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月 三月十七日 在神手中
    “我终身的事在你手中,求你……”(诗31:15)

    每一个人终身的事自己都不晓得,也不能掌握,虽然人可以自己设想、计划、图谋、努力,但并不能由自己决定,也无法事先料到,会有什么遭遇、祸福,以及一切境遇情况均不得而知。

    但能知道一件事就好了,那就是“我终身的事在神手中”,不在魔鬼或任何人的手中,也不是在不可捉摸的命运之中。乃是在爱我们、恩待我们、赐福给我们的、无所不能的神手中。我们的一切事是他早已预先定好的呢,或是因我们的情形而改变的呢?这两方面,圣经都提到,似乎矛盾,但实际上并不矛盾。

    神为我们所定的日子,早都写在册子上了,(诗39:16)但他是根据他的预知而预定的(罗8:29;彼前1:2)。神具体对待我们怎样,还是根据我具体情况的,什么样的人,神就怎样对待他(诗18:23-26)。人若改变了,神也要改变对待(结18,21-24),就是在这一章里也提到,“敬畏你投靠你的人,你为他们所积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都要爱他,耶和华保护诚实的人,足足报应行事骄傲的人。”(诗31:19,23)所以只要敬畏神、爱神,终身的事,神必施恩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