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圣经神学 (16)约翰的神学
    (16)

    约翰的神学

    约翰神学导论

    使徒约翰

    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也是雅各的兄弟。他是加利利的渔夫(可一19至20)。约翰有雇用工人,以捕鱼为生,他这工作一定曾经大获利润(可一20)。约翰的母亲名叫撒罗米,她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姊妹,因此,约翰便是耶稣的表兄弟(比较约十九25及太二十六56、61;可十五40、47)。约翰的母亲是跟随耶稣并且支持耶稣的其中一个妇女(比较路八3;太二十七55至56;可十五40至41)。无疑,约翰就是在耶稣事奉的最初期,跟随耶稣的两个门徒之一(约一35至37)。约在一年后,约翰被列于十二使徒名单上(太十2);约翰与彼得及雅各,都是耶稣登山变象(太十七1至8),使眶鲁女儿复活(可五37至43)及在客西马尼园痛苦的祷告(太二十六37至38)时,三个目击证人。在最后晚餐时,约翰被称为「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坐在耶稣身旁(约十三23)。耶稣在十字架上,曾将母亲交托约翰照顾(约十九26至27)。耶稣升天前,约翰曾至少两次看见这位复活的主「在楼房里(约二十19至29)及在加利利(约二十一2)」。教会建立后,约翰至少也曾看见主三次(教会的主(启示一12至18);罪人的审判者(启五4至7)、万王之王(启十九11至16)。在使徒行传的记载中,约翰身分显赫,与彼得并列(徒三1,四13,八14至17);约翰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加二9)。爱任纽(Irenaeus)说,年老的约翰后来迁到以弗所,住在那里,一直到他雅努(Trajan,主后98至117年)统治时期。

    约翰的神学

    研究约翰神学的材料,主要是约翰福音、约翰的三封书信和启示录。虽然研究约翰神学还有其他途径,但这种研究方法的好处,是能包含约翰福音中所记耶稣的教训,及约翰本人的著作。我们相信约翰所记载耶稣的教训,也是约翰神学的一部分,原因就是约翰所记载耶稣的话语,代表了他所重视的一些信息。

    约翰神学的中心点,是耶稣的位格,和神借着耶稣降临所彰显的启示。他本身是神,也是从亘古就与神同在的,如今成了肉身,约翰曾看见他的荣耀。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中,也记载了这启示的光辉。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引言中(约一1至18),为自己的神学做了一个总结:他形容借着子所彰显的生命和光辉,也描述拒绝这光的罪恶黑暗世界。

    约翰福音

    伊格那丢(Ignatius)、坡旅甲(Polycarp)、他提安(Tatian)、提阿非罗(Theophilus)及其他人所提供的外证,都说明这本福音书是约翰写的。内证显示,作者是一个巴勒斯但犹太人,他记叙自己经历过的事情。约翰为本书的作者,己毫无疑问。传统认为约翰福音在很晚的时期才写成,举例说,优西比乌(Eusebius)说,约翰是「最后」写书的人。传统上认定约翰福音的著作日期,是主后80至95年。自由派神学作者罗滨孙(JohnA,T.Robinson)却说,这本福音书完成日期约在主后65年。一般都同意,约翰福音是在最后才写成的,他写书是想补充其他福音书的资料。由于这个原因,约翰心目中的读者,是包罗教会和普世,这与对观福音书的作者不同,约翰是向着一群普通的读者写书。约翰福音独特的地方,是它有百分之九十二的内容,是对观福音所没有的,约翰记载了其他书卷没有的基督生平重大的教训和事迹(六22至71,七11至52,八21至59,九1至41,十1至21,十一1至44,十二20至50,十三1至20,十四1至十六33,十七1至26)。约翰用了一些特别字句,比其他作者为多:光(21次)、生命(35次)、爱(31次),此外还有神的儿子、信、世界、见证和真理。约翰写作的目的,已在约翰福音二十章30至31节清楚说明了——「叫人信耶稣是基督」。约翰特别选择记载一些神迹,来证明耶稣在某些范围所拥有的权柄;约翰所选择记载的神迹,证明了耶稣有作弥赛亚的权柄,人应该相信他(二十30至31)。

