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教会论 第拾壹章  论圣餐
    绪言圣餐乃是外表的礼仪,由教会指派的代表来施行,会众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乃是为表征要常常依靠那在十字架上一次受死,现在长远活着的救主,作他们灵命的泉源。易言之,藉着这个表征,使我们得在主死的形状和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使我们重生的生命得蒙支助维护,而臻于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参太五48)。有些人异想天开,妄以为圣经里从未讲主耶稣流血,只是擘开身体;实乃适得其反。修订本圣经且删去擘开(折断)一词。而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一至三十六节,且对于这点特别注意,说:「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惟有一个兵,拿着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一二46;民九12;诗三四20)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亚一二10;启一7)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擘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九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壹圣餐的制定——主所制定的圣礼一、主耶稣亲自制定的圣礼这乃是主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外表的礼仪,由他的门徒遵行,为着记念他的死。这要在主耶稣受死以后举行,唯有在他死后举行,才能达成圣餐的目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十九节说:耶稣「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见上引)。这乃是在主耶稣受死以前举行的圣餐,正如约翰的浸礼乃是在主耶稣受死以后的浸礼一样。

    二、圣餐的普世性与永恒性从使徒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六节的训谕来说,「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可见这不是一时一地的礼仪,而乃有其永恒性与普世性,我们有永矢咸遵神圣的责任。这乃是主耶稣基督制定圣餐原有的意向。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九节,主耶稣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五节也有同样的记载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正如逾越节晚餐继续到主耶稣成了肉身第一次降世;圣餐也要继续到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驾着天上的云,带着上帝的大能与荣耀第二次降临的时候一样。

    三、主耶稣亲自制定的明证新约时期的教会一律举行圣餐,以及其后各时代所有基督教会普遍举行圣餐,乃是最好的说明,圣餐礼乃是由主耶稣基督所亲自制定的。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二、四十六节说:「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这里在家中有人主张,其意所指乃为从这一间敬拜室到另一间敬拜室。使徒行传二十章七、十一节说:「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保罗……就与他们讲论……。保罗又上去,擘饼,吃了,谈论许久,直到天亮,这才走了。」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至十七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四、圣餐礼和逾越节献祭乃有联带的关系关于圣餐的制定,乃有几种说法。第一种乃在马太、马可、路加三部福音里面,每一部都有记戴。约翰福音,仅讲逾越节祭餐。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也讲圣餐,上文已一再提及。这些不同的记载,虽各自独立的,却是互相补充,可以相得益彰。新约的圣礼乃与逾越节祭餐,有联带关系。主耶稣基督乃是从逾越节祭餐的关系上,制定圣餐(参下文贰「圣餐的类比」)。

    五、普世性的圣餐取代民族性的逾越节献祭,以饼代替羊羔逾越节的羊羔,乃有象征的意义。此乃和旧约一切的血祭一样,乃教训世人必需流血,方能赦罪。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意义,乃是指着将来的大献祭,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要除去世人的罪。复次,这又有国家民族的意义,乃为记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脱离为奴之地,得到解救。当真正上帝的羔羊降世,为拯救世人,被钉十架,则一切的预表与象征就都应验。「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一○11一14)这就使以后不必再流血。尤有进者,因为主耶稣基督舍身流血,救赎的恩功,凡在基督耶稣里的人,靠着他的血,就得与上帝亲近,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救恩的福泽且要广披天下。从这点来看,则那有民族性的逾越节祭餐,就要由普世性的圣餐取代。此乃主耶稣基督制定圣餐的深意。贰圣餐的类比

