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始于十六世纪时的西欧。从根本上讲,乃是一种宗教的运动,核心是基督教神学的变革,成果就是合乎圣经的改革宗神学的确立。不明白基督教神学,也就不明白宗教改革的原委。很多人把宗教改革视为政治运动、社会解放,但这都不是根本。根本乃在于罗马天主教会在权威和得救的问题上,背离了圣经,从而导致种种的败坏。罗马天主教会否认圣经为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唯一无谬的准则,后来甚至发展出教皇无谬的邪说;在得救的问题上,罗马天主教会主张称义既要靠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也要靠我们自己的作为。
宗教改革时期神学与历史上遵循《圣经》真理的基督教神学一脉相承。它坚持:《圣经》是基督徒信心和行为绝对可靠无误的准则。整个基督教都服从《圣经》的权威。耶和华全能的神是天地的主宰。他全然圣洁、智慧、公义、慈爱和正直。这位三位一体的神本质为一,但包含了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和圣灵。耶和华神是掌管万有的神,意指他并非旁观者,而是至高的统治者,万有的监护者,无人能干涉他神圣的旨意。他照着自己的美意和筹算,在历世历代坚定不移地施行他的旨意。根据他的旨意,他为自己的羊群制定了一个救恩的计划。他差遣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住在我们中间,承受死难的痛苦,成为他百姓宝贵的赎罪祭;然后身体复活,得到了尊贵和荣耀;将来有一天他会回来审判死人和活人。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强调健全合理的教义,就是承认神的主权,人的卑微和教会得以与他相交所仰赖的丰富奇妙的恩典。
在宗教改革这一时期里,教会经历了一场变革,爱上帝的人试图使基督教归回到《圣经》的权威之下。宗教改革运动的意愿不是篡改,而是要教会的实践重新归回、遵循上帝的话语。复原派教会(亦称抗罗宗)由马丁路德、慈运理和约翰加尔文掌旗,摈弃中世纪罗马教会的错误,开创了今天众所周知的新教信仰。新教教会,即复原教会,就是诞生于宗教改革运动。
马丁·路德和早期的宗教改革人士毕尽全力,试图说服教会:救恩全系上帝的恩典(唯独恩典,solagratia),唯有通过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心(唯独信心,solafide)方能得到。他们相信教会所有的教导和教义都应仅仅根植于《圣经》(唯独《圣经》,solaScripture)。经过路德和加尔文的努力,改教人士认识到《圣经》的确清楚教导我们,上帝确是主权的上帝。他们相信上帝不是一位无所事事的旁观者,而是积极介入整个自然和人的生活:“保护你的必不打盹。”(诗121:3)他们效仿使徒保罗,教导:“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他们坚信上帝以全权掌管万有,一切事情的发生和消失都经过了上帝的设计,因为他“随己意行作万事。”(弗1:11)他们也承认上帝所有作为中所蕴含的旨意和人的主要目的都在于荣耀上帝(唯独上帝的荣耀,soliDeoGloria)。
宗教改革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
1.上帝话语的权威性
复原派教会都相信,教会之教训唯一的来源就是圣经。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上帝曾向人说话,施展作为。上帝怎样和人来往都写在圣经里。圣经是上帝的启示之道。人的信仰和教会的行动如果不符合、超越、离开上帝的启示之道,就不能接受。教会的传统是了解圣经的帮助,但不能视为启示的第二来源。惟独圣经才是基督教教义的最终来源和标准。罗马教会却主张圣经和传统二者都是信仰的来源和规范。所谓的传统就是教皇和大公会议颁布的谕旨,罗马教会把这种谕旨视为圣经的唯一许可、合法与永远正确的解释。后来甚至演化出教皇无谬的教义。
2.称义全凭上帝恩典
人的得救全凭上帝的恩典。人本来不配,是上帝白白赐给的。这就是后来人所共知的“因信称义”的教义。复原教会相信人的罪得以赦免,完全是上帝的作为,是藉着基督的受死和复活,在基督里获得新生命;从此结出圣灵的果子来。罗马教会相信基督的拯救,但他们强调善行与信心并重,并强调善行的功劳。复原教会认为人的“称义”和为上帝接受,完全靠基督。罗马教会在信心上添加了自己的善行。复原教会不把善行的价值当作称义的条件,视善行为称义的结果与证据。
3.信徒皆为祭司
基督徒不分圣职人员和信徒两个阶层。只有一个福音,一个因信而称的义,在上帝面前所有男女信徒、圣职人员都处于平等地位。所有基督徒,都有聆听彼此认罪之共同权利,而罗马教会则是一定要向神父认罪。每个信徒都可以直接来到上帝的面前,不必中间还经过一个居间人。牧师和平信徒之间并没有属灵的差别,只是在基督的身体内,功能上的区分而已。[1]
[1]参考《基督教两千年史》,陶理主编,香港海天书楼,370-373页,1998年;《神学名词辞典》,544-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