靠上帝格外开恩,让耶稣基督所受的刑罚,成为他们所当受的刑罚,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免去地狱的刑罚。「恩典」是在福音里面,「地狱」却是在上帝公平的审判之中,两者任择其一。选上「恩典」的人,就是因为听了福音而肯相信和悔改归向上帝的人;选上「地狱」的人,就是拒绝上帝的恩典,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怕面对神公平审判,结果却被上帝揭发他们隐藏的罪行,定他们下地狱,为要按他们的行为足足报应他们的人。
问:用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一句话来说「异乎寻常的声称,必须要有异乎寻常的证据。」这样,基督教有没有这样的证据呢?
答:我想,天文学家卡尔﹒萨根的一句话是很合理的。只是,天文学家所找到的证据,是属于物质界定律的证据,而基督教所提出的证据,却是属于灵界的证据,是不能用物质界的定律来证明的。再者,天文学家所提出的证据,倘且需要有天文学知识,运用天文学仪器,才可以证明;属灵的证据,为什么人硬要在物质界来找证明,而不肯用心灵和诚实来找证明呢?正如主耶稣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这是一般的常识而已:如果神是电波,我们可以用无线电收音机才可以接触神;如果神是磁场,我们用铁粉才可以接触神;但如今神是个灵,我们就非用心灵去接触祂不可,不然,我们永远不能证实神的存在。从古到今,千千万万基督徒,其中包括非常有智慧的科学家如牛顿,也有极多思想非常深奥的哲学家、神学家、地位显赫的君王总统等等,他们都用心灵和诚实接触到神。这么多人的见证,已经铁一般证明基督教的福音是真实的,是无可置疑的。但是,那些企图用别的途径去接触神,也不肯相信福音见证的人,他们一直从物质界寻找「异常的证据」,就自定己罪了。再者,物质界其实也是神所创造的,也必载有足够的「证据」,就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就如宇宙万物最早的来源证明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万物中的设计证明有一位伟大的设计者存在,这些都是非常宝贵的证据。只可惜,不肯相信的人认为这些不是证据,或认为这些不能算为「异乎寻常」的证据。这就是他们自绝于「恩典」之外了。
问:马克。吐温所言:「不是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让我不安,而是圣经中我能理解的让我不安。」答:马克。吐温对圣经固然有所不能理解的,按常理而言,自己不能理解的,怎会造成「不安」呢?只能造成「困惑」而已,因为自己不明白的,不可能叫自己有一个不安的结论。但是,马克。吐温认为真正造成不安的,真是那些他所能理解的部份吗?他的理解深度和途径准确吗,全面吗?他自己一个人的理解就等于「真理」,等于「终极的答案」吗?为什么仍有千千万万圣经学者认为圣经是无误的呢?先生在问及「地狱」之时提出马克。吐温这句话,想先生的意思必定认为马克。吐温所理解而感到不安的圣经真理就是「地狱」的问题了。然则,先生和马克吐温都认为神创造一个灵界的「垃圾池」来盛载「灵界的垃圾」是不应该的、不合理的、叫人想不通的吗?这又是凭什么逻辑,怎样的理解,来作出这样的结论呢?我们在上文已经清楚指出,「地狱」原是神公平审判的必须监狱,造物主所认为必须的垃圾池,正如地上的政府都有监狱,我们各个家庭都有垃圾桶一样,这岂能看为不合理呢?
