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中旻
笔者蒙神引导,于数年前来美时,认识于中旻教授,此后彼此过从甚密,借知于教授对于文字圣工的耕耘与倡导,不遗余力。未来美前,在新加坡主编《光世报》;来美后,于数年前又主编《文宣》双月刊,经常发表他的佳作。此外,还着有《圣经与文宣》、《圣经与家庭》等书,传阅者获益不浅。
月前,承于教授寄来他的近着《语意释经》全稿,笔者得以先睹为快,实感无限荣幸!虽因适有拙着稿件急需整理,却急不及待的将稿粗略的从头到尾读通,实在获益不少。
笔者深觉《语意释经》内容丰富,美不胜收。例如其中「释经史话」里,论到耶稣基督在世的职事,释经居首要的地位。主耶稣复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为门徒释经;五旬节后的使徒们,也是注重释经;初世纪以后,至中世纪和近代的发展,莫不注重释经。至于如何释经呢?在「主耶稣-语文-释经」里,论到主耶稣是释经者最好的榜样。释经者不是随便碰到一处,而信口开河。在「从圣经找根据」里,论到人之所以曲解圣经,乐于接受曲解圣经,是为了迎合他们肉体的好,属世的利益。在「释经与属灵法则」里,论到在释经时,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在「译经与释经」里,论到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该知道是神的话,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仅就以上所引的,就可以看出,释经译经,应当谨慎从事,对于主内同工,都有极大的提醒;尤其是在神学受造就,准备作传道的同学,更加应当研读本书,以备将来成为主合用的器皿。
再者,在本书中「语词与观念」里,论到「世界」,在圣经中涵有不同的意义:物质的世界、属世的思想、世界的人。既然有不同的意义,我们就应当分别认识,以不同的态度对待、应用。在「谨慎推理」中,论到圣经真理的原则,在应用上要加推理。华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来世等各种说法,可能使人受惑而入歧途。这些事实没有圣经根据,我们要小心提防。除此以外,「误意与曲解」和「释经与伦理」中,论到婚姻问题,堕胎问题,政治问题等,都根据圣经真理详加解释,确有独到的亮光,传阅者得着益处,兹不赘述。所以传道人或信徒,如果虚心研读,定必得着极大的帮助。
如今本书要付梓了,深盼本书出版后,能受到教会人士的重视,人手一册,潜心研读,因而自己明白圣经的真理,也得以向别人解释圣经的真理,照笔者历来的观察所得,教会中有不少人,对于主道喜欢「听」过于喜欢「看」,换句话说:他们喜欢听道,过于喜欢阅读圣经和属灵书籍。哪知用眼睛阅读圣经和属灵书籍,比用耳朵听道更为重要。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看」比「听」更深刻,更能铭刻心中。什盼教会的同工同道,格外珍惜本书,以免辜负于教授用尽心血写成本书的苦心。阿们。
杨浚哲谨序于三藩市
一九九二年三月
人人都知道,语文意义正确传通的价值。即使是专以说谎为生的人,也希望别人对他表示真意,特别是迷路求指引,遇难想逃命,疾病要求医的时候,谁不希望听到真话?也惟有讲真话,而且正确了解,才有价值。
圣经是神所启示的真理,正是要指引我们走永生的道路,脱离神的愤怒,医治人背道的病,而得救恩,对个人或群体都是如此。不过,必须经正确的了解。
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旷野迦萨古道上的问题,仍然在现代人心中发出回响:「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见徒八26-39)幸而有真理的圣灵引导腓利,把圣经的话解开,那埃提阿伯太监的生命改变了,他国家的历史改变了。这都是正确释经的美好结果。
但事情也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如果太监遇到的不是腓力,而是腓理徒(参提后二17),他得到的将不是救恩,而是「如同毒疮愈烂愈大」,结果会是灭亡。如果他遇到的教师,尽讲些宗教迷雾,逢迎的假话,使他自以为明白了,却是陷入错误,后果也是不堪设想。
不幸的,历来有数不清的人,沉陷在错误的释经里,结果不仅个人灵命不能滋养丰盛成长,教会不能健全发展,什且堕入陷阱,误行歧途,离了真道。
另一个特出的释经例子,是主耶稣回答律法师「最大的诫命」与「邻舍」这个重要的观念(见太二二35-40;可一二28-34;路一○25-37),这可以使人把教训转化为伦理的实行。这给我们看见,正确的释经是不可缺少的,真是把主的话成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释经,娴习释经,在这魔鬼加紧迷惑人的末世,更该如此。
圣经的中心,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将道的观念,用语文,用行动生活彰显出来,使人得以认识主耶稣基督,相信他而得永生;知道神的旨意,而且荣耀他。
愿圣灵使用本书,助圣徒进入真理,明白吃下神的话,昼夜默想,使我们心思意志更新而变化,由主掌权,活出主的见证。我们都知道,像这样一本书或任何的书,都受两项限制:一是篇幅的限制,不能作到至善完美,不是注释,更不能代替圣经;一是作者的限制,谫陋缺失,在所难免。作者只期望其有一支铁钥匙的作用,让读者开启神无限无尽的宝藏,蒙受无止无息的恩惠。
于中旻谨识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语意学(Semantics)这个名词,希腊文Semantikos,源于Semainein,是指「意义」或「表征」,是研究语文意义是什么的一种科学。在十九世纪末,法国学者勃莱尔(MichelBreal)发起了对语意变化的研究兴趣;而在一九三○年代,语意学才发展更趋成熟。
语文是思想的表现。语意学研究的对象,是其「真理」与「实用」。一句话或一个字,在其核心必然有一个「是什么」或「作什么」。因此,这与信仰、观念、知识和理解,是分不开的。
圣经是用语文写成的,是永生神的启示,传达给世人的信息。正确的了解其语意,就是了解神说的是什么,和他希望我们作什么。
释经学(Hermeneutics)一词,是指研究作者原来意思的科学。犹太人和基督徒,都一直在研求圣经的解释。但这个语词本身,却有更早的历史;是由希腊字Hermenetikos来的,而且有异教色彩,非常有趣。
我们可以看得出,这个字与Hermes有关系。Hermes也就是Mercury,在中文圣经里译作「希耳米」(徒一四12),其来历可真不凡,希腊神话说:
父亲是大神宙斯(Zeus);母亲美亦雅(Maia)是肩负着天和地的大力巨人Atlas的女儿。希耳米头戴有翅的冠冕,足穿有翅的鞋子,手持上有两蛇并双翅的杖(医药的标识)。他是宙斯派遣与诸神联系的信使。「听他的命令飞行如思想的迅疾。」他是个最聪慧,最狡黯的家伙;也是神偷的出色始祖;他生在天亮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就偷走了亚波罗的羊群。宙斯命令他给还赃物;他把自己新发明的七弦琴送给亚波罗,赢得了饶恕。他司音乐;也是管贸易的财神;他也是兼管界址的。他是司知识,口才的;有时诚实,有时狡诈。他更是引路者,把亡魂引到永远的家。他神圣的数字是四。刻有他人像的界址石柱、里程碑,或古时家门口庭园装饰用的石柱,是四面的,叫作Herma。
为什么花这多的工夫来描述那神话中的希耳米呢?因为他就是「信息」的诗意典型。
这个描述表示着语文所传达的信息,是有能力的,是迅速的;可以说狡诈的谎话,可以借音乐传送,而怡神悦耳,可以推销货品或观念,也可以偷人的心;可以作医人的良药,也可以引人进入死亡。人不幸的误用,是说讨人喜悦的信息,牺牲理想而当作商品,只求畅销得利,不管原则,不顾人灵性的需要,正是释经的大敌、真理的蟊贼。正确的释经,是使人得永恒的利益,是真理的界址,界定是与非,建立绝对的标准,叫人不可窬越。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以后到中世纪,有所谓经文涵四种意义的释经法,可能是取Herma四面的范型,加上以西结在迦巴鲁河边见异象「四活物」的演绎而形成。
总之,我们释经的目的,是要从语文中解释出信息。思想传信使者Hermes的形象,可以作为语意学和传播学的引论。
从这个字源,我们又可以看出,释经学是与文化渊源有关系的。释经并不是研究文化;释经的目的是释圣经。虽然如此,了解文化背景,不论是原文或译文的文化背景,对释经都有助益。
这里所要讨论的,是从「语意学」的观点,来解释圣经。我们必须先假定,语文同不一定人人了解相同,才需要努力求了解。至于「释经学」这个名字,会给这项训练带来很大的困难。不少信徒望「学」却步,以为那只是学院里咬文嚼字的功夫,只供学者钻研,什至只是打发时间。其实,这是不幸的错误。事实上,不仅传福音需要释经学,讲道需要释经学,个人读圣经也需要释经学。什至我们可以说,忽略释经学,就是错误的释经,至少是可能陷入错误的释经。因为忽略释经学,读经就可以领会错误;如果把错误的领会与人「交通」,即使只是私人「分享」,也无异分毒,可能是「随私意解说」(彼后一20),什至作「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彼后三16)。就是你决心不谈圣经,也需要释经学,在听别人讲说,或看别人写的书,才可以分辨,而不至于受迷惑而陷入迷误,引致悲惨的后果。所以释经学是神学和辩道学的基础,是圣徒领受真道的基础。
圣经是一棵树
「圣经是一棵树」?你听了,可能以为是比拟不伦,或匪夷所思。稍通科技的人士,可能领会,印书的纸是用树作成的,纸的别名叫「楮知白」,来由在此。但这里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而且谁能确定造纸的树是「一棵」而不是多株?
「圣经是一棵树」,在这里的意思,是说圣经是有机体,是由许多部位组成的,有干、枝、根、叶、皮、花、果,互相关连,我们应该从整体去了解。你不能把一片叶子当作树来了解,也不宜把枝梢当作树,用为栋粱。箴言有节经文,讲到智慧:「她与持守她的作生命树;持定她的,俱各有福。」(箴三18)这里所说的「智慧」,是拟人化的「道」,可以视为与圣经有关。
我们释经,可以从这棵树不同的部位,不同的角度去了解,什至可以抽液来分析它的成分,横切来数计它的年轮,都没有关系,都不能叫这棵生命树死亡。但不要忘记三件事:
一、这棵树是整体的,其来源大,其涵盖博,其构造精,其根柢深;
二、这棵树的果子,可以叫人得永生永福的,但必须吃下去(耶一五16;参启一○10),持守遵行;
三、圣经的原作者是在先知心里「基督的灵」(彼前一11),启示他们将来必成的事,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圣灵保惠师,叫新约的笔述者想起主所说的话(约一六26),目的都是要为主基督作见证(约五39)。所以释经的时候,要求圣灵的引导指示,并且以荣耀基督为中心。
在这里,想起曼宁(BernardManning)的话:
宣道是用发为语言的道,从
写为文字的道,显扬
成为肉身的道。
Preachingismanifestationof
theIncarnateWord,from
thewrittenword,by
thespokenword
这话真值得所有的传道人终身服膺。我们应该多在释经上用心学习,在释经上忠心。经上说:「忠信的使臣乃医人的良药。」(箴一三17)今天信徒的疾病、教会的疾病、社会的疾病,都是由于缺乏忠信传达圣经信息的使者。我们可以这样说:成功的传道人,必然是忠心释经的人;忠心的传道人,必然是成功的释经的人;不忠心释经而成功的人,必然不是传道的人。
但不幸的事实是,不按正意释经的,却又自命为传「道」的人是有的。我们不能单怪他们;因为有人为他们提供市场,而且是很多人。如果教会都了解如何释经,特别是语意释经,就会使这种易被愚弄的市场消失了;因此,对真理的维护和传扬,有本源上的帮助。我们同来祷告,求圣灵使这个目标能快快达成。
圣经对其存在的目的,有清楚的界说:
……明白圣经……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后三15-17)
这里界说了几件事:
圣经的来源:神所默示的;
圣经的中心:耶稣基督和他的福音;
圣经的目标:使人得救、成长;
圣经的功效:使人「信」,「行」;因为圣经有其可行性,是实用的,而这都系于
圣经的性质:用文字写出来的圣经,是要叫人「明白」,而且是可以「明白」的:其文字有确定的意义。
我们把事情讲明,读到这里你可以早作决定了:如果你是把释经当作译解密码,有一番功夫可以骄人,可以预卜未来,在这一行吹嘘,混混,尽可以就此放下,不必费时间读下去,或你也可以不读圣经,因为明白了圣经,讲真话,会叫「一尺水翻腾作一丈波」信口开河的人,觉得心有不安,什至影响其表现,生意受损;另一方面,如果你相信圣经这么多的字,有确定的意义,是可以明白的,是为了得救而成长,而且想实行的,请继续读下去,要有耐心,如果读到有与你意见不同,或解说不同的地方,也许是你最需要的,最低限度不要马上拒绝,要作客观的思考,决定对不对,是否可以接受。
了解语意的重要
圣经是用人所容易明白的话写的;但不是说全没有了解上的困难。正如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传通一样,我们必须先了解语文的习惯,而且有一些我们在家庭里,在社群中,看或听别人怎样运用语文,跟样学样,有一些是在学校课堂内外,学而时习之来的。
我们一般说,语文的功能是抒情、达意。大致说来,语文可以如此分类。
抒情的语文,可以称为诗意的语文。如果读到「白发三千丈」,你大概不会想到折合多少公尺,或其尺度是否精确。抒情的语文是表达感情的。
达意的语文,可以称为直述的语文,或科学的语文。达意的语文是表达意志,表明观念,或陈述事实的。如果你听到警察喊:「站住!」或看到一面警告牌大书:「行人止步!」「此地有猛虎!」最好不要当作诗意语文去捉摸。但科学语文并不保证一定合于科学,如说:「天圆地方」,就算是最传统本土化的中国人,无论如何坚持相信,也不合于科学事实,仍属于科学语文。
还有一种是情绪的语文,如:「该死!」这虽算不得诗意,但如果当作是表达意志,或法律上的命令,问题就麻烦了。
虽然我们可以探究,不同种类的语文功能,是人脑子的前后左右不同部分的作用,但我们在实用确无法格分,也不能用不同颜色标识。如何分辨,要凭使用者的判断。
纽约帝国大厦,一百零二层,高达1,250尺(三百八十一公尺),上面加设电视天线二百二十二尺。芝加哥的锡尔大厦(SearsTower)一百一十层高,高1,454尺(四百四十三公尺),上面还有广播天线,是地面上最高的建筑物。但「摘星楼诗」所说的:「摘星高百尺,举手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举「摘星楼诗」当作陈述,与前面二项有关建筑的资料同样解释,则有几个可能:一是中国的「尺」度长;百尺的楼,加上一人举手,就能够从天上「摘星」!简直太了不起了,用不到太空卫星!或者也加上中国人高。另一个可能是中国的「天」偏低。再另一个解释中国人的智慧低,以为「天」比帝国大厦还低得多。其实我们都知道,前面的几种解释都不对;问题出在我们把诗的语文与纯科学语文的资料混在一起,等量齐观了。
事情可能更复杂些。如果在帝国大厦顶上,有个人说:「我真想跳下去!」事情该怎么办?
首先,也许该考虑他是在什么情绪之下,用什么态度说的。可能他是俯视地面上的活动,觉得下面人群的渺小而没有意义,表示下去怜悯他们的意思。也可能是其乐何极,悠然的感语。但如果他情绪激动,认真的大声喊叫,那就该作防救准备。
同时,我们要认知他说话的环境,和他个人的状况。如果那里有强固的栏干和防护网,谁也不能跳下去,正像不必担心跳出地球边缘之外一样。或是那说话的人,四肢和**都动弹不得,绝没有实现其任何动作愿望的可能,充其量不过喊喊而已。或是他根本不是实际的身在高处,只是出于拟想;我们也就用不着为此担心。
还有,我们要看这话是谁说的和向谁说的。我记得,有的孩子看到侧面画的人,只有一只眼睛,坚持人都该有两只眼才对;或是马的四条腿,总该画得一样长,才会跑得没有问题。那怎能说得清楚!
说到理解的问题。进化论者说「人是猴子变的」。中国的本土「进化论」不是说过「腐草化萤」吗?《西游记》里的猴王孙悟空,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会飞的牛虻,而且会七十二变!你可以说:「腐草化萤」是错误的观察,错误的断言。《西游记》是出于幻想的小说家言,不是出于观察推证的科学语言。那么,「猴子变人」是哪一种语言?
说到这里,我们该知道,要了解语文的意义,该先了解那是什么种类的语文,是在什么情绪之下说的,在什么环境说的,是谁说的和向谁说的,才可以衡断其真理价值和实用价值。
中国有个「尾生守信」的故事。古时燕地有个守信的人名叫尾生。他与一个女子约会;女子指了指桥的下面。此君并没有弄清楚时间和别的条件,解释为女子要他在桥下等。不知等了多久,伊人未来,水流来了;水流大了,要把他冲去;尾生恐怕失信,竭力抱住桥柱,以保持定位。结果,尾生被淹死了。可惜,他至死不曾弄清楚,到底女子指桥下是什么意思,我们也就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也许,她指的是桥下的水,是说流水无情;也许指的是水中的鱼,双鲤相通,要他常写情书;也可能是要他快坐船回家吧。不幸,尾生有他自己武断的解释和应用!更可惜的是,他还以为是至死守信不渝呢!
到底这个故事的含义是什么?有人以为是讽刺不知通权达变的人;有人以为是守信重诺的榜样;重旧道德的人可以当作对男女私悦的鉴戒;好考证的人要找寻他是不是孔子所说的微生高。至于我们今天,可以当作语意病案杀人的例子。
圣经是神的话,只有一个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但是用不同种类的语文写的。
圣经中有直述的语文,也有诗意的语文。
法律是直述的语文。如:十条诫命是法律条文,必须照字义解释。虽然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但不等于说,诫命中「不可有贪心」那条是重复多余,可以删除。又如:「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法律是直述语文,才可以照字义遵行,而没有争议余地。
医学上的语文也是直述的语文,才可以照字义去行。如:处方上要说明每天服几次,每次若干丸,还要加在含量为若干m.g.或I.U。救恩的应许,是唯一可治人必死之症——罪——的处方:「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军令也有必要是直述语文。主耶稣复活升天前的「大使命」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20)这也是要照字义去遵行的,是最显明的,容易解释的。
历史也是直述语文,应该是秉笔直述的客观记录,不能随情感而歪曲,也不能以诗意解释。这在圣经中是特别显明的一点。世界上的历史,没有尽是诚实可靠的。但圣经历史中可敬的先祖亚伯拉罕,有说谎的记录(见创一二12-20,二○章)。合神心意的王大卫,也曾犯**与杀人,而后悔改(见撒下-一至一二章)。新约伟大的使徒彼得,竟至于三次不认主;而对这件不光荣的事,四福音不约而同的都有记载(见太二69-75;可一四66-72;路二二54-62;约一八25-27)。历史记述照字义释解,才是可查可靠。
诗意的语文,是为了以具象的,解释抽象的观念;以我们所熟悉的,解释我们所不熟悉的,以引起联想;还有一个用处,是把我们习见为常的事物,予以升华,而引起注意与重视,形成特别的观念。诗意语文的特点,如单从字面看,是解释不通的。
文天祥的「正气歌」,说到「正气」,谁都没见过,是读者所不熟悉的观念;但他说到「天柱赖以立,地维赖以尊」。大家知道天不是用柱子顶着,什至也不是用天柱峰支持,更不会去照字义认真追查柱子的形色质量,也不会去照字义解释系着大地的绳子。但「柱」和「维」是大家见过的,知道这两种物质的重要性,也就转而领会到「正气」是人品格与国家必具的精神,这观念就传通了。
圣经诗篇里神说:「我曾立了地的柱子。」(诗七五3)约伯记「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责震动惊奇。」(伯二六11)并不是说天和地是用几根柱子支持着,也没有人曾照字义去寻访柱子立在哪里。其实,意思是说,「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
诗篇第七十五篇十节又说:「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这没有问题,使我们想到欧洲中古的绘画,魔鬼是头上有角的,很容易想像,恶人是那恶者的族类,也会生角。但下面的字句麻烦就来了,同节圣经的下半说:「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除非你见过挪亚、约伯等义人的照片头上生角。当然,问题还不止此。摩西的祝福诗歌,说到约瑟:「他为牛群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三17)其实,这几处诗中的「角」都是喻指权能、力量,圣经还有不少地方,也是同样的用法。
几年前,美国有一本书相当畅销,书名叫《如何与鲨群同游泳》(HowtoswimwiththeSharks)。乍看之下,你会以为是教导海上求生术,或是研究海洋动物学;但如果你有此期望,贸然买来,会大大失望。原来书中既未提到任何水生动物,鲨鱼更不用说了,连教你游泳的初步课程也没有。那个惊险动人的书名,只是诗意的意喻,教导人如何与华尔街(WallStreet)吃人的股票商打交道而不至于被吞噬,只有「如何」两个字是有直述意义的。
望文生义,把诗意语文当作直述,是很不妥当的一件事。如果坚持这样作,认为那才是对作者的尊敬,原作者很难负责。
圣经中也有情绪的语文。雅各听到儿子们假**子约瑟被害的报告,悲哀的说:「我必悲哀着**间,到我儿子那里。」(创三七35)后来想不到约瑟成了埃及威厉的宰相,竟强要小儿子便雅悯也去,作为证明他哥哥们无辜的条件,并可以粜粮,雅各更加悲哀说:「他若在你们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间去了。」(创四二38)作为读者,我们有后见之明的便宜,知道约瑟并没有死,有关他死亡的资料是不充分的,判断是错误的;那么更该知道,雅各对「阴间」的资料更加缺乏,不能作为证据。事实上雅各并顾不得考虑那些;那只是一个老父心痛爱子的情绪语言。
另一个类近的例子,是大卫听到了押沙龙死亡的反应。虽然那**的逆子,想篡位夺权,并且要父亲的老命,大卫听到他死亡的信息,还是为他哀哭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撒下一八33)这是很传神的描述,明显的是情绪的语言。如果我们演绎追问大卫代死赎罪的可能,就远离正题了。而且大卫也没有后悔逃难,他只要留京不动,庄敬从容就义,是容易不过的事;但那样作是不正常的,对神对国家都是不负责任。「恨不得」只是情绪上的假定语词。但我们不妨作一比较:不完全的、犯罪的父亲,仍然有深切的爱,会为逆子悲哀;我们完全的天父,为作仇敌的罪人,成就救恩,使罪人得以归家,是何等长阔高深的慈爱呢!
还有一种语词是惯语,我们不可以在这些字义上特别加工夫。就像我们日常谈话或读诵,有通常的语调;如果把某些字特别重读了,会引我们想入另外的意思。在释经上,如果在惯语上大作文章,什至建立教义,引起争执,是与经文的原义不合的。
例如:约瑟在埃及,经上说:「当时饥荒遍满天下,……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约瑟那里粜粮。」(创四一56-57)「全地都绝了粮。」(创四七13)你不必问是不是中国历史有同样的记载,或中国人如何去埃及运粮的方法。又如但以理解说尼布甲尼撒的梦说:「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但二38)又如当主耶稣降生的时候,该撒亚古士督「叫天下人民都报名上册」(路二1),这都不是说作者缺乏地理知识。「全地」,「天下」,「各地的人」,「都」等类的语词,是概指当时的政权所达到的边极,并不是按各别字词的意思。我们说「皆大欢喜」,并不是像字面上的概括全人类;我们说「必然是如此」,实际是不确定的猜测,等于「可能是」;说某人「每天去作工」(everyday)并不表示从不休假,重病也抱恙从公,只是说他照常上班,与「每天」(everyday)不同。符号逻辑在语文实用上的行不通,原因也在这里;我们不能全用「总括」和「除外」的两极语文。经文中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和「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与上面列举的惯语就不同了;因为这里的「都」和「一切」字词,加上了清楚的界说和条件,消除了在语意上混淆的可能。
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1897-1941)相信,人类和哲学上的基本问题,归纳起来不过有十来个,而且多不是真性问题,可以从圣经对语意上的新了解而消除(dissolve)。维根斯坦(LudwigJosefJohanWittgen-stein,1889-1951)对语意学有极大的兴趣和贡献,至少是在早期也有类似的看法。这种观点,可能是受当时罗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等人数理逻辑的影响。他们后期的观点也不一样了。
海德格(MartinHeidegger,1889-1976)写过一本书,叫《到语文之路》(OnthewaytoLanguage),是在行路中关于语文的一段谈话。单是这个书题及场景,已够象征性意义。书中描述讨论的进展,意见的传通,也是像路途的交通一样。海德格给人的印象是他尽量避免遽下定义,谨慎的求了解有关环境,对日文「语叶」(Kotoba)一词,就反复研求。
是的,语词并不是查字典那么简单。柯兹博斯基(AlfrsdKorzybski,1879-1950)的语意学理论,把语文比作地图。地图并不是实地,人不能在地图上横越大陆。地图的功能是要引人知道实地,所以在制作原则上应该求真;再有艺术天才的人,也不应在地图上发挥,制造锦山绣水,运用想像力过分,把地图变成了后期印象派绘画,准会叫人陷于失迷。在释经应用上来说,必须要求其真,求其合于自然。
一九八八年,当苏联渐渐说真话的时候,测绘地图的首长雅森科(ViktorR.Yashchenko)承认,在过去五十年来,他们故意制造使人迷失的地图,不但略去情报机构的位置,更删除了某些街道,连河流也搬移了!真确的地图呢?那保守为「国家机密」!据说,这样作法是为防止西方间谍。不用说,居民和游客都纷纷抱怨。莫斯科人以为最可靠的地图,是美国情报局(CIA)出版的。(《纽约时报》,一九八八年九月三日)官方制造的谎言文化,竟用到了地图上,其为害可大可久,实在是不智。
语文地图的情形,也是如此。大有人在歪曲虚构语文地图。他们把一部分删除,一部分更改了,不但失去了地图的意义,并且会产生反作用把人不知引到哪里去。这真是荒谬之至!
圣经是真理,是引人到神面前的正确地图,绝不会有上面说的那种情形。但问题出在人习惯了错误的语意系统。人孕育于虚谎,生长于虚谎,居住于虚谎,习惯于虚谎,沉溺于虚谎,以为是自然的事。遇到问题时,虚谎是方便的武器。在社交因应上,虚谎是成功的阶梯。结果,人与人之间说实话的时候少,说谎言的时候多;说的,听的,思想的,尽都是虚谎,型铸成观念,也表现于行动。虚谎,浸润透了人性,几乎成了「次原罪」。虚谎造成可怕的情形:不能听真理,不能明白真理。
因此,在遇到真实的「语文地图」的时候,反而信不下去,不是打折扣,就是设立「缓冲地带」。所以在释经时应该先用信心接受神的话,更不可以造作假图,引人入误。
地图不论如何详确,总不能代表所有的地物。几年前,有一只横渡太平洋的小船发出求救信号;救助者问他们的问题,发现他们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原来他们只带了一张世界地图,对经纬线和航海一无所知!要了解圣经的语意,必要知道那是对谁说的,在何种情形之下说的,与我们的关系位置如何,才可以正确解释体会。
尽管圣经的真理没有改变,语意没有改变;但一般语文会随时间而变易。这就像地物可以改变的,二百年前的新加坡,是一个小渔村;三百年前的新阿姆斯特丹城,今天变成了「大苹果」纽约!我们现在对「总督」、「巡抚」一类语词,感觉古老而悠远。Democracy「民主」以为是好的理想;却不知是源于Demos(人民)加kratia(权力),而在三四百年前,意义接近乱民政治!百多年以前的人只知道Computer是计算的人,不知道是什么「电脑」,也不懂今天汽车的那些名目。同样的,我们今天翻看字典「马」字部,驳,驮,驹,骓,骐,骥,骅,骛,……也极不熟悉。这就是说,我们今天所生活的是另一种文化,我们要知道正确的语意,必须对不同的历史文化有所了解。
还有,使用语文,或说制作「语文地图」的人,总是有他们的性格和情绪,几乎形成了他们私有的风格和定义,他们的语文是其自我反射;如果是对话,可能应而不对,如果是解释,可能不会其意。
《吕氏春秋》记有一个楚人,在江中乘船时,将一把剑失落在水中。他赶快在失剑的地方,船旁刻上个记号。到船停泊时,他下水去找失剑,自然是遍找不着。许多人胶执定义、定律,也会有「刻舟求剑」的问题。
有人说:谁都会误解圣经的可能,误解有什么关系?误解圣经仍然可以达到正确的目的。哥伦布把美洲当作中国,却仍然发现新大陆,从前的中国人相信地是平的,古时人都相信天动地静,连孔子也说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还不是好的教训?
