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前世种因,今世受报吗?
    贤贞女士问:前几天我读了「煮云法师演讲集」中的「从衣食住行看因果」一文(原著第一二六页,民国四十一年冬讲于嘉义),心中颇有所感。他拿富人和穷人的高低生活来做比较,以证明此乃前生因果业力所支配的道理,例如他说:「………上海的富翁都是十几层的洋楼,二十四层的国际饭店大楼皆是有钱人起的,美国纽约有一百多层的摩天大楼,还不是有钱人住的吗?可是有一班穷人,连一间茅草房子也盖不起,上无片瓦,下无寸地……富贵大人们出外时,远则飞机,近则小包车,所到的地方皆是康庄大道,柏油马路。可是贫穷的人就大不相同了,不但飞机包车无福梦想,就是三轮车也是没有福气去享受一下……,终日胼手胝足,汗流夹背,结果还难求一饱,这种区别,不是因果业力支配,又有谁人主使呢?……。要晓得这些好坏得失,贫富悬殊的因果分齐,我们观其所受的果,就可以推知他前生所种的什么因了……(见原画一二九–三○页)。

    龚牧师,相信你也早已知道,我们中国大多数的佛**都像煮云法师一样,深信前生种什么因,今生便收什么果,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譬如一个瞎眼叫化子,岂非是前生恶业所致吗?再如今日有许多不幸的妇人,她们被丈夫遗弃了,岂非是生来命苦?为了想修来世幸福,所以我们佛**不惜吃素念佛,以及努力实行放生。但听说你们基督教既不讲前生因果报应,也不劝人放生。你们却主张一切都有上帝的旨意在内,但我却不知道何为上帝的旨意?

    曾在台湾受戎的美国和尚西谛也和我的意见一样,他说:「………我现在明白了佛教所说的「因果律」,才知道世上一切的真正主宰究竟是什么,但却并非某个上帝的意旨。(见「现代智识」周刊,一九六一年四月八日刊)。对于以上一切问题,我很想听听你的意见如何。

    龚天民牧师答:基督教虽不像佛教一样讲三世因果报应,但也说有某种因果之理,(请注意,「因果」两字决非佛教专用语)例如亚当和夏娃犯了罪,是「因」,所以今日人类都带有原罪之苦,这是「果」。再如圣保罗还说了类似佛教的「现世业」,他说:「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看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拉太书六:八、九)。以上的「撒」是因,「收」是果。至于在今世犯了罪的人,必要受神的审判,此可谓恶有恶报;信了耶稣,安份守己度日,享受宁静快乐生活,将来还能进入天国,此即善有善报。耶稣的善成了我们的善。

    基督教是讲理智的宗教,决不会把个人的祸福贫富,都轻轻地一齐推在由于所谓前生的什么「因」上去的。原来,约当公元前二○○年左右,佛教的一派「说一切有部」曾特别强调了「业感缘起说」和「六因四缘五果说」等的道理,他们以为众生的生死轮回和世界万物的生成变化,都是由一个业在支配着。业,梵文Karma,意即行为或动作,据说它连系着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做了恶业便招致恶果,行了善业便得乐果云云。这个教义以后广受亚洲佛教国家人民所信,但中途逐渐变质,最后竟到达了说什么一个人现有的快乐或痛苦,或有钱或贫穷或荣或辱,……以至生活上的每一事件发生,都莫不由于前生业力(因)所致的思想了,(例如人被蛇咬一口也被解释为人与蛇在前世会有纠葛而来之故云云)。

    说来也够伤心,将近两千年来,这个业报思想害得亚洲人民太苦了。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有许多穷人都口口声声叫自己命苦,命苦,前生不修,所以今世落得如此痛苦地步,即使努力上进也挽回不了既定的业报命运啊!至于那些以剥削别入,或用非法手段赚钱起家的富人,听了这个因果之理后,也许会心中暗暗欢喜,以为自己前世种有「善」因,所以今世应该享福快乐啊!日本的中国佛教权威,冢本善隆博士某次在上课时会对我们说:「就是由于这个佛教的因果业力报应思想,把日本的现代文明至少拖长了一百年」。他解释说:「日本明治维新还嫌维新得迟了点,因果报应思想支持了日本封建制度的延长,那些将军大官,封建地主莫不个个强调自己有好因果,而使那些无知可怜的老百姓,服服贴贴地作了他们的奴隶」!岂是日本从前如此,在今日亚洲许多古老佛教国家中的人民,岂不还都伏在因果律之下生活看吗?

