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在神的心目中
    澳洲第一位牧师贝海伦(HelenBaerd)所著的WomenInMinistryToday一书,有一段前言在我阅读时心中油然地产生共鸣。她说:「身为女人,我曾因被拒、被视为次等,流过无数眼泪、伤过无数次心灵……自幼,我被教导,自己不如男人有价值。长大后,事实逼我承认:我不过是二等公民,我活着的目的就是照顾男人和生孩子。正如德国的一句俗话:『女人的一生就是围绕着三件事——小孩、教会与厨房。』……直到有一天,神亲自领我到更高之处,向我显明他的心意,我才发现,过去所受的一切痛苦都是白受的……。」「重男轻女」遍存于我们这一代长大的环境。从小我就不服气,为什么要称女人为「弱者」?为什么女人要「三从四德」?为什么女儿是「千金」,儿子就是「万金」?为什么提到男人时就说:「男子汉大丈夫」、提到女人时就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为什么生儿子是「弄璋」、生女儿就变成「弄瓦」?为什么……?

    不但在东方有「重男轻女」的现象,西方社会亦不例外。第四世纪,教会历史中一位有名的教父屈梭多模(JohnChrysostom),因善于讲道被誉为「金口约翰」。当他提到女性时,他说:「女人是必须的罪恶,是一国的试探,是自讨的灾祸,是隐藏的危险,是致死的诱惑,是魔鬼的化身。」

    今日西方社会的妇女们深受不平等待遇之害,在多方努力之下,美国国会终于一九七二年三月廿二日通过EqualRightsAmendment。但这项主张男女在法律前平等的附加条例,至今仍得不到足够州数的赞同,无法正式列入美国的宪法。西方教会中所发生的事,更是令人吃惊。一九八三年十月号时代杂志报导说:拥有四千万信徒的全美教会联会(NationalCouncilofChurches)新出版的主日念诵经文集中,把男性化的神改成中性或添加女性。例如:在主祷文中「我们在天上的父」之后添上「母」字。又如:把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的独生儿子(Son)」改成「独生孩子(Child)」等。

    前不久,我们收到一封美国基督徒妇女的公开信。她们在信中抗议称神为「天父(HeavenlyFarther)」,又抗议以男性的「他(He)」作神的代名词;为了公平起见,她们要求所有教会,在向神祷告时,不要向男性的「天父」祷告,而是向中性的「全能神者(GodAlmightyOne)」祷告。

    这样的做法,我虽不能苟同,但这些事实证明历世历代、古今中外,女性都在不断地为争取平等而奋斗,因为她们面临「肯定自己地位与角色」的问题。她们在这个问题下受压、在这个问题中挣扎。

    然而,当我回到全本圣经、进入神的心意时,眼睛就被开启、心灵豁然通达。原来「重男轻女」只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决非神原来的心意。要明白神对姊妹的心意,我们必须回到创世记中,神造女人的记载:

    女人的被造是因为神看那个男人独居「不好」,所以为他造了女人。当神把女人造好后,他才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在创造的过程中,由「不好」到「甚好」、由「不完全」到「完全」,神使女人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

    创世记一章26、27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可见女人在被造之时,神已经赐给她和男人一样尊贵的生命价值,使他们都具神荣耀的形像。

    创世记一章28节:「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在这儿男人和女人一同承受神的祝福,他们又一同领受神所给「生养、治理、管理」的神圣使命,而这项使命是需要他们通力合作、共同执行的。

    创世记二章22、23节:「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奥古斯丁曾说:「神早就设计男女地位平等,在他的心意中,他没有叫女人高于男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头骨造夏娃;神也没有叫男人压制女人,否则他可以用亚当的脚骨造夏娃。」肋骨是最贴心之处,是最亲密的表征。紧接着上文,24节又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在神的眼光中,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合而为一的,既然是一体,就无所谓地位高低之分了。

    创世记二章18节:「耶和华神……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也有版本译成:「为他造一个帮手配他。」可见在神造人之时,他就给予男女「互助」与「互补」的角色。男人和女人在神的心意中,地位相同、角色不同,他们是彼此相属,彼此相需。

    女人的被造和接下来夫妻的连合,是神创造之工的压轴戏,也是神精心而完美的设计。可惜,由于人的反叛与罪恶,故意破坏神美好的画面,按照自己的意思孤行,造成历世历代许多不必要的苦恼与挣扎。

    因此,一个基督徒女性,在认清自己在神心意中的地位和角色后,就可以不必像世俗一般地高举「女权至上」,因为神早已把尊贵的价值、崇高的地位、神圣的使命,以及和男人配搭的角色赐给我们了。我们不但不必自怨、自贬,反而要为神所给的这个「身为女人」的角色「肃然起敬」!更为这个角色所蕴含的使命「惕励奋勉」!

    讨论题目

    1.虽然在神的心目中,「男女平等、角色不同」,但圣经也提到「男女有别」,试讨论男女在生理、心理上有些什么差别?2.你同意女权运动吗?女权运动是否与圣经的教训相违背?

    3.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22节与歌罗西书三章18节都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请问平等与顺服是否有冲突?4.一般而言,妻子若不能顺服丈夫,其症结何在?

    5.如果丈夫尚未信主,妻子是否应当顺服他,以他为「头」?

    6.如果弟兄不有接较重的事奉岗位(如:团契主席),是否可以让姊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