对于这种说法,我们的回答是:不免错误和不求正确,是两种绝不相同的态度,难道我们没有责任,正确了解天父的旨意吗?况且现代正确了解宇宙的实在情形,正确知识所带来的成就,岂是过去多少世代可以相比的?至于上面所引孔子的话,意思在于勉励人在道德学问上求进,并不是有关自然科学的断语。如果基督徒不求正确了解圣经,只以偶然见到的一节经文,作为行动依据,也有不陷于错误的可能;但那或是由于常识的判断,或是基于或然率,偶然作对了,或是还没知道较远的效果,需要等着瞧。总之,没有可以代替正确了解圣经语意的理由。
子路问孔子,如果去国政混乱的卫国当政,什么是当首先推行的事,才可以拨乱反正,把国家搞好。孔子回答说:「必也正名乎?」意思是说,建立正确的语文定义。直爽卤莽的子路,对老师说:「哪有这种事!您老人家真腐迂得可以!」孔夫子听了,瞪眼正色,用浓重的山东腔,好好教训了他一顿:「阿由呀,你真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斥责了后,接着就
开导,给他好好上了一课;《论语》「子路」章这样记载:
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孔子在这里说明,知识是由形成的观念来的;缺乏观念,就不能有知识;而语文(名)必须有定义,才可以形成观念。因此,知识的首要在于语文。语文是传通的媒介,语文的意义正确传通了,道德政法才有标准,政事才可以上轨道,有规律。因此,必须「言无所苟」,使用语文不能够随便。
荀子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他把「正名」的重要更加以发挥,并且主张制定语文意义,是政府的责任。他说: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辩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谨于循今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名守约之功也。(《荀子》「正名篇」)
《荀子》的「正名篇」,虽以政治上的实效为主要目的,但他认知「名」(语意)和实可能不是一回事,必须使其合一,仍然足以位居世界最早语意学家。他认为订正语词的意义,统一语词的标准,使人说话为文不至于乱名托辞,而达到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他批判乱名托辞的人,等于伪造文书,等于造作假的尺度秤斗,使人失去标准,是大奸大恶,是一切纷争疑惑讼乱的起始。他对于语文认真的态度,和他的真知灼见,不仅远超过他的时代,就是到今天,也很少人有这样的认识。
荀子之后不久,历史上出了一个恶例。《史记》「秦二世纪」记载:当时的丞相赵高擅权,想要作乱,恐怕群臣不服,就先设个试验。有一天,他把一匹鹿献给秦二世皇帝,说是一匹马。皇帝笑着说:「丞相错了吧?那是马呀,你称鹿为马!」其实赵高老眼不花,更绝不是头脑老得糊涂了,他是当朝廷作了个「官意测验」,请旁边立朝的大官们表意;有的识时务者顺他说是马,有的明哲保身,中立不表示意见;赵高记下几个称鹿为鹿的人,暗中「整肃」了他们。奇怪的是,赵高的意见得了大多数票,可见多数并不一定代表真理。
这自然是有名的政治阴谋,但却是以语意学的方式表现日来。
圣经说:主基督耶稣的名字「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他的名称为神之道。」(启一九11-13)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话。神的话的特点是真实可信的,如我们的主是真实可信的。这样,我们的信才有稳固可靠的基,我们的生活才有可以依据的标准。因此,圣经说:「人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晨光。」(赛八20)圣经又说:「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五20)因为他们混乱了语文的意义,就是混乱了道德的标准。
魔鬼的族类,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说谎言;因为魔鬼「心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是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之人的父。」(约八44)
基督徒是属主的人,应该恨恶一切谎言;这不仅是应该恶假见证,说假话。「说谎话」的意思,是口里所说的,并不心里所想的。「嘴唇油滑,心口不一」(诗一二2),就是把的意义变更了。这都属于谎话。
现代的政客们,最擅长这种邪门艺术了。他们作虚谎的许,说言不由心的称赞,又说了些没有定义的字,如:民主自由、人民……什至故意变更其字义,有时为了美化掩盖丑的事,有的是支吾其词逃避责任的方法,作doubletalk。些人,对语意学又怕又恨,对人家指出他们的语文把戏极不愿,是可以想得到的。
对于基督徒来说,无论怎样的重视语文,都不会太多,无论怎样的强调语意学,都不会过分。虽然,基督教宗派林立,为人诟病,使人迷乱,但有一本共通的圣经,总是聚合的力量;如果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还是可以建立道德的标准,分辨是非。
不幸,现在有人似乎是立心发愿,专作混乱的事。他们窜改圣经,连所新用的字义也不知道。或解释圣经,乱译新词,好像只是为了迷惑人。更可怕的是试图美化罪的面目,叫它不再那么丑陋,结果使人与罪接近狎昵,而不加警戒惕防,以致陷于罪里。这就像在可以使人灭没的流沙旁边,本来有个警告牌,上面画个代表危险的髑髅和交叉的枯骨,谁都知道那不好看,但可以收谨慎防避之效,警告的目的达到了,救许多人免于沉沦。以后有人来加以「美化」,把它改成了玫瑰花,写了「欢迎歇足」的字样。这件事本身似乎是无害的,谁都不会因欣赏这新招牌而损害一根毛发;但不要忘了,那招牌是立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作用!其表意不同,人的反应也就不同,会招致悲惨的结果。这样作的人,动机是什么,出于谁的主使,绝不可不加注意。
看看近年来的语文魔术成果:同性恋叫「另一种生活方式」,**叫「婚外情」,打胎叫「选择的自由」、「计划家庭」,哪知道自由的代价是一条小命儿,计划只是一个残忍的减号!酗酒叫「酒精习惯」,吸毒叫「化学品倚赖」,……还有许多。旧的罪恶有了好听的新名词,是帮助犯罪者的面子上好看些,良心不至于受伤。华人心理辅导者,也不甘落后,虽然搞不出什么新贡献,却也改了新译名,把性的selfcomfort,改译成「**」,而避免「自渎」,「自淫」不好听的字眼儿;似乎不知「**」是个太通用的语词,会引起混淆,也许这正是他们所要的。至于不好听的字,都跟从适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而改变了。想想看,如果法律语词中失去一切定罪的字眼,是否就天下太平?医学词汇中除掉一切病征名字,是否就等于健康了?
有人说:他们不知道。翻译者和释经书「不知道」意义是什么,而竟然写了出来,岂不成了不知所云?
但我们从圣经知道一个世代的情形:「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为什么会「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因为善的绝对标准没有了,人不再能想到向善的观念,成了一片昏黑。那是挪亚的世代;结果是神毁灭当时的世界。前车之鉴,不是很可怕吗?
言与意符,是基督徒最基要的责任。
有一位自命君子的人,为人极其悭吝,一毛不拔。有人责问他,他却说所行是根据圣人书「一介不以与人」,却忘了下句「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更可惜的那是伊尹的故事,他以后的幡然改图,由独善其身而出山问世,致君尧舜,并且「以斯道觉斯民!莫怪现代的伊尹这样少啊!而在解释的错误上,是由于只顾本句,忘了下句。
五代时的和凝,本来是个志义之士,性乐善,什有当时之誉,而有褊急的毛病;与不知气节为何物的「长乐老」冯道,同在中书省办事。有一天,和凝见到冯道穿着新靴,问他是多少钱买的。冯老举起左足缓缓答道:「九百。」和凝就回头对跟他的下属发起脾气来,久久诟责不息:「为什么我的靴子相同,却要买一千八百?」这时,冯老又举起他的右尊足说道:「还有这边的,也是九百呢!」于是引起哄堂大笑。释经不顾下文的人,比误以一只靴子比半双便宜要严重得多,不仅应该当众取笑一番就算了,如此传道讲理,值得当众申斥,因为会引起极不好的结果。
不能断章取意
一个最能破坏教会的观念,是出于不顾语意,忘了上下文的截题解经。
「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一六31)这节经文,常被误用作「全家得救」的「应许」。
首先,我们该知道,那是使徒们在布道行程中,一个实用的对话,即使是回答别人问道的一句话,也不能算作是神的应许。但罗马教利用这句话,作加速的「教会增长」:只要有一个
人信了,就把一家人算计入信徒数字中去,这样写起报告来固然好看,但如此「增长」,不啻是揠苗助长,人为的成分太多。
再从语意方面看。故事并没有停在那里。下面的经文继续记着:「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徒一六32-34)保罗和西拉并没有作偷工减料的工作;路加也没有作虚假夸张的宣道报告。是因为全家听了道,信了,得救了,而有喜乐。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确实有一人先信主,而后全家信主得救的事实。但不应该因此就忽略不负责任错误释经的态度。一人信主以后,因爱他家人而向他们见证,为他们代祷,带他们听道;天天教导,必要时用言语;是这一切因素,带来全家信主的结果,而不在什么「应许」。如果误把人的应对,当作神的应许,有任何一人信主而没有全家得救的个例,都会做成对应许信心的问题。
不要以偏概全
以色列王国历史,是这样开始的:
在身兼先知,祭司和士师的撒母耳末年,有一天,全国耆老代表聚集,来向他请愿说:「你年纪老迈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
(见撒上八4-9、19-20)这件事,撒母耳不喜悦,神也不喜悦,但到底还是让他们如愿立了王。
今天,我们都同意这件事是神所不喜悦的。但神不喜悦什么呢?这是释经的责任,要叫人知道神的法则,避免神所不喜悦的事,行神所喜悦的。
不少人解释说:「当然,是神不喜悦他们立王。」
这话未必对。「王」只是一个名词。难道没有王,而有别的名目的独裁者,神就满足了?今天世界上称「王」的统治者占极少数,但情形还是远不能叫神喜悦。神不喜悦的是人的态度和观念不对。那么,在释经上有什么根据呢?
看他们说的话:你老了,你儿子不好,都是人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问题。即使是立了王,只是保证有父终子继的制度,如果仍然儿子不行道,只是确保没有变好的机会,远不如士师制度。可见这只是他们的借口。再进一步说,后来在扫罗以后受膏的大卫,神自己说是「合他心意的人」(见撒上一三14);如果王制有错,神不会向错投降,转而就错承认王制。现在,我们看到了他们真正的意向:是要「像列国一样」!这正是神所不喜悦的。
以后在何西阿书,神又提到这个问题:「我在怒气中将王赐给你,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何一三11)问题也是他们不遵从神把他们分别出来作「独居的民」,而要效法列邦拜偶像。盼望我们不要断章取义,忘记这要紧的信息。
半真理并没有一半价值
我们看到,一句话的一半被截掉了,叫作话说一半,会使语意改变,不是传达真理。一种是把后面下文去掉,就不能发挥或补充前意。还有一种是把前面上句去掉,就把前设的条件没有了,或把特定的变成了普遍性的。我们可能都听见过的常话是:「我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这句话,听来很属灵,是出自圣经,很多人愿意引用,似乎是效法保罗。其实不是!
圣经中保罗的话是:「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
你看得出这差别吗?差别很大。
我们要考虑:保罗是否「不知道别的」?如果他不是而说是「不知道别的」,那是谎言,但我们相信使徒保罗不说谎,也不会以虚为谦。那么,另一个可能是他真的不知道别的,那是无知得近乎愚昧,但也不是的,事实上虽然近乎有此表意。剩下还有一个可能,是他使用夸辞,以加强语气,就像他说「我只有一件事」(腓三13)相似。如果是这样,那个限制性的前设句,就更有意义了。那前设句是:一、我定了主意;二、在你们中间。为什么呢?
「我定了主意」,不是习惯性的,也不是偶然的;是搜集资料,深思熟虑,当然加上了多少祷告,才作出的战略性决定。
「在你们中间」,是知道那环境的特殊性,成为他定意的因素。因此,我们不可不熟习哥林多环境的不同。哥林多地处希腊哥林多地峡之中,是东西交通中心,是个人口五十万的商业化城市,而且有大学府。换句话说,保罗的宣道战略,是愈在骄傲崇尚知识复杂的环境,愈讲单纯的十字架救恩,「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而在属灵成熟的人中间,也讲神奥秘的智慧(林前二4)。相反的,这些人可能是没有属世智慧的人。
想想看,在哥林多这里所发生的奇事:一双织帐棚的平信徒夫妇,在家里释经学校,来求深造的学生,意然是「有学问的,最能讲解圣经」的亚波罗!(见徒一八24-26)
但这不是说要我们轻看知识。圣经从来没有说过无知是品德。更该注意的是,有智慧有学问的保罗(参徒二六24),不用智慧的言语;没有学问的大渔人彼得,以知识为当殷勤追求的(见彼后一5),而且称扬保罗的智慧,警告「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彼后三15-16),不可妄行强解。如果二人换个位,或讲相反的话,情形会多么不同呢!
释经学的存在,早于全部圣经,不止是与基督教同其久长。犹太教拉比的权威,是建立在他们解释旧约法典神的话上面。
耶稣基督在世的职事,释经居首要的地位;他与犹太教拉比的不同,与他们的冲突,也在于解释圣经。他指出他们的问题:「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太
二二29;可一二24)犹太人因为不明白圣经,误释圣经,以致面对圣经所见证的弥赛亚而不认识,反想要杀他。主耶稣说到他们可怜的情形: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40)
主耶稣是说,他们有了圣经,也查考圣经;但他们的前设错误,以为经中有永生,其实没有。圣经的功能是见证生命的主,叫人信他而得生命;但他们不接受他,也就不能得永生。可见不明白圣经何等可悲,何等危险!
连与主同在的门徒,当那时候,也是不明白圣经,因为圣灵还未赐下来。所以主耶稣复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为门徒释经。他为以马忤斯路上的门徒释经:「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以致那两个门徒彼此说:「在路上,他和我们说话,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我们的心岂不是火热的吗?」(路二四27、32)他也为十一个门徒释经。耶稣对他们再复前课:「『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四44-45)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是在门徒旁边的保惠师(训慰师);主耶稣离开世界,父神差「另一位保惠师」(约一四16),就是真理的圣灵,他「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并叫主门徒「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一四26,一六13)。
遵着主的命令,在初世纪传道的使徒们,接受旧约圣经;只是他们不同的释经,引起了问题。五旬节以后的彼得,第一篇公开的「基督教宣言」就是旧约的释经,以证明耶稣是基督。
(见徒二14-36)教会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在大公会的陈词,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证明耶稣是众先知「预先传说要来」的「那义者」(参徒六10,七l-53)。传福音的腓利,顺从圣灵的引导,得着了非洲太监信主,是因为他用正确的释经,从以赛亚书预言受苦的仆人弥赛亚,讲明耶稣基督和他的救恩(见徒八26-35;参林前一五1一11)。保罗宣讲基督的福
音,就是释经(见徒一三16-41,一七2-3),「本着圣经……『传……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受更深造就以后的亚波罗,也是「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引圣经证明耶稣是基督。」(徒一八28)
初世纪以后
教会进入第二世纪,面对着新的改变形势,也面对着新的问题。一是亲见过耶稣基督,听过他教训的使徒们,先后离世了;一是有更多的外邦人(非犹太人)进入教会。使徒们的声
音停止了,但他们留下了受圣灵感动的文字着作,继续向世人说话。另外是在使徒时代就已经存在威胁基督教信仰的诺斯底派(Gnostics),进入了教会中;其最激烈、最热诚、最实际,也最危险的领袖,名叫马其安(Marcion,100-165)。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100——165)称马其安是最可怕的异端分子。又据爱任纽(Irenaeus,130-202)说,示每拿的监督坡旅甲(Polycarp,70-155)在罗马曾与马其安相遇。马其安问他:「你认识我吧?」年老的坡旅甲答道:「我认识你是撒但首生的!」
那教会第一号大敌的异端,是出在释经上。马其安有一套两极化的观点,把新约与旧约,律法与福音,犹太教与基督教,看为不能并存相容的。因为他坚持字义,贬斥全部旧约,把旧约创造的神看为「次神」(Demiurge)。什至于翻改耶稣基督山上训众的话:「我来不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而是要废掉他们!」(参太五17)他所制定的圣经「正典」只有路加福音和十封保罗书信,还把路加福音「削履适足」,照他的意思大删大改!可见坡旅甲真是忠心的群羊监督,他的灼见卓识,尊重敬畏神启示的语文,认定随己意释经是首恶,正与彼得警示防备「恶人的错谬」(彼后三17)相同,教会应该切切实实的留意!
只固执字义,胶柱鼓瑟,不顾语意,在日常说话行事上是行不通的,显然可见,我们都可以体验得到。同样的经验,也可用于释经;不过语意释经的索求,也该有适当的纪律限制,才可以免陷于「吹无定号声」的危机。
马其安虽则接受保罗书信为圣经正典,却无视于使徒的喻意释经原则。亚力山大学派创始人是潘代诺(Pantaenus,d.c.190),继任为革利免(Clement,150-211),兴盛于俄利金(Origen,182-254)。俄利金是位品德高尚,才智卓越的学者,他的释经原则是把语文意义分为三部分:字义(literal)的解释是体(somatic),道德(moral)的解释是魂(psychic),灵意(spiritual)的解释是灵(Pneumatic)。他的释经方法是创新的,就是在字义之外,加上喻意解释;但在型格上,同于诺斯底派的三分法,不知是他从当时流行于北非诺斯底派的语词上得了启发,或是为了吸引教化他们,但确是应付了诺斯底派的释经问题。不过喻意释经的运用,难似字面理论上的画出确定的格则,易于流趋各行其是。
在拉丁教父中,耶柔米(EusebiusHieronymus,347-420)可算是当代最卓越的学者,他起初近于俄利金,后来倾向于注重字义释经。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354-430)则字义与喻意并重,而他的喻意释经较为后代所知。奥古斯丁长于修辞学与逻辑学,是从安波罗修(Ambrosius,339-397)领洗,也从安波罗修领受读经及讲经的方法。据奥古斯丁说,他喜听安波罗修的讲道,其讲道原则是「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三6)安波罗修能揭除字句神秘的幕帘,显示属灵的意义;有些单照字面看来与纯正教义难以相容的困难,都得消除了。这给初向道的奥古斯丁极深的印象。在信主并牧会多年之后,奥古斯丁在晚年写下了《论基督教教义》,讲述了读经释经的原则,很为中庸适用。
稍后,修道士兼神学家凯锡安(JohnCassian,360-435)发展出经文有四种意义的释经原则,基本上是把俄利金的灵意解释分为二,称为喻意(allegorical)和奥秘(anagogical)的释经。于是,有一首释经原则的短诗盛行直到宗教改革时代,以后也还有人采用,而至近代复有更为流行的趋势。大致可译成中文如下:
字义显明神的作为和先祖的榜样;
喻意显示我们信仰的蕴藏;
道德意义规范我们的生活日常;
奥秘显示我们最后安息的天堂。
Litteragestadocet
Quidcredasallegoria,
Moralisquidagas,
Quotendasanagogia
ThelettershowsuswhatGodandourfathersdid;
Theallegoryshowsuswhereourfaithishid;
Themoralmeaninggivesusrulesofdailylife;
Theanagogyshowsuswhereweendourstrife.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四义」释经法,不是说圣经中的语文有四种格型,而是说每一处经文都有四种意义。当然,这种设定有它的好处,会叫人去多加思考搜索,不要轻易忽略过去;但
在另一方面,会鼓励人连用想像力,而没有确定的引导原则和限制,容易把释经发展成一种艺术,而渐失敬虔和教导的意义。结果,即使其艺业再高明,进入梵蒂冈大教堂的人,在情绪上感觉像是参观博物馆,而殊少敏拜的意义,也得不到多少教导。这样,就像中国的八股文一样,叫人尽在承题、破题上动脑筋、花工夫,反而限制僵化了人的思想。这也是「四义」释
经不能免的趋向。
中世纪
由于十字军东征和交通的发展,西方发现了亚理士多德的作品(初时是经由阿拉伯译文),引发了思考模式的转变,所谓归纳式思考及经验论,都是由此源起,进入另一阶段。
耶柔米早年,对古典作品很有兴趣。有一天,他作了一异梦,梦见了基督;主威厉的否认他是基督徒,因为他思想里装的尽是异教作品,实在只是异**。醒来后,他大大转变,才
致力研经。
奥古斯丁则在思想上接近柏拉图和新柏拉图学派。由于他的影响,罗马教的思想主流和释经方法,也是如此。
到了多马·亚奎那,他对亚理士多德哲学极为向往,大量介绍。由于罗马教廷对他的尊重,亚奎那的着作,竟然成为罗马教的官定神学体系。
多马·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7-1274)被称为「天使神学冢」(DoctorAngelicus),是奥古斯丁以来最伟大的罗马教会神学家。他认为语文所表示的,首先是事实,称为历史和文字的意义;而表示这些事实的语文,又另表示其他的事实,这称为属灵的意义。属灵的意义是基于文字的意义。举例来说,诗篇第二十二篇一节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
么离弃我?」就文字的意义来说,这是作者大卫写他受苦时心灵的情形,是历史的事实;但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从他的口里也喊出同样的话,所以是应验了诗篇上神借大卫写的预言,是其属灵的意义。
在改教运动中,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初时讲释诗篇,多采取人文主义学者莱浮(JacquesLefevred-Etaples,1455-1536)的模式,注重灵意释经;一则因为诗篇比较需要灵意解释,一则是为了莱浮在注释保罗书信时,也主张国信称义,同时莱浮是在时代上近于路德的人物,可以想见他的思想流行于当时。在较后的时期,路德则多采取黎拉(NicholasofLyra,1270-1340)模式,注重字义释经。马丁路德主张唯尊圣经,以为圣经权威在教会之上;但他自己有时对圣经持批判态度。路德以为罗马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等卷,是圣经的精华;而雅各书是禾楷;对彼得后书和犹大书则存疑。不过,路德有他自己的性向和风格。路德自己说,愈在被激动时,他愈是才华风发,文章写的好,也写得快。但他在那情形下,在释经上也多用情感的语言。例如:教皇称他为林中的野猪,破坏神的葡萄园。路德则说梵蒂冈的驴叫。属地的畜牲不足以表达,就动用属灵的末世预言,路德指教皇是**和启示录中的兽,梵蒂冈也用来指路德。这似乎是用释经作宗教和政治上的笔战了。
以至后来英国清**革命时期,指教皇为「敌基督」,几乎成了官定注释。当时的「第五君王」派(TheFifthMon-arch),根据但以理书第二章的预言,以为第四国已完毕,那「非人手凿出的石头」,将要把地上的国度砸得粉碎,如同糠秕被风吹散,而成为大山充满天下,就是基督的国临到。当英王查理二世战败被俘获,终于斩首,则被释为启示录的「大红龙」被摔在地上。有人什至断言,「新耶路撒冷」将建在美国(那时的新英格兰殖民地)!
改教运动第二代杰出领袖加尔文(JohnCalvin,1509-1564),思想最为严谨深刻,而最有系统,也是影响更正教神学最深远的人。加尔文初习法律,注重历史和语意的释经,力求避免曲解经文的明显意义,至今读来仍可得益。加尔文深深了解奥古斯丁,几乎把日内瓦建立成「上帝之城」。他深为着意一切是为神的荣耀,在释经格型方面也近于奥古斯丁。
近代的发展
改教运动的时代,正是印刷普及的时代,圣经译成了多种方言,普遍传播,民族思想渐渐兴起,罗马教会失去对圣经的控制。这些因素,使圣经能达到一般基督徒手中。同时,改教运动促进了民主自由思想的发展,信徒皆为祭司;但信徒既拥有圣经——神的话,何妨也皆为「先知」?于是自由读经,也自由释经!
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发扬了质疑态度与独立精神,衍成科学与民主的发展。华拉(LorenzoValla,1407-1457)与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实开圣经批评的先河,对释经与评经均有相当的影响。及后贝肯(FracisBacon,1561-1626)兴起清晰明确的散文风格;接着,英国皇家学会(RoyalSociety)于一六六○年成立,促进科学研究,历史的字义的释经渐成为主流。但并不是说灵意释经悄然消失;相反的,各种极端的与武断的灵意释经,纷纷出现。同时,由于所谓页心的自由,各形各色的信仰不再受到抑制,译经与释经几乎也有同样多的派别;而各派的圣经观,直接影响其释经的原则。
我们知道,圣经是神的话,用人的话写成的,为要叫人了解。那么,最简单而正确的释经原则是:用读神的话的态度去读,用读人的话的方法去了解。
凡福音派信仰的基督徒,都同意「以经解经」的原则;原因是圣经具有其整体性,必须有综括的了解。可惜有人望文生义,误认「以经解经」是相同的字就有相同的意义,如此而已。
其实坚持泥守字义,是释经的一大拦阻。
若羲(Rashi-RabbiShlomobenYitzhaki-sacronym,1040-1105)是中世纪犹太人最着名的学者和释经家。他专在字义,在其旧约注释中,颇有缺乏逻辑的地方。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七节:「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满了那地。」若羲因那里所用vayishretzu一字,有虫蚁聚满的意思,就说以色列妇女一胎六生,所以能繁衍的那么快!其实只要查圣经家谱的记载,就知道没有那回事,连雅各增产竞赛的妻子们都办不到。
EdwardL.Greenstein拟想犹太人讨论释经的一幕趣剧,创世记第三十七章十五节约瑟的事迹:「有人遇见他在田野走迷了路。」有人?他是谁?从哪里来的?若羲回答说:「天使加百列!」有人问他这资料有何出处,若羲会根据但以理书,说那「一人」曾在那里出现过,是加百列以人的形象出现(参但八15,九21,一○5)。如果我们觉得近似取闹,他会很认真的说神的话是如此说的,是「以经解经」的根据。问题出在有不少人这样把一般名词作特定名词,照字义串引。如果我们改换一个想法,不那么肯定专指;而说我们(或约瑟)所遇见的人,因神所允许的使者,仿佛把我们指引到厄难的坑中,几乎被杀害,至终却成就神的旨意,把约瑟造成埃及的宰相,使全家得救,那就不会有问题了。这是作比论推绎到实用上,而不能作为释经的规范。
诗篇第六十二篇十一节:「神说了一次、两次,我都听见。」中世纪的犹太注释,从此推论出一项原则:一处经文可能有几个意义,但不会是两处经文合成一项意义。这是神的话的经济原则。又以耶利米书第二十三章二十九节为例:「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盘石的大锤吗?』」大锤打碎盘石,会迸出几个火星,因此一节经文也可以有几种意义。这断语是对的;但达到这断语的推论方法有问题,因为用了太自由的想像推绎。因为经文主要的目的是讲神的话的大能,「火星」不是讨论的主要对象。
还有一个释经的常例,是注意上下文的关系。要正确了解任何语文,也不能不注意。但我们不能单凭位置关系,而断定其因果关系。否则必然会作出结论:「我家雄鸡一啼,引致太阳东升」!
犹太人有个传说,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据说,亚伯拉罕同以撒和仆人,回到撒拉那里,述说摩利亚山上如何要献以撒的经过。撒拉听了,起初是吃了一惊,又怪丈夫在这等大事上竟不同她商量,一气之下跟亚伯拉罕分居了,去住在希伯仑,直到去世;而亚伯拉罕住在别是巴。只是这样的释经,把撒拉说成不是我们从圣经所认识的撒拉,倒好像是以「妇解」运动的先锋来塑造撒拉的形象。他们所说的,与那「仰赖神的圣洁妇人,……顺服自己的丈夫,……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的撒拉不同(彼前三5-6);而「撒拉的女儿」也该是更现代化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撒但知道神在摩利亚山试验亚伯拉罕的事,就在亚伯拉罕启程回家之前,捷足先赶到撒拉的帐棚,向她报告所发生的事;撒但所说的虽然是事实,但却隐瞒了「耶和华以勒」公羊代赎为燔祭的事。撒拉听了痛儿心切,不是心脏病遽发,就是引起夙疾,不久逝世。
上面这两个说法,虽都煞有介事,但所根据的,只是「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创二三1-2),与上文以撒同亚伯拉罕回家,相隔只有几节圣经,而又未说出有多少时间,因此而引起揣想。这也是不足以训的。如果照这样释经,问题一定还有许多呢!
