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讲 基本信仰:人与罪
    〖范围〗

    1.人与罪2.神的救赎3.基督的神性与人性4.圣灵

    5.神的启示6.三位一体

    〖人与罪〗

    人由神创造,本有神的形象,后来因为犯罪被逐出伊甸园。人犯罪的结果是与神隔绝。

    神不是罪的创始者。在伊甸园中,除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人可以随意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就是说,可以吃的很多很多,不可以吃的只有一种。人是可以遵命不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但人却违命偷吃了禁果。

    人有原罪与本罪。亚当犯了罪,因此所有亚当的后裔都有原罪;本罪是人本身犯的罪行。惟有我们的主无罪,因为祂的诞生是超自然的(由圣灵感孕而生),不是人类男女结合生的。

    堕落的人虽想向美和善推进,却常常活在冲突中。人知道、也喜爱善,然而偏偏去做他所恨恶的恶。

    〖圣父的拣选和人的响应〗

    奥古斯丁(或加尔文派)的见解:强调神的拣选和预定,就是说神在永古以前对人的救赎早有定旨,这救赎决不看人的行为而定,乃是单靠神的恩典;但是个人的得救,亦需要有信心的恩赐,以领受神已完成的救恩。这就是以弗所书说的,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而连这“信”也是神预备的。

    亚米纽斯派的见解:认为神所预定的人,是在祂预知的属性中,能认明的那些会接受基督并不断事奉祂的人。这派强调每一个人同样都有责任听从神在福音里的恩召,而因此把神救恩的范围拘限至人的接受与否。这派突出了人接受与否的自主权,即人的自由意志。

    讨论

    神的拣选与人的自由意志选择,哪一样决定人是否得救呢?其实两者都有圣经的根据,两者都应当接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