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当今的以色列人和回**巴勒斯坦人都说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那么,为什么他们偏偏要做死对头,互相攻击?难道他们都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赛6:10)吗?
答:当今以耶路撒冷为圣城的,除了以色列犹太教和回教之外,还有东正教和天主教。基督教却没有「圣城」的观念。我们认为,有神同在,任何地方都是那么神圣的。所以,我们认为以色列人和回**这样争夺耶路撒冷,真的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不过,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成为死敌,除了宗教上的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治因素。因为两者都为国家的土地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而战。先是回**誓要将以色列人推入地中海,将他们全然消灭;以色列人也是为了自卫,奋勇争战,并且自从一九四八年复国以来,一直战胜阿拉伯诸国。试问一个战胜国怎会让出领土给敌人,威胁自己的安全呢?况且以色列人认为,耶和华神早在三千多年之前已经藉摩西领他们进入巴勒斯坦,将那地和耶路撒冷赐给他们,并且神又指明一定要在耶路撒冷为祂建造圣殿,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巴勒斯坦人却认为,虽然犹太人占领了那地有千多年的历史,他们才是真真正正的原居民。并且在犹太人还没有复国之前,巴勒斯坦人已经住在那地有千多年的时间。后来穆罕默德更在耶路撒冷的清真寺那里升天,所以耶路撒冷是他们的圣城。东正教和天主教却认为,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有过许多事迹,尤其是钉十字架和复活升天都在耶路撒冷,所以天主教在中世纪时曾经派过八次十字军东征,好让天主**可以往那里去朝圣,以求脱去许多可宽恕的罪云。这些事,圣经早有预言说:「耶和华说,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的民成为令人昏醉的杯……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亚12:2-3)问:如果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为什么祂容忍两个与祂为敌的大坏蛋,萨达姆。胡森(SaddamHussen)和那些XX党恶魔?让他们随意**祂的信徒,甚至要他们投降?这种生灵涂炭的事,祂怎能视而不见?
答:耶和华是一位正义的神,也是一位慈爱的神。祂的慈爱叫祂尽量给恶人有悔改的机会,祂的正义却要报应始终不肯悔改的恶人。只是,我们认为神何时报应恶人,怎样报应恶人,我们才不埋怨神呢?老实说,你和我都是人,都不可能知道这样奥秘的事。但圣经告诉我们,来生的报应才是至终至重要的报应。恶人在今生还可能有机会悔改,所以神长期容忍他们。如果神预知那个恶人一定不会悔改,神还认为恶人有利用的价值,例如神会利用恶人来报应恶人,又利用恶人来磨炼义人。圣经指出,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乃是等到恶人不肯悔改,又再没有利用价值之时,神才取去他们的性命,叫他们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受报应。
问:如果马太福音所说,地震是末日的前兆,那么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神的旨意?
答: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七节如此说:「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根据美国一份物理年报的统计指出:第一世纪发生的一至八级地震只有十五次,第六世纪有十三次,第十四世纪有一百三十七次,第十五世纪有一百七十四次,第十六世纪有二百五十三次,第十七世纪有三百七十八次,第十八世纪有六百四十八次,第十九世纪有二千一百一十六次,二十世纪的地震超过七千次。世人并不相信地震带有神的忿怒和惩罚在,但根据圣经,许多地震都是有意义的。例如末日大战之前有一次大地震,为要报应假基督和假先知杀了神的两个见证人;末日大战之后,又发生一次称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地震,因为神要报应那「大**」的罪行。世上无人能肯定台湾的九二一大地震是不是出于神的忿怒,但台湾人实在应该思想一下,恨恶罪恶和偶像的神会不会藉九二一大地震来提醒他们,应该及早悔改。
问:读者清水来信问:「近闻佛经有经文述及耶教浪子回头的故事,未知为何两者相似,可否明示?例如观法华经如此说:「……背父逃逝,踯躅穷途,长劫漂流,莫哀救……」究竟「耶」与「释」是否持同一「理」,或祗是叙述有异而已?
答:「浪子回头」的故事非常普遍,相信世界各国都有类同的故事。但是,笔者不相信佛经所说的浪子回头故事与圣经所说的有百份之九十相同。因为:
1.圣经指出,那浪子沦落到给人养猪,并且想要吃猪所吃的豆荚也没有人给他,试问佛经是不是这样说呢?我们知道,犹太人视猪为不洁之物,所以沦落到像猪一样,在犹太人听来,是人生价值观降低到连猪都不如的意思。
2.浪子预备了五句向父亲道歉的话,但是及至见面的时候,父亲只听了前四句,就不让浪子说出第五句「请你把我当作雇工吧」,因为不想他做雇工,乃要他仍做儿子,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点呢?我们知道,只有基督教的神才强调罪人肯悔改,就会恢复做神的儿子,佛教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
3.父亲为了表示重新收纳浪子为儿子,就吩咐人把戒指给他戴上(代表儿子的名份),把鞋穿在他的脚上(代表今后不再需要去看猪),把上好的袍子给他穿(代表改过自新,过新生活),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可以请客一同吃喝快乐(代表大请客,为要公开作见证),然后父亲要见证「失而复得」,浪子要见证「死而复活」,试问佛教有没有这些道理呢?肯定没有。
4.最后,父亲见浪子的哥哥不肯进来一同快乐,就出去劝他。谁知这个哥哥这样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我们知道这个哥哥是代表犹太人,浪子则代表外邦人。神恩待肯悔改的外邦人,叫犹太人妒忌了。
试问佛经有没有这一段故事呢?肯定没有。如果以上所说的,佛经却没有,怎能说耶释持同一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