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什么呢?」彼拉多的问话中回荡著一个曾寻找真理却从未找到的人的讽刺。他言下之意是没有真理。彼拉多并不孤单,许多人都走上了同一条路,所以现在学校里所教的也是同样讽刺的结论:没有真理。
对基督徒而言,这观点并不成立。耶稣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他又说:「我就是……真理」(约十四6)。真理是存在的,但什么是真理的性质呢?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而可得知其理呢?
你是否曾听过这样的说辞:「对你来说是真理,对我来说不一定是真理。」或者「我真高兴你找到对你而言有用的东西了。」如果你向人传讲耶稣,而对方不知道你是在说:「这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对任何人都是真的,任何与此相对的信仰系统都无法并存。」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们要向世界宣扬:我们有真理,则我们最好对真理是什么有一些概念。否则我们怎能帮助别人去了解真理呢?
真理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
有人宣称:真理是相对的,所谓相对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时间和空间的意义上的相对(以前是真理,现在不是〕;另一是适用对象意义上的相对(对我来说是真的,对你则不是)。另一方面,绝对真理则最少蕴涵下列两点:(1)某时某地的真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真理,(2)对某人而言是真理的,对任何人而言也是真理。绝对的真理不改变;相对的真理则因时因人而异。
相对主义者会说:「笔在笔记本的左边」是个相对的陈述,因为那得看你站在桌子的那一边而定,所以他们说地点总是依照当事人的角度而定。真理也有可能是受时间限制的。以前说:「雷根是总统」毫无问题,现在却绝不能这么说了。那句话曾经一度是真的,但现在不是。诸如此类的陈述是否其实,全看它们是在什么时候说的。
同理,相对主义者宣称真理乃视发言人而定。如果一基督徒说:「你们是神」(约十34),意谓我们有神的形像,是他的代表。如果一位摩门**这么说,他是在表示:他希望成为自己星球的神。如果一位泛神论者如此说,他的意思是人类都是神。真理是随发言者的立场和他的原意而定。「我感到不舒服」对我而言可能是真的,但对世界上其他任何人则不然。这些陈述只对发言者而言才是真的。
但这里似乎有些误解。相对主义者的解释似乎已经造成误导。在那些陈述中,发言者的角度、时间、空间都已经包含在内了。例如,「雷根是总统」在一九八六年来说是真的,也永远是真的。没有任何时候雷根会不再是一九八六年的总统。假使有人,在一九九○仍这么说,则他是在发表一句新的、不同的话,因为这陈述中的现在时态离上述陈述已经隔了四年。陈述中的时与空是该陈述的一部分,决定该陈述的意义。然则,一九八六年所说的「里根是总统」如果对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是真的,则那是一个绝对真理。上述的笔和桌子也一样,发言者的角度是发言的一部分,已为人所了解,因此那是一个绝对真理。
相对主义的第二个论点是真理乃因人而异。以上面所举「你们是神」那句话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问题,便是未将发言人的角度考虑进去。使用同样的字句并不保证它们的意义一定相同。我们必须先考虑那句话是在什么样的场合之下说的,才能够决定它是否真实。至于「我感到不舒服」又如何呢?坦白说,人身代名词和动词时态一样不能转移。不同的人尽管同样那么表示,不论是否用完全相同的词句,意义都不同。那些陈述是否对任何人都是真实的呢?是的,所有以「我」的身分那般陈述的人在当时都感到不舒服,因此任何人都应当承认那是真的(虽然我们必须相信:「我……」所说的真是他所感受的〕。同理,「你们是神」这陈述的意思真的反映说这话的人的观点(虽然他们以后可能改变观点〕,对任何时代、任何人而言,那都是真的。