问:我读《旧约》的感觉是:这是一个邪教,其中的耶和华,心眼之小,手段之残毒…不是象父母一般怜惜小儿女,而是儿女是否孝顺他。如果有人胆敢不相信他、不崇拜他,去拜偶像邪神,他就要从天上掷下雷电,降下硫磺和火,把你化为盐柱,让信徒用石头砸死你。
答:先生这样问,因为不明白好几方面。
第一,是因为忘记了耶和华神原是造物主,是主持人类道德报应的审判者,所以他有权刑罚人,报应人。好比我们说「包公残忍至极,因为他的虎头铡不知杀了多少人」,却没有将包公秉公判案、依法处决该死的罪人的因素也包括在内。摩西对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的神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是因我的义。其实耶和华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是因他们的恶。」(申9:4)第二,受造的人不可以质问造物主,为什么这样待我?好象一团泥不能对砖瓦匠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罗9:20)许多人之所以不明白神的作为,也不明白圣经,就是因为他们将神拉下来与自己等同,然后质问祂,你为什么这样待我?
第三,按圣经的价值观,人生之所以重要,并不是这个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因为人的灵魂才是人的真我。所以,神看一个人肉体上的死亡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人的灵魂落在地狱里永远沉沦灭亡。因此,苦难对某些人来说是一种惩罚,对另一些人来说是一种提醒,对基督徒来说可能是一种鍜炼,为要叫他显出更丰富的人生。死亡也是如此,对某一些人来说是报应,对基督徒来说是终止他在世受苦的时间。但一切公平的审判都在来生,神会照人一生的行为来执行报应,那时的报应才是一切问题的答案。所以,人不能只看今生就埋怨神不公平,因为今生只不过是短暂的试验时间而已。
问:为了满足肤浅的虚荣心,他老人家(指神)竟能和魔鬼打赌,把最忠于他的某位好同志(指约伯一家)的全家弄死,最后该同志忍不住抱怨,他老人家还要申斥:「你懂什么?墨索里尼(这是先生为讽刺而加上去的)总是有理,过去有理,现在有理,将来也有理!」答:按约伯记所记述的,表面上好象神与魔鬼打赌,因为神对魔鬼说,约伯在神面前实在是一个行为完全正直的人。魔鬼却认为约伯之所以完全正直,全因为神处处祝福他,保护他所致。于是神就将约伯交给魔鬼,让魔鬼随意将约伯一切拥有的都除去,看看约伯会不会仍然爱神,行为完全正直。魔鬼就用各种灾难使约伯的财产全部失去,将他的家人全部害死,要看看约伯会不会仍然爱神。这就先生所谓「打赌」了。
其实先生不明白,神的智慧比魔鬼高,神要叫魔鬼中了自己智慧的圈套。因为魔鬼完全没有想到,它这样害约伯,不但显出约伯的信心和爱神的心是真的,更重要是魔鬼不知不觉帮助约伯写成「约伯记」,日后帮助千千万万受苦的圣徒,叫他们在苦难中不至灰心,反而更加信靠神,大大彰显出神的荣耀来。
如果先生肯倒转过来想,就会想通了:试想,如果圣经中没有约伯记,历史会变成怎样呢?基督教在这二千年来经历到多次极厉害的大逼迫,那些殉道的基督徒还会这么勇敢,虽然受尽折磨,还是要见证这福音的实在吗?不,基督教整个信仰就失去了动力,也失去了盼望,绝对不能传遍天下而广被千万人接受。至于约伯死的家人,我们在上一题已经说明了,人肉体的死是不重要的,最重要还是人的灵魂能否得救。因为,我们在今生所遭遇一切的痛苦,到死后见主面之时,就得到公平的报应了。所以,我们应该相信,约伯死去的家人在天上是极其幸福的。若没有来生的审判,我们所见到今生的一切不公平现象才是真真正正的不公平呢!
