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旧约神学内容 9. 应许的君王:大卫时期/ 魏玉琴译
    救恩史上最灿烂的一刻,就是撒下第七章神对大卫的应许。其重要性与显赫的价值,只有创十二章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以及稍后在耶利米书给以色列与犹大的新约(耶卅一31一34)堪与之匹敌。因此,整个前先知历史书中(由约书亚记到列王纪下),这四十年片断格外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甚至可以在其中找到早期先知事工的基本地位。

    这段时期,除了撒下第七章,和后来诗八九篇的注释外,还有更原始的资料可纳入考虑。基于对神学的历史性处理,以及我们盼望以圣经神学(而非系统神学)作为释经学的基本工具,在本章大卫时期,我们必须涵括以下几点:(1)自LeonhardRost以降,学者所提及的『继承的记事』(撒下九至廿章和王上一至二章,也就是说,大卫历史是由撒上十六至卅一到撒下一至八;廿一至廿四结束)和(2)皇室诗篇(诗二:十八;廿;廿一一;四五;七二;八九;一○一;一一○;一三二;一四四1-11)。如此一来,大卫和约柜就更能在神学士紧密连结,因此,(3)『约柜史』(撒上四1-七2)以及大卫将约柜运进耶路撒冷的那一刻经历(撒下六)也得列入考虑了。

    应许的君王

    申十七14—20详细列出以下经文:

    到了雅威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你总要立雅威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为王。

    ——申十七14

    照这样说来,立王其实并不在神的计划之外,只是有待合适的时机,以及神的拣选。此时,以色列的政体仍属Josephus所谓的『神治团体』,其中的统治与权力都属乎神。在出埃及时,以色列岂不是欢唱道:『雅威必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出十五18)?然而,在神治之下,何时才会设立应许的君王呢?

    篡位的统治者

    在这过程中,立王一事有好几次错误的发轫。当基甸战胜米甸人之后(士八22),以色列人就拥立基甸来统治(masal)他们,甚至拥立他世袭统治:『愿你和你的儿孙管理我们。』基甸无条件地婉辞,并宣告这项原则说:『惟有雅威管理你们』(23节)。

    然而,基甸的儿子却没有像基甸那样推辞,亚比米勒在乃父亡故后,就成为示剑的王(士九15-18)。这位篡位者(如果只有雅威才是真正的王,亚比米勒就算是篡位者)是基甸的庶子,起了一个新的名字,MartinBuber认为,『起名』一词,从未用在婴儿诞生时的起名,通常为婴儿起名多半是用动词『名叫……」,在此用这个字是指『给一个新的名字』(参王下十七34:尼九7)。如果是基甸为他儿子改名,可能在他拒绝王位的同时,宣告『神是他的父,是他的王』。自此,Abi(我的父亲)是melek(王)。但在士八31的表达,也可以译作『他们为他起名』,或甚至『他为自己起名』,『我的父亲(在我之前)是真正的王!』

    士九6清楚带出讽刺的话,在那里『立王』的字根malak出现两次:『他们立亚比米勒「父王」为王』。亚比米勒及其『王国』,整个事件至终以悲剧收场。

    被弃的统治者

    接下来是撒母耳的时代,他们也高明不到那儿去,他们错误地假想:万一撒母耳逐渐年迈,他儿子又不行其道时(撒上八1-3),神就不能再帮助他们了。因此,他们在不成熟的心态下要求立王(八4十),此举同时也是在拒绝雅威的王权(八7;十19),整个情势使撒母耳悲伤不已(八6)。

    如果由申十七14-20的应许来看,撒母耳的反对乍看之下很奇怪,因为申命记那里已经指示,当百姓想要立王时,应当如何办理,但撒母耳的反对,却和雅威同样真确,他是针对百姓要求立王的动机而定罪的,他们希望『像列国一样』,有一位王(八5,20)。这其中暗暗反映着百姓对神能力与同在的不信:他们要一位王在前头行,为我们争战(20节)。

    当撒母耳竭力向百姓陈明在王管辖下的一切责任后,神恩允了百姓的要求(撒上八10-19)。他们得着他们所要的扫罗,而扫罗也成就了神膏立他的使命:

    他必救我民脱离非力士人的手,因我民的哀声上达于我,我就眷顾他们。

    ——撒上九16;参十1

    事就这样成了,扫罗无论何往,神的能力在他身上,他就成为圣灵充满的领袖,以致在攻击他四围一切仇敌时,常常得胜(撒上十四47;参撒下一17-27,在大卫的哀歌中)。扫罗也除尽摩西律法禁止的一切迷信与秘术(撒上廿八9),他甚至很留意持守利未记的细节,如禁食血(十四34)。他是『神所拣选』(十24),『所膏立的』(十1)。

