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问题之再思 一、为何祭祖?
    传统民间的祭祖习俗有其值得肯定的意义,亦有必须要再思考的地方,民间的祭祖一般来讲,有四种用意:

    1.生命性:传统认为祭祖有延续祖先生命的象征,达成与祖先连结,薪火相传的意义。

    2.文化性:祭祖也是传统儒家孝道,慎终追远的表达。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3.家族性:祭祖亦含有非常浓厚的家庭观念,它也是凝聚家族力量,团结宗亲的表现。

    4.宗教性:祭祖的行为有很强「亡灵崇拜」的成分,人害怕自己的祖先沦为饿鬼孤魂,影响家道繁荣、家庭平安,因此非拜祖先不可。

    由以上四种祭祖的用意与意义来看,台湾百姓对祭祖不仅存有使命感、责任感,更有强烈的恐惧感,因此他们不仅不敢不祭祖,也害怕死后没有人祭拜他们。

    我们肯定祭祖生命性、文化性、家族性的意义,但我们无法苟同与接受将祖先当亡灵祭拜,并且生命性、文化性、家族性的意义也不见得一定要用「祭」来表达。综观,今天台湾百姓的祭祖,凭心而论,为自己着想的成分,远超过为祖先设想的成分,许多人祭祖的真正原因是怕背上不孝的罪名,害怕祖先来搅扰,而且有求于祖先的保佑。试想,因惧怕祖先,有求于祖先而祭拜祖先,这怎能称得上「孝」呢?更何况有些子女生前不见得孝顺父母,父母死后却抢着拜,这又是哪一门的孝道呢?「祭祖」无形中误导人只在意对「逝世祖先祭拜」,却忽略对「活着父母尽责」,这似乎已偏离了孝道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