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背景
利未记是摩西五经中的第三本。希伯来文圣经中按本书首节第一个字
称它为「呼叫」;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则按书的内容称它为「利未
记」。
利未人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对神忠心(出32:26),被神
拣选作为事奉的支派(申10:8;33:8-11)。所有的祭司都属於利未
支派,他们的工作是协助料理会幕,并向百姓讲解律法。
利未记顾名思义多提到有关祭司的事宜,但书中的教训也是对全体选
民说的。神要所有的百姓都认识及遵行律法,本书屡次出现神吩咐
摩西的话:「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本书有五十六次提到:「耶和华对摩西说」(参1:1;4:1;5:14;6:1;
7:22;8:19;11:1;12:1);故犹太人传统认为本书是摩西自己写的。
拉6:17-18,论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时,也说是:「照著摩西律法
书上所写的」。
出埃及记的结束提到摩西按照耶和华的吩咐建好会幕,利未记接续出
埃及记教导以色列人如何遵守有关会幕的规矩及条例。这些律法的颁
布时间和地点,书中详细地说明是从以色列民安营在西乃山开始(
7:28;25:1;26:46;27:34),一直至「第二年二月廿日」(民10:11)。
主题特色
本书直接的目的就是颁布神的律法和原则,叫以色列民生活得像神的
子民,又教导他们如何过圣洁的生活,以及亲近这位圣洁的神。「你
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19:2)是本书的重点。
利未记记下许多的律法条文,对於神子民全部的生活都有原则或律例
加以管制。
另一方面,在旧约书卷中,没有一本书像利未记一样,把在基督里的
救赎意义表现得那麽清楚。
约伯提出一个问题:「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利未记的回答是:「他要带他的供物来」
「他要按手在它的头上」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
「他要把它宰了」
「祭司要把血洒在」
「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参4及16章)。
这是旧约表达救赎的说法;这救赎藉著献祭的礼仪(特别是赎罪日的
礼仪),清楚勾划出来。而基督耶稣降世,一次献上成了永远的赎罪
祭,使新约信徒得以事奉永生的神,不再需要像以色列人那样献祭。
本书大纲
Ⅰ亲近神的方法(1-16章)
1献祭(1-7章)
2祭司(8-10章)
3洁净(11-15章)
4赎罪日(16章)
Ⅱ与神保持相交的方法(17-26章)
1食物的圣洁(17章)
2婚姻及贞操的圣洁(18章)
3对神和对人道德行为的圣洁(19章)
4不圣洁的惩罚(20章)
5祭司与祭物的圣洁(21-22章)
6节期的圣洁(23-25章)
7祝福与咒诅(26章)
Ⅲ许愿之例(27章)
利未记第一章注释
1:1-6:7献祭:耶和华应得的分
本书把献祭的事安排在起首,而有关献祭的律法又排列在执行献祭职
务的祭司之先,表示献祭的重要性,因为献祭是祭司的主要任务,是
人与神沟通的桥梁,而且祭司也需要先为自己献祭才能承接圣职。五
种祭中,燔祭、素祭、平安祭都是献与耶和华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
1-17燔祭
燔祭是人类最古的宗教礼仪。主要目的是为赎罪以致献祭者能蒙神悦
纳。
「燔」字本指「上升之物」,它的特点就是整只祭牲都要烧在
坛上作为馨香之祭上升给神。
1-2引言
这接续出40:34-38。
2「晓谕以色列人」:表明这些律法与所有百姓有关;普通百姓
要明了他们的责任,正如祭司要正确地履行职务,二者同样重
要。
「献供物」:藉此与神亲近,重点是人要付出代价。
3-17礼仪及供物的种类
3-9,11-13,15-17礼仪
献祭者须於事前宰杀牲畜、家禽,去皮及切块,而祭司则代行奉献、
洒血及焚烧祭物。上坛的方向是在坛的南面,杀牲的地方是在坛的北
面(11),倒灰的地方是在坛的东面(16),坛的西面对著会幕。
4「按手」:象徵献祭者完全认同祭牲为他的代替物。
5「血」:代表生命(17:11),因而能够赎罪。
9「馨香的火祭」:在任何的献祭中,凡把一部分供物烧在坛上
的,都称为火祭;
「馨香」是拟人的说法,描写神接纳子民奉献的满足。
3,10,14提到供物的种类,这视乎献祭者的家境而定:富者可献牛犊
,中等家庭可献羊,穷人则可献飞禽。
思想问题(第1章)
旧约以色列人若要与神相交,必须献上燔祭。
新约信徒该怎样与神相交?参罗12:1;约11:7起。
利未记第二章注释
1-16素祭
此名词在希伯来文含有礼物或贡物的意味,是一种自愿的献祭,崇拜
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贞与感恩的心意,也间接供应祭司们生活
所需的食物。
1,4,14供物的种类
供物有三种:
1细面、
2烹熟的谷类食品、
3禾穗子,
按献祭者的能力及需要而定。
2,13供物的材料
面、油及乳香是主要的材料。当中的面、油及奠祭用的酒是以色列民
的主要食粮(申12:17);然而,绝不可将酵与蜜烧在坛上作火祭,
只可作为初熟的供物献上。
2「乳香」:作圣香的四种原料之一(出30:34),圣香是每日
两次由祭司在祷告时献在金坛上的,目的是要把崇拜的人带到
神的面前,蒙记念。
11「一点蜜」:古时有用蜜做酵素,故它和酵同样当为不洁。
13「盐」:有防腐作用,所有祭品都要加上盐,表示神与以色列
人的盟约是永恒不渝的。
2-3,9-10,15-16礼仪
若献祭者本身为祭司,所有供物都要全然烧在坛上(6:23);其他的
人则要从细面(谷物磨成的面粉)中取一部分,加上所有的乳香,献
上作为「记念」(2),剩下的则作为祭司们的食物。
5「铁鏊」:煎东西的盘或锅。
10「至圣的」:供物中有「圣的」,如平安祭的供物;有的是「
至圣的」,如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陈设饼。
祭司及其家属可在清洁的地方吃至圣的供物;惟独祭司才可在
会幕的院内吃至圣的供物(民18:9-10)。
思想问题(第2章)
1素祭是向神表示感恩、敬拜及乐意遵命的礼物。
你认为信徒在生活上也应有这种「祭」吗?
2作素祭的供物要配上盐,目的何在?
新约信徒在救恩上又有何确据?参罗8:31起;弗1:13。
利未记第三章注释
1-17平安祭
此名词在希伯来文表示「和好」或「福祉」。
此祭为一私人的献祭,所献的可为感谢、还愿或甘心献的(7:15-16)
,表明献祭者对神的感恩,虔敬与奉献,并藉此显明神与人及人与邻
舍的和谐关系。
1,6,12供物的种类
所献的供物应为无瑕疵的家畜。平安祭供物与燔祭供物的不同点乃在
於前者不能以鸟类作为供物,而可用雄或雌的家畜。献平安祭不能以
鸟类代替家畜乃由於该祭的礼仪包括聚餐,献祭者与他的亲朋(特别
是贫穷的)共享供物,若所献上的只是家禽便不够与亲友共享。
2-5,8-11,13-17礼仪
与燔祭的礼仪大致类同,只是献平安祭不需把供物全然烧在坛上,烧
在坛上献给神的只包括内脏上所有的脂油和两个腰子,以及肝上的网
子,如果供物是羊羔,则肥尾巴也包括在内。祭司除了得到供物的皮
外,有供物的胸及腿(7:30-34),供物其他部分则留给献祭者於聚餐
时食用。
4「肝上的网子」:或作「肝叶」,乃指肝上的脂油,其状似网。
9「肥尾巴」:巴勒斯坦一带所产的羊羔,尾巴特别肥大,脂肪
最多,故献为供物(出29:22),假如所献的羊羔体积庞大,
肥尾巴可重七公斤或以上。
16「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将供物的脂油(动物身上最好的部
分)在坛上用火焚烧,象徵神参与献祭者的宴会。
17「永远的定例」:这在利未记出现十七次之多(参串)。
思想问题(第3章)
1希伯来人认为脂油是动物的最好部分,而腰子、肝上的网子则代
表人感情的中枢。
把这些献给神,意义何在?
2神要求献祭者将祭牲的脂油献上(11,16)。
及将血洒在坛周围,有何心意?见16注;17:11。
利未记第四章注释
1-35赎罪祭
3「赎罪」:希伯来文一字的字根有「洁净」的意思。犯罪不单
得罪神,更**了敬拜的地方;赎罪祭的重点不只赎罪,也洁
净崇拜的地方,以致神可降临住在其间,恢复与人的交通。因
此,洒血的礼仪乃是此祭的特点。而赎罪的种类可分无知的罪
(4:3,13,22,27)及误犯或疏忽的罪(5:1-4)。
3,13,22,27供物的种类
赎罪祭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罪咎是按犯罪者的身分而有等级之分,此分
别亦导致所献供物的种类及洒血的礼仪有所不同。最高等级的就是受
膏的祭司或大祭司(3),要献上无残疾的公牛犊;其次是以色列全
会众(13),要献上公牛犊;官长(22)要献无残疾的公山羊;平民
(27)则献无残疾的母山羊或母羊,若是贫穷不能献羊羔的话,就以
两只班鸠或雏鸽(5:7),甚至以细面代替(5:11)。
4-12,14-21,22-26,28-35礼仪
1大祭司。他是全百姓的代表,若他犯罪则全体百姓受牵连(3);同时,由於他所管理的职事,需要他经常出入圣所,他的
罪因此亦**了圣所,洁净的礼仪必须在圣所施行。祭司应该
把血带入圣所,将血弹在幔子上,以及抹在香坛的四角上,最
後倒在燔祭坛的脚旁(6-7)。
2当全会众犯罪时,也要施行同样的礼仪(13-21),因以色列
人应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出19:6),故全体所犯的罪与大
祭司的罪相等;在此情形下,百姓的长老便代表他们,按手在
祭牲的头上。
3一个官长或平民犯了罪,祭牲的血无须带入圣所,只要抹在燔
祭坛的角上,并倒在燔祭坛的脚旁边。献赎罪祭时,祭牲的脂
油必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中所作的一样(26,31;参3:3-5)。至於剩余的祭牲,也有两种处理的原则;凡赎罪祭中把祭牲
的血带入圣所的(大祭司和全会众献的赎罪祭),其余的肉都
不可吃,要用火焚烧(12,21);然而,其他的赎罪祭(为官
长或平民所献),所有的肉都成为祭司的分。
(参6:25-30;来13:10-13)
14「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可见是无心之失,犯时不知,事後
才发觉。
23「公山羊」:献赎罪祭不用公绵羊作祭物(虽然母绵羊是可以
用的)。
24「耶和华面前」:即祭坛北面。
利未记第五章注释
1-4必须献赎罪祭的过犯
这包括在法庭上不说真话,摸到不洁净的东西,以及随意发誓。
2「不洁的」:参11-15章。
3「别人的污秽」:出自别人身体的污秽东西。
5-13补充有关赎罪祭的供物
指出平民犯罪,应献上母绵羊或母山羊;如果财力不够,可献上两只
斑鸠或鸽子;若买不起斑鸠或鸽子,则可用细面粉代替。
7「两只」:因为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故须献
上两只;一只全烧在坛上,另一只则归祭司享用。
11「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藉此和素祭有所分别。
5:14-6:7赎愆祭
赎愆祭的特徵是要为所犯的罪赔偿,而受害者的损失通常都是可以计
算的,并且赔偿必须在献祭之前完成。由於罪恶有属灵方面及社会方
面的双重意义,故犯罪不单影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同时影响了人
与人的关系;赎愆祭乃是要满足人对神及对人的亏欠。
罪例(5:15,17;6:2-3)
这包括两方面:
1在神的圣物上误犯了罪,偷取属於神的东西(什一捐,头生供
物),没有交给祭司。
2对邻舍行了诡诈或损害了同族人。
供物(5:15,18;6:6)
在每一件事中,所献的供物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公绵羊。
15「按圣所的舍客勒」:犹太传统解释一只羊羔价值至少是两舍
客勒。
礼仪(5:15-16,18-19;6:4-7)
礼仪之前,犯罪的人必须清偿所犯的差错另加五分之一,此另加的赔
偿一方面是补偿合法物主的损失,另一方面则作为犯罪者的刑罚。上
文罪例中,前者的合法物主是祭司,後者则是受害的邻舍。
思想问题(第4,5章)
1「误犯了罪」是指无心之失,并非蓄意犯罪敌挡神;连这些罪也
要求神赦免,可见神对罪的看法是怎样的?
