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耶稣
作者:L·史特博
前言
前言      
第一部 审查记录
1.目击者的证据 2.考验目击者的证据 3.书面证据 4. 旁证
5. 科学证据 6. 反证    
第二部分 分析耶稣
7. 身份证据 8. 心理学上的证据 9. 形像证据 10. 指纹证据
第三部 研究复活
11. 医学上的证据 12. 失踪尸体的证据 13. 耶稣显现的证据 14. 佐证
结论      
前言 前言
    重新调查一生难过的奇案

    用检察官的口气说,检控迪克逊意图杀人一案,“十拿九稳,必胜无疑。”那真是铁案如山,无可抵赖。只要随便检查一下证据,就足以断定迪克逊这个人在芝加哥南郊与斯坎伦警长殴斗时,一枪射中警长腹部。

    证人和证据件件都在抽紧套在迪克逊脖颈上的绳索。证据之中有指模,武器、目击者、动机、受伤的警察,被告还有暴行记录。事实俱在,咎由自取,迪克逊必然要受刑事法律的制裁。

    事实很简单:邻人报警,说西108街上有个携枪男子。斯坎伦警长趋赴现场,看见迪克逊和他女友在她的家门口大声争吵。女友的父亲看见斯坎伦来了,就从家里出来,以为有警察在场,他出来应该安全。

    迪克逊和女友的父亲忽然打了起来,警察跑上前去干涉,想把他们分开。枪声一响,斯坎伦腹部受伤,踉踉跄跄走开。这时正好有另外两辆警车开到,嘎然停车,警员跑去把迪克逊抓了起来。

    他们在附近找到一支22口径手枪,枪是迪克逊的,上面有他的指模,枪膛里少了一颗子弹。显然他是在开枪以后把枪抛在那里的。女友的父亲手无寸铁,警长斯坎伦的手枪还在枪套里。斯坎伦皮肤上的火药烙痕显示,开枪的地方十分接近。

    幸好枪伤并未危及斯坎伦的生命,但也严重得使他赢得一枚英勇勋章,由警察厅长亲自给他别在胸膛上,令他感到荣耀。至于迪克逊呢,警察查看过他的犯罪记录,发现他曾因开枪射击另外一个人被判有罪,显然有暴力倾向。

    此后快近一年,我坐在芝加哥一间几乎无人的审判室里,一方面作笔录,一面听迪克逊公开承认开枪袭击在警界服务了十五年的警长。证据之外再加上被告自己认罪,该案遂成定识。刑庭法官宣布把犯人收监后,木槌一敲,审判结束,公正地执行了法纪。

    我把笔记簿放进上衣内侧口袋,缓步下楼走向记者室。我估计老编顶多让我这则新闻在次日出版的《芝加哥论坛报》上刊登三段。老实说,也只值这么多。这不是什么大新闻。或者说我以为如此。

    线人的低语

    我接听记者室的电话,立刻认出对方的声音——那是我跑刑事法庭新闻那年培植的线人。我听得出他有重要消息告诉我,因为消息越重要,他说得越快,声音越低,那时他说话的声调又快又轻。

    “咳,你知道迪克逊那个案子吗?”他问。

    “当然知道,”我回答,“那则新闻是我两天前采访的,十分平淡。”

    “不要那么肯定。我听说射击事件发生前几星期,斯坎伦警长曾在一个聚会上炫耀过他的笔枪。”

    “他的什么?”

    “笔枪。那是一种22口径手枪,外形像支钢笔。不论谁携带这种手枪都是非法的,警察也不例外。”

    我告诉他我看不出这和该案有什么关系,他说话的声音更加激动。“关键就在这里,迪克逊并未开枪打斯坎伦!斯坎伦受伤是因为他自己插在衬衣里的笔枪走火。他陷害迪克逊,因为害怕私带非法武器惹上麻烦。你不明白吗?迪克逊是无辜的!”

    “不可能!”我大声说。

    “你自己去检查那些证据,”他回答,“看看会得到什么结果。”

    我挂上电话,三脚两步奔上楼到检察官的办公室,在门口停留片刻喘过气来才慢慢推门进去。“你知道迪克逊的案子吗?”我漫不经心地问他,不想过早地揭开底牌。“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再和你研究一下那个案子的细节。”

    他听了忽然面色苍白,“啊,我不能谈论这个案子,”他结结巴巴地说,“实在无可奉告。”

    原来我那个线人已经把他怀疑的事情传知检察官办公室,他们正暗地里召集大陪审团重新考虑证据。出乎意料地一个滴水不漏的案子又要重新开审了。

    新理论,新事实

    同时,我展开了自己的调查:观察出事现场,访问证人,与迪克逊谈话,检查物证。我在彻底查清案情时,有一个千奇百怪的发现:我查到的所有新事实,甚至连过去证明迪克逊有罪的老证据,都能熨帖地和这个笔枪理论相配合。

    *目击者说迪克逊曾在斯坎伦到达前用他的手枪敲打女友家的大门,手枪走火,子弹射向下方,女友家前廊水泥地上有个碎片符合子弹的冲力。这就说明了何以迪克逊的枪膛里少了一颗子弹。

    *迪克逊说他不愿让人见他带有手枪,所以在警察到达以前把手枪藏在街对面的草丛里。我找到一个证人证明此点。这说明了何以警察在离开出事地点的地方找到那支手枪,虽然没有人看见他把枪抛到那里。

    *火药灼痕集中在斯坎伦衬衣口袋里面,不在口袋上方。子弹孔在口袋底部。结论是子弹不知为什么是从口袋里面发射出去的。

    *子弹弹道走的是朝下延伸的方向。斯坎伦衬衣口袋下方有个血染裂缝,子弹是在穿越斯坎伦一些皮肉之后从那里钻出去的。

    *迪克逊的犯罪记录不仅不实,他曾经因为一次射击事件坐过三年牢,上诉法院断定他被误判,把他开释。原来警方隐藏了被告一个重要证人,而控方证人则在证词里撒了大谎。记录指责迪克逊有暴力倾向,但实情却并非如此。

    无辜者出狱

    最后我问了迪克逊那个关键问题:“既然你清白无辜,为什么要认罪?”

    迪克逊叹气说,“那是一场交易。”他指的是诉讼中的一种习惯作法,控方向被告建议,假如他肯认罪,判刑就会轻些。那样就能节省审判的时间和费用,对谁都有好处。

    “他们说如果我认罪,就判我一年徒刑。我受审时已经坐了三百六十二天监,只要承认那是我干的,再过几天我就能回家了。假如我坚持受审,而陪审团判我有罪,他们就要以枪击警员判我二十年。法律条文是那样规定的。那是一场得不偿失的赌博,我十分想家。”

    “那样你就承认你做了没有做的事情?”

    迪克逊点头,“正是这样。”

    迪克逊终于得到昭雪,后来他跟警察厅打官司,得到胜利。斯坎伦被剥夺了勋章,大陪审团控告他行为失检,有失官守,他认罪后被警察厅开除。至于我呢,我写的报导大字标题登在报纸头版上。更加重要的是我以青年记者的身分得到了一些重要教训。

    教训之一是证据可以多方面使用。例如很容易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迪克逊枪伤警长;可是关键问题是,你所收集的证据是不是真的齐全了?哪个解释最适合这齐全的事实?笔枪理论一提出来,情况渐趋明显,这个理论能最好地解释全部事实。

    另外还有一个教训。起初我所以相信那些证据的原因之一,是那些证据符合我当时的成见。我认为迪克逊显然是个捣乱鬼,一个不成气候的人,一个破碎家庭、游手好闲的人物;警察都是好人,检察官们从来不犯错。

    戴着这些有色眼镜观察事物,原先的证据仿佛全都顺理成章。即使其中有什么矛盾或缺陷,会被我天真地忽视掉。警察告诉我那是个无懈可击的案子,我信以为真,不再加以深究。

    但当我除下这些有色眼镜,化偏见为客观研究的时候,情况就改观了。最后我让证据引导我走向真理,不管它们是否符合我原来的成见。

    这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最大的教训还在后面。

    从迪克逊到耶稣

    我所以要重述这个绝非寻常的案子,是因为我的信仰历程和我在迪克逊案上的经验颇有类似之处。

    我这大半生是个怀疑派,事实上我认为自己是个无神论者。在我看来,太多的证据证明上帝只是人类异想天开的产物,属于古代神话和原始迷信。假如就只因为不信祂要被打入地狱,这还算什么仁慈的上帝呢?奇迹怎能否定自然的基本法则呢?难道“进化论”还不够圆满地解释生命的起源吗?难道科学推理还驱除不了超自然的迷信吗?

    至于耶稣,难道你不知道他从未自命为神吗?他是个革命家,是个圣人,一个**偶像的犹太人,但他是神吗?不是,他从来没有那样想过!我可以给你列举许许多多的大学教授,他们都是这样的——我们当然可以信任他们,难道不是吗?让我们来正视现实吧!即使把证据粗略地检视一下,也足以证明耶稣不过是和你我一样的人,只是他具有不同凡响的仁慈和天赋的智慧而已。

    可是我对证据所作的粗略检查实际上就只这么多。我读过一些哲学和历史,刚好够给我的怀疑主义找到支持——这里一桩事实,那里一点科学理论,一句精妙的引言,一个聪明的论点。当然,我能看到一些缺陷和矛盾,但是我有一个强烈的动机不去理睬它们:我过的是一种自私自利,不十分道德的生活方式,假如有一天我要改变观点而成为耶稣的信徒,我得把它抛掉。

    就我而言,案子已经了结,我有足够证据心安理得地认定耶稣的神性只是迷信者空想的发明。

    或者说我以为如此。

    给无神论者的回答

    促使我对耶稣一案重新展开调查的,不是线人的电话,而是我的妻子。

    1979年秋天,莱斯莉宣布做了基督徒,这教我大吃一惊。我转动眼睛,振作起来,准备接受最坏的情况,觉得自己是个“上钩调包销售术”的受害者。我娶的那个莱斯莉,本来是个聪明活泼、无忧无虑、敢于冒险的女孩,如今我担心她会变成一个不喜男女之事,呆板拘谨的女人,宁愿放弃我们外向好动的生活方式,整夜参加祈祷会,到肮脏的施粥所去做义工。

    事实上,我反而对她在性格、人品和自信上的大改变感到一种愉快的惊讶,甚至着迷。最后我要刨根问底去研究,是什么事使我的爱妻在生活态度上有了这种细微但极重要的变化,于是我对环绕基督教这个案子的所有事实展开了全面调查。

    我尽可能抛开自身利益和偏见,开始读书,访问专家学者,提出问题,分析历史,钻研考古学,研究古代文学,并且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句一句地精读圣经。

    我花上比采访任何新闻更大的精力,尽可能应用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受到的训练,以及在《芝加哥论坛报》法律版编辑任内积累的经验,投入这个案子的研究工作。经过颇长一段日子,现实世界里——历史,科学、哲学,心理学上——的证据逐渐指向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那就像重新调查迪克逊案似地彻底调查全案。

    由你自己来判断

    说不定你也有这样的经验,你的信仰观点所根据的是你从观察周围世界时取得的证据,或是很久以前你从书中、大学教授、家庭成员或朋友那里收集到的证据。但是你的结论真能完美地解释那些证据吗?假如你要钻研得更深些,放下成见,有系统地搜集证明,你会有什么发现呢?

    这正是本书的主旨。事实上,我要追述并解释将近两年我在宗教信仰上所走的路。我要带着你去访问十三位声名卓著的学者与思想权威,他们的学术地位是无懈可击的。

    为了求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我走遍全国,从明尼苏达到乔治亚,从维基尼亚到加利福尼亚。我还用我在怀疑阶段所持的反对意见,向他们质疑,逼使他们用铁一般的事实和令人信服的论点为他们的立场辩护,用你们也可能提出的问题去考验他们。

    我在追求真理时,使用了我跑法院新闻期间累积的经验,审查各种各样的证据——目击者证据、书面证据、确证、反证、科学证据、心理学证据、旁证,甚至还有指模证据(这很引人入胜,是不是?)

    这就是你在法庭上遇到的证据分类。也许使用法律观点最足以说明情况,假设你是个陪审员好了。

    如果你在审判中被选为陪审员,他们会要你确认对该案并无成见。他们会叫你宣誓你态度公正,按照事实并不按照你的臆想或偏见进行判断。他们要你仔细考虑证人的可靠性,谨慎分辨供词,凭常识与理性严格审查证据。我要你在阅读本书时采用同样的态度。

    陪审团的职责在于做出裁定。这并不意味他们百分之百正确。因为人生中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证据。在审判中,法院要求陪审团斟酌证据,做出最好的裁定。正如我们在迪克逊案中所说的,哪个论断最能贴切地说明事实?

    那是你的工作。我希望你能慎重其事,因为等你决定的事情非同小可。如果耶稣可信——我知道在这个阶段你可能对耶稣抱有很大怀疑——那么你对他起什么反应就非常重要了。

    可是他到底是谁呢?他自称是什么人?有没有什么可信的证据证明他所言非虚呢?

