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作者本书是使徒保罗写的,这已经得到教会普遍的承认。
本书开头就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我写信给你们在
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罗1:1—7)。这一段话把写信者与收信者,都介
绍得非常清楚,使我们在思想上不再存在疑问。
二、本书写作时间与地点
本书是公元58年二月(有的解经家认为是公元60年)保罗在哥林多
城一位信徒该犹家中写成的(罗16:23)。
三、本书背景
罗马城的教会既非保罗所建立,也非彼得所建立。虽然罗马教会一直强调罗马教会是使徒彼
得建立的,但无论如何总找不到可靠的依据。如果真是彼得所建立,保罗在书信中一定会提
到他,因为彼得是大名鼎鼎的使徒,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信徒,使徒行传也未提到彼得去过罗
马。教会中曾经流传彼得去过罗马,并且在那里为主殉难(倒钉十字架),这个传说如果属实,也是以后的事。从许多情况分析可以断定,罗马教会的创立,看来
与使徒彼得无关。
当五旬节圣灵降临时,耶路撒冷有一次空前的传福音大会。当时也有从罗马来的人(参徒2
:10),他们在那次传福音大会中悔改信了主,以后就把福音带了回去,于是罗马就建立
了教会。当保罗写信时,罗马教会已经相当兴旺,而且闻名于世。保罗说:“因你们的信德
传遍了天下”(罗1:8)。
耶路撒冷教会建立不久,就遭到了**,不少信徒就向各处逃散。那些四散的信徒也就把生
命福音的种子带到各处去,当然也会有信徒逃到罗马,不久生命的种子就在那里生根发芽,
并且开花结果,罗马教会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本书第十六章中,保罗提到二十六位罗马信徒的名字。那些人都是保罗在各地教会同过工的
人,有的还是保罗的亲戚。除了三位是犹太人外,其余都是外邦信徒,其中有不少是女信徒
,也有女使徒犹尼亚,这些信徒也是把生命福音的种子带到罗马去的人。这样分析是合情合
理的。
罗马城当时是罗马帝国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商业发达的大城市,世界各地有不少人迁居到
那里。那时罗马曾号称为天下的中心,故有“条条道路通罗马”的说法,可见那时罗马城兴
盛繁荣的景象,以及对世界的影响是多么广大深远。
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后期,再次到达哥林多,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他准备回耶路撒冷送
交奉献款项之后,再去访问罗马教会(罗16:21;徒19:21)。保罗代哥林多教会
的领袖路求、耶孙、所西巴德问罗马教会安,又举荐哥林多郊区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非比(
16:1—2),可见保罗致罗马教会的书信,就是在哥林多写的。很可能是趁女执事非比
去罗马的机会,托她把信顺便带给罗马教会的。
四、本书题旨
罗马书的主题就是讲论“神的福音”(1:1),这种说法是全部救恩真理最宏伟的名称。因为“神并不偏待人”,并且他“不只作犹太人的神”,“也作外邦人的神”(2:11
,3:29)。既然“普世的人”都犯了罪(3:19),则所启示出来的救赎方法也应该
同样宽大,合乎众人的需要,而且是以信心为唯一的条件,才算合适。
罗马书不但包括了关于救恩方面极其丰富的真理,而且还有三章特别的经文(9:—11:),使得神对以色列家重要的应许,以及关于外邦人的救恩应许都能调合起来。要应验前者
必须等到外邦人得救的数目添满,教会信徒生命成熟,救主才能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
的一切罪恶(参11:25—27)。
罗马书是使徒保罗一部伟大的著作,是一本相当完整的系统神学,对于基督教会的基本信仰
,对于神完全的救恩真理,都有相当精辟的论述。它在基督徒的信仰与生活方面所起的作用
都非常巨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城该犹的家里口授,由德丢为他代笔书写。试想象:一位年纪约六十左右
的老使徒,为主耶稣基督传扬福音,建立教会,二十多年如一日,风尘仆仆,历尽艰险,挨
打受辱,饱经忧患。看他的面貌,比他的实际年纪更加苍老。他坐在该犹的家里,开口一字
一句慢慢叙述,一个希腊人德丢坐在他旁边,在羊皮卷上不住地记录。他说:“耶稣基督的
