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传道的特点 第五章 全备的传讲
    清**的传道是全备的传讲。清**们用全部圣经面对整全的人。他们并不是只从几节经文出发,片面强调传福音中涉及意志的方面,**人的意志,使人对福音有所回应。

    现代传福音所强调的是罪人方面的决志相信。人们认为,传福音的首要目的就是呼召人相信,却从不考虑圣灵的救赎工作应在信心之前。他们所强调的是:相信就能重生,信心在重生之前,并结出重生的果子。当然,信心在救恩中自始至终都是必不可少的(罗1:17;希11:6)。重生与圣灵将得救的信心放在罪人的心中,在这二者之间并没有时间的间隔。然而,清**传福音对未归正的人,提供了更深更广的信息。

    当然,用信心回应福音,这一责任是很重要的,但其他的责任也很重要。悔改是一种责任,不仅仅是一时的难受,而是完全的改变。清**传讲罪人要“止住作恶”(赛1:16),成为圣洁,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他们要尽心、尽性、尽力的爱上帝和他神圣的律法,不让任何东西成为顺服上帝的拦阻。他们要“努力进窄门”(路13:24)。

    有些教会带领人认为这样传讲会导致律法主义。但是,清**的这种传讲建立在如下的根基上:在归正的工作中,通常而言,上帝并不是以人有意识的决志相信开始,而是以知罪感,以及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完全的无能感开始的。因此,清**在传讲福音的应许之前,首先是传讲律法的教训。在指出藉着基督宝血,因信得释放之前,首先讲明罪人的责任。

    清**传道人在讲解福音之前先讲律法,这种做法与保罗写《罗马书》前三章异曲同工。使徒保罗首先解释上帝的圣洁和上帝的律法,使罪人在上帝面前无话可说,使整个世界在上帝面前都显为有罪。清**并不急于督促恶人转离罪行,因为他们认为罪人能够这样做。清**相信,用律法的要求来面对罪人,圣灵会带领罪人认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无能,也会认识到他们需要上帝的救恩。

    清**并不相信这样传讲就会使人做好准备,产生信心,接受救恩。这样就成为律法主义了。有些人,包括司布真在内,在这个方面曾经误解过一些清**。清**们所相信的是:只有对那些认识到自己罪性的罪人来说,福音才有意义。知罪,就是律法使人死的功效,是引人到基督面前的道路,而不是接受基督的条件。这是通常领人信主的方式,但并不是绝对的。清**确实承认有些例外。在《基督徒的奇妙兴趣》一书中,威廉·古特力列举了四种引人到基督面前的方式:

    1.有些人,象施洗约翰,从母腹中就蒙召;

    2.有些人,象撒该,成年后在福音的主权中蒙召;

    3.有些人,象十字架上的强盗,死前蒙召;但是,

    4.绝大多数人是因着律法的功用,被呼召,受预备,来到基督面前。

    前三种方式是例外;第四种方式是通常的知罪的方式。古特力接着解释了“律法引人进入救恩的预备性工作与那些复发堕落暂时性知罪”之间的不同。

    清**坦然使用上帝的律法,作为传福音的工具。他们教导说,当上帝要在人的灵魂中演奏恩典的和弦时,通常都是由律法的低音开始。人要来到基督面前,必须首先抛弃自义。当今著名的神学家巴刻在分析清**的时候,说:“他们认为,人在基督里信心纯正与否的指标,就是认识到自我无助的真实程度,真实的信心都是发端于这种无助感。”

    这种传福音的方式显然是源于圣经的。施洗约翰在传讲“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之前,首先传讲的就是悔改和圣洁(太3:1-2)。耶稣也是以同样的信息开始了他的事工。如《马太福音》四章十七节所记:“从那时起,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他对个人也是讲同样的信息,比如他对尼哥底母说:“你必须重生”(约3:7),对那位富有的年轻人,耶稣也是首先用律法来面对他(可10:19)。

    讲律法不只是解释十诫,也要传讲上帝对一切不虔不义之人公义的审判和圣洁的愤怒。同时,讲律法也需要传讲上帝的属性。举例来说,当约瑟·阿雷那描写不信之人的痛苦时,他列举了几种上帝的属性:圣洁,信实,公义,纯一。这些属性就定了罪人的罪,因为他们拒绝上帝的宣告,藐视上帝的律法,处在上帝的愤怒和审判之下。阿雷那希望,通过他这种传讲,圣灵会使这些真理真实地显在罪人面前,使他们接受福音,而这福音正是因自己的属性而向他发义怒的上帝,在耶稣基督里,为他这样的罪人所预备的出路。

