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圣经神学 (14)希伯来书的神学
    (14)

    希伯来书的神学

    希伯来书导论

    若要探讨希伯来书的神学,首先了解有关受书人、写作地点及写作目的等导论性的问题,都是非常重要。学者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决定了他对希伯来书神学的解释。

    作者

    希伯来书作者问题,曾成为基督教会史上一个难题;并且曾经引起激烈辩论,但仍未得到最后答案。在书中作者没有说明自己的身分,但看来他是被读者所从识的(五11至12,十32至34,十二4,十三9、18至19、23),他明白读者的处境,并且针对他们的问题而写书。

    写作日期及地点

    希伯来书是很早写成的;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ofRome),在主后96年曾引用本书。书中提到「献祭」是用的是现在式(七8,八4、13,九1至10),这显示圣殿当时还存留;因此,本书是在主后70年之前写的。虽然本书中的信徒正受逼迫,他们还未到殉道的地步(十二4)。主后64年,罗马城被焚之后,教会面对厉害的逼迫,本书可能在这时期之前写成。

    本书写作地点很难确定。书未有「从义大利来的人也问你们安」一句话,所以义大利(即意大利)可能是写作地点。

    对象

    希伯来书的书名,是第二世纪时才加上的。这名字只反映第二世纪时代的人,对本书的对象所持的意见。内证显明,受书人是一群希伯来信徒。(Ⅰ)本书是从犹太人的观点来立论,将基督与利未支派的体系加以比较。(Ⅱ)本书引用许多旧约经文。(Ⅲ)本书广泛地提及利未祭司制度。(Ⅳ)本书的用语,大部分具有犹太色彩:天使、神迹、大祭司、摩西、亚伦,律法,约、会慕、圣所、祭物和血。(V)本书包含了一段希伯来简史。(Ⅵ)本书详细讨论会幕的事情。

    读者很难确定,虽然所有问题不能解决,但以耶路撒冷信徒为写书对象的讲法,似乎最合理。本书在八章4节所用,关于祭物的现在式动词,说明当时献祭事情是实际进行着的。

    神学目的

    本书的目的,是说明基督和基督教远胜过犹太教。受书人是希伯来基督徒:他们你为「圣洁弟兄」(三1)、「同蒙天召的」(三1)和「在基督里有分」的(三14)。虽然他们当时面临危险,作者认为他们是得救的人(六9);但他们还需长大(六1),需要在基督里成长。他们正面对失足回到犹太教的危险(五11至六3,十19至25)。

    希伯来的基督徒,正在忍受逼迫,灰心丧忘(十32至34,十二4),他们失去财物,为基督的信仰而被公众藐视。作者提到他们的处境,劝勉他们要继续追求成长(四14,六11及以下,十23、36,十二1),作者也警告他们背道的危险(六4至8,十26至31,十二14至29)。

    希伯来书神学

    神

    希伯来书作者,着重讲论至高神的位格,和神向人启示自己的途径。位格:作者描述天父坐在天上至高的宝座(一3)。这个对神的描述,是引自诗篇一一○篇1节。诗篇八篇1节,也有类似的描述。因为本书是写给犹太人的,所以本书不能避免提及「在至圣所施恩宝座上的神的荣耀」。

    作者也讲论进到神面前的途径,基督是信徒的代求者,因此信徒可以放胆无惧地(十二22至24)亲近神(七25,十22;比较九24);耶稣已经在父神右边,得着一个有权柄的座位(十二2)。

    作者提醒犹太信徒,神是活着的。相对地,偶象是死的(比较诗一一五3至8;赛四十六6至7;耶十5至10)。作者劝勉他们,不要回到死的制度里,但要事奉永生神(来九14;比较十31,十二22)。

    在本书,火是用作神的标记,象征神的审判(十二29)。火在希伯来书中,用来提醒信徒不要离弃永生神,信徒如要回到犹太教的旧路,就要受到神惩罚的审判。

    本书的结束,提到神赐人平安(十三20)。即使他们正面对逼迫,神仍赐给犹太人平安。

    启示:神启示的高峰,就是赐下他自己的儿子(一1至2)。在旧约,神用不同的方法,将启示一点一点的赐给人,但启示的高峰,就是他的儿子亲身降临。这句经文的意思是,从此以后,已经不再需要有更进一步的启示了。既有基督的亲自降临,还能够有更大的关乎神的启示吗?