    约翰的书信

    约翰一书:约翰一书有很强的外证,证明约翰是作者。坡旅甲(Polycarp)和帕皮亚(Papias)都大力证明约翰是作者。内证显示,作者是一个目击证人(一1至4),他与约翰福音有关系(比较一6及三21,8及八44,二16及八23等)。约翰一书很可能是在主后80年在以弗所写成的,受书人很可能是以弗所附近地区的各个教会。书中提出了两个原因:(Ⅰ)约翰提及假教师的出现,也提及信徒的灵性松懈,他警告说,有敌基督出现,否认耶稣的人性。(Ⅱ)约翰也提及信徒的属灵景况,有些信徒生活不检点,与世界混合(二15至17)。约翰要说明什么是真正与神的儿子相交。

    约翰二书:我们没有太多有关约翰二书的外证。内证显示,本书和约翰福音的结构、风格及语言都很相似。约翰二书有一套基督词汇,和约翰一书是相同的:「真理」、「行……在」、「新的诫命」、「爱」及其他字句。约翰二书大概是在主后80年在以弗所写成的。约翰二书的对象,是「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这是指:a)的普世性的教会;b)一个地方教会;或c)一位女士。按一般的语言习惯,约翰很可能是写给一位他所认识的女士,但这位女士的身分,今天已无可稽考。约翰要提醒这位女士(及在她家中年行的教会),有假教师将要进入教会。这位女士待人友善,但约翰看见危机,恐怕她将假教师引进中。约翰提醒她,不要善待那些假教师(约贰10)。

    约翰三书:约翰二书及三书的组织,和一书很有关连;故作者应该同为一c人。约翰三书应该是在主后80年,在以弗所写成的。约翰三书是写给「亲爱的该犹」,这人是谁,无处可考。约翰教导该犹怎样对待丢特腓;丢特腓是教会中一个深具影响力的人物,他要占据教会的重要位置。约翰勉励该犹,要关注丢特腓的问题,也责备丢特腓的罪恶。

    启示录

    从外证显示,约翰是启示录的作者,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Martyr)、爱任纽(Irenaeus)及特土良(Tertullian)等,都持此说。内证显示,作者提到自己称为约翰(一1、4、9,二十二8)。启示录与约翰福音也有颇多相似的地方,两本书都用了一些相同的字句:道、羔羊、耶稣、见证、真实、胜过、住、生命水的泉源及其他。魏斯科(Westcott)、莱特弗特(Lighifoot)及霍尔特(Hort)等人都认为本书是在主后68或69年写成,但传统说法认为,启示录是约在主后95年才写的。约翰的启示录,是写给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一4),写书有以下原因:安慰那些在多米田(Domitian)的逼迫中(由主后81年开始)受苦的基督徒,提醒他们,耶稣基督要得着最后胜利;说明旧约先知的真理,最后都要应验;并且给读者描绘基督在审判和千禧年国度统治中得胜的景象。

    约翰神学论题

    启示

    约翰说启示有两种途径:借着圣经和借着神的儿子。

    圣经:耶稣提醒不信的犹太人,圣经是为他作见证的(约五39)。耶稣确定了圣经是真理的大前提,圣经借着他,将神的光启示出来;所用的动词是现在式,显示圣经的启示是继续进行的。耶稣进一步提醒听众,摩西曾写及他的事,他们应该相信摩西所写关于基督的教训(约五45至47)。耶稣更宣告,「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约十35)。这些话十分重要。在耶稣与不信者的对辩中,他将自己放在明文启示(writtenrevelation)——圣经——的完整性和权威之上。

    儿子:在福音书的前言,约翰宣告神的启示是借着他的儿子显明出来。这位从太初(约一1)就与父同在的,现在成为肉身,并且让约翰看见他的荣耀。无疑,约翰所指的,是基督的登山变象(太十七1至8),及基督所行的神迹(约二11)。耶稣的启示,也是一个恩典的启示(约一16至17)。