教会所受的**过去以后,想不到所受的痛苦会来自圣经!因为对圣经的解释不同,产生了许多的纷争;而在另一方面,圣经无私的道德标准,给不能遵行的当权派极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会(SynodofToulouse)决定,禁止平信徒拥有圣经,任何翻译尤在禁止之列。
但从人民手中取去圣经,就是使社会失去道德的准则,播下了败坏的种子。不到一百年后,巴黎大学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PoillevillaindeClamanges,1367-1437)就指出,忽视圣经是道德败坏的根源。
圣经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语文写出来,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传达给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领受而遵行,在地上过荣耀神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译经与释经。
译与释
译经与释经既是异名,在理论上应该是两回事。但在实施上,很难绝对区分。不但在习惯上,许多译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没有加注解的译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几个不同的选择时,译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决定其意义,也就同于释经。
人类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寻求传通,表泄自己的意见。因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见,所以在听受别人的话,读别人的文章,总是把自己的「成见」加进去;如果有机会的时候,也会表达出来。英国大文学家约翰生(Samuel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着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见,对patron一词给下了近乎刻薄的定义。文艺复兴的文学泰斗伊拉斯谟(Desiderius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欢为文讽刺假冒为善,在他的希腊文——拉丁文新约全书中,也不时借题发挥。其中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节,伊拉斯谟注释说到神父「被允许**,可以自由蓄几个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读者不得不揣测,这与他自己出身为神父的私生子有关。虽然罗马天主教为了维系信仰统一免陷于混乱,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405年),但伊拉斯谟批判了其中许多误译,自然也影响注释。
在英国,因为地理上与欧洲大陆有海峡相隔,思想上也发展成趋向独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Wycliffe,1329-1384)将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圣经译成中古英文,以启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运动,印刷术的发明,都有助于圣经的译成多种语文。在另一方面,圣经的普译,印刷术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圣经真理的光辉,「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无知和腐败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话是他的权能。
一位英国青年学者廷岱勒(WilliamTyndale,1494-1536),在与崇奉教皇的罗马教学者辩论时,说出预言性的壮语: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规条;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几年之内,我要使扶犁耕田的农家孩子,比你更懂圣经!
廷岱勒的话,实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谟的源流。在新约圣经绪言中,伊拉斯谟写道:
我能希望每位妇女可以读福音书和保罗书信。当圣经译成每种语文的时候,不仅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连土耳其人和回**,也可以读了明白。……扶犁的农夫可以吟诵经文,织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韵律中吟唱圣经语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讲述圣经故事,消除途中的闷倦。
一五六○年日内瓦圣经的出版,是廷岱勒壮语的实现。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欧洲大陆。(因为英国那时还未归于更正教,情势所迫,不能在国内自由译经。)流浪十年之内,廷岱勒把新约及大部分旧约圣经,从原文译成了现代英文!新约全书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为译经而殉道,工作由别人继续完成。
廷岱勒燃烧的信念,最后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内瓦圣经出版后,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圣经。所谓英王雅各钦定本(KingJamesAuthorized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据廷岱勒的日内瓦译本;以后的各种译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内瓦圣经,由此可见其译文之严谨与高明了。现行的钦定本,修订虽已达五次,却只是因字的结构拼法不同,或字义因时间变迁,为了避免误意,作最低限度修订。廷岱勒十年勤劳工作的成就,比亚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个地球的勋绩更伟大,影响更深远,更永久。
注释的问题
虽然英王雅各钦定圣经,取据日内瓦译本那么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饮水却不思源,对日内瓦圣经大表其不满。这个有名的故事是这样的:
英国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结婚,没有王嗣,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承大统,是为英王雅各一世(KingJamesI)。他是一位很热心,而有神学知识的王。他曾经出版过《灵鬼论》(Daemonologie,1597)兼论天使及鬼魔,是此类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为也能释经。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宫(HamptonCourt)召集当时的着名学者开译经会议。雅各王躬亲参加,并且讲了话。他说:「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看见完美的英文译本圣经,但我以为日内瓦圣经是最坏的译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国最好的学者,共同努力,译成一个统一的译本,以供各教会诵读使用。」
善体王心的伦敦主教班可乐福(RichardBancroft),看出问题不在于已使用半个世纪的日内瓦圣经译文上,而是出在其独立的精神,就建议说,以后的译经应该不加任何注释。王极表赞成,认为「智者所见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两个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二十一节:「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她们成立家室。」日内瓦圣经注说,在王的命令与神的旨意违背的时候,顺从神而违背王命是应当的。另一处在历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节:「亚撒王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捣得粉碎,烧在汲沦溪边。」日内瓦圣经注释,认为应该把老太婆处死刑,像处理亚舍拉偶像同样炮制,不该便宜了她;因为旧约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该处极刑,不能只对付产品。王认为像这种恶注,会使人民**,十分危险,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后,班可乐福主教便荣获晋升极品、成为总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实王的担心假借圣经注释作「思想走私」,也并非完全无因。那时,清**已渐发展成势力;而在三十年后,一**○年的清**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斩首了,而其军中使用的圣经恰是日内瓦译本。
另一本加注释的英文圣经,是附有次经的「贝主教译本」(BishopBeeke-sBible,1551),其新约部分也是参考廷岱勒日内瓦译本。其有名的注释在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识]和妻子同住。」读者发现,注:「……如果她不顺服,不帮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进她的头脑里,她就知道学习尽她的本分。」这译本就得了「打老婆圣经」的雅号。幸而这个译本从未广受欢迎。
注释不是圣经
我们都知道,圣经的注释不是神启示的话;也从未听说过,注释圣经的人夸称是神启示的话;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来。虽然如此,这并不减低注释的影响力。读经的人,像是有一种意识上的惰性,半自觉的顺流而下,把注释当成是神的话的解开;一般不习惯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以为是唯一的解释。这就像是中国古时读《四书》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读进去,以为与「子曰」有同等权威,是唯一的正解。
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知道是神的话,存敬畏的心事奉,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人对了,翻译的作品才对,「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语)这是说,语文有标准了,才可收到正确的传通效果,不是「吹无定的号声」,而有一致的正确信仰与行动。论到译经者的条件,马丁路德说得好:「译经者需要有一颗真正虔诚的、信实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经验的心。一个虚伪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个信实的翻译者。」
至于注释圣经,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就是连分段与加小标题的事,也不能轻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没有原则的人,也不能任意从事。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帐!
至于读者也有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求圣灵的引导,虚心求解,借着虔诚的祷告,有敞开和清洁的心,求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也该知道,注释是人加进去的,意见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种注释,可能无一是对的,是要帮助人明白神的话,如果注解确当,也能帮助人明白神的话,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见,为要显明自己有理。圣经是真理的圣灵写的;惟有原作者(圣灵)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
附录:译经与释经的关系
中国人一向非常重视语文,对经典更是如此。因为语文代表思想,也影响思想。
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一百年之后,本世纪初,中文译经(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种,加上九十九种方言拼音译本,包括十种方言,真是百家争鸣,其所造成的混乱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谢主,经中西基督徒学者的协力,译成了和合译本。经教会一直采用,圣灵动工,教会奋兴,福音传开。这正像是灵火由天降下焚烧,印证神悦纳所献的祭物。而我们也感谢敬佩译经者慎重敬虔的态度,才得圣灵启导,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这一代出现了现代中文译本,不仅不是标准译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Bible的意译更自由,更大胆,更任意加添删减改易,忠实的译者风范,慎敬的译经态度不见了!就以开头来说:
太初,上帝创造宇宙,大地混沌,没有秩序。怒涛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笼罩着。(创一1——2《现》)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读中文圣经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来,哪个容易了解?这还不说。「宇宙」的意义是什么?「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准南子》注)是空间时间的综称,只是借指天地,为什么不直言天地?再看约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经存在;道与上帝同在,与上帝相同。在太初,这就与上帝同在。(约一l-2《现》)
谁都可以去比较,更现代,更进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涛澎湃的海洋」,连在Living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别是「海洋」,尤为莫名其妙了,因为海洋是在创造过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违反逻辑次序。
译者似乎有种抑制不住的,爱加用形容词的倾向。这种文人早期意型,似难避免;但加进经文里,就不可原谅了。例如:「你为什么生气?为什么愁眉苦脸?你要是做了正当的事,你自然会显出笑容,……」猜得出这是什么话吗?是现代中文译本改译的创世记第四章六、七节的「你为什么发怒呢,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再看现译:「约瑟体格健壮,英俊潇洒」。(创三九6「约瑟原来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词哪里来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频送秋波。」这种庸俗的字句,现代的言情小说都嫌肉麻陈腐弃而不用,竟有人拾起来放在圣经里!如此现代!
也就在创世记第三十九章,记约瑟的事迹,和合本译得非常认真而且好,其中有个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Version也都有,可惜几个新译本忽略了。
波提乏从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约瑟。(一节)
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三节)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节)
约瑟把衣裳弃在妇人「手」里。(十二、十三节)
司狱把监里的事交约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节)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导,也表示掌握把柄。约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导他。这不但是文学上的美妙,更也有释经上的重要。
你不感觉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删去了。这才叫是「现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么不现代的地方?又有什么难懂?
说到这里,就再看看「脚」吧。脚,表示立场,行动,地位等。
「我们的脚也没有偏离你的路。」(诗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没有反抗你的命令。」(《现》)
「使我的脚立在盘石上,使我脚步稳当。」(诗四○2)被改为「他把我安置在盘石上,使我安全稳当。」(《现》)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三一8)被改为「你把我安置在稳当的地方。」(《现》)
初期教会把田产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四35、37,五2)以后,欺哄圣灵的妇人仆倒在「使徒脚前」(徒五10)。现代本竟改译为「交给使徒」。
谁能看得出改译的好处在哪里?
再如「轭」在圣经中表示工作,服事,权柄,婚姻等涵义。「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申二八49),是说服事敌人的苦役。所罗门王崩逝后,以色列人民申诉在他治下「服重轭,作苦工。」(代下一○4)以撒为长子以扫祝福,说到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挣开他[事奉兄弟]的轭。」(创二七40)主耶稣来是使人自由,他应许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一28)「轭」是一样的字,但性质不同,所以可作对比。
但现代本译为:「你父亲所罗门使我们背负重担。」(代下一○4《现》)又把以撒的祝福改为「但当你反抗他的时候,你将摆脱他的枷锁。」(创二七40《现》)同一个「轭」字,竟化为不同的「重担」和「枷锁」!违背翻译常规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规范在哪里?
不知为了什么,在圣经标题上用起工夫来。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属于「字母诗」,每八节是由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起,从头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个字母,无从加小标题。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圣经的时候,多出了些标题来。有一位朋友指给我看,觉得莫名其妙。看看这样的字句:「谦受耶和华命令者学习智[原印误]识」,「仰望耶和华判语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华应许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误]敬耶和华训诲者不容欺压」,「爱慕耶和华律例者免除惧怕」,「敬爱耶和华诫命者立为公义」,……更有一句「遵行耶和华灯光者免入网罗」!请问谁说得上什么是「遵行耶和华灯光」?不成话!差不多每句话都是乱按的,有的与经文内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们知道标题不是圣经原文有的,但不可以离谱到这种程度,简直成了「不经之言」。
现代本对于同一篇的标题,虽不说「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断妄加,说不上什么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节重复「求主解救」,不知是什么理由,何不多重复几次?
圣经到底原是古代语文,到现在,最近的也将二千年了。真理是不会变旧的。有些名词倒不必完全趋新,应该保持文化环境的关联。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师傅」,都改成了现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来表达的人际关系。至于官职或专业称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译名,原没有刚好恰合对等的。「巡抚」既不恰称,「总督」就对了吗?不见得。President「总统」固然常用以作为政治领袖的衔头,但早些年还不过是军营的中级头目,更可以译为现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种行业。现译为「皮革匠」(徒一○6《现》),就非古非今了。又如圣经记载主耶稣在世时说的话:「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约的记录文字希腊文,显明不一定限于当时所习用的话。
这些都是从最基本的原则,几乎是无可置辩的常识性字句来说。至于修辞造句上的差异,语词的正讹,真是难以尽举了。当然,这不是说现代译本一无是处。因译文再好,也不过是传达原文的意思;而圣经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实传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现代译本还是比「旧酒」差得远咧!
有人引用主耶稣在十架上的话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三34)
啊,但愿他们能晓得,能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愿圣徒能选择圣经。
修订
这里不全是说现译者的低水平。因为圣经内容体裁既有限制,译本高到某种程度,可以改动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为改而改,为求异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办法是除非确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动。这在别的语文,也有类似情形。
在修订过程中,问题最小的该是译名。一般以约定俗成为宜。现代译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译文词汇应该先列表对照,改译要定个标准,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给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现代本对「他施」这名词的处理最差劲。也许是因为难确定其地域,就译成了「远方」;「他施船只」分别译为「远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诗四八7);或干脆不译(代下二○37);有时却改译成「西班牙」(创一○4;诗七二10;赛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却改为「在海洋上的水手们」(赛二三1)。这算是哪门子事!
有的地名古时与现在不同,如果是译音,改照今名自然不会有大问题。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该照当时的情形,用当时的名称,最多加注今名。圣经里面本就有这样说明的例子。否则,古人用今名,看来像是额外加添的「预言」。顾况对白居易说:「长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旧有译名有的不妨改动的,但要改进才好,而且要求统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为「吕便」就不大好了。因为原译的「便」(Ben)字,多是有「儿子」的意思,如便雅悯等。如果改为「流本」,「本雅悯」,就可音义兼顾了。
说到译名音义兼洽,是一种艺术。如「耶洗别」原名有「贞洁」的意思,很恰切(虽然其人不如其名)。为什么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为是。
最后,说到一节最为大家熟悉的经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现代译本改为:
上帝那么爱世人,甚至赐下他的独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灭亡,反得到永恒的生命。
现译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说过吗?加上「那么」二字,才可以表达"Solovedtheworld"。其实,看看和合译本,「上帝爱世人」,爱到一个地步,「什至」把他的独生子都赐
给了世人,意思并无不同,而已隐含了「那么」的意思在内,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独子」在读声上不如「独生子」,而不如原译的着重于「生」字。(不是吗?并没有必要避免吧?)「不灭亡」自然声韵上不如「不至灭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家德莱顿(JohnDryden,1631-1700)把翻译界定为三类:直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仿译(Imitation)。译经不是释经,应该以直译为主,这是用不着多说的。须知华人还是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有一定的信仰准则。
圣经是神的话。既接受圣经为神的话,在翻译与制作上,就务求尽善尽美。马丁路德的德文圣经译本,廷岱勒(WilliamTyndale)的英文圣经译本,都成为他们本国文字的典范。在印刷方面,谷腾堡在发明活字印刷之后,首先印的是圣经,在五百多年前(约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极为精美。几年前,在英国拍卖的《亨利的福音书》(Henry-sGospels),售价达七百多万美元,创下艺术品价格的最高纪录。(见Smithsonian,BookofBooks,1992.)华人虽不以印刷精美着称,但我们有理由希望华人出版的圣经会好些,译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则:因为我们所事奉的是主。
圣经是神的话,是永生神向人说话,这是神荣耀的恩典。但人所解释的圣经,是另一回事。正像人邪恶污秽的手,作出许多问题,人碰到神的圣言,也是会出问题的。
释经的问题,大致有两方面:一是出于无知,就是彼得所说的「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行曲解圣经,他们在主的圣道上没有学习,根基不深固,极容易变成瞎子领瞎子(彼后三16);一是出于有意的曲解圣经,要满足他们自己的目的,为的是诱惑人,这是「恶人的错谬」(彼后三17)。正确的解释,使人能明白圣经,明白了,才可以有正确的相信,而有「得救的智慧」。错误的释经,使人坠落,什至「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所以盲目的相信并不是品德,而且离了神的话,就没有信心的根基。圣徒应该知道如何「慎思明辨」,而这正需要确定明白神的话。
误解神的话的例子,实在很多,在人类的经验中,每产生错误的信念,带来可悲的后果。特别是当人相信那是「神的话」的意思,不问是误意,或是被误导,信念就会加强;甚至会不
惜故意扭曲,为自己的行动作借口,或为自己不行动作借口。这种情形,与人坠落的历史同样久远。
人受引诱犯罪以后,神对亚当说:「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7-18)这句话竟会被人拿去解释为劳动是咒诅,安逸不动才是福分。是
这种信念,叫人觉得不劳动是好的,不但在身体安逸,在心理上也感觉优越;这样,奴役别人没有什么不对,渐渐产生了奴役文化。
把这种理论推得更远一步,就降而找到承受新大地的挪亚一家。挪亚说:
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九25-27)
照圣经看来,这是说到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而雅弗在闪的帐棚得到庇护,「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谁曾想到,种族歧视,奴隶制度,以至帝国主义侵略,都从这
段经文找根据!谁能想得到?别有用心的人想得到!
他们说,闪的后裔是浅色人种,雅弗的后裔是白种,含的后裔是黑种非洲人。当然,肤色愈深,品种愈低。在中世纪晚期,这种歧视就已经存在。不过,到了「发现」新大陆以后,更
需要从圣经中「发现」邪恶行动的借口,「含的咒诅」成为奴隶资源的根源,黑人命定该作奴隶!在上个世纪末,出现了假科学的「颜面角」(FacialAngle)分析法,说是颜面角小,额头向后倾斜的黑人,是未充分进化的证明,智慧低,算不得完全的人,只能算是没有灵魂的活动资产;白人额骨高,颜面角近于直角,应该作主人;黄人是在黑白之间的。「雅弗扩张」被解
释为殖民主义,侵略亚洲(「闪的帐棚」)!这种说法,一直到本世纪还可以听得到。如此,圣经被用为最邪恶可耻的行动作辩护,作根据!这不止是匪夷所思的笑话,而是真影响到不少人相信,而且引起最惨酷的战争。
人之所以曲解圣经,或乐于接受曲解圣经,是为了迎合他们肉体的喜好,属世的利益。其实,劳动并不是咒诅,人尽可以劳而不苦。在人类犯罪坠落以前,神应许人「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那绝不是咒诅。神安排亚当「修理看守」伊甸园(创二15),那绝不是咒诅。就是到了新天新地,「再没有咒诅;……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启二二3),事奉自然是劳动,但没有谁会想到那是咒诅!所以劳动可以劳而不苦,正如运动一样。只是人犯罪的结果,是地不效力了,生出荆棘和蒺藜来,那才是受咒诅的。至于种族歧视,圣经是种族歧视的最大仇敌;圣经早就说过,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一七26)。「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并没有差别。「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也毫无差别。再从历史看,埃及建立伟大的金字塔文化,远在白人懂得穿衣服以前,而且在白人有文字这个观念之前,蒲草纸书籍即已存在!在教会中,奥古斯丁(St.Augustine)和亚他那修
(Athanasius)那样的伟大教父,也是出自非洲。
曲解圣经不仅是些微偏差和异见,而是可以引到无限荒谬的地步,更可惜的是这些人都自称相信圣经!莫怪彼得警告我们避免那种偏离真理的坠落了。
有人以为撒但魔鬼怕圣经,那实在是错误。其实,魔鬼还引用圣经呢,只是在语意上不正确。魔鬼所怕的,只是正确的释经。
主耶稣在世上公开工作之前,在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是属灵战争的第一仗,也是语意释经的战争。这真是很奇妙。路加福音第四章一至十二节记载:
魔鬼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耶稣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魔鬼的语意,显然与圣经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验有关。神引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在旷野,曾从天上降吗哪给他们作食物。神能从无中生有,天降吗哪供应二百万以上的人口,四十年的需要;现在有现成的石头作素材,变成一块饼就解决了神子饥饿的问题,岂不更容易得多!
看看假语文始祖的恶性逻辑!这是魔鬼画下的道子。它过分简单化的二分法是:你是神的儿子,就把石头变成食物;你不把石头变成食物,就不是神的儿子。或是神的儿子,或不是神的儿子,在此一举,在于是否把石头变食物来测定。其实,还有另外两个可能:一是可以把石头变成食物,而不是神的儿子;一是神的儿子却不要把石头变成食物。主耶稣把这个挑战解化了:要石头变成食物与不变成食物跟是否是神的儿子,没有必要的关连;神的话比食物更重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确定的,绝不需要向撒但证明,也不能以石头变饼为证明;神的话见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而他愿意遵行父神的旨意。主耶稣所引的经文,是来自申命记第八章二至三节,正说明神能供应人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人应当遵守神的话。
魔鬼又领他上了高山,霎时间把天下的万国都指给他看,对他说:「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你,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你若在我面前下拜,这都要归你。」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
我们从圣经中知道,魔鬼的话并非是全无根据。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也同意「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但「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罗八22),受败坏的辖制,是有限定的时间,有将来得救的盼望,这都在神计划和全知全能之下。而且魔鬼的话「这原是交付我的」,语意中隐含着言外之意,只要把语句形式改变一下,从被动语态变成为主动语态:「有一位把这些交付了我」,就清楚得多了。当然我们无法期望魔鬼让我们清楚明白经文原意,但魔鬼避免讲出这件事实,更拒绝透露交付他手只是有一
定的时限,是暂时的。(可惜,到今天有许多人还是没有这认识。)几年之后,主耶稣完成了他在世上的事工,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他用不同的理论向度,讲到权柄的问题,对彼拉多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见约一九11)意思是说,把主交给彼拉多的「那人」,知道神是更高的权柄来源,却故意不认识神,不寻求神,自然是罪无可逭。
魔鬼的语意圈套,不能欺瞒全知的主。主耶稣用正意释经反击,指出:神是最高权威,要拜他,顺服神的旨意;魔鬼的权势是不能持久的,而且是在神以下的。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与父原为一。主耶稣不与魔鬼妥协,他愿意成全父神的旨意,走十字架的道路,受死、复活,得着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参太二八18;腓二9)
魔鬼又领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顶上。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从这里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看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
魔鬼的试探,一步一步的更深入:由人的肉体肚腹饥饿,最基本的需要,到掌握世界荣华的欲望,再进到属灵的,宗教上成功的欲望。但在语意学的技巧上,则显得愈来愈拙劣,到最后简直呈现智穷力尽,败象毕露,不得不用断章取义的方法。原来魔鬼所引那节经文是:「因他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见诗九一11-13)但魔鬼并没有推托记忆力欠佳,却轻易的把「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几个字省去掉了,在殿翅上跳下去,很难说是释经的正确方式,从悬崖高处「跳下去」既不是「行」,「殿翅」也难成「道路」。看主耶稣一方面,却是愈来愈刚勇。他不但引用圣经,平衡完整的显示真理,并且显白的申明,他是主,是神。
在人类历史的前几页,我们就看见那恶者撤但魔鬼用语意魔术,试探第一亚当。不幸,他成功了。
在人类新造历史的开始。那恶者撒但魔鬼故技重施,用语意魔术,试探第二亚当。这次他失败了。主完全得胜,诚信真实的神之道,彻底的胜过了他。
与至善真理之神的属性相对的,是那恶者撒但魔鬼。魔鬼是虚谎之父,众恶之源。魔鬼,这世界的辖制者,建立了一个虚谎体系,使「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建立
他黑暗的权势,使人拒绝真理,不接受生命之光(参约一5)。
这虚谎体系,是那恶者的杰作,是那恶者最厉害的阴谋;不但愚昧的大众为他所欺骗,连那些自以为有智慧的宗教人士,也为他所欺骗。
这虚谎体系,是与真理相对的,颠倒是非,「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参赛五18-23),至终造成一个邪恶败坏的社会。今天我们看这
个价值观念混乱的世代,就是由这条路线所结的恶果。
在伊甸园中,那恶者首先使用这个方略,诱使人违背神的命令,把罪引进了世界。
神造了我们人类的始祖亚当,把他安置在伊甸园里,叫他修理看守。以后为他造了配偶夏娃,与他同居,帮助他。「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5-17)神的命令是非常清楚坚定的,真理就是这样。那「分别善恶」的功能是如何运作呢?圣经并未说到这是那果子的功能;毋宁说,那是一项测验:违背神的命而吃那果子,就是恶,就必定死。
那试探人的来了。撒但古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创三1)他把慈爱的神刻画成残忍的地主,只要你们劳动「修理看守」,却不许你们享受生产成果,真是岂有此理!不过撒但并没有肯定的说出这样的断语,那太不合情理了,叫人难以置信;「神岂是真说」的语意,是「难道竟有如此不公平的事?」他是以为被**者说话的姿态出现的。女人的回答是:「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三2-3)
我们不难比较发现,这里的话跟前面第二章的记载不一样了。前章神吩咐的是「不可吃」,这里加上了一句「也不可摸」;神吩咐的是「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立法者警戒的口吻,并不是说吃了果子进入消化系统的化学反应;而「免得你们死」这句话,把对神敬畏顺服的本分,转移到胃上。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呢?是夏娃的记忆力有了问题?我想不是。现在的主日学小学生,也不难记得一节圣经,有的什至可以整章全卷的背诵神的话;何况那时生活简单,语文简单,怎会忘记了?那么,是传播上的问题吗?是否亚当把神的命令传达错误?不会的,因为亚当的记忆力挺好的,他给各样种类浩繁的活物起了名字,用不着作笔记,更没有大辞典,现在有谁赶得上?(参创二19)记那两句简单的话怎会有问题?毛病出在哪里?
看来是夏娃接受了撒但话中的余意,被他离间,心中起了不满,她的话好像是这样说的:「哼,那才不是呢!如果不许我们吃所有的果子,难道要我们饿死不成?他岂不是失去了劳动力?谁给他修理看守这大的园子?我们之间的矛盾是这样:那园当中的树的果子,是只为老板预备的,咱是不准吃的,连摸也不行咧!」夏娃果然坠入彀中。
这样,撒但挑起阶级斗争的机会就来了:这就是阶级的矛盾!他的辩证法是由不平而造成嫉妒:「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4-5)为什么呢?照辩证法,有奴隶是相对的有主人存在的条件,奴隶们饿死了,还作谁的主人呢?另有原因吧?他给神捏造了一个「真动机」——其实是假的。他的意思是说,神是嫉妒你,不愿你们跟他一样,起来吧,起来革命!(参诗二3)
但撒但魔鬼的话是真的吗?当然不是!他说的是谎言。人不能真的「如神」;人可以自以为「如神」,自己立法和判断人(参雅二12),假借善恶之名,但不真的「知道善恶」;自己所行的以为是善是正,什至想办法自己辩解,说服别人,叫别人相信他;但不定合于神真理的标准,「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一六2,二一2)。即使有时知道善恶了,但还是知善而不能行,知恶而不能去。因为真的知道,就是行的一部分。
实际说来,人不在真理里面,生活在撒但的虚谎体系之下,不可能真知道真理的;只有因信接受主耶稣基督,有真理圣灵内住,生活在真理的光中,才可以知道真理。世人以为是「真理」的,不过是在世生活经验的积累,或从别人接受的。想想看,别人给我们的判断,告诉我们的,都是虚假的,不论是出于无知或故意的欺骗;而我们对自己也是如此,自以为真我,实在是假相。这样交互影响,彼此反射,使人完全迷失了自己!有一天,主使我忽然发现,生活在这样一个虚谎的体系和文化中,是一件可哀的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莫怪古希腊的哲人相传说的一句哲言是:「认识你自己!」
要认识自己已经是近于不可能了,而人竟凭这种虚谎的想像,去妄自推断神。结果,自然是「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林前一21)虚谎加虚谎还是虚谎,不能成为真理。
对神缺乏真认识,自然也不认识神的旨意;而行在神旨意之外,就是行在私欲之中。圣经说,这是「自欺」(参加六7-9;林前六9-10)。奥古斯丁(St.Augustine)曾说,诚实是一种好的品德,就是对别人不诚实的人,也喜欢别人对他诚实,这可见他内心实在肯定诚实的价值。可是自欺的人是甘愿对自己也不诚实,叫他不承认神的审判,不承认神的国,只为自己今世的私欲而生活。但神的话是真实的;他不承认神的审判,神的审判仍然要临到他;他不承认神的国,神的国就与他无分,却仍然要降临,因为神是真实的。我们要认识神真理的道路,并且照他的真理而行。
人不在神真理的光中,会产生一种自我假相,不知道真的自我,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一二3)。这就像背向光的人,看自己的影子特别高大。这是魔鬼厉害的诡计。有些人起初作得很好,对人也真诚;可惜后来听进了撒但的耳语,引诱他忘了自己,成了所谓「伟大领袖」,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坚持自己永远是对的。有句话说:「自以为世界上少不了他的人,坟墓里多的是。」虽然语似讽刺,但也看到被欺骗的悲哀。在坟墓而不觉悟,岂不是可哀吗?但羡慕那些大坟墓的人,岂不更可哀?