    一、献祭正如浸礼在以色列人中间有他的类比(Analogize),圣餐也有其类比。不但在外邦人里面,而且在以色列人中间,献祭以后接着就举行祭餐(SacrificialsMeal)。这尤其是平安祭的特质。在祭品里面,只有脂油与内脏是焚烧在祭坛上面。利未记七章二十八至三十六节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就是在摩西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利未记同章十九至二十一节说:「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这乃正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节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申命记十二章七、十二节说:「在那里,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就都欢乐……。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凡此乃是用象征方式教导我们,那就使我们知道,「我们因信称义,就藉着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因为他「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上帝和好了。」(弗二16)此乃显示一个重大事实,就是,因为祭品既蒙悦纳,上帝就接待他的子民,到他的家里,「得以进到父面前。……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弗二18一19)要在他荣耀之前,和上帝在恩约里面,欢欢喜喜有共同的交契。以色列人因为迷信外邦邪神,因此就不能参加祭餐(参出三四15;民二五3-5;诗一○六28)。举行祭餐,乃是表明耶和华上帝和他子民的联合在一起,乃是一个大大欢乐的时候。逾越节献祭以后,也接着举行祭餐。逾越节的献祭,乃是一种赎罪祭。出埃及记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说:「『……这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当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候,他击杀埃及人,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们各家』,于是百姓低头下拜。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亚伦,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三十四章二十五节又说:「你们不可将我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逾越节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这是当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的时候,耶和华吩咐他的话。这并非仅为一种祭品,而在摩西时候且与圣所有关,申命记十六章二节说:「你当在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从牛群羊群中,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上帝。」羊羔是由利未人宰杀,血由祭司洒在坛上。历代志下三十章十六节,三十五章十一至十二节说:「遵着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从利未人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利未人宰了逾越节的羊羔,祭司从他们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利未人剥皮,将燔祭搬来……。」以斯拉记六章十九至二十二节说:「正月十四日,被掳归回的人守逾越节。原来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洁,无一人不洁净。利未人为被掳归回的众人,和他们的弟兄众祭司,并为自己宰逾越节的羊羔。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归附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这羊羔。欢欢喜喜的守除酵节七日,因为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二、祭餐这虽首先乃是一种献祭,但这不是仅仅献祭,还有祭餐,这就是以烤的羊羔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出埃及记十二章八至十一节说:「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的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以后因时代的推移,献祭就成为祭餐;并且在仪式上比原有的更为精微隆重。新约又把一种新的特殊意义,赋予逾越节。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节说:「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因此我们看到逾越节的新意义,不但从埃及得到释放,并且成为脱离罪恶捆绑的记号与印记,复在应许的弥赛亚里面与上帝有美好的关系。主耶稣基督,从逾越节祭餐的关系上,制定圣餐。有些批评家怀疑圣餐是主耶稣所制定,但是却毫无适当的理由,因为四福音里面,乃有充分的见证,而使徒保罗复作独特的见证,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六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叁圣餐说的历史一、改教以前在使徒时代,举行圣餐以后,随即有爱筵(agapefeast),会众大家带着各种食物来参加;但是有些会友,贪食醉酒,失去圣徒的体统,因此受到使徒保罗的责备。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至二十二节说:「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为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你们要吃喝,难道没有家吗?还是藐视神的教会,叫那没有的羞愧呢?我向你们可怎么说呢?可因此称赞你们吗?我不称赞!」二十七至三十节又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由于时间的推移,这些带到教会的礼物,乃被称为祭品,由祭司祝福并献上感恩的祈祷。以后渐渐的这些礼物成为圣餐的饼酒,由祭司带来,因此摄取祭品的特性,藉着感恩,表示对上帝的委身。

    有些初期教父,如俄利根(Origen),巴西珥(Basil)以及巴西珥的同学那济安生的格列高理(Gregory)ofNazianzen)则维护这些圣物象征的与属灵的意义;但有些学者如耶路撒冷的居利尔(Cyril),尼塞的葛莱哥雷(GregoryofNyssa)以及克里苏敦(Chrysostom),则误以为主耶稣基督的肉与血乃由某种方法联在祭品饼酒里面。奥古斯丁对于圣餐的学说,经过长期的考虑。他虽然讲饼与酒好像主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是他把表征以及表征之实物分别开来。他乃着重主的晚餐记念的意义。二、在中古时代奥古斯丁的学说,就渐渐被变体说(Transubstantiation)或作化体说所取代。早在主后八一八年拉特培都(PaschasiusRadbertus)便起而倡此邪说,但都遭遇到冒罗斯(RabanusMaurus)和拉屈朗努斯(Ratramnus)等的强烈反对。到了十一世纪培伦乔(BerengarofTours)和兰佛朗克(Lanfranc)之间对于这个问题,发生激烈的争辩。而兰氏乃附和拉特培都之说,妄作粗鲁的宣示说,握在祭司手里的饼,乃实实在在就是主耶稣基督的身体,把它擘开,由信徒用于把它嚼碎。这种谬见,在一一三四年,被希特倍(HildebertofTours)称之为「变体说」;并于一二一五年在拉德兰宗法大会(LateranCouncil)定为教义。关于这个教义的许多问题,在经院哲学家之间,又发生争辩:例如主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持续多久,主在饼酒里面显现的形态,实物与特变之关系,以及主领圣餐者的崇敬等等问题,他们各执一端,莫衷一是。最后这个谬妄的教义竟于「天德宗法会议」(CouncilofTrent)制定,并且记录在「法令与教规」里面。其中有八章和十二条教规,乃专讲这个教义。其要点乃为:(1)主耶稣基督乃是实实在在有形有体的在圣物里面。(2)主耶稣基督虽在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并不阻碍他同时有形有体的在各处圣物的临在。(3)藉着主领圣餐者表示敬崇的话,饼与酒的实物,就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4)整个基督乃在每一种圣物里面;每一位从主领圣餐的人领受以后,就得整个基督。事实上,在领受圣餐者接纳之前,主早已在圣物之内。所以主领圣餐的自自然然的就流露其崇敬之心。(5)圣餐的功能,乃会增加成圣之恩和特殊的恩典,赦免轻微的罪,防止致命的罪,并会确信有永远得救的盼望。