    约翰将从基督而来的启示,和从摩西而来的启示分开;律法是从摩西来的,但恩典和真理是从基督来的。约翰要强调,更大的启示是认基督而来的。约翰在这引言的总结,说明了问题的所在(「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及问题的解答(「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说基督表明了父神,他是指耶稣是神。「表明」(希腊文exegesato)这个字,产生了英文的动词exegetes(注解),这是说,耶稣正是父神的注解。

    世界

    约翰多次用了「世界」这个名词,它在对观福音中总共出现过十五次。但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用了这名词七十八次;另外他在其他的著作也用了二十七次。约翰用「世界」来形容在罪恶和黑暗里,以及在撒但管辖下的世界。

    在黑暗里的世界:约翰形容世界是在黑暗之中,而且是与基督敌对的;世界与基督为仇,也与基督所代表的一切为仇,这是因为世界是瞎眼的,当弥赛亚来到时,世界却不认识地。约翰形容有两种人:那些不来就光的,和那些恨恶光的人(约一12,三19至21)。世界的人恨恶光,因为光显明了他们的罪恶。耶稣说,这就是世界恨恶他的原因(约七7)。世界的制度令人犯罪,正如夏娃在伊甸园里第一次所受的试探一样: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及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罪的基本性质是不肯相信耶稣是光(约三19至20);圣灵的工作,就是不断叫人知罪——就是不肯相信基督的罪(约十六8至9)。罪所引致可怕的结局,就是死(约八21、24)。

    在撒但管辖下的世界:耶稣解释不信的人犯罪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是出于魔鬼的(约八44)。因为世人的父是魔鬼,所以世人自然就作他们的父想作的事。魔鬼从起初就是撒谎者,自然属魔鬼后裔的也拒绝真理的基督。约翰在约翰一书三章8节继续这个主题,他说:(犯罪的是属魔鬼。」这是指魔鬼与那些习惯犯罪的人的关系。基督来,就是要败坏魔鬼的权势,让信耶稣的人不再活在魔鬼的捆缚下(约壹三9)。耶稣审判魔鬼,也败坏他的权势(约十六11)。

    道成肉身

    光:光是约翰常用的一个名词(约一4至5,7至9,三19至21,五35,八12,九5,十一9至10,十二35至36,46,约壹一5,7,二8至10;启十八23;二十一24,二十二5)。约翰探讨道成肉身的问题,他指出,耶稣是来到黑暗世界的光,这世界的黑暗是由罪所致。约翰说:「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耶稣不单是引往光的路,他就是光。当耶稣宣称自己是光,他就是以自己与父神同等。正如父就是光(诗二十七1;约壹一5),同样,他也是世界的光(约八12)。这是一句强而有力的神性的宣告。因为耶稣来世界作光,人应该相信他(约十二35,36)。基督既然是世界的光,他也能够赐人身体的光(约九7)和属灵的光(约八12)。

    生命:生命也是约翰常用的一个名词,约翰在福音书中用了这个名词三十六次,在约翰一书用了十二次,在启示录用了十五次。道成肉身的奇妙,就是生命在耶稣里面(约一4)。约翰将耶稣等同父神,作为生命泉源的神(诗三十六9;耶二13;约五26),生命在子里面(约一4)。这是再次对基督神性强而有力的肯定,除了神以外,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是从耶稣而言的,「因为道有生命,所以世界的一切才有生命。生命不是凭自己而有,这也不是说生命是[透过]或[借]道而造成,生命是[在]他里面。」耶稣是生命,所以他能将永远的生命赐给信他的人(约三15、16、36,四14,五24,二十31),他赐给人丰盛的生命(约十10)、复活的生命(十一25),而且现今就能拥有(约壹五11至13)。

