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长者的意见和肢体的认可,也是我们必须虚心聆听、慎重参考,好在其中发现上帝心意的方法。这不仅是他山之玉,可以攻错,从别人过去的成败经验来帮助自己作明智的决定,更重要的是,若我们不将信仰个人主义化,不将自己的信仰与生活视作与教会及其他肢体无关,仅为上帝与我之间的「私事」,却认定我与别的信徒血肉相连,互相分享和分担各人的成败得失,「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26)则我们作任何事情,都必须考虑(在意:不是盲目「遵从」)别人的感受,并且评估做这件事之可能对别人乃至整个教会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效果(是否有好的见证,或是否羞辱基督的名)。我们必须向肢体交代,聆听他们的意见。
要是我们所作的抉择,乃是与教会的职事直接相关的,诸如从事某项事奉,或奉献念神学等,则别的信徒的意见,就更形重要了。因为事奉毕竟有别於个人的自我实现,异象不同於个人的梦想或野心,大使命从来不是由基督授予一个基督徒的,我们所作的一切福音使命,都是在教会内与别的肢体相配搭,彼此合作,才能促成的,没有唱独脚戏的馀地,英雄主义也派不上用场。如此,任何人在教会里要推动某事,必须先徵得其他人同意,或者设法感召别人,使他们分享自己的异象,然後才好落实。而奉献念神学的,更要得到长执及会众的认可,在性格及恩赐上皆确定为合适,才能付诸行动(神学院今天规定的报考方法,正是如此)。
但说到这里,可能已有人感到不安:倘若别的信徒,包括属灵长者在内,乃至整个教会的决定都错误了,那怎麽办?毕竟真理不是由多数支持来判定的(旧约的先知岂非多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吗?),教会也无法保证永不犯错(历史上教会的错误可多著呢!),我们怎能将一切是非对错的标准都委诸别人身上呢?对,这个不安非常合理,也正是本文所要说明的。无论我们认定参考长者的意见和肢体的认可是如何的不可或缺,总不能简单地便把这些等同为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与教会的意见,两者有经验上的因果关系,却无逻辑上的因果关系,除非我们肯定教皇无谬误论或教会无谬误论,或把任何人看为上帝的代言人,否则人的意见总不应视作来自天上的梵音。
信徒的意见和长者的训诲,不足以成为上帝意旨的合法保证,除了因著上面提到人的罪性与容易犯错外,另一个较现实的原因,便是就历史与经验言,一切划时代的历史转折,无论是新事工的开展、新的神学观念的突破,都必然是建造在对前人所做过的东西及所抱持的既成观念的否定之上。没有破就没有立,历史发展从来就不是直线,而是辩证式的:既承继前人的经验,又批判前人的结论。因此,倘若我们所要抉择的东西,都必须得到现存教会的接纳和认可,才能合法地进行,则教会便很难期望有任何更新和突破了。谁会真个愿意自拆墙脚,甘愿破坏传统、放弃成见呢?任何新的事工或观念,必然招来现存的传统(甚或「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我们既不应、也不能将任何信徒或属灵长者的意见,视作上帝不变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