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再被诬告
    退修会后一个月,差不多整个伊利诺伊州所有的城镇,都充满了对奥列根主教不满的怨言。越来越多有名望的人写文章登在报章上攻击他偷窃、出卖圣职、作假见证等等。不少教会会众指责他说:“他偷了我们为教会制造的那件圣袍!”芝加哥的法裔人士则说:“他骗了我们,完全没有通知我们,就将我们奉献给教会用来建教堂的那块地卖了,将所得的四万元全部拿来作私人用!”德国裔人士又说:“他对金钱贪得无厌!”全伊利诺伊州的人都说:“他甚至连死人骨头也拿来卖!为要中饱私囊!”

    我还记得主教第一次来探我们教区的时候,已经很大胆地直接要求我献出我的住宅了.当时我以为这只是一件偶然的事而已,但现在人人都指责他贪财,我想全部都可能是事实!为了明白个究竟,我决定亲自到芝加哥去走一趟。当我走进法裔人士的教堂去查看,发现外面所传说的,全部都是真实的。主教偷了那件圣袍为自己专用!那些法国人都非常忿怒,有人甚至说应该到地方法院去控告他。有人更想冲进他的住宅去侮辱他。为了平息他们的忿怒,我答应替他们亲自去向教主追讨。

    质询主教的罪行

    跟着我先到天主教坟场去看一看。在路上,我遇见一辆一辆满载着沙土的运泥车走过。到了坟场那里,还看到有三辆运泥车正在掘沙,我请求司机让我看一看沙土里有没有人骨。第一辆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在第二辆车里,我找到一个人头骨,第三辆车更发现一整副人骨!于是我问他们那些沙土是在哪里发掘的。结果我发现,主教行骗的手段真是卑鄙。他对公众说,他卖的沙土,只不过是篱笆外面的沙土而已,但他先将旧篱笆拆了,将新篱笆移后许多尺才竖立起来!更糟的,是他向市政府买这块地之时,宣誓说,这块地只作埋葬死人之用,现在他将沙土掘出来售卖,不但不合法,还犯了发假誓之罪!

    于是我怒气填胸,直直跑到主教的办事处去见他。虽然他不太喜欢见我,但我一定要他知道,他这种行为正是自掘坟墓。我对他说:“我的主教,我相信你早已看到,整个伊利诺伊州差不多天天都有人在报章上写文章攻击你!”

    “看到,看到!”主教很不耐烦地回答说:“那些忠心的天主**看到这些文章,一定很难过,这些人竟然公开攻击他们的上司!我想你也会难过吧!但是,为什么你不阻止他们这样做?我发现那些文章大部份都是由法国人签署的。”

    我回答说:“今天我来,就是为了阻止丑闻继续传开。”

    “好,好!”主教说:“你既然在你同族人中有如此的影响力,你就运用你的影响力去阻止他们吧!那时我就相信你是一位好神父了!”

    我回答说:“我希望我能照足你的吩咐去做,但有两件事,我请求主教先为我做好,然后我才有把握去阻止他们攻击你。”

    “什么事?”主教反应敏捷地问。

    “第一件事,请你交还那件圣袍还给芝加哥那间法裔教会。第二件事,请主教从今以后,不要再将坟场那些沙土偷去卖!”

    主教听了,用拳大力打桌子,然后站起来,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忿怒地说:“现在我真的相信史冰克神父(SPINK)的话了!你不但是我的敌人,你还是我敌人的首领!你竟然站到他们那边来对付我!是你劝他们写文章来攻击我的,我永远都不会将那件圣袍交还给他们,那件圣袍是我的,正如法裔教会是我的一样!你岂不知道,那间教会的地,那整间教会和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吗?那间穷教会有什么资格用那件美丽的圣袍?他们的主教将属于他自己的圣袍拿来用在自己的身上,有什么不可以?这是天主教的律例,凡属于我教区内的所有物业,都是属于我的,任由我来支配和使用,你知道吗?你最好立即去警告你的同族人,要尊敬他们的主教,他有权用自己的物来做自己的事,你明白吗?”

    主教所说的教会律例,我早就认为不公平和不合理。他们将这样的律例应用到全美国来,认为主教们所组成的法团就是美国所有天主教产业的合法承受人,有权将任何属于教会的物业用作私人用途。但事前我还没有想到,这律例竟然可以这样滥用的。于是我说:“我的主教,我承认在美国有这样的律例;但这只是人的律例而已,与福音的真理完全相反。在圣经里,我完全没有看到,主教可以运用公物来肥己!这样的律例迟早会败坏全美国所有的教会,正如法国、英国和其他地方的情况一样。我们的主耶稣在地上生活之时,尚且没有枕头的地方,祂怎会同意主教有权将教会的公物归私人所有?有一次有两兄弟来到主耶稣那里,求主耶稣为他们分家业,主岂不是责备他们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然后主劝勉他们要免去一切的贪心。整部圣经都反对我们假公济私。至于那件圣袍,我也奉献了五十元来制造,它怎会是属于你的?”

    我说的话是那么镇定,这是主教从来没有听过的。主教呆了一阵子,望着我,好像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发梦似的。他定一定神之后,就大力拍桌子对我大骂,说:“你这个新**,你说的都是新教主义!什么福音、圣经,那就是你用来对付教会和教会律例的靠山吗?如果祈理魁你认为可以用圣经来吓倒我的话,你就错了,我要叫你知道,你要顺服教会,教会派我来管辖你,而不是圣经!”

    “我的主教,”我回答说:“不错,我要顺服教会,但教会是建基在圣经和福音上的。所以我只能顺服一个尊重圣经真理的教会!”

    我激怒他了,他说:“我没有时间再听你讲废话,出去!你要记住,如果你不能叫会众尊重主教的话,不久你就会收到我给你的上谕!”

