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乔纳森·爱德华兹生平
    生平

    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出生于康涅狄格州东温莎边境的一个拓荒者家庭,家里共有12个孩子,他是唯一的男孩。他的父亲蒂莫西(Timothy)是一个牧师。爱德华兹13岁时进入耶鲁大学,1720年毕业。他在纽约做过两年教师,在耶鲁也做过几年教师,后来,他成为外祖父所罗门·斯托达德(SolomonStoddard)的助理牧师。他的外祖父任牧师职务60年,此间,在北安普敦建立了一座时髦的教堂。外祖父过世后,爱德华兹成为牧师,在那里供职22年。

    教众们低下的心灵状态使爱德华兹深感不安。这种情况大约在1734年发生变化,当时,他的布道开始越来越多地宣扬因信得恩赐,以证明因信称义的正当性。他开始看到,真正的教会成员属于那样一些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真实地活在因信称义的实在中。成员资格和情感交流并不属于那些仅仅有名无实的基督徒。在他的教堂,开始出现一系列变化,随后,这种孤立地唤醒分散教众的行动,汇入怀特菲尔德(GeorgeWhitefield)领导的大觉醒运动(注解0)大觉醒(GreatAwakening)指1720年前后到18世纪40年代,在美洲殖民地兴起的基督教复兴运动。爱德华兹是这场运动中的重要理论家。——译者000的洪流。在宗教复兴运动日益高涨之际,爱德华兹试图在他的布道和作品中,倡导一种注重心灵深处的思想和责任的宗教。在1746年,也就是复兴运动期间,爱德华兹撰写了《论宗教感情》(TreatiseConcerningtheReligiousAffections)一书。

    但是,当他开始告诫人们,基督徒一旦获准进入主的餐桌,便需要为之献身时,对他的怨恨开始滋生。1750年,他的大多数教众没有投他的赞成票。在46岁时,爱德华兹发现自己被解除了神父的职务,他带着7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却没有任何指望获得一个适宜的职位。随后6年,他在边远地区的一村落任牧师,该教区由12个白人和250个印第安人家庭组成。

    1757年,他应邀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但是,这个职务来得太迟了,他已无法为自己的名声辩解。到达普林斯顿后一个月,爱德华兹逝世。我们现在所要介绍的,就是这个人撰写的文献。

    对乔纳森·爱德华兹的误解

    精神巨匠很容易被误解。世俗的知识分子一直赞颂爱德华兹,说他是一位学者、形而上学家、北美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但是,他们并不知道他的情怀。他拥有简单朴实的基督教信仰。对于爱德华兹来说,做上帝的子民,比做一个早熟的耶鲁毕业生重要得多。但是,学术殿堂并不知道如何对待他对上帝的虔诚,只是把它看作18世纪的文化现象,以为现在已经过时。人们认为,爱德华兹的信仰是他那个时代的信仰,就像洛克和牛顿的形而上学属于他们的时代一样。学者们把他的着作《论意志自由》(TheFreedomoftheWill,1754年)仅仅看作抽象推理的时尚癖。他们从未看到,他的哲学并未支配他对《圣经》的信仰。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学者界的赞赏几乎葬送了爱德华兹。它并没有让他的声音表达现代人的良心。是的,人们记得,在一次题为《愤怒的上帝手中的罪人们》(“SinnersintheHandsofanAngryGod”1741年)的布道中,他曾经说过一些偏激的话,然而,甚至这点也可能被人忽略,仅仅被看作1200多个布道中的一个,这1200个布道,现在正以手稿的形式呆在耶鲁大学的图书馆中!许多人十分惬意地把爱德华兹当作自然神论者,他们觉得,他过多地暴露了个人的信仰和宗教感情,以此代替了超然的学问。凡此种种皆表明,许多研究爱德华兹的人并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们反对他个人的信仰。他们想知道他的美学原则,但是,他们并不想知道他的上帝。

    也有人指责爱德华兹的书不值一读。甚至那位富有同情心的基督徒亚历山大·斯梅利(AlexanderSmellie),在为《宗教感情》(ReligiousAffections)1898年版撰写的前言中也说,书的格调“勿庸置疑是悲哀的”,“到处充满了10月的气息,而不是5月的”。据说,爱德华兹很少注意措词的优雅,因此,对现代读者来说,他的句子显得冗长、复杂。不过,当我重新修订他的文本之后,我不能认同这种有失公允的指责。他对真理及其结果有深深的感悟,他用清晰、明彻、直率的方式传达他的信息。重新修订他的文本时,我试图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减少所引《圣经》的出处,简化他的句子,凝缩他的论点。在这些问题上,人们指责他太繁琐。但是,另一方面,他的世界比我们的世界更悠闲,那些支离破碎的东西根本不会使他头昏脑胀,而我们生长在电视时代的人,稍一注意这些东西就会受骗。

