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5. 约翰壹书
    5.约翰壹书

    作者:约翰(本书是一位隐名氏之杰作,然而在与约翰福音作细密的比较下,便可知道是使徒约翰的手笔。外证方面,本书以约翰为作者的证据颇多,如波利甲,爱任纽,亚力山大的革利免,

    十二使徒遗训,黑马牧人书等不赘;可是批评学者〔如Moffatt,Dodd,Bultmann,甚至保守派学者如Lightfoot,Westcott等〕从六方面展开攻击,指出作者不是使徒约翰,而是一为长老名约翰:1.与约翰福音文体上的差别;2.末世观较约翰为早期;3.圣灵观与前不同;4.「信」的阐释也不一样;5.基督之死论〔如2:1〕亦相异;6.一些教父〔如帕皮亚〕否认是约翰所写作。但以下的论据均在严格分析下不足成立)。

    日期:80A.D.(豆米仙逼害前)。

    地点:以弗所(反对者从1.帕皮亚之记录;2.古教会纪念约翰之死的日期,认为约翰早年为主殉道,应验太20:23;可10:39;14:36等的预言,拒绝以弗所为写作地点;可是他们的理由全不能**传统之见)。

    目的:指出得救的喜乐(1:4)在乎确知得救(5:13);保持此喜乐在于与神相交(1:7);彰显喜乐在乎与人相交(4:7)。

    主旨:相交与相爱。

    特征:

    (1)本书是一卷专论「爱」的书信,涉及「爱的源头」,「爱的显明」,「爱的相待」等(「爱」字出现超越51次之多)。

    (2)书内全缺问安、人名、地址、祝福、著者之名等属书信格式之词句。

    (3)文体最简朴,但神学最深奥,语调是深思式(Meditative)、宣告式(Pronouncive)及权威式(Authoritative)。

    (4)除了3:12的暗示外,本书全无引用旧约。

    (5)作者善用「相对式」的词句表达真理(如光暗、生死、真伪、神与恶等)。

    (6)形式仿效旧约「智慧书」的提裁,喜用推理式的逻辑(SyllogisticLogic)作结论。

    (7)内容为书信中最难分析的一卷。

    (8)钥字包括有「爱」、「光明」、「信」、「义」、「生」、「小子」、「亲爱的」、「写信给我们」、「若」、「凡」、「从起初」等。

    历史背景:

    A.作者生平(参约翰福音)

    B.读者的问题

    从历史与时地看约翰是时在以弗所牧养教会,但他所负责的不只一个地方教会,而是整个教区的众教会(或启示录的七教会)。在内容方面看,作者与读者的关系相当熟稔,深明他们属灵的情形(2:7,12,14,20-21),称他们为「小子」,有如父亲教导孩子般的为牧之心。虽有学者据5:21极力主张读者全是外邦信徒(如E.F.Harrison),或全是说希腊话的犹太信徒(如J.A.T.Robinson),然而当时的教会均是外邦人与犹太人参杂,而以外邦人为多。

    从书的内容可鉴定读者深为一种异端所影响,这异端为一类之「诺斯底主义」(与歌罗西书的有别),此主义大受希腊人士所欢迎。

    诺斯底主义实际上为一种「宗教哲学」,基本思想有两主流:1.以智慧为首(智慧的显示乃是知识)--抬举智慧,视它为一切「救赎」的能力,远超「信」的重要,有了「智慧」便可解脱世上一切的桎梏,因此他们高举「智慧」,轻视「福音」,以为福音太单纯,如世上的小学。2.以物质为恶--此为他们的「宇宙二元观」。他们认为凡物质皆恶,故此反对基督的「道成肉身论」,认为基督在世的生活为一幻影(称为「幻影说」),或以为神的灵在基督的浸礼时降临在他身上,但在十架时离开他(称为「色林多说」,此说创自与约翰同代之异端者「色林多」〔Cerinthus〕)。这样他们便把耶稣与基督分开;基督是凡人,耶稣是信仰之神〔注36〕。

