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探讨 其他信仰问题
  问:从圣经的记载看,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香港证主协会出版的圣经百科全书P.603却说「旧石器时代在主前8000年,新石器时代是在主前7-4000年」,P.1983又说:「在拿撒勒北加利利的迦拿,挖出古陶器,有希伯来列王时代的(主前9000),也有希腊,罗马,阿拉伯和十字军东征时代的,」这些年份为何不同于圣经的记载?

  答:按照圣经记载的家谱年份来计算,不错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约4000年,但是、因为希伯来人的家谱原不是供后人计算历史年份而写的,他们家谱的目的只为显示出各人原属于以色列那一个支派而已。因此他们记载家谱之时,往往为了方便记忆,而故意将他们认为不大重要的几代漏掉,这种情况以马太福音所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为最显着的例证,因为作者故意做成三个十四代而将以色列末后的四个王的名字漏掉。这不是说圣经有错漏,因为希伯来人并没有孙子和儿子之分,后代中任何一代的后裔都可以称为某某人的儿子,所以说「某人生了一个儿子」这句话其实也可以说是「生了一个孙子」。这样说来、从神造亚当到主耶稣降生的年份,就不只4000年了。到底真实准确的年份有多少?学者的推论各有不同的见解。不过、我们不接纳进化论学者百万年的说法,因为专家们指出、进化论学者们所用「放射性元素」的探测法是极之不准确的。据说、有专家用海洋积存的盐量来计算地球的年龄,发现地球只有一万年左右;若以月球表面殒石尘的厚度来计算,月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因此地球的年龄也相若;若以地球大气层的空气成分来计算,地球的年龄也是大约一万年左右。这样看来、神造亚当至今也应该是在一万年之内了。虽然圣经的家谱记录原不是为计算人类历史年代而用的,我们仍然相信圣经的原着是神无误的话语,所以我们相信问题并不在圣经是否准确,只在人的应用上出了乱子,和圣经抄本和译本上出现人为的错误而已。因此、当圣经的年代与世俗历史所记录的年代出现不符之时,我们相信圣经是对的,世俗历史却可能因为某种未知的因素而产生了错误。

  问:「主教」这名的意思和职责是什么?从何时开始有此名?「主教」与「教父」有何区别?

  答:根据圣经的记载,初期教会只有两种职位,就是长老和执事。但是、日子久了,人数多的大教会产生许多长老,而长老团的主席就在第二世纪之时被称为「主教」(bishop)了。由于当时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一本圣经,所以在对付异端的事上,教会都以素有圣经研究的主教的意见作为依归,因此、主教的权力就渐渐强大起来,成了所谓「独裁主教」(Monarchicalbishop)。后来、城市中的大教会在邻近小镇开了许多分堂,于是主教又演变成「区主教」(Diocesanbishop)。到了第四五世纪时,东欧有以弗所,亚力山大,康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四个大主教,西欧只有一个罗马大主教。后来东欧被回**入侵,削弱了东欧四大主教的权力,再加上这四大主教常有纷争,请求西欧罗马大主教来主持公道,于是渐渐罗马大主教就逐渐高于一切,是为「教皇」的形成。至于「教父」,这名称并不是教会的职衔,它只不过是历史学家给与早期的神学家们的专称而已。其中有一这神学家是耶稣十二使徒的学生,他们的着作,在神学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被称为「教父」。

  问:请问「脑」的功能和「灵魂体」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答:笔者不是脑科专家,所以笔者的意见只是按神学的想法来发表。在神学上,研究灵魂体也有二元论和三元论之分。二元论者主张,人的结构只能分开「身体」和「灵魂」两个单元,而「灵」与「魂」原是同一样东西。但三元论者却认为,圣经的用字既然清清楚地分开「灵」,「魂」,「体」,就应该是三个单元才对。笔者却认为、二元论和三元论之争是无谓的,因为人只得一个「我」,那就是人的「灵」,而「体」只不过是「我」的躯谷而已,是「我」接触物质界事物的媒界;「魂」只不过是「我」生存期间所贮存的资料,包括我的感情,意志,思想,欲念等,是「我」接触超物质界事物的媒界而已。因为当「我」死了,我的「身体」就化为尘土,再没有任何意义了,但「我」的一切感觉和自我的存在仍然随着我的「灵」继续存在下去,那就是「魂」与「灵」仍然结合而存在的现象。至于「脑」,那就是「身体」的一部份,但因为「脑」部是用来处理五官感觉所吸收的所有资料,从而构成我们的思想、欲念、感情等复杂的理念,所以「脑」的功能就成了「我」(灵)为接触和处理生活在世之时所有资料,并将之贮存于「魂」的媒界。进化论者不相信人有灵魂,乃指所谓灵魂,都是「脑」部功能的表现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决不能解释许多曾经病死了,后来又活过来的经历,因为他们都一致地指出,当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之时,回头看见自己身体躺在病床上的感受,那时、他们的「我」和一切思想感情都是随着灵魂而离开身体,这时、随着身体的脑部功能应该无法支配已经离开了身体的灵魂吧!

  问:圣经上记的「娈童」,有人说:「娈童就是现今的同性恋」是吗?

  答:按「娈童」这词在原文是「qadesh」,原意是「污秽的人」,常用来指「男性庙妓」,英文圣经通常译作「sodomite」,直译中文是「所多玛人」,意思是男同性恋者。因此《当代福音》将之译为「同性恋者」,笔者认为这个译法应该是准确的。所多玛城的人曾经围攻罗得的房子,要求罗得交出两位天使出来,让他们行淫,而当时两位天使是以男性的人形出现所多玛城,所以后来的人就称同性恋者为sodomite「所多玛人」,又称同性恋的罪行为「所多玛行为」(sodomy)。

  问:我承认神客观的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神与我的关系?我觉得祂在天上,与我很遥远,为什么我的祈求没有回应?

