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爱与忏悔
    雁子

    爱情究竟应该属灵还是属血性(物质),这是困扰了我们几千年的话题。

    昨晚又看了一遍《泰塔尼克》,依然如头一遍一样令我激动。这说明我对爱的感觉依旧?爱的能力尚存?否则为什么我又有了述说爱的冲动?或许这个被我反复论述过的老话题,在信了主之后,会生出一些新意?

    我始终认为爱情应该是属灵的,从一开始,我注重的就仅仅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一种心灵上的渴望,完全与物质无关。我爱的人当时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干部,这在那时是违反了军令的,是要受处罚的,我不管;他出身普通工人家庭,受到身为共产党高级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父母的强烈反对,我不管;他没有任何背景,不会为我创造任何生活中的捷径,我还是不管。在我的眼里爱情只有一个标准,这就是爱本身。

    爱情如果不和物质、世俗、名利发生关系,就最有可能成为完美无暇、震撼人心的故事。比如杰克和露丝,一个是性格倔强美丽聪慧的破落贵族,一个是追求艺术英俊潇洒的穷光蛋,无论是在高雅显赫的贵族圈里,还是在贫困愚昧的底层社会,他们都鹤立鸡群。他们鄙视虚伪的贵族生活,又无视艰辛的穷苦生活。他们在茫茫大海中相聚在一艘豪华游轮上,无须为过去担忧,也不必为今后烦恼,仅仅是发现与惊奇,爱慕与吸引,震撼与感动……如此美妙如此空灵如此简洁的生活怎么能不产生爱,当这样的两个人走到一起时怎么能不制造出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来。

    然而,如果这条船没有沉,如果他们没有任何阻挡地手拉手走下了船,还会有这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吗?还会有我们今天欢畅的泪水吗?他们将面临的是:晚饭到哪里去吃,今夜睡到哪里去。

    可见生活本身是爱情最大的对手,“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既浅显又深刻,婚姻必须面对生活,面对物质,这就必然和爱情发生难以调和的矛盾。爱情是属灵的,而婚姻是属物质的,爱情和婚姻属性的不同,决定了婚姻的悲剧情结。人人都要恋爱,人人都要走向这个“坟墓”,这是人类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

    爱的神奇也证明它的属灵性质,许多艺术家的灵感直接来自爱情。舒伯特的小夜曲可能就是和哪位女士幽会之后的作品;离开爱情,很难想象贝多芬的交响乐还会如此充满激情;毕加索甚至可以因为更换情人而变化画的风格,而每一次的爱情,都会给他的画艺带来一次明显的升华;如果剔除爱情小说,我们还能找到多少世界名著?

    可见属灵的爱情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而那些专注于低俗的性描写的地摊文学,不过是垃圾而已,绝不可能载入史册。

    可是我们又不能否认爱情是灵与肉共同的事情,正是由于灵与肉双方的配合才使得爱得到了扩张和升华,缺少任何一方都应该是不完整的。柏拉图式的纯精神爱情有,但非常之少,上帝对爱情的定位也是灵与肉双方面的。这似乎很容易否定爱情的属灵性质,混淆爱与性的概念,为神圣的爱情打折扣。这也是我最头疼的问题。

    无须质疑,由爱而性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性的愉悦必然推动爱情的升华,正是这种升华激发了生命的创造力,产生了大量属灵的产品。然而遗憾的是,这其中相当多的爱情,均发生在上帝允许的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发生在非婚姻状态下。

    从圣经上可以看出,上帝非常憎恶**行为,甚至认为比杀人和抢劫还严重,在“十诫”中明确规定:“不许**”。凡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是**,都要受到严厉的甚至是死的惩罚,要用“乱石砸死”。由于人类在这方面的放肆,上帝屡屡发威,但人们就是无法节制。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罪性。是有血气的人固有的罪性导致的。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有个**论坛(包括图片、文章、中国各地**信息等)注册用户超过30万,至2004年11月开始,点击率高达4亿次,在线人数每10分钟达15000人。骨干分子多是国内一流大学的毕业生,其中有教师、公务员、知名企业白领甚至领导。