    C.本书的性质

    本书按性质论不是一封私函,象二书、三书、腓利门书、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等;也不是专函,象哥林多前后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等专达某教会的。按内容论可算是一封公函,没有特别指定某地某人,而是给一般信徒的,象是一本讲道集,或伦理训言杂锦。

    D.著书时机

    使徒约翰晚年时居住以弗所,牧养该教区一带的教会。他为十二使徒中最后一人,故以长老的身分(参彼前5:1彼得作同样的自称),写此信给他所牧养的众教会同看(故此他不用提及自己之名,参约翰二书的「历史背景」)。

    在书内可见当时教会之外的环境颇为平静,因书内缺提向受苦信徒安慰之言语(与彼前不同),也没提耶路撒冷被毁的事迹。所以本书著成的时日必定在70A.D.之后一段颇长的时期。在81-96A.D.年间,罗马皇帝豆米仙在位时曾大大肆虐,逼害基督徒(参启示录之「历史背景」),所以本书书成在81A.D.前或96A.D.后,而以81A.D.前较合历史背景〔注37〕。

    是时教外的逼害暂歇,然而教内之搞扰颇为猖狂,这正是当时教会之危机。一方面他们缺乏信徒当初(注意「当初」这字在本书内之地位)所有的热忱,在信徒基本生活与神相交的事情上遗忘了,因而缺乏认罪,贪爱世界,在黑暗中行走。另一方面他们备受敌基督派者困扰,把异端误作真理,「认贼作父」,使教会内缺乏真诚的相爱,不能享受作神儿子,得永生的喜乐。作者有鉴于此,故笔此书,主要目的在于劝免人在与神相交事上坚守,也趁此良机揭露异端者之面孔,使人仿备,而能努力实行彼此相爱。

    E.与约翰福音之比较〔注38〕

    约翰福音约翰壹书

    布道性牧养性

    使人归主使人爱主

    基督徒的基要信仰基督徒的基要伦理

    客观的主观的

    从历史阐明真理从理论陈述真理

    基督的「神学」基督徒的「人学」

    教导性辩道性

    论点(Thesis)论证(Antithesis)

    信心的基础生活的基础

    耶稣为神子耶稣为人子

    神的独生子神的许多儿子

    叫人信而得永生(命)叫信者知道有永生(命)

    基督的言行基督徒的言行

    进入神的家在神家中的生活

    耶稣门徒

    信爱

    生命生活

    大纲:

    A、简纲:(为背诵用)

    一、神是光(1-2)

    A.与光明之神相交的条件=1-2上

    B.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据=2下

    二、神是爱(3-4)

    A.与慈爱之神相交的条件=3上

    B.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凭据=3下-4

    三、神是生命(5)

    A.与永生之神相交的条件=5上

    B.与永生之神相交的凭据=5下

    B、详纲(为参研用)

    一、引言(1:1-4)

    A.启语见证=1:1-2

    B.主题介绍=1:3-4

    二、神是光(1:5-2:29)

    A.与光明之神相交的条件=1:5-2:2

    1.勿仍活在黑暗中=1:5-6

    2.要承认自己的罪=1:7-2:2

    B.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据=2:3-29

    1.遵守主的道=2:3-6

    2.爱他的弟兄=2:7-11

    3.认清己身分=2:12-24

    4.不要爱世界=2:15-17

    5.防备敌基督=2:18-23

    6.勿忘主教训=2:24-29

    三、神是爱(公义的爱)(3:1-4:21)

    A.与慈爱之神相交的条件=3:1-10

    1.认识神爱人的果效=3:1-2

    2.不要被人诱惑犯罪=3:3-10

    B.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凭据=3:11-4:21

    1.彼此相爱=3:11-21

    2.遵守主命=3:22-24

    3.识别邪灵=4:1-6

    4.彰显主爱=4:7-21

    四、神是生命(5:1-21)

