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与妓女 道袍的国家
    (1)

    道袍的国家还是体现个人身体曲线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法庭要从肉体上消灭贵族或**玛丽昂或斩丹东的脑袋,是人民民主的自由。这种自由的革命行动是以人民民主的伦理国家名义干的,在人民民主的理论中,国家的观念重于个人的观念。丹东与罗伯斯庇尔在自由和道德观念上的思想分歧必然延伸到国家观。对罗伯斯庇尔来说,人民民主的国家既然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它就应该无所不管:从人民们吃什么、穿什么到想什么和说什么甚至拉什么,都不许随随便便,“必须”符合人民道德。

    丹东觉得,这种国家肯定会成为食人的怪兽。丹东和他的门徒认为:

    一个人明智也好,愚痴也好,有教养也好,没有教养也好,善也好,恶也好,这都不干国家的事。……每个人都应该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享受生活,但是他既不许靠着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让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

    任何革命的目的都是要改变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更美好的社会制度,国家形态是这制度的关键。法国大革命后高级革命干部内部出现的思想路线斗争是:罗伯斯庇尔一方依照卢梭主义的提案建立以人民公意和道德一致为法理基础的伦理国家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丹东一方则以为,应以承认个体的感性偏好及其差异为国家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如此国体就是自由的个体民主的国体:

    政权形式应该像一件透明的衣裳,熨帖可体地穿在人民身上。血管的一起一落,肌肉的一张一弛,筋脉的起伏涌缩都应该从衣服上显现出来。肢体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它有权利保持自己的原样;我们都无权利任凭自己的好恶给它剪裁一件袍子。……我们要的是赤裸身体的天神,是酒神巴克斯,是奥林匹克的游戏和歌唱优美曲调的嘴唇。啊,那使人销骨熔肌的罪恶的爱情啊!……罗马人如果愿意蹲在墙角煮萝卜吃,这是他们的事,我们不想干涉,……我们共和国的掌门人应该是快乐欢畅的伊壁鸠鲁和臀部丰满的维纳斯,而不是道貌岸然的马拉和沙里叶。

    为什么攻击罗马人?罗马人为了帝国的统一,用斯多亚的逻各斯理念作为国家道德的基础,从此国家化的道德理念开始压制有个体差异的身体感觉偏好。丹东与罗伯斯庇尔在国家制度问题上发生了龃龉,一个要建立能体现出个体肉身曲线的美或丑的国家,另一个要建立用人民道袍把个体肉身遮起来的国家。在丹东看来,罗伯斯庇尔是在模仿当年罗马人的把戏。

    (2)

    毕希纳搞清楚了**玛丽昂与丹东的关系:俩人之间并没有暧昧,也不是丹东真的堕落成了花花公子。丹东只是把**玛丽昂当作个体自由伦理的极端个例,以此向罗伯斯庇尔的人民民主国家构想挑战,以个体的享乐欲望、具体的感性偏好抵制人民的道德公意和抽象的共同体良心。享乐的生存原则的正当性基于身体的自然感觉,身体是“永恒不变之体”,感觉是它的渴念和掳取。就个人的身体感觉来说,没有人民的公意道德插手的余地,身体的享乐本身没有罪恶可言。丹东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与**玛丽昂是完全一致的:不认为人的生活方式有善罪之分,每个人在天性——自然本性上都是享乐者。不同的只是每个人寻求享乐的方式——有粗俗、有文雅,这是“人与人之间所能找到的唯一区别”。无论以粗俗还是文雅的方式享乐,感觉都一样,“都是为了能使自己心安理得”:

    “披上罗马人的长袍,环顾一下自己是否有一个长长的影子,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为什么我们要互相厮打呢?我们是用月桂树叶、玫瑰花或者葡萄枝把我们的**遮盖起来,还是把那丑陋的东西露出来给狗舔,这又有什么分别?”

