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教会论 第伍章  教会的权能
    壹教会权能的渊源主耶稣基督不但建立教会,并且赋与教会必需的权能与权威。他乃是教会之首,这不仅是有机的,而且也有行政的意义;易言之,他不仅是教会身体之元首,而复为属灵国度的君王。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说:他乃「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因为他「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参西一15一20)他既是教会的元首,又是属灵国度的君王,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且复出了无比的重价,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使万有,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与自己和好,自有权能或权威赋与教会。所以他自己亲口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太一六18)又在他最初讲到教会的时候,把权柄赋与教会,应许彼得,「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一六19)在这里我们显然看到,「教会」与「天国」二词,乃是互用的。钥匙乃为权柄的象征与标识。(参赛二二5-22)彼得藉着天国的钥匙,得到捆绑与释放的权柄,这也可指在教会方面,何者是准许,何者是不准的事。而其所作准否的裁定(非对人,乃对事),乃要得到天上的批准。彼得好像使徒的代表,得到这权柄,此乃教会那些教师们权柄的核心与基础;历世历代的教会,都要受到约束。但主耶稣基督非仅把权柄与权利赋与彼得,而复赋与所有的使徒,不但对事,而且对人,此从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主耶稣基督的话,就显然可知,「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主耶稣在最初乃以最高的程度把这权柄赋与众使徒,但又以较少的程度,把这权柄赋与一般的教会。教会乃有权开除不肯悔改的罪人;但是他们所以有这权柄,一则乃因主耶稣基督往在教会里面,二则乃因藉着使徒们所留下的裁判的正确标准。

    主耶稣基督把权柄赋与整个的教会,可从以下各节经文得到明确的指示。使徒行传十六章四节说:「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并参徒一五23一29)哥林多前书五章七、十三节说:「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六章二至四节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并参一二28)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六节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教会的职员乃是从基督;并非从人,得到他们的权柄;会众乃仅为主所用,透过他们,把他们按置在其职位之上。博都斯氏(Porteous)在其所著《神国的统治》一书中说:「长老(或牧师)乃被称为会众的代表,意指乃为被选的统治者;此乃称他们职位取得之方式,但并非其权柄由来的渊源。」贰教会权能的性质教会权能的性质一方面是属灵的,一方面是治理的。兹分论之:

    一、属灵的权能讲到教会属灵的权能,那并非完全是内在的或是不能目见的,因为主耶稣基督乃掌管我们的身体与灵魂,他的道和圣礼乃是有关我们全人的(wholeman),而且执事们的任务,乃是特别有关会友们身体上的需要。属灵的权能,乃为上帝的灵所赋与的权能。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用他自己血所买来的。」所以教牧唯有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藉着圣灵的大能,始能施展这种属灵的权能。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说:「(主耶稣)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这种权能只有属于信徒;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二节说:「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这乃仅能用道德的属灵的方式来行使,因为「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林后一○4)。国家乃是代表上帝对于世人外在的与现世的情况的统治;但教会乃是代表上帝对于世人内在的与属灵的情况的统治。前者之目的乃在确保其人民获得并享受其外在的与公民的权利;而且时常不能不使用强制的权力,藉以抵制**。后者乃为抵制邪恶之灵,其目的乃在传授他们真理的知识,一方面救他们脱离属灵的捆绑,一方面在属灵的恩典里造就他们,引导他们顺从他的律法,并且在生活上切实表彰出来。因为教会的权能是属灵的,所以绝不使用压力。主耶稣基督在世之时提示,他在地上的国度,乃用属灵的权能来治理。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三十二节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说:「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约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说:「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罗马教会可惜看不到这个重大的事实,他们坚持要得到现世的权能,专想要把世人整个的生命受他们的支配,这乃显然有背主道。

    二、治理的权能从许多经文来看,教会的权能不是独立的和最高的,此乃显然无疑的。例如上文所引的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七节,「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二十三章八、十节主耶稣基督说:「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哥林多后书十章四至五节说:「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彼得前书五章二至三节说:「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这乃是一种治理的权能(diakoniaLeitourgia)。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四节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上帝恩惠的福音。」治理的权能,乃是从主耶稣基督而来,要顺服他对教会最高的权威。罗马书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说:「耶稣进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这权能的施行,必须在圣灵引导之下,且和上帝圣言相符合。主耶稣基督乃是教会的君王,藉着他的名,统治教会。罗马书十章十五节说:「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以弗所书五章二十三节说:「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这种权能乃是真实的,而且是总体性的,包括传讲他的道,施行圣礼(参太二八19);决定何者是天国所准许或不准之事(参太一六19);赦免罪或留下罪(参约二○23);和施行纪律等(参太一六18,一八17;林前五4;多三10;来一二15一17)。