这个时候相对主义者可能会说:「你跟我们一致,因为你说真理随场合而异。」这真可谓失之毫厘,缪以千里。随场合而异的是意义,至于真理,我们是说一旦该场合被纳入考虑,弄懂后,明显地这些便是绝对的真理。所以我们与相对主义者断乎不同。
「所谓的真理全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
很多人会告诉你:所有的真理从某一个观点来讲的确都是真的。
瞎子摸象那个古老的寓言经常被用来作例子,支持这立场。只摸到象鼻的盲人以为那个对象是条蛇;另一个只发现耳朵的断定对象是把扇子;碰触到象身的说那是堵樯;握到尾巴的宣称那是条绳子;最后一个盲人摸到象牙,告诉其他人:他们认知的对象是根长矛。对于某些人而言,这证实了:你认为某事物是真是假,全基于你看待该事物的角度。然而我们应该指出被忽略掉的一点,就是:那六个盲人全错了,他们的结论没有一个是真的,所以那个寓言根本没有说明真相的问题。那里确实有一客观实物,只是他们都没发现罢了。同时,「所谓的真理全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这陈述若非绝对正确,就是仅在某一观点下才正确。若属前者,则并非所有的真理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若属后者,则没有理由把它当真,它不过代表某一观点。不论如何取舍,它在论辩上都败绩。
相对主义还有其他的问题。相对主义假使是真的,则这个世界会充满矛盾的情况。前面所举案例中的那支笔会同时在那本笔记簿的四边。「我」可能同时感到不舒服、很舒服、愤怒、高兴、饥饿、过饱、兴奋、百感交杂。多么混乱!这种矛盾的情况于理难容。
同时,没有相对主义者能够说:「『这对我而言是其的』乃绝对的真理。」如果真理只能是相对的,则对他而言那真理才是真的。但是等一等!按照前提,这声明不可以具有任何绝对的意义——「这对他而言是真的」这声明只有对他而言才是真的。我们还需要继续下去吗?这声明宣称真理是相对的。这声明如果是绝对的,则证明相对主义乃错误的;这声明如果是相对的,则你每一次宣称时都必须加上另一句「相对而言」,以致你根本不可能说出这声明,只不过开始一个无限的回溯,永远无法完成一句真正的陈述。
当然,相对主义也有些好处,它意味著你永远不会犯错,只要对我而言是对的,则即使我是错的时候,我仍然是对的。岂不是很方便吗?缺点是我也永远无法学会任何事,因为学习是由一个错误的信仰进入一个真实的信仰,也就是说,由一个绝对错误的信仰进入一个绝对其实的信仰。或许我们应当再看看有关绝对主义的论点。
有些人认为绝对主义有问题。「你们难道不需要有绝对的证据才相信绝对的真理吗?」不。真理如果是绝对的,不论你根据什么理由来相信它,它都是绝对的真理。我们甚至可能不知道有真理,但它本身仍旧是绝对的。真理不会因为我们知道它与否而、改变。
「个人性的事又如何呢?例如何谓温暖、不刮脸会变成大胡子等等,这些事怎么可能是绝对的呢?这些对我而言是个人性的,这事实对其他人而言是绝对的事实(虽然这些对他们而言可能不是个人性的)。同时,情况本身(真实的温度以及胡子的长度)是客观、其实的情况。那也是不变的真理。」
「若真理永不改变,则不可能有任何新的其理。」新的真理可以两种方法来理解。它可能意为「对我们而言是新的」,好像科学中的新发现,但这只不过是我们发现一个已有的真理。另一理解新的真理的方法是有些新的真理开始存在。在处理这问题上,绝对主义毫无困难。当二○二二年一月一日来临时,一个新的真理诞生了,因为那时才能说:「今天是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在那以前的任何时候说都不是真的。「旧」真理并不改变,但是「新」的真理则可能出现。
「人生不过是一场梦」