    三、改教与改教以后每一位和所有的改教者都反对圣餐的献祭说和中古时代的变体说。可是他们在学说解释上乃有所不同。路德反对慈运格理(Zwingli),他主张照字句解释;在举行圣餐的时候,主耶稣乃与圣物同时临在,所以乃倡圣体共在论(Consubstantiation)代替变体说。此说由渥肯氏(Oceam)详为辩护,认为在举行圣餐之时,基督乃在圣物之内(In),与圣物同在(With),被圣物隐蔽(Under)。但慈运格理虽未否认基督属灵的同在。却绝对否认他有形有体的同在,他用象征的解释,认为圣物首要的意义,乃为追念救主。加尔文采取一种折中的立场,他与慈运格理一样,否认主乃是有形有体的在圣物里面;但他又和慈氏不同,他乃坚决主张在属灵的意义上,主乃真正的与圣餐同在,因为此乃属灵的德性与功能之源。尤有进者,圣餐重要的意义,非在人的追念救主与宣示信仰,而乃为表示上帝对人类所赐的恩物。他和路德都认为圣餐首要的意义,乃为上帝藉以加强信心之命定的方法。苏西尼派,阿敏念派以及孟拿尼派(Mennonites)仅知圣餐只是一种记念的仪式,信仰的表白,一种道德进步的方法。这种说法,由于理性主义的影响,遂成为当时一种普遍的见解。施莱玛赫(Schleiermacher)强调,圣餐乃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藉以保持与基督的团契,如同在他的怀抱里一样。中间派的神学家,他们一面参加路德宗教会,一面又反对他的圣体共在论,而接近加尔文的基督在圣餐里属灵的同在说。

    肆圣餐的名称在新约里面,圣餐开端的时候虽只有一个名称,但现在乃有几种不同的名称,却都从圣经而来。一、「主的晚餐」(DeipnonKuriakon)

    这乃是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二十三至二十六节:「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这乃是在基督教会一个最通用的名称。这个名称特别的重点,乃在指出,一个晚餐乃是主的。乃是主为大家预备的,使大家都在主丰盛的恩典里面。二、「主的筵席」(TrapezaKurioin)这个名称乃从哥林多前书十章二十一节而来,「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哥林多的外邦人,向魔鬼献祭以后,就坐下来与他们同吃祭餐。哥林多教会放任他们去参加,他们是属肉体的,所以乃一视同仁。但是使徒保罗对他们指出,「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以免「惹主的愤恨」(参林前一○20一22)。此乃和吃「主的筵席」绝对冲突,因为既向主表示归顺,而又与主相交,自不容与鬼相交。

    三、「擘饼」(klasistouartou)这个名称,乃从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二节而夹,「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这个名词,虽未必专指主的晚餐而言,也可指称爱筵,但当然乃包含主的晚餐在内,乃绝无庸疑。这个名称,在擘饼之时,顾名思义;即可了悟,乃是主耶稣所命定的。

    四、「祝谢」与「祝福」(Eucharistiaandeulogia)这些名词,乃从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节;十一章二十四节而来,「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八节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这「祝谢」,「祝福」二词,乃是可以把它互用的。这祝谢祝福的杯,乃是向上帝献祭的神圣的杯。伍圣餐的象征

    一般而言,圣餐(或称主的晚餐)乃显示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支持信徒生命的大能。甲此语的申说

    一、此乃象征主为我们的罪而死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六节说:「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擘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这里所说的立约的血,乃是上帝与基督,以及上帝与我们和基督合一的人,从万古以前所立恩约的根据。主的晚餐乃所以提醒我们,这个约乃为我们得救的保证;而救主赎罪的恩功,乃是这恩约的根据,(参来一三20)称为「……永约之血」。主耶稣乃忖了无比的「重价」(参林前六20),我们才得享恩约的福乐。所以,这又象征主耶稣所流的宝血,乃为流的「永约之血」。这约乃是耶利米先知预言的新约。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三一31一34)此约已被确认,非仅为以色列人,而乃为无数的人,就是为万人。主耶稣亲自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28)这「多人」实乃万人。主的晚餐,乃是永久不变的见证。主耶稣亲自说,他来是「要舍命」,他的死,乃是他事工的中心。「他本来有上帝的形像,却不坚持自己与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译本),反而倒空自已,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然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主耶稣的死,并非殉道,乃为献祭。「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一○11-14)准斯以观,所以主的晚餐首要的意义,乃为象征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

    二、此乃象征领受救主代死之恩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四节主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节又说:「……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为我们被杀献祭了。」(中文圣经,未将「为我们」译出。「新译本」亦未译出)这乃显然指示我们记念主耶稣的死乃为圣餐首要的意义;又清楚指教我们,我们领受主为我们舍命的恩惠,乃正如逾越节祭餐乃为象征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地一样。三、此乃象征领受主恩惠之方

    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节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这并非说,他的身体就是饼;乃是饼象征他的身体。所以同领基督的血与身体,乃是象征与主相契相合。四、此乃象征我们与主相契相合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三节说:「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乃是讲信徒与主耶稣基督属灵生命的合一,这乃是主的晚餐所象征的。圣餐也和浸礼一样,参加的人,必先有福音派的信仰,尤其应信主耶稣的神性。所以参加圣餐在论理上,必含有五大真理,其一,主耶稣基督的先存(Pre-existence)(他「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万有也靠他而立。」歌罗西书一16一17);其二,他超凡的降生(他乃是从圣灵感孕由童贞女而生,参太一20-23);其三,他代死赎罪;其四,他有形有体的复活;其五,他与信徒永远同在。新神学家爱默生(RalphWaldoEmersen)因为觉察到圣餐含有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与无所不在等真理,他就停止举行圣餐,并且离开教会,辞去他牧师的职务。何啻离神叛道,自趋灭亡!