    叁教会权能的种类教会的权能,大率可分为三种:一为维护教会纯正信仰之权(Thepotestasdogmaticaordocendi);二为维持纪律与圣洁生活之权(Thepotestasgubernans);三为发挥寿世益人之能。兹分论之。一、维护纯正信仰之权教会乃有一个神圣的使命,那就是要维护真道。她一方面对教会外面之人,要为真道作见证,并且「竭力的争辩」(参犹3);一方面对教会里面的人,也要作好的见证,并且教导他们。兹分四点来说:(1)维护上帝的圣言;(2)传扬救世的福音;(3)制定共守的信条;(4)进求神学的研究。请分论之:

    1.维护上帝的圣言——上帝把他的圣言赐给教会,旨乃在使教会持守真道,保障这无价的宝藏。因为「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腓二15),许多敌挡圣道的势力都仇视真理,滔滔天下,蚩蚩者氓,都是思想乖谬,从而「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参提前四1;提后四3-4);教会务须儆醒,万万不容真道从世上湮没;要使上帝所默示的圣书,纯正无瑕,不被残害损伤;使救世真道,俟诸百世而不惑,传诸万世而长存。职是之故,教会乃有神圣伟大,责无旁贷之使命,要和一切悖谬不信的邪恶势力相抗衡与争辩。上帝的话激励我们说:「……不可传异教,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3-4);「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的守着」(提后一13一14);「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因为有许多人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他们因贪不义之财,将不该教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多一9一11);「亲爱的弟兄阿,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犹34)可惜教会对于这神圣的使命与责任,却不常关心,一若无关宏旨,遂为魔鬼留馀地。以致近代教会领袖和新神学家,甘作魔鬼的差役,为虎作伥,乐于助纣为虐,欢迎那些敌挡圣道,批评圣经的学者,自鸣「高级」,沾沾自喜,以为思想开明前进,可以领导时代,而反讥信仰纯正,持守圣道者,为思想落伍。由于理性主义,人文主义,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发展,高抬人智,藐视圣道,不但把人的智慧与神的圣言,等量齐观,又复自高自大,「拦阻人认识上帝」(参林后一○5),从而与上帝分庭抗礼,几如审判上帝,批评圣经,修改圣经,甚至否认圣经,实属离经叛道,大逆不道!2.传扬救世的福音——教会神圣的使命与重大的责任,不但是要维护上帝属天的圣言,持守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并且还要在世界以及在上帝子民中间传讲救世的福音,一方面使罪人悔改,一方面使圣徒得到造就。教会在世界乃有传扬福音的神圣使命。我们君王元首,主耶稣基督,乃赋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所以他把传扬福音的大使命给与教会,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藉着教会的事工,神子乃继续不停的从整个世界人类中集合那些被选得永生的成为教会。无论任何时代的教会,应当积极遵守主命,努力奋发;传道救灵,使教会继续增长,把普天下,被拣选的,成为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并且继续增长发展,直到人数满足,最后成为将来理想的教会,完美的装饰整齐的基督新妇,就是启示录二十一章的新耶路撒冷。基督教会应当戒慎恐惧,倘使为这重大的使命所成就的工作,一旦被抛弃,乃就证明对主不忠心。这一个艰巨的事工应当继续,要在救主荣耀降临之前完成,因为「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二四14)。教会要完成这艰钜伟大的使命,其所用的方法,不是教育,不是文明,不是文化,不是社会改造,这些仅有若干辅助的作用;但是唯一重要的乃是天国的福音,就是藉主耶稣基督上帝羔羊的宝血,所得到的白白的救恩。但是教会并不以藉着福音带领罪人皈主为满足;他们还要对已经信主的会众传讲主的道。教会主要的使命,并非仅仅在呼召罪人归向救主,还要造就圣徒,加强他们的信心,使他们得以成圣,从而坚固主的灵宫。使徒保罗说:上帝所赐的,不但「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1一13)教会不能以仅仅讲解信心初步的道理为满足,我们还要继续推究,进到更高的境界。希伯来书五章十一节至六章三节说:「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唯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样浸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上帝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只有一个真正坚强的教会,坚信真道的教会,才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宣道机构,能够为主打美好的胜仗。所以教会的使命,乃是广泛的,总体的。她不但要指示得救的真道,警告恶者必趋沉沦;必须激励圣徒使有得救的盼望;还要扶助软弱无能的人;激励灰心丧志的人;安慰忧伤痛苦的人。为求这些事工能够行在各国各地,则又须把上帝的圣言译成各种语文。施行圣礼与传讲圣道,两者乃须并行,此即藉着表演圣礼,来表达圣言。教会传扬福音的使命,圣经有明白的教训。例如以赛亚书三章十至十一节说:「你们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因为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因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哥林多前书九章十六至二十二节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后书五章十九至二十节说:「……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提摩太前书四章十三节说:「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提摩太后书二章十五节;四章一至二节说:「你当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我在上帝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多书二章一至十节说:「但你所讲的,总要合乎那纯正的道理。劝老年人,……在信心、爱心、忍耐上,都要纯全无疵。又劝老年妇人……用善道教训人,好指教少年妇人……,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毁谤。又劝少年人要谨守……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劝仆人……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

