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学习犹太思想的时候,在附近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法的日本留学生告诉了我以下的事情。
在研究生院的研讨会上,作为主持的教授出了这样一个难题:“围绕着某一个问题,当事者双方意见对立,无论如何也达不成共识。即使A说的正确,但B还是寸步不让,就是说他们已经陷入了类似平行结构的争论之中,永远也没有交汇点。如果大家是A,有什么解决办法?”
被邀请到场的日本学生异口同声地回答:“即使这样,如果能拿出诚意来和对方商量,B在最后一定能理解的。所以,如果我是A,就会继续这次谈话。”那位留学生朋友问我:“如果是你会怎样回答?”如果是诸位读者,你们又会怎样回答呢?
我是这样回答的:“正义具备自己的力量。如果我站在A的立场上,而且自己的观点正确,那办法只有一个,让结果说话。”
朋友用有点惊讶的语气说:“是啊!我们的教授也这么说的。既然是正确的,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实力证明一切。在那种情形之下,不得不发挥“实力”这种力量。如果不诉诸于实力,结果就是对正义的否定。既然对话协商已经处于粘着状态了,只想求得圆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我听着朋友的叙述,浮现在眼前的却是那些习惯了以单一的模式思考最优解决方案的日本留学生的身影。战败以来,日本的民主教育一直就是向儿童灌输“协商是万能的”这一思想。有效的协商只可能在同事中发生,这还要求双方都有取得相互理解的这种意愿。如果一方拒绝达成共识,那协商就会前功尽弃。
对于欧美人来说,协商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如果自己正确,又不能协商,他们会通过实力来一决胜负。这种实力应该和简单的暴力区别开来。这种欧美人思维方式的原形就是在希腊和罗马神话中象征正义的自由女神像。她右手持天平,左手持剑,是这种精神的最好诠释。
正义必须得到贯彻,为此,人们不惜使用武力。近代的欧洲就是建立在这种决不妥协的决心之上的。在此基础上,以欧美为中心的世界各国也开始行动了。对于动辄就呼吁和平和国际正义的日本,世界的其它国家都从内心里蔑视其为观念上的理想论者。
那么,到底什么是正义呢?这确实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常言道:盗贼还有三分理;对于“正义”,人们各自有各自的说法。要将这些一一辨明,只有求助于公正的法官。有时,历史本身会告诉我们什么是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