    爱德华兹,最后一个清**

    如果把明谷的伯尔纳(BernardofClairvaux)描述为“最后一个神父”,爱德华兹就是最后一个伟大的清**,至少在新英格兰如此。他的根子深扎在新英格兰开山神父们的神学中,像托马斯·谢泼德(ThomasShepard)一类的人。他常常引用谢泼德的话。尽管他不像一个世纪后的司布真(CharlesHaddonSpurgeon)那样熟悉清**的作品,但是,他反对阿明尼乌主义(Arminianism),重视自由的、全知全能的上帝,认为人们完全依赖这个上帝,因而,他的神学可与清**的相提并论。对爱德华兹来说,真正的宗教是上帝圣灵的一份超自然的礼物,将在应答的(responsive)情感中得到证明。按圣保罗的说法,圣灵降临于人的生活之前,人的一切自然的、精神的渴望和行为都是物欲的,《罗马人书》对此有过描写。

    这种清**的基督教虔敬观点,仅以《圣经》为根据。爱德华兹的布道和其他作品都证明,他一生都以《圣经》为食粮,滋养自己。他对《圣经》的注释,有加尔文或欧文(JohnOwen)的敏锐。

    爱德华兹也有一个伟大的清**步传教士的热诚。他看到,出于三重必要性,必须帮助人们在神学上理解福音,热烈地感受它的真理,对它的实在性作出全面的反应。乔治·怀特菲尔德(GeorgeWhitefield)像今天的比利·格雷厄姆(BillyCraham)一样,在1740年新英格兰的复兴运动中被指责为“宗教狂”。爱德华兹则为这种热情洋溢的布道辩解,他说:

    我们的人民不太需要在神性中增加思辨知识,这与其它东西不一样。人们也许终日沐浴着这种光,但是,享受不到热……我们与其改变人民的观念,不如拨动他们的心弦;他们滞留在祈祷这种最伟大的需要中,这种需要就是最伟大的嗜好。

    这是爱德华兹发自肺腑之言,他解释的透彻、精心推理的充分、以及陈述的庄严,都证明了这一点。结果是,他的听众不可能忘记他所说的一切。他们带着内心的热情离去,热情搅动了他们的心底,震撼了他们思想的基础。

    爱德华兹感到,拥有“理性的大脑”(arationalbrain)是必要的。他要求人类灵魂中的一切事物,都接受人类的最高能力——理性的支配。他说:“没有理性的论证能力,我们对上帝的全部证明就完结了。”人们相信理性能够获得合理的、令人信服的神学结论。但是,爱德华兹还说,没有启示,理性是不充分的。他指出:

    一个人也许有强壮的理性,却没有健全的理性。他的心灵也许有力量驾驭一种论点,却不能保持平衡。这并不是因为推理过程有缺陷,同样也不是因为性情有缺陷——假如遵从悟性的意思是说,理性所宣称的是最好的,或者是人一生中最大的幸福,那么,意志总要服从悟性的最后指令就是虚妄之言。

    爱德华兹认识到,由于人的堕落,理性本身即使十分充分,也会沦落为腐蚀人性的同谋。我们不能指望人的独立理性根除原罪,或者指望它承认自己的局限。人性的无用就在于自负,它寄生在我们的理性、良知和世界中。原罪就这样使心灵沉沦,丧失活动能力。因此,人不仅仅需要良好的愿望。他还需要圣灵的权力和临在,向其心灵彰显圣言,影响他的感情。具有悲剧意味的是,我们这一代人中,“为《圣经》而战”忽略了一点,即《圣经》启示给予我们的,远不止是绝对正确的论据。它也改变人的内心世界。