  答:所谓「神客观存在」的意思,是从推理中领会到神应该是存在的,正如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然而、这位神虽然存在,但你主观「感觉」不到祂,尤其是你的祈求祂还没有答应,于是你不知道祂与你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也感到祂与你之间距离很遥远。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所要求的「感觉」是什么?如果你要求用你的「五官」去感觉祂,你就错了,因为祂是造物主,当然祂不能被你用来接触物质界各样事物的「五官」去感觉祂。圣经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需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意思是说,你要用「灵」才能接触「灵」。举例来说,神如果是「磁力」,你就要用「铁粉」去接触祂;神如果是「无线电波」,你就要「收音机」去接触祂。你不能用钢琴去接触「磁力」,你也不能用切肉机去接触「无线电波」,因为不同类。照样,神是个「灵」,你无法循研究物质界事物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祂,幸好你里面有「灵」,你用你的「灵」就可以接触神的「灵」了。我们基督徒常常向神祷告,靠着信心,运用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祷告就感受到十分甜密,因为我们相信神不但是「造物主」,更是我们灵魂的天父,祂爱我们,好象一位慈祥的父亲,等候我们这些「浪子」归回到祂的身边。当我们凭信心,用我们的感情向祂祷告说:「天父阿!」祂就听我们的祷告,而我们的内心也感受到无限的平安和喜乐。有一个人举例说﹕「太阳不但客观存在,更是你主观可以感觉到它的温暖的;虽然如此、当你躲藏起来,不肯被它光照之时,你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它仍然是存在的,因为你所吃的食物,都是靠接收到太阳的光和热才能生长出来的,你接触食物,间直来说,你就是接触到太阳了。」问: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为什么有许多做坏事的人却过得那么好?神为什么允许这些不平等的事存在?

  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确实是证明有神存在的观念,因为「谁」来报应善人和恶人呢?那位能够「公平地执行报应」的,必须是「无所不知」的,因为如果祂不能知道各人心中所想的,和许多隐秘的事,祂怎能执行公平报应呢?祂也必须是「无所不能」,因爰如果祂要报应世上每一个恶人,祂的能力一定要足够应付才可以;祂也必须是「无所不在」,因为如果恶人从香洁跑来北美洲,而祂的能力不能到达北美洲的话,那个恶人岂不是消遥法外?祂也必须是永活的,因为如果祂自己的寿命有限,恶人就不用怕祂了;祂也必须是「至善」的,因为如果祂本身不是「至善」,祂用何种标准来审判恶人呢?由以上所推论的,我们可以准确的知道,这位能公平地做行报应的,必不是「人」,祂必定管理宇宙万有的「全能者」,就是圣经中所说的神。然而、许多人因为看见许多做尽坏事的恶人生活还是过得相当好,就不明白神为什么不施行报应,既不见祂施行报应,是不是等于没有这样的一位神存在呢?请读者注意,这样的推论是错在「时间的观察」上:请问、是不是因为你在你的一生之中,看不见那些恶人遭报,就等于没有神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的后代中执行呢?你怎知神不会认为,报应可以在恶人死后,灵魂来到神的面前才执行呢?然则「地狱」和「天堂」要来做什么的呢?笔者从圣经中告诉你一个秘密,原来神认为,如果祂在今生轻轻地报应恶人,这是为「警告」他,希望他及早悔改;如果祂在今生立即治死恶人,这是为「消灭」他,因为不给他机会悔改;如果神暂时不在今生报应恶人,也不提醒他悔改,这是为要「利用」恶人来报应其他恶人,或「利用」恶人来达成某种试炼和造就善人的目的。总而言之,神有神自己定规的执行报应时间,是我们这么渺小的人无法知道的;如果我们这么愚拙,认为神不在你所能观察到的时间内报应恶人,就等于没有神存在的话,你要小心,你这样想,大概你也开始想做恶人了!

  问:如果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怎样证明祂的存在?只靠一本圣经可以吗?如何证明圣经的真实性呢?

  答:如果说「神是人所不能理解的」,这话是错的,因为整部圣经,和宇宙万物中所藏的奥秘,全部都是为迁就人所能理解而设计的;如果说「神是人所能理解的」,也是错的,因为人这么渺小,生命这么短速,智慧这么有限,官感所能接触的范围这么狭窄,所能到达的空间这么细小,怎可以完全理解一位造物主,一位全知全能的神呢?所以有一位神学家这样说:「我现今之所以相信神,因为我还不能完全明白祂;等到有一天我能完全明白祂之时,我就不再相信祂了,因为我这么渺小的人也能完全明白神的话,这位神必定比一只单细胞的细茵还要简单,祂怎配称为神呢?所以、我不能完全明白祂,是必然的,是很合逻辑的。」对了,这就是圣经所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那一部份),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叫他们能理解)」(罗1:19)这句话的另面是说,「神的事情,如果是人不能知道的那一部份,神并没有向人显明;既然神没有显明给我们明白,我们当然无法理解!」所以,读者千万不要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去,以为「神应该是人人都能完全理解的」,若不能完全理解,那就代表「神是不存在的」。要知道、假使神是人能以完全理解的,你还得花时间去研究,可能是无穷尽的时间,无穷尽的智慧,搜查无穷尽的资料,你才可以在不知的将来完全明白祂!绝对不是你这么简单的问一句话,这么不肯付代价去追求,就可以完全明白,或可以完全证实神的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