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全本罗马书就是把神的福音有次序有系统
地阐明出来。神福音的实际内容究竟是什么?总而言之就是主耶稣基督,就是耶稣基督的全
部生活。具体地说,就是主的降生、受死、复活、升天、再来这五件事,这可以称为救恩的
五环,缺一不可。他死是代人赎罪,复活是赐给人生命,升天是为人代求,将来还要再来,
建立国度,作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神的福音不是哲学,只供人探讨辩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是需要亲身经验的。无论何人只
要能相信、接受,把救恩运用在他身上,就必定会罪得赦免,得称为义,并且成圣、得胜、
得着荣耀。所以保罗宣布他写罗马书的宗旨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
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1:16—17)。
五、保罗写罗马书的主要原因
保罗认为罗马教会内部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他十分关心罗马教会信徒属灵生命的
成长,因为他深知有些犹太人中的律法派,分散在各地教会中进行各种宣传,强调外邦信徒必须遵守旧约律法,受割礼,守安息日才能得救。这些异端谬论必定会刮到罗马教会,混乱
真道,影响罗马教会信徒的属灵生活。因此,保罗就用书信的方式,来讲明“因信称义”、
“赖恩得救”的重要真理,以防止和纠正靠律法(行为)称义的错误论点。如果说人是靠律
法得救,那就贬低、甚至否定了耶稣基督流血舍命的救恩。若是仍旧靠受割礼、守安息日得
救,那就等于基督没有替罪人死,那就把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工作完全**了。
“因信称义”、“赖恩得救”的真理,虽然已经在耶路撒冷大会有了明确的解释,不应当再
发生任何问题,但是,按犹太人的传统习惯,他们总认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神特殊
的选民,得天独厚,有特别的优势。他们认为必须遵守旧约律法的规定才能得救。犹太信徒
中的割礼派,到各地教会中去散布他们自己的错误论点,以致不少外邦信徒思想就陷入混乱
之中,一时弄不清楚律法与救恩的关系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因此保罗就用自己蒙恩得救的亲
身经验,来证明无论外邦人或犹太人都绝对不能再倚靠遵守律法、受割礼、守安息日得救,
只有藉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才能称义。保罗深望自己的同胞犹太人,能丢掉自己的成见,真
诚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成为蒙恩得救的人。
另一方面,信徒对因信称义的真理,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不能因为因信称义白得救恩,就可
以放任自己大胆犯罪;而是应该知道因信称义并非废掉律法,乃是要坚固律法(3:31)。既然是在恩典之中,就更加不可犯罪(6:15)。蒙恩得救之后就应当将身体献上当作
活祭,心意更新而变化,追求圣洁、敬虔,过得胜的生活。
律法只能约束人的外面行为,而救恩却能带给人新的生命。新生命有能力改变人,使人把救
恩活出来。如果真正活出主的救恩,人就会有超律法的行为。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登山宝训
,那样的生活就远远超过了旧约律法的标准。
保罗写的罗马书,揭示了人类历史中一个奥秘,那就是神拣选犹太人,就是为要实现他与亚
伯拉罕所立的约——要使地上万族得福。因为犹太人心里刚硬,拒绝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
甚至要求彼拉多把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因此神就使救恩临到外邦人,又藉着外邦人悔改
归主,而激发犹太人悔改归主。最终使犹太人、外邦人在耶稣基督里都一同蒙恩典得拯救,
这实在是神奇妙的恩典和极大的智慧。
在此我们可以看见保罗在罗马书中特别提出了三个重要的哲学问题:
第一,是救恩哲学——人如何才能在神面前得称为义?
第二,是历史哲学——以色列人在历史中的地位和意义。就是神拣选以色列人的最高目的是
什么?
