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第七篇、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读经:腓立比书二章一至八节。

    这一段圣经,是我们基督徒应当注重的。

    第一节:『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这一节圣经,有很深的意思,可以说是以下几节的根基、养料和泉源。没有这一节,以下几节在实行上就都发生难处。如果我们读得出这几节圣经的意思,那么这一段以下各节所说的,我们就都作得到了。

    『在基督里若有…』这几个字是极其重要的。保罗的意思是:如果在基督里有什么劝勉,那么底下所说的意念就自然能相同了;如果在基督里爱心有什么安慰,那么底下所说的爱心相同就也自然作得到了;如果在基督里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那么有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念,就也自然作得到了。反过来说,如果在基督里没有什么劝勉,意念相同就作不来;如果在基督里爱心没有什么安慰,爱心相同就也作不来;如果在基督里没有什么交通,没有什么慈悲怜悯,就也不能有一样的心思,一样的意念了。总而言之,在基督里若有这些,就能这样;在基督里若没有这些,就不能这样。

    保罗把第一节当作源头,当作根基,当作养料。如果没有这一节,而保罗却劝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不结党,不贪虚荣,存心谦卑,顾别人的事等等,那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要怎样回答他呢?他们也许要说:这些虽然好,我们却作不来。基督作得到,但我们没有基督的力量,我们怎能作得到呢?我有我的意念,别人有别人的意念;我有我的思想,别人有别人的思想,怎样同得来呢?所以保罗把他们作难的地方预先解决,先告诉他们说:『在基督里若有…』,这些就都容易作了。要你饱,总得先有东西给你吃;要你有力,总得先把力量供给你。保罗在这一节圣经中给我们看,有一个力量在基督里。因着在基督里,所以我才能。在基督外,我是罪人;在基督里,我是得救的。在基督外,我是失败的;在基督里,我是得胜的。『在基督里』这几个字是何等紧要呢!

    第二节:『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这样的同心,能不能呢?两位弟兄在一起,他们如何能同心呢?是把甲的心换了来同乙,还是把乙的心换了来同甲呢?两个人还可说,若有五个人,或者五百个人,或者一千个人,就更难了,这么多的心,怎能同得起来呢?当我们要作一件事时,你有你的主张,我有我的方法,是你当顺服我呢,是我当顺服你呢?有的人想,你当顺服我;有的人想,我顺服人吧。但这都不是神的办法。神的办法就是第五节所说的:『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不是说,甲放下了自己来同乙;也不是说,乙放下了自己来同甲;乃是把基督的心放在中间,甲也去与祂同心,乙也去与祂同心。每一个心都与基督的心相同,那就人数虽多,也很容易同心。

    如果我们能同心,就不只叫神喜乐,并且叫神有满足的喜乐。保罗在此是代表主说话。神的心,主的心,惟有因信徒有这样的光景才能喜乐满足。许多事可以使主喜乐,可是,基督徒的同心,不只叫主喜乐,乃是叫主的喜乐可以满足。救人,能叫主喜乐;得胜,能叫主喜乐;可是,同心,能叫主有满足的喜乐。

    这一节都是关乎心的问题。同心,是在里头的,不是在外头的。口里怎样说,心里也是怎样想,要这样的同心。有的人不过口里说同心,实在心里并没有同;心里已经极不同,态度上也有不同的光景,旁人也能证实他不同心的地方,但是,这个人在口里仍可以说同心。这不是神所要的同心。神要作到一个地步,叫我们的同心不只在口里,乃是在心里。这样的同心,是根据于第一节的『在基督里…』。如果在基督里,有这样的同心也就能了。

    第三节:『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什么是结党呢?结党,意即有所偏好,意即在主之外有一个小团体。虚浮的荣耀是什么荣耀呢?圣经上说到有一种『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四17),这一种荣耀是有重量的,是持久的,是不会浮起来的,是不会消失的。这一种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惟独神有。不够重的,不能持久的荣耀,都是虚浮的荣耀。虚浮的荣耀,人还不一定能得着,不过心里贪图而已。

    在弟兄姊妹中间,有时发生了不幸的争执,不是因为结党,就是因为贪图虚浮的荣耀,你也想大,我也想大,以致互不相让。实在说来,想大也不能大,因为还有更大的呢!

