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迟早必须坦白宜率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自己一厢情愿地相信神是「良善」的以外,还有什么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点呢?所有表面的证据岂不都正好相反吗?我们有什么反证呢?
我们可以说耶稣使是反证。但如果他也错了,那该如何是好呢?他的遗言很清楚,他发现:那位他称之为父亲的存有,与他原先心目中的形像有极大、严重的出入。缜密筹画了那么久,诱饵安排得如此精巧,机关终于被触动弹起,将他紧紧钉在十字架中。这恶劣的玩笑成功了……我们被一步步引进「客西马尼园的小径」。不止一次了,每当神似乎最慈爱的时候,他实际正在我们前面路上布下另一番折磨。(注1)
这些话并非出自无神论者或怀疑论者之口,想要动摇别人对神的信念,实际上这是基督教最伟大的护教者之——鲁益师(C.s.Lewis)——所说的话。当他写这些话时,正因妻子死于癌症陷于悲痛中。他的反应披露一个事实:我们每一个人,迟早都必须处理痛苦,也就是恶的问题。
如果神并未宣称他己是良善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但是,他偏偏如此宣称了。如果他像有限神论者所说的,并非全能老,则这也不会构成问题。如果恶并非真实的,则我们可以避而不提这个问题。但事实正好相反,这个问题再真实不过——特别是对那些正在痛苦中的人而言——即使我们不能为每一种个别痛苦的情况都找到一个适切的答案,我们仍可以找到一些有关恶的通则。最起码我们可以显明:恶的存在和有一位良善全能的神的观念并非水火不容。
〖什么是恶?〗
恶的本性为何?我们会提出罪行(谋杀)、坏人、邪书(黄色书画)、不好的事件(飓风)、恶疾(癌症或瞎眼)。但是,是什么使得这些成为恶呢?恶本身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恶是一种实质,攫取某些事,使之成为不好(例如病毒侵袭一只动物);有人说:罪恶是宇宙中的敌对能力。但若神创造了万物,则神要为恶的存在负责,这种论证如下:
1.神是世界中所有事物的源头。
2.罪恶是一宗事物。
3.因此,神是罪恶的源头。
第一个前提是正确的。因此,若要否定结论,看上去我们似乎必须否定罪恶的其实性(一如泛神论者所作的)。我们可以否定恶是某物、实质,却不一定要否定它的真实性。恶是事物有缺陷了。当一事物缺少它应有的善时,那便是恶。如果我鼻子上的一粒青春痘脱落了,这并非恶,因为我鼻子上本来不应当有任何青春痘。然而,如果一个人缺少了视觉能力,那就是恶了。同理,一个人心中缺少应有的仁慈及对人生命的尊重,则他可能会犯谋杀罪。实际上,恶好比一只寄生虫,除非在原本应为完整的物体上找到一个洞,否则不能存在。
有时可以举更容易的例子(例如不和谐的关系)来解释恶。假使我拿起一只精良的枪,放入一颗高品质的子弹,指向我完好的头,将我健全的指头放在那灵活的扳机上面,正确地扣动扳机……结果是一个不和谐的关系。上述有关的事物本身都并非恶,但这些良好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显然有些缺陷。在这个例子中,缺陷源于那些事物并非按应有的原意被使用。枪不应当被用于滥杀,用于娱乐则十分合用。我的头并非用来作枪靶子的。同样的,强风打圈转并没有什么不好,但若风势扫过一个停车场,便产生不和谐的关系了。不和谐的关系之所以不好,是因为在那关系中缺乏某些东西。因此,我们对恶的定义仍然可以成立。良善的事物间的关系中,如果缺乏某些应当存在的东西,那便是恶。
奥古斯丁兴摩尼(Manichaeus)
摩尼是第三世纪的一位异端创始人,他宣称世界是用非被造的物质组成,该物质本身便是恶的。因此,所有物质的存在都是恶,唯有精神的存在才可能是良善的。奥古斯丁写了许多文章,指明神所创造的都是好的,恶并非一个实质。
「什么是恶?或许你会回答:腐败。无可否认这是对恶的一个普遍的定义,腐败暗指违反本性,同时意味着伤害。但腐败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在所腐败的物体中存在,因为腐败本身并非实质。因此,腐败了的东西并非腐败本身,并非恶,因为腐败了的东西乃是失去了它的完整纯全。如果一个东西并无任何纯全可以失去,就不能被腐化;有纯全可失去的话,那东西本身必为良善的。再者,被腐化意谓扭曲变态,也就是失去了秩序,而秩序是良善的。因此,被腐化并不表示缺乏善,正因具有善,才会在腐化中被剥夺;如果缺乏善,便没有可被剥夺的。(ontheMoralsoftheManichaeus,5.7.)