    神子:约翰以「神的儿子」或「子」来称呼耶稣,说明他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稣也用了这些名词来称呼自己。不信的犹太人都知道这宣称的严肃性——他们认为耶稣亵读神,想用石头打他,因为耶稣以自己与神同等(约五18)。当耶稣宣称自己为神的儿子,这等于说,他是与神同等,耶稣真的清楚称自己为神的儿子(约十36),这就说明,他有神性的特质:他与父同等(约五18);他是生命的源头(约五26);他有能力叫死人复活(约五25);他赐予生命(约五21〕;他释放人脱离罪的劳役(约八36);他接受与父同等的尊荣(约五23);他是人情仰的对象(约六40〕;他是人祷告的对象(约十四13、14);他有能力应允人的祷告(约十四13)。耶稣与父的关系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关系,他常常称神为「我的父」,他从来不称神为「我们的神」(比较约二十17)。约翰非常强调耶稣与神是同等的。

    人子:耶稣常用的称号是「人子」,这名称要说明他的使命(约一51,三13至14,五27,六27、53、62,八28,九35,十二23、34,十三31)。人子这词无疑是源于但以理书七章13节,那是指一个接受这世界国度的属天的灵体。「人子」是一个意义复杂的字眼,包括了以下几个观念:子的神性(注意约五25、27将人于与神子等同);子接受他的权势、荣耀及国度的尊荣(但以七13)、子受苦的人性(约三14,十二23、24〕;子从天上降临时的属天荣耀(约一51,三13,六62),及子所要带来的救恩(约六27、53,九35)。「『人子』这名词给我们看见,基督是来自天上,并拥有属天的荣耀;同时这名称也说明了基督为人类降卑和受苦。」

    代赎

    先知预言:「代赎」的英文字为atonement,是从两个英文字而来,就是“at”和“onement”,意思是再次的和谐合一。「代赎」这词不是出自新约,这词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借着受苦与受死所成就的事情。当施洗约翰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是指旧约时代的祭礼已经完成了。昔日神在摩利亚山上为以撒预备羊羔起(创二十二8),至出埃及记十二章的逾越节羔羊,及以赛亚书五十三章7节先知的预言,都说弥赛亚会受死,会被宰杀如同羔羊——所有旧约的祭把都是指向弥赛亚代赎之死。毫无疑问,施洗约翰在约翰福音一章29节所指的,是这件事情已经完成了。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52节至59节也提到同一个真理,他从天上降下,是要将生命赐给世人(约六33、51),是要作代赎祭品。这个意思可在希腊文前置词huper的用法中见到,在本段耶稣说,他的死是替代性的死(六51),他的死能使人得着永生(六53至55、58),使人与基督联合(六56、57),最后使人复活(六54)。

    历史:约翰福音十九章30节是基督一切工作的完结。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他就俯下说:「成了」(希腊文tetelestai)。耶稣不是说「我已经完了」。他是说:「事情已经完成了。」他完成了父所交给他的工作,就是救恩的工作。希腊文tetelestai是用完成时式(perfecttense),这字可译为:「事情一直是完成的。」意思是,这件工作已经永远完成了,果效存到永远。

    在约翰一书二章1至2节,约翰解释基督为赎罪所做的工作。基督是为犯罪的人作保(希腊文parakletos),在这段经文,中保这词的意思是:在法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在神圣公义的审判台前,信徒有基督为他们代辩。约翰又说,基督是为世人的罪所献的「挽回祭」(希腊文hilasmos)。这个词只在这里和罗马书三章25节及约翰一书四章10节几处用过。挽回祭的意思,是指基督付出代价赎去人的罪,以消除神的愤怒。挽回祭是向神付出的。挽回祭的含意是,既然罪违背神的圣洁,但如今父神的要求因着基督的死已经得到满足,于是可以自由地向信主的罪人施行怜悯与赦免。约翰说这挽回祭是「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基督的死是一个替代性的死,他是为信徒献上挽回祭,但约翰更强调,挽回祭也是「为普天下人」。基督既是神,他的死就是代替全世界,全世界也因此可以因他得救。但事实上,只有信的人才可以得救。

