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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月 八月四日 勿惹怒气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箴15:1)

    人的性情一般说来是容易发怒的,这是由于人的骄傲、愚昧。另一方面也因为缺乏谦和、智慧和爱心,由于发怒会进一步形成争吵,打斗,甚至凶杀。所以发怒对人对己都有害无益,我们不应当发怒,最少是不轻易发怒和慢慢动怒。因为不轻易发怒,可以减少许多怨忿,本来以为应当发的,其实都是不该的和不必发的怒,觉得人家不对或不合理,似乎为义而发怒也当慢慢地(雅1:9)。恐怕自己发的怒,不但不成就神的义,反而更增加自己的不义。

    再一方面就是不要惹人发怒,并竭力使人的怒气消散。如果人已经对你发怒了,不要以怒对怒,而是以柔和对待发怒,特别是言语方面,一柔和起来就能使对方的怒气消退,好像硬物碰在软的东西上,就无力发作一样。相反地,如果对方还没有发怒时,自己就言语暴戾也会触动人发起怒来,好像用刺刺人,用拳打人,必引起还击一样。

    怎样使言语柔和不暴戾呢?这需要里面常有圣灵膏油的调和,充满,不随从肉体,天性冲动。所以说话不能太急、太快、大多。言语很容易点起生命的轮子(雅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