2神给予献赎罪祭者什麽应许?参4:20,26,31,35。
新约信徒有赦罪的确据麽?参约11:9。
3为何祭司犯罪会影响百姓,使他们也陷在罪里(4:3)?
这给今天的属灵领袖什麽警惕?
4为何不同身分的人要献上不同的赎罪祭牲?
这是否表示身分愈卑微的人犯罪愈不要紧?
5赎罪祭不只赎罪,也洁净崇拜的地方;今日信众在崇拜中认罪是
否有类似作用?
6昔日神的百姓如亏欠神的供物必须献上赎愆祭,另作赔偿。
(5:15,17)
今日信徒有否类似的亏欠,应该认罪及偿还呢?
利未记第六章注释
6:8-7:38献祭:祭司与献祭者应得的分
此段经文与前段(1-6:7)在重点上有分别。
前者在於以色列民所应该知道的献祭矩规(例如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
献那种祭及供物、献祭者的参与程度又如何),而本段经文重点乃是
祭司应该知道的献祭规矩,例如那种祭牲应作火祭或食物,祭司与献
祭者又当如何分配祭物。
8-13燔祭
(参1:3-17注)。
既然整个祭牲都要全然烧在坛上,故有两件事情特别要注意:清除坛
上的灰和照料坛上的火(不住添柴)。「坛上的火永不可熄灭」这重
点在本段出现五次之多(9,12-13);这是神自己点著的圣火(9:24;
代下7:1),不断燃烧代表以色列民永远奉献给神。祭司在会幕及圣
殿内穿上祭服(10);将灰运往营外时,应穿回平常衣服(11),因
为圣的俗的应该分别出来(参10:10)。
10「细麻布衣服」:用麻纱造的长袍。
14-23素祭
(参2:1-16注)。
素祭、赎罪祭及赎愆祭均为至圣的(17),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剩下的
供物,而且必须要在圣处(即在会幕的院子里)吃(16,26)。
18「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因所献的素祭是至圣的,故
此凡与这些祭物接触的(无论是人或物)即成为圣。
19-23是关乎祭司常献的素祭(20;参来7:27):与常献的燔祭同时
奉献,由受膏的祭司(亚伦或继承他职位的人)献上(22);
此祭最主要的原则是供物必须全然献上(23)。
24-30赎罪祭(参4:1-5:13注)。煮祭肉的瓦锅或铜锅因与祭肉接触
,都成为圣(归给耶和华),故此,瓦锅要摔破,铜锅要擦净
(28)。
思想问题(第6章)
1昔日百姓得罪人时,要向神及人承认,并作出适当赔偿;今日信
徒又应如何?参太5:23-24;路19:8-9。
2为何祭坛上的火要常常烧著?
由此看来,神与百姓的关系怎样?
如今主耶稣常为我们祈求(来7:25),我们则要如何与神保持紧
密的关系?参帖前5:16-22。
利未记第七章注释
1-10赎愆祭
(参5:14-6:7;6:14-23注)。
对於赎愆祭的礼仪,此段经文较5:14-6:7有更详细的描述。
本段说明赎愆祭中祭司的分与赎罪祭一样,除了耶和华那分外,其余
一切都要归给祭司。此处更加插了一段(8-10),指出祭司应如何处
理不同的供物:燔祭所献祭牲的皮是属於祭司的(8),烹熟的素祭
只归主祭的祭司(9),而生的素祭要由所有祭司均分(10)。
11-38平安祭
(参3:1-17注)。
平安祭有三种作用:
1表示感谢、
2藉此还愿、
3甘心奉献。
平安祭是在各祭中唯一准许献祭者分享的(11-21)。耶和华的分是
烧在坛上的脂油(22-25),祭司的分(30-34)包括摇的胸和举的腿
,其余所有的肉则归献祭者;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甘心祭,剩下的肉
到第二天也可以吃(16),如果是为感谢而献的,就只能在献祭的当
天吃(15)。一切剩下(吃不完)的祭肉要用火烧(17),这些食物
如留得太久,便会发臭(出16:19),变成不洁净的食物,而在敬拜
神的过程中,不洁净的人或物是不可参与在其中的。此外,17节的要
求也可鼓励献祭者与亲友,特别是贫穷的,分享美食。祭牲的脂油永
不可吃(23),必须要烧在坛上献给神;其他自然死去或被野兽咬死
的动物之脂油可作别的用途(24)。献平安祭时,同时须献上几种不
同的饼(12-13),这些饼并非素祭,其上没有放香,也未从其中取
出一把烧在祭坛上,它们只不过是随同平安祭而献上,给予祭司及百
姓共同分享。
14「举祭」:描写祭司把祭肉在祭坛前面举起来。
20「不洁净」:指礼仪上不洁净,参利22章。
32「奉给祭司」:右腿给那位主的祭司,而祭牲的胸肉则全部归
祭司所有。
35「受膏的分」:指归给祭司的祭肉。
参考:
论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
思想问题(第7章)
人献平安祭时,通常邀请亲朋及贫穷人分享祭肉,大家与神同享快乐
的时刻(见3:11,16)。
信徒是否也献上类似的祭?参来13:15-16。
利未记第八章注释
8:1-10:20亚伦和他的儿子承接圣职
这段经文与出埃及记有密切关系:出埃及记曾三次提及会幕的建造,
25-30章主要论及会幕的构造和装潢,35-39章论及有关会幕的训示的
实行,40章提到会幕的建立及被神接纳。那麽,祭司承接圣职(8-10)应紧随出埃及记40章;但因献祭乃是祭司的主要任务,而他们也须
先为自己献祭才能承接圣职,故在未讨论承接圣职之前,先讨论献祭
(1-7)。
1-36摩西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按立圣职
1-5会众聚集
大祭司是以色列最神圣的一个职分,只有那被神选召及经过按立之亚
伦子孙方可担任。按立的礼仪非常隆重,故要在公众地方(会幕门口)举行。
3「会众」:指那些代表百姓的长老。
5「这就是耶和华所吩咐当行的事」:参出28:1-29;30:22-23。
6-9亚伦的圣衣
制服代表穿者的职分及重要性(见出28:1-43注)。
7「以弗得」:此处指加在大祭司外衣上面的背心,用来系紧胸
牌。
8「胸牌」:是大祭司圣衣中最特出的一件衣服,上面系有代表
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宝石。
「乌陵和土明」:希伯来文字义是「光明与完全」。
祭司用来探求神的旨意。
10-13亚伦受膏
摩西首先用特制的膏油抹帐幕、祭坛和坛的一切用具,然後又将膏油
倒在亚伦的头上,表示成圣及奉献给神。
13只提亚伦儿子的圣衣,关於他们受膏却只字不提,因在别处已
有记述(出28:41)。
14-17献赎罪祭
此处赎罪祭的血乃用来洁净祭坛,使坛成圣。所采用的礼仪与4章所
描述的差不多,唯一的分别乃是在4章祭司用血抹在圣所的幔子及香
坛的四角上,而此处只抹在坛的四角上。
17「烧在营外」:参出29:10-14;这只公牛代表祭司的罪恶,故
他们不能像替百姓献赎罪祭那样吃祭牲的肉(参6:25-30)。
18-21献燔祭
该礼仪与1章所记载的一样;亚伦和他儿子藉献祭除去他们与神之间
的阻隔,与神和好。
22-30承接圣职的平安祭
这里所献上的平安祭中,摇祭物的胸指定为摩西的分(29),因这祭
是他代表亚伦和他儿子所献上的,而举祭物的腿则烧在坛上归给神(
25,28);这样的分配,暗示亚伦的被按立是神与摩西共同完成的。
此祭最特出的地方是那洒血的仪式,平安祭通常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
,但这里则是抹在亚伦及他的儿子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并
右脚的大拇指上(23-24)。这样的做法,是让他们藉著受膏及抹血
,得以成圣及洁净,以致与这职分的要求相称。右边通常是指较重要
及较好的位置(参48:17-18;太25:34,41)。
22「承接」:希伯来文原意是「充填物」,指授予重职。
25「肥尾巴网子」:参3:4,9注。
31-36其他指示
在承接圣职的七天中,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不可走出会幕的门。同时在
这七天内,每天都作同样的献祭(33-34);故此,关於平安祭牲的
肉可以留至第二天吃完的条例(7:15-18),此处不适用,而这些肉
和饼要当天吃,剩下的要烧掉(32)。在这七天之中,摩西每天主理
同样的献祭(34),而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则留在会幕的门口。
利未记第九章注释
1-24亚伦的首次献祭
七天的承接圣职过後,亚伦现已不用摩西代他献祭,可以自己献祭了。本章描述亚伦首次献上的祭,与16章的赎罪祭相似,同是有两种献
祭,一是为祭司献的,二是为百姓献的。
1-7摩西的训示
1「召」:表示那事的严肃性;虽然亚伦现已有资格献祭,他仍
是在摩西的管辖之下,按摩西的吩咐履行任务。摩西吩咐亚伦
为自己和他的儿子们并百姓献祭(7);亚伦为他自己及儿子
们献的是赎罪祭和燔祭(2),为以色列百姓献的乃是赎罪祭
、燔祭、素祭和平安祭(3-4)。这次序(赎罪祭、燔祭、素
祭,和平安祭)强调了三个基本的观念:首先是罪的救赎,然
後是生命的奉献和成圣,最後才是在感恩餐中与神交通。这里
没有提到赎愆祭,因该祭是为特别的过犯而献的(参5);故
此,亚伦此处为百姓所献的祭,目的非为赎某些特别过犯的罪
,乃是为国家一般性的罪而献的,好叫全会众能按著神的规定
及指示敬拜神及求神的祝福。本段所提及的各祭是按耶和华的
吩咐而献上(6),目的是让耶和华向他们显现(4),彰显出
的荣光来(6),表明对每一件所完成的事予以赞许或批
准(参出40:34-35)。
6「荣光」:参牧羊人所见主的荣光(路2:9),以及耶稣变像
的荣光(可9:2-8)。
8-21亚伦献祭