    由于教会之首君王教训的明确,教会当不容极权政府命令他们要传讲什么;也不可与反映时代精神的叛道文化思想通融妥协。不幸这正是现代派所采取的方针,他们为投入所好,迎合潮流,竟把唯理主义的所谓「高级批评」(highercriticism)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的谬论邪说,编成他们的讲章,结果就完全失去了教会元首、万王之王、救世福音的信息,诚为心灵自杀的悲剧!但愿早日警悟,从灭亡之路转回来,谦卑顺服,屈身在救主耶稣基督的脚下,重新发现福音的奥秘,起而大声疾呼,传扬救世的真道。(参林前一18-31,二1-8)3.制定共守的信条——每一教会应当深深自我检讨,表白其所信的真道。一方面对圣道的奥秘,要加以穷究深研,一方面对于他们所信的,要制定一种信条。为求达成这个目的,一方面要激励会众对他们所信的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一方面又要把他们确知深信的教义,对外宣讲。由于世人偏离真道,这一个工作乃日形重要。因为异端猖獗,一方面要制定共守的信条,一方面要对教会信仰作明确的宣示。使徒们因为有偏差的道理混进教会,深感对于真理的道有重加更明确宣称之必要。约翰鉴于诺斯底异端(Gnosticism或称神哲主义)渗透教会,所以他在福音书及书信里面一再讲述主耶稣基督在世界显现的主要真理。使徒保罗因为有些人不信复活,所以他对这复活的教义也一再讲述。其最重要的乃为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十四至十九节、五十至五十四节,他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提摩太后书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说:「他们的话如同毒疮,越烂越大;其中有许米乃和腓理徒,他们偏离了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就败坏好些人的信心。」(并参提前一20)其次还有关于救主再临,也有危险的错觉,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大声疾呼说:「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帖后二18)在耶路撒冷会议,又重申信徒的自由,不要强迫「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不「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救在门徒的颈项上」;「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参徒一五章)。圣经里面固没有信条的例子,信条虽非上帝直接的启示,但乃是教会对上帝启示的真道深思熟虑的结果。现在有些人反对信条,但是这种反对,并非不能加以排斥。他们虽讥讽信条,认为不能与圣经有同样的权威,但是信条并不增减圣经的真理,也不妨害良知的自由,亦不阻碍或减少神学研究的果效。更不以信条乃为酿成教会分门结党的因由。而且适得其反,因为信条可以表白明确的信仰,藉此可以促进有形的教会合一的程度。尤有进者,语云,「言为心声」,倘使教会不要闭口不言,则势必制定共守的信条,向世人表白他们的心声,以及对真道的信仰,作为他们共守的基准。只是我们须戒慎恐惧,不要滥用信条。4.进求神学的研究——西语谓「不要把桨平放休息」,使船停着,不向前进。我国成语也说,不可「故步自封」,更说:「不进则退」。教会有了圣道的知识,以及制订的信条,不可就此「墨守成规」,引为自足。而应对圣经的宝藏,作深入的钻研,庶能把隐藏的奥秘发掘出来。要用科学的方法,穷究精察,对生命之道,有更深的认识,有更多的了悟。教会责无旁贷,对于以后继起的教师与牧师的训练,要照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二章二节的话,负起他的使命。「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二、维持纪律与圣洁生活之权此可分两点来讲:1.为维持教会的纪律;2.为维持圣洁的生活,兹分论之:1.维持教会的纪律——「上帝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三节)所以他愿意「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一四40)上帝赋与教会的管制权,乃有两种:一为厉行基督的律法;二为拟订教会的教规。请再分论:

    (1)厉行基督的律法——这乃是实施主耶稣基督为教会所颁布的各种律法。关于这点,天主教会与基督教会乃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前者认为他们制定这种律法,实际上,乃是对于良心的束缚,后者则否认天主教这种权威,但仍保持实施教会君王,基督律法之权。虽则如此,他们认为此乃根据主耶稣的权威,他们仅有治理的或陈诉的权能,除了主所许可或制裁的以外,他们不再用其他谴责之权。尤有进者,他们认为强制乃抵触这种权能的本质,不会产生任何属灵的益处。而且所有教会的会友也有若干程度的权能。例如罗马书十五章十四节说:「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说:「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上帝。」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十一节说:「所以,你们该彼此劝慰,互相建立,正如你们素常所行的。」但是对于教会的职事们,则赋与他们更高度的权能,例如约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节说:「耶稣对西门彼得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说:『主阿,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小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说:『主阿,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牧养我的羊。』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彼得前书五章二节说:「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按着上帝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牧师的品德及其维持教会纪律之权能,应照哥林多后书一章二十四节;和彼得前书五章四节(并参上引五2)表达出来:「我们并不是辖管你们的信心,乃是帮助你们的快乐,因为你们凭信才站立得住」;「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2)拟订教会的教规——教会因为有许多特殊事件,有拟订各种章程与法规的需要。这些法规,并非新的律法,而乃为对已有的律法作适切的规章与实施。例如制订明确的教训,订定担任教会职务应具的条件;规定崇拜聚会的仪式;以及确订执行纪律的方式等。关于崇拜聚会的一般原则,在圣经里也有规定。例如约翰福音四章二十三节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并参林前一一17一33,一四33、40)「上帝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二节:「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歌罗西书三章十六节(见上引)。不过关于崇拜聚会的方式,在细节上各教会可以自由斟酌,并非完全呆板。他们可因环境的不同,因地制宜;但是公共崇拜聚会的目的,乃在造就圣徒,并且为主作好的见证。而教会一切的规章,虽可因地制宜,却是绝不可违反主的律法。2.维持圣洁的生活——维持教会圣洁主权,可分两面来说:一为接纳那些经过考验合格的人;二为开除那些生活失检,品德败坏之人。此可分四点来讲:一为维持圣洁生活之经训;二为维持圣洁生活之目的;三为维持圣洁生活之执事;四为维持圣洁生活之必要,兹分论之:(1)维持圣洁生活之经训——以色列人无意中误犯的罪行,可用献祭为之赎罪;但是对那些故意犯罪作恶之人,则须加处罚而把他治死。咒诅与驱逐(Cherem)不但是教会的,而且也是政府的惩罚。凡是未受割礼的,有麻疯病的以及不洁净的都不准进入圣所。(详见利未记。并参以西结书四十四章九节,「主那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主耶稣基督把这权柄赋与使徒与一般教会,他们可以捆绑或释放,准许或不许,赦免或留下。他在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节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他又在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主在复活以后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教会所以能够施行这种权能,乃是唯独因为主耶稣基督赐给了他们。圣经里面关于这种权能的施行,有如下的经文:哥林多前书五章二、五、七、十三节说:「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十四至十五节说:「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提摩太前书一章二十节说:「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提多书三章十节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