    A.与永生之神相交的条件=5:1-3

    1.信的必须=5:1a

    2.爱的必须=5:1b-2a

    3.行的必须=5:2b-3

    B.与永生之神相交的凭据=5:4-21

    1.胜过世界=5:4-9

    2.不疑永生=5:10-13

    3.照主旨求=5:14-17

    4.必不犯罪=5:18-20

    5.远避偶像=5:21

    图析:

    引言1上主题介绍:「使你们喜乐充足」1

    上

    相交的条件勿能说不能行1中

    要承认自己的罪1下-

    2(1)相

    与遵守主的道2(2)1

    神是光明爱人如己2(3)下光

    主相交的凭据认清身分2(4)|

    不爱世界2(5)2交

    相防敌基督2(6)

    1勿忘主训2(7)

    交下相交的条件认识神爱人的果效3上

    |不要被人诱惑犯罪3中3相

    的5神是慈爱彼此相爱3下(1)|爱

    相交的凭据遵守主命3下(2)4

    生识别邪灵4上爱

    彰显主爱4下

    活信的必须5上(1)

    相交的条件爱的必须5上(2)相永

    行的必须5上(3)

    神是生命胜过世界5中(1)5

    不疑永生5中(2)

    相交的凭据照主旨求5下(1)信生

    必不犯罪5下(2)

    远避偶像5下(3)

    摘要:

    约翰壹书,如其福音书般专论「神的儿子」;福音书论儿子在世上的工作,书信论儿子在信徒心中的工作。神的儿子是世上的光,慈爱的主,生命的王,与他相交要在这数方面进行。

    本书全无书信引言的格式或结语,但却有启语的话及主题介绍可代引言(1:1-4),此后全书中心环绕在与神三大性情进行相交:1.与光明之神相交,因他是光(1:5-2:29);2.与慈爱之神相交,因他是爱(3:1-4:21);3.与永生之神相交,因他是生命(5:1-21)。

    一.引言(1:1-4)

    A.启语见证(1:1-2)

    作者下笔时开宗明义为生命之道作见证。在原文的结构上看,这生命之道得四个证明支持〔注39〕:1.从起初所传的:2.我们所听见的;3.我们亲眼所看过的;4.我们亲手所摸过的。作者能为这生命之道作证,因它曾向人显出来(1:2)。

    B.主题介绍(1:3-4)

    在二节经文中,作者将全书的主题扼述出来,就是把曾看见,曾听见的传给世人,使世人能与父及他的子相交,而彼此也能相交,即与神相交,与人相交,这样人的喜乐就能充足。信徒的生活基于与神相交,生活达于与人相交,如此才能构成丰满喜乐的人生。

    二.神是光(1:5-2:29)

    A.与光明之神相交的条件(1:5-2:2)

    上文论信徒基本生命的需要是与神相交,可是与神相交必须有些先决条件:

    1.勿仍活在黑暗中(1:5-6)

    神是光,那么与光明的神相交便要在生命上毫无「黑暗」;即是说,与光明的神相交必须生活在光明之真理的要求内,信徒不能边说与神相交,边行在黑暗中。

    2.要承认自己的罪(1:7-2:2)

    在光明中与神相交就是得神洗净一切的罪(1:7),信徒不能一边犯罪,一边说与神相交,这样的自欺欺神只表示在心中没有真理(1:8),但若信徒肯承认自己的罪,神必定肯赦免他们(1:9-10),因主已替罪作了挽回祭(2:1-2)。

    B.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据(2:3-29)

    与神相交必有外显的表明,这些是与神相交的凭据:

    1.遵守主的道(2:3-6)

    与神相交的人必须遵守主的道,守主道的就是表示识神爱神(2:3-5a),与神同居(2:5b-6)。

    2.爱他的弟兄(2:7-11)