问: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他竟然命令人家去杀子,虽然在最后一分钟止住了老亚(指亚伯拉罕)的手,然而这种残忍的试验给老亚带来的心灵摧残不难想象。
答:先生没有读过希伯来书十一章十七节至十九节这段经文,所以才有这样的误会。请看经文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看到了没有?亚伯拉罕是欢欢喜喜献上自己的儿子以撒的,怎能说「这种残忍的试验给老亚带来的心灵摧残不难想象」?为什么亚伯拉罕能欢欢喜喜地献上自己的儿子?全因为他相信神会叫他的儿子「复活」!儿子若复活,就没有杀儿子的罪恶成份了,反而叫自己和儿子有了最奇妙最宝贵的人生经历,是任何金钱都买不到的。
再者,神并不是在亚伯拉罕的早年向他作出这样的试验,乃是等他的信心达到最高峰之时,才借着这试验将他的信表明出来,为要叫他配得过称为「信心之父」(罗4:11-12)。我们看不见神曾经这样试验别人,因为没有人像亚伯拉罕一样有这么大的信心。不但如此,神这样试验亚伯拉罕还有一个一般人想不到的目的,就是神要告诉世人,神不是真的要亚伯拉罕杀死自己的儿子。但是,神后来在那同一个山上(根据犹太人的传说),却淮准许人将祂自己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
当时,以撒问他父亲说「燔祭的羔羊在那里?」亚伯拉罕回答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亚伯拉罕完全没有想到,山上果然有一只羊羔两角扣在稠密的树枝上,亚伯拉罕就将那只羊羔取来代替以撒。其实,亚伯拉罕真的没有想到,那只羊羔就是主耶稣的「预表」。因为,早在神的心里已经预备要差主耶稣来,成为我们的「代罪羔羊」,被钉在那个山头上。
问: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世界上信教的人会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
答:人类早期,可以说没有一个人没有宗教。亚当的两个儿子就以献祭的方式来敬拜神了;到洪水之后,宁录建造巴别塔、为要叫天下的人不分散全地,现在考古学家找到巴别塔的遗迹,发现这塔原来是金字塔的「前身」,它原是一个祭坛,用来敬拜天上的星辰万象,这是人类制造假宗教来牢笼人的开始,但神变乱他们的口音,人类就分散到世界各地去了。
此后,我们研究各国历史,发现差不多所有古国都有洪水消灭古代世界的记载或传说,又发现各国古代的宗教思想都十分接近,都是敬拜一位天上至大的神。就以我们中国人来说,古代的人拜「天」,以「天」为神,而「天」字乃由「一」字和「大」字合拼而成,意思是「一位最大的神」就是「天」。后来道教将「天」上这位神人物化,和帝皇化,称之为「元天上帝」,「玉王大帝」等。古印度雅利安人也相信一位造化天地的神,又相信宇宙只有「三界」,就是「天上」,「人间」,「地狱」,与基督教相似;后来他们观察到人死后产生许多尸虫,飞鸟又来吃虫,于是就构想出「轮回」的信念来,称为「三道轮回」。
释迦牟尼创办小乘佛教原只为想要摆脱「轮回」之苦,并未想到「神」的关系,因此小乘佛教是无神论的;五百年后有一位龙树大师认为「小乘佛教」只教人自救,不能救别人,未免太过自私,于是改为「大乘佛教」,幻想出满天神佛打救苦海中的人,遂变成「多神论」的宗教。
宗教信念一直流传下来,在历史上从未断过,不论信仰的内容对或错,人类从未间断过寻求神。当然有许多人寻错了而变成迷信,导致宗教变成「民间信仰」和不少「邪教」,例如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因为远航探险带回各国文化产品而刺激起人们普遍研究各种思想和信仰的根源是否合理,因此产生「宗教革命」,叫欧洲人民纷纷摆脱天主教黑暗时代的迷信。这些摆脱迷信的人分为两大支流,一支是为基督教的产生,他们研究圣经,发现天主教信仰已经离经叛道,遂起来改革;另一支是为理性主义的产生,他们纠枉过正,以致什么宗教都不信,反而高举「人文主义」,「唯理主义」,「唯物主义」,「怀疑主义」,「进化论」,「GC主义」,「存在主义」等「人本」的哲学思想,以为「科学万能」,「有科学就没有神」,于是有人以为科学越倡明,宗教就会自然消失。可是,我们亲眼看见,十八和十九世纪百分之九十的科学家还是信有神的,时至今天,科学未能消灭宗教,反之,GC主义却逐渐解体了。不过,根据圣经预言,我们知道「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宗教虽然不会消灭,反而产生「宗教大合一运动」,组成「一个全球性宗教」来统治全人类,但我们知道这是魔鬼撒但迷惑普天下的作为,因而促成世界末日来临。等到「得救的人数添满」,主耶稣就要回来接我们回到天家去,地上就会发生人类有史以来最悲惨的世界大战,那就是世界末日的大灾难了。
问:基督徒是如何看待其它宗教的**?