    爱德华兹和灵性复兴的真实性质

    爱德华兹在1727年承袭外祖父的衣钵,声称他的教众“骨瘦如柴”(drybones),虽然拥有虔诚的形式,却否认它在上帝那里的活生生的力量。1734年,他撰写《上帝惊人之作的信仰录》(FaithfulNarrativeoftheSurprisingWorkofGod),描述了一种复兴,并向软弱的正统观念提出挑战。5年以后,大觉醒运动出现,这时,许多真实复兴的伪造品也开始出现。因此,一些神父,如查里斯·昌西(CharlesChauncy),正确地批评浅薄的唯情论和一些皈依者制造**的伪善对教会构成一种威胁。

    爱德华兹在一本题为《辨别上帝意志的标准》(TheDistinguishingMarksofaWorkoftheSpiritofGod,1741年)的着作中,为这种复兴辩护。他表明,真正的复兴有5个特点:基督是规劝的,邪恶的王国受到抨击,《圣经》受到尊重,健全的学说得到提倡,对上帝和人爱受到鼓励。但是,在《关于新英格兰宗教复兴的一些想法》(ThoughtsontheRevivalinNewEngland,1742年)中,爱德华兹急于揭露宗教狂的虚伪,这种宗教狂归根结底扎根于自负,因而扎根于物欲之中。所有这些洞见都有助于他撰写《信仰的深情》,该书对一个当代问题进行了娴熟的探讨。爱德华兹断定,以死气沉沉的方式传达真理是不恰当的,是一种矛盾。我们必须感受我们正在传达的东西,并用一种有效的方式传达这种感受。在当代理性主义文化中,我们要记住,思想决不是生活的代用品。将思想等同于生活是最糟糕不过了。思想充其量不过是生活真理的一种手段。理智本质上被看作工具性的,因而理智本身不是目的。这是一个真理,明谷的伯尔纳、伯纳文都拉(Bonaventura)、帕斯卡(Pascal)和克尔凯廓尔(Kierkegaard)都强调它。

    心灵可以在伦理学中远用它的辨别能力,例如,选择我们所遵循的正确道路。但是,只有内心,才能最终作出正确或者错误的选择。不过,爱德华兹表明,内心从未作出过正确的选择,也没有摆脱自负作出选择。内心能够摆脱自我的唯一方式,是认识上帝之爱和恩典。只有圣灵才能够把它给予一个人。上帝真正的圣徒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对自己禀性中持久的新原则,有“发自内心的感受”。它完全不同于瞬间的情绪和复兴精神的骚动,也不同于当代生活中那种舒适的信仰主义或者行动主义。后者没有为人格留下任何永久的、虔敬的印记。

    “发自内心的感受”在个人中引起对上帝恩典一种新的、独一无二的知识。上帝的子民像孩子一样,由于被另外一个家庭领养,因而获得了一系列全新的关系。超自然的领养引出信仰的新习惯,因为他在自己的灵魂中,对圣灵的作用有一种直接的体验。正是这种体验性的知识,证明了它自身的有效性。

    因此,爱德华兹看到,真正的宗教的本质在于,拥有“圣洁的”(holy)或者“恩典的感情”(graciousaffections)。他并不是第一个强调这一点的人。比爱德华兹早一个世纪的清**威廉·芬纳(WilliamFenner),撰写过《感情论》(ATreatiseoftheAffection,1642年),尽管爱德华兹从不知道这一本独特的着作。但是,“发自内心的是生命之流”这一清**的认识,是《圣经》的传统,这种传统强调,拥有一颗“精制之心”(apreparedheart)是生命的需要。心在接受圣义(justification)时变圣洁,就是为生活真理辩护的证据。

    《信仰的深情》梗概

    当今的基督教信仰,受到方方面面的严重曲解,如我们把它组织化、制度化、普及化等。爱德华兹强调指出,生活中有一种全然不同的宗教维度,它主要由感情组成。试图减少或者曲解这一范围内人类生活的内在现实性,过去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此外,爱德华兹看到,个人的虔敬决不是地道的私事,以致于不能被公开地、仔细地检查,判断其禀性的真与伪。

    文献第一部分,爱德华兹运用《彼得前书》1:8的经文探醒我们,困苦永远是最好的考验,它将向我们展示出宗教生活的真谛。它帮助我们辨别“虚假的感情”和“恩典的感情”(graciousaffections)。爱德华兹也对感情(affections)和激情(passions)做出区分。后者是暗昧的、无法控制的情绪,阻碍“恩典感情”的形成。爱德华兹把爱看作感情之主,一切其他感情之源。爱德华兹引用《圣经》中许多决定性的例子,以表明感情在《圣经》的思想和语言中,发挥了何等重要的作用。