    另一表显与光明之神相交乃是爱人的表示,这不是新命令,而是他们曾听过的(2:7);这又是新的命令,因为他们没有实行(2:8)与光明之神相交必须在爱人方面表示他是「光明」的人(2:9-11)。

    3.认清己身分(2:12-24)

    作者在此把所有的信徒放在一大家庭内,逐一向他们全体呼吁(以「小子」代表他们乃是罪蒙赦免的人,2:12),要他们能勿忘自己的身分(注意每次呼唤随着一个「因为」):1.年长的,因他们认识神(2:13a,14a);2.少年的,因他们胜了恶者(2:13b)及信心刚强(2:14b);3.年幼的(「小子」字与12节不同),因为他们认识天父(2:13c);在主的大家庭内,各人要谨守自己长进的程度,在自己岗位上与神相交。

    4.不要爱世界(2:15-17)

    因人不能事二主(2:15),况且世界而来的情欲不是从父而来(2:16),更不是神的旨意(2:17)。

    5.防备敌基督(2:18-23)

    与神相交在乎要小心那些抵挡神,迷惑真理的人,他们称为敌基督。作者在两方面论他们:1.他们的由来(2:18-20)--他们不是属神的家庭出来的(2:19),没有圣者的恩膏(2:20);2.他们的错误(2:21-23)--他们不知道真理(2:21),因他们a.不认耶稣为基督(2:22a),b.不认父与子的联合(2:22b),也不是属父或子(2:23)。

    6.勿忘主教训(2:24-29)

    作者在最后一点论与光明之神相交的凭证时,提醒读者勿忘主的教训,这教训从起初已在他们心里(2:24),使他们得永生(2:25);又要小心假师傅的教训(2:26-27),这样便不惧怕主再来时带着公义审判他们了(2:28),因凡行公义的皆是神生的(2:29)。

    三.神是爱(3:1-4:21)

    A.与慈爱之神相交的条件(3:1-10)

    从第三章始,作者论与神相交的第二点。神是爱人的神,可是的爱乃是公义的爱,即是说他的爱不是溺爱,他爱罪人,却恨罪;他爱人,但要人认罪;故要与慈爱之神相交前必须注意两个先决条件:

    1.认识神爱人的果效(3:1-2)

    慈爱的神因爱人之故,把凡信他的人称为神的儿女;现今信徒虽有神儿女的身分,却不象神儿子的模样,但总有一天待主再显现时必会完全象神的儿子一样。

    2.不要被人诱惑犯罪(3:3-10)

    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必要先洁净自己(3:3),不要犯罪(3:4),象主不犯罪一样(3:5);因认识主的就不犯罪(3:6),也不要受人诱惑而作了不义的事来(3:7a),而要象主般的公义(3:7b),因犯罪乃属魔鬼的行为(3:8),属神的就不犯罪,以此现出他的归属了(3:9-10)。

    B.与慈爱之神相交的凭据(3:11-4:21)

    1.彼此相爱(3:11-21)

    要与慈爱的神相交便要彰显神的爱;如上文所论(1:5-2:29),要与光明的神相交就需神的光,显出神是爱的首一凭据便是要彼此相爱(3:11),不要象该隐那样没有相爱(3:12)。虽世界恨那些与神相交的人(3:1),但信主的人要在彼此相爱事上,显出神的爱和自己与神的关系(3:14-15),如主耶稣为爱人而舍己的模样(3:16)(约壹3:16与约3:16前后辉映)。

    爱必须是真诚的(3:17-18),若良心不责备,那样的向人施爱便好了(3:19-20),向神也无惧了(3:21)。

    2.遵守主命(3:22-24)

    爱神的人必乐意遵守主命,行他所喜悦的事(3:22),服从主命,如此也知道神住在心内(3:23-24)。

    3.识别邪灵(4:1-6)

