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弥赛亚的显现
    约翰一31

    这个阶段里,约翰的生活相当特别。白天他向众人讲道,为他们施洗;夜幕降临后,他就睡在简陋的棚子中,或漆黑的山洞里。但他里面有一股信念越来越强烈,那就是弥赛亚已近了,这种信念变成了一项启示。那充满他的圣灵不断教导他,他开始看清人子的身分和事工之轮廓。他默想那差他来施洗的神恩慈之教训时,人子荣耀性格的特点就逐渐向他启明。他可以向别人描述人子,正如他为自己描述他一样。

    他将那位要来的君王看作园主,他已把斧子放在树根上;又视他为庄稼的主,要扬净他的场;他也是施洗者,预备把所有忠心的灵魂投入他净化的火中;他又是亘古常在者,虽然他在约翰以后来,但他要被放在前面,因他本来在约翰之前(约一15一30)。

    约翰从他自己高贵的品格之顶峰,所看见的黎明之前日头的异象,在他里面产生了显着而美丽的谦卑美德。他坚持自己连替他作最卑微的事都不配。他实际上这么说:「我心甘情愿只作一个声音,暂时兴起以宣告王的来临,旋即消失在旷野中;而发出声音的人始终不受注意,被人忽视;我甚至不配替他解鞋带那在我以后来的,要在我以先,他比我有能力。」

    约翰不仅看自己是卑微的,他也认清自己的工作果效不过是暂时的,属于预备的性质。所差他的工作,不久即将完成。他一生短暂的路程即将行尽(徒十三25)。他的使命很单纯:吩咐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来的(徒十九4)。他是黎明的晨星,命定要在闪耀的日光遍照天际时消失、褪色。

    我们越审察他初度认识到拿撒勒人耶稣的神圣使命及呼吁时的情景,就越洞悉约翰灵魂的高贵和谦卑。试着想像日头与星星相遇的情形,正可以显示约翰心灵的历程。

    —、主来到约但河边。有三十年之久,人子住在乡村里,过着平凡的木匠生活。他有足够的机会,发展他丰盛而深邃的本性。他也一定常常被广大的人世所吸引,因它热爱人类;他耳中不时传来破碎心灵所发出的哭号,催促他早日显现。但他耐心等候,直到那在神永恒旨意下命定的时刻满足为止。

    施洗约翰所作的工一传到他耳中,他就知道看门的已站在羊圈们口,预备好让真牧人进入(约十3)。祖母需再迟疑。他必须离开拿撒勒的家园,母亲,踏上通往加略山的道路。「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太三13)。

    传说中约翰施洗的地方靠近耶利哥,那儿河水较浅,河面宽阔。也有人根据拿撒勒到约翰施洗地点只有一天之内的行程,而推断这地点是在加利利湖的南端。

    耶稣抵达时可能正值黄昏。路加的记载似乎暗示那天众百姓都受了洗(路三21);因此当时群众可能已散去,只剩下约翰和他的一两位门徒。也可能耶稣抵达约但河畔时,那要正拥挤着人潮。不论如何,当施洗约翰看见他的主站在那里时,他的脸孔突然间有了明显的改变。

    不妨想像当时的情景。约但河水由加利利湖奔向死海;两岸岩石嶙峋,森林茂密;施洗约翰站在那里,面容清癯,目光炯炯;拿撒勒人耶稣走近河边,根据古老的传说,他有褐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坚毅、慈爱的面容。施洗约翰一望见他,表情立刻缓和,原先坚定、粗犷的声调也变得迟疑、战栗。

    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约一31)。我们不必把这句话解释作,约翰从来不认识他的这位亲戚。由于约翰长年远离尘嚣,他也有可能与耶稣素未谋面。但比较合理的假设是,这两位表兄弟小时候常常见面,但施洗约翰从未想到耶稣就是他所宣告的那位弥赛亚。他未认出耶稣崇高的身分。他根本未想到,这个与他有血缘关系,平日生活与常人无异的木匠,竟会是摩西律法和众先知所为的那一位。因此,约翰从内心说出:「我从前不认识他。」