〖恶从哪里来?〗
起初的时候已有神,他是完美的。接着这位完美的神创造了一个完美的世界。如此罪恶由何而来?我们可以将个中问题用下面的方式展示出来:
1.神所造的每一物都是完美的。
2.完美的受造不能作不完美的事。
3因此,神所造的每一物都不能作不完美的事。
亚当和夏娃既是完美的,那他们怎么会堕落的呢?别将罪过推诿给蛇,那不过是将同样的问题往后推罢了,因为神不是也把蛇造得挺完美的吗?有些人认为必定另有一股力量,与神相等或非神所能控希;或许神可能根本便不是那么良善;但也有可能答案在完美的定义本身。
1.神将万物都造得很完美。
2.神所造完美的万物中有一样是有自由的。
3.自由意志是恶的根源。
4.因此,不完美(恶)可能源自完美(并非直接,乃间接,藉着自由意志)。
人(和天使)成为道德完美者的要件之一乃是自由。我们对自己所做的事具有真实的选择权。神创造我们,使我们像他一样可以自由地爱。(强迫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对吗?)但当神如此创造我们时,他也容许了恶的可能性。所谓自由,便是我们不但有机会去选择善,同时也有能力去选择恶。这是神明知而愿意承担的风险,但并不因此便使得他要为恶负责。他创造了自由这一个事实,我们实行自由这一动作。他使恶成为可能,人使恶成为实现。不完美源自我们这些具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滥用了我们的道德完美。
至于蛇这个问题,答案也一样。撒旦原是所有受造物中最美的,具有完美的自由意志。撒旦背叛神,成为第一个罪,是后来所有罪恶的版本。有些人会问:「什么促使撒旦犯罪?」这就如同问什么造成第一因一样;促使撒旦犯罪的是它的自由意志,别无他物。它是它所犯的罪的第一因,你无法在那之前再找出另一成因。当我们犯罪,归根究底,是我们经由我们的自由意志构成我们犯的罪。
要了解自由意志的定义,必须先理清一些误解。有些人说自由意志便是「欲望」的能力,但更好的定义是,在可能的选择中有「决定」的能力。「欲望」是一种激情,一种情绪。但是意志是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欲望中作抉择。同时,有些人认为:所谓自由,表示没有任何选择上的限制一一一个人必须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要做的事才算有自由。但是与自由相对的并非少一点选择,而是被迫选择此而不准迟择彼。自由并非无限制的选择,而是在可能的选择之中不受拘束地作出选择。只要那个抉择出于个人意愿,而非受外力控制,都是自由的。因此,自由意志意谓:在两个或更多的选择中,行使不受强迫决定的能力。
〖为何无法消灭恶?〗
这是过去几百年中在大学校园里一再争辩的问题,它的典型论式如下:
1.如果神是至善的,他会愿意消灭恶。
2.如果神是全能的,他应能够消灭恶。
3.但恶仍未被消灭。
4.因此,至善全能的神并不存有。
为什么神不采取一些行动来对付恶?如果他能够并且愿意,为何我们仍然面对罪恶?恶为何如此顽强?似乎一点不见恶的力量趋缓式微。
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首先,要消灭恶必然连带地消灭自由。如前所述,自由存有者是恶的根由,而自由的赋予是为着爱、的缘故(太二十二36一37)o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爱。要消灭恶,惟一的途径是消灭自由,但这行动的本身便是恶,因为如此将剥夺受造物最大的善。因此,消灭恶实际上将成为罪恶之举。我们若想要制服恶,必须从如何胜过它,而非如何消灭它着手。