有些人会告诉你,我们每一个人都创造我们自己的真实(reality)。对你而言真实的对我不一定真实,因为你的梦并非我的梦。事实上,你只是在你的梦中觉察到有我,你不知道我是真的不是。非但真理是主观的,更没有可为人知的绝对实体。所有的真实都只不过是不受控制的想像。有些事已直觉地告诉我们:这个观点不可能是对的,首先,「只不过是」一词假设你所知的「不止于是」。但怎可能有任何人具有超越他们自己想像以外的知识?你所知的,怎么可能不止于所有的真实?除非全知的人才能如此夸口。此外,这究竟是有关绝对实体、还仅是个人想像的陈述?如果它真是与「所有真实」有关的绝对真理,则它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无论人是否想像得到它,但最少这声明是真的。如果它只是有关个人梦想的主观说法,则它并没有宣称它是真的,我们也不需要加以考虑,同时不妨提醒这样的人在作梦时最好不要说梦话。
「你们基督徒的心胸太闭塞了!」
在我们的社会中,心胸开放乃美德已被视为当然,心胸闭塞则是无知和败坏的指标。然而,这种想法是建立在片面真理之上。当然,承认自己可能犯错是很好的态度;无论是否有相反的证据,都坚持自己的立场,则绝非佳事。同时,在不偏不倚地检验所有的证据以前,我们不应当作任何坚定的决定。就是这种片面真理使我们落入上述那种观点中。但是片面真理实为彻底的谎话。如果所有的推理都说只可能有一个结论时,我们是否仍旧应当保持心胸开放呢?论心胸闭塞的错误也同样。事实上,心胸开放是最闭塞的立场,因为它完全排除考虑可能有任何绝对的真理。如果真有绝对真理,那该怎么办呢?他们岂非将心胸开放绝对化了吗?长期而言,心胸开放不可能是真的,除非它对一些无可否认的绝对真理也持开放态度。心胸开放不应与心胸空洞混为一谈。当只有一样是真实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应当对另一个立场抱开放的态度。
真理是相应性的还是连贯性的?
对真理有两个基本观点。有人认为:真理是与事实相应的;另有人认为:只要一个观点首尾连贯,能构成一套内部一致的陈述,它便是真的。前者是说真理应与事实相应,也就是「依样画葫芦」。后者则将真理比拟作悬在空中的一张蜘蛛网,认为它本身的关系网(networkofconnections)便足以支持它。好像一条链子,每一个接环都倚赖其他的接环才能联络在一起。
连贯理论等于是说:有些真理比其他真理更加真实,因为它连贯得更加紧密。真理变成有等级的,一项陈述的真理性取决于它适应整个系统的程度。
说真理是有等级的(就像连贯论者为然〕,同时所有的真理都互相倚赖,其实是在用另一种方法说真理是相对的。倘若所有的陈述都得依赖(根据)整个系统而定,则不可能有绝对的真理,甚至这系统的整体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它倚赖它每一部分之间的连贯性。如果一项陈述可能比另一项陈述更加真实或更不真实,则岂不形同说:它的其实性是相对于另一陈述的真实性?但我们已经证明真理是绝对的,也必须是绝对的。因此连贯性理论,若说真理是相对的,则它必为错误的。
〖如何证实真理?〗
反对连贯性理论的另一原因是:该立场使真理坠入无限回溯,至终无法达到任何真理。倘若每一个有关真理的声明都以其他的声明为前提,如此不断类推下去,则我们将面临无法保证我们可得到真理的无穷后退。当我们为所相信的真理提出任何解释时,我们也必须解释它的前提,然后对该解释再加以解释,永远如此延续下去。我们永远无法结束我们的解释。如果我们找到了一个解释是无须另加解释的,则我们已到达目的地(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或无可否认的第一原则),如此则证明连贯论一开始便为错误的。鲁益师说:
你无法不断把事情「解释掉」,你会发现你解释不下去了,因为你把解释本身都解释掉了。你无法永远如此「看穿」事情。看穿某事的要点是在其中看到一些事情。窗子透明是好的,因为它后面的街道或花园是不透明的。倘若花园也透明,被看穿了,那怎么办呢?你若想「看穿」第一原则是无用的。倘若你可以看穿每一件事物,则每一件事物都是透明的。但一个完全透明的世界是无形、看不见的世界。要「看穿」万物其实与不看是一样的。(注1)
如果我们要「看穿」每一个解释,则我们永远无法找到任何解释。但我们寻找真理岂不是因为我们想找到某些东西吗?