    圣经和清**的信息就是如此:律法有传福音的功效。让人试一试为得救而努力遵守律法吧。开始的时候,他可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到,渐渐地他就会认识到,他自己根本无法做到律法所要求的圣洁。在圣灵的掌管下,律法定他的罪,向他发出咒诅,宣布他当受上帝的愤怒和地狱的痛苦(加3:10)。最后,人在绝望中认识到只有上帝才能救他,只有上帝才能改变他的心灵,赐给他一个新的性情。圣灵把他带到律法的尽头,就是耶稣基督,那才是上帝所接受的唯一的义人(加3:24)。

    因此,老一代清**传道人使用律法使人知罪,使罪人既认识到需要救赎,也同时认识到凭自己无法完成这样的救赎。罪人经历到救赎的必需性,并经历到自己救赎自己的不可能性,就在痛苦中乞求上帝为他们成就自己所不能成就的。这样,罪人里面就有了接受福音的宣告和应用的丰富的空间;圣灵就可以使他们藉着信心拥有基督。

    在如何说服人接受福音这一点上,现代传福音与清**的福音侍奉是很不相同的。清**和现代传道人,在传福音的时候都用说服的方法,但内容并不同。现代传道人相信,向还没有归正的人传讲圣洁的必要性,是不合适的。所以,他们传福音的时候,就不把福音作为上帝对罪人的败坏和无能的拯救措施来传。与此相对照,清**所相信的是:对这个世界上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罪的人来说,福音是最好的消息,通过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在罪的权势下得释放就成为可能。这样的罪人所需要的比罪得赦免更多;他们想要的是把自己里面的罪永远制死。他们想为上帝的荣耀而活,像上帝那样圣洁。他们想效法天父的品行,圣子的形象,圣灵的意念。

    约瑟·阿雷那这样区分真假信徒:“假信徒所想所求的只是自己得救,除此之外,别无所求。这表明他们身上缺乏真正的恩典,这恩典总是使人渴慕完全(腓3:13)”。得救的信心有一个重要的标记,就是真正归正的人,不仅渴望从罪的败坏中得释放,也渴慕公义和圣洁。

    现代传福音已经丧失了这样的看见。圣洁与救恩被截然分开。因此,所传讲的福音信息,总是企图使人们相信接受基督对个人有益。信主能使我们在基督里罪得赦免,有天国的保证,会得到喜乐,会得到满足,对诸如舍己、谦卑、和无条件顺服等成圣的果子则闭口不提。感谢上帝!虽然传讲的是这样的不健全,仍然有人因着上帝的怜悯而得救。但这绝不意味着这种方式的传福音是正确的。这样的传讲通常都是把来到基督面前的困难尽量缩小,而对基督徒生活中暂时的好处则是夸夸其谈。这样的传讲,企图给那些没有罪感的人一个替代的理由,使他们来到基督面前决志信主。

    假如只要告白相信基督就可得救,假如没有相应的圣洁生活的证据就说已经重生了,那么,教会很快就会被那些自欺欺人,不明白自己属灵光景的人所充满。一旦认为自己是基督徒,那些没有被律法治死的人,根本没有兴趣遵守上帝的律法。如果他们所领受的教导是,作为基督徒,圣洁并不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带着这种幻想过一辈子。

    所有这些使我们得出以下的结论:现代传福音中关于信心的本质,以及信心和重生之间关系的教导,经不住上帝话语的检验。清**教导,没有圣灵的内住,没有圣洁生活的实践,这样的重生不是圣经所应许的。按照圣经,重生的人不只是改变了他的宗教主张,而是被圣灵赐给了新的性情。他是从圣灵生的,就成为属灵的人(约3:6)。他在基督里再造,一切都是新的了。这样的人不再以自我为中心,而变成以上帝为中心。“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5)。重生的人爱上帝,爱圣洁,爱圣经,爱敬虔,渴慕在天国里与上帝相交,把罪永远抛到脑后。

    现代传福音将重生看成是在基督里信心的行动初结的果子。这是错误的,正如清**所教导的那样,人可以自行表现出一种信心,但这种信心并不是得救的信心。《约翰福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告诉我们,有很多人信了耶稣的名,但耶稣并不将自己交给他们,因为他知道他们心里所存的。圣经告诉我们有不同种类的信心。其中一种信心只不过是外在的表达,并没有内在的更新为依据。这种信心是理性的确信,与个人的自信是一丘之貉。

    在传福音上,清**的福音侍奉与现代人传福音不同,这促使我们回顾过往时代的信息。清**福音侍奉的特征就是用整全的圣经面对整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