    然而,这个政权是否存到永远呢?就这点而言,没有一处经文应许扫罗或撒母耳,这项拥立是世袭的统治。但由撒上十二13-14显示,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雅威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雅威所吩咐你的。

    如果圣经中不曾应许『将有一王由犹大支派而出』,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不寻常,但在创四九10的确有此一说,这个拥立的记号,就是圭和统治的杖不会离开犹大,直等到合法的那位来到。那么,神怎么可能册立扫罗为永远的王朝——何况他又是来自便雅悯支派的?无疑的,以色列人总有一天会有王,在民廿四17及申十七14是显而可知的。以色列也可能会一再犯错,甚至有一些不成熟的起步,但在此,主自己却以回顾的方式告诉扫罗——这个王国原本有可能成为永远的王朝——这是困难所在。

    由撒母耳所谓的背逆性行动,无法找到这难题的解答,有人假定撒母耳是独力废除扫罗,而以蒙拣选的大卫取代,这就与圣经所宣称的相反,这项特殊事件也不能单单归咎于百姓随己意选王(撒上十二13),因为扫罗也是『雅威所拣选』的一位(九16;十1,24;十二13)PatrickFairbairn对这个难题的解决最为贴切:

    百姓曾一再受到警告,根据世俗的原则要求立王是罪,而神容许在他们当中兴起一位登上宝座,来促成神的目的,让有眼可看有耳可听的人看见。主容许第一位人选仓促开始——他在百姓心目中,是属地智慧与勇敢的表率。然而,他却不能以谦卑的态度,臣服于属天的旨意与权柄下来统治百姓,因此,神以另一位能遵行神旨意的,作为神的代表。他肩负了一项截然不同的名称——神的仆人。

    因此,这堂经知设计、为神容许的特殊课程向人显示,只有雅威是至高的王,一切政权都必须在他的权柄下执行其功能,于是这签暂时落到便雅悯支派(十20),而非犹大支派。在众民眼中,扫罗是无与伦比的,他超乎众人之上,根据撒母耳的说词,他是属神的人(24节);他的身材就是记号(23节),而真正使他无与伦比的一点,是他的蒙神拣选。

    我们不得而知,神是否将『王国』赐给扫罗?就稍后所知,北方十支派的迅即**,只给了耶罗波安留下『一支派』(注意,在此将犹大和便雅悯视为一个支派!)因着他的仆人大卫的缘故,神在耶路撒冷,也就是神所拣选立为他名的城,留下一『灯』(王上十一33-37)。不过,有一件是我们可以知道的,就是以法莲总是喜好动武的,在整个士师时期,他们只要稍被激怒,就向其他支派挑衅或宣告脱离(士八1;十二1)。结果,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这道裂缝,可以想见,不论扫罗是否顺服神,这件事终必爆发。

    即使在申十七14-20已预见这应许的王朝,然而,他仍是有某些限制与约束的。百姓不应膏立非神拣选的任何人,王不可随己意或凭自己的喜好行事,他要按照神的律法来统治。如此一来,以色列仍将是神治团体,王只是雅威这位属天统治者的副手而已。

    近代学者常将王朝建立的记事,分为两种基本资料来源:一是有利于王朝的资料(撒上九1-10;十一1-11,15;十三2,十四46),另一则是晚期申命式反王朝式的见解,(撒上七3-八22;十17-27;十二1-25)。最近的Hans-JochenBoeck-er则表示,将撒上八及十二章标定为反王朝式,是过度简化的作法,因为王朝往往带来更大的背叛危机。因此,这些经文往往赋予更多条件,作为接纳王权是从神而来的制度。

    所有篇章中,没有比约坦的寓言(士九7-21)更加反王朝的。根据EugeneH.Maly的仔细分析,在这寓言中,不仅讽刺亚比米勒这个想当王的人,并且以比喻描述将临的毁灭,正等着示剑人,这棵荆棘(亚比米勒)的统治不但毫无价值,而且由荆棘里窜出来的火将毁灭示剑人。这预言并不是在定罪王权这件事,他的批评是指那些人愚昧到一个地步,竟指望这样的保护;以及这位王本身的毫无价值。在此,让我们再一次看见,焦点是在人的反应,而非制度本身。