有关各祭的仪式,参1-4章注。
9「抹在坛的四角上」:四章所提到的血是抹在圣所的幔子及香
坛的四角上,而此处只抹在坛的四角上,可能是祭司至此仍未
入过圣所,故圣所未被污染,不须抹血。
22-24祝福及圣火降临
亚伦献上各种的祭之後,就为百姓祝福(22),他的祝词大概是按照
民6:22-27的格式。然後,摩西与亚伦进入会幕(23),个中理由没有
说明,可能是与神会面(参出25:22),祈求神实现向人民显现的
应许(4,6),也可能是摩西要嘱咐亚伦管理圣所及负起各项责任。
然後他们出来,二人一起为百姓祝福。跟著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
现(24),的圣火降下烧尽祭物。神的显现引起百姓全面的反应;
他们不单欢呼(24),更敬畏地俯伏於地,在耶和华面前敬拜。
24「烧尽燔祭」:表示神悦纳祭品(士6:21;王上18:38)。
利未记第十章注释
1-20亵渎圣职及其结局
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
看过耶和华的荣光(出24:1),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
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现在却因亵渎圣物悲惨而死。整个悲剧使
以色列民(祭司与百姓),对於神的圣洁有更深刻的的认识,让他们
以後在履行献祭的律例时,不敢放纵和自作主张。
1-3犯罪受惩罚
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没有按规例从祭坛取火(参16:11-13)。有
学者根据8-11节记述,指出他们二人可能除了献凡火外,还喝醉了酒
,亵渎神。无论如何,他们所作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1)。
摩西对亚伦说的话(3)解释了亚伦儿子受严厉惩罚(2)的原因,亲
近神的人应更清楚知道神圣洁的要求,故犯罪所受的惩罚也越厉害。
3「默默不言」:暗示亚伦接受神对他儿子的惩罚。
4-7後事的处理
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不要料理死者的後事(4),不可参加
丧礼(6),更不可离开圣所(7)。这可能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
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
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6),就表示他们埋怨神。可能导
致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
6「蓬头散发撕裂衣裳」:悲哀的表示。
(创37:29,34;撒上4:12)
7「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祭
司,必要听从的命令。
8-11神直接向亚伦颁布禁令
利未记只有在此处记载神直接向亚伦启示,表明虽然他的儿子犯了大
罪,神仍然视他为大祭司,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此处神颁布禁令,
当职祭司不准饮酒(包括清酒浓酒)(9);禁令的原因没有说明,
或许是与上文有关,也可能涉及将酒给予吊丧和忧伤人的习俗。
(参箴31:6-7)
10祭司主要的工作,就是「作抉择」,分别那些是圣的、俗的、
洁净的、不洁净的;若在这些事情上犯错,就会引起神的震怒
,导致犯罪者死亡。
11「教训他们」:祭司的工作不单是献祭,也是作律法教师。
12-18食祭物上犯错
素祭的祭物除了作记念,给神那一部分,其余乃是归祭司的(12-13;参2:2-3)。摇祭物的胸及举祭物的腿也是祭司的分(14-15;参7:28-34)。摩西提醒亚伦及他的儿子,纵然拿答及亚比户犯错,祭司所得的
分并没有更改。
17「为何没有吃呢」:祭司吃赎罪祭肉的行动,表明神开恩
接纳那祭,正如准许奉献者分享平安祭的肉,表明一并接
纳那礼物和献礼的人;故此,摩西责问亚伦的儿子为何不在圣
所吃赎罪祭的肉。
18参4:12及21注。
19-20解释及回应
亚伦为他的儿子辩护:他们不吃祭肉,因为他两个儿子既然在献祭上
犯罪激怒神,被神烧灭,剩下的两个儿子再不配吃这祭牲的分了(19)。
思想问题(第8-10章)
1试从出29:43-46找出8章详细记载亚伦等人受职过程的原因。
当中步骤对今人有何教训?
2试从8章;9章及10章这三章找出经常出现的一句话。
昔日百姓须遵守神所设立的献祭制度。
今日神又设立了什麽圣礼是信徒必须遵守的呢?
3百姓一见耶和华的荣光(9:23),便立刻欢呼和俯伏在地,显出
真诚的敬拜。
今日信徒当以什麽态度来敬拜事奉神呢?参来12:28-29。
4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麽警惕?
利未记第十一章注释
11:1-16:34关於洁净的律例
11-15章关於洁净与不洁的律例,是回应10:10,以及作为16章有关赎
罪日的背景。颁布这些律例的原因与目的,在11:44-45两节清楚说明
,神要求人内心的圣洁,而外面(身体)的清洁也不能忽视,因为外
面的清洁可以培养心灵的圣洁。「不洁」(**)在此处出现了一百
多次,而「罪」(邪恶)这个字却极少出现,表明本段所著重的是礼
仪的错多於伦理的错;礼仪的洁净对於一个圣洁的民族是不可缺少的。
111章是讲生物的不洁,
212-15章是讲人身体的不洁,
316章是论洁净这一切不洁的赎罪日。
1-47不洁的生物
本章可分两方面来讨论:用作食物的生物(2-23)和接触动物尸体的
问题(24-42)。本章提到的动物名称,有些是无法确定的;而且动
物的划分,不是按动物学的分类,乃是依照通俗的说法。
1神晓谕
通常神是单独与摩西说话,较少与摩西及亚伦二人一同说话;这里却
是二人一起的,可能是因亚伦及祭司们须要分别洁净的与不洁净的,
并且要教导以色列人遵守(参10:10)。
2-8四足的走兽
只有蹄分两瓣,倒嚼(反刍)的走兽可以吃。这里提出四种不合这规
条的动物为例(骆驼,沙番,兔子,猪)。
5「沙番」:普遍认为是石獾──叙利亚岩石间的一种哺乳类动
物。
6「兔子」:和沙番同样是啮齿动物,本不属倒嚼的动物类,但
由於它们啮物时,口颚不停动,看来似乎反刍;这显明这些规
条并非严格科学化,而是简单实用的。对於一般的以色列民,
可以食的肉类,大都限於他们用来献祭的家畜(有关洁净可吃
的走兽,参申14:4-5)。
9-12水中的生物
一切水族,不论来自咸水或淡水,须是有翅有鳞的才可以吃。
11「以为可憎」:即叫人想呕吐,故当为不洁净的。
13-19雀鸟类
此项规条完全从反面申述,提出了廿种可憎不可吃的鸟类。这些飞鸟
许多都属猛禽类,其中专吃尸肉的鸟类,如鹞鹰、秃鹰等乃是特别可
憎恶及不洁净的。洁净的鸟类可能包括鸽子、斑鸠、鹌鹑、麻雀。
13「」:指兀鹰。
16「鱼鹰」:指海鸥。
20-23爬虫类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除了四种蝗虫类外(22),都在禁吃之列。可吃者的特徵是具有长而蹦跳的腿(21)。
20「四足爬行」:可能是指那些爬行像走兽的;它们不是昆虫,
因为六足才是昆虫类的特徵。
24-43接触死动物後的处理方法
这里清楚指出:人与活的动物接触时,不论这些是可吃与否,都不会
成为不洁的;但与死的动物接触时,不论它们生时是否洁净,都会被
污染而成为不洁净的(24,27,31,39)。所有已死的动物都是不可吃
及不可摸的(39-40)。然而,这些不洁净的罪在多数情形下都是很
短暂的,不过是延续至晚上(24-25,27-28,40),另在某几种情形下
则须用水洁净(25,28)。至於沾染爬虫尸体而导致不洁的规条中,
特别提到八种爬虫(29-30);这可能是因为人常会接触它们的身体
,而且它们容易入屋沾污物件和栖死其间。处理被爬虫沾污的物件有
不同的方法:作工用的器皿(32)要在水中洗净,而煮食或盛食物用
的器皿则要打碎(33,35),原因可能是後者较前者更须要清洁。被
沾污的泉源或聚水的池子没有被视为不洁净(36),可能是因当时水
源已经短缺。湿的子粒若沾污了被视为不洁净(38),可能是因为湿
的子粒是准备煮食或酿酒用的。
32「口袋」:麻布袋。
35「锅台」:火炉。
38「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尸体掉在被水浸湿的种子上面。
44-47神的子民必须圣洁
说完了人与其管辖的动物之关系後,接著是一个意义深长的法令:神
的子民必须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圣洁的必须首先在祭司和百姓吃
祭肉的事上加以强调,然後,在亚伦和他儿子受职及全部仪式中也郑
重申明。如今,本段也同样吩咐全体百姓在日常生活上必须圣洁。
利未记第十二章注释
1-8产妇洁净的条例
神在创世记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创1:28),旧约中儿女成行乃是得神
宠爱的记号;妇人不孕被视为一种耻辱(创30:23)。但当妇女履行
生育这最高天职时,却与不洁的观念相联,需要相当长的日期才获得
洁净。两者似乎有点矛盾;这矛盾只能在人堕落後女人所得到的咒诅
上(见创3:16)获得适当解释。生男婴的不洁期是四十天,生女婴则
是加倍,个中理由没有申明,或许是因为古人以为生女之後,母亲需