上述以恶的存在否定神存有的论证实际上作了一些大胆的假设。因为恶现在未被消灭并不表示它永远不会被消灭,而那论证暗示:神既至今尚未成就这事,则这事永远不会发生,这形同假设提出该论证的人知道未来。如果我们纠正它在时间方面的疏忽,将那假设重述,则将成为支持神存有的论证。
1.如果神是至善的,他会愿意消灭恶。
2.如果神是全能的,他应能够消灭恶。
3.恶尚未被消灭。
4.因此,有一日神将会也能够消灭恶。
原本用恶的问题来说明神不存有的论证反而变成了神存有的辩护!如果此事尚未发生,又如果神真的是我们所说的神,则剩下的推论毫无疑问地是我们等得还不够久。神并未退休,最后一章结论尚未写成。神显然情愿应付我们悖逆的意志,而非将我们变成木石一般行使他至高无上的主权统治。迫不及待解决这表面矛盾的人,显然还得耐着性子等下去。
贝尔(PierreBail,1647一1706)
贝尔是十七世纪一位最具影响力的怀疑论者。他的著作,特别是他的字典中,都载有这个论证,对后来的启蒙运动时期的作者如休谟、伏尔泰(FrancisVoltaire)、柏克莱(GeorgeBerkeley)、狄德罗(DenisDivert)等人有深远的影响。他尝试向哲学家所犯的每一个错误挑战,因此对「几乎没有什么事是不可怀疑的」提供了许多理据。他希望证明所有人类的推理都「充满著予盾和荒谬」。他在另一系列文章中指出基督徒无法反驳摩尼教二神(一善、一恶)的教羲。然而,贝尔宣称自己是一个基督徒,加尔文主义的捍卫者。他最后的讲章之一说这:「我至死都是一位基督教哲学家,深信神的,怜悯及丰盛施予,并深浸其中。我祝你全然幸福。我们不清楚他如何协调这些不同的信仰。
〖恶有意义吗?〗
受苦难折磨的人心中只有一个怒吼:「为什么?」「为什么我失去我的腿?」「为什么我们的教会被烧毁?」「为什么我的小女儿要死?」「为什么?」不幸的是,我们常常无法提供一个答案,来满足那些受创的心灵,使得他们的苦难显得有意义。但对于那些以此为理由否定神的存在或良善的人,我们倒有话可说。他们的论证如下:
1.多受苦难绝非良善的旨意。
2.一位至善的神在每一件事上都有他良善的旨意。
3.因此,至善的神不可能存在。
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来面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将我们是否知道恶的目的,以及神是否在恶上都有一良善的旨意这两件事区分。就算我们不知道神的旨意,他仍然可能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容许恶发生在我们的生命中。因此我们不应当只因为我们无法得知任何理由,便断然假设事件背后必定没有神良善旨意的存在。
此外,我们实际上知道神在某些恶上的旨意。例如,我们知道神有时会使用恶来警告我们远离更大的恶。任何曾经照顾过儿童的人都曾经过一些担惊受怕的日子,害怕孩子会去触摸火炉。但我们也知道孩子一旦摸了一次后,便不会再去摸了。因他第一次摸的当时立即实际体验到「烫」这个字的意义,下次我们用这个字眼去警告他时,他会立即顺服。容许第一次小小的痛苦发生,为的是要避免以后更大的痛苦发生。
痛觉也帮助我们避免自我毁灭。你知不知道为何麻疯病人失去他们的手指、脚趾、鼻子?通常这与麻疯病本身并无直接的关系。毋宁说是这疾病令他们失去触觉,导致他们自我毁灭。他们摸到热锅时不感觉到热,因此没有及时避开,导致灼伤。他们对将要撞到的物体没有感觉,在未减速的情况下全力撞上。由于没有痛觉,因此常造成对自己极大的伤害,甚至还不明究理。
虽然恶的代价看似很大,但有时它会带来更大的善。圣经提供了好几个案例,例如约瑟、约伯、参孙,他们每一个人都经历真实的苦难。但是,若非约瑟被他的兄弟卖为奴、含冤下狱,以色列家族如何能度过饥荒、找到避难之处蔚为大国?约伯若非先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他的灵命会如此惊人地成长吗?(伯二十三10)使徒保罗在得到神启示的殊荣之后,如果没有苦难令他谦卑下来,他会成为什么样的领袖?(林后十二〕约瑟对他弟兄所说的话可以作为结论:「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创五十20)