    我搭乘班机到丹佛去进行第一个访问,要找的正是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一部 审查记录 1.目击者的证据
    耶稣的传记靠得住吗?

    我初次和李奥.卡特会面时,他是个态度腼腆,说话温柔的十七岁少年。他是芝加哥草莽地区的老居民,其供词已令三个杀人犯坐监。一颗38口径手枪的子弹还嵌在他的颅骨里,那是他目击伊莱贾.巴普蒂斯特枪杀一个当地杂货商时恐怖经历的血的标志。

    李奥和朋友莱斯利.斯科特打篮球时看见伊莱贾——一个无恶不作,有过三十次被捕记录的十六岁少年罪犯在杂货店老板萨姆.布鲁的店铺外面把他杀害。

    李奥从小就认识这个杂货商。“我们饿得没有东西吃时,他会给我们一点吃的。”李奥用低沉的声音向我解释。“所以当我去到医院听说他已死去的时候,我知道我得供出所看到的。”

    目击者的见证最具威力。审讯中证人详细叙述他见到的犯案情景,然后满怀信心地指着被告说那个人就是凶手。这真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伊莱贾知道,只有设法阻止李奥、卡特和莱斯利.斯科特作供,才能不坐牢。

    于是伊莱贾带着两个伙伴出去找寻。他们很快在街上找到李奥,莱斯利和李奥的弟弟亨利,用枪威吓着三人到附近一个漆黑的装货船坞。

    “我和你无冤无仇,”伊莱贾的表弟对李奥说,“但是我不得不把你干掉。”说着用枪指着李奥的鼻梁,扳了枪机。

    枪声一响,子弹走的是向上倾斜的轨道,打瞎了李奥的右眼,嵌在他的颅骨里。他颓然倒在地上,又被打了一枪,这颗子弹打在离他脊柱骨不到两吋的地方。

    李奥伸开四肢躺在地上装死,他瞥见哭泣着的弟弟和朋友也被人近距离残酷地用枪打死。等到伊莱贾一帮人逃跑以后,李奥爬了起来逃到安全的地方。

    李奥经过大难居然活了下来。那颗子弹嵌入的部位过于危险,取不出来,所以还留在原处。尽管他患有用重药剂也不能遏止的头疼,伊莱贾·巴普蒂斯特枪杀杂货商萨姆·布鲁案开审时,他仍然出庭作证。陪审团相信他的证词,伊莱贾被判入狱八十年。

    李奥又是仅有的证人,指控伊莱贾与其同伙杀害他的弟弟和朋友。陪审团又相信他的话,三个凶手都判处终生监禁。

    李奥.卡特是我的英雄,他使死者得以伸张正义,虽然自己付出了那么惨重的代价。我想到目击者证据的时候,就是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他的面孔在我心里依然栩栩如生。

    古代的见证

    目击者证据确乎使人不能不接受,而且令人信服。目击者假如有足够的机会观察罪行,没有偏见和隐密不明的动机,为人诚实公正,在法庭上指斥被告的那种引人注目的行为,足以使被告坐监。甚或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研究历史事件上,甚至如耶稣基督是否是神的独生子的问题,目击者证据都同样重要。

    但是我们拥有什么目击者的叙述呢?我们有任何亲自与耶稣接触过,听过他的教导,见过他的奇迹,目击他的死亡,甚或在他所谓的复活后确实遇见过他的人的证词吗?我们有第一世纪“记者”的任何记录吗?他们访问过目击者,问过难以回答的问题,忠实地记录了他们严格认定为真实的东西吗?同样重要的是,这些记载经得起怀疑派的查究吗?

    我知道正如李奥.卡特的证词决定了三个残暴杀人犯的命运。朦胧的远古留下来的证据,应该有助于解决最重要的信仰问题。为了求取正确的答案,我约见全美驰名学者,写过讨论这个问题的专著《四福音的历史可靠性》的著者克莱格.L.勃鲁姆伯格博士(Dr.CraigL.Blomberg)。

    我知道勃鲁姆伯格头脑聪颖。事实上,连他的仪表都与他的身分十分相配:他身高六呎二,身体瘦长,短短的棕色鬈发乱蓬蓬地覆盖着前额,毛茸茸的胡须,还戴有一副无框的深度近视眼镜。他那个模样很像中学毕业典礼致告别辞的毕业生代表(事实上他是),全国中学优秀毕业生(事实上他是),著名神学院的优异毕业生(事实上他是,毕业于三一神学院)。

    但是我要拜访的不只是聪颖智慧、学问渊博的人,我要的是一个不轻视微妙细节或是不随便排斥挑剔基督教记录的专家。我要的是一个有品格的人。勃鲁姆伯格驳斥过对基督教最严厉的批评,说话有权威,并不会为隐藏重大问题而肆言无忌,不求阐明。

    人们说勃鲁姆伯格正是我要找的人。我坐飞机到丹佛,心里在想他是否名不虚传。老实说,我有点疑虑,特别是我在研究中发现了一件让人非常心烦意乱的事,他大概很想把它遮盖起来。勃鲁姆伯格仍然希望他儿童时代崇拜的芝加哥幼狮棒球队,能在他有生之年,赢得美国职业棒球全国冠军。

    坦白说,这一点使我觉得他的鉴别力颇有问题。
第一部 审查记录 2.考验目击者的证据
    耶稣的传记经得住审查吗?

    十六岁的迈克尔.麦克洛说话的声音很低,再加上维持他生命的呼吸器的噗噗声,陪审团听不清他在说什么。读唇人俯身在迈克尔床头,辨析他的语言,把他的供词讲给临时法院听。

    打断迈克尔脊柱的子弹,使他从脖颈以下全身瘫痪。他过于衰弱,不能抬到法院出席被控攻击他的两个少年的审讯。于是法官、被告、律师、记者和观众只好挤进病房,病房现在成为库克郡巡回法院的临时分院。

    在检察官的盘问下,迈克尔忆述他当日离开芝加哥公共的住所,口袋里只有两块钱。他说在楼梯上被两个被告拦住说话,然后他们抢他的钱,并蓄意开枪射向他。另外有两个目睹被告打人的少年证实了迈克尔的供词。

    被告从未否认开枪,但是他们说是挥动手枪时意外走火,被告律师知道要被告获得减刑,惟一的办法,是**控方的证词——枪击是有预谋的邪恶暴力行为。

    被告的律师尽其所能叫人怀疑目击者的陈述。他们质疑证人的观察能力,但未见成效。他们想找出证词前后矛盾的地方,但证词在重点上都契合无间。他们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显然无此需要。

    他们暗示证人品格有问题,但被害人与证人都是奉公守法,无犯罪记录的少年。他们希望找出证人对被告存有偏见,但无法找到。他们质疑一个九岁大,名叫基斯的证人是否了解发誓作供的意义,但人人看得出他懂得。

    被告律师既然不能动摇受害人与控方证人证词的可靠性,两个被告终被判意图谋杀罪,监禁五十年。过了十五天,迈克尔死了。

    被告律师的工作很具挑战性——提问题,让人起疑,探索证人供词中的弱点和有懈可击的地方。他们的办法足使证词经受各种各样的考验。相信凡是诚实与正确的证词必经得起考验;而虚假、夸大或误导人的证词将被揭穿。

    就迈克尔案而言,正义所以能伸张,是因为陪审团看得出,受害人与证人都在诚实正确地叙述他们的经历。

    现在让我们回头来审查关于耶稣的历史证据。考验勃鲁姆伯格博士的证词,显示其弱点或优点的时候到了。有许多考验的方法正是多年前迈克尔案申辩护律师用过的。

    “有八种不同的测验我想问你,”休息了十五分钟坐下以后,我对勃鲁姆伯格说。

    勃鲁姆伯格又倒了一杯滚热的黑咖啡,然后向后一靠。我不能肯定,但是他好像在等我向他提出挑战似的。“开始吧,”他说。

    一、意图测验

    这个测验的目的,是要判断作者是否有明显或暗含的意图去正确保存历史。“这些第一世纪的作者真有兴趣记录已经发生的事吗?”我问。

    勃鲁姆伯格点头。“是的,他们有兴趣,”他说。“你可以在《路加福音》的开端看到这意图,读起来很像古代信史和可靠传记的序言。”

    勃鲁姆伯格打开他的圣经,读出《路加福音》的开场白:

    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1:l-4)

    “你可以看到,”勃鲁姆伯格继续说,“路加清清楚楚地说明,他有意把经过考察,并曾亲眼看见的人充分支持的事确实地写下来。”

    “还有别的福音书呢?”我问。“书里没有类似的开场白,难道他们没有同样的意图吗?”

    “对,《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都没有这种清楚的说明,”勃鲁姆伯格回答。“但是它们在文体上与《路加福音》相似,我们遂可以相信,马可与马太两本福音书,也同样反映了路加的历史意图。”

    “《约翰福音》呢?”我问。

    “四本福音书中,清楚说明写作意向的,也见于《约翰福音》第20章31节:‘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我反对道,“这里讲的是神学,而非历史啊。”

    “这个我承认,”勃鲁姆伯格回答。“可是假如你想有足够的信心去相信,神学必须有正确的历史作依据。此外,还有一件不可忽视的旁证。请注意福音书的写法——态度严肃负责,细节翔实,显然十分细心和严谨。在这里,你找不到别的古代著作中常常看到的那种飞扬浮躁和刺眼编造的神话。

    “所有这些引向一个什么结论呢?”他问,然后回答了提出的问题。“看来十分明显,福音作者的目的是要记录实际发生了的事。”

    回答反对意见

    然而,那是实际发生了的事吗?有些批评家提出一个与此对立而矛盾的说法。他们说,早期基督徒相信耶稣要在他们有生之年再临,来完成历史,所以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把耶稣生平的任何历史记录或教导保存下来。既然他随时要回来结束这个世界,何必那么麻烦呢?

    我说,“于是,若干年后,情况越来越明显,耶稣不会立即回来,他们发现已经没有什么确实的历史材料可用来写福音书。没有为历史目的而留下什么,难道这不是当时实在的情况吗?”

    “历史上的确有些教派和团体,包括宗教团体,可以适用这种说法,但是早期基督教并非如此。”勃鲁姆伯格回答。

    “为什么呢?”我质问他,“早期基督教有什么不同?”

    “第一,这个前提说得有点过分。事实是,耶稣大部分的教导中都指出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世界末日才来到,”他说。“第二,即使有些耶稣的门徒认为他相当快再临,但是不要忘记,基督教是源于犹太教的。

    “有八个世纪,犹太人生活在先知们不断宣布世界末日即将到来,而以色列的历史却仍继续发展之下,这些先知的门徒们依然记录、珍视并且保存先知的预言。既然耶稣的门徒认为耶稣比先知还要伟大,他们也会带着耶稣再临的盼望将历史记录下来,这也是非常合理的。”

    虽然看似合理,有些学者还提出了第二个反对意见,我将之提出来向勃鲁姆伯格请教。“他们说早期基督徒常常认为肉身死去的耶稣,藉着他们向教会传达信息或‘预言’,”我说。“既然这些预言被认为具有与耶稣在世时所说的话同样权威,早期基督徒把这些耶稣死后的言论和耶稣原来的语录同等看待,因之福音书便把这两种资料混合起来,使我们无法分辨哪些是历史上耶稣说的,哪些不是,许多人对这个指责感到困惑,你对此有何反应?”

    “这个论点比前一个论点更少历史佐证,”他微笑着说。“事实上新约本身就有例证否定这种假说。

    “新约里有的地方提到早期基督徒说的预言,但这总是和主耶稣所说的话清楚分开来。例如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里,保罗清清楚楚分别什么是他从耶稣那里听到的,什么是他引证历史上的耶稣所说的话。在《启示录》里,我们也能清楚看出哪几次是耶稣直接对先知——传统上假定是使徒约翰——说的话,哪些是约翰自己在叙述他受到圣灵启示的看法。

    “又如《哥林多前书》第14章,保罗谈到辨别真假预言的标准。也提到地方教会有考验真假先知的责任。我们从保罗犹太教的背景,知道辨别真正预言的一个标准是那个预言是否应验,和这些新预告是否和主耶稣说的话一致。

    “但最强而有力的论点,是我们从来没有在福音书里找到的东西,耶稣升天后,初期教会内部起了一些争论,例如信徒应否行割礼,方言应怎样制约,怎样使犹太人与外邦人团结,妇女在牧养工作中所应扮演的角色,信徒可否与非基督徒配偶离婚等。

    “要是早期基督徒可以把升天后的耶稣给他们的信息写进福音书里,这些问题便很容易解决了。但他们从没有这样做过。这些争论的持续足以证明基督徒乐于把耶稣在世时发生的事,和教会后来辩论的事清楚分开。”

    二、能力测验

    即使著者不凭己意忠实记载历史,他们做得到吗?我们怎能肯定耶稣生平和教导的资料能好好地保存三十年,最后才写入福音书中呢?