    复活:约翰在约翰福音二十章描述了复活的情景,因基督复活,他的代赎工作已到达高峰。基督代赎的工作不是以死作完结,而是以他的复活来结束。基督复活,才证明他是神子(罗一4)。约翰将他与彼得跑到基督坟墓的一段情节生动地记述。约翰先到,就往坟墓里观看,但他没有看见什么。彼得进入坟墓,说出所发生的事情。然后约翰也看见了,也明白了。他们看见裹尸布放在墓里,形状好象还有尸体在里面;头巾还是卷着成圆形(二十7),但身体已经不见了。约翰「看见就相信了」,他明白到只有一件事情发生——耶稣的身体穿过了包裹的尸布,耶稣已经复活了。约翰对复活一事的记述,比对观福音更为清楚,更为详尽。约翰后来更记述,耶稣怎样带着肉身,穿过了关闭的门户,显现在使徒面前(约二十19、26)。约翰证实了基督肉身的复活。他要说明,基督已经胜过死亡,将盼望和生命赐给信徒(约十一25至26)。

    圣灵

    约翰在楼房里的讲道(约十四至十六),记载了耶稣关于圣灵的教训,这三章圣经提供了有关圣灵的位格和工作最为详尽的资料。

    圣灵的位格:我们从所用于圣灵身上的人格代名词,可以看到圣灵的位格。虽然「灵」(希腊文pneuma)是一个中性字,但耶稣提到圣灵时他说:「他(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十四26)「他」字(希腊文ekeinos)是个男性代名词。按常理,这里应该用一个中性代名词(它)来呼应这个中性的名词(灵),可是如果用(它)来称呼圣灵是不恰当的,因为圣灵是有位格的,正如父与子一样。耶稣用「他」字来称呼圣灵,这证明了圣灵的位格(比较约十五26,十六13、14)。

    圣灵的工作:圣灵要审判世人(约十六8至11)。审判(希腊文elegxei),是指一个主控官,欲说服别人接受一些事情。圣灵担当了属神主控官的角色,叫世人知罪,知道他们拒绝不信耶稣是罪。圣灵也叫世人因基督的义而知罪,这是因为基督已经复活和升天。圣灵借审判世界使人知罪,因为撒但已在十字架面前受了审判。

    圣灵叫人重生(约三6)——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就是从圣灵而生。

    圣灵教导门徒(约十四26)——当门徒在灵性上无法吸收主所有的道理时,耶稣就应许圣灵的来临,将耶稣的教训提醒他们。这句话保证了新约著作在记录上的准确性,因为圣灵可以令门徒在写福音书的时候,准确记述有关的事情。

    圣灵住在人里面(约十四16至17)——耶稣提到五旬节后圣灵的新工作。那时,圣灵与信徒同在,不再象旧约时那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关系。现今圣灵的同住是永远的。耶稣强调,在五旬节后,圣灵会「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7),而那种同住是「永远」的(约十四16)。

    末后的事

    被提:虽然约翰没有好象保罗一样,明文提到被提的事,但无疑约翰在约翰福音十四章1至3节曾提及被提。被提是关系教会的事,耶稣当时是向着将要组成使徒行传二章雏型教会的一个撮核心门徒说话。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基督即将离开门徒,门徒都感到忧伤;基督劝勉他们,提醒他们(他们是雏生的教会),他去是要在父的家里为他们预备居住的地方。他应产将要回来,领他们到他那里(约十四3)。这一段话和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3至18节的教训,可以并论。