这种无限回溯使得连贯论不可能立足,那实在是一条互不相连的声明所组成的链子。一条链子毕竟不能但凭本身悬在空中,必须在某处有一个挂钩作为整倏链子的旋泊点。蜘蛛不会在半空中织网,而是将它们附著在墙上。没有一个系统能够在无绝对真理的支持下独立存在。同时,一个连贯论者最多只能说:他在评估其他信仰系统后,发现他的系统比其他的更连贯。他绝对不能说:任何其他有连贯性的系统是错的。果真如此,我们永远无法反对泛神论,因为一旦将逻辑弃置不用,管它什么都可说是连贯一致的了。
真理必须以与真实相呼应、不证自明的真理或第一原则为基础。我们待一会儿会讨论不证自明的真理,现在让我们集中讨论这定义中相应性的部分。我们基于数个——既有来自圣经的,也有来自哲学的——理由接受它。
圣经常常采用相应性的真理观,第九条诫命便以它为前提:「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二十16),暗示一项陈述的其假可以凭它是否与事实相呼应来验证。当撒旦说「你们不一定死」的时候,它被称为是说谎,因为那与神实际上所说的不合。
约瑟对他的兄弟们说:「须要打发你们中间一个人去……好证验你们的话真不真」(创四十二16)时,他也是使用相应论。摩西说,一个先知应受试验,看他的预言是否与真实事件相呼应(申十八22)。当所罗门建圣殿时,他说:「神阿,求你使你向你仆人大卫所应许的话成真」(王上八26,按NIV翻译〕。任何事如果与神的律法不合,都被视为谎话(诗一一九163)。在新约中,耶稣说,他的声明可以得到施洗约翰的证实:「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约五33〕犹太人告诉巡抚:他能够藉著查证事实而「知道」真相(徒二十四8、11),知道他们对保罗的控诉是否属实。
就哲学而言,倘若没有相应的事实,将不可能有所谓的说谎。因为你所说的话既不需要与事实相呼应,则那些话不可能因不符事实而被视为错误。没有与真理相应的观点,也就不可能有真假之分。一个系统描述既有事实准确性有多少,其实都没多大差别了,反正我们不能诉诸任何事实为证。任何的陈述都无法以真假质异来判断,只有连贯程度的量差。我们要想作真假判断,则在我们思想中的事物与事物自身之间必须有所分别。此外,所有有关事实的沟通都将瓦解。我的一番陈述告知你有关某事的资讯,它们必须与所宣称的事实相呼应。这些事实如果无法用来评估这番陈述,则等于什么也没有告诉你,我不过是咕哝一通,你听到后,要按照你自己的思想系统来考虑、衡量它在其中的关涉。这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例如:当你穿越马路时,我告诉你有辆大卡车正向你冲来。你应当花多少时间来衡量,那句话是否可与你整体的信仰网路相连贯?(福音岂不正是同样紧急的信息?)就哲学上而言,与事实相呼应乃真理和真实沟通的前提。
〖真理系于用意或是人吗?〗
另一理论是说真理不系于命题(proposition)的质素,乃看命题背后的用意而定。持此观点者主张:任何陈述的意义不在于它所说有关的事,而在于陈述者原来想要表达的内容。除非陈述者原意便想误导别人,否则只要那原来的目的达到了,我们便认为那陈述是真的。因此,一个人想要说真话、不想欺骗人,就算他说的话与事实不符,都不算说谎、不算错误。这个观点与圣经是否有误的争论关系尤其密切,因为有人宣称:就算圣经中有与事实不符之处,仍然可以说圣经是可靠的,因为圣经可靠地成就了领人信主的目的,而且它的作者们并非有意要欺骗任何人。
相应性理论认为:真理系于命题,命题意义乃作者原意的展现,但唯有查看他实际所说的,才能够发现作者原意为何。因为当我们想要知道一个陈述的原意时,我们不是陈述者肚子里的蛔虫,无从一窥他的心声,所能探个究竟的独独那陈述本身。唯有当我们了解一段中句与句之间、一句中字与字之间的正确关系时,我们才能知道他想表达的真正意义。接著我们按著实际来查看他陈述的是真是假。