要较长的时间康复,更可能是这较长的不洁期,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
源自夏娃(女人)犯罪。燔祭及赎罪祭的仪式,参第1章及第4章注。
2「不洁净七天」:这是第一期的不洁净,期间她的丈夫也不可
接近她,因她所接触过之物,皆为不洁(参15:19-24)。在第
二期的不洁(4),只是不许接触圣物而已。
利未记第十三章注释
1-59使人不洁的疾病
本章与14章所讲的「大麻疯病」可指不同种类严重的皮肤病,也指衣
服和房屋因湿热而发的霉烂(本章47-58;14:33-53)。
本章分为二大段:
11-46是严重皮肤病的诊断及处理方法;
247-58是衣服霉烂的检验及处理方法。
前段描述了二十一个严重皮肤病的病例,後段描述了三个霉烂衣服的
例子。每个病例都有一定的描述方法:
1病徵的初探(2),
2祭司的察看(3),
3病徵的评述(3),
4疾病的判断及处理方法(3-8)。
1-46检验严重皮肤病
第一套检验法(2-8)
观察患病处的毛是否变了白色而患处陷入皮肤以下。由於皮肤病是不
会使毛的色泽改变,「毛变白」(3)可能是指皮肤因乾燥而皮鳞脱
落,黏贴在毛上,毛看来好像变了白色。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
重的皮肤病,患者需要有被隔离七日或十四日的检疫期(4-5)。
2「疖子」:即红肿。
「火斑」:指斑点。
第二套检验法(9-17)
观察患病处是否皮毛变白及长出红肉。
10「长了白疖」:即肿大或有脓。
11「旧大麻疯」:有解作慢性的严重皮肤病。毛变白及有红肉是
慢性严重皮肤病的明显病徵,故不用检疫期(11)。
14「红肉」:可解作皮肤上的伤口裂开。
第三套检验法(18-28)
是与皮肤上的疤痕有关(18,24),其原则及处理方法与第一套检验
法相同。
21「洼於皮」:陷入皮肤。
「发暗」:颜色微黑。
28「火毒」:疤痕。
第四套检验法(29-37)
是与头上及胡须上的严重皮肤病有关;主要是看患病处是否陷入皮层
以下及长出细黄毛。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患者须
要被隔离两个星期(31-34),在第一个星期之後,患者要剃去患处
以外的须发(33)。
30「头疥」:叫人感到痒,常要抓搔。
38-39加插一段,描述皮肤生疹
第五套检验法(40-44)
是与秃头有关的。秃头本身并非不洁净,只是秃头也和有头发的一样
,会患上严重的皮肤病;检验的方法与其他病症差不多。
45-46
上述各种病例的病人,确定是患上严重的皮肤病之後,就要移居营外
,直到痊愈之日(45-46)。
45「衣服要撕裂」:在旧约中是为已死的人(创37:34;撒下1:11)
或为罪(民14:6;王下22:11,19;拉9:5);
或为罪难(王下11:14;19:1)而悲哀的表现。
「蒙著上唇」:是与吊丧有关(结24:17,22),或是蒙羞抱愧
的记号(弥3:7)。
46「独居营外」: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
哀1:1);营外的地方是远离神的地方,也是罪人及不洁净的
人被放逐之处(10:4-5;民5:1-4;12:14-15;31:19-24),以及罪
犯被处决的地方(民15:35-36)。
47-59检验患「严重皮肤病」的衣服
古代以色列人看患了严重皮肤病的人与霉烂的衣服为同一类事情,所
以二者都冠以「严重皮肤病」的名称。在外表来说,二者都有相同的
地方;他们都有不正常或变形的表皮,以至有外皮脱落的现象。检验
霉烂衣服的原则很简单:若衣物有发红或发绿的现象出现,便要把衣
物给祭司察看及处理。处理的方法便是收藏霉烂的衣物作一星期或两
星期的检疫期,期满後若仍发觉衣服上的霉有发散的迹象(51,55)
,这就是属於不洁净的,必要在火中焚烧(51-52,55)。若衣服上的
霉没有发散,则须洗净後再隔离七天;如果霉没有蔓延,且变为灰暗
的颜色,则只须把发霉那部分撕掉(56)。这样做显然是为了保全百
姓所拥有的财产,如果整件衣服都要毁灭,对穷苦百姓来说,就会产
生经济上严重的困难。
48「在经上、在纬上」:即在直纱、横纱上。
51「蚕食」穿孔之意,比喻病毒不仅侵蚀表面,而且腐蚀及渗入
里面。
55「透重的灾病」:正面背面都被霉侵蚀。
参考:
「麻疯病」真相
思想问题(第11-13章)
1神定下食物的条例,藉此叫的百姓从万族中分别出来,服於神
的准则下(11:45)。
这种在食物上分别为圣的要求於新约有什麽改变?
参可7:14-19;徒11章;罗14:13-23。
既然如此,这些条例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
2按12:4,妇人生子不洁是因生产所流的血,换句话说,虽然在别
的场合血有赎罪与洁净之用(17:11),在此只会成为**的源
头。
试从信徒生活中举些例子,证明最好的东西也可能因场合不恰当
而变质。
3百姓患上皮肤病,便要被关锁十四天(13:4-5),若还未痊愈,
便被视为不洁净,须独居营外(13:46)。
这与今日检查疫症的方法有否相似?
当中有否属灵的教训?
4摩西律法不但针对人的洁净问题,还顾及衣服和房屋的洁净(见
14章),你对此有何感受?
利未记第十四章注释
1-57疾病的洁净
本章讨论两大主题:
1对患严重皮肤病者痊愈後应有的洁净礼仪(2-32);
2房子发霉的处理方法(33-53)。
古以色列的祭司并不是医生,他们的职责乃是检验某人是否洁净,当
病人洁净之後,祭司便要替他举行正当的礼仪,迎接他重返群众当中
,这礼仪包括营外及会幕内的两种。
1-9营外的礼仪
礼仪的日期共七天,而特别著重清洁的仪式。这礼仪并非献祭,所提
到鸟的血并不是带到祭坛上,乃是混合了清水(5),用来洒在求洁
净的人身上(7);然後那人剃除毛发及清洁身体才可进入营内居住
七天。
4「两只洁净的活鸟」:类似第16章赎罪日处理两只羊的仪式,
其中一只鸟的血可能显明了不洁净者所应得的死罪,另一只活
鸟便背负了这些不洁及罪恶,使之远离以色列民。
5「活水」:泉水,不是采自水池的。
8「剃去毛发、用水洗澡」:表示除去因患严重皮肤病所带来的
污秽。
10-32会幕院子内的仪式
到第八天,那病愈的人要献三只羊羔为祭(10),贫穷的人可以用鸟
代替羊羔为赎罪祭和燔祭(22),然而,赎愆祭则必须是一只公羊羔
(21)。与这三种祭同献的素祭(10)乃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三。按规
定,与一只羊羔同献的素祭,乃是细面伊法的十分之一(参出29:40;
民29:4)。上述各祭的意义及礼仪,参第1章;第2章;第4章及第5章注。对一个刚被洁净的人来说,除了赎愆祭以外,各祭的意义都很明显。
赎罪祭乃为清洁圣所,燔祭使人与神和解并代表人重新向神作出奉献
,素祭是人对神表示忠贞的心意,惟独赎愆祭的意义并不明显。
赎愆祭基本上的功能是补偿对神的损失,这里可能指出病愈的人曾有
一段时期,因被驱逐出营外而无法在圣所事奉及献祭,现在要补偿这
方面的欠缺。又或者病愈者恐怕自己先前患病是因犯了罪(参
利5:14-26;民12:9-15;王下5:25-27;代下26:16-20),故以赎愆祭补偿
他的过失。献祭的次序先是赎愆祭,然後是赎罪祭,再後为燔祭。在
各祭的众多礼仪当中,以赎愆祭的洒血及抹油礼仪为最特别。祭司要
将赎愆祭牲的血抹在病愈者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及右脚的大拇指
上(14,17;参8:23),作为病愈者得洁净最後的步骤,使他藉著祭坛
重得神的恩典。跟著,祭司又将油放在自己的左手上(15,26)然後
将油抹在刚才抹血的地方(17,28),最後再将剩余的油抹在病愈者
的头上(18,29)。抹油的礼仪表示准许(这回是重新准许)一个不
洁的人加入圣民的群体。作完洒血及抹油的礼仪之後,病愈者便能献
上赎罪祭、燔祭及素祭(19-20,30-31)。
10「油一罗革」:约半公升。
「伊法」:约卅六公升。
33-53房子发霉的处理方法
这里对发霉房屋的讨论是关乎将来的事,见「你们到了迦南地」
(34)。
房子发霉多源於潮湿,检验及处理的方法实际上是检验及处理霉衣服
的延伸;检验的重点在於房屋发霉处的颜色改变(37;参13:49)及深
入墙内的程度(37;参13:3,20-21,26),也同样涉及一星期的检疫期
(38)。如果发现霉烂有发散迹象,便将患处的石头挖掉,另加以修
补(38-39;参13:4-5,26)。若患处经过修补和油漆,仍见房屋继续腐
朽发霉,整座房子便要拆毁(43-45);但粉刷後,房屋没有发霉腐
朽迹象,便要用两只活鸟举行洁净的礼仪(48-53,参本章1-9注)。
之後,房屋便洁净可再居住了。这里不须要向神献祭(参14:10-31)
,因为房子不会与神相交。
37「发绿或发红的凹斑纹,现象洼於墙」:红绿色的斑点侵蚀墙
壁。
42「墁房子」:即重新粉刷墙壁。
54-57总结
这数节总括了13章及14章有关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目的是使祭司自
己能分辨又能教导人如何分别洁净和不洁净的事物(参10:10-11)。
参考:
「麻疯病」真相
思想问题(第14章)
1严重皮肤病的患者痊愈後须经洁净礼,献上赎罪及赎愆祭,才可
返回群体生活及在会幕中敬拜神。
这一连串的条例有何意义?见15:31。
2本章与上章并没有提及昔日患皮肤病者得医治的方法,患者只有
等候神的医治。
耶稣却亲自医治麻疯病人(太8:2-4;11:5;路17:11-19等),开始
了新的纪元。
如今人不拘有否患病都可得到属灵上的救恩,与神和好,你对此
有何回应?