    找林肯律师帮助

    我知道主教决定要停我教职,但在他还未能找到我的罪状之前,他是不能作什么的。目前,照我所知道的,他会促使史冰克神父作假见证控告我,声言要在肯格基(KANKAKEE)的刑事法庭致我于死地。但是,直到一八五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为止,法庭判我全部得直,他们始终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对付我!不过我的两位律师柯斯谷(OSGOOD),和柏多克(PADDOCK)来见我,对我说:“到目前为止,虽然我们一直还是胜利的,但我还未能达到全盘胜利。因为史冰克在法庭里宣誓说,他对肯格基法庭没有信心,因此他要上诉,要求迁到香槟郡的乌班拿法庭(URBANA)去重审。所以我们来告诉你,明春五月十九日,你要保留在拘留所做犯人,由法庭的执警将你押到乌班拿法庭去,交给那一边的执警。”

    我听了,差不多要昏过去。因为乌班拿法庭距离这里有一百一十里那么远。要我将那十五至二十个证人带到那么远的法庭去,花费庞大是远超过我能力所及的。当我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法庭之时,有一个陌生人前来对我说:“你这个案件,我由头到尾都跟着观察。据我来看,这是极不容易胜诉的案件,因为你的对头人并不是史冰克神父,他只不过是主教的工具而已。你的真正对头人应该是主教,我们这个教区迟早会被他的丑闻败坏。在众祭司之中,你是惟一敢对抗他的一个,他怎能不决心将你铲除?他会用尽他的家财来对付你。你要知道,当你对付奥列根主教之时,全美国所有的主教都会一同起来对付你。你在本地法庭会胜诉,因为你在本地有好名声,陪审员都认识你,也会帮助你。但是,你一旦离开这里,去到了遥远的法庭,加上主教的爪牙发假誓来控告你,那时,我怕人人都会相信你有罪,你就完了!虽然你的两个律师都是能干的人,但你需要更好的律师,我认为你最好找史冰福的林肯律师(ABRAHAMLINCOLNOFSPRINGFIELD),如果他肯为你出头,你就有得救了。”

    我回答说:“很多谢你这番肺腑之言,请问我可以知道你的高姓大名吗?”

    “请原谅我不方便相告,”他回答说:“我只能告诉你,我和你一样都是天主**,也和你一样对美国这些主教感到无法忍受。现在我们都看你为天主教的救星了,因此我才冒昧建议你请林肯律师来替你辩护!”

    “但是,”我回答说:“谁是林肯律师?我从来未听过这名字!”

    他回答说:“林肯是我们全伊利诺伊州最好和最诚实的律师!”

    于是我和那位陌生人立即跑去见我那两位律师,请教他们,如果我邀请林肯律师参与这件案,他们有没有反对。他们两人都异口同声表示这是最好不过的,因为林肯确实是最有名的律师。我听了,立即打电报给林肯,请求他在明春五月到乌班拿法庭去为我辩护。二十分钟后,我收到回电说,他答应了我的请求。那位陌生客人还为我缴付电报费用,然后他握着我的手,说:

    “祈理魁神父,天主帮助你了。不要气绥,为真理和公义继续作战!天主会支持你到底的!”说罢他坐火车北上了。这人的出现,好像是异象一样,因为我以后也再没有遇见他了。几分钟后,我的对头人史冰克神父也来到电报公司要打电报请林肯做他的律师,但他已经太迟了,我已捷足先登。

    初见林肯

    一八五六年五月十九日,我在法庭第一次见到林肯律师。他的身材高大,但更高大的是他的人格和思想。我与他交谈了五分钟就喜欢上了他,他那慈祥的面容,好像磁铁一样将我吸住。我们握手后,他对我说:“你在电报里说,我不认识你,你错了,你怎样勇敢对抗那独裁的主教,早已传遍整个伊利诺伊州。昨晚你的律师柯斯谷先生和柏多克先生已经告诉我,你的主教雇用一些人来想要将你铲除,我希望这件案不会太过复杂吧!”然后他问我怎么会想到请他做律师的,我就将整个故事告诉他,说,那个陌生人认为林肯是全伊利诺最好的律师。他就回答说:“那位陌生人岂没有告诉你,林肯还是全伊利诺伊州最丑陋的人吗?”说罢他大笑起来。

    我在乌班拿法庭的执警手下做了六日犯人,其间,控告我的人用尽各样的诬告和侮辱来对付我,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只有天主知道我所受的是怎样的苦。但我却感觉到,天主好像筑了一面墙来保护我,无人能伤害我。我有林肯做我的律师,他后来于一八六一至一八六五年成为美国总统;当时主审法官是大卫.大卫斯(DAVIDDAVIS),到一八八二年,他又成为美国的副总统。

    我从来未听过有人像林肯那样好口才的,他几句话就将那两个作假见证的神父:雷保和卡都维,压下去了。这两个神父竟然制造十二三个假见证来控诉我!如果不是陪审团中有一个天主**一直反对到底的话,我想我早就已经被宣布无罪释放了。法官发现一直无法取得陪审团一致的意见,于是就解散了这个陪审团,而我还是交给执警监管。全案押后到一八五六年十月十九日再审。从人的角度来看,我可算是最痛苦的人了,幸好有圣经在我身边,我可以日夜颂读,得的安慰实在不少。

    虽然世人无法知道,我却明白,我受苦,主要是因为我热爱圣经。当我认定受苦是为圣经的时候,我的勇气就高涨起来了!每一天,圣经成了我的力量,天主的话使我有智慧,使我有勇敢,使我可以面对任何艰苦,使我的心灵镇定。我知道,我一定会得胜。我好像日夜都听见天主的声音对我说:“不要惧怕,因为我与你同在!”(赛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