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复原马勒古的耳朵1
    耶稣所行的神迹之三十——复原马勒古的耳朵(上)

    (路22:47-51)

    这个神迹在耶稣所行的所有神迹中,有两点特殊之处。首先,这个神迹是主耶稣受难之前的最后一个神迹,我这一《耶稣所行的神迹系列》也快要接近尾声了。一共有三十五件神迹,后面还有五件神迹,其中有一件事耶稣复活之后行的。另外四件都在约翰福音,也都发生在这件神迹之前。这三十五件神迹不包括唯一最大的、最值得传扬的神迹——耶稣死里复活。

    对于这三十五件神迹,我们一直是看他们里面的属灵教训,而不是简单的告诉我们耶稣有本事治好什么什么病。这些记载下来的神迹不是为了让我们看到耶稣能满足肉身的需要,而是让我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神迹本身不能建立我们的信心。但是,在开荒布道的初期,神迹可以让不认识上帝的人对上帝发生兴趣,从而愿意进一步来了解祂。比如,彼得、约翰在美门口让一个瘸腿的人起来行走。如果没有这件神迹发生,只是让彼得、约翰仅凭嘴去向犹太人传耶稣是神,那些人恐怕连听都懒的花时间去听。但是,这件神迹发生之后,就有了一些变化,众人很惊讶一起定睛看他们二人。二使徒接下来不是传他们刚刚行过的这个大神迹有多么奇妙,因为这个神迹若比起那唯一值得传扬的那个神迹,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了。所以,两位使徒只是简单一提刚才这个令大家惊讶的神迹之后,马上就用大量内容传扬众人所没有看见的、最大的、最值得传扬的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迹,让大家凭信心接受这个没有亲眼看见的最大神迹。

    主耶稣曾经对那些想看神迹的人说:“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也没有神迹给这个时代看了”。可是,说完之后主又行了很多神迹。主的意思是说,要看就看耶稣死里复活的神迹,这是神要给人类的记号。是配得传扬的神迹,我们看到,使徒行传里门徒到各处都是传讲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道理。

    这件神迹的第二个特殊之处就在于,这是主耶稣唯一一次将神迹行在正在伤害自己的人身上的神迹。主耶稣通过这件神迹显示出神的爱是怎样的爱。我们从这段故事里来看四个人物。

    一.犹大——假冒伪善(47-48)

    我们从犹大身上明显的看到一点就是假冒伪善。在四卷福音书里,犹大从来没有被主耶稣批评过。他的每一次出现都是表现的很好。有一次,马利亚用一斤极贵的香膏膏主,犹大就责备她没有爱穷人的心,这样不就显得犹大很爱穷人了嘛。如果只是犹大这样批评也就罢了,犹大说过之后,其他还有几位门徒也跟他一起批评马利亚。可见犹大在这些门徒心目中的印象有多好。就是到了逾越节的晚餐上,主耶稣有两次已经明说谁要卖祂了。马太福音26章里,门徒一个一个问主耶稣:“主啊,是我吗”?主都说‘不是’。但是,到了犹大问主‘拉比,是我吗’的时候,主就说:“你说的是”。还有约翰福音13章里,使徒约翰问主说:“主啊,谁要卖你”?主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说完,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犹大。可是门徒宁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能相信犹大会出卖主。他们认为彼得有可能出卖主,因为这人一身毛病常被主批评;多马有可能出卖主,因为这人生性多疑;约翰有可能出卖主,因为他和大祭司有亲戚关系;马太有可能出卖主,因为他曾经就出卖民族给罗马人做汉/奸……。想一圈都有可能出卖主,但是,他们认为犹大这么好的人是最不可能出卖主的。只有主耶稣早就知道谁是属魔鬼的,可是,三年里耶稣一点也没有对犹大另眼相看。甚至,还把管理奉献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他。

    现在,犹大都已经与大祭司谈好了卖主的价钱了,又为兵丁引路来捉拿耶稣。都到了这个份上了,犹大还在伪装。跑上来与主亲嘴,其实,暗地里早已经与兵丁商量好了‘我与谁亲嘴,谁就是祂,你们就可以牢牢靠靠地把他捉拿去’。

    主是最恨恶假冒伪善的行为。我们可能会认为,有很多的‘假冒伪善’不论怎么说,他至少也是在做善事啊。做善事就比作恶事强。可是,神并不这样看,神看假冒伪善本身就是很大的罪。四福音里记载了主耶稣有两次真是发怒了,这两次发怒竟然都是对假冒为善的人。对那些逼迫耶稣的拿撒勒人,耶稣没有发怒;对那些吐祂、打祂的人,耶稣没有发怒;对那些忘恩负义的百姓以及害死祂的人,祂也没有发怒。可是,对着一群“大善人”、“讲道人”耶稣真的发怒了。可见,假冒为善比刚才提到的那些人更可恨。主耶稣宁可希望一个人坏就真实的表现出坏,好就真实表现出好。亚拿尼亚、撒非喇如果不舍得全部奉献,明说我只奉献了一部分,留了一部分。主也会一样爱他们。或者哪怕他不卖、不奉献主耶稣也是一样爱他们。主最恨恶的就是,他们没有那个生命,还硬是要假装出来全奉献了。典型的假冒为善做法。假冒为善的人以为自己只是欺哄人。上帝告诉他:“你不是欺哄人,而是欺哄神”。他们不奉献倒不会死,奉献了大量的钱物给教会倒死了。

