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六.路斯得尼与重建神学
    路斯得尼(RousasJohnRushdoony,1916-),是亚美尼亚移民的儿子,是家庭中第八代担任牧师的人。他的祖父因其基督教信仰而被土耳其人杀害。当他还在母腹中的时候,父母就逃避土耳其人的追杀,他们是最后一组安全过河的人,而在他们身后的亚美尼亚人则惨遭屠杀。他的身上流着殉道者的血液,深深地知道基督教信仰是一个生与死的抉择。

    1944年,路斯得尼28岁时,被按立为美国正统长老宗教会的牧师,并独自在美国印第安人保留区宣教整整八年半。

    1946年,他开始阅读范泰尔的书籍,立即为范泰尔的前提论所吸引,开始致力于在基督教会中重新确立宗教改革所恢复的大公教会史上传统的教义。

    1963年,路斯得尼出版《美国教育的弥赛亚特性》一书,促动了家庭教育在美国的发展,今天已经有一百二十多万美国家庭运用家庭教育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路斯得尼作为熟悉宗教自由历史的专家,向美国人民证明家庭教育相对于公立教育,是公民合法的选择。[1]

    1964年,路斯得尼成立迦克敦基金会,强调治理的文化使命,以圣经律法为当然的工具和标准,挑战形形色色的人本主义。从此,迦克敦基金会成为基督教重建运动的源头和中心。

    在1965年10月31日的《迦克敦简报》中,路斯得尼鼓励读者担负起“重建的任务”。开始把基督徒的重建全面地推向社会。

    1973年,路斯得尼出版《圣经律法要义》一书,重申圣经律法的有效性,主张圣经律法为基督徒成圣和自治的工具,把范泰尔的前提论全面推广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此书称为基督教重建神学的经典之作,路斯得尼也因此被称为基督教重建运动之父。从此,重建神学在美国成为一种运动,基督教改革宗重建派迄今出版了300多部书籍、无数的论文和期刊文章。[2]改革宗向来以生活的敬虔和学术的卓越著称。重建神学在学术上的研究和著述,有力地促动了改革宗神学的发展,对整个基督教神学界都引起了振动。

    支持重建神学立场的人认为,路斯得尼借助范泰尔的认识论和护教学,在当今时代最完美地表达了加尔文宗的纯正信仰,并根据圣灵所启示的新的亮光,发展了加尔文宗的神学传统。[3]

    桑德林对路斯德尼的神学贡献总结如下:

    1.离弃各种形式的二元论

    改革宗的根本教义之一就是坚持一切呼召的神圣性。礼拜一的工作和礼拜天的敬拜同样神圣,工厂工人的工作和教会中牧师的服事同样神圣,基督徒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是神圣的,没有圣俗之分。二元论是来自希腊的异教思想。基督教会一直抵挡来自各个方面的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特别是希腊哲学。甚至有人认为基督教就是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相结合的产物。[4]路斯得尼师承范泰尔,继承宗教改革的传统,主张本体论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是解决古老的一与多的哲学问题的唯一方法。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既是一又是多,是一与多的统一。他是独一的创造者,宇宙的方方面面都由他而来,这就意味着统一并不消除真正的差异,差异也不消除真正的统一。只是因为上帝既统一又差异,才存在真正的统一和差异。

    在历史方面,路斯得尼持守正统的基督教的观点,认为宇宙是由上帝直接创造的,这是理解历史的第一步。创造的教义必然的推论就是预定:宇宙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上帝决定让它如此;离开上帝,没有意义。人的犯罪和上帝的救赎都是发生在历史上,这一切都是有形的、可见的。撒但的失败也是在历史上,并不是历史终止之后才会发生。对历史来说,最关键的是上帝的无谬的话语。上帝已“将全部启示笔之与书”(《威斯敏斯德信条》1·1)。历史就是上帝的事务,人无论在哪里都不能逃避上帝。二元论总是把真正的实体置于历史之外,而路斯得尼则把人的注意力集中到历史上的真正的基督教,这是上帝之作为的中心舞台。