    上文(3:24)提到遵守主命的便知道圣灵住在心内。作者提到真灵便立即指出假师傅所传的邪灵,故此要读者们小心谨慎,不可尽信一切的灵,总要试验识别(4:1),其法乃是:「凡认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4:2)便是属真灵的了」,否则便是谬妄的灵(4:3-6)。

    4.彰显主爱(4:7-21)

    与慈爱的神相交必须有爱的彰显,就是在彼此相爱上实行(4:7a),这才现出从神而生的(4:7b-8)。神藉着独生子向人显出他的爱(4:7-10),故此就要藉着彼此相爱来显出神的爱(4:11-16)。有了爱,一切都不惧怕(4:17-18),因为爱是信徒归属神的明证(4:19-21)。

    四.神是生命(5:1-21)

    作者在最后一章里,专论神是永生的(注意钥字「生」在此章的出现,如同「爱」字在上文,「光」字〔或与「光」字有关的字〕在前文)。与永生之神相交也需要一些先决条件,这些条件若与上文比较有很多是相通的,因为与神相交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

    A.与永生之神相交的条件(5:1-3)

    1.信的必须(5:1a)

    信是与永生神相交的基层条件,信就是得永生(参约3:16;5:24)。

    2.爱的必须(5:1b-2a)

    除「信」外,与永生神相交者也须有「爱」,爱是信的外显。

    3.行的必须(5:2b-3)

    「行」就是把「信」与「爱」实现出来,凡信及爱神的人都必遵守神的戒命,此乃与永生神相交的顶点,如三角形的尖端。

    B.与永生之神相交的凭据(5:4-21)

    1.胜过世界(5:4-9)

    信徒藉着信心胜过世界(5:4)。这信的对象是主耶稣(5:5),为他作见证的有水和血及圣灵(5:6-8),这「三合一」的见证为最牢固该领受的(领受在原文作「大」字)(5:9)。

    2.不疑永生(5:10-13)

    信神者既有确定的见证,便不会怀疑永生(5:10-12),这正是作者写作本书之目的(5:13)。

    3.照主旨求(5:14-17)

    有永生的人必照永生神的旨意为己求(5:14-15),为犯罪的弟兄求(5:16-17)。

    4.必不犯罪(5:18-20)

    得永生的也必不犯罪(指习惯性方面论)〔注40〕,也保守自己不犯罪(5:18),使魔鬼不得逞(5:19),认识真神,享受永生(5:19)。

    5.远避偶像(5:21)

    末句的命令似乎特别针对那些外邦背景的信徒,可是在广义来说,「偶像」是任何取代神位置的东西;有了它,便不能有神;有了它,也不能与永生之神相交。

    *****

    约翰壹书为一本「灵交手册」,从书的内容可见神如何褐望与人相交(1:3-4),这正是神创造人的目的。但多少时候是人不愿意与神相交,因他受恶者的诱惑(3:7),贪爱世界(2:15),在黑暗中行走,还强嘴称在光明中行走(1:6);虽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戒命(2:4),屡常犯罪(3:6),胜不过世界(5:4)没有彼此相爱,也缺乏爱神(4:7-8)。

    约翰壹书也是一本「家书」,是一封慈父寄给儿女的信,信中充满温暖的爱。作者把信徒当作自己的儿女,把自己爱他们的心挖出来给他们看,要他们自省、自勉,来显出他们自己是神的儿女,不是自己的儿女。

    凡是神的儿女应有神的属性,因此神是光,他们便要发光,不能活在黑暗中;神是义,他们就不要犯罪,要藉着行义来显出神的属性;神是圣洁的,他们也须圣洁;神是爱,他们就要彼此相爱,不要恨,因为行爱就是显出生命的「神性」;神是永生,他们就不要不晓得自己有永生,胜过世界的,就显出有永生。

    我们是属神的人,但是我们的一举一动是属神的吗?或是名字属神,而实属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