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神的律法:十诫 主日卅七
    问101:那么,我们不可用敬虔的态度指着神的名起誓吗?

    答:可以;当法官要求起誓时,或为了需要维持并促进忠信和真理,以荣耀神,造福邻舍,就可以起誓。因为这种起誓为神的话语所许可(a),因此在新旧约里面的圣徒都正当地应用了它(b)。

    (a)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希伯来书6:16

    (b)创世记21:24,31:53,约书亚记9:15,撒母耳记上24:23,撒母耳记下3:35,列王记上1:29,罗马书1:9,9:1-2,哥林多后书1:23

    可容许的起誓

    有人坚持说,为了防止任何妄称神的名,最好决不发誓。改教时期的重洗派就禁止任何发誓,并引用基督所说过的:"什么誓都不可起"(太5:34)。

    但是,这样引用基督的话是不恰当的。在这段经文里,他禁用那些轻率和不必要的起誓。这种誓言,出于对神的名的某种敬畏,不用神的名,而是用天地,或耶路撒冷,或发誓人自己的头来发誓(如果……我将人头落地)。

    但事实是,认真而诚挚的宣誓是可容许的,这从神自己多次发誓的事实中可以得到证实。在《旧约》的许多经文中,我们在此只需提到《创世记》的廿二章6-17节,主应许赐福亚伯拉罕,就因为他对主如此顺服,甚至愿意听神的命令,献以撒为祭。"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在《申命记》第六章13节里,主要求我们在起誓时,只靠着他的名起誓。在新约中,我们看到保罗呼求神作他的见证,证实他之所以没有往哥林多去,是为要宽容他们(林后1:23)。

    什么时候起誓?

    我们必须意识到,起誓时,我们总是呼求神作我们的见证。因此,起誓是一桩神圣的事。

    但什么时候我们可以起一个神圣的誓呢?起誓不能没有理由,必须出于自愿。当政府作为神的仆人为了维护权威,真理和正义(罗13:4),而要求我们起誓时,我们可以起誓。比如说,接受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时,要宣誓遵守国家的法律;再比如说,就职成为军官时,要宣誓效忠。当法官为了获得真相,而要求证人以誓言确保证词的真实时,也会要求证人起誓。假誓若被发觉,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接受某项工作时,必须作尽责的宣誓。在有些职业里,必须许诺对在工作当中获得的信息保密。比如护士,医生,律师或持照会计。

    事实上,我们在教堂里所作的任何许诺,比如就职宣誓,结婚誓言和洗礼都是誓言,因为这些誓言是在神的面前发的。

    但是,不论何时,只要发誓不是必要的,主的话语就适用:"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雅各书5:12)。

    问102:我们可以指着圣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吗?

    答:不可;因为合法的誓乃是呼求那唯一鉴察人心的神,他是给真理作见证的,并且如果我起假誓,他也是刑罚我的(a)。这种尊荣不能归于任何受造物(b)。

    (a)哥林多后书1:23,罗马书9:1

    (b)马太福音5:34-36,雅各书5:12

    指着受造物起誓

    最后,我们要问,是否只能指着神的名起誓。为了防止妄称神的名,难道我们不能指着某些与神亲近的人,因为他或她过着特别敬虔的生活,或者为主殉道,来起誓吗?

    不,这样作是不容许的。只有神配得那样的尊荣,因为只有神洞察人心,能够分辨真伪。只有他才能也将惩罚那些发假誓的人,即使这样的假誓从不为人所知。

    最终无误的审判是神的工作,也是他的尊荣,不能也不愿与任何受造物分享。只有他是全知全能的。

    在旧约中,我们读到:"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事奉他,专靠他,也要指着他的名起誓"(申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