    作为基督启示的见证,神借着他的见证人、使徒的手,行使神迹,证明基督伟大的救恩(二4)。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希伯来书的作者,将自己摆在神迹世代以外,这说明用神迹见证的时代已经过去。

    神至高至大的恩典,已经显明,因为基督代替人受死。人应该领受和享用神借着基督所彰显的恩典(十二15)。

    希伯来书的主题强调审判,因为希伯来信徒正面临危险,想要回到犹太教。作者提醒他们,不要践踏使他们成圣的神的儿子,因为拒绝基督的血,会招致神的审判(十29)。但是,神对他们的审判,是一种惩治——这说明了神和他们是一种父子的关系(十二5至13)。到最后,神会审判每一个人

    (十二23),因此,希伯来的信徒不应拒绝这些劝告(十二25);那些有信心的人,要得着赏赐(六10)。

    基督

    基督论是希伯来书一个重要的神学课题。作者在本书强调基督胜过先知(一1至3)、天使(一4至二18)、摩西(三1至四13)及亚伦(四14至十39)。基督是该书教义部分的核心(一至十)。本书之所以着重基督论,因为希伯来书的读者,正力信仰受逼迫,而且正受试探,想要回到犹太教。作者向他们显明,回归犹太教是愚蠢不过的,因为这样做,是回到更低下的层次,因他们在基督里,已得到更高的启示。希伯来书作者,着重介绍基督的各方面,以证明他是更高的一位。

    称号:「基督」(受膏者)的名称,在本书广泛地使用(三6、14,五5,六1,九11、14、24、28,十一26)。这名字要提醒信徒,受膏者就是君尊的弥赛亚,他已经来临。在谈论更美的圣所的一章(九章),作者四次提到这个名字。作为人祭司的弥赛亚,已经进到天堂,那不是地上的圣所,地上的圣所只是天上真圣所的样本(九11、24)。弥赛亚已经流出自己的血,施行洁净(九14),弥赛亚一次过担当罪恶,并要为了完成救恩再次显现(九28)。

    「耶稣」这个人性的名字,强调耶稣作为一个大祭司的人性,他成就了利未支派的大祭司所不能成就的事(二9,三1,六20,七22,十19,十二2、24,十三12)。耶稣是带着人性,为每一个人受死(二9)。耶稣是使者,是大祭司,他取代了利未支派的祭司体系(三1)。耶稣进到天上的至圣所,并且根据麦基洗德的等次,作我们的大祭司(六20)。他向我们保证,有一个更美之约,并且为此约作中保(七22,十二24);他流出宝血,让信徒得以进入至圣所(十19),使人的信心完全(十二2),并且应验了旧约所预表的救恩(十三12)。

    「子」这名词,是强调耶稣与父的关系(一2、5、8,三6,五5、8,七28)。子比天使更大,子是后裔,是创造者,是维持者,是父的代表(一2)。子与父有特别的关系,在世界的结束,子要作王(一5、8,五5)。子比摩西更大,他拥有对百姓的权柄(三6);子比律法更大,他不会有利未支派祭司的软弱(七28)。

    基督也被称为永远的「大祭司」,这位大祭司曾为罪献上挽回祭(二17)。基督以大祭司的身分,与百姓认同,但是他没有罪(四15);基督显现在父神面前(四14),他存到永远(六20),他是圣洁的、无罪的、无瑕疵的、远离罪人的,并且是升到高天之上的(七26,九11),最后作为大祭司,在完成了他的任务(八1)。

    神性:耶稣的神性,可从他所拥有的名字确定。作者在一章8至10节,引用了诗篇四十五篇6至8节及一百零二篇25节的话,但在引文前面,作者说:「论到子却说……」这些引用的话是指子而说的,这样,子就被称为「神」(一8、9)及「主」(一10)。

    在一章3节,耶稣的神性更借着他的本性和身分显明,他被称为「神荣耀所发的光辉」。「光辉与光体息息相关,二者缺一不可,基督正是这样作神荣耀的光辉。基督为神,必须为一,这就是说,二者都是神。」耶稣是神本性「精确的表象」(希腊文charakter)(一3),这个字是指,用铸刻工具所留下的雕刻,正象硬币,代表了原来的象,耶稣也是这样将父神表明。