自视过高固然是虚假,固然是不好,但圣经并没有叫圣徒看自己毫无价值,更不要看别人毫无价值。圣经说:「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一二3)。又说:「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较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一二18-22)。保罗被圣灵感动,吩咐哥林多教会赦免接纳肯悔改的肢体:「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什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为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二6一11)。撒但的诡计就是叫人看别的肢体弃之不足惜,或是叫他看自己无价值,自以为被神弃绝。其实,凡被主宝血所救赎的,没有是败坏不可救药的;所以要谨防不要接受撒但虚谎的诡计。
撒但的另一虚谎是叫人看世界为至宝,把暂时代替永恒,以为自己可以计划掌握一切。圣经说:「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雅四14)人只能把自己交托在主的旨意中,为了神的荣耀而生活,才是真实的,不可以自己张狂夸口。大卫一生最不讨神喜悦的事,就是他下令数点以色列人;那是撒但的诡计,叫他信从虚谎,把神托给他的国家和人民,当作是自己的,以为自己该得荣耀(参代上二一l-17)。
圣经是用语文写成的。因此,释经者必须对语文有相当的训练。如果我们因为福音书中对「文士」的负面形象,而延伸到对释经轻视,以致对圣经的轻视,那将是最不幸的事。
犹太人的《他勒目》里,给文士以斯拉特别的赞许,认为「如果不是摩西生于他以前,以斯拉是配得领受律法的人物。」因为他把神的「圣言」(见罗三2)向被掳归回的百姓,清清楚楚的宣读传讲(尼八章),并且照律法执行(参斯九至十章)。因为有了这位「通达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斯七12,亚达薛西王语),才有犹太教。
拉丁着名教父中,武加大拉丁通俗圣经译者耶柔米,是当代着名文法和修辞学者杜纳特(AeliusDonatus)的学生。信主之前的奥古斯丁,也是专业修辞学的。(他那时候的修辞学,是专研逻辑演说与法律事务的。)
直指与喻意
奥古斯丁最注重圣经教义的教导。在他重要的着作之一《基督教教义》(DedoctrinaChristiana,397-428)中,把圣经的语文分为二种。这就像我们驾车见到公路上的标识,也有二种。一种画个箭头,指示方向或地名,是直指。另一种画个髑髅并交叉骨,却不是说此地有枯骨,而是警告危险,那是要会意的,是喻意。一种他称为直指(propria)的标识,信徒应该照字义去实践履行;透过信心的眼睛,信徒对神的话要敬畏顺服,而不是审判。持定神的话,灵智就得到洁净,而生发爱心。这类经文,通常不会产生解释的困难,如:禁食、施舍、祈祷、传福音的命令等,或勉励,叙述的文字,一般都不会以为别有所指。
另一种是喻意(translata)的标识,是要从字面的意义转到以外去理解。因为这类象征意喻的经文,并没有可以遵行效法的意义,什或不可能实行的;但研思之下,却有其深义。
在喻意的经文,一般可以从字句或推理上看得出来。如:主耶稣说他是「葡萄树」(约一五1),这是品类上的不可能;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又怎会真变成树?同样的,门徒也不会成为枝子。又如主耶稣说他是「好牧人」(约一○11),我们都知道,作过木匠的人子不是牧人,他为人类舍命成就救恩,而不是「为羊」舍命,这是历史上的不可能。同样的,道是「种子」(彼前一23);论到人生说,「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雅四14),谁都想得到是喻意,在其他文学中,我们也习见相似的语法,读者可以没有了解上的困难。又如主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8)总不会有人照字解释,而且实际上下文就有了正解。
「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罗一二20),听起来似乎有些骇人;但在上文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已有足够的说明,以下的话,只是一句成语,加强上文的意思而已。
当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六47-63),引起犹太人的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其实,这话按字面的意义,在道德上与事实上都是不可能的;主的意思是要人听他的话而相信,在必灵上与他连属交通,就如吃喝一样。
主耶稣嘱咐门徒,在受命出去工作时,要「灵巧像蛇」(太一○16),并不是叫人「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一一3),而是取一部分的意义:灵巧,而非诡诈。
主耶稣教训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见太七1-5)眼中有梁木与刺,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显然是修辞上的夸辞,意思只在于显明,不要非分的挑剔论断。
我们读到启示录中二见证人被杀:「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启一一8)这里提到的是二处城市,另加上一个国家,在地理上显然有大距离,不可能是一个地方;但在其精神上是一样的,就是一种罪恶和反抗神的文化。
喻意的应用
保罗看亚伯拉罕,有两种子孙,来自两个母亲:「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一个是按着血气生的;一个是凭着应许生的。他说:「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个是律法;一个是恩典。一个是西乃山;一个是锡安山。一个是为奴的,生子为奴,就是现在的耶路撒冷;一个是自由的,生子是自由,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见加四21-29)这是律法与应许的比论。
从圣经看见,城代表一个文化和价值体系,国代表统治权威的区域。耶路撒冷是蒙爱的城;巴比伦也是一座城。以色列是一个国度;巴比伦也是一个国度。奥古斯丁衡论上帝之城与属世的城,而在他的名着《上帝之城》里,说到属于上帝之城的圣徒,最后将得享永远的福乐。
了解圣经比较隐晦的喻意的方法之-,是先从比较明晰的部分开始,认识了经文的主旨,然后渐次探究隐晦的部分;明白了有教训和命令部分的,然后再思求比喻的深意。我们总要记得,神是愿意人了解他的旨意而得救恩,否则他何必麻烦把圣经启示给人?既然如此,要把握这个「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约七17)的原则。
当主耶稣回答尼哥底母的问话:「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主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4-5)曾经有人问「水」是什么意思。简单的答覆是:「水」就是水,因为下半句的「灵」就是灵。因为主耶稣是回答人家的问话,是要叫人明白。
当然,有人不以此为满足,要寻求更有「属灵」意义的,「以经解经」的答案,必须舍近求远。那么,本章接下去就说到约翰的洗礼和洁净的礼。这个也有可能,但正确的成分不大。
但最少可能性的是指此处的「水」是指着「道」说的:「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参弗五26)我这样说,有几个理由:
一、不应该在回答问题时用喻意,除非是避免作答,或故意叫人不确定明白。主耶稣显然并没有这个意思。
二、不应该用半直指,半喻意,那会搀杂混淆难明。
三、如果要参考保罗写的以弗所书,主耶稣没有问题,可以预知圣灵启示保罗写作的事,但能叫人等许多年才解答吗?问话的人先已说过:「人已经老了」,不知老先生等不等得那许
多年头!
四、注意主耶稣在对话时如何回应:那「水」是与「母腹」有关的:意思是先从水(母腹)生,也从圣灵生。尼哥底母当然知道「母腹」与包括胎儿的羊水,也知道水是生命的元素。
五、注意主耶稣下文的骈偶句:「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圣灵生的就是灵。」这是讲到两重生命并行的比论。
「重生」是属灵的实际,但在语意上是喻意,叫人从生活中已知的实在经验,了解未知的事。这就解答了问者的问题。
奥古斯丁说到喻意的解释凡例,似乎是延意的教导。例如:雅歌中的良人称赞所爱的女子:「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羊,洗净上来。」(歌四2)他以为是说「教会中的圣人」,因为「他们是教会的牙齿,咬撕掉人的错谬,带他们进入教会的身体。……最大的喜乐是我看他们的象征羊,剪去属世的重累如羊毛。」这是奥古斯丁咀味经文奥义的方法。在我们今天看来,会觉得有推设过远。他心目中先有了「圣人」卫道启导的功能,而以经文引证。今天我们可能想到女子代表教会,是基督的新妇。但颇难理解绵羊会以利齿见长。但不难想到「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五26),洁白没有瑕疵;也可以想到牙齿与口及胃的关系,自然都可以演绎推比的。至于「剪羊毛」的比论,就更远了。
奥古斯丁很同意罗马政治家演说家西塞禄(Cicero)论演说者的话,以为传道人的目的是教导,是取悦,是感动(toteach,todelight,tomove)。因此,他的释经是注重实用与勉励,以建立圣徒。
释喻的界域
释经应该要敬虔客观,不可杂入自己的私意和成见。这个原则我们都同意,但说来简单,作到不易。
在第四世纪,有个泰可纽(Tychonius,orTichonius),他写过一本书《释经七律》(Liberregularum,orDeseptumRegulis)。泰可纽颇像时代主义的释经,注重七字。如果不是奥古斯丁在DedoctrinaChristina里提到他,可能更少人注意。他的七律是:一、主与他的身体;二。二重教会;三、应许与律法;四、种与类:部分与大体;五、时间;六、覆述重申;七、魔鬼与其群体。泰可纽是属于那时造成教会**的杜纳派(Donatist,因其早期首领DonatusTheGreat而得名)。杜纳派有些像清**,主张教会是只由真信的圣徒组成,注重信者个人属灵经历,而反对政治介入教会。奥古斯丁是反杜纳派对教会的看法。而泰可纽虽是杜纳派,却认为教会有宇宙性的真纯教会,和混杂的有形教会之分。可能是部分与此观点有关,奥古斯丁虽不以为泰可纽的七律解决圣经奥义,却予以介绍。而泰可纽虽有可取之处,但在释经时强加系统化,难免有己意;喻意的解释,自然是己意最容易侵越的地方,因为喻意的界域含混难明。
比喻是用简单的话,「发明」隐藏的奥秘(太一三35)。谁知道,有人却把比喻更奥秘化,什至系统化了,建立起神学理论来。其中最引起争论的,要算天国的比喻,是主耶稣所讲的一组七个比喻,记载在马太福音第十三章。
开宗明义是撒种的比喻,是说「人子」主耶稣撒下了福音的种子,就是生命的道(太一三1-23;参彼前一23-25)和人的反应,主自己作了相当详尽的说明,就好像是这组比喻的「前言」,又像是金灯台七个枝子的中干。
以下的六个比喻,才是都用「天国好像……」开始的,各两个比喻相对,结构均衡而美。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主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太一三24-32)这是讲到在地上的天国,就是教会。这里只说到麦稗并生的原因和现
象,并不要我们追问「人子」为什么睡觉,那不在讨论范围;而且我们要警醒,但并不保证绝没有仇敌的工作。
「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水族,……」这是说,天国如网兼收并蓄,「网既满了」,是「世界的末了」,此处着重的在于「分别」,是末后的审判。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长起来……」(太一三31-32),是说在地上的成长,不仅是在犹太,也及于外邦人,是有形发展。
「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发起来。」(太一三33)是讲内里的无形动力,改变人的生命及文化。在此要抵拒统一「酵」为邪恶含义的试探;因为酵是物质,不是特指的人,不必尽代表恶,前面已讨论过。在利未记第二十三章十七节,五旬节的祭加酵,正足证明。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太一三44)「人遇见了」,是讲信徒的态度和价值观,撇弃一切,唯欲得宝。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太一三45-46)既「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牺牲一切,惟以珠为宝贵,正是主耶稣为人赎价,教会也当效法主,以传扬福音救人的急务。
我想,这是对比喻自然合理的解释,很难看出主是预言历史的奥秘。主耶稣的教导是愿意人明白,而且还要加上圣灵保惠师的启迪引导。所有教导圣经的人也该这样,不是怕人明白的。因此,意喻的界域是明白真理,不是要叫人建立什么奥秘理论系统。
要了解作者的意思,最好是了解作者所用原来的语文。但这不是说,从此就没有理解上的问题了。不论读者是何种语文的背景,都知道没有那么简单的事。
作品的可以翻译,是说明它的伟大;作品不能翻译的地方,是鼓励读者去了解原文,以作钻研索求的工具。这是说,在释经上,了解原文可以有一定的帮助。但有几件事须要注意的:
一、要有深湛的了解。任何的知识,不论医学、科技或文学,都要求精深,研读原文也是不例外。英国诗人泼普(AlexanderPope,1688-1744)说得好:
些微的学问是一项危险,
要饱饮,或不要浅尝灵感的泉源:
浅饮微尝会使人头脑晕眩,
深吸长饮使我们回复清鲜。
一个三年级的英国小学孩子,即使他有纯种皇家血统的证明,我们也难以相信他解释莎士比亚的权威;如果生病而仰赖此小宝宝的医药专门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危险的。那么,我们该知道,在释经这么重大的事上,该如何严格要求了。因此,不要轻易否定多年专研译经的原文权威,并且要备一二本圣经原文索引字典,作释经决疑的参考。至于仅花几年工夫,俨然自以为登堂窥奥,除非是神迹,只有极少的天纵奇才作得到。
二、要有新近的知识。人类知识的进步,在于其累积和新的发现,对圣经原文也是如此。虽然,这都不会改变圣经启示真理的确定和永恒性,但有助于释经。史托德(JohnR.WStott)指出,在帖撒罗尼迦书信中有ataktos这个字,在古希腊文中指不安的军人,因此译「不守规矩的人」(见帖前五14)。但后来在蒲草纸卷中,发现两份学徒契约,发现此字的用法指「偷懒」的意思。(注:经查K.J.V与N.A.S.均译un-ruly「不守规矩」;R.S.V.与J.B.译idlers「闲懒的人」;J.N.Darby译disorderly「乱纪的人」;N.E.B.译thecareless「不负责任的」;N.I.V.译thosewhoareidle「闲懒的人」。)这
虽不至于影响信仰,但是对语文的新了解,至少可以作为参考。
三、谨慎语词的析辨。谁都知道译文或释义,需要有本好字典。但我们不能靠字典作好译写的工作,任何文字都是如此。在许多不同或近似的意义之间,要对语词意义有析辨能力。取义错误,就成为释义错误,不是小事。相反的,如果备列各义,不加采决,那就等于是无序的资料,在学术上、应用上,都没有价值。
四、仰赖圣灵的启导。无论语文的训练到怎样高的程度,只靠人的智慧,不能完成释经的工作。这不是故意持续千百年来的「言意之辨」,主张「得意在忘象」;而是在圣经和历史的论证。希列、若羲、耶柔米、伊拉斯谟,都不能尽解决释经的问题;在主耶稣时代精通希伯来文和希利尼文的文士也不成。惟有「从耶稣基督启示」(加一12、16),才可以参透「神深奥的事」,「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7-13)。
在一般文学上,有莎士比亚。他曾被视为「文盲」,因为他缺乏正式的学院教育,仅略识拉丁文(当时学术外交和宗教的正式语文),算不得懂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只能使用通俗方言英文(vernacular)写作。但他能写出最杰出的文学作品。奥古斯丁只精于拉丁文,对希腊文、希伯来文和亚兰文所知有限,但他在神学上和释经上(不是训诂注释)都有极大的贡
献。这是我们常听到的论辩。不过,我们要知道,莎士比亚在思想上、在写作上,都得力于译成英文的日内瓦圣经;奥古斯丁是靠阅读耶柔米的武加大拉丁文圣经译本和别的译本。
虽然我们不能奢望,在一个世代会有多个耶柔米兴起;但仍然期望华人基督徒中,有人沉潜研读圣经语文,也擅于本国文字,像马丁路德、加尔文一样,对于释经作有益的事奉。如果自己受条件的限制,对原文没有精深的造诣,对原文版本没有考据订校的能力,就不可放言中文译本的窳劣鄙陋;因为谁都没有权利以撞猜代释经。(如果无法确定,至少说明是猜想,也算诚实负责。)相反的,勤能补拙,谦可寡尤。
释经不是几个字的事,什至不是一段文字的事;释经要解释经文的意义,实际上有时是要解决一个文化的包袱。这个问题的存在,常过于我们所意识得到的。当然,这问题在每种文字里面都有;但我想,在中文里面更多。说到原因,是因为中文字词的关系,也因为历史文化的悠久。
在拼音文字里,如果有一个外来语词,就是引进一个新字,和一种新的观念。但中文字是单音单义,也就是说每一个字都有它个别的意义,或几种意义。这样,当引进一种新语词或新观念时,并没有增加新字,只是增加了新的字义或新的词组。因此,如果秦始皇帝能再来访问今天的中国,会发现他所规定的「书同文」,却不同意义了,什至连普通的字义也搞不通。
这种现象如果发生在具体的名词,如:由日本转进口的词汇,「政治」,「警察」,还明了易解;「经济」虽是早有的语词,加个新意也可以。但有些抽象的通用语词,汉字新意使人忘记了其观念的转变。其中「法」,「识」,「悟」,「道」字,因为佛教传入另有解释,用来就要留意。「诚」字本来在儒家有其专义,像「诚意正心」等,有哲学意义,佛家用得多了,宋理学家感觉讨厌,就改用「敬」字代替。「无漏」,「有漏」(「漏」字是「烦恼」的意思),「无常」等,初时新鲜,也被使用普及。另外像僧肇,道生等僧人,原是道家,也自然不客气的采用道家语词,像「空」「虚」「无」等词,以为传通,其实如果深究,意义不尽相同。但后人不一定会分辨,所以虽能普及教义,也产生后来中国的三教混合;佛庙中抽签问卜,祈福禳灾,弄得亦驴亦马,非驴非马,混乱不清了。
中文译经是在佛教人华之后,所以难免也受这种语调转化的影响。例如:「世界」,「慈悲」,都是佛家语词。所谓:「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爱怜名慈,恻怆曰悲。」我们在用这些词的时候,要知道其来源与涵义,当释经的时候,要警觉听众或读者由字义来先存的概念。
至于「世界」一词,古往今来谓之世,上下四方谓之界,就是中国固有语词「宇宙」的意思。世代是指时间,界域是指空间。现在我们一般作地理名词用时,说到世界地图,谁也不会
想到它的字源。但如果用作文化上,以至伦理上的观念时,问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华人说:「不要爱世界」,他可能含有佛家「看破红尘」的意思。因为佛家看有色有相的存在,是虚幻,持住这些是烦恼,因缘相生,「大千世界」,业力是不得了的精神压力,必须求超脱。传道书所说的「虚空」,在有佛教背景的观点,也会与圣经原意不同。
圣经所说的「世界」,涵有不同的意义,简括说来,可以分指:
一、物质的世界,就是大地。例如:
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四l)
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诗五○12)
二、属世的思想,价值系统,也就是世俗。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尽。(约壹五4)
三、世上的人。
田地就是世界。(太一三38)
世界却不认识他。(约一10)
以上所说的「世界」,既然有不同的意义,我们就应当分别认识,以不同的态度等待、应用。
得世界
对物质的世界,神派人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诗八6-8;参来二5-9;创一28)我们生在世界上,是神的管家。神把世界和世上的物质交托给人使用,人就该好好保管、使用,为的是荣耀神。这是受托者应该有的态度。虽然知道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但也该把暂时的居所弄得好,适合于自己和以后来的客旅居住。在暂时的东西上忠心,才可以得主托付给「真实的」。(参路一六10-11)
基督徒有责任爱护世界,而不是贪爱世界。在这个暂时的世界上,许多的慈善事业,都是属于那永恒世界的人所作的,如:教育、医院、监狱改良等,都是显明的例子。在爱护地球环境上,基督徒也当善尽责任。
离世俗
圣徒「不属世界」,正如主耶稣基督不属世界一样,但这不是说他们是不属于世界任何国家的公民。因此,主耶稣向天父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一七15-18)
我们应当知道,「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雅四4)「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一二2)因为上帝的
恩典借着主耶稣基督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二12)我们要心意观念变化成新,才可以「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爱世人
世界上的人,服在那恶者的世俗制度和观念之下,受尽压制。圣经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但神为人预备了救恩。
「神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神因为爱,就给——把他的独生爱子赐给世人,就是差主耶稣基督到世上来,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舍生,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着永生,从魔鬼的辖制下得着自由。
我们明白了语意,就明白了如何分别:什么是该爱的,什么是该恨,该分别的,什么是该保护的。基督徒必须是世界基督徒(WorldChristian),却绝不应该作世俗基督徒(WorldlyChristian)。这样,释经的目的就达到了: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
附录:语词与真理的关系从《一九八四》想到思想问题
一九八四年终于来了又去了。大家松一口气,庆幸着乔治·噩威尔(GeorgeOrwell)笔下预言的《一九八四》不曾真个应验。虽然如此,这书成了涉猎社会学者必读的书,也引起一般读者的兴趣。
噩威尔的真姓名是EricBlair,是个英国人。在一九四八年,他写下了这本预言性的书《一九八四》。书中的故事是以伦敦为背景,只是他描写大不列颠已不成国。新国名是大洋国(Oceania)。统治英国的是英社党(Ingsoc),在书中常称之为「党」。统治的方式是极权政体,以思想警察为工具。党的三大标语是:
战争是和平
自由是奴役
无知是力量
政府结构是分为四大部:真理部(MinistryofTruth)主管宣传,教育,娱乐及一切有关思想事宜;和平部(MinistryofPeace)主管战争;仁爱部(MinistryofLove)主管法律,秩序及刑狱;丰富部(MinistryofPlenty)主管经济及物资统制,不用说物资经常是贫乏。在他们的新语文中,四部的名称是:Minitru,Minipax,Miniluv,Miniplenty,表示少真理,少和平,少仁爱,少丰富,明显的,这是充满矛盾与讽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学者们怵于极权统治者所给予人类文明的威胁与创痛,深巨且新。罗素在《权威与个人》书中所表示的,是与噩威尔的恐惧相似。那也是语意学(semantics)流行的时代。研究语文的人,有的弃逻辑学、文法、传统修辞学,而专注语意学。人们以为语意学可以解决哲学上的问题,也可以消除人际的问题——那不是真实的问题,只是欠缺有效的交通。更有人以为极权统治者可以用语意学的技巧来控制人类的思想。噩威尔的书中就表示这种看法。因此,他书中大部分是在与「真理部」有关的范围。
英社党有个长远的计划,要在二○二○年完全使用「新语」(Newspeak)来代替传统的旧标准英文。到那时,国人将真个的被思想统制,**一事将成名副其实的「不可思议」了。那时,「一切与英社党原则不合的异端思想将不复存在,因为思想是要倚赖语文来进行的。」「新语言」的目标,是要使人的思想狭窄,用减缩词汇的方法,「使罪恶思想无以表达。语词定义要非常严谨;同义语词要予以消除而遗忘。」以「好」与「坏」为例:「坏」字是多余的,可以取消,而代以「反好」(ungood);更好的是「加好」(plusgood);最好是「双加
好」(doubleplusgood)。而且这可以用为名词,也可作动词。一切积极的、正面的字,统概括之为「好」——包括真、善、美、强壮、正确、晴天、丰味、有效率、进步、妙文等。想想看,这有多可怕!这将真是人类文化的大退化,返而近于禽兽,成了思想麻木不灵了。
幸而这预言的噩梦没有成为事实。但噩威尔的警告确是值得我们思想。作文宣工作的人更不可不注意。不幸的,在文字这一方面,人们似乎是在朝着Ingsoc「新语言」方向走。在我们生活中普遍使用「开」「关」(On/Off)文化和电脑语言,使我们的思想简化到只有黑或白,很便于「老大哥」(BigBrother)的统制。如果有一天B.B.公真的君临我们,要我们效忠于他,「能用双关的诈语」(但八23),是很容易的为所欲为。
几年前,有人作过调查,统计显示:百分之七十五的最聪慧优秀的人,都投身于科学技术性的研究及工作,而宗教、政治、法律,及其他各界合起来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才。又比较英美二国大学中的英文程度,发现平均美国大学生使用只有英国学生词汇的百分之六十五。而美国的高等教育远比英国为普遍。这是说教育及知识的提高与普及,并不表示语文表达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说,不见得这些人更会思想。至于使用华文的人群情形如何?相信也是有同样的趋势,如果不更严重,已是大幸了。
思想能力的衰退(atrophy)是比肌肉萎缩更严重的事。这是从使用语文能力减低开始。
基督徒常难以充分了解语文的重要。圣经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又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一○17,9-10)「心里相信。是由于思想——经过运用无声的语文;「口里承认」则是有声的言语。作诗的人说:「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诗一九14)又说:「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一2)可见语文影响人的思想,思想支配人的行为。
中文官话和合译本的精严,是它语文的特色,谨慎分明。例如:在财物方面,给上帝的叫「奉献」,给圣徒们(供给)称为「捐」(林后九7),有时也可称为「施舍」,但济助一般贫人的则是「施舍」(太六2)。如果对上帝「施舍」固然是明显的错误;即使对上帝「捐」钱也是不合宜的。因为错误的言语,影响了思想、观念及态度。又如在敬拜方面,对上帝是「敬拜」(约四24),犹太教重于礼仪称「礼拜」(例:徒八27;来九9),至于「崇拜」一词,在新约及旧约中仅各用一次:「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人意的教训;「崇拜牛犊」(何一○5)是拜偶像。如果我们称「聚会」为「礼拜」,难免使我们久之而趋于仪式;使用「崇拜」成习惯,思想上也流向人意,渐离「敬拜」上帝心灵诚实的原质了。
我们必须谨慎使用语言文字,否则我们的思想会反被语文役使,流于错误思想。今天文宣和释经工作的要务,不但是装备圣徒善用语文,更盼望能帮助圣徒善为思想。虽然语文本身不能代替「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二4),但都是引人认识圣灵和全能上帝的有效工具。正确的使用语文,是正确的思想,如同正确的地图,能把我们带到目的地。
一般常把风格与内容对称,以为风格不过是外表,像衣服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其实,真的是那么简单吗?警察、法官,都各有特别的衣服,他们的职务与合适的衣服分不开的,代表的是权威。演员的衣服,更是与他们所表演的角色分不开的,衣服不仅表示他们角色的身分,更决定他们语言的意义,收到所期的效果。
例如: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亚,向以色列军索战,把以色列全营都给震慑住了,害怕得不敢出战。大卫出到战地,想探知实情。他的老大哥以利押向他发怒说:「你下来作什么呢?在旷野的那几只羊,你交托了谁呢?……」这是问句的形势,但实在的意义是:「你不去看羊,来这里干么?」意思也是说:「这里没有你的事,你不该来!」是责备的话。这就像你在吃饭或作私事,有人在窥探你,你说:「看什么?」或「有什么好看的?」都不是期待回答的问题,而是说:「不许看!」大卫回答的话:「我作了什么呢?……」是说:「我没有错啊!」(见撒上一七26-29)
推罗王希兰视察所罗门给他的城邑,似乎是借款及物资抵押,向所罗门王说:「我兄啊,你给我的是什么城邑呢?」(见王上九10-14)明显是不满意其贫瘠,感觉吃亏了的话,并不
是什么诘问话。
还有修辞上的问句,如:「谁不是亚当子孙?」「谁没有热血离心?」并不期待任何人回答。
圣经不是一部文学的书,但其所记述的事,与文学上的格型有关的,圣灵感动人,用适合的体裁表达不同的信息。一般说来,诗歌适于表抒情感,散文适于叙述达意。
诗歌体
圣经的诗歌书,都在旧约里面,新约只有短短的引用。希伯来诗歌虽曾有限度的影响西方文学,但在精神与中文诗的骈偶、对仗、贯顶体式有类似的地方,自然文字排式格局无法相同。有人采用中文古诗体,把旧约诗歌译出来,读之颇觉自然。在现行的和合译本,除了排列形式不像我们习见的诗之外,也不失诗的韵味。例如: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
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诗二三2)
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
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的圣殿下并。……
他们的口中没有诚实;
他们的心里满有邪恶;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
他们用舌头谄媚人。(诗五7、9)
当然,这里的例子意义显明,不会有解释上的困难。不遇有些诗歌,如果能注意其形式,在了解上会减少困难。其中一个例子,是田园诗的雅歌: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
我虽然黑,却是秀美;
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歌一5-6)
这里的意思是说:
我虽然黑,如同基达的帐棚(外面);
却是秀美,好像所罗门的幔子(里面)。
泰可纽错失了这意义,而用这段经文来说明教会组成分子中有两类人,使黑白不分明,是不对的。我们应解为外面黑,像基达山羊毛织的帐棚,是风吹日晒的结果;但里面却秀美。牧女比不得王女:「王女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四五13),是说里面荣美,外面也荣美,正是秀外慧中。牧女是像保罗,为道受苦,外面气貌不扬言语粗俗,里面却有从神得的启示,又像主耶稣外面没有佳形美容。这不也是我们应当有的情形吗?宝贝藏在瓦器里,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假冒为善者好得多。
约伯记像是伟大的史诗,像戏剧,也像交响乐。另外还有颂诗,如:士师记第五章的底波拉之歌,出埃及记第十五章,以色列人渡过红海后,摩西及米利暗的诗歌。还有挽诗,如:大卫吊扫罗和约拿单的「弓歌」(见撒下一17-27)。