    贤贞女士,人只要稍有点智识,便会知道每一地域人民的贫富悬殊,自有其各种复杂的背景。有政治的,经济的,地理的,宗教的……等等,(例如大陆人民极苦,此乃由于**恶政所致)我们必需先加以研究分析,然后才能发见其原因,决不能一股脑儿都推在前生的业(因)力所致一句话上去的。但如果有人以为因果律可信,那我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迹近「愚民政策」的教义!因为因果律只消极地劝人满足现状好了,不再教他在社会中发奋图强以求上进,即使教人上进,也不过劝人念念佛,吃吃素,把一切希望寄托在渺茫不可知的来世上去,在现世尚无希望,还谈什么来世!

    煮云法师以为能坐飞机,小包车出门的人,都是前生种有善因,言下颇有太令人羡慕,他们理应如此享受之意!但是,殊不知在这些人中却不乏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以及奸商恶人之流,他们自有恶贯满盈之日来到,有何可羡之处?如说他们前生业好,却等于在承认这些犯罪者的生活了。至于终日胼手胝足,辛勤工作尚难一饱的人,理应同情他们,设法提高改善他们的生活才对,(例如政府的土地政策改善了台湾农民的生活,对山胞生活亦已大有改进)决不能称他们是前生业坏,所以今世应该吃苦!这岂非太污辱了终日勤劳工作者了吗?

    对于一个瞎眼的人,也不能随便乱说他是由于因果报应所致,今世活该受苦。耶稣对这样的人的回答是:「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约九:三)。耶稣决不慢吞吞地先讲说瞎子的前生业障如何如何,而是赶快积极地先医好了这个被众人所弃的瞎子再说。因此,耶稣的人生哲学是向前看的,想法子如何急急地去帮助人,佛陀则是朝后看的,只消极地把一切现实的难题向以往的「因果」上推去,叫人先死心,不存什么希望,一切逆来顺受,便算好了。

    论到妇人被丈夫遗弃,许多人的确称此为生来命苦,还有人会把什么前生事搬出来,说这对离婚夫妇,由于前生如何如何原因,故只造成了今世一段短短的因缘,便即分离了啊!其实,或夫弃妻,或妻弃夫,至少在一方或在双方都有其责任可查。如有妻子被弃,决不能解释成是什么命苦,因为也许由于她的丈夫在外寻花问柳,犯罪结果所致亦未一定,这样,责任是在男子身上,女子是被牺牲者。

    在杭州有一种迷信,家中死了小孩时,起初父母当然哭得痛不欲生,但旁边却有人来安慰说:不要哭了!这个孩子是来讨债的讨债鬼啊!你看,现在你已完清了前生欠他(她)的债(指小孩在此家生活迄今),所以他(她)走了啊」!这么一说,大多数父母的伤心也就平了下去。有些甚至由悲哀转而变成恨恶已死去的儿女,骂他(她)为何要这样恨心的来讨债,弄得家中天翻地覆呢?这显然是胡说八道。动不动便讲前生因果报应的佛教,恐怕很难卸去它对人民愚弄的责任吧!(注一)

    贤贞女士,你以为放生是一种善行,能帮助你来世幸福吗?殊不知放生求好报是一种最自私自利的行为!基督教当然反对随便虐杀动物,且极力主张保护它们。但佛**却在释迦佛生日(四月初八)或其它甚么特别日子,用一点点钱买些鱼虾螺丝之类(杭州人大都买螺丝放生,因价廉物多),放入湖中或河中,据说有时鱼还会回头向你一看,认定在来世报你救命大恩。据说白蛇传中的什么白蛇便是要来报答许仙在前生放它活命的大恩典啊。许多无知的人只在脑中整天的想到有人向他报恩,因此,说也可笑,家中如有二位贤淑多能的太太(或好丈夫)或孝顺自己的儿女时,有人会想入非非,幻想看这或这些爱自己的人,也许是前生自己所放生了的什么东西,或曾对某人施过恩,所以今世投胎来此报我恩典的啊!这样一解释,当然再也不会对爱自己的人起感激的心了。同时,岂非完全无视了他(她)们的爱情和人格了吗?何等危险的思想啊!(注二)

