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信仰是合理的。以为信仰是反理性的是绝大错谬。信仰与理性本来携手偕行的,但理性走到尽头处,信仰仍能单独前进。理性大半依靠信仰;因理性必靠赖知识,而知道大半信任人类的见证。若不信任别人的见证,事事必自己去体验,知道就难于进展。例如,我相信服过量的砒霜是致人于死的毒药,虽然没有吃过砒霜的经验,但我信任人们所写下的见证,因此即使有人给我大量金钱,我也不肯服下一剂砒霜。
假使你仔细检讨你平日以为知道的事物,你必发现其中十之八九是由于相信人们口述或笔记的见证,因你自己并未曾事事加以检定。你既然如此大量接受别人的见证,为什么不接受千万基督徒的见证?这些见证是他们断言圣经所记载的,是他们曾体验过是真确的事实。
神为什么断定我的罪是该死的呢?
我不能轻率的回答这问题,但我以为因着神无比的圣洁,任何罪都不能在他面前存留。
在非洲内地的土人的酋长,因小事便将妻子鞭打至死,一点不减低他的人民对他的尊崇;同样的行为,在文明的国家,便是必须偿命的谋杀罪。这样,在非洲土人看为无罪的行为,在文明国家却算为该死的罪;那末,在我们看为最小的罪,在无比圣洁神眼中,会看为极其重大的罪。因为「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翰壹书一5)
神不许那些弃绝基督的人与信主的人同进天国也许是公义的,但那是否合乎他的慈爱呢?
是的,这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
请问,叫一个肮脏褛的乞丐,进入富丽辉煌大厦中这算为仁慈吗?他只会更自惭形秽,还不如叫他逃到他原来的陋巷,在那里他会有较大的舒畅!
照样,人若弃绝神所赐唯一洗净罪污之法,他却带天国的光明中,他那绝对的圣洁,会使他的罪显为极度可怕;对于那样的人是否算为仁慈呢?
如果你和我的朋友,能够洞察我们的心思意念,我们和他在一起必不舒服,即使这个朋友作人的标准并不高于我们也是如此。何况神以完全圣洁的标准「监察人心,试验人的肺腑」,那么未曾除掉罪污的人在他面前怎样能站得住呢?
启示录六章十六节神告诉我们说,那些现在拒绝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固执地在他们的罪中去到永世,将来到审判的日子,要「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罢,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是神,羔羊是救主耶稣基督。罪人既这样地惧怕神和救主,岂能在天国与他同住么?
你就明白把人-不分信与不信的-全带到天上的说法是荒谬的。天不只是一个地方,也是一种状态。一切蒙主宝血洗净罪孽的人,就与主耶稣基督同在,对于那些还停留在罪中的人,主的同在,心中就如同在地狱的硫磺火里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