耶利米哀歌也是挽悼诗,但以字母离合体(acrostic)写成。你会希奇,为什么每一诗章有二十二节或二十二的倍数(第三章为六十六节),那是因为每节的首字是一个不同的希伯来文字母;希伯来文共有二十二个字母,按序逐节排列,第三章是每三节为一个字母起首。第五章则不按字母离合体排列。
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是最长的一篇圣经,在全部圣经的中间,也似是荣美的珍宝,是用字母离合体写成的。全篇长诗共有二十二段,每段八行各冠同一个字母,顺着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的次序排列写成。这种体式,不仅在译成非字母文字的中文时无法表现出来,在任何字母文字的翻译里,也无法表现。我不确知这种体式,除了表现可赞叹的文字技巧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属灵意义,也不建议谁刻意模仿;但知道在释经时,要注意体式的差别,一方面不会把自己的私意反射到经文里去,一方面可以解释出其正确的意义。
散文
不但诗体有特具的体式,散文也有体裁的不同,语词的特性,论理的方式,都应该加以注意。
在旧约语词中有其特别语词,一个例子是「预言」,与我们观念里的「善知未来」不同。在宣述方式上,有诗歌,也有散文;在内容方面,常与伦理有关,这是不可忽略的,以后要再讨论。
在新约里,也有特别语词。一个例子是「信」。信的根源,「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一○17);信的对象是基督:「信靠这人[基督],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在保罗书信中,「信心」是与「行为」对举的;「恩典」是与「工作」对举的。因此,我们所熟悉的以弗所书第二章里,讲到神在耶稣基督所显明的恩典,可以这样了解:
得救是本乎恩——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在这里,「恩典」是说我们本不配得的而得着了,是神赐给我们,所以不是作工得的工价;「怜悯」是我们该得的而未得,免于刑罚,而向审判夸胜。
新约圣经中,也有用覆述语句,以加强或显明其意义,例如:约翰福音第一章: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这段经文不是要对举律法与恩典,也不是要分论恩典与真理;而是说,借着摩西,人只领受了律法和影像,而从耶稣基督的恩典,我们才得进入真理,神是那完美的真实。
再举启示录第六章为例,说明语意与结构的关系;忽略了结构,就错失了语意。
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
有权柄赐给他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或作死亡)、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有权柄赐给他们」,不是只赐给第四印的灰马骑士;「他们」也不是指灰马和骑士,因为前面记述第一和第二印时,只对骑士用单数的「他」。那么,这里的「他们」是综合叙述前面四印的结果,合为一元:刀剑、饥荒、瘟疫(死亡)、野兽,恰够四项分配,而且前面也分别说过,就容易解释了。
经文的风格,也与所传通的信息有关,可以说是信息的一部分。
语句中强调一项单元的,是表示权威。如:
只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
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语句中包括二项单元的,是表达对比。如:
你的眼睛若嘹亮,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六22-23)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
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
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
语句中涵有三项单元的,表明客观。如:
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林前三22)
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
悯的神。(罗九16)
论到这些人,……
从前丢大起来,……
又有加利利的犹大起来,……(徒五35-39)
最后的一个例子,是着名的犹太经学名师迦玛列的发言,他是法利赛人中希列的孙子,也是保罗未信主前的师傅(徒二二3)。在那段话以后,他把初期教会的发展归纳为两个可能:「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神了。」迦玛列的结论和建议大公会:「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
语句中涵有多项单元的,是为了表明广博周通。如:
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一14)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5-39)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我们也可以感觉得出来,在连连重复的语句,是加以强调一项真理,特别引起人的注意。
例如:保罗为了强调「灵恩」的一元化,统一而不是同一的真理,而在短短几句话之间,连连重复:
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一二29-30)
有时,是在较长段的经文之间,加以重复重要的语句。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讲到爱之前,先连续重复爱之不可缺少;在阐释爱之后,说了爱「永不止息」,又说三个「终必」止息的,是重复加上对比: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还有一种是结构形式重复,论点分歧,如:
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
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
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4-6)
在旧约里,先知耶利米圣殿门口宣读的信息的开始,有重复的语句:「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耶七4)我们仿佛可以见到他有力的手势,听到他激切的语气,这是重复的效果。
主耶稣复活以后,三次问彼得:「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我们不必考较「爱」字这个动词的差异,或「这些」那个无定指示词的意思,也不能看见主耶稣指示的对象;不论译为:「你爱我比这些[门徒]更深吗?」或「你比这些[人]爱我更深吗?」或「你爱我比爱这些[属世物质]更深吗?」这重复三次的诘问,收到了搜索彼得灵魂深处的效果(见约二一15-17),坚固了他的信心和爱心。重复的问,表示深的关切。
但最特出的复文例子,是旧约中最短的一卷先知书俄巴底亚书,照中文和合译本算来,只有七百四十二个字,竟先连用了八个「不当」(俄12-14节),而后在一百七十四个字的段里
(俄17-21节),用了十四个「必」字。前面的八个「不当」,是采渐进的趋下方式,说以东没有爱心的行径,愈趋愈烈。后面的十四个「必」是渐进的向上方式,是应许以色列家的前途,愈走愈光明,至终国度归耶和华。这样,形式就传达了信息。
还有一种字或意重复的效果,是加重语气。如:「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西四18)又如:「圣灵明说,……」(提前四1)又如:「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六11)这些大字,可以表示强调其重要性。虽然也可能是保罗。患眼疾的旁证(参加四13)或他亲笔加写的印证。
最后,我想到奥古斯丁所指出的,使徒保罗在书信中,交互选用不同的风格。在设譬析理时,用和缓(subduedstyle)的风格,平心静气,循循善诱;在教导时,用中庸(temperatestyle);在激励,劝勉时,使用庄严(majes-ticstyle)的风格,使人转变、悔改。在释经时,对此加以注意,也可以增进了解。
希伯来书第十章一节说,律法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并不是本物的「真像」(Form),或「实格」(Reality)。
在哥林多后书第三章六节,说到「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字句」是指旧约石版的律法;「精意」是指新约叫人活的灵。
对于人来说,外面看得见的肢体和躯壳,不是真的那个人;而那看不见的灵,才是那个人。我们知道一个的思想,作法,比看外面更正确的了解他。如果把同样的柏拉图论理范型用在语文上,字句是看得见的表面,不是重要的;应当从拘守字句上解释出来,而注重其精神。
在这方面,应当十分谨慎,必须先正确了解字句,体会分析得充分清楚,才不至于误意。最好的例子,莫过于主耶稣对旧约的解释。
当代的宗教人士,跟主耶稣最过不去的事件之一,是他对于安息日的态度。有一个安息日,主耶稣率领门徒从麦地经过,门徒因为饿了,就用手掐麦穗来吃。本来麦田是有主人的,未经许可,取别人的所有物是不对的;但律法规定:「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你进了邻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申二三24-25)因为神是慈爱的神,他顾念人的需要,这是律法的精神。但问题出在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赛人不会放过挑剔的机会;他们也不明白律法的精神。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随他的人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怎么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一二1一8)
主耶稣在这里举出的事件,依字面看来是违律法的:被**的受膏者大卫,在饥饿时,吃了无权吃的饼;祭司在不当劳动的日子劳动了,不过那是为事奉神与服事人。主更明白的告诉他们,神不喜爱表面的宗教礼仪,而喜爱人认识神,以怜恤爱心待人。
应用同样的原则,主耶稣不恤人言,不畏人议,与门徒同税吏和罪人坐席,因为他们灵里有病,需要救恩。(见太一二10-13)
主耶稣也越过守安息日律法字面的意义,在安息日治好病人(见太一二9-15;约五1-19,九1-16)。如果在安息日可以解开家畜去饮水,把掉在坑里的羊拉上来,而却不顾患病人的疾苦,显然不是神设定安息日的精神。因此,主说明「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归根结柢,主耶稣综括安息日的精神,不是神特意要给人为难,加给人重担,而是要使人享受安息:「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如果只拘守字句,本末倒置,就完全违背了神设定安息日的美意。
圣经里还有些经文,显然是比意喻更深刻,但却不能按字面作得到的,必须从精意解释,依原则实行。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这怎么可能是按照字面的事实?又如:「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不说为基督受苦,而说与基督「一同受苦」,已极难依字义领会;更如何「效法他的死」呢?是否每个基督徒都仿效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但「被钉」是由不得自己定意行事的。我们只能从经文精意去行: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同主的生命,同主的心志,作主顺命的肢体,服从天上元首,不为自己活,以至于死。
在读新约圣经时,我们每易得一个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遗传」都是错误的,而产生反传统的情绪。
「遗传」的产生,是因为犹太人在实用上,觉得有需要把六百一十三条律法的精意,推绎到日常生活道德方面;于是由口传(实际上是久已成文)律法,到《密释纳》(Mishnah)以后,形成了《他勒目法典》(Talmud)和《智侔拉》(Gemara)。其中颇有不违背律法本意的,例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按字面解释,而析判为金钱赔偿。在以后的注释中,如:希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合理的;但我们要知道,这种消极的「不作为」,并不能代替「爱邻舍如同自己。」主耶稣在回答试探他的律法师时,解释「谁是我的邻舍」的问题,更引出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见路一○25-37)。当然,这不是按「邻舍」字面的意义,而是推绎的精意。
不过,我们要知道,在违反本义,或与本义不同时,所谓「精意」,是无效的,是不必也不可接受的。我们在释经时要避免,在读或听别人释经时,要分辨。
最常见的反常情形是,人在存想逃避自己当尽的本分,或窃取自己非分的利益的时候,总是把「精意」搬出来,当语意圈套来使用,要显明自己有理,以达到自私自利的目的。这样,我们先要在神面前把心安正,也当知道如何把「字句」和「精意」给予确当的界定。
在语文传通中,有一种情形,是从字面的底下,可以得到其语意。但这不是指一般所说的「弦外之音」,或「言外之意」;不是在语文的外面,而是在底下,所以不同于connotation,或implication。这不是猜测,而是推知,几乎全没有误意。
举例来说,当主与门徒在世工作很忙,「来往的人多,他们连吃饭也没有工夫。」(可六31)我们可以推知主耶稣在肉身时有吃饭的习惯,和常人一样,而且有定时;他也有休息的需要,会疲倦。
但有时只是传通者与受者可以领会,别人没有点通,就不得而知。如在最后晚餐之夜,耶稣对犹大说:「你所作的,快作吧!」同席的其余十一个人,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以为主是叫他去买东西,或周济穷人;他们这样推断的原因,是把犹大管钱囊的职务错误的接合了。(见约一三27-30)当然现在我们是从圣经的记载可以知道。
另一个例子,耶稣知道他自己受欢迎拥戴的原因,对群众坦白说:「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见约六26)但前面的经文明明说:「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
迹,就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约六14)哪个才对?到底是因见了神迹,还是不因见了神迹呢?这里说,神迹与吃饼是一件事,而且结果是众人要硬给他黄袍加身,「强
逼他作王」。主耶稣这样的说法,是说他们见了神迹,却没有见到神迹记号的意义,指向主耶稣是永生的王,他的国并不属这世界;食物是必朽坏的,肉体是必朽坏的,世上的国度和荣耀也是必朽坏的,「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六27),当信他而得永生。
但这样的推知,会不会迷入玄冥,误失原意呢?有几个原则,可以限制,而且帮助我们语中肯紧,释经而得其深义,只要我们顺道行走,不任意自辟蹊径。
就言应答
在语言传通上,从彼此谈话,到互相对骂嘲讽,前言后语是关连的,不可断开环节求解分析。例如:在推罗、西顿附近,有个迦南妇人求耶稣救她的女儿,从被鬼附得释放。主回答得很不礼貌:「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见太一五21-28)有些人辩解说,主所用的那个字指的是「小狗」。其实,狗仔的体型大小,不能使语意轻蔑的比例减少,也不能使敬意增加。有人批评主耶稣的话是种族歧视,是的,字面看来确是如此。但「神爱世人」,主怎会有种族分别呢?绝对没有!我们不能推想主从嘲骂那可怜的迦南妇人得到什么快乐;相反的,主是要帮助她,解决她的痛苦,而所用的办法是启发她正确的积极的信心。
从那个事件我们看到,主动求助的是那迦南外族妇人;她用的语言是:「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语言表示她心中的观念:她自己不是大卫的同族以色列人。因此,主耶稣说他奉差遣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而那些迷失的羊正是视外邦人为狗的。主耶稣提醒那妇人恩典的逻辑:你是以为外邦人无分吗?妇人谦卑的承认她有分。是的,因信称义作真犹
太人(罗二29),外邦人也能得到救恩;至于得到健全,不过是「碎渣」而已。所以祷告的信心是自己在恩典之内,主不止是洋人的神,不止是保罗的神,也是你的神。以利亚在迦密山的
祷告就是这样:「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华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仆人,又是奉你的命行这一切的事。耶和华啊,求你应允我,应允我!……」(王上一八36-37)这是强调他与神的关系,现在的需要和要求。这是活的信心。
观念对了,才可以有的放矢。主耶稣看出迦南妇人语意中的缺失,就她的话应答她。
并行的语意
有个敬虔的罗马百夫长,求耶稣医治他患瘫痪病什苦的仆人。主耶稣看出他信心的正确,和同情别人,答应要自己去。但那个军人说,那不是他所求的,他只要主耶稣一言;他用信
心作了一个比论(见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做这事!』他就去做。」
他不必凡事躬亲,只要他下命令,就有人去作成了。这个比论的意思是什么呢?他是说,这么小的事,不必劳动主耶稣自己去,只要他发言出令,就可以作成。那么谁是主耶稣的兵?听主命令为主作事的仆人在哪里呢?「听从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诗一○三20;参来一7)。但以理祷告,神就差天使扶助他,安慰他,传信息给他,指示他将来的事。(见但八16-17,九21一23,一○10-21)因为天使「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一14)祷告不是空的,是争战。那罗马军官,跟耶稣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这简易的祷告学,天使论,是他从实际生活推衍出来的比论。以利沙知道,「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诗三四7)所以在亚兰军兵围困多坍的时候,确知「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他,保护他。(见王下六17)
了解并行的语意,才可以知道比论的中心在哪里。这是语意结构上必然的,不可在释经时错过。
对比的语意
圣经记载:「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见路一八1-8)
这个比喻上面与下面的经文,都是说到主再来前的世代邪恶,犯罪猖行,好像显明是神不存在;但愈在这样黑暗的形势之下,愈显得信德的可贵。如何能在似乎不见神作为的时候,维持信心而不灰心呢?是相信神的良善。
耶稣说到某城有个寡妇无倚无靠,那城的审判官是无法无天,正像罪恶的世代一样。她受对头欺压,无处投诉,只得去求掌权的官伸冤。那个官没有公义的观念,不想管事。那个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这寡妇烦扰我,……常来烦扰我。」那寡妇经常去找那个官,求而不休;因为她相信他的公义良善,相信他有权柄,相信自己的呼吁会得到应允,得到
公道。
主耶稣用这不义的官,与公义良善的神对比。
基督徒看到邪恶发达,心怀不平,好像是神「看着不理」。古时的先知圣徒也是这样。(参诗七三2-10;哈一3、13)祷告久了不得应允而灰心,不是意外的事。我们看了不明白,
等得不耐烦,却不是怀疑神的良善和公义。
我们向神祷告,要正确认清祷告的对象,相信神是良善公义的神。「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一一6)那寡妇把不义的官当好官来求,而得了应允;我们岂不更应该恒信祷告公义良善的神吗?
深索的语意
主耶稣教导了门徒示范的祷告之后,接着就讲了一个有关实际应用的比喻(见路一一1一10)。
有一个朋友,在半夜,很不恰当的时候,去叩朋友的门说:「朋友,请借给我三个饼;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行路,来到我这里,我没有什么给他摆上。」不仅是他去的时候不对,找的对象也不大对;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深,连区区三个饼也要言借。对人也是不太热情,对冷风夜露中久候的朋友,还一再借辞推托,不过,到最后他的求饼告借,还是得了所期望的应允。耶稣说得很清楚:
「不因他是朋友起来给他。」可见关系不深。
「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不仅是不肯因被拒绝转身含怒而去,而且直求不休。
但我们不可以为他的长期抗战,不眠不休,把被求的人缠腻了,不得不降服。不是的,神绝不因长久重复的祷告而垂听;相反的,主耶稣在教门徒祷告时,特地提醒他们避免那个外邦人的错误观念范型。(见太六7)
我们在释经时,必须注意全顾到圣经所设定的要件。在这个比喻里的要件是:一、为朋友;二、我没有。他不得已走上这唯一的门路;三、「情词迫切地直求」。为什么?为了自己没有。为谁?是为了别人,为了远路夜来的朋友,把别人的饥饿当自己的饥饿,不因不方便而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为了朋友,里面的朋友难道能不受感动?这仿佛是「深渊与深渊响应」。
再加以证明:这个比喻是紧接在主教导门徒祷告之后。在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两处的经文记载,「主教门徒祷告」是向天父祷告,却同时注重相关连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个比喻不妨释为「我们」两个字的延长,是对别人关切,为别人「情词迫切地直求」。换句话说,是「为别人」加强了祷告的动机。因此,关于动机的问题,我们不能只从文字的表面意义看,要往深索求语意,但不是没有原则的猜测而自诩深奥。
相反的,圣经也说到祷告不得应允的原因,是只为了自己:「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四3)这是说,是为自己,自私的动机,不论其多么长,多么恒,多么切,仍然不能引动神的手。耶稣基督的心是「顾别人的事」。(腓二4-5)「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壹五14-15)他的旨意是要我们为他的国,包括为别人。即使是以地上人的国来说,很多人想作工却失败了,原因是只为自己。在神的国里更绝不可如此。还要记得:「我没有」,饼是借来的,一切恩赐是借来的,人只是转输的器皿,不是要靠自己,夸自己。(参林前四7)。
不论圣经卷帙如何浩繁,也难以将每时代各个人的情形尽学备列。但圣经的真理仍然是超越时代的,足可以应付人的需要。这是说,圣经真理的原则,在应用上要加上推理,这有些与医学和法律上的情形类似。不过,在释经时推理,要注意:
一、以神的话为依据;
二、要敬虔谨慎深思;
三、要注意加以约制。
华人文化有祭亡,招魂,今生来世,各种说法。这些背景,依稀萦绕在信主华人的周围,自然会问起圣经中有没有讲到鬼魂的事。这样的好奇心,初无大碍,但如果避而不答而任其存在发展,不但引起疑问,也可能受惑而入歧途。曾经有圣经学者教会长执以至主教,借交鬼的人企图与亡子接触,是很可悲哀的事。近年来各种东西新宗教兴起,一班江湖骗人取利者,大谈其「灵界揭秘」一类的事,声称要揭开那黑色的幕帘,很能吸引人,圣徒更不可不防。
圣经并没有说「人死为鬼」的事。但圣经明白禁止人交鬼(见利一九31,二○6-7;申一八10-12)。那些自称「能以精诚致魂魄」的人物,实际上是魔鬼撒但的代理人,他们所谓招来的魂,或是显现的鬼魂,实在都是来自撒但和他的差役(林后一二7),并不是来自「居间之境」的死人鬼魂,仿佛是真神与撒但中间的「第三势力」。「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一一14),如果他的鬼群邪使装鬼作怪自然不足为奇。
扫罗借隐多珥交鬼的妇人,招撒母耳的事(见撒上二八1-20),可以作为释解的例子:是真的撒母耳吗?这里有些事值得深思。
一、扫罗是神借撒母耳膏立的,是以色列的首位君王,但他悖逆违反神的旨意,神命令撒母耳另膏合他心意的大卫为王。「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没有见扫罗」(撒上一五35)。这是说,撒母耳不是趋炎附势的人,他与扫罗之间的关系,纯由神的旨意而产生,也由神的旨意而维持;当扫罗违反神旨意时,二人的关系就断绝了,撒母耳以神的旨意为立场,是神所是,非神所非,有忌邪的心意。
二、扫罗失去了对神的信靠,也失去了自信,看见非利士的大军就怕起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借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二八6)他求告无门,才想起走邪路,求女巫。试想:圣洁公义的神,会借邪门僻径与他交通吗?忌邪的撒母耳会有可能为扫罗服务吗?
三、即使撒母耳要向扫罗传达信息,或神要借他传达信息,必然没有可能借女巫的渠道(参林后六14-16),神可以借任何方法传达信息,但不会与彼列相交,也不会从权因势而
行事。(参赛八19)
四、撒母耳的灵从哪里来?圣经说:「交鬼者的声音出于地」(赛二九4)。但敬畏神的人,死后灵魂是往「亚伯拉罕的怀里」,或像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应许那同钉信主的强盗,与
他同在「乐园」里(见路二三43)。虽然主爱人的灵魂,不愿人沉沦,但那在阴间火焰中受苦的聪明的财主,要求打发拉撒路显现人间,警告他五个弟兄免于沉沦,却没有得到应允,因为
与神的法则不合。(参路一六19-31)
五、再从结果看,「撒母耳」说:「耶和华已经离开你,且与你为敌,何必问我呢?」(见撒上二八16)真撒母耳的语气应该是「我怎能给你求问呢?」无论如何,假撒母耳只说了几句命定要死的话,既解决不了问题,也未劝扫罗悔改。而且「明**和你众子必与我在一处了」(撒上二八19)的话,只是说扫罗必死,并不是应许他与撒母耳忠心的先知同享福分,否则哪还算公义呢!
六、我们还要注意,扫罗在那里一直并未见撒母耳,只是凭女巫居间绘声绘影(见撒上二八13)。把女巫的鬼话当真理,是很该考虑的问题。
这样看来,神没有特差撒母耳向扫罗宣布死的恶信的理由。如果先知预言罪的刑罚,必然是神主动的宣告,向众人宣告,在事先宣告,希望人悔改。在扫罗事件上都没有这些,所以神必不作这种事。
与此相关的经文,是主耶稣登山变像(见太一七1-8;可九2-13;路九28-36)。在山上,「忽然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在此,我们所注意的焦点,是只在摩西。
我们知道,以利亚是耶和华用旋风接他升天的(见王下二1-11)。我们也知道,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肉身,不能承受进入不朽坏的(见林前一五50-54)。因此,以利亚是忽然变化成为灵体被提,否则没有一个境界可以供他适合居住那么多年。至于摩西呢?圣经记载,神叫摩西登尼波山,望应许之地,却不许他进入迦南;「于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耶和华将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对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申三四5-6)
现在的问题是: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时,摩西是什么样的体质?前面说过,撒母耳借隐多珥的女巫向扫罗显现,是应该否定的,因为不合神的法则和圣经的推理。在阴间火焰中的财主,想导演拉撒路显魂记,用特殊效果,惊世骇俗,也是被否定了。当然,我们也不能想像,摩西是灵魂显现。因此,剩下的可能是他像保罗所说末日的信徒,复活变化成灵体,才可进入神的国。在这里,我们想起犹大书九节「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似指是魔鬼掌握死亡,把持摩西的尸首,不肯让他复活变化,因而与执行命令的米迦勒争辩。这是犹太人的传说,也见于伪经《摩西被提记》;但不能说这经文是出于伪经,而是伪经据此经文立说。无论如何,这推论是合理的解释。
不过,在应用经文推论时,不但要基于圣经的根据,还要小心考求,看有没有与别处经义抵触的地方,再加反求,在原则上有无不妥之处。推论如果与圣经原则违反,自然就无效。而且推论也只限于一般应用,不能建立重大神学教义,也不能**重大神学教义。
可惜有不少释经的人,惯作不加约制,不负责任的推论。其例之-,是在保罗与巴拿巴争论的事上,任意诋论巴拿巴。这种作法,实不足取。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我们看见,保罗(扫罗)奇妙的转变归信基督,门徒们还不敢信任他,是「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领他去见使徒」(徒九27-29)。在安提阿的教会,又是这位有爱心和善的辅导专家「劝慰子」巴拿巴,引许多人归主,建立了教会的根基;是他「又往大数去找扫罗,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被]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4-26)那教会差遣工人出去的时候,顺从圣灵差出了他们最优秀的领袖:巴拿巴和扫罗(徒一三1一3)。从居比路以后的行程,保罗逐渐得圣灵印证,成为二人中的领袖,并且有称呼马可的约翰,加入同工。
保罗与巴拿已的争论,是在第一次宣道行程之后,回到安提阿。以后,他们想再去探访从前宣道各地的弟兄们。巴拿巴想再带他表弟马可同行;但保罗因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的别加,曾离开过他们,可能对初信的教会是不好的见证,就坚持不可再接纳他。「于是二人起了争论,什至彼此分开。」(见徒一五36-40)有人就解释说,从此以后,巴拿巴的工作就了了,不再被记念了。
这是何等不幸的大胆推论!
从那里所记载的看来,「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似乎是暗指着教会更多同情保罗。但我们不能据以断定巴拿巴的工作不蒙记念,只因为使徒行传不再记他的事。如果这般推断,使徒行传后半不再记载的,还有彼得、约翰和其余的使徒们,难道他们也都「不蒙记念」?
事实并不如此,以后,保罗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说:「巴拿巴的表弟马可也问你们安。(说到这马可,你们已经受了吩咐;他若到了你们那里,你们就接待他。)」(西四10)这说明马可当时是与保罗同在同工。在保罗最后的书信里,他嘱咐提摩太:「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提后四11)最后的称赞,才是最高的称赞。更多的属灵历练,使马可有第二次的机会。当我们读到:「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拿三11),看到那位伟大的先知也曾失败过,有恩慈的神,再使用悔改的人,耶和华的话再临到他,是何等大的安慰!如果一有差错,神就一笔勾销,又有谁能在他面前站得住呢?回转后的马可,写了马可福音;神使用他,人又能讲什么呢?在马可的回转蒙恩这件事上,相信巴拿巴和保罗都有贡献,可能也加上彼得。没有人,没有正确释经的人,敢于宣释「巴拿巴的工作不再蒙记念」!
我们倒不妨推断,如此释经的人,可能把念旧恶,忘旧情的心理,影射在释经上。果真如此,可真是不幸啊!