    受膏的统治者

    当扫罗遭弃绝时,主寻找一位『合他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耶西之子大卫正是他所拣选的。起先他为先知撒母耳所膏立(撒上十六13);接着被膏立为犹大的君(撒下二4);最后,他被立为全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虽然扫罗有十次被称作『主所膏立的』(MasiahYHWH,撒上廿四6〔7〕,10〔11〕;廿六9,11,16,23;撒下一14,16)。而如今,大卫也是『受膏者』,『自这日起,雅威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上十六13),大卫也十次被称作『主所膏立的』。在崇拜中使用膏油,乃是象征神的灵,但在帝王授职礼中,膏油则代表神所赐圣灵的恩赐,协助以色列王执行他的统治。这标示出大卫是神权柄的接受者与代表,扫罗也接受神的灵(撒上十一6),有如早期『士师』,从俄陀聂到撒母耳。然而,在起初一段辉煌的战绩,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之后,扫罗就离开了主(撒上九16;十四47)。因着他失去圣灵的统治恩赐,以致在治理百姓的事上弄得一塌糊涂。

    『受膏者』这个头衔虽然有两次转用于诗一○五15的族长们:一次用于神所呼召的统治者古列王(赛四十五1;参王上十九15),这个头衔绝对只用在王身上:后来,这个字成为『大卫之君』的伟大头衔:他将要来到,并且将要成就神所期望的王朝。在旧约『受膏者』的名词出现39次,有23次用来指以色列统治君王的头衔。

    也就是说,有九处信息中的『受膏者』是指某位将要来的人,通常是指大卫谱系(撒上二10,35;诗二2;廿6;廿八8:八四9;哈三13;但九25-26)。他是雅威的王,要在地上统治永远的王朝。然而,他同时也是蒙拣选的人,就拣选而言,他的头衔是成为神的代表,坐在大卫的宝座上。虽然,这个词并非最明确,也非最常用的,但以这个头衔形容所期待的王——弥赛亚,倒是比其他头衔更合适。

    应许的王朝

    然而,撒下第七章这段着名的经文,仅次于亚伯拉罕的应许。这些赐福倾倒在大卫身上,非仅关乎一个王朝的得失,在神不断扩展的应许与计划上,他更是新的补篇。代上十七章是他的副本,诗八九篇是其注释。是时,大卫正提出一份为主建屋宇(或建殿)的报告,拿单得了神的启示回报说:神对此提出异议,不容大卫建殿;相反的,雅威还要为大卫建立家室(撒下七5-11)呢!

    历史与文学批判学并未以一致或类似的方法,适当地处理撒下第七章。对这段经文最猛烈的评估可能是R.H.Pfeiffer,他指控作者的心智一团混乱,其经文暗昧、复杂,文笔拙劣,充满了糟糕的文法和沉闷的风格,一再反覆,令人作呕,其中包含僧侣式的胡言乱语。他认为,这整章是元前四世纪末期根据八九篇注疏的犹太『米大示』(midrash),毫无文学或历史价值!

    其他如HermannGurikel则从另一个方向来看他的文学形式,认为诗八九篇乃是由撒下第七章扩展而成的自由诗作。JohnL.McKerizie与C.J.Labuschagne则采中间立场,他们认为历史书与诗篇作者乃取自同一原始资料。而与这些学说截然不同的主张,认为撒下第七章乃『申命式补篇』,这段经文不只是原着,更精确地说,它也是整篇信息的神学要点。

    家室

    我们可以阐明,在古近东建殿与建国是紧密相连的,在F.Willesen的研究中,曾阐述这种关联。因此,根据撒下七13,在建殿前必须先由雅威为大卫建立『家室』,建殿可能只是雅威创建国度的完成与极致成果。我们可以看到,在七11c同样强调,建国必先建一敬拜的家室,本节在希伯来文特别强调『你』,『并且我雅威应许你,必为你建立家室』(参七13a,5b,『他』是指所罗门,以及动词『建立』。在此有一对比,一是人所建立的国,一是全然由神所栽植的。

    神应许为人卫建立家室(bayit),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Bayit不单指一间房间,也是指一个家族,包括父母、儿女和子孙。例如挪亚和他的『全家』进入方舟(创七1),显然这不是指他们所住的房屋进入方舟。雅各命令他的『全家』放弃假神(卅五2),后来所有支派都被分为『各家』(较大的家族集团,书七14)。一个家族、君王或王朝的后代,都称作他的『家室』(出二1;王上十一38;十二16;十三2)。

    撒下七对王朝有最合适的意义,特别是16节:『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他所指的是大卫『王朝』会永远统治。这是新增加在应许计划中的,所有赐给族长和摩西的应许,都赐给大卫王朝。不只如此,还要延伸到未来(19节)。

    在撒下七,神曾8次应许为大卫建立『家室』(11,13,16,19,25,26,27,29节),使用其他词汇的平行思想,还不算在内;这些经文解释了大卫的『家室』,乃是指一系列的子孙(12,16,19,26,29节),是主赐给他的后代。通常在长期的武力攻伐后,王朝会一度享有太平,因此他最担忧的,就是国度的持久性(参但二尼布甲尼撒王)。然而,大卫却可以高枕无忧,他『王朝』的宝座与国度可以永保平安,因为这是神所建立的。