    可见罪性具有多大的能量,其诱惑力势不可挡。如果不信上帝,不从灵魂里面约束自己,任何外部的“整治”都是无用的。

    实事求是地说,一个人一生只爱一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尤其是在爱情转变为婚姻逐渐退色之后,追求新的爱情的念头总是油然而生。这种爱的“自由意志”也是上帝赋予我们的。一个人爱的能力也常常证明着他(她)生命的能力。由于这种“天性”,“第三者”、“情人”、甚至“娼妓”,成为几乎无法消失的“自然现象”。

    但上帝视该现象为死罪,罪不可赦。这是我读了《圣经》后对上帝最为敬佩最为信服的地方,是对我灵魂触动最深的地方,也是我皈依上帝的重要原因之一。准确地说,我正是从这里开始认识到自己是罪人的。

    上帝的洞察力常常出忽我们的预料。

    爱情能给我们带来愉快,带来创作的灵感,满足我们的虚荣心和成就感,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精神和生活上极大的苦恼和麻烦,给我们的心灵带来终身的悔恨和难以愈合的伤痕。

    上帝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早就对我们发出了警告,可我们听不见,我们鬼迷了心窍。我知道我罪不可赦,我唯有跪下祈祷,求仁慈的主宽恕我,赦免我,挽救我,引导我。如果不是信了主,我将被埋在罪的深渊中永世不见光明。

    上帝知道属血性的人在这个问题上是无法克制自己的,事实也证明,婚外情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从国家领袖到普通百姓,甚至我们平常感觉非常高尚非常可亲的人都不能幸免。只要没有信主,他都会情不自禁(信了主也不能保证),还会以为自己在追求高尚的爱情。

    有一位令我十分敬佩的老师,思想才华过人,但在爱情婚姻上从“问题青年”一直到“问题老年”,惹了一辈子的麻烦,追求爱情和追求真理一样执著,给他人和自己制造了诸多的伤害。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不晓得自己在作什么”。但信主之后,我想他一定明白了,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任何追求都不可能是高尚的。

    美国作家霍桑的名著《红字》是写一个牧师和一个有夫之妇的爱情故事,拍成了电影。过去看时,从心里非常同情这一对男女,认为这就是真正的爱情。爱情是大于生命的,牧师算什么,家庭算什么,孩子算什么,都可以置之度外。只有在伟大的爱情里,才能彰显生命的辉煌。可信主后再看,感觉完全不同了,那个因为**戴在胸前的红色A字是那么刺眼,那是罪的证明,耻辱的证明。那女人的丈夫因为愤怒导致的杀人在过去看来是那么的丑恶,而现在看来却非常自然。是的,你的爱人在欺骗了你之后激起的愤怒是足够去杀人的,对他人是足够造成毁灭性伤害的。对于这种罪,终结者就是死,上帝也会用死来惩罚他们的。

    整个故事是在同情和赞美中完成的,爱情被描绘得跌宕起伏感人至深,批判了中世纪对人性的压抑和扭曲。但作者却在结尾意味深长地交代,男女主人公不久便先后死去,“据说,是受到了上帝的惩罚”。看来作者本人对如何把握这个故事(准确地说是把握爱情和**的区别)也是充满了矛盾的,至少在上帝面前是畏惧和心虚的。

    爱情是火,火是不能玩的,它能吞噬一切。钱钟书老先生说过一句话:“老头子爱起来就像老房子着火,没得救的。”其实不仅是老头子,谁都一样,千万不能引火烧身。

    但是人总是不能懂得这个道理,包括许多挺优秀的人。我的一个朋友是个艺术家,冰雪聪明,也敬慕神,但始终不愿走近神,因为他总是离不开爱情,爱是他最重要的生命元素,而且这个爱是需要更新的。他就在这连绵不断的爱情中忙碌着,新鲜着,烦恼着,痛苦着,再多的麻烦似乎也阻挡不住他对爱的渴求。

    这是肉身的罪性造成的,因为他没有喝耶稣的水,所以总是渴。他不愿走进神就是怕受到约束和惩罚,他明知自己在犯罪却身不由己,天真地以为只要不加入基督就不会受到惩罚。

    其实,不管你走不走进神,都会受到惩罚的,至少是心灵的惩罚。那种内疚、那种悔恨、那种无奈缠绕着你,生活中还能有多少快乐?