    说起放生,使我又想起十年前左右在香港,一位有名的老和尚举行放生的故事来了,据当时报载,那天曾从香港海中活捉了不少鱼上来,但等到这位老和尚举行了一大堆放生仪式,然后再恭敬地把鱼放入海中去时,那知早已死去了三分之二。那些死去转轮回的鱼,岂非太冤枉倒霉了吗?放生结果成了「送死」!原来,所谓放生的风俗也非源自印度,而是起于中国唐朝,当时在禁屠钓之日,政府曾举行大赦和特赦,以后这个风气逐渐普及于禽鱼之类。在唐朝肃宗时,据说全国共有八十一个放生池。放生的风气则大都流行于江湖繁多的江南一带。至于在寺院中设立的放生池;我以为它不过替佛教寺庵在庭院中多添了一个装饰品而已,香客们欣赏欣赏池中游鱼倒也别有风味,至于在宗教上,则无什么价值可言了。在此也请注意,佛教所谓放生,似乎都是放的一些便宜的小东西,如鱼虾,小蛇,鶟鸭之类,(鱼虾螺蚌之类最占多数)很少听到有人愿意买下牛马猪羊,甚至豹象狮虎大蛇等来放生的。在鱼虾身上施小惠而想得大益,岂非自私自利?台湾佛教界最近拟在台北县中和乡关地五百坪,建造一个庞大的无量寿放生池,修建费用约新台币十万元,现正在募款中,将来建成后,定是游客接踵而至,成一观光地了。

    贤贞女士,最后让我告诉你,佛**信「因果律」简直有点入迷了,因为他们相信大至日月星辰的变化,小至一虫一鱼的生死,在这些变动的背后,都有一个因果律在支配看。再如人自从出娘胎直至死去,他一生中的一举一动,或与某人见面,交际,或略感头痛腰酸,或旅行至某地,或有娇妻美妾,或一贫如洗………据说这一切一切的活动变化在在都离不了由于前生种了什么因,所以在今世会碰到这些结果云云。但这种似是而非,拢统胡涂的道理那能说得通呢?人如深信这种因果律,那末他便变成一个毫无思想力,分析力,只任凭因果律摆布自己命运的人了,在他的一生中将是消极,停滞,灰心,失望,在社会上不再会有努力奋斗,勇猛直前的志气了。

    但是,基督教相信上帝的旨意和佛教的因果律决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基督教的上帝是有位格的上帝,创造万物的上帝,救世人的上帝,启示救恩的上帝,可称为父的上帝,绝对惟一上帝的缘故,所以他在冥冥之中,管理看世界万物以及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圣经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十八)。但基督徒决不会把头痛,眼痛,甚至走路不慎跌倒受伤都推说有上帝的旨意在内,因这些都系自己不当心而来之故(佛**要说这是前生业力所致的因果了)但基督徒往往会在各种苦难之中,更加沉思默想上帝对他的恩典而增进对上帝的信仰,所以对基督徒来说:某种痛苦往往对自己在信仰上反而有益。因为基督徒明白上帝决不会叫他受痛苦过于他所能忍受的,时候一到,上帝必要救他脱离一切的痛苦。至于那些不信耶稣的人,虽然他们也在上帝管理的自然界中生活,但他们的一举一动还都离不了他原有的「旧我」的控制,他们也不会明白上帝的旨意是什么,既然如此,他们的犯罪作恶,当然不会像有些人乱说,这是上帝的旨意了。

    最后我不得不说,因果律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是印度佛教学派的一种学说,如拿它来解释某些现世问题,或者还能说得过去,(如杀人(因)必受审判(果),饮不洁水(因)定会生病(果)等)。但如想再进一步,把现世所有的一切大小问题都往渺茫不可知的前世推去,那便难得令人信服了,如果有人硬要信这个,那我只能称他为因果律的奴隶了!你以为如何?

    注一、佛**孙张清扬女士也有同样迷信思想,她说:「夫妇子女都是宿世冤家债主,有的报冤,有的报德,有的收债,有的还债。不肖的子女生下来,就是好吃懒做,长大了狂嫖滥赌吃鸭片烟,用了父母许多冤枉金钱,结果撞了一场大祸,连父母都被捉进监狱里吃苦头,这为什縻?就是宿世冤家债主来报冤收债的」。龚按:对于子女之成为不肖,父母有其最大责任,如幼时家庭教育不完全,则往往会出败子。加相佸此乃前生冤家来讨债,岂非等于承认了不肖子女的罪行了吗?

    注二、同女士又说:「好生的子女,天生的聪明,爱读书,喜做事,勤慎家庭,孝敬父母。大学毕了嶪,能做事,会赚钱,三年生了两个孙子,使老夫妇欢喜得不得了。一生待奉不缺,结果无病而终,这就是宿世施恩于人,今生现儿子身来报恩还债的。(以上两处原文见「妇女学佛应有的态度」一文载于「当代佛教讲演集」二九六页)龚按:有孝顺儿子,老夫妇当然快乐,心中也谢谢他如此辛苦孝顺供养自己,即使自己曾化费了大心血养育教育了他。但如看成是来向老夫妇报恩的,那岂非失去了中国固有的父慈子孝的伦理思想精神了吗?因为一说「报恩」,便成了「理应如此」,因我曾施恩于他,还惟恐报得不完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