第三,是伦理哲学——基督徒行事为人应该具有怎样的品性和行为。
六、本书的地位
历来教会中的神学家和解经家,都认为罗马书实在是使徒保罗的一部伟大著作,并对它有极
高的评价。加尔文认为罗马书打开了新旧约圣经一切宝藏之门。马丁路得称罗马书是新约中
的重要著作,是最纯正的福音。黑蓝顿为了细读精研罗马书,曾亲手抄录两遍。我国著名神
学家贾玉铭牧师说:“罗马书如同大光,照亮了全部圣经的真理”。有的圣徒研究了罗马书
以后,感动地说:“亲爱的使徒保罗阿!不要说你为我们写了十三封书,就是你只写了一本
罗马书给我们,就不知道应当如何感谢你了,因为它里面的真理实在太丰富、太宝贝了。”
罗马书对古代约伯所提出的“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伯9:2)的问题作了明确肯定
的回答。就是如果不是神自己设立救法,就没有人能在神面前称为义。神的救法,就是差遣
自己的爱子耶稣基督到世上来,为人的罪钉在十字架上,使一切相信、接受的人都可以罪得
赦免,得称为义,获得永生。
七、本书分段
1、关于福音的启示(1:1—17)
关于福音问题,主要就是认清楚福音的内容是什么?具体地说,福音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1:1—4;可1:1;徒28:30)。“按
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1
:4)。
保罗开始向罗马信徒问安,以后他就说明他打算访问罗马教会的意向,藉着传扬福音以偿还
他所欠的福音之债。接着他就说明神使罪人得称为义的方法。一章十六至十七节,是本段最
重要的经文。这里不但指明了全世界的人都需要悔改,同时也指明了人进到神面前唯一正确
的道路就是耶稣基督,除他以外,别无拯救。
2、普世的人都需要救恩(1:18—3:20)
这里说明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保罗首先说明世人如何远离神,得罪神,以及他们可怕的
结局。神在外邦人身上,是使他们从伟大奇妙的自然启示中(外感的启示),以及人主观内感的启示上,去认识神的客观存在;但是,他们仍旧故意不信靠真神,
偏要去敬拜假神,并且在生活行为上作出许多污秽败坏的事情,可见他们在神面前的罪行是
无法推脱的。
第二章就讲到犹太人也是有罪的,有罪的人就毫无例外地需要救恩。二章一节说:“无论你
是谁”,就是包括所有的人。特别是二章十六节说:“藉着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
,那并不是种族问题,乃是人心中的隐情要被审判。神是鉴察人心的,人的一切行动和意念
,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这就说明人人都是有罪的。
犹太人只有外表的宗教仪式,并没有实际的属灵内容。实际上犹太人也没有真正完全遵守律
法上的规条,就是按律法来说他们也是有罪的。
3、人怎样才能得称为义(3:21—31)
三章九至二十节说明,在神的眼光中,人人都是有罪的。因为神是从人的生命里去看人,人
肉体中所有的义,都如同污秽的衣服,是不能被神悦纳的(参赛64:6)。
三章二十一节至三十一节,神赐给人一个“挽回祭”,作为救赎的方法。这里清楚说明:
①人得称为义的泉源,就是神的恩典(3:24);
②人得称为义的基础,就是耶稣基督的宝血(3:25,5:9);
③人得称为义的通路,就是人的信心(3:22、26、28);
④人得称为义的根据,就是基督复活(4:25)(注意:三章二十二节,人们
犯的罪行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是亏缺神荣耀的罪人)。基督从死里复活,不但赐给
我们复活的生命,并且也为我们这些相信的人活在神的面前。所以保罗说“复活是为叫我们
称义”。
4、因信称义并不是新道理
罗马书是用答辩的方式写的。保罗说了因信称义的道理之后,犹太人中的割礼派就会反驳说
:“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他们认为亚伯拉罕就是倚靠行为称义最
好的例子。关于这个问题,保罗引经据典加以证明:亚伯拉罕并不是因行为称义,也是因信
心称义。他强调亚伯拉罕并不是在受割礼之后才称义,乃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就被神称义了。我们要知道亚伯拉罕称义的事情记载在创世记十五章四至六节,而亚伯拉罕受割礼的事是
记载在十七章九至十四节。可见亚伯拉罕的称义与受割礼的事没有一点关系。
就是说,亚伯拉罕先被神称义了,以后的割礼不过是如同打一个印记来证明一下,因为他在
受割礼之前神已经称他为义了。就好象今天信主的人领受洗礼,那人先在神面前清楚得救了
,洗礼不过是在众圣徒面前作一个见证。
大卫也认为那在行为上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
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7—8)。
5、因信称义后的福乐(5:)
怀疑的人又反驳说:人因信称义,既然如此容易,那么请问:这样,救恩的根基牢固吗?能
经得起苦难环境的考验吗?