    路斯得尼把人视为一个统一体,既不是三分法,也不是二分法。人是上帝的受造物,他有上帝的形像,这就是人的本质。受造者总是想回避其受造性,潜在的倾向就是想变得和上帝一样。这是人的堕落的核心。路斯得尼在其著述中,总是一再引溯到《创世记》3章5节,魔鬼给夏娃的诱惑就是“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人总想超越他作为人的有限性,以扮演上帝的角色。他秉承清**的传统,坚决反对抽象的“属灵的”与“属世的”划分,这是他的著述的一个主题:

    “对福音和得救之人的呼召的歪曲,是由于新柏拉图主义对教会的渗透。治理被离弃,世界被视为是魔鬼的地盘,肉体被鄙视,一种虚假的谦卑和温柔在教会中蔓延。”[5]

    二元论不仅歪曲纯正的神学和哲学,也损害人治理的冲动,使人隐退到抽象的属灵的领域,偏离上帝所赐予的治理的使命。自由主义神学偏重现世的福音,鼓吹“社会福音”,甚至接受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主张;而基要主义者注重来世的生命,偏重永世,拯救灵魂免下地狱,忽视社会和文化的建设。这都是受希腊哲学二元论的影响。路斯得尼继承改革宗的传统,高举上帝的主权,使人以上帝为中心,把上帝的话语贯彻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反对任何把短暂的东西永恒化的倾向

    在路斯得尼所组建的迦克敦基金会的信仰告白中,说明了迦克敦基金会存在的主旨:

    迦克敦之名源于公元451年举行的于迦克敦基督教大公会议。在这一会议上,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基督论定义:“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亦人性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这一概括直接挑战一切人类组织把自身神化的虚妄主张,不管是国家、教会、教派、学校,还是会议。

    路斯得尼称《迦克敦信经》对基督神人二性的界定和宣告,是“西方社会自由的根基”。[6]路斯得尼对传统的加尔文宗神学的贡献之一就是阐明《迦克敦信经》中基督里的社会含义:个人在上帝和上帝的律法之下享有自由,这是基督教神学和信经的信条。加尔文神学高举上帝的主权和个人的自由,从本质上就有反对国家和教会的专制的前项,在历史上也一向因此著称。路斯得尼拓展了加尔文神学的这一传统。历史上的无数悲剧就是人把惟独属于基督的神圣和主权附加在了个人或人类组织身上:

    缺乏圣经所提供的超然的标准,其它体系不可避免地转向一个固有者,把国家、个人或生活的其它某些方面绝对化。[7]

    路斯得尼对自由的界定不是工具性的(“我们需要自由,这样才能传福音。”或者是“我们需要自由,这样才能发挥人的潜力。”)也不是从人学的角度(“人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人。”)。路斯得尼的观点是从基督论出发:惟有主耶稣基督享有至高无上的主权,把这样的权柄归给任何个人和人类组织都是赤裸裸的偶像崇拜,最终都会导致专制独裁。只有上帝拥有至高的不可废止的权柄,一切合法的人类权柄都依赖于上帝的赐予:

    只有上帝拥有至高的权柄,只有上帝能要求绝对的顺服。上帝的权柄得到承认的地方,人才能因着顺服上帝和他所设立的次序而顺服其它合法的权柄。但是,如果否认上帝的权柄,从其逻辑的推论,导致的结果就是其它所有的权柄都失去了根基。[8]

    任何人类组织本身都不是上帝,都不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都不能享有绝对的主权,都不是最终的权威,离开上帝之外,都不具有终极的意义。任何反对上帝的主权的权威,都产生合法性的危机。

