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犹太教的误解 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
    “律法”这个词汇在英语中可以叫“law”,在希腊语中则可以叫“nomos”。

    最初,犹太祖先由摩西率领逃出埃及时,在西乃山上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戒”。在希腊文和英文版的《圣经》中,十戒中的律法被写为“nomos”。十戒是上帝的命令,“律法”就是符合其内容的宗教或者道德行为规定。

    1.是上帝将以色列人从埃及解救出来。

    2.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上帝,也不要对他们做礼拜

    3.不要亵渎上帝的名字

    4.谨守安息日为圣日

    5.孝敬自己的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

    8.不可偷盗

    9.不做伪证

    10.不可贪婪别人的一切

    犹太人从十戒中引申出了民法、商法、刑法和典礼仪式,并且在《圣经》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犹太人没有将带有右倾内容的律法都称为“法”。“law”和“nomos”说到底还是被作为权宜上的翻译来使用,律法并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对犹太人来说,无论是十戒﹑律法细则还是《摩西五经》,都是一样的“托拉”。“law”和“nomos”只不过是“托拉”的一个译名。

    “托拉”在希伯来语中是“教化﹑上帝的旨意和指示”的意思。这个词是由“教化”这个动词演变成的名词,这就在概念上包含了这样一个意思,即上帝的意志可能会在某一天得到实现。就是说,人们行动的指针就是“托拉”,你对此重视还是轻视,你有选择的自由。

    重视“托拉”的犹太人的律法观和古代希腊或罗马人将国法当成至高命令的观点不太一样。对于希腊人或罗马人来说,国家和法律是固定不变的,而犹太人则认为,除了上帝不变,什么都是变化的。犹太人认为“托拉”就是上天给予的启示和指针,而且,摩西和以色列民众在西乃山半岛接受的律法只是《托拉》的一部分。“托拉”的本质与其说是上帝对于世人的意志,不如说是上帝的善意和慈爱。

    所以,狭义上的《托拉》就是十戒和《摩西五经》(包括摩西的各种律法)。广义上的《托拉》就是旧约《圣经》﹑《密什那》﹑《塔木德经》和其它圣典的总称。

    总而言之,《托拉》是上帝对世人的关爱的化身,绝对不能和那些严峻冷酷的法律意志同日而语。虽然在解释《托拉》的时候,为了方便起见用“法”这个词,但犹太人是决不会把它当作“法”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