保罗对这个问题也作了清楚的论证和解答:
第一,因信称义的人是已经与神和好(5:1);这是说明因信称义的人,已经与神发生了
关系,生命地位以及与神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再站在与神为敌的地位,乃是已
经成为神的儿女。
第二,因信称义的人,是已经进入神的恩典之中(5:2);这说明因信称义的人,已经脱
离了撒但黑暗的权势,迁到神爱子的国里,成为神家中的人了。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就有荣耀的盼望(5:3);荣耀的盼望包括永生、成圣、得胜以及千
禧年国度和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里的荣耀。将来的荣耀对我们实在有强大的吸引力。
第四,因信称义的人,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5:3);因信称义的人是经得起苦
难考验的,因为苦难能锻炼造就信徒的生命,使他的生命更老练、更丰盛。同时,苦难也能
使信徒更加往下扎根,向上结果。这种快乐也是因为对环境有了新的认识。
第五,因信称义的人就会有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心中(5:5);因为里面有了神的爱,思
想感情也就会发生新的变化,因此对神、对肢体、对众人都有了神圣的爱心。爱心是联络全
德的,信徒在主的爱中都会彼此帮助,彼此扶持,使大家共同追求长进。
请注意:五章五节特别提到圣灵的工作,在此我们应当认识,救赎工作是三位一体的神共同
完成的,就是圣父预备了救恩,圣子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恩,圣灵感动人心接受救恩。
在此我们也应该对于“称义”、“悔改”、“重生”、“得救”等名词,稍加解释,以便我
们对救恩真理能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称义”是指在神面前的地位说的,是客观的。就是在我们信主时神特别赐给我们的。
“得救”是指环境说的。是因为我们信主,神就把我们从黑暗、罪恶和撒但的权下,拯救出
来。
“重生”是指里面的生命说的。是我们信主时神藉着圣灵把神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来,使我们
成为有神生命的人。这生命对我们是主观的,因为是在我们里面所发生的事情。
“悔改”是指心思意念和行为上的改变。人得到神的生命以后,这生命在人里面就会发生作
用,使人里面的生命有了变化,接着就会带动外面生活行为上的改变——脱去旧人,穿上
新人。
以上四种不同的名词,实际上也就是一件事情的四个方面。希望我们对于这个问题能加深领
会理解。
6、因信称义与对罪的态度问题(6:)
本书第六章告诉我们,因信称义,并不是鼓励人去继续犯罪,故意叫恩典显多,因为因信称
义的人就是在罪上死了。领受洗礼就是表明与主同死、同埋、并一同复活,成了一个新造的
人,一举一动有了新生的样式,不再作罪的奴仆,乃是从罪里得了释放,不再受罪的辖制捆
绑。
反对保罗因信称义的人说,既然不倚靠自己的行为得救,那么,我们就可以大胆犯罪好了;
保罗说:“断乎不可”!这句话是希腊人的成语,就等于中国孔子的一句话:“天厌之”。一个得救的人在地位上已经与主一同死了,而且一同埋葬了,就不能再犯罪了。
因信称义者的身体如同一幢房子,住在里面的主人已经换成另外一位新主人了。从前作罪的
奴仆,如今也“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6:19),也就是向罪死,向
神活。
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一定要脱离一切罪恶污秽,成为圣洁的人才对(参弗4:1)。有些人
虽然已经信了主,但他却仍旧活在罪恶污秽之中,他行事为人与世人没有分别,几乎看不出
他是一个属主的人,这是很不正常的,也是羞辱主的。
(这章圣经提到“旧人”,这“旧人”是指凡是从亚当里来的旧造,都叫旧人。
“罪身”是指犯罪的工具,就是由其来执行犯罪的事情。“罪身灭绝”、“灭绝”原文是“
失业”。“肉体”是指罪性,就是亚当犯罪以后所遗传下来的天性。)
7、因信称义者的奋斗与叹息(7:)
一个人在因信称义,有了重生得救的经验之后,就会发现自己里面有了新人与旧人之间激烈
的争战。这也就是外面人与里面人(即肉体与心灵)或者说新天性与旧
天性之间的争战。有些事情明知不对,不应该去作,但仍旧去作,叫基督徒感到非常痛苦,