在释经时,我们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就可以归纳出一些法则,以后可以享受,可以运用。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
现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万有引力定律。这类的「定律」,就是法则。但你能找到哪卷书上记载谁规定这个律吗?当然没有。但这个律从早就在那里,是神设定的;但人经过观察,发现把所有的物体抛上去,总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这个律的存在。这种DescriptiveLaw不是Prescript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则。这种知识,使人可以预测,可以控制。这就是科学的实用功能。
圣经说:耶和华「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一○三7)知道神的法则,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尽忠。
在旷野飘流的以色列人,看见了神的作为,却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党,大坍,亚比兰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当会众聚集意图攻击会幕的时候,「不料,有云彩遮盖了,耶和华的荣光显现」,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见民一六41-50)亚伦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间,瘟疫就止住了。」这是因为摩西知道神的法则,不必等看到瘟疫杀死一万四千七百人;可以说是:知几于神怒初发之时,置身于会众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则,可以代祷挽回天心。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从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则。他从小在伯利恒的时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荣耀为念:「我们听说约柜[的事是]在以法他,我们在基列耶琳就寻见了。」(见诗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许愿:「我必不进我的帐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他「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悦,向他起誓应许赐福。再看他虽遭扫罗多次无理**,在有机会报复的时候,大卫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见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约柜前踊跃欢舞,不计自己王者的尊严(见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个勇士冒死打来的井水,感恩倾奠在耶和华面前(见撒下二三13-17)。在与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单的责备,而坦白向神认罪(见撒下一二1-14);冒昧数点民数,未照神命令去归荣与神,而甘愿服在神手下受责,不诿罪于人民。(见撒下二四1一17;参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们都能从神的话明白他的法则,效法在神全家尽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卫,行他所喜悦的事。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显明是父神的爱子,经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因为他明白神的法则。他吩咐我们的大使命,显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从这么简明的语文里,我们也当忠心诚实释经,看明白神的法则,对准神的心意。(见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们忽略了前面的「所以」两字,是极大的错误;解释任何东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项,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体:「我」——主耶稣基督。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主宣告他的权柄,是因为他顺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间来,「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8-
10)传福音是在主耶稣的至高统治威权,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扬自己,因为没有人配,也没有人能为世人钉十架而复活;更不是归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门徒。
大使命的性质:「他们」——「万民」是工作的对象,是要他们成为主的门徒;所以要用「教训」为方法,使他们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须了解使命的性质是什么,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项过程,而不是目标。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须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体:「你们」——「所以你们要去」!这是指门徒说的。我们应该从释经观点看一看这个圣经中重要的「限定客体」法则:「你们」。
为什么必须是「你们」——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稣宝血所买赎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属主为主活的人,所以有义务接受这使命。
诚然,有人想过用别的方法。那个死后在阴间受苦的某财主,曾建议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给他五个未信的弟兄警告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见路一六19-31)他以为一个从死复活的奇迹,极有广告效力价值,可以哄动一时,叫人相信,但亚伯拉罕拒绝了。我们可以看见,主的使徒中间,没有一个是有死里复活的神奇见证;那位伯大尼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主耶稣也不曾叫他站起来作一次活广告,什至一句话都没有讲过。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权能的话,解释出来。
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主耶稣得胜坟墓和死亡,荣耀的复活了。基督教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扫墓」,是最初也是最后一次。妇女们惊喜的面对着空墓。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天使。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太二八5-7)
当然,妇女们没有问:「你为什么不去呢?」他们去了。但我们会想问:「天使是服役的灵」(来一14),为何在此颇给人「懒惰」的印象?
我们知道,探墓的妇女们,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稣在肉身的年龄高出一代,在五十岁以上。他们在天还不亮时就起个大早,老远的跑到坟墓,不用说会相当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个翅膀,一般天使四个,两个也好;何况他们本就是灵体,来去自如。那么天使何不迳去报福音喜信,而要妇女们去?
在使徒行传中,一贯的重视「见证人」。大数人扫罗(保罗)悔改归主,他虽被拣选,「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耶稣],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二二12-16;参徒九10-17),但事工并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还是要差一个人,借着亚拿尼亚为他按手。小人物为大使徒按手。那个人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原则。
当福音传给外邦人时,也是如此。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在祈祷时蒙天使指示,却叫他去请彼得来宣讲基督。天使既在异象中与哥尼流交谈了,何不顺便来上一场「天使布道大会」?既
新颖,又省事。但是求新颖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并不是如此。必须哥尼流得指示之后,差了一个三人代表团,成员是两个家人,一个虔诚的兵,远道前往约帕。路途既遥远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静的海边硝皮匠西门家,来人探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话,彼得成见什深,三显异象才使他思想转变;而后彼得与六位弟兄,自约帕同往该撒利亚。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请,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单花在路途上的时间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请亲属密友等候;听道之后,还要尽地主之谊,接待七人布道团住上几天。真够得上旷日费事,劳师动众,不胜辛劳与麻烦!(参徒一○至一一章)但跑来跑去不要紧,人力物力的「浪费」不要紧;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说不上浪费。神看为要紧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则。人有生命的经历,人明白人的软弱。
主耶稣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这个法则。复活后的主耶稣对着门徒说: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21)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一○15?
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稣附带提到一件事:「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一四9)
这里所说的,是指马利亚在她的家乡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稣的事。(见可一四3-9;参太二六6-13;约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个主的门徒,在每个地方都述说马利亚所作的呢?是在一个地方多久,讲多少次道,才述说呢?连只讲一次道也述说吗?如果真的那样,会更叫人厌烦听道了;也会形成在罗马教之外另一种伯大尼的马利亚教了,是另一种异端,那还了得!再从使徒行传,新约圣经的记载,教会历史的纪录,名牧们的讲章,好像从第一世纪开始,就不太多「述说」,是不是违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当然不是!因为从语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稣所说的意思是,福音传到哪里,这件事都会被提起来,作为记念。
其次,为什么要说马利亚奉献的事呢?就奉献的数量来说,她远比不上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见约一九39)薰裹耶稣的尸体,那价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两银子。就奉献的彻底来说,马利亚比不上投了两个小钱的穷寡妇,因「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见路二一1-4)同时,主耶稣自己也曾说过,爱心济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见周济穷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稣不曾叫我们述说别的,只述说马利亚所作的。
那么,她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一四8)马利亚奉献的对象对了,奉献的方法对了,奉献的时间对了,这决定了她奉献的真实价值。在主耶稣被钉死,安葬在坟墓里之后,别的妇女们同样买了有价值的香膏,起黑赶早到坟墓去要膏主的尸体;但伯大尼的马利亚没有兴趣参加。因为马利亚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预先浇在主身上了。
你会问:马利亚怎么会知道的,怎么会作得那么成功?原因是,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的时候,马利亚**在主的面前,听他讲道,明白了主为人的罪受死复活的事。可见明白圣经主的话,是多么重要!
主耶稣要我们述说马利亚所作的作个记念,不仅是述说她的奉献,更是要述说她奉献的认识,是由于明白主的话,知道主的复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
在传通大道上,有时会遇到强盗。他们可能暗设埋伏,可能阻塞了正路,引人误入歧途,把人掳掠去,可以使人受很大的损失。有两名剪径的强盗,可说是兄弟帮,也可说是父子党,名叫误意与曲解。
一般说来,误意是对语意的了解错误,多是出于无心;曲解是把语意扭曲分解,出于有意。不过,误意的解释,可以被另有存心的人利用曲解,以达成他们的目的;或有人曲解了,
再被善良诚实但无知的人引用。不论次序如何,谁先谁后,都不能造就人,且会产生不良效果。
谁是盘石
主耶稣问过门徒一个问题:「人说我人子是谁?」在门徒们报告了群众的意见之后,主再问:「你们说我是谁?」(见太一六13-20)
这个问题,是人对耶稣的认识的问题,到今天仍然是重要的,是与我们有关系的。西门彼得作了正确的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
主耶稣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
从语意方面看,这段经会从头到尾讲的是对基督的认识,那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要知道:「这盘石」是指承认基督的那个观念。同样的,主耶稣说建屋的比喻,房子的「根基立在盘石上」(见太七24-25),所讲的也是人接受了教导,建立了观念,把主的话作为信仰根基而遵行。(参约一五10)基督与他的话是分不开的。
「这盘石」不是指彼得说的。如果指的是彼得,我们很快就看到他的失败,是不稳固的。主耶稣也知道他的不稳固。至于所谓「天国的钥匙」,是权柄的表征;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高举了基督,开启了向犹太人传道的门(见徒二38-42);后在该撒利亚哥尼流家中,开启了向外邦传道的门(见徒一○34-38;参一五7)。至于「捆绑」与「释放」,指的是从认识基督而来的伦理观念,否定与认许(见太一八18),是教会和使徒所共有的。
不幸的,教皇或类似教皇的宗教人,把这权柄归到某人,那是错误的。至于罗马教解释「盘石」是指彼得,「钥匙权」归于彼得和他的继承教皇,更是误意与曲解。首先,我们要问为什么。如果说是答对了主耶稣问题的奖赏,实在似乎太容易了些;而且主耶稣已先加说明,那不是由于彼得先天的圣哲睿明,也不是来自他后天的勤奋学习:「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何功德之有?其次,彼得的福分,怎能转传给「继承人」?何况「继承」之说,根本就很难建立。
同时,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教会」,不是指物质的教堂,而是指宇宙性的教会,包括古今所有真实的信众。因此,这从天父来的启示,承认基督的共通信仰,是唯一的根基。彼得不是那盘石,而是基石之一(参弗二20),教会「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先知和使徒,见证的是基督;他们是作同等整体的见证(参太一九28;启二一14;徒一17、22-26)。保罗不在任何使徒以下(参林后一一5,一二11);彼得也不在任何使徒以上(参加二9-18)。
彼得自己呢?他自己从来没有声称位居其他使徒之上。在彼得前后书信中,他尽可有机会这样作;他不但只字不提,却说是「同作长老的」(彼前五l-4),这是何等诚实与谦卑!他又说:「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官,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4-5)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见,原初可能是出于释经的误意,后来有人存心曲解,建立错误观念,建立权威,建立制度;以后更误意加上曲解,曲解加上误意,积成传统;不仅积重难返,更会有人维护自己既得利益,赖制度和传统而生活,而不肯返。释经是何等的重要,释经者的责任又是何等重大啊!
两把刀
在释经时可能误意,谁都知道是应该避免的,但也是很难避免的。圣经中记载有这种误意的实例,而且发生在门徒与主耶稣对话中间。
那是主在世的最后一个晚上,十字架的阴影重压在心头。十字架标识着时代的改变。他与门徒有这样一段对话,记载于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襄,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耶稣说:「但如今有钱襄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平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
这段经文里,最引人注意的是「两把刀」的事。这似乎是「和平的君」的另一面,没有人经验过的。他们该记得主在山上训众的话:「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5、10)记得主又说过:「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太五39)既然不与恶人作对,还用刀作什么?难道只是对付好人?
他们又记得,是这位主说过:「我心里柔和谦卑。(太一一29),买刀似乎不是用于作「柔和谦卑」的表现,不柔和又待怎的?他这命令似乎不平常。
再看主的说法:「卖衣服买刀」,表明紧急和重要。我们一般认为食与衣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生活的需要是有次序的,武器说不上是最急需,为什么放在衣服的前头?
既然要武装,就充分武装吧!可是当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主却说:「够了!」显然的,那是不够的;因为无论是十一个或十二个门徒,两把刀如何分配法?但主并没有下令扩充增置武器。这使我们难以思解。
如果再看以后事情发展,就更叫我们不明白了。在几个小时以内,卖主耶稣的犹大领人到客西马尼园去捉拿耶稣;在跟从耶稣的门徒中,彼得挺身而起,拔刀砍掉了大祭司仆人马勒古的一个耳朵(见约一八10-11)。主耶稣不但不嘉许彼得的实行勇敢卫护主,却在危急中行了在世的最后一件神迹,医好了敌人耳朵的外伤。(见路二二51)什至他还责备彼得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见太二六52)既然主的国不属这个世界,不是用属血气的兵器争战(约一八36;参林后一○3-4),那么,为什么不用刀而买刀呢?不用刀,买刀何用?
对于这困难的问题,有人提出了简单的解答,以为耶稣说的「够了」,实在是「算了」的意思(有不耐烦的意味),因为他们不领会「两把刀」属灵的意义。那么,属灵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种解释是「刀」是指权柄。圣经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罗一三1、4)「两把刀」,表明属世的权柄——国家政府,和属灵权柄——教会。从历史可以看见,罗马教传统的接受这项解释,却无意弄清二者的界定,不只一位教皇在马上打天下,挥剑争战,主张属世的权柄;而且多数的教皇纵横捭阖,争权弄权。至于十字军的连番东征,使用刀剑,也死在刀剑之下,就不用说了。
一种解释是「刀」指神的话。「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弗六17)「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来四12)「两把刀」就可以指旧约与新约。不过,在主说话时,还没有新旧二约之分。
当然,这些说法都颇有意义;而且推衍下去,还有别种可能。有很多别的事物,可以作两方面的对比,如:恩典与律法,信心与行为,但很不容易与「刀」连系上,而且在语意上也说不过去。我们必须注意,正确的「以经解经」,不是集字游戏,不仅要字词相同,也要语意相通才行。
我们从语意看这段经文,客观自然的分析,很容易看出关键的要字是「但如今」,这表示两个不同的时代,其分界在于「关系我的事」,就是主「被列在罪犯之中」,钉了十字架。其基本正意是主预先警告门徒,如何面对将来。意思是说,主离世之后,门徒要准备受更严重的**,经更艰苦的试炼,过更刻苦的生活,走更遥远的路,打更激烈的仗。同时,我们知道,
实际问题可用属灵原则,但不可灵意解答,更不可部分灵意部分实际。「刀」不过是一段话中的一部分,还有钱囊、粮袋、鞋。而且主讲到他们过去的经验,千万不能变成喻意,也不是梦境幻象。
真正动过刀的是彼得,受主斥责的也是彼得;他行动最果敢,由于他误意最深,这件事留给他的印象也必然最深。多年之后,被圣灵感动,他写道: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四1一2)
在这里,他知道属灵的争战要用属灵的兵器。为基督争战,必须用基督的兵器装备自己,就是受苦的心志;刀,先用来克胜自己,才可打美好的仗。历史上很多名人,什至于教皇,他们用属世的兵器打仗,似乎是胜利了,但实在是失败了,彻底的失败了!可见用武之道有多么重要。
「两把刀」有什么属灵的意义呢?古时军人的装备,确实有两把刀的。我们可以看到雅歌所记所罗门的武土:「手都持刀,善于争战;腰间佩刀,防备夜间有惊慌。」(歌三8)这样,两把刀是一长一短:长刀是攻敌,可以致远的兵器;短佩刀是为了夜色黑暗中,猝变生于肘腋之间,需要近身搏斗。我们必须用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以克胜魔鬼;但更要对付近敌,撒但的内间,邪道异端的内侵,还有最近的是自我肉体。虽然希伯来和圣经文化不鼓励自杀,但属灵的舍己,否定自己,是很重要的。可惜许多人忽略了主耶稣这基本要求(见太一六24)而终于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很大。
求主怜悯我们,使我们不滥用血气的兵器,而善用属灵的武器。求主保守我们,圣灵引导我们,不对经文误意,更不曲解经文的意义。错误的了解,铸型错误的观念,引致错误的行动,什至还自以为是忠心行主的旨意,是很危险的事。
实用的问题
我们不免面对一个问题:基督徒可以用武吗?
虽然这是一个伦理问题,不是关于「两把刀」的,但我们知道,圣经并非无条件支持和平主义,而说「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雅三17)甘地的灵感,是从别的文化背景来的。因为不清洁人里面的私欲,表面的和平不过是恶的胜利。在另一方面,个人或政府的武装,是合于圣经的。不管人以为这个观点多么不受欢迎,圣经并不曾另有说法。在法律上也不称自卫杀人为「凶杀」罪。犹太拉比在《他勒目》里更说:「如果有人来杀你,先杀死他。」读来会叫人心底生寒。今天以色列国的行动,有时是根据这个原则。
主耶稣教训人「温柔」,并不是懦弱没有骨头,是说到在自我约制之下的另一种坚强。主耶稣并没有叫来见他的罗马百夫长立刻悔改解甲归田;就是亲近他的门徒,在领受了登山训示之后那么久,还携带武器,主耶稣既没有发现警告于前,也没有斥责于后。问题不在于武器,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不在于使用武器的动作,而在于使用的对象,使用的存心和时机。主耶稣顺从父神,甘饮苦杯,是要神的旨意成就,使人得救恩,他就不赞成自卫动武,也不召十二营天使助战,这是他的勇敢和坚强,是自制的温柔。人也不应该为自私的目的而动刀,不
应该为避免犯罪的刑罚而反抗政府,宁可照神的旨意而受苦(参彼前二13-21,四13-16)。
任何的经文,都有被误意与曲解的可能,愈重要的经文,愈是如此。基督的真理是叫人得以自由(约八32),但会成为人遮盖恶毒放纵情欲的机会(彼前二16;加五13);不幸从诺斯底主义,到反道德主义,都是如此。主耶稣再临,是教会荣美的盼望,是重要的真理;但有人会不注重追求圣洁,反闲懒不守规矩,不劳碌殷勤作工(见帖前四14;帖后三6-13),现在更有人借端欺骗取利!
求主赐智慧给我们,保守我们脱离释经大道上的双盗:误意和曲解,而「真知道」主(弗一17-23)。
预言
一次又一次的预告基督耶稣的再临!一个又一个的强人被指定为「敌基督」!一名又一名的自称「弥赛亚」出现!
这就像是现代政治舞台的情形,凡不合己意的,就称之为匪为寇,为了方便自己在底下伸手以掠以夺。从罗马尼禄皇帝,到英王查理一世,法国拿破仑,意大利的墨索利尼,苏俄的史达林,各国都有分,如果基督不快再临,历史不终止,「敌基督」的候选人名单还要拉长下去。
也像各代迭有出现的「真命天子」一样,自命「弥赛亚」的也颇不乏人;不但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近年来,亚洲人的自卑感减除了,反极的自大狂,产生新「弥赛亚」;连他们落草的荒丘废堆,也因之称为「锡安山」!
你可以说这类人是狂徒,是教棍,是骗子,是撒但的差役。可能都对。但不论是出于狂热,出于无知,或出于诈骗,有人甘心跟附作徒众的事实,说明根本问题是出在对预言和预
表的认识。这是释经的重要一部分。
预言与救恩
圣经中预言的中心,与现今一般的了解不同的,是与耶稣基督有关。
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使徒保罗概述福音说:
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一五1一4)
在这段经文里,说到有关福音的要件。基督的死而复活,固然是事件的中心,但那至多当作新闻说说听听,雅典人没有释经的意向,所以没有多大兴趣(见徒一七18-21)。但这里的要件之一是「照圣经所说」:主耶稣未降生在世道成肉身之前,他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一○5-11),是说先知已经预言了;另一项要件是「为我们的罪」,成为建立我们个
人救恩关系的根基。
因此,「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地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彼前一10-11)在传讲救恩福音的时候,也与预言有关。保罗和西拉在帖撒罗尼迦的会堂,「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一七1-3)他们所辩论的圣经,是旧约的圣经,是旧约有关基督耶稣的预言。庇哩亚地方的犹太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一七11)他们的好处,是有敞开的心,天天考查圣经。考查的是什么呢?那时候还没有任何新约圣经的着作存在,所考查的自然是旧约预言有关基督的事。可见得救恩与信心的根基,是在于了解圣经的预言。
预言是以基督和他的救恩为中心。至于论到有关列国的事,只是有关救恩的进展过程;末后的事是救恩的完成。「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一九10)凡是将预言解释往别的方向,或是归荣于自己的,是叫人远离救恩,都不是出于主的灵。
预言的解释
预言的解释只是释经的一部分,但门派分立,争端迭起,比圣经其他部分的辩论还多。问题出在哪里?
孔子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说:知道自己知道的,也知道自己不知道的,就是真知识了。这是学术上的「知」,也是品德上的诚实。在属灵的事上更是如此。
当门徒要求主耶稣预先告诉他们末后的日子,主的答覆是「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二四36)我们希奇,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同等同荣的三一神的第二位,会不知道父定的日子,但他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而知道自己不知道,是大智慧;肯承认自己不知道,是诚实的品德。可惜一般的人缺乏这二项。
主耶稣也对使徒们说过,有的事「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一7)。使徒们合在一起都不知道的预言末后的事,何况我们连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十分之一也不如呢?
保罗曾写道:「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七40)那伟大的使徒,曾有不确定自知是被神感动的时候。在另一方面,他「所得的启示什大」,「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一二7、4),虽在十四年后,也不敢公布,更不曾炫示。你我是谁?
在教会历史上,加尔文在释经时,也曾承认:「这个我不明白,还是不要妄解吧!」那么,在加尔文以后的人,如果没有明显比加尔文更高明的证据,而解释预言,不肯承认自已有?
不知道的地方,我们还是留意避之为妙。
这里有几个解释预言的安全原则:
一、参圣经释例
二、按字义应验
三、从语意诠释
四、照原则理解
五、求实用意义
在新约圣经中,有解释旧约圣经的例子,也有引用旧约的地方,也可以视为释经参考。
主耶稣基督自己曾引用旧约预言,对当时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反问:
「人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诗篇上大卫自己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路二○41-44;参太二二41-45;可一二35-37)
主耶稣基督是引用预言,借着问难的方式,揭示基督的永存,像神一样。这预言「弥赛亚诗篇」,在新约圣经中多次引用,显明是指复活的基督得胜仇敌说的:「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来一○12,参一13)
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七46)是应验诗篇第二十二篇一节的预言。大卫受圣灵感动,写出了这话。虽然这是他心灵的经历,但他却不知道预言更深的含义,而且是按字义应验,而且不是每一字句全篇都应验。但在这诗篇里,记载着仇敌的讥笑:「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吧!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吧!」「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都是按字义应验了。以后,「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赞美你。」「他必有后裔事奉他」,也都是在新约提到应验在基督身上的预言。(参来一12)
同样的,当主耶稣幼时受希律**,逃往埃及,又在希律死后归回,圣经说:「这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太二15)这也是按字义应验的预言。「埃及」就是地理上的「埃及」,不可与借喻混杂,说是代表「世界」什么的,那不是预言应验的方式。
使徒行传记载使徒彼得五旬节的讲道,指出「大卫既是先知,又晓得神曾向他起誓,要从他的后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宝座上,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朽坏。」(徒二30-32)基督的复活,是按字义应验的预言。又说到基督是像摩西的先知(见徒三22-23),是「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见徒四11)是神立在锡安圣山的君,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二7;参徒四24-28)是地上的势力所要聚集敌挡的。
圣经的预言,也是要从语意诠释。例如:预言必须在所言之事以前,否则就不成「预」。有人说「预言」或「预表」神。是何言哉!在解释上,也要按一切语意的规律,明白所言的背景,史地文化的条件,自然对正确了解有帮助。
圣灵指示耶路撒冷的腓利,去为埃提阿伯的太监,解释先知以赛亚书上的预言:「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谁能述说他的世代?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见徒八26-35)腓利对这旧约福音的预言自然清楚,「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并且得到了悔改归信的
果子。
不过,无论如何,旧约的预言只能按原则解释,不能超越原则,去在全卷书上逐字节外生枝。
但不论预言如何有意趣,其重要性不会过于实用的意义。因此,但以理书说:「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但一二10,一一32)智慧人也必在行动上刚强,持守神的道。启示录也说:「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启一3)既说听见而遵守,必须是主乐意启示给人明白,是给自写成文字以后接受的人可以明白,不是故作隐晦玄冥难解的密码书,只有「行家」可以测透的。主耶稣在橄榄山的预言,当门徒有兴趣有了解时候,主却叫他们看现象而警醒准备。(见太二四章)
最后,要了解预言的背景和传达的人。虽然人不过是圣灵所使用的器皿,但不可忽略其重要性。但以理书用了相当的篇幅,描述见证人的品格;使我们知道,肯为了神的旨意,为了向神忠心祈祷,不遵王命,甘舍己身,他的见证是可信的。启示录介绍其作者说:「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分,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启一9)为主的道和国度,受过**,以老年之身,被放逐在荒岛上,他的见证预言才有分量。我们看圣经中的先知,大卫、摩西、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都是为主受过患难的人。在释预言时,不可忘记先知的心志。
我们还要记得,圣经里面「说预言」的先知,只是神的「发言者」的意思,有时略似诗人。所以我们不可以为先知只是善知未来的人;那实在是望文生义,而且可能混杂有异教观念。
圣经里面的先知为神发言,大都是向当代的信息,带有浓厚的道德意义,以社会为对象。先知所发的预言,也就是讲道。我们不可忽略这项事实。因此,我们可以合理的预期当时群众的领会,也作出反应。如果他们的反应是听道领受悔改了,神所预言的刑罚,可能减缓或改变。如果他们强项背逆而不肯悔改,神的刑罚就必临到。结果呢?从表面看来,先知的话有时并不确如所说的应验,有的在当时应验了,以后可能还要「双重应验」。但先知所说的道德原则,显明是神的旨意,是可以确立的。
预言特别与当时环境有关的例子,是米该雅预言亚哈。在以色列王亚哈第二十二年,亚兰跟以色列和平共存了两年多,不曾进攻以色列。亚哈却想到与他的亲家犹大王约沙法联合采取军事行动,要反攻光复久已失去的基列拉末地。是在这样的背景,约沙法提议先求问耶和华。于是亚哈动员了四百名御用先知,他们有演有说的附从主子,高唱出征大吉!但约沙法观察出情形不对,好像缺少些什么,追问难道再没有「耶和华的先知」了吗?亚哈不得已,才将那位冷藏的先知米该雅找出来。(见王上二二1-38;代下一八1-34)
米该雅一到场,就瞧出了实在情形,知道了大事已定,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加上去召他的使者,早就传给「该」说的话。米该雅却立心定意传耶和华的信息。但他的字句是对的,语气或姿态可能表露着讽刺,亚哈听出了其中的隐意,才再追问:「我当嘱咐你几次,你才奉耶和华的名向我说实话呢?」至于以下米该雅述说天廷的景象,「我看见」的语句,可能有喻意
的成分,并不能引用作为神学上立论的根据。
表征
多数人的习惯是,往往在讲话时加上体势,以加强传通效力,在语言表达时加上表演:蹙额颦眉,屈膝折腰,怒目横眉,拍案顿足,挺胸昂首,都是无声的记号;或侧耳,或微笑,或颔首,或摇头,或须举目张,或咬牙切齿,什至手舞足蹈……这些都是语文之外的记号、表征,各有其一定意义,是信息不可分的部分,有时什至比语言所说的更多。曾有人说,如果把说话的人双手上绑,他说话传达的效力就差减许多。当然,也有人在从容就义的时候,传通的更有效力,是因为加上了捆锁,还有其他体势的传通。
圣经中的先知,在传达神的信息时,也会在语言之外加上表征。以赛亚遵照耶和华的命令,解去腰束的麻布,「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赛二○1-6),为要叫以色列人知道,外邦列强的势力不可靠,要倚靠神。
耶和华也吩咐耶利米:「做绳索与轭,加在自己的颈项上」(耶二七2),表明要服在巴比伦王的势权之下,是神命定的(耶二七至二八章)。
先知以西结的事奉中,有许多是表征:耶和华命令他拿砖代表城,拿铁鏊代表铁墙;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向右侧卧四十日,一日顶一年,代表以色列和犹大的罪恶历史;吃不洁的食物代表以色列人被掳的遭遇;剃下胡须代表他们所将经历的灾难(结四至五章)。神也叫他预备逃难的物件,「在他们眼前挖通了墙,从其中将物件带出去。到天黑时,你要当他们眼前搭在肩头上带出去,并要蒙住脸看不见地,因为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预兆。」(结一二1-16)在十节,中文圣经译作「预表」,但小字注明原文作「担子」,一般译作「预言」,「预兆」也
就是「记号」。这是说,此类表征是语言的延长,像文字般是一种记号。他就照字义不爽的预演了以色列和他们领袖的结局。以西结的丧妻,是主将他「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却叫他不可叹息,不可出声,也不可居丧(见结二四15-27),也作为以色列家的预兆。他的信息,必然给听众留下深的印象。
有时,神叫先知作的预兆、表征,是十分难堪的。如先知何西阿,与行淫被休的妻复和(见何一至三章),表征神超律法的恩典。惟有神如此的法外施恩,罪人才可以有盼望。
在新约圣经,也有这样的例子。如在该撒利亚城,有一个从犹太来的先知亚迦布,预言到保罗将要遭受的苦难:「拿保罗的腰带捆上自己的手脚,说:『圣灵说: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绑这腰带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里。』」(见徒二一8-11)但保罗还是坚心定意,不避艰险危难,如同主耶稣,面如坚石,往耶路撒冷去!