真理可是在人里面而不在命题中?新约中「真理」一词出现了约百来次,其中只有一次是无可置疑地用来指耶稣其人(约十四6)。其他的经文则指真理在人里面(一14、17,八44;约壹二4)或人行在真理里面(约贰4)。然而,由那些上下文可知:在那人里面的、或那人所在的是否有待检证,就看真理、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乎神的命令(而它们都是以命题呈现的〕,因此即使在这里,真理也是相应性的。人和人的性格、行为可以与事实相应,如同命题可以与事实相应。圣经经文强调的真理毫无疑问是寓于命题中的真理,至于有些经文把真理用到人身上,乃是指涉那人言行的真实性,而真实性的判准,如上所述,端看它们是否合乎神的要求。
即使有些经文的确用真理来形容人的品格,唯有相应性理论可以在两方面都解释得通。真理在人的理论认为真理不在命题中,但相应性理论则认为所涉及的人或作为必须与神的标准相应。有些经文清楚地指真理由命题呈现、为相应性的,不能用不相应理论的方式来解释。
总之,任何想要否定真理是能够用命题来表示的企图都是自我矛盾的,因为否定本身便是一个以命题表示「真理」的主张。因此,不论是主张真理在人或在命题的理论,都必须接受真理的相应性。
罗吉斯的真理观
罗吉斯是富勒神学院的一位教授,他曾为真理下定义,现在被用来指称:圣经就它的用意(目的)来说是可靠的,但就它的断言来说并非无误。他说:「误将技术性准确意义下的『错误』与圣经中所说有意欺骗的错误相混淆,导致我们看不到圣经中严肃的用意。」他不承认真理在「技术性的准确」上必须与实际相呼应。相反的,他主张「圣经中所说的错误」是明知故犯地说谎。真理在于作者的用意,而非作者实际上说了些什么。因此他说无误论使我们偏离圣经的「用意」(而非圣经的信息)。只要先知和门徒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不合科学的陈述,便不能视他们为犯了错误,因为他们并非故意欺骗。耶稣虽然可能知道得较多,但他选择将就普遍的观点,以便人们不会因分心而把握不到他想要传的信息,也就是福音。持这种观点的人用意是很诚挚的,但他们犯的错误也很真实。
〖二种真理观〗
真理是可知的吗?
即使在基督徒中间,对于真理是否可知、可知多少等问题,特别是在有关神的真理上面,都有许多不同的立场。如果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说的都对,则下列立场中只有一种是合理的。
不可知论/怀疑论
不可知论与怀疑论之间的差别极大,但破解两者的论式则一样。不可知论者说:人无法知道任何事,而怀疑论只说:我们应当怀疑人是否能知道任何事。怀疑论较先产生,但当康德读到休谟对绝对知识的怀疑时,他决定更进一步,否定所有关乎实体的知识。实际上这两种理论都是自我矛盾的。倘若你知道你不知道任何事,则最少你知道这一件事。这意味著你已对某件事有正面的知识,因此你不需要作不可知论者。同理,你可以说你应当怀疑所有的事,但你对你刚说的那句话却不怀疑,也就是说,你并不怀疑你应当怀疑。如果有一件事是你可以确定的(对怀疑论者而言〕,或有一事是你可以知道的(对不可知论者而言),则可能有其他的事是你可以确定或知道的,你的立场也正好证明它自己是错误的。
〖与怀疑论者对话〗
一位大哲学家发明了一个对付怀疑论者的妙方,当碰到有人对每件事都抱怀疑态度时,他会问:「你是否怀疑你自己的存在?」如果他们回答是,则他会指出:他们必须存在,才能够怀疑,这应当可以消除他们的怀疑。如果他们回答否,则他会指出最少有一件事是他们不怀疑的。有些怀疑论者为要避免堕入这个陷阱,便决定保持沉默以对抗这种对他们学说的挑战。那时他便会说:「我想这里实在是没有人存在。我应该去找一个存在的人谈天。」跟着他便会走开。