3房屋若发霉,百姓亦须处理,不可住不洁净的房屋,以免不洁。
今日信徒应如何在这悖谬的世代保守自己?
参帖前4:3-6;提後2:21-22。
利未记第十五章注释
1-33排泄物的不洁
文中所指的漏症原指从人体所出的排泄物,而本章所讨论的排泄物是
与人体**器官有关。这里所处理的情况有延续性的(2-15,25-30)
及间歇性的(16-18,19-24)。二者都被视为污秽,并且可发生在男
子或女子身上。在间歇的排泄情况下,不洁净的时期通常只延至日落
,用水洗便成洁净(16-18,21-23)。若是在延续的排泄情况下,患
者就在恢复正常健康後计算七天才为洁净(13,28),那人(或男或
女)跟著就要带两只鸟到祭司那里献祭,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
(14-15,29-30;参5:7-10)。其他人若接触了不洁净者本身或排泄物
,就要用水洗澡和洗衣服,这不洁只延至晚上。另一方面,凡是不洁
净的人摸过的物件都要打破或洗净。
1-15男子延续性的排泄症
本段的「身」字(2,7,10)虽未指明是身体那一部分,但按其余的经
文可合理地推论是指**器官。患者不单自己成为不洁净,更可使别
人或物件成为不洁净,故这种漏症比11,13及14章所提及的疾病更具
传染性。然而患者却可继续留在家中居住而不须搬往营外受隔离(参
13:45-46),也不须经过详尽的洁净礼仪(参14),只要为赎罪祭及
燔祭献上二鸟。
16-28男子间歇性的排泄
梦遗及**在其他国家如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亚拉伯等都被
视为不洁净的。
旧约圣经也有同样的观念(参出19:15;利22:4;申23:10-11;撒上21:5;
撒下11:11);在崇拜或圣战前,男人是不可有**行为的。
19-24女子间歇性的排泄
主要是讲及女性**。在上述国家,女子行经在礼仪上也被视为不洁
的。女人**的洁净期就如延续性排泄症一样要计算七天,但却不须
献祭,只须用水洗净便成洁净(21)。男人若在女人行**内与他交
媾,也同样变得不洁净,且成为他人不洁净的媒介(24)。在旧约中
,与行经的女人交媾是被禁止的(参18:19;结18:6;22:10)。
25-30延续性的排泄
主要指女人在**以外流血或**延长的情形。洁净的方法参本章首
段注释。
31-33条例之目的
这些条例是要使以色列民与污秽隔绝,免得**了神的帐幕,引起神
的震怒,使他们自取灭亡(参10章;出19章)。
31「隔绝」:在希伯来文这字与「拿细耳人」有相同字根;以色
列人要与污秽隔绝,正如拿细耳人要远离清酒浓酒一样。
(见民6:1-4)
思想问题(第15章)
1本章把性方面的排泄列为不洁,无形中约束了百姓的性行为(18,
19-24)。」
你同意这说法麽?
这些条例对百姓日後仿效迦南**宗教仪式(见何西阿书)及嫖
妓陋习,是否也产生阻遏的作用?
2本章有关洁净的条例能否改正人好犯罪的天性?参太15:11。
耶稣基督如何解决此问题?参弗4:20-24;彼後1:3-4。
利未记第十六章注释
1-34赎罪日
赎罪日是以色列人宗教礼仪中最重要的节日,因为在那一天,大祭司
要为他自己、众祭司、全会众、圣所、会幕及坛献上赎罪祭。赎罪日
在每年七月初十举行,是一年中唯一必须禁食的一天,也是大祭司一
年一度进入至圣所的日子。
1-2引言
1提供了赎罪日的历史背景:避免任何祭司在圣所中事奉时突然
死亡。事由见利10章。
2「告诉你哥哥亚伦」:神不直接晓谕亚伦,而是透过摩西说话
,显示摩西在以色列的独特地位;摩西乃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亚伦不可在平时入至圣所,因为那里有施恩座,是神显现的
地方。
「施恩座」:参出25:10-22注。
3-10亚伦应有准备
亚伦履行任务时,要用水洗身,然後穿上细麻布的衣服(代表清洁及
谦卑),而不是平日大祭司特有的华美礼服(4)。他所要献的祭有
两种:
1为他自己和儿子献上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2为会众献上两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6-10
提纲挈领的叙述赎罪祭的部分程序;牛和山羊都要带到耶和华面前,
又要为那两只山羊拈阄。
8「阿撒泻勒」:此字的字根是「移去」,与赎罪祭所代表的挪
移罪咎有密切关系。
11-14为祭司所献的赎罪祭
与4:3-12相似。不同之处在於洒血的地方(参4:7,16:14)。
12「一捧捣细的香料」:双手盛满捣细的香粉末。
13「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用意是避免大祭司注视
神圣洁的显现,也有避免神忿怒临到之意(参民16:46-49)。
15-19百姓的赎罪祭
所献的公山羊就是拈阄後归与耶和华的那一只(8-9)。这里的仪式
与11-14相似,只是洁净之礼包括整个圣所、会幕和燔祭坛(16,20)
;须行此洁净礼之原因是由於以色列人的罪愆污秽了圣所、会幕及坛
(16)。
17显示惟有大祭司能进至圣所。
18「耶和华面前的坛」:指至圣所外面的祭坛(12)。
20-22替罪羊
参本章6-10。
21按手象徵将以色列种种的罪孽过犯转移到归与亚撒泻勒的山羊
头上。
22「带到无人之地」:叫羊永不能自己转回,也不会被人寻见带
回来。
23-28献祭的完成
亚伦在至圣所完成了当尽的责任後,便把细麻布衣服脱下,用水洗身
,换上大祭司平日所穿的礼服(23-24),从圣所出来,在外院完成
全部的礼仪,为自己及百姓献上燔祭(24),同时焚烧赎罪祭牲的脂
油(25)。任何人进营时都不可再污秽营地,因此,凡进营者都必须
洗身(26,28)。
27「用火焚烧」:这里所献的赎罪祭也是为祭司赎罪,故祭司不
能分食祭肉(6:29)。
29-34百姓的责任
百姓的责任就是要「刻苦己心」及停止作工(29-31)。
29「刻苦己心」:通常包括禁食、忏悔及祷告。
「外人」:首次在利未记出现;他们虽然在以色列国家的礼仪
上无分,仍要遵从它的要求(参出12:19,48-49)。
这要作为以色列民的永远定例:三次重复(29,31,34),显示
赎罪日的重要性。
31「圣安息日」:原作「安息的安息日」,表示这安息日比其他
安息日更神圣。
32-34是这定例的撮要。
利未记第十七章注释
17:1-20:27以色列民生活的圣洁
赎罪日每年一次为全以色列民除去罪孽,使他们在神面前成为圣洁的
子民;但为了使以色列民能过一个符合神要求的圣洁生活,神更颁布
日常圣洁生活的律例。
1-16食物方面的圣洁
1-2引言
这公式性的宣告特别强调应用的普及性。
3-7家畜的宰杀
任何用作食物的牲畜,必定要牵到会幕门口,将其血及脂油献上为平
安祭,然後方可食用(5-6);否则宰杀者便犯了谋杀罪(4),要从
民中被剪除。这做法有两个目的:
1为防止百姓吃血(10-14);
2为防止他们用这些牲畜在田野间献祭(5),
後者不仅是一个拜偶像的行动(19:4;26:1,30),而且附带有邪淫的
仪式(参出34:15-16)。这条例只适用於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的时代
,当时,人民很少吃牲畜的肉,且居住的地方离会幕不远。後来他们
在迦南地安居,便有不同的条例(申12:20-24),但禁止吃血及拜偶
像的律例则始终不变。
7「鬼魔」:原作公山羊;这种鬼魔相传具羊形,故被称为羊神
,本是埃及的土地神。
8-9祭牲的宰杀
这里是指用以敬拜神的牲畜,因为燔祭的肉一点也不可用作食物。这
条例的采用可能也是为了防止百姓拜偶像,并统一民间所有的敬拜。
10-16禁食血
血的神圣其实很早已提及;远在挪亚时代,神准许挪亚吃肉,却禁止
他吃带著血的肉(创9:4),因为动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本章11,14内
三次复述)。同时,因为神使血成为赎罪的工具(11),在赎罪日中
,祭牲的血要被带入至圣所,洒在约柜上,使所有百姓获得赦罪,这
显示血的无比圣洁。因此,甚至那些不适宜作祭牲的动物的血,都应
郑重处理,必须倒在地上,用土掩盖(13)。
15-16记下一个禁令:凡不经人手宰杀而死的动物都不可吃,因为是
不洁净的(11:40),并且可能使人不经意地吃了带著血的肉。
思想问题(第16,17章)
116章所记载两只公山羊的待遇,有何属灵意义?
预表什麽?参诗103:3,12;约1:29。
2旧约大祭司每年只可进至圣所一次,而新约信徒因耶稣基督的代
赎可以随时亲近父神(来10:19-20),那麽信徒当如何回应神的
爱呢?
317:7指出所有祭应献给神,同章定下宰牛羊的条例,免得百姓偏
离神。
今日信徒在物质主义及个人主义的洪流下,如何对神效忠,不偏
离?