    (2)维持圣洁生活之目的——维持教会的纪律,乃有两重的目的。其一,藉着接纳与开除会友,俾基督的律法,能发生实际的果效。其二,藉着遵行基督的律法,使教会会友的灵命得到造就长进。两者的目的都是要使基督教会达到一个更高的目的,就是维持圣洁的生活。(3)维持圣洁生活之执事——维持教会圣洁的生活,虽然教会一般的会友,都关怀参与,但通常都由教会执事们负责处理,尤其在案情严重须加谴责之时。倘使案件提到主教法庭(或长老法庭),乃有两种处理的方法,一为关于私人的罪,二为关于妨害公众的罪。犯了公罪则不经私人的训戒劝勉,也不待正式的控诉,主教法庭就要采取主动,加以直接惩戒的处分。例如哥林多前书五章,使徒保罗风闻他们中间有**的事,而且那样的**,连外邦人中也没有,保罗身子虽不在他们那里,心却在他们那里,好像亲自与他们同在,就已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奉主耶稣的名并用主耶稣的权柄,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们的肉体,使他们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并且再「写信给他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还有在启示录二章里,别迦摩教会和推雅推喇教会,因为有人服从了巴兰的教训,服从了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训。又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人,引诱他们行**,吃祭偶像之物,虽曾给她悔改的机会,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也要叫他们同受大患难,又要杀死她的党类!关于公罪的案子,主教法庭不能等人提出正式起诉,也不应叫人先作私人的劝戒;公罪乃有害公众,不能任令私人在私下解决。主教法庭惩戒的处分,乃经三步骤:(1)为小破门(excommunicatiomino),就是禁止参加圣餐礼。这不是公开的,乃是由主教法庭一再劝戒,使罪人悔改;(2)为三次的公开宣布。倘使第一步不发生效果,就要作公开的宣布与劝戒。第一次宣布的时候,仅讲罪案,而不提罪人之名。第二次则照长老监督会意见,并且得其许可,则把罪人之名宣布。(3)为宣布开除,藉以得会众的同意。在这时候,主教法庭当然还是继续加以劝戒;(4)继以大破门(excommunicatiomajor),完全从教会除名,断绝他与教会的关系。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节说:「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三节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提多书三章十至十一节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还是去作。」但是倘使罪人诚愿认罪,表示他们真切悔改,则总可准他恢复原有的地位。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二章五至十节说:「若有叫人忧愁的,他不但叫我忧愁,也是叫你们众人有几分忧愁。我说几分,恐怕说得太重。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4)维持圣洁生活之必要——此于圣经乃有很多明训。例如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八节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罗马书十六章十七至十九节说:「……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哥林多前书五章二、九至十三节(见上引)。哥林多后书二章五至十节(见上引)。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六节说:「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提多书三章十至十一节(见上引)。启示录说:以弗所教会,因为「行为、劳碌、忍耐……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使徒的,看出他们是假的来。」所以得到称赞。但是别迦摩教会以及推雅推喇教会,因为「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人,引诱他们行**,吃祭偶像之物」,就受到责备。

    改正宗教会在施行教会的纪律上乃有超越的成就。他们着重教会必有独立的治理和纪律。路德会则没有这样重视,照伊拉斯派(Erastian)的学说,则把教会视为一种社团,乃照国家的规章而建立;治理教会,乃为国家的任务,从而把教会施行纪律之权,拱手让给政府,放在政府手掌之中,因此政府可以开除教友。教会仅能藉着传讲主道,施行纪律。质言之,教会只能「坐而言」,不能「起而行」,对教会全体,讲一些训诫劝勉的话。牧师仅能传讲,却无施行纪律之权。现在有一种趋势,教会的纪律松懈,对于犯罪的会友,充其量乃仅能加以劝勉或与其个别接触,至若禁止参加教会,则避而不谈,噤若寒蝉。但是教会乃是一个伟大的宣道机构,圣徒共聚的总会,自当不容公开犯罪的人留在里面,作教会「害群之马」。罪人苟不悔改,努力奋发,追求圣洁,共图维持教会圣洁的生活,则不能在神圣的教会里面有其立足之馀地。三、发挥寿世益人之能此可分为两种:一为超凡医治等异能,二为救苦济难之德行。兹分论之:

    1.超凡医治等异能——当主耶稣基督差遣他的使徒和七十个门徒出发的时候,不但吩咐他们传扬福音,并且赐给他们赶鬼以及医治一切疾病之能。马太福音十章一、八节说:「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疯的洁净,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的得来,也要白白的舍去。」马可福音三章十三至十五节说:「耶稣上了山,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他们便来到他那里,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与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并给他们权柄赶鬼。」路加福音九章一至二节,十章九、十七节说:「耶稣叫齐了十二个门徒,给他们能力权柄,制伏一切的鬼,医治各样的病……。要医治那城里的病人,对他们说:『上帝的国临近你们了。』……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的回来,说:『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在初期教会的时候,有些信徒有医病的恩赐,且能施行神迹。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节说:「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九至十节说:「……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但是这种异常的情况,不久就变成寻常的情况,教会就用平常的方法,施展他们的事工。圣经里面没有经文明显的讲到这种初期教会超凡的医病赶鬼,行神迹异能的事,要在历世历代一直继续下去。圣经里面所记载的各种神迹以及超凡的事象,乃是用来作为上帝特殊启示的标记与凭证,而其本身也构成上帝一部分的启示,有些人因此说:等到特殊启示完成了以后,这些神迹就要停止。但这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上帝施行神迹乃有其计划和时期。用最简单的方式讲,神迹可分五个时期:(1)为以色列选民出埃及,并由摩西与约书亚的领导,在巴勒斯坦的建国工作时,其主要神迹,乃为云柱、火柱,天降吗哪,打开红海,约但河水立起成垒、成为干地等。