    罗伯斯庇尔倒是一针见血:丹东以不能连累无辜的个人为由反对人民民主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不外乎“想让革命的骏马停到妓院门前”。丹东的追随者却以为,**玛丽昂的感觉偏好有其自然权利,基于自然权利的感觉偏好也是一种道德,罗伯斯庇尔的人民民主的国家无权干预:“如果所谓的道德堕落的人都要被所谓的正人君子吊死的话,世界一定是头朝下站着呢!”

    可想而知,丹东与罗伯斯庇尔的思想分歧已经走到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地步。罗伯斯庇尔的革命政府主管意识形态的部长扬言:“企图往自由女神的强硕的躯干里受精的懦夫将被她的拥抱窒息而死。”

    毕希纳这才搞清楚,原来丹东想要维护个体感觉偏好的自由,这才是他与罗伯斯庇尔的思想分歧的关键。毕希纳很有可能是在读到贡斯当(BenjaminConstant)1819年的演讲“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后,才有这样的眼力。毕希纳本来深受法国大革命影响,是个革命者,在追随法国革命的德国革命活动期间写的**中,他充满热情地祈望“德国将作为一个自由国家随着一个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政府重新站立起来”。那时,他大概还没有了解到,法国大革命中有两种不同的革命理想——人民民主和自由民主。

    (3)

    贡斯当的演讲提出了对两种自由的区分,实际上也对两种民主作出了区分。贡斯当说,卢梭所谓的自由尽管装饰有“人民公意”的花环,其实不过是一种以自由为名的徒刑。人民公意的自由只是国家施行道德专制的自由,而个人的自由指的是个人战胜群众,而群众“想要实行专制统治之权力,以及要求使少数人服从多数人之权利”。毕希纳明白其中的道理,才变成了同情丹东的自由主义者,对人民民主产生出恐惧。他开始觉得,大众需要的只是面包,一旦这个世界上可以产出的面包不敷大众时,人民民主的理念只会成为暴政的工具。在办案期间致友人的一封信中,丹东这样写道:

    “整个革命已经分成自由主义的和专制的两部分,而且必定要毁灭于没有文化的、贫穷的阶级: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关系是世界上唯一的革命因素,单是饥饿就可以成为自由女神,只有给我们的脖子套上七重埃及灾难的摩西可以成为救世主。如果你养肥了农民,革命就会半途而废。”

    毕希纳已经能够区分个体的自由——即不受他人强制的感觉和思想偏好的自由与专制的自由——依凭某种公意的道义有权利做什么的自由。两种自由的不同关键在于,自由的在体性基础是总体性或共同体性的人民公意,还是个体感觉的实质性偏好。两种民主的不同,也是由于这种自由的在体性基础的差异。民主的自由是人民公意的自由,这种自由必然是人民意志的专制自由。自由的民主是个体感觉的民主,这种民主必然是有思想和感觉分歧、冲突的民主,个体感觉偏好的自由使得民主不可能结集为统一的公意,更不用说由人民民主的国家机器用专政来贯彻统一的公意。

    法国大革命后不久,在监狱里被关了好长一段时期的作家萨德(Sade)获得释放。放出来后,他就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性虐待狂把一个女子的双手捆在床头柱上,让她看不到在自己下面究竟发生什么事。这位虐待狂用一只玩具**与她**,让她感到一阵接一阵幸福的petitemort(小死)。完事后,虐待狂告诉她,这是玩具的效果。那女子气得差点真的小死过去。虐待狂微笑着对她讲了一句实话:“感觉不都是一样的吗?”

    八九年冬天,柏林墙拆除之前,我到西柏林旅行,看到民主德国“人民电视台”在播放这出据萨德作品改编的电视剧。不几天,柏林墙就倒了。我想,大概就是这“一样”的感觉让柏林墙倒了。

    丹东为何而死?是为了**的感觉偏好的自然权利、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体伦理的自由?这死是不是有点像福柯的殉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