    五、此乃象征圣徒得以长进成圣罗马书八章十至十一节说:「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腓立比书三章十至十一节说:「……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生命的粮培养我,并且改变我;使我灵命长进,得以成圣。

    六、此乃象征圣徒与基督的合一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至十七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藉着与基督结合,我们也因此彼此结合在一起;而圣餐既象征我们一同分享基督,则又象征凡有基督住在里面之圣徒的合而为一。《十二使徒训言》说:「正如分散在山上的破碎的饼,聚集在一起;分散在地极的教会,也要一同聚集在你的国度里面。」七、此乃象征神国降临之欢乐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等到上帝的国来到。』」(并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九节、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正如浸礼乃是指着将来的复活,圣餐亦然。圣餐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死,而乃是生命;不仅仅是以往的祭品,而乃为将来的荣耀。这乃指着将要来临的大喜庆,就是「羔羊之婚筵」(启一九9)。杜诺氏(Dorner)说:「基督要保持圣餐,使其常新,我们现在最庄严隆重的仪式,乃仅为稍微先尝那将彰显的大能。」「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上帝;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们。」(犹24-25)

    乙此语的含义1.圣餐与浸礼两者乃同样为主耶稣基督之死的象征。在浸礼,乃表示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我们得着新生的原因,藉此可以进入上帝的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三5)在圣餐,乃表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支持我们重生以后,灵命长进的大能。在前者乃荣耀救主的死使我们重生之大能;在后者,乃荣耀救主的死使我们成圣之大能。因此,这两者实为一物的两面,对我们表示,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死的两大目的与果效。两种圣礼的象征,乃缺一不可,两者乃是互相关联的,这方足表示主耶稣基督为世人代死的意义。

    2.圣餐乃是要时常重复举行的,藉以象征基督对我们心灵经常的培养;而重生乃藉浸礼而表示,乃为一次的。但是倘使过于注重外表的仪式,反而要失去其真正的价值,甚至会诱发一种迷信的观念。吾人须加警惕,不可虚应故事!3.圣餐乃与浸礼一样,并无重生与成圣的功能;但却是信徒与使他成圣的基督关系的象征,藉此把这个关系有力的确认,生动的表明出来。我们从圣餐乃比从私人祈祷,可以得到更多的帮助,因为在与其他信徒集体举行,一同歌颂的时候,他们的信心敬虔,可以助长我们的灵性,并对于基督的死以及我们「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这些基督圣道深奥的真理,有更深的认识。

    4.因此,从参加圣餐得到的祝福,乃亦有赖于同领圣餐之弟兄们的信心,且对我们蒙福的程度,有比例的关系。在举行圣餐之时,我们必先分辨主的身体,「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一一29)质言之,就是要认识圣礼属灵的意义,以及主耶稣基督,藉着他所差遣的代表,乃亲自与我们同在,又藉着他的代表分给我们的饼与杯,助长并激发我们的心灵。但是这种分辨的智慧与信心乃是圣灵的恩赐。5.圣餐首要的意义,乃为表示信徒与他的主,就是基督耶稣的团契。圣餐与浸礼一样,象征弟兄们彼此的团契,但是这种团契,乃需以与基督的团契为基础。正如我们「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林前一二13)一样。因我们已「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罗六3),所以我们在领圣餐的时候与其他兄弟交契,也只因我们与基督相交契。主耶稣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一再说:「为的是记念我」,此乃显然嘱咐我们要想念主,不是想念弟兄们,圣餐首要的意义,并非圣徒的团契,仅仅为大家欢叙一堂;而乃为「同领基督的血,……同领基督的身体」(林前一○16)。其意实在十分深重。

    陆圣餐的谬见甲天主教的见解他们认为圣餐的饼酒,经过祭司净化以后,就实实在在变成主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这乃为主耶稣基督重新献祭。并且参加圣餐的人,接受了饼酒以后,便能从上帝得着救赎的恩典。这种学说,乃为「变体说」(Transubstantiation)。此说之妄,可从三点,加以答辩:

    1.此说乃谬讲圣经。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节说:「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这乃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意指「这乃是我身体的象征。」那时基督乃亲自和他的门徒有形有体的同在,他绝对无意要叫他的门徒把饼视为他真实的身体。圣经里的文字,有些乃是象征性的,不能照字面来讲解。例如约翰福音十章七、九节,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门」,我们不能当他真是一扇门。此乃人所共喻。又如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二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虽非讲圣餐,这乃是描写与基督灵性的合一,亦为圣餐所象征的;绝非真正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此当不待智者而自明。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十七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这乃为在灵性上同领基督的象征性的说法。马可福音八章三十三节说:「耶稣转过来,看着门徒,就责备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因为你不体贴上帝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我们不能以为彼得就是撒但。又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节说:「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不能因此,就以为我们都是基督。又如哥林多前书十章四节说:「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不能以为基督就是一块磐石。须知那是一种象征的说法。又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节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这个「血」字也不能照字面讲,因为那时基督还没有流出他的宝血,这当然也是象征的说法。在他制定圣餐礼的时候,他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这当然不可能说,他把他的身体拿在他的手里。慈运格理(Zwingle)认为「在主耶稣制定圣餐的时候,并非饼酒真正变成他的身体与血,这乃仅为一种说明。」例如,当我手执华盛顿总统的相片,用手指着说,这是华盛顿,当然并非一个有形有体的华盛顿站在我面前。当主耶稣论到施浸的约翰说:「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太一一14),这并非说他就是以利亚。雅各氏(Jacob)在他所著的《圣餐的历史观》一书中说,在举行圣餐之时,那从神变人的神子耶稣基督,并非有形有体的临在,我们乃「为的是记念他」,教会应当经常举行,「直等到他来」(林前一一26)。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三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一句经文乃须用同章的六十三节那句经文,加以解释,「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莫尔爵士(SirThomasMore)走向下坡,倡「变体说」。莫氏之说,乃为当时的贤达所不容,几乎遭到一致的反对佛莱特雷(Pfleiderer)说:「大家分享一个整的饼,这乃表示基督身体的合一。当我们讲在举行圣餐的时候,基督的临在,这只能如保罗所说,乃是奥秘的身体。这就是圣徒的团体。奥古斯丁和慈运格理,对于圣餐的意义,乃有最明确的解释,实合乎使徒的心意。」