    我问勃鲁姆伯格,“你难道不承认记忆错误,一厢情愿,和传说的发展,能把耶稣的史实在写成福音书以前污染得面目全非?’。

    他回答前先为我勾绘了一下当日的情况,“我们一定要记住,我们所面对的是发生在一个遥远时代又兼外国的地方的事,那里的文化里头还没有计算机,或者印刷机,”他回答。“书籍在当日是纸草卷抄本,比较少见。因此,宗教社会中的教育、学术、崇拜和数导都靠口头,拉比们以博学强记整部旧约驰名。所以耶稣的门徒完全能够记住比四福音加在一起还要多的东西,还能正确无误地传递下去。”

    “且住,”我插嘴说,“老实说,真有这种死记的工夫吗。那怎么可能呢?”

    “是的,我们今天确实难以想象,”他承认,“但是那是一个口述的文化,特别重视背诵。还要记住的是,耶稣的话有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用的是诗的形式。并不是说一定要押韵,可是都有一个格律,句子匀称,并行结构等。这对背诵是个极大的帮助。

    “另外还有一件需要一提的事,那时所说的记诵不那么严格。研究记述文化的人都知道,说故事每次都有一定程度的出入——哪些一定要说,哪些可以省却,哪些可以述意,哪些可作解释等。

    “研究显示,在古代中东,重述神圣传统,任何一次都可以和下次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的出入,可是总有一些固定的要点不能更易。讲故事的人如果在这些要点上出了错误,社会有权纠正。

    “这是个有趣的…,”他停下来,想找一个适当的字眼。“…巧合,‘对观福音书’在任何段落上都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的差异。”

    勃鲁姆伯格好像在暗示什么,我要他说得明白清楚些。“请说得明白些,”我说,“你到底在指什么?”

    “我想指出的是,‘对观福音书’里有许多类似之点和不同之点,似乎可以用这个假设来解释。门徒和早期基督徒把大量耶稣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记在脑子里,但是他们觉得这些言行可以自由地用各种不同的形式重述,永远把耶稣的教导和事迹的重点保存下来。”

    我对早期基督徒精确地保存这些口授传统的能力仍然有些怀疑。儿时玩团体游戏的情景印象深刻。在那些游戏里,一句话传不到几分钟就能出错。

    玩打电话

    你小的时候大概也玩过打电话这种游戏:几十个孩子围成一个圆圈,一个在另一个耳边说了一句话,例如“你是我的好朋友”,耳语一路传下去,传到最后,耳语已经歪曲,可能变成,“李是王的坏朋友”。

    “让我们实话实说,”我对勃鲁姆伯格说,“这不正是一个很好的比喻,说明关于耶稣事迹的口述传统可能发生的事吗?”

    勃鲁姆伯格不接受这个解释。“不对,实际上不是这样,”他说。“理由是:若你仔细记熟一件事,你会留心没有传述正确绝不传给别人,你所做的完全和玩电话游戏不同。

    “玩电话游戏的乐趣大半在于一个人还没有把话听清楚,又不能让人重述一次,就把话传了下去;何况用的是耳语,就更容易教第二人进一步听错。所以当那句话传遍全屋几十个人以后,最后讲出来的话可能引人大笑不已。”

    “那么,”我问,“这岂不是传递口述传统不可靠的一个好例子吗?”

    勃鲁姆伯格慢慢啜了一口咖啡才回答。“正因为口述传递有这种缺点,在第一世纪的社会里,对口述材料便有严格的制衡办法,那就是你可以确定,每次传到第三个人,他就要清清楚楚地大声询问第一个人‘我说的仍然没有错吧?’要是有就得把它改正。

    “口传社会,会时时核对传说了些什么,一路进行干涉和改正。这就保存了信息的完整,”他说。“结果和儿童玩打电话非常不同。”

    三、品格测验

    这个测验要判定这些著者是不是具有写正确历史的品格,有没有什么不诚实和不道德的记录,损害他们正确传布历史的能力或意愿?

    勃鲁姆伯格摇摇头。“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能合理地证明他们不是品格极其完整的人,”他说。

    “他们记录的是耶稣这个人的言论行谊,要求他们在品格上一定要达到有这种信仰的人必须具有的高尚品格。你看见这些跟随耶稣的门徒,愿意至死不渝地持守所信,直到剩下来的十一个门徒之中有十个被人残酷处死。他们品格的高贵可以想见。

    “谈到诚实、率直、美德和道德,这些人的成绩令人钦羡。”

    四、前后一致测验

    这是怀疑派常常指出福音书不能通过的一个测验。它们之间究竟是不是真的无可救药地互相矛盾呢?在福音书各种不同的记载之间。真有不可调和的差异吗?假如有,谁还能信任书里所说的话呢?

    勃鲁姆伯格承认福音书之间在许多处均有不同。“小的如遣词用句的不同,大的如最著名的明显矛盾,无不具备,”他说。

    “我自己的信念是,只要你容许我在前面提到的成分——意译,节略,增加的解释、材料的选择和省略,那么,照古代的标准,四福音书彼此之间是极其一致的。而且为了公平,我们也只有使用古代的标准。”

    “反过来说,”我指出,“假如四福音书彼此之间完全一样,那就会有人指责,说那些作者一定事先私下商议过怎样将故事写得一样,那会更加使人疑窦。”

    “你说得对,”勃鲁姆伯格同意。“如果福音书过于一致,这件事本身就足以**作者独立见证人的身分。那样人们就会说实际上只有一份见证,其余的人都在鹦鹉学舌。”

    我脑子里突然想起哈佛大学法学院西门.格林里夫的话,他是历史上一位著名的法学界人物,著有一部关于证据的著述,极具影响力。他研究过四福音的一致性后,做出结论说:“书里的矛盾足够显示作者之间事先并无默契;同时又有那么多的共识,显明他们都是同一历史大事的独立述说者。”

    德国学者汉斯.施蒂尔,用古典史学家的观点,同意在基本事实的共识和细节上的不同,显示出他们所记的可信,因为伪造的记录才有走向完全一致与和谐的趋向。他写道,“每位史家,若遇到一个非常的事件,在报导上居然毫无矛盾,天衣无缝,会分外使人起疑。”

    即使如此,我仍不肯放过福音书中明显矛盾所引起的困难。我决定进一步探索这个问题,要求勃鲁姆伯格解释书中若干明显的矛盾,也是怀疑派时常用来说明福音书不可靠的论据。

    对付矛盾

    我先提出那个著名的耶稣医病的故事。“《马太福音》说百夫长自己来求耶稣给他的仆人治病,”我指出,“可是《路加福音》说百夫长请犹太人的几位长老去看耶稣。这是一个明显的差别,是不是?”

    “不是,我不那样想,”勃鲁姆伯格回答。“你想想看:在今天的世界中,我们可以听到一则新闻广播说‘今天总统宣布……’,其实讲词是捉刀人写的,宣读的是新闻秘书,如果幸运,总统也许看过这篇讲词一眼。但是没有人指责那篇广播有错。

    “同样,在古代社会里,人人都了解并接受,说是某某大人物做的事,实际上是他们的下属或使者做的。在医病这个例子中,来求耶稣的实际上是犹太人的长老。”

    “你是说马太和路加都没有错。”

    “这正是我要说的,”他回答。

    这好像还合理,于是我提出第二个例子。“马可和路加都说耶稣把群鬼赶入格拉森的猪群,而马太说是加大拉。人们说这是一个不能调和、明显的矛盾,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这个错应可定论了。”

    “且慢定论,”勃鲁姆伯格咯咯笑着说。“这里有个可能的解释:一个是镇名,另一个是省名。”

    这听起来是在躲避问题。

    “问题要复杂得多,”我说。“小镇格拉森一点也不接近加利利海,而群鬼是在这里进入猪群,猪群后来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

    “好吧,说得不错,”他说。“可是有一个镇的废墟正好在加利利海东岸那个地点挖了出来。那个镇的英文名字读音为克尔森,但是把一个希伯来字意译或音译为希腊文,读出来就很可能像格拉森。所以鬼入猪群的那个地方很可能是克尔森——在希腊文里拼为格拉森,在加大拉省内。”

    “说得好,”我笑着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投降。但是另一个问题就没有这么容易解决:对于马太和路加在耶稣家谱上的矛盾,你有何解释?怀疑人士指它们互相抵触,无可救药。”

    “这是另一个有多种解释的例子,”他说。

    “例如?”

    “两个最常见的解释是,《马太福音》讲的是约瑟的血统,因为《马太福音》开头几章大部分以约瑟为出发点写的,约瑟是养父,依法由他上溯到耶稣是大卫皇室的后裔,这是马太认为重要的主题。

    “路加则通过马利亚的血统追溯耶稣的家谱,既然双方都是大卫皇室的后裔,推溯上去到古代某一点,两条家谱线便汇合了。

    “第二个解释是两种家谱都反映了约瑟的血统,以取得必要的合法地位,可是一种是约瑟这个人的血统——《路加福音》,另一种是约瑟的法律世系,二者在某一点上分开了,因为有一人在世系中没有直系后裔,得依照旧约的惯例立嗣。

    “这个人名叫耶哥尼雅,在旧约书中记为哥尼雅,曾被咒诅在他的后裔中无人能继承大卫的王位。耶稣若是约瑟肉身生的儿子,因这咒诅的缘故,不能掌王权。但他出自马利亚一脉,约瑟虽是耶哥尼雅的后裔,却非他的生父,所以不受咒诅的影响。”

    勃鲁姆伯格说得有道理:至少有了合理的解释。即使不是无懈可击,也已给福音书不同的记载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协调。

    我不愿意使谈话流于锱铢必究,我们同意最好的办法是单独研究每个问题,看看有没有合理的原因解释福音书之间明显的冲突。当然现在已有不少权威著述彻底解决这些分歧,有些甚至细致到令人读不下去的程度。

    “还有,”勃鲁姆伯格说,“有些情况我们毋需作决定。既然已经把绝大多数经文理出了一个头绪,断定它们可靠,我们可以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判断它们大致不差,尽管未能肯定某些别的细节。”

    五、偏见测验

    这个测验分析福音书作者是否存有偏见,而给作品染上颜色:有没有什么既得利益促使他们歪曲报导的资料?

    “这些人热爱耶稣,是不容低估的事实,”我指出。“他们不是客观的观察家;他们是耶稣忠实的门徒。有没有可能他们蓄意把事情改变一下,为耶稣涂脂抹粉呢?”

    “啊,我可以承认有这么一点,”勃鲁姆伯格回答,“发生这样的事是有可能的。不过反过来说,正因为人们崇拜和敬重一个人,反而教他们能刚正不阿地记录那个人的生平,以这来表示他们的敬爱之道。我认为事情正是这样。

    “再说,这些门徒自己除了受到苛责、放逐和殉道之外别无所得,肯定在金钱上也没有好处。如果有,也只会给他们增加压力而三缄其口,或否认耶稣、贬低他的地位,甚或忘记曾经见过他。可是由于他们为人正直,把看到的宣告出来,即使为此吃苦、受难,甚至死亡也在所不惜。”

    六、遮掩测验

    人们为看到的事作见证时,总要设法保护自己或别人,避免提及难为情或难于解释的事。结果所至,就引起了对整个见证可靠性的怀疑。

    于是我问勃鲁姆伯格,“福音书作者有没有记下一些使人难堪的事,或者隐藏一些事使他们自己脸面好看些?他们有没有报导一些使他们感到不安或难以解释的事?”

    “这一类的东西可以说是不少,”他说,“有一大堆所谓耶稣严厉的教导,其中有些在伦理上要求太苛。如果我要创立一种合心意的宗教,大概不会要求自己像天父那样完全,也不会把心中起的淫念包括在**的定义之内。”

    “但是,”我反对道,“别的宗教也有这一类的严格要求。”

    “是的,你说得对,那就是为什么耶稣所说的比较有说服力的严厉教训,对教会教导耶稣言行时可能感到难为情的缘故。”

    这个回答似乎不着边际。“请举些例子,”我说。

    勃鲁姆伯格思索片刻然后说道,“例如《马可福音》第6章5节,说耶稣不能在拿撒勒行什么异能,因为那里的人不信,好像在说耶稣的权柄是有限的。耶稣在《马可福音》第13章32节中,他不知道何日何时再来,这似乎说他并非全知。

    “神学到后来倒没有因这些话引起麻烦,因为保罗本人在《腓立比书》第2章5-8节谈到神在基督里时,自动而有意识地限制了耶稣神性的独立发挥。

    “可是,假如我觉得自己可以随便处理福音历史的话,我宁可把这些资料全部删去,那我就无须大费唇舌来解释了。

    “耶稣的洗礼是另一个例子。你可以解释,何以无罪的耶稣要让约翰给他施洗。若把这份资料全部删去,不是使事情更加容易了解吗?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找’,把这段引起太多问题的文字删去,无疑会更符合作者自己的利益。”

    “当然,”我补充,“在门徒方面,还有大量叫人难堪的资料。”

    “对,”勃鲁姆伯格说。“马可对彼得的看法,相当一贯地坦率耿直。还说他有勇无谋,喜欢带头冲撞耶稣!门徒们不断误解耶稣,雅各和约翰争夺做耶稣的左右手,耶稣还得向他们讲解怎样做好仆人的严格教训。他们大部分时间很像一帮自私自利、头脑简单的家伙。

    “我们现在知道福音书作者对材料有选择性。《约翰福音》结尾时有点夸张地说,世界上容不下那么多关于耶稣的事,所以他们没有一一记下,但这不等于说他们在篡改记载。

    “不过,要点在这里:如果他们认为不能随便删除,即使删节起来很方便而且对全文有利,你会相信在没有历史根据的情况下,他们会公然增加、虚构资料吗?”

