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雁语 是因信还是因行为称义?保罗和雅各是否意见分歧?
    雁子广播:是因信还是因行为称义?保罗和雅各是否意见分歧?

    因信称义还是因行为称义,罗马书和雅各书似乎各执一词,弟兄姐妹也争论不休。最近又认真读了这两篇文章,有些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 3:28-31 )

    雅各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18-26 )

    那么是不是他们二人观点上有分歧呢?我认为不是。

    耶稣离世不久福音就传到了罗马,成立了教会,《罗马书》写于公元57年,那时罗马的信徒已经不仅是犹太人,也包括外邦人了。而且外邦人的人数大大增加。但信徒团体的根基仍源自犹太人。犹太基督徒想用遵守律法的方法解决义的问题,包括行割礼。保罗则认为在地上没有一个人能完全遵行律法,对于外邦信徒来说,只要他接受耶稣为救主就可以称义,而非必须遵守犹太人的律法。保罗这里的“义”,指的是与上帝有良好的关系。保罗有个看见:犹太人拒绝基督,却开启了外邦人的门户,最终外邦人要使犹太人归回,众人都要得救。所以保罗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拯救外邦人身上。

    保罗这里的“信”是针对犹太人律法为大的观念,强调的是信心大于律法,并没有否定律法,更没有否定行为。保罗曾经写到:“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雅各书里的“行为”,则是针对听道不行道的现象。强调信与行为的统一。并非否定信心。雅各不反对听道,反对的是听而不去行,雅各的关切与耶稣的教导是一致的:“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0:28)。

    假若福音的本质既包括拯救的大能也包括顺服的呼召,那么只接受其中之一的就未真正得着这福音。那些不行道只听道的人,就会陷入自欺欺人的致命危险中。所以雅各说,那些只“听”道的是“欺哄”自己。他们认为经常去教会,参加查经班或自己读经,就已经与神建立了关系。雅各把这些“只听道的人”比作“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然后立刻忘记他所看的人。而行道的人却“详细察看那全备、自由的律法”,并且“时常如此”;他乃是“实在行出来”。

    旧约吩咐人要照顾“孤儿寡妇”,仿效神对他们的关心,要“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保謢)者”(诗篇68:5)。这就是行道。孤儿寡妇是世上无助之人的代表,真正的基督徒定会仿效他们的天父。

    我之所以写这篇广播还因为,在我们做善事的时候,总能听到一些逆向的声音,比如:“不要行义过度”;比如:基督徒的生命是因着信儿不是因着好行为;比如:只要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是基督徒了,就能上天堂了,用不着行善……我认为这些人都是没有完整地理解圣经的精义,只是断章取义。

    不能有疑惑。我们要做的任何事情都要符合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意志;要做到神的心意上而不是人的心意上;是神要我们做而不是我要做。搞清楚真理,就做的名正言顺了。

    以上分享就是要说明:保罗没有因为“因信称义”而否定好行为,雅各也没有因为强调好行为而否定“因信称义”。我会继续在圣灵的带领下做我认为对的事情,继续行善,继续怜悯苦难中的人,继续帮助老人病人残疾人。正如雅各说的: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章 )弟兄姐妹,阿们吗?