    在历史上,各种各样的人类组织都曾经主张或被授予绝对的权力。在古代社会中,普遍有把家庭神话的倾向,家长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然后是罗马教会声称自己有绝对的权柄。在古老的中国,在宗教改革之后的欧洲,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则有把国家和民族予以神化的倾向。同时,针对国家的独裁专断,人本主义者开始强调主题的个人,把个人予以神化。二十世纪被称为造神的世纪,“上帝死了”,无数的个人妄称上帝,无数的组织试图扮演上帝的角色。

    路斯得尼始终清醒地意识到组织化的教会对权力的滥用。组织化的教会如果僭越上帝所赐给她的权柄,就会成为真正的敬虔教会的拦阻;罗马教会曾经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介,僭越上帝的主权,新教教会也要防范这样的倾向。教会本身并不是目的,教会只是在世界上拓展上帝的国度的一个组织。国家作为堕落之人的组织,也有“弥赛亚情结”,时时僭越上帝的主权,试图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是在政治哲学的角度来批判国家的专制,只有路斯得尼是从神学的角度,径直挖掘一切专制的根基。他不是从人的自由的角度来反对各种形式的专制,而是从圣经神学的角度反对任何人类组织试图扮演上帝的角色。改革宗的传统一向就是以上帝为中心,并以圣经的启示为前提和根基,反对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反对一切个人及其组织扮演上帝的角色的企图。

    3.坚固改革宗传统对律法与成圣的教义

    路斯得尼是当今社会中主张上帝的律法的斗士。在基督教会各个支派中,惟有改革宗信仰高度尊崇上帝的律法。路斯得尼秉承改革宗的传统,极其珍视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律法。在明确地否定律法能使人称义的同时,改革宗在神学体系和生活实践中按上帝的启示高度尊崇上帝的律法。不管是在《海德堡要理问答》还是在《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中都有对十诫的详尽的解释。在《威斯敏斯德信条》中,明确界定十诫“是公义的完美标准”,在人堕落之后,仍然有效。

    改革宗遵循加尔文的神学教导,主张律法有三大作用:一是制止社会犯罪,维持社会秩序;二是使罪人知罪,促使罪人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三是使基督徒成圣,藉着圣灵的大能,顺服上帝的绝对的道德标准。改革宗的传统是把圣经律法分为道德的、民事的和礼仪的三部分,只有道德的律法仍然对基督徒有效。

    路斯得尼洞见到在传统的改革宗信仰和更为广泛的基督徒的教导中,在律法的第一和第二功用的表达上,存在着薄弱的环节。律法的第一功用,也就是政治上的功用,很多基督徒使用“自然法”这一术语,认为“自然法”是普遍承认的存在于每个人心中和宇宙之中的规范。用“自然法”来取代圣经律法作为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

    罗马天主教学者提出自然法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本源是在罗马法和罗马宗教之中。对于圣经而言,是不存在自然法的,因为自然也堕落了,不可能作为规范效法。更重要的是,律法的本源不是自然,而是上帝。

    …无论是实证法还是自然法所反映的无非都是人的罪和叛逆:启示律法是基督教社会的需要和特权。圣经所启示的律法是人在上帝之下,完成治理的使命的唯一之道。[9]

    对于路斯得尼来说,试图把社会秩序建立在没有定向的自然法的根基上,就使基督教文明失去了根基。主张圣经律法,而不是自然法,为基督教文明的根基,不仅是路斯得尼的著述的主题,而且是他的思想的轴心。重建神学就是因为对圣经律法的强调而得到众多人的赞同,同时也得到众多人的反对。

    在律法的第一功用上,路斯得尼并不赞同传统的把律法分为道德律、民事律和礼仪律的划分。他认为这种划分局限了律法的作用。民事的律法和道德的律法二者是不可分离的,任何民事上的违法也都是道德上的违法,民事律法是道德律法的具体体现。国家和教会都处在上帝的律法之下:

    说民事(司法)律已经废止,只有道德律还有效,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二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大多数时候,无法分别。杀人、偷盗、作假见证既是司法上的犯罪,也是道德上的犯罪。几乎在所有的国家中,通奸和不尊敬父母也都是民事上的犯罪。这些人的意思是不是宣告民事律废止,这样旧约圣经中的神权制就废止了呢?但在新约中,特别是在启示录中,重点强调的就是圣父上帝和圣子基督的王权。教会要顺服基督,国家也要顺服基督。非常清楚的是,只有献祭和礼仪方面的律法,因为已被基督和他的工作取代,所以就废止了。[10]

    路斯得尼认识到在律法的作用上,旧约和新约之间是连贯一致的。很多人对上帝的律法的假定是:如果在新约中没有特别地重申,旧约中的律例就废止了。但我们应当采取的前提或立场是:上帝的律法的永远有效,除非有特别的证据表明已经废止:

    仅是从定我们的罪的角度来说,律法已经废止了;但律法作为上帝的义,我们仍然要持守。除非仪式和祭祀方面的律法因着基督的到来已经成就,以及在新约中有重新诠释的部分,否则旧约中的所有律法对我们仍然有效。[11]

    不仅仅十诫,还有案例法,案例法是对十诫的具体应用。要明白十诫的确切含义以及知道如何具体应用十诫,就必须参照权威的案例法:

    没有案例法(“根据特别的案例解释基本原则”),上帝的律法很快就会被缩减到极其有限的领域。而这恰恰是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事。那些只承认十诫的效力,不承认其它律例仍然有效的人,结果对盗窃的定义就非常地狭窄。[12]

    案例法的应用不仅涉及到案例法本身也是来自圣经的启示,而且也涉及对圣经的解释:要知道十诫的精确含义,并且如何具体地应用,唯一的参照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权威的案例法。略有法律常识和实践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案例法来界定法律原则的具体应用,法律原则就不具备可适用性。十诫作为上帝所启示的法律的基本原则,没有圣经中所启示的案例法的辅佐,就只能任由人本主义者从人的角度肆意发挥了。

    在律法的第三大功用,即帮助基督徒成圣方面,路斯得尼为现代教会中对此的忽略而感到悲哀。他强烈谴责现代教会中的反律主义,特别是现代教会中对上帝的律法的成圣作用的忽略。“人的称义是靠上帝在基督里的恩典,人的成圣要靠上帝所启示的神圣律法。”[13]现代教会中最为猖獗的罪就是反律主义的蔓延。离开上帝的律法而讲“虔敬”、“属灵”,是对圣经启示的彻底背离:

    无律法的基督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它是反基督教的。恩典的目的并不是撇开律法,而是成就律法,使人能够遵行上帝的律法。既然上帝的律法在上帝的眼中是如此地严肃,以致于要求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救赎人的罪而舍命,然后上帝又废弃律法,这是非常离奇的!律法的目的并不是让人反律法,无律法恩典的目的也不是让人无法无天,藐视律法的赐予者。[14]

    研究圣经,而不研究圣经律法,就是否认圣经。认识西方文明,却忽视圣经律法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就是寻求杜撰的历史,就否定了二十世纪及其进步。[15]

    路斯得尼既批评传统的改革宗信仰对律法的本质和作用的认识上的不连贯,又批评现代福音派人士对律法的忽略,拓展了传统的加尔文宗神学对律法的认识。他主张民事律以及案例法的有效性,并复兴了改革宗对律法的成圣作用的强调,把传统的加尔文神学推进到新的高度。

    4.渐进的后千禧年论-继承基督教信仰的历史逐渐进步论

    路斯得尼对自己的后千禧年论毫不掩饰。他特地著书《上帝的得胜计划:后千禧年堕落意义》。[16]桑德林称其后千禧年论为渐进的后千禧年论。

    路斯得尼珍惜过去,但并不把过去的时代作为不变的参照点,一切的现实性的东西都是相对的,都要根据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而改变。路斯得尼说:

    “在我一生中,许多人在初次接触的时候都给我留下高贵的印象,但后来却令我失望。他们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异象被过去捆绑。他们的焦点是初期的教会、中世纪的教会,或宗教改革时期的教会等等。如果他们对政治感兴趣,他们总是回顾历史上某个特定的时期。这样的兴趣本身并没有坏处,但是如果总是把过去理想化,想回到已经无法持守的过去的东西,就成了问题。现代派则恰恰相反,他们总是根据时代的精神不时地修正信仰的内容。而我们则认为只有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真道才是唯一的权威,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一定要不断地改革,治理我们的今天和明天。”[17]

    把过去理想化,用过去的东西来评断今天,是人经常的倾向。人总是在慨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深深影响现代思想和社会状况的法国人本主义者卢梭,认为过去存在着一种理想的“自然状态”,存在着理想的“自然人”,存在着理想的“自然法”。共产主义者用将来的理想社会来批判社会现状。但路斯得尼总是强调根据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为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每一个时代。他不愿意把过去绝对化,这使他与政治上的保守派分离,也使他与改革宗中持守过去信条的人不同。他不是被过去捆绑,而是始终通过上帝所启示的话语,展望未来的时代。他不陶醉于希腊文化中那种“自足恒在的完美”,也不像自由主义者那样随波逐流,总是“为改变而改变”。既然只有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真道,而不是过去,是唯一的标准规范,那么更接近圣经中上帝所启示的旨意的改变当然是应当进行,且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拒绝改变就是拒绝成长;拒绝进步,就是拘泥于过去的东西,不愿意更新。”[18]合乎圣经的变革,总要支持。

    路斯得尼认为,上帝的国度的进展的标记不仅仅是归信的人人数的增加,最重要的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修正,更加合乎圣经。许多加尔文宗人士所持守的是一种僵化的后千僖年论,而路斯得尼总是鼓励以圣经为标准,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积极的变革,历史就是这样一个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而不断进步的过程。

    5.根据圣经所启示的基督教信仰,重整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于当代保守派教会来说,路斯得尼的思维是不可思议的,上帝赐给他非凡的综合能力。对于路斯得尼来说,神学不是一种纯粹的学术的操练,不是远离历史和生活的思维抽象。

    勒瑟福在回顾改革宗教义发展史的时候,说:“上帝的恩典藉着赐给人超出寻常的综合性的大脑来预备主的道路,像慈运理、加尔文、伯扎,他们都有着广博的古典文化的背景,这是他们能够把教义的建设与上帝所启示的前提紧密结合起来。”[19]路斯得尼在其著述中常常是旁征博引,并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实,如果我们把知识及其应用仅仅局限于神学的领域,我们就是在亵渎上帝。离开生活和历史的所谓的“纯粹神学”,其实并不是神学,只不过是学术的操练。路斯得尼说:

    “如果认为神学是一种学术性的操练,就大错特错了。‘神学’一词本身就是指上帝的话语;神学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圣经是上帝的话语,神学家的责任就是理解上帝的话语,并把上帝的话语应用到思想和生活的每一领域。”[20]

    宗教,用路斯得尼的最喜欢用的表达来说就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概念。在这方面,路斯得尼直接师承凯波尔和范泰尔所弘扬的改革宗传统,认为神学就是基督徒的世界观,就是基督徒从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出发,认识并重建个人和生活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被造的。上帝是整个宇宙的君王,是他创造了宇宙万物,并把治理全地的使命吩咐给人。文化就是完成上帝所赐的这一神圣使命。在这一文化的使命中,人要运用宇宙中的一切原材料,加以治理管理,用于他的使命,使之达到更高的层面,从而挖掘蕴含在自然中的一切可能性,使之成为现实,完成其治理的文化使命。并把他所有的文化作品,整个的创造放在上帝的脚前,只有上帝是人类和自然的君王,人有上帝的形像,人类和自然都是为他而被造的。

    路斯得尼秉承范泰尔关于“中立”的分析,透过民主时代政治和文化多元化的现象,洞悉所有文化背后所隐藏的宗教立场和前提,戳穿了现代社会中所谓的宗教中立的神话,他说:

    “教会是一个宗教性组织,每一个国家和社会秩序也都是宗教性的组织。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律法的秩序,每一个律法的秩序都代表一个确定的道德体系,本身都包含有实施这一特定的道德体系的程序。每一个道德的体系都代表一种神学的体系,都是一种宗教的一个方面和一种表达。因此,教会并不是唯一的宗教性组织。无数世纪以来,国家在大多数的文明中作为一种宗教性的组织,比教会更是宗教的中心。罗马帝国和早期教会的争战是一场宗教性的争战,是两种彼此敌对的宗教,都想根据各自的信仰来统治社会。每个宗教体系的主张都是全方位的,而且不可能不是全方位的。”[21]

    路斯得尼否定了国家宗教中立的概念,从而在神学上打开了政治制度基督化的大门:在一个特定的政治制度中,总是有某个宗教处于为首的地位,在基督化的国家中,这种宗教就应当是正统的基督教。那些对政治中立的神话仍然抱有幻想的人,可能认为这有害于宗教宽容。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如果宽容他们的世俗主张,就是支持与主权的上帝为敌的宗教。只有在正统的基督教影响下的国家,才有真正的与秩序相调和的宽容存在。这是历史不争的事实。

    路斯得尼不仅戳穿了政治中立的神话,他在著述中清楚地向人们证明,在人生的各个领域,都没有中立区。人或者是守约者,持守上帝的约法;或者是违约者,违背上帝的约法。人的思想和行为都直接反映他的信仰,生活中没有所谓的灰色地带。路斯得尼和范泰尔一样强调,没有“纯粹的事实”,所有事实都是经过了人的解读,或者是从基督教一神论的前提解读,或者是从非基督教的前提解读。信仰不仅函盖教会和祷告,也同样函盖科学和音乐:

    我们的目标就是使生活和思想的每一领域都降服于主耶稣基督。我们相信上帝的全备启示适用于生活的所有领域。作为基督徒,不仅是个人、家庭、教会的责任,要顺服于基督的主权之下,就是国家、学校、职业、艺术、科学、经济,每一领域,都应降服于主耶稣基督的王权之下。一切都在他的治理之下,没有任何例外。就如清**一样,我们所寻求的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表明、坚持“基督的王权”。[22]

    路斯得尼秉承改革宗神学的传统,离弃受希腊异教哲学影响的自然神学和抽象理念,宣告圣经就是敬畏上帝的人的治理蓝图:

    问题就在于到底是听从上帝的话语,还是人的话语。到底是谁的话语要得胜?如果我们把上帝的话语仅仅局限在信仰的领域,我们就是否定了上帝的话语。上帝的话语对于整个宇宙创造、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无谬的话语和律法。他的话语对每一个领域都有约束力,他的律法统治所有的事物。[23]

    “无谬”是路斯得尼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而且,这是一个不可逃避的概念,或者是上帝的话语是无谬的,也是无谬的标准;或者是人的话语是无谬的,是检验一切的标准:

    你可以否定圣经无谬的教义,但你无法在逻辑上排除无谬的概念。无谬是不可逃避的概念。如果人拒绝把无谬归于圣经,那是因为这一概念已经转移到了别处。“无谬”一词在这些转换中一般并不使用;这一概念被隐蔽包装起来,但不管是什么形式,无谬总是归于某些概念、事物、人或组织。[24]

    经历文化大革命的熏陶的中国人都知道,在“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年代,其中隐隐包含着“无谬”的概念。圣经是上帝无谬的启示,这是基督教的根基。基督教的重建就是把上帝的话语使用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离开上帝的话语的任何的重建,都是原罪的再现,都是由人自己来决定善恶(创3:15)。对于路斯得尼来说,基督教信仰是面向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耶稣基督的福音是全方位的:

    福音是面向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好消息就是在上帝的旨意中,藉着主耶稣基督,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得以复兴,上帝的国度注定要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劝勉得胜。没有基督教的前提,这一福音就无法宣告,上帝的国度就无法拓展。问题在于,我们所拥有的福音到底有多么广阔。简单地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我们的生活和上帝的有多么广阔,时间和永恒有多么广阔,我们的福音就多么广阔。[25]

    毫无疑问,生活的每一领域都要藉着上帝的律法之言,降服于上帝的治理之下:

    如果上帝是上帝,如果他真是主,真的是至高无上,一切就都应当侍奉他,处于他的治理之下,不管是国家、学校、艺术、科学、教会,以及其它一切领域。把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的治理局限于人的灵魂,局限于教会,就是否认上帝。[26]

    重建神学是一个神学运动,有很多杰出的学者出现。除了路斯得尼之外,比较著名的有巴森(GregL.Bahnsen),他在对重建神学的诠释方面最为杰出,是继范泰尔之后杰出的护教士。他的著作《基督教伦理学神律论》(TheonomyinChristianEthics),系统地阐明了圣经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作用。他成立了“南加里福尼亚基督教研究中心”(TheSouthernCaliforniaCenterforChristianStudy),推动改革宗神学教育和重建神学的发展。凯瑞·诺斯(GaryNorth),成立“基督教经济学研究院”(InstituteforChristianEconomics),他把重建神学贯穿到经济学领域,主张上帝主权、个人自由、市场经济与有限政府,著有一系列的圣经经济学方面的论著。其他著名的学者还有DavidChilton、GaryDeMar、KennethL.Gentry、AandrewSandlin、SteveM.Schlissel、BrainM.Abshire等。

    [1]AndrewSandlin:AComprehensiveFaith(FriendsofChalcedon,SanJose,CA,1996),21-29.

    [2]BrianM.Abshire:Counter-CulturalChristianity:MisrepresentationIsEasy-theTruthIsaLittleHarder,ChalcedonReport,1999aug.

    [3]AndrewSandlin:AComprehensiveFaith(SanJose,CA,FriendsofChalcedon,1996),7-20.

    [4]张西平、卓新平编:《本色之探》,20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年。

    [5]TheInstitutesofBiblicalLaw

    [6]TheFoudationofSocialOrder(Fairfax,VA,1978)

    [7]R.J.Rushdoony,IntellectualSchizophrenia(Phillipsburg,NJ,1961),52.

    [8]R.J.Rushdoony,SalvationandGodlyrule(Vallecito,CA,1983),37.

    [9]TheInstitutesofBiblicalLaw,p.10.

    [10]同书,304,305。

    [11]R.J.Rushdoony:TheRootofReconstruction(Vallecito,CA,RossHouseBooks,1991),p.553.

    [12]R.J.Rushdoony:TheInstituteofBiblicalLaw,11,12。

    [13]同书,4。

    [14]同书,4。

    [15]同书,2。

    [16]R.J.Rushdoony,God'sPlanForVictory:TheMeaningofPostMi;;ennialism(Fairfax,VA,1977)

    [17]R.J.Rushdoony,"UnconstructiveReligion,"ChalcedonReport,No.362,September,1995.

    [18]R,J.Rushdoony,SalvationandGodlyRule,145

    [19]AugusteLecerf,AnIntroductiontoReformedDogmatics(GrandRapids,trans.1981),381.

    [20]R.J.Rushdoony,SystematicTheology,XV.

    [21]R.J.Ruthdoony:ChristianityandState(Vallecito,CA,1986),7.

    [22]R.J.Rushdoony,"TheVisionofChalsedon",JournalofChristianReconstruction,Vol.9,Nos.1,2(1982-1983),129.

    [23]R.J.Ruthdoony,SystematicTheology,1:56.

    [24]同书,2。

    [25]R.J.Rushdoony,ByWhatStandard?,176.

    [26]R.J.Rushdoony,TheRootofReconstruction,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