    勃鲁姆伯格让问题虚悬片刻之后满怀信心地回答道,“我说不会。”

    七、佐证测验

    我引进这个测验时先问勃鲁姆伯格,“福音书著者提到人物、地方和事件的时候,若能够独立查证,他们会关注资料是否正确吗?”这样的佐证可以严格考验作者是不是在资料的正确上下过功夫。

    “是的,他们会的。作者在这方面探索得越深,能证实的细节便越多,”勃鲁姆伯格回答。“近百年来,考古学家挖掘出来的文物。不断证明福音书中讲及的具体事物都属确实,特别是《约翰福音》——而《约翰福音》是引起疑窦最多的一本书!”

    “是的,现在仍然有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有时候考古学也制造新问题,但和已经得到证实的事物比较,那就少得不算什么了。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非基督教的来源得到许多关于耶稣的史料,证明他在世时的言行。古代历史学家不是写帝王将相,著名战役,便是写官方宗教人物和重要学术运动。从中可以看到许多关于耶稣和门徒的事迹,真是了不起,即使这些事迹在史家著述时并不属前述范围。”

    这倒是个简洁有力的回答。然而,我虽然没有理由怀疑勃鲁姆伯格的评估,我认为值得循这个方向作进一步的研究。于是我提笔在笔记的边缘记下:向考古学家和史学家请教专家意见。

    八、敌对见证人测验

    这项测验提出的问题是: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发现福音书中有歪曲或伪造的情节,提出过反对或修正?换句话说,我们有没有见过耶稣同代人控诉福音书的记载完全不正确的例子?

    “我们相信当时一定有许多人想方设法要诋毁这个运动,他们想把历史写得好看一点,一定会去那样做。”勃鲁姆伯格说。

    “但是你看看耶稣的敌人是怎样说的。在后来的犹太人的著作里,称耶稣为引导以色列误入歧途的巫师——这就承认了他确实做过一些奇妙神异的事情,虽然著者不同意他神力的来源。

    “这是一个天赐的机会,因为他们可以说,‘基督徒告诉你他行奇迹,可是我们可以告诉你他没有那样做过。’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敌人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反而含蓄地承认福音书所说的话不差——耶稣的确行过神迹。”

    我问,“假如认识耶稣的人知道他的门徒在夸大或歪曲他做的事,基督教能在耶路撒冷耶稣布道、钉死、埋葬和复活的地方扎根吗?”

    “当然不能,”勃鲁姆伯格回答。“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基督教运动开始时非常软弱,易受攻击,时常受到**。要是这个运动充满虚假与歪曲,攻击它的人一定不会错过机会攻击它,他们一定会那样做的。

    “不过,”他在结论中着重地说,“我们一点也看不到这一类的事。”

    有事实支撑的信仰

    我承认勃鲁姆伯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博学多才,能言善辩,给福音书的可靠性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他为福音书传统作者列举的证据,对最早期信徒在基本信念上的分析,为口述传统的正确性所作的理由充足的辩护,对明显矛盾细心的查核——他所有的见证。这为我打下一个稳固的根基,可以继续研究下去。可是要决定耶稣是否为神的独生子,还得继续努力。事实上,和勃鲁姆伯格谈话之后,我的下个任务已经十分清楚:去查明勃鲁姆伯格认为值得信赖的福音书,经过这么多个世纪之后,是否忠忠实实地传到我们手里?我们怎能肯定今天读到的经文和在第一世纪所写的是一样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怎能知道福音书里记载的是耶稣生平的全部事实?

    我看了看表,如果交通无阻,还赶得上回芝加哥的班机。我收拾笔记,拔下记录器的插头,这时又看到墙上的儿童画——突然间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学者,不是作家,不是教授,而是女儿睡前坐在她们床头的父亲,讲述着人生的意义。

    我不知道他给她们讲了多少有关上帝,关于那位妄自夸大的耶稣的事?

    我忍不住要问他最后几个问题,“你自己的信仰呢?”我问,“你做了那么多研究工作,对你的信仰有什么影响?”

    我刚刚把这句说出口,他已回答到,“它们毫无疑问坚固了我的信仰。我从研究中得到极其有力的证据,证明福音书记载翔实可靠。”

    他沉静片刻后继续说,“说来让人觉得好笑:圣经认为不求证据的信仰是最好的信仰。记得耶稣怎样回答多疑的多马吗?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我知道证据不能强迫人或压制人去相信。没有什么能取代圣灵的工作,这是基督徒听到这一类的讨论时所关心的事。

    “我要告诉你,许多报导说,有大批研究新约的学者过去不是基督徒,可是研究这些问题后都信了主。还有无数学者原来就是信徒,通过研究和得到的证据,他们的信心比以前更强、更坚定、更稳妥——我就属于这一类。”

    至于我呢,原先我属于第一类——不是学者而是怀疑派,偶像破坏者,一个锲而不舍要找出耶稣真实情况的记者——这位耶稣竟然说他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我把公事包关上,站起来向勃鲁姆伯格道别。我将飞返芝加哥,对自己重审全案有这样的开始,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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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事项

    可供思索与团体讨论的问题

    1.总的说来,勃鲁姆伯格对这八项测验的回应,怎样影响了你对福音书可靠性的信心?为什么?

    2.这八项测验之中,你认为哪一项最具说服力,为什么?

    3.你信任的人,当他们述说同一事件,在细节上稍有不同时,你会怀疑他们不太可靠,还是思索是否有个合理的办法,协调他们的说法?你认为勃鲁姆伯格对福音书之间明显矛盾的分析有说服力吗?
第一部 审查记录 3.书面证据
    耶稣的传记真的可靠地为我们保存下来了吗?

    我在《芝加哥论坛报》当记者时,是个‘文件老鼠’——我花了不知多少时间查阅法院档案,希望找到一些花絮趣闻。虽然工作辛苦,耗费时间,但是回报丰厚,十分值得。我经常抢到头条新闻,压倒和我们竞争的报纸。

    例如有一次,我无意中找到被人漫不经心放入公开档案中的一些头等机密的大陪审团记录,后来我写成一系列报导,揭露了芝加哥一些最庞大的公共工程在招标上的大规模贪污舞弊案,包括开筑高速公路之事。

    可是在我发现的文件中,最叫人吃惊的,是历史上一个纵火案。三个青年坐在花马牌小型汽车里被活活烧死,制造商福特汽车公司被控鲁莽杀人罪。美国制造商因出售所谓危险产品被判刑事罪这还是第一次。

    我在印第安那州小小的维那马克镇查阅法院档案时,发现了大量福特公司的机密备忘录。原来汽车制造商事先知道花马牌汽车如果受到二十哩时速的后撞,可能爆炸。文件说明这家制造商为了每辆车节省几块钱,决定不增加行李箱的空间来改进汽车的安全。

    福特公司的一位律师那时碰巧在法院里溜达,看见我在影印那些文件。他发狂地奔向法庭申请一份司法禁制令,使档案不得向公众公开。

    但是太迟了。我的头条新闻的标题是“机密备忘录透露:福特公司无视花马安全。”新闻在论坛报刊登后,消息很快传遍全国。

    证明文件非假

    拿到公司机密备忘录是一件事,证明文件的真伪又是另一件事。在记者披露文件内容以前,或检察官在审判中引进文件作为证据之前,必须采取步骤证实文件真实无讹。

    就花马文件而言,文件所用的福特公司信纸是不是伪造的?文件上的签字是不是假冒的?我怎样才能肯定呢?既然文件已被影印多次,我如何确定文件没被篡改过?换句话说,我手上没有原件,怎样才能肯定每张影印副本都和原件完全相同?

    还有,我怎能保证这些备忘录道出了事件全貌?毕竟这只是福特公司内部来往文件的一部分,是否还有公众尚未见到的其他备忘录,一旦发表了,也许会披露事件的另一面?

    这都是重要的问题,对重审新约记录同样适用。我手里拿着一本圣经,实际上是古代历史记录的一个副本。耶稣的传记——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四本福音书,与新旧约其他各书的原稿早已散佚。我何以能肯定今天这些版本——经过历代无数誊录后的抄本,与作者原来写的一样?

    此外,我怎能说这四部传记道出的是事实全貌?假如还有别的耶稣传记——因早期教会不喜欢所写的耶稣形象而没有列入正经中,那又该如何?我怎么能相信教会当局,不会基于政治原因而把与四福音同样正确的耶稣其他传记查禁,只因为它们会使这位拿撒勒木匠的言行完全改观?

    这两个重要的问题:耶稣的传记是否可靠地保存了下来,和是否同样正确的传记已被教会查禁,值得仔细考核。我知道有一个学者公认是这些问题的最高权威。我飞到纽瓦克,驾着租来的汽车,临时通知他,就到普林斯顿大学去进行访问。
第一部 审查记录 4. 旁证
    除了耶稣的传记,还有其他可信的证据吗?

    哈利.阿里曼转过身来指着我。“你!”他嘴角喷着唾沫,憎厌地吐出这个字,“为什么老是写我那些事呢?”然后他转过身,走下后楼梯失去踪影,避开在法院里追踪他的记者。

    事实上,在1970年代的芝加哥,如果不报导哈利.阿里曼的事,就不算是个称职的刑事案记者。毕竟阿里曼是精英犯罪集团的职业杀手,而芝加哥人偏偏爱看歹徒的新闻。

    检察官迫切要抓他入狱,因为最近出了一件冷血凶杀案,他们怀疑是阿里曼替犯罪集团头子干的。问题当然是难于找到人肯出面作证,指控像阿里曼这种恶名昭彰的人。

    接着他们交了好运。阿里曼过去一个密友路易.阿莱米达到宾州准备谋杀一个工会领袖,在路上被捕。他被控藏械而判刑十年。阿莱米达答应如果检察官同意减刑的话,他会在芝加哥一件尚未解决的货车工会管事遇害案,作不利于阿里曼的证人。

    这说明阿莱米达合作是有条件的,无疑会减低他证词的可靠性。检察官知道要保证定罪,必须加强他的证词,于是他们出去调入来证实阿莱米达的供状。

    《韦氏大字典》这样解释“旁证”:“进一步确认、佐证。例子:他证实了我对那意外事件的陈词”。旁证提出的证据支持了别的证词,确认或支持目击者陈词中的重要部分。旁证可以是一份公共记录,一张照片,或第二、第三人的供词,能证实一个人的整个供词,或是供词的主要部分。

    旁证的作用实际就像一条支线,保持高耸的天线直立与稳定。旁证越多,胜诉的机会越大。

    但是检察官到哪里去寻找佐证,证实阿莱米达的供词呢?旁证来自一个出奇的地方:一个沉默寡言、奉公守法的公民鲍比.洛伊。他对调查人员说,他出去溜狗的时候,亲眼看见阿里曼杀害工会管事。尽管阿里曼恶名昭彰,令人不寒而栗,但洛伊同意出庭作证。

    旁证的威力

    审判阿里曼时,洛伊和阿莱米达的供词给陪审团留下深刻的印象。阿莱米达说他驾车逃亡,跟洛伊说他在1972年9月27日晚上看见阿里曼在人行路上杀人的描述吻合。

    检察官们认为,他们已在那个可怕的职业杀手周围布下了一张滴水不漏的帷幕;可是在审讯过程中,他们感到事情有点不对劲。在阿里曼决定不要陪审团而要法官听审时,他们的疑虑得到证实。

    审判终结时,检察官最坏的预测出现了:尽管洛伊和阿莱米达的证词教人难以反驳,法官最后竟宣判阿里曼无罪释放。

    出了什么事?要记住这件事发生在伊利诺州库克郡,在那里贪污舞弊常有所闻。若干年后真相揭露,原来那位法官接受了一万元的贿赂才把阿里曼开释。一个联邦调查局的线人泄漏了贿款的事,此时那位已经退休的法官畏罪自杀,检察官再度对阿里曼提出公诉。

    到了第二次审判开始时,法律有所改变,检察官要求由陪审团听审。他们那样办了,阿里曼终于在犯案二十五年之后被判有罪,在监狱服刑一百到三百年。

    尽管延宕了那么多年,阿里曼案显示旁证有多么重要。处理历史问题也是这样。我们通过克莱格.勃鲁姆伯格的见证,已经知道在四本福音书里,有关耶稣的生平、教导、死与复活,都有出色的目击者提出的证据。可是还有别的证据,可以证实这些事吗?除了四福音外,还有别的文件可以确证或支持关于耶稣或初期基督教的一些重要事迹吗?