利未记第十八章注释
1-30婚姻的圣洁
本章有七次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在他们以前的迦南人之恶习(3
二次,24,26,27,29,30),有六次提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2,4,5,6,21,30),可见这诫命的重点。本章所描述的「可憎
之事」,是昔日近东各民族常有的恶习。
1-5引言
重点在於耶和华的百姓要遵守的诫命,如此就可以活著(5)。
2「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犹太人认为其意是「我耶和华是你
们的审判官」。
6-18禁止近亲通婚
本段内所说的**,是指女人的**;甚至7,8,14,16等节提到的男
人**,也指女人**,因为夫妇结合已成为一体(创2:42);夫之
**,即妻之**。
6「露**」:指房事,实际的婚姻关系,而圣经对非法的
性关系会采用「行淫」或「狎妓」等称呼,指一些会被判为有
罪的性行为(参申22:13-30);事实上,「露**」是代替通
常惯用的「娶妻」一语。
7「羞辱了你父亲」:原作「露你父亲的**」。
8「继母」:原指父亲其他的妻子。在本段内,羞辱骨肉之亲是
禁止近亲通婚的唯一理由,这暗示关系密切的血亲和姻亲之间
的婚配,会使婚姻关系变得不自然和不适当。
16即不可跟兄弟的妻子有**关系。申25:5-10对此提出一个例外
:哥哥死时,若没有遗下儿子,弟弟有义务娶死者的太太,为
他存留後嗣。
18「作对头」:可译为「激怒她」或「作第二的妻子」,是禁止
当事人在妻子尚在生时(离了婚的妻子也不例外),娶她的姊
妹为妻,以免家庭不睦。若当事人的妻子死了,这禁例便不生
效。这些禁例中,只有一条(17)附有道德的判断。
19-23其他恶俗
19论及正式婚姻应有的性生活(参15:24)。
20-23对付特别可憎的罪
1**(20)、
2父母献婴孩为祭(21,参20:2-5)、
3同性恋(22)
4兽淫(23)。
後二者是违反自然的罪,特别受谴责。
21「经火」:作为祭物。
「摩洛」:迦南人的神像,可能是亚扪人的国神(参王上11:7)。
24-30最後的警告及劝勉
上文提到各种可憎的事都是外邦人的行为,以色列人应尽力避免。神
曾应许把迦南人驱逐离境,但也警告以色列人;假如他们仿效迦南人
行为,必会遭受类似的命运。
25「地吐出」:是拟人化的用法,即被赶走之意。
思想问题(第18章)
1耶和华在本章章首晓谕百姓不可效法埃及人与迦南人的行径,并
要遵守的律法。
这分别为圣的原则如何应用於我们的生活中?
2从24-25节看来,列邦虽不认识耶和华,但神仍追讨他们**与
同性恋之罪(参创19)。
今日基督徒处於人欲横流的社会,有何警惕及责任?
利未记第十九章注释
1-37对神及对人道德行为的圣洁
在本章中,「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共出现十六次,是呼吁百姓
过圣洁生活的基础。
1-2引言
神对人行为上的要求是基於自己圣洁的属性(2)。
3-8对神的责任
3-4
包含了十诫中的第五、第四及第二诫。圣洁生活先从家庭开始,孩子
藉著父母的言行能认识神。尊敬及遵守神的圣日也是生命迈向圣洁的
开始(2)。
4「虚无的神」:即假神(偶像)。
5-8百姓吃平安祭祭物的守则(参7:11-34)。
9-18作好邻舍
9-10有关拾取余穗的律例,用意是使穷人、寡妇孤儿及寄居者每年
一次可得免费食物,减轻他们的困苦(参得2章)。
11-12此处命令是根据第八及第三诫;偷盗、欺骗与说谎都显示对神
的供应失去信心,为此而起假誓更是亵渎神的名。
13-14与第八诫有密切关系;欺压及剥削弱者等於抢掠,故此这两节
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雇主如果把当日应给的工资扣留到第
二日,就会使穷人陷入困境(13;参24:15)。软弱无力还抗的
人受欺压,神必监察;神也必作伤残人士的保障(14)。
15-16对第九诫的解释。昔日审判以色列民的工作是由村中长老负责
的;倘有徇私、偏袒、造谣等事,都会防碍司法公正。
17-18与第十诫有密切关系;消极方面,以色列民要消除心中对弟兄
的敌意;积极方面,他们要爱人如己,并要指正弟兄的错处。
19-37其他责任
这段的起首与结尾都劝告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律例,藉此强调人生的每
一部分和每一环节都包括在神的律例典章中。
19-25禁止混杂的条例
以色列民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一群,生活上大小事情,都要成为圣洁服
事神。而这专一不杂的要求也当应用在牲畜的繁殖、播种及衣料上(
19)。
19「牲畜」:包括一切洁净与不洁净的畜类。
20-22处理受**婢女的原则。
这些婢女可能是外邦人,与她们行淫,刑罚比较轻;但因此事
对婢女所许配的男方有亏损,故要献上赎愆祭求神赦免,另作
赔偿。
23-25栽树的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树到第四年才长得较成熟,故此,其果子要作为
初熟果子献给神(24)。
26-28以色列人不准仿效的外邦习俗
28「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为死人哀伤,不能用刀剃划身体。
29-30
外邦人敬拜神灵时常伴以**污秽的方式,以色列民必须远离这些恶
事,真正圣洁地敬拜耶和华。
31-36重复强调先前提过的条例
31-32与3-4互相呼应。
31「交鬼」:即用法术召鬼魂出来(参撒上28:8)。
33-34有关外人的条例,与17-18相配合,把爱邻舍的诫命加以发挥。
35-36把第八条诫命应用得更详细。
思想问题(第19章)
1圣洁不仅是不犯罪,也是积极地活出各样美德,试从本章列出圣
洁生活的范围和原则。
这些原则与太22:36-40有出入吗?
23节暗示:圣洁生活始於对父母的「孝」与对神的「敬」。
试反省你在这方面的态度和表现。
3人在敬拜的事情上也可以表现出不敬虔来(见5-8)。
你可否举出一些生活上的例子。
4本章列出百姓对穷人、雇工、伤残者应有的做法。
这类原则如何应用於今日工业化的社会?
5百姓要将初熟的果子献给神(23-25),表示自己一切所有的都
从神而来,须向神感恩(参代上29:14)。
新约信徒在这方面应有什麽表示?
6根据35-36节无论在法庭上或市场里,神的子民应行事公正,不
可偏私欺诈。
今日我们身处尔虞我诈的社会,如何秉公行事呢?
利未记第二十章注释
1-27不圣洁者的惩罚
人若犯了18-19章所禁止的罪行,便须接受本章所描述的严重刑罚。
1-6宗教罪行
2「摩洛」:亚扪人的国神,但「摩洛」这名字也常附有冠词,
成为一个总称,泛指迦南的偶像。这种偶像崇拜之所以特别可
憎,乃由於它包含献人为祭的行为,即将儿童或婴孩当作祭品
献与偶像。
申12:31暗示这种可憎的行动,不限於对某个神崇拜,而是迦
南人一般崇拜显著特徵。以色列人如犯这种可憎之罪,就要用
石头把他打死。
3「**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行为是故意蔑视
耶和华的专利权,不视为唯一真神。如此离弃的人,及那
些佯作不见或宽容这种行为的,神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4-5)。其次,以色列邻国用以推测及控制将来的方法,神也一概禁
止(参19:31),同时宣布犯者的刑罚(6)。
6「随他们行邪淫」:显然这罪与2-5节所说的有密切联系。
申18:9-14将二者都包括在推断未来的方法里面。
7-8劝勉百姓谨守律例、自洁成圣
9-21家庭内的罪行
咒骂父母(9)的严重後果显示神重视家庭制度;况且父母在家庭中
代表了神的权柄,咒骂父母等於亵渎神。
**者(10;参18:20)、
**者(11-12,14;参18:7-8,15,17)、
与男人搅同性恋的(13;参18:22)、
与兽淫合的(15-16;参18:23),都要遭受最严重的刑罚。
17「露**」:这术语只在此及18章出现,摩西五经其余各
处均无此语,可见本段与18章的密切关系。刑罚各罪的方式有
多种不同的描述(2,5,10,14,17,20-21)。
22-26勉励百姓分别为圣
劝勉的重点在於神已将他们分别出来(24);
「分别」一词在本段出现了三次(24,25,26)。
25明显是指11章关於饮食的律例,其主要目的乃是在以色列人和
迦南人中间划出清楚的分界线。
26「使你们作我的民」:简要地概括了律法的全部目的。
27重申6节的吩咐:引诱百姓走迷的人(交鬼和行巫术的)必要
治死,因为这是拜偶像的罪,而以色列人必须远避任何形式的
偶像崇拜。
思想问题(第20章)
1将儿女献给摩洛的人,固然要治死,连目睹而佯作不见的,也要
受同样的惩罚,可见百姓对彼此的行为要负责(19:17)。
今日基督徒相互之间是否也该如此?参太18:15-17;加6:1。
2昔日迦南地盛行的交鬼、巫术,是与问卜有关(19:31),这与
大祭司用乌陵土明寻求神的旨意有何不同?
为何被禁止?
今**所处的社会有类似的事情吗?
你应当采什麽态度?
3若说本章的法例是神所指定的,这是否表示今日基督徒应在社会
中提倡这类刑罚?
现今的社会跟以色列人的社会有否不同?参出19:4-6;罗1:24-32。
4本章章末重申分别为圣的主题,今日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要分别为
圣,抑或这只是对某些信徒的要求?参彼前1:15。
利未记第廿一章注释
21:1-22:33祭司及祭物的圣洁
如果百姓须与一切邪恶隔绝,祭司们更当如此,他们是要归神为圣的
(6),百姓也要以他们为圣(8)。
1-9祭司在丧事及婚事上的禁例
祭司应避免与死人接触(1),因为死亡乃罪的刑罚,与它接触便被
玷染;唯一的例外是骨肉之亲(2),然而妻子却没有在这里提及,
这可能是因妻子的地位特殊,她已与丈夫同为一体,故毋须提出。
3「未曾出嫁、作**的姐妹」:女子出嫁後则属於丈夫的家庭
,不再算为亲姊妹。外邦的习俗,如损毁身体的外形也是被禁
止的(5);这不单是因为残缺不能代表圣洁完全(参18-21)
,更因为它破坏了神原先创造的美好。祭司显然在一切行动上
都应该作榜样,他结婚的对象必须是贞洁的女子(7)。这例
似乎著重被女子的品格及声誉多过她过去的性经验,因为普通
祭司可以娶寡妇为妻(比较本节与14)。
9「辱没了父亲」:使父亲变成不洁,故也作为不洁的来源,必
须用火烧死。
10-15大祭司在丧事及婚事上的禁例
更严格的条例加诸大祭司身上,他的特殊圣洁身分在圣衣上表明出来
(10)。他不该流露普通人忧伤的神态(10),也不可被任何人的死
尸沾染(11)。
12「不可出圣所」:这吩咐是指不要因庆吊之事而擅离职守,并
非表示他须经常留在圣所内。他只可娶本族中的**为妻。(
13-14)
15「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指出这婚姻条例的原因,因为
大祭司若不是与本族的**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适宜参与圣事。
16-24残疾的禁例
圣洁也藉著身体的正常表达出来;身体不正常包括身体残缺及肢体有
余(畸型)两方面(18)。身体不正常的祭司子孙不能在祭坛上服役
(17,21,23),却获准吃祭司之分的圣物(22)。
20「矮矬」:极其矮小(如侏儒)。
「癣疥」:皮肤病。
「捐坏肾子」:**器损坏。
思想问题(第21章)
1祭司是民众的领袖,须在择偶及身体上遵守更严格的要求,又不
在丧礼上沾染不洁。
今日神对属灵领袖是否也有更严谨的要求?
