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三.基督受苦的荣耀
    基督甘心乐意地为选民取了中保的职分,并忠心地执行这一中保的职分。在他所受的一切苦难中,都伴随着看不见的荣耀。这荣耀是世人所看不见的,但却显明在那鉴察人心肺腑的上帝面前。假如世人见到基督的荣耀,他们就不会把荣耀的主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但这荣耀也向一些人显明出来。所以,使徒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外面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外面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对于另外一些人而言,则是“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赛53:2-3)。直到今天仍是如此。此处我们思考基督顺服的荣耀以及他在履行中保职分时受苦的荣耀。

    1.基督顺服的荣耀

    基督为选民执行中保的职分,他道成肉身,“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基督绝不是仅仅作作样子,而是完完全全、甘心乐意地顺服上帝的律法。赐人律法的上帝,竟然取了人的样式,完全顺服他所赐给人的律法,这是何等神奇的事啊!因此,基督藉着顺服上帝的律法,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圣经中所启示的这位基督与当今社会中罪人所杜撰的那种只讲爱,不讲公义的“基督”是何等地不同啊!

    (1)基督顺服上帝的律法

    基督在执行他中保的职分时,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7-8)。基督选择、定意遵守上帝的律法,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自由选择。我们有责任甘心乐意地顺服上帝的律法,顺服上帝的律法是我们理所当然的本分。欧文在此强调:“从我们的本性而言,我们必然处于上帝的律法之下。”[4]上帝的律法是不可回避的,所留给我们的选择就是甘心乐意地遵行,得蒙上帝的祝福;或是故意悖逆,遭受犯罪所当受的咒诅。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他本在律法之上,但他却为了选民的缘故,甘心乐意地接受上帝的差遣:“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

    (2)基督的顺服是为我们

    基督的顺服目的并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我们。我们本来应当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但却因为犯罪所带来的肉体的软弱而不能完全遵行;基督本来不需要遵行上帝的律法,却自愿顺服。正如他来到施洗约翰的面前施洗,其实他并不需要施洗约翰为他施洗,施洗约翰当受他的洗,但他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3:15)。上帝赐给他这样的尊荣,使他为整个教会尽顺服的本分。“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

    (3)基督的顺服是完全的

    基督的顺服罪完美地体现了上帝在其律法中所显明的圣洁。欧文指出:“当上帝用手指把十诫刻在石版上的时候,他的圣洁荣耀地显明出来;当圣灵在十诫刻在信徒的心版上时,上帝的圣洁更加突出地显明出来;基督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惟独在他的圣洁和顺服中,上帝的圣洁绝对并完全地以榜样的形式表明出来。”[5]这就是基督顺服的荣耀,上帝在律法中所显明的圣洁,惟独在他的的人性中,藉着他的顺服,完全地显明出来。

    (4)基督的顺服经历了各样的艰难和抵挡

    虽然他并没有我们心中所存在的那种因为罪的影响而带来的各种紊乱,但基督在其顺服的过程中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艰难和抵挡。有各样的软弱-“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来5:2),有各样的试探-“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来4:15),有各样的苦难-“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5:8)。

    (5)基督的顺服是神奇的

    基督的顺服是神奇的。这种神奇性主要是源自源自他的位格。基督是上帝之子,成为人,他是上帝与人在一个位格之中。他本是创造万有的主,在万有之上,却虚己成为奴仆的样式,严格地遵行各样的律法。他本身祈祷的对象,却自己日夜祈祷;他本是天上和所有受造物所崇拜,却持续不断地敬拜上帝;他本是天上地下各家的主人,却殷勤地从事家中最卑微的职分。他本身人的创造者,人在他的手中不过如窑匠手中的泥土,他却在他们中间克尽职守。基督如此完成他中保的职分,确是神秘的,确是荣耀的。

    2.基督履行中保职分时受苦的荣耀

    基督在为选民履行中保职分时承受了巨大的苦楚(赛53:1-5)。正如基督向门徒所之处的那样:“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基督受苦的荣耀,超出我们的理性和想象。正如一个人置身大海之中,不得不感叹大海的深不可测!同样,当我们要说明基督受苦的荣耀时,只能指出这一荣耀的源泉,至于这一荣耀的恢宏,只有爱他的人才能在内室的祷告、反复的默想、基督的显现中才能略有体验。

    我们可以思念他,如何在上帝之震怒的重压下,承受律法的咒诅,整个身心遭受上帝向罪人所发出的最可怕的击打。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他“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可14:23)。“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他与黑暗权势争战,遭受门徒的不解、误会、背叛,遭受罪人的嘲笑、辱骂、鞭打,“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赛53:6-8)。

    荣耀的救主啊,你竟然如此为人的罪受苦!人算什么呢?你竟然顾念他!世人算什么呢?你竟然眷顾他!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我们能说什么呢?为了使我们这样污秽的罪人得救,上帝竟然不爱惜他的独生子为我们舍了;为了我们的缘故,上帝的独生爱子竟然为我们的罪承受各样的苦楚!若有人在紧急事件中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人就可以称得上是社会中的英雄;若有人在自然灾害中,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这人也当受到社会的嘉奖;若有人在战场上义无反顾,为国捐躯,这人就可以称得上民族的英雄。基督以如此荣耀的身份,甘心乐意地屈尊自己,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舍命,这是世界历史上最最不可思议,最最可歌可泣的义举、壮举!在信徒的眼中,主耶稣基督是何等地荣耀啊!

    在福音中所显明的就是这位被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基督(加3:1)。他随是贫穷的,被人藐视,受人**,被人责怪,受人谩骂,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却是荣耀的救主。他这样自己降卑,受苦受死有何荣耀呢?对于不信的人而言,这样的所谓的福音是愚拙的。“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林前1:18)。对于不信的人而言,这“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彼前2:8)。但在那信的人而言,却看为可敬、荣耀和宝贵。“因为经上说,看哪,我把所拣选所宝贵的房角石,安放在锡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所以他在你们信的人就为宝贵,在那不信的人有话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彼前2:6-7)。即使在基督如此的降卑受苦中,他仍然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在使徒保罗的讲道中,他注重传讲的就是这位受苦的基督:“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3-6)。

    弟兄姊妹,相信大而可畏的上帝是容易的,相信基督荣耀的降临也是容易的,当时的犹太人就是这样相信的。但是,如是相信这样以为降卑的仆人,就是上帝所应许的弥赛亚,却需要上帝特别的恩典和光照。当时的犹太人不是不信创造天地的上帝,不是不信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但他们无法接受这为卑微的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弥赛亚,因此,保罗一开始传道的时候,重点就是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徒9:22)。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毫不折扣地向全世界的人见证“耶稣是基督”,“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不传讲这样的一位基督,就不是福音,而是自欺欺人的祸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