最后,容许一些恶实际上有助于将恶击败。一些复健中心(例如戒酒、戒烟、戒毒中心)的程序之一,便是尽病人所能承受的程度,给他大量的酒、烟、毒品,直到他厌倦腻烦为止。当他们对该物质有一次不好的经验后,便比较容易戒除。拉威(Rahway)监狱的「现身试法」(ScaredStraight)事工,吓阻了许多青少年不敢犯罪,但述说监狱黑暗的犯人都曾给别人、给自己带来许多痛苦。最极致的例子,便是十字架。在十字架上,一位无辜者承受了绝对不公义的痛苦,导致所有的人可以承受善果。他代替我们承受了我们本应承受的恶,使我们得以无须畏惧、自由地来到神面前,因为他撤去我们的罪咎和刑罚。
鲁益师说过:「在我们享乐时,会听到神向我们耳语,在我们的良心中,会听到神向我们说话。但是在我们的痛苦中,会听到神向我们呼喊。痛苦是神使用的麦克风,为要唤醒一个耳聋的世界。」(注2)有时我们需要痛苦来帮助我们,以免我们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会趋之若骛地去为恶,而在恶中灭顶。神警告我们,让我们看到世界上有些东西比苦难更好,以免我们作出会招致更大苦难的错误决定。
〖痛苦的礼物〗
班德(poiBran)医生是罕生氏病(Hansen-sdisease)的研究及医治权威,曾发表对痛苦的重要洞见。他刚刚检查了三位病人,陆(Lou)因为玩电动竖琴受忽染,可能要失去他的拇措;何克多(hector)在拖地清理时对他的手所受的伤害浑然不觉;裘西(Joys)不愿意穿帮助他避免受伤特制的鞋,以致失去他的脚的一部分。班德医生说:
「人们常视痛苦为极大的束缚,剥夺人活动的能力,我却视之今自由的赋予者。举例来说,如:我们用尽全力为他寻求可以自由弹电动竖琴的方法。何克多:他甚至连拖地清理都会杷自己弄伤。裘西:他太骄傲,不愿接受适当的治疗,所以我们给他特制一种鞋,可以避免脚部更多的损伤。他不能穿着体面,正常地行路。因此,他需要的礼物,便是痛苦PhilipYankee,WhereIsogoWhenlt.Hurts?(GrandRapids:Zondervan,1977).p.37.
十架上
神的儿子从未犯错,也不需要死,为何神容许他自己的儿子像罪犯般,经历那么残酷、暴戾的死?这种不公义实在难以解释,除非籍著基督的死可以成就更大的善,盖过其中的恶。耶稣自己的解释是他的来临乃是为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同时他又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十五13)希伯来书第十二章2节说到耶稣的目的:「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也就是他认为为了挽回罪人与神复和而受苦是值得的。以赛亚说:「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五十三5)耶稣的死代替了我们因罪本当受的刑罚,成就了更高的目的、更大的善,这比那过程中的罪恶更重要。
〖是否必须要有那么多的恶?〗
恶的广泛也构成一个问题。难道真的需要如此多的恶才能成就神的旨意吗?不能少一桩**、少一桩醉酒驾车肇事,使世界好过一点吗?当然,这种「少一桩」理论可以推广至恶完全绝迹,甚至推到极点,我们可以问:地狱又如何呢?地狱里假使少一个人不是更好吗?以上两种问题的答案相同,因此让我们擒贼擒王,处理了后者也就解决了前者。
1.最大的善是拯救全人类。
2.地狱里即使只是一个人也不合乎最大的善.
