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课    使天生瞎眼的人重见光明
    (经文:约翰福音九章1至41节)

    约翰福音记载了主作出7个「我是」的自我宣告──六章35节,八章12节,九章5节,十章7、11、14节,十一章25节,十四章6节,十五章1节──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主耶稣会用事实来证明他的宣告全然真实。当他说:「我是生命之粮」,他便藉着给五千人吃饱的神迹,来证明他的话是真理(六2-13)。当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之後,他便使拉撒路复活(十一43-44)。当他说了八章12节和九章5节那两句话,他便使一个生来瞎眼的人重获光明。让我们看看主如何治好这人,这人又有何回应。

    1.这人被黑暗所遮蔽

    这人天生瞎眼,一直以行乞为生。神的话语给我们的基本教导是:从属灵的角度而言,我们各人都是天生瞎眼──翻阅约翰福音三章19至21节;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哥林多後书四章4节;以弗所书四章18节,并比较彼得前书二章9节,当主拯救我们的时候,看看会发生甚麽奇妙的事情。尝试向一位失明人士描述一样物件,他必然会说:「我看不见它的样子!」;当你向一位未曾重生的人讲述神的事情,他的反应也必如此。没有人能看见及明白神的真理,除非主开了他的眼睛。然後,他就能说瞎子所说的话──25节。我们身边的人,有许多都是属灵的瞎子,他们的心灵被极大的黑暗所遮蔽。

    2.这人被猜疑所包围

    门徒在第2节提出了一个值得我们留意的问题。那个问题是甚麽意思?他们所言,是否指到某些投胎转世的理论?这人怎可能在出生之前便犯了罪?有些犹太人的确相信母腹中的胎儿也可能犯罪──翻阅创世记二十五章26节及何西亚书十二章3节。对於这个疑问,我们的主在第3至5节提供了他的回答。尽管瞎眼和各种疾病,以致死亡本身,都是因为人类犯罪而产生的结果,有时亦可能是个人犯罪的结果,不过,这次事件中的主角却不是因为犯罪而天生失明。摩根博士(Dr.CampbellMorgan)认为第3和4节应这样解释:「也不是本人犯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彰显神的作为。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差我来者的工作」。换言之,这人天生失明,并非为了证明神可以在失明人士身上工作;这与神的属性难以吻合。任何人失明,绝不是出於神的心意;主的话是要表明,他不会在此解释罪的奥秘,反之,却是要清除犯罪的原因,和打破罪的权势。主正是为此治好这人。

    3.他行了医治的神迹

    我们在第6和7节看到这点,当中我们留意到3件事:

    (1)耶稣做了甚麽──第6节。他为何把泥抹在他的眼睛上?这行动是否有任何象徵性的意义?也许,泥预表了罪的污秽,需要把它清理乾净;又或它乃表示只有主自己才能施行医治;它亦可能象徵人的心思被地上的事物所沾污。

    (2)耶稣说了甚麽──第7节上。你有否留意,耶稣经常吩咐人:「你往(去)…」,然後才会叫他「来…」?例如,撒玛利亚妇人(约四16);少年财主(太十九21);十个?疯病人(路十七14);大臣(约四50)。这是顺服的信心。主可以立即施行神迹,使瞎子重见光明,但他却定意要透过人对他的信心来施行医治。真正的信心,就是要遵照他的话而行。

    (3)那人做了甚麽──第7节下。这是完全的顺服,因为他「奉差遣」,谨遵主的吩咐而行,他「回头就看见了」。他遵命而行,就看见了。多麽奥妙的神迹──32节!

    4.他备受攻击

    事情的演变实在令人诧异。一位失明人士在众目睽睽之下得着神迹的医治,得以重见光明,可是,却惹来众人议论纷纷、攻击敌视,最终竟把那人逐出会堂!然而,这种情况岂不是经常发生吗?主耶稣从天上降临,结果却被钉十架;此外,众先知、使徒和殉道者都见证一个事实,就是人若定意听从神和遵他的命而行,经常都会遭到四方八面的攻击。我们成为基督徒之後,总或多或少经历过某些批评和攻击。这人究竟要面对甚麽?

    (1)首先,他要面对他的邻舍。第8至12节告诉我们,他们目睹这人的改变,却仍然怀疑。第9节的记载真是精彩绝伦!

    (2)其次,法利赛人公开质问他。第13至18节告诉我们,这些宗教教师竟表现得如此盲目,实在可怜!许多人在悔改信主之後,最大的压力往往是来自死守条文的宗教教师。

    (3)最後,是他的父母。第18至23节告诉我们,他的父母见到儿子得着医治,内心一定非常高兴,可是却因为畏惧,不敢挺身维护儿子。

    但其实,法利赛人之所以勃然大怒,是因为我们的主是在安息日行了这个神迹──经文记载,尽管医好的那人表现出极大的勇气(细读30-33节),他们却「骂」他(28节),把他赶出会堂(34节)。现在请读第35节,并比较马太福音五章10至12节。

    5.他持定确据

    第25节告诉我们,那人见证自己的眼睛得着医治,可是在第35至38节,我们看见经文记载,当「世界的光」光照他,他便得蒙更大的祝福──翻阅哥林多後书四章6节。留意他如何循序渐进地加增对主的认识。在第11节,他称他是「一个人」;在第17节,他称他是「先知」;在第27节,他认为他值得自己跟从作他的门徒;在第33节,他指出他有神的赐福;到了第35和38节,他承认他是「神的儿子」。请依次翻阅经文所记载的7个问题:(1)第10节;(2)26节;(3)第26节;(4)第12节;(5)第17节;(6)第35节;最後,你会怎样回答(7)第40节那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