    后裔

    在撒下七12,『后裔』一词虽然只用了一次,但在王朝的应许中,将会有一长系列的后裔,该词可以溯及亚伯拉罕。『后裔』是『后代』的集合意义,在创世记三15;十二7;十三15也是如此;同时,『后裔』一词也是指一个能代表全体的人,在将要来的一系列子孙中,他是佼佼者。因此,大卫的『后裔』将建立所提议的圣殿(撒下七13),这里是指那独一的所罗门。同时,这永恒的家室将永不缺子孙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事实上,在代下廿二10提到,亚他利雅将『这王室的整个后裔』连根拔起(kolzera‘hammamlakah)也就是整个王朝。

    国度

    我们已经注意到,在族长时期与摩西时期的应许,其中一项就是以色列将会有君王(创十七6,16;卅五11;参卅六31),包括国度(出十九6;民廿四7)、一位掌大权者(民廿四19)。现在根据撒下七23-24,26,27,这个国度已派定给大卫和他的家族。

    这不是说,神已经放弃了他的统治,或者他的政权已告一段落。因为在新的宣告中,大卫的政权和神的政权是紧密相连的。换言之,大卫的宝座和国度后来也称作主自己的宝座与国度。因此,代上廿八5说到,所罗门坐『雅威的国位治理以色列人』代下十三8提到『雅威的国』,及代下九8神所设立的王『坐他的国位,为雅威你的神作王』。在撒上廿四6及撒下十九21,他已被称作『主的受膏者』。因此,神的治理与大卫的国度,藉着约的特殊关系而被视为一个整体。这两者紧密连合且不可分离,以致到未来,他们的命运仍是同生共死的。

    由皇室诗篇(二;十八;廿;廿一;四五;七二;八九:一○一;一一○;一三二;一四四)、末世诗篇或登基诗篇(四七;九三至一○○),我们可以搜集更多的国度资料,但至少以目前来说,在撒下第七章已经告诉大卫,他的国度是永存不废的(13,16「2次」,24,25,26,29「2次」)。

    神子

    当神宣告:『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撒下七14)时,尤其令人惊奇。大卫很自然地将『父』这个头衔用在神身上,他曾为他儿子押沙龙起名叫『我父(神)是平安』。的确,摩西早已对以色列人有同样的教导,他曾问他们说:『他岂不是你的父,他是制造你的……』(申卅二6)。

    子的观念并非没有过去的前述神学,所有以色列人都是他的儿子,他头生的(出四22;十九4)。更有趣的是,『在西元前两千年的外交辞令中,都是根植于家庭的范畴,因此,这是最适用于大卫之约的。』

    尤有新者,雅威现在对待大卫子孙的态度,显然可以溯至族长和摩西的应许,那不只是像近东『某神之子』是名义上的神子地位而已,他是神所赐与的,而非人的自夸,也是原先赐给以色列之旧名(被称作『头生的』)的新释,如今又赐给大卫的后裔(诗八九27)。现在,大卫能以全然独特的方式,称他为『我的父』(26节),因为每一位大卫子孙,都可按儿子的关系站立在他的神面前。当然,这不是说,每一位大卫子孙都能很单纯或完满地理解神子这个崇高的概念,但任何人要拥有这种关系,都必须拥有大卫之子的资格。

    人类大宪章

    神对大卫的应许,并非是全新而与他先前赐福的主题毫无关联,经过长期的神学发展,这些都有助于大卫之约的形成。在撒下第七章所出现的主题都是大卫所熟知的,只是再次向他重述罢了。这些主题包括:

    1.『我必使你得大名』(撒下七9;参创十二2等)。

    2.『我必为我民以色列选定一个地方,栽培他们』;(撒下七10;参创十五18;申十一24-25;书一4-5)。

    3.『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撒下七12,参创十七7-10,19)。

    4.『他要作我的子』(撒下七14;参出四22)。

    5.『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撒下七23-24;参创十七7-8;廿八21;出六7;廿九45:利十一45,廿二33:廿三43,廿五38:廿六12,44-45;民十五41,申四20;廿九12.13;及其他)。

    6.雅威的独一性(撒下七22:参出八10,九14;十五11:申卅三26,诗十八31〔32〕;八九6〔7〕,8〔9〕;及其他)。

    7.以色列的独特性(撒下七22,参出一9;民十四12,申一28-31:五26,七17-19:九14;十一23;廿1;卅三29;及其他;特别是在撒下七23的复数动词;『世上有何民能比你的民以色列呢?你从埃及救赎他们作自己的子民,』在此很审慎地引用申四7-8同样特殊的文法)。