    (2)在以利亚与以利沙先知时代,对巴力邪教之生死斗争,其主要神迹,乃为真神降火显现,巴力假先知被杀,以及斧头浮起,死人复活等。(3)在巴比伦被掳时代;耶和华真神对外邦邪神所显无比的权能。其主要神迹,乃为但以理在狮子坑,他三个朋友在火窟里,都丝毫不受伤害。(4)主耶稣及其门徒在世上建立基督教会时所行的各种神迹。其中如医病的神迹,仅就四福音说,凡三十五至四十次,还有少数记在使徒行传。此外还时有提到一般神奇力量的表现。这更可使我们想像到,圣经里面所记的神迹,仅为少数的例子。诚如约翰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五节说:「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5)除此以外,还有末世的神迹,就是主耶稣荣耀再临,死人复活,救恩完成,新天新地,「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二四30)。「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彼后三13)。关于神迹,并非本章主题,著者另有专书论之。

    至于医病的神迹,我们应当注意三点:(1)所谓疾病,必须是实的,不是想像的;(2)关于医治,也必是真实的,并非想像的或假作以为医治(有些病人,或因感情用事,或为讨对方喜悦,往往假称已得医治);(3)神迹的医治必完全出自超凡的力量,不可借助其他心理或筑物的力量。2.救苦济难之德行——因为主耶稣基督仁慈的爱心,他总是为穷苦之人预备食用之品。他暗示门徒,「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参太二六11;可一四7)圣经训示我们,「因为(当时)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所以「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参徒四34一35)「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就从他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派他们管理这事。」他们就「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尼哥拉」(参徒六1一6;并参五6、10)。这些乃是以后教会执事的先驱。执事和女执事在圣经里乃一再提及(参罗一六1;腓一1;提前三8一12)。尤有进者,新约里面乃有很多经文,激励圣徒,要慷慨奉献,救苦济难。例如使徒行传二十章三十五节说:「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一至二节说:「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哥林多后书九章一、二、六、七、十二至十五节说:「论到供给圣徒的事,我不必写信给你们,因为我知道你们乐意的心……。『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因为办这供给的事,不但补圣徒的缺乏,而且叫许多人越发感谢上帝。他们从这供给的事上得了凭据,知道你们承认基督,顺服他的福音,多多的捐钱给他们和众人,便将荣耀归与上帝。他们也因上帝极大的恩赐显在你们心里,就切切的想念你们,为你们祈祷。感谢上帝,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加拉太书二章十节,六章十节,保罗说:「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八节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提摩太前书五章十、十六节说:「又有行善的名声……接待远人,……救济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雅各书二章十五至十六节、一章二十七节说:「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乏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约翰壹书三章十七至十八节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教会对于这些事,乃责无旁贷,教会的执事就是教会关于慈惠事工的职员。他们一方面要策划筹募所需的经费。同时还要负责保管这些募集的经费,作妥善的分配。可是他们的任务,并非仅限于物质方面,他们对于那些贫苦的人,还要加以教导与安慰,使那些受惠的人,不是徒受物质上的帮助,更要使他们得到造就,人生的意境根本转变而提高,否则将反而使那些贫苦的人发生一种依赖之心。此不但无益于受惠之人,且复有损社会,增加社会的负担;尤且违反圣经的教训——「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弗四28)。所以教会执事在他们履行他们慈惠任务的时候,乃有双重的使命,不仅要在消极方面救人的苦难,并且还要在积极方面,用属灵的道理,劝勉那些穷苦之人。可惜那些社会福音派以及新神学家口惠而实不至,且又舍本逐末,空谈社会改造,且又提倡所谓「革命神学」,无意或有意作无神主义的工具,不但自趋沉沦,并且引人到灭亡之路!著者心焉忧之,曾撰书文,大声疾呼。