答:基督以博爱为宗旨,圣经教训我们要爱仇敌,又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因此,我们以爱来对待每一个人,每一种人,每一个宗教的**,甚至是反对我们,杀害我们的人。我们不但看其他宗教的**是人,是需要我们去爱的人,我们更看他们为原是「照神形像造的人」,神曾经赐他们「灵魂」,这「灵魂」原是神的「儿女」,正如圣经称神为「万灵之父」,称我们地上的父为「生身之父」,因此圣经形容一个人悔改归向神,好象「浪子回头」一样,得到「天父」热烈的欢迎。只可惜,我们热爱所有人,包括任何宗教的**,我们「爱」的表达方式常被人误会为「攻击」,导致其他宗教人士指摘我们的宗教为「排他性宗教」。其实我们从圣经、从逻辑、从宇宙根源的研究,在在都知道「只有一位真神」,因此,其他称为神的,都被真神看为假神;并且圣经又指出,「因为在天上人间,除了耶稣基督以外,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于是,我们出于一种「救人灵魂」的爱心和热诚,不得不告诉其他宗教的**「他们信错了!」于是误会就产生了。倘若我们不将「真理」忠告他们,我们认为,我们的爱心才是虚假的。
问:耶和华见证人会认为「神不是三位一体」,耶稣是神的儿子,只有耶和华才是真神,你们怎么看这一点?怎样看待耶和华见证人会?
答:耶和华见证人会实在错了,因为圣经显示「神是三位一体」的,有极多证据,因篇幅关系,未能在此详解,兹在此列举几点例证作为简答好了。原来「神」这字在希伯来文是「Elohim」,其前部「EL」就是「神」的意思,其后部「HIM」就是「众数」的意思,即英文的「S」。因此,圣经每一个「神」字都是「众数」的,但是非常奇怪,它的代名词一般都是单数的「他」或「我」,但间中有几个特殊的例子却用「我们」。例如:创世记记载到神创造人之时,经文说:「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读者看到了没有,前文用「我们」,后文用「他」,就是显出神是「多位一体」的神。像这样的例子,圣经里面还有许多。来到新约圣经,我们又看见经文常常提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其中最显浅的例子就是主耶稣临升天之前的「大使命」了,主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特别请读者留意『名』这个字,在英文是name,是单数的。按英文的文法,照理三位的名应该是众数的才对,何故三位的名联同一个名呢?这就是三位一体的一个奇妙的证据了。
问:何谓「短宣」?是不是利用假期去探访海外宣教士?
答:许多教会牧者误会了我们的「短宣」,以为只是利用几天假期到海外宣教士的工场去,探访宣教士,了解他们的工作,协助他们做几天传福音的工作。其实,我们的「短宣运动」是「短期受训,长期传福音的本土逐家个人布道运动」,重点不在海外宣教,乃在本土传福音。并且,我们认为,教会推动海外差传事工,若未能先发动本土平信徒人人传福音,体会宣教士在海外的艰辛工作,他们是很难支持海外差传事工的。再者,如果全教会人人都热衷于传福音,领人归主,圣灵才有机会在这些热心传福音的信徒中,拣选合适的人才,感动他们奉献自己到海外去做宣教士。环顾今天许多教会所做的「差传事工」,只不过鼓励信徒每年奉献多少金钱,支持一些宣教组织和福音机构,就等于做妥了差传工作了。其实,这些教会长期没有人受感动去做宣教士,会众也不明白传福音的艰辛,他们怎可能会热心支持呢?因此,「短宣异象」就是为发动「全教会福音热」,人人献身两年做短宣,先在本土还福音债,后来如果圣灵感动才献身做宣教士。
问:何谓「短宣异象」?与布道事工有何分别?