    换句话说,是否有别的文献有助于解决基督这个案子,正如鲍比.洛伊的供证解决了哈利。阿里曼的案子一样?根据我们下一个证人说的话,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而这些证据的量和质很可能令你感到惊讶。
第一部 审查记录 5. 科学证据
    考古学确认了还是否定了耶稣的传记?

    和杰佛里.麦克唐纳医生吃这顿午饭,有点不寻常。他在北卡罗来纳州一个法院的会议室里,一面若无其事地大嚼吞拿鱼三明治和马铃薯片,一面高谈阔论;整个人看起来,颇为怡然自得。但在附近一间房里,十二个陪审员正在休息,他们刚听完令人毛骨悚然的证词,说麦克唐纳医生冷血地谋杀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幼小的女儿。

    午餐快吃完时,我不禁问麦克唐纳,“你怎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话的声音是一半惊奇,一半愤怒,“难道你一点也不担心他们会判你有罪吗?”

    麦克唐纳把拿着吃了一半三明治的手向陪审员室那边一指。“他们?”他得意地咯咯笑着说,“他们永不会把我定罪。”然后,他察觉到这句话带有轻蔑的意味,赶快补充了一句,“我是无辜的,你要知道。”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他笑。没出几天,这个前特种部队队员、现在是急救部医生的他被判定有罪,是他杀害了妻子科莉特以及两名女儿——五岁的金伯莱和两岁的克丽丝汀。他被判终身监禁,锒铛入狱。

    麦克唐纳的杀人经过,被麦克尼金斯精心写成了畅销书和电视连续剧。这位医生骄傲自大,以为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辩护能助他脱罪。他对调查人员说,他午夜时分在长沙发上熟睡着,因为吸毒而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才发现家里的人都被杀害了。

    侦缉人员一开始就怀疑他在说假话。客厅里看不出什么恶斗的迹象,麦克唐纳的伤势很轻微。他视力不佳,可是没有戴眼镜居然也能把攻击他的人描绘得很详细。

    然而只有怀疑不能定罪;要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在麦克唐纳这件案子里,侦缉人员依靠科学证据破解了他编造的谎言,定他杀人罪。罪案审讯中一般使用的科学证据,从基因鉴定到法医学到毒理学,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在此案中,把麦克唐纳送去坐牢的是由于一种异常的巧合(就检察官而言是幸运的巧合),麦克唐纳一家的血型都不同。调查人员研究过血迹出现的地方,能够重现那夜事情发生的先后次序,**了麦克唐纳的说法。他们对散落各处的蓝色睡衣细小线毛进行了科学鉴定,**了他当时不在现场的置法。用显微镜分析的结果,发现他睡衣上的小洞,不是如他所说是给闯入者的破冰锥戳破的。总之,真正给麦克唐纳定罪的,是联邦调查局那些穿实验室白袍的技术人员。

    对新约耶稣的记载是否属实这一问题,科学证据也能做出重要贡献。虽然血清学与病毒学不能阐明这个原理,可是另外一类的科学证据,却有助研究四福音的可靠性,这就是考古学。

    考古学有时被称为对耐久垃圾的研究。因为其工作性质是从地下挖掘手工艺制品、建筑、艺术品、钱币、纪念物、文件和古文化的其他遗物。专家们对这些古物进行研究,可以知道耶稣当日在古巴勒斯坦的泥路上行走时,那地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从公元第一世纪以来,数以百计的考古文物被发掘出来。我很想知道:这些古物,究竟是**还是支持耶稣目击者们的记载?我是既好奇,又怀疑。我曾听到过太多关于基督徒过分夸大考古学的证实能力,以致对这一类的事,我曾相当感冒。

    所以,我决定去找一位公认的专家,他曾亲自参加过中东的发掘,对古文物有百科全书般丰富的知识,且有足够的科学上的谦虚——既能承认考古学的有限性,又能解释考古学如何揭开一世纪是生活真相。
第一部 审查记录 6. 反证
    历史上的耶稣和宗教信仰里的耶稣是同一个人吗?

    这样的事在电影片或纸皮廉价小说中时常出现,但在现实司法审判中极其罕见。所以当一个证人在谋杀案审判中拒绝指被告为凶手,反而承认自己是杀人犯时,无怪乎整个法庭都目瞪口呆——我给《芝加哥论坛报》写了一篇惊人的报导。

    理查德.莫斯被控在芝加哥西北区一家小酒馆前,开枪射杀一个十九岁的当地青年。莫斯的至交埃德.帕瑟里被召上证人台,叙述当日导致枪杀的那场争吵。帕瑟里描绘了那家叫做“锈钉酒馆”外面出事的场地,然后被告律师问他遇害人出了什么事,帕瑟里眼睛眨也不眨地说,当遇害人用剪刀刺他之后,“我就开枪了。”

    法庭书记目瞪口呆,检察官们一脸无奈,法官立即宣布暂停审讯,告诉帕瑟里他有宪法赋予的权利,毋须自我认罪。然后被告登上证人台,说是的,确有其事,犯杀人罪的是帕瑟里。

    “帕瑟里自己认罪确很勇敢。”被告律师急急忙忙的说。

    但是检察宫不以为然。“什么勇敢?”一个检察官问。“帕瑟里知道不会受检举,因为官方仅有的证据是指证理查德.莫斯的!”检察官们依然认定莫斯有罪,他们得提出有力的证据反驳帕瑟里的自认有罪。在法律用语上,他们需要的是“反证”,意思是说提出能“解释、对抗或**”证人证词的证据。

    第二天,检察官盘问了另外三个见证人,他们都说毋庸置疑开枪杀人的是莫斯。果然,陪审团根据这个和别的证据裁定莫斯有罪。

    检察官做得对。证据排山倒海,清楚指出被告有罪,他们怀疑某人为挽救朋友而作的证词,是十分明智的。

    你能反驳‘耶稣研究会’吗?

    “反证”这个法律观念怎样用在我对耶稣的研究上呢?

    既已听了我为此书专诚访问的专家,学者们,听了那些具有强大说服力又善于推理的证据,我需要转移注意力,去观察一小群学术界人士完全相反的意见。他们一直是新闻报导的热门话题。

    我肯定你读过他们的文章。近年来媒体塞满了关于‘耶稣研究会’不加置评的报导。研究会是个由毛遂自荐的个人组成的团体,代表一个占新约学者百分比很小的一群人,可是引起的新闻却远远超出它的影响力。

    研究会的会员长于宣传。为了吸引报界,他们用彩珠,就他们认为耶稣是否真的说过福音书里那些话进行投票。红珠表示耶稣毫无疑问说过这样的话,或类似的话;粉红色珠表示他大概说过;灰色珠表示他没有说过,但意思和他自己的话类似;黑珠表示他根本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最后他们得到的结论是:福音书所记载耶稣说的话,百分之八十二没有说过,其余百分之十八大部分值得怀疑。耶稣所说的话中,只有百分之二可以断定是真的。记者们热衷报导争论的消息,没有审查研究会所用方法是否正确,就花费了大量墨水去写这件事。

    随后研究会出版了《五福音》,除了传统的四福音之外,还加入大有问题的《多马福音》,把耶稣说的话用彩色印刷,以便符合他们的调查结果。你飞快地翻阅全书,但见一大片一大片的黑色字体。红色的寥寥可数。举个例子,研究会坚信主祷文中仅有的耶稣说过的话是“我们的父”。

    但是我要在头条新闻之外刨根问底,就像评论家保罗.哈威喜欢说的“报导新闻的其余部分”。我要知道是否有可靠的反证,可以驳斥这些大事宣传的意见。‘耶稣研究会’公布的调查结果,是不是以不偏不倚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呢?

    为了求取答案,我驾车六小时到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去和格雷戈里.薄易德博士商谈。薄易德是在美东部一流大学受过教育的神学教授,他写书、写文章直接向‘耶稣研究会’挑战。
第二部分 分析耶稣 7. 身份证据
    耶稣真正相信他是圣子吗?

    约翰.道格拉斯有一种非凡的本领,他能看透素未谋面的人的心思。他是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剖析专家’,先在犯罪现场搜集证据,然后运用洞察力窥测仍然在逃的犯人的性格。

    一个例子:道格拉斯预言那位‘小径杀手’,一个从1979年到1981年在三藩市附近山林地带出没、连续犯案的凶手,会是一个言语有障碍,倾向于虐待动物、尿床和放火的家伙。果不其然,后来,被捕定罪的人与这些描述完全吻合。

    道格拉斯是心理学博士,做了几年侦探,经验丰富。他有了解人类行为的天然禀赋,后来以观人本领声名远播。他还和人合作就此问题写了几本畅销书。电影女演员茱迪.福斯特由于在《沉默的羔羊》一片因演技出众,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她当众感谢道格拉斯,说她扮演调查局顾问之所以成功,完全是道格拉斯的功劳。

    道格拉斯何以能了解他从未说过话的人的思想历程呢?“行为反映性格,”道格拉斯对《传记杂志》解释。

    换句话说,道格拉斯小心翼翼检查在犯罪现场留下的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访问遇害人,找出罪犯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从这些线索里——那人的行为留下的痕迹,推论出那个人的心理状态。

    现在回到耶稣身上:我们没有和他对话,怎么能深入他的心思,判断他的动机、意愿和自我认识是什么呢?我们怎能知道他自以为是谁,和他了解他的使命是什么呢?

    道格拉斯会说:观察他的行为。假如我们要了解耶稣认为他是救世主、圣子,抑或认为自己只是个拉比、先知,我们需要观察他所做的事,说的话,以及和别人的关系。

    耶稣怎样看他自己非常重要。有些学者主张,耶稣神性之谜是在他死后若干年,给过于热心的追随者加在传统之上的。这些教授相信,真正的耶稣要是知道人们在崇拜他,在坟墓里也会不安的。他们说,如果你剥去传说的外衣,回到最早关于耶稣的资料,你会发现他从来没有想成为什么人物,他只想当一个周游的教师,偶尔做个煽动群众的人。

    但是历史的证据是站在他们那边吗?为了寻找答案,我坐飞机到肯塔基州勒克星教市,驾车沿着蜿蜒曲折的道路,经过一系列风景如画的养马场,去追踪那个学者,他的名著《耶稣基督论》讲的正是这个题目。
第二部分 分析耶稣 8. 心理学上的证据
    耶稣说他是圣子,他是不是疯了?

    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医师出庭作证时,要戴一顶不少于两呎高的椎形帽,帽子表面印有星星和闪电。此外,还要他蓄不短于十八吋的白胡须,要用一根杖向空中挥打,来强调证词的重要部分。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医师提供证词时,法警都要把法庭的灯光转暗,还要在一面中国锣上敲打两下。

    这是1997年新墨西哥州参议员邓肯.司考特所提在州规章上增加的修正案,充分说明他对专家作证时,说被告神智不清,因而不能对其罪行负责的态度。显然,司考特的玩世不恭为他的大多数同事所共有,他们居然投票赞成这个不能当真的提议!这个笑话一直闹到州众议院,终于受阻没有成为法律。

    我们承认,法庭对精神病医生和心理学家就被告的精神状态,在准备答辩时能否和他们的律师合作,以及他们犯案时是否在法律上神智清醒作证,存有怀疑。尽管如此,大多数律师承认,精神健康专家对刑事司法制度有重要的贡献。

    我记得一件案子,一位面貌温和的家庭主妇被控谋害亲夫。乍看去,她和任何人的母亲没有什么两样——衣着入时,神情愉快和善,就像刚给邻家的孩子烘了一堆巧克力小甜饼似的。当一个心理学家出庭作证,说她精神上不能受审时,我心里暗笑。

    随后,她的律师把她带上证人席。起初她的证词清楚、合理、非常清醒。可是慢慢地她说得越来越不象话。她平静而态度严肃地说她怎样给一大堆名人,包括艾森豪和拿破仑的幽灵**。等她作证完毕,法庭里没有谁认为她精神正常。法官把她送往精神病院,等她病好了再审。

    外表能骗人。心理学家的责任就是透过被告的外表深入审视其精神状态。心理学当然不是一种精确的科学,那就是说可能会出错,甚至被滥用。但是一般说来,心理学的见证能为被告提供重要保障。

    所有这些和耶稣有什么关系?在前一章里,本.威瑟林顿三世博士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甚至最早关于耶稣的资料,都能让我们看见耶稣自称是神成人身。这自然会引起耶稣说这些话时,他的神智是否清醒的问题。

    为了寻找一位能评估耶稣精神状态的专家,我开车到芝加哥郊区一个办公室大楼去听取美国心理学泰斗的精微意见。
第二部分 分析耶稣 9. 形像证据
    耶稣能符台作神的条件吗?

