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月 三月二十一日 行完神旨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来10:36)

    神已经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彼后1:4),他不只应许赐给我们永生(多1:2),并且应许进他的国得他的荣耀,承受天上各样属灵福气,基业(帖前2:12;弗1:3-6;雅2:5)。此外,还有许多的赏赐(雅1:13;提后4:8)

    旧约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预表得救,但还须要走一段路,才能进入迦南,承受神所应许的美地,其中许多人因犯罪而倒毙在旷野,未能进迦南得地为业(林前10:1-11;来3:7-19)。所以这里警告我们说,必须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若有人中途犯罪,跌倒退后,就失去所应许的福分(来10:38-39;弗5:5)。

    为此圣经中有许多的话教训信徒,要谨慎小心不可犯罪,并要努力追求,好得到将来的应许。如果一信主就完全得到一切,就不要奔走,力求生命长进,明白真理了,那是不对的,我们必须遵行神的旨意才能进天国(太7:21)。将来要根据现在的一切情况受审判,得报应。永远的前途,得失也是根据今生的情况而定的。所以必须努力追求明白真理,遵行神的旨意,达到神的要求和目的,绝不能随便度日,贪爱世界为肉体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