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律法书 (摩西五经) 一、序言
    摩西五经是救道的根基,真理的渊源,也是犹太经典最重要的部分;它内藏神律法之昭示,故称为律法书(Torah)(书8:34)、耶和华的律法书(代下17:9;尼8:18)、摩西的律法(王上2:3;但9:11-13;尼1:8;玛4:4)或摩西的书(尼13:1;拉3:2;6:18;可12:26)。

    早在约200A.D.时,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已把圣经首五卷归为一组,称为五经(Pentateuch)。除小部分是后人所附加的笔迹外,此首五经乃摩西之手笔。摩西为作者的外证首在与主同时代之希腊哲学家菲罗(Philo)和犹太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的着作中可证实。犹太法典他勒目(Talmud)也有以摩西为作者的断言。此外,新约(如太12:5;19:7;22:24;可7:10;10:5;12:26;路2:22-23;16:31;20:28-37;约5:46;9:28-29;徒15:12;罗10:5;加3:10)等等都指出摩西实为五经之笔者。

    虽然十九世纪的高等批判学把五经撕碎为多人之手笔(注1),但反对此谬论者大不乏人(注2),在此不必赘述。

    在故事结构方面,摩西五经其实是一卷书,分二大部分,以以色列民族为中心。这两部分为:(1)以色列的先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创12-50);(2)以色列的英雄(摩西)(出1?申34),而以万物之起源(即以色列之起源)为全卷之引言(创1-11)(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