可是却无法脱离这种困境。
这两种不同生命的争战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必然的现象,这个争战也是无法调合的。本章从
七至二十四节中有五十九个“我”,是新约圣经中“我”字最多的一章。可是到了第二十五
节就是一个重要的转折,那就是向里面看。“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就是脱离犯罪的律,以使生活成为圣洁。就是说,我们得救是倚靠耶稣基督,我们得胜也
是倚靠耶稣基督。
8、因信称义者的自由和权利(8:)
这是罗马书中最可爱的一章,它主要是讲到生命与圣灵的律。前一章是讲到一个人虽然得救
了,但是因为从亚当里来的天然生命没有受到对付,所以就仍然过着失败的生活,自己愿意
的不去作,自己不愿意的反倒去作,内心感到无限的痛苦。
这一章讲到圣灵的律。圣灵给蒙恩得救的人一种新的生命,新生命在人里面有个功用,这个
功用就是圣灵的律,这也是使徒保罗在属灵生命真理上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得着什么生命就会活在什么形态之中。我们的生命中是谁在里面活着?这是我们必须弄清楚
的。我们应当知道犯罪是亚当生命的本能,行义是基督生命的本能。本书第八章是讲圣灵最
多的一章。圣灵的内住,能给信徒带来极大的能力,信徒能用圣灵的律去胜过犯罪的律。圣
灵的内住就是人活在圣灵之中,就可以唱出得胜的凯歌。
(“里面人”即属灵的新生命。“外面人”即从亚当里遗传下来的旧生命,就是
指魂的生命,也可称为天然生命。)
9、关于犹太人不信的问题(9:—11:)
与保罗持不同见解的人提出问题说:“难道神把犹太人永远丢弃了吗?”保罗回答说:因为
犹太人拒绝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神的旨意就使犹太人暂时被弃绝,任凭他们流浪天涯,在
那些日子他们受尽熬炼痛苦;在犹太人暂时被弃绝的过程中,救恩临到了外邦人。在此,我
们也可以看见神拯救世界的伟大计划。
九至十一章主要是讲神的智慧与权柄。他有权柄拣选人,也有权柄弃绝人。对犹太人因为他
们不信而被暂时弃绝,就使更多的外邦人蒙恩得救;因为外邦人蒙恩得救,又感动犹太人归
向神而蒙恩得救,这真是神极大的智慧。
犹太人中那些掌权者,不但把神的儿子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以后他们又利用各种机会来逼迫
神的教会。保罗在传道时所到的地方,受到犹太人的扰乱与**相当厉害,因为他们不信耶
稣就是弥赛亚,所以就作出这些大大得罪神的事情来。
反对保罗论点的人又说:倘若耶稣果真是他们旧约圣经中所预言的弥赛亚,那么神自己所拣
选的百姓怎么会如此弃绝他呢?九至十一章这三章就是保罗的答复。九章一至五节是保罗心
中因为以色列人弃绝主而有的忧伤。在这一段经文中保罗所说的话,及所流露的感情极其动
人。他情愿为以色列人的得救而牺牲生命,甚至于灵命,“与基督分离他也愿意”。请看他
爱同胞的心何等热忱恳切!就是他愿同胞得救,自己沉沦,也在所不惜。
九章六至二十四节是讲到神的主权。九章二十五至三十三节说旧约圣经对犹太人早有预言。
十章和十一章,是讲论犹太人自己的罪过,与他们未来的希望。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神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都要完全实现。说明神是信实的神,又是得
胜的神。
10、奉献的生活(12:)
人必须先有一至十一章的认识与经历,然后才能进入十二章的真理,过好奉献的生活。就是
说,先得到圣灵的光照,知道自己是个罪人;接着就因为接受主耶稣基督的宝血,罪得赦免
,蒙恩得救,得称为义,并且因为圣灵在里面的工作而成为圣洁;以后又在圣灵的光照之下
,看见了神对世界的整个计划,又知道神的恩典与严厉,同时也看到神的智慧与权柄,看到
神的宏观计划与微观措施是何等智慧奇妙……。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听见保罗对他说:“所
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
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12:1)。注意:十二章一节是献身,二节是献心。
基督徒应当奉献自己过新的生活,在生活与工作中都应当有事奉。身体在哪里,事奉也应当