    作者也说明,耶稣是借着工作表明他的神性。耶稣是历世历代(希腊文aion)的创造主(一2)。耶稣是维持者(希腊文pheron),他「使一切按照所指定的时间实现。」

    无罪的人性:希伯来书作者强调,耶稣有真实的、无暇无疵的人性,让他可以为人的罪作完全的挽回祭。耶稣有「血肉之体),证明他有真实的人性(二14)。耶稣既是人,他就要爱人类皆受的试探(二18,四15);耶稣是人,所以在面对十字架苦难的时候,他有「大声哀哭流泪」的经历(五7)。耶稣为人,所以他要顺服神(二13,五7)。耶稣虽为完全而真实的人,但他没有罪——他不会犯罪(四15,七26)。

    祭司:基督是更荣美的祭司,因为他是根据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而不是根据亚伦祭司的体系。基督所根据麦基洗德祭司体系之所以更美,是因为:(Ⅰ)基督的祭司体系是新的,是更好的(七15;比较七7、19、22,八6);(Ⅱ)基督的祭司体系,是永远的(七16);(Ⅲ)基督永远拥有祭司的身分(七24);(Ⅳ)基督的祭司身分,是建立在更美之约的基础上(八6,六13)。

    虽然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探讨其他教义,但很明显,他将重点放在基督论上。

    圣灵

    虽然希伯来书并不详细讲论圣灵的事,但有几点需要注意。(Ⅰ)神迹的恩赐,是借着圣灵至高的旨意所赐的(二4)。(Ⅱ)圣灵是圣经的作者(三7,九8,十15)。(Ⅲ)得着救恩,就必须于圣灵上有分(六4)。(Ⅳ)藐视基督的救恩,就等于亵读圣灵(十29)。

    罪

    在希伯来书中,作者提到有关罪的教义,是特别针对那些正想归回犹太教的希伯来信徒而提出的警告,若他们这样行,就是冒犯了基督。六章4至6节有一个严厉的警告,提醒希伯来的基督徒,要是他们已蒙光照,已在救恩上有分,但后来离去,那就不能叫他们再次悔改,再被复兴了。神指出,如果他们归回犹太教,他们就是在属灵上萎缩和退后,他们就是婴孩;他们不能再得着复兴。同一个严厉的警告,亦出现在十章26至30节。在基督以外,不再有献祭;要是他们故意犯罪,回到犹太教,他们也不能在利未的制度中,找到赎罪的祭,他们所有的分,就是等候神可怕的审判。

    作者警告希伯来信徒,不可硬心(三7至11),他劝勉他们要追求成圣,不要失落神的恩典(十二14至15)。他提醒他们,摩西怎样拒绝暂时的罪中之乐,忍受苦难,忍受艰难(十一25),他们也需要同样地拒绝罪恶,追求成圣,并接受苦难。不信的罪(没有信心),是问题的根本;作者警惕他们要丢弃不信的罪,那是一种缠累他们的罪。他们要仰望耶稣,就是他们信心的先锋,耶稣已经走完了那摆在他前面的路程(十二1至2)。

    救恩

    作者将基督和天使比较,他阐释天使的一个任务,是为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一14)。作者在讲论希伯来书主题之余,加上二章3节的劝勉:「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句话暗示,基督是远胜于旧约的祭物,他已经成就了一个完全的救恩,是借着他的救赎而成的。这警告是针对那些想归回犹太教的希伯来基督徒。「这么大」强调基督一次的死,就是叫人得着稳妥的救恩——那是凭牛羊的血,无法获得的(十4)。

    耶稣所完成更美的救恩,就是指他为每个人受死(二9),并且借着这死,「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二10)。耶稣的救恩能叫许多儿子进入荣耀,这说明了救恩的浩大和稳妥。希伯来的基督徒,在旧约之人就得不着这种稳妥。作者进一步强调,基督向父神是完全的顺服,因此,基督成为「永远得救的根源」(五9)。希伯来信徒需要认识这些重要真理,但他们心思迟钝,需要人将信心的基本道理教导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