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月 十月二十八日 彼此相爱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5:1)

    基督徒彼此相爱,不但是主的命令(约壹3:23-24),也是生命自然的倾向,因为同是神所生的,同有一种生命,同属一个家庭,所以爱神的也必爱弟兄,人若不爱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4:20-21)。两个真信主的人碰到一起,真像两滴水那样合而为一,彼此相通,在爱里交溶,非常甘甜,也是非常美,善(诗133:1)。

    可是有的信徒彼此相见却和陌生的人一样,没有相亲相爱的感觉,也不能有真正属灵的交通。为什么呢?这因为有的信徒并非真正重生的人,并不皆是神的儿女,没有共同的生命和合一的圣灵。这样里面就会联接不上,交而不通,里面的圣灵不为不信者作见证,似乎灵里有拦阻,这就只能作为俗世的来往。

    再有一种可能就是虽然都是神的儿女,都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但若有一个人,是灵性已经堕落了。甚至活在罪中,成为属肉体的,这样,也不能有很好的交通,因为一个人的灵却碰着另一个人的肉体,一个注意灵界的事,一个是注意世界的事,彼此就没有共同的感觉,不过属灵的信徒可以用温柔挽救他(加6:1;雅5: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