    但是约翰清楚知道他那无瑕无疵、无可指摘的生活。他知道耶稣如何敬爱马利亚,友爱弟妹,他的品格纯正洁白;他整夜在山上儆醒祷告,直到天明被唤回去工作;他熟读经文;以及他如何谈到他的父一一这一切都已传到约翰耳中。他对主耶稣怀有极深的敬意。当耶稣出现要受他的洗时,他感觉耶稣和其余的人真是有天壤之别。那些税吏,罪人,法利赛人,文士,兵丁,平凡人一一每个人都需要悔改,认罪,得赦免;但是他却绝对无此必要,一般都认为他是「圣洁,无邪恶,无**,远离罪人」的(来七26)。约翰对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太三14)。

    此外,似乎有一种难以言谕的预惑忽然临到他,使他洞察到这「人」高贵的本质一一正如许多妇女对好人或坏人往往有敏锐的直觉。约翰颇有知人之明,当他听众人认罪时,他尖锐的眼睛已经一一搜索过他们的心;只要看过一眼,他就知道他们要面的光景。他是心灵的鉴定家。他手中拿过的所有珍珠,从没有一颗像这样希奇纯洁的;这是稀世之宝,人可以为了得到它而变卖自己一切的财产。在这「人」里面,有一种说不出的尊贵,和道德的荣耀,温柔的恩慈,以及难以抗拒的吸引力。约翰因为自己有天赋的高贵、伟大之心灵,所以他能立刻看出人子的不平凡。基督需要由一位施洗者来指认。从未在任何君王或平民面前畏缩的约翰,直接来到基督面前,将他为人的冠冕卸下,放在主脚前。「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

    二、基督受洗的意义。「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我们的主用这一句话批驳了他忠心的先锋想拦阻他受洗的主意。这是基督在沉寂了二十多年之后,第一次被记录下来的话语;这也是他在公开事奉中所说的第一句话,因此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他没有说,「我需要受你的洗;」也没有说,「你不需要受我的洗。」他没有用长篇大论解释为什么大的要受小的洗,或者为什么全然无罪的他要守认罪的仪式。这短短一句话就足以使约翰明白,他这项必要的行动,使他和主都成为神计划的一部分,他们都共守顺服了神的旨意。「因为我们(你和我)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在他受洗的行动中,我们的主承认了这位先锋的神圣权柄。他是最后,也是最伟大的先知,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豫言,到约翰为止」(太十一13);他是主来临之前,先知以利亚的代表;他是犹太人羊栏的看门者一一约翰这特殊的地位,是差他来的父所给与的。耶稣认识到他的职分,所以要受他的洗。

    另外,约翰的洗揭开了属天国度的序幕。那是属灵的事用物质表达了出来。那只有亚伯拉罕后裔可享特权的旧制度,已在洗礼的行动中成为过去,神能在路边的石头中为亚伯拉罕兴起后裔,因此人若要进神的国,必须从水和圣灵而生。这是外在、可看见的记号,显示犹太主义已无法满足人的灵最深处之需要,而一个崭新的、更属灵的系统即将诞生。基督实际上这么说,「我虽然是君王,仍要服从国度的律法,低下我的头,藉着这个象徵我最微小顺服的记号,我可以向工座迈进。」

    可能还有另一个更深的理由。流向死海的约但河,是一种表号。它的源头是黑门山的融雪,那纯洁的水源象徵人最初的光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时,他看人「甚好」;然而下游奔向死海的急湍,多么适切地象徵了人的历史一一被这世界的邪恶、情欲所缠绕,以至于必须承受罪的代价,就是死。如今我们的主正式将他自己与人类(包括人的罪和败坏)联合。他受洗代表他愿意与我们这堕落、犯罪的族类联合,虽然它知道自己是无罪的,他甚至能够向那些在一旁严阵以待,要拿他话柄的仇敌发出挑战:「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46)。