    当然这是对那些良心未泯的人说的,如果根本就是不义之人,做了坏事也不知羞耻不会痛苦的人,就只好等着神的怒火来吞噬了。

    我的另一个朋友对我说,她过去的一个情人不断对她进行骚扰,令她无比气愤,恨不能杀了他,但又因为自己的身份实在不愿意与他纠缠,无奈只能换了电话又换手机,但那人却总能从各种渠道打探到她的号码,气的她都快神经了。

    一个善良的人遇到一个卑劣的人,尤其是一个信主的人遇到一个不信主的人常常是束手无策的。世界上真的有这样无耻自私的人,已经对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不但不反悔,还变本加厉害人。在这种时候,我们只能呼唤上帝。我给她念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真是很奇特,念着念着,愤怒变成了鄙视,鄙视变成了怜悯,怜悯又变成了宽恕。我在心里为他祈祷,信主吧,只有信主,你才能摆脱无聊和无耻,“永远不渴”。我对这位朋友说:你现在知道什么是报应了?这是主对你的惩罚,否则你不会明白,赶快认罪吧。

    感谢主,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个自有永有的道,终于明白了爱与罪的界限,明白了违背这个道会给他人和自己带来多大的痛苦。

    踏着爱的风景一路走过来,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爱和所有欲望一样是需要克制的,它同样产生于原罪。过去虽然也懂得克制,但无论走到哪里,身边布满了爱慕的眼神那种感觉还是令人振奋。这种迷人的感觉既是灵感的加油站,又是灾难的迷魂阵,关键是要把握好度。最好是在此加满油之后立即逃离现场。

    如今的爱情和我们年轻时追求的爱情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大多数人来说,爱情已经不单纯是属灵的了,搀杂了许多世俗的成分,甚至从一开始就是“属物”的,比如那首唱红了全中国的歌:“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非常坦率,非常直白,听起来不错啊!没有大米活不成,没有你也活不成。从爱的程度上来看是不错,但属性上完全不同了,爱情的性质完全改变了。这首歌之所以窜红,靠得正是这种对爱情性质上的突破和创新。这种爱情省略掉很多我们曾经格外珍惜的成分,直奔主题,直奔结果。我真的很同情他们,可能一生都不会尝到爱情的甜蜜滋味了。

    有调查说,中国的离婚率在1980年时不过4、7%,1997年就到了13%,2000年,在大城市里已经到了25%。拿中国的人口来算一下,惊人的数字,一个庞大的社会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信仰危机必然导致道德危机,道德危机又必然导致社会危机。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信仰和道德的约束,混乱的婚姻状况是无法改变的,只会越来越混乱。

    只有经历过灾难的人才懂得避免灾难,而人们常常是在懂得这个道理之前就已经犯了难以挽回的错误。

    唯一的道路是信靠主,喝主给我们预备的水,让圣灵充满我们的,洁净我们,引导我们。

    婚姻家庭本身就是神设立的,神在《创世记》里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神创造婚姻有他的计划,圣经告诉我们:“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他还告诉我们,如有那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只要他(她)不离开,就要同住,不可离弃,因为这样,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就可因着你“成为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从这些话语里我们可以清清楚楚地感到耶稣对我们周到的关怀和殷切的盼望。

    按照神的计划,男人女人原本为一体,女人是从男人的肋骨变来的,男人女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制造的,他们的结合,是为了使人类“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神不能容忍我们破坏家庭的行为,“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而离婚本身就破坏了神的计划,使得完整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残缺不全的家庭很难培养出优良品格的后代,单亲家庭的孩子犯罪率相当高。