    2.此说乃否认主耶稣基督已经完成的一次永远赎罪的恩功。他们妄以为人间的祭司还可继续重复基督一次完成的赎罪的工作。但圣餐在新约里面从未称为献祭。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八节,十章十一至十四节说:「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因罗马天主教违反圣经(提前二5-6)的教训,偏在人与基督中间,另加一位中保,就是饼与酒一其旁还有祭司。杜诺氏(Dorner)说,天主教「以为基督乃天高地远,只有祭司可以重新献祭。但是基督教乃认为完善的基督老早已经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他永远赎罪的恩功,世人可以分享他的恩惠」。季林沃斯(Chillingworth)说,「天主教认为每一献祭都有效,但是浸礼则操在祭司之手,如果没有祭司的赦免,则就没有赦罪的保证。但是宣告赦罪,必须赖祭司的意向;而祭司的意向;又操在主教。……」在新约里面,却没有这种天主教的说法,显见其乃违反圣经。希伯来书四章十四节,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说:「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十章十九至二十三节又说:「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上帝面前;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霍治氏(A.A.Hodge)说:「天主教乃有三大危险的错误:(1)为罗马教皇的永久性;(2)牧师祭司的身分与职位;(3)依靠圣物,作为恩典必需的和规定的途径。

    3.此说徒骛虚表,势将残害圣道。藉奇术得救,绝非基督圣道,乃为外邦异教。天德宗法会议(CouncilofTrent)宣称,任何人如果认为一切新约的圣礼都是不需要的,他就应当被咒诅!照罗马天主教的见解,圣餐的饼与酒,已经实实在在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当他在坟墓里的时候,固不视为正当敬拜的对象;但是在他复活以后,就得到生气,有新的神圣的生命。则对既已变成他的身体与血的饼酒,就应加敬拜。他们的错误,乃在认为祭司乃有权能使饼酒变体;饼酒既已成为主的身体与血,自应加以敬拜,并且强辩这并非拜偶像与邪神。罗马天主教乃有许多荒谬的道理,而其中最主要的,乃为把基督圣道,成为一种外表的作法。史丹莱(DeanStanley)论纽曼氏(JohnHerryNewman)说:「他以不朽(永生)视为参加圣餐的结果。」法培氏(Faber)宣称他们乃「把圣餐降为一种面包树的果实。」(bread-treefruit)因为如此,遂使教会变质,成为像佛**念经般的念祷告(Intonement)的教会。其至红衣主教吉朋(CardinalGibbon)有一次说,他乃把「他的上帝成为一个圣饼。」他自承他根本的错误乃在自以为有最高的神圣与尊严。巴噶斯德(Parkhurst)说,在他们教会的祭坛上,没有别的东西,只有一只金牛犊。凡此均为他们所自认的错误,并非我们的苛论。

    乙路德宗与英国国教会(HighChurch英国国故会之一派)的见解他们认为参加圣餐礼的,所吃喝的那些供奉的饼酒,乃实实在在是基督的身体与血;虽然饼酒仍旧存在,但基督的身体与血乃在饼酒之内。此乃「圣体共在论」(Consubstantiation)。此于上文讲「圣餐说之历史」的时候,已加提及,兹再就此说之谬,加以申论:1.此说乃不合圣经的教训,他们所引支持此说的经文,只能解释为象征。此于上节讲「圣餐的象征」的时候已加详论,兹不复费。

    2.此说强欲以物质的与肉体的条件接受基督,此乃违反仅「因信称义」的基本教义;并把得救的记号,改为得救的方法。为求施行圣餐仪式的正确,势必重视祭司的品级,那就会倾向罗马天主教的仪式主义与偶像崇拜。3.他们认为凡是参加圣餐的,不论其为信徒与否,都要有份于基督真实的身体与血,殊不知没有信心,其结果非但不能得救,反而要被定罪。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节警告我们:「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这样就把一个欢乐的聚会,反而令人迷惑与恐惧;且使救世的福音,变得晦涩不明。柒奥秘的联合——基督是否临在