    他受洗难道是因为他也需要悔改认罪吗?不!绝对不是。他的纯洁无瑕疵一如黑门山顶的皑皑白雪;但他必须成为罪,好叫我们藉着他在神面前成为义。犹太人献祭时,照例是由一家之主在三天之前就挑选好羊羔,带到祭司那里,打上圣殿的封印;同样的,主在受死之前三年,也必须藉着施洗约翰,透过圣灵直接的行动被分别出来,加上印记。「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六27)

    「我们理当这样。」我喜欢「理当」一词。如果主对将要作的事这么确定,我们也该如此。若某一件事是我们理当作的,我们就不应该犹豫一一这样作会不会有害处,是否会被我们的基督徒朋友认可,圣经里是否有清楚的禁令。「我需要守这仪式吗?」理当如此。「我一定得放弃这方面的自由吗?」理当如此。「我必须表现得这么卑微吗?」理当如此。每当有人犹疑不决,因胆小或紧张而裹足不前时,耶稣就会前来,用手臂搂着他的肩膀说,「你不是单枪匹马,有我与你同在。『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哦!你若尚未听到它在你后面的脚步声,尚未明白基督参与你每一项公义的行动,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那么你千万不要将脚步踏上任何一条崎岖难行,人迹未至的小径。

    有一位朋友建议说,这里主耶稣基督是指但以理书第九章第二十四节的预言。他要止息罪过,引进永远的公义,因此神的羔羊必须将人的罪孽当作他自己的罪孽来承认。这是他通向十字架的第一步,他跨出的每一步都是在尽诸般的义,好叫他能引进永远的义。

    「于是约翰许了他。」有些事我们必须为基督而作,有些事则必须「许」他作。积极的美德是很好的,但消极的美德则很罕见,并且付上的代价更多,特别是对像施洗约翰这样个性强烈的更是如此。然而,在我们人类的生命中,没有甚么比一个强壮的人向另一个人屈服,接受对他责任更深一层的解释,在冷静、温柔的声音面前甘愿放弃自己强烈信念的这一件事更吸引人的。亲爱的朋友,向基督屈服吧!许他照他的意思行。负他的轭,心里柔和谦卑,这样你就必得享安息。

    三、弥赛亚的任命。耶稣是基督的印证不可能单单不向约翰显明。显然神个别给了他一个记号,因为他是先锋,开路者,透过这记号,他可以有权柄去指认弥赛亚。约翰没有提到平凡人的眼目不可能看见圣灵的降临这一类的事,相反的,他的话清楚地指明这方向。他说,「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一33一34)。马太福音更具体地记载了同样的思想,「天忽然为他开了(注:指施洗约翰),他就看见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三16)。

    神的显现何等奇妙!当拿撒勒人耶稣从水里上来的那一刻,约翰早先一直期待的记号忽然出现了。他相信有一天他会看见这记号,但他从未想到这记号竟然落在与他这么亲近的人身上。我们从不指望神会临到「我们」。「忽然」一词指出约翰的惊讶。他远远看见蔚篮的穹苍开了,有金色的荣光照射出来。帘幕揭开,圣灵以可看得见的形状一一彷佛鸽子优雅地鼓翼而下一一临到那位圣者的头上,后者刚受完洗,正容光唤发地站立在河边。约翰福音说到圣灵「住在」他的身上。这真是神迹中的神迹!圣灵愿意住在人的殿中!许多世代以来,人类在罪的洪流中不得安息;他们四处寻找藏身之所,却一无所获。

    神的声音从天上出来,宣告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的爱子,是他所喜悦的。施洗约翰再也不怀疑历代以来列国所期待,犹太百姓所寻求的那一位立约的使者,已经忽然临到他的殿中,作为庄稼主手中的簸箕,和烧糠用的火。「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约一15),「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约一32)。

    这项任命对基督有何等的意义!这天是他的五旬节,是他献身于一生事奉的开始,从此以后,圣灵以新的、特殊的意义临到他,他被膏去传道。对约翰而言,这一天有更多的意义。他知道自己的使命即将完成,他的职务已近尾声。他已经为真牧人打开羊圈的门,他必须将羊群移交给真牧人看管。耶稣必兴旺,他必衰微。那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至于约翰,他是属地上的,只能说地上的事。日头已经升起,晨星开始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