    只有圣经可以约束我们不端的行为,培养我们洁净的生活,操练我们圣洁的品格。

    圣经的婚姻原则是“三个一”,即“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一夫一妻”。这些最基本的道理如今却变得面目全非。同性恋改变了“一男一女”;离婚改变了“一生一世”;婚外恋改变了“一夫一妻”。神怎么能不愤怒。

    信主后,我对爱情的定义有了新的认识。婚姻家庭中爱情的外延要大于我们通常理解的爱情的概念,从狭义的爱扩展到了广义的爱。

    我们曾经认为只有那种惊心动魄的爱才是婚姻的基础,其实错也。激情燃烧的岁月不可能持续很长时间,短暂的激情过后,必定是长长的平淡和烦琐,这个时候的婚姻最容易受试探,如果人们把这种平淡定义为“感情不和”、“缺乏爱情基础”,那就很可能会出问题。

    婚姻爱情的涵义应该包括理解、宽容、忍让、承受、奉献、牺牲、培养、创造。从圣经中,我们可以得到维护脆弱家庭的办法,学会培养夫妻间多层面的爱,血缘的爱,亲情的爱,友情的爱、兄弟姐妹的爱。从圣经中我们得知,这个爱应是无条件的,深厚的,至死的。

    有人说基督徒都不懂得爱情。错!耶稣把爱看得至高无上:“如今长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只有主的爱才是永恒的并永存的,只有拥有了这份爱,我们才能常常地并永远的喜乐。我们不要的是那些不符合圣经原则的爱情。

    信了主之后最大的改变是我明白了究竟什么是值得我们去追求的爱。

    父母的爱,可以说是最无私的,但也是最先离开你的,总是在你还没来得及回报时,父母已离你而去;孩子的爱,是最让你费神也最得不偿失的爱,你为他付出了全部,都不一定换来一句“感谢”,等到他懂得了爱你,你也快结束了;情人的爱,索取最多,伤害最大,时间最短;夫妻的爱,本应是最长久也最牢固的,然而由于双方性格的差异,难免会有很多的烦恼和遗憾,半路分手的越来越多。

    唯一伴随你到永远的是耶稣基督的爱,最无私,最博大,最圣洁,最持久。有谁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挽救你吗?有谁能只给你快乐和幸福不给你任何烦恼吗?有谁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叫随到地来帮助你吗?只有耶稣。在你最孤独的时候,呼唤耶稣,你就有了安全感和依靠感,你会相信自己不是一个人。

    有人说,对耶稣的爱怎么能同人之间的爱情相提并论呢?毕竟不是一回事。我过去也这么认为,甚至觉得这大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无奈和**。但现在变了,因为我确实感到这是相容的,不能分割的,感到了这种爱的无限魅力。

    有了耶稣爱的光照,你会觉得身边的人也变得可爱起来,当然首先是你自己变得可爱起来,你会感到周围的人爱慕你的眼光,欣赏你的眼光,迫切想和你交流的眼光。而你也会生出一种想去关心人,帮助人,爱护人的愿望,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当爱的阳光又重新沐浴了你的身心,你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基督徒都知道,圣经里有一段爱的颂歌(哥林多前):“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算计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每当看到这几句话,耶稣翩翩君子的形象就定格在我的眼前。我曾傻傻地想,如果我能找到耶稣这样的爱人该多好。当然这只能是一个永远的盼望。但实际上我们是可以和耶稣融为一体的,耶稣不是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吗?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那四个“凡事”,天下就太平了。

    有一个基督徒对我说:“如果有人不信耶稣的存在,那你就让他看你吧。”他的意思是说,你自己可以按照耶稣的样子去作,让世人看到榜样,因此而信。

    让世人看见我,如同看到耶稣,这是要用一生来努力的。我行吗?我必须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