    在举行圣餐之时,主耶稣基督是否真实的临在,其临在的性质如何,此乃为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综合各种不同的意见,概可分为四种。兹分论之:一、天主教的见解罗马天主教认为,主耶稣基督在举行圣餐之时的临在,乃是肉体的。当他们的祭司宣读他们的信条“hocestcorpusmeum”的时候,饼与酒就变成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是事实上,他们承认,甚至在宣称改变以后,饼酒无论在外观上以及滋味上,仍是饼酒,丝毫没有改变。他们用来维护他们谬论之根据的经文,乃为「耶稣拿起饼来……说:『这是我的身体。』」(太二六26;林前一一23一24)但此乃一种象征的和比喻的说法,不可照字面讲。正如他在约翰福音十章九节说:「我就是门」,在约翰福音十五章一节说:「我是真葡萄树」一样。此说之谬,已于上节详加批驳,兹不复赘。

    二、路德宗的见解路德宗反对「变体说」,而代以「圣体共在论」。照路德的见解,饼酒乃照样存在,但是主耶稣基督整个的身体与血却以一种奥秘的不可思议的神奇的方式,临在饼酒之内。路德和他的信徒都主张主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在举行圣餐之时,乃是当场临在(LocalPresence)。主耶稣基督这样的临在,乃如磁性之在磁石,以及灵魂之在身体里面一样。因此,他们就倡一种所谓maducatiooralis的学说,意指那些参加圣餐的,吃主的身体,喝主的杯的人,乃是实实在在的用口吃主的身体和喝主的血,并非仅为一种空洞的信心。不配的人虽亦参加,但乃是吃喝他们自己的罪。此说与天主教的「变体说」乃不相上下,并无改进。复次主耶稣的人性之无处不在,乃为一种事理上不可能的学说。

    三、慈运格理的见解他认为圣餐仅为一种象征。旨在记念主的死。他乃重视人的表示,而非神的应许。他又否认主耶稣基督形体的临在,仅凭信徒的信心,信他属灵的神性的同在。他仅注重信徒信仰的表面,而漠视上帝为信徒的作为,因此一般人都认为他的见解仍有偏差。四、改正宗的见解

    加尔文反对慈运格理之说:(1)他乃以信徒的作为抹煞上帝的恩赐;(2)他认为吃主的身体,仅为相信主的名以及信赖他的死,没有更多和更高的意义;但照加氏的意见,圣餐非仅有关基督过去的事工,和他的死亡,且亦有关他现在属灵的事工,以及他在荣耀里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参来七25)他虽认为在举行圣餐的时候,主耶稣基督虽非有形有体的同在,但我们却仍可享受到他乃完全同在;这乃因为加氏重视信徒与救主奥秘的联合(MysticalCommunion)。加氏的学说,虽不甚清楚,他似乎乃说,基督的身体与血,虽因他在天上,并非当场临在,但却在信徒领受圣物之时,有一种赋予生命的感应的大能。这感应的大能,虽是真实的,却非形体的,而为属灵的与奥秘的,当参加圣餐的人,用信心,象征的领受基督的身体与血的时候,藉着圣灵运行的奇功,就可以得着。关于和基督的交契,乃有一种两重性的说法。一种说法是说参加圣餐的人,应激起他们的信心,仰望在天上的基督。另一种说法是说,此乃好像圣灵把基督的身体与血的感力,从天上带下来给参加圣餐的人。达勃耐氏(Dabney)则认为加氏的说法,有模糊不清之处。有的时候,他似乎说圣餐的饼酒,乃真是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或者乃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加氏的见解,乃应以我们崇奉的信条为基准。照神学家霍祺氏(Dr.Hodge)对加氏学说的解释,认为须从其功效上说:「救主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的功效,乃在圣物里显明出来;而且藉着圣灵的大能,照着上帝最高的旨意,藉着圣物为媒介,转给那配得的圣徒。」捌圣餐的功效——神恩的媒介主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圣餐礼,乃是一种记号与印记,也是神恩的媒介。基督所以制定圣餐乃是为他门徒和一切信徒的恩惠。这乃救主显然的愿望,为要他们得到祝福,信徒都应参加,因为此乃恩约的记号。藉着象征性的吃与喝,也所以培养我们,激励我们。约翰福音六章四十八至五十八节,主耶稣基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

    一、从圣餐所得的恩惠圣餐乃是为信徒,且仅为信徒而设,根本不是为罪人。上帝的恩惠乃仅为信徒。主耶稣基督施行圣餐,乃仅为他的信徒。照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二至四十六节说:那些「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的人,乃都是信徒。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节警告我们:「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可见领受圣餐,若不省察,不但不能蒙恩,反而因此得罪。信徒从圣礼所得的恩惠,与其藉神的道所得的恩惠,并无种类上的分别。圣礼乃仅使神的道更有功效,因此他所得的恩惠只有程度上的差异,这乃为与基督日形密切交契的恩惠,乃为灵命的培养与振奋,以及救恩加强的保证。罗马天主教会把恩惠特别分成各种名称,例如成圣之恩,特殊的实际的恩惠,赦兔轻微的罪,防止致死的罪,以及救恩保证的恩惠,实非确当。