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不只是说我们应当用理性来试验真理,它同时说我们可以用逻辑来决定所有的真理。于是我们可以理性地证明神的存在和他的本性。对理性主义者而言,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一个逻辑的论证。这便是为什么斯宾诺莎在满意地证明所有的实体都在绝对的存有中合而为一后,仍然能够否认世界上有任何东西是与神分开存在、或世界上有任何自由意志的原因了。这也是为什么莱布尼兹不管世界变得多么败坏,仍然坚持这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理性主义使他相信唯有最大的善才能存在。对理性主义者而言,所有的真理都是逻辑上的必然。
理性主义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空中楼阁,与现实脱节。它假设(却无法证明)理性上不可避免的便是真实的。事实上,都不论作了多少逻辑上的理性分析,它从未证明任何真实的东西是存在的。理性主义如果想要克服这些缺点,唯一的方法便是放弃理性主义,开始接受一些经验上的证据。同时,我本身的存在是事实上无法否认的,却非逻辑上的必然。没有任何理据可以说:我或任何其他东西必须存在,然而理性主义者认为那是逻辑上的必
然,却未能提出任何坚实的证据。最后,当理性主义企图证明它自己的原则,显明它自己是合理的时候,它在两方面都失败了。那企图本身便是徒劳无功的,因为由亚里斯多德至今,每一个人都同意:第一原则是无法证实的;它们必须是不证自明的真理,不需要进一步解释,否则你会永远需要不断提出解释。但理性主义者另一项失败,便是他们自己都无法在第一原则是什么上取得共识。有些人变为泛神论者,有些人变为有神论者,有些人投向有限神论,但都无法提出他们所说理性上必须的基础,来证明他们的信仰。
非理性的理性主义
世界上最顽固的理性主义者是不相信理性的泛神论者。由西方文化中泛神论最早提出的陈述开始,泛神论主义者便以一个原则作为前提,导出其他理论,这个原则是:万物为一(Allisone)。他们说:如果这是真的,则任何看来不止于一的必然是幻象。因此,没有物质、没有罪恶、没有是非等等。所有这些都由那一个原则衍生,并受制于理性主义的方法,不容任何证据与它对抗。更奇怪的是,理性主义导致他们弃绝理性。是非之间的分别既被消除,理性主义追而要求**逻辑。理性已将他们带到这个地步,现在却必须被丢弃,因为他们最初的原则就隐涵这决定性的本质。理性主义变为理性的敌人。
唯信论
唯信论主张:我们要想知道任何有关神的唯一途径,是藉著信心。真理是主观的、个人的,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它,却不能证明它。世上没有理性的证明或经验的证据可以引导我们认识神。我们必须单纯地相信:他在他的话中所说的以及他在我们生命中所作的真实无妄。最终,就像那古老的诗歌所说:「你问我怎知主活箸,因主活在我心。」齐克果(SorenKierkegaard)便是这种观点的代言人。
我们当然无意贬低信心的重要,事实上,我们经常引用奥古斯丁名言:「我相信以便我能明白(IbelieveinorderthatImayunderstand)。」同时,逻辑论证显然不是宗教委身的基础。然而,唯信论虽有正确的答案,却提出了错误的理由。我们不能以神存在、他在圣经中启示他自己、他在他子民的生命生活中工作为前提,因为那些正是不信的人质疑的问题。
唯信论主要的问题在于未能区分信仰的内容与信靠的实际。证据和逻辑证明能够帮助我们得到信仰的内容:神存在、圣经是他的话等等,却无法令我们对这些真理委身。委身是相信并倚靠这位主。唯信论者只看到后者,忽略了前者的重要性。因此,他们也未将对神信心的基础(他的话的真理),以及那信心所需要的支持或保障加以区分。他们要求人信靠神,却未容许他们首先明白信仰内容:有一位值得我们相信的神(参来十一6〕。