    我们在消极方面,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在积极方面,『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什么是谦卑呢?谦卑就是不为自己留地位。凡为自己留地位的,永远不会谦卑。凡说我有什么权柄,我应当得着什么的,永远不会谦卑。谦卑也是心的问题。口里说谦卑的话的,不一定有谦卑的存心。多少事可以经过口,却不一定经过了心。存心谦卑,就是要从心里谦卑。

    存心谦卑,从什么态度上表明出来呢?惟有从『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的态度上表明出来。看别人比自己强,是谦卑的记号。看别人比自己强是何等的难呢!有一位老年基督徒,他事奉主有几十年。有一位弟兄问他,在基督徒的美德中,哪一样是最难呢?他说,腓立比二章三节的『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这一件事最难。真的,存心谦卑是最难的!是什么罪叫魔鬼成为魔鬼呢?骄傲。因他想与至上者同等,就堕落了(赛十四14)。魔鬼是用什么罪引诱人堕落呢?也是骄傲。魔鬼告诉人,吃了那果子就能如神分别善恶,结果人一吃了就堕落了(创三5)。所以,谦卑是所有美德中一件最难的。

    怎样能看别人比自己强呢?有一个基督徒说得好,他说:『看我自己是看我的旧人,看别人是看他的新人』。真的,如果我们看到自己的天性,自己的败坏,看到神在别人身上的恩典,在别人身上的改变,就不能不看别人比自己强了。按人看,在罗马书的基督徒是应当得保罗的帮助的,但是,保罗还能看见他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从神在他们中间所作的工作上得帮助(罗一8)。

    许多时候,我们总觉得别人不行,我们对于别人的要求,好像比主对他的要求还要多。这是因为我们所看见的,是人明显的失败;主所看见的,是人暗中的得胜。我们看见的是某人明显的失败了一次,失败了两次,失败了几十次;主却是看他暗中得胜了一次,两次,甚至十次百次。你也许受五次的试探,就失败了五次;他也许受三次的试探,只失败了一次。也许他在暗中许多的得胜是你所没有的,也是你所未曾看见的。你也许有十次的交战,而失败了一次;他也许有百次的交战,才失败一次。我们懂得这个,就不能不看别人比自己强了。

    第四节:『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这是不容易的事。多少时候,我们好像自己的事都顾不到,怎能顾到别人的事呢?顾别人的事,乃是一个舍己的生活。有一位弟兄有一个特点,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你去见他,他好像什么事都没有,惟独你的事要紧。实在他一天不知要写多少封信,要见多少次人,要作多少工作,但他却是这样若无其事的顾到别人的事。这就是舍己。主所顾的,完全是别人的事。祂死,是因你我犯了罪。如果主像我们这样的冷淡,这样的不顾别人,那么,你今天在哪里?我今天在哪里?我们真当受教作一个顾念别人的人。

    第五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这一节是第一至四节的总结。如果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就什么都作得到了。什么叫作基督耶稣的心呢?保罗就在底下答复我们。

    第六至七节:『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基督所当得的,所配得的,在律法上合法的权利,就是『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但是祂『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基督的心,是什么心呢?祂情愿舍弃当得的权利,这是基督的心。也许你想某人应当如何待你。但是,基督应当得的,祂并没有得着。祂与神同等并不是强夺,祂却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这是基督的心。

    奴仆的形像,是主的卑微;人的样式,是主受人的限制。奴仆的形像是和神的形像相对,人是和神相对。神的形像是荣耀的,奴仆的形像是卑微的;神是不受限制的,人却要受空间、时间、饮食、眠息的限制。基督的心,是愿意自己卑微,自己受限制。主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但是主也说:『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三而一的神有大小之分么?没有。这里所谓的大小,并非从生而来,乃是从愿而来。

    第八节:『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的顺服,是顺服与祂同等的。主的顺服,乃是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第六至八节的道路,真是十字架的道路!如果我们还没有学习舍己,还不肯放下当得的权利,还不知道在与我们同等的人中间谦卑,那我们就从来没有走过十字架的道路。许多时候,就是要你在日常所遇见的事情中舍己──死,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有一位姊妹遇见一位很活泼的弟兄,这位弟兄有学问,有圣经的知识,讲道也很动听,但是这位姊妹对他说:『弟兄,你讲的道理不错,你走的路错了』。他说:『我是传十字架的道,我们是应当舍己背十字架』。姊妹说:『不错,但是我看你从来没有死过』。他倒虚心求教,这位姊妹就本着圣经向他直说了。后来,他写一封信给这位姊妹说:『你走后,我就对神说,「我并不知道什么叫作十字架,什么叫作十字架的道路,什么叫作舍己。神啊,我就是在这样的不知中把我奉献给你,求你使我能舍己。」就是这样,我的难处就来了──我的妻子反对我。在我不能忍耐的时候,就有一个声音说,就是在这些事上舍己──死。我从前都是讲十字架,讲舍己,但是,我还不知到底是到哪里去死,是怎样死法。现在,我知道了,是在生活中间活出来。我这样讲,就引起许多人反对我。我才知道,死,就是在同人中间需要死』。弟兄姊妹们,许多人知道舍己是应当的,但问题就在到哪里去死呢。就是在你同人中间,就是在你看得见摸得着的人中间去死。

    但愿神赐福给我们,使我们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活出和睦相爱的生活,使主的喜乐可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