    8.『主雅威』的特殊用法(撒下七18-19「2次」,22,28-29),在撒母耳记或历代志都没有再出现过。这名字总共出现过5次,R.A.Carlson可能掌握到这名字的特殊意义:当神应许亚伯拉罕有一后裔(创十五2,引时,就是用这名字;在撒下第七章也重复使用,这是极引人注目的,我们不能视之为偶然,

    因此,在对大卫的赐福中,就延续了亚伯拉罕的福。大卫祷告说:『这是你所应许的,愿你永远赐福与仆人的家』(撒下七29)。

    当大卫突然明白,神在这项异议中所赐给他的一切,他全然慑服了,他感到这个时刻是何等庄严、重要,他进入神的临在,并且向神祷告。我们可以将这祷告条列如下:

    1.感谢神现在对他的恩惠(18-21节)

    2.赞美神过去在以色列中所作的(22-24节)

    3.求告神成全将来的应许(25-29节)

    撒下七19是这篇祷文的高峰,在18节大卫力言,他自己是何等配不上如此伟大的尊荣,于是他问说:『我是谁?我的家算什么?』照他所想,答案应该是『没什么!』显然他感到神的赐福无与伦比,大到他不配拥有。然后在19节,他进一步惊讶道:『主雅威啊,这在你眼中还看为小,又应许你仆人的家至于久远。』

    19节下半立刻出现这几个字:『这岂是人常遇的事么?』(Wezo’ttoratha’adam),这些字形成了什么句型?是问句还是惊叹句?由上下文和Wezo’ttorat的平行式加上一属格,在旧约中是一种呼格的句型。因此,当它与20节连结,就诚然是顺理成章的结果。

    那么,『这』到底是指什么?他的前置词必然是神晓谕的主旨,而不是指这些伟大字眼临到大卫的方式或途径。在此,大卫并不是问说:『像你待我这样,这岂是你待人的寻常方式或习惯?』这种解释会有两种错误:(1)它将这句话看成一问句;更严重的是(2)会主张将『律法』(torah)采完全反常的含意,译为『习俗』、『型态』或『状况』。AuthorizedVersion,NASB,及NEB的翻译就是如此,其实这几个字是用来译以下这些希伯来字的:hoq,mispat,及goral。

    WillisJ.Beecher归结说:

    『这』字在逻辑上应该是指这段经文的启示,是说到亚伯拉罕,以色列和大卫的『这位后裔』会永存,并且掌权到永远,他是雅威的儿子,雅威的君王,以及雅威赐福给万国的管道。

    C.F.D.Erdmann同样力陈:

    主话语的『内容』必然是指他家室的未来,不是主向他屈尊示惠的『事实』。他所指的是,截至目前他已经『告诉他的』,对可怜的受造者人类而言,这是神的『律法』或吩咐。

    那么,到底torah作何解呢?通常torah是指『教训』,其动词的字根是yarah,『指导』、『教导』、『教训』,这个名词在旧约出现220次,其中只有17处不是指神的律法。

    『人的律法』不能译作『亚当的律法』,因为在此并没有提到亚当;在大卫时期,也没有一处出现和亚当之约有关;也不能译作『那人的律法』,就是指主神,因为在此时期这种用法尚未为人所知,这些翻译可说都不合宜。

    由于撒下七19b的『这』,应该是指应许的内容,这内容可以溯及拿单的话,并且正如众所周知的,这应许会延伸到地上的万国,一如族长时期的启示。因此,我们可以总结说,最好的翻译是『这正是给人类的大宪章。』

    可能是HenriCazelles发现到大卫这个『给人类的大宪章』的正确表达。1958年,他把相关的亚喀得辞汇teritnise译成一道神谕:“quifixeledestindeshommes”或『有关人类的一般性谕令』。

    如此就和我们的信息相当吻合!当大卫体会到自己正承受一个永恒的王朝、权柄和国度时,他就以止不住的欢乐,不加思索地说出:『主雅威阿,这就是你赋予全人类的大宪章!』如此一来,就延续了神古时的计划,现在只是涉及一王与一国,但这项祝福必将涉及全人类的未来。

    应许的国度

    有6处宣告提到大卫国度的永恒性(撒下七13;16,24,25,26,29),但这份赐给大卫的礼物,是『一张无限有效的空白支票吗?』M.Tsevat及许多注释家,都不能接受经文原意是强调永不废止或无条件的,他们宁可视之为规范性的。这个主题的条件着重在『若』子句上,我们可以在以下经文中,找到他要求忠诚与忠贞的必要性:撒下七14-15;王上二4;八25;九4-5;诗八九31-38(30-37」;一三二11-12。