    二、主运行施恩的方式圣餐的饼酒,如何会发生功能?圣餐是不是一种施恩有功能的原因?是不是无论领受的人灵性的情况如何,都一视同仁,对其施恩?关于这些问题,天主教和基督教有不同的意见,兹分论之:1.天主教的意见——罗马天主教认为圣餐不仅是一种圣礼,同时又为献祭;而且乃以献祭为首要。他们强调此乃主耶稣基督重新在十字架上再一次的不流血的献祭。既然是不流血的,这当然非说,主耶稣基督在举行圣餐之时,重新真实的受死;但乃是经历一种外体的改变,在某种方式上,乃等于受死。天主教学者争辩说,这种献祭乃只有一种象征的或记念的性质;但是这种争辩乃是仅想自圆其说,殊不知乃违反他们自己真正的教义。他们的教义乃是认为基督在举行圣餐时的献祭乃是真实的,并非象征的,因此乃有代死赎罪的意义与代价。这种献祭对于罪人到底有何功能?对于这个问题,他们乃支吾其词,自相矛盾。例如,在许多天主教学校所用的教科书,《基督教手册》的作者费默思氏(Wilmers)在这本书里说:「藉着弥撒(Mass天主教的圣餐)献祭的果效,因为此乃赎罪的献祭,就在我们身上结实:(1)不但有超凡的恩典,还有普通的福泽;(2)罪蒙赦免,而其他应受的处罚,亦概蒙饶恕。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为我成就的恩功,就藉着弥撒圣礼,归属于我们。」他把弥撒献祭称为赎罪的献祭,此书最后一句,似乎是说: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功,毕竟乃归于参加弥撒的人。主的晚餐既被称为一种圣礼,罗马天主教会说,此乃由于圣礼本身的作为(exopereoperato);而非由于领受圣餐者的气质与行为,或是牧师的才德(exopereoperantis)。这乃是说,每一个人,无论他是邪恶,抑或敬虔的,接受了圣餐的饼酒以后,就能得到恩惠,因为恩惠乃含在饼酒之内。质言之,圣礼的本身能把恩惠转递给领受的人。但同时他们又自相矛盾的说:圣礼的功效,可能由于领受者的气质与性情的缺陷,以致不能接受恩典,或是由于祭司缺乏意向做他在教会应尽的职务,以致成为一种阻碍,使圣礼的功效,完全或部分的消失!

    2.基督教的意见——基督教会一致的意见,认为圣礼本身不能有所作为(exopereoperato)。圣礼本身并非恩惠的原因,乃仅为在上帝手里的利器或恩媒。圣礼有效的运行,须视领受圣餐者信心之有无与信心的实践如何而定。非信徒,纵然接受外表的圣物,但并不能得到圣物所表彰的恩惠。可见有些路德会以及圣公会虽有心维持圣礼的本质,但却表示一种倾向要采取罗马天主教的立场。「康高信条」(FormulaofConcord)说:我们相信,我们传讲,我们表白,不但真正基督的信徒领受主的晚餐;但也有不信的,不配的在领受基督的身体与宝血,可是他们所得到的,除非他们悔改与归信,既非安慰也非生命,乃是审判与定罪。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七至二十九节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玖圣餐的主体——参加圣餐之先决条件关于这个问题,可分两方面讲,一为合格参加圣餐者,二为不合参加圣餐者。

    一、合格参加圣餐者简单的说,参加圣餐必已重生,必已受浸,必为教会会友,必有纪律的生活,必有纯正的信仰。「海德堡教义问答」说,参加圣餐的「乃为那些痛恨他们自己的罪,但却深信因着主耶稣基督,罪已蒙赦免,而其一切的弱点,也已由基督的怜悯与代死,而蒙遮盖涂抹,因而切望越发加强他们的信心,而求改善他们的生活。」从这些话来看,圣餐并非不加鉴别为众人制定的,甚至也非为那些已经参加有形教会的人;而乃仅为那些真切痛悔他们的罪,深信他们的罪已由主耶稣基督赎罪的宝血所遮盖,并切望加强他们的信心,复求他们圣洁的生活能够日进无疆。参加圣餐的必为自承其为失丧的而已悔改的罪人。他们必深信已蒙主耶稣基督所流的赎罪宝血而得救赎。尤有进者,他们必须对于圣餐的意义有正确的认识与深切的体认。他们必深深感动,圣餐的饼与酒,乃是主耶稣基督为他们所舍的身体,与所流的宝血。最后,他们必有一种神圣的愿望,求灵命的长进,还要不断的一天一天的像基督活出基督的荣形来。

    二、不合参加圣餐者简言之乃为孩童,不信者,甚至信徒中有灵性不健全者,虽然他们已经在教会,却未必都可参加圣餐。兹分论之:1.孩童在旧约时代虽可吃逾越节祭餐;但是因为他们缺乏参加圣餐合格的条件,因此就不能参加。使徒保罗坚持在参加以前,「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林前一一28)孩童们既不能自己省察,则自不能领受圣餐。尤有进者,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九节说:「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圣餐里所用的饼和酒,乃是象征基督身体和宝血,此则亦非儿童的智能,所能做到。以是只能等他们达到能够分辨的年龄,然后应许他们参加圣餐,方合圣经的教训。