参提前3:1-13;4:12;多1:5-11。
2身体残缺的祭司子孙不可作什麽?
可作什麽?
这象徵什麽属灵教训?
新约在这方面有什麽进一步的启示?参路14:13,21;彼前2:9。
3大祭司不可为父母举丧(21:11),须以圣工为重。
今日信徒若要在神和家人当中作出取舍时,应以谁为重?
见太8:21-22;路14:26。
试反省你个人的生活,看看你以谁为首。
利未记第廿二章注释
1-9祭物的禁例
祭司与普通百姓一样可能在不同情况下,沾染了不洁(参11-15)。
若有这种情形出现,祭司便成为污秽的根源,而在未获洁净之前,不
可触摸或吃(3,6)任何分别为圣的圣物,免得**了它。
9「担罪而死」:犯罪後遭惩罚,以致死亡。
10-16祭司家**利
祭司家人能享用祭司从百姓献祭及奉献中所得的分(参6-7);但是
,所有外人,即不属於祭司家系的,无论是暂住或受雇工作的,都没
有此权利(10),而奴仆却算是家中成员(11)。祭司的女儿中,无
儿女的寡妇可回到娘家重享圣物(12-13)。人若误吃圣物,赔偿方
法就如赎愆祭所指定的一样(14)。
17-30祭牲的条列
除甘心祭外(23),其他祭所献的祭牲必须是无残疾的(19)。
24论及阉割的牲畜。
「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禁止阉割任何牲畜,或仅
限於那些准备献上为祭的牲畜。
27「七天当跟著母」:初生的牲口要满了七天才算有独立生存的
资格(参割礼律例,创17:12)。
28禁止同日宰杀母与子条例(参出23:19;34:26;申14:21;20:19-20;
22:6-7),用意是禁止人们肆无忌惮的残杀牲畜。
29-30规定感谢祭的祭肉要当天吃。
31-33圣洁的要求
这一切律例都有「我是耶和华」为结语,干犯它们便是亵渎耶和华的
圣名(32)。从这些律例之繁多复杂,可见神要管理以色列百姓和祭
司的全部生活;不管任何方面,任何细则,都在神的管理下。
思想问题(第22章)
122章显示祭司与百姓不独自己要圣洁,也要使圣物不受**,这
种要求是全面的。
由此看来,神对信徒的生活有什麽要求?
2祭司子孙权利虽大,但若是身上不洁,仍不可吃圣物。
今**有否恃著本身权利,将神的圣工视若等闲而不郑重其事?
3以色列人所献的供物须是纯全无残疾的。
今天你献上给神的是你最好的东西,还是「次等货」?
利未记第廿三章注释
23:1-25:55节期上的圣洁
对以色列民当守的节期,神把详尽的条例列举出来,使他们所作的蒙
神悦纳。
1-44圣会
1-2引言
2「节期」:或作「规定的季节」;它们称为「圣会」(会议)
,因为守节时乃是像举行会议一样,藉著吹银号招聚百姓在一
起(参民10:1-10)。
3安息日
「圣安息日」:原作「安息的安息日」;一个在六日内殷勤作
工的人,在第七日有权利休息(出20:9;申5:13)。守安息日是
效法神在创造天地时第七日安息(创2:1-3),及记念神在埃及
拯救选民的事迹(申5:15)。安息日的休息比其他节期的休息
更完全,其他节期所禁止的只是「劳碌的工」(参7-8,21,25,
35-36),即「服役的工作」(日常的事业或属於身体的劳动
,不包括预备食物的事),但在安息日什麽工都不许作。每周
的安息日是每年节期的基础,故放在各节期之前,首先讨论。
4-8逾越节及无酵节
4将安息日(3)与下文的节期分开,成为各种一年一度节期的
标题。
逾越节(5)的详情可参出12-13章。
无酵节(6)的详情可参出12:15-20;民28:16-25。
8「火祭」:所有合宜祭物的简称;民28:-29章记下节期内祭物
的详情。
9-14献初熟的庄稼
这是关於将来占据迦南地时的四项律例中的第三条(参14:34;19:23;
25:2)。
10「初熟的庄稼一捆」:用来献作摇祭(参9:21;14:12,24)。由
於量器中的「俄梅珥」与「一捆」在原文是同一字,而一俄梅
珥等於十分之一伊法,所以有人主张这一捆庄稼所含的麦子必
须足够制成一俄梅珥细面,用作素祭。
11「安息日的次日」:这「安息日」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可指一
周的安息日,也可能指无酵节的第一日(翌日即正月十六日)。献这捆庄稼为祭时,也要献燔祭、素祭和奠祭(12-13)。
而这次素祭的分量要比平常的加倍。奠祭并非律法所规定的独
立的祭,而是与素祭同时献上的。献上初熟的庄稼,象徵把全
部收获归耶和华为圣,直到献完这种祭以後,百姓才可以享用
这些庄稼(14)。
15-22五旬节
由於这节期没有「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作引言,故有人推论五旬节属
逾越节一部分。五旬节又名七七节(出34:22)及收割节(出23:16)
为期一天(申16:9-12),是一个欢乐的节日,在收割的日子感谢神丰
盛的供应及保守。所献的祭包括新素祭(两个摇祭的饼)(16-17)
、燔祭(18)、赎罪祭和平安祭(19)。守五旬节时要记念穷人的需
要,故此处重提拾取麦穗的律例(22)。
23-44七月的节期
「七」是圣的数目,故七月亦有特别的地位;这月内有三个节
期:
1吹角节(24-25),
2赎罪日(26-32)及
3住栅节(33-44)。
吹角日是在本月第一日(24)举行;按犹太人的遗传,此时所
用的角并非民10:2-10提及的银号,而是公羊的角,这角只在特
别严肃的场合中才使用(参书6:)。
24「吹角作记念」:可从两方面去了解;一方面是神提醒百姓预
备迎接这月的重要节期,另一方面是提示神须记念的约。这
日也是犹太人法定新年(犹太宗教年历以正月为首,法定年历
则始於七月)。
赎罪日(26-32)在此完全是从百姓任务的角度去描述(参16:
有关祭司的任务)。
27「刻苦己心」:通常是指禁食,忏悔及祷告。紧接著为罪忧伤
的赎罪日便是欢乐的住栅节(34),住栅节是一历史性的节期
,以色列民在安居的日子必须记念昔日在旷野漫长的流浪住棚
的生活。这节期共有八天(35-36),每天都要献祭(37-38,详
情参民29:12-38)。百姓要在栅中住七天(41),在神面前欢
乐(40)。本章提及的节期是季节性的,而且适合以农为业的
百姓,住栅节也著重历史事件,要以色列人常常想起他们从埃
及被拯救出来的重要事迹。
思想问题(第23章)
1试从23章列出神所定的圣会、其日期、目的和百姓所当做的事。
这些圣会有什麽共同点?
今日信徒对神的救赎和所赐的属灵福气,应有什麽回应?
基督教许多宗派所依循的宗教年历有否可取之处?
2以色列人在无酵节中吃无酵饼(23:6),这在林前5:7-8是象徵什
麽?
给我们什麽提醒?
利未记第廿四章注释
1-23圣所的条例及亵渎的罪
1-4金灯台的油
2「橄榄油」:可用来点燃、膏抹和烹饪,在此只提及它点燃的
功用。
3「从晚上到早晨」:表明这些灯是彻夜点亮的。
5-9陈设饼
6「摆列两行」:意思可能是分为两堆,每堆六个饼(因桌之面
积很细,约一公尺乘半公尺(36×18英寸)。每堆旁边(7的
「饼上」译作「饼旁」可能较适合)安放乳香,这乳香是要在
燔祭坛上焚烧作为记念的(见2:2,15-16)。
9「永远的定例」:23-25章之间有些关於圣所的条例,叫人注
意这些永久不变的仪式,不受上述每年一度的节期和特别的日
子所影响。
10-23亵渎的罪
10-12节的历史事件,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这罪的严重性乃在於犯
者在咒诅中用了神的名字(11)。这混血儿(半个以色列人)明显地
严重干犯了第三条诫命,但该诫命没有指定刑罚,故必须将犯罪者收
监,等候神的指示(12)。这里的记载只提到他母亲的名字和世系(
11),可能因为他是靠母亲的关系,才能进入营中。这件事也提醒以
色列的母亲们,要教导子女敬畏神。
14要将犯罪者「带到营外」:避免会幕被沾污。
「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听见的人因受连累而有罪,现
今按手在犯罪者头上,藉他的死而获赦罪。
17-22
加插一段有关**的罪行,而这类律例同样应用在寄居者和陌生人身
上(16,22)。
20「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
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在犹
太人历史中,通常都没有按字面来执行这些有关报复的律例;
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补偿,但谋杀别人却不能以赎价代替
填命(民35:31)。亵渎的罪与这些罪行同时记述,可见亵渎
之罪的严重性。
思想问题(第24章)
124章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措施,新约的审判原则
与旧约的有出入吗?参罗13:4;彼前2:14,20。
你对太5:38-39耶稣的话作怎样的解释?
2本章一方面列举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另一方面指示祭司要每天
理灯、每周摆设陈设饼,规定百姓要治死咒诅神、亵渎神名的人。
今人重视**、防止虐畜,但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
你有否受社会这种风气同化?
本章给你什麽提醒?