    而在撒下廿三5,大卫自己对同样的应许,却称之为永约(berit‘olam),他准确的话是说:『神却与我立永远的约,这约凡事坚稳,关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岂不为我成就么!』在大卫的皇室诗篇,重复着同样的思想(廿一6-7[7-8])。在那儿说到,他欢喜快乐,因为神将『使他有洪福,直到永远』,并且『至高者的慈爱必不摇动。』

    诗八九28、37「29-38」也注释了该约的不可改变,存到『永远』(28,29,36,37),『如天之久』(29节),『如日之恒』(36节),『如月亮永远坚立』(37节);神『必不背弃也不改变(他)口中所出的』(34节);他『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决不向大卫说谎』(35节)。

    然而,对条件的争论仍然相当盛行,这约不可能破裂吗(parar)?的确,甚至连亚伯拉罕之约都是永恒的(创十七7,13,19),但不受割礼的男子会背约(14节),甚至后来的『永约』也会被地上的居民破坏(赛廿四5);**的以色列藐视神的起誓(约),以致破坏了永约(结十六59,63)。

    对这些明显的破坏、毁灭和约的效力,解决之道都是一样,也就是Tsevat及其他人所关注的『若』子句:『你的家子若守我的约,和我所教训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子孙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一三二12;参撒下七14b-l5;王上二4;八25;九4-5;诗八九30-33)。毁约或条件只是指约的利益会有个别或个人性的失效,却不能影响约的代代传承。因此,神对大卫坚守他的忠贞与约的永恒,不论他的嫡系会出现怎么不肖的继承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察出他们的错』。然而,他的亚伯拉罕之约、大卫之约,以致新约,却仍保证无误(参耶卅一32;来八8)。

    最近的研究显示,在赫人与新亚述的应许土地条约中,对这类事件有同样的陈述。M.Weirifeld将这针对亚伯拉罕和大卫的皇室授与,和赫人、叙利亚巴勒斯丁政策中的『土地』和『家室』(王朝)的让授相连。他阐明这份无条件的礼物明确地受到保障,以免受后来继位子孙犯罪的影响。在这些土地或王朝让授的条约中,也会有所迟延,或个人性的没收。然而,他仍然必须一路传到下一代,不得落入这特别家族之外的任何人。因此,以大卫的情形而言,可能会有不肖的子孙,但这约却永远不会从这个家族中吊销,因为这是『永约』。

    约柜与国度

    没有一件事物比约柜更能与雅威的同在和权柄紧密连结的,在撒上四1至七2的约柜史中尤其可见。撒下第六章也强调,它对大卫将要承受之国度的重要性,下章会再详述。将约柜引进耶路撒冷,乃是一项中立的政策,其目的是将接近边陲独立的犹大和北方支派包围起来。因此,此举对建立一涵括全以色列的国度,是非常重要的。

    将大卫、国度和最为人所喜悦的崇拜相连结,对一个神圣王权而言,是无庸争议的。首先,让我们追溯约柜故事的发展,就可以清楚看见这点。

    出廿五10-22记录了建造约柜的计划书;出卅七1-9说明,实际建造是由比撒列负责。在旷野漂流中,主的约柜在以色列前头行了三天,为他们寻找安歇的地方,(民十33-34);在『约柜之歌』中充分表现了这『柜』的重要性,它相当于雅威的同在(aron;参创五十26,约瑟的『棺柩』;在王下十二9;及代下廿四8,耶何耶大的奉献『箱』):

    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雅威啊,求你兴起,愿你的仇敌四散,愿恨你的人从你面前逃跑。』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雅威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

    ——民十35-36

    从另一方面来说,当以色列擅敢凭已意发动攻击,而没有主的约柜同往时,他们就遭到惨败(民十四44)。然而,当他随着以色列的行伍前进,同渡约但河(书三至四章),围绕耶利哥,(书六),这个国家就旗开得胜。只有在以色列人犯罪时,约柜的有效性才会破坏。

    当约柜由示罗挪移,陷于非力士人之手(撒上四至五章),此事唯一的结论就是以迦博——神的荣耀离开了。然而,他在非力士人当中,也显出莫大的权能,以致他们只有把它运到伯示麦,以免遭到进一步的审判(撒上六);在这其间,约柜所到之处,每座非力士城皆染上鼠疫;当大卫正将约柜运回耶路撒冷途中,乌撒因任意伸手扶住摇摇欲坠的约柜,而遭击杀(撒下六)。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才留意到对待圣洁之神的条例。为此,他们比那些因无知用手触摸约柜,并用牛车运送约柜的非力士人,理当承受更大的定罪。