    七个见习女护士在芝加哥一间公寓被谋杀后不久,仅存的一位幸存者,全身颤抖着和警局速写绘图师聚在一起,详细描述她从床下藏身处看到的凶手。

    这幅图速传到全市——警察局、医院、过境地点、机场。不久,一间急救室医生打电话给警察局,说他正给一个病人疗伤,这个人很像图上画的那个眼神冷酷的家伙。这就是警察怎样拘捕了一个名叫理查德.斯佩克的流浪汉,他被判杀人罪成立,三十年后死于狱中。

    自从英国苏格兰场在l889年根据一个目击证人的追忆,绘出谋杀嫌疑犯的图像以后,法庭绘图师在执法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今天有三百多名绘像师为美国警察机构效劳,越来越多警察部门使用一个叫做“电子面部鉴定技术”的电脑系统来侦察罪案。

    这种最近发展的技术曾成功地破获一宗1997年的绑票案。案件就发生在离芝加哥郊区我的住所不远的商店区。受害人把绑匪的相貌告诉一个技术人员,后者使用电脑选出各种各样的鼻型,嘴型、发型等,然后凑成疑犯的电子相貌。拼图经传真发送到全市、警察机构不久,另一郊区的调查员看见那个拼图和他刚才遇到的犯人一模一样。十分幸运,他们根据这个线索很快就把绑票疑犯逮捕了。

    我们也可以运用绘图员缉凶的办法来找出耶稣的真相。办法如下:旧约讲到上帝的地方很多。根据所述的上帝的资料,可以把祂的形像画出来。例如旧约说它无所不在,宇宙中到处都有祂;说祂无所不知,自亘古迄永远所有应该知道的事祂全都知道;说祂全能,也就是无所不能:说祂永生,就是超越时间,也是所有时间的来源:说祂永远不变,是说祂的属性不变。祂有爱心,祂圣洁,祂有正义,祂智慧,祂公正。

    既然耶稣说他是上帝,他符合神的这些特点吗?换句话说,假如我们仔细检核耶稣,他的形像和我们在圣经里找到的神的形像切合吗?假如不切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指出他声称自己是神是不真实的。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伤脑筋的问题。举例来说,耶稣在迦百农城外的山上,宣讲登山宝训时,并没有同时站在耶利哥的大街上,所以你怎么能够说他无所不在呢?他在《马可福音》13章32节公开承认,关于未来,他并非样样都知,又怎么能够说他无所不知呢?如果他是永恒的,为什么《歌罗西书》l章15节说“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呢?

    从表面看去,这些问题似乎是说耶稣并不像上帝。话虽如此,若干年来我的经验告诉我,对一个人的最初印像很可能并非真相。这就是何以我要和D.A.卡逊博士讨论这些问题。卡逊博士近年来脱颖而出,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一位基督数思想家。
第二部分 分析耶稣 10. 指纹证据
    耶稣,只有耶稣,能与救世主的身份相配?

    在芝加哥西勒的家里,那是个平静无波的星期六下午。克拉伦斯.西勒整个下午都在油漆他在西104街两层楼房的门窗边缘。

    傍晚时分,他们一家人上床就寝,可是以后就发生的事情,一劳永逸地**了美国刑事诉讼法。

    西勒夫妇1910年9月19日凌晨醒来,看见接近女儿卧室的一盏煤气灯熄灭了,就起了疑心。西勒先生出去查看,他太太听见一连串的声音:扭打,两个人滚下楼梯,两声枪响,砰地一声关上前门。

    她走出去,看见丈夫死在楼梯底下。

    警察在不到一哩以外抓到盗窃惯犯托马斯.詹宁斯。他衣服上染有血渍,右臂受了伤——他说是在电车上摔倒所致。他们在他的衣袋里找到一支和杀死西勒先生同型的手枪,但是不能断定是否就是行凶武器。

    侦探们知道,要定詹宁斯的罪需要更多的证据,他们到西勒家里调查,不久查明凶手是从厨房后窗进入的。侦探出去,就在西勒先生死前几小时油漆的栏杆上,看见清晰的左手四个指纹。那时,指纹证据还是一个新概念,不久前才在圣路易举行的国际警察展览会引入。直到那时,指纹还从来没有用来在美国判处谋杀罪。

    尽管被告律师竭力反对,说这样的证据不科学,不能接纳;但四个警员作证,说油漆上的指纹和托马斯.詹宁斯的指纹——也只和他的指纹完全配合。陪审团裁定詹宁斯罪名成立,伊利诺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成为历史性的裁定。他后来死于绞刑。

    指纹证据的前提非常简单。每人手指上的指纹都不相同,物体上的指印若和某人的指纹相同,调查人员能以科学的精确性,断定这人曾接触过那件物体。

    在许多刑事案件里,指纹鉴定是主要证据。我记得采访过一次审判,只凭印在纸烟盒玻璃纸上的指纹,就判定一个二十岁的盗窃犯谋害一名大学女生。从中可以看到指纹证据的权威。

    好啦,但这和耶稣基督有什么关系呢?简单得很,另外有一种证据和指纹证据相似,其证明力可以到惊人的程度,证明耶稣确是以色列和整个世界的救世主。

    在犹太教圣经——也就是一般叫做“旧约”的经文里,有好几十次讲到救世主来临的预言,上帝差他来拯救万民。事实上,我们可以将这些预言看成一组指纹,一组只有为神所膏抹的才能符合的指纹。有了这,以色列人就能排除假冒的基督,得到真正救世主的凭证。

    ‘救世主’的希腊字是Christ(基督)。可是耶稣真是基督吗?他能奥妙地符合那些写于他出生前几百年的预言吗?我们凭什么知道在整个人类史中,只有他符合那预言指纹呢?

    不少学者都有许多衔头和学位,我可以向他们请教这个问题,我需要访问一个人,这种问题对他来说,不只是抽象的学术研究,还涉及个人信念。这就把我带到南加州一个非常不寻常的场合。
第三部 研究复活 11. 医学上的证据
    耶稣的死是个假象?他的复活是是一个骗局吗?

    一个医生候诊室的墙上挂着块铜牌,我驻足观看,上面刻的是:“请勿交谈,请勿欢笑,这是死亡乐于帮助生者的地方。”

    显然这个医生很不平常。我是第二次拜访罗伯特.J.斯坦医生——世界著名的法医病理学家,一个派头十足、嗓音粗哑的医学侦探。他告诉过我,他在验尸时发现意想不到的线索的故事。对他而言,死人确实能讲话——从验尸查验到的东西,往往能使生者冤情得以昭雪。

    斯坦在长时期出任伊利诺州库克郡检查官期间,检验过两万具尸体,每次都一丝不苟地察看死者致死的环境。他的两眼观察事物细致入微,对人体解剖的知识像百科全书那样丰富,并具有超人般的查案直觉。以上种种均有助这位医学侦探重组受害者致死的情形。

    有时清白无辜的人因他的调查结果,案情得直;但更加常见的是,斯坦的工作等于给被告的棺材敲进最后一口钉子。约翰.韦恩.加西一案就是这样,他被处死,因为在斯坦调查之下,发现他犯有三十三项可怕的谋杀罪。

    这就说明了医学上的证据有多么重要。它能断定一个幼儿是否死于虐待,还是因失足摔死。它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死于自然原因,还是因为喝了加上砒霜的咖啡。它能维持或**被告当时不在现场的辩护。使用一种巧妙的办法,测定死者眼睛里的含钾量,就能确定死亡的准确时间。

    是的,即使对一个两千年前死于罗马十字架上的人,医学上的证据仍能做出重要的贡献:它能有力地**那些说耶稣的复活(这是他具有神性的最高证明),只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的人之论点。

    复活还是苏醒?

    耶稣没有死在十字架上的想法可以在《古兰经》中找到。《古兰经》写于七世纪;事实上,阿默底亚的穆斯林人硬说耶稣实际上是逃往印度。直到今天,克什米尔斯利那加还有一座坛纪念他“埋葬”的地方。

    十九世纪初,卡尔.巴尔德(KarlBahrdt)、卡尔.文图里尼(KarlVenturini)和别的人想为复活的事辩解,说耶稣只是在十字架上因精疲力竭昏了过去,或说有人给了耶稣一种药,使他看来像是已经死了,后来给坟墓里清凉潮湿的空气一熏,又活了过来。

    主张耶稣复活乃属一种阴谋策划的理论家,支持这种假设。他们指出,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时,有人给他蘸了吸有液体的海绒(《马可福音》l5章36节),耶稣很快就死了。彼拉多感到惊讶(《马可福音》15章44节)。因此,他们说耶稣的再现不是神奇的复活,只是幸运地苏醒过来,他的坟墓空着是因为他还活着。

    虽然有声誉的学者已经驳斥了这所谓的昏厥学说,它在大众文学里还是不断出现。1929年,D.H.罗伦斯把这个主题写成短篇小说,他说耶稣逃往埃及,在埃及还和女祭司伊希斯坠入爱河。

    1965年,休.舍恩菲尔德的畅销书《逾越节密谋》说,因为没有料到罗马士兵会向耶稣的肋旁刺一刀,他的复杂的逃脱钉十字架的阴谋才没有实现。虽然舍恩菲尔德承认,“我们没有说…(本书)讲的是实际上发生的事。”

    昏厥假说在多诺万.乔埃斯(DonovanJoyce)1972年写的《耶稣画卷》里再度冒出。据复活问题专家加里.哈伯玛斯说,这本书内一连串的荒唐故事,比舍恩菲尔德说的还多。1982年《圣血与圣杯》增加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说有人贿赂彼拉多,在耶稣死前把他从十字架上抬下来。纵然如此,作者承认,“我们过去不能,现在依然不能证实我们的结论。”

    迟至l992年,一个默默无闻的澳洲学者巴巴拉.蒂尔琳(BarbaraThiering)在所著《耶稣与死海古卷之谜》中,重倡昏厥学说,引起了小小的哄动。这本书由美国一个有名的出版商大肆铺张地推出,然后给埃默里大学学者路加.提摩太.詹森(LukeT.Johnson)嘲笑地指斥为“最地道的胡言乱语,是发烧头脑而非冷静分析的产物”。

    以讹传讹,昏厥学说继续发荣滋长。我和圣灵的追求者讨论复活时,经常听到这种说法,但是这种证据到底证明了什么?在钉十字架时,发生了什么事?耶稣的死因是什么?他有什么办法挨过这场苦难?我希望医学上的证据能够帮助解决的,正是这一类问题。

    于是,我飞到南加州去敲一个杰出医生的门,他对拿撒勒的耶稣之死,广泛地研究过历史、考古和医学方面的数据——尽管当事人的尸体已神秘失踪,他无法做验尸工作。
第三部 研究复活 12. 失踪尸体的证据
    耶稣的遗体真的在坟墓中不见了?

    美国糖果大王的女继承人海伦.沃希斯.布雷赫,在一个清新凉爽的秋日下午,乘飞机来到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步入人群之后,倏地失去了踪影。这个喜爱动物、心肠慈善的红发女郎,到底碰到了什么事情,二十多年来一直使警察和记者们大惑不解。

    调查人员相信她已被谋害,但无法确定她死时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找不到尸体。警察厅向外散布了一些猜测之词,透露一些引人入胜的可能性给报界,甚至还请了一位法官宣称此事为一件骗案。可是没有尸体,这件谋杀案仍然虚悬未决。谁也没有被控谋杀罪。

    布雷赫疑案迟迟不能侦破令人丧气。我那时常常难以入眠,希望靠着少得可怜的证据,构思出事件的经过,却徒劳无功。我要知道真相,可是来来去去的,都只是猜测!

    找不到尸体的情节可以在廉价小说和现实生活中找到,但是空坟墓的情况却难得一见。耶稣的问题和海伦.布雷赫的不同,他的问题并不在于人们看不见他:他活着的时候被人看见,死后被人看见,复活后也被人看见。如果你相信福音书的记载,这不是一个尸体失踪的问题。不是,而是耶稣依然活着的问题,甚至到今天仍然活着,尽管他曾被钉死在可怕的十字架上,其经过在上一章已经说过了。

    空坟墓是耶稣复活的持久象征,是耶稣神性的最高表现。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章17节中说,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

    神学家杰罗德.奥科林斯(GeraldO,Collins)是这样说的:“往深处想,基督信仰里头若没有耶稣的复活,不仅基督教不能延续,其本身根本就不是基督教。”

    耶稣复活是他神的地位和他的教导得自天敔的最高证明,也是他战胜罪恶和死亡的证据。这也预示凡信他的也会复活。这是基督徒盼望的基础,是所有神迹中的神迹。

    怀疑派不信这是真的,他们说耶稣尸体的下落仍是一个谜,跟海伦.布雷赫的失踪案一样,没有足够证据得出确切的结论。

    可是也有人断言,案子已经定识,因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复活节的第一天早晨坟墓是空的。如果你想找个人为此作有效的辩护,你最好去访问威廉.莱恩.柯莱格,他是世界上公认的‘耶稣复活问题’最杰出的专家。
第三部 研究复活 13. 耶稣显现的证据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以后,有人看见复活后的他吗?