答:「短宣异象」是为鼓励每一个基督徒人人都奉献两年(若无法奉献两年者,可考虑奉献某些时间,可与本短宣中心洽商合适的课程),受训练做「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工作」。这种「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工作」原是主耶稣亲自发明和领导的,祂招聚了七十个门徒,派他们两个两个地出去传福音。结果,他们都欢天喜地回来报告,他们的工作十分成功。「短宣运动」虽然不是为献身做传道人的基督徒而设,但是,不少人先献身做「短宣」,以求体验传福音事工是否自己一生的抱负,然后才考虑全时攻读神学。我们认为,这是最好不过的。因为,现今大部份神学院都缺乏实际布道训练,能先受布道训练才做传道人,对讲道和布道有非常重要的帮助。「短宣异象」十分强调「出去式」的个人布道事工,因为向来「请人来听福音」的方式有许多困难不能克服,就如:教会的聚会时间往往不适合未信者;教会的聚会极少有福音性的,未信者若参加一般聚会,会感到不明白;教会的地点可能距离远,未信者感到不便;教会里头没有相熟的朋友,未信者感到很陌生;在教会聚会中听道,未信者有不明白之时,感到不方便发问;教会讲台所讲的信息,未必符合未信者的需要……等等。可是,「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就能全面解决以上种种困难了,因为时间、地点、信息等方面,都可以迁就未信主的朋友,又可以随时回答他们的问题,与他们建立友谊。因此,历史告诉我们,任何地方,任何时代,即使是在大逼迫的时代中,这种出去式的个人布道都能发挥作用,领无数的人归主。中国大陆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就是最好的实例了,那时,当然不可能举行布道大会,也不可能采用任何其他传福音的方法。但是,「出去式的个人布道」却在暗地里将福音大大传开,叫中国大陆的基督徒人数增加了二十五倍,成为全世界教会增长最快的地区。请看,异端之中,凡是采用这种出去式的传福音方法的,诸如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会等,都因这种传福音方式大大兴旺起来。虽然如此,「短宣异象」并不以数目的推动的目标,因为许多报导的数字都是人为的,未必能反映真实情况;但却以「全教会福音热」为目标,因为我们发现,当几个平信徒献身天天这样做福音工作之时,不但叫许多人信主,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见证会影响全教会其他的基督徒也热心起来,人人参与个人布道,共同传福音领人归主。等到这种热诚慢延全教会,人人都这样做之时,全教会就大大复兴起来,决志信主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此外,「短宣异象」还强调以三分之一时间受训,三分之一时间实习,三分之一时间协助教会福音事工。这样,「短宣异象」是以「做」多过「读」为目标,而且所「读」所「学」的,全部都是「实用」的神学学科和传福音技巧,我们认为是当今时代神的众教会最需要的运动。
问:「短宣运动」实际上会不会成功?有什么困难没有?
