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居间之境 一、居间之境的性质与目的
    所谓居间之境:意即灵魂在死后与复活之前所处的境况。凡信复活与最后审判的人,都承认有些境况。意见不同者,乃在于此境况的性质,——主要是与罗马教相反,就是究竟这居间之境有否炼狱的性质;与耶和华见证人,安息日会相反,因他们相信灵魂在死后与复活之前乃在睡眠状态中;也与其他相信有第二次机会,或言死后有悔改之可能的人相反。

    犹太人以及早期中世纪教会,通常主张此教义为信者在死后乃在一种梦幻、半知半觉的境况中,既无喜乐,亦无愁苦,等候身体复活。及至主后一四三九年在佛罗林斯会议(CouncilofFlorence)中,有拉丁教会反对此种见解,虽然如此,此说在希腊教会中仍继续盛行。

    论到居间之境,圣经很少提及,因为明显可见居间之境并非为终极(最后)的境况。圣经所着重的不是暂时的,乃是基督再来并将再开始的新纪元。因此以适当观念来叙述居间之境活动的特性,实感困难。

    虽然如此,有几处圣经说,善人与恶人在死后是处在一种有知觉的境况中,义人在此境况中是喜乐的;恶人的境况是愁苦的。这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中显得特别清楚,在那里说,拉撒路被接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却在地狱的火焰中受痛苦。我们已经引证过保罗的话(林后5:8与腓1:23),他清楚说,信徒死后的境况,比今世是好得无比的。基督在十字架上对那将死的强盗说,“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对基督徒来说,居间之境就是在乐园里与基督同在。保罗从前在异像中,“被提到三层天上去,”又说,“他被提到乐园里,”(林后12:2-4)都表明乐园就是天堂。在启14:13记载所有居间之境经文中最清楚的一节:“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

    居间之境乃是安息与快乐之境。但这并不能说生命在哪里,或生命在天堂就是坐享其成,毫无活动。绝非如此。首先来说,“安息”在圣经中有“在工作上的满足”,或“对成就的喜乐”之意。甚至在今世,在我们所作的工作中找到安息的机会。圣徒的工作,不再是具有厌烦、疲倦之意义的“劳苦”。今世的人在堕落的境况中,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许多的工作被误导,千篇一律,反复,而归徒然。但这些不愉快的事已经过去,有新的方向,新的动机与作工的喜乐。工作的目标不再是我们自己,或任何受造之物,乃是神。属天的生命是顺利地进步不已,继续向前。圣徒是“在神的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启7:15——他们在工作上与敬拜上都是事奉祂,祂的圣殿包括整个受造之宇宙。

    第二,“安息”在圣经中有脱离诸恶的意思,——脱离魔鬼的试探与攻击,脱离时常欺骗圣徒使他们跌倒的世俗引诱。撒旦对于我们所遭遇的患难要负责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多少次的试探与磨练,都是由于撒旦的攻击。这安息更包括有脱离生活外部的忧虑与愁苦,并世务的苦恼与焦虑。

    基督徒在死时要完全与知觉的世界脱离,不再属于这世界,直等到复活的日子,那时他就知道这知觉的世界也“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32。他心中不再为恶人的欺压,残暴,不公平与恶意而悲叹。“他们不再饥,不再渴……神也必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启7:16,17。义人要脱离这一切而得到永远的安息。

    圣徒从义人亚伯起,都是活在天堂(乐园)超越的荣耀居间之境里。与基督同在是什么意思?这基督就是道成肉身,神的儿子,我们的朋友,如此爱我们的长兄,甚至死于十架,现在得了荣耀,这荣耀就是祂在创立世界以前与父神同享的荣耀,是我们不能理解的。祂祷告说,“父啊,我在这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如果荣耀的耶稣暂短的变像,即如彼得的肉眼所窥见的,尚且使他惊奇地说,“主啊,我们在这里真好,”并要搭三座棚,想在那里作永安之计(太17:4),何况与那荣耀的主同在乐园中,更将如何呢?