    1963年,在美国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白人种族主义者轰炸教堂,有四个美籍非洲人不幸遇难。其中一个是十四岁的安迪.梅.柯林斯,葬于伯明翰市。安迪的家人多年来常常到坟上去献花、祈祷。1998年他们决定改葬,把死者搬往另一个坟场。他们派工人去掘起尸体,可是工人却带回一个骇人的发现:坟是空的。

    安迪的家人当然十分困惑。墓地官员们苦于记录不全,都抢着猜测原因,提出了几个可能性,说主因可能是当日把她的墓碑立错了地方。但是在一通乱猜之后,有一个可能从未被人提出:那就是没有人想到年轻的安迪可能已经复活,行走在路上。为什么?因为只凭空墓并不能断定人是否已复活。

    我和柯莱格博士的谈话,已经提出强大有力的证据,证明耶稣被钉十字架后的那个星期日,耶稣的坟墓是空的。我知道这是证明他已复活重要而必须的证据;但也知道单凭失去尸体,并不能断定耶稣已复活。要证明耶稣死后复生还需要更多的事实。

    这就是我乘飞机去维基尼亚州的原因。当我的班机在长满树木的小山上方,徐徐斜飞时,我正在速读中伤基督教的波士顿大学教授迈克尔.马丁的一本著作,我笑着看他写的话:“直到今天,能替耶稣复活作最佳辩护的人,也许是加里.哈伯马斯。

    我看了看表。飞机已经降落,我刚够时间租一辆汽车,开车到林奇堡,赶上我和哈伯马斯两小时的约会。
第三部 研究复活 14. 佐证
    有什么事实可以从旁佐证耶稣已复活?

    没有谁曾目击蒂莫尼.麦克维把两吨炸药搬上一架出租卡车。没有人看见他把卡车开到奥克拉荷马城联邦大厦门前,把炸弹引爆,炸死了一百六十八人。没有电动摄影机拍摄到他逃离现场。可是陪审团却能裁定他有罪,犯了美国历史上最丑陋的恐怖罪行。为什么?因为事实接事实,证据接证据,证人接证人,铁案如山,检察官利用旁证证实他有罪。

    被传召出庭作证的137个证人,没有一个目击麦克维犯案,他们的见证却提供了罪行的间接证据:一个生意人说麦克维租了一辆卡车;一个朋友说麦克维跟他讲过,因痛恨政府所以要炸那座大楼;一个科学家说,麦克维被捕时衣服上沾有残余炸药。

    检察官又用七百多件证物支持他们的控告,从汽车旅馆和计时汽车的收据到电话记录、卡车钥匙、一家中国餐馆的账单。他们花了18天时间,织就了一张证据网,将麦克维捕捉在网内,无法脱身。

    目击者的见证叫做直接证据,因为目击者宣誓后,叙述他们亲眼看见的被告犯罪的经过。虽然这种证据不容你不接受,可是有时吃亏在证人记忆消退,存有偏见,甚或完全捏造。相形之下,旁证是由间接事实构成,用理性方法从事实中抽取出来的。它们累积起来的效果,可以和直接证据比美,在许多情况下还能胜过直接证据。

    蒂莫尼.麦克维也许自以为避开了目击者,就能把案子做得干干净净。但他还是必须为血债附上相应代价。因为周边的事实犹如目击者的供证,对他同样具有杀伤力。

    我们已经研究过空墓的证据很有说服力,也研究过目击者对复活后的耶稣的记载,现在是时候来寻找一些旁证,支持耶稣复活的事实了。我认为像耶稣复活那样的大事,如果真的发生过,历史上一定会有大量旁证来支持它。

    这种追求使我又一次来到南加州。这次是去看一位教授,他罕见地揉和了历史、哲学和科学的专长。
第三部 研究复活 结论
    历史的裁决

    证据证明了什么——它对现代人有什么意义?

    日期是1981年11月8日,这是个星期天。我把自己关在家中的办公室,用了一下午时间来重温我二十一个月的心灵之旅。

    除了我事先研究过的书籍和其他历史资料,我对耶稣的研究和你刚刚读完的类似。我尽量带着开阔无私的胸襟提出问题并分析答案,也已经聚积了足够的资料。证据是清晰有力的。剩下的一个问题是:我该怎样处理它?

    我取出一本本子,将之前研究后提出的问题逐一列出,又写下一些我所发现的主要事实。这样,我们可以总结在检查证据时,所得到的核心资料。

    ·耶稣的传记靠得住吗?

    我曾把四本福音书当作宗教宣传之作,以为它们因夹杂了许多传教热忱所致的夸张,而毫无价值。可是柯莱格.柏路姆伯葛——美国研究耶稣生平的最著名权威之一,他在这个问题上确立了令人信服的证据——有目击者们的证词,十分确凿可信。这些传记也成书很早,早到不能说是被民间流传的故事所影响。事实上,对耶稣的奇迹、复活和神性的信仰,在基督教建立的最初黎明时刻就已有了。

    ·耶稣的传记经得住审查吗?

    柏路姆伯葛极有说服力地主张说,福音书作者写作时,力求保存可靠的历史。他们也做到了这点。他们诚恳的态度使他们甚至愿将难解的材料也一同收进去,并不让主观影响了报导。福音书在重要事实的记述上一致,仅在一些细节上不同,这见证了福音书记载历史的真实性。如果他们夸大了报导的事或作虚假报导,那肯定会被当时的仇视者揭发出来,早期的教会就很难在耶路撒冷落地生根、发扬光大。总之,福音书能顺利地通过全部八种证据测验。

    ·耶稣传记真是可靠地为我们保存了下来吗?

    世界级学者布鲁斯.M.梅茨格说,和别的古籍相比较,新约抄本数目之多可说是空前的,可以回溯到很接近原作的时代。因此,现代新约99.5%没有文本上的差异,重大的基督教教义都毋庸置疑。早期教会对决定哪些是权威经卷的标准非常严格,保证我们得到的是耶稣言行的最准确记录。

    ·除了耶稣传记,还有别的可靠证据吗?

    专家爱德温.M.山内说,“在历史文献证据相比上,耶稣比别的古代宗教创立人好出许多倍。”圣经以外的资料证明,当日有许多人相信耶稣能治病,是救世主。尽管他是羞耻地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跟从者却相信他仍然活着,并且把他当神来敬拜。有位专家列举了三十九种古代来源,证实了一百多件有关耶稣的生平、教导、钉十字架与复活的事实。又有七个世俗来源和几个早期信条都讲到耶稣的神性。学者加里.哈伯马斯说,“耶稣是神的教义,在基督教会最初建立时就已确立。”

    ·考古学确认还是否定了耶稣的传记?

    考古学家约翰.麦克雷说,毫无疑问,考古学的发现加强了新约的可信性。考古发现:从来不能**圣经里所提到的事件。其次,考古学证明著有新约全书四分之一章节的路加是位非常细心的史学家。有一位专家说,“如果路加这样小心翼翼、力求精确地报导历史的细节,我们能根据什么逻辑说他会轻信或不确实地报导更加紧要的大事,而这些大事会对他自己与别人都产生极重大影响?”——比如说‘耶稣复活’这样的事。

    ·历史上的耶稣和宗教信仰里的耶稣是同一个人吗?

    格雷戈里.薄易德说,自我宣传非常卖力的“耶稣研究会”,他们怀疑大部分耶稣的话都不是他说的。这是“一小撮过激的外围学者,处于新约思想的极左和极右翼。”该研究会从开头就排斥神迹,使用可疑的批评标准,有些参加者甚至吹捧来历极端可疑的虚假文件。还有,指摘耶稣的故事是来自神话中神祇死后复生的观念,根本就经不住审查。薄易德说,“耶稣就是门徒所说的耶稣,其证据比‘耶稣研究会’的左派学说,要多无数倍。”总之,宗教里的耶稣和历史上的耶稣,就是同一人。

    ·耶稣相信自己是神子吗?

    本.威瑟林顿三世回到最早的传统,早到绝无可能受到传说发展的影响,证实耶稣有着高超的自我认识。根据证据,威瑟林顿自答自问道,“耶稣相信他是神的儿子,是神的受膏者吗?答案是肯定的。他认为自己是人之子吗?答案是肯定的。他认为自己是救世主吗?是的,那是他对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除了上帝,无人能拯救世界吗?对,他是那样认为。”

    ·耶稣说他是神子,他疯了吗?

    著名的心理学家加里.R.科林斯说,耶稣没有不正常的情绪。他经常接触现实社会,才华横溢,对人性有惊人而深入的洞见,享有深挚而持久的人际关系。“我看不出耶稣有任何精神病的症状。”他最后说。此外,耶稣还藉着神奇的医病能力、战胜自然的惊人力量、无可匹敌的教导、悲天悯人的胸怀、自己从死里复活等,见证他是神。复活就是他身份的最高证明。

    ·耶稣符合作神的条件吗?

    虽然道成肉身——神成了人身,无限变成了有限——叫人难以想象,著名神学家唐纳德.A.卡逊指出:有大量证据证明耶稣具有神的诸般属性。许多神学家根据《腓立比书》第2章,相信耶稣是自愿虚己,所以他在执行救赎使命时,并不独立使用神的全能。即使如此,新约也明确地证实,耶稣拥有神的一切资格,包括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全能、永恒和不变。

    ·耶稣,而且只有耶稣符合救世主的身份吗?

    耶稣出生前几百年,就有先知预言救世主或基督将降生,要来救赎上帝的子民。事实上,旧约中几十项这样的预言形成了一种鉴别的标准,只有真正的救世主才会相符。这就给以色列人一种可以排斥骗子和确认真救世主的明证。全部关于耶稣的预言要被应验的概率是一一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百亿分之一的机会——在整个历史中,只有耶稣一人,能符合这些预言鉴定救世主的准则特征。耶稣的身份早已呼之而出。

    ·耶稣的死是个假象,他的复活是个骗局吗?

    亚历山大.梅思里尔医生通过医学和历史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说,耶稣在经受钉十字架酷刑之后,决不可能存活。加上他的肺部和心脏被矛刺穿,更难以生存。有人说他晕倒在十字架上装死,这绝对没有证据基础。罗马刽子手残酷而认真,他们知道若让犯人活着下十字架,他们自己就会被处死。纵使耶稣经过这些苛刑还活着,他那重重创伤、惨不忍睹的模样,也绝不能鼓励门徒们去推动一个世界性的传福音运动——因此只能是他荣耀地战胜了死亡。

    ·耶稣的遗体真的在坟墓中不见了?

    威廉.莱恩.柯莱格提出有力的证据,指出耶稣的空墓是历史事实,是复活的永久象征。极早的资料来源就报导或暗指过坟墓是空的,例如《马可福音》和《哥林多前书》15章的信条就曾提到,这都与事件发生的时间十分接近,所以不可能是传说的产物。福音书记载空墓由妇女发现,更加强了事件的真实性。基督徒和犹太人都知道耶稣坟墓的所在,可以由怀疑派去查实。事实上连罗马当局和犹太领袖在内,都承认墓里有耶稣尸体,所以他们不得不编造一个荒谬的故事,说耶稣的门徒盗走了尸体——尽管后者没有这样做的动机,也没有机会。盗尸的说法在今天,就连最怀疑的批评者都不相信。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以后,有人看见他活着吗?

    耶稣复活后显现的证据,并不是经过许多年逐渐发展出来的。它不是神话,神话会歪曲对耶稣生平的忆述。反之,复活专家加里.哈伯马斯说,耶稣的复活是“早期教会一开头就作的重要宣布。”《哥林多前书》l5章的古代信条,提到有许多遇见复活后的耶稣的人;保罗甚至向一世纪的怀疑派提出挑战,叫他们亲自去断定事情的真伪。《使徒行传》里到处是耶稣复活极早期的见证。而福音书详细记载了耶稣多次的显现,并与人接触。英国神学家迈克尔.格林在结论中说,“耶稣的显现铁证如山,是历史上的真实事件…没有任何说得通的证据能质疑它。”

    ·有什么事实可以从旁佐证耶稣已经复活了呢?