在哪里。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完全是神恩典的赐与。神诸般的恩典就是我们遵行神旨意的
动力,也能使我们的全人更新变化,成为完全新造的人。
十二章九至三十一节,是讲到属天的性格,例如弟兄相爱,恨恶罪恶,大有喜乐、忍耐,对
人有同情心,乐意接待人,凡事不可亏欠人。特别是爱仇敌,不对仇敌进行报复,不为恶所
胜,反而以善胜恶。如果能象基督那样,把爱的炭火堆在仇敌头上,对他的感力将是惊人的。
本书十二章也是讲到基督徒与教会的关系。教会的事奉不是个别肢体的事奉,乃是身体(全体信徒)的事奉。每位信徒都应当找到自己事奉的位置,并且在自己所
站的地位上忠心事奉神。每位基督徒都会有神所给他的恩赐,与其他肢体配搭,共同事奉神。
11、教会对地上政权应当有的态度(13:)
神把这样的真理放在圣经里,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神的儿女们可以因此不犯错误。例如旧约
时代的以斯拉、但以理、末底改、以斯帖等人,都是顺服地上政权的,因为他们认为地上的
政权与天上的政权是密切相关的。神把政权赐给人,如果他们不按神的旨意行事,神会干预
的;如果神的儿女们错了,神也会加以管教的。
我们要知道地上政权的建立是有神旨意的,其目的就是为赏善罚恶,以防止人类社会中犯罪
行为的滋长。基督徒有双重身份:按属灵生命来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弗2:1
9);但按肉身来说又是某个国家的公民。就象主耶稣那样,他是天上神的儿子,又是地上
拿撒勒人的儿子,所以他照样向政府缴纳人丁税。他说“该撒(当时的罗马皇帝)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可见基督徒在服从神旨
意的前提下,也应当服从自己所属的政权,作一个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公民,这样作也是
神所喜欢的。
本章八至十节说到爱是一切律法的总纲。爱是我们一切行为的动力和规范,也是我们应该实
行的诫命。十一至十四节是保罗因为基督显现的盼望而欢喜,并且因为这个荣耀的盼望而过
圣洁的生活。“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
12、如何对待软弱弟兄的问题(14:—15:7)
“吃肉”与“守日”问题,不应该看作与得救有关的问题,乃是关于事奉主的认识与理解的
问题。原则就是不要使弟兄跌倒,并且要使他们得益处,被建立。救恩问题是大道理,事奉
的方式是小道理。关于因信称义、赖恩得救,是属于基本信仰问题,一点也不能含糊;其他
如蒙头、擘饼、受浸等具体问题就不能等量齐观。
13、如何为众人而活(15:8—16:)
基督徒工作与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人而活。实际上就是藉着为人活而为主活。基督就是我们
生活的中心,我们应当在凡事上尊他为大,尊他为圣,使他的名得到荣耀。
本书十六章五节特别提到了“家庭教会”。其他有歌罗西四章十五节和腓利门二节也提到“
家庭教会”。第一,信徒要认识自己是神家中的人。第二,要认识参加聚会的重要性。第三
,要认识自己属灵的责任。第四,向邻居见证主的福音。
七、本书应特别注意之点
1、圣经原文关于救恩所用的字,其中含有拯救、平安、保守、医治、健全等意思。“救恩”二字主要的内容就是称义、救赎、赎罪、归与、饶恕、成圣、得荣等,同时拯救也可以分
成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信徒已经从罪和罪的刑罚中得了拯救(路7:50;林前1:18;林后2:15)。这样他就平安稳妥了。第二,信徒现在从罪的权势和习惯中得了拯救(罗6:14;腓1
:19,2:12—13;罗8:2)。第三,信徒在被救出来以后要进一步与基督联合(
同死、同埋、同活,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在生活上能彰显主的荣耀)。
得救是由于神的恩,也因着人的信。是白白的恩赐,并非倚靠人的行为而得救(罗3:27、28,4:1—8,6:23;弗2:8),保罗又说:“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
;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