    圣经教训我们,义人死时所进入的境界,是有知觉的,圣洁的,喜乐的,惟有复活与审判才能使此境界扩大而成为永久性的。在身体死的时候,心智不能失掉它的能力与知觉。反而言之,它进入一种高尚的环境,最初立刻的结果,就是灵魂脱离世界的限制,不再受罪的染污,其心智与属灵的机能比以前更为活泼。

    按神形像所造的灵魂,在其性质上来说,有无限发展的可能。“形像”即样式的意思。人是像神的,与一切其他受造之物不同。人是有(1)思想,理智的;(2)有道德感,有是非之心;(3)在原初受造并救赎完成时,人是圣洁的;(4)不朽的,在这方面来说,因他有灵魂,是要永远活着的;(5)是管理低等受造之物的——神吩咐他不但修理看守园子,也是叫他“治理”全地(创1:28;2:15),那就是研究并自己使用世界的物质,以及天然资源的力量。所以人要在知识与智慧上继续增长,并得能力,不但在今生,居间之境,而且也直到永世。

    基督徒在今世,在圣洁与知识上的进步是缓慢的,有时中止。但在死后情形就比从前更好,不可比拟。那时与基督自己同在,于蒙福,平安,喜乐的年日中,对于灵魂的长进是何等起奇妙的机会!因此,居间之境乃是一个为永远高尚的工作,完美的国受特别训练与教育的境况。那时主的百姓,要按着它的应许被派管理“许多事务”,太25:21,23。

    那些已经离世而在居间之境内的人,他们仍继续藉直接的目睹,或由神或天使的启示,或藉着在他们以后离开世界的人,知道有关今世的事。如果在这个世界有像电话,无线电与电视这样有效的传达工具,世界任何角落所发生的事件,都可立即耳闻目睹,那么在灵界的交通,比现今更直接而有效,尚有何置疑的呢?

    居间之境,虽然超脱了罪与痛苦并个人的进展,但在另一方面来说,它是不完全的境况,此点必须存记在心。此不完全首先包括无身体的灵魂,这对人种来说是反常的。具有感官的身体,乃藉以接触物质世界的工具。只要灵魂脱离身体的境况,继续存在,据吾人所知,灵魂就无法可与物质界接触,或与世上的人有交通。这不完全尚包括一件事实,那就是主所应许给祂百姓的赏赐,不在死时,亦不在此现在时代。为今生的苦劳与舍己而得的赏赐之分配,并非在信徒死的时候,乃是基督的再来。保罗说,“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后4:8。所以保罗尚未得到他的冠冕,“那日”还未来到。保罗以及乐园中的众圣徒,仍然在等候着那日。当祂论到那些设摆筵席,请贫穷人来赴席的说,“他们要在义人复活时得着赏赐”我们的主也教训了此同样的整理,路14:12-14。赐给所应许的赏赐与信徒之死有关的例证,圣经一处没有。在居间之境内所得的福气,不拘多大,也不过是将来要来美事的预兆与先尝而已。

    这样,人的生命并不像一般人所猜测的,是分为二阶段,及分为三阶段。第一、从生至死,那就是今世肉体的生命;第二、在死与复活之间的生命,在居间之境,即无身体的生命:第三、具有复活身体的生命,就是最后永远的境况。

    另一方面,恶人在死时立刻进入有受苦知觉的境况中,这苦境在复活与审判时,要增高而成为永及的苦境。圣经很少提及恶人在居间之境的事。其中最清楚的,就是我们已经提过的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在那比喻中,财主比今生的普通人更详细知道死后的生活,因他知道三个境界中所有的事——他自己的境界,就是亚伯拉罕与拉撒路的境界(他自己亲眼所见的),并他五个弟兄所处的境界——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在那个世界里他所有的性格与今世相同。记忆力并未失掉,人格亦无改变。人在今世如何,在来世也如何。财主下地狱并非因他是财主,乃因他的自私与刚硬的心,这由他骄侈淫逸的生活,及不肯怜悯人的事上表明出来,拉撒路上天堂并非因为他的贫穷;乃因为他是个义人,这当然都须要考虑的。财主在今世生活与神远离,在来世当然不能与神亲近。

    这教训在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与公认信条中都有简明的摘要。回答一信徒死的时候,从基督得什么益处?”这问题,要理问答说:“信徒死的时候,灵魂得以完全成圣,立时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

    论到义人与恶人在死的时候,韦敏斯德公认信条有详细的说明:“义人的灵魂死时随即完全成圣,被接到至高之天,在光荣中得见神的面,等候他们的身体全然得赎,但恶人的灵魂要被扔在地狱里,居住在黑暗中受痛苦,等候大日的审判。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身体后,别有所归。”(三十二章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