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与自治的犹太社会 协商社会
    犹太人在犹太教这个基石上以拉比为中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一起度过两千年离散的岁月。犹太人有自己的交流会。所谓交流会,就是不问部族,在长者们的指导下进行运营,处理共同体内部和外部问题的组织。犹太人的交流会原来是由长老们指导,现在的拉比们也加入进来了。

    拉比的起源比较复杂,可以追溯到从“巴比伦之囚”到公元前538年犹太人解放,再到祖

    国的光复时期。当时精通摩西律法的以斯拉为了返乡的犹太人,开始竭尽全力“阐明律法的意义”,恢复传统和秩序。

    犹太人立足于传统,有较强的保守的复古主义色彩。正是这种保守性,为过着流离和混乱生活的犹太人社会建立了秩序。犹太人共同体避免激进的改革,而是力图以渐进的方式溶入新的社会环境当中。对于律法﹑传统还有共同体自身,他们也是实行适应新时代环境的﹑渐近式的改良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犹太教的律法主义一直将保守和中庸作为最理想的存在方式。

    换句话说,犹太人坚韧的秘密依存于以斯拉时代以来两千五百年的协商制度的导入。每次遇到非常时期或是局面危急的时候,犹太人都能在拉比们冷静客观的意见下行事,从而避免了种族的灭亡。犹太人即使被迫面对死亡,也会作为犹太民族的一分子从容殉教。即使自己面临死亡,即使被弹压,他们都会设法保全集结历代智慧和判例之大成的《塔木德经》,并将之传于后代。另外,犹太教的圣典对于拉比的培养和犹太教的教育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我们不能把拉比等同于基督教的司祭﹑牧师或是佛教的僧侣等其它神职人员。拉比说到底就是对精通犹太传统和律法的人的一种称号,如果他们把专业的知识作为谋生的手段,就会被认为是最可鄙的行为。大多数的拉比都是从事农业﹑商业或手工业来维持生活。

    作为共同体的指导者,拉比如果被任命为礼拜的主持,那他会更受到敬仰,因为主持是精英中的精英。这里,主持需要由众人推举产生,而不是毛遂自荐。

    我突然想到,作为共同体指导者的拉比,是在与共同体的契约基础上被任命为犹太会堂主持的。一般情况是,先签署一个一年到两年的意向书,检验一下应聘者与会众﹑拉比们相处的情况。如果确认双方都能维持一个比较好的关系,就将契约延长至三年或是五年。有时,根据全体会众的决定,拉比会和犹太会堂缔结一个终身的契约。拉比们不能损害共同体的利益,无论在哪里都要将自己置身于整体的管理之下。

    拉比的儿子不能继承父业而成为拉比,不过,只要如果他很有学识,也可以被授予“拉比”的称号。一部分犹太教正统派承认特定的拉比家族的世袭制度,但共同体的意志还是被优先考虑的。如果这种家族之中没有具有指导者资格的人,在合适的家族继任者出现之前,指导者的位置也很少会空着。因为,如果让一个和常人同等能力的平庸学者来占据指导者的位子,对共同体而言没有一点好处。作为人生之鉴和人之典范的指导者,不能只精通法律,还要人格高尚﹑英明机智,对于世间的事物有深刻的理解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另外,对宗教的虔诚和谦虚的品格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具备了这些,才算是一个合格的指导者。

    这好像有些理想化,但是犹太人就是理想主义者,所以他们会找出和理想中的人物最接近的指导者。这种选择是会众与指导者两方面的影响力相互作用的结果。

    拉比为了到达会众的要求要不断磨练自己的人格,会众也会在拉比的感化下追求高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