    肆教会纪律之种类纪律因为罪有私罪与公罪的不同,乃须照罪的性质,分为两种,加以不同的处理。

    一、对私罪关于这种罪,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指示我们说:「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此乃可使犯罪者有一种自责自律的馀地。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七节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里第一步,乃是先用私人的训导。如果无效,然后才交由教会处理或加以责备。魏斯各德(Westcott)与霍尔德(Hort)忽略了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节中「得罪你」三字,因此就令每一个信徒对于每一位弟兄犯了罪被觉察以后,都要负责引其悔改。这样就要废除了私罪和公罪的分别。

    倘使一位弟兄得罪了你,你要「隐恶扬善」,不把他的罪外扬,不对他人讲,也不写信给他,而须照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的教训,就去「与他和息」,言归于好。如果他已悔改,他也要从他的家来看你。这样可能在半路相逢,释除彼此的嫌隙和一切的旧恨夙怨,自无须诉诸教会。此乃合乎基督圣徒的体统,大家都宜遵行。二、对公罪关于公罪,乃和私罪不同,照哥林多前书五章一至五节、十三节说:「风闻在你们中间有**的事……,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保罗对于这种**的人,不给他认罪悔改的机会,因为教会即使加以审问以后,不能立刻得到确切可靠真正悔改的证据。在这种时候,他在本性上虽会自怨自艾;但是这种表现,究竟乃是因为他真切认识了罪性的邪恶,因此忧伤痛悔,抑或仅因犯罪被人发觉,遂至沮丧,无法立刻确知。唯有与其悔改相称的果子,始能证其真切悔改。但是这种果子不能期诸旦夕,乃需时间予以证实,教会不能长久等候。职是之故,只有把他立刻开除,以免留在教会,作害群之马。所以保罗主张要把他「赶出去」。这也是为着维护教会及会众的声誉,以正社会的视听;况且上帝是公义的,教会既为主的身体,(弗一23)尤不容稍加**,自必严格施行纪律,以伸张他的公义,荣耀主的圣名。但是上帝的属性,须从两方面看,他虽是公义的。,却又是慈爱的,保罗雷厉风行,这样的主张,虽是严厉,实亦出于爱心。所以他又在哥林多后书二章六至八节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俾能恩义两全。教会在社会里面乃是要代表基督在这个是非莫辨,善恶不分的世界,确立真理,伸张公义。「基督耶稣降世,(虽)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但是尤其要荣耀上帝(参约一七4、5)。那犯罪的人,只想逃避审判,只求立刻得到赦免;却不知他犯罪作恶,不仅为害国家社会,且尤向主犯罪,唯独得罪了主(参诗五一4);他的作为实在乃有害主的大道,但在他心中,却丝毫不以主为念。他乃完全自私,只想文过饰非,保全自己的名誉,以求**。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却不愿把罪孽藏在心里,而乃用谦卑的心,要求教会把他开除,且对开除他的教会仍加爱护,并愿继续参加聚会,结果恢复他会友的身分。而教会对于真正悔改的人也照例要接纳他回到教会,使迷途之羊重归羊群;尤如慈父那样欢迎浪子回家(参路一五章)。但是照圣经的道理,真正促使并确保罪人悔改之道,并非徇情容忍,迁就妥协,而乃为立刻开除。有些人对于哥林多后书二章六至八节那段圣经,其中「受了众人的责罚」一语,认为仅是因大多数表决而开除,但其中有些人并不赞同。还有些解经家甚至以为此人根本并未开除而乃为停止寻常的交契而已。但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三节明明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反过来说,保罗对于那些接受劝告的,则加以称赞。哥林多教会这样的施行纪律蒙神赐福,因此心志一新,生活圣洁。在许多近代的教会里面,开除不良会友,也能使圣徒对于他们的责任有新的认识,并能使一般世俗的人确信教会诚然重视纪律,决不苟且。教会藉着圣灵所作的决定,乃正如末日的审判一样;就如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约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节所记的关于那行**人的案子,他不但指称他有罪,且劝人悔改;他一方面向众人挑战,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一方面废除了以石头打死人的传统刑罚,结果「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但是主耶稣并非容忍罪,因为他最后吩咐那妇人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六节说:「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