    2.有些虽已在有形教会里面的人,却并非信徒,自不能参加圣餐。教会对于那些要参加圣餐的人,应当请他们作信仰的表白。当然教会不能看到人的内心。只能凭声请参加圣餐的口头所作的信仰表白。因此可能接纳口是心非的人,应许他们参加圣餐的权利,以致鱼目混珠,相聚一堂。但是照圣经的教训,这些人,实际上乃是干犯主的身与主的虚,乃是吃喝他们自己的罪。(参前引林前一一27、29)倘使他们的不信与不敬虔日形显著,教会自当循教会施行纪律的常规,把他们除名。教会不可徇情妥协,首应维护至圣教会与圣餐的神圣。3.甚至信徒也可能不许参加圣餐。因为他们灵命的情况,他们和上帝的关系,以及他们对其他圣徒的态度,如有不当,就可能使他们不能参加这种属灵的仪式,一同举行圣餐。此于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二节中已有显明指示与警告。二十八至二十九节,已屡见上引。三十至三十二节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洽,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所以倘使有人自觉背离上帝与人疏离,他们就不能与圣徒交契,同领圣餐。可是我们虽是这样说,并非令信徒沮丧,那些唯恐其没有得救确据的人,不必迟疑不前,不敢受圣餐,因为圣餐真实的目的,乃在加强信心。拾圣餐的方式

    一、圣餐的成分为饼与酒虽然主耶稣在制定圣餐礼对所用的饼,乃为逾越节的无酵饼,但在圣餐象征的意义上,无需用罗马天主教的「圣饼」。虽然主耶稣所倒出来的酒,乃为普通发酵的葡萄汁,但在其象征的意义上,未始不可用不发酵的葡萄汁;我们遵行他的诚命「为的是记念(他)」(路二二19),所以只须用普通的葡萄汁(太二六29)。二、饼酒二者须一同领受

    罗马天主教不让平信徒喝主的杯;但是主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太二六27),并未禁止平信徒喝。可见不让平信徒喝主的杯,乃是违反主,而且使平信徒只能分享主为他们受死一部分的恩惠。加尔文说:主耶稣在主持圣餐的时候,当他拿起饼的时候,只是说:「你们拿着吃」;但他在拿起杯来的时候,为什么他说:「你们都喝这个」(太二六27),而在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三节更清楚的说,他们「都」喝了,从所加的「都」字来说,可见杯乃更为重要。罗马天主教不许平信徒喝主的杯,显属不合主的心意。三、领受圣餐乃表示喜庆逾越节祭餐乃有喜庆之意。饼酒虽象征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舍身流血,但乃为拯救罪人。罗马书五章八节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所以主耶稣基督的死,乃是要我们得生,此乃上帝的大恩大爱。诚如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当我们领受圣餐的时候,应当深切分辨,仰体上帝的大恩大爱,歌颂赞美他;他的独生子,主耶稣基督,为要拯救我们,为我们舍身流血,当我们吃喝的时候,尤应分辨他为我们所舍的身体,所流的宝血,应当由衷的深深感谢他。

    四、不但领受还要传扬所以当我参加圣餐的时候,须知这乃是一个欢乐的庆祝会,这不是仅仅记念他,还要把他为我们受死的救恩,向普世宣扬,使失丧的世人,信受这救世的福音。同蒙救赎的宏恩。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说:「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正如逾越节为记念以色列人出埃及,十月十日与七月四日是庆祝**和美国的诞生;圣

    餐乃为庆祝教会在主耶稣基督的受死与复活里诞生一样。所以主耶稣基督吩咐他的子民要大家聚在一起并且记念他。但是单是自己人相聚记念是不够的,还要向外公开宣扬,使基督圣道弘扬万邦。五、圣餐须在教会施行这不是少数的个人孤独的仪式。经上记着说,使徒行传二十章七节说:「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十八、二十、三十三、三十四节,都一再讲「聚会」。雅各氏(Jacob)在他所著的《新约教会体制论》一书中说:使徒行传二章四十六节说:「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这「家中」并非私人的家庭,而乃为崇拜聚会之所。不是oikio(私家),而乃为oikos(崇拜聚会之所)。所以这句经文应改译为「在殿里,且在崇拜聚会之所擘饼。」

    在私人家里举行圣餐乃是不合新约圣经教训的。福克思(NormanFox)谬妄的说,圣餐乃和唱诗祈祷一样,主的命令并非对有组织的教会,乃是对个人而发,所以在家每次进餐,乃为举行圣餐。但使徒保罗指责不按理领受圣餐的书信,并非给个人,乃是「写给哥林多上帝的教会」的(林前一2)。他又明说,「你们聚会吃的时候……」(林前一一33)。使徒行传二十章七节说:「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凡此乃都指聚会,并非个人,可证圣餐乃是一种神圣的礼仪;接着且有训勉的话,绝非个人的家常便饭。显见福氏之误。六、圣餐须由教牧施行但是倘使发生非常的困难,教会没有正式按立的师尊(Ordainedminister)或牧师(Pastor),则教会有权从会友中,指定一人来施行圣礼。

    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说:「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于此又见施行圣餐的责任,乃在集体的信徒。七、举行圣餐的次数举行圣餐的次数,新约圣经并无明文规定,也无一律的例证。有的教会每周举行,甚至每日举行。

    使徒行传二章四十六节说:「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在崇拜聚会之所oikos)擘饼。」使徒行传二十章七节说:「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一八七八年,伦敦建立的三十九个教会,每天举行圣餐,有两个教会每天举行两次。在英国美国,有少数浸信会信仰的教会,则于每一个主日举行。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教会须作明智的审辨。并无一律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