答:「短宣异象」约在十五年前于香港平安福音堂开始的,因为推动得很成功,以致我们在沙田区立即成立了一间教会,而该教会至今亦已经增长成为三间教会,合共有四百多人聚会。到一九八八年二月,香港众教会风闻,即邀请我们将「短宣运动」扩大成为超宗派的训练中心。随即,我们购置了一个有近万平方尺的物业,是为「香港短宣中心」,至今训练数以百计基督徒天天传福音,领无数人归主。不但如此,「短宣运动」更延至加拿大多伦多,由众教会合办「多伦多短宣中心」,亦有非常好的成积。继后再成立「温哥华短宣中心」、「纽约短宣中心」、「澳洲短宣中心」、「东马来西亚短宣中心」等等。不过,在加拿大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确实遇上不少困难。因为,我们的经费需要庞大,至今赤字亦很可观。虽然如此,我们仍照神给与我们的「异象」,创办「真理报」,供短宣中心逐家传福音时派发使用。我们认为,最可惜者,就是华人教会之中,仍然有大半教会未认同「短宣异象」者,以致我们推动这福音事工,感到支持的力量很弱。笔者在此呼吁神的众教会和有心支持「直接传福音」圣工的基督徒,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和异象,一方面献身参与「短宣」,一方面奉献支持我们的工作。
问:从圣经的记载看,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香港证主协会出版的圣经百科全书P.603却说「旧石器时代在主前8000年,新石器时代是在主前7-4000年」,P.1983又说:「在拿撒勒北加利利的迦拿,挖出古陶器,有希伯来列王时代的(主前9000),也有希腊,罗马,阿拉伯和十字军东征时代的,」这些年份为何不同于圣经的记载?
答:按照圣经记载的家谱年份来计算,不错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是、因为希伯来人的家谱原不是供后人计算历史年份而写的,他们家谱的目的只为显示出各人原属于以色列那一个支派而已。因此他们记载家谱之时,往往为了方便记忆,而故意将他们认为不大重要的几代漏掉,这种情况以马太福音所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为最显着的例证,因为作者故意做成三个十四代而将以色列末后的四个王的名字漏掉。这不是说圣经有错漏,因为希伯来人并没有孙子和儿子之分,后代中任何一代的后裔都可以称为某某人的儿子,所以说「某人生了一个儿子」这句话其实也可以说是「生了一个孙子」。这样说来、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的年份,就不只4000年了。到底真实准确的年份有多少?学者的推论各有不同的见解。不过、我们不接纳进化论学者百万年的说法,因为专家们指出、进化论学者们所用「放射性元素」的探测法是极之不准确的。据说、有专家用海洋积存的盐量来计算地球的年龄,发现地球只有一万年左右;若以月球表面殒石尘的厚度来计算,月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因此地球的年龄也相若;若以地球大气层的空气成分来计算,地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这样看来、神造亚当至今也应该是在一万年之内了。虽然圣经的家谱记录原不是为计算人类历史年代而用的,我们仍然相信圣经的原着是神无误的话语,所以我们相信问题并不在圣经是否准确,只在人的应用上出了乱子,和圣经抄本和译本上出现人为的错误而已。因此、当圣经的年代与世俗历史所记录的年代出现不符之时,我们相信圣经是对的,世俗历史却可能因为某种未知的因素而产生了错误。
问:「主教」这名的意思和职责是什么?从何时开始有此名?「主教」与「教父」有何区别?