此外,倘若信心是认识真理唯一的道路,则为何不相信可兰经或是摩门经呢?唯信论并未企图去证实任何信仰,所以我们只能相信我们想要信的任何对象。结果是唯信论并未提出任何真理的宣称。它必须在提供真理的宣称之前提供一些检验真理的方、式。因为它并没有任何可以检验真理的方法,它也无法作任何真理的宣告。它甚至并没有呼吁世人相信它的宣称是真的。如果有任何人开始为他为何是一个唯信论者提出任何解释或辩护,他马上就不是唯信论者了。当他除了「只要相信」,还想提供任何其他的东西来支持他的立场的那一刻,他已经离开了唯信论的立场,开始使用可经证实的信心。因此唯信论除非不作任何真理的宣告,否则它便是自我矛盾。在这两种情况之下,它都不能回答我们是如何知道神这个问题。
「真理是主观的」
存在主义之父齐克果以此为题写了一篇论文。他担心,基督教如果只被人当作一套文字来接受,则永远无法带领人与神建立一种关系。他不但没有因此集中焦点于信仰的客观真理,反而强调信仰对个人必须是真实的,否则那就不是真实的信仰。信仰某对象凌驾信仰对象的真实性。
「但上述对真实的定义正说明什么叫信心。没有风险,就没有信心。信心恰恰是一个人内在无限的激情与客观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倘若我能够客观地抓住神,则我无须相信。正因为我无法如此做到,所以我必须相信。如果我想要保持我的信心,则我必须不断地、一心一意地抓紧客观的不确定,以致我能停留在深水中,在深不可测的水下面,仍然能够保持我的信心。」Kierkegaard-ConcludingUnscientificPostscript,trans.byDavidF.Swenson(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3),p.182.」
实在主义
最后一个观点是我们可以知道一些有关神的事。其他的观点不是不一致就是自相矛盾,这个观点可以成立。我们无法知道每一件事(理性主义),因为一个有限的头脑无法理解一个无限存有的全部。但我们的确知道一些事情,因为不可知论自相矛盾。这是合理且实在的观点。但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如何知道我们知道有关神的某些事呢?这是我们要在本章讨论的最后一个问题。
〖真理是可知的吗?〗
不可知论(Agnosticism)自相矛盾——他们如何知道我们不能知道?
怀疑论(Skepticism)自相矛盾——他们是否会怀疑怀疑论?
理性主义(Rationalism)不一致——无法理性地证明有什么是理性上无可避免的。
唯信论(Fideism)自相矛盾——不是无法证实信仰,就是非唯信论。
实在主义(Realism)——我们可以知道一些事。
〖真理是合逻辑的吗?〗
我们可以知道我们知道神的某些事,因为思想适用于实体。在这情况下,知识是可能的。倘若思想并不适用于实体,则我们一无所知。逻辑是所有思想必要的前提。没有逻辑(思想的定律〕,我们甚至不能思想。但逻辑是否只是一个前提?我们如何知道逻辑适用于实体?我们所以知道,因为那是无可否认的。
这将我们带回刚才提到的那些不证自明的第一原则。不需要被这名词吓坏你。Winnie-the-Pooh(英国童话故事中的角色,这是一只熊的名字)有次冒险奇遇,可以示范不证自明的原则如何连作。
它有一次行经森林去到白兔的家。
它弯下腰来,把头伸进洞里,叫道:「有人在家吗?」
洞里面忽然传出一阵格斗的声音,接著是一片寂静。
「我说,「有人在家吗?』」Pooh大声地呼叫。
「没有!」有一个声音说,「你不需要如此大叫。我第一次已经听得很清楚了。
「打扰您!」Pooh说:「有没有任何人在这里?