利未记第廿五章注释
1-55安息年及禧年
1-7安息年
安息年是有关土地的安息;每逢第七年(4),百姓不可撒种,也不
可收割。田地在该年所生长的要作田主、仆人、寄居的和牲畜的食物
(6-7),因它不是由人力劳动而得的产品。这里亦暗示安息年中地
里的出产不像平常的余穗只规定给寡妇和孤儿,而是足够供应每一个
人实际的需要(参18-22)。按申31:10-13,这一年并非让以色列人在
闲散中消磨日子,而是用以教导和训练他们关於神的律法。
8-22禧年──地的安息
禧年的撒种及收割条例(11-12)与安息年相同;但它也是一个自由
年,在这一年,所有卖了的产业要归还给原主,从前被贩卖为奴的要
得释放,归回自己的本家(10,13)。这种恢复正常的行动要根据严
格的公平待遇,因此买卖都应根据距离下一次禧年之年数公平交易(
14-17)。
18-22显示那些遵守这些律例的人必然得著神的应许
第六年地所出产的,必蒙神祝福,足够安息期间的需要。因此,藉著
安息年及禧年的律例,也可试验以色列人对神应许的信心。
22「陈粮」:第六年所存下的余粮。
23-34买赎的律例
这律例建基於一个原则:土地本不属於任何人所有,而是属於神(23),人只是像客旅般暂时获准使用土地。地业的赎回(25-28)可由
至近的亲属经手(25),或由他本人赎回(26-27),再不然,则在
禧年时自动归回原主(28)。
30「城内的房屋」:一年内卖方若不赎回,就失去买赎权利,因
这些住宅与土地和耕耘无直接关联;但乡间的房屋(31)通常
与土地相连,故包括在赎地的律例内。至於利未人的产业则有
不同的处理方法(32-34),可随时赎回,因他们在支派分地
时并没有得著土地为产业,只有四十八座城邑及其郊野(参
民35:1-8;书21章),故此,他们在这些城邑中的房子乃是他们
唯一可居住的产业。
35-55对待贫苦弟兄和以色列人的律例
此处所颁布的律例,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清楚分开,表明以色列人的
身分与外邦人截然不同(留意36,38,42,55的重点)。借钱给以色列
人时不应取利(36-37),假如欠债人**还债,买主应待他如雇工
,不应看他为奴隶(39);禧年一到,即使他还未满六年的服役期限
(出21:2-4;申15:12-18),也应把他释放。但这条例却与非以色列人
无关,以色列人可以待他们如不能自赎的奴隶(44-46)。另一方面
,如果以色列人自卖给外人和寄居者(47-54),外人却要遵守这律
例的一切要求:自卖的以色列人可被赎回,或在禧年时自动地离开买
主的家。以色列人蒙神从埃及拯救出来之後,不能再成为任何人的奴
隶,只能成为神的仆人(42,55)。因此,禧年的律例保障以色列人
不再沦为奴隶,也藉此记念神从埃及地拯救他们的救赎事迹。
43「严严的辖管他」:即虐待他,要他不停作苦工。
49「本家的近支」:其他的近亲。
思想问题(第25章)
1贫富悬殊、物资不均是今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
有人认为采取别的经济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之钥匙;本章的禧年
制对这问题提供什麽方法?
要实践这禧年制,人必须有什麽态度?参17节。
这制度在现今的社会可以实行吗?
既是这样,你认为信徒该有什麽回应?参林後8:13-15。
2人若立志遵守神对禧年及安息年的律例,可有什麽应许?
见18-22节。
在新约圣经里那些以神为首的人又可有什麽类似的应许?
参太6:25-34。
323节对现今信徒积蓄财物这方面有什麽提醒?
4从25节看来,神的子民对穷乏的近亲应有什麽责任?参提前5:8。
这对你有什麽提醒?
5神对没有分得土地的利未人特别关注,定出赎房屋的特别条例。
今天传道人没有属世职业,教会有否关注他们的福利?
6百姓帮补贫乏弟兄,借钱不取利,是基於什麽原因?参38节。
今日信徒与人的关系又应以什麽为准则?
7从42,55节看来,以色列人的身分高贵,是神的仆人,不是人的
奴仆。
今日信徒当如何看自己的身分?
这是否表示信徒毋须尊重上司,毋须向人负责?
参林前7:20-24;提前6:1-2。
8本章嘱咐以色列人要善待作奴仆的同胞;新约里有否类似的教训?
见弗6:8-9;门16。
利未记第廿六章注释
26:1-46祝福与咒诅
古时近东的条约通常都以祝福守约者及咒诅破坏条约者作结束的。
1-2律例的撮要
在提到祝福与咒诅之先,神再次提醒他们盟约的要点,就是远避任何
形式的偶像崇拜和谨守安息日。守安息日和尊敬圣所不单可帮助他们
远离偶像,更是有诸内而形於外的爱神表现。
1「柱像」:被迦南人当作神明的石柱。
3-13祝福
顺从神的便有福气临到;这里提到三方面的福气:
1时雨与丰收(4-5)──庄稼与果木的收成是那麽丰裕,以致
收获的时期由几天延长至几个月。
2国泰民安(6-10)──有食物而没有安全设施也是徒然的;神
应许选民免受敌人或动物的攻击,生养众多,使神给予亚伯拉
罕的应许得以成就(9)。
3神的同在(11-13)。
11「我的心也不厌恶你们」:这句来得似乎有点突然,却反映出
以色列人原是犯罪的子民,应受神厌恶,若不是神的恩典,他
们的遭遇便很凄惨的了。
12「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神看顾保护他们。
13「曾将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出埃及的拯救是神慈爱和权能
的最大保证,所以神常以此提醒以色列人。
14-45咒诅
这里所描述的祸害比所应许的祝福为详尽,这做法含有很浓的教育作
用,让人清楚知道若没有神祝福,人会如何受苦,也反映出人类本是
罪人,容易倾向邪恶,故此「畏惧」常常比「爱心」更能激发人行善
的意志。在每一个咒诅之先都有「若不听从我」或「反对」的用词。
14-17描述一般性的祸患,如身心灵的疾病(16)及战争的失败。
(17)
18-20描述旱灾与失收的天然祸害
18「七倍」:有继续不断的意思(参诗79:12;箴24:16;赛4:1)。
「惩罚」:显出神的审判带有管教意味。神惩罚的子民不单
是因为他们罪有应得,更是因为爱他们,想改正他们的错处。
19「天如铁地如铜」:与4节的「天下时雨」及「地出土产」讽刺地相对。神赐给他们的不再是时雨及土产,乃是旱灾及
失收。
21-22描述走兽袭击的祸害
与6,9节相反。
23-26描述战争的祸害
在旧约中,神常利用列国攻打以色列民作为他们背约的惩罚(25;参
士2:11-15;王下17:18-20;赛10:5-11)。旱灾及战争引来饥荒,以致食
物要分配,而配量甚少,十个家庭才共用一只烤炉(26)。
27-39描述因战争所造成的严重灾害及流徙
因著他们不断背弃神的约,更严重的灾祸要临到他们;这些灾祸包括
食人肉(29),屠杀(30),城邑的被毁(30-31)及人民被掳(33)。
30-31
显示最严重的灾祸就是神不再与的子民同在,那些代表神与子民同
在的圣所、香坛、会幕等均会被毁坏。
30「日像」:原指拜偶像的祭坛。
34「地要享受安息」:要为以色列人没有在安息年守安息作
出补偿。幸免被掳的人时刻都要在恐惧之下生活(36)被掳的
则要在异地灭亡(38)。
40-45论及悔改和赦免
神不愿罪人死亡,乃愿他们悔改得著赦免。当以色列人因受刑罚而悔
改时(40-41),神便会记念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42),要领他
们回到所应许给列祖之地,因为享有那地乃是应许之约的重要一环(
参申30:1-5)。
46立例的地点、媒介
利未记第廿七章注释
27:1-34许愿之例
本章与上章的联系可能是在思想方面:上章论及神向子民的「许愿」,本章则论及以色列民向神许愿的律例。人通常比较容易在危急或
困难时候向神许愿,而事後却後悔甚至不愿还愿。圣经对这种行径多
次提出警告(参申23:21-22;箴20:25;传5:4-5)。本段为许下愿的献物
订一个较高的赔偿价值,并惩罚那些反悔、要收回献物的人,要他们
付出所估定的赎价另加五分之一。这里提到的许愿献物,包括人、牲
畜、房屋及田地。
2-8人方面
若所许的是人,意思就是奉献那人去服事神。撒下15:8及诗116:14-18
显示被许的人要成为神的奴仆。但圣殿里的事奉是利未人的专利,因
此,许愿的便要付出奴隶赎金的价值来还愿。价额则按被许之人的性
别及年龄而有所分别。
3「圣所的平」:是估价的标准;由於当时度量衡标准不一,故
要指定某一标准。
5-6提到年幼的男女,可能显示一个人将自己或家中的某成员许愿
归给神。
9-13牲畜方面
这可分为用以献祭的洁净牲畜和不可献上的不洁净牲畜。前者许愿以
後,则成为神的产业,物主不能赎回;若有人反悔,以别的牲畜代替
所许的牲畜,则二者均成为神的产业(10)。对於不洁的牲畜,物主
可按估价加五分之一的条例办理赎回手续(13)。
14-15房屋方面
按同样条例办理。
16-25田地方面
在禧年之前,人可按同样条例赎回土地(19),而土地的价值则要视
乎田地面积的大小(即撒种数量的多寡,16),及计算至下一禧年的
年数而定(17-18)。地主在禧年前未能赎回土地,或将土地卖出(
20),都会受到同样的惩罚──他要失去拥有这地的权利,这地亦
成为祭司的产业(21)。买来的田地则有不同的条例(22-24);因
到了禧年时,土地便要归回原主(24)。若买主想将土地奉献给神,
也只是暂时性的,他便要在奉献当日将估价银归给神(23)。
26-34其他方面
「头生的」(26)原属於神,因此不能再作奉献。不洁牲畜头生的(
27),按著旧例(参出34:20)要用羊羔代赎,在此则可按另加五分
一的条例赎回或将它卖出。凡「永献的」(28)或「当灭的」(29)
,无论是人或物,都在取赎的条例之外。
30-33论到十一奉献
神在伯特利曾向雅各显现,雅各向神许愿说:「神若与我同在凡
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0-22)这显示十
一奉献也属许愿之一,故可用同样取赎条例来处理(牲畜除外,33)。
32「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指受数算的,每算到第十只,就要归
给耶和华。
思想问题(第26,27章)
1「神赐福或降灾与的子民都是出於的慈爱和信实,因神与
的子民立了坚定的约(26:9)。」
你同意这说法麽?
神给百姓的管教有什麽特点?参14-17,18,21,23-24节等。
神今日管教信徒的目的与昔日有差异吗?参来12:5-11。
2神向以色列人提出警告,描绘惩罚的情况;今日信徒当用什麽态
度来事奉神呢?畏惧?爱心?参约14:16-18;2:28-29。
3以色列日後违约受罚(参耶15:8-11),到新约时代仍经历本章论
及的刑罚,参可13。
他们的复兴是否永不可能的事?参罗11:25-26。
4思想林前3:10-15;林後5:10;启2-3。
你的光景如何?
有否滥用神的恩典?
527章定下许愿的条例,使百姓不敢随意许愿或失信不还愿。
参太5:33-37;23:16-22;林後1:17-20等。
你对神及对人有否失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