这些例子,都给我们看见,语言和表征几乎是分不开的。表征的东西,就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情形,如同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慷慨见证之后,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保罗的回答是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见徒二六28-29)我们读到这里,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看见使徒举起带锁链的手,说这一番动人的话。「锁链」成了他见证和信息的表征。是这些锁链,兴旺了福音,坚定了信徒的心(参腓一12-14),以致该撒的宫廷里,都有人信了主(参腓四22)。
这些表征,当然不会造成释经上的困难问题。但我们要记得,释经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要搜索困难的节和目,而是要了解圣经的意义,丰富属灵的生命。
露身赤脚是羞辱的表征。神是他子民的护庇和荣耀;离弃神而投靠人,终必蒙羞。
顺服神的旨意,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的轭下,是负神所加的轭,顺神的权柄,接受管教,悔改可蒙恩惠。
神拣选以色列人,作他的产业,他的子民,深爱他们和眷恋他们。但他们偏离正道,背叛神而行邪淫,与外邦文化结合,终于被掳,就如死去一样的被神离弃。
但神仍眷顾而施恩,使他们末后有指望,而建立更深切的关系;如同浪子归家,蒙恩得赦免,体会神丰富的慈爱。
这些表征,就是为了要帮助人明白神的心意,其基本的作用就是在此。当时的人看了,听了神的信息,完全了解,更深的了解,却拒绝不接受,显明更加罪无可逭。
使徒保罗本来就明白神的旨意,主呼召他的时候,并未应许他是作官廷先知,得荣华享富贵;相反的,先讲好「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徒九16)。正如彼得一样,在旧人旧造中,是凭自己血气意志行事,「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见约二一18-19)保罗得了亚迦布的警告;但亚迦布并没有奉主的名禁止保罗不要去。这不是信息的一部分。保罗不顾众人劝阻,独排众议,决心遵神旨而受苦,公开表明他的心志:「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二一13)
结果,他果然受了苦,成了带锁链的使者;但神的旨意在他身上成就了,通过了,而且通行遍地;保罗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见证,你我也是他的见证。
预表
圣经中有一种特别的表征,我们称之为「预表」。预表的「预」是指当时先表明以后才有的事或人,是当时不存在,或未显明的奥秘。「表」的意思,自然是表征,不过在使用上有一个界定:预表的对象是只有一个人,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稣基督,还有就是与他有关的教会,基督的新妇。
我们要记得这个基本的分别。预言的中心是基督,但是言可旁及,说到与基督有关的事。预表的对象是基督(教会在基督里),是唯一的对象,绝不会混乱。这样说来,预表是在基督耶稣里完成了,或在新约圣经里清楚说明,再没有待完成的预表,也没有基督以外的预表。但预言在已应验在基督身上的以外,还加上有关基督和神计划的事,有的已应验了,有的有待应验,是「将来必成的事」。
圣经中用为预表的,有人,有物,有事。
人
最基本的预表是人。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五14)亚当是人类肉身血统的始祖,基督是坠落人类属灵生命的始祖,在这一点可作为基督的预表,而基督是第二亚当。
亚伯拉罕因信作「多国之父」,我们因信作亚伯拉罕的后裔;同样的,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新生命,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赛五三10)。因此,亚伯拉罕是基督的预表。(参罗四17)
以撒是基督的预表,因为他是凭应许奇妙诞生,甘心顺从父命,照神吩咐,背负着木柴(十架)上摩利亚山,并且从死中得回,仿佛基督的复活(创二二章;参来一一17-19)。
以色列预表基督,因为从他生出十二支派,产生国度。基督有十二使徒,建立天国;以至启示录里,十二支派也与十二使徒并记;新耶路撒冷的城门「写着十二个支派的名字」,城墙
的「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启二一12-14)
约瑟预表基督,因为那义者被自己的骨肉所恨恶,所出卖,「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创五○20),作了拯救者。
大卫是受膏的王,但他受**,历苦难,他写的诗篇表明基督的心,他也成了大君王的预表。
所罗门预表荣耀的基督,是蒙拣选坐在宝座上的儿子,从大卫所生的。
所罗巴伯预表基督,是靠神的七灵建造圣殿者,他手拿线铊,立了殿基,也安放顶石(见亚四6-10),完成建殿之工,开创新秩序。
「摩西在神的全家尽忠」(来三2),预表基督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约书亚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预表基督帅领我们得胜,进入安息。其他如挪亚、以诺、撒母耳、约伯、但以理……也各预表基督。在主耶稣当世的人,看出他与耶利米、以利亚,有相似的地方。
神也借特别职分的人预表基督。大祭司亚伦和尊荣的撒冷王兼大祭司麦基洗德,都预表那将要来的「升上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见来四14一五16,六20一七28)。
物
物品预表基督的,首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创二9),是人类始祖犯罪坠落之外的另一选择。对于坠落的人类,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是生命喜乐的道路。
人受引诱犯罪之后,「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创三21)。那第一个为人的罪而牺牲的(可能是羔羊),也预表基督。
挪亚的方舟显然是基督的预表。世人败坏在罪恶中,神用洪水的毁灭洁净世界,全地都是死亡:惟有照神旨意信而进入方舟的,才可以得拯救(见创六11-七24)。
在出埃及的时候,神命定以色列各家「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要留到本(正)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见出一11-8)当灭命的天使出来巡行埃及地的时候,见以色列各家有羔羊血的记号就越过那家;他们就得保守,有平安与喜乐。埃及人家中房屋门上没有血的记号,「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因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见出一二12-30)这预表基督是神的羔羊,为世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救赎人的罪,使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圣经告诉信主的人,「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
约柜也预表基督。在约柜里面存的法版,预表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吗哪,预表基督是生命的粮。亚伦发过芽的杖,预表基督复活的大能。施恩座是说基督遮蔽了人的罪,借他的血神人得以和好,可以相会,而人蒙恩。
当然会幕也预表基督,是神人相会的地方,耶和华住在他的子民中间。坛是预表基督的十字架,在那里他献上自己。
在利未记中,我们看见特出的两样物品,是一再提到的血与膏。祭牲的血不过是预表基督的宝血,特制的圣膏油是预表圣灵的恩膏。先是血,后是膏油,是圣徒得洁净的步骤。不是单有血,也不是单有膏油,而是先有血,而后有膏油。另外,在献祭时有火,火不是物质;而利未记的火,也不是普通一般的火,就是「凡火」,那是献祭时不可用的,也是神不喜悦的。因为在立起会幕,在坛上献了祭物,却没有点火;「有人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利九24-一○2)这表示所献的是神所喜悦的。神吩咐「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六9、12-13)起营启行的时候,在会幕服事的利未人,要收起坛上的灰,用炉保存火种,备下次宿营时,再复燃起,使用献祭。
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路程中,有两样东西特别预表基督:一是盘石,一是铜蛇。
在旷野干旱之地,上百万的会众,饮水供应是个极大的问题。但神叫摩西吩咐水「从盘石流出,给会众和他们的牲畜喝。」(民二○8)以后,他们所到的地方,有同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林前一○4)
以色列人照神吩咐,从何珥山起行,「要绕过以东地」。民众因为路上艰难,就发怨言;「于是耶和华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蛇就咬他们。以色列人中死了许多。」当百姓承认有罪悔
改的时候,耶和华叫摩西依火蛇的形状,「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活了。」(民二一4-9)这简单的救法,也是唯一的救法。凡被蛇咬的,不论什么人,无分男女老幼贵贱,也不需了解这救法的效因,只要信而仰望铜蛇,就可出死入生。主耶稣基督指出,这是预表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为世人成就救恩:「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三14-15)
事
圣经中有些事件,是人和物合在一起,借一定的行动来预表基督。如照律法「献祭的事」(见来一○1-13),是预表基督的救赎;祭司在坛上的献祭,是预表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
身体」。
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又领他们「进入」迦南(参申六23),是预表被救赎的教会,进入安息的历程。
有些事部分释经者称为「史喻」(HistoricalParable),也有人列为「预表」,但我们或可称为「史鉴」。如保罗在对哥林多教会的警告时,举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期的劣迹,和从神所受的恶报,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一○6、11)
还有些物,是更适合称之为「物喻」。如:主耶稣被称为「犹大支派的狮子」。狮子是一般喻意的语言,表明猛烈强壮,因此仇敌魔鬼也被喻为「吼叫的狮子」(见彼前五8);犹大可以喻为狮子,巴比伦也可以喻为狮子。但在预表上不应有此现象:预表的对象是限定于基督和属他的教会,用为预表的人或物,都是确定的指好一方面的意思。
又如:酵,是「物喻」,代表罪,不纯正的教训,或旧人恶性;但在主耶稣说天国的七个比喻时,代表天国内部的改变与发展,没有坏的意思。(太一三33,参一六5-12;林前五6-8)
当注意的事
一、圣经中的为预表的人或物,都不能把基督预表得完全,而且他们本身也是不完全的,并且他们不是完全以预表为其存在的目的。因此,希伯来书讲到基督是更完美的——更完美的约,更完美的祭,更完美的祭司,更完美的帐幕……等。预表总不能超越所预表的对象,但预表者本身,总有其非预表部分。亚当预表基督;但亚当犯了罪,「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五12),绝不预表基督,而基督是生命的元首。大卫预表基督;但大卫的犯罪失败,并不预表基督。
二、预表的对象只限于基督,不及于其他的人,不论其人如何重要;实际上连预言也没有说到任何个人。圣经中没有预表或预言关于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等;在新约人物中,也没有预言或预表到马利亚,不论她是如何「蒙大恩的女子」;也没有预言或预表到教会柱石的大使徒彼得。保罗的一次讲话,乍读来似乎自称圣经预言他自己的工作:「因为主曾这样的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徒一三47)其实,他是引以赛亚书第四十九章六节,说明基督是外邦人的光;使徒的见证是基督使命的延伸,要使主的恩光普照世间。
三、还要注意的,是不可任意妄指历史事件为「预表」,而任意延伸。中世纪的罗马教会,常会如此牵强附会。例如:参孙在迦萨一个**的地方,敌人设伏想要杀他,「参孙睡到半夜,起来,将城门的门扇、门框、门闩,一齐拆下来,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见士一六3)竟被解释作「预表」基督的复后,胜过死亡阴间的门!虽然把一部分略而不讲,仍然是荒唐得近乎亵渎,虽然他们可能不是存意如此。
四、不要用不确定的预言预表来设立教义。其中一个例子,是以赛亚书第十四章预言的「巴比伦王之歌」:「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这段经文,相当普遍的被释作撒但的来源。当然,这里还连续说到五个「我要」:「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这声音是与神为敌的,是狂傲无比的,与出埃及记摩西与米利暗之歌的仇敌(见出一五9)如出一辙,在如此诗的语言,很难作为建立坚固神学根基。同样的以西结书第二十八章预言「推罗王之歌」,说到「居心自比神」的推罗王,「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但同样的问题是,这二处圣经,也论到西顿、埃及、摩押、古实等列国的王。还有一个问题,是新约并未引证这些经文,说是撒但的坠落。有人说,主耶稣对门徒所说的「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见路一○18),可以为支持的证据。但我们稍为注意语意,就发现那段话与以上二处经文扯不上关系。那里是说,门徒工作回来,证实主的权能,得意的报告工作的成功;任何人都不会在听到报告之后,转而大谈撒但过去坠落的历史!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展望前面;主耶稣的权能,加上门徒忠心宣扬福音,主耶稣欢乐的说:我看撒但输定了!我看见了他的败落!
那么,有人会问:撒但是哪里来的?新约没有明确的说。教会历史中比较严谨的释经者和神学家,如奥古斯丁只曾引用泰可纽的解说,加尔文则不愿意推论。英国清**诗人弥尔敦,在他的杰出名着《失乐园》(ParadiseLost),宁愿说撒但是因为嫉妒神子基督而反叛的天使首领。想想看,人类的第一桩凶杀案件,该隐杀亚伯,显然是由于嫉妒。嫉妒与骄傲是邪恶的双生子,至少有同样的可能造成撒但的性向。犹大书说到「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犹6节),似乎暗示有过叛乱;又记着说:「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犹9节),又似乎暗示魔鬼当年曾有过高位,但这些都不能作为确定的根据。在此我们只能说,撒但魔鬼是早就存在的,用不着预言或预表;如果神愿意我们知道,他必然会在圣经中明说;如果他不会明说,你我是谁,为何要去查索?而且知道与不知道,真对于救恩会有什么分别吗?最重要的理由是,撒但是「古蛇」,既早已存在,显然不是「预言」的对象。
我们都知道,比喻是只能表达部分真理,因此,比喻也不可任意延伸。太阳像铜锣,却不要以为它也会敲之作响;太阳像是太空中的腊烛,却不是也细而圆长。自然月亮像圆饼,却不可以咬一口充饥。我们都不是瞎子,却不要像心灵的瞎子。同时,预言有很多是诗歌体式;诗的美在于含蓄隐晦,而预言有很多是未应验部分。因此,除了圣经中明白告诉我们的应验部分以外,要争新出奇据以立说,是不智慧的事;这道理再明显不过了。
道成肉身的事件,在历史上占一段时间,也发生在地理上某一定的位置;而且这事件成为划时代的中心。圣经中还记载有许多次要的事实,也是照神的旨意发生在人类历史和人类社会中,都有其一定的意义。所以我们要解释经文的语意,必须把这些形成那些事实的因素加进去,才可以有正确了解。
时间纪事无私
圣经里的历史,与一般历史也有关系,因为神的选民也是地上人类的一部分。
例如:乌西雅年间的大地震,是一件历史上的事实,虽然也是阿摩司蒙召的时间指标(参摩一1;亚一四5)。又如以色列和犹大的被掳,是圣经里的史实,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事,因为他们是被亚述和巴比伦掳去的,那是神整个救恩计划中的一部分;而且巴比伦尼布甲尼撒被称神的「仆人」(参耶二七4-7;代下三六17-21)。被掳的七十年满了,神又兴起他的「牧人」波斯古列王(参赛四四28一四五13;拉一1),使犹大人回国,再建圣殿。
当然,我们必须了解犹太人守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见利二三章),有其历史上的重要性;修殿节(见约一○22)是律法六百十三条之中所没有的,始于两约中间的历史,称为「光明节」或「奉献节」(Hanukkah),是犹太阴历基斯流(Kislev)月二十五日。这容易使我们联想到主耶稣讲「世上的光」的背景。
当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见约二19-21),他们知道建殿的历史,是花了四十六年才建造到当时的程度,也从历史知道,是大希律王的投资;由于不明白主以身体为殿的喻意,所以他们不止笑他的「狂言」,更以为主要摧毁他们政教合作的具体表征,扰乱他们的现状,这就成为控告他的罪证(可一四58,一五29)。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想法子陷害耶稣,要把他造成反叛的政治犯。其中利害的一个试探,就是试探他对缴税的意见:「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太二二15-21;可一二13-17;路二○20-26)他们先用温和的外衣,称赞主耶稣的诚实直言,然后施出两刃的刀;如果主说:「该纳」,就失去民族主义分子;如果主说:「不该纳税」,则是反抗的罪证,叫人左右为难。从历史上看,纳税进贡是臣属的表征;不向异邦纳税是独立自立的国家。而那时,犹太是在罗马的统治之下。主耶稣却叫对方从他们自己的腰袋中取出一个纳税的银钱来,问他们的意见,上面铸的像和号是谁的,又从他们自己口中取得答案:「是该撒的」。到此我们可以知道,主耶稣已取得一半以上的胜算了。然后,主耶稣说出他千古有名的智慧断语:「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就是这两句话,也有其历史背景。因为纳税给罗马的银钱,上面应该有该撒的像和号;但纳入圣殿的,不可以用有罗马徽记的银钱,而必须换成银子。这就是圣殿院中有兑换银钱生意的原因,也在形式上表示宗教不受政治统制。再从象征意义看,银钱是用银铸的,本质是银的;正如人的外体,受政权、法律。习俗等限制,但良心与灵魂,是属神的,是自由的。这是马丁路德「双重国籍」论的根源。
圣经记载的许多事实,都是与时间有关的。如迦拿婚筵记载发生在「第三日」(约二1),很难以解为是约翰开始施洗的第三日,或约翰为基督施洗后的第三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创造的「七日的第三日」。这样,就没有计算上的困难。
路加以修治信史的严谨态度,写人子耶稣在世和后继的事工。他对于时间地点的注意,随处可以看得出来。他不但详记了第一位平信徒司提反殉道的证词,也记录一名少年人听道几乎殉睡事迹。根据他的记载,「过了除酵的日子」(参利二三5-8)是二十二日,再加从腓立比的五天水程,到特罗亚「住了七天」,我们可以推算出犹推古从三楼坠落几乎丧生,幸而有保罗使他复活,大约是在犹太历二月(西弗月Ziv)四日或五日。又因犹太人用阴历,可以推定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上弦月早已西沉。外面的黑夜漫漫,可能是高坐在窗台上而心不内向听道的少年,失去戒意又失却重心坠落的原因之一。
我们如果要正确了解语意,自然要了解前因后果,这正是从历史得到对释经的助益。
地图改不得
圣经记载的事实,有许多需要从「实地」了解。这就是地理知识对于解释语意的价值。
当腓力找着拿但业,把所新近认识的弥赛亚介绍给他,说就是「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的反应是毫不掩饰的藐视:「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一45-46)这语气表明拿撒勒可能比拿但业的本乡迦拿还小。反对主耶稣的官长或法利赛人对加利利地的语气也相似,他们回答尼哥底母说:「你也是出于加利利吗?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约七52)当然,他们忽略了一件事实,工作最有能力的大先知约拿是迦特希弗人(见王下一四25)。但在地理上说,那里地瘠民贫(参王上九13),自然比不上京华人物。
在中国,传统的以北方酷寒,南风和煦,所以说:「南风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但在圣经地区,地理情况不同,南方是沙漠干燥之地,而「北风生雨」(箴二五23);所以到雨
水来了,才有「南地的河水复流」(诗一二六4)。那么我们可以想得到,「北风啊,兴起!南风啊,吹来!」(歌四16),是北风比南风更受欢迎,南风变成了苦境。
同样的,《三国演义》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借东风之力可以成功的印象,对释经也没有帮助。神「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四八7),是指东方陆上来的强风,对地中海上的船有破坏力,而没有好处(参结二七25-26)。对人来说,东风飞沙扬尘,干而炎热,叫人不舒服,也使植物枯干,是一种scorchingwind,称为sirocco或khamsin(参耶四11,一八17;结一七10,一九12;何一二1,一三15;拿四8),一无是处。
不敬虔的人解预言书,尽量发挥想像力,吓唬不明白圣经的人。不过,我们要知道,但以理书第十一章所说的「南方王」和「北方王」,是依圣经地区地理位置而言;绝不是指越南和蒙古,无论蒙古在历史上曾如何强大,都不该扯进去;也不是指墨西哥和加拿大。那里指的是埃及和叙利亚。
启示录预言末后的哈米吉多顿大战。「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我又看见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启一六12-14)我们不难想像得到,那些不能忘怀「黄祸」,对日本人和华人怀有种族成见的人,有多么欢欣!「日出之地」!不是日本是什么?其实,那是指亚西亚的巴比伦一带。如果远到日本,伯拉大河(幼发拉底河)干了,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先要太平洋水干才成;即使那时还不流行太平洋的名词,说海洋也好啊!再如了解地理,可以用用数学计算土地面积,就可看到米吉多平原,无法密集配置二万万大军,再加上供应装备,等候毁灭;就知道那是说邪灵的鬼兵。
任意释经的人,好把自己的意思读到圣经里去,呈现其惹笑的杰作!他们像亚兰王的军队,眼目昏迷,被领到撒玛利亚作俘虏,还以为是多坍!(参王下六12-20)又如同哥伦布
(ChristopherColumbus,1451-1506)航行到美洲,却以为到了中国!
在释经上,有充分的地理知识,真的不至于「瞎子领瞎子」。
据说,某长老得知「但」与「别是巴」是两个圣经地名之后,恍然大悟今是而昨非,不禁慨叹说:「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竟是地名;我还以为是夫妻二人,像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呢!」可见不通究史地,对释经是如何个释法。当然,这类问题,不必须待去圣经地区考察才会知道。
避免己心偏向
一般人的心理,常会有一厢情愿的想法,会影响判断,这种倾向,虽贤者亦不能免。
奥古斯丁爱柏拉图哲学,以为与圣经真理有近似相通之处。自然他抵拒新约是受柏拉图思想影响的说法,完全相信是出于启示。但他以为是相反方向的流通——柏拉图受旧约的影响。他从安伯罗修的查考,断定柏拉图到过埃及,在那里向先知耶利米学习。耶利米到过埃及是不错的;可惜是在柏拉图出生前约二百年!因此,柏拉图只可能见到耶利米的曾孙玄孙。
可见在与史地有关的解释时,要小心详确求证,避免发生错误;更不可滥用「灵意」的弹性作用,改变过去,移天缩地。
圣经,无论是原文,或译成别的文字,只要是用语文表达,就必然与文化有一定的关系。在释经时,也必须语意与文化的关系,因为那是他何以在其时其地如此说的原因。
最显明的例子,是约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约一1)。约翰福音是用希腊文写的,为了表达福音,采用了「罗格思」(Logos)的观念。这个希腊文的字,与语文有关,是话、是思维、理性、观念,约略等似旧约的智慧。但与希腊文化不同的是,在这个基本观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约一14);然后,从他出来了恩典,真理,父的独生子,荣耀,生命等等,福音书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说出来。
到圣经译成中文,译者受圣灵感动,译成了「道」,几乎涵盖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们不能说与中国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并不同于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动调用的「可道」「可名」是语文,是记号;而「常道」「常名」是本体;「常」是说其恒久性,与博大性。至于以后佛教借用的「道」字,意义更不相同了。但我们要知道,中国文化里的「道」,并没有位格,更未成为肉身,也没有福音书所说的那些特性。
在这里,我们牵涉到一个翻译的常识。可见的实物,可以恰相对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实物,而是观念,就不能对译,而只是近似;一个办法是音译(transliteration),因为那个观念跟文化连在一起,不能拆出来。有时一个行动,也不能翻译,是与文化连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在历史上,中国人见皇帝的跪拜,叩头,跟西方人的观念不同,引起了争执;其实他们该了解,那时中国人亲友之间,平辈也兴对拜,对长辈也叩头,而没有对拜。同样的,拥吻,亲嘴问安,华人也不流行。希腊亚力山大大帝东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时的跪伏,臣仆们就颇难适应这文化上的调适。有时不同文化,同一举动引起严重的问题。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区要缴税;但如果在印度街头开车撞死一头牛,可不是玩的,或许要抵命!阳货送给孔子一只小猪,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试着送给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应。要解释不同在哪里,是解释文化。
有时,圣经中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义,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异类牲畜同负一轭,是工作的轭,自然是农业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稣召人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太一一28-30),我们不可释作与主同负一个轭并耕;因为那是说服权之轭。犹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辖制(参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稣基督却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说话是在罗马政权下的另一种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后书,保罗说到「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哥林多是一个商业化的城市,面对着严重的拜偶像与性犯罪的问题。(那时,在犹太拜有形偶像的问题几乎已不存在。)保罗书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竞技、建筑等,与希腊罗马文化有关,因为这是他的读者所最熟悉,而与基督所讲的许多农业文化,巴勒斯坦文化为主的比喻不同,虽然所启示的真理内容一致。在这里所讲的「同负一轭」,与罗马时代的婚姻有关。在婚礼仪式之后,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妇迈过门槛,把一个轭加在二人的颈项上,然后新郎把家门的钥匙交给新妇。当然,这负轭是从农业文化来的,象征同劳同工,建立家业;但在当时的读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来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还有一个引起普遍误会的字,是启示录第十二章中的「龙」。在希腊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来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体没有人见遇,所描述的也与中国文化中传说的「龙」,最多可说有几分相近,而绝不能说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绘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说是喷火的小爬虫,有的说是大蛇,形象并不确定。不幸的,在中文圣经译成「龙」,也就是把中国文化中的「龙」译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释经上产生什么样的困扰!反华的人,据此说中国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孙(你们不也自承是「龙的传人」吗?),在末日提供二万万马军,集中到狭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毁灭的目标送死!这样的释经,稍有军事常识会计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对华宣教士会被加上破坏「神计划」的罪名,只有讨种族仇恨者喜悦!可笑亦可悲的华人基督徒,「学得胡儿语」也来咒骂华人而不自知。这岂不正足说明不顾文化的悲剧?
保罗在雅典的讲道,是跨越文化的讲道,是福音与文化关系的适例,也是在释经上应当注意的-
、从「未识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为引论,这是一个安全的跳板,从普通启示说到特殊启示的必要。他不会用已识之「神」而陷于论证的困难。倡导「本土神学」,以福音与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离真道的严重妥协,在释经上应绝对避免。
二、从神的属性,讲到「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见徒一七24-28)这里合宜的引用希腊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传是主前五、六世纪的人,享寿二百余岁。)
三、讲到神与我们个人的关系。引用希腊诗人亚拉特(Aratus,315-245B.C)所说的「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见徒一七28-29)其特别用意,是讲我们与神应有的关系,更着重的是反论我们不该与偶像有关系。
四、归结到复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并告诉听众应当怎样行。(见徒一七30-31)
在释经时,我们应当对文化有适切的认识,却不应把文化与圣经启示的信息对量齐观。就好像约伯记中三个安慰者所发的理论,虽然有些是对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启示;而且圣经记载那些话的大旨,不是表彰他们的智慧,正是显明他们被神批判为「愚妄」(见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释经原则,误把「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发放言论,解释为世人都是神的儿子,而与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错误是把理论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实在有理由为他们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担忧!
语文与文化的不可分,在释经上随时可以发现。例如:连「拉加」和「魔利」(见太五22)这样的俗词,和「公会」(犹太人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组成,全国的最高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这样的名词,也都与圣经的文化有关,不可扯开曲解。想想看,今代还有人指基督教会的宗派是「公会」,是「把耶稣钉十字的」,是「罪恶」;这不是愚弄人,把释经当作任意骗小孩子吗?是何等的阴毒、险诈!是何等的罪恶!
在一种文化里,视为习惯自然的事,对于某文化的人看来,会难以了解。因此,有所谓「入境问俗」的事。曾经有洋人因为见中文的「姓」字是女旁,问起中国是否源于母性社会?这个有待研究,而且与我们讨论的题目相去太远,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释;而且如果有了正确解释,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释经时,我们也会发现,圣经中拟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见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腊神话中文艺、美术、音乐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乐水,也近于阴柔,但智不具性别。在许多文化中,国家以女性字代表;但圣经中讲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难推知,却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预言的比喻)。释经与文化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重要的
伦理学与宗教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多数的伦理原则是源于宗教,而把所信仰的教义实行在日常生活上。因此,显然可以见到释经与伦理的关系:如何解释圣经,决定伦理生活如何。
说到伦理学,我们自然想到「十条诫命」。在希伯来原文Aseretha-Dibrot的意思是「十项声明」。且不说后世的犹太学者辩论信仰是否可以诚命行之的话,第一条:「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见出二○2-17;申五6-21),就说不上是诫命。最着名的犹太哲学家梅孟(MosesbenMaimon,Gk.Maimonides,1135-1204)认为第一条是命令相信神。我们相信,第一条是诫命的「前言」和总纲。(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则将出二○4-6视为第一诫。)
现在引起争论的诫命是第六条「不可杀人」。有些虽然不欢迎基督教,也不尊重神的话的人,其中不少援引这条诫命。他们根据这条诫命,主张废除死刑,抗议处决罪犯,反对战争,什且延至不可杀害一切生物,而提倡素食。这样以来,使凶犯比被害者有更大的权利,以动物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有价值!当然,这些主张听起来不错,似乎是慈善为怀,什至也可以像印度的圣哲甘地——也实在是——不过那是耆那教(Jainism),而不是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在宣述诫命之后,就说预谋杀人的当治死,咒骂父母,打父母,拐带人口等当治死;误杀的不当死,正当防卫,夜间打死贼不当死等(见出二一至二二章),并且规定死刑。当然,我们知道,人是神照着自己形象造的,不可轻易判人死刑;更当知道,人不是神,人审判可能有误,而且人不是神,一旦设施死刑,不能使死者复活。但把「死刑」当作「凶杀」的观念,完全与圣经无关!