    撒下第六章和诗篇一三二篇是约柜故事的高潮,在这两处经文中表明,它的功能和意义与神的同在密切相连。套用vonRad的话说:『约柜在那里,雅威也临在那里。』然而,神同在所表达的含意到底是什么呢?到底约柜是(1)见证神同在,(2)雅威临在的保证,(3)他临在的誓约或证据,(4)神的居所,(5)视同雅威本身,或(6)他临在的延伸或代表呢?基本上,这是他同在的誓约,因为这种同在不是自动化或机械化的。在撒上四1至七2,以色列人发现,唯有他们『满怀信心地持守他的同在』,他才会与他们同在。约柜不仅仅是圣物,只有外在的表现或只是存乎一心,这是主不会满足的。对他而言,内在和外在的两者都是重要的。

    雅威的登基为王也和约柜与救赎的居所(kaphoret)相连结。他的尊名是『坐在二基路伯上万军之雅威』(撒下六2;参撒上四4;王下十九15;代上十三6)。Woudstra总结说,这名字用于约柜时,是指神的『无所不在、权能和荣耀。』他同时也说到他谦卑俯就的本性、他内住的特质,以及他位格的真实。

    因此,在撒下六17,从大卫带着约柜进入帐幕,以致他有能力建殿,逐渐建立神赐给他的国。约柜和大卫的国这两个主题,乃是诗一三二的主题,这篇诗篇是庆贺神向大卫所起的誓,并纪念约柜的欢呼歌唱:『雅威啊,求你兴起,和你有能力的约柜同入安息之所……因你仆人大卫的缘故。』(诗一三二8-10)。

    皇室诗篇与国度

    皇室诗篇浸润在大卫王朝的意识型态中,并且以神向大卫的应许和誓约为前提。它们自成一体,以大卫式君王为中心,他是雅威的儿子,住在锡安这个蒙拣选的城中,统治着雅威的百姓,他也是应许的后嗣。

    诗二列出一项对比,列国敌挡主和他的受膏者,神以封立他的儿子——大卫式君王——来回答他们:

    说,我已经立我的君

    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

    受膏者说,我要传圣旨,

    雅威曾对我说:

    『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

    将地极赐你为田产。』

    ——诗二6-8

    因此,他以神儿子的身分统治世界。在此,不是说大卫的家室将永存不朽,而是大卫这个人与神建立亲子关系的胜利结论。vonOrelli解释这种个人的王位如下:

    在这些字眼中「7节」,它认定他亲密地归属于他,甚至授与他个人的王位。『我已经生你』比起单说『我的儿子是你』有更强烈的暗示。这位弥赛亚君王领受了从上头来的更高生命,就说话者的情况而言,这种尊位的颁授,限于某一特定的时间。『今日』就是他弥赛亚的诞辰,不论这一日是他表面上首次承受这职份的时刻,或是藉着先知信息或个人默示向他显现其内在之伟大的时候。

    几世纪后,保罗『标出』在弥赛亚的一生中,『今日」是指复活的那日(徒十三30-33),在这一天,他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3-4)。

    在西乃山神的显现(7-15节),无敌的大卫王(31-46节),诗十八及撒下廿二的平行经文,这些形成一幅美丽的组合,勾绘出大卫的得胜与凯旋。结果,神的名在万国面前得着称赞,并且这约也持续到永远(诗十八47-50)。

    诗篇廿、廿一篇并列有恳求(廿4)与回答(廿一2),诗廿一有无数的祝福,正是以欢欣感恩应答诗廿中祈求的得胜。这些仇敌的猛烈攻击,使情势远超任何君王势力所能敌挡的,因此,他再一次呼吁这位弥赛亚(廿一9b-12)。

    在诗四五6大卫之君被称做Elohim(神)。以色列的审判者也代表神,也被称作Elohim。因此,来到审判官面前的庄严程度,正如来到神面前一般(出廿一6;廿二8,9,28,参诗八二1,6)。然而,诗四五6的宣告,比出埃及记对审判官的宣告,有过之而无不及:

    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

    你的国权是正直的。

    如此一来,不仅王的职份与神认同,这位王的位格与王朝,也像神一样存到永远(注意2,16-17)。在诗八九26-27,大卫被称为神的儿子,是他的长子,是『世上最高的君王』(‘elyon,当用于神时译为『至高者』)。因此,在诗四五,藉转喻称他的宝座为Elohim(神)。这样,神如何站在天上,大卫也被膏立,作为神国度在地上的象征与保证。要描述人与神这种独特的亲子关系,人类语言总是显得词穷。

    希伯来原文可不像多数当代译本的主张,将这节经文予以缓和(RV,RSV,NEB,但JB和NASB除外)。新约作者也未忽略这节经文的冲击力(来一8-9),这段信息所蕴藏的奥秘,就是诗人所说的这位『神』,是神膏立了他自己。

    诗七二篇强调大卫国度的公义、蒙福、永无止境和普世性的扩展。根据撒下廿三1-7这些字眼的提示,诗七二6-7描绘出一位公义的君王,如太阳,又如甘霖临到他的臣民。当他们兴旺时,王国的领域也永无穷尽。总结来说,16-17节的皇室祝福,让我们想起创世记神学及摩西在利廿六及申廿八的祝福。