    J.P.默尔兰德的旁证为耶稣的复活增加了最后的文献证据。首先,门徒有独特的优先地位知道复活是否发生,然后他们愿以死来宣告复活是真的。没有人明知是谎言仍肯慷慨为谎言而就义。第二,除了复活,没有更好的理由解释像雅各和扫罗(即保罗)那样的怀疑派会改信基督,还为所信而死。第三,钉十字架之后几星期不到,有几千犹太人肯为了耶稣而抛弃几个世纪以来在社会和宗教上,对他们至关重要的习俗。他们不能做错,因为错了,他们的灵魂就会冒着下地狱的危险。第四,早期的圣礼仪式证实了耶稣的复活与神性。第五,面对残暴的罗马**,教会却能奇迹般地建立。用C.F.D.莫尔的话说,“历史上打开了一个大洞——一个像‘耶稣复活’那样大小和形状的大洞。”

    ·穆勒的挑战

    我承认:耶稣是神独生子的证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大出我意外。那个星期日下午,我坐在书桌前,不断惊异地摇着头。我看见过不少被告,在绝对没有像这样令人信服的证据下,被送往死囚室行刑。堆积的事实和数据,正准确地指向一个我并不完全乐于取得的结论。

    老实说,我本来认为耶稣的神化只是传说发展的结果。在发展过程中,善良但被错误引导的人,慢慢地把一个聪明的圣者变成神话中上帝的儿子。这样的看法既安全也省心——一个第一世纪的巡回传道人毕竟不能要求我做什么。我在调查时认为用传说来解释是理所当然的,研究之后才觉得它毫无根据。

    为我一锤定音的是牛津大学出名的古典史学家A.N.舍温.怀特的著名研究,威廉.莱恩.柯莱格曾在访问中提到过这项研究。怀特曾一丝不苟地检查过传说在古代社会里的自然积累率。他的结论是:要使传说能消除历史坚固的真实核心,整整两个世代仍不够用。

    现在让我们看看耶稣的情况。从历史观点来看,耶稣的空墓事件、目击者对复活后显现的描述,和他确实是神独生子的信念,差不多是立即发生的。

    《哥林多前书》l5章的信条证实了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还列举了他复活后向有名有姓的目击者显现,这个信条在耶稣被钉十字架后二十四个月内,已为基督徒所朗诵。马可对空墓的记载,根据的是事件发生后几年内的资料。

    那四本为耶稣的教导、神迹和复活作见证的福音书,在耶稣许多同代人还在世时即已流传。如果福音书里有溢美或错误的地方,这些同代人当然会出面纠正。最早期教会用的赞美诗也肯定了耶稣的神性。

    柏路姆伯葛的结论如下:“在耶稣死后不到两年,数目可观的信徒已经拟定了基督救赎的教义,坚信他死后带着荣耀的身体复活,并把耶稣和神合一,相信这些在旧约里早已预告。”

    威廉.莱恩.柯莱格是这样总结的:“福音书所记载的事件若要形成传说,需要到主后二世纪。事实上,这正是批评者所要找的传说故事——以传说为根据的‘新约次经’所产生的时代。”

    神话根本不够时间成形来败坏耶稣的历史记录,特别是仍然有目击者在世,知道他的生平。1844年德国神学家茹略.穆勒,要怀疑者们在历史上举出一个能像耶稣事迹这样发展迅速的传说例子,当年至今日的学者都一片沉默。

    1981年11月8日这天,我明白到我对耶稣最大的异议,也被历史证据给说服了。这种一面倒的逆转令我不由得自嘲地笑出声来。

    面对着堆积如山、为耶稣仗义执言的事实证据,现在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需要更大的信心才能叫我的无神论立足;相形之下,相信拿撒勒人耶稣则要容易得多。

    证据的含意

    还记得本书前言里讲过的,詹姆斯.迪克逊的故事吗?证据证实他射杀了芝加哥警员,他被判有罪;他也承认了警察是他杀的。

    可是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调查以后,突然出现了转折:原来迪克逊被警员诬陷,他根本是无辜的。结果迪克逊被无罪开释,那个警员反而被判有罪。在我们结束耶稣案情调查的时候,值得我们重温那件案子的两大教训。

    ·第一,证据的收集彻底吗?

    是的,十分彻底。我选择的专家能说明他们的立场,并用历史证据作为支持。我能通过盘问进行测试。我要的不止是他们的立论,我要的是事实。我用目前无神论者和自由主义人士的理论向他们质疑,考虑到他们的背景、资格、经验和人品,这些学者绝对有能力和资格提供有关耶稣可靠的历史资料。

    ·第二,哪种解释与整体证据最为吻合?

    到了1981年11月8日,我多年来锲而不舍信奉的‘传说论’给彻底**了。还有,我身为新闻记者对超自然的职业怀疑,也由于惊人的历史证据能证明耶稣复活是个真实的历史事件,而完全解体。事实上。我想不出一个解释,能像耶稣自称是神的独子那样符合历史的事实。

    我信奉了那样久的无神论,在历史事实的重压下塌陷。那是一个骇人的结果,不是我着手研究时所能预料的;是被事实所逼出来的决定。

    所有这些把我引到“那又怎样”的问题。也就是说,这若是真的,对现代人又有什么意义呢?意义有好几个:

    *耶稣若是神的儿子,他的教导就不只是一个智慧教师的好教导;而是来自天上的指引,是我生命的依靠。

    *假如耶稣确立了道德标准,我现在就有了一个可供我作出抉择的永恒不变基础,无须再建立在永远变动、急功近利、自我中心的砂土上。

    *假如耶稣死后复活,他今天仍然活着,我便能与他在个人层面上相遇。

    *假如耶稣战胜了死亡,他也可以为我打开永生之门。

    *假如耶稣拥有神力,他就有超自然的能力,在我跟着他走的时候,他能引导我、帮助我、更新我。

    *假如耶稣经历过失丧和受苦的疼痛,他就能在苦难中安慰我、鼓励我。他也告诫过我们在罪恶败坏的世界里,苦难是不可避免的。

    *假如耶稣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爱我,他心里一定想着我最好的利益;那就是说,如果我把我交给他,顺服在他的旨意下,我就有百利而无一失。

    *假如耶稣是他所声称的神(要记得没有其他重要宗教的创建人声称自己是神),作为我的创造主,当然配得我的尊敬、服从和敬拜。

    我把这些写在本子上,然后向后靠在椅子背上。我已经到达我将近两年旅程的终点。时间终于到了处理所有问题中,最迫切的“现在该做什么”问题。

    信仰的公式

    经过长达六百多天和无数小时的个人研究以后,我在耶稣事件里所作的裁定是清晰的。可是当我坐在书桌前面,我明白我需要的不只是一个理智的决定,我需要像J.P.默尔兰德在上次谈话中描述过的,去实际体验祂。

    在想方法实现这一愿望时,我拿来一本圣经,翻到《约翰福音》1章12节。这一节我在访问期间曾读到过:“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这一节经文里的几个主要动词,精确说明了要怎样才能越过只在理智上承认耶稣为神的阶段,进入和祂长久的关系里,成为神的家庭中的成员:相信+接受=成为神的家庭一员。

    1.相信

    我是学新闻学和法律的,所受的训练使我只认事实,不管事实领我到什么地方。对我而言,事实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耶稣是神的儿子,为我替罪受罚而死。而我犯了很多错误,理应自己受罚。

    我做的错事实在太多了。事实上,我一向过的是猥亵、酗酒、自私和不道德的生活。在我的事业里,为了个人利益,我背后中伤同事;为了抢新闻,时常不顾道德与法律的规范。在家庭生活方面,为了事业的成功,不惜牺牲妻儿们的利益。我说谎、占别人便宜、欺骗人……胸襟狭小的我,对人也非常不讲情义。我人生的主要原动力是追求个人享乐——可笑的是,我对享乐追求得越热烈,它就变得越难以捉摸,越能摧残我的生活。

    我读了圣经,才明白到是罪恶使我远离庄严、圣洁的神;我多年来否认神的存在,已经走得非常遥远。我越来越明白:我需要耶稣的十字架来助我跨越这个鸿沟。使徒彼得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了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

    所有这些现在我都信了。历史证据加上我自己的经验,力量大得无法抗拒。

    2.接受

    我在调查期间研究过别的宗教,它们所依据的是“做”的方案。换句话说,你得做点什么,比如说,使用喇嘛教的地藏车、布施、朝圣、相信轮回转世、积善来消除孽障;用各种的功德来进入涅槃。尽管许多人努力去做,诚心诚意去做,却徒劳无功。

    基督教独一无二,所依靠的是“成了”的计划——耶稣已经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我们不能为自己做成的工作。我们背叛、犯罪,本应受到死的刑罚,但他却为我们受死,让我们可以与神和好。

    我无须靠自己的努力去做那不可能做到的事——使自己成为完全。圣经再三告诉我们,耶稣愿意宽恕我们,并把永生赐给我们(参阅《罗马书》6章23节,《以弗所书》2章8—9节,《提多书》3章5节)。这就是恩典——奇妙的恩典,人原不配受的恩惠。任何人只要肯真诚悔改、祷告,都能得到;像我这样的人也能得到。

    是的,我得凭信心踏出第一步,就像我们在生活中作任何决定时一样。但这里有一个重要区别:我不再在强大的证据巨流中逆流而上;反之,我决定顺着事实巨流的方向前进。这是合乎真理、理性与逻辑的。还有,在我内心的深处,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那也是圣灵指引我要走的道路。

    于是,l981年11月8日这天,在诚挚而自然地向神的祈求中,我承认并离开了我的罪孽,藉着耶稣接受了上帝的赦免与永生的恩典。我对祂说,从此以后,在祂的帮助之下,我将跟随祂,活在祂的旨意里。

    没有闪电雷声,没有耳朵能听到的回答,没有激动的感觉……我知道有些人在这时刻会感到情绪的激荡。可是我感受到的是另一种同样使人振奋的:理性的激荡。

    3.成为

    做了那个步骤以后,我从《约翰福音》l章l2节中知道,我已跨越门槛,进入一种新的生活。我从此有所不同了——我已成为神的子女,藉着死后复活的耶稣,得到儿子的名份,成为神大家庭的后嗣。使徒保罗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l7)

    果如其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我努力跟随耶稣的教导,接受他的改造的时候,我做事的轻重缓急、价值观和品格都在逐渐改变。我越来越喜欢让耶稣的动机和观点变成我自己的。套用马丁路德.金的话:我虽然还不能做那个我应该做的圣人……可是谢天谢地,我可不是过去的那个人了!

    也许对你而言,这听起来还很神秘。不久以前,我也觉得神秘,可是现在对我和我周围的人而言,这些却很真实。事实上,它在我生命中所起的变化之大,在我归主后不到几星期,我五岁大的女儿艾莉熏就已察觉到。她居然对母亲说,“妈咪,我要上帝改变我,就像祂改变爸爸那样!”这个小女孩只知道她父亲曾经亵渎神、坏脾气、说话粗鲁,经常不在家。她从来没有请教过一位专家,从未分析过数据,从未调查过历史证据,却从近处看到耶稣如何影响一个人的生命。其实她在说,“如果上帝对大人这样,我也要祂这样对我。”

    回顾近二十年前的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我决定信主的那天,是我整个生命中决定性的转折点。

    你必须自己来定案

    现在轮到你了。本书一开头,我便请你像一个公正无私的陪审员那样,来审视这些证据,并根据证据作出你自己的结论。到头来,这事是由你来定案,也只能由你自己来定案,别人不能替你投这一票。

    也许你在读过一个又一个专家的证词,听了一个又一个论据,看了一个又一个问题的答案,又用逻辑的思维和常识审查过这些证据之后,你也像我一样,发现有利于基督的证据是决定性的,无可推诿。

    《约翰福音》1章12节所要求的“相信”已不是问题。现在要做的是接受耶稣的救恩,成为祂的儿女,走上属灵的道路,开始过欣欣向荣的一生,直到进入永生。对你来说,现在是跨出第一步来实践的时候了。

    我从心底里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地踏上这一步。可是,你心里或者还有些疑难,我在书里探讨的那一切还未能碰触到你心中那悬而未决的大问号。对,没有任何一本书可以解决所有的疑难。不过,我相信我在这本书里提供的大量资料,应该可以让你愿意而且觉得有一种迫切的需要,去继续追索下去。

    碰到你认为证据有待加强的地方,你可以去找权威的专家来讨教。如果你自己找到更好的、可以解释某些事实的理由,不妨拿出来作一番毫不留情的检验。本书列举的资料来源,也可以被应用作更深入的研究。有详细注解的《圣经》,是很好的解惑工具。

    要想对每一个问题都有十足十的解答,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一旦手头掌握的资料充足,就应该下决心作出你自己的决定。

    你甚至可以向上帝轻轻地祷告,求祂引领你明白祂的真理,能认识祂。我这个过来人衷心希望你能一步步地这样走着,开展你的心灵之旅。

    同时,我也觉得有责任提醒你:要将此事当作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来对待。你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关乎着一生幸福,切莫掉以轻心。迈尔克.墨菲说得好,“在整个案情的调查中,得失攸关的不仅是真相能否大白,还牵涉到我们自己。”换言之,要是在基督一案中你作出的决定是对的,你的将来、你的永恒生命,便取决于你将怎样回应基督的呼唤。正如耶稣所说的,“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8:24)

    此言既冷静又严肃,出自关怀人类又有全能说这话的耶稣基督;我引用它来证明这件事的无比重要。希望你能积极、彻底地考察耶稣基督是永生神的真凭实据。

    最后我强调:已经没有其他的道路可供选择,如山的证据说明决无他路可走。才华横溢也曾怀疑过基督真理的学人——剑桥大学讲座教授C.S.鲁益士,后来在确凿的证据前低下头,接受了基督。他说:

    我这样做,是希望我们别学他人,说些对耶稣的认识不够智慧的话,比如“我愿意承认耶稣是一位伟大的道德教师,但我不能接受他称自己为上帝”——这种话不应出自我们的口。

    一个人若是凡人,说出像耶稣说的那些话,决不会是伟大的道德教师,他若不是疯子…便是从地狱来的魔鬼。你得自己作决定,相信这位耶稣过去和现在都是上帝的儿子,或者相信此人是疯子或者是比疯子更坏的东西。

    你可以把他当作笨蛋,叫他闭嘴;可以吐唾沫在他身上,把他当邪魔宰了;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脚前,称他为主为上帝。但千万别自以为是,护长护短地,单单把他当成一位人间伟大的教师。他没有留下丝毫可以让我们这样说的余地,也没有只做伟大道德教师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