    在第二部分,爱德华兹描述了预示着虚假感情的那些征兆。他尤其关心那些人,他们把圣灵的临在和力量,限制在有限的运作范围内。对于单纯的活动,如读经、祈祷、唱颂歌、或者一个人在宗教活动中强烈的自信等,是否是真实感情的征兆,他也持怀疑主义的态度。我们还不知道对他人的动机做出怎样的判断,所以我们必须留意我们自己的动机。

    在本书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大部分,爱德华兹详细说明了“恩典感情的12个征兆”。第一个征兆表明,圣灵临在和圣灵的力量,是对上帝真实感情的唯一源泉。第二个征兆表明,恩典感情的起源是把上帝看作上帝。对上帝的热爱,来自他自身(His)的至善至美,而不是来自我们对他的需要。因此,第三个征兆是,只有我们喜爱上帝的圣洁,恩典感情才会得到发展。上帝的景象足以使我们在他临在时,迎接他,屈从他。爱德华兹的第四个征兆断言,恩典感情需要由上帝给赐我们的属灵的悟性。没有它,这些感情依然是冷漠的,不充分的。

    根据第五个征兆,感情还得到真实的、历史证据的支持。这些证据向非基督徒提出挑战,并且加强了基督徒的力量。第六个征兆表明,正是我们个人的不充分感和我们对上帝深层的需要,使恩典之感流啊,不停地流淌。于是,精神的骄傲是堵塞感情涌流最重要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福音的蒙耻”(evangelicalhumiliation)对于上帝的子民如此重要。第七个征兆指出,禀性的变化由皈依基督教而生。恩典感情使我们更像基督。第八个征兆表明,他们产生了耶稣式的温顺和柔和精神。第九个征兆表明,一个拥有恩典感情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人,没有标志着不虔敬的“心的刚硬”(hardnessofheart)。

    在第十个征兆中,爱德华兹断言,这样的生活将有性情和道德的平衡,也有禀性的坚韧和持久。在一个基督徒身上发现这样的特征越多,他的生活中对于上帝的渴望便越持久。这是第十一个征兆:圣洁的上帝似乎是不可及的。不过,越渴望接近他,就越与他相像。

    最后,第十二个征兆表明,基督徒体验的现实,将体现在他的道德实践中。没有这一点,基督教就被简化为概念化的思想体系,而且不可能作为一个构成的现实,在可靠的生活中持续下去。因此,承认对上帝的信仰,就是过一种受圣洁情感支配的生活,如对上帝的敬与畏,忏悔罪过,享受对上帝矢志不移的爱,以及对邻人的爱等。

    《信仰的深情》的版本

    对最初版本的通俗改写和节略,可能已经对许多人产生过最强有力的影响。1746年波士顿首版的节略版,由威廉·戈登(WilliamGordon)制作,1762年首次出英文版。这个文本被缩短1/3。在节略本的基础上,约翰·韦斯利(JohnWesley)于1773年进一步改写了它,此版于1801年出版,届时韦斯利已经逝世。首版也被译成德文(1779年)和威尔士文(1883年)。节版是足版的2/3,一直以1808年武斯特(Worcester)版为基础,不过也参考了标准的耶鲁版,该版由约翰·E·史密斯(JohnE.Smith)编辑,1959年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节略的方法是去掉一些全文引证的《圣经》的引文,代之以标明出处;把一些说明材料压缩为一个例子;削减了一些滔滔不绝的题外话;普遍缩减了句子和段落。

    现在,再生运动(Born-AgainMovemnt)——美国现代的复兴运动,有流产的可能,因为它缺乏“恩典感情”的精神滋养。在我们的时代,只有查理斯·W·科尔森(CharlesW.Colson),《再生》(BornAgain)和《爱上帝》(LovingGod)的作者,才有资格为爱德华兹的《信仰的深情》撰写如下导言。我对他在此举中奉献的友谊表示深切的谢意。

    对简·诺兰(JeanNordland)夫人和沙伦·特恩布尔(SharonTurnbull)夫人,以及打印此书材料方面给予我帮助的所有朋友,也表示深深的感谢。马尔特诺马出版社的丽兹·希尼(LizHeaney)小姐奉献了她的全部编辑技巧,使本书得以臻于完善并且最终成形。

    詹姆斯·M.豪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