第六诫命原文作LoLirtzakh的意思是「不可凶杀」。这个例子给我们看见,释经与法律有关,与人的性命有关,更与永生有关,主耶稣基督把这诫命延释为:「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太五22)并不是指一般的发脾气,而是说由恨而动凶杀恶念的忿怒,才可以与「不可杀人」的诫命相连并论。
第三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对于华人来说,常照自己的文化背景解释,像尊敬父母的名讳一样,避免随便提起,「可入于耳,不可出诸口」;连同音字都不可以用,因此,洋人的子用父名,或像犹太人的子名加称父名,是从来未有的。至于在文字上,书写时加减笔画以避讳,或空格抬头以示敬。当
然,心中有敬畏神圣名的意念,或在形式上表现,都是好的。但不要以为这是第三诫命的本意,或以为那就是守了诫命。
那条诫命原文作LotissaetshemHa-ShemEloheikhaLa-shav。Lotissa(Youshallnotcarry)可以译作「不可妄运用耶和华你神的名。」意思是说,人不应当怀着自私的动机,利用神的名字去达成他的目的。正与华人所说「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挟」字用法相同,意即「挟神名」而达私意。因为人作了恶事,就蒙恶名,使自己的名声受损;但假借神的名,是使神的名受损。不幸的,不止是假借神的圣名起假誓犯了这诫命,宗教人士假借神的名敛财,发号施令,达到自私的目的,或叫人相信是出于神的假预言,都是极大的罪。当主耶稣在世的时候,以神的大能赶出污鬼,法利赛人说他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主严重的警告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一二31-32)因为他们称圣灵的工作是出于鬼魔。极相类的理由,出于人意或邪灵的工作,妄称耶和华的圣名,神也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然,「他的言语,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责备你,你就显为说谎言的。」(箴三○6;参启二二15、18)神禁止人作见证;最大的虚谎假见证,是出于私意,说是神的话。
主耶稣也指出法利赛人如何借人的遗传废弃神诫命的例子:「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可七10-13)今天我们单从释经的角度来看,法利赛人就违反了二项原则:一是道德律必须按字义解释,一是不能以一项道德义务代替另一项道德义务。我们不能因为曾经行了某件善事,就可以不必缴税,正如不能因为供献就废止了奉养父母的义务。
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主耶稣是应用同样的原则,答覆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试探:「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不把该撒的归该撒,偷漏当纳的税是偷盗,不能因为献给神而补足;该献给神而不献的,也是偷盗(见玛三8-9)。
不可贪婪是另一条诫命。保罗指出:「贪财是万恶之根。」照保罗的释经,贪是由于不足。所以在提到贪心之害以前,说到应该敬虔知足,「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见提前六6-10)。相信我们如果先寻求神的国和他的义,生活不会是成为问题的。贪心的动因,也不是为了缺衣少食。拉比左玛(BenZoma)关于伦理的遗训说得好:「谁是富足的?为他所有的而快乐的人。」最着名的拉比希列(Hillel,?60B.C.-A.D.20)也曾经说:「如果我不为我,谁更为我?如果我只为我,我还算人吗?」有同样的伦理意义。
婚姻问题
现在说到离婚与**的问题。
主耶稣在世的时代,就曾面对这个问题(见太一九3-9),关键性经文的解释,是对申命记第二十四章一节的「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休她。到底什么是「不合理的事」?当代的希列学派,解释着重在「不喜悦她」,认为即使只是烧焦了饭,不合丈夫的意,也可以离异,很近于现代「意见不合」构成离婚的充分理由。另一位当代的着名学者领袖是沙迈(Shammai,lstcen.B.C.-A.D.lstcen.)却比较保守,着重「不合理的事」;所以沙迈学派把离婚理由严格限制于**(fornication)。
主耶稣是不主张任意离婚的。他说「起初并不是这样」;她追溯到起初的创造和神的定命:「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并且他以权威吩咐:「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犯**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而且主又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的缘故,就是叫她作**了。」(太五32)这里所说的「**是指婚前性行为,失去了**「贞洁的凭据」(见申二二13-22);因此,主耶稣的意思是说,那有关的女子,本来是照神的设定贞洁从一的,因为被休而「叫她作**」——被称为**,或被迫事实上再嫁作**。
在这里,牵涉到另一个应用的问题。在时间上,是在十字架这边恩典时代的一千九百多年之后,在地理和文化上,是中国背景,加上信仰上悔改归正的因素:信主后,如何解决男子娶妾或蓄有外室的问题。(那时,没有人提出撒玛利亚妇人信主后,在五个男人之间何去何从的复杂问题。见约四章)宋尚节的解决办法,是承认元配正室为合法配偶,其余的另行择配改嫁,或离夫而终生不嫁。但王明道的建议不同。他认为不合圣经真理的婚嫁关系,不是在信主后像偷人东西赔还人家那样简单解决,因为人是有人性的,也有其依存需要。如果叫悔改后的妾媵离夫不再嫁,应该顾到其实际生活与生理上的需要;如果择配改嫁,岂不构成另一项犯罪?(且不说儿女如何处理)所以王明道认为应该维持既存的家庭关系,即使构成这种关系是不合真理的(如申二二28-29),神也承认其存在;但同时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举出圣经指示监督(长老)和执事资格之一,是「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见提前三2、12;多一6),证明当时教会中有多妻或离婚再婚的信徒,因为他们的生活不足为信徒的表率,所以不适合于作领袖;但他们悔改归信以后,并不是次等信徒,充分与其他肢体一样,包括领受圣餐,享受团契。
在邪淫猖行,婚姻混乱的今代,教会在这一方面的释经,应该严谨毋纵,匡矫时弊。神「愿人得虔诚的后裔」(玛二15),败坏的家庭,衍生败坏的社会,因为家庭是社会的根基;而正确的释经,是信仰和品德的根基。
堕胎
现代基督徒面临的另一个伦理问题,是人工堕胎。不论人如何美化所用的字眼,其结果是造成一个幼小生命的死亡。
圣经肯定人生命是开始于受孕的时候。约伯记说:「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你将生命和慈爱赐给我。」(伯一○8-12),赐生命的是神,说明了生命的庄严,没有权柄将生命取去。神说:「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我必讨他的罪,……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5-6)圣经又说:「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因我受造,奇妙可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一三九13-16)这说到人的生命是何等庄严的事。
大卫的诗更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可见人格是开始于怀胎的时候。
当因圣灵感孕的马利亚,往犹大山地的城,去见年老怀胎的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听马利亚问安,所怀的胎就在腹里跳动。以利沙伯且被圣灵充满,高声喊着说:『……我主的母……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路一39-44)这说明胎儿不仅是一块肉,不仅是有生命,有人格,且是有感情的。施洗约翰「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路一15)马利亚在她的胎儿诞生起名叫耶稣以前,就被称为「我主的母」。这样看来,「胎教」的说法,不是没有根据的文想。
有些妇女,不体会生命的可贵,或为了遮盖自己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或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主张「自由选择」堕胎。但她们当问自己,为什么不早些自由选择?在发生性行为之前是作自由选择的时候。
**是非自由选择,未经双方同意而发生性行为,所以是性犯罪行为;因而导致怀孕的后果,受害一方没有接受并负责使其成熟的义务。如果是双方自由意志的性行为,形成另一个新的生命,那在这行为上无辜(不是无原罪)的第三者,不应该加以戕害。
妇女解放运动的声音说:「没有人可以妨害我支配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个原则是可以同意的。但违反这个原则的是堕胎者和施行堕胎的人,他们「支配」了胎儿的身体,终止了胎
儿的生命!
世界上现在还没有任何国家,立法剥夺人民曲动食指的自由。人民可以有权支配自己的食指。但如果把食指搭放在实弹枪支的扳机上,而对准别人,完全是另一回事!那是与别人的生命有关的!
有过堕胎行为的,或参与堕胎决定的,在神面前负有流人血的罪;当诚实认罪悔改,求主耶稣宝血遮盖洁净。释经者的责任,是从神的话指出那是罪。
政治
政治是人民事务的处分支配。基督徒自然包括在人民里面。圣经对这方面是充分肯定的。大卫是王,也是先知。撒母耳是先知,祭司,也是士师。先知以赛亚、但以理、尼希米,都担任过实际政治职位;而且要找一位不谈政治的先知,是不可能的;如果找到那类「先知」,神给的圣经名词是「哑巴狗」(赛五六10),是说失去了作守望者的责任。至于新约的基督徒,主耶稣并没有叫税吏长撒该辞职作「救恩到了这家」的条件(见路一九1-10)。罗马百夫家听道信了主,彼得并不曾建议他借故退役或开小差(见徒一○34-48)。保罗在达腓立比教会的书信中,还特地提到「在该撒家里的人特地问你们安」(腓四22),这是说到在罗马皇帝的宫廷中,也可以作基督徒。至于教会历史中,基督徒参与政治的,更是不可胜数。
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释经与政治有密切的关系。神命定王登位的时候,要为自己抄录一本律法书,平生诵读。(申一七18-20)也看见得了律法书,就带来复兴(见王下二二8-二三23)。更看见反抗毁坏神的话,就带来毁坏和灭亡(见耶三六章)。
同时,我们看到在释经时,必须深切注意有关政治的事。但以理解释尼布甲尼撒的大像梦和大树梦(见但二31-47,四10-37),都是要叫人知道,是神在人间的政治上掌权,但以理还劝他的领袖施行善政。人间的政治体系,不过是兽(见但七1-28)。了解政治情况,可以在释经上有所帮助。如:罗马与犹太间的臣属关系,「报名上册」(路二1)的意义;为什么大祭司该亚法会说出:「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一一50)这样功利主义的政策,在释经和政治伦理上,有什么意义?该给我们什么教训?
施洗约翰为了对主忠心,传扬真理,他对政治上的领袖是什么态度?希律王是为了政治上的理由容忍他(太一四5),又为了政治上的威信(太一四9)而斩了约翰。主耶稣认识当时的政治领袖是「那个狐狸」,可惜耶路撒冷却不认识要像母鸡展翅护雏的慈爱的主(路一三31-35)。
对政治结构的认识,使我们更能看出亚达薛西王以尼希米为酒政(见尼一○11),可见其信任之深。但以理、末底改等犹大遗民,在政治上与神计划上的关系。
看圣经中先知与政治人物的关系,可以解释拿单如何传达神的信息(见撒下一二1-14);知道真正「使以色列遭灾的」是谁(见王上一八18-19),与神和真理站在一边,而敢与恶王为「仇敌」的「以利亚的心志」(见王上二一20),是如何的心志;米该雅如何的「不说吉语单说凶言」(见王上二二18)。
一个政治时代的结束,当乌西雅王崩的那年」,显然标识着先知以赛亚事奉转变的开始(见赛六1)。耶利米幼年蒙召作先知,神就命定他与政治牵缠,作争议人物;「我今日使你成为坚城、铁柱、铜墙,与全地和犹大的君王、首领、祭司,并地上的众民反对!」(耶一18)
现在有一些热心主张教会与政治分离的人,他们本身并没有基督教信仰,实际上是要把基督教逐出政治影响之外。包克(EdmundBurke,1729-1797)说:「只要好人袖手不作一事,邪恶足可得到胜利。」释经应该注意政治伦理。
最大的诚命
主耶稣综括十条诫命时,这样说:
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
大的了。(可一二29-31;参太二二37-40;路一○25-28)
这两句话,涵盖了圣经伦理的整个解释,也是释经原则的应用典范。
从圣经的开始,我们就看见人失去了与神的团契,而在圣经的结束,我们看见这团契的恢复,也就是救恩的实现。
旧约的献祭,是恢复人与神团契的征象,表明在基督里所完成的救恩,使人借着他与神和好。赎罪完成之后,还有一种祭,叫作平安祭(或团契祭FellowshipOffering)。「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一20)圣经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我们两下借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弗二13、18)这是说,主耶稣成了我们的和平(平安祭,或团契祭)如十字架所表征的,我们得与神团契,也得与人团契。爱神与爱人,是圣经伦理的总纲。
平安祭牲的肉,是献祭的人可以吃的,凡洁净的人也都可以吃,但有一个奇异的规定:「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第
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七16-19,一九5-8)为什么神有这样的命令呢?难道是神喜欢人浪费?当然不是。神从来不愿意人浪费他的恩典;记得在旷野主耶稣以五饼二鱼,给千万的群众吃饱,却嘱咐门徒,把零碎的剩余收拾起来(见太一四20;可六30-44;路九17;约六12)。是不是怕久存变坏呢?如果是腐怀有碍卫生,是可以从经验得到教训,用不着特别立律法教训。我们可以推想,既然平安祭是洁净的人都可吃的,而到第三天仍有剩余,如果不是由于吝啬自私得近于贪,就是那献祭者没有友好可以团契分享,或许二者都有,这二者也都不是神所喜悦的,成为所献不蒙悦纳的原因。
伦理的重要
伦理是关乎基督徒生活的。因此,凡是释经与实行有关的,都属于伦理范围,几乎是无限无尽。如果想包罗无遗是不可能的;写成一巨册的书是很容易的。为了目前范围的缘故,我们只能概括的说,基督徒对于圣经与伦理的意见,有以下三种:
一、凡圣经所吩咐的都去作。这是行神的旨意。
二、凡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作。这就不会违背神的旨意。
三、随圣灵的感动引导,不可拘于圣经字句。
这似乎都言之成理。但感谢主,他赐下圣经。从释经得到的伦理法则,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
伦理的根源
但基督徒伦理,不同于一般的道德系统,而是由于我们归属基督,所以是从救赎观开始的。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20)
基督徒是一个罪人生命转变的故事。这个转变,不是人自己的转变,是被转变;依照圣经的叙述,是从救赎开始。
「救赎」的背景,是从古代的市场上买奴隶。不论今代或古代,不论什么人,都知道自由的可贵,但为什么会伦为奴隶呢?
奴隶的产生过程,有三条路:一种情形是在战争中失败的一方,人民子女被得胜者掳去作奴隶(中二○14;王下五2);一种情形是穷苦欠债卖给人作奴隶(出一二44;王下四1);还有一种是奴隶所生的子女,就是奴隶(出二一4;耶二14)。
人在罪中的情形也是如此。人不能凭自己胜遇罪的权势,就被掳去(见罗七23);人犯罪就是卖了自己(参王上二一20;王下一七17-20);同时,人有原罪:「是在罪孽里生的,……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就是这样,人被罪制服,为罪服役,属乎罪,「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总括来说,全世界的人都陷在罪的权势之下;因为「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五12),使全人类,成为「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
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之下,神为我们预备了救恩的好信息,就是可以被买赎出来而得自由。但是这不是靠人的力量和方法:人不能自赎,更不用说救别人了,圣经说,「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诗四九7-9)
在人都「无法」的时候,满有恩慈怜悯的神亲自预备了救法,「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因此,我们要照神的旨意而「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也就是说,要过合于伦理的生活。这是基督徒伦理的伦理。
释经要注意上下文语意的连贯,还要注意到了解整全的意义,从别处经文别的立点来看,或为证明,或为平衡,或为加强。这是说,要了解圣经的综括性。我们看释经的最高权威如
何处理。
主耶稣进耶路撒冷工作的时候,一班有知识的人来问他一个问题。他们貌似恭谨,按当时拉比们设辩的规矩说: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子,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见太二二23-32)
这个问难的结构:有律法原则,有实例,要求受问者作出一个实用的结论。主耶稣知道那些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他们的真意是说复活的不可能,并不是要学习天堂婚姻法,与摩西律法比较。如果从律法的上下文去看,找不出解答,更不是要去查考那七任妻子的妇人食谱有无问题。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主耶稣在这里敢于向他们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他不是说他们不了解经文的字义。撒都该人不但通晓希伯来原文,也是懂得希腊文的;但主耶稣知道他们知道一些经文,却不了解整全的圣经的深意。亚伯拉罕在世一百七十五岁死了,雅各还只是少年十五时;神是永活的,在时间以外。神的大能使人复活进入永世,天堂并没有千代同堂的困难,因为衰老死亡都过去了,人也不能想有肉体的情感,再续前缘。这是释经综括性的最好例子。
释经时顾及圣经的综括性,正是证明神的话没有互相矛盾抵触,在周顾综观时,可以加深了解,互相发明。
耶路撒冷的人,有的不能承认基督,他们心中有个观念在作祟:「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经上岂不是说『基督是大卫的后裔,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的』吗?」(约七41-42)他们说的不错,和大希律王时的祭司长和文士同样的正确。(参太二4-6)但他们都不曾注意到「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否则他们就不会枉抛心力杀害圣诞婴孩,也就知道如何归信那成为肉身的道了。也幸亏他们不知道,约瑟和马利亚才得以在天使指示之下,安然往埃及逃难,而且归回在马利亚母家的村镇定居(见太二13-23)。但不明白「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意义,使他们终而藐视加利利来的基督,说明了忽略释经综括性,会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
我们记得,复活后的主耶稣是怎样的释经:
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四27、44-45)
主耶稣释经,从不断章取义,而是「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因此有人说,摩西五经是预言耶稣的头,先知的书是预言耶稣的脚,诗篇是预言耶稣的心。我们要认识一个人,要有综括的认识;要认识圣经,是要综括的认识;要认识圣经所说的耶稣,也要有综括的认识。他赐圣灵启迪人心,明白圣经,是全部的圣经,是要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要叫门徒想起他所说的「一切」话(约一四26),是要引导门徒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一六13)。
因此,我们不仅要相信圣经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在释经上也要加以注意。
很多年以前,读到一个小故事:
有一位国王作梦,醒来召了他的臣僚来,要他们为他讲解。他梦见满口牙齿都脱落了,所以醒来精神不愉快。这是独裁者常有的一套。
其中一位大臣说:「王啊!这梦是说你的亲戚都要死了!」王听了大怒,吩咐人把他的头斩下来,免得开口再说恶言恶语。
另一位大臣说:「恭喜陛下!梦的意思是说,陛下要比所有的皇亲国戚活得更长久。愿陛下万岁!」国王听了,心中大悦,满天阴霾一扫而空!王下了王谕,叫这位大臣升官发财。
记得,这故事是附有一节经文:「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二五11)当时幼小的心灵,很欣赏那大臣的慧巧。大臣就是大臣!果然网取了金苹果!当时以为两种不同的解释,根本就是一回事,意义并无不同。
现在想起来,事情不是那样:两种解释并不相同,所引致的结果也不一样。
假设王听得进去第一位大臣的直言,想到唇亡齿寒,悟到牙落也会体衰;就竭力谋求救济,或对贵戚加以保护,或检讨他们有无贪污枉法窃国的劣行,加以整肃饬治,施以劝化教导,他们的恶行革变了,可以延年葆身,国王也免于最后被人革掉老命。诚实的劝教使人得益处:「责备人的,后来蒙人喜悦,多于那用舌头谄媚人的。」(箴二八23)
这故事可以应用到释经上。
释经的精神:好梦与恶梦
我们并不说,每一个梦都有意义。圣经说:「多梦和多言,其中多有虚幻,你只要敬畏神。」(传五7)
圣经中记载解梦的故事。
约瑟因为不肯行恶得罪神,拒绝引诱,却受冤屈被下在监里。在失望灰暗之中,他为被法老下监的酒政和膳长解梦。约瑟没有婉言说好听的话,直言酒政在三天内官复原职,再得眷信;膳长在三天之内被斩首示众。(见创四○1一四一57)以后,果然照他所解释的成就了。当酒政引荐他为法老解梦时,他没有只说七年大丰收的前景,和十四年之后的再度丰收;他也说出干瘦丑陋的七个荒歉年头。法老相信了;任用约瑟纾策救济,解决全地饥荒问题。
我们不要以为约瑟一次解梦的考试,就作了国务总理,太容易了;要知道,他经过了漫长的人格考验,几年监狱的考验。他勇敢直言真理,仁心救灾,智慧治国,才配得高位。
但以理的名字是「神审判」,他的为人也是勇敢正直,说真话,行真理。他第一次为尼布甲尼撒王解梦见巨像。但以理没有只说,王是「极其光耀」崇高伟大圣哲睿智神武英明仁民爱物的最高领袖,可以万岁万万岁永存不朽,而预言大像终必每下愈况,最后被**打碎,国度归于永远的基督。(见但二27-45)
当但以理再为尼布甲尼撒王解大树梦的时候,不仅直言王精神失常,变如畜牲的不光荣情形,并加上教训劝勉:「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他也指示王的罪过和罪孽,叫他悔改:「王啊,求你悦纳我的谏言,以施行公义断绝罪过,以怜悯穷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长。」(但四章)但以理不仅要王相信敬畏顺服神,并要他有道德的,政治的,社会的改革,表明他悔改的果子。
下一次我们看到但以理的出现,是伯沙撒王派人找他。老但以理在饮筵狂欢之中没有分;是空中指头出现,在王宫粉墙上写出无人能读解的文字,才被召来。但以理解释的庄严信息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但五章)
但以理并没有因为年纪大仕官久而变成老滑头;他直言解释,老而弥坚,真可作释经的典型!这才是先知的凭证!
释经的冒险:花圈变石头
来时献花欢迎,去时掷石相送。群众态度的转换,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不要以为他们作了什么错事;正是因为他们作得对了。不要以为这是工作的失败;那正是他们的成功。
这是保罗和巴拿巴布道行程中的遭遇。(见使徒行传第十四章八至二十二节)
路司得城里。坐着个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借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讲道的人,谁不希望得到这样的反应?这是多少人所梦想的成功!只可惜有一件,就是他们没听得进所讲的真理:一讲真理,就有麻烦艰难来了。这是释经的困难。这是作主忠信使者的冒险。
这里有个与释经有关的字,在这里是第一次出现。情感冲动的群众,称巴拿巴为丢斯(希腊神话中的主神Zeus),称保罗为希耳米(希腊神话里的「信使神」Hermes,就是Mercury)。释经学Hermeneutics,就是从这个字来的,是解释传通信息的意思。
当然,我们知道,群众的认识错误——群众错误的时候不少。因为他们说的是吕高尼方言,与说希腊话的使徒中间,有传通的困难。这是因为误意而欢迎。
「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他们只看见保罗,看不见保罗里面的圣灵和所事奉的主。但传道人不能只享受歌颂欢迎而得意,不要因群众献花圈自鸣成功,而飘飘然。另一个要抗拒的
试探,是与信仰不同的人混合,构筑混合信仰,趁机见势与丢斯祭司合作。如果保罗与巴拿巴用医病神迹作广告,推行神医布道,岂不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但对神忠心的仆人,有时明知讲说真理要受反对,却不能不讲,为的是讨所事奉的主喜悦。(参加一10,四16;帖前二2-7)这是释经的代价。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创造天、地、海,和其中美物的永生神。……」?
群众心理是很不定,很危险的;可以载舟的水,也可以覆舟。所谓「骑虎容易下虎难」。承认「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是乐于被高举为领袖的人。所至死也不肯说的话。但
神的仆人不求自己的荣耀,不要自己当神,是要承认「我也是人」(参徒一○26彼得语),主是用真人传福音,作见证,叫人归向神。这虽是容易说的真实话,却是不容易。这是自己降卑。这是一项冒险。因为这个世界要的是虚谎文化,宁拜假神。结果,虽然拦住了群众不献祭与他们了,却也失去了群众;犹太人见作离间工作的时机到了,就乘机煽动挑唆群众反对,「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前恭而后倨,前崇拜上香,后暴动而下石。上场威风,下场何等的不同!
原来照真理释经,是一件不受群众欢迎的事,是不流行的事,更是魔鬼不喜悦的事。以赛亚蒙召奉差遣,神先告诉他是不受欢迎的差事(见赛六章)。耶利米少年蒙召,神先告诉他是注定不得志,与全世界反对;他不肯附从假先知宣告战争必胜的话,宫廷容不下他,把他下入地牢,流离埃及。(见耶一4-10,四三5-6)
纯正的释经,传神的信息,可能不够吸引人,不够刺激。我们必须流着泪承认,可能要付流血的代价实行;更不用说不能得现世的利益了。保罗忠心的释经,使花圈变石头,最后殉道被斩头;但到主荣耀再临时,他不但要得回大好头颅,而且要得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释经不是怕人面孔的学者,不得罪人的好话儿。释经是一项挑战。释经是勇者的工作,是忠信使者的考验。
话又得说回来,最忠诚的殉道者,并不等于准是最好的释经者,好人也不定是最博学有识的哲人,我们仍然需要在圣经真理上求进,装备自己。但同时要知道,我们需要明白的,和
我们所能明白的,神都已经在圣经里启示给我们。至于为什么有恶?为什么神是三而一?我们没有办法解答;连自然界的问题。像为什么有光与声的存在?为什么原子的结构是那样这样?我们只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远比知道的为多。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二九29)我们当存敬畏的心,就我们所知道的,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我们的责任。
在圣经将结束的时候,复活的主耶稣见证说: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二二13)
主耶稣基督用希腊文最初和最终的两个字母,「阿拉法」和「俄梅戛」,来说明自己。这是主在自我启示中,独特的一个比喻。这比喻与语文有关,也与认知有关。
由始至终,是整全,是由时间过程而进入永恒。人类的历史,就是这样一部史诗。在弥尔顿(JohnMilton)的《失乐园》里,我们看到描述这史诗的杰作。
但那位杰出的诗人,不是弥尔顿,而是主自己。从开始,到终结,他都定好了计划、布局、结构、节奏、音韵、造句、铸词、遗词,在哪里有突转,在哪里有高潮,都凭他的全知,安排得又完美,又周详。我们读者的认知程度不够高,或只读到一部分,或读到中间忘了前面的一节,就不能欣赏他杰作的美妙。我们看人类历史,看教会,以至读圣经,都会有这种感觉。必须等到进入永恒里。才可以完全认知主的心意,像那位伟大的作者一样。
「道』(Logos)的意义之一,就是语文或观念。
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与圣经文字的道有密切的关系,为要把父的心意表传出来。从圣经新约的记载,看主耶稣的释经,是很有意义的事。
主在拿撒勒会堂的释经,可能是他公开事奉的第一次。(见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六至三十节)
耶稣来到拿撒勒,就是他长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规矩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圣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他,他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
从这里的记述,我们看见释经需有纪律训练。主耶稣在世时,有进会堂与社区交通的「平常的规矩」,不是偶尔光顾,也不是坐在木匠店里只闭门造车;他虽然是神的儿子,成为肉身的道,还是要打开圣经先知书的皮卷「找到」一处,不是随便碰到一处,而信口开河。这是释经者最好的榜样。如果自己没有对圣经先认识,如何释起?同时要——知道应验时间。以赛亚的预言在时间的尘封下七百多年,主确知「今天」应验在听众的耳中。他不是先看周围的世界有了什么改变,而是他自己要出而改变世界。他不凭空猜测而定个日子,然后再随机应变一口两舌的改过;他说「应验」,就是应验,以后的事实也验如斯应,证实他的宣告。
他也知道自己使命。有圣灵的膏抹,出而执行秘他大的使命。
同时,有广大的襟怀。他知道「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四22),却不止于犹太人;他不把神拘囿于自己的小圈圈之内,而宣告外邦人的救恩。
因此,必须敢于无我直言。释经的人是传达神信息的使者,必须忠实,不管人的欢迎或反对(参加一10)。如果为了自己打算,变成为肚腹说话,因此是全无价值的。更坏的是,他给人的印象是神说的,是极大的误导。主耶稣知道他不能止于「众人都称赞他,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乖乖的作「本乡之子」,他直言指出他们的问题是,不肯听受先知的话而悔改。
他也知道神的计划。无疑的,主深明详知神的计划,所以不用规避,不怕人怨,神的时候未到,在耶路撒冷以外丧命是不可能的,「他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
从主耶稣释经的榜样,我们看到教会的事奉,讲道应以释经为主。而且道是语文,是一项观念,要化为行动,所以释经在于应用。
主耶稣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这个比喻是说:道是语文,是观念,是行动。神是有计划的神。神的计划必然成就。这是我们释经当有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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