    对撒下七最详细的注释,可于另一首皇室诗篇八九篇找到,在3-4节,19-37节,详细注释了大卫之约;38-51节是惋叹王朝的没落,并祈求神继续信守他对大卫的应许。同样地,另一首皇室诗篇一○一篇,乃是求神引导神所拣选的政权。在新约中最常用的诗篇乃是一一○篇,在该篇中,诗人将祭司和君王职份集中于弥赛亚一身,正如这整个国家已受命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如今,大卫王朝也继麦基洗德之后,成为君尊的祭司。麦基洗德的历史与生平,与最早得着应许的老人亚伯拉罕平行,在巴兰的预言中,这位要来的新大卫手中,执掌着致胜的王权,他征服性的统治会将所有仇敌撕得粉碎。

    显然,大卫已制定一日,反映神已经赐亚伯拉罕——这位得应许的老人——大获全胜,他抓到四位米索波大米王(创十四)并且得胜,在回家途中停下来,奉献什一给撒冷(耶路撒冷)的祭司,此时,他感到更新(诗一一○7),有如喝了冷冽的泉水。同样的应许,也是属于大卫的。因此,他在战争、国度与王朝的成果,也一如亚伯拉罕。

    诗一三二篇将约柜进入耶路撒冷,与向大卫王朝的起誓结合。代下六41-42引用了8-10节,显示本诗用于所罗门献殿之时。自此约柜也终止了长途的旅程。现在,神已经建立了国度,圣殿完工了,在所罗门的献殿中,神的同在达到至极。

    最后一首皇室诗篇一四四篇,相当于诗十八篇。大卫在将临的时代要唱『新歌』,重新恢复神救赎的模式(诗九六1;九八1;一四九1;参启五9;十四3)。

    H.J.Krause认为,这些诗篇乃是描绘锡安的皇室欢宴。有一支队伍代表雅威进入耶路撒冷,以记念约柜的迁移,这种说法颇令人质疑。Uppsala学派和SigmundMowinckel也一样,他们宁可将这些『登基诗篇』误译为『雅威成了王』(诗四七;九三;九六至九九),而拒绝『雅威统治』的正确译法。虽然如此,这些观点对诗篇的神学并无重大的影响。

    更有意思的是,发生在王身上的事实,也同样临到百姓身上,他们的生命紧密相连,攸戚相关。当王行事公义、信实,就有繁荣蒙福的结果(诗十八;四五6-7;一○一)。当然,当王遭弃绝时,百姓也被弃绝。如此一来,王就成为神赐福与审判的管道。对最后一位大卫之君,或新大卫王,也是如此。唯有他的国永无穷尽,他的统治是公义、公平、而且各方面都臻于完美。

    继承的记事与国度

    本章一开始就己提到,LeonhardRost曾说服大多数学者相信,撒下五至廿章及王上一至二章形成了一段宫廷史,在王上前两章表现出整部作品的关键,他提到所罗门胜过他的兄长暗嫩、押沙龙和亚多尼雅,而继承了大卫的王位,因为他不像他们效法大卫与拔示巴的罪。

    Jackson曾仔细考察,将这段经文包含在神对以色列的晓谕中,是个相当严密的计划(也就是判所罗门的统治为义),因为从王上三至十一起,就不断详载所罗门一生中的种种失败。(难道『最后的那位作者』是如此草率天真吗?)套用Jackson最后的结语说,这段经文的内部设计,的确是要带出这种『个性的描绘』,远胜于将大卫家族的个性予以道德化。

    这正如vonRad所采的『神学历史方法』,也是先知拿单起初的工作,即使受膏者因本身的欲望陷入网罗,或者产生背叛行为,而蒙羞或因本身家庭的背叛而遭困厄,或落入他人的咒诅中,神的保证却仍然坚定不移。这不是像Flanagan所主张的,只是将一些有趣的故事放在一起,谈谈『大卫如何有效地控制犹大和以色列国』,而是雅威怎样按他的计划掌管人的命运。的确,在此只有三处明确叙述雅威的介入:

    但大卫所行的这事,雅威甚不喜悦。

    ——撒下十一27

    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雅威也喜爱它。

    ——撒下十二24

    这是因为雅威定意破坏亚希多弗的良谋,为要降祸与押沙龙。

    ——撒下十七14

    然而,正如RonaldHals对路得记的阐述,在那里,神介入的神学往往暗示的会比明示的更真实。这一切都是环绕着神对大卫宝座与国度的计划,即使在人类的悲剧与失败中,神的旨意与应许仍将无悔地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