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寻找爱德华滋
    寻找爱德华滋

    雁子

    作为基督徒,加尔文和爱德华滋大概是不能不读的。有一个叫钟马田的博士这么说:清教徒们就好比阿尔卑斯山脉,路德和加尔文就好比是喜马拉雅山脉,爱德华滋就好比珠穆朗玛峰。还有一个人说:你要想了解19世纪的新英格兰,必须夜以继日地读爱德华滋。

    我没有夜以继日,实际上我就读了两天,但真的在我心中卷起了千堆雪,惊涛拍岸。

    爱生于1703年,死于1758年,离开我们有250多年了。这个距离不长,比起耶稣,比起亚伯拉汗,比起摩西,近得就像在昨天。

    但是又好象非常远,他向我展现的,是一个遥远的惊奇。

    爱是一个怎样的人啊,他把自己完全地融入了上帝,交给了上帝。他割断自己的血脉嫁接在上帝的身体上,他融化自己的身体浇灌在上帝的土地上,他让自己从这片甜蜜的土地上生长出来,享受着天堂绚丽的阳光,陶醉在芬芳愉快美妙宁静的默想中,在一片只属于他的小树林里幸福地散步。

    哦,一首诗,一首灿烂无比的生命诗歌,他本身就是诗人,他用诗的语言形容基督徒:像一朵小白花,长在地上,小巧卑微,张开它的内部来接受阳光。它向四周放射温香,亭亭玉立在群花之中……

    我从来没有听见谁这样对我说话,他们只是对我说,你要谦卑要警醒要成熟……可是我更愿意像一朵小花,亭亭玉立在群花之中。

    他还这么形容自己对上帝的感情:我心中渴望在上帝面前躺下,如同躺在尘土中一般,好叫我成为渺小虚无,而上帝却是一切,我愿意在上帝面前做一个小孩子。

    天,躺在上帝面前做小孩子,他的感觉怎么会和我的如此接近,就凭这相同的感觉,我爱上他了。

    我觉得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一定是一个在灵里和基督相通的人,而不是理论上长篇大论,真的,爱德华滋没有多少长篇大论的东西,他常常默想,常常夜间静坐,注视明月。白日仰望苍天白云,为雷电惊喜快乐,通过他们感觉到上帝的存在。

    他不仅是信服,而且是“愉快地信服”,他“以追求救恩为一生的快事”,他有“为得着基督宁愿抛弃世上百事的精神”,他“以上帝为整个生命和快乐,决不以别的东西作为我幸福的一部分”,他常常在默乡和祷告的时候“眼泪直流,大声哭号,而且哭得很久,只好把房门紧闭”。

    我闭上眼睛,清点我所知道的基督徒,寻找爱德华滋的影子,没有找到。

    读爱德华滋一直浸泡在一种冲动中,而且极想告诉别人,我情不自禁地给一个弟兄发了短信:“我被他感动了,他说要在地上推广基督的国,我也在做这件事情”。弟兄回短信:“我要做的事情,也是在地上给基督腾地方”。

    在中国今天这片土地上,要想生长出一个爱德华滋来难度是很大的。土壤很重要,爱德华滋出现在17世纪的美洲新大陆不是偶然的。

    爱的祖先是从英国移民美洲的清教徒,五月花号在1620年开辟了新英格兰,1630年,爱的祖先到达新大陆。

    这是爱德华滋神圣而清洁的血统源头,他的生命被属天的恩典充满,上帝还给了他一颗格外敏感的心。在13岁时,他就会说这样的话:我的思想被完全占据了,我把时间都花在阅读和默想基督上,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从里面生出来的甜蜜。

    显而易见,爱德华滋是上帝亲自拣选的孩子。他天才、敏感、纯粹、激情,有诗一般的语言和表达能力,举止从容,“最大的财富是他的音质”(当时人们对他讲道的评价)。

    这样的人做牧师真是太适合了。书上这样形容他当时讲道的情况:人们像是被施了魔法。……呜咽声和哭喊声响彻了会场,“我该做什么才能得救”,“我能为基督做什么”……

    不要说是现场听了,就是隔了200多年我读到他的语言,都会泪如泉涌。这样的激情有感染力的文字,这样渗透到灵魂的语言,我们太需要了,我在心底呼唤中国的爱德华滋。

    爱能够成为新英格兰基督大复兴的领袖人物实在是不奇怪的。当时他们的祖先来到新大陆,虽然远离了祖国,但是感觉离上帝更近了,他们是要在一个更加清洁的国度里修复人与上帝的关系,来自欧洲的清教徒们心中燃烧着与基督建立真正关系的热烈愿望和复兴的迫切需求。

