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耶稣做中保的资格
为了替人类预备救赎,神在历史上藉着外邦人的罪恶、无知与败坏,证明人不能靠自己得救或认识神,也藉着犹太人申明他的律法,预言他的救恩,在时候满足之时,更差遣他的爱子道成肉身,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做多人的赎价,可见圣子在人类的救赎上,占据了一个极重要的地位。是什么原因使耶稣可以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呢?换句话说:耶稣具备了什么样的资格呢?
根据圣经的教导,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这两种性格在他里面充分联合在一起,但并不丧失或减少任何一方面的特性,换言之,耶稣基督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虽然他具有这两种性格,却仍然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个体。关于这一点,韦斯敏斯德宣言讲得非常透彻:「神的儿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本身就是永生的神,与父同荣同尊,及至时候满足,便取了人的身体,带着人体一切的性质及软弱,却没有罪;藉着圣灵的大能而成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是故两种完整、完全与不同的本性,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一人里充分联合,不可分割。这种联合并非化合或混合,亦不产生混乱,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却是只有一个基督,在人和神之间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
基督神性的证明
基督的神性,在圣经中能找到充分的证明,可以从四方面来看:
一、从旧的先知们指着他所说的预言看基督的神性在旧约圣经里,很多先知都曾预言过耶稣的降生,最熟悉的两处,亦即在圣诞季节里最常被引用的,记载于以赛亚书及弥迦书。先知以赛亚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又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九6)。先知弥迦则指着耶稣降生之地伯利恒说:「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从二位先知所引用的名字中,便可看出基督的神性。「以马内利」的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人犯罪后,神一直要救赎人类,恢复神人之间的交通,他叫摩西替他造会幂,好叫他能「住在他们当中」,但在旧约时,神只是藉着约柜上的施恩座,象征性的与以色列同在。直到耶稣降生在伯利恒,神才有形有体地与人同在,因此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先知以赛亚更直接称他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先知弥迦提到这位在伯利恒降生的救主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除了这几节之外,旧约圣经中所有论到弥赛亚的预言,都是指着耶稣基督说的(耶廿三6;但七13;亚十三7;玛三1),从这些经文中,弥赛亚的神性是非常明显的。
二、从耶稣自己所做的见证看他的神性从耶稣自己的心目中,及他与别人的谈话中,表达他是天父差遣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的,并定意要完成「那差他来者」的旨意。他不但自称为「人子」,也自称是「神的儿子」(约五25~27,十四9~11;太十一27,廿六59~64)。当他和犹太人辩论自由时,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在约翰福音十六章,耶稣向神祷告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六5)。从这些经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的神性。
三、从耶稣所行的神迹证明基督的神性除了先知的预言及耶稣自己的见证之外,耶稣所行的神迹,也可证明他的神性。在四福音书里,特别是约翰福音,记载了很多耶稣所行的神迹,这些神迹的本身就是耶稣基督神性的证明。因为这些事都超出了自然的规律,并非一般人所能作的;证明耶稣有超自然的能力,而最大的神迹,就是他自己从死里复活,胜过死亡和阴间,清楚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生命的主宰。
四、从使徒的教训,也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神性在保罗的书信中,有许多地方提到基督的神性,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歌罗西书一15~18:「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层首位。」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一1),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这些经文都在见证,耶稣基督就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
基督人性的证明
接着要谈基督的人性。首先,要声明的是,此处所谓的「神性」与「人性」,并非指一种抽象的特性或性质,而是一种具体的实质。或是说一种实际存在的本体,这种本体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因为总要先有一样东西,才可能谈到它的性质,好像光有述词没有主词不能构成一个句子一样。因此,神性就是构成神的那种本质,人性就是构成人的那种本质。
换句话说,他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前面提过,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份构成的,基督既是百分之百的人,他当然也是由这两个部份构成的。
一、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身体虽然他是从圣灵受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在肉身上与约瑟没有关系,是「女人的后裔」,但在其他方面,如怀孕期、生产、发育、生长却和常人没有分别。他也是经由十月怀胎,呱呱坠地的。从生理上讲,他的血肉之体是从马利亚而出的,其成份、构造跟我们所有的人类是一样的,身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和感觉与一般人也没有差别。他走路若走多了,会觉得困乏(约四6),在十字架上时他说:「我渴了」(约十九28);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当他感觉饿了,便到无花果树上找果子(太廿一18~19),兵丁用枪礼他肋旁时,就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这些都足以证明耶稣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血肉之躯,并非只是一个幻影或灵魂。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幻影或灵魂是不能死亡的,也不会有疼痛的感觉,如果耶稣只是一个幻影,他就无法替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更不可能救赎人类脱离罪恶与死亡了。
二、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灵魂所谓正常人的灵魂,就是说他拥有像正常人所具有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从神性方面来说,基督有无限的智慧,他无所不知,但从人性方面来讲,他的智慧和思想也是慢慢发育、渐渐成熟的,路加福音记载孩童耶稣同他父母回拿撒勒时说:「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二52),他既有人的感情,因此便有喜、怒、哀、乐不同的心态。当他看到那位少年的官来向他请教永生之道时,圣经说:「他一见到他就喜欢他。」而当那些法利赛人为守安息日而禁止替人医病时,耶稣便向他们「怒目而视」。圣经最短的一节经文是约十一35,只有四个字:「耶稣哭了!」当他看到罪人悔改,回到天父家中,他心里便「充满了喜乐」,他有人的意志,所以他一生中定意要遵行「那差我来者的旨意」。人的意志当然会有软弱的时候,但在他里面的另外一意志却是刚强不变的。神的意志可以帮助人在意志上的软弱,比如说,他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即是最好的例子:「父啊,若是可行,就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着我的意思,只要照着你的意思行」(路廿二42)。由此可以看出耶稣不只是有正常人的身体,也有正常人的灵魂。换言之,他有充分而完满的人性。
故我们要强调—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里面,和谐而完全、联合在一起,并非化合或混合。意思是说,虽然这两种性质联合在一起,但彼此没有增加或减少,也没有因此而产生既非神性,亦非人性,或者是半神半人的第三种本质。从神性上说,他是完全的神,从人性说,他是完全的人。因此,站在神的地位,他有赦罪的权柄,在人的地位上,他有代赎的功能。唯因如此耶稣有资格成为神和人之间唯一的中保。
研读回应
1.我如何向人解释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2.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在圣经中有何证明?
3.基督的位格性质是什么?神性、人性或是神人二性。
4.从约十七5、约三13,及林前二8可以为耶稣的位格说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