3.因此,神不能送任何人下地狱.
要回答这种非难,我们必须回到自由意志的论题上去。神的确愿意全人类都得救(彼后三9〕,但是那表示他们必须选择爱他、相信他。神不能够强迫任何人去爱他。就词论词,强迫的爱乃自我矛盾。爱必须是自发的,出于自由抉择。因此尽管神希望人人都爱他,但就是有些人决心不爱他(太二十三37)。所有在地狱的人都是因为他们自己选择进去的。他们或许不希望进去,(谁会希望进地狱呢?)但是他们实际选择了进去。他们虽然不希望受刑罚,但他们作的决定却是弃绝神。人进地狱并非被神送进去的;他们如此选择,神也尊重他们的选择。「讲到最后,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向神说『凭你意行』,另一种人是神向他们说「凭你意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自己选择进入的。」(注3)
人永恒的命运如果是如此决定的,则地狱里有人不算恶,除非地狱里有不需要入地狱的人,那才是恶(例如:假设有人选择了神,却仍被送入地狱)。诚然,一个有人会入地狱的世界并非所能想像中最好的世界,但若要维系自由意志,则那是可以达到的最好的世界。同理,世界如果少一宗罪案,那该更好,但这只能留给有犯罪潜能的人来决定。不论是有关每天街上的小罪,或是最大的罪(弃绝神),答案都是一样的。
〖人选择地狱〗
约翰福音三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翰福音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约翰福音五: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约翰福音五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约翰福音八24: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罪中。
约翰福音十二48: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未日要审判他。
路加福音十16: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
〖神不能创造一个无恶的世界吗?〗
我们所要面对的最后一种非难,便是神当初应当可以设计一个更好的世界,他可以创造出一个没有恶的世界。它的论式如下:
1.神无所不知。
2.因此神在创世时已知道恶会出现。
3.神有其他非恶的选择,他可以选择:
a.什么也不创造。
b.创造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生物世界。
C.创造有自由意志但不会犯罪的生物。
d.创造有自由意志、会犯罪的生物,但最终全部获救。
4.因此,神可以选择创造一个要不是没有恶就是没有地狱的世界。
这个论证看似相当坚实有理,因为神的确有诸多选择。问题是:「这些选择真的都比我们现在的世界更好吗?」让我们逐一分析。
神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创造。
这论点的错误在于暗指:空无一物比有受造物更好,也就是:如果从来没有任何受造物存在,也好过有一些恶的存在。但这论点忽略了一个事实,受造之物原是好的,它们存在的本身也是好的。神如果没有创造,则前述的好也不会存在。此外,这种非难实在不通,因为实际上它等于是说:「神如果创造一个非道德的世界,这将是一个较有道德的选择。」但既说非道德,便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它哪来道德上的状态可供作道德意义的比较,以至能下断语说:较有道德或较不道德?它甚至连拿苹果和橘子相比这种不伦的比较都不如,因苹果或橘子二者毕竟都还存在,而这里的比较则是空无与存在的比较。
神可以选择创造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生物世界。
神可以选择用动物或是只能照他旨意行事的机器人来充满这个世界。但这个选择与上述的问题相同:这是一个非道德的选择。也就是说,一个非道德的世界不能够称得上是较有道德的世界。我们不能将无所谓好坏的东西(即道德上中性的东西〕拿来和坏的东西相比。没有道德价值的东西与有一些(不论有多少)道德价值的东西两者间的差异判若云泥。同时,即使这样的世界里没有道德的败坏,仍会有物质的败坏。动物仍会身体退化和腐烂。因此,没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并不表示连物质的恶也没有,仅是恶的形式有所不同。