答:根据圣经的记载,初期教会只有两种职位,就是长老和执事。但是、日子久了,人数多的大教会产生许多长老,而长老团的主席就在第二世纪之时被称为「主教」(bishop)了。由于当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一本圣经,所以在对付异端的事上,教会都以素有圣经研究的主教的意见作为依归,因此、主教的权力就渐渐强大起来,成了所谓「独裁主教」(Monarchicalbishop)。后来、城市中的大教会在邻近小镇开了许多分堂,于是主教又演变成「区主教」(Diocesanbishop)。到了第四五世纪时,东欧有以弗所,亚力山大,康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四个大主教,西欧只有一个罗马大主教。后来东欧被回**入侵,削弱了东欧四大主教的权力,再加上这四大主教常有纷争,请求西欧罗马大主教来主持公道,于是渐渐罗马大主教就逐渐高于一切,是为「教皇」的形成。至于「教父」,这名称并不是教会的职衔,它只不过是历史学家给与早期的神学家们的专称而已。其中有一这神学家是耶稣十二使徒的学生,他们的着作,在神学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被称为「教父」。
问:请问「脑」的功能和「灵魂体」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答:笔者不是脑科专家,所以笔者的意见只是按神学的想法来发表。在神学上,研究灵魂体也有二元论和三元论之分。二元论者主张,人的结构只能分开「身体」和「灵魂」两个单元,而「灵」与「魂」原是同一样东西。但三元论者却认为,圣经的用字既然清清楚地分开「灵」,「魂」,「体」,就应该是三个单元才对。笔者却认为、二元论和三元论之争是无谓的,因为人只得一个「我」,那就是人的「灵」,而「体」只不过是「我」的躯谷而已,是「我」接触物质界事物的媒界;「魂」只不过是「我」生存期间所贮存的资料,包括我的感情,意志,思想,欲念等,是「我」接触超物质界事物的媒界而已。因为当「我」死了,我的「身体」就化为尘土,再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我」的一切感觉和自我的存在仍然随着我的「灵」继续存在下去,那就是「魂」与「灵」仍然结合而存在的现象。至于「脑」,那就是「身体」的一部份,但因为「脑」部是用来处理五官感觉所吸收的所有资料,从而构成我们的思想、欲念、感情等复杂的理念,所以「脑」的功能就成了「我」(灵)为接触和处理生活在世之时所有资料,并将之贮存于「魂」的媒界。进化论者不相信人有灵魂,乃指所谓灵魂,都是「脑」部功能的表现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决不能解释许多曾经病死了,后来又活过来的经历,因为他们都一致地指出,当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之时,回头看见自己身体躺在病床上的感受,那时、他们的「我」和一切思想感情都是随着灵魂而离开身体,这时、随着身体的脑部功能应该无法支配已经离开了身体的灵魂吧!
问:圣经上记的「娈童」,有人说:「娈童就是现今的同性恋」是吗?
答:按「娈童」这词在原文是「qadesh」,原意是「污秽的人」,常用来指「男性庙妓」,英文圣经通常译作「sodomite」,直译中文是「所多玛人」,意思是男同性恋者。因此《当代福音》将之译为「同性恋者」,笔者认为这个译法应该是准确的。所多玛城的人曾经围攻罗得的房子,要求罗得交出两位天使出来,让他们行淫,而当时两位天使是以男性的人形出现所多玛城,所以后来的人就称同性恋者为sodomite「所多玛人」,又称同性恋的罪行为「所多玛行为」(sodomy)。
问:我承认神客观的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神与我的关系?我觉得祂在天上,与我很遥远,为什么我的祈求没有回应?
答:所谓「神客观存在」的意思,是从推理中领会到神应该是存在的,正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然而、这位神虽然存在,但你主观「感觉」不到祂,尤其是你的祈求祂还没有答应,于是你不知道祂与你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也感到祂与你之间距离很遥远。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所要求的「感觉」是什么?如果你要求用你的「五官」去感觉祂,你就错了,因为祂是造物主,当然祂不能被你用来接触物质界各样事物的「五官」去感觉祂。圣经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需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意思是说,你要用「灵」才能接触「灵」。举例来说,神如果是「磁力」,你就要用「铁粉」去接触祂;神如果是「无线电波」,你就要「收音机」去接触祂。你不能用钢琴去接触「磁力」,你也不能用切肉机去接触「无线电波」,因为不同类。照样,神是个「灵」,你无法循研究物质界事物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祂,幸好你里面有「灵」,你用你的「灵」就可以接触神的「灵」了。我们基督徒常常向神祷告,靠着信心,运用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祷告就感受到十分甜密,因为我们相信神不但是「造物主」,更是我们灵魂的天父,祂爱我们,好象一位慈祥的父亲,等候我们这些「浪子」归回到祂的身边。当我们凭信心,用我们的感情向祂祷告说:「天父阿!」祂就听我们的祷告,而我们的内心也感受到无限的平安和喜乐。有一个人举例说﹕「太阳不但客观存在,更是你主观可以感觉到它的温暖的;虽然如此、当你躲藏起来,不肯被它光照之时,你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它仍然是存在的,因为你所吃的食物,都是靠接收到太阳的光和热才能生长出来的,你接触食物,间直来说,你就是接触到太阳了。」问: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为什么有许多做坏事的人却过得那么好?神为什么允许这些不平等的事存在?