    在那样一种情况下,牧师的地位在新英格兰是非常高的,就像是上帝的代言人。爱很幸运,耶鲁大学毕业后,仅23岁,就成为当地的牧师,享有一系列的特权。让今天的牧师们羡慕不已。他拥有300英镑的安家费,购置了田产,年薪100英镑,如果添了人口还会增加,还拥有50英亩牧场。按立后,安置费又增加80英镑,年薪又增加100英镑。呵呵,相当于大地主的生活水平,爱因此生了11个孩子,8女3男。用自己的现实证明:幸福的家庭是基督教信仰的最好证明。

    读到这里我就想起我们的牧师,圣经学校毕业,十几年了,每月薪水400元。据说这是“三自”规定的,都是这样。我不知道400元怎么养活3口人和一个上中学的孩子。可是我知道,很多传道人都在为生存艰难操劳,教会为了奉献资金常常矛盾百出,悲哀。

    从牧师的地位也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对宗教信仰的态度,一个如此轻视宗教信仰的国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怎么想都不会过分。

    18世纪30年代,这些欧洲移民已经在新大陆生活了100年,出现了生存危机,人口越来越多,土地越来越少。人们开始热衷于世俗的事情,对信仰开始淡漠了。教义也变得越来越枯燥,教会急需要复兴。这给了爱德华滋机会,耶稣将这个20多的小伙子推上了风口浪尖。他的全新的演讲方式,在当地掀起了信仰热潮,把许多背离了上帝的人重新回到上帝面前。

    我急切地希望知道,除了他的演讲水平,语言感染力,个人魅力以外,他在宣讲的内容上是怎样突破的呢?

    他的讲道是极具威慑力的。他把人带到上帝的面前,告诉人们生命的短暂和虚无,他清点人的罪行,告诉人们这些罪行“使人失去了上帝的怜悯,并点燃了使人毁灭的上帝义怒之火”,使人们对具体的罪行产生惧怕和排斥,产生恐惧感,迫切地渴望救恩。他还告诉人们,“我们完全没有能力自救”,必须依靠上帝才能最终得救。“上帝是无限的,人是有限的,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无限的”。

    在他的感召下,人们迅速回到上帝的身边。爱德华滋称这为“上帝的救赎大工”。爱德华滋所在的教堂人满为患,不得不新盖了一个教堂。

    说到这里要提到另一个人,怀特菲尔德,和爱同时期的传道人。1740年福音大复兴的时候他只有25岁,却已经名扬海内外,四处讲道。这个人讲道似乎比爱德华滋更加具有煽动性,在他的讲台下面,人们“歇斯底里、昏厥、尖叫,众多灵魂归入上帝的国度”。据说这位怀兄“时而咆哮,时而屏息凝视,时而捶胸”,呵呵,我倒是真想看看实况录象啊!又想,这是不是一些资深基督徒批判的“灵恩派”呢?

    让人十分遗憾的是,爱德华滋居然被教会罢免了,原因也很奇怪,因为掰饼的分歧,他认为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来领圣餐,这似乎是要改变当地的一个古老传统。我想其中原因不会这么简单,也没有深究的兴趣,我认为这只是上帝对他另有安排的一个借口。是的,上帝要让他去印第安人部落传道,他去了,把福音的种子播撒进印第安人的心房。

    55岁的时候,他死了,死得也很奇怪,不是因为生病,虽然他一直身体不好,多种疾病,是因为参加了当地的天花疫苗接种。

    当他知道自己康复无望的时候,只是稍稍困惑了一会儿,他觉得这是上帝的旨意。他对孩子们说:你们现在快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孩子了。我希望这反倒能激发你们每一个人,促使你们去寻找一位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们的父亲。

    交代完,他环顾四周说:现在,我永不会失败的真朋友那撒勒人耶稣在哪里?我反复琢磨这句话,觉得很有意思,“永不会失败”“真朋友”,呵呵,要用生命去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