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五经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

    十诫之三

    出埃及记20:7

    序言:

    为何在十诫中列入这条诫命?

    第一诫指我们的心志。

    第二诫指我们的思想。

    第三诫指我们的言语。

    这三者均著重我们和神的关系

    而我们对神的心志和想法,均表现在我们的言语上。

    我们有可能在以下三方面妄称神的名。

    一、第一种妄称是亵渎神的名

    第一种妄称包括恶意的咒诅。

    咒骂神。

    或以神的名字咒诅别人。

    另外,亦包括以神的名字起假誓。(利未记19:12)

    以神的名字来遮盖自己的罪行。

    选举期间,在庙中的行径。

    他们不信自己所拜的,倒是以愚弄人民为主。

    约伯的不以口犯罪。

    约伯记2:9-10,1:20-22

    二、第二种妄称是名不符实的称呼

    耶和华的名是圣洁的,大有能力的。

    耶和华以其名,行创造之工。

    可是我们常使用神的名字,却又不相信他的名所带的能力。

    奉主的名祷告,却又不相信神的能力。

    另外,我们背负基督之名,

    但却让此名,名不符实。

    马丁路德之妻著丧服,意谓马丁路德的信心不足。

    我们的信心是否亦如此。

    三、第一种妄称是习惯而变成随便的称呼

    习惯、熟悉、而后随便。

    基督徒生活中,常有这种情形。

    老基督徒的玩笑-以圣经、信仰开玩笑。

    基督为我家之主。

    聚会、崇拜,因著习惯而随便。

    读经、对圣经的态度。

    祷告的姿势,

    祷告的内容,

    如同留声机一般。

    有口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