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确实是证明有神存在的观念,因为「谁」来报应善人和恶人呢?那位能够「公平地执行报应」的,必须是「无所不知」的,因为如果祂不能知道各人心中所想的,和许多隐秘的事,祂怎能执行公平报应呢?祂也必须是「无所不能」,因爰如果祂要报应世上每一个恶人,祂的能力一定要足够应付才可以;祂也必须是「无所不在」,因为如果恶人从香洁跑来北美洲,而祂的能力不能到达北美洲的话,那个恶人岂不是消遥法外?祂也必须是永活的,因为如果祂自己的寿命有限,恶人就不用怕祂了;祂也必须是「至善」的,因为如果祂本身不是「至善」,祂用何种标准来审判恶人呢?由以上所推论的,我们可以准确的知道,这位能公平地做行报应的,必不是「人」,祂必定管理宇宙万有的「全能者」,就是圣经中所说的神。然而、许多人因为看见许多做尽坏事的恶人生活还是过得相当好,就不明白神为什么不施行报应,既不见祂施行报应,是不是等于没有这样的一位神存在呢?请读者注意,这样的推论是错在「时间的观察」上:请问、是不是因为你在你的一生之中,看不见那些恶人遭报,就等于没有神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的后代中执行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死后,灵魂来到神的面前才执行呢?然则「地狱」和「天堂」要来做什么的呢?笔者从圣经中告诉你一个秘密,原来神认为,如果祂在今生轻轻地报应恶人,这是为「警告」他,希望他及早悔改;如果祂在今生立即治死恶人,这是为「消灭」他,因为不给他机会悔改;如果神暂时不在今生报应恶人,也不提醒他悔改,这是为要「利用」恶人来报应其他恶人,或「利用」恶人来达成某种试炼和造就善人的目的。总而言之,神有神自己定规的执行报应时间,是我们这么渺小的人无法知道的;如果我们这么愚拙,认为神不在你所能观察到的时间内报应恶人,就等于没有神存在的话,你要小心,你这样想,大概你也开始想做恶人了!
问:如果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怎样证明祂的存在?只靠一本圣经可以吗?如何证明圣经的真实性呢?
答:如果说「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这话是错的,因为整部圣经,和宇宙万物中所藏的奥秘,全部都是为迁就人所能理解而设计的;如果说「神是人所能理解的」,也是错的,因为人这么渺小,生命这么短速,智慧这么有限,官感所能接触的范围这么狭窄,所能到达的空间这么细小,怎可以完全理解一位造物主,一位全知全能的神呢?所以有一位神学家这样说:「我现今之所以相信神,因为我还不能完全明白祂;等到有一天我能完全明白祂之时,我就不再相信祂了,因为我这么渺小的人也能完全明白神的话,这位神必定比一只单细胞的细茵还要简单,祂怎配称为神呢?所以、我不能完全明白祂,是必然的,是很合逻辑的。」对了,这就是圣经所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那一部份),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叫他们能理解)」(罗1:19)这句话的另面是说,「神的事情,如果是人不能知道的那一部份,神并没有向人显明;既然神没有显明给我们明白,我们当然无法理解!」所以,读者千万不要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去,以为「神应该是人人都能完全理解的」,若不能完全理解,那就代表「神是不存在的」。要知道、假使神是人能以完全理解的,你还得花时间去研究,可能是无穷尽的时间,无穷尽的智慧,搜查无穷尽的资料,你才可以在不知的将来完全明白祂!绝对不是你这么简单的问一句话,这么不肯付代价去追求,就可以完全明白,或可以完全证实神的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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