「没有人!」
Winnie-the-pooh把它的头从洞里伸出来,想了一会儿,自己对自己说:「一定有某一个人在这里,因为说「没有人』的那位必定是某一个人。」(注2)
就是这么简单。我们在这本书中由头到尾一直在用这个原则。不证自明的原则便是无可否定的原则,就算有人要否定它,在这否定的过程中已无法不证明它是真实的。兔子的话则正好相反,是自相矛盾的(你在本书中已数度见到这个字眼)。如果你必须先窃用某陈述,才能够进行对它的否定,就显示:它实际上是无可否定的。第一原则是所有真理的起点、所有思想的基础,它们便是这种无可否定的陈述。
逻辑适用于实体便是最重要的例子。所有的逻辑都可以简化成一个定理:非矛盾定律(thelawofnoncontradiction)。这个定律是说:没有两个互相矛盾的陈述可以同时间、以相同的意义同为真实。逻辑学家将此简化为「A不是非A」。如果我们想要否定它,可得「两个矛盾的陈述可以同时为真」或「A不是『非非A』」。这两个陈述都有问题,因为它们已无形承认它们所想要否认的陈述为真。前者说:没有不矛盾的定型,也可以有真理。
但倘若正反陈述同时为真,则真与假之间完全没有分别,因此这个声明不可能如它所自称的是真的。以符号表示的那陈述:A可与任何其他非A的东西相等,也有同样的问题。不矛盾的定型是无法被否定的,因为任何的否定都要先假设它的对立面不成立,而这正是它所企图否定的。因此我们发现,逻辑的基础是一个无可否定的第一原则。
「逻辑适用于实体」也是无可否定的。为了说逻辑并非适用于实体,则你必须作一逻辑的陈述。但如果你必须以逻辑陈述来否定逻辑,则你的行动已挫败你行动的目的。不论怎么说,逻辑必定适用于实体。逻辑适用于实体,则我们可以用逻辑来查验与实髅有关的真理宣告。
让我们退一步想,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些不证自明的、无可否定的第一原则呢?正如前述,不可知论是自相矛盾的。我们的确知道一些事情。我们知道:每一个真理的宣告不可能都必须倚赖另一个真理,因为那将形成无穷回溯。因此,必定有一些真理是独立存在,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证明。我们不能绕到它后面,也不能「看穿」它们,好找出它们为何是那样,这是为什么它们被称为第一原则的原因,在它们之先没有其他的原则。这并非是说它们缺乏证明;相反的,它们因为是无可否定的而自己证明自己。
我们通常藉著本能便可以认出那些是不证自明的原则,不需要经由企图否定它们、试验它们,才辨识得出来。有时我们不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则企图否定它的试验可以钩玄阐隐。换句话说,有时它们本身是不证自明的,但对我们而言却不是,因为我们对它们所知不多。这便可以解释:为什么真理并非普遍地被人接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我们有时也需要检验它们,看它们是否无可否定。
什么是这些不证自明的真理?我们在每一个思想领域中都可以找到一些例子,以下便是一些未经解释的例子,它们在本书里都至少被使用过一次。不妨试试看你是否能够在使用本书时认出它们来。
Ⅰ.关逻辑的不证自明前提
A.非矛盾律(A不是非A)
B.同一律(A是A)
c.排中律(若不是A就是非A)
D.有效推论原理
Ⅱ.有关知识的不证自明前提
A.有些东西是可知的。
B.正反命题不可能同时为真。
C.所有的东西不可能同时为假。
Ⅲ.有关存在的不证自明前提
A.有些东西存在(例如我存在)。
B.无中不能生有。
C.所有有开始的东西都有成因。
这些原则成为所有知识的基础。由此出发,逻辑和证据可以证实神存在、基督是他的儿子。真理有无可否定的第一原则作为它绝对的基础,也可以藉逻辑的方法来检验,因为它最终是与实体相呼应的。基督教的宣称是真的,它邀请所有的人都进来,共享真理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