    大灾难:约翰留下不少有关大灾难的记载,特别是启示录六至十九章。大灾难的开始,是七印向地上开启(启六1至八1)。这带来了兽的胜利(六1至2)、战争(六3至4)、饥荒(六5至6)、死亡(六7至8)、殉道(六9至11)及天体和大地的混乱(六12至17)。七印似乎要继续下去,直到大灾难结束。第七印开启带来了七号(八2至十一19)。吹七印号的时候,地上的食物和氧气供应都短缺(八2至6),海中生物死去三分一(八7),水源污染(八10至11),天体昏暗(八12至13),人受到残酷的对待(九1至12),并且有三分之一的人类被杀(九13至21)。第七号又开启了七碗的审判(十一15至19,十五1至十六21)。七碗带来了毒疮的痛楚(十六1至2),海中生物死亡(十六3),河水变血(十六4至7),人受酷热煎熬(十六8至9),天地黑暗(六10至11),东方的军队出来预备战争(十六12至16),并且有大地震,毁灭各城和各国(十六17至21)。无论是宗教上的巴比伦(十七1至18),或商业上的巴比伦(十八1至24),都毁灭了。最后是基督再来,他要征服世上列国(十九11至21)。

    敌基督:约翰用「敌基督」一词来形容那些在世上宣讲假基督教训的人(约壹二18、22,四3;约贰7)。这种异端,本质上是否认耶稣的人性(约贰7),他们说,基督的出现只是一个幻象,他并没有真实的人性。约翰说,那些否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敌基督的,约翰用「敌基督」这名称,来指那些否认基督真确教义的人。

    约翰指出,那最后出现否认基督的是兽(启十一7,十三1、12、14、15)。这兽是「第一个兽」〔相对于第二个兽来说(「另一个兽」,十三11),这第二十兽是帮助第一个兽的假先知〕。第一个兽是一位政治领袖(十三1至10),他从最后阶段的外邦政权冒出,得着撒但的能力(十二2)。他接受敬拜,亵渎神的名字达三年半之久(十三4至6),他逼迫信徒(十三7),而且统管世界(十三8)。第一个兽有第二个兽的支持;第二个兽是假先知,他强迫世人敬拜第一个兽(十三11至12),借着神迹奇事欺骗世人(十三14)。他又限制买卖,只容许接受了印记的人经商(十三16至17)。

    当基督第二次降临,第一个兽和第二个兽都被丢在火湖里(十九20)。

    基督第二次降临:大灾难结束时,约翰看见得胜的基督和他的新妇教会再来(启十九6至8)。在大灾难的时期,基督在天上与教会「结婚」。基督带着新妇回来,摆设婚筵,那就是在地上的千禧年国度(十九9至10)。约翰描绘基督的再来,那时一位得胜的君主,头戴很多冠冕(十九12),他向撒但、兽和不信的军队宣战(十九11至19)。他的武器就是他具权柄的话语(十九13);他凭着这些战胜列国,征服万民(十九15)。他毁灭各国的元首,将兽、假先知(第二个兽)和撒但,丢在火湖里一千年(十九19至二十3)。战胜仇敌之后,基督就在地上设立千禧年国度。

    千禧年国度和永世:约翰曾提及在大灾难中复活的人,和在大灾难结束时复活的旧约圣徒(启二十4至5),这些都是「第一次复活」的人。「复活」这名词,不是专指一般所讲信徒的复活,而是一种进入生命的复活(二十6)。第一次复活分为几个阶段:教会的圣徒在大灾难前先复活(帖前四13至18),然后旧约圣徒和在大灾难中的圣徒,都在大灾难后复活(启二十4〕。不信的人在千禧年国度结束时也要复活,但却被丢在火湖里(启二十11至15)。

    约翰在启示录二十一章1节至二十二章21节,描写永世的情况。约翰所看见的新耶路撒冷,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启二十一1至8),它是新妇教会的居所(二十一9),当然这包括了历世历代被救赎的人。新耶路撒冷和千禧年及永世都有关系,因为新耶路撒冷是基督预备的地方(约十四2)。「在这两个时期里,这城和里面的居民都是永恒的,不是暂时的,所以新耶路撒冷是属于千禧年的,也是属于永世的。新耶路撒冷里面的情况是永远的。」新耶路撒冷让人能与神有相交(二十二4)、安息(十四3)、全备的祝福(二十二2)、喜乐(二十一4)、事奉(二十二3)及敬拜(七9至12;十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