    主耶稣为什么这么恨恶假冒伪善的罪呢?因为假冒伪善与上帝的光明截然相反,并且还会在不知不觉中传染给其他的人。路12:1这时,有几万人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主耶稣将假冒伪善比喻为‘酵’。大家知道,‘酵’有个特点就是会将周围的也传染成与自己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影响了。整个法利赛人的团体都被假冒为善的酵发起来了,以至于后面再有人加入,还是要被发起来的。假冒为善蔚然成风,假冒为善大行其道。今天,教会中虽然没有法利赛人这一称呼了,可是,法利赛人仍然大量存在,法利赛人的酵也仍在传播。

    二.彼得——血气之勇(49-50)

    当主耶稣对犹大说:“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门徒结合晚餐时耶稣说有人要卖祂的话。现在又看到犹大身后又跟着这么多的兵丁时。门徒心里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刚好吃晚饭的时候他们拿了两把刀,他们于是对主说:“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彼得也没有等到主耶稣回答‘可以或是不可以’,就拿起刀对着大祭司仆人的头砍了过去。我的理解彼得并不是仅仅只要削掉马勒古的耳朵,因为漆黑的夜里只有火把晃动的微光,又是在打架,打架时全身都在不停的快速移动,根本不可能选择一个人的耳朵去砍。最有可能的是,彼得当时是要砍马勒古的头,他不怕死。这也是在体现他晚餐时向主表达自己对主的爱,他当时说:“我愿意与你同死”。对彼得这次的做法,我们一贯的解释都是对他只有批评,认为他太属血气了,我不能完全赞同这个观点,我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这件事情。

    ※有价值的一面

    彼得愿意为主耶稣去死,且不说这爱是属于天然的爱还是属灵的爱。就算是天然的爱,爱到这个程度我们有吗?主耶稣可以批评他,可是门徒没有权利批评他,因为门徒还不如他呢。就好象后来彼得三次不认主一样,表面上看其他门徒都比他彼得强,那些门徒都没有不认主。可是,我们看见只有彼得没有跑回家,而是远远地跟着耶稣来到大祭司院子里,要看看他们会把主怎么样。那些门徒没有不认主,不是因为他们比彼得强,而是他们都跑回了家,连不认主的机会都没有,彼得至少还跟进了院子里。这就是为什么彼得被主批评的最多,可是主却非常重用他。主耶稣知道彼得是真的爱祂。一旦等到属灵生命成熟之后,这种爱的心志仍没有改变,只是爱得更合乎真理了。如果一个基督徒从一开始的时候,从感情上就没有爱主的心,他将来是很难有成长的。

    有一对夫妻生了几个孩子,夫妻二人为这个家庭尽力操劳养育儿女,早出晚归,常常回到家里都已经是筋疲力尽了。有一次,他们早晨买好了鱼养在盆里,把盆放在了厕所里,准备晚上回来后做给孩子们吃。可是,当他们晚上回来时,发现家里乱糟糟地,满地都是污水。夫妻俩很生气,忙了一整天回到家里孩子们还那么不省心制造麻烦。于是质问孩子们是怎么回事。哥哥、姐姐们都理直气壮的说‘是弟弟闯得祸,他把鱼弄到下水道里了堵了’。夫妻俩不由分说就踢了小儿子几脚,边踢便责备:“下水道堵了这可怎么办,你干什么呢!你怎么那么会捣乱。”结果儿子的回答,令他们异常心酸。儿子说:“我看到爸爸妈妈天天这么累,回到家里还要忙家务,我想今天让你们回家能休息休息。我就叫哥哥姐姐杀鱼刮鳞,他们以各种理由都不干,所以我就自己干了,可是鱼太滑了,一下子就滑进了下水道”。妈妈听到这里就一把就把小儿子搂在怀里抚摸他。孩子虽然做错了,但是,他是最爱爸爸妈**孩子。彼得这一次的做法也是这样,彼得虽然做得不对,但是,他爱主耶稣的心是真实的,程度也是达到愿意与耶稣同死的地步,这一点主耶稣是心里明白的,彼得接下来需要的就是按着真理爱主了。

    虽然,主耶稣常常责备彼得,但是又非常爱彼得、重用彼得。彼得砍掉了马勒古的耳朵之后,主耶稣也责备了彼得,因为在这件事情里面,彼得确实也有做错的一面。

    ※不要做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

    彼得爱主是真的,但是他在没有清楚主的意思之前就鲁莽去做,这是主批评他的原因。以刚才那个小孩子为例,他在几个孩子中最爱父母,把事情弄糟了是因为要爱父母的缘故,我想这个做母亲的,一边抚摸着儿子的头,一边也会批评他:“那你也应该把盆端出去以后再抓鱼啊,你看你这下闯了多大的祸,以后可千万要多想一想再做事哟”。这种批评里包含着教导。主耶稣对彼得的批评应该也不是那种怒斥,而是平和的责备里面包含着教导。

    门徒当时既然问耶稣:“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那么,他们就应该等到主耶稣回答之后再行动。可是,彼得没有等到主耶稣回答,而是自己根据现场状况作出判断,然后按着自己的判断就行动了。他当时或许怕贻误战机,主耶稣就被他们抓去了。今天我们也是一样,如果不按着神的旨意做事,有时候好心也会做坏事情,虽然可能审判时责打会轻一些,但是,毕竟还是要受亏损。初信的不明白神的旨意是没有办法的,因为生命要一点点成长需要时间。但是,我们不能始终不明白神的旨意,要长大成人,心窍习练的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福音书中的彼得与使徒行传中的彼得,我们看见是不一样的彼得。彼得与众使徒都成长起来了。彼得不再那么冲动,按着神的旨意照管群羊,最后又按着神的旨意为主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