神可以选择创造有自由意志但不会犯罪的生物。
按逻辑而言,有可能有自由意志但不会犯罪的受造物;亚当堕落以前便如此,耶稣终其在世的一生也如此(来四15〕。圣经上说将来会有一天,在新天新地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有自由意志,但不会有任何罪恶(启二十一8、27)。这种世界存在的可能性绝无问题,但是并非所有可能存在的都成为实际上的真实。美国有可能在独立战争时吃败仗,但那可能性并未成为事实。同理,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有可能从不犯罪,但该情境实现与否则完全是另一回事。神如何能保证他们绝对不犯罪呢?方法之一便是干预他们的自由。神可以设立一种机制,当人正要去选择恶时,便会受到某些干扰,导致他们改变决定。神也可以预先安排使受造之物只能做好事。但这样的受造之物是否真有自由可言呢?如果他们被预先安排以致无其他选择余地,实在很难称此为自由抉择。如果我们的行动都只是由作恶的选择上受干扰而转向,岂不表明我们要作决定前已有恶的动机存在?因此,一个没有人会选择犯罪的世界是有可能存在,但事实上却无法达到。
此外,一个自由但无恶的世界实际上在道德上略逊于现今的世界。在现今世界中,人受到的挑战,是去行善并克服恶的倾向。这种挑战不会出现在一个没有恶的世界中。如果没有敌对力量为先决条件,人无法达到这种最高的善、最大的喜乐。人面对危险而真的恐惧时,真正的勇气才会萌生。只有在自己也需要,却克服自我中心的反衬下,才会显出舍己牺牲的高贵。正如古谚所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与其在无恶敌挡的情况下成就较低的善,不如在有恶敌挡下有机会去成就最高贵的善。
神可以选择创造有自由意志、会犯罪的生物,但最终全部获救。
这个论点与上述论点犯了相同的错误,假设神可以操纵人的自由,选择行善。有些人说神会锲而不舍地追逐一人,直到他作出正确的决定为止。但这个论点疏于正视圣经的教导,地狱对某些人而言是真实的。这个论点主张神会不择手段地去拯救每个人。但我们不能忘记,他不能够强迫人类去爱他。强逼的爱是**,神不是**者,他不会强迫任何人违反自己的决定。神不会不择手段地去救赎人类,他成就了救赎,但他尊重人的自由,也依从人的选择。他不是制造木偶的专家,而是一个呼召人自愿归向他的情人。
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说道一位爱尔兰教士传讲了一篇痛斥罪恶的强硬信息,聚会完毕后在门口送别会众。许多会众表示仰慕他的勇气,其中有一位老寡妇高兴地紧握他的手,说道:「神父,今天听到你的讲道令我太高兴了,我必须让你知道:我有好长的一段时间都在过圣洁的生活。事实上,过去三十年来我没有犯过罪。」那位教士听到这样的夸口略感吃惊,回答道:「亲爱的,太好了,继续努力吧!再过三年你便可以打破我的记录了!」人有时不知不觉中已在态度上无可避免地犯了罪。
〖神到底为何选择创造这样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否是神所能创造中最好的世界?它可能并非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却是迈向最好世界的最佳途径。如果神要保存自由,同时击败恶,则现有的世界是达成此一目标的最佳途径。每一个人都可以运用他的自由选择,决定本身的永恒归宿,如此自由便得以保存。一旦那些弃绝神的人被分隔开,所有人在世的抉择就永远定案了,如此恶便被击败。选择神的人在那个世界中将蒙坚立保守,罪恶会消逝;决定弃绝神的人被永远拘禁在自己的决定中,他们不能够扰乱那变为完美了的世界,一个有自由受造物的完美世界的终极目标达成了,但达成这目标的方法却是将那些滥用自由的人逐出。神向我们保证:再多的人——所有愿意相信的(约六37)——他都能救。神在基督里面为所有的人提供了救赎(约壹二2),他耐心地等候,愿意所有的人得救(彼后三9)。但是,就像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时所说:「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二十三37)无神论者沙特在他的剧本「无出路」(NoExit)中指出:地狱的门是人用自由选择从里面反锁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