神的次序就是先得到救恩,然后才能有行为。人因为得救而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会出现新
的生活(弗2:10;多3:5—8)。
2、我们对于“罪”和“罪人”等一些名词,也应该加以分别。“罪”就是过犯,就是越过
神律法的行为。这律法就是神所制定善恶之间的界限(诗51:1;罗4:15、25)。
“罪孽”是一种根本错误的动作,因为违背了是非道德律。“错误”就是离开了正路(诗5
1:9;帖后2:11),就是不中的,没有达到神的标准。“罪过”就是人随意侵犯了神
权柄的范围(罗5:14)。“不法”也可称为属灵的纷乱(太24:12;罗6:19;
提前1:9)。“不信”就是侮蔑或者否定神的信实(约16:9)。“罪”是来源于撒但
(赛14:12—14),是藉着亚当进入了世界的(罗5:12)。
除了耶稣基督以外,全世界的人以往与现在,都是在罪恶之中(罗3:23;弗2:1—3),因此就得受到身体与灵性死亡的惩罚(创2:17,3:19;结18:4、20;罗
6:23),除了耶稣基督舍命流血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办法,可以解决人类的罪恶问题(
弗2:13;约壹1:7),神的救恩,必须藉着人的信心才能发出功效(徒13:38—
39)。
总的来说,罪可以分为三层:
①“罪”是一种实际的动作,它能干犯或抵挡神所启示出来的旨意;
②“罪”也是一种态度,在它毫无公义;
③“罪”又是一种性情,它习惯于与神为敌,作神所厌恶的事。
3、“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3:25)。“挽回祭”原文即“挽回之意”。此字发现于
约翰一书二章二节,四章十节。在希伯来九章五节译为“施恩座”。施恩座在赎罪日要洒上
赎罪的血(利16:14),表明律法公义的审判已经(按预表方面)
执行了,因此那称为审判座的,因为公义的要求已经得到满足,就成为施恩座了(来9:1
1—15,4:14—16),并且又成为神人相会的地方(出25:21—22)。
在应验这个预表方面,基督的十字架就是挽回之地,他所流的血,表明他为我们受了公义的
审判,保守了律法的尊严。因此,耶稣基督才能成为在新约之下,一切蒙恩的罪人得称为义
的保证,并使他们得以享受神儿女的自由荣耀。
4、律法是一种原则,在罗马书中有六种不同的“律”,我们应当分别清楚:
①摩西的律法是定罪的(3:19);
②信心的律是除去自以为义的意念(3:27);
③肢体中犯罪的律是对罪的倾向(7:23);
④心中的律即天良的倾向(7:22、23、25),心中的律是赞成摩西的律,却没有力
量去实行,因为不能胜过肢体中犯罪的律(7:15、23)。
⑤圣灵的律能拯救信徒脱离肢体中犯罪的律,并且使他的良心不再受到摩西律法定罪的控告
;同时圣灵使摩西律法所有的要求(8:2、4)成就在顺服圣灵的信徒身上。“因为赐生
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8:2);
⑥死的律和犯罪的律(8:2),可以说是二位一体的。死是从罪来的,罪的律是叫人倾向
于罪,死的律是叫人倾向于死。死,包括两方面:一是指灵性的死,就是与神的生命隔绝,
在神喜悦的事上毫无能力,在抗拒罪恶的事上也毫无能力;另一方面因为人犯罪的结果,就
给身体带来了死亡,这也是人肉身的必然规律,因为有罪就是死。
5、“外邦人数目的添满”,这是神在恩典时代救恩计划的完成。也就是从外邦人中召出人
来归于基督的名下,成为基督的身体(教会)(弗1:22—23)。当恩典时代结束时,
基督就要从天降临,犹太人亲眼看到他们所弃绝的耶稣基督真的驾云降临了,就恍然大悟,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
一切罪恶’。又说:‘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这就是我与他们所立的约’”(11:26
—27)。
八、本书钥词、钥节
1、钥词:①“救赎”(3:24)。②“义”(1:17)。
2、钥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3:
25)。
九、本书主要信息
本书主要讲论因信称义、赖恩得救的真理,以及有关的救恩经历,也就是“神的福音”所涉
及的多方面的救恩内容。
本书也特别显示使徒保罗从神所领受的启示(加1:12),主要是